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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定凯 难忘的1978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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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3 20: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难忘的1978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

温定凯











2018年11月


目录

序言  5

第一部分 我是如何参加“民主运动”的  7

      1. 人民广场  7

      2. 1978年上海民主运动的起源  8

      3. 1978年中国当代民主运动的起源  8

      4. 民主运动的内容和形式  16

      5. 襄阳公园的演说  18

      6. 人民广场的大字报  19

      7. “民主讨论会”  20

      8. 四.二通告  21

      9. 镇压  24

      10. 在文联的挨整  26

      11. 和安全局的正式接触  27

      12. 我与政府机关的沟通  30

      13. 两次出党  31

      14. 40年后的回顾和沉思  35

第二部分 我是怎样走向“持不同政见”道路的  38

      1. 读书  39

      2. 上山下乡  41

      3. 军队生活  43

            1)宣传的夸大和虚假  44

            2)庸俗文化  44

      4. 北京的经历  46
第三部分 脱离公职后的岁月  50

      1. 创办了上海第一家私营书店  50

      2. 全国首例为图书做广告  53

      3. 参与筹建了中国第一家以实务为主的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  56

            1)青岛啤酒收购案  57

            2)国内第一例外资收购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案  58

            3)广东粤西电厂重组诉讼案  61

第四部分 对历史和时政的看法  69

      1. 关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69

            1)经济的改革和相对发展与政治体制的僵化和滞后所产生的

            冲突问题  69

            政治改革的滞后,致使经济改革的成果相当部分

            落入权贵集团囊中  69

            政治改革的滞后,严重影响社会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70

            等级制度和特权制度因政治改革滞后进一步得到强化和固化  71

            政治改革的滞后限制了人民大众参政议政的权力  71

            政治改革的滞后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活力和创新  72

            2)由权利经济所带来的不公平并形成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  72

            少数权贵掌控了社会的多数财富  73

            权力经济滋生了庞大的党政官僚阶层也就是既得利益阶层,

            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基础  73

            3)强势政府和弱势民众的矛盾  74

            财富分配中的利益冲突  74

            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权益博弈  75

            不公正所引发的上访申诉  75

            4)庞大的党务行政班子已经使财政不堪承受的矛盾  75

            党政两套班子是造成公务员队伍庞大的根本原因  76

            权力的世袭和蔓延是公务员队伍过于庞大的推手  76

            权力经济导致权力经济的膨胀  76

      2. 中国共产党在时代变革中的地位  77

      3. 改革的重点是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  78

            1)开放舆论,实现真正的新闻自由应是改革的起点  78

            2)在政治领域中,首先改变县级的政治生态  79

            3)改革人大和政协  79

            4)司法独立  79

            5)重朔社会价值体系  80

      4. 对中国前景的展望  81

            1)关于中国是否会暴发经济危机以至于经济崩溃  81

            2)关于中国共产党的统治能否延续  82

            3)对中国政治改革的展望  82




















序言
    1978年,是中国当代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年。之所以如此评价,是因为1978年乃是中国当代历史的转折点,中国共产党在1978年召开了著名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确定了邓小平在中共党内实际的领袖地位,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治国方针,虽然“阶级斗争”依然存在,但终于开始以经济建设成绩作为政绩的评判标准。

    1978年,在中国的媒体上,展开了一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虽然这一讨论的结果,最后演变成为政治站队的大亮相,但这一讨论,确实可以被认为是中国当代史上向“现代迷信”展开系统挑战的先声。

    1978年,可以作为中国当代民主运动的里程碑,因为,只是到了1978年,中国的“民主问题”才作为中国民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实质性问题、才将民主问题作为一个国家的制度问题加以讨论,而在此之前,在中国共产党的专用词汇中,民主仅仅是专制制度的政治点缀。

    1978年,出现了先是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以后是西单墙)、紧接着发生在全国各地的民主运动。从此,中国出现一个被称之为“持不同政见者”(另一种说法为“民运分子”)的群体,这一群体虽然以后屡遭镇压,但始终顽强存在,成为当代中国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

    1978年,也是我个人命运发生变化和转折的一年,原为中国共产党一员的我正式成为“持不同政见者”群体中的一员,邓小平在他那篇著名的四项基本原则讲话中,抨击了北京西单的“民主墙”和上海的“民主讨论会”,他谈到:
  上海有个所谓“民主讨论会”,其中有些人诽谤毛泽东同志,打出大幅反革命标语,鼓吹“万恶之源是无产阶级专政”,要“坚决彻底批判中国共产党”。他们认为资本主义比社会主义好,因此中国现在不是搞四个现代化的问题,而是应当实行他们的所谓“社会改革”,也就是搞资本主义那一套。他们公开声言,他们的任务就是要解决“四人帮”没有解决的那些“走资派”。他们中间有的人要求到外国去“政治避难”,有的人甚至秘密同蒋特机构发生联系,策划破坏活动。
    用现在的法律术语,邓小平的这段话是存在问题的,不说是诬陷,至少是不确切,第一次传达邓小平这篇讲话时,原文是:上海有个所谓的“民主讨论会”,又叫“振兴社”,听完传达后,我在上海市文联机关当即表示,邓小平的情报有误,“民主讨论会”和“振兴社”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文联的领导表示,有不同意见可以说明,为此,我作了文字说明。后来见诸于《邓小平文选》,“振兴社”就没有了,我之所以对此熟悉,因为我就是“民主讨论会”三个发起人之一,邓小平所述的“民主讨论会”的观点,有不少就是我的言论。

    今天,时间流逝40年了,中国虽然仍是共产党一党专政的格局,但中国的经济结构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市场经济的基础已经奠定;中国目前虽然仍受制于党禁、报禁,但民众的自由度已经比较宽松。而这一切,都离不开起源于1978年的变革。


第一部分

我是怎么参加“民主运动”的
1. 人民广场

    1978年11月的一个夜晚,秋高气爽,吃完晚饭,我骑车急急奔向上海的人民广场,这天下午,机关的人说,昨天晚上,人民广场有人演讲,我得赶去听听。

    上海的人民广场虽然没有北京的天安门广场那样举世瞩目,但也历来是上海的政治表现中心,中共上海市委和上海市政府组织的各种大型庆典活动和游行集会都在此举行,不仅仅如此,民间的政治活动也大多以此为据点,尤其是文化大革命中,“保皇派”和“造反派”的辩论注1、“工总司”和“上联司”的纷争注2,都以此为战场。

    到了人民广场,见广场聚集了大约几千人左右,但并没有想象或传闻中的有人登台演讲,而是几十人一堆几十人一堆的在议论,中心的议题是1976年4月发生在北京的天安门广场事情,当然,广场的议论话题也包括当时中国社会矛盾比较尖锐的问题。

    由于我是1976年4月天安门事件的亲历者,1978年8月份才从北京回到上海,因此,我的消息和感觉无疑比上海的那些道听途说来的准确。于是,我把1976年的4月事件和我的看法告知了人民广场的上海民众,由于我操一口纯正的京腔,所述之事亦是众所关心之事,顿时吸引了大量的听众,并引起广泛的提问,因我自1973起至1978年一直身处多事动荡的北京,也一直关心着中国的政治前途,因此,听众的提问并难不到我,很快,我成了这天人民广场的中心,被人群围至深夜而无法脱身,后在一些人的保护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离开广场,但饶是如此,还是有一人紧追不舍,非得追问我的联系方法,无奈之下,我就告诉他我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这位热心而紧追不舍的听众告诉我他叫皇普仁,但此后,我再也没有在人民广场见过此人(估计他是上海市公安局的便衣,并有可能是人民广场所在区—黄浦区公安局的,皇普乃黄浦的谐音)。

    当时,首先是在北京的街头,出现了要求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的呼声,而中共中央正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对粉碎“四人帮”以后的拨乱反正,出现重大的意见分歧,分歧的焦点是“两个凡是”,还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其中,对天安门事件的态度也是争论的具体焦点之一。

    第二天,文联机关传达了上海市委的精神,总的来说,由于北京的动向不明,上海市的地方当局对人民广场出现的事情不置可否,但市委精神的压力显然是存在的,市里要求大家尤其是共产党员不参与其活动。我们文联机关的同事显然已经知道我昨晚参与人民广场的事情(可见情报机关的效力,当然也包括那位皇普仁先生的功绩),同事之间只是神秘的微笑,但我并没有感到压力。

    晚上,我又去了人民广场,市里的通知精神显然起了作用。昨日还热闹非凡的广场,一下子冷清了许多,我本能的意识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真正来自民间的呼声是极其罕见的,中国共产党历来是不允许存在不同政见,而历次的政治运动,首先遭到扼杀的,就是敢于出头的、持有异议之人,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后期。红色恐怖对于人民大众思想的禁锢和行为的限制,使人民大众只有跟着山呼万岁的权利,任何的异端只能通过极其隐晦和婉转的方式提出,且机会极少,象今天出现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和上海人民广场这样表达民众意识的机会是不可多得的,如果一个通知就能使之销声匿迹,那就太可悲了。

    虽然,就我的个性而言,我并不喜欢抛头露面,尤其不喜欢在街头抛头露面,而且,我也非常清楚这种抛头露面的结果,“枪打出头鸟”这不仅仅是经典古训,也是自反右运动以后乃至文化大革命中现实的教训,当时如有人出头,我多半会退居二线当个听众,或者是“友情参与”,但若因无人出头而要放弃这种表达公众意志的机会,似乎是太可惜了。于是,我担当了这个“出头鸟”的角色,坚持在人民广场公开演讲,这个决定,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使我成为一个榜上有名的“持不同政见者”。

    第一次在人民广场演讲,可以说具有一定的偶然性,是情不自禁,是为势所推,但第二次在人民广场演讲,已是我自愿的选择。





2. 1978年上海民主运动的起源

    时至今日,对上海人民广场民主运动的起端仍是众说纷纭,比较多的猜测是北京派人来上海煽风点火,有一种说法,据说还是当时北京的市委书记林乎加派人来上海点的火,但我认为,这种猜测缺乏依据,因当时的中国社会,缺乏有组织的民运活动,虽然中国国内也并不缺乏各类的地下组织,此后更有大量的冒出(即使在红色恐怖时期,这类小组也是客观存在的),但这类组织的活动范围是极小的,没有足够的能量和经费;如是党和政府内部派系之为的说法,更近乎于天方夜谭,就如“四人帮”把邓小平指责为1976年4月运动的幕后策划者;邓小平、李鹏把赵紫阳说成是1989年天安门事件的后台一样的荒谬,因这完全不符合中国党政官员的逻辑思维和行为规范。

    据我所知,首先在上海燃起民运之火的是一个肖姓的青年,此人在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所属的光华出版社工作,和我一样,是一个复退军人,肖的外表象个草莽英雄,满脸的落腮胡子,其家庭的背景可能是军人,我此后曾与肖谈过多次,肖是个热血青年,但缺乏系统的政治观点,不具有经过系统训练和政治熏陶的背景,他的振臂高呼究竟出自什么原因,他本人有过表述,大致的意思是上海太温火了,应该烧一烧,我估计他在他的生活圈子中听到了一些北京的情况,想在上海响应一下,但就此说肖是受北京某某组织或某某人的指派,似乎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3. 1978年中国当代民主运动的起源

    1978年上海的民主运动除其广泛和深刻的社会背景外,其实也是对发生在北京的民主运动的呼应。1978年11月间,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期间,鉴于粉碎“四人帮”后的政治走向,各派势力发生很大的争议,归纳而言,就是“求是”和“凡是”的争议,文革的受益派力图维护毛泽东的神象,以求稳固自己的地位;而文革的受害派则力图改变现状。会议期间,也可以说是和中央工作会议遥相呼应,北京再次发生了自发民众运动,这一次的目标,是要求为1976年4月的天安门事件平反。

    起始于1978年11月北京的自发民众运动,最终演化成一场持续的民主运动,可以说是中国现代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中国现代专制走向尽头的一种必然结果。而对其起推进作用的,自然就是那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把领袖独裁推向极致,使彻底暴露了“一党专制”下社会治理的弊端。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中国当代史上仍有许多耐人寻味的疑点,还有许多事件有待定论,要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作全面客观的分析评论,至今仍是一个尚未完成的艰巨使命,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确确实实给中华民族带来了空前的灾害,它把数千万纯真无知的青年推向疯狂的颠峰,使民族和国民经济陷入无底的深渊,把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引向现代专制。

    1975年,这场由毛泽东发起并导演,“四人帮”作为主角的所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境地,国民经济停滞不前,物质供应严重匮乏,与世界发达国家的距离越来越遥远,只是依靠闭关锁国的封锁政策,在一手控制的媒体宣传上莺歌燕舞。

    1975年,复出的邓小平主管经济工作,实行全面整顿,使经济状况有所好转,虽然,整个国民经济还未驶入快速发展的通道,但明显已不再背道而驰。然而,就在整顿刚取得细微成果不久,“四人帮”又借故在教育领域挑起是非,以清华大学校长刘冰请邓小平转信给毛泽东的事情为借口,以整顿是否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为理由,挑唆毛泽东再次打倒邓小平,这就是1975年开始的所谓“反击右倾反案风”。

    然而,1975年已经不同于1966年,1966年,毛泽东一声令下,可以使数千万红卫兵为他冲锋陷阵,披荆斩棘;但到了1975年,人们已摆脱了迷信和盲从的思维方式,已经开始用理性的思维来分析和对待一切,不管笼罩在领袖身上的光环有多么的灿烂。

    1975年,当年那些曾经冲锋陷阵而又被打入地狱的红卫兵,不但已经不再受现代迷信的禁锢,而且已具有勇气向权威挑战,其中,对中国当代民主运动影响最为深远的是发生在广州署名为“李一哲”的大字报事件,这篇名为《论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的大字报对文化大革命种种践踏人权、目无法纪的现象进行深刻的剖析,提出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问题,发人深省。“李一哲”为李振天、陈一阳、韩希哲三位青年各取一字而成,他们的大字报在广东引起轰动,但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被投入大狱(此时的广东省委书记就是后来担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并在“六四”事件中辞职而至死没有定论的赵紫阳),而是被拉到广州各大单位进行巡回辩论(当然,此举的本意是批斗),这使他们提出的论点得以传播、他们的大字报成为手抄本广为流传,我是1975年在北京,由一个军队的战友(亦是位高干子弟)给我传阅抄录的,应该说读后受益匪浅,可以说,“李一哲”是中国当代民主运动的奠基者,此后,由习仲勋主政的广东省委为“李一哲”事件进行了平反,“李一哲”之一的韩希哲亦卷入1978年以后的民主运动,直至1989年“六四”后流亡海外,而另两位一直未再听到他们什么消息。

    反击右倾反案风的运动在全国受到极其强烈的抵制,尤其在北京,到处流传着不利于“四人帮”的小道消息,虽然,红色恐怖使大多数干部群众不能畅所欲言,但对批邓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则是令当权者亦无可奈何的事情,至1976年1月周恩来总理去世,批邓、反击右倾反案风的运动依然没有什么进展。

    周恩来的去世虽然是预料之中,但仍引起了相当的震动,尤其是“四人帮”在追悼活动中所设置的种种限制,更加激起了人们的反感,由于毛泽东对邓小平的不满还没有到最后摊牌的阶段,邓小平仍主持了周恩来的追悼会并致了悼词,在灵车驱往八宝山的沿途,北京万人空巷,长安街上的送行队伍甚为壮观,周恩来作为务实派的代表,他的去世和邓的失宠使人们对中国的政治前途感到悲观,但抗争之心也油然而生。

    首先发难的是金陵古都南京,1976年3月,因上海文汇报的文章隐射周恩来总理为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南京市民爆发了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南京的群众在发往北京的列车上涂刷标语,矛头直指“四人帮”,以至进京的列车必须在丰台停车整容。

    北京的小道消息越来越多,1976年3月底临近清明之际,人们以悼念周恩来总理为由,向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送花圈,并很快蔓延成势,大约是3月31日,由北京市青年工人理论组送的花圈,首先揭开了送花圈的“醉翁之意”,明确表示要和“党内资产阶级”(北京民众很清楚是指“四人帮”)斗争到底。之后,花圈越送越多,越送越大,矛头所指,越来越明,对政局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强,终于酿成了震惊中外的“四五”天安门事件。

    1976年4月5日上午,我随部队(我所在的军队原为铁道兵,后改为基本建设工程兵,在北京修建地下铁道,就驻扎在北京的朝阳门,距离天安门仅十五分钟的自行车车程)的军车出城,途经天安门广场,看到广场仍然是花圈和标语的海洋,下午4点,在回驻地的路上,又一次经过天安门广场,看到天安门广场已经是烟雾弥漫,回驻地后,我即骑车赶往天安门,只见天安门广场群情激愤,被推翻的宣传车仍在冒烟,人们围住北京工人纠察队指挥部的那幢小红楼,议论纷纷,有些群众扭住值勤的战士质问,但大体上还处于平稳状态,有时汽车的燃烧发出一些爆破声,引起人群的喧哗。我在广场待到6点左右,返回驻地。

