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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文献资料辑录(咸丰——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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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3 21: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献资料辑录
    《东坝风土人情记》摘录 黄理堂
    白河明末时,匪徒出没,屡平之,空其地殆荒无居人。清朝定鼎后近百年尚未生聚。深林古树,大逾十围,糜鹿成群,人烟寥落。(之后)白河后山陆续开空,一遇暴雨,山地剥皮,徒发崩峰,连石带土涌于河床,河身不能容,其势猛烈,将河(床)洗深,露出连山石底;河道宽阔,两岸不长草,一遇天旱,水即断流。
    ……
    咸丰八年陕抚英饬(白河)与湖北交界之处筑挡城,委兴安知府林同县官程佩琳由红石河至东坝等处勘挡城基。东坝垴谕我二伯及(黄)光藻监修,大南沟垴(圣母山)则鲁启珠,黄土岭则(黄)群望。时熙伯年迈,藻居附近,款被鲸食。九年,汉中道(府)张 兴安镇台同(白河)县官杨艎来验收。张道宪公馆在(老爷湾)上湾,黄家廪秀咸集,熙伯为领袖,带同禀见。鲁启珠(大屋沟人)亦首事,同上手本,从黄姓后,进上湾园门,执帖将启珠手本发还云:“白身不见。”启珠不睬,竟逐队入。道台只与熙伯言,余未问话,得以混过,他人不觉;我实在启珠后见之,窃叹启珠之有胆。乃东沟垴、黄土岭工皆未峻,唯大南沟占得地势好,城门楼修得整齐。告厥成功,镇台赏给八品军功,黄氏反相形见绌。
    咸丰九年修挡城,卡子义学出钱二千(串)〉
    西坝修挡城(是)张闰兰负责。
    告示
    署白河县事麟游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萧为。
    力行保甲以肃奸匪而卫民事。照得白邑山深地僻,路通二竹、二郧。五方杂处之区,最易藏奸匿匪,若非举行保甲,奸匪得以□□,良民何以得安?本县莅任,即经酌定章程,责成乡地协同□□长等,□□□□发悬门牌,迄今两岁,境内较前安静,□至睡觉夜不闭户,道不拾遗。□□耿耿。现奉各上宪转奉抚宪扎饬,以陕省军务有靖,裁撤勇丁□□,城乡自□□□本地匪徒侵害。红签黑签,哥老、江湖等会运动□□窃危害尤甚,宜设法肃清,悬赏缉捕;除暴安良,莫善于保甲,而举行保甲,莫先于十家牌。务期实心为认真查办,并议刊发十家牌章程、铺户烟户门牌式样,定限文到三个月,一律办齐,甚,宜设法肃清,悬赏缉捕;除暴安良,莫善于保甲,而举行保甲,莫先于十家牌。务期实心为认真查办,并议刊发十家牌章程、铺户烟户门牌式样,定限文到三个月,一律办齐,具实报以凭禀请
    抚宪派员分往履勘抽查等因,下县奉此谕督五乡绅耆地保遵照章程变通查办,限定五月上旬一律退齐送县钤印,领发门牌悬挂,听候派员查勘外,合行简录章程开载晓谕,为此示仰邑诸色人等知悉。自示之后一概遵照后列章程办理。本县先赴乡亲勘审查,倘有违限及不实心举办者,定即传案究惩。本县言出法随,决不姑宽,毋违特示。
    计开保甲章程誊列于后
    奉行保甲编联之法,十家一牌,设立牌长,十牌为甲,设立甲长。十家中有一家通匪匿匪,九家连坐。设□循环村簿二本,将一家男女大小年岁、籍贯、作何生业、有甚功名一一注载,毋得舛错遗漏。如有生诞死故,随时添涂。每年十月送县更换,其册簿一存总查公所,一送县更换,届时赴乡抽查。
    奉行保甲不外十家牌法。令(今)利用十家牌及户口烟户门牌先从城关办处,□绅□□户□□呈送□及令分别十家一牌,举牌中明白人为牌长,余九家□同□察。其乡间岭岗零星之户,不足十家,五六家、八九家均可作为一牌;其仅一二家即由邻牌经营,不必拘泥十家。牌悬于牌长门首,余自贴门牌一张,□将户中人色书明,不准隐匿。
    牌甲内如有裁撤勇丁、开设烟馆、小铺、勾引本地匪徒入□放禁者,或窝盗、窝赌、窝娼者,焚香□□者,贷□□者,不孝不悌者,刻薄骨肉者,敲钉打拐者,偷税行商者,奸细□□,入门侵窃等人,拿获送案,以凭究办。如其党内众多,不便下手,即来□□营查拿究办。倘本牌庇护,经他牌访闻,送信者到案说明,立□送信之人□以红□□其□保□□照九家连坐之法办理。保□民自行捆送者赏银十两,送信差拿者赏银五两,决不食言。各宜□□,认真查办,□自必肃清。
    右仰通知
    光绪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告示押 实贴河街 勿损
    感旧吟序
    党仲昭
    老友天行,久别来访,出示《感旧吟》一帙,感事伤时,倦怀故旧,情深一往,古道照人。提及“同袍社”尤觉怆然,当日群英今俱落,定三、昆涛死难,鹤峰殉职,健庵积劳故,其他为国捐躯或瘁所事者,犹不胜数。如天行之竭忠尽虑数十年如一日,亦人所难能。昔武侯自比管乐,天行原字少亮,殆自比武侯;为“同袍社”中之唯一文人,谋画草拟多出其手,同人亦以诸葛公期之。就其行事、政绩以观,治事勤,劳怨不辞,心尽力果,真鞠躬尽瘁之实践者。年未半百,头童而发白,自非偶然。若其制行谨严,风度清旷,履险如夷,不以荣利萦心,尤以淡泊宁静之致,吾辈当年取友,首重行谊。三十年来,幸犹可验也。
    “同袍社”创立不久,天行以任他去,后之加入者,仲昭较为熟知,人事变迁,多已失面。昭行年六十矣,不忍使当年一般生死患难之交献身以为国家、民族贡其牺牲者,散失湮没以终,亦思追记其组织运动之经过,并嘱天行汇志其参加人名,以备未来史乘,固后死者之责,与天行所感不谋而合。仲昭戎马余生,荒落已甚,不能为诗以酬天行之雅韵。老友白君戈人,恬淡耿介,与天行道合,间常寄与吟咏。见天行此作谓言之有物,诵之有味,是文而质,诗而史者,不可与帖括吐哗之士同日语。义规为兼资文武,尤足感佩,因依韵和之,其诗曰:
    (一)
    英雄到处即为乡,奔走平生为国忙。
    迹遍东西通学海,身经危难冒绛霜,
    过秦贾谊孤心苦,笃友巨卿义气长。
    如此侠肠今世少,祝君丹桂花弥香。
    (二)
    施教官服四十年,出生本色尚依然。
    才名久被当途重,政迹常留后进看。
    学与德充黄叔度,文兼武略杜樊川。
    知君品在青云上,俯仰尘寰小众山。
    情真而语实,固吾之所欲言也,爰为介绍于此。吾人之交,本不在文字,以是一向匆匆,疏于记叙,非天行念及,凡均与草木同朽矣。来者不知或淆事实,宁非吾人之过也。抚今追者,慨也何如。小雅曰:“脊令在原,兄弟及难,每有良朋,况也永叹”。患难之交,良朋而兄弟也。天行之作,其“永叹”之类欤,因书此以发其意而为之序。
    感旧吟自序 黄统
    民国三十一年春,余补省参议员,由蜀旋陕出席大会后,就视察地方之便,回里省墓。复以为呼吁改正土地陈报事赴重庆,族孙玉山作七律二首赠别,玉山早岁废学服农,故不以诗鸣。此作出自至情,秉天籁而发,未可以格律绳。其第二首韵涉先、寒、删,古本通用,今亦语音相叶,不为试帖原不可拘,故步其韵作九十首,不觉百感交集,遍及旧游,兼伤世变,劫后余生,不胜回溯,非敢言诗,亦非以问世,以寄嘤鸣之意耳,故名以“感旧吟”。唯限于文字,所有知交,难以委举,漏略犹多,咏叙详简有殊,亦不问交情深浅也。如老同志定三(钱鼎字)外,以与自新(党仲昭字)相处较长,相知甚深,吾之受益于自新者亦独多。又如伯英、希仁、勿幕亦皆革命巨子者,而诗中只以一字提及,自新有言“吾人之交,本不在文字”,古为“神交”,吾于言见之,因附为一言于此。
