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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宁一篇文章关于福利(标题转者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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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这是一篇约稿,写于2006.9.30.,贴于2006.10.5.;2006.10.8.又作了若干修改)
作者 李志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 经济研究所 退休)
            小标题:
              到底什么是人民福利?
             中国特色的“行业福利”
             即使小打小闹的“单位福利”也不是正路
             正式工、临时工、农民工,工与工不同
             建立公正的分配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提起“福利”二字,人们首先会想到什么?无疑,福利就是某种工资以外的“物质利益”。通常,劳动者们大都希望能得到较好的“福利待遇”,这并不是过分的要求。
  但是,事情一到中国,往往就变得特别了,需要稍作分析。
  例如在网上可以看出:目前在中国大陆,所谓“垄断福利”、“福利腐败”已经广泛存在,并已经引起了人民强烈不满。在一些获得垄断暴利的行业,不仅实施高工资,还往往以“福利”的名义,在行业内部,大量发放“工资之外”的福利。这种严重的不公正,已经成为中国分配环节上一个重大的问题。
  但是“福利”的本意到底是什么?“福利”是不是如中国经济学家所说的、应当被普遍反对的一个概念?也就是说,福利是否一个“养懒人”的专门用器?是否是什么“大锅饭”的代称?我想藉此机会,从头说起。
到底什么是人民福利?
  在我看来,所谓“福利”,并非一个简单的概念。它起码应当被分为三种:1)人民福利;2)行业福利;3)单位福利。
  三种福利,具有不同的内容和意义。
  人民福利,我认为是必须认真对待的。随意取消人民福利,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因为它不仅事关人民的生存权,而且也是经济的正常发展所不可缺少的。而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中国出现了历史性的倒退。为什么会这样?值得思考。自从80年代国内经济学界批判所谓“大锅饭”以来,多种改革、例如医改、教改、暖改等,都是采取所谓“改暗补为明补”的说法。在这种无理的说法之下,中国大量地、甚至已经完全取消了“人民福利”。
  其实,历史地说,这种人民福利,也是1949年人民革命的一个重大成果。因为在50-60年代,当时实际上实行的是“福利国家”的政策,尽管远没有达到人家那样的福利水平。城市中住房、教育、医疗、城市交通、水电煤气等方面,各级政府财政都有大量“人民福利”性质的支出,包括为使人民生活得以稳定的各种物价补贴。这样就从大范围里为人民提供了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也因而,尽管发生了大跃进和文革这样的胡闹,正常的经济生活被严重打乱,大大影响了、并且严重降低了人民生活水平,甚至发生了惨重的大量人口“非正常死亡”,但是在总体上整个社会仍能基本维持安定。
  如果没有这种由“人民福利”来维持的初级的“社会保障”,那么荒唐的、人仰马翻的“大跃进”失败后,毫无疑问,中国立刻就会陷入像建国前那样巨大的社会动乱。
  我认为,当时“人民福利”远不是完美的。问题是,一直到60年代中期,广大农村的“社会保障”仍然不能保证。尽管农民的子女能够享受到基本免费的教育,国家在“合作医疗”上也作了相当努力,但整个状况仍然不能令人满意。占人口80%的农民,很难享受到城市里的各种“人民福利”,这是一个重大缺点。这源于当时的经济力量不够,也难以避免。但并不能倒过来证明:“人民福利”是应当取消的。
  但是不幸,后来,事情完全反过来了。这个“革命成果”没有了,瓦解了,几乎完全消失不见了。
  80年代以后,逐渐地、稳步地、全面地,“人民福利”被取消。从住房、教育和医疗这三大块,一直到城市交通、水电煤气、冬季取暖……,国家全面而坚定地取消了人民福利。因此,就“社会保障”这一点来说,中国人民已经回到20世纪的40年代之前。
  但是,是否没有经过所谓“无产阶级革命”的国家都是这样呢?根本不是,而是恰恰相反。
  目前,就是像俄罗斯这样已经正式抛弃了“社会主义”的国家,许多人民的福利也并没有随之取消。国家仍然向全国的城市居民免费供应热水、暖气,而且医疗、教育也基本是免费的。电费和交通费用也很低廉。据报道,国家还向每个居民免费供应18平方米住房。
