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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航  东北三省文革史料编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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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8 09: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北三省文革史料编目(图)
作者: 李晓航 | 2009年03月18日 08:16 | 栏目: 文革资料
本文地址: http://lixiaohang.blshe.com/post/5216/351873


《李胜忠自我检查》(1966年7月1日)。

《"八一七"反革命事件真相》(红卫兵伊春特区三中,1966年8月31日)。

《伊春林区革命群众声讨"八一七"大会,拥护"八二八"大会代表团访问中央林业部党委谈话纪要》(1966年9月4日)。

《最最紧急呼吁》(大庆印刷厂,1966年9月12日)。

《快报--首都北京红卫兵来哈于八月二十八日在哈尔滨市委后院答复各地红卫兵提出的问题》(南昌柴油机厂工人翻印,1966年9月14日)。

《关于中共吉林省委书记处书记雷振生的材料》(吉林大学红卫兵,1966年9月19日)。

《当前运动中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哈尔滨工程学院原作,沈阳第一水泥厂翻印,1966年9月25日)。

《关于群众揭发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王毓锋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的综合材料(草稿)》(吉林省粮食厅,1966年9月29日)。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接待站对问题的回答》(沈阳通用机械公司,1966年10月9日)。

《造"哈尔滨红卫兵总部"的反》(东北林学院,1966年10月15日)。

《声讨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王毓锋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发言稿)》(双辽县茂林粮库,1966年10月17日)。

《解答"十六条"中的疑难问题--国务院文革接待站答复钢铁研究所》(沈阳通用机械公司,1966年10月21日)。

《彻底砸烂旧世界》(哈尔滨市第二农职校八三一红卫兵来沪革命串联队,1966年10月23日)。

《关于张文海问题的综合材料》(长春市红色造反者揭发、批判、斗争张文海筹委会,1966年11月1日)。

《十万火急!!!》(吉林省粮食厅,1966年11月12日)。

《中国红艺兵宣言》(吉林省歌舞剧院,1966年11月25日)。

《最最强烈抗议》(哈尔滨市第六十五中学,1966年11月26日)。

《揭开我厂赤卫队的黑内幕》(哈尔滨建筑五金厂,1966年11月27日)。

《对吉林省粮食学校文化大革命形势的看法》(1966年11月28日)。

《中共吉林粮校总支书记李胜忠错误言论》(1966年11月29日)。

《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同志传达》(天津市劳动人民业余中学翻印,1966年11月29日)。

《十月二十一日在全国红色造反者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讲用会上哈尔滨军工学院红色造反团毛泽东思想红卫兵代表发言》(哈军工,1966年11月)。

《一根稻草的赌注--二评八八团8月20日后的大方向》(军工红色造反团,1966年11月)。

《究竟是谁破坏了"平反筹备小组"的活动?》(吉林省粮食学校,1966年12月1日)。

《群众斗群众的严重事件》(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红色造反团,1966年12月3日)。

《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董云南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罪证》(吉林省粮食学校,1966年12月12日)。

《杀回马枪大会对我们就没有一点启发吗?》(军工红色造反团,1966年12月20日)。

《揭发批判控诉吉林省粮食学校党总支书记李胜忠抹杀阶级和阶级斗争、宣扬阶级调和论的罪恶言论》(吉林省粮食学校,1966年12月25日)。

《何青第二次补充检查》(1967年1月16日)。

《我院经济主义的种种表现》(哈军工红色造反团,1967年1月17日)。

《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边裕鲲的十大罪行》(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月19日)。

《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刘自然的罪行》(共青团吉林省委机关革命造反大军,1967年1月25日)。

《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何青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罪行》(吉林省粮食厅,1967年1月25日)。

《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我的检查与声明》(金克,1967年1月27日)。

《赵天野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罪恶材料》(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1967年1月28日)。

《万分紧急呼吁》(凌源县交通科造反兵团,1967年1月29日)。

《洪学智罪恶事实》(吉林省重工业厅,1967年1月)。

《论军工"八八"团十月份以后的大方向》(哈军工红色造反团,1967年2月2日)。

《揭露地下省委书记处罪行材料(一)》(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1967年2月7日)。

《永向党同志在1967年2月7日给沈阳市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的来信》(沈阳市革命造反总司令部,1967年2月7日)。

《关于"密谈"的谎言可以休矣》(吉林师大八一八,1967年2月7日)。

《揭露地下省委书记处罪行材料(三)》(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1967年2月13日)。

《哈尔滨师范学院在两条路线斗争中是怎样争取团结多数的?》(1967年2月17日)。

《红色造反报》第7期(哈军工驻沪联络站,1967年2月17日):

