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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志华:中苏同盟、朝鲜战争与对日和约——东亚冷战格局形成的三部曲及其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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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2 01: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苏同盟、朝鲜战争与对日和约——东亚冷战格局形成的三部曲及其互动关系

  ● 沈志华

  「内容提要」欧洲冷战格局形成以后,美国开始考虑改变其对日本政策,但是在对日媾和问题上,美国军方与国务院产生了严重分歧。中苏同盟条约的签订促成美国决策层在原则上统一了对日方针。朝鲜战争的爆发使美国最后决定把日本作为盟国重新武装,单独与之媾和,并为此故意拖延停战谈判。在战局被动的情况下,苏联拒绝签署旧金山和约,并转而采取强硬立场,在朝鲜维持不战不和的局面。中苏同盟、朝鲜战争与对日和约问题有着紧密的联系,三者相互影响,互为因果,共同构筑了1950年代初期亚洲复杂的政治局面,并成为东亚冷战格局形成的三部曲。

  「关键词」冷战/中苏同盟/朝鲜战争/对日和约

  对日和约问题是亚洲冷战史研究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它不仅涉及美国、苏联、中国等国家战后对日政策的变化及其与日本的关系,而且标志着东亚冷战格局的最后形成。从事现代国际关系研究的各国学者历来都很重视对日和约问题,不过,研究的角度大多是从美国、英国、日本等西方同盟国政策变化及政治思考出发的。(注:就笔者所见,比较重要的研究成果有:Michael Yoshitsu,Japan and the San Francisco Peace Settlement ,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3;Michael Schaller ,The American Occupationof Japan:The Origins of The Cold War in Asia,Oxford University Press,Inc,1985;Howard Schonberger ,Peacemaking in Asia:the United States,Great Britain,and the Japanese Decision to Recognize Nationalist China,1951—1952,DiplomaticHistory ,10:1(Winter 1986);冯昭奎等:《战后日本外交:1945—199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张淑雅:《杜勒斯与对日媾和中的台湾问题(1950—1952)》,“中华民国史专题”第三届讨论会论文,1996年;徐友珍:《美英在新中国参与对日媾和问题上的争议》,《世界历史》2004年第2期,以及崔丕依据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文件的新作《美国对日单独媾和政策与日本的抉择》(待刊)。感谢崔丕教授在论文发表前即提供给笔者参考。)从铁幕的另一边——社会主义阵营角度进行研究的学者较少,原因在于缺乏相应的史料。冷战结束后,随着俄国档案的解密以及部分中国档案文献的开放和公布,关于苏联、中国在对日和约问题上的政策已经渐渐露出全貌,相关的研究成果也开始涌现。(注:这方面的研究自然是从俄国学者开始的;[此处俄文文献略]“中苏关系与冷战”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北京,1997年)。使用俄国档案材料参与讨论的还有:Vojtech Mastny,The Cold War and Soviet Insecurity :TheStalin Years,New York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张盛发:《50年代初期中苏共同抵制对日媾和与苏联拒签旧金山和约》,《世界历史》2001年第2期。)

  众所周知,对日媾和从最初提出的设想到最后形成的结果,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程序上讲,原先确定的是由美、苏、英、中等国外长会议协商,并遵循大国一致的原则,后来实行的是在美国控制下的远东委员会商议,遵循的是多数通过的原则。从方式上讲,原先确定的是全面媾和,后来实现的是片面媾和。从内容上讲,原先确定的是把日本作为战败国进行管制和剥夺(解除武装、赔偿等),和约签订后撤走占领军,后来实际上是把日本作为新的盟国看待(重新武装、免除赔偿等),和约签订后美军继续留驻日本。造成这种结果的根本原因当然是冷战态势的形成,但具体而言,是冷战中的哪些因素和事件促成了对日媾和有违初衷的最终结局?这种结局反过来又对亚洲冷战产生了什么影响?

  笔者在研究中苏同盟的形成和朝鲜战争的进程中发现,它们与对日和约问题有着紧密的联系,三者相互影响,互为因果,共同构筑了1950年代初期亚洲复杂的政治局面,并成为东亚冷战格局最终形成的三部曲。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最近解密的俄国和中国档案文献,以对日媾和过程的变化为线索,勾勒出中苏同盟、朝鲜战争、对日和约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对东亚冷战格局形成的决定性影响。(注:有关笔者对中苏同盟和朝鲜战争的专门研究,参见沈志华《毛泽东、斯大林与朝鲜战争》,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

  一、中苏同盟条约与美国对日媾和的决策

  以往研究者大都注意到,冷战状态的形成和朝鲜战争的爆发促使美国改变了对日和约方针。(注:崔丕:《美国在东亚的遏制政策与千岛群岛归属问题》,《社会科学战线》1993年第4期,第197页;刘维开:《蒋中正与中日和约的签订》,“1950年代的中国”学术讨论会论文(上海,2004年)第1—2页;冯昭奎等:《战后日本外交:1945—1995》,第109页。)这个结论无疑是成立的,但进一步分析还应该看到,导致美国主张对日尽早媾和,单独媾和,乃至改变东亚政策的首要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中苏同盟条约的签订。

  太平洋战争以日本投降告终后,对日和约的问题便提到了交战双方面前。日本政府早在1945年11月就开始准备媾和,并经反复研究于1946年5月提出了有关文件,设定于1947年夏左右缔结和约。(注:冯昭奎等:《战后日本外交:1945—1995》,第64页。)然而,媾和的方式和条件,毕竟不是以战败国的愿望为转移的。(注:1945年9月,美国政府发表的《战后初期美国对日政策》提出了三大原则:日本非军事化、民主化、用发展和平经济的办法保证非军事化和民主化的进程。见崔丕《美国对日单独媾和政策与日本的抉择》(未刊)。)

  到1947年夏天,冷战态势在欧洲已经出现。(注:笔者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见拙文《共产党情报局的建立及其目标——兼论冷战形成的概念界定》,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第172—187页。)不过,对于亚洲,美苏双方都采取了稳定局面的方针。因此,美国虽然确定了在欧洲对苏遏制政策,但在对日和约问题上,仍坚持以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为宗旨。这就是美国国务院1947年3月完成的对日和约“博顿草案”的出发点。(注:关于博顿草案,详见Schaller,The American Occupation of Japan ,pp.98—99;刘同舜、高文凡主编《战后世界历史长编》(6),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31—333页。)在此基础上,7月11日美国向远东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召开对日媾和预备会议的建议,开会时间暂定为8月19日,关于会议的表决程序,美国倾向采取三分之二多数表决制。(注:详见《战后世界历史长编》(6)第337—338页。)7月22日苏联政府发表声明,反对美国的建议,认为其程序违背了以前盟国所通过的决议。莫斯科重申了苏联、美国、英国和中国在战后日本问题上的特殊利益。(注:[此处俄文文献略]1947年7月22日苏联备忘录的英文本见香港大学所存缩微胶卷;XG0181,MF2527243—0526,Main Library,Universityof Hong Kong,中文本见人民出版社辑《对日和约问题史料》,人民出版社,1951年,第39—40页。)美苏关于对日和约的分歧首先在程序问题上反映出来。不过,预备会议推迟决不仅仅是因为苏联反对。除了遭到外部的反对(包括英国和中国),更主要的是美国内部开始重新考虑对日媾和的方针了。

