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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六○事件》资料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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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7 03: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骇人听闻上海《六○事件》[font=]
  1、血泪的控诉
  2、参与者交待
  孙鸿详:(原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现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原六
  一年赴山西调查组成员)
  揭《六○事件内幕》
  王启和:(上海公安局劳改管教科科长)
  关于1960年送一批少年去山西祈县的经过情况
  范书田:(南市分局局长)
  李志忠:(黄浦分局局长)
  顾本达:(小北门派出所所长)
  3、爱害者家长控诉
  杜芳鑫的父亲----杜祥征
  夏士荣的父亲----夏阿智
  《六○事件》肇事者的罪责
  赴京控告团的要求
  联合声明


  血泪的控诉


  云水怒,风雷激,电光闪,号角吹,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以毛主席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革命路线指导下,汹涌澎湃,激流涌进,各地广大群众均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猛烈开火!集中力量以斗垮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以上海市委为首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已趋全面崩溃、彻底摧毁之势;上海市公安局与上海市委前呼后应、独当大旗,在公安部门贯穿了一条又长、又粗、又黑、又臭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而我们《六○事件》请愿团成员便是这条反动路线的受害者、遇难者。为创立崭新的红通通的毛泽东思想的新中国、新世界;为誓死保卫党中央、毛主席;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为早日实现共产主义确立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才能保证斗争的胜利;并走向更深一层的胜利!
  我们生在毛泽东时代,长在红旗下,受到伟大领袖毛主席无限的教益,伟大的领袖毛主席对我们青少年寄于无限的希望,他老人家希望我们长大成人,希望我们接过枪杆子,将革命进行到底!
  但是,在一九六○年六月我们一千多名少年,被一夥别有用心的家夥用恶毒的手段欺骗了!迄今已六年了,六年半!这是多么可惜的时光?!又是多么可贵的光阴啊?!我们这些青少年儿童已遭受了永远不可挽回的损失。
  我们恨!恨那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是它摧残了我们;我们是受害者,遇难者;我们要化悲恨为力量,坚决地站起来,打倒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斗垮一小撮混入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当今,让我们全盘揭开《六○事件》,看看上海市公安局及上海市委在《六○事件》中到底干了些什么呢?是有利于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还是有利于资产阶级专政?是有利于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还是破坏削弱这个专政?是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还是背道而驰?是有利于人民还是有害于人民?是有利于加强党和毛主席领导还是恶意破坏攻击?铁证俱在,无可否认。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九六○年六月十五日上海市公安局蓄意制造政治迫害----《六○事件》。它唆使各区的公安局、派出所,有阴谋,有计划(定期、定额)陷害了一千多名青少年儿童(最小的只八岁----最大的也只有十七岁)。他们施尽了各种卑鄙的手段,以“半工半读”、“学徒”为名,欺骗我们一千多名青少年儿童和家长。说什么“二个星期可以回家一次”、“学徒每月能有24-27元工资……”如此云云。哄、骗无奇不有,仅三天时间,便把一千多名少年儿童集中在一起送到漕河泾遣送站。