  可见,除了中国而外,全面地向着19世纪的资本主义倒退,而不保留任何“人民福利”,这或许是许多正常国家所做不到的。
  这里面,肯定有原因。
  历史上,所谓“社会保障”并不是“社会主义者”发明的,而是著名的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在19世纪末提出来的。他是从统治者的眼光提出的,但这绝对是个聪明的眼光。他说:“一个希望得到养老金的人,一般不会好斗,而且易于管理。”这种从国家角度来设计出的“福利制度”,能够大大缓和国内的阶级矛盾和各种社会矛盾。后来,北欧国家在社会民主党的执政中,创立了“福利国家”;后来西欧各国也大都走上了建立人民福利和社会保障的社会制度。特别是70年代之后,日臻完善。国家主动实行了这种带有“社会主义味道”的政策,从而缓和了国内矛盾,这使得人民比较安于现状,因此避免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发生。
  否则,如果人民活不下去,所谓“无产阶级革命”,那是一定会发生的。
  而中国自80年代以来,由于经济学家的愚蠢,国家却走上了相反的道路。国家的经济总量,已经比改革前增长了十倍以上,但是,人民的福利和保障,反而几乎消失殆尽,这造成了社会长时间、大范围的动荡不安,全国范围内大量出现所谓“群体事件”。尽管国家以极端强横的手段,加固了对社会所谓“不安定因素”的管制,但是根源未除。现在,若只靠什么号召和思想教育,我认为社会不可能真正安定。必须有社会制度上的深刻改变。
  在这种人民的不安定中,中国迎来了近30年的低技术质量的、少数人暴富的、环境和资源受到极大破坏的“经济发展”。但由于人民福利的取消,由于低工资制度,这种所谓“经济发展”,使多数人不能享受其“成果”、却只能大量“享受”污水、脏空气和有毒食品。
  中国经济学家以为,取消了人民福利,人民在惟恐灭亡的恐惧下,就会大大激发经济活力,就会去玩命。但他们想错了,不少人是在为自己的生存奋斗了,但他们生产了大量假冒伪劣产品,等于在剥夺别人的生存。整个民族被削弱了,而不是在加强。
  中国的经济学家们一直在猛烈批评北欧、西欧所谓“福利国家”,说它们已经走到了末路,已经混不下去,没有了经济活力。但是,就在前几天,国外宣布的最有“经济竞争力”的国家,恰恰是北欧3国,占了世界的第2-4名。而既不是联合国成员、也不是欧盟成员的“永久中立国”瑞士第1名,超级大国美国为第5名。至于北欧芬兰,近年来还曾经连续3年被评为世界第1名。
  在我看来,人民福利,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在中国,正是取消了人民福利的所谓“经济改革”,使得中国的“社会保障”的屏障坍塌,也使得中国的“文明史”发生了严重倒退。
  其实,对全民实行保障的人民福利制度,也并不全是所谓“资产阶级经济学”带来的。剑桥学派一位代表人物皮古创立了“福利经济学”,就像凯恩斯革命之对于罗斯福新政一样,既是西方国家“经济史”的理论总结,也在极大程度上改变了世界资本主义、拯救了世界资本主义,并使它成为西欧北美的人民所能够并且乐于接受的社会制度。当然,另一个原因,也因为同时苏联等所谓社会主义国家对内极度不民主的专制政治,把西方人民吓得脱离了“社会主义理想”。过去,我们常常把这些西方学者,都说成是“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其实是没多大意思的。历史本身的逻辑,才最有说服力。皮古先生认为,同量的收入,穷人的“边际效用”远大于富人,所以国民收入越是均等化,社会福利也越大。他认为,国家应当通过征收累进税,把富人缴纳的税款让低收入者享受(后来,凯恩斯主义的精神也如出一撤,他认为如果钱多在富人手里,“社会总需求”就会缩小;而若是钱能在穷人手里,则总需求和总供给就会易于平衡)。这对于人民有什么不好呢?在我看来,这简直与老共产党人的理想也差不多了,老马克思不是也提出过工人阶级国家应当采用“高额累进税”吗?难道只有像当代中国经济学家那样,把穷人缴纳的税款拿去给富人享受,劫贫济富,“少数人富起来”就是好的吗?目前,中国的富翁已经成了大量逃税的主体,年复一年,人民已经被剥夺得太久了。我看,中国经济学家比起西方经济学家,实在是连一点做人的良心都没有的。
  另外,在理论上,毫无疑问:有了社会保障,有了较高的人民福利,才会更有利于经济发展。这个简单真理,在中国经济学家们的浆糊脑袋里是想不清楚的。也可能是利令智昏,因为他们中不少人已经与暴富者们成了连体婴儿,不做大的手术是分不开的。其实,道理很明白,我以前曾一再讲过,例如医疗改革之后,迫使得全国人民都必须为了看病而去攒钱,那么,所谓“内需”也就根本不可能被“扩大”或“拉动”。总需求与总供给只能越加失衡。更何况,没有免费医疗,是不人道的。我不明白,没有了人道,中国在世界上将何以立足?