热烈欢呼哈尔滨人民公社成立;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以实际行动迎接"东北的新曙光";打倒宗派主义,实行真正的左派大联合。

《凌文通讯》第2期(凌源县文革接待室,1967年2月21日):

辽宁革命造反派大联合委员会接管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委委员会。

《与革命群众为敌到底的顽固分子--王冈》(梨树县粮食局,1967年3月9日)。

《给全市厂矿企业革命共青团员、青年的一封信》(共青团沈阳市委,1967年3月23日)。

《一月风暴》(哈尔滨工农兵大学红色造反团,1967年4月30日):

热烈欢呼我校革委会的诞生;哈尔滨工农兵大学革委会公告;哈尔滨工农兵大学革委会第一号通告。

《愤怒控诉红星区房产局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对我<红色工人>进行阶级报复的滔天罪行》(沈阳红色工人第五直属兵团,1967年5月20日)。

《生死与共的战斗友谊--潘复生同志、汪家道同志是怎样支持红色造反团的》(军工红色造反团,1967年5月22日)。

《控诉沈农杨氏总部的法西斯暴行》(沈阳农学院,1967年5月23日)。

《反逆流专辑第一集--偏向悬崖攀绝峰》(辽宁大学八三一,1967年5月25日)。

《三言两语--我厂动态杂谈之四》(红色观察哨,1967年5月26日)。

《关于所谓"第二次辽沈战役"的紧急声明》(辽宁大学红卫兵,1967年5月30日)。

《致辽宁化学工业系统革命职工、革命干部的一封信》(辽革站化工系统,1967年5月31日)。

《打倒宋任穷大字报选(第一集)》(辽宁大学八三一,1967年5月)。



《强烈抗议与严正声明》(东北工学院,1967年6月1日):

抗议东工思想兵一系列法西斯暴行。

《沈阳市公安局革委会筹委会最最紧急呼吁》(1967年6月2日)。

《告全市人民书》(沈阳市公安局消防警察大队,1967年6月2日)。

《东工展览会的真相、沈阳军区接待站对"六一"问题的答复》(1967年6月4日)。

《告全市人民书--我们为什么从东工思想兵中杀出来?》(东工思想兵反戈兵团,1967年6月6日)。

《军工红色造反团"山上"、"山下"两派的由来发展和分歧的实质》(哈尔滨林业红色造反者,1967年6月20日)。

《信不信由你(三)--谈谈宋、马、顾、喻、徐攻击沈阳军区的第三梯队》(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6月21日)。

《关于六二四事件走访市公安局接待站纪实》(《实事求是》战斗队,1967年6月24日)。

《信不信由你(四)--"辽沈战役"与辽大八三一》(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6月28日)。

《对栾继英死亡病志的质疑》(卫生战线《延园哨兵》,1967年6月29日)。

《黑龙江商学院总团向何处去》(黑龙江商学院捍卫新政权联络站,1967年6月30日)。

《非说不可(二)--住手,不许打解放军!》(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6月30日)。

《事情发生在"三点意见"破产的时候》(辽宁人民出版社,1967年7月3日)。

《战友来信(一)--决不允许把矛头指向解放军》(沈阳铁路系统,1967年7月3日)。

《最强烈的抗议!最严正的声明!》(沈阳市总工会系统革命造反派联络站,1967年7月5日)。

《非说不可(四)--驳宋氏之流的新谬论》(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7月5日)。

《非说不可(五)--评老虎拔牙》(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7月5日)。

《中捷厂联络站一小撮暴徒行凶杀人,罪责难逃》(辽革站中捷友谊厂,1967年7月9日)。

《关于办公厅"无总""紧急通告"的严正声明》(辽宁省人委办公厅,1967年7月14日)。

《非说不可(七)--挥起银锄铲毒谣》(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7月14日)。

《非说不可(八)--反解放军者必垮!》(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7月17日)。

《非说不可(十)--宋任穷紧跟刘少奇》(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7月23日)。

《信不信由你(六)--揭露"第二次辽沈战役"的新阴谋》(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7月23日)。

《信不信由你(七)--"第二次辽沈战役"与武汉反革命暴乱》(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7月23日)。

《哈建工炮声》第20期(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1967年7月25日):

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红色造反团勤务组关于忍着学习江青同志7月22日讲话的通知。

《哈建工炮声》第21期(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1967年7月26日):

炮轰派战士誓做武汉造反派的坚强后盾;武汉8201部队动向。

《最最紧急呼吁》(辽革站卫生战线,1967年8月2日)。

《非说不可(十三)--思想兵成立卫戍司令部说明了什么?》(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8月6日)。