  一方面由于冷战在欧洲的兴起,美苏关系开始进入敌对状态,另一方面,马歇尔在华调停国共内战失败,使美国失去了对国民党的信心,特别是让中国充当亚洲警察的期望彻底落空。于是,回国出任国务卿的马歇尔在制定外交政策时,不再把分裂而动乱的中国看作美国在远东对付苏联的帮手,而开始把眼光转向日本。(注:美国学者梁思文对此有专门研究,见Steven Levine ,A New Look at American Mediation in the Chinese Civil War:MarshallMission in Manchuria,Diplomatic History ,vol.3,no.2,Fall 1979,pp.349—375.)由此,博顿草案遭到美国军方和“遏制”理论创立人凯南的强烈反对。此后一段时间,在凯南的主持下,美国制定了一个全新的媾和设想,其基点已完全从“大国合作”转为“美苏对抗”。1948年3月25日,凯南提出了关于美国对日政策的建议,其中包括美军在和约后继续留驻日本,坚持在美国的监督下重新武装日本等新方针。(注:参见《战后世界历史长编》(6)第353—361页。)在凯南的推动下,国务院倾向于认为,美国对日政策的根本目的“是要将稳定的日本纳入亲美的太平洋地区经济体系中去,成为追随美国政策的值得信赖的盟国”,从而主张推迟媾和,缔结和约的性质亦并非惩罚性的,且不必非有苏联和中国参加。这些内容被纳入了经杜鲁门总统批准的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3/2号文件(1948年10月9日),成为美国对日媾和的基本国策。(注:关于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3/2号文件的形成,崔丕有专门的研究,见崔丕《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3/2号文件形成探微》,《历史研究》1992年第3期;另参见冯昭奎等《战后日本外交:1945—1995》第87—91页。)

  此期,苏联始终坚持在1945年达成的协议框架内谈论对日和约的问题。为对抗美国,斯大林不得不向中国国民党政府表示友好。在1947年11月伦敦外长会议上,苏联建议于翌年1月在中国召开专门的外长会议,讨论起草对日和约的问题。(注:[此处俄文文献略])1948年6月,苏联驻华大使罗申向国民党政府透露,将与中国代表进行谈判,其目的在于以中苏条约为基础,努力改善双方关系。如中国政府对此问题有意,苏方愿采取一系列经济、政治方面的友好政策,包括“与中国共同研讨对日政策”。(注:“国防部第二厅致外交部情报抄件”,1948年6月,“中华民国外交部”档案库藏,“亚西司”,112.1/002,改善中苏邦交,第60—63页。)在1949年5月23日举行的巴黎外长会议上,苏联代表团又提出了关于确定召开有中国参加的、讨论对日和约条款的会议日期的建议。6月20日,苏联再次重复了这个建议。美国对这些建议却根本不予理睬。(注:[此处俄文文献略])

  就在对日媾和问题因美苏意见对立而陷入僵局的时候,中国的局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到1949年夏天,共产党取代国民党掌握中国政权已是大势所趋。美国的亚洲政策一时间迷失了方向,在对日和约问题上也表现出犹豫不决,特别是在新中国建立后,分歧、争论充斥白宫和五角大楼,1949年12月形成的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第48号文反映了这种状况。所谓“等待尘埃落定”的对华方针,以及“在西方实行战略进攻,在东方实行战略防御”的基本概念,不过是体现了华盛顿决策者面对其亚洲政策的失败,既要寻找借口,又要进行补救的复杂心态。(注:关于对美国NSC48/1和48/2号文件具体内容的转述,见《战后世界历史长编》(6)第371—375页;崔丕:《美国对日单独媾和政策与日本的抉择》(未刊)。)看似形成统一意见的美国亚洲新方针,并没有消除决策层内部在对华政策和对日政策方面的对立主张。

  分歧主要来自美国军方和国务院。关于对华政策,五角大楼坚持认为必须保卫台湾这一重要的军事战略基地,不能让共产党政权占为己有;国务院则提出核心的问题是“防止中国成为苏联的附庸”,如果能以台湾换取中国新政权脱离莫斯科的控制,美国在亚洲岂非取得了比直接控制台湾更为明显的战略优势?关于对日政策,军方人士认为既然美国要在远东对苏联保持战略守势,就应该把日本作为对抗苏联的缓冲国,推进日本经济复兴,减缓赔偿要求,允许日本拥有最低限度的军备,同时在和约中规定美国有权占领冲绳各岛和横须贺的海空军基地。为了约束苏联和中国的行动自由,必须由包括苏联在内的所有交战国签署对日和约,实现全面媾和。在所有这些条件尚未成熟之前,应推迟媾和进程,以免“减弱美国在日本的势力”,并因此建议杜鲁门暂时不再授权讨论和约问题。外交人员的看法恰恰相反,他们主张早日媾和,以尽快结束对日占领,从而平息“日本人与日俱增的不满和反抗”,保证日本在美苏对抗中与美国结成可靠的联盟。为了满足军方的要求,国务院工作小组在1949年10月提交的全面和约草案中,提出了美国继续对包括部分琉球群岛在内的一系列岛屿的托管权,以及通过一个预先约定的日美安全条约,以保证美军在占领终止后仍然留在日本。同时,为了引诱中国和苏联接受这个条约,准备拿台湾和南库页岛作为代价。如果苏联和中国仍然反对,美英则应该单独对日媾和。在双方激烈的争论中,杜鲁门表示倾向国务院的意见,远东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在华盛顿的代表也极力支持国务院的方案,只是强调美国必须控制台湾。但由于包括英国在内的许多国家正在考虑承认新中国的问题,不赞成片面媾和,更反对美国独占日本,参谋长联席会议和国防部坚持认为对日媾和的时机尚未成熟。(注:Schaller,The American Occupation of Japan,pp.165—213;崔丕:《美国在东亚的遏制政策与千岛群岛归属问题》,第197页;冯昭奎等:《战后日本外交:1945—1995》,第106—107页。)

  这里有一个逻辑的链条把对日和约问题、台湾问题和中苏关系的状况连接在一起。从上述争论的内容分析,如果分裂中苏的“楔子战略”成功,苏联的势力就不会很快扩展到亚洲,控制台湾的问题也将继续排除在美国远东战略防御的考虑之外;新中国在美苏冷战中保持中立态度,肯定会得到更多国家的支持和承认,把中国(甚至苏联)排除在外的单独媾和的方针就更加难以推行;由于亚洲局势的相对稳定,美国独占日本和把日本纳入反共同盟的做法就会遭到包括日本在内的更多国家的反对,按照美国军方意愿实现对日和约的可能性也就相对减弱。果真如此,美国决策层内部关于对日媾和方针乃至整个亚洲政策的争论无疑还会继续下去。然而,苏联对美国的这一策略早有警惕。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苏联就得到消息说,美国曾经有一个“把中共变成第二个铁托集团”的计划,目前美国间谍机构在华活动的首要任务就是“破坏中苏之间的友谊”。此后,莫斯科又不断收到类似的情报。(注:[此处俄文文献略])这些消息对斯大林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刺激。特别是在中苏谈判期间,杜鲁门关于不干涉中国内政和台湾问题的声明及艾奇逊指责苏联欺负中国的公开讲演传到了莫斯科,斯大林更加焦急,他立即向毛泽东转交了艾奇逊讲话的全文,希望中苏共同对此有所反应,并要求中国政府首先发表声明。(注:[此处俄文文献略])至于毛泽东为什么坚持以新闻总署署长的名义发表声明尚不得而知,但斯大林对此大为不满并指责毛泽东打乱了原定步骤,却充分说明他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注:师哲口述《在历史巨人身边》,李海文整理,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454—456页。)惟其如此,斯大林才一再对中国做出重大让步。1950年2月14日,中苏双方经过艰苦的谈判,终于在毛泽东抵达莫斯科两个月后缔结了同盟条约。(注:谈判过程详见沈志华《中苏条约谈判中的利益冲突及其解决》,《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中苏同盟把尚未形成的美日同盟看作其在远东的未来对手,条约中还特别提到双方保证要“经过彼此同意”,“共同取得对日和约的缔结”,(注:条约全文见国际关系学院编《现代国际关系史参考资料(1950—1953年)》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60年)第9—11页。)其结果是为美国内部的和解创造了条件。美国务院在台湾问题上受到极大压力,不得不做出让步。同时,对日和约问题更加显得紧迫,也促成单独媾和及早媾和的观点占了上风。