  所以我认为,简而言之,一个根本没有“人民福利”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
中国特色的“行业福利”
  但是在中国,尽管人民福利没有了,却普遍存在着“非国家角度”的所谓行业福利,也被人们称作“垄断福利”,这究竟好不好呢?
  我认为,这种“垄断福利”其实是一种危险的东西,它与取消“人民福利”的现实并存,就像双头毒蛇一样,其危险性和邪恶性都是很厉害的。
  福利,在字面上,显然就是指“工资”以外的待遇。中国目前是一种“低工资制度”,与国外同行业的工资收入相比,是低得很多的。前两天凤凰电视台节目中,说到北大副教授哭穷,认为自己将近5000元月薪太低,凤凰节目说,香港的副教授年薪大概不止50万港币。我看,可能中国各行各业的情况也都差不多。例如我前年刚退休时,尽管被叫做“研究员”(正教授),但只有1500余元的退休金,后来经过两次“菜篮子”补贴,谢天谢地,现在已到了2500余元。我不知道是否也应当去哭一番穷才对。
  但是如前所述,“福利”,就不是工资性收入。因此,当福利由“人民福利”转变只有少数人享受的“行业福利”时,或转变为更少数人享受的“单位福利”时,福利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时的所谓“福利”,就不再是我们常说的“福利国家”和“福利经济学”里所说的那个福利。这时候,“多数人”的利益转变为“少数人”的利益,公正转化为掠夺,善良变形为邪恶。
  这种非良性的“福利”,伴随着中国当前社会上许多邪恶的东西共存。
  例如有种东西叫“中国福利彩票”。据中国民政部《中国福利彩票管理办法》所说,福利彩票就是指“以筹集社会福利资金为目的而发行”的彩票。既然中国的人民福利已经大都消失了。我不知道它说的“筹集社会福利资金”,都是干什么的?难道单只是给那些部门的“自己人”颁发“福利”用的吗?
  在中国,在福利的名义下,开始到处充斥着腐败和欺骗的活动。
  据报道,目前国家的许多“垄断行业”实行了高工资、高福利。人们反映比较大的如电信、电力、民航、金融、保险、铁道、石化、邮政和水电煤气等若干公用事业。它们的工资水平就远远高于一般性行业,甚至能高出4-8倍,然而,这些行业同时还享受着“高福利”。据报道:某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的月工资不到6000元,但是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到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
  我不明白,国家的垄断行业,是由国家管理的,不是私营的天下,为什么反会发生这种极端没道理的事?这说明,国家的性质和能力都有问题了。文革前,周恩来管理的国家机关,根本不允许有任何一点不受节制的“行业福利”。在国务院各部委,则没有丝毫的“单位福利”,一切都得照规则办事,是非常严格的。那时一切国家的收入,都须上缴国库,各个部门根本不可能把本行业的任何利润拿来搞什么“福利”。即使在文革的大混乱中,经济生活一团糟,那时候也没有发生“行业福利”。而到了80年代以后,国家管理的规则乱了套,甚至国家单位也可以自己去“创收”了,还受到了鼓励,因此丧失了起码的规矩。国家还把这叫做“搞活”。既然国家带头鼓励胡来,这样弄下来,国家不腐败,那才有鬼。
  从历史上看,建国初期,国家曾经着力解决的问题,就包括旧时代遗留下来的行业间“苦乐不均”问题。在分配问题上,一方面要搞八级工资制,希冀适当拉开工资收入的距离;另方面则要解决重工业辛苦但收入低的问题。当时认为,行业间“苦乐不均”会影响工人的生产热情,而且也不合理。但是,周恩来先生肯定做梦也不会想到,在他身后的今日中国,正在努力地制造并扩大这种苦乐不均,以便让“少数人先富起来”。
  有人认为,目前人们普遍不满的是:铁路员工有免票,公车职工有免票,垄断行业向其员工和家属提供本行业的产品或服务……。其实,这些还是小事,在行业内提供一定方便,有它的合理性。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垄断行业职工除了大大高于平均水平的工资外,还大量享受到名目不明的补贴,甚至大大超过原工资;享受到住房、旅游、医疗方面的所谓“福利”。据反映,有的单位甚至拿公款去购买高级住房给领导,领导们却只支付福利分房的价格。这也是一种“福利”呀!