    国民党白河县党政军团特联会报秘书处密电
    白35溪字第11号
    联西<注释①>先生:昨据确密报:一、奸匪一股二十余人于昨日(十三日)窜抵郧阳大侠乡,距白河仅三十华里;二、另一股二千余人窜抵旬阳弘道乡之双河口,企图不明;三、本月十日,奸匪三百余人由郧阳将军乡窜抵本县信善乡之顺水寺,停住一夜,于次日晨窜往竹山毛塔乡之三岔,沿途书写荒谬标语诱惑民众;谨将所获奸匪标语照抄一份,随函奉请鉴查。
    附抄标语一份:
    新四军部队是老百姓的部队
    新四军部队无论在何处不拿老百姓一针一线
    新四军是打倒蒋介石与美帝国主义合作
    新四军部队与地方谋幸福正直公务人员合作
    佟雪溪<注释②>
    三十五年九月十四日
    中国国民党陕西省白河县执行委员会代电
    白组智字第103号
    事由:奸匪<注释③>四路窜围县城,情势危殆,谨将临时紧急措施情形电请核备由
    中国国民党陕西省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王 钧鉴:
    自奸匪罗厚福部于上月十八、十九等日经国军追击,撤离县境回窜竹山后,近又乘本县国军<注释④>调防空虚之际,于本月十四日联合匪军数股分四路进犯本县县境,第一路和平支队王一成部队约三百余人,由竹山边境窜抵城东信善乡;另一路五百余人越界岭经卡子街窜抵城南义兴、义侠两乡;第三路罗厚福部主力约二千余人,由竹山窜抵城西和济乡;第四路百余人,由蜀河渡江窜入旬白交界之沙沟合围,绕我城北平利、和协两乡进窥县城。十五日晨,二、三两路匪军节节进逼至距城二十余华里之蒋家梁子。当时白河与安康间电讯不通,仅城东北一隅隔汉水尚能与联防区内之郧西夹河、羊桥两乡取得联络,三面受敌,一面临江,情势异常危殆。县府为避免无谓损失,并维持非战斗人员之安全起见,临时通知各机关除必要人员处理紧急公务外,余即携带重要文卷随同各机关于当日下午六时暂移距城二十里之羊尾山(郧西羊桥乡公所所在地),仍与县府保持联系,并以申铣、申苛急电先后备在案。幸经县府督率地方团队奋勇抗御,一面速电河口军事当局告急,遂于十八日由竹山开来第二十师第十旅第二十八团第一营,全部冒雨到达县城,奸匪窥我援军开到未敢再犯,后以诡鼠姿态四路分散,一路两千余人由冷水河(口)渡汉江北去,余三路回窜义兴、义侠、和济、信善乡山谷中,似有全部撤退模样,谨电备案。
    白河执行委员会书记长陈孔昭
    三十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两个村参加棒子队<注释⑤>人员调查》(摘录)
    从上面两村(参加棒子队人员)调查(分析)来看:
    一、两村参加棒子队二十个人中,有十四个人都在国民党反动派政权中做过事,直接压迫过人民,当我军一来,人民开始翻身,他们害怕,逃亡出去当了棒子队。因此棒子队的成立完全基于反动机构人员,在政治上代表反动政权是与人民完全对立。
    但从成份上看,二十个人中,三个贫农,十二个中农,五个地主,中农占75%。从阶级(成分)上看,这些人不该走到棒子队去的。从政治地位上看,所有人员顶多当过伪保长,如果我们政策正确,大部分可以争取教育改造(过来)的。五个地主中,只有一个当过保长,其余四个只是不满我当时(向他们)借粮,又因打人时害怕逃跑出去的。有两个是地主的儿子,随他们父亲出去的。如果我们政策正确执行,其中一部分可以中立或暂时中立的。
    二、棒子队的发展及其政治活动
    棒子队的发展还有以下原因:
    1.我们对国民党特务、保甲人员的秘密活动完全丧失了应有的警惕性,这里举白河县三区茅坪暴动事件为例。
    茅坪为白河三区新辟(地)域,工作之初,利用了一个保长黄传侠。黄起初积极,搞出了地(主)富(农)八匹布、几十石粮食。后来该村选举村长、村(农会)主席时,没有用他,他便心怀不满说:“八路军看不起我了”。该村有个三青团员柴平治,地主成份,我军到后缴了团证,柴写了悔过书,当时无活动。后来吴香山(白河土顽头子)派人与他联系,柴便去活动黄(传侠),黄到吴香山处接受了任务,回村进行了组织,拉拢了民兵队长杨国宝,小地主何道三、晏根子、马良清等人。柴平治的亲戚佃户成了他们的内应,突然实行暴动,打垮了我们的茅坪、桂花村公所,千佛、安家(庄)、过风(楼)、关帝庙河等村政权,杀害了区秘书王树林同志、民兵张有四、宋家村书记等。这块地方便成了棒子队区域了。
    2.群众、村干部不明形势,有情况时发生动摇。茅坪事件另一原因是当时白河发生敌情,干部不明形势,表现惊慌失惜,群众也就动摇。敌人恐吓群众说:“现在八路军不行了,国军力量大,国军打来,凡是给八路军干过事的都要杀光,赶快到吴香山这边来。”起初干部、民兵,还脚踏两只船,后来谣言越来越盛,又看不到八路军在什么地方,于是就完全动摇,为敌利用。今年七月,上边布置备战时,双河、蜀河(传达)说:敌人有五个师向陕南进攻,要群众准备三天干粮,号召准备三个月的反扫荡,要老弱群众觅好山洞隐蔽。这样一来,自上而下地传播一种惊慌恐怖,助长了变天思想,使得不坚定的村干部更加动摇,自动带领民兵勾结棒子队叛变。三个村共叛变村长三名、(农会)主席二名、民兵十余人。
    白河县委召开农民代表大会简报(节录)
    1949年11月28日
    二、主要解决的问题
    1.迅速完成整顿,大力支援前线。代表们说:“我们解放军要打安康、汉中,部队不能不吃粮。回去赶快交粮。”有一位代表柴之敏说:“我们代表回去先把粮送出来,其他人看我们代表送,他们不能不送。”有的说:“部队打仗不能不用夫子,咱们县上的夫子已走了,我们好好照顾民夫的家庭,给他们收秋种麦,担水送柴,使支差的人家中不受困难。
    2.反匪、反霸、反倒算、反不公
    去年解放军走后,敌人来了,地主、恶霸、土匪倒算翻身农民,抢粮、捆绑吊打、杀人,我们七个区被杀了二百五十七人(村干、农会会员、群众)。一、三、四区倒算最厉害。二、五、七区抢掠农民最厉害。二区玉皇庙村柴之明家两条牛、两头猪、三条羊子、衣服、被子、锄头家业都被地主掳走了,连个尿桶也给拿走了。三区东西坝倒算杀人最厉害。
    我县分配土地和分浮财情况:全县七个区有31个行政村分了土地和浮财,有2个村只分了土地,有21个村只分了浮财;七区6个村被(汉江)对面郧西一区翻身队(来)打掳了一下。分的浮财有一部分是从地主老财家中搜出的,有的是从山上搜检回来的,是谁的东西都不知道。分的情形很复杂,另外报。
    3.冬季生产,渡过明年春荒
    代表讨论说,渡过明年春荒要想办法生产,搞副业,可以打油、捞纸、烧炭、烧石灰、打草鞋、熬磺、纺线、织布。都要劳动,不能闲着,等政府救济。
    三、代表们诉苦情形
    先在小会上诉苦,经了解苦大的,再组织大会诉苦,诉苦情形简举如下。
    五区毛荣久说:“我家有十三口人,兄弟四人(妯娌四人),三个孩子,自种八斗稞。二十七年赵明厚保长拉我壮丁,逃到外面一年多不能回家,地荒了。回来后,又加重我们粮款,叫我卖壮丁。我卖了一条牛12块现洋,给代顶了一个壮丁。二十九年把我二弟拉去,三十二年正月初又拉我三弟,七月又拉走我的四弟。后来派啥差都叫我去支应,家里地荒了,没有吃的,把家中的大磨、大锅、两只土枪、四张板锄、一张薅扒都卖了买粮,父亲去讨饭,饿死在柏子沟口(这时放声大哭)。我叔伯房的爷叫我逃出去躲差,我到处帮人种地。刘厚德说我叔爷不该放走了我,将叔爷吊在木梁上打,脚上坠石头,活活被整死。叔伯房弟弟家穷,没交摊派的粮食,他们用猴儿抱桩的刑罚整,疼得要命,逃跑出来和周永祯的儿子一路跳河淹死”。毛荣久最后说:“共产党解放军来了,我们有了救星,要翻身就要和地主恶霸斗争。”
