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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曙生:从批尸闹剧看“四清”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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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5 11: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尹曙生:从批尸闹剧看“四清”运动

1964年12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发出通报,批评青海省湟中县李家山公社新庄大队“四清”工作组,违法乱纪,组织群众对已经畏罪自杀的党支部书记马××的尸体进行批斗,造成了极大的恐怖气氛,引起群众反感,使“四清”工作受到影响。通报要求西北地区各省、自治区“四清”工团、队,认真执行中央制定的“四清”运动各项方针政策,保证“四清”运动健康发展(通报大意)。
  解放后,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违法乱纪层出不穷,屡见不鲜。在批斗会上,刑讯逼供,将人活活打死、逼死,时有发生。但是,把人打死、逼死(自杀)后,还要对尸体进行面对面的批斗,笔者还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说过。
  我当时在青海省湟中县“四清”工作总团多吧分团政法组工作。一天,接到省委政法领导小组秘书答国栋(上世纪80年代后曾任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的电话通知,告诉我说中共中央西北局政法组组长张之轩(原公安部干部,后调任此职。西北局撤销后,调回公安部工作)要到西宁来,详细了解湟中县李家山公社新庄大队“四清”工作组组织群众批斗已经自杀的大队党支部书记的事,要我迅速去调查,写一个详细书面材料,火速送到省委政法领导小组。我在电话上对他说,“四清”工作总团(当时湟中县“四清”运动全面铺开,设“四清”工作总团,领导全县“四清”。总团团长是省委第二书记、省长王昭,下设几个分团,分别领导几个公社“四清”,分团团长分别由省委副书记或副省长担任。公社设“四清”工作队,队长也都是由厅、局级以上干部担任,大队设“四清”工作组,组长一般都由科、处长担任,工作队员共3000多人)已经上报西北局,西北局发了通报批评,我们已经学习了通报精神,正在贯彻执行,还要了解什么情况呢?答国栋回答说,西北局书记刘澜涛同志对“四清”运动中发生这样的事情很气愤,说上次总团的报告不详细,派张之轩同志来进一步了解。由于时间很短,你先去把情况搞清楚,等他来了之后,由你汇报,如果他要亲自下去调查,你再陪他去,这样可以给他节约一些时间。
  我无话可说。向分团长(民政厅长)、副团长(省军区副司令赵永夫,即制造青海“二•二三事件”的那个人)汇报省委政法委的电话通知精神。两位团长对我说,你去吧,这件事发生后,我们没有派人去详细了解,总团派法医检验尸体,但是也没有把全部情况搞清楚,就仓促上报。这次你一定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得清清楚楚,以便我们总结经验教训。