  网上竟然有人认为,只要垄断行业“效益好”,多发些福利也是正常的,别人管不着。
  是啊,现在的情况就是:国家的事,人民管不着。但这是不正常的。据有的媒体报道:民调显示 67.1%的人认为垄断企业的高福利,把较高的生产成本转嫁给了全社会,84.7%的人赞同取消这种特殊福利。可见,人民对此已是非常不满的了。垄断行业,倚仗国家权利和特殊的地位,是以“全民所有”的那些财产和设备,来获取垄断利益,来获取所谓“效益”,结果,却只在行业内、甚至在“一小撮人”中分配。对不起,这不是分配,这是掠夺。
  所以,所谓“行业福利”,或者叫“垄断福利”,并不是“人民福利”。恰恰相反,正是“行业福利”形成了对“人民福利”的巨大破坏力。
  在今日中国,可怜“福利”二字,已经成了掩盖不公正分配的纱幕。
  尽管阻力重重,也应当揭开它,应当把丑恶露出来。
即使小打小闹的“单位福利”也不是正路
  在“垄断福利”的大阴影下,现在不少单位喜欢发一点项目不明的“补贴”。常常不定时也不定量,姑且可以称之为“单位福利”。凡是有点额外收入的单位,大都如此,即使是单纯依靠财政拨款的单位,也不例外。因为,现在国家到处是鼓励“创收”这种制度性豁口。既然国家的不少行业里大量存在“垄断福利”,那么“单位福利”也就在所避免。
  在国外,工资是主要的个人收入,福利是全民共享。因此,没听说单位里会时常发一些没有名目的“补贴”。外国人民所追求的,不是这种“工资性的福利”,而是例如免费医疗和义务教育这种“人民福利”。
  中国自从20世纪80年代工资改革后,“工资的构成”就变得非常混乱了。所谓“基本工资”部分,通常所占比例都非常小,这使得不同级别的工资之间的所谓“差距”,简直没有了什么意义。所以,就这一点来说,还远远不如当年的八级工资制还“不平均主义”一点儿,那时工资的级差虽然只有几块钱,但令人感到那真是一段“差距”。很多工人为了能涨“一级工资”而努力工作和钻研业务,确实有激励作用。当然,我说的是“非大跃进”和“非文革”的时期。
  现在,很多国有单位里,所谓职工的“工资级差”,简直毫无激励作用。再加上“基本工资”以外的部分,在大部分职工之间差距很小,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分配比文革前更加“平均主义”了。“不平均主义”的地方表现在哪儿呢?我看,主要表现在官员、老总与普通职工的收入,确实大大拉开了差距。这就是中国经济学家们大肆反对所谓“平均主义”的结果:“领导者”富了,而普通工作人员们(劳动主体)不仅穷且收入平均。这个不停地冒着邪气的“少数人暴富”的原则,已经浸润了中国的各行各业。
  但是,这种上下层之间的差距,并没有、也不可能带来广大的职工钻研业务和技术的热情。同时,这种无理的差距本身,就不由自主地发出阵阵腐败的臭味儿,它不仅空前恶化了中国各单位里的“上下关系”,也使得职工们之间也越来越不能团结友爱。对于那些高级的官员和老总们,历史证明,尽管他们的“工资性收入”已经达到其单位平均工资的几倍、十几倍、乃至几十倍,但是,这些盘剥者是永远不知餍足的。他们所掌握的特权,又使得他们大批地变成了贪官污吏和盗窃“人民公有财产”的窃贼。
  这在中国,简直成了不可抵抗的规律,几乎很少有例外。
  这样的工资制度,无疑是失败的,只是谁都不承认,谁也不肯改变。因为,它给那些有着各种权利的人,带来了巨大利益。
  这种工资制度下出现的“单位福利”,进一步使得分配在广大职工中更“平均主义化”了,而同时,使腐败进一步四处漫延。因为,很多单位为逃避工资总额的“税”,还采取了发实物、或者发“商场购货券”的办法。这样,一些有“关系”的采购人员,又可能和商场勾结起来,购物、拿回扣,大家都心照不宣。
  在中国,就好像是一旦“邪灵附体”,什么社会现象和经济现象全都扭歪了。现在邪气一上来了,就好像“社会正气”也就永远振作不起来了似的,无论在哪个行业或单位,大抵均如此。