    诉苦提高了代表觉悟,有三个地主派来的代表(一区史建章、三区杨天恒、六区陈兴发)经大组诉苦后,其他代表发觉他们情绪、脸色不对,有的四天没有吃饭。后来他们自动找到大会领导说,他们是地主某某派来的,表示回去后不给地主汇报,站到农民方面来,不给地主办事了。
    缺点方面:一、生活上准备不很好,没有考虑代表的饭量,两顿饭不够吃,重做,二、诉苦时间代表反映太短,他们苦水没倒完;三、事先没有叫参加的干部注意发现问题。总之,这是一项新的工作,看到也是头一次,请上级指示。
    白河县人民政府通告
    为了发展生产,增加国家财富,促进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巩固国防,加强抗美援朝力量,建设我们的国家。为此,我县决定在五二年下半年大量地开辟税源,所以城市农村一切应该征收的税,一律开征;并决定农村屠宰税,自五二年七月一日起,由各乡政府代征,柿子酒货物税由各区政府代征,农村其他税及城市税收由税务局布征,各区乡负责掌握控制。这了防止混乱起见,无论税务机关或代征机构,征收时必须发给纳税人之正式发票,否则纳税人可向政府检举。
    以上各节统系知照为要。
    一九五二年七月 县长 陈建华
    防修第一中学“红卫兵”命令<注释⑥>
    一、宣布五类分子的十大罪状:
    1.解放前你们依仗蒋匪权势,杀人、放火、无恶不作,血债累累。
    2.土豪劣绅、地主恶霸,敲榨(诈)勒索、逼租逼债、逼粮逼款,强拉壮丁、残害人民。
    3.地痞流氓、奸侮(污)妇女、睹(赌)(博)、撞骗,作恶多端。
    4.反攻倒算翻身群众,抢掳群众财物、严刑烤(拷)打翻身群众和革命干部。
    5.造摇破坏,反对共产党。
    6.组织反动武装,纠合匪众,坚决与我党、与人民为敌。
    7.解放以后,你们仍呆在城内、不去乡下老老实实的改造,有顽固者还在继续造谣破坏,挠(扰)乱社会治安。
    8.你们中的顽固派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制度不满,反对无产阶级专政。
    9.更有坚持反动立场的,继续说反动话,做反动事、记变天帐、搞投机倒把,搞反攻倒算等反革命复辟活动。
    10.有的竟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不老老实实地向人民低头认罪,坦白交待自己的罪恶事实,而是继续与人民为敌,顽固不化,与红卫兵作对,与革命群众作对。
    二、宣布命令:
    1.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工农兵,红卫兵和革命师生坚决对你们实行专政,只许你们规规距距,不许你们乱说乱动。
    2.命令你们在十一月十五号内滚出城关到农村落户,必须服从贫下中农的监督,把自己改造成为新人。
    3.你们在户口迁移后,要持户口迁移关系到防修一中红卫兵队部登记。
    三、我们的措施:
    1.各机关红卫兵、革命干部同志们、各居民委员会的同志们、革命群众们、广大工农兵同志们,应积极行动起来,监督、督促五类分子办理迁移手续,限他们在十五号内离开城关。
    2.五类分子,我们严重惊(警)告你们,若有违抗此命令者,我们就采取革命的措施。
    此令
    白河县防修第一中学 红卫兵
    筹委会
    关于接管白河广播站的公告
    革命造反派战友们,革命的同志们:
    在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盛大的节日到来的时候,我们广播站、邮电系统、城关东风生产大队、木业社、国营商业系统、县医院、防疫站、接待站、县人委机关、县委机关等十个单位的十四个战斗组织的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合起来组成的捍卫毛泽东思想白河革命造反联合兵团,于一九六七年二月二日接管了白河县广播站。
    广播是宣传毛泽东思想,贯彻党的政策的重要工具。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指示我们:“努力办好广播为全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服务。”但是,九年来白河县广播站一直把持在以梁湛山、徐建平为首的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手里。他们给广播站派出的头头,尽是些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理人和贪污盗窃分子。在这伙牛鬼蛇神的控制下,他们大反特反毛泽东思想,企图复辟资本主义,利用无产阶级的宣传工具,散发着资产阶级腐朽糜烂的臭气。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开展以来,他们还以抽走人员、搞经济主义的新反扑等等手段,压制广播站革命造反派的革命行动,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对于他们这些罪恶行径,我们实在是再不能容忍了。因此,本兵团得到捍卫毛泽东思想白河县工农联合红色造反司令部的支持,于一九六七年二月二日上午,罢了前站长张乐德的官,撤了他的职,接管了白河县广播站。为使广播正常进行,责成本兵团所属无产阶级革命“12·9”造反队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从接管之日起,有关我县广播报道事宜,均由本兵团直接决定。
    革命造反派战友们、革命的同志们!这个权我们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夺回来了,张乐德的官,我们罢定了。我们深信,在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从此以后,白河县广播站将成为传播和普及毛泽东思想、贯彻党的政策的工具,成为全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的喉舌,这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是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
    一切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让我们在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下联合起来,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权,从胜利走向更大的胜利。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
    伟大的战无不胜毛泽东思想万岁!