    晚饭以后,部队通知,要求大家不要到天安门广场,我预感到可能要出事。7点多一些,我再次赶到天安门广场,只见沿着天安门广场,已围成一道包围线,那些身着便衣的工纠队员只是席地而坐,没有对进出广场的人群采取任何限制措施。限于军队的作息时间,我不到9点离开了广场,就在我离开广场不久,经毛泽东批准的对天安门广场实施镇压的行动开始,几万名军队和工纠队员开始对天安门广场进行清场,执行清场任务的主要是身着便衣的军队,据说是驻扎在通县的警卫三师和警卫四师,工纠队员只是负责外线警戒。这次镇压事件没有开枪,应该没有死人,当然,挨些拳打脚踢甚至棒击则是难免的,此后有传说死多少人什么的,应该是以讹传讹,因所有的传说都没有落实到具体的人死亡,但不论死不死人,对群众运动实施镇压的性质是同样的。

    1976年4月7日,电台正式广播了对天安门广场的镇压行动,并把邓小平作为天安门广场的总后台,把天安门事件作为1957年匈牙利事件的翻版,把邓小平称之为中国的“纳吉”(1957年匈牙利事件时的政府总理,自由化运动的代表人物),广播中,中共中央宣布三个决定:

1. 宣布天安门事件是反革命事件;

2. 撤消邓小平的一切职务,保留党籍,以观后效;

3. 任命时任公安部长的华国锋为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

    天安门事件使“四人帮”发动的批邓、反击右倾反案风取得了表面上的成果,并使北京城进入了又一次的红色恐怖,各行各业都进入了所谓的清查运动。

    然而,中国的百姓已经不能再忍受专制政治的妄为,虽然专政机器隆隆作响,但人们还是通过各种方式表达抗争,匿名的标语四处出现,对清查运动阳奉阴违更是司空见惯。当时,我所在的军队也在搞清查,问谁去过天安门广场,开始是一片沉默,后来我就带头表态说:“我去过,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对中国发生这么大的事情,如不关心,不去是不正常的,我不认为去天安门广场有什么错”。我的挑头很快得到反响,人们开始议论和说怪话,结果使这个清查会议不了了之,会后,党委书记气急败坏地找我,说上面什么什么的,我亦当场表示了我的不满。

    1976年,中国发生了很多的天灾人祸,先是周恩来总理的去世,后是军队元老朱德的去世,接着就是唐山大地震,当北京市民还住在地震棚里,9月9日,享年83岁执政41年的毛泽东主席终于“驾崩”。当听到毛泽东主席去世的消息后,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喜交加的感觉,独裁者终于走了,但中国政坛的发展趋势则是不明郎的,权利出现了一段真空期,清查不再那么紧锣密鼓了,中国人民乃至世界的政要都在关注毛以后的权力归属。

     “秀才造反,三年不成”,掌握舆论大权的“四人帮”虽然在媒体上大造声势,以毛泽东临终“遗昭”的方式,大势鼓噪要“按既定方针办”,然而,秀才的鼓噪毕竟挡不住枪杆子的轻轻一击,10月6日,以华国锋的领衔地位,配合叶剑英的武装力量(虽然叶剑英没有做过军队的主帅,没有自己的山头,但叶是军队元老中唯一在位管事理事的副主席)、汪东兴的御林军(即中央警卫团),用“宫廷政变”的方式,轻而易举的拿下了“四人帮”。

    粉碎“四人帮”后,老百姓有一段欢欣鼓舞的日子,大约在10月8日左右,我们就得到了消息,北京市民奔走相告,大有扬眉吐气之感,一时间,螃蟹热销,以“三公一母”为组合,显见百姓的喜庆之情。但稍后不久,以华国锋为首的新一届领导,明确表示要继续奉行毛泽东的治国方针,继续反击右倾反案风,这使百姓深感失望;而新一轮对华国锋个人崇拜的宣传热潮,更引起百姓尤其是知识阶层的不满,当时围绕在北京百姓心中的两件事,一是“四五”天安门事件,二是邓小平的复出问题。可以说,这两件事情不予明了,北京的政治局势就不会太平。

    1977年的元月,北京的天安门广场又发生了花圈事件,人们以周恩来总理去世一周年为契机,再次向天安门广场送花圈,醉翁之意是要求对“四五”天安门事件进行平反,要求邓小平复出执政,记得当时有首打油诗:

    人活7 0古来稀,

    小平已过十个七,

    再不出来当总理,

    人民怎能不着急。

    1977年的天安门广场,其声势和规模都可以与1976年相比,但没有见诸于报端,也未见于民主人士的回忆文章,在中国当代民主运动史上,也鲜有着墨,这可能与1977年的送花圈最终未酿成事端有关,(对此事,最高当局采取了容忍的态度,软处理的方法,1977年元月10日以后的一个深夜,清场的队伍将花圈集中起来,先予默哀致意,而后再予以搬运出广场。)但1977年的事件,在中国当代民运史上,实质有其重要的地位,它对1978年中国民主运动的正式勃起,有着重要的先声和催生作用。

    我们可以分析1976年、1977年、1978年3次的天安门事件,这3次的天安门事件都是人民群众对最高决策当局表示不满的举动,前两次的天安门事件都借助于死人,以悼念周恩来为名,行表达意愿之实。但两次事件的结果不同,1976年的天安门事件,最终的结果是惨遭镇压发生流血事件;而1977年的天安门事件,是以和平的方式告终,事后也没有追查,事件不久,邓小平第三次复出。邓小平的复出不能说与1977年的天安门事件无关,这毕竟是民心的表现。而正是1977年天安门事件的和平解决,使中国的持不同政见者得到了鼓励,继而在1978年又一次的用广场集会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政治主见。

    客观的说,在没有新闻媒体可以掌握的情况下,利用广场集会,是表现民众意志的一种方法,虽然这不是唯一的方式,但在红色恐怖时代,可以表达民众意志的方法确是屈指可数的(即使在今日,民众意志的言谈表示虽然还可以说是比较自由,但文字表示或媒体表示的方法仍是十分艰难的,网络的普及虽然给人们以交流的便利,但网络的封杀仍是时常发生的),中国古代就有“法不责众”的典故,确实,即使在专制制度下,对于大规模的民众运动,虽然也是视为“洪水猛兽”的,因无法控制,且不便镇压。因此,即使在文革的最疯狂时期,决策当局也是以“揪群众运动黑手”为重点,用杀一儆百的威慑方式压之,通常不会把大批群众投入大牢。况且,从理论上说包括宪法上也载明,毛泽东也曾一度提倡“四大”,即人民群众有权用大鸣大放大字报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虽然,结果往往是被“引蛇出洞”。

    正是1977年的天安门事件的顺利告终(不是胜利告终),使之1978年秋天的波澜再起,由于邓小平已经复出,这次的主题就是为1976年的天安门事件平反。

    邓小平的复出和天安门事件的平反是1977年和1978年两次民主运动的核心大事,虽然这两件事是关联的,但两件事的处理原则在中国共产党内是不同的,邓小平的复出困难,完全是由于以华国锋为代表的文革受益派的阻扰,这主要涉及的是权利斗争,华国峰的被重用,源之于邓小平的被贬,而当邓小平的被贬证明是错误时,华国锋的重用自然会受到质疑,因此,从利益上看,华国锋不让邓小平再次出山是非常正常的,邓小平也非常清楚这一点,因此,在粉碎“四人帮”的3天后,邓即给主政的华国锋写信,不管这一举措是出于试探、还是表态,其目的都是想稳住华国锋。

    但对天安门事件这种典型真实的群众运动进行平反,就涉及中国共产党对群众运动的基本态度了,中国共产党虽然是靠群众运动起家的,但共产党的党派性质和党派宗旨,使共产党对群众运动只有利用和操纵之份,而决不受群众运动的左右。事实上,中国共产党自执政以后,就不再允许脱离共产党领导和控制的群众运动,包括所谓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群众运动一旦失控,群众运动就会受到镇压,不管是红卫兵,还是工人造反队,都曾遭遇过这样的经历,因一旦承认群众运动的自主性,就意味着要放弃共产党的绝对控制。1989年“六四”前,最高当局之所以死死不对“学生运动”让步,最终导致“六四”惨案的发生,其原因就是共产党不肯放弃其一党专政的党派性质和独裁专制的党派宗旨。在“六四”惨案发生20多年后的今天,中国共产党仍竭力回避“六四”的问题,而不对“六四”进行公开的平反,其原因还是共产党不肯放弃其党派性质和党派宗旨。

    1978年之所以能够为天安门事件平反,完全是由于当时的特殊历史原因所促成,按照中国共产党的党派性质和党派宗旨是决不会为1976年天安门事件平反的,这只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上的一个特例,促成1976年天安门事件平反的主要原因还是中国共产党内的权利斗争。当然,党内斗争的残酷性,也使一部分有良知的共产党人意识到是共产党的体制出现了问题。

    1976年10月“四人帮”粉碎以后,中国的权利出现了一个强权相对薄弱的时期,当时执掌中国政权的是以华国锋、汪东兴为代表的文革受益派,但由于他们在中共党内的资历很浅,缺乏军队的背景(唯一的军队成员陈锡联在1955年授衔时,只是名上将,御林军统领汪东兴授衔时亦只是少将),因此,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有很多的约束和顾忌;在粉碎“四人帮”的行动中,起关键作用的叶剑英所代表的军队元老在政治格局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他们并不主管党务和行政事务,他们所拥有的军权,充其量只是一种威慑作用,因此,他们有发言权,但没有实际的党务权和人事权;而此后主导中国政局的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等虽然已被“解放出山”,但并不掌握党政大权。因此,从权力斗争的角度看,文革受益派因文革的告终感到失去权利的威胁;而在文革中失势的老干部正在作夺回权力的努力。

    1976年以后,中国所面临的最大政治问题就是翻案,说起来,这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悲剧,在中国共产党内,没有不被整的人;也没有不整人的人。历次的政治运动,总是有大批的人士被整。今天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去评论这些运动,这些运动都带有整肃、排斥异己的性质,尤其特出的是,无论其运动的初衷是什么,最终总是当权者的洗牌,有些运动根本无公理可言,如对前国防部长彭德怀的批判,但这些整肃运动,最终都形成了新的利益帮派,使中国的问题更为盘根错节。

    正是这些翻案风潮,促使中国的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抛弃他们所受的传统教育,重新审视中国的当代史事,重新评价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

    1978年的民主运动,就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发生的,所谓的民主运动,其表现形式可以说是公开讨论,而首要的讨论课题,就是文化大革命的是非,进而是对中国共产党建国以后各次运动的评介,而这些问题归根结底,都难免最终要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问题。
4. 民主运动的内容和形式

    1978年的民主运动,可以说是当代中国几十年专制政治统治下的集中爆发,纠合着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的恩恩怨怨。由于自1949年建国以后的运动不息(这还不包括建党期间的所谓历次重大路线斗争和清肃运动),我们这一代基本是伴随着运动成长的,也是从迷信和崇拜中走过来的,1978年的民主运动对我们来说,首先是一个反省的过程,在事隔40年后的今天,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当时的观点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对有些问题的认识也是肤浅的,认识不足的,但尽管如此,我们的方向无疑是对头的,对中国民主体系的呼唤和法制制度的建设无疑是有着重大推进作用的。

    1978年的民主运动,说到底,是草民对时事政治的评论和抨击,其首要的内容当然是1976年的天安门事件,随着中共北京市委为天安门事件的平反,运动的主要内容就转入对中国历次政治运动的评介,尤其是对文化大革命的认识和批评。

    参与民主运动的成员大致可以分为几个圈子,有一部分为干部子弟,其父母大都属知识分子类型和白区工作类型,在文革期间受到冲击和排斥,作为“黑帮”子弟,其本人也饱受世态炎凉、历经磨难,痛定思痛,对共产党的领导开始持怀疑态度,这个圈子很少参加街头的活动,即使在场,通常也是作为旁观者,但他们会书写一些观点鲜明的文章,这个圈子的代表人物是原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部长陈同生的儿子陈乐波和陈申申,文革以前,曾有一部深受欢迎的影片《东进序曲》,影片中有位深入险地、舌战群丑的诸葛亮式人物,也是影片的主人公政治部黄主任,其创作原型就是陈同生,陈同生在文化大革命中饱受冲击,含冤曲死,是知识分子型的干部在共产党内受排斥和打击的典型例子。

    陈乐波和陈申申的离经叛道在干部子弟中也颇具典型意义,此后,陈申申去了美国,但并非避难。而陈乐波的遭遇则有些离奇,1989年“六四”前夕,因胡耀帮去世而导致的学生运动如火如荼,江泽民时任上海市委书记,为听取民间的反映和意见,原上海市委宣传部长陈沂(此人原为总政治部的文化部长,少将军衔,但1957年的反右运动将他划入右派行列,平反后将其派往上海出任宣传部长,但表现的格外左,离休以后,可能思想有所开放)把陈乐波带到江泽民的家中,陈乐波对江泽民大侃了一通“法国大革命如何推翻暴政”诸如此类的话题,等江泽民登上总书记的宝座后,把陈乐波骂个狗血淋头,上海市公安局把陈乐波抓进监狱,虽然最终没有治罪,但莫名其妙的关了两年。

    民主运动的另一个圈子是青年知识分子,这类圈子比较多,对街头的民主运动持有限参与的态度,通常会参加一些活动比如讨论会,但会在街头用大字报的方式发表一些观点。如乔忠林、胡安宁(他们两个都是华东师范大学68级的学生,也是文化大革命中的学生领袖,但都吃过轻信毛泽东的亏)、教师进修学院的李存荣(在街头的名称为一批青年理论工作者)、张汝隽(在街头的称号是“实践者”“振兴社”)胡可思、林墨晨(他们的圈子叫“海燕”,并以此为名,编了几期刊物)、傅申奇(曾编过民运刊物“民主之声”),

    民主运动的另一部分就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草根青年,生活给了他们很多的磨难,这种不如意,使他们对社会表示不满,希望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



5. 襄阳公园的演说

    1978年,民运人士的参政方式主要是街头的演说和大字报,其中人民广场是个杂谈场所,以聚会议论为主,相对而言,襄阳公园和以后的复兴公园就有点专题演讲的味道,大字报则主要集中在人民广场和淮海路的一侧(现花园酒店栅栏,当时是砖砌的围墙)。

    在1978年的民主运动期间,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比较系统的演说是在襄阳公园,演讲是在星期日的上午,具体的时间已记不清了(恐怕只有在安全局的档案里才有记录),事先张贴了海报,演说的前一天傍晚下班前,文联的党支部书记,“上海文学”的编辑部主任张军和文联的党支部副书记、组织组长杨我扬找我,希望我取消这次演讲,其时,我仍具有共产党员的身份,这应该是一次组织谈话,但当时,由于北京对民主运动的态度还不是十分明朗,上海当局也不敢明确表态,因此,这次谈话只能作为非正式谈话,对文联党组织的劝告,我当即质问,这是组织决定;还是你们个人的意见。两位组织代表表示:这只是他们个人的意见。我就表示,如果是组织决定,我还是党员,只能服从,但若是个人意见,我只能作为参考。两位组织代表也没有再坚持他们的劝告,第二天的演说如期进行。

    星期天的襄阳公园,中心草地聚集了上千的听众,当然,其中有不少是负有特殊使命的公安便衣。我作了《从林彪“四人帮”的崛起,谈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治》的演说,作为开场白,我向在场的听众询问,我的模样不象歹徒吧?当时我二十五、六岁,自翎还属英俊潇洒之列,我的提问引起现场一片善意的笑声,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社会上存在着对民主运动的曲解,这主要表现为:在中国共产党内将民主运动视为洪水猛兽;在社会上有部分民众把民主运动视为痞子运动。

    我的演说持续了大约两个小时,演说的主要内容后来形成我的大字报《从林彪“四人帮”的崛起,谈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治》。演说结束后,有不少的提问,其中,具有戏剧性的是有一位戴眼镜的学者以一种批评的口气对我的演说加以质询,但当时就受到在场听众的起哄围攻,据说在场的徐汇区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当然是身着便服)以听众的角色要求听众听该位仁兄说完,殊不知,其实这位仁兄要批评我的只是我的谨慎,因此人就是后来成为“民主讨论会”发起人之一并公开打出“彻底批判共产党”旗号的乔忠林。

    演说后的当晚,人民广场的活跃分子陆国富找到我,说有人想约我聊聊,说此人很有背景,他的父亲是个军长(讹传,乔本人予以否认,但乔的父亲应该是个干部,据说50年代就担任过企业的领导))等等。可能还是在襄阳公园,见到了那位乔忠林,见面后,乔忠林对我说:“你今天上午的演说把鼓边都给敲了,但就是没有敲到鼓心”。

    我说:“你是说共产党?”。他点了点头。

    “目前我还是个共产党员”。我接着说。

    “那就难怪了,但如果不把共产党的问题提出来,中国的问题是解决不了的,因此,必须彻底批判共产党”。

    显然,他知道我对这个问题比较敏感和忌违,便转了个口气。

    “当然,我不是要打倒共产党,批判不是个贬义词,批判就是扬弃”

    “但人们不是这样认识和理解的”。

    应该说,我们对共产党的问题没有原则性的分歧,但我并不愿意目前就公开谈论这个问题,尤其是我还有着共产党员的称号。

    乔忠林很快就加入了街头的民主运动,并成为核心人物之一,他所代表的是比较激进的一派,相对而言,我是代表比较温和的一派。
6. 人民广场的大字报

    1978年的民主运动,演说和大字报是民运人士发表己见的基本手段,其后有一些油印的刊物和传单,襄阳公园的演说以后,我和人民广场的一些志同道合者也都准备用大字报阐述自己的观点,于是,在人民广场张贴了《从林彪“四人帮”的崛起,谈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治》的大字报,不过,由于人民广场可供张贴大字报的地方很少,张贴不久就给覆盖了,据说,中共上海市委搞过一个街头大字报的汇编,把具有代表性的街头大字报分门别类汇编,包括乔忠林的《彻底批判共产党》、胡安宁的一篇文章,我的《从林彪“四人帮”的崛起,谈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治》,这个汇编在党内属绝密文件,我没有看见过,但从以后秋后算帐的资料看,这个汇编是有的,毫无疑义,安全部门收集的资料,比民间的收藏要丰富,不知道30年档案保存到期后会不会开放这部分资料,如果要写回忆录,资料保存最齐全的应该是安全局的资料库。