  我骑着自行车来到李家山公社新庄大队。“四清”工作组原组长仲××因组织群众批斗尸体,在中共西北局通报发出之前,已经被“四清”工作总团除名。我通过和“四清”工作组成员座谈了解,然后分别召开贫下中农座谈会,“四不清”干部座谈会,和工作队员、群众个别谈话,还找了被批斗过的大队长、会计、两个生产队长个别谈话,工作开展得很顺利,只用了三天两晚,就将全部情况了解清楚,写了报告,送到省委政法领导小组。张之轩到西宁后,看了报告,认为很详细,不需要再下去调查。我顺利完成了任务。


  新庄大队共有7个生产队,1900多人。在“大跃进”年代,一些大、小队干部作风十分恶劣,打骂欺压群众,老百姓苦不堪言,全大队饿死500多人,有6户人家死绝(5户地富家庭,1户中农家庭),干群关系十分紧张。工作组进村前,民兵连长和一个生产队长自知问题严重,外逃下落不明。
  “四清”工作组共有7个人,组长仲××,是湟原县一个公社的党委副书记;队员6人,其中3人是刚从大学毕业的理工科学生(其中一位是女学生),都不是青海人;还有当地公社一位姓路的秘书、农林厅的一位方姓干部、驻军部队的沈排长。在下乡前,和所有“四清”工作队员一样,工作组7个人在西宁集中半个月时间,学习“四清”运动文件,重点是王光美的“桃园经验”,听了王昭的动员报告。通过学习,大家总的认识是:当前农村阶级斗争非常尖锐复杂,不少社、队领导权被阶级敌人篡夺了,不能轻易信任基层干部。
  进村后,通过一个多月访贫问苦、扎根串联、组织贫下中农阶级队伍,揭批干部的“四不清”问题,多数“四不清”干部在刑讯逼供式的高压批斗下,低头认罪,愿意退赔贪污受贿、多吃多占的粮食和钱财(实际上是空头支票,根本退赔不出来)。可支部书记马××被批斗十几次,就是不认罪。为了锻炼3个大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仲组长下令,把马××交给他们,要他们想办法攻下这个顽固堡垒,并明确表示说,不管你们使用什么手段,只要能使他低头认罪就行;如果你们攻不下这个堡垒,就说明你们无能;他不交代自己的罪行,必要时可以动武;你们自己不愿意亲自下手,可以找民兵协助嘛!可是这三个大学生怎么也下不了手,和马××磨破嘴皮,他就是不认罪,堡垒攻不破,大学生们束手无策。
  仲组长严厉批评他们思想右倾。他要亲自示范给他们看,把马××叫来,要他交代自己的罪行。马××回答说:我有错,但是没有罪。刮共产风,扒房子,没收社员家里东西,反瞒产私分,搜社员家粮食,把社员家里锅碗盆勺拿走,强迫吃食堂,都是根据县委部署,在公社干部督促下干的,不干不行;大队饿死那么多人,我心里也很难过,可是没有办法,粮食被国家调走了,1960年我们大队有3个生产队连种子都没有,地也没有种,哪有粮食给社员吃?食堂只好停伙,饿死人主要在那时;我向公社反映多次,要求发放救济粮,公社书记叫我到社员家搜,说一定能搜到粮食;我们搜了十几家,一粒粮食也没搜到,然后就不搜了,公社书记还骂我无能,要打我的右倾。多吃多占我确实有,作为共产党员,是很不应该的,这是我自私自利的表现,可是不这么干,我家里人也要饿死……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仲组长走上前去,斥责道:“你贪污盗窃还有理”!狠狠抽了他两个耳光,踢了他一脚,将他踹倒在地。马××的鼻子被打得流血不止。这还不算,仲组长叫民兵把他反捆起来,拉到外面罚跪5小时后,才让他回家。
三个大学生目睹了仲组长的厉害,可马××仍然没有认罪。他们不愿意学习仲组长的做法。仲组长想,要攻破这个堡垒,只能借助那些受到过他迫害的群众了。为了启发群众的阶级觉悟,需要深入开展诉苦活动。