  六月二十四日,他们如临大敌,把我们押上汽车,由架著机枪的警备车、摩托车、吉普车,前驱后拥,戒备森严,沿途护送到火车站,后又装入九只斗大罐罐棚车,一百多个人挤在一起,真是“水泄不通”,睡、吃、大小便都在这里面,六月伏天酷热炎暑,这样的棚车里既闷又热,又饿又晕,有的人最后昏厥了过去。可那些当官的老爷们却置此不理,独住一节卧车,而同样一列车上的这些少年却连喝水都发生了极大的困难,虽则丝毫之隔,然则天地之差。以后的事情越发明了了:下火车后(时值晚间十点)我们在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长达五里余的路上行走了多时,到了所谓的“厂房”,那是些什么样的厂房呢?既没有房子、也没有机器。可那些干部还进一步欺骗我们说:“这是山西省地方国营祁县纺织厂”,并规定我们:以后给家里、父母亲、朋友写信用祁县纺织厂。
  这种所谓厂房中给于人的是什么呢?房舍四周布满岗哨、布满铁丝网。每月只准发一次信,甚至规定每封信只好写50个字,我们写的信件要检查,邮包要拆检,一切通讯受限制。在这样的“工厂”里,我们的精神受到了残害,肉体上受到了折磨,接受了所谓的“管理教育”----法西斯蒂暴行:稍不顺意就会受到一阵拳打脚踢,被“五花大梆”,吊打是常见不罕的,烧火用的通条落在我们的身上也不足为奇,“长时间的禁闭”是家常,有些连“白公馆”内也没见到、听到的这里却能见到:铐人竟然还有什么“飞机铐”、“扁担铐”,被铐的人一铐就成了残废。在大雪纷飞、朔风呼号的严冬,他们无理处罚我们一些同志穿短裤长时间的在露天奔跑,在酷热的夏天、烈日的当头露晒几小时……这些无辜的青少年儿童被折磨得发育不良、奄奄一息,甚至残废。革命的同志们!革命造反派战友们!诸如此类的暴行事件是不胜枚举的。有人要问:“这到底是什么工厂啊?”是啊!到底是什么工厂啊?其实也不需要奇怪,因为它就是“人间地狱”----“山西省少年犯管教所”。
  但发人深思的是:这些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忠实奴才们,心怀鬼胎,恶毒阴险,把我们这些年幼无知的青少年儿童与罪大恶极的阎锡山的反动军官、蒋介石的特务匪帮、对人民犯下了罪而判了刑的地、富、反、坏、地痞、流氓阿飞分子、劳改分子关在一起。并且让他们担任我们中间的大组长、小组长来管理我们。让这些反动分子、不法分子的反动思想来毒害我们。事实胜于雄辩。这些被骗往“山西少年犯管教所”的所谓的“学徒”、“半工半读”者----实际上并完全是“教养”的一千多名青少年儿童,非但没有得到丝毫的进步,反而因为接受到那些反动军官、军阀特务反动思想的毒害而变坏了。这些都是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妄图在我们革命的下一代中渗透入资产阶级恶劣影响的基础,使我们的社会主义革命后继无人,使我们的祖国变色、变质;他们对人民所犯下的这些深重的罪行是以上海市公安局为首的公安部门贯彻刘、邓、罗的反动路线的重要标志,它们和社会上的情况一样,同样是刘、邓黑司令部、黑货贩毒者。它们必须受到人民应有的惩罚。
  那里有压迫,那里就会有反抗,那里就会有斗争。我们《六○事件》一千多名受害者在那痛苦的生活中,黑暗的日子里,没有放弃过斗争,虽然身在牢狱,可我们的心----我们爱党、爱毛主席的心却如磐石之坚;永不可摧:纸是包不住火的;真理是不容修饰的,事实总会是事实;我们的家长;社会上的一些人士;也听到了我们那惨痛的生涯,我们的斗争和反抗;家长的斗争和反抗;社会上的斗争和反抗;这种正义的斗争和反抗把那些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执行者----奴才们吓坏了、他们不得不把我们之中的一部分人宣布“释放”。