    我的大字报是日后开除或取消我党籍的重要依据,大字报中主要的“罪状”由下列观点组成:

1. 攻击中国社会主义是“国家垄断、官僚所有、封建专制”;

2. 鼓吹“四人帮”曾经鼓吹过的“党内资产阶级理论”;

    其中第1条构成我主要的罪状,据说邓小平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以后,有关部门决定对街头的民主运动采取措施,中共上海市委(也许是公安局二处,即以后的国家安全局)草拟了一份准备批捕的人员名单,该名单上提到我是这样表述的:

    温定凯: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垄断、官僚所有、封建专制”,有关部门强烈要求严办,但有不同意见,本人是党员。

    谈到“国家垄断、官僚所有、封建专制”,其实这十二个字的确是某一阶段的中国社会主义特征,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高峰时期。

    可能由于本人是党员的缘故,以及我在文化机关工作的原因,这个批捕名单勾掉了我的名字,但我周围的人全部被公安局批捕或传唤,也许公安局想整齐我的材料后再对我实施抓捕,但改革开放的一张一弛,使他们失去了机会,因此我是“民主讨论会”唯一一个没有被抓捕和判刑的核心人员;不能说是第一个,但我肯定是建国后因为政治问题而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甚至连公安局门都没有进去)的第一批人。
7. “民主讨论会”

    “民主讨论会”的酝酿发起,大约在1979年的2月,当时的人民广场,出现了很多的民间组织,大多是民主运动正式问世前已经形成的三、五人一伙的青年小团体,如“实践者”(张汝隽)、“海燕”(胡可思)“一群青年理论者”(李存荣),但更多的是“独立大队”和“散兵游勇”,当时,大家都认为人民广场的各派力量需要联合起来、组织起来,但由于各方的观点不尽相同,还有中国民族文化的“散沙”特征,更主要是考虑到中国共产党对非官方组织的禁忌和镇压,这个联合的组织始终没有成立起来,当然,反对成立联合组织的主要代表是我,由于我的共产党员身份还在,组织或参加这样的联合组织显然是犯忌的,为此,我建议成立一个类似联席会议性质的组织,开会时存在,会议结束后对各方都没有约束力,几次酝酿以后,各方特别是那些“散兵游勇”都赞成这种方式,于是,不是组织的组织“民主讨论会”应运在上海复兴路上的复兴公园诞生。

    “民主讨论会”只是个召集制的讨论会,是个容纳各种观点供各家各派畅所欲言的公共论坛,而促成“民主讨论会”诞生的主要是温定凯、乔忠林、胡安宁,而形式上的召集人为温定凯、乔忠林、应雄耀。胡安宁是应雄耀的幕后指使人,胡安宁和乔忠林同为华东师范大学68届的学生,文化大革命中的学生积极分子,运动后期受打击迫害,胡被分配到陕西铜川,乔尚未分配,邓小平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以后,乔被捕入狱,不久,上海市公安局去铜川逮捕了胡安宁。

     “民主讨论会”成立以后的没几天,就发生知识青年要求返城的游行活动,并在光新路道口拦截北往的火车,我知道这个消息后,立即和周边的人(有龚星南)讲,民主运动不要参与这样的活动,应该设法阻止这样的活动,应雄耀到现场代表“民主讨论会”作了劝说的工作。

    事后,听龚星南说,他们在牢里,公安局的人很想把知青游行栽赃到我的头上,但知情人都知道我是不赞成这种活动的,无人证明,公安局只能作罢。

     “民主讨论会”于每个星期天在复兴公园召开民主讨论会,并出了一期“民主讨论会”的刊物,印了四、五百份,刊物中有乔忠林的“彻底批判共产党”、胡安宁的一篇文章、我的“从林彪、四人帮的产生谈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是上海民主运动中最具有分量的民间刊物。当时每份收取0.5元的工本费,非常受欢迎,很可惜,这份刊物,我自己都没有保留下来,这也是习惯,我从不作记录,从不写日记,我目前保留了一些民运刊物,都不是我收集的,而是一位关心民运的热心青年最终选择了天主教作为归属,在他临进修道院时,将他收集的民运资料交我保存。
8. 四、二通告

    1979年的2月,一场国际舞台上的纷争,给民主运动凭空增添了几分的压力,这就是中国出兵越南,打了一场所谓的“自卫反击战”。应该说,这场战争还是毛泽东外交政策的后遗症,如果是今天,中国政府就不会轻易去趟这场浑水。

    事情的起源是柬埔寨,当布尔波特的红色高棉夺取了柬埔寨政权后,在国内实施了惨无人道的灭绝政策,使几百万柬埔寨人民流离失所,死于非命,残酷镇压的本意是要巩固政权,但镇压的结果反使政权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一直虎视眈眈、野心勃勃的越南乘机(但柬埔寨难民确也给经济本就落后的越南凭空增加了负担)出兵柬埔寨,扶植了洪森政权,把红色高绵又赶到边远地区。

    面对红色高棉的求援和越南的扩张野心,中国政府决心出兵,由于中国与柬埔寨没有共同的边界,无法再用1950年抗美援朝的做法,因此,中国军队只能越过广西和云南边界,对越南实施正面出击。

    中国政府的出兵虽然招致了国际舆论的谴责,但在谴责的背后,实质是鼓掌欢迎,因为就教训越南而言,正是西方国家想做而又不能做的事情,中国政府愿意出头实质是受西方国家欢迎的,现在有资料披露,对越南出兵,是邓小平访美时期给卡特总统带去的“见面礼”。

    但我们回头再看这个问题,中国政府去扶植和拯救一个奉行“铁血政治”的红色高棉,难道是值得的吗?事实上,中国、越南和柬埔寨都是信奉社会主义的国家,都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这场社会主义国家的大血拼,牺牲了数万的中国军人,但最终并没有挽救红色高棉走向灭亡的结局。

    中国出兵越南成了北京魏京生被捕和坐牢的表面原因,理由是泄露国家军事机密,当然,这只是表面现象,魏京生向海外记者透露的是中国军队前线指挥官的名字,这种所谓的国家军事机密的保密性和能否对战争起到作用,相信是“地球人都知道”。对魏的审判,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对中国政府出兵越南,我感到非常担心,担心中国共产党会借口边境战争整肃国内政治,因此,我本能上对这场战争是反感的。在机关传达中共中央决定时,我对自卫的概念提出质疑,“到底是越南打中国,还是中国打越南呢?”有些党棍立即抓住这点想对我发起攻击,空气开始紧张。后来,我就表示,对中国军队教训越南,遏制越南的侵略扩张,我没有疑义,但我对中央文件的提法有意见,中共中央没有必要在其内部文件上把事实真相隐晦化,中国打越南就是中国打越南,没有必要把自己扮成受害者,堂堂大国受一个幅员、人口、资源都无法与其比拟的小国侵略,这难道是可能的吗?这难道不有损大国的形象吗?有这个必要吗?

    我的这番讲话,压住了一些党棍借机攻击的势头,之后《上海

    文学》杂志社的李子云(曾担任过中国文坛老人夏衍的秘书)说,这种讲法本身并没有错,中国出兵越南这是事实,中央文件的实质内容都知道,但在我的讲话中,透露出一种对中央的不信任。

        这也是客观的,我对中国共产党的宣传持有异议是事实,在共产党的传统宣传中,白的可以说成是黑的,错的可以说成是对的,而党豢养的文痞已经习惯了这种文风,即使在改革开放四十年后的今天,我们仍可以屡屡看到这种文章,其实我当时主要是针对这种文风不满而言。

    据说,有人也曾想将这段插曲列为我的罪状,但最后罗列我罪状的文件里,没有看到这段插曲,可能最终认为是没有文章可做吧?

    1979年的3月,街头的民主运动虽然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北京的民主讨论被局限于月坛公园),但仍没有销声匿迹,相反,街头民主运动的讨论议题和大字报的内容已经涉及中国社会的根本性问题,已经远远超出共产党的容忍范围。3月24日,邓小平在党内保守势力的压力下,或者说是在邓小平共产党本性的驱使下,发表了其有名的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在这个讲话中,邓公开谴责了北京和上海的民主运动。

    我是在文联机关听了邓的讲话,邓小平在谈到上海的“民主讨论会”时说:“上海有个民主讨论会,又叫振兴社。”我听后当即表示,邓小平的情报有误,因为“振兴社”与民主讨论会可以说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振兴社”是张汝隽等几个人的小团体,他们在淮海路上张贴过很有分量的大字报,但很少参与街头的活动。我们机关的党组织对我的抗议到是采纳和接受了,他们对我说,如果你认为与事实不符,可以将你了解的情况写出来,我随即写了个情况说明,以后邓小平的讲话正式发表时,有关“振兴社”的内容就不见了。

    邓小平的讲话以后,局势开始紧张,人大要酝酿修改宪法,把“四大”从宪法中取消,1979年4月,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了一个禁止在公共场所张贴大字报的“四.二”通告,毫无疑义,这是将要实施镇压的前兆,街头的民主斗士对此反应激烈,抗议之声群起,主要观点是上海市公安局只是个执法机构,无权制订法规,更有人将抗议的标语覆盖在公安局的“四.二通告”上,理由是“四.二通告”张贴之处应不属于随意张贴之处,张贴在“四.二通告”上不算是违反“四.二通告”。人民广场的各路英雄以“民主讨论会”为首,决定在星期日的上午,集会抗议“四.二通告”,并在淮海路上张贴书写标语。

    4月3日晚上,我们在连云路一个热心人士提供的聚会点碰头后,回家已经半夜了,推开房门,只见有4个人在我家里等着我,有市委宣传部和团市委的,看到我回家,急忙表示他们的来意,希望我能帮助做工作,取消明天的行动,我表示这很难,这不是一、两个人可以扭转的,他们再三希望我能尽力,而后,我乘他们的车再赶到连云路,连云路的聚会已经散了,主人对我的举动还有些误会,似乎我不该带他们来,我也来不及解释,又赶到南京西路乔忠林家,把乔拉出,但乔的意见也和我一样。都认为无法阻止。这天最终回家已经是凌晨3点了。

    淮海路上布满了警察,他们排队守护着那堵“民主墙”不让我们张贴标语,双方形成争执和冲突,马路上人山人海,交通封闭,那些民主斗士手拿墨汁,要冲上去书写标语,但警察死死守住,群情激愤之下,有的斗士已经与警察发生推推攘攘,我在第一线,但我坚持以理服人的原则,与我跟前的警察讲理,但我边上的李方(广场的散兵游勇,其父亲是我文联的同事),已经克制不住,几乎要和那位警察动手,墨汁已经洒了那位警察一身,也洒了我一身,但我并不想发生斗殴事件和流血事件,拼命拦住他们,保护那位坚守岗位的警察,僵持了一会,警察接到命令撤退,临走时,那位警察紧紧握了握我的手,虽无言语,但其感谢之意不在言表之中。在以后的清算中,李方被捕,淮海路事件亦是他主要罪状之一,那位警察据说也作了证词,听说公安局本想把我也列入淮海路的罪魁祸首之一,要那位警察作证,但最后是没有下文,可能是那位警察不愿作证。我想也是,虽然警察作为一个群体,与民主运动是天敌,但具体到个体,警察也是有思想的,也是明事理的,尤其是那位警察,他应该非常清楚,那天淮海路之所以没有发生流血事件,我是起了很大作用的。
9. 镇压

    预料中的镇压终于降临了,上海市公安局于四月中旬开始全面抓捕人民广场的民运人士,“民主讨论会”的头面人物除我之外,全部被捕,当然,被捕的人都以为我也在被捕之列。事实上,抓人后的第二天,文联党组就和我谈话,问我对抓人事情的看法,我当即表示了抗议。文联党组征求意见是假,实质上是让我“停职检查”,当然,文联党组和我的谈话是有余地的,并没有象电视剧或电影中那样的正式向我宣布,而是含含糊糊地让我不要工作了,但没有任何其他的限制措施。

    本来我也是在被捕的名单上的,由于存在不同意见且本人是党员的缘故,可能还有我所在单位是比较敏感的文化团体的原因,在审核这份批捕名单时,我被勾掉了,有关部门想先抓捕民主讨论会的其他参与者整理出更多材料后再回头抓我。但由于时局的变幻、政策在开放和紧缩之间跳跃,抓我的时机就错过了,我因此成为“民主讨论会”重要成员中唯一没有进过监狱大门(也包括公安局的门)的人,也是中国第一批因政治问题但没有受到监禁的人士。

    1979年4月被捕的人员很多,“民主讨论会”中有乔忠林、应雄耀、沈海玲、龚星南、其他方面的人有李方、王辅臣等,之后,上海市公安局去陕西铜川抓捕了胡安宁。

    被捕的民运人士,关押在思南路的第一看守所,几乎所有被捕的人都以为我也在被捕之列,这些人出来后告诉我,在看守所,他们想法在饭盒上刻字,互通信息,总把我的名字也列入。到今天,还是有人对我的幸免持怀疑态度,认为我和安全部门可能会有所勾结,那位范似东在美国和我联系时,似乎也想往这上靠。

    老实说,直到今天,对1979年我没有被捕的原因也同样不知所以,分析原因,除了前述的本人是党员和我所在单位是比较敏感的文化团体的原因外,可能还有以下的因素:

1. 虽然我是民主讨论会的发起人,但我在人民广场的活动历来坚持公开、合法的原则,“合法斗争”是我在民主运动中一贯公开声称的原则。这个原则,当然也为安全部门所知,在文联党组与我的接触中,他们也谈到过这个事情,当然他们所说的是我年纪虽轻,但非常老练,有一定的政治经验和阅历。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你说你是“合法斗争”,但你是共产党员,你和谁斗争?”但既然我以合法斗争为原则,在我的言论和行为中,必定比较谨慎,即使我批评的是社会主义和共产党,但通常也会以林彪和“四人帮”为引子。

2. 我不搞秘密组织,坚持公开性,我曾对周围的人说,我讲的话,可以在任何场合说,事实上,在我们的周围,有公安局的人在那卧底,我已经基本确认一位林**肯定是卧底,因其年龄已接近半百,非常关心“民主讨论会”的一切,但很少发表自己的意见。完全符合卧底人士的特征。但我从不排斥林**参加我们的各项活动,我希望通过他来上传我们的信息,因我们并无推翻政权的打算,我们当时更希望是推动体制内的变革。更何况,民主讨论会不能算是个真正的组织。当然,如果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真要整你,可以随意给你加上个帽子,且这是不容你分辩的。

    可以说,我是建国以来因政治问题而没有坐牢的第一批人,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治下的社会进步,虽然这一进步是以无数生命的付出为代价的。



10。 在文联的挨整

    政治形势的反复无常,使对我的审查时松时紧,应该说,上海市文联对我是比较宽松的,首先是文联的党组(书记是钟望阳,曾在上海市公安局任职,后任上海音乐学院的党委书记,在文革中被整;副书记是冯岗,原解放日报的副主编,亦在文革中受批)对整人并不积极,文联本是个自由化空气较浓的社会团体,素有裴多菲俱乐部之称,在结束文化革命后的开放环境下,文联党组并不想背整人的恶名。

        在文联,真正热衷于整人或者说是习惯于整人的只有少数几个人,一是文联组织组组长杨我仰,此人原为辽宁省军区政治部的副主任,也是1978年从部队转业到文联,应该说,我们之间并没有个人的恩怨,也许是职业习惯,此公的思维方式比较传统,属深受共产党传统思维和宣传毒害的那种,他原以为抓住我的事情搞出点名堂,可以作为他在文联的政绩,但由于我并不是属于可以轻易摆布的那种,着实使他吃了几个钉子,有一次,组织组找我谈话,我去时刚好他离开,桌子上摊着有关部门整我的材料,我乘便浏览了一下,该材料完全承袭文化大革命的风格,虽然不能说是无中生有,但显然是捕风捉影、夸大其词或片面强调。在以后与党组的谈话中,我抓住这份材料发难,据说杨也为此受到批评,因这份材料显然是不该给我看的。这些整人专家总认为他们以党的名义,侠组织之力量,被整之人只有屈首低头之命,而中国历来的政治气候也确实给他们以呼风唤雨之力量,但这都是现代专制造成的,而一旦现代专制失去魔力,在其麾下的任何法杖都会随之逊色的。杨我仰在对付我遇到挫折后,就不再单独找我谈话,每次找我谈话,总是要找几个老干部作陪,由这些人先出面,他抓实质性的问题。杨我仰是共产党专制体制下培养的典型政工干部,没有自己的言语,没有自己的思想,只会执行上级的指示,虽然他们对自己的私利也不会放弃,也会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但他们身上机器的成分会更多一些,有趣的是,1989年的“六四”,上海作家协会也组织机关干部和专业作家游行示威,我作为前作家协会机关的工作人员参加了这次示威游行,事后,据说上海市国家安全局想把我作为这次游行的组织者,但遭到作家协会党组(书记是赵长天,系作家出生,思想比较开放,但不幸英年早逝)的拒绝,由于杨我仰也参加了这次游行,作家协会有些人笑言“组织组长杨我仰组织了这次游行示威”。



11. 和安全局的正式接触

    在上海市公安局政治保卫处(即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的前身,国家安全部由原中共中央调查部和公安部政治保卫局合并组建)的眼中,我显然是人民广场民主运动参与者中身份地位比较特别的重点对象,在我身上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也耗费了不少纳税人的金钱。我刚从北京回来,是文化艺术团体的工作人员,他们以为我有什么背景或者后台。其实,我是一介平民百姓,虽然我有一个知名度很高的兄长,其参加了邓小平复出后的教育改革座谈会,为恢复高考作出过贡献,但其时,他只能算是一个知名学者,并无任何政治背景,而且,我参与民主运动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邓小平四项基本原则讲话后,上海市有关部门逮捕了包括乔忠林(民主讨论会的发起人之一)、胡安宁(民主讨论会的实际发起人之一)、应雄耀(民主讨论会的发起人之一)、龚新南(民主讨论会的积极参与者)、王辅臣(即邓小平讲话中所谓诽谤毛泽东同志、鼓吹无产阶级专政是万恶之源者)、沈海玲、李方等人,尽管安全局对我实行的是高度监视,包括实施了窃听跟踪(用现在的话来说叫“上手段”),但很少与我正面接触。

    对民主运动人士实施逮捕的当天,文联党组找我谈话,主管党务的副书记冯岗问我,最近有没有听说些什么,根据最近的动向,我一听,估计是抓人了。我就说,是不是抓人了。冯岗点点头,问我有什么想法,听到这个消息,我并不吃惊,由于心理早有准备,我非常镇静的表示遗憾,然后,冯岗叫我把工作放一放,这实质是让我停职审查,但文联党组并没有明确向我宣布。我也没当会事,自己找个屋子看看书,事实上,也没人来管我,因此,在我停职审查期间,除了少数几次与党组和组织组谈话外,我一直比较自由,也没有与公安部门有什么接触。

    唯一的一次与公安局的正面接触大约是1979-1980年间,由于对我的审查老是没有结论,我屡屡表示抗议,有天下午,组织组通知我,说公安局的同志要和我谈谈。这天下午,公安局来了3个人,为首的自称姓张,约40岁左右,另两人比较年青,一个姓黄,另一个始终没说话,不记得其姓了,在组织组与他们照面后,组织组的人作了介绍,老张很客气的说:我们还可以称为同志吧?