  1964年11月19日,湟中县李家山公社新庄大队“四清”工作组,在大队部召开全体社员大会,进行忆苦思甜活动。社员自带小板凳坐着,地、富、反、坏分子跪在一边,“四不清”干部站在一边,工作组成员面对群众,围绕一张大桌子坐在长板凳上。这是仲组长设计的场面。诉苦的社员事先由工作组确定为6个人。诉苦会进行得很顺利。先后有三位社员诉说解放前受马步芳家族剥削、压迫的苦。但是,社员反映平淡,没有共鸣。接着,一位叫韩有禄的社员上去诉苦说,1948年他才15岁,被马步芳军队抓去当壮丁,他不愿意,被捆绑吊打,吃尽苦头。1949年春天在兰州和解放军打仗,腿上中了三颗子弹,被俘虏。是解放军治好了他的腿,还发了路费让他回家……
  韩有禄还没有诉完,一位叫李秀英的女社员站起来,走到他跟前,打断他的话,对他说:你那也叫苦!?不就是被马匪捆去当兵,差一点被解放军打死,那算什么苦?你下去听我诉。
  社员对前面几个人的诉苦不感兴趣,听李秀英这么一说,跟着起哄:对,你下去,让李秀英诉苦,她家苦大仇深。
  工作组员看到这场面不知如何办,因为李秀英不是工作组指定的诉苦人,怕她诉错了苦,他们看着仲组长,让他表态。仲组长也感到今天的诉苦会效果不理想,没有把群众情绪调动起来。于是他挥挥手说:好!李秀英,你诉苦吧。
  李秀英说:1960年2月,我家5口人饿死3口,公公婆婆和丈夫。我丈夫饿死在水利工地,尸体我也没见着。公公婆婆得浮肿病,卧床不起,不能下地劳动,马书记说不劳动就不给饭吃,结果3天就饿死了。我和女儿拖着浮肿的腿去拼命干活,一天才给二个糠馍,一碗像水一样的拌汤。记得是2月29日那天晚上,我实在是饿急了,想到大队食堂偷馍吃。走到食堂,从窗户看到马书记和几个干部正在吃烙馍,还有炒鸡蛋。我闻到香味就不想走了,心想,无论如何也要偷个馍回去让我女儿尝尝。她已经20岁了,一年多没有来月经,乳房干瘪,像个男娃。我死了不要紧,要让她活下去,不然将来谁给我们上坟?我看到炊事员给大队干部上菜,离开伙房,赶紧溜进去,看到锅里有一个大馍,足有半斤重,我拿起来狠狠咬了一口,逃出伙房。刚走到门外,看见马书记出门解小便,我一慌,绊了一跤,跌倒在地。马书记问:谁?我说是我,李秀英,迅速把烙馍揣进破棉袄里。马书记走到我跟前问:你来干什么?我说我饿了,想讨点吃的。这时炊事员在伙房喊:谁把大馍偷去了?马书记问我:是你偷的吧?跟我来。我跟他走进炊事员的住房。马书记把门关上,对我说,大馍就在藏在你棉袄里,你把棉袄给我脱下来!我马上跪下,给他磕头求饶,对他说:马书记,放了我吧,我和女儿一年多没有吃过大馍。马书记说:要吃大馍可以,把你那尕丫头叫来陪我睡一晚,明天早上让她带一个更大的馍给你。我说,我那尕丫头腿脚都浮肿,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你就饶了她吧。如果你不满意,我愿意陪你睡觉。马书记说,你把衣服脱下让我看看。我站起来,把大馍拿出来,解开破棉袄和里面破褂子纽扣,敞开胸膛让他看。马书记问,你的奶子呢?我说吃不饱饭,瘪啦!我尕丫头和我一样。马书记又叫我把裤子脱下来让他看。我照办了。他上、下打量一会,看我瘦得不成人形,不想和我搞,也知道我女儿跟我差不多,放弃奸污我母女的企图,用穿着大头皮鞋的脚踢了我一下,骂道:滚!谁稀罕你的臭匹。
  我连滚带爬回到家。女儿见我那狼狈不堪的样子说,妈,你挨打了吧?我叫你不要去,你不听,没偷到东西,还挨了打。
  我摸摸胸口,那块烙馍没有带回来,放声大哭起来。这就是我的苦,我的恨。
  说到这,她走到马××跟前,指着他的鼻子问:马书记,我没有冤枉你吧。要不是我饿得不像样子,那天晚上你能放过我吗?我们全大队多少女人被你搞过,你说说!