  就在中苏同盟条约公布的第二天,麦克阿瑟司令部的外交发言人宣布,“必须采取果断行动与日本单独签订和约而无须俄国参加”。(注:[此处俄文文献略])3月23日,陆军部副部长沃里斯也向国务卿艾奇逊提出备忘录,主张在媾和后恢复日本在外交、内政两方面的主权,但在军事上仍保留盟军总司令部,占领军亦留驻日本,保持半占领状态,以备不时之需。(注:冯昭奎等:《战后日本外交:1945—1995》,第107页。)此时,美国务院和国防部之间关于日本媾和问题的意见正渐渐趋向一致,双方在几个原则问题上的分歧已经基本解决,特别是在占领期结束后允许日本恢复有限武装和少量武器生产,保持美国在日本的基地及驻军权利等方面,但在媾和的时机和具体条件等问题上还有分歧。(注:Schaller,The AmericanOccupation of Japan ,pp.247—249.)在沟通和弥合双方意见的过程中,新任国务院高级顾问并负责主持对日媾和事宜的杜勒斯以及主政东京的麦克阿瑟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的共同主张是在中苏结盟的背景下,把美国对日政策与对台政策捆绑在一起。

  4月7日杜勒斯提出,安全问题和基地问题可以通过美日双边协定解决,而核心问题是尽快结束占领,给日本主权,否则,如果日本反美,那么不论美国在日本有多少驻兵和基地,都将失去其作用。此外,如果美国、日本和太平洋友好国家组成某种共同防御体系,对日和约无论是否得到苏联的支持都不会有问题。(注: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of the United States(FRUS ),1950,vol.6,Far East and Pacific ,Washington: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76,pp.1161—1166.)5月18日杜勒斯再次提出,为了保证亚洲不落入共产党之手,当务之急就是“中立台湾”和让日本独立。(注: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50,vol.1,National Security Affairs,Foreign Economic Policy,Washington :U.S.GovernmentPrinting Office ,1977,pp.314—316.)受到杜勒斯的影响和鼓励,助理国务卿腊斯克在5月31日关于东亚新政策的报告中认为,中苏条约的签订证明美国1月份宣布的台湾政策已经失败,现在必须采取新政策,即美国用武力保护台湾,使台湾中立化。具体步骤是,首先让蒋介石“退休”,然后对台湾实行托管,继而派第七舰队进驻台湾海峡。与此相配合,就要增加对韩国和东南亚的援助,并加速对日媾和。腊斯克特别强调,如果美国要把日本作为未来的盟友,现在就必须立即表明态度。(注:FRUS,1950,vol.1,pp.347—349;Rusk's Report of May 31,1950,DOS,RG 59,in Schaller,The AmericanOccupation of Japan ,pp.261—263.)到6月初,国务院关于对日和约的构想已经进一步深化,甚至提出了具体的日程和步骤。但军方坚持己见,他们惟一的担心是和约签订将导致美国在日本军事力量的减弱。于是,麦克阿瑟的意见便有了重要地位——国务院和军方同时决定访问东京。(注:详见冯昭奎等《战后日本外交:1945—1995》第108页;Schaller,The American Occupation of Japan,p.255.)

  在台湾问题上以强硬立场著称的麦克阿瑟,此时对日本问题的态度也开始趋向强硬。过去他宣称任何保持基地的动作都将引发日本民众的普遍反对,现在则认为必须把日本同意“保留美军基地”作为结束占领的条件。与此同时,麦克阿瑟开始对日本共产党采取压制政策,6月6日命令吉田茂首相整肃日共执行委员会及《赤旗报》员工,利用原为镇压极右派军国主义制定的法律,禁止共产党领袖从事任何政治活动。为了争取这位将军的支持,杜勒斯在启程访问东京之前,经艾奇逊同意,决定与国防部和麦克阿瑟作一笔交易,即以美国对台湾的防御重新做出承诺,来换取他们支持加快对日媾和的步伐。(注:FRUS,1950,vol.6,pp.1205—1207,1221—1223;Haruki Wada,Stalin and the Japanese CommunistParty ,1945—1953:In the Light of New Russian Archival Documents ,for Conferenceon the Cold War in Asia ,Hong Kong,January 1996,p.11.)

  6月17日,杜勒斯率领的国务院代表团与由国防部长约翰逊、参联会主席布雷德利率领的国防部代表团同时到达东京。因受到华盛顿重视而颇为得意的麦克阿瑟当然知道双方的目的:一个为了日本,一个为了台湾。为此,麦克阿瑟准备了两个长篇备忘录,其核心是,如果美国要在东亚地区夺得主动,就必须缔结对日和约并保证台湾不受到侵犯,二者互为补充、不可缺一。(注:Schaller,The American Occupation of Japan ,pp.274—276.)在访问的最后几天,两个代表团与麦克阿瑟数度会谈。最后经麦克阿瑟从中斡旋,双方达成妥协。麦克阿瑟6月23日的备忘录反映了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和约签订后,美军继续留驻日本,为防卫作战之需要,整个日本领域作为潜在的基地,给予美国以无限制行使防卫权力的自由。此外,日本虽然在宪法中规定放弃战争,但美国承认日本在“受到侵略攻击时”拥有自卫权。在签订和约的同时,日美缔结安全协定,日本给美国以驻军及保留军事基地的权利。(注:FRUS,1950,vol.6,pp.1227—1228.)布雷德利后来回忆说:我们的会谈是富有成果的,麦克阿瑟的备忘录像一座桥梁,最终将政府各部门联结在一起,一致同意了一个称心如意的和平条约。备忘录中最重要的是保证了美国在日本保持军队和拥有基地的权利,有了这样一种明确的前提,国防部和参谋长联席会议中反对尽早达成对日和约的气氛很快就消失了。(注:布莱尔整理《将军百战归——布雷德利自传》,军事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686页。)

  此外,日本的态度对于东京谈判的结果也起到了推动作用。吉田茂政府担心美国的内部争论延误媾和进程,反复表示在和约签订后日本仍将长期依赖美国的保护,并警告说,苏联有可能赶在美国之前提出令日本人感动的和约条件——放弃对库页岛和千岛群岛的占领。日本政府6月1日发表白皮书,宣布愿意同任何承认其独立的国家签订和约。(注:Schaller,The American Occupation of Japan,pp.257—259.)

  无论如何应该看到,在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之前,由于受到中苏同盟条约的刺激,华盛顿决策层已经消除了在台湾问题和日本问题上的原则性分歧。尽管尚未形成决策,但美国对台政策及对日媾和方针的前景已经明朗化,所需要的只是实现这些新构想的机会和条件。(注:麦克·沙勒的研究认为,约翰逊和布雷德利没有接受麦克阿瑟的意见,他们在离开东京时仍反对和约。(Schaller,The American Occupation of Japan ,pp.274,278)笔者很难接受这个结论。从东京谈判的结果看,军方的要求已经基本得到满足,他们没有理由固执己见,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恐怕也只是对日媾和的具体程序和时机了。)这种状况表明,东亚冷战的帷幕在朝鲜战争爆发前已经拉开。

  二、朝鲜战局变化与美苏媾和方针的对抗

  就在约翰逊和布雷德利返回华盛顿的途中,朝鲜战争爆发了。朝鲜人民军大举越过三八线的行动不仅促使美国全面改变了其亚洲政策,而且扫除了美国决策层在对日媾和问题上的最后障碍。