    我们最最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
    附:本兵团所属战斗组织:
    城关东风生产大队燎原红卫兵团
    城关东风生产大队前哨红卫兵团
    防修木业社拔虎牙战斗队
    白河广播站无产阶级革命12·9造反队
    邮电系统捍卫毛泽东思想通讯兵红卫队
    邮电系统毛主席的通讯战士精兵队
    邮电系统捍卫毛泽东思想赤卫队
    国营商业系统卫东彪战斗队
    县医院、防疫站全无敌革命造反队
    县人委机关捍卫毛泽东思想先锋队
    革命师生串连白河接待站灭资反修战斗兵团
    县委机关捍卫毛泽东思想红旗战斗队
    县委机关赤卫兵战斗兵团
    捍卫毛泽东思想白河革命造反联合兵团
    一九六七年二月二日
    关于砸死人命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汇报(节录)
    县委:
    1968年6月17日至9月初,全县5个区26个公社均以“拔钉子”、“打尖子”为名,先后砸死82人,被逼、吓自杀14人,共计96人。其中:地主分子28人,富农分子14人,反革命分子15人,有一般历史问题和无辜群众42人,据不完全统计打伤、打残150人,其中造成终身残废丧失劳动能力的19人。
    一、策划过程(略)
    二、涉及的主谋和凶手
    这场事件涉及面大、人广,全县5区26个公社先后杀人55场,参与者共达320人(其中:主谋和参与策划者87人,凶手233人)。这些人中,有区、社领导干部9人,一般干部、职工49人,大队干部30人,社员群众232人,其中:党员59人,团员6人。
    三、处理情况
    1968年的杀人事件,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广大群众强烈要求依法处治杀人凶手和幕后策划者,县革委成立后,根据广大群众的要求和上级的有关指示,曾于1972年组成专案组,进行了全面调查落实,但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群众这一愿望未能实现,党的政策未能落实。去年11月,县委根据中央48号文件精神,决定再次抽调力量,历时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对重点案件进行了复查核实。已报了21案35人,经批准依法逮捕22人。其中:首恶分子6人,主谋和凶手8人,对罪行较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13人,已交有关部门拟分别给予组织和行政处理。
    四、存在问题
    1.依法逮捕的这22人,关押达7个多月,已预审结束,政法部门存在着等、看、思想,有等上级政策界线、看全国处理情况后再判。
    2.个别民愤较大的主谋人,还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3.对不足捕办的,应给予行政或组织处理的,还未处理。
    白河县公安局
    1979年6月2日
    关于村镇建房用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为了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土地的公有制,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坚决刹住滥占耕地建房的歪风,保障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以适应农村住房等建设的需要,特拟定本规定。
    二、农村社队土地归集体所有。按政策规定分配给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庄基地菜园地和承包地,社员个人只有管理权与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土地不准出租、擅自转让、买卖或变相买卖;不准随意占地建房、葬坟;不准毁地(田)取土,打窑烧砖瓦等。
    三、土地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是一切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的活动基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我县人多地少,农村住房建设须以节约土地为宗旨,统一安排,合理规划,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鼓励建房户利用原庄基地和非耕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建房。坚决杜绝在梯地和好田好地以及便于成片修地的地块建房。在荒坡地建房,宅基地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规定面积的三分之一。
    四、严格审批手续,健全管理制度,确需建房要求划庄基地者,必须由本人申请(如实注明:家庭人口、原有住房、新建地点、是否占地、占地面积、地质优劣等),提交所在生产队讨论通过,由大队、公社、区公所复核审查,签署准否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委托农牧局办理),建房者在接到县政府的准建批复后,由公社会同队干部当场划清四至,方能施工。
    五、农村社员建房占用庄基地标准,本着“既能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又要节约用地”的原则,区别对待。
    根据我县人多地少的特点,规定划拨庄基地的标准。3—5人(含5人)不得超过2分8厘;6人(含6人)以上不得超过3分8厘。以上标准包括原有住房面积在内。
    划拨庄基地的主要对象是:原有农业户口社员(包括解放军战士和在外工作的单身职工)及退休、离休职工,户口转农村落户的复退军人返乡安家的,原居住条件系困难者。
    其条件是:几代同堂,人口过多,居住拥挤,原庄基地没有扩建改建条件,以及遭受自然灾害而对生命、财产安全有严重威胁者。
    在同等条件下,独生子女户(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男到女方落户的和退休、离休、退职干部、职工、复员军人在农村落户的,优先照顾。
    六、国家干部、职工家属在农村需建住房者和社员同等对待,没有任何特权,不准利用职权抢占、多占地基或在城乡两地建房。
    七、城镇居民需建房者,由本人申请,经城建部门同意,报县政府批准后按准建地点和规模施工建房。
    不准在农村以别人名义申请划拨庄基地或租地、买地(包括打好的屋基台子)建房,违者连同新建房屋一并没收。
    八、凡达到或接近规定划拨庄基地标准的一律不再补划。需要改善居住条件者,立足改修老平房,新建小楼房,提高原庄基地利用率。
    划拨了庄基地的,原有庄基地应交集体统一安排使用。出买、出租房屋的,不再划拨庄基地。
    社员迁住、拆房腾出的空地,交队统一安排,搬迁者无权赠送、转让。
    对所划拨的庄基地,占而不用超过一年的,生产队有权收回,另行安排。
    九、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因建设征用社队土地,均按有关规定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决不允许生产队和个人借征地之机,敲国家竹杠,干扰施工,违者除补偿误时误工损失外,公社有权处以必要的经济罚款。情节及损失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十、加强土地管理责任制。建房户经政府批复准建后,批东不准占西,批坏不准占好,批少不准占多,不批不准强占。违者,由生产队、大队申报,公社应对新建房屋无条件的没收或拆除,并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立即收回划拨的庄基地,五年内不予安排。
    十一、在私房建设审批手续过程中,社队干部如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乱批条子,乱点头;审批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负责,徇私情或受贿、舞弊,由此而破坏此管理规定者,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组织部门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二、办理审批手续,应按占用面积收取管理费,其标准是:按准建面积每分地收费一元,由农牧局征收,用于土地管理。
    十三、各公社可根据本规定制订适合本社情况的实施办法,坚决杜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继续发生。
    十四、本规定公布以前,1979年1月1日以后这一段时间里,凡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的,各区社应进行清理,根据情节予以处理,并报县农牧局备案。
    十五、本规定从1983年9月1日起实施。
    1983年6月12日
    白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施行《白河县计划生育暂行规定》通知
    《白河县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已经1984年11月20日白河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现予通知施行。
    1984年11月27日
    白河县计划生育暂行规定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控制人口增长,是关系到四化建设的速度和前途,关系到子孙后代健康和幸福,关系到民族兴旺发达的大事。为进一步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保证人口计划的实施,使我县人口在本世纪末控制在225000人以内。根据中共中央(84)7号文件和省、地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7号文件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继续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具体要求是:提倡晚婚,鼓励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提倡晚育,鼓励女到24周岁后生育;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国家干部、职工、城镇居民有特殊情况的和农村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育二胎的,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安排二胎。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坚决执行《婚姻法》中有关禁止结婚的规定,做到优生。