  我们从鞭鞑之中、苦水之中,度过了痛苦的岁月(少则一年三个月,多则五年一个月零六天),回到阔别多时的上海,回到了自己的父母身边,投入社会的怀抱。可迎接我们的又是什么呢?得不到家庭的关怀,得不到社会、组织的温暖;得到的却是歧视、讥笑、冷淡、嘲弄,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原因曾经是“犯人”,我们是“劳动教养”过的,是“坏蛋”、阶级异己分子……等等。朽木不可雕也!就因为这,我们回到上海的极大多数人至今尚还没有找到职业和工作,竟连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神圣义务也被剥夺了。即使侥幸得到工作的人,在单位中,也得低人一等,提心吊胆地过生活。留在山西“就业”400多人更不用说了,工作没有工作证,不发会员证,连最高指示----毛主席语录也不发。在“就业”的过程中他们仍需接受那些地、富、反、坏、军匪、特务、流氓、阿飞无产阶级专政的物件的监督管理教育。在这次毛主席亲自发起的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我们不能揭发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罪行,要是揭发了,就会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革命分子”,“斗”了,把我们的同志打成“牛鬼蛇神”、“阶级异己分子”、“反革命”……等等。直到今天还有一些混进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坚持著他们的反动立场、反动观点,对我们的同志从各方面继续进行政治迫害和打击报复。
  我们受尽了迫害,多年来为了揪出“六○事件”的幕后操纵者,为了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清算这笔债,我们有些同志先后到市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各派出所周转奔波达几百次,要求严肃处理这件事。但是,那些混进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老爷们,互推相让,妄图逃脱责任。上海的推脱说:“我们是送你们去半工半读的,大概山西把你们搞错了”。山西那边又推卸说:“山西是执行单位,上海是处决单位,根本不是山西搞错的,而是上海将你们定案的,错的是上海当局”。耍尽了种种手段,不行了,又耍了另一种“处理不当”,问题“一分为二”来搪塞。他们抓住我们的一般缺点,不及其所,肆意扩大,作为“罪犯”的理由。但是事实胜于雄辩,铁一般的事实赖不掉、逃不脱、藏不住、躲不了的。
  “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这也和扫地一样,扫帚不倒,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今天当我们要响应伟大领袖的号召:“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纷纷站起来,彻底批判,彻底揭露公安局的当权派更是如此,他们妄想把我们“六○事件”请愿团扼杀于“萌芽”状态,但我们懂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排除万难,争取胜利。”他们这种阴谋诡计永远不会得逞!无论你耍什么手段,玩什么花样,我们这个反是造定了的。我们要誓死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誓死保卫无产阶级专政,“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我们现在不造资产阶级老爷们的反,更待何时?我们现在不把这条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彻底打例,又待何时?“天下者,我们的天下;社会者,我们的社会;国家者,我们的国家;我们不说谁说?我们不干谁干?”我们就是要大叫大喊,大杀大砍,把火药味搞得浓浓的。“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我们要造出一个通红通红的新世界,一个坚不可摧的无产阶级专政的中国。
  革命的同志们!革命的父母们,革命的家长们,你们的父母、兄弟、妹妹、子弟中也有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迫害的,今天我们站起来,联合起来,要造资产阶级的反,要打倒混进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上海《六○事件》赴京控告团