  不过,这里说的,都是国企或国家控股的企业或其他单位。如果是私企,对于工人(被雇佣者)来说,争取福利待遇,当然应当是“多多益善”,例如各种劳保补助、危险工种补助、医疗保险等。但是,在中国,私企的工人是更加没有保障的一群人。在私企老板的头脑里,很少会有“为职工着想”的念头,这也是合乎逻辑的。而中国流行的、所谓由老板来“先富带后富”的理论,才是不合逻辑的,因而只是经济学家一种可笑的欺骗性说词。
正式工、临时工、农民工,工与工不同
  无论是垄断行业,还是其他国家企事业单位,现在都有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就是所谓“体制内”的职工,与“体制外”的工作人员的待遇,大不相同。
  于是,在工人阶级内部,又人为地制造出“工人贵族”和“工人贱民”。
  有好几位“临时工”曾给我写信,述说他们的痛苦和不幸。
  今年元月份,一位先生来信说:“我是一名政府部门的临时工,月工资580元(扣除自己应缴的社保费后,医疗、失业没有保险),本市最低工资560元……。年底没有1分奖金……。平时的福利,有时给你1半,有时一点都没有 —— 本单位正式职工最低工资1920元。…… 我现在才明白什么是‘临时工’,……不是做工时间短的意思,而是“下等贱民“的代称,我已经工作了3年,有的工作10年的也有,到现在还是临时工。 —— 虽然我已经工作了,而且在单位我不比别人做得少,但除生活费外,其它衣服之类开支都只能向父母去拿钱。……当初进入政府部门时,原以为至少可以拿1000元的工资(正式职工的1半……),结果第一个月拿工资只有530元(后来又加了50元),当时心一阵寒冷。 —— 后来单位发冷饮费,我只有1半,而他们每人发洗发水等我没有。 —— 到了年底,他们高高兴兴每人发预算平衡奖、考核奖等,我却1分钱都没有,连回家买过年礼品的钱都没有。我已经无法表示当时的感受。”
  他呼吁:给临时工“人”的待遇!
  还有一位先生2月份写信来告诉我说:“我是江西景德镇的一位临时技术工人,90年时考上了一家国企单位。那时候叫国营合同工。工作了10年。到了2000年我们下岗了。我当时干的是机械加工(车工)。在2002年时,我们市一家军工企业由于青年工人青黄不接,面向社会招聘技术工人。我有幸考上了。我以为我的生活又可以走上正轨了。我现在工作的单位是家军工单位,是航空部二集团下属企业。给我们定的工资是完成任务的情况下每月500元。这500元在合同中规定,包含社保、医保和失业金。可以想象,如果我们全自己买的话,还会剩多少钱。所以我们大家都没买。大家没办法呀!只能管眼前。工作2年后我们大家在被用人单位施压下才同意买社保。由于我们是临时工。合同一年一签,也没什么福利。但工厂每年生产那么多飞机全有我们这50多个人的血汗呀。而那些正式工,每天不干活拿的钱不知道比我们多多少。真郁闷呀。我现在的技术等级是高级工。我也想不明白,这里说缺少技术工人,而这边却没有好一点的待遇。”
  今年7月,一个朋友来信说:“最近媒体正在关注垄断行业高收入事情,真是让人百感交集,我本人就是××电力系统的员工,这里面的黑幕,可能可怕得让人想不到,我在公司里做财务六年,就是因为看到的不良现象太多,所以最终选择离开。还有我的同事,给公司打拼那么多年,只因是‘体制外员工’,多年的奋斗,也换不来身份的平等。在××电力,1993年以前入职的正式工,不仅是收入高,还有身份高,即使无德无能的,也能做个科长,这在××电力和××集团,已不是秘密,做科长的资本,只因他是所谓正式工。在电力系统,有着局职工,厂职工,三产职工,合同工,临时工等区分,这人为制造的不平等,不恰恰是中国现有政治体制的缩影吗。听我现在仍在××的同事说,现在的职工,最少的也要每年拿到20万元。当然,这里有个小出入,那就是地级以上的城市的电力公司,收入较高;县级电厂,收入不是很高。”
  这里所说的,就是在体制内,也是“少数人”盘踞在宝塔层的尖顶。