《信不信由你(十)--千刀万剐宋、马、顾、喻、徐》(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8月9日)。

《铁证如山,罪责难逃--反革命"二次辽沈战役"在医药卫生事业上的新罪行》(辽革站卫生战线,1967年8月12日)。

《反革命"二次沈阳战役"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辽革站市第一医院,1967年8月13日)。

《信不信由你(十一)--彻底埋葬宋家王朝》(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8月16日)。

《非说不可(十六)--"辽革"究竟干了些什么?》(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8月19日)。

《致七院全体职工一封公开信》(辽革站卫生战线,1967年8月20日)。

《保卫东北新曙光》(首都红代会井冈山414总部赴哈战士,1967年8月21日)。

《信不信由你(十二)--辽大八三一是革命造反派吗?》(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8月21日)。

《信不信由你(十三)--从东塔机场反革命事件看宋、马、顾、喻、徐之流罪恶阴谋》(沈阳新华印刷厂,1967年8月29日)。

《赵林反革命修正主义言论》(吉林省财政厅红野翻印,1967年8月)。

《春城批判--狠揪王力、关锋专辑》(长春新华印刷厂,1967年9月18日):

打倒"王力、关锋、林杰";打倒首都五一六兵团。

《关于"拥军爱民"、"制止武斗,恢复生产"的协议书、关于企鹅是贯彻执行"九二五"协议的联合声明》(旅大市各群众组织赴京代表团,1967年9月25日)。

《春城批判》第6期(长春新华印刷厂,1967年10月1日):

毛主席诗词手书《七绝为李进同志所摄庐山仙人洞照》;诗词讲解;批判王力、关锋;陶铸混入中央期间罪行录("怀疑一切"的罪魁祸首)。

《春城批判专页》(长春新华印刷厂,1967年10月7日):

长春公社的八点《声明》必须坚决批判。

《春城通讯》第87期(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0月8日)。

《关于拥军爱民、制止武斗、恢复生产的协议书》(长春公社等派、红革会等派,1967年10月12日)。

《春城通讯》第88期(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0月12日):

银行大楼公社派杀回机关闹革命。

《春城通讯》第89期(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0月13日):

关于大联合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初步意见;"红二"进京代表的汇报。

《春城通讯》第90期(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0月14日):

公社回家抓革命促生产,红二藏枪未逞竟被发现。

《春城通讯》第91期(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0月15日):

"红二"后院又杀声四起。

《坚决支持医大八一八战友的革命行动》(吉林省财政局,1967年10月17日)。

《春城批判》第7期(《春城批判》编辑部,1967年10月18日):

王力的伪装必须剥去,八七讲话的流毒必须肃清--"北外红旗五七兵团"调查报告;斩断王力、关锋伸向东北的魔爪--"首都大专院校红卫兵东北战斗兵团"及其背后;"东北公社"及其背后。

《春城通讯》第92期(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0月18日):

刘格平同志谈革命大联合问题;吉林省各地革命派关于立即制止武斗、开展革命大批判促进革命大联合最紧急声明。

《春城通讯》第93期(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0月19日):

公社日益壮大,红二杀声四起。

《春城通讯》第94期(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0月20日):

关于陈毅的问题。

《春城通讯》第95期(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0月22日):

毛主席接见在京军事干部时周总理、陈伯达、康生、江青、杨成武、张春桥等首长讲话。

《给参加市县税务、企财座谈会同志的一封信》(长春公社财政厅红旗,1967年10月26日)。

《春城通讯》第96期(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0月26日):

听其言,观其行--评红二对革命大联合的诚意。

《春城通讯》第97期(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0月28日):

热烈欢迎省红革会3504厂红联总部回厂抓革命促生产。

《春城通讯》第98期(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0月28日):

打倒宋任穷。

《春城通讯》第99期(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0月30日):

革命大联合十个问题。

《<春城批判>第8期<万山红遍>第5期》合刊(长春新华印刷厂,1967年10月30日):

坚决打倒反革命两面派王力、关锋。

《春城通讯》第100期(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1月2日):

第一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开学;吉林省长春市两大派赴京代表团关于彻底上交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规定。

《春城批判》第9期(《春城批判》编辑部,1967年11月7日):

关锋是刘少奇的辩护士。

《春城批判》第10期(《春城批判》编辑部,1967年11月24日):

坚决砸烂王、关、穆、吴反革命阴谋集团和"五一六兵团"。

《斗私批修》第7期(北京广播局斗私批修联席会议宣传组,1967年11月28日):