  李秀英在诉苦过程中,边说边哭,全场不少社员跟着她哭。马××低着头,不敢正眼看她,身子在发抖。
  这时,一个衣衫褴褛的汉子,站起来走到马××跟前,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拉到会场中心,罚他跪下,他不跪,就狠狠踢他,踢的很重,他“哎吆”一声,终于跪下了。
  仲组长站起来说,大家可以对他批斗,但是不要打人。
  李秀英看见马××跪在她跟前,不打、不骂、也不踢,而是看着他。过了几分钟,她突然蹲下身,手伸进马××的腰间,双手使劲一拽,将他裤腰带拽断,右手伸进马××裤裆里,并大声骂道:“我要看看你的骚毬咋就那么坏”……话音刚落,马××惨叫一声,歪倒在地。(总团法医进行尸体检验时发现,马××的睾丸碎了,无疑是李秀英在诉苦会上捏的。)
  这时仲组长命令工作队员将李秀英拉下去。参加会议的社员有人带头喊口号,打倒马××!有人上来继续控诉马××,说他装蒜,命令他跪起来,不准躺在地上,并用脚踢他。仲组长终于意识到,如果不停止开会,马××有被当场打死的可能。于是他站起来说: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明天下午继续开。并故意大声对马××说:马××,你听着,回家后好好准备,明天彻底向贫下中农交代自己的罪行。你只有把自己的罪行彻底向群众交代清楚了,求得群众谅解,才有出路。
  群众散了,工作组员走了,马××却躺在地上不能动弹。仲组长叫一位社员通知马的家人,将他搀回去。
  第二天早上,一位社员早起出去挑水,发现马××吊死在昨天开会的场基旁边上的一棵榆树上。
  愤怒的群众并不因为马××自杀而善罢甘休,要求继续对他进行批斗。尤其是那些饿死人的家庭,要求批斗他更强烈。他们找工作组说,如果不答应,以后就不参加任何会议。
  仲组长召开工作组员开会,讨论如何办。3个大学生坚决反对斗尸体;军人和农林厅干部不表态,只有公社秘书赞成。
  仲组长说:如果我们不答应群众的要求,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下一阶段对敌斗争就很难开展。再说,马××确实是混进党内的坏人,全大队饿死那么多人,他要负主要责任。他生活腐化堕落,乱搞女人。这样的人死了活该,不值得同情。我们要坚定地站在贫下中农一边,这可是阶级感情问题啊!
  仲组长这样说,其他人不好说什么,只有公社秘书明确表示赞成批斗尸体。
  但是,如何批斗呢?
  仲组长说:开会时我们工作组派两个人把尸体扶起来站着,让社员批斗。谁愿意扶尸体?
  谁也不说话。仲组长说:小沈(排长)、小路(公社秘书),你们两个人负责扶尸体。
  仲组长知道那3个大学生是肯定不会干的,只好叫他们俩。
  沈排长不愿意,但是他不直接说,找借口。他说:现在阶级斗争这样尖锐复杂,要防止敌人狗急跳墙,报复我们。工作组只有我一个人有枪,我要保证大家的人身安全,所以让我扶尸体不合适。
  秘书小路接着说,要工作组的人扶尸体不太好。斗尸体是群众要求的,应当由他们选两个年轻人来干这件事。
  3个大学生随声附和。仲组长改变主意,决定选2个苦大仇深的群众来干。
  人选好了。仲组长找他们谈话,说明干这件事的重大意义。并告诉他们,每人发1瓶白酒,开会前喝,以便壮胆。
  开会那天,会场戒备森严,派民兵把守,不准随意中途退场。
  尽管是群众要求批斗尸体的,但是真正开批斗大会时,许多人借口不来,派人催了好几次,有些人仍然没有来,来的人尽量坐在后面。
  随着仲组长“把死不改悔的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反革命分子马××拖出来批斗”一声令下,两个年轻社员从羊圈里把马××尸体拖出来(马××死后尸体一直放在大队羊圈里),花了一分钟时间将尸体扶起站立。绝大多数社员不敢正面看,低着头,有的用眼睛扫视一下,马上离开。有的社员悄悄站起来,弓着腰,想溜走,被民兵挡回。两个喝过酒、脸色通红的扶尸体的人,一边一个站着,抓住马××的胳膊,保持平衡,都把头扭向一边,不敢正面看马××的尊容。
  工作组唯一的女大学生对我说,她当时非常害怕,一直在看自己的手心,没有敢看尸体。她听沈排长讲,马××死后丑陋无比,舌头伸出嘴外足有半寸长,她接连几个晚上都睡不着觉,老做噩梦。
  工作组计划批斗会开一个小时,四个人发言,每人15分钟。可前面两个人发言,每人只用了5分钟,而且站得离尸体比较远,不敢看,对着群众讲话。