    我接口说:是吗?好象有人不这么认为吧?

    谈话是在文联的西厅,文联组织组的人没有参加,谈话的气氛虽然不是剑拔弩张,但暗藏锋芒,这次的谈话,使我领教了国家安全部门的厉害,领略了预审高手的剑锋。

    谈话当然是围绕着民主运动中的言论展开的,主要是老张,其他人没有插话。

    老张问:“在连云路(人民广场附近的一个居民点,一个民主运动支持者提供给我们作碰头用,我们有时在此聚会)有人说:中国共产党有伟大、光荣、正确的一面,也有相反的一面,也就是说不伟大、不光荣、不正确了,你有没有听说过?

    “我不记得,没有印象”

    “你是个共产党员,如果你听到这样的说法,会有什么反应呢?”

    “这是个概念问题,可能说法不太准确吧?”我显然有点含糊其词。

    “你有没有讲过这样的话”

    “记不清楚”

    “如果有人证明是你讲过这样的话呢?”

    “那我就要对此进行解释。”

    “怎样解释呢?”

    “在文化大革命中,在反击右倾翻案风这样荒诞的运动中,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居然没有一个公开出来反对,任凭少数几个人为所欲为,这段历史难道能说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吗?”

    老张的提问方式完全是审讯学中的从外围着手,试图使你逻辑混乱,不能自圆其说,而后再予以击破。经过这段对话,我对其的问题回答得更为谨慎了。

    几个小时的对话,他们似乎并不想问我什么实质性的问题,更多的是将我的一些在他们眼中是出格的话重复给我,显然是给我一些警告,要我知趣。

    谈话快结束时,我说,“根据我们今天的谈话,我认为你们对我采取了非法窃听的手段,我表示抗议。”

    “你可以去告我们”。老张有持无恐的表示。当然,我也只是表示一下我的态度,我不可能去向裁判申诉裁判的违规。

    谈话中我曾同意就我了解的真实情况写一材料,他们说过一个星期来拿,但显然他们对我写的材料不感兴趣,过了三、四个星期,那个小黄才来向我要材料,我当即表示:“看来你们并不需要我的材料,那就免了吧?”那个小黄忙打招呼,说是因为忙。

    我再次看到小黄,是在一个十分尴尬的场合,大约是在1982年,我们几个在人民广场认识的朋友合计做点小生意,在温州开了个小商店,参与者有李存荣(即“一群青年理论工作者”的代表,上海教育学院的教师,“六四”事件后辞职去日本,回来后做了一段期货交易,以后我们曾一起创办了在上海知名的“自立书店”)、秦林山(人民广场的主要活跃分子,上海外贸学院学生,毕业后分配中国铅笔一厂,离职后经商,后与青岛民主运动的活跃人物孙维邦的妹妹孙维仙结婚,孙维邦是1978年民主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后经商并开了一家饭店,“六.四”事件后,被指控支持学生运动判刑10年,孙坐牢期间,秦林山经营管理饭店,孙出狱后,秦林山与孙维仙离婚,交还饭店,去洪都拉斯开饭店,后回上海,据说,国家安全局不让秦入境,后让其作了承诺和担保后再让其入境),范似东(当时民主运动的外围分子,在《民主之声》上写过文章,上海财经学院毕业后分配到上海第一百货公司)和温州的两个朋友,我只是投点资,经营主要是范似东和秦林山负责。但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发现范似东有虚报货款和挪用货款的问题,我们几个商量了以后,决定终止合作,进行清算,在我去范似东家告知我们的决定时,安全局正好上范似东家对范实施逮捕,带队的就是那个小黄,我们打了个照面,那天安全局去了一大堆人,又是录音又是拍照的,我在那很尴尬,看了一会,而后小黄示意我离开,我也就走了。第二天,据说安全局来了四个人找文联党组,通过文联党组要我讲一讲与范似东的关系,无疑,安全局想借此机会整我。

    范是以间谍罪被捕的,据说,国家安全局还拍了一部记录片,组织机关团体观看。范被判了12年徒刑,范的情人陈丽萍被判了3年,当然,以间谍罪判处范似东对范是来说是不公正的,也不符合实际情况。其实,在范被捕之前大约一星期,我已从陈丽萍那里知道了他们的事情,这也是我们决定终止合作的原因之一。

    范的囹圄之灾起因于他们与美领馆的交往,当时的驻沪领事戴维喜欢结交中国人士,自然受安全局的关注。陈丽萍英语不错,很想出国,与美领馆的交往是由她而起,陈向美领馆引荐了范似东,范对美领馆的人士说,他是上海民主运动的领袖,美领馆很感兴趣,请出领馆里专门收集这方面资料的专家向范询问,但范说不出所以然,那个专家也就不再感兴趣了。要说范似东他们向美领馆提供了什么有价值的情报那是冤枉的,唯一有点违规的资料是中共中央5号文件(可能文号有误),是关于学生出国留学的规定和政策。从情报学角度上说,这份文件虽标有秘密的标志,但属广泛传达的,并非真正的保密文件。范和陈与美领馆的交往搞的神神秘秘的,他们进外交公寓以假名登记,但这都在安全部门的掌控之中,有一次范和秦林山去温州洞头,安全部门派车紧紧跟踪,秦林山也发现跟踪,但以为是跟踪他的。范的所为,秦也不知情。

    因范的问题,我又被文联审查。当然,审查的结果是范与美领馆的交往我没有参与,但这次审查直接导致了我被调离文联机关,下放到文联下属的图片中心。

    范几乎是坐满了十二年牢才被释放的,他出来后,曾来找过我,说他是为民主运动坐牢的,我不同意他的说法,因他只是个外围分子,我说,你坐牢是与美领馆的交往引起的,而你们与美领馆的交往主要为出国,不象你讲的那么高尚。对我的不认同,范很失望,此后就没再联系,范当时对我说,他挪用的钱以后会还上的,我表示这钱现在已经无所谓了,后几年,范到了香港,从香港汇了15000元补偿给我、李存荣、秦林山(代表温州两位朋友,因秦当时没有投资)。以后范以难民的身份从香港碾转至美国。

    说到美国,范出来时曾对我说,美领馆当时承诺保证他们安全,如遭中国政府非难,他们会出面交涉。但他被捕后,美领馆并没有为他们做什么,他认为美国政府欺骗了他们,他准备到美国去起诉美国政府,对范的异想天开,我当时就泼了冷水,你有什么证据可以告美国政府呢?恐怕连律师费你都无法承担。范还对我说,大赦国际曾将他的问题向中国政府交涉,他在监狱中,比利时的副首相曾到狱中探视,范说的这些情况,我们无法核实,但不管怎样,范的12年铁窗生涯确是过分的、冤枉的。

    范到美国后,想写上海的民主运动史,曾多次打电话找我了解和核实当时的情况。据说,范的书已在美国出版,书名《老虎-中美关系史上的惊天大案》,至今我也没有看到范似东写的书,在范的电话采访中,我曾要求他发表我的谈话要经过我的审核,当时范答应了,但显然范没有遵守诺言。从范的书名上,我估计范还是以他个人的经历作为书的主要内容,其实范的案件,并非什么惊天大案,只是中国安全部门的一个借题发挥之作,对美中关系不会构成什么影响。
12. 我与政府机关的沟通

    虽然我是人民广场民主运动的为首分子,但另一方面,我也是上海人民广场广场民主运动与中国党政机关的联系沟通渠道之一,这并不是说我有政府方面的背景,甚至像某些人猜测的我与政府方面有勾结,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基于几个方面:

1. 我当时工作的上海市文联是上海市委宣传部的直属单位,我在上海文联的一言一行,都会通过所谓的组织渠道传递信息,如邓小平讲话中关于“民主讨论会”和“振兴社”的错误,就是我在文联指责后予以纠正的,在上海人民广场,我坚持“公开斗争”、“合法斗争”,因此,我历来不反对与政府机关包括公安机关的联系和沟通。

2. 当时的上海市委是通过共青团上海市委作为一线机构负责对人民广场民主运动的联系和接触,而我是他们的重点工作对象,团市委群工部有个姓陈的干部(转业军人)经常与我联系(虽然以后听说他因立场不坚定而受到批评),另外,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陆国梁也见过几回,陆的背景应该是反击右倾翻案中受迫害的,属于有思想的,如果不被招安,应该也是民运分子,但一旦坐在官方位置上,其言谈就格外的枯燥。

3. 我曾与团市委副书记陈启懋(后任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举行过会谈,虽然不能作为正式的座谈会,但陈显然是作为官方代表来听取民众意见的。

    当时我是这样考虑的,既然我们在上海人民广场主要是宣传我们的主张,是呼吁中国要实行民主和法制的治国方针,那为什么不把我们的主张直接与当局交流呢?由于我历来主张“合法斗争”,因此,我可以在任何的场合下宣讲自己的主张。事实上,我也在所工作的文联机关宣讲和坚持自己的主张。

    在上海的民主运动中,主要的参与者来自三个方面,一部份是干部子弟,其父母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使他们对党内斗争的残酷性深有了解,对社会诸多问题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他们的家庭背景也使他们有较多的信息渠道;一部份可以说是中国的草根,身处社会的底层,饱受苦难煎熬,对社会现状强烈不满而力图改变;另一部份可以说是知识青年,他们接触到西方的学术思想,看到这个国家制度上的缺陷,并试图推动社会变革。可以说,这三方面的人员与我都有广泛的接触,都维持着比较紧密地联系。



13. 两次出党

    虽然,我没有坐牢,但政治上的挨整却是不可避免,大约是1981年2月,对我的审查已经进入了所谓的处理阶段,这天我感觉气氛有点奇怪,似乎避着我在开会,虽然我本人并没有被邀参加开除我党籍的党小组会,但后来还是有“党内同仁”告诉我这个消息,我本想闯入会议室行使我的党员权利,但后来考虑,没必要给本来相处不错的同事难堪,也就罢了。

    这天接近中午时,上海市文联的党组副书记冯岗、文联秘书长丰村、组织组长杨我仰、办公室副主任王进正式找我谈话,冯岗说:

    “对你的审查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现在摆在你面前有三条出路:第一条路是检查,如果检查深刻能够通过,可以保留党籍,给予留党察看的处分;第二条路是你既然不相信中国共产党,可以退党;第三条路则是交全体党员大会讨论”。

    第三条路的意思是开除党籍,事实上,开除我出党的决议正在各党小组讨论。

    我当即回答:

    “关于检查的问题,你们让我检查什么?我不认为我的行为和思想是错误的,中央对1976年的“四五运动”已经正式平反,邓小平对1978年的事情当时也作了肯定,是错误我可以检查,没有错误我是不检查的”;

    “关于退党的问题,目前,中国共产党正在改正自己的错误,因此,我还要看一看,现在我没有必要退党”;

    “至于交全体党员讨论的问题,那不是由我决定的,那是你们的事情,你们不是已经在讨论了吗”?

    这次谈话,是所谓组织给我的最后机会,由于态度明确,谈话很快结束。

    但预期马上召开的党支部大会并没有如期召开,过了几天,有两位没有在党内担任职务的老党员找我非正式谈话,大致的意思是双方都退一步,劝我作些检查。我有些纳闷,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使得既定方针发生变化。

    在这之前,中共上海市委的班子发生变化,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共中央派原海军政委苏振华担任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原总工会主席倪志福担任第二书记、原江苏省委书记彭冲担任第三书记,实际主持工作的是彭冲,这个班子的设计是针对当时上海是“四人帮”重点控制地区的特点量身而定的。民主运动兴起后,据说彭冲在中共上海市委召开的党员干部大会上,曾点过我的名,说象我这样的共产党员就应该开除出党。后来中共中央派原粮食部长陈国栋来上海当书记,派后来在1989年担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并因“六四”事件而丢官的芮杏文担任市长。新班子上任后,我曾就对我的审查投书上海市委(虽然我明知对我的审查决定本来就是上海市委做的),表示我的意见。

    后来我知道,致使支部大会不开的原因是开除我出党的决议在各党小组讨论通过时遇到了重大的挫折,当时文联一共有11个党小组(以部门和协会为单位,有几个协会不在巨鹿路本部),开除我的决议以6:5遭到否决,除设在文联机关外的机构、协会的党小组外,机关本部的党小组多数不同意开除我出党,致使开除我出党的决议搁浅。

    因政治问题而开除出党的决议在党内被遭到否决,据我所知,在中共党内(特别是执政以后)是史无前例的,这并不是我有什么背景,而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内专制亦已开始走向末路,唯上为是,惟命是从的现象已在普通党员中开始失去市场。

    开除我出党的决议搁浅后,文联机关党组向上作了汇报,据说,当时主持上海市委宣传部工作的常务副部长洪泽曾表示,天安门广场(当然包括上海人民广场)当时邓小平自己也表示支持吗,不要追究了,说说清楚算了。洪泽过去曾任中共华东局的宣传部副部长,是党内老资格的意识形态专家,思想比较开放,也很干练。

    那两位老党员找我非正式谈话,就是基于洪泽的讲话,后来,我曾象征性作了些组织纪律性的检查,但此后就没有下文,据说是公安局(当时还没有成立国家安全部,政治方面的事务归公安局政治保卫处负责)方面不同意就此了结这件事,就这样又过了半年。

    在此期间,中国的思想解放运动经历了无数次的反复,那位以“摸着石子过河”著称的总设计师,对中国的改革并无既定的方案,而是不断的用左手牵制右手,用右手打击左手,在此反复中,迎来了第一次反自由化高峰,即针对白桦先生“苦恋”所进行的批判。虽然,针对“苦恋”所进行的批判并没有取得保守派预期的结果,相反,这种批判反而在知识分子阶层引起了更强烈的抗争,但尽管如此,“批判”毕竟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引成一种高压政策,在此环境下,中共上海市委机关党委(我的党员关系隶属于该党委)推出了解决我党籍问题的第二方案。

    大约是1981年的7、8月间,文联机关党支部(支部书记为“上海文学”杂志社的编辑部主任张军、副书记为组织组长杨我仰)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专题讨论取消我党籍的问题。

    这次支部大会的召开,事先没再走党小组预习的程序,由于对此我早有准备,因此表现也比较坦然,当然,在中共党内,对处理这类问题也是富有经验的,事先也作了准备,无非是找几个人进行“大批判”。

    会议开始,支部书记宣读我的“罪状”,主要是“民主讨论会”的问题即所谓的非组织活动和我在一些公开场合和非公开场合的言论,如我曾说过:如果说苏联的社会主义被称之为铁幕式的社会主义,那么中国的社会主义就是铁桶式的社会主义,如此等等。材料很长,有些在之前的审查中涉及过,有些没有;而过去在审查期间作为我问题的言论,有些在这次的材料中消失了。如在审查过程中,曾指责我攻击领袖(指那位“英明领袖华国锋”,因在人民广场,有人说是华国锋主导了天安门事件的平反,我当时就驳斥说,不对,主导天安门事件平反的包括部分革命干部在内的人民群众。公安部门将此作为我攻击英明领袖的证据,在文联的被审查谈话时,我曾情绪激动的反驳道:难道你们想搞新的个人崇拜吗?),因华国锋已经下台,该言论已经不能再以此治罪。