  参与者的交待之一


  我执行了反动路线,我愿意站起来站在革命人民一边,起来揭发反动路线
  孙鸿祥
  揭前市公安局制造《六○事件》的大阴谋
  《六○事件》是我忠实地执行以黄赤波、杜蔚然等为首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一个罪状。现在,我要坚决地站向革命人民一边,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猛烈开火!我要向广大革命同志彻底交待我具体忠实执行这条反动路线的经过,更应该彻底揭发前上海市公安局一小撮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当权老爷”一手炮制的《六○事件》:
  1961年9月间,由我院付院长娄家庭告诉我:“老杜(杜蔚然)和我说,山西来了一位石付厅长(现已自杀)讲市公安局六○年送到山西去的一批少年的处理确实有错误,现要组织人一起到山西去,你现在到劳改处去报到”。并指示说:“你去山西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一批判刑‘处理不当’的案件。不要和公安局分开工作,一定要和公安局去的人一道工作”。
  而杜蔚然的阴谋是要借我们法院有批判刑“处理不当”之名义,去镇压山西这批少年的反抗。
  在劳改处,我未去山西之前,由付处长肖作霖介绍情况说:“山西公安厅姓石的付厅长带来一份材料说六○年和民政局送山西去的一批少年的处理确有错误”,后肖作霖介绍去闸北分局检查一下材料。但我发现材料中有很多是不够教养资格的,当时因不敢提出,做了奴隶主义。以后我和他们一起到山西了。到山西由山西省公安厅石付厅长负责决定:由上海肖作霖(劳改处付处长)、山西傅××(名不详,也任劳改处付处长)组成二大调查组。调查工作一开始发生了二个问题:
  一、山西提出:六○年上海送往山西的少年不应作“刑事处理”。上海提出:六○年送来的山西的既不作刑事处理,也不是教养。
  二、山西提出:少年不能作劳教类处理。但上海以黄赤波为首的资产阶级当权派坚持反动路线又耍了新的阴谋,借中央公安部的名义来压制山西提出的问题,我们法院也提出这批少年确不该作管教处理,在迫不得已时公安局又耍了另一个新阴谋,即要有定额地放回一小部分人,企图由此解决这个问题,依旧坚持他们的反动立场。
  我到山西后,所看到的情况很心痛:他们这批被骗至山西前,公安局对他们的家长、本人说是去学徒的。但到了山西根本不是学徒,而是被关在山西省少年犯管教所里,受到的所谓教育----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笼罩下的进行了种种惨无人道的法西斯式的迫害及人生虐待,这些少年和一些阎锡山手下的反动军阀、蒋匪特务、判处无期和长期徒徒刑的地、富、反、坏、右犯罪分子关在一起。让这些犯罪分子任意向少年灌输反动罪恶毒素,使这些少年遭受吊打、绑、关押,在生活上不给吃饱穿暖等非法手段。当时我向山西当局提出,山西当局推托:已作处理,以黄赤波为首的坚持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压制手法处置此事,现应直追公安局。
  现值我们最最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亲手发起的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之际,我应站起来和《六○事件》请愿团的革命同志们一起来揭露、批判、斗垮前市公安局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我也呼吁公安、司法的革命同志们站起来同《六○事件》请愿团的革命同志一起揭发市公安局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同广大革命同志一起来支持《六○事件》请愿团的革命行动!
  可能有些地方我还未回忆起来,需广大革命同志一起对我揭发。
  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现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刘鸿实
  原六一年赴山西调查组成员
  一九六七年元月廿一日