  战争犹如一剂强心针,催动了白宫的全身细胞。布雷德利于6月26日向杜鲁门提出:“韩国、日本、琉球、台湾、菲律宾和东南亚,都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部分”,它们的地位“相互依赖”,美国“急需一个互相配合的全面的远东政策”。(注:CCS 381,Formosa(11—8—48),sec.3,JCS Records,RG 218,in Schaller,The AmericanOccupation of Japan ,pp.283—284.)在东亚,关于韩国问题,战争爆发的第三天,美国海空军和陆军开始陆续参战。关于台湾问题,6月27日杜鲁门一纸宣言抛出了“台湾地位未定”论,美国海军第七舰队借机侵入台湾海峡。与此同时,日本问题也凸现出来。战争使日本的地位骤然上升,美国在远东军事力量不足的矛盾使得重新武装日本显得更加急迫。7月8日,麦克阿瑟授权日本政府组建7.5万人的国家警察预备队,并增加了8000名海上保安队成员。几天后,远东盟军总司令部的专门委员会又提出计划,要求把警察预备队尽快编成4个步兵师,并装备美制武器。(注:《战后世界历史长编》(6),第385页;冯昭奎等:《战后日本外交:1945—1995》,第93页。)杜勒斯回国不久就催促国务院加紧和约的准备工作。他在7月19日建议说:“由于朝鲜战争的爆发,使得对日和约变得更为重要而不是更不重要了”,并主张从“更深远的角度”来考虑媾和问题;第二天又强调了早日媾和与重新武装日本的不可分割性。(注:FRUS,1950,vol.6,pp.1243,1247—1248.)此时,美国军人同外交官的立场已经完全取得一致。8月22日,布雷德利通知约翰逊,目前的环境使得缔结对日和约有了正当理由,如果美国在日本的驻军和基地得以保留,并使日本承诺重建武装,军方不再反对批准对日和约。随后几个星期,国务院和国防部不断商谈,对和约的先决条件达成协议,随即签署了联合备忘录,并于9月7日递交总统。就程序而言,备忘录已经撇开苏联,只是通过外交途径与远东委员会中友好国家进行秘密的预备性谈判。就内容来看,备忘录强调美国应享有外国军队在日本驻留的批准权和指挥权,不否定日本拥有自卫权和保持必要规模军队的权利。该备忘录作为国家安全委员会第60/1号文件得到杜鲁门总统的批准,只待朝鲜战场处于有利情况便可实施媾和。(注:FRUS,1950,vol.6,pp.1278—1282,1293—1296,1297—1304.)

  9月15日麦克阿瑟在仁川登陆一举成功,从根本上扭转了朝鲜战局,对日媾和的问题立刻在华盛顿提上了议事日程。经过一番秘密的协商和准备,10月26日晚杜勒斯约见了苏联驻联合国代表马立克,向他转交了被称为“对日和约七原则”的美国备忘录。(注:[此处俄文文献略]另见《人民日报》1950年11月26日的相关报道。)其主要内容包括:缔约国为“任何或一切愿意在所建议的和可能获得协议的基础上媾和的对日作战国家”;日本承认朝鲜独立,同意联合国和美国托管琉球和小笠原群岛,接受英、苏、中、美四国将来所作关于台湾、澎湖列岛、南库页岛与千岛群岛的地位的决定(在条约生效后一年内做出决定,否则由联合国大会决定);日本有责任与占领军合作以维持该地区的和平与安全;缔约各方在原则上放弃要求日本赔偿的权利。在会谈中,杜勒斯强调了三点:如果苏联参加缔结对日和约,依据和约,日本将库页岛南部、千岛群岛割让给苏联;即使远东委员会成员国中某国不参加缔结对日和约,美国也要进行对日媾和谈判;台湾地位问题暂时冻结,建议由联合国重新加以考虑。马立克对美国的媾和方案本身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只是表示反对冻结台湾地位,更不同意将这一问题交付联合国,而是主张恪守有关的战时国际协议。马立克还强调说,“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注:FRUS,1950,vol.6,pp.1332—1336;Mastny ,The Cold War and Soviet Insecurity ,p.108;刘同舜、姚椿龄主编《战后世界历史长编》(7),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76—77页。)

  此时的朝鲜局势极其微妙,在斯大林和金日成的请求和催促下,毛泽东决定派兵参战。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秘密跨过鸭绿江。求胜心切的美国人只管埋头北进,直到10月底与中国军队交火后仍然不相信中国已经介入战争,而躲在幕后的斯大林却是心中暗喜。对于美国提出的媾和建议,莫斯科没有急于答复,一方面是等待战局出现明显的转化,一方面也是为了与中国取得一致意见。毛泽东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决定派兵入朝作战,挽救朝鲜及社会主义阵营于危难之中,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斯大林对中共的疑虑。(注:对于这一点,中国领导人是深有体会的。毛泽东认为:“多少使斯大林相信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朝鲜战争的爆发——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入朝作战”。[尤金与毛泽东谈话纪要,1956年3月31日,[此处俄文文献略]]周恩来也说过:“斯大林到抗美援朝时才改变了对中国的看法。”《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02页。)中苏的同盟关系此时显得尤为紧密,开放不久的中国外交部档案馆保存了此期中苏双方关于对日和约问题往来的大量文件,可以证实苏联驻华使馆一秘贾丕才在回忆录中所说:作为盟国,当时中苏就与对日媾和有关的问题保持着密切联系与合作。(注:[此处俄文文献略])例如,1950年3月麦克阿瑟宣布提前释放正在日本执刑的主要战犯,苏联在发表抗议声明前通知了中国。周恩来于5月12日指示外交部有关部门起草一份声明表示支持,并于苏联声明发表的第二天见报。(注:中国外交部档案馆,105—00022—01,第1—8页。参见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史年表(1945—199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13页。)又如同年9月1日,中国向莫斯科通报了关于麦克阿瑟同蒋介石在台湾谈判的可靠情报。据情报说,美蒋“就台湾在缔结对日和约前应为日本领土的一部分而接受盟军司令部指挥的问题达成了协议,岛上将长期驻扎美军,由第七舰队负责封锁台湾海峡”。(注:[此处俄文文献略])这次美国正式提出对日和约建议,苏联自然要与中国进行协商。美苏代表会谈后,苏联即以备忘录的形式向中国通报了美国建议的内容,同时送来苏联的答复草案。在苏联备忘录中译本文件上有周恩来的批示:“下夜罗申送来此件,系美政府交与苏联的。苏联尚未置答。请即加以研究并提出意见。”苏联的备忘录措辞委婉,口气缓和,没有直接针对美国的建议表示任何反对意见,只是提出了6个问题“希望得到解释”:美国是否有意单独签约;应如何理解重提业已确定其归属的南库页岛、千岛群岛、台湾和澎湖列岛的地位问题;对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进行托管的根据何在;是否考虑规定占领军撤出日本领土的确定日期:“共同责任”是否意味着在日本建立武装部队及保留美军基地;是否考虑保证日本经济发展的必要权利。备忘录最后提出,“苏联政府希望知道,将采取何种方法以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此问题的观点”。(注:中国外交部档案馆,105—00019—01,第1—10页。)对于苏联的答复,中国没有提出不同意见。(注:除了翻译的措辞,后来公开发表的文件与中国当时得到的草案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参见《人民日报》1950年11月26日。)

  11月20日,马立克就是本着上述态度去会见杜勒斯的。按照美国人的记述,马立克一开始就“谈笑风生,讲叙苏美两国间的友谊和理解”,与上次会谈公事公办的姿态不同,这次苏联人似乎是要营造一种友好气氛。让译员照本宣科地宣读了苏联政府的备忘录后,马立克也只是重复地提出问题,而没有表现出任何积极、主动的精神。例如当马立克问到美国政府对新中国政府参加对日和约讨论持何立场时,杜勒斯回答说,“迄今的会谈是外交会谈,因此美国是与本国承认的政府——国民党政府举行讨论的”。苏联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本来是很明确的,但马立克对此未作反应,而是转移了话题。以致杜勒斯在会晤后感到,在中国参加对日和约的代表权问题上,不必过于顾忌苏联。(注:FRUS,1950,vol.6,pp.1352—1354.)苏联并不是不了解美国的意图,也不是因为处于被动地位而没有自己的主张。按照贾丕才的说法,莫斯科是有意对媾和问题不发表具体意见。(注:[此处俄文文献略])究其原因,显然与当时朝鲜战局的变化有关。斯大林不想过早地与美国摊牌,在马立克微笑的背后,莫斯科正在等待朝鲜战场传来进一步令人振奋的报告。