    二、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根据我县情况,现将全县划为两类不同地区:
    1.国家干部、职工、全县吃商品粮的居民及城关镇所属的村、组为一类地区。一类地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有计划的安排二胎生育:
    (1)第一个孩子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以及有生育缺陷失去生育能力的;
    (2)再婚夫妇,一方只有一个孩子,一方未生育过的;
    (3)多年不育,抱养他人一个孩子以后怀胎的;
    (4)夫妇双方都是少数民族;
    (5)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残废军人:
    (6)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2.农村各乡、村为二类地区(指农业户口)。这些地区除执行一类地区生育二胎照顾条件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照顾二胎生育:
    (1)两代单传的;
    (2)兄弟多人,只有一人有生育能力的;
    (3)男到独女无儿户结婚落户;
    (4)夫妇一方因公(包括生产劳动)、因病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
    (5)农村“独女户”(包括干部、职工家属子女属农业户口的)。
    凡照顾二胎生育的,第一个孩子必须有4岁以上,经本人申请,群众评议,乡政府审核,报县计生委批准,发给准生证后方可生育。
    三、实行必要的奖励:
    1.对于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个人和无多胎、无计划外二胎出生的单位、乡、村、组,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于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育龄妇女,产假休息时间为三个月,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以哺乳期;对独生子女本人在就业、升学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待。
    3.独生子女保健费,从批准领证之月起,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每月5元,乡村农民的独生子女每月3元,发至14岁,夫妇一方为干部、职工的,由干部、职工所在单位发给;属于双职工的夫妇,由双方单位各发一半。乡村农民的独生子女费在公益金中开支,也可采取适当多划分责任田,或适当减少承包产量和上交提留等办法;城镇无职业居民由计划生育经费开支。
    4.对独生子女,卫生部门要优先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和定期健康检查,各地要办好幼托组织,保证独生子女的健康成长。
    5.各地要照顾好“五保户”,积极办好敬老院。
    四、实行必要的处罚:
    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政治思想工作为主,党、团员,国家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凡育龄夫妇都要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增强计划生育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对于经过多次教育,仍不实行计划生育者,实行必要的行政措施和经济处罚。
    1.凡是有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坚持上环;40岁以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育龄夫妇(除有禁忌症者外),一方施行绝育手术,对采取其他节育措施,连续5年以上有效(未发生超生或引流),本人不愿采取绝育措施的,允许采取其他节育措施。但必须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不再超生的合同,并交一次性的计划生育保险押金100—200元,在退出生育期前未超生的,本息一并退还本人。
    2.对无故不采取节育措施,致使计划外怀孕,又拒不做补救手术的干部职工,从怀孕起,即应停职停薪,令其采取引流手术,其手术费用一律自理,休假按事假对待。居民、农民应征收100—300元罚款,同时还必须作补救手术。
    3.国家干部、职工坚持超生(包括送给别人抚养或抱养别人的子女),属于二胎的给予降职或降薪处分,并扣除工资的百分之十,扣罚七年,对超生三胎或三胎以上的坚决开除公职;居民、农民超生的视其情节,征收200—1000元超计划生育费和多胎子女费。对超生三胎和三胎以上的农民,还应征收回超生夫妇承包地的一半;属个体经营者,当地人民政府应通知工商局(所),吊销其营业执照。对非婚生育者应从严处理,并令其分居。对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又生育的,除按规定外,应收回以前的一切奖励待遇。
    4.凡征收的超生费、保险押金、罚款等应填发由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制作的《计划生育专用收据》。
    五、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生育指标,开假病历证明,伪造节育手术的单位和个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对破坏计划生育,偷取节育环,后果严重的,政法机关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努力把生育控制在计划指标之内,坚决堵绝多胎,对于多胎生育严重和年终突破生育指标的区、乡(镇)、村,要扣罚主要领导的奖金和村干部补贴。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中出现超生的,要扣除主要领导和所在科室、班组的年终奖金。
    对1984年以来超生的二胎和多胎,认真进行清理兑现。
    凡过去规定与此相违背的,一律以此文件为准。
    中共白河县委 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特大洪水灾害的报告
    地委、行署并报省委、省政府:
    1983年7月31日汉江河水猛涨,17时进入城关河街街面,8月1日零时,水位高于街面6.1米,6时以后流量达到3万多秒立方,水位196.25米。9时流量达到31000秒立方,水位196.63米,高出街面(186.8米)9.83米,是400年来未遇的特大洪水。我县城关、冷水、月儿、麻虎公社集镇沿汉江房屋、设施、道路全部淹没,大部分冲毁或受到严重损坏。特大洪水之前,我们做了抗洪抢险动员和准备,7月27日编排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和部、局长值班名单,28日召开了抗洪抢险电话会,31日至8月1日领导亲临前线昼夜指挥干部群众投入抗洪抢险斗争。8月1日7时县委、县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布署灾民安置,抢救水淹物资,4日召开电话会议,布置灾区工作投入生产自救。经过抗洪救灾的具体工作,灾区除月儿公社月镇三队一个半岁小孩从船上落水死亡外,其他社队没有死人和重伤。灾民吃、穿和暂时居住得到安置。8月3日后,工农业生产基本恢复,国营、集体和个体工商业都开门营业,人心安定。我县的抗洪救灾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的领导下,省委副书记董继昌同志,於8月18日来我县视察灾情,对抗洪救灾工作作了具体的指示,使我们战胜灾害方向更明确,信心更足。我县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取得了初步胜利。
    对灾情,我们进行了初步摸底核查,对下一步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多次讨论,现报告如下:
    (一)洪水灾害情况
    全县遭受洪水灾害的有6个公社(镇),3个居委会,14个生产大队,53个生产队,1704户,8573人。其中,房屋、财产全部被冲毁,无家可归的重灾户999户,5010人。冲毁和倒塌房屋5687间,危险房屋2374间,共计8061间,19万平方米。其中,全民所有的4976间,集体所有的185间,个人所有的2900间,冲毁耕地1941亩,淹没菜地253亩,社、队河堤有7处,长2600米被冲毁。
    干部、职工受灾的有376户,1973人,毁坏房屋555间,8069平方米,损失财产978224元,其中,重灾户119户。
    国家企事业和行政机关受灾的72个单位,在册职工972人,集体工商企业和事业单位92个,在册职工1539人。
    城建损失严重,城关河街长930米都受严重损坏,有700米下陷,环城公路有100米滑塌。房管所管的公房(包括私改的)冲毁、倒塌的2877间,危房1018间,住公房的群众,无处安身。自来水设施严重损坏,有1000米长的管道及设施被冲毁,约4000人饮水极度困难。1公里长的高、低压电线及设施全部毁坏,损失680万元。
    国营烟酒、五金、百货、饮食、肉食、蔬菜、药材、土产、生资等公司、门市部、城关粮管所及门市部,16个仓库都被洪水淹没,共损失流动资产410万元,冲毁及危房1050间,其中:大小百货116万元,针棉织品70万元,文化用品30万元,建材机电63万元,土产日杂商品61万元,中西药品31万元。
    文化卫生单位受灾最重,城关二小、西沟小学、月儿小学、向荣小学的房屋、教具、图书、仪器全部冲毁,城关桔子园小学校舍地基下陷,教室墙体裂口歪斜。5所小学、1500名学生不能上学,教职员工无处安身。新华书店河街门市部,房屋、办公用具全部冲毁,冲走图书4万余册,城关河街电影院机房、住宅、放映厅、放映机具、设施、办公用具全部被水淹没,房屋地基下陷,墙壁裂缝,危及职工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城关医院、冷水、月儿、麻虎卫生院的房屋、医疗设备、办公用具大部分被冲毁,其余被损坏,10余万元的药品器械不能用,所在社(镇)看病困难。冷水、月儿、麻虎广播放大站的房屋、机电设备全部淹没,大部分冲毁。