  等第三个人上去批判发言,刚开口讲话,扶尸体的人失去平衡,两个人都摔倒了,尸体压在右边那个人身上,只听他惨叫一声:“救命啊!”然后两个人爬起来拔腿就跑。在他们的影响下,整个会场像炸了锅一样,社员们惊叫着,奋不顾身逃离会场,有几个民兵试图阻拦,被推倒在地。仲组长站起来大声喊道:大家不要走,肃静!可是谁也不听他的,只几分钟,会场上只剩下跪着的“四类分子”和站在一边的“四不清”干部。批斗会在混乱中收场。
  两个扶尸体的社员由于惊吓,当晚发烧,被送到公社卫生院治疗,回家后精神恍惚,半个月后才恢复正常。我在调查时曾单独问他们,你们为什么愿意扶尸体,为什么又倒了,为什么害怕?他俩说,他们根本就不愿意干这件事,家里人更不同意他们干,可是群众选他们,仲组长找他们谈话,不干不行,不干就是和阶级敌人划不清界限。他们是硬着头皮干这件事。由于多年没有白酒供应,事前每人喝下半斤白酒,感到头重脚轻,站立不稳,加上害怕,手脚抖擞,所以就倒下了。听老人说,人死了不安静就会诈尸,所以倒下后,害怕死了,赶快逃跑。回家衣服全被汗水湿透了,然后受凉发烧。
  批斗尸体的场地从当天夜晚起,没有人敢从那里走;晚上社员家早早关门,工作组通知开会也不去。“四清”工作陷入停顿状态。李秀英害怕,回娘家去了,笔者调查时,没有见到她。
  马××死时43岁,祖辈都是雇农出身。他从15岁开始,就给化隆县的一个大地主家当沙娃(淘金沙的工人)、当长工,1948年被马步芳部队抓去当兵,忍受不了军官打骂,两个月不到,就逃跑到果洛一个佛教寺庙打杂。青海省解放后,他回到家乡,积极参加土改,是打土豪、分田地的积极分子,1952年入党,是新庄大队最早发展的三个党员之一。先后担任过互助组长,初级农业社副社长,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副大队长。从他的简历可以看出,他历史没有问题,是共产党在农村的依靠对象。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没有像他这样的人是不行的。当大队书记既不是自己篡夺的、也不是坏人混进来的、更不是拉拢腐蚀上级而得到这个位置的。
  在全国大规模地开展“四清”运动的目的,毛泽东和刘少奇都说是为了反对修正主义、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他们煞有介事,似乎中国当时真正的危险是修正主义,是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复辟。其实不然。当时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随着“大跃进”运动的失败,政策的调整,工农业生产逐步恢复,大家都在思考一个问题:过去几年噩梦一样的日子是怎么发生的呢?尤其是广大农民,对“大跃进”时期基层干部不顾人民死活,深恶痛绝,强烈要求罢免和惩处那些作风恶劣、多吃多占、打骂社员、逼死人命的干部,还人民以公道。可这些基层干部是“大跃进”运动的积极分子,没有他们,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大跃进”在农村是搞不起来的。现在出了这么大乱子,死了这么多人,中央不承担责任,使干部和群众的对立情绪更加严重,以至于在“四清”运动中斗干部时,老百姓像土改时斗地主一样,有人形容这是第二次土改。由于长期推行左倾路线,从农业合作化开始,在农村逐步形成了一股恶势力,少数基层干部逐渐蜕变为农村新的恶霸,在上级政权和政法部门的支持下,为非作歹,欺压百姓,从“四清”运动中揭露出来的他们的恶行来看,有的比旧社会的地主、恶霸还要坏。
  为了启发农民阶级觉悟,在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在社员中开展忆苦思甜活动。忆旧社会的苦,思新社会的甜。可是,在开展这项活动中,几乎每一个工作组都遇到一个难题:社员不忆旧社会的苦,而是忆“大跃进”以来受到的种种苦难。为了做好准备,有时工作队员事先要教社员如何忆苦思甜,反复教。可是他们一旦上台,说着说着就联系到“大跃进”,干部如何打他们,家里人是怎么饿死的,说着说着就泣不成声。在这时,如果原来的干部在场,只要有一个社员喊一声他的名字,马上就有人把他揪到台上,拳打脚踢,谁也制止之不了。忆苦思甜会变成武斗会。他们恐慌、绝望,只好自杀。据湟中县公安局事后统计,全县在开展“四清”运动中,有349名干部自杀,包括16名脱产干部。到1966年上半年,青海省在13个县开展的“四清”运动中,有1700多名干部自杀,其中县、社干部45人。