  毛泽东此时对战争的进程显得把握十足,他在12月3日会见金日成时提出:“敌人有可能要求停战,我们认为必须敌人承认撤出朝鲜而首先撤至三八线以南,方能谈判停战。最好我们不仅拿下平壤,而且拿下汉城,主要是消灭敌人首先是全歼伪军,对促进美帝撤兵会更有力量。”(注:逄先知、金冲及主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135页。)这与斯大林的主张不谋而合。12月4日,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在与中国大使王稼祥谈话时强调,中国人必须最大限度地利用现在的机会,并建议中国军队“趁热打铁”,越过三八线,继续乘胜追击。(注:沈志华编《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以下简称《朝鲜战争文件》),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史料丛刊(48),2003年7月,第635—636页。)第二天,周恩来就美苏上述两项备忘录发表了题为《关于对日和约问题的声明》,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全面地阐述对日媾和问题的观点和立场。声明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它必须参加对日和约的准备、拟制与签订”;关于台湾、澎湖列岛、萨哈林岛南部及千岛群岛的归属已经分别由开罗宣言和雅尔塔协定予以解决,“完全没有重新讨论的理由”。声明还谴责美国不愿从日本撤军,“并且利用日本作为侵略朝鲜、侵略中国的战争基地”,以及公开武装日本和企图使日本成为美国的殖民地。(注:世界知识出版社编《国际条约集(1950—1952)》,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年,第354—357页。)这些意见自然是反映了苏联的立场,只是莫斯科不愿直接出面而已。

  中国当然也考虑到利用朝鲜战争促进台湾和对日和约问题的解决。就在国际社会要求停战的一片呼吁声中,12月7日北京时间3时,周恩来召见罗申并告知:近来联合国及印度、英国等国不断询问中国在什么条件下可能在朝鲜停止军事行动。中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不愿处于不利地位,并意在掌握主动权,而同时又表现出积极性,打算提出以下条件,即所有外国军队撤出朝鲜;美国军队撤出台湾海峡和台湾岛;朝鲜问题应由朝鲜人民自己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参加联合国并从联合国逐出蒋介石的代表;召集四大国外长会议准备对日和约。周恩来表示希望立刻得到苏联政府的看法。在当天的回电中,莫斯科表示完全同意周恩来提出的停战条件,而且认为“不满足这些条件,军事行动就不能停止”。另一方面,苏联政府又不让中国马上宣布这些条件,而是要等到解放汉城之后,再“亮出自己的全部底牌”。(注:《朝鲜战争文件》,第639、641页。)

  看来,斯大林一定要等到完全掌握了朝鲜战场的主动权之后,才肯认真与美国讨论对日和约问题。因此,对于12月27日美国国务院针对11月20日苏联备忘录给予的答复,莫斯科只是转抄了一份给北京,(注:中国外交部档案馆,105—00086—02,第13—20页。)而没有做出任何公开的反应。1950年11—12月志愿军发动的第二战役把美国人打得溃不成军,五角大楼和白宫都沉浸在日益阴郁的气氛中,甚至讨论了全面撤退的问题。(注:迪安·艾奇逊:《艾奇逊回忆录》,上海《国际问题资料》编辑组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第333页;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50,vol.7,Korea,Washington :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76,pp.1324—1328.)随后志愿军打过三八线,并攻占了汉城。此时,联合国关于停战谈判的呼声更加强烈,而且提出的条件也更加有利于中国。如果中国(得到苏联的同意后)接受1月13日联合国提案,进行停战谈判,不仅能够稳定住朝鲜战场的有利局面,也将对日本问题的处理产生极大影响。然而,在台前的中国和在幕后的苏联都没有抓住这次稍纵即逝的良机。当1月17日中国拒绝联合国提案后不久,美军即发起全面反攻,中国军队不得不退到三八线以北。(注:详见《毛泽东、斯大林与朝鲜战争》,第342—368页。)朝鲜战局再次出现逆转,对日媾和问题的解决自然也就朝着与中苏愿望相反的方向发展下去。

  战场上的优势地位使美国在媾和问题上的态度强硬起来。如3月12日英国大使馆致美国国务院的备忘录中指出:根据雅尔塔协定,“日本应当将南萨哈林和千岛群岛让给苏联”。华盛顿的回答是:“美国认为准确地界定千岛群岛的边界应当是日本政府和苏联政府之间的双边协议的议题或者应当由国际法庭来作出法律裁定。”(注:Кошкин,ВступлениеСССР,с。58.)在3月30日美国再次递交给苏联大使馆的照书中,不仅重复了有关托管日本几个岛屿及承认日本享有单独或集体自卫权等条款,而且强调,不参加本条约的国家,将不给予任何法律基础上的权力和利益。特别是关于领土问题的条款,美国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对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关于台湾和澎湖列岛归还中国的规定,只提日本放弃这些领土,但未提其归属。尽管对于雅尔塔协议所规定给予苏联的库页岛南部和千岛群岛,在表面上仍采取承认的立场,但条件是“这一规定只有在苏联签订和批准条约的情况下才会生效”。(注: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51,vol.6,Asia and the Pacific ,Washington :U.S.Government PrintingOffice,1977,p.908;[此处俄文文献略]参见《对日和约问题史料》第80—86页。)有学者认为,这表明美国曾努力促使苏联参加对日和约的谈判进程,因为这符合西方国家在远东地区的长远利益。(注:[此处俄文文献略])这种说法是缺乏说服力的。还在递交照会之前,杜勒斯在3月21日国务院讨论和约时就指出:“如果苏联拒绝条约的规定,我们考虑从和约中完全删除有关库页岛和千岛群岛的条款。”对此,4月24日杜勒斯与蒋介石的驻美大使顾维钧谈话时说得更加透彻:条约草案中关于千岛群岛和南库页岛的条款“套用了雅尔塔协定的字句”,是因为美国“知道苏联不会参加对日媾和条约,所以不想改变雅尔塔协定的原文,给苏联以拒绝参加对日媾和条约的借口”。(注:FRUS,1951,vol.6,pp.942—943;崔丕:《美国在东亚的遏制政策与千岛群岛归属问题》,第199页。)由此看出,美国实际上知道苏联不愿就范,并且希望如此。

  苏联确实不愿意在这种状况下签署对日和约。朝鲜战局的变化使斯大林颇为失望,随即对美国的媾和方案采取了反对和阻挠的明确立场。不过,他此时指望能够支持这种立场的只有日共和中共。

  首先,斯大林要求日本共产党坚决抵制美国在日本的占领和驻军政策,并接受暴力革命的路线。1951年4月,因受迫害而移居中国的德田秋一和野板参三等日共领导人被召到莫斯科。在斯大林的帮助和催促下,德田秋一等人接受了莫斯科的主张,检讨了过去的看法,承认“通过和平方式实现日本的解放和民主改革是完全错误的想法”,并制定了新的革命纲领。(注:[此处俄文文献略]关于斯大林与日共领导人会面的情况还可参见有关的回忆录,[此处俄文文献略])6月13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做出决议,为日共的新计划提供10万美元的财政援助,并委托苏联情报委员会转交日本共产党。(注:[此处俄文文献略])