    公路有42处,长19000米滑塌。其中,干线路有12处4000米路基冲毁,有11座桥涵被毁,工程量83万方,湖北过境车辆和县城至西营的客货车辆无法通过。旬白路县城至前坡火车站路段,受到严重损坏。白河县运输公司的房屋、办公用具被冲毁,大部分车辆被洪水淹没损毁。
    全县特大洪水共计损失财产价值2965万元。其中,农田水电防洪设施148.5万元,工业101.1万元,交通313.7万元,邮电20.5万元,商业物资666.9万元,文教125.2万元,医药卫生63.9万元,广播26.7万元,城建681.9万元,行政和其他事业单位31.2万元,群众房屋593.3万元,群众财产损失192.1万元。
    (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的安排
    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是艰巨的,也是刻不容缓的,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我们的指导思想是,认真执行党的十二大路线,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群策群力,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在生产方面,力争做到工、农业生产产值超去年,财贸少减或不减。灾民生活安排落实到户到人,做到不饿死一个人,不冻死一个人。重建家园是:今年准备,明年大干,八五年建成。
    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项目和需要国家扶持的有:拨款2921.7万元。其中:农业53.4万元,水利包括抗洪抢险设备109.6万元,林业5万元,电力3.8万元,邮电18万元,农机11万元,交通333.7万元,城建617万元,二轻61.3万元,社队企业18万元,商业385.7万元,供销206.5万元,粮食64.5万元,物资68.8万元,文化72.8万元,教育83.2万元,卫生50.7万元,广播26.7万元,人行4.3万元,农行7.2万元,民政救济549.5万元,县属行政事业单位111万元,补助财政亏收60万元。需要钢材1000吨,木材2000立方米,粮食800万斤,化肥1900吨。
    具体安排是:
    (1)农民的住、吃、穿、医、救济款549.5万元,其中:恢复城镇灾民自有房屋2万平方米,农村灾民自有房屋55000平方米,城镇搭临时窝棚300户,需款446.6万元;安排灾民吃饭、医病和必要的农具灶具35万元,面上4万人今冬明春需粮300万斤,款40万元,灾民和贫困户共需棉被2500床,棉衣裤1.3万件,单衣1万套,需款27.9万元。
    (2)城镇建设617万元,其中:整修河街河堤700米,38万元,新修4公里城内交通要道20万元,清风沟防洪工程20万元,修复河街至火车站水毁公路1.5公里,8万元,桥儿沟新辟基建地址和城关下水道工程60万元,新街路灯线路和河街路灯修理10万元;汉白、旬白路到火车站的进站路改建加固38万元,新街、河街架设和修复自来水管道8万元;城内居民增多,供水严重不足,计划从五担沟引自流水入城长7.5公里,35万元。统建住房400套,240万元,恢复公房1万平方米,100万元,维修危房,20万元。从城内仓库集中地点伸向河街架设缆车道一条,20万元。
    (三)交通需款333.7万元。其中:恢复汉白路需款81.2万元,恢复安白、白旬段需款165.9万元,恢复县、社路需款62.1万元。运输公司建房、停车场和补充损失机械需款13万元,航管所迁址建房需款3.5万元,扶持航运社和搬运队恢复生产需款8万元。
    (四)教育文化需款83.2万元。其中:城关二小需迁址,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加上设备维修需款29.8万元,月儿小学改建800平方米的校舍,加上设备需款10.6万元,西沟初中重建1600平方米的校舍和设备维修需款24.2万元,向荣小学重建校舍650平方米,加上设备需款9万元,桔子园小学改建房屋800平方米,需款9.6万元。新建城内电影院需款50万元,河街电影院近期还要加固维修,加上机械设备需要10万元。新华书店河街门市部、宿办房迁址重建需款10.5万元,城关图书室房屋加固维修需款2.3万元。
    (五)商业系统迁址新建仓库、门市部、职工宿舍18600平方米,需款186万元,弥补流动资产损失199.7万元。
    (六)供销系统迁址新建仓库、门市部、职工宿舍12200平方米,需款80万元,弥补流动资产损失78.5万元。
    (七)粮食系统迁址新建仓库、门市部、职工宿舍4200平方米,需款50.4万元,弥补流动资产损失14.1万元。
    (八)物资局新建仓库1500平方米,连同维修需款28万元,弥补流动资产损失40.8万元。
    其他部门的详细数字见附表。
    我们请求在近一年内拨给1432.3万元。其中:农业25万元,水利25万元,林业5万元,电力3.8万元,邮电18万元,农机11万元,交通200万元,城建300万元,二轻30万元,社队企业18万元,商业150万元,供销80万元,粮食30万元,物资30万元,文化30万元,教育60万元,卫生30万元,广播15万元,人行4.3万元,农行7.2万元,民政救济300万元,县属行政事业单位60万元。
    沿汉江的冷水、月儿、麻虎、城关等集镇,尤其是城关镇河街地势很低,汉江流量达到16000秒立方时,水就要进房,每年汛期都要抢险。今年特大洪水,在街面9米以上。又鉴于汉江梯级开发,这些集镇都在淹没区。因此,我们重建家园的指导思想是:对原有的较好的建筑物要充分利用,对已冲毁和严重破坏,需要重建的,都要迁建在安全地方,不能在原地修建,并要按照政府规划进行建设。所以,这次报告的建筑物,基本上都要迁址新建。
    妥否,请指示。
    1983年8月24日
    白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保护我县重点文物的布告
    为了加强我县文物的保护,有利开展科研工作,继承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特颁布此布告。
    建国以来,由于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在省、地文化部门的协助下,我们对全县的文物进行过三次普查,清理出大量文物,有的文物非常珍贵。经过整理、研究和展出,发挥了文物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的应有作用。但是,由于过去对文物的法令、政策宣传不够,加上十年动乱的流毒,因而在全县一些地方乱挖古遗址、古墓葬,随意拆毁古建筑,盗窃和倒卖文物的事件屡有发生。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和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把我们祖先遗留下的珍贵文物保护好,使之更好地为四化服务。
    县文化主管部门必须对我县重点文物保护对象划出保护范围,做出标志说明,督促区、乡做好辖境内文物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文物管理部门要不断进行检查和指导。
    区、乡行政部门要努力向人民群众进行文物法令、政策、方针及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根据区、乡条件建立文物保护小组或配备兼职的文物管理人员,确实把我县的文物管理好、保护好,杜绝一切破坏文物的事件发生。
    为防止文物的流失和破坏,必须重申,一切地面和地下的文物均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挖掘,据为己有。非文物保护单位从收购废品中发现的文物应按原价交省地文物部门统一收藏保管,不得私自隐藏或转手倒卖;要严厉打击文物走私、盗窃活动。
    为明确文物保护范围、保护对象,现根据全国人大颁布的《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特将我县14处文物保护名称地点公布如后。
    特此布告
    1984年9月20日
    附:白河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对象
    (1)石雕像:桃园乡岳家河垴,明代佛像3尊。
    (2)石狮:县烈士陵园内,明代石狮4个。
    (3)千佛洞。纸坊乡饶家湾,明代石佛像26尊。
    (4)岩墓群:冷水街上街头半华里,直洞式悬棺葬。
    (5)千佛洞:构朳乡厚子河桥南边公路上,明代石佛十余尊。
    (6)银杏树:构朳乡白果树及树下有古墓。
    (7)无名墓:宋家乡金荣村,封土面积约40平方米。
    (8)古墓群:茅坪乡柴家坡南北朝时期古墓。
    (9)古墓群:茅坪区公所房背后黄土坪南北朝古墓。
    (10)古墓群:宋家乡金荣村南北朝时期古墓。
    (11)古红花县遗址:以仓上为中心,南起裴家河,北到大双河。
    (12)古墓群:仓上槐坪村南北朝时期古墓。
    (13)古塔:双河乡双旗村双塔寺。
    (14)古墓群:仓上乡中坪村后晋时代古墓。
    白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动员我县外流教师返回工作情况的报告
    安康地区行署:
    去年3月17日,湖北省十堰市招聘科技人员启事在《光明日报》刊登以后,采取不要党团组织关系,不要行政介绍信,不要工资关系、户口关系、粮食关系等“五不要”的政策,从我县挖走中小学教师24名。其中: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20人,中师1人,高中2人,初中1人。
    教师外流情况发生后,地、县领导十分重视,3月28日,地委领导黄克礼同志和我县县长孙哲元同志亲自去十堰向市政府交涉;3月30日以后,县委、县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亲自带领工作组先后多次前往十堰,做外流教师的返回工作。县委、县政府并及时向中央、省、地有关部门作了紧急报告,并向湖北省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同时,省教育厅人事处、地区文教局负责同志也于4月13日赶赴十堰了解情况,做外流教师的返回工作。
    我们将情况反映以后,马上得到了中央、省、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广播电台等从舆论上予以声援。尤其是湖北省委、省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对此很重视,省委、省政府两厅并于4月6日、5月6日两次向湖北全省各地发出传真通知,坚决制止随意到中小学招聘教师的错误做法,并责令十堰市委、市政府和二汽党委应及时采取措施,坚决纠正其错误作法,要求十堰市委和二汽党委“态度要坚决,工作要做细,时间要抓紧。”