  当然,毫无疑问,在一些工矿业和建筑行业,目前最惨的还是“农民工”。他们做着最粗笨的体力活,劳动时间很长,工资很低,其身份和待遇比“临时工”还要差一截子。不久前,国家称他们已经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而且据说已经成了主要的部分。但这个中国工人阶级的主要部分,几乎从来得不到任何“福利”待遇,无论是人民福利,还是企业福利,全都得不到。许多工人甚至得不到正常的劳动保护,得不到危险工种的劳动补贴等。因此,目前2亿劳动者都受到了职业病的严重威胁,而往往得不到有效保护;由于劳动保护不足,发生大量工伤而不能得到正当补偿;或者技术培训不够,设备陈旧,操作工人的千千万万的手指头掉到了地上……
  这是极端不正常的,也是极端不人道的。
  总之,这样对待“农民工”和“临时工”,整个国家本应当引以为耻。
建立公正的分配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尽管有些理想主义者在呼吁,尽管有的国家人士已经注意到这一点,但是,中国要建立起一个“公正的分配体系”,仍然令人感到,路途还十分遥远。
  现在的中国,已经是一个分配相当不公正的社会。这在全世界是很突出的,一点不光荣。但不少经济学家们感到满意。中国的经济学家实在不堪人民信赖,他们竟然可以提出“经济学就是不讲道德的”,他们竟然可以提出“腐败是经济发展必要的润滑剂”……,他们还能设计出什么公正的分配制度吗?不可能!他们认为,世界本来就是不公正的,那中国人民还怎么相信他们能够制定出公正的国家对策。不过,国家信任他们,“少数先富起来的人”信任他们,企业家信任他们。仅只是工人农民不信任他们,他们才不会在乎呢!
  但是,我个人很想对国家和经济学家们说:没有一个公正的、或者追求公正的分配制度,任何社会都不可能真正安定下来。
  所以,追求“公正”,才是追求“安定”。
  国家必须在“安定”和“不公正”之间,做出一个选择。
  毫无疑问,选择公正,才是正确的选择。若是这样,我们就会向“正常社会”回归。当然,这很艰难,要得罪许许多多的既得利益者。但是,如果我们选择了不公正,那么恕我直言,那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国破家亡。
  而且,空话是没有用的。如果国家的决策者们选择“公正”,但并不真正努力建立这种公正,那说了比不说、恐怕还要糟糕。我们究竟应当做些什么呢?我认为:
  第一,要切实建立起对人民的福利保障的可靠屏障。
  第二,要取消“垄断福利”,把这部分钱收归国有,并投入“人民福利”中。
  第三:要允许工人向一切公私雇主方“集体争议工资”,包括“集体争议劳保福利”。
  其实,有些好的事情,只要做了,就会有良性的连锁反应。例如,一旦实行了免费医疗,所谓福利性的“养老金问题”的压力也就不会太大了。总会有一头能好起来。只是目前国家所倾向的“小病国家管、大病自己管”的思路实在令人迷惑不解。我认为应当倒过来:“小病自己管,大病国家管”,这样才能够体现出“人民福利”的观点,也才会有利于社会长治久安。
  现在人民的多数,对官员们是不放心的,对他们的操行和能力都不放心。我个人也感到,目前中国的官员层,实在是太自私了。在和平时期、而不是在战争时期“选拔”上来的官员,具有这样的品质,也完全是合乎逻辑的。而中国官员的质量无法改变的根本原因,也很清楚,就是因为在中国大陆,从来没有对于县级以上的主要负责人的自由的民主选举制度。
  究竟怎么办?不找个出路,怕是不行的。
[ 本帖最后由 伐木者之歌 于 2007-6-12 22: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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