  同时,苏联开始与中国磋商如何抵制美国的媾和方案。1951年5月6日斯大林致电毛泽东,明确表示了苏联对媾和问题的立场:指责美国单独准备和约草案的做法,要求条约草案中应明确中国对台湾和澎湖列岛的主权,反对把琉球群岛及日本其他岛屿交给美国托管,必须限制日本武装力量的规模。最后,苏联政府建议在7—8月召开四国外长会议,起草对日和约,其内容应规定:日本不得结盟以反对曾参加对日作战的国家;和约签订后所有占领军均应在一年以内撤出日本领土;任何国家均不得在日本拥有军队和军事基地等。毛泽东当天回电表示完全赞同。(注:《朝鲜战争文件》,第755—756、757页;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274页。)5月7日,苏联外交部将“苏联关于美国对日和约草案的意见书”交给美国驻苏大使柯克。5月22日,周恩来正式向罗申递交了一份照会,表示中苏意见“完全符合”,中国政府完全支持苏联政府关于对日和约的具体建议。(注:《国际条约集(1950—1952)》,第358、360、361页;中国外交部档案馆,105—00019—03,第86—87页。)5月24日苏联全文发表了这个措辞强硬的文件。(注:《人民日报》1951年5月25日。英文全文见XG0187,MF2527245—0990,Main Librar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6月10日,苏联政府再次照会美国,指责美国和约草案的目的是为了恢复日本的军国主义,并重申必须于1951年7月或8月召开包括所有参加对日作战国家代表出席的和会。(注:参见《对日和约问题史料》,第95、100、107页;[此处俄文文献略])6月25日,朝鲜外务省也向苏联递交了照会,声称“无论是在准备条约的程序方面,还是在条约的目的和实质方面”,朝鲜“完全赞同和支持苏联政府对日和约的立场”。(注:АВПРФ(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档案馆),[此处俄文文献略])

  就在苏联明确表示抵制美国媾和方案的同时,朝鲜战场的形势由于中国军队的顽强抵抗而陷入了僵局,双方都表现出和谈的意愿。(注:相关的俄国档案见《朝鲜战争文件》,第777—786、804—811、835—840页。)6月5日,凯南与马立克讨论了停战谈判的可能性,苏联表示了急切进行停战谈判的意图。引起凯南注意的是,马立克在会面时根本没有提到诸如台湾和对日和约等远东国际事务问题。凯南判断,这也许表明苏联政府渴望停火,即使不解决这些更为广泛的远东问题。(注:陶文钊主编《美国对华政策文件集(1949—1972)》第1卷,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第629—630页。)美国人猜测的不错,苏联确实希望先实现朝鲜停战,再解决对日和约问题,这样会对中苏一方更为有利。美国的策略则是针锋相对,先实现对日媾和,再谈朝鲜停战问题。

  军事上占有优势,自然就掌握了外交上的主动权。利用1951年春夏季的军事优势,美国不仅迫使日本政府承诺不与新中国缔约,而且逼迫英国政府接受了“任何一个中国政府都不参加多边和会”的立场,从而结束了英美围绕中国签约权的纷争。(注:详见《战后世界历史长编》(7)第78—81页;徐友珍《美英在新中国参与对日媾和问题上的争议》第32—35页。)7月3日美英制订出对日和约的共同草案,但在敦促尽快召开和会的同时,美国还必须采取一个重要步骤,就是拖延停战谈判。显然,如果此时朝鲜停战达成协议,远东地区出现和平局面,而中国和苏联成为“和平功臣”,美国就很难拒绝中国参加对日媾和,也无法说服其盟国同意继续在日本驻军和重新武装日本。(注:这一点,就连当时的美国报刊都看得十分清楚。见斯通《朝鲜战争内幕》(南佐民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86页。)于是,7月10日开城谈判开始不久,美方代表就不断为和谈制造难题。尽管中朝方面步步退让,在确定谈判程序和划分停火线等问题上都大体接受了对方提出的方案,但美国仍然不断制造事端,如8月18日联合国军发动夏季攻势,8月19日停战谈判中朝方军警遭到武装袭击,8月22日美军飞机轰炸来凤庄中朝代表团驻地等等。(注:参见《朝鲜战争文件》第941—1007页;柴成文、赵勇田《板门店谈判》(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第144—155页。)开城谈判不得不于23日中断,而这正是美国要达到的目的。如此,当美国以近乎最后通牒的方式把美英共同草案交给苏联代表时,莫斯科已经被逼到了进退维谷的境地。

  三、旧金山和约与中苏在停战谈判中的强硬立场

  1951年7月6日,美国政府向苏联大使馆递交了一份备忘录及美英共同草案。备忘录以不容商量的口气指出,这个经过修改的草案已经“体现了参加签署对日和约的盟国基本上能够接受的条件”,并将于7月20日左右分发给所有与日本处于战争状态的国家,因此,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苏联政府的意见。使苏联感到更气愤的是新草案在领土条款中所做的重要修改:3月30日草案提到日本应该向苏联归还南库页岛及其毗邻岛屿,移交千岛群岛,而在7月3日的草案中只谈日本放弃对这些领土的权利和要求,却丝毫没有提到其归属问题。不等苏联答复,7月20日,美英两国大使同时拜访苏联外交部,递交了美英联合照会、关于参加1951年9月4日旧金山对日和约国际代表会议的邀请函、和约草案正式文本及其他一切有关文件。照会指出,这次会议是在美英共同草案的基础上召开的,美英政府请求告知,苏联政府是否接受这个邀请?尽管在照会中建议对和约草案提出意见,但同时又声称,不管有何意见,最终文本都将在8月13日予以公布。柯克还在口头声明中强调,召开国际会议不是为了制定条约,而只是为了签署美英8月13日的草案。(注:[此处俄文文献略])

  斯大林确实为难了:参加会议无疑意味着向美国低头,拒绝出席又将处于外交上的孤立境地。面对这个难题,苏联政府显得有些不知所措。7月21日葛罗米柯向斯大林建议苏联应该出席旧金山会议,可能因遭到拒绝,他在8月1日重新起草的照会中,说明了苏联不能参加这次会议的理由。但几天以后,苏联的想法又变了。8月10日,联共(布)中央专门讨论并通过了外交部准备的决议草案。与1947年出席讨论马歇尔计划的巴黎会议的方针如出一辙,苏联的立场是:出席旧金山国际代表会议,同时批评和修改美英草案,特别是要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必须参加会议,争取通过这些修改意见,否则将拒绝签署条约。随后,苏联于8月12日向中国通报了这一立场,并解释说,“苏联很难拒绝参加上述会议,因为这种拒绝可能会使社会舆论认为苏联不愿意与日本恢复正常关系”。苏联保证将在会议上提出必须邀请中国代表的问题,并强调“没有中国的参加不可,能缔结对日和约”。(注:[此处俄文文献略])不久,苏联又向中国政府通报了关于日本赔偿及限制武器规模的建议。(注:中国外交部档案馆,105—00086—02,第6—7页。)对于苏联出席会议的做法,中国显然是理解的。8月15日,周恩来发表声明:对日和约的准备、拟制和签订,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和结果如何,都是非法的和无效的。同日,周恩来接见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时说,印度政府是否出席旧金山会议,当然由印度自己决定。如果印度参加会议而能始终坚持原来的主张,这种做法也是合理的。(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171页;《国际条约集(1950—1952)》,第362—364、366—367页。印度和缅甸最后因不赞成美英条约文本而拒绝参加旧金山会议。见[此处俄文文献略])

  旧金山会议的过程十分简单,如同人们预料的那样,苏联代表葛罗米柯首先发表了关于对日和约建议的演说,提出没有中国代表参加就不能讨论对日和约。遭到拒绝后,苏联代表又提出了关于修改和约草案的建议,美国同样不予讨论。在这种情况下,苏联、波兰、捷克等国代表只能拒绝在和约上签字。(注:详见《国际条约集(1950—1952)》,第368—386页;[此处俄文文献略])中国人似乎早已预见到和会的结果,并事先准备了关于旧金山和约的声明。9月3日旧金山会议尚未召开,周恩来就在一次报告中宣称,我们不能承认这个会议。(注:《周恩来年谱》上卷,第178页。)差不多与旧金山签约仪式同时,北京时间9月7日晚,中国外交部就把拒绝承认旧金山和约的声明文本交给了苏联使馆。(注:[此处俄文文献略])

  就在旧金山和约缔结5个小时后,艾奇逊和吉田茂在旧金山军人俱乐部签署了已经准备就绪的日美安全条约。12月24日,吉田茂又在杜勒斯的压力下致函蒋介石,建议缔结和约。此后经过反复讨价还价,双方于1952年4月28日,即旧金山和约生效前7个半小时,签订了“日华和约”。(注:详见《国际条约集(1950—1952)》第393—394页;《战后世界历史长编》(7)第105—110页。)至此,美国人如愿以偿地完成了其东亚集体安全体系的构想,接下来便要着手解决朝鲜停战的问题了。然而,在远东外交舞台完全处于被动状态的苏联和中国,却在板门店的谈判桌上表现出异常强硬的立场。