    针对过去在审查过程中涉及的一些事情和言论,我已经准备了一份数万字的答辩材料,在会上,我陈述了我的立场和观点,驳斥了对我的指责。

    然后,预先布置的批判人员开始登台,我感到庆幸的是,登台发言的除了两个党棍,再就是一个刚从部队转业的被迫充当打手的文学编辑,文联大多数的共产党员尤其是那些具有声望的人士,已不愿再违背自己的意志而同流合污,即使不能公开表示反对,但至少是不趟浑水。

    由于会议已延续了很长时间,不少与会者对这种老套的批判感到怨倦,建议早些结束会议,于是会议进入表决,主持者称,对我的问题是一种处理而不是处分,参照中共中央对革命意志蓑退的党员(主要指老干部)可以取消其党籍的规定,要表决的是取消我党籍的决定。这个形式也是很荒谬的,我不是老干部,这个规定显然是不合适的,但由于开除我出党的决议已经被否定了一次,不能再开除一次,实在没法,只能套用这个规定了。

    表决用举手的方式进行,第一次表决,同意的有50多人,反对的没有,弃权的有三人,但经统计,参会人员共有70多人,也就是说,有将近20余人什么手都没举,用不参与的方式表达了他们的意愿,这个统计结果使主持者颇为尴尬,有人就说,不管怎样,总应该表示一下自己的态度吗!于是又进行了第二次表决,这次表决先从反对的开始,此时,刚好党组的机要秘书陈贤迪从外面进入会议室,他举起了手,我马上表示,我自己还有一票,这样,就有了两票反对;接下去表决弃权,有四个人举起手,其中有那位著名的王若望先生,还有“上海文学”杂志社的几个编辑历燕书、肖元敏和徐大隆;此后,就不再表决,剩余的人员就算是同意,这种表决法可以说是一种作弊,但由于这不会影响表决结果,我也不想使那些以沉默表示反对的同事招致可能的政治迫害,也就没再坚持。于是,取消我党籍的决议以2票反对,4票弃权,余票同意的结果通过。通过以后,王若望先生发言,就他投弃权票一事作了说明,王若望先生发言的中心意思是,我对中国社会问题的思索精神是难能可贵的,中国共产党内应该允许象我这样的人存在。

    以后,文联党组织开除王若望先生党籍时,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则已经作了修改,由于因政治见解或政治异议被开除出党,在基层支部愈来愈难通过,因此,新章程对开除党员已经不需基层支部通过,可以由上级党委直接开除,因此,开除王若望党籍,已经不需要文联支部讨论了,当然,此时的我,也早已被取消党籍而不再具有表决权了。

    决议通过以后,按照中国共产党的规程,对任何党内的处分或处理都可以申请复议或申诉,我当然不会放弃任何合法的抗争,即准备了申诉的材料并交给党组。决议通过后的两个星期左右,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基层处的几位先生会同文联组织组找我,给我一份通过的决议要我签字,我在决议上签署了我的反对意见,对我的申诉,宣传部的钟先生回答说收到了,但没有对我的申诉表示任何的意见,当然,即使要表示意见,也是可想而知的,宣传部的人参加了取消我党籍的会议,但按照中国共产党规程,不给我申诉答复,显然也是违反规程的。

    取消我党籍的决定,中共上海市委没采取党内通报的方式,而党内罪名比我小的多的练增民(原上海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一个基层施工队的党支部书记)因参与“民运活动”被开除出党,曾在党内通报。之所以没有在我的事情上大张旗鼓的原因无法得知,可能因为形势变化无常,那些整我的人不想把事做绝而留有余地,之所以不对我的申诉回复,可能出之于同一个原因。
14. 40年后的回顾和沉思

    1978年距今已经40年了,虽然岁月的流逝使1978年的风风雨雨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就如1989年的“六四”似乎也渐渐被人遗忘一样,但作为当事人,我对1978年的往事一直是记忆犹新,更为重要的,1978年所提出的课题即“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至今仍是中国人民需要正视和重视的,虽然“社会主义”已经改称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且已经面目全非了,但“民主和法制”仍是中国社会需要建立和健全的根本制度。

    自1978年以来的40年间,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中国人民也获得了经济上的相当自主权,也得到了较大的个人自由空间。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腐败日益加剧,贫富差距日显扩大,且看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这又要回到40年前所提出的课题:政治体制的改革。

    在此,我们丝毫没有否认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人(即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也包括第三代领导人(即江泽民、朱镕基)、第四代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对中国社会发展所作的努力和贡献,这种贡献最大程度是表现在经济体制的改革方面。在40年的改革历程中,虽然有过反复,走过弯路,带有弊端,但中国的经济(无论是经济总量和质量还是所有制形式)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多元化为特征的混合经济成分已经奠定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基础,且已经无法再走回头路了,尽管其中不乏央企的垄断经营、尽管私有化过程中普遍的官商勾结、尽管其具有典型的权贵资本主义特征。

    然而,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依然是任重而道远,中国共产党制定的一系列游戏规则包括潜规则不光约束了人民大众的民主选择,也极大地束搏了共产党自己,就执政者而言,中国共产党的后代领导人在体验一党专政的时候,可以得到独断专营的痛快;但同时也都饱尝了专制制度治下种种弊端所带来的压抑,他们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长期刻意营造的仕途环境下战战兢兢、一步一步而取得领导权的,作为共产党内的优秀分子,他们当然清楚这个制度的弊病,他们也想建树自己的政绩,甚至想改变这一制度,但这个由他们继承的环境限制了他们的言论和行动,改革所面临的风险包括领导权的可能丧失,使他们更倾向于维护既得利益,以致任何新的思想都需用极其隐晦的方式表达,如江泽民的“三个代表”理论,其理论基础应该来源于欧洲社会民主党,是一个抛弃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即所谓全民党的理论。这本来是对共产党性质的根本改变,是使共产党走向普世价值的很好契机。但在“三个代表”的宣讲中,根本无法突出这一根本改变,使三个代表的理论完全没有变革的理论指导作用;至于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则更是无法深究的空洞纲领,一个不受监督的政党、一个没有新闻自由的社会、一支由政党绝对控制的军队,怎么可能去“科学发展”呢?于是乎,所谓“和谐”成了不作为的代言词,至今为止,中国共产党仍没有办法抑制腐败的盛行和漫延,仍不能启动人人都知道需要实施的政治体制改革;而习近平的中国梦,对被选到的贪官当然是恶梦,但对广大的草根百姓显然也不是美梦,更多的感觉是幻梦。

    政治体制的改革至少在本届政党班子任期内是看不到希望的,恰恰相反,1978年改革以后,在政治体制上取得的最大成果,即取消最高领导的终身制,居然高票通过修宪而取消,这是政治改革方面的倒退,而且,屡屡出现因“妄议中央方针”而丢官的新闻。可见,有人是怀念那个“一句顶一万句”的年代。在中国共产党的第五代接班人中,估计实施政治改革的可能性不大,就目前的态势来看,与其空谈政治体制的改革,不如讲如何遏制腐败来得更为实际。就腐败而言,虽然这个制度是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但我宁可相信,中国的执政者也希望腐败问题能够得到遏制,因腐败问题最终将影响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而面对中国共产党的困局(即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亡国),已经不是泛谈或抓捕一批贪官就可以轻易解决的事情了。

    时常有人问我,中国的民主化有无希望,其进程大约需要多久,对此,我是充满信心的,我相信,即使在中国共产党的高层,虽然可以享受独裁的不受监督,但对这个制度的罪恶和弊端都是心知肚明的,相信他们也是愿意改变这个制度的,只是忌于艰难和对权利丧失的畏惧而视为危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压力将会越来越大,势必要作出“与时俱进”的改变,这个“与时俱进”就是承认和接受“普世价值”,让中国走上民主宪政的道路,这是符合社会发展史和社会进步逻辑的,尤其是苏联的解体和东欧整体的“哗变”,民主和宪政的普世价值已经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只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制约和民众的素质因素,这个过程会长一些,也许需要二十年甚至更多,但从执政的角度考虑,共产党放弃固有的党派性质和宗旨,从根本上改变自己,从建立内部的民主机制着手以及真正的接受外部的监督,将是最合理、最现实、也是社会代价最小的选择。



第二部分

我是怎样走上“持不同政见”道路的
    我周边的人时常问我,你各方面的条件都不错,为什么会走政治这条路?且是反对派政治的路?也许在他们的眼里,一个基层的草民,根本就不应该过问政治,因为对中国的官场政治,你是无能为力的。即使吃政治饭,也应该是走仕途之路,在官场中混,慢慢的望上爬,况且,我也是懂得官场的规则、并得到“领导”的赏识、有官场厮混的基础。

    我也曾认真的回顾过我的历程,在我的人生道路中确实也有些转折点,也许都可能使我的人生完全变样。

    我属于中国习惯称为“老三届”的那一代人,是69届的初中生,实际只接受过小学的完整教育,初中教育是被荒废的。大多数的人都认为,我们这一代人(指文化革命中的66、67、68包括69届中学生)是倒霉的一代,怎么说呢?该长身体的时候,赶上自然灾害(实际上是大跃进、人民公社的人祸);该读书的时候,赶上文化革命(实质是摧残文化的革命);该工作的时候,被上山下乡(变相的劳动改造);好不容易返城,又面临失业(饱尝经济落后的苦果);千辛万苦的找个工作,不久又面临下岗(实践改革的阵痛)。

    在我们这一代中,我属于比较特殊的例子,我的经历,是我们这一代中最为复杂和曲折的。

    我1953年6月出生于上海,我的家庭,是中国社会的一个普通家庭,根据家谱资料,我的先祖应该是浙江湖州的士族,太平天国时期,浙江湖州遭受天平军的围困,是动乱的重灾区,我先祖中有叔侄两人沿太湖逃难到江苏无锡,在无锡西门外落脚,并在此重建家业,开设了米行,是当地的望族,在无锡名人志上,温明远列在其中,其就是我先祖中的叔叔,而我的太祖父则是叔侄中的侄子,当初应该是叔侄共同创业。但到了我爷爷这一代,已经是家道中落,据说我爷爷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事情,是个现代意义上的“传统宅男”,且去世很早,连我母亲也未见过她的公婆。因此,我父亲17岁(他是三兄妹中的老大)就从无锡到上海“学生意”,先是在一家报关行,后在上海福州路一家叫“鸿运来”的酒楼当账房先生。1949年革命后,父亲进入政府系统,先是在上海新城区(后改为静安区)的卫生局,后在卫生防疫站工作。我母亲也是出生于江苏无锡的一个大家庭内,做过小学教师,也做过工,和我父亲结婚以后,和大多数中国妇女一样在家相夫教子,1949年革命后,在政府的号召下,也是为生活需求,重新出来工作,先是在街道做居民委员会主任,后因60年代在街道工作中对一些城市居民被遣返回乡表示了同情而被视为立场错误,从而转入工厂做财务工作。就政权的变更,对我们这样的家庭并无太大的影响,他们是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养家糊口,共产党的执政并没有使他们失去什么,当然,也同样没有带来什么,所谓“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只是共产党一句换取民心的口号,并没有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权利和利益,就家庭背景而言,我并没有从政的因子和背景。相反,我的父亲因在反右运动中目睹同事只是提了一些意见而被打成右派之事深受刺激,一直告诫我们不要偏离党的领导和指示,以免随时会遭遇突如其来的不测。

    从环境角度看,我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接受的是共产党执政以后所灌输的单边教育(所谓单边教育,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党化教育,其教育的中心点就是:一听共产党话、跟共产党走、一切服从党安排)。小学时代的记忆已经比较模糊了,但我应该属于品学兼优的学生,记得我的算术是全班最好且是计算速度最快的,我还是学校航模队的代表,制作了很多的飞机和舰船模型,而且可以根据一幅画来自己设计模型,若干年以后,我还是能够制作船模,且制作手艺得到一致的赞赏,按照这样的轨迹,我应该是走技术发展的道路,我还记得小时候父亲曾表示要送我上大学,按当时的生活水准,供养一个大学生并不容易,在我们兄弟姐妹四人中,我大哥上了大学,而我父母没有送二哥和姐姐上大学的计划。而命运的造化,使我这个应该上大学的人仅受过小学的完整教育,并几次与大学失之交臂(虽然我有四门大学课程的证书,是自学考试,但因后来开办书店,事务较多而放弃了),只不过我一直不断的在努力学习,一直是业内的佼佼者,最后上了南开大学商学院的EMBA,获得了硕士学位,虽然EMBA是鱼龙混珠的代名词,但在EMBA学习中,我同样是班里的佼佼者,所掌握知识并不比老师少,且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回顾我的人生,我之所以走上“持不同政见”的道路,有以下的几个原因:
1. 读书

    我1966年小学毕业就赶上文化大革命,因此我们这一代只接受过小学的完整教育,但我从小就喜欢读书,课余读了很多书,是同龄人中比较早熟的,且这个习惯沿袭了我的一生,读书开阔了我的视野、读书提高了我的认知、读书影响了我的思维方式。

    我喜欢读书得益于我的大哥,他中学时期在上海静安区图书馆帮忙,因此,我们家从不缺书,以后在农村,我也是想方设法找书,虽然在农村,书的资源极其匮乏。以后当兵到了北京,是如鱼得水,我不多的津贴几乎都用在书上,特别是那些“内部书籍”,包括历史书籍、名人传记、领袖的回忆录,也包括西方的学术著作、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史料特别是一些苏共内幕资料等,我在北京结识了一些在中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商务印书馆、新华社的朋友,经常与他们交流,他们都是有经历的前辈,也能够帮我买到那些内部发行的书,我也知道到什么地方去找那些内部书籍,如王府井新华书店的内部发行专柜、灯市口的中国书店(以旧书为主)等,由于较多的接触了西方的人文思想和政治经济学说,且在中西文化包括中西政治理论和伦理的比较中形成了自己的思想,在起初的感觉中,西方的政治伦理包括其表述的方法,比党国的那些枯燥乏味的说教和宣传更有说服力,以后慢慢的意识到,西方的理论和治国方略是经过长期的社会实践验证的,是在争论和选择中形成的,至少它的理论是公开的、是可以质疑的、是可以讨论的,这就是民主政治和独裁政治的根本区别。虽然不能说西方的政治制度完美无缺,但至少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其他的制度能够超越;民主宪政的治国方略,也越来越被更多的国家和民族所接受,那些反对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最后都演变成独裁和专制,无论前苏联、东欧,还是朝鲜、还是古巴。而中国共产党自己所走过的历程,亦已经充分的证明了这一点,夺取政权以后,毛泽东就逐渐走上独裁的道路,先是排斥党外的不同意见(以1957年的反右为典型),接着排斥党内的不同意见(1959年将彭德怀、张闻天、黄克诚、周小舟等一批敢于表述不同意见的同仁打为反党集团),更于1966年以君临天下的方式发起所谓的文化大革命,其执政期间已完全以封建君王的方式处理国事。

    通过大量的阅读,摒弃了我过去所受的党化教育,如前南斯拉夫的德热拉斯(后翻译为吉拉斯)的《新阶级》,分析了集权的共产党在获得政权以后演变成社会特权阶层的必然性;美国记者威廉.夏伊勒的《第三帝国兴亡》,以生动的笔法描述了希特勒和纳粹德国的兴起,与中国的文化大革命有的一比,前苏联的阿夫托尔汉诺夫的《苏共野史》、《权力学》以大量的事实揭露了斯大林的铁血政治,铁血政治的核心是压制和打击不同政见,这一结果使权力高度集中,奠定了“党天下”也是“领袖天下”的基础,而前苏联的政治格局(以联共步简明党史为主要教材)对中国共产党的影响是深远的,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其对中国共产党发展的作用和后果。但遗憾的是,共产党的绝大多数干部,没有看书的习惯,他们的知识更多的是来自文件或者是党化的资料,我曾与时任文联党组副书记的冯岗交流过,当时我说了几本有名的前苏联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料丛书,如《第三条道路》、《苏共野史》、《权力学》等,他居然都不知道,冯岗原来是《解放日报》社的副总编辑,应该属于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专家,但连他这样的人都不看与党的历史和党的意识形态密切关联的著作,可见党内思想的封闭程度。

    我的读书爱好以后严重影响了我的职业生涯,1983年,在私营经济有所松动的大背景下,我与在民运活动中结识的朋友李存荣一起在上海交通大学附近,创办了上海第一家私营书店,命名为“自立书店”,主要是由我主持,后李存荣退出了。凭着我对书籍的爱好和熟悉,由我组织货源,“自立书店”在上海名气很大,是以精品书称著,特别是学术著作。自立书店对这个行业的最大贡献,是在1986年首创用广告的方式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四家媒体向读者推荐西方学术著作,在全国和业界的影响很大。

    在我的身上,读书改变一切是得到充分验证的,在我职业生涯中,出版和咨询是重要的阶段,我曾在多个场合谈到咨询,认为在中国做咨询行业,需要1.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2.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3.懂得政府的行为准则;4.了解企业的运行规则。在这个行业中,我应该属于佼佼者,而我这个只收过小学完整教育的人能够从事这个职业,就是依赖于孜孜不倦的读书。
2. 上山下乡

    虽然我的家庭是普通百姓,生活条件一般,但上山下乡,却仍使我们这些来自城市的青年,体验到农村的艰辛,也看到农村社会的真实面貌。就本质而言,如果你接触到了与传统教育不同的文化和思维方式,面对现实与宣传和想象的截然相反,你自然会对你置身其中的社会及其问题提出质疑。