    我县驻十堰工作组,开始的工作是比较困难的,难找市政府领导,找着了也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市政府管教育的相副市长对我们说:“你们要找一下教师外流的原因嘛!这是竞争嘛!”拒绝我们的要求,坚持其以邻为壑、挖山区墙脚的错误作法,当受到上级和报纸的批评后,迫于形势,十堰市政府才采取一些纠正措施。市教育局于4月14日以“十教字(85)16号”文发出通知,内称“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陕南各地属贫困山区,那里教师来我市应聘不符人才流向,经局党组研究:(一)对于来我市的无原单位批准手续的教师一律动员他们回原单位工作;(二)各校不得安排他们的工作;(三)他们的工资和生活费由原单位解决;(四)限期返回。但在实际上他们的态度并不积极,对所制定的措施贯彻很不得力。在这种情况下,动员外流教师返回的工作收效不大,共动员回来15人,之后他们又陆续转出3人,只留住了12人(其中:专科10人,高中程度2人)。
    我们对动员外流教师返回的工作是做通一个接回一个,对工作安排尽量做到本人满意。对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方面的问题,我们已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为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县文教局于4月18日向所属各单位发出通知要求:
    1.对外流教师返回白河的要热情接待,同时对在单位努力工作的同志,要给予鼓励和表扬。
    2.对返回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等要做到妥善安排。
    3.对回校的教师不要歧视,不要冷言冷语讽刺挖苦,要注意团结他们一道工作。
    我们驻十堰市工作组的工作人员于6月26日才最后撤离十堰。撤离后,组织交涉仍在进行,但毫无收效。
    目前,十堰市委、市政府仍置中央、湖北省委、省政府以及社会舆论的批评于不顾,又决定对我县流去未归的12名教师(其中专科以上9人,中师1人,高中1人,初中1人)正式安排工作。我县粮食局已接到十堰市粮食局发来的公函,声称:“某某同志居住你地,因人才交流来我市,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已安置在我市某单位工作,粮油关系尚未迁来,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同志的口粮、食油我市定于85年9月起供应,请你处停止供应。”
    8月下旬,十堰市七中王校长,还亲自到我县一返回教师门建明家中,动员他再次去十堰。并给有些教师捎信带话叫下去。这表明,十堰市方面还在继续挖我们的墙脚。
    由于十堰方面所采取的消极态度,给我们动员教师返回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不仅“老口子”没有堵住,“新口子”还在开。这一事态发展直接影响到我县教育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牵制了我们许多精力,已成为我县社会安定的一大不利因素。目前教学秩序仍没有完全恢复,给我县造成的损失是很大的。
    鉴于这种情况,我们提出如下几条意见:
    1.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国办发(1985)63号文件,重申了不得到三线艰苦地区招聘科技人员。并且强调指出“对已经不辞而别的人员,要按照不同情况,做出妥善处理。凡流向不合理,本人在原单位专业对口的,录用单位要密切配合原单位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尽量动员其归队。”我县属贫困山区,流向十堰的教师在原单位的工作是对口的,十堰市采取“五不要”政策,招聘在贫困山区工作的教师的做法是错误的,我们要求十堰市退回已被他们正式安排工作的我县12名教师。否则,此类事还将可能继续发生,难以制止。
    2.对已被十堰市安排工作的我县外流教师,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录用单位征用人才培养费。
    3.我县经济、文化落后,财政困难,过去在教育方面欠帐很多,目前面临的困难很大,请省、地适当增加教师方面的投资,帮助我们改善目前十分困难的办学条件,以稳定我县教师队伍。
    1986年6月14日
    中共白河县委、县政府
    关于加快荒山绿化的规定
    为积极鼓励农民植树造林,绿化荒山,恢复和保持生态平衡,理顺农村经济结构,促进我县农业持续协调发展,经县委常委讨论作如下规定:
    一、统一规划,分户实施
    各乡(镇)、村、组对本地区所有荒山(包括河滩、路边,原已划权属尚未绿化的自留山、责任山)要统一作出绿化规划并分解到有承包能力的农户,制订出各年度的绿化任务,落实措施,限期完成。
    二、育苗给予补助,造林大户给以奖励
    农户应按照承包的荒山绿化面积育好种苗,要求做到舍得下功夫、舍得花资金、舍得用好地,所有树苗除满足所承包的荒山外,允许出售。县和乡、村可在种子和管理费用上给以扶持。绿化荒山面积连片治理一百亩以上的承包大户,要给予奖励。
    三、谁先绿化,山林归谁所有
    农户承包的荒山,不按规定完成绿化任务和未达到规定的绿化标准的,乡、村、组要负责监督检查并责令限期完成。经批评教育仍未完成者,每亩征收荒芜费3元直至收回荒山另行承包给有经营能力和绿化积极的农户经营。实行“谁先绿化,归谁所有”。农户按时完成绿化荒山任务达到标准的,由乡、村、组干部验收后记入政府印制的《绿化证》,发给承包者。今后地畔、林权民事纠纷以《绿化证》为准判定。农户持《绿化证》经营并允许继承和转让。
    四、联户连片管理
    对农户连片绿化达到标准的远山、瘦山,应由乡、村发布封山告示,严禁盗伐破坏。村、组干部要主动牵头组织连片地域内的各农户实行联户连片的管护制度,也可以由联户轮流值班管护。
    五、对个人无法开发的远山,可由村、组集体组织绿化,按劳力每年投造林工5—10个。集体造林后,设专人管理,有收益时,按投工分配或留作村、组用于造林育苗等集体事业。
    1987年4月10日
    白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通告
    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统一管理、保护,进行合理开发的综合利用,现根据有关法律和条例,结合我县具体情况,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矿产资源包括:金属、非金属、燃料、建筑材料、地下水等固体、液体、气体状态的各种矿产资源。
    二、县人民政府鼓励国家、集体、个人或其他形式的单位在本县境内开发矿产资源。
    县人民政府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发,开发者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税款和费用。
    未经县人民政府(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本县境内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白河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矿管办)对本县境内的矿产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对有关法律和条例以及本通告负有监督、执行、检查的责任,并代表县人民政府行使仲裁权。
    三、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经所在乡人民政府审查,经县矿管办批准,领取“陕西省矿产资源集体、个体开采许可证”,并持证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经审批机关检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要求,即可投入生产。未经审查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本县境内进行采矿活动。
    县人民政府保护合法的采矿权益,保障矿区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采矿权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和用作抵押。
    四、本通告发布后,正在开采的未经申报审批手续或未办理开采许可证的集体矿山企业或个体采矿者,均应立即补办申报审批手续,领取“开采许可证”,已由其他部门发放“开采许可证”的,应按上述程序换发“陕西省矿产资源集体、个体开采许可证”。
    “开采许可证”有效期限为批准矿山设计服务年限,期满后如矿山服务年限延长,需重新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矿山企业扩大采矿范围,超越原批准采矿界限,必须重新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五、开采矿区界限(矿界)以地面划界线垂直向下圈定地下界限,有两个以上开采区邻接时,应按有关规定留矿山隔离支柱。
    六、开采矿山资源要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矿山企业的开采回收率、矿石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不得采富弃贫、采厚弃薄、采大弃小、采易弃难。
    对于严重破坏和浪费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矿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到期无效者,县矿管办有权令其停产整顿或吊销其开采许可证,同时由工商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的矿产资源的范围和地区内严禁开采,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开发矿产资源应注意节约用地、保护水土、植树造林,应根据需要和可能造地复田,防止环境污染,尽可能做到综合利用。
    八、对乡镇、个体办矿生产的矿产品、黄金、白银由国家指定的单位收购,绿松石由县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事经销,严禁走私贩运。其他矿产实行自行运输,自行销售。
    九、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工业部门、劳动人事部门、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司法部门、工商管理部门、矿产部门都应当积极配合,共同搞好矿资源的开发管理工作。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执行。