  参与者交待之二


  关于一九六○年送一批少年去山西祁县的经过情况
  一九六○年六月中旬的一个晚上,杜蔚然从市局开会回来,对我和李仁堂说:“经过公安部同意,黄局长要我把上海现押的少犯送一批到山西去,三千五千都可以,山西省新建一座纺织厂,可以把少年犯送去当艺徒,马上就要办。现在少教所已有几百人,再收它一批,可以先送去一千五百至二千人。”当时,杜蔚然要我们立即电话通知各分局的分局长,并提出三条:(一)年龄在十三周岁以上,发育正常,个子比较大的一些的;(二)有偷偷摸摸,教育不改,经过家长同意的;(三)向家长说明送到山西劳动,从事学习技术,到一个纺织厂里当艺徒的,同时说明,只要经分局长审查批准,即可以送少教所集中。对此,我们感到很突然,正在犹豫时,杜蔚然迫不及待地拿起电话说:“你们怕什么,我先来示范!”就先打电话给杨浦分局魏光局长。接著我和李仁堂按照杜的讲话分头向各分局作了电话通知。
  电话通知后,不过三天,各分局于六月十六日即开始送人。少教所容纳不下,又借用民政局遣送站的房屋收容一批。一个星期以后,约收容了一千三百名左右。当民政局获悉要送一批人去山西,就向杜蔚然提出要将遣送站收容从农村流窜来上海迁返不归的一百多名儿童也一同送往山西,由于有的小孩子的家长向市委反映了这个工作存在著问题,说公安局把戴红领巾的在学少先队员也收容起来送到少教所了,市局政治部主任邵健亲自下来检查,要我们对已经收容的少年教养人员配合各分局进行审查。不够条件要分局带回处理,并停止收容。由前劳改处付处长王东旭组织我们一批干警,一方面分头通知各分局进行审查,另一方面我们也派人去少教所进行审查,分局发现不够条件的,将名单送到少教所,就这样对人民极端不负责任地审查剔出了一百多名,交由分局带回处理,其余的少年一千一百九十名,连同少教所原收容的少年犯四百五十名,共计一千六百四十一名,于六月二十四日晚上送去山西省祁县。
  根据杜蔚然说,一九六一年八月,山西省厅有个付厅长来沪,提出他们对少年管教所所收容管教的少年进行清理的意见,要上海市公安局派人去山西协同进行清理工作。九月下旬,以前劳改处付处长肖作霖为首,和市人民检查院检查员朱孝全,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孙鸿详,少教所长王文长,管教科科员姚宜禄,以及各区公安分局的干部十余人组织了一个班子,在山西会同他们进行检查清理工作。当时,从山西初步调查摸底的情况来看,属于不应收容管教的共约六百余名,占总人数的百分之三十七。杜蔚然不同意山西的意见,认为政策检查和清理工作应当分开。政策检查按国务院规定的四条,错收容的,应分为完全错了的和基本错了的;清理工作要考虑到上海大城市的特点,少放回来一些。杜蔚然并且提出了一个错案要控制百分之几以内的框框。因此,这次政策检查和清理工作,和山西的意见并不一致,有很多争论。最后,不得不双方一起去中央公安部。将有分歧意见的案件材料带去逐件汇报解决。经过检查,实际上清理放回上海的,当时只有一百多名。
  最近,检察院叶耀忠同志来电话了解一九六○年送山西一批少年教养人员的经过情况,朱大经同志也要我去市局介绍这个情况。由于我只在一段时间参与了这项工作,仅了解收容遣送的部分情况,故专门打了长途电话到山西省公安厅劳改局询问,据该局王树昌同志说:现在山西还有上海送去的少年犯三十一名,刑满留队就业人员约三百零七名,少教养人员五十六名,解除教养留队就业的二百零二名,共计五百九十六名。
  以上我所回忆到的经过情况,虽然不全面,但已充分说明市局党组织领导上存在的问题是严重的。不顾党纪国法,不讲政策原则,把一些犯有一般缺点、错误的顽童采用劳动教养的办法处理,而不是徇徇善诱,因势利导,教育他们改邪归正,以致于使一部分青少年背上了不该背的包袱,受到歧视。黄赤波、杜蔚然对于收容一、二千名少年教养人员的重大问题,事先不加研究,草率决定,而且从收容到遣送前后仅花了十天左右的时间,可见其荒唐到什么程度。他们完全以做官老爷的态度,不关心人民疾苦,不顾这些青少年的前途。甚至在发现这项工作中存在著不少问题的时候,还是顽固坚持错误,定下了所谓错案不超过百分之几的框框,根本不讲实事求是,完全违背了毛主席的教导。现在看来,这并不是偶然的。这是黄赤波、杜蔚然顽固地推行了一条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完全没有群众观念。
  作为我本人来说,不坚持党的原则,对上级“指示”唯唯诺诺,也没有加以抵制,而且忠实地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因而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对此,我也有一定的责任,深感痛心,除了在机关内部要作检查批判以外,希望你们也对我进行教育批判。另外我还在继续回忆和作必要的访问,如有新的内容,立即整理送来。


  上海市公安局劳改处管教科
  科长王启和
  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参与者交待之三