    我上山下乡在自然条件相对富裕的东北农村,但就在当地农村欢迎我们知识青年的会上,就感到当头一棒。知青下乡按照惯例首先要吃忆苦饭,也就是所谓的“忆苦思甜”。生产队做的是苞米面稀粥,但当地的农民跟着大碗大碗的喝,好像是豪宴。下乡的第三天,我们青年点边上的农民忽然不出工了,原因是因为没有粮吃了(东北以粮仓出名,东北的农村都没有粮吃,可以想象全国的情况。事后了解到,是当时的省委书记潘复生对农村的粮食实行高额征收所致),当时我们感到很震惊。以后和当地农民混熟了,听到了一些与传统宣传截然相反的事情,如当地一位典型雇工出生的农民,称那时给地主扛活的时候待遇很好;一位贫下中农说,单干的时候比现在要好得多;另一位贫下中农说土改的时候他差点被拉去枪毙。这使我对土改和人民公社的成效表示怀疑,在农村推行集体所有制显然是农业生产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对照前苏联强制推行集体农庄制的做法及其后果,简直是如出一辙,可以看得出来,农民对集体化是反对的,只是迫于强权,接受无可奈何的结果。

    在农村时,我曾参加过一年公社水库的建设,即所谓的“出民工”,是由政府机构指定名额参与政府的工程建设,劳动强度非常大,我们1百多人开天辟地干了几个月,说是修筑一条淤洪道,但有一天突然停了下来,说是按现在的进度即使几年也完不成,后改为修一个闸门,解决淤洪的问题。就这样,几个月的辛勤劳动付之东流。在农村乃至在中国,这种盲目瞎指挥的案例举不胜举,这也使我对整个治理系统产生怀疑。在水库时,有一件事情对我触动很大,我们有一个民兵连长对水库领导的吃吃喝喝提了一点意见,结果招致打击报复。在共产党的历史中,实质上腐败的土壤一直存在,如延安时期王实味的“野百合花”,就是对领导干部的“小灶”表示异议,因为在共产党官方意识形态中,一直以官兵一致、上下平等为标榜,但“特殊化”随处可见,本来在中国这种金字塔结构的社会是不奇怪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你真的相信共产党的宣传,你就会感到不公,你越是虔诚的相信共产党,结果就越是不理解。殊不知,共产党说的和做的完全不是一回事。当然,由于当时的经济状况不好,物质严重匮乏,基层的腐败最多也就是吃吃喝喝。

    在农村的几年,对我本人来说,可以说是“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成为磨炼意志的重要阶段,我时常与人说:“有上山下乡的那碗酒垫底,什么样的酒我都能对付!”(引用文革时期样板戏《红灯记》中的台词),但对思想的形成而言,是我离经叛道的开始。



3. 军队生活

    我进入军队应该是很偶然的,1972年的冬天,民工生涯结束后,由于1971年没有回上海过年,我准备回上海,虽然听说在征兵,但我感觉自己不是当兵的料,因在出民工时期,我得了一种游走性的关节炎,腿上疼痛异常,且不断的换地方游走,几乎呈瘫痪状况,大约一个星期不能动弹,后在去县医院的路上,又神奇的好了,这事当时动静很大,知道的人很多,因此对参军也没有上心。在回家去齐齐哈尔乘车的路上,遇到了一个乡亲,他告诉我说,公社武装部的张部长点名让我当兵。知道此事后,我放弃了回家的打算,准备报名参军。虽然我对当兵并无兴趣,但当兵无疑是脱离农村的极好机会。然而,我当兵的途径并非一帆风顺,领兵的排长不知从哪听到我在水库生病的事情,对我的身体表示担心,后来我和他讲,之所以武装部长要推荐我当兵,应该是我在水库表现出色,这可是高强度的劳动,要抬几百斤的石头,且是在“水深火热”中干活(实际如此,尽管是顶着炎热,因基础要挖到永冻层,是在冰水中挖泥),后总算过关。1972年底踏上南下的列车,在车上我们才知道,我们加入的军队为铁道兵第15师,驻扎在北京修建北京的地下铁道。

    铁道兵15师是一支非常独特的部队,称之为“工改兵”,在北京修建地下铁道的原有两支队伍,一为北京市地下铁道工程局;一为铁道兵第12师,后来也许是因为要统一管理,也许是某位领导人心血来潮,将北京市地下铁道工程局改为军队编制,穿上军装,由铁道兵12师抽调一些干部(大多担任正职)补充组成。但仍有一些职工。因此,这支军队的干部年龄普遍较大,据说北京游行的时候,人们都吃不准这支军队的性质,甚至有人说是国防科委的。因此,我在军队的经历实质包括了企业和军队的过程,我们这种部队,完完全全从事的是建筑性行业,就是一个施工队伍,我在的期间,铁道兵12师、15师已经改组为基本建设工程兵,称为“在列不在编”,即虽然挂着军队的名称,在军队的行列,但已经不属于军队的编制,不吃军费,归属于国家建委。改革开放以后,在北京的两个师彻底回归地方,成为北京城建集团。

    军队的岁月是我认识这个社会的另一个重要阶段,我处的军队不是驻扎在与世隔绝的偏僻山区,更不是在渺无人烟的边疆哨所,而是位于政治和文化中心的北京,且居于北京的中心城区(我在北京期间,一直居住在复兴们、东直门、朝阳门,在老北京的城墙之上,北京地铁的二号线就是建设在北京内城的城墙之下),耳闻眼见较一般的军队和地方要多,我在这个军队感到了这个军队的问题,有几件事给我的影响很深:
    1)宣传的夸大和虚假

    我在部队是搞宣传的,因此对共产党的宣传体系是非常熟悉的。我们部队有个副指导员(系工改兵干部),出于道义,为一个乡亲寻找亲人,应该是没有太多的费神,这当然是一件善事,这个副指导员也是平易近人非常朴实的一个人。但是,军队的宣传系统对此事肆意拔高,搞得他本人都对此不好意思。由此可见,共产党的传统宣传已经脱离了事情的本来面貌,完全背离了真实、客观的基本原则,这不是个案,在以后的军队生活中,虽然程度不同,但是屡见不鲜,可以说这种虚假宣传是渗透在党文化之中,是渗透在共产社会的基本价值体系之中的。由此及彼,对共产党所宣传的这些典范,由于是“神话”,其可信度就很差,更是由于共产党奉行的是“愚民政策”,是“民可使知之,不可使由之”,你无法去深究其真相。现在在网上就有很多关于英雄的真相究竟是如何的争论,我可以断言说,这些所谓的英雄,从个人的角度看来说,其实都是不错的,只是共产党的宣传将其神话而显得不接人气了,其失去真实的指导意义就在于共产党的宣传,对正面宣传“无限拔高”,对反面宣传“无限上纲”,这是共产党宣传的一惯做法,如果有人愿意做深入调查,写一篇“典型是怎么树起的”报告文学,或者发一个这一题目的内容征集,相信会有很多有趣的故事。

    目前,网络上有对英雄人物的丑化及其反驳,就我的经验和感觉而言,所谓的英雄人物可以说是百分百有拔高成分的,虽然这些“英雄”本身没错,行为确实也有感人之处,但坏事的是传统宣传方式,人为的拔高,使“英雄”神圣化而脱离实际,因此,对于网上的这些争论,追求真正的真相并无意义,应该声讨的是共产党传统的宣传。
    2) 庸俗文化

    我们军队的成员主要来自于农村,由于农村实行集体化以后,中国农村的传统基础遭受了极大的破坏,绝大多数的农民生活困难,又由于共产党实行的管制经济(我认为,用计划经济来命名中国前30年的经济,实质是不符合事实和不恰当的,严格的说,前30年共产党实施的是管制经济,这种经济的最大特征,就是限制了个体包括群体的创造力),绝大多数群体根本没有创业甚至是择业的可能性。因此,上学和当兵成了农家子弟脱离农村的唯二途径。

    由于共产党的教育只是强调服从和听从,没有尊严、尊重、和独立人格的教育,因此军队中溜须拍马之风盛行(当物质条件相对好一些以后,就自然演变为买官卖官),在军队中,有一件小事但却使我感到震惊,那就是连队的通信员会如此地照顾连队的指导员和连长,他们甚至在早上放好水、把牙膏挤好。而在军队条例里,连队的通信员并无照顾指导员和连长生活的义务。在基层,在日常生活中,马屁都可以拍到如此的精致,那再往上呢?这简直都不能想象。在没有加入军队前,我们对军队都有一种向往,都有一种神圣感,毛泽东甚至发出过“全国学习解放军”的号召,但进入军队后,就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我们军队的一些老兵常说:什么大熔炉,军队就是个大染缸,在这个染缸里,淳朴的农家子弟都能演变成趋炎附势的小人。最近的反腐,涉及了军内多个高级将领,包括两位军委副主席,这是非常正常的事,中国军队的文化构成,要抵制腐败是很难的,要保持洁身自好也是非常不容易的。

    在军队中,当兵只是创造了脱离农村的机会,但真正的脱离农村,只有在提干之后,因此,为了提干,有些人就挖空心思想法讨好和迎合上司,在军队得到提拔的主要就是那些会来事的人(不能排斥少数的优秀分子被提拔),当然,也有些领导干部喜欢老实人,在一个人才得不到重用甚至是使用的体态下,这个军队的战斗力也就可想而知。实际上,这一用人原则渗透在整个党国的组织体系之中。本人在军队中(包括以后在文联)一直被列为提拔的对象,但始终未被提拔,就是因为本人保留了自己的独立人格,保留了自己对事物的独立见解,当然,对溜须拍马、阿谀逢迎本人也是不屑为之的。在军队时,1977年恢复高考(恢复高考是1977年高教座谈会上决定的,我的哥哥作为当时最年轻的教授参加了座谈会,是他提议恢复高考的,他建议是:自愿报名,严格考试,领导批准,择优录取。但邓小平说,你的16个字,我只能取12个字,领导要不批准呢?因此领导批准不能用),但部队还有保送名额,据说,我所在的部队有一个军队院校的名额,开会研究时,几乎所有人都说应该是我去,但就是书记不同意,主张送一名基层的战士去,而此人正好在探亲,有人告诉我这个消息,我没有去找书记,虽然我也非常看好这个机会,但我知道,因为1976年天安门事件清查的时候,我带头进行抵制,事后又证明我是对的,这就得罪了那位书记。后来听说这个院校的名额就此放弃了。

    这样的事情也同样在地方发生,可以引证的就是我在文联的经历。文联是1978年恢复的,我是文联恢复初期作为复退军人进入文联,到1985年原被市委占领的文艺会堂(上海市延安西路200号)归还给文联,据原文联秘书长丰村(住持日常工作)和我说,他提议我去担任文艺活动中心的主任,因我在文联也是被认为是能干的,原文联的基本建设也是由我负责的。但其时原上海市委书记夏征农刚从市委书记任上退到文联当主席,他表示,他到文联当主席已受到众多的责难(因其已经70多岁),不能再启用我这个有争议的人,后来就让“上海文艺”的一个编辑去负责。我听到后也就一笑了之,因此时我已经开设了上海第一家私营书店(在上海曾非常知名的“自立书店”),正准备从文联辞职。
4. 北京的经历

    我在北京生活了将近6年,从1972年底到1978年的秋,这段时间是中国的青年一代刚从文化革命的疯狂中被砸醒而进入反思和深思的转折时期,这段时间也是中国现代迷信和现代专制走向疯狂走向没落的时期,也是所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最为曲直和反复的时期。

    我们这一代人,经历了较多的政治运动,如果你是个上进的青年,对政治都有着一定的偏好,这并不是喜好政治,更多的是受政治的胁迫,那时的政治或者说是我们对政治的理解都是非常狭隘的,简单的讲就是关心国家大事,关心这个国家的动向,虽然共产党要上进青年关心政治的本意是听共产党话,跟共产党走,一切服从共产党。严格的说我对政治有稍许深入的理解是在北京,在北京,我看了更多现代西方的历史著作、学术著作和人物传记,加上之前在农村的历练,使之开拓了视野、改变了思维方式、打破了思想的禁锢,也是在北京,我结识了一些知识界的人士,从知识界人士对时政的不满和分析中,意识到中国政界的问题。

    我有意识介入政治风云之中是在北京,1972年刚到北京时,过的还是相对平静的生活,就和文化大革命一样,在经历了林彪事情后,前期的批林整风,基层的动静并不大,林彪事件的影响和牵连主要是在军队的上层,我曾听一个其伯父是北京卫戍区高级将领的战友说,林彪事件后,原四野的高级将领几乎都被集中办学习班(实质就是变相隔离),他的这个伯父也被隔离办学习班。但在基层,人们只是感到震惊,毛泽东亲自树立的接班人,被列入党章的第二把手居然出逃国外,感到不可思议。对这种剧变,党内的资深人士也许可以领悟,因党内这种事情并非罕见,党内资历在毛泽东之上的张国涛就跑去了国府,和毛泽东斗了多年的共产国际代表王明也跑去了苏联。但对民众特别是青年学生而言,林彪事件所带来的震撼是深刻的,但由于此时的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了早期的混乱,虽然一般权力从“造反派”到“工宣队”到“军宣队”已经更迭了几回,局面还是保持了相对的稳定。

    文化革命除早期的混乱外,出现频繁反复的是邓小平复出后的事情,1973年,在毛泽东的恩准下,邓小平复出,重新担任要职,开始整治经济。大约也就是在此时,提出“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在中国现代史的语意上,“抓革命、促生产”似乎是连贯的,但中国式的革命和生产永远是相悖的两回事,因为毛泽东的抓革命就是搞政治运动,实质就是破坏生产。因此,邓小平的“促生产”,势必会和“抓革命”形成对抗。邓小平复出后,选用了万里和赵紫阳等文革以前的能臣干将,对工农业生产大力整治,万里在铁路运输上大力整顿,使铁路运输恢复了准点运行,而文革以来人民已经习惯了晚点;赵紫阳在四川放松了农民的紧箍咒,使农业生产走入正常;当时,我在北京深有体会和感触,在与知识分子的交往中可以感觉到,人们开始对社会的正常运行抱有希望,可以说,这时期是以邓小平为首的复辟派一时压倒了以江青为代表的文革派。但文革派失势并没有失宠,这些天生的“革命家”不甘寂寞,仍在策划着新的政治运动,不久批林批孔运动应运而生。共产党的运动历来是全民运动,但在基层,人们对这些运动的背景和目的是模糊的,数千年前的孔夫子与今天的政治有何关系呢?仅仅因为林彪书写了一幅“克己复礼”的帖子吗?毛泽东虽然其思想体系来自于中国文化,但其身上反传统的意识也是显然的。

    今天看来,中国的这些政治运动很难说是有计划的,更多的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随意性,有时候,领导人随意的一句话,都可能引发轩然大波,可怕的是,这个制度能够因为领导随意的一句话而搅乱整个社会的运行进程,在中国的这种特殊的政治形态下,各种政治力量都会利用领导人的喜怒哀乐来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

    如果文化大革命当中存在什么疑团的话,或者说文化大革命中历次运动到底是针对什么人的?最大的可能那就是周恩来,在中国共产党内唯一有资历、有能力、有势力能够对抗毛泽东的只有周恩来,至于刘少奇等人虽然在党内地位很高,但在军内并无根基,毛泽东只要动动小指头就可以把他打倒。但周恩来在军内有非常深厚的人脉基础,与军内的各个山头都有交集,而且,周掌握中国的情报系统,可以说,中国的情报系统是周一手组建和掌控的,只是周自知论手段和心机不是毛泽东的对手,只把精明表现在处世的圆滑和干练上,但在毛泽东的眼里,周恩来始终是一个潜在的对手,是唯一可以威胁到他权威地位的敌手。又由于周恩来在大众眼里就是一个圣人,公开的批周会引起领导层剧烈的分化和社会的混乱,甚至会引起周的反抗,因此,毛在公开批周的问题上还是谨慎的。但江青对毛的心思是知道的,会时不时的用侧击的方法帮毛抽打一下周。私底下流传的“批林批孔批周公”就是如此。此后,又出现一个评“水浒”的运动,说是针对“投降派”,应该也是这样一类的运动。

    频繁的政治运动,驱使中国的大众百姓尤其是知识分子阶层不得不去关心政治,不关心政治的结果往往被政治运动所吞噬。当然,关心政治的结果也往往被政治运动的齿轮所碾碎,但对一个有点思想和独立人格的青年来说,有一种责任情怀,中国古代尚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位卑未敢忘忧国”训诫,何况是身处动荡时代的政治中心,对中国之命运和前途的担心和期盼是每一个有识之士的必然心情。可以说对政治和国家命运,我一直都很关心,但一直是处于肤浅的阶段,只是到了文化大革命后期,才慢慢形成了批判的思维,努力寻求形成中国病灶的真正原因。

    真正促使我对现行政治体制的反思和深思,是毛泽东和“四人帮”的倒行逆施,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是一种摧毁社会正常伦理基础和经济基础的绞肉机,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民深陷于无穷的运动之中,运动制造了社会的紧张气氛,破坏了正常的经济次序和社会环境;

    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也成了自上而下的各级官僚排斥异己、压制不同意见(更不要说是不同政见了)的工具,他们可以肆意的制造无数的冤假错案;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这种貌似革命的理论,不以广大人民的生存利益(更不谈幸福指数)为本,一味强调所谓“思想纯正”,更有“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这种极其荒谬的逻辑,对中国经济的伤害是致命的;