    (此件发到村级)
    1987年5月15日
    坚持不懈 艰苦奋斗 因地制宜 讲求实效
    白河县靠修田造地解决温饱
    为贫困山区加快经济开发闯出一条路子
    【本报讯】地处大巴山北麓的陕西省白河县贫困山区,19年坚持不懈,修地造地15万亩,人均基本农田由1972年的0.06亩增加到目前的0.82亩,增长12倍多,走出一条摆脱贫困的路子。
    白河县是全国重点贫困县之一,昔日的穷乡僻壤,如今已出现新的景象。1990年该县粮食总产6680多万公斤,较修地前的1972年增长1.23倍;人均占有粮食由187公斤上升到345公斤,使90%以上的贫困户解决了缺粮困难,农民人均收入也由1972年的36.4元提高到292.80元。
    随着新造地的土壤变化,面积增加,白河县今后粮食将会进一步稳定增长,特别是地坎经济和林特产业的发展,现金收入会增长更快。目前,新修地田坎栽桑1.94万亩,养蚕2650张,种龙须草4.8万亩,板栗、肚棓等由散生、传统种植向基地、良种方向发展,已逐步开始受益,当地群众高兴地说:“朝上看是城墙,朝下看是粮仓”,“砌地坎坎,端金碗碗”。
    白河县历届领导班子都坚持不懈地把农田基本建设当作山区脱贫致富的基础工程来抓。19年间,县、乡党委、政府换届4次,一届接着一届干,实施规划不断线,各届还有新创造。县里各行各业通力合作,围绕实现人均一亩基本农田的目标,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他们始终坚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国家给钱积极干,不给照样干,近几年对修地补贴标准下降,县里补贴一年比一年增多。
    群众是改造山河的主人,多年来,白河县一直注意用政策调动农民修田造地的积极性,坚持土地承包到户不变,修地任务到乡,落实到组,责任到户,不投工的出钱,不搞平调,不开大锅饭,赏罚分明,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不久前,在该县召开的全国贫困山区经济开发经验交流会确定“八五”期间,我国贫困山区经济开发将以基本农田建设为中心。
    (1991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
    陈俊生提出要推广白河经验
    在全国贫困山区经济开发经验交流会上,国务委员、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组长陈俊生提出,要让白河经验向全国贫困山区辐射,将贫困山区基本农田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
    陈俊生说,白河县有三点经验是大家都可以学的,第一,常抓不懈,第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第三,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陈俊生要求认真推广白河经验,发扬实干苦干的精神,推动贫困山区的经济发展。
    (1991年10月21日《人民日报》)
    怎样端稳“金碗碗”
    —白河县营造“水保林”的调查
    修地如修仓,积土如积粮,耕地很少的白河县自然对这个道理体会更深。从1972年起,这个县二十年如一日,坚持修地不间断,共兴修石坎梯田15.6万亩,人均基本农田由1972年的0.062亩上升到去年的0.82亩。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的改善,增强了农业抗灾能力,全县人均粮食由1972年的187.6公斤增加到354公斤,受到国务院和省政府表彰。
    “石坎坎”成了“金碗碗”。可是,怎样才能把这只“金碗碗”永远端下去?白河县人从实践中摸索出还必须造林绿化,保持水土。只修地不造林,基本农田就保不住,山区经济就很难振兴。
    近几年来,白河县有意识地将兴修基本农田与荒坡绿化结合起来,使二者同步进行。县上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快荒山绿化的决定》、《关于加强林特生产的扶持政策》、《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意见》等造林政策,鼓励群众以户为单位承包荒山荒坡的治理。对于存在的自留山伐而不育、责任山包而不治的问题,县上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解决和调整。根据群众的经营能力确定承包面积,坚持多划自留山,少划责任山。在经济上实行扶持政策,林特育苗,每亩补贴30元,连片治理百亩以上每亩奖励1元,对缺少资金户,用贴息贷款和扶贫款解决。凡经验收符合绿化标准者,县政府颁发给“绿化证书”,允许继承、有偿转让和出售成活林。这些优惠政策,调动了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到1990年底,全县已涌现4.26万户荒山荒坡承包户,整片造林44.7万亩,零星造林173.5万亩。
    1990年,白河县被国家列入“长江防护林体系工程”,启动后,县上又以沿汉江的4乡1镇为突破口,再次掀起植树造林,保持水土的热潮,仅一年时间完成造林面积14.7万亩,被誉为“千里汉江上的一颗明珠”。今年2月,还被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县。
    吃粮靠修地,花钱靠治山。白河县大修基本农田,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又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不仅控制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还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白河县已拥有用材林15.7万亩,经济林14.5万亩,灌木林18.9万亩,龙须草机4.6万亩。油桐、干鲜果、蚕茧、板栗、龙须草等六大林特商品基地初具规模。全县人均收入已由1972年的36.4元增加到去年的292.9元。
    白河人尝到了修地、造林的甜头,干得更加起劲。县上最近提出新的奋斗目标,到1994年,实现人均1亩农田,2亩经济林园。可以预言,如果白河县沿着这个方向走下去,“金碗碗”是会永远端稳的。
    (1991年10月26日《陕西日报》
    民建公助两相宜
    白河县城人均住房居全省之首
    “秦头楚尾”的白河人如今已有了两个全省之最:一个是经过20年的追求与探索,在贫瘠的土地上,走出了一条兴修石坎水平梯地和营造防护林的振兴农业之路,成为山地县的楷模。另一个就是在坡陡可用地少,财政拮据的环境中,实现了县城居民“居者有宽房”,使这个举国叹其难的事在白河县难而不难。
    看看下列令人瞩目的对比数据:1984年以前,白河县城区居民建筑大部分在老城区河街和桥儿沟一带,私房面积仅有3.3万平方米,缺房户竟达479户,绝大多数职工居民的住房要依赖国家和单位解决,而今白河县短短8年时间内,全县盖房39万平方米,其中,县城有909户私人建住房12.6万平方米。同时,县城有80%的旧房得以改造。目前,县城有私人住房15.9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提高到10个平方米,居全省之首。
    改写这样的绝对值,并非一蹴而就的事,8年来,白河县在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轨迹上,寻求真知,逐步走出了一条民建公助解决住房难的良性循环的新路子。
    1983年白河出台了《关于白河县城镇建房的规定》,积极鼓励个人和单位自建住宅,制定出以开发茅坡新居住区为主,以改造城区旧房、危房、棚房为辅的建设方案,并简化了个人建房的批准手续。在具体措施上尽量考虑到建房的经济承受能力,由政府出面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配套建设。各职能部门集思广益,齐心协力支持房建和房改。这些年来,物资部门向建房户提供救灾钢材、平价钢材、议价钢材1100吨,民政部门向受灾户发救灾款9万元,向退、离休老干部发建房费29万多元;工行、建行、农行采取职工单位或者存款担保,或职工、居民逐月向银行存款的以存还贷的方法,共投放建房低息贷款458万元。
    在鼓励私房建设的同时,白河县着力为建房户办实事、办好事。几年来县城的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并成为房建的“推助剂”。城建部门投资159万元为河街居民建成千米防洪大堤,投资45万元建成日产800吨的五担沟引水工程,最近又新上了二期探马沟供水工程项目,3年来全县基础设投资377.2万元。还完成街道拓宽470延米,铺筑路面8600平方米,新修排水沟500余米,新建、翻建公厕26个,新增商业网点4处。
    路通、电通、水通优越的房建环境,唤起了白河县人参与房建、房改的意识,现在不仅县城70%以上的居民有了自家宽敞明亮的居室,而且也减轻了每年国家大量的财政负担。最近,白河县再次以文件形式出台了22条完善房建管理的试行办法,以推动和加快建房步伐。
    (1992年1月4日《安康日报》)
    白河行
    杨吉荣<注释⑦>
    总理贺信震长空,秦头楚尾起春风。
    百位佳宾聚白河,金秋山城暖融融。
    开天辟地数千年,君重万钧黎庶轻。
    群山莽莽何人问,峻岭常传呻吟声。
    四九解放红旗展,人民当家成英雄。
    政治翻身奠基础,经济腾飞靠愚公。
    茧手不惧山水恶,血汗燃亮脱贫灯。
    廿年苦斗旧貌变,粮丰林茂江河清。
    今日国家举盛会,典型引路促扶贫。
    治山修地百业旺,富民富县万代功。
    白河治县五百年,泰山作证记变迁。
    绣屏巍然成靠椅,汉江波涌舟扬帆。
    一条公路如飘带,一条河街秦楚联。
    一株银杏千年老,一雀麦姑诉沉冤。
    怪哉双城六道锁,西面无门岭当关。
    四季无粮苦作乐,五色龙舟吊屈原。
    云封石洞鹤听经,雾宿天池罄惊天。
    雪洒蓝滩玉浆飞,瀑悬鱼台撒白练。
    碑亭铭述烈士志,卞和怀璞月儿潭。
    街似棋盘楼作子,铁龙声吼九州喧。
    群群“愚公”挥银锄,层层梯田漫山坡。
    勃勃玉米迎风舞,排排绿树漾清波。
    硕硕柑桔飘果香,青青槐林护江河。
    葱葱桑园育肥蚕,弯弯溪水奏凯歌。
    致富旗帜数兴隆,五任支书创伟业。
    石坎金碗加科技,粮钱双丰农家乐。
    川河名美无河川,峭壁悬天数星月。
    石墙垒地五千亩,端掉穷窝造富窝。
    盏盏明灯当空照,声声赞誉夸白河。
    获誉不醉更自勉,群雄紧追敢歇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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