  由于拒绝签署旧金山对日和约,苏联的对日政策以及在日本的地位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首先面临的就是撤销远东委员会和盟国对日管制委员会的问题。还在和约生效前,苏联外交部已经估计到这方面可能出现麻烦,但没有可以采取的积极措施,只能等待。1952年5月21日外交部长维辛斯基向斯大林报告说:鉴于对日和约已经在各国相继获得批准,美国将公开发表声明,以“停止对日本的占领”为借口,宣布撤销远东委员会和盟国对日管制委员会。事实上这两个机构“现在都已经无所事事”,而那时就只剩下苏联代表了。为此,苏联驻东京的代表基斯连科建议,不要等美国采取行动,“我方应主动声明停止对日本的占领,撤销一切与占领有关的机构”,“同时要求尽快从日本领土上撤走一切占领军队,将所有主权交还给日本人民”。但苏联外交部认为现在发表这样一个正式声明是不适宜的,“因为难以对社会舆论说清,为什么不承认单独对日和平条约的苏联,现在却建议撤销1945年12月由盟国决定成立的盟国委员会和远东委员会”。因此,苏联只能在美国采取行动后,发表一个谴责性声明。维辛斯基还提出,由于“现在尚无可能建立苏日正常的外交关系”,苏联应“力争同日本政府达成协议,使苏联驻日本代表处能以贸易代表团的形式存在”。维辛斯基又建议,应事先向中国通报此事,说明这并不改变苏联政府不承认旧金山和约的立场。(注:“葛罗米柯给斯大林的报告”,1952年2月21日,SD11420.笔者自存俄国档案复印件(下同)。)但即使在建立贸易代表团的问题上,从策略考虑,苏联外交部也感到不能表现得过于积极,而要等待日本方面采取主动。(注:“联共(布)中央决议”,1952年2月23日,SD11430.)

  1952年4月23日,盟国对日管制委员会在东京举行了最后一次会议,宣布停止活动。美国驻远东委员会代表也致函秘书长,提出在和约生效后解散远东委员会。无可奈何的苏联代表除了宣读事先准备好的声明谴责美国外,没有任何举动。(注:彼得·卡尔沃科雷西编《国际事务概览(1952年)》,吴世民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第485页;《人民日报》1952年4月30日。)同日,日本政府代表发表声明声称,“由于盟国对日管制委员会解散,苏联代表处丧失了外交官的特权,目前正在研究关于如何处理的问题”。驻日美军司令部则通告苏联代表处,自和约生效时起,苏联外交使团即丧失了使用无线电台的权利。为此,苏联外交部认为必须赶快停止使用无线电台,“以避免日本当局可能的挑衅活动”。在此之前,为防止可能的意外苏联外交部和军事部已经指示代表处销毁机密文件和密码。(注:“维辛斯基给斯大林的报告”,1952年4月26日,SD11598.)后来苏联人发现,“日本当局并没有采取旨在驱逐苏联在东京代表处的任何措施”,日本政治界和实业界都希望“妥善地解决日本与苏联的关系”。日本政府一方面暗示,在解决日苏关系问题方面,期待着苏方的倡议,一方面通过日本实业界进行了试探。苏联外交部感到有机可乘,便提出基斯连科不应急于回国,而必须保持与日方的接触。(注:“维辛斯基给斯大林的报告”,1952年5月17日,SD11599.)5月20日联共(布)中央通过了相应的决议。(注:“联共(布)中央决议”,1952年5月20日,SD11600.)然而,苏联的意图再次受挫。或许是受到美国的压力,5月30日,日本政府正式通知苏联代表团:由于和约生效,代表团已经丧失其合法地位。尽管提出了抗议,面对如此难堪的局面,6月27日,基斯连科及其大多数随员不得不离开东京。(注:卡尔沃科雷西编《国际事务概览(1952年)》,第486—487页。)

  更令莫斯科头疼的是日本为美军生产武器的问题。随着对日和约生效,盟军总司令部将原定用于战争赔偿的850座工厂正式交还日本,其中有飞机制造厂314座、军火工厂131座、武器研究所25个。朝鲜战争期间,日本作为美国在远东的“兵工厂”,为美军提供了大量武器弹药,价值1.1亿美元,(注:冯昭奎等:《战后日本外交:1945—1995》,第100页。)这不能不是斯大林的一块心病,但苏联对此却无能为力。1952年3月20日苏联外交部报告,盟军司令部3月12日批准日本政府可以生产武器弹药及军舰和飞机。为此,基斯连科认为应通过远东委员会或者致函李奇微司令部,对上述行为提出抗议。但苏联外交部认为,基于以下理由不宜提出抗议。第一,苏联曾声明日本可以拥有仅限于自我防御任务的陆、海、空军部队并生产一定数量的武器;第二,针对美国人提出的抗议,非但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还可能被利用攻击苏联企图禁止日本拥有武装力量。(注:“维辛斯基给斯大林的报告”,1952年3月20日,SD11597.)两天后,联共(布)中央按照外交部的意见批准了给基斯连科的指示。(注:“联共(布)中央的决议”,1952年3月22日,SD12433.)

  在对日媾和及台湾问题上完全处于被动地位的苏联和中国决定奋起反击,但能够发挥作用的范围主要限于朝鲜战场。对于日本问题,莫斯科手里只剩下一张牌:1952年9月8日,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以10票对1票支持日本要求成为会员国的申请后,马立克使用了否决权。(注:卡尔沃科雷西编《国际事务概览(1952年)》,第487页。)对于台湾问题,中苏所能做的也只是延长苏军撤出旅顺港的期限。(注:尽管在9月15日公开的照会中周恩来只谈到了日本的威胁,但斯大林在双方代表团会谈时则明确指出,“有关旅顺口的照会是针对美国的”,因为“美国在台湾驻有舰队并且利用台湾”,同时强调,只要日蒋和约存在,“就不可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日本的和约”。见《朝鲜战争文件》第1222、1227—1232页。)而在朝鲜战场,中国和美国还处于势均力敌的状态,斯大林惟一的希望就是拖延和谈,维持不战不和的局面,以便把美国的力量吸引和消耗在远东。

  旧金山会议结束后,美国立即转而推动朝鲜的和谈,1951年10月5日美国大使柯克约见维辛斯基,在递交的声明中华盛顿强调,“朝鲜问题是当前需要立刻解决的最尖锐和最危险的国际问题”,对于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和改善美苏关系而言,“朝鲜停战谈判具有重大的意义”。(注:《朝鲜战争文件》,第1058—1061页。)10月25日,停战谈判在板门店重新开启,并且很快就军事分界线达成协议,以致毛泽东和金日成乐观地给谈判代表团发出指示,“努力争取在年内达成停战协议”。(注:柴成文、赵勇田:《板门店谈判》,第181页。)但此后不久,中方的立场便发生了明显变化。12月28日,毛泽东致电坐镇板门店的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李克农:不要怕拖,要准备再拖一个较长的时期才能解决问题。只要我们不怕拖,不性急,敌人就无所施其技了。(注:《周恩来年谱》上卷,第207页。)过了几天,周恩来在致李克农、乔冠华的电报中再次强调了不怕拖的思想。(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编《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65—266页。)1952年1月14日和15日,毛泽东又指示李克农,一定要“坚持既定方针,不稍动摇犹豫”,并“主动积极反击敌人”。(注: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第49、54—55页。)当谈判双方在第三项议程中争执不休时,美国参谋长联席会准备在是否允许中方修复机场的问题上做出让步,并提议李奇微与南日和彭德怀进行高层会谈。(注:JCS 91600,From JCS to Ridgway,10Jan.1952,Selected Records Relating to the Korean War ,Harry S.Truman Library;沃尔特·赫姆斯:《美国兵在朝鲜(第一卷):停战谈判的帐篷和战斗前线》,国防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81—182页。邓峰为笔者提供了杜鲁门图书馆所藏有关档案,谨此致谢。)而中方的态度却是更加强硬。2月24日,周恩来致电李克农:“在目前的谈判中,我方在限制机场的修建、自愿遣返和苏联参加中立国监察机构三问题上,绝对不能让步。如果对方仍坚持其不转弯的立场,我们宁可让它僵持下去。”(注:《周恩来年谱》上卷,第220页。)此时,中国的谈判基调已经非常牢固地确立下来:在第三项和第四项议程上坚决不让步。