周总理接见黑龙江炮轰派讲话纪要。

《打倒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钟绪烈(第一集)》(铁道部沈阳信号工厂,1967年11月)。

《财政红旗》第4期(长春公社吉林省财政厅,1967年12月31日):

潘复生、汪家道同志的检查。

《财政红旗》第1期(长春公社吉林省财政厅红旗,1968年1月9日)。

《财政红旗》第2期(长春公社吉林省财政厅红旗,1968年1月10日):

王竹泉同志在济南军区三支两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关于大联合)

《财政红旗》第3期(长春公社吉林省财政厅红旗,1968年1月):

中央首长1967年12月23日接见东北三省代表时的指示;全国文化大革命形势图;中央重要通知(新华社等记者不要参与社会上群众组织的派别活动);中央首长第三次接见江苏省代表团时总理的讲话;纪鸿卿反动集团寿终正寝。

《财政红旗》第4期(长春公社吉林省财政厅红旗,1968年1月17日):

中央关于宁夏问题的决议;李先念副总理接见财政部原革命造反司令部"五一六"专案组代表的讲话;吴波第二次认罪书。

《吉林省长春市两大派四个革命组织关于实现革命大联合的协议》(1968年1月21日)。

《红前哨》第63期(八院革联《红前哨》编辑部,1968年1月23日):

周总理对国防工业战线实现大联合的重要指示;周总理对辽宁问题的表态。

《财政红旗》第5期(长春公社吉林省财政厅红旗,1968年1月24日):

中共中央对四十七军的五点指示;在六十八军党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杨得志同志的讲话。

《把"造反有理"的大旗高高举起来--东方红兵团在坚决击溃资本主义复辟反革命逆流大会上的发言稿》(沈阳毛泽东思想革命工人东方红兵团,1968年1月25日翻印)。

《中共中央文件》(八三一报编辑部翻印,1968年2月1日):

中共沈阳军区委员会关于在沈阳地区支左工作中的检查报告;宋任穷同志的书面检讨;关于进一步贯彻"九九"协议,彻底制止武斗的十条规定;中央首长第六次接见辽宁、吉林省赴京代表团谈话记录;沈阳三个革命群众组织关于实现革命大联合的协议。

《<省直通讯>第27期、<财政红旗>第8期》联合版(长春公社省直属机关造反总部,1968年2月11日):

康生同志接见吉林省群众组织代表、专案组部分人员和军队代表时的重要指示。

《财政红旗》第9期(长春公社吉林省财政厅红旗,1968年2月17日):

为巩固和发展我厅的革命大联合而奋斗。

《财政红旗》第10期(长春公社吉林省财政厅红旗,1968年2月19日):

纪念二.一八夺权,巩固革命大联合。

《紧急呼吁--辽大在流血、辽大在战斗》(八院革联,1968年2月20日)。

《红卫兵》第39期(鞍山市红代会,1968年4月13日):

大好形势下右倾翻案是目前主要危险;高举革命批判大旗,把复课闹革命真正闹起来;挺枪刺贼,跃马踏"工总"。

《财政红旗》第11期(长春公社吉林省财政厅红旗,1968年2月27日):

中央关于成立吉林省革委会的批示;吉林省财政厅两大派革命群众组织关于实现革命大联合的协议;宋任穷同志的书面检讨;关于回机关就地闹革命的声明。

《在沈联指三个代表团会议上陈锡联同志的讲话》(1968年4月24日)。

《一九六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在吉林省三级革委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节录)》(王淮湘)。

《用毛泽东最新指示统帅思想,以无产阶级政策指挥行动》(财政厅机关翻印,1969年3月30日)。

《学习资料》第9期(工宣队驻工学院大队,1969年5月):

中央十人小组复吉林省委五人小组关于普通反革命分子结论问题的请示;中央十人小组关于普通反革命分子的若干问题给福建省委、陕西省委、江苏省委、广东省委的答复。

《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以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为纲,进一步掀起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新高潮--巩玉然同志在吉林市革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报告》(1970年11月30日)。   

《折衷主义种种》(长春汽车分公司誓死捍卫毛泽东思想红旗战斗兵团)。

《最新消息--北京来电》(长地院毛泽东思想战斗兵团电讯组)。

《内部参考》(八院革联):

打倒徐少甫;辽联消息。

《敦促"八一八"毛泽东思想红卫兵总部杨大量等投降书》。

《造谣者居心何在?》(哈军工八八红旗)。



13 条 关于 "东北三省文革史料编目(图)" 的评论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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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金柱 | IP地址: 218.26.11.* | 2009/03/18, 08:22