    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笼罩下,所谓的继续革命根本不以人民的生活指数和社会的文明程度为社会进步的衡量标准,而是以对领袖的忠诚为依托,把领袖抬到封建帝王的神坛。

    可以说,在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后期,我们已经从社会实践中抛弃了传统宣传的那一套,虽然对整个体制问题的认识还不那么透彻,但已经深深的意识到,民主宪政的理论无疑要比所谓的“继续革命”要科学的多。

    今天看来,我加入持不同政见者队伍的原因是:知识所致;环境所使:机遇所促。



第三部分

脱离公职后的岁月
    虽然在旁人的眼里,我是一个“受到处理的前共产党员”,所谓的仕途已告终结,但由于早有思想准备,对这个结果可以说早有预感(实际上,我是做了坐牢的思想准备),因此,也是淡然处之。但对于中国的改革形势仍然是时时关心、事事关心。虽然中国的政治改革可以说是尚未兴起就严重受挫,但中国的经济改革还是卓有成效的,虽然权贵集团吞噬了经济改革的大部分成果,但中国的私营经济还是在开放中夺得了一席之地。

    我时常对人言,我经历了中国从封闭到开发的全过程,可以当之无愧的说:无论是作为一个群体,还是作为一个个体,我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做出了贡献、付出了代价,也享受了改革开发的成果。因为我亲力亲为的参与了中国的改革。

    所谓的脱离公职,就是指我离开体制,自主创业。之前,我属于政府事业单位的一个公职人员,属于吃财政饭的,但1995年5月,我决定从单位辞职,下海创业。

    脱离公职以后,我还是做了一些有意义、也是有价值的事情,在我的人生历程中,应该有几项第一的记录:
1. 创办了上海第一家私营书店:

    1978年以后,我们一直关注经济的改革,首先是在经济比较活跃的温州开办了一个商店,虽然我没有参与具体的经营,但也是一个投资者、关心着和知晓者,尽管商店因范似东的问题最终关闭1,作为投资者我也承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指当时而言,那时大家都没有钱,1000元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大约是2年的工资)。

    1982年,我与上海教育学院的李存荣(也是在温州开店的合伙人)合计要在经济上有所作为,对我们这样的一介书生而言,似乎开个书店是个说的过去的选择,坦率的说,书店能不能维持(当时也没有想到挣钱),大家心里都没有底,但传播知识、传播思想显然是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的,而且,我们都是书籍的爱好者,家里也收藏了不少的书。

    1983年的5月,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后,上海第1家私营书店“自立书店”在徐家汇交通大学的边上华山路1902号正式开张。筹备期间,也有一些故事,当时要确定开店的申请人,由于我当时还在上海市文联的图片中心上班,李存荣亦是上海教育学院的在职教师,都不具备申请的资格,而我当时的女友虽然也是开店的主要成员,但她是返城知青,户口还没有落到上海,同样不具备申请的资格,好在她有个做临时工的同事,家中两个女孩都刚毕业,处于待业状态,我们就与她的父亲谈,请他的女儿出面申请,我们承诺出60元一个月的工资,这在当时是比较高的,这个父亲开始认为我们是在说大话,根本出不了这么高的工资,但我们表明,我们是由思想准备的,也在我们的能力和承受范围之内,“自立书店”的名号,还是这位父亲提议的2。

    书店的开张取得了成功,在文化事业遭到全面摧残的文革时代,出版事业也难以幸免,文革时期的出版物,大多为毛泽东的著作和说教的资料,稍有的几部文学著作,亦是严重歪曲历史、粉饰现实的所谓“高大上”的作品,当文革结束后恢复出版外国文学名著时,人们争相排队去购买,我当时在北京,几乎是所有的钱都拿去买书,到1983年,高潮虽然已退,但随著出版物的紧箍咒不断的松懈,出版事业还是在鼎盛期内,人们求知的欲望还是在高涨期内。开店一星期后,我们可以确定,书店不需要补贴也是能够生存下去的,也可以得到一些虽然微薄但可以支持生存和发展的利润。

    由于对书的熟悉,很快的进入了这个行业,书店的业务关键是进货,这主要由我负责,女友负责销售,李存荣偶尔进一些教学参考书。

    回想当初,开店的初期是很辛苦的,由于我尚在公职,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和休息日操劳书店的事务,这时,应验了“塞翁失马,安知非福”的古语,我被下放到图片中心,在时间上给了我便利条件,图片中心有早中班,这就有充分的时间去组织货源,虽然很辛苦。

    由于在书店的付出方面悬殊太大,可能是为避免今后的矛盾,也可能是不好意思,李存荣提出退出书店的经营,我们进行了清算,结算了利润,从账目上看,3个月的利润应该有近2000元钱,当然,由于要扩大规模,增加书源,书店的流动资金一直是紧张的,我的一些朋友都给书店提供了帮助,包括以后曾在申花足球俱乐部当老总的楼世芳。

    “自立书店”曾经在上海创造过辉煌的历史,多次被报纸和电台电视台报道,当时宣传的还有一家在浦东的“小草书店”,由一个待业青年创办,宣传他主要是待业青年创业,而宣传“自立书店”则是因为书好,符合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的需求。当然,宣传自立书店不会提及我这个书店的后台老板和主要经营者,恰恰相反,我们的这个书店,引起了安全部门的注意,在他们的思路里,我们的书店是小说“红岩”中所描述的“沙坪书店”,是民运分子的联络点,书店的红色幕布后面,在从事着反政府活动。据说,自立书店出现后,安全部门要求,以后开书店要经过安全部门的审批。估计这一规定后来难以实行,因自立书店的成功,成了那些民运分子寻求谋生的效仿榜样,如付申奇、李建明、张汝君等多名知名民运分子都加入了开书店的行列。

    报纸宣传的主角是我的女友,后来也是我的前妻,她也因此获得了一定的荣誉,曾被当选全国的“三八妇女突击手”、静安区的政协委员,上海市个体私营协会的常务理事。

    书店的生命在于好书,对于书店的经营者而言,好书有两个含义,1是好卖的书;2是有思想和学术价值的书,当然好的学术著作也是好卖的,尤其是在国门刚打开的时候,被封闭了几十年的知识分子也急需了解世界文明的历程、吸收人类智慧的结晶、知晓当今世界的潮流。自立书店对这两类书都卖,且尽管进货折扣很低,但从不加价出售,这也赢得读者的口碑,当初金庸的武侠书和琼瑶的言情小说非常畅销,许多书摊都要加价销售。

    当时,所谓出版发行的第二渠道还没有形成,进货主要靠出版社和新华书店,我就需要到各个新华书店包括上海书店3去寻书。以后我与新华书店的长宁区店和徐汇区店合作,通过新华书店的征订系统订货,这其中也遇到一点遗憾的事,如我通过征订系统订了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引论》300本,而新华书店的徐汇区店自身1本也没有订,书到货后,市场的反映很好,他们居然扣留了200本,只发给我100本,尽管这是违约行为,但因当时我只能借助于他们的征订系统,虽然这100本书在书店是一抢而光,可也无法再去要回被扣的部分,估计此书在徐汇的新华书店也是一抢而光。

    自立书店创办之初,自立书店的性质是个体劳动者,是完全排斥在体制外的且不能扩大经营的,个体劳动者也称之为个体户,这在中国的社会地位是属低下的,稍稍有点身份的不会去做个体户,数年之后,政策逐渐开放,工商局曾告诉我们,可以雇员8人转为私营企业,自立书店也曾拥有3个营业点。自立书店之后,中国的知识分子开始放下架子投身于出版发行事业,名噪一时的北京大学边的“万圣书园”就是学者刘苏里开设的,而上海的“季风书店”就是由社科院的严博非和何平、朱虹这些文人开的,这些书店都在业内取得非凡的成绩并深受读者尤其是学者的欢迎。

    自立书店也在事业上栽过跟斗,那时,由于武侠小说的畅销,盗版现象十分猖獗,这些盗版书籍质量低劣,错字连篇,但有市场,为维护书店的运行,我们也选择适量进货,有一次被卢湾区的工商查处,事发的起因是,上海书店的一个业务经理,利用自己的资源非法出版,已经被有关部门掌握注意,其外甥在卢湾开了一个书店,自然也被注意,因此而牵连的我们。当然,盗版包括盗版的销售都是违规的。
2. 全国首例为图书做广告

    1985年,虽然经过“反自由化运动”的冲击,但主政的胡耀邦、赵紫阳还是还是采取比较开明的政策,能够容忍一定的自由化,邓小平则是一会偏左,一会偏右,这给西方学术著作的出版带来了良机,上海人民出版社将一批过去内部出版的西方学术著作转向公开出版发行,如汤因比的《历史研究》、伏尔泰的《哲学通讯》等;上海译文出版社则推出《人伦》等一批较新的西方学术名著;福建人民出版社推出波普尔的《无穷的探索》及库恩的《必要的张力》,这些图书在我们书店都卖的非常好。对此,我做了书店经营史上最重要的决策,准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世界经济导报》、《青年报》上向读者推荐西方学术名著,当时全国没有在报纸上为图书做广告的,自立书店是第一家。广告的费用大约是5000千元,几乎是我们全部的流动资金,这在当时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广告刊出后,全国各地的汇款单象雪片似的汇来,1天多达几百单,于是把我们忙坏了,登记、备货、包装、邮寄,我的一些朋友也都来帮忙,如高桥石化的高忠4、高教研究院的李新华5、轻工质量检测院的梁衍6、医药管理局的梁新鹏7等。

    自立书店的举动对80年代中国学术著作的出版特别是西方学术著作的出版起了不小的作用,因原来新华书店的征订系统,是由最基层的营业员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选择图书订购,到区店后汇总(区店可做调整),再报到市店汇总,最终由总店汇总后报各省市的发行所及向出版社订货。因此,书店书架上的书主要取决于基层营业员的素质,原上海南京东路新华书店以学术著作闻名,主要是营业组长严忠麟会选书,而中国绝大多数的基层营业员文化程度不高,不懂书的价值,因此,当时的书店缺乏好书,尤其是缺乏学术著作。

    可以说,自立书店的大胆尝试是改变这一局面的开端,“自立书店”在中央级的报刊上刊登广告,是向全国人民尤其是知识分子和知识青年传递了信息,对上海以外的读者,“自立书店”是采取邮寄的办法供应,但由于大多数读者不会选择邮购的方式,而会到当地的新华书店去寻找、去询问,如果问的读者多了,书店自然会考虑进货,我们的广告也清楚的登载了出版社。最终这些购买愿望会反馈至出版社,出版社也自然会加大学术著作的出版力度和发行数量。

    中国的书店在民国时期都是知识分子兴办的,只是建立党国后,尤其是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后,书店变成了由官办新华书店独家垄断的行业,57年反右后,知识分子被实际禁言,更不要说办书店了,在国外包括民国时期,书店多是兼营出版的,但在中国,虽然宪法规定了出版自由,但实质新闻出版业是共产党控制最严的一个行业,甚至在中国加入WTO15年后的今天,虽然出现了各种民营的编辑工作室,但仍然必须由党控制的出版社进行终审,虽然出版社想独立自主、也不排斥出版社的领导闯关和编辑的大逆不道而犯禁出版,但党对意识形态的控制丝毫没有放松,已经有多起因犯禁(这个禁是可以意会,无必要言传的)而负责人遭到撤职的事件,如《南方周末》、《炎黄春秋》等。

    自立书店开张2年之后,我从文联辞职,虽然仍负责自立书店的经营(主要是负责组织书源),但还身肩其它的事务,当时温元凯是红极一时,找他的人很多,他在中国科科技大学进行教改,搞了个振华公司,有个香港的商人与他合作,实际是想利用他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关系做生意,为此成立了一个振华国际服务部,那个香港商人请我帮忙,主持这个国际服务部,但搞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这个商人并不是真心实意的想在大陆发展,后也就不了了之。之后,作家协会原兴办的一个作家服务社原承包经理离职,作家协会的老同事又请我去主持,因与自立书店的业务关联且不冲突,在那又待了两年。自立书店在经历了鼎盛期(也是中国出版业的鼎盛期)后,我的主要精力先是转向出版,之后又转向咨询。1995年以后,因再没有精力顾及,最终关闭了自立书店。

    因为“自立书店”的原因,也使我成为最早涉及电子商务的人士之一,大约是1999年,我的一个朋友李小军找到我,他是上海较早下海的干部子弟之一,创办了三C电脑公司,后改为先导公司,之后又到华宏公司(华宏系中国政府最早与外方合作从事电脑硬件技术开发的大型电脑公司),说有位台湾的工商界人士想把美国的亚马逊搬到中国,想寻求合作伙伴,他推荐了我。

    那位台湾人士李先生是美国应用半导体公司(500强公司)的高管,在电子商务方兴之时想在中国试行亚马逊的商业模式,而摩根斯坦利旗下的一个基金也愿意出资,他们已经为这个计划定了名称:华一,意思就是华夏第一。由于我有书店经营和出版的背景,同时又在投资咨询行业执业,非常熟悉这个行业。事实上,在书店自立开业期间,我针对图书行业中出书难、买书难、卖书难的问题,亦有过研究,曾想搞一个针对高端图书的全国邮购中心,也曾与上海的新华书店谈过,但由于体制的不兼容,此事没有结果。亚马逊的构想与我原先的设想是不谋而合的。因此,我同意加入,并着手制定商业计划。

    鉴于中国图书的定价较低,事实上是不能支持物流成本的,为此,我制订的商业计划是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出版和征订相结合,我在商业计划书中提出的口号是:让读者知道中国目前都出了什么书,让读者知道中国未来将要出什么书,让读者知道去哪里买这些书。我的意图是建立一个面向读者的征订系统,而中国原有的征订系统是面向书店的。

    为解决网络交易中先付款还是先发货的难题,我设计了引入保险公司的模式,即将款打给保险公司,实际就是引入第三方支付,这个设计在支付宝出现之前(如果阿里巴巴没有支付宝,阿里巴巴的网购是做不大的),对我设计的商业模式,台湾的李先生和摩根斯坦利方面都非常欣赏。已经明确投资600万美元,并将股权结构和激励机制都设计好了。

    但时至2000年,美国互联网经济泡沫出现了第一次破碎,纳斯达克的互联网指数出现大幅下挫,摩根斯坦利方面和我谈,说能否只做线上的,而不做线下。我考虑了一下,和他们讲,中国的情况与美国不同,书价较低,且盗版严重,靠网上售书,其物流成本很高,很难支持运行。只做线上,目前的条件不成熟。

    我退出之后,当当等图书网站兴起,但是,他们至今仍没有解决盈利的问题。
3. 参与筹建了中国第一家做实务的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

    “六、四”以后,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并没有止步,鸟笼经济派的整顿无法扭转市场经济的趋势,特别是邓小平南巡以后,经济体制的改革又掀起一波高潮,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就是市场经济的模式已基本确定,但中国经济仍有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整个行政体制与经济运行的关系还没有理顺,我们有几个朋友开始酝酿做些事情,原《世界经济导报》的李俊杰联系了北京的曹思源、曹思源原在国务院法制局工作,是中国第一部《破产法》的起草工作小组组长,1988年后下海在北京海淀区注册成立了“北京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据说,该所在注册时遇到麻烦,因工商登记条例没有这一门类,是赵紫阳特批的,曹思源的北京思源是一个民办研究机构,曹后来又得到四通段永基的资助,创办了北京四通社会发展研究所。“六、四”时,曹也积极参与声援学生的活动而受到监禁。出来后,曹继续从事社会问题的研究,并积极提出宪政的主张。北京思源当时主要是研究中国企业的破产问题,我们和曹思源合作,是要在上海成立一家重点放在收购和兼并实务方面的机构,因1994年的中国,企业已基本被要求走市场化的道路,中国企业的市场化重组,已经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能,当然破产也是一个是课题,事实上,企业破产也是企业重组的一个重要途径。

    1994年,上海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正式成立,由我、李俊杰、华东化工学院的梁新鹏为核心,此外,原《世界经济导报》的范军、《新闻报》的柳澄超、上海展览中心的阮海宁(世界经济导报记者阮江宁的哥哥)成为该所的出资股东,以后,又吸收了高鹏,但不久,高鹏就离开思源去了万通,年底,李方和沈岩加盟我们,为之另成立了一个上海思源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从此进入了咨询行业。开始,我还兼顾着自立书店的经营,但两年以后,彻底关闭了自立书店。

    当初组建思源的时候,中国企业重组的基本模式是行政组合,政府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钦点鸳鸯谱,让盈利企业照顾亏损企业,而且,这种重组只能是在区域范围内实施,因此,这类重组不具有企业发展的战略意义,但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市场化进程,中国企业的重组购并也迈出了市场化的进程,并对中国经济的市场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在思源操作过几单业务,都具有典范的作用:
    1)青岛啤酒收购案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后,企业面临扩展规模,争取更大市场份额的问题,此时,外资也进入中国市场,开始蚕食中国的啤酒市场。当时,青岛啤酒的规模扩张有两条途经,一是就地扩产,有计划在青岛新建一个40万吨的啤酒厂,这当然有利于地方财政,但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铁路运输、仓储物流、产品质量等等。另一个途径就是异地扩张,在主要的消费市场兴办企业,从啤酒生产的特性来看,在主要的消费市场建厂显然是上策,但建厂也有两个选择,一是新建;二是收购存量,无论从经济的角度和竞争的格局来考虑,收购显然具有优越性。