  今天下午我参加了“六○事件”的大会,听了几位受害者和其家长的控诉,我非常痛心,我完全支持被害者和其家长的正义要求,这完全是黄赤波和杜蔚然这两个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对青少年的政治迫害。
  我听了杜蔚然的交待非常气愤,交待极不老实,把问题向上向下推,实际上这件事杜是很清楚的,他并亲自给分局长打过电话。
  六○年治安科有三个科长,科长张斌,第一科长段润秀(62年已死),第二付科长是我本人。
  我初步回忆当时情况是这样的,六○年6月份陈常亭(当时付分局长)到市局开会回来以后召集所长会议布置的主要内容讲,黄开会布置和劳动处,杜电话通知,在一个星期内要收批青少年到山西某厂去学艺徒,每月工资24元,当时条件是少教不够,家长同意,就可以,手续是派出所填表格,分局长批准,治安科帮助送到曹河井。
  当时送走时确实有家长和受害者哭叫的情况。
  我认为分局忠实地执行了黄、杜这条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除了由陈常亭彻底检查交待外应迅速给“六○”事件受害的少年,彻底平反,给恢复名誉。
  以上情况是我初步回忆供参考。
  当时治安付科长现南市分局局长反映人范书田


  关于六○事件问题


  我昨天去河南中路280号参加会议后回来,向了解当时的雀、刘二位局中他们讲都回忆不起来了,我又从当时处理材料看(几分材料)是填的劳动教养的,有的是刘时泉批的有的是雀批的,有的是我批拟同意的(当时我是科长)。我又从市劳改处王启和同志那里听到是杜尉然,首先问分局打电话讲三件内容:
  1年龄在十三、四岁以上青年聪明的有一定文化程度的。
  2有此错误的。
  3是到山西去学艺徒的,另外在1961年清理时我参加主持研究那一些同意,那一些人不同意回来的据我现在了解回忆,大致如此如有想起来我继续交待。
  黄浦分局局长李志忠1967.1.20“六○事件”请愿团抄印


  参与者交待之四


  经过本所革命造反队负责同志对我的批评和教育,以及在队部组织上的支持下,于今日上午又召开有关“六○”事件知情者若干造反队队员同志的座谈会,经过同志们的提供,使我对所犯的错误及情况增加不少材料,现经我进一步的回忆和思索,把情况汇报如下:
  1首先我感到对第一次的情况反映是不全面的,因当时我只汇报一面,而没有把错误的方面如实汇报,尽管有它的客观原因,但应该检查我主观上是不认真的,态度是不端正的。这一点我应首先向“六○”事件请愿团同志们认错,并愿意接受全体请愿同志对我的帮助。
  2其次,由于我当时老实地彻底了执行了这条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因此,当时确实在处理这件“六○”事件过程中是有欺骗性的,例如在对家长动员过程中说什么:“这是一个好机会,是去读书将来年龄大了还可以按排工作,”又说什么:“那里条件很好,有工厂好像艺徒一样;做工作还可以拿到钱”等等,由于我们当时分别对家长讲了这些欺骗性的话,因而造成了今天的错误,这一点除了上面有它的根子之外,作为我是所为基层领导,我也应负一定责任。
  3第三是当时具体处理工作中也是很简单,粗糙,就时间上我记得是很紧急的,当时治安科布置下来讲:“这件事很急,时间要抓紧,要求几天内完成。”所以我们在贯彻中就短短几天把一批所谓材料整理好后报批如南阳有一名沈霞修的青年,就是这样很简单地在周围了解一些材料后整理上报,据当时承办同志讲:“当时沈的家长不愿送走,本人也不愿去,后进行所谓教育后才勉强答应去了。”当时还讲了“你们父母管教不好,现在又有这样好机会”,等话。
  4第四,在徵求家长意见问题上也有错误,所谓取得家长同意,正像那次参加会议上的家长们所揭发似的,我们地区也有这类似情况,以召开家长座谈会方法,由家长发表意见,表示态度,然后将记录稿分别由家长签上名字,这就算当时我们认为的家长申请书了。像桃源里会有个姓曹的去年家长就是这样做的。还有像怀真有个姓盛鸿章的青年,仅偶尔犯了一些错误和缺点,当时也送走了。但是记得当时盛的家长提出要求不要送走,自己负责管教好子女,但我们承办者当时即拒绝称:“不行,你们过去没管好,今天有这个机会是要去的,”又说:“那里很好,有书读,还有劳动,你们平时管勿好,现在政府帮助你们家长管教,申请书一定要写好,明开我们来拿。”以上这些做法很显然我们是做错了。
  以上我所提供汇报的这些材料,这是在我们革命造反队全体同志们的帮助下所获得的,看来还是很不全面的,我将继续回忆补充,我坚决站在我们革命的左派一边,共同进行揭发市局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当然其中肯定也有我们的错误和责任,我也愿意在这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接受派出所内部革命造反队同志们的批判揭发,同样我也乐意地接受和听取“六○”事件请愿团同志们的帮助、批评。
  小北门派出所所长
  顾本达67.1.23