  中国的谈判立场从急于达成协议到不怕拖延的转变,前后不到两个月,其原因很可能是看到自己的军事实力由于部队轮换及苏联援助的武器装备到位而得到加强,或许完全是出于谈判策略的考虑,这个问题的答案有待于中国档案的进一步开放。不过,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这种强硬立场得到了苏联的鼓励和支持。苏联驻朝鲜大使拉祖瓦耶夫详细地向莫斯科报告了中方的强硬态度和拖延策略后,(注:[此处俄文文献略])斯大林颇为赞赏,他2月3日致电毛泽东说:“您所采取的坚定立场已经产生了积极的结果,应能迫使敌方进一步做出让步。”(注:《朝鲜战争文件》,第1151页。)

  4月28日,即对日和约生效的当天,谈判双方举行了“秘密”会议。美方在会上提出:以中朝方面在战俘问题上接受美方“自愿遣返”主张和不提名苏联为中立国为条件,美方放弃对修建机场的限制。在美方做出实质性让步后,中朝方面应同意撤回提名苏联为中立国的要求。5月2日,中朝方面对应地提出一个一揽子解决方案:以全部遣返战俘和在机场修建问题上美方放弃干涉朝鲜内政为条件,同意只提双方均能接受的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瑞士、瑞典为中立国。至此,使第三项议程的谈判拖延不决的最后两点分歧实际上已得到解决。由于在此之前进行第五项议程谈判的小组已经就政治会议问题达成协议,所以,只要第四项议程,即战俘问题得到解决,朝鲜和谈就可以结束了。(注: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抗美援朝战争史》第3卷,军事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27—230页;柴成文、赵勇田:《板门店谈判》,第203页。)然而,就在双方起初认为最容易达成协议的战俘问题上,停战谈判却进入了死胡同。

  自1951年12月11日第四项议程的谈判开始后,中美双方的交锋逐渐展现出一幅尖锐对立、不可调和的画面,谈判多次陷入僵局,直至无限期休会。究其原因,既有意识形态的冲突,也有文化背景的差异,既有出于心理战的考虑,也有影响国际舆论的意图。还有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即中苏有意在朝鲜停战问题上采取强硬立场,以扭转在远东由于对日媾和完成而出现的被动局面。

  美国倚仗其军事优势,试图通过狂轰滥炸及核讹诈逼迫中朝方面让步。金日成倾向于接受美国的条件,因为在朝鲜看来,通过谈判争回的战俘人数,远远不及美国空军轰炸造成的伤亡人数。为此,金日成指示南日提出建议,以李克农的名义在战俘问题上做出让步,还直接向毛泽东表示了“不愿继续进行战争”的意见。(注:[此处俄文文献略]《朝鲜战争文件》,第1152—1153页。)毛泽东在回电中竭力向金日成说明,在敌人狂轰滥炸的军事压力面前接受其挑拨性和欺骗性的建议,对中朝方面在政治和军事上都是极为不利的。战争继续下去,固然会给朝鲜人民和志愿军带来进一步的损失,但战争也将把美国的主要力量吸引在东方,使其不断蒙受损失,这保证了苏联的建设和世界各国革命运动的发展,并“意味着延缓新的世界大战的爆发”。(注:《朝鲜战争文件》,第1187—1189页。)毛泽东的这番话自然表达了斯大林的心声,在对日和约问题失利以后,鼓动和支持中国人在朝鲜战场坚持下去,是苏联在远东惟一可以对抗美国的手段。1952年8月20日,在与周恩来的会谈中,斯大林满口答应给予中国全面的经济、军事援助。在战俘问题上,斯大林支持中国的必须坚持遣返全部战俘的立场,认为“可以向美国宣布,如果他们扣留一定比例的朝中战俘,朝中方面便扣留同样比例的美国和南朝鲜战俘,直到最终解决交换战俘问题”。而且,他非常赞同毛泽东对朝鲜战争的看法:战争打下去对我们有利,因为这打乱了美国对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准备。他极力主张,“对美国必须强硬。中国同志必须了解,如果美国不输掉这场战争,那么中国永远也收复不了台湾。”(注:《朝鲜战争文件》,第1200—1204页。)在9月4日与金日成和彭德怀的会谈中,斯大林再次强调:不要同意美国人提出的关于战俘问题的条件,也不应该提出任何新的建议。(注:《朝鲜战争文件》,第1216页。)在此期间,美国参联会与新任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之间电报来往频繁,商讨试图解决战俘问题的种种方案。(注:C 51562,From Clark to JCS,8July 1952;CX 55003,From Clark to JCS ,11Sep.1952,Selected Records Relating to the Korean War,Harry S.Truman Library ;《美国对华政策文件集》第1卷,第831—835页。)但是,无论美国人想出什么花样,只要不放弃自愿遣返原则,全部释放战俘,特别是志愿军战俘,那么,其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注:参见《周恩来年谱》上卷第248—249页;《周恩来军事文选》第4卷第289—290页。)克拉克以及参联会和国防部都无法忍受中国强硬的态度,决定再次采取断然措施,以表现出“联合国和美国立场的坚定性和尊严”。(注:CX 55003,From Clark to JCS,11Sep.1952;JCS 919368,From JCS to Clark,25Spe.1952,Selected Records Relating to the Korean War,Harry S.Truman Library;《美国对华政策文件集》第1卷,第831—835页。)10月8日联合国代表团宣布,板门店停战谈判无限期休会。(注:朝鲜停战谈判的僵局直到斯大林去世才开始解冻。详见沈志华《1953年朝鲜停战——中苏领导人的政治考虑》,载《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世界史》2001年第2期。)

  中苏结成同盟的动机,除了意识形态的因素外,主要是出于国家安全利益的考虑。对于莫斯科而言,拉拢中国这样一个亚洲大国加盟,其东方战线便有了可靠的屏障;而在北京看来,只有依仗苏联的支持和援助,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才能有所保障,漫长的海岸线也可以受到保护,从而使新生的政权得到巩固。然而,从地缘政治的角度看,中国以苏联盟国的角色加入冷战,其结果无疑是把美苏对抗的前沿阵地推到了太平洋的西海岸,远东地区的态势骤然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中国不再是美苏冷战的中间地带,于是台湾地区和日本的战略地位便凸现出来,由此导致了美国对远东乃至整个亚洲政策的定向。朝鲜战争进一步使美国明确了在东亚的集体安全政策,并把两大阵营在亚洲的对抗推向了高潮。美国在决定介入朝鲜战争、提出“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同时,迅速确定了对日和约的新方针——把日本作为反共同盟国及早实现单独媾和。朝鲜战局的变化决定着对日媾和的进程,而旧金山和约的签订又反过来影响了朝鲜停战谈判的进程。面对远东地区的被动局面,斯大林和毛泽东决心在停战谈判中采取强硬立场,通过拖延战争的策略,把美国的力量吸引和消耗在远东。于是,从中苏同盟条约开始,经朝鲜战争爆发,到对日和约签订,冷战在远东形成的三部曲奏完了最后一个音符。苏联拉住中国和朝鲜,建立了社会主义阵营的东方战线,而美国则把韩国、日本和台湾地区纠集在一起,构筑了东亚的共同防御体系,远东冷战的格局从此定型。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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