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执行中央左倾路线造成了严重的恶果,而中央又不承担责任,群众放不过他们,“四清”工作组放不过他们,迫使他们不得不走这条路。假如没有“大跃进”,他们会这样吗?现在把“大跃进”运动中出现的种种坏事、饿死人的账,都算到他们身上,是不公道的。要负责的,首先是“大跃进”左倾路线的制定者,其次是地方各级党委和负责人,最后才是基层干部。毛泽东也知道在“大跃进”运动中会发生违法乱纪情况,也表示要纠正。但是,不丢掉他的乌托邦的幻想,是纠正不了的。谁要是反对“大跃进”,谁就没有好下场。所以,尽管他在“大跃进”时期也说过一些不要一味采取高压政策、不要违法乱纪的话,但是,在根本不改变左倾路线的前提下,这些话只能是表面文章,不会起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继续深入,毛、刘发生分歧,毛就通过“四清”运动作为预演,为发动文化大革命作准备,彻底打倒刘少奇。
  笔者参加了“四清”运动的全过程,从1963年秋天青海省第一期“四清”运动试点单位湟中县平安公社开始,到1966年夏天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撤销“四清”工作团结束。笔者通过实践,看到当时青海省农村的实际状况是:由于“大跃进”的毁灭性破坏,短时间内难以恢复。农村、牧区农、牧民的生活状况仍然非常艰难。虽然人口大量死亡的现象得到遏制,但是,农民人均口粮只有200斤(原粮),普遍吃不饱饭,穿不上衣;牧民吃不上肉,喝不上奶、吃不到酥油糌耙。要解决农、牧民的温饱问题,不经过十年八年甚至更长时间是不行的。牧民除了勉强能活着,不被饿死外,经过“大跃进”共产风一刮再刮,家家户户一贫如洗;不少人家墙倒屋塌,难避风雨,连铁锅和切菜的刀都没有,用土瓦罐煮食物。人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十几岁男孩夏天光腚,女孩没有遮羞的衣服,不能出门。“四清”工作队员没有下乡之前,不知道农村实际状况,下去后,才知道农民实在太穷了,农村生活实在太苦了。工作团要求每个工作队员必须执行八条纪律,违者一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比如,工作队员不准带吃的、喝的,不准下馆子;要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等等。同住、同劳动问题不大,同吃就意味着挨饿和得浮肿病。在“四清”工作试点单位湟中县平安公社,省委书记、省长王昭以身作则,住在一户叫刘维金的贫苦农民家里。两间破屋不能遮风雨,还是工作队出钱维修了一下,勉强住进。王昭早晨吃的是土豆、白开水;中午吃的是发了霉的青稞面馍(缺燃料,蒸一次馍吃十天半月),晚上是干菜泡后用水煮,然后撒一些杂面,成了杂面糊,调料是干辣子面。王昭有糖尿病,警卫人员怕他吃不消,想单独给他弄点吃的,他坚决拒绝,结果一个月不到,得了浮肿病,糖尿病也加重了,不得不到医院治疗。这一期“四清”运动中,先后有几十名队员得了浮肿病。有的队员实在饿极了,偷着吃饼干,怕被人发现,夜里藏在被窝里吃;有的队员偷着到平安镇下馆子。可是再保密也有疏漏,被发现就倒霉了。300多名队员中,一共有7个人因违反纪律,被双开(太左)。还有一个工作队员因经常挨饿,一次吃土豆吃得太多,结果胃扩张,因治疗不及时,被撑死。在这么贫困的农村,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活;改变左倾路线,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对犯罪的要依法处理,而不是兴师动众,人海战术,抓什么阶级斗争,搞什么反修防修。队员中有很多人不理解,但是谁也不敢说,硬着头皮撑下去,反正只要能熬过那几个月,就没事了。
  (作者为安徽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
  (责任编辑 杨继绳)

来源:《炎黄春秋 》2010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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