  受害者家长控诉之一


  “六○事件”请愿团的革命青年们:
  当你们有的还仅仅十岁,有的最大年龄不过十七岁,就被上海市公安局一小撮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以半工半读为名骗到山西祁县的少教所去了,在少教所里你们受到了骇人听闻的虐待,拳打足踢,罚饿,禁闭。这都是事实,因为我的儿子----杜芳鑫,当他十二岁时也在一九六○年六月间被嵩山公安分局、济南路派出所的户藉民警符某以“半工半读”到外地纺织厂去当艺徒为名骗到山西祁县少教所去的,直至一九六二年十月才被释放回上海,他也受到了被关禁闭,被罚饿饭的虐待。
  你们虽然被释放回上海了,但你们身上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受到了不明真相的人们歧视和冷漠,直到现在还有一些人把你们看成低人一等的人,在你们背后吐露出鄙视你们的调子,有时甚至公开威胁你们,不准你们发表正确的意见。这是你们难以容忍的。我作为一个被骗的少年儿童的家长也不能容忍下去,在四清运动中我曾揭露过这一事实,但由于上海市公安局党组执行的是资产阶级路线,他们置之不理。
  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你们组织起来了造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反,你们揭露了上海市公安局这一迫害少年儿童的事件,你们的大字报揭得好,很好。
  你们要彻底追查这个政治迫害事件的罪魁祸首,追究责任,要上海市公安局公开承认错误恢复名誉的证明档,销毁那些过去你们用压力或欺骗手段向你们取得的所谓材料。
  你们要求上海市红革会同上海市公安局革命造反委员会共同调查这个政治迫害少年儿童的事件,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万岁!
  无产阶级专政万岁!
  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万岁!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
  我们最最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岁!万岁!万岁!
  上海市公安局革命干部、杜详征
  福州路185号1967年1月10日
  上海“六○”事件请愿团抄印


  家长控诉之二


  在1960年上半年,当时我家里共有七口人,只有我一人工作,经济十分困难。居委会主任姚引章到我家来动员,她说:“你家庭困难,现在党有机会照顾你,让你儿子到山西纺织厂学徒,你不要失掉这个机会。当时我考虑到我儿子年纪太小,只有14岁,有些顾虑,当时没有表示态度,但姚叫了派出所民警陈克伟来“动员”:“你是工人,工人的子女应该服从国家分配”。当时我说不过他,也就同意他们去了。结果我儿子去山西后,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来信说是住少管所,不是像他们说的纺织厂,我就拿信去问他们,他们竟气势汹汹讲:“厂还没造好,现在是暂时住在那面的”我又等了一段时间,来信仍是在少教所。直到回上海户口登记上也是注少管所转移证,这对我们家长及本人加上了不应有的政治包袱。到目前为止,我们家长还弄不懂,究竟我们子女为什么要去山西受不明白之冤。从以上问题来看,这都是资产阶级当权派无故迫害我们劳动人民,对我们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表现,我们强烈要求公安部门弄清事实真相,揪出制造这事件的凶手。
  受害者夏士荣家长夏阿智
  “六○事件”肇事者的罪责
  1以“学徒为名,半工半读”为名,逐将一千余名13-14岁的儿童(最小的只有8岁,最大的16、17岁)骗到“山西少年犯管教所”进行“教育”。”
  2这千余名少年到晋后,与罪大恶极的阎、蒋军匪特务、地、富、反、坏、右分子关押在一起。并接受这厮们的直接管理、领导、直接的教育。
  3这千余名少年在所谓的“工厂”内接受著惨无人道的法西斯教育,受尽了虐待、折磨。
  4这千余名少年就此背上了大“包袱”,在家庭、在社会,事事处处受歧视、受迫害,尤其是所谓的“就业”者受痛更为深重。
  《六○事件》赴京控告团
  一九六七年二月一日印于京
  “六○事件”赴京控告团的要求
  一、由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京沪各革命组织、受害者及其家属组成《联合调处组》,对《六○事件》进行周密调查、细致审核。
  二、严惩《六○事件》肇事者、凶手、后台。
  三、对《六○事件》确实受害者,立即“平反”。并予以安排出路、弥补损失。
  《六○事件》赴京控告团
  一九六七年二月一日于北京