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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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奕 | IP地址: 61.158.102.* | 2009/03/18, 10:34

兄弟,有没有内容,我想看看。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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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航 | IP地址: 221.233.80.* | 2009/03/18, 15:08

每一份材料都有内容,不知你需要哪一份材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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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玉芬 | IP地址: 61.175.241.* | 2009/03/19, 21:59

我只想说--我曾经经历过,我在乎生活的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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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齐晋华 | IP地址: 123.235.117.* | 2009/03/21, 20:24
全国各地的文革历史都很值得研究,东三省也是如此。先说黑龙江,一直比较关注范正美。全国第一批得到中央承认的夺权省市只有6个:上海、山西、青岛、贵州、黑龙江、山东。6个省市夺权后第一任一把手明确的已经有4个了:上海张春桥,青岛杨保华,黑龙江范正美,山东王效禹。山西夺权后是刘格平还是杨承效呢?贵州就是李再晗吗,一开始没找个造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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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航 | IP地址: 121.63.131.* | 2009/03/22, 12:40

范正美似没做过黑龙江省革委会主任,他曾任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勤务组班长。黑省革委会成立后,范任副主任,主任是潘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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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齐晋华 | IP地址: 123.235.117.* | 2009/03/21, 20:29
范正美已经有回忆录。中央决定潘复生任黑龙江革委会主任,范正美下来了。但后来范造反成为反对潘复生的领军人物,两派打的稀里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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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齐晋华 | IP地址: 123.235.117.* | 2009/03/21, 20:49
对吉林的王淮湘比较注意,1969年与他的儿子在一个部队。16军在长春时,对于制止两派武斗做了工作。但在1973年至76年,王对江青有些迎合。特别是“四人帮”倒台后的1976年12月,王淮湘不顾分管政法的书记等人反对,非要判处坚决反对江青,反对文革,为刘少奇鸣冤的史云峰死刑,史死的太冤。因为华国锋掌权初期,文革还是正确的,刘少奇还是“反动”的。史云峰的死刑是“四人帮”在台上时王洪文批示的,但是在王洪文倒台被抓起来2个多月后,由王淮湘非要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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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齐晋华 | IP地址: 123.235.117.* | 2009/03/22, 18:51
与博主讨论黑龙江夺权情况,我的意见不一定正确。范正美确实没有当过黑龙江革委会主任,我的说法是范正美为黑龙江夺权后的“第一任一把手”。1967年1 月31日,哈尔滨的部分造反组织在北方大厦广场召开“黑龙江红色造反者大联合大夺权誓师大会”,东北局第一书记宋任穷在会上发表讲话《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坚决支持红色造反者》,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讲话《让我们战斗在一起,胜利在一起》,黑龙江省军区司令汪家道讲话《坚决用实际行动支持红色造反者》,23军军长游好扬讲话《中国人民解放军是红色造反者的坚强后盾》。会上宣布夺权,成立“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但31日没有宣布领导班子成员。2月1日成立领导班子,名称“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勤务组,开会决定:哈尔滨师范的学生范正美任班长,哈尔滨工程学院学生游兴懋和哈尔滨石油配件厂刘雪峰两人为副班长,潘复生和汪家道两人为顾问。所以说,范正美为黑龙江夺权后的“第一任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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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航 | IP地址: 121.63.138.* | 2009/03/23, 00:53

这样解释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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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齐晋华 | IP地址: 123.235.119.* | 2009/03/26, 21:58
沈阳不仅是辽宁的中心,也是东北的中心。文革前东北局,文革中沈阳军区统一领导东三省。文革中沈阳的造反组织很出名,不是两派,而是三派,互不服气。 1967年2月16日成立的“辽联”反陈锡联保宋任穷。5月10日成立的“辽革站”反宋保陈。6月5日成立的“八三一”反陈反宋,自我标榜为真正造反派。沈阳三派武斗,打得别开生面。据说“八三一”的核心人物,辽宁大学的张祥久现在健在,没看到他的回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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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航 | IP地址: 121.63.129.* | 2009/03/27, 00:01

齐兄对各省的文革情况都挺熟悉。
辽宁的文化大革命亲历者回顾 [回复]
访客:访客春江 | IP地址: 60.16.111.* | 2009/11/16, 16:28
张祥久被关在凌源监狱多年,一只眼睛坏了。他在中央首长最后一次接见辽宁三派代表团的时候和中央唱对台戏,当场被逮捕。他是个头脑简单的权利欲典型,悲剧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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