  联合声明


  革命造反派战友们!
  今天上海《六○事件》赴京控告团起来造反了!这个反造得好,好极了!
  《六○事件》是前上海市公安局,以往山西省地方国营祁县化学纤维厂“学徒”、“半工半读”等为幌子,将上海1191名青少年儿童押送至山西祁县所谓的国营工厂----少年管教所。
  在这座“工厂”里,千余名儿童受到著重重政治迫害,所接受的法西斯暴行,更使我们的下一代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尤为严重,可憎的是这些儿童接受著军匪、特务、流氓、阿飞的直接教育下,直接领导,他们在这个“工厂”内见不到毛主席像,听不到毛主席的声音,下一代接受的究竟是什么样的教养?
  毛主席教导我们:“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党和毛主席把无限的希望寄托在我们下一代身上,而那些混入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对我们的下一代进行种种摧残,迫害,他们居心何在明摆无疑的了!
  决不允许这么做!一千个办不到!一万个办不到!“六○事件”是全国罕见的重大政治迫害事件。它是与山西省公安厅、中央公安部十一局有著直接关系的事件。事件“肇事者”之一----上海市公安局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已被彻底揭发,控诉,砸烂。《六○事件》受害者的革命造反精神已得到上海各革命造反派的支持,得到社会各阶层的同情与支持。
  可是《六○事件》赴京控告团,到京后竟遭到了公安部十一局的百般刁难,公安部十一局力图推卸罪责,妄想把《六○事件》控告团扼杀在摇篮之中,这是绝对办不到的!为此我们向公安部十一局提出最强烈的抗议!
  我们坚决支持《六○事件》赴京控告团的革命行动。并紧急呼吁首都各革命造反组织广大革命群众,密切注意此事态的发展,并给予革命的支援!
  革命造反有理万岁!
  无产阶级专政万岁!
  全国革命造反派联合起来!
  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胜利万岁!
  我们最最敬爱的领袖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
  上海《六○事件》赴京控告团
  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跃进兵团
  红卫兵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
  红卫兵上海大专院校革命委员会《红革会》
  国际红卫军中国支队上海纵队
  东方公社革命委员会造反队、红卫兵上海近卫兵团司令部
  上海转业公安战士革命造反委员会(前卫军)总指挥部
  上海检察战线革命造反委员会
  上海小教革命造反总司令部
  一九六七年元月于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用笺
  上海市公安局革命造反委员会:
  据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等组织派人来京反映,一九六○年前上海市公安局送往山西一千余名少年教养的,其中有不少是以“半工半读”、“学徒”为名送去的。要求组织调查组进行处理。
  此事,一九六一年曾追查处理过,据他们说并未完全解决。请你们会同革命造反组织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凡是确实错了的,按照党的政策,应认真给予平反、处理。


  中央公安部办公厅(签章)
  196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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