    青岛啤酒上市后,首先收购了扬州啤酒,但事后发现,该项收购非常粗糙,留有一些后遗症,此后,青岛啤酒有意借助于专业机构,在一次会议上,青岛啤酒的副总刘英弟找到我们,请我们帮助进行收购的策划和操作,具体的目标是西安汉斯啤酒厂和沈阳酿酒厂。

    为此,由我负责,前后十上青岛,六下西安,在6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对西安汉斯啤酒厂的收购,在收购方案设计中,我根据西安汉斯啤酒厂的资产状况和负债状况,以及计划扩产的规模,提出以新设的方式建立“青岛啤酒西安有限公司”,以3亿人民币作为未来的青岛啤酒西安有限公司的资产规模,按50%的负债率设计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工厂年生产15万吨啤酒所需的新增资金8250万作为青岛啤酒的出资比例(占55%),以西安汉斯的啤酒资产(约2亿多)作为西安汉斯的注册资本(约6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和新公司承担的负债(约1.5亿),其余与啤酒无关的资产则保留在原西安汉斯啤酒有限公司,该方案考虑了各方的权益,是个共赢的结局,顺利获得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并得到西安市政府的同意。

    该项收购是非常成功的,青岛啤酒以3亿的总成本、8000多万的投资获取15万吨啤酒生产能力的控股权,吨投资成本为2000元;而美国AB公司收购武汉中德啤酒80%的股权(5万吨生产能力)的出价是5800万美元,吨投资成本为12000元。以后西安青岛成为青岛啤酒重要的收益来源,汉斯啤酒成为青岛啤酒的四大品牌之一,我设计的收购模式也成为青岛啤酒扩张的典型方式。

    当然,这项目收购也留有一些问题,鉴于青岛啤酒是异地收购,且收购的是一家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当然希望由青岛啤酒方面的人员掌控企业,不希望受到当地政府包括原企业领导成员的过多影响,因此,在设计公司架构时,我们没有考虑设置监事会,这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坦率的说,我们当时对《公司法》的认识也是不够的,后来有一位北京来的律师指出了这个问题,但我们考虑西安新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坚持不设监事会,这也得到青岛啤酒管理层的支持,在董事会的汇报会上,我表示,我国在公司架构方面有两部法律,一是《公司法》,其规定公司应设监事会,另一部是《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该法在公司架构方面可以不设监事会,青岛啤酒是中外合资企业,可以参照《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这个说法是有点强词夺理的,因即使是中外合资企业,在对外投资方面,仍应该按照企业的注册性质参照相关的法律。之后,据说西安市工商局也对此提出异议,后我建议设立一个监事。
    2)国内第1例外资收购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案

    1996-1997年之际,四川证券公司找我们,言及四川广汉市政府想把四川广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首选是外资,想委托我们代理。

    接受委托以后,我们考虑过该项委托的复杂性,在此之前,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给外资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先例参照,这只能是“摸着石子过河”。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有一家美国的投资机构表示了兴趣。

    于是我们去四川广汉实地考察,广汉市坐落在四川盆地,离省会成都仅40公里,是著名三星堆古迹的所在地,在当地有“小香港”之称,娱乐业比较发达,据说,一到周末,成都的车辆川流不息地涌往广汉。

    四川广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原为私募股份公司,通过民间集资的办法,引进了化纤生产成套设备,但产量和装备都不属于龙头企业,虽然企业通过努力上市,但这只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企业并没有通过上市募集到大量资金,因此,公司也没有技术改造、升级换代的资金来源。尤其是近年来,化纤生产设备引进过度,产品的销售价格下滑,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为此,公司的管理层和地方政府,想将公司转让,换取资金另谋发展。

    很快,外商与广汉市政府和广华公司进行了收购的商业谈判,谈判分为两个阶段,先确定收购意向和收购的原则,完成申报后再会商合同细节。对美国的这家投资机构来说,其有纺织板块,该公司也是做“中国概念”的,对中国第一例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既有商业价值,也有广告效应;对广汉市政府来说,出手是主要的。我作为四川方面的首席顾问,承担了主要的商业谈判工作,在对公司合理估值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心理状况,我提出按2.1元/股收购,该价格略高于广华公司的净资产,也略高于证券市场上的挂牌价,这一收购价格被双方接受,随之签署了收购意向书,由于该收购意向书中,已经有原则性的条款和收购参考价格,因此,该意向书具有协议书的性质。

    收购意向书签署以后,广汉市政府开始向有关部门申报,首先是四川省政府,而后由四川省政府报送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当时隶属于财政部),国家国资局在征求了六个部委(包括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外经委、中国证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意见后,发文批准四川省广汉市国资局将四川广华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给美国的投资公司。应该说,在国家相关的法规出台之前,我们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我们所做的方案和起草的文件已经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

    之后的事情就具有戏剧性了:

    首先是商业谈判,在获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时候,证券市场里开始出现一股收购潮,四川广华自然也成了证券市场的宠儿,小道消息不断,我们和外商约好在珠海进行商业谈判,此次谈判属秘密谈判,但我人还在上海,股市上就有消息传播,股价也随之上涨。在珠海的谈判,由于外商还未作准备,谈判失败,但双方约定,十天以后,移师四川的都江堰继续谈判。

    10天以后,双方在都江堰的月亮湾度假村继续谈判,出门之前,广华的股票又一次掀起波澜。

    夏日的都江堰倒是清凉宜人,但双方的谈判却异常激烈,虽说原则和定价已经确定,但许多细节仍需谈判商定,而细节也是可以决定成败的。老道的外商代表具有和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打交道的经验,提出许多难题,其中最棘手的是履约保证金问题和违约问题。地方政府很实际,希望外商付款,首先付履约保证金,但外商随即提出,他们可以先支付履约保证金,但若发生不能履行合同的问题,也要求广汉市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倍返回,这一下就使谈判陷入僵局,说实话,对这例全国首起的国有股权转让外资案,由于没有先例,谁也不敢说满话。

    面对僵局,我设计了一个违约的程度问题,即设定了一个“一般违约”和“完全违约”的问题,并确定了一方在一般违约和完全违约时的责任,最终为双方所接受,应该说,广汉市政府对我这个顾问是比较满意的,经过一星期的谈判,双方签署了转让的正式合同,此时的广华股票,已经从原则意向书签署时的2.07元/股,最高涨到8.8元/股。

    合同签署以后,广华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就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要求按信息披露规定公告,但中国证监会要求地方政府和公司到北京当面汇报。随后,广汉市市长和公司代表到中国证监会向证监会主席周道炯汇报了转让情况并提供了转让的合同文本,据公司代表事后告诉我,周道炯看了合同后表示,广华的转让还是比较规范的,但最近证券市场上出现了一个收购热潮,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正要出一个文件,你们先不要公告,等文件出来后,给你们按特案处理。

    广汉市政府接受了周道炯的建议,就没有及时公告,不日,国务院证管委文件下发,但文件的措辞严厉,口气强硬,言及一切未经批准的购并一律停止。此时的证监会改了口气,原先承诺的特事特办变成不办,虽然四川广华的股权转让是得到批准的,但此时的证监会要求公司请财政部国资局(当时隶属于财政部)再出具一个原出具文件仍然有效的文件,这在财政部看来是近乎于荒唐的说法,那有自己发文申明自己的文件是有效的?

    公司的代表在北京住了近三个月,在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国资局之间来回奔波,但毫无结果,但此次波折的内幕也渐渐得知,原来,中国证监会向国务院递交了一个报告,提及广华的股权转让并经国资局批准等事宜。当时的国务院主要领导在报告上并未对转让本身发表意见,而是对批准程序提出异议,问国资局有无批准的权力,请中办查一下,因其主管国务院的机构设置和机构权利,后中办回复,按照有关规定,此类转让应由国资局审核批准,该领导又在中办的回复上批示,这个问题要研究一下。尽管该主要领导并没有对转让本身表态,但这些批示使中国证监会对转让也不敢轻易表态。

    得知这一情况,我去了北京,和公司的代表一起再到证监会和国资局作最后的努力,证监会的马副主席接待了我们,但他的意思很清楚,既然总理这样批示,除非财政部国资局另有文件,否则,证监会是不同意办理的。在国资局,企业司的几位司处长,他们毫不掩饰对领导批示的不满,甚至说大概是领导没睡醒作的批示,而且,他们告诉我们,在国资局批复前征求了六部委的意见,并经朱熔基副总理的圈阅。

    回来后,我们分析了此时的困境,认为在北京已无法解决问题,因这已经涉及两个国家部门之间的权力斗争,而上市公司虽然行政隶属归地方政府,可审批事务归国资局;但涉及证券事务又属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范围,这两个机构实质在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权。为此,我们决定强行公告,我们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记者站商议,在周末的下午四、五点时,给中国证监会发去传真,言明公告事项,在中国证监会尚未反映过来之际,就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了转让事项,结果在证券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马上被停牌两天,随即国务院证管委发文,责成四川省人民政府查处。

    事情的演变虽然有些激化,但我们还是在预料和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四川省人民政府对此事非常清楚,因审批首先是由从四川省政府开始的。果然,四川省人民政府在给国务院的报告中,陈述了事情的原委,并坦诚转让是符合程序的,手续也是完备的,建议国家批准此项转让。报告到国务院,秘书长罗干批了,但到主要领导手里,据说,主要领导说,这份报告的结论怎么和当初的说法不同,我同意转让,但既然六部委正在起草国有股转让的有关文件,是否请公司在文件出台后再实施。

    这个建议可以说是忽悠地方政府和公司,市场的变化是非常快的,而这类的转让是不可能等的,总理的这一批示,实质是枪毙了公司的转让。后来,四川广华转让给了广东的一家民营教育机构,更名为“英豪科教”。
    3)广东粤西电厂重组诉讼案

    广东的这个项目是我们受托处理中外合作的纠纷,1996年的10月我去粤西,帮一个意大利背景的香港公司评判一家电厂的前景,并解决重组的问题。该电厂已经开工,设备已经订购且已经可以交付使用,但基础设施由于中方的资金不到位而处于停顿状态。

    考察的结果,根据广东省的电力发展趋势和电厂的规模(3.9万千瓦柴油机发电),该厂根本没有必要再继续办下去,虽然中方保证履行购电的协议,但我们看不到履约的基础。我向委托方坦诚说明了我们的观点。

    但设备制造和供应商是意大利最大的国有企业,同时又是银团贷款的担保方,终止合同马上会出现一系列问题,而且设备不进中国,就会出现违约的问题或双方违约的问题,外方尝试作最后的努力,在一次会议上,外方的代表要当地的政府表态,到底要不要这个电厂,如果不要,我们的设备可以不到黄埔,转运他国。当地的市长信誓旦旦的表示:我们需要这个电厂,我们只是资金短缺,如果外方解决资金问题,我代表**人民感谢你们。

    在地方政府的忽悠下,意大利的公司又增加投资880万美元。但一年以后,电厂建设完成,麻烦开始了,首先是“上网配套费”的问题,1995年国家五部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水利电力部、机械工业部、中国人民银行)曾颁布过一个标志为“秘密”的限制小火电的195号文件,其中对违规建设小火电项目的上网要征收惩罚性的“上网配套费”,征收标准为每千瓦/1500-2000元。从文件看,惩罚的对象是未经批准的小火电,而这个广东的电厂虽然是小火电,但却是手续完备的中外合作企业,当不属于惩罚对象。由于地方政府和供电局并不想真正的履行合同,在电厂要求发电上网时,地方政府唆使广东省电力局发了一个要求缴纳“上网配套费”的文件,并提出按出资比例交纳的建议,由于公司重组后,外方出资已经占项目总投资的94%,因此所谓的共同交纳,实质是外方一方交纳,虽然根据合同,即使出现此类收费,最终仍要反映在上网电费中由供电局负责支付。

    面对这一难题,外方在广州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有来自美国的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及他们在中国的合作伙伴,一位来自华东政法学院曾在美国留学的教师;有公司的行政经理,一位有着中国律师执照的非职业律师,若干年后,最终也成为职业律师;会议讨论了我们面临的难题,在此前,我已经就这一难题,起草了一份分析报告,分析了广东电力形势和中方违约的必然性,也提出了我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意见,先交涉,视交涉的情况再决定进一步的行动。

    这次会议并没有讨论出结果,事实上,这一问题很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美国来的律师提议通过行政诉讼,但我们觉得很渺茫,因为诉讼的主体很可能是国家的部委,而真正的侵害主体,即地方政府则很可能在边上看笑话;因为这是上级部门提出要交上网配套费,这钱不是他们要收;而发文件的省电力局,完全可以说是执行国家规定。也有人建议走上层路线,到北京托人找有关的领导,但我表示,此类事情,一般的批示是不解决问题的。

    最终,会议还是同意我的报告,先走交涉的路,于是,我开始与中方交涉。首先,我找了地方电力局,陈述了中外合作企业的特殊性,不应该缴纳“上网配套费”,电力局的李局长说,这不是他们的问题,他们也不想交,“那我们就申请要求减免吧?”,我把事先准备好的申请减免报告递给他,要求他们与我们共同申请减免,那位李局长料想我们过不了这道嵌,痛快的给我盖了章。

    之后,我们就去广东省电力局交涉,鉴于事关重大,外方也找了很多方方面面的关系,其中有人做过霍英东的秘书,有人认识某某领导,老实说,我本人虽然不反对找人,但我知道,在通常的情况下,可进可出的事情,找人是有作用的,但我们的事情,事关一级地方政府和地方财政,这不是一般找人可以解决问题的,我也对外方表示了这样的意见,后来的事实也证明,所有找的关系,其实都没有起过真正的作用。

    在广东省电力局,我们和分管的一位副局长谈了我们的意见,他们坦诚告知,上网配套费是因地方政府要求而发文的,他们同意再做做地方政府的工作。一段时间以后,我们再去省电力局,被告知,地方政府的工作做不通。

    面对困局,我提出广东省电力局目前是替人受过,此事和他们没有直接的厉害关系,在目前的状态下,广东省电力局的所谓工作,也是没有力度的,对此,我们如采取较为强硬的态度,事实上也可以帮助广东省电力局摆脱困境,我把这意思给广东省电力局的有关人员作了表示,他们说,你们该怎样就怎样。于是,我起草了一份态度强硬的文件,文件指出:

1. 辉罗电厂是国家正式批准的中外合作企业,不应也不能对其征收惩罚性的“上网配套费”;

2. 五部委的文件没有外经委的会签,不适用于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且文件标明为秘密,不能作为国家法规;

3. 国家有关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收不涉及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本案应予参照;

4. 五部委的文件发布于己1995年,广东省1996年下达,而辉罗电厂的项目批准为1994年,按照法不追溯的原则,该文件不能追究和惩罚辉罗电厂。

    文件要求广东省电力局一星期内给我们回复,否则我们只能采取投诉、行政诉讼或向媒体披露的方法来维护公司的利益。

    文件发出后不久,广东省电力局重新发了一个文件,言及其征收上网配套费是正确的,但考虑到中外合作企业的特殊性,且属于地方自产自销项目,是否征收上网配套费由当地的供电局自己掌握。

    省电力局又把皮球又踢回到地方政府。

    当我们拿到省电力局的文件后,我去见地方供电局的李局长,他沉闷了一会说:“我请你做我们的顾问。”我开玩笑的说:“可以啊,顾问费3000万美元。”因这个项目的总投资为3000万美元,而对省电力局会出这样的文件,也是出乎地方政府的意料。

    省电力局改变文件后,地方政府就彻底撕破了脸皮,公开表示不能执行合同,其参加会谈的一个常委,仍表示要收取“上网配套费”;而供电局长则表示,只能按照0.6元/千瓦时收购3000万度,而按照合同规定,供电局应按照0.75元/千瓦时收购15900万度。

    面对中方的无赖态度,我们倒也是无计可施,此时,外方在北京的一个朋友表示可以帮忙把我们所遇到的问题反映给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李长春,为此,我赶到北京,与有关的人员会谈,确定反映问题的文稿。大约一个星期后,李长春作了批示:请汤炳权同志过问一下。汤是主管外经的副省长。

    李长春批示后,广东省政府做了两件事,一是广东省外经委,召开了一个协调会议,并让地方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就中外双方的主要争议问题表示了他们的意见:

1. 关于上网配套费,他们亦认为不应该向中外合作企业征收上网配套费;

2. 关于收购电量问题,地方应该尽量解决,如有困难,可与省电力局协调上省网;

3.关于上网电价问题,地方物价局曾经出具的0.75元/千瓦时 但由于在文件上表示,要在正式上网时另行审核行文,因此不能作为正式批准文件,须双方再协商。

    此外,广东省人民政府由副秘书长罗越主持召开了一个工作会议,把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找来专题研究了辉罗电厂的问题,虽然外方没有参加会议,但事后将会议的记要发给了外方,会议认为争端的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要地方政府认真研究守约和违约的利弊。

    然而,广东省政府的这两个会议并没有对地方政府的决策产生影响,地方政府仍是我行我素,仍然坚持他们的既定方针,即坚持收取上网配套费,坚持不履行合同。

    无奈之下,外方只有终止合同,提前清算合作公司,外方的投资损失为2200万美元。在清算过程中,也是一波三折,在报关时发现,中方私自进口了3000吨钢材和一批二手工程机械,为此,又费了很大的周折,最后,地方政府承担了关税,才使报关通过。

    虽然,清算工作持续近两年的时间才最终结束,清算的结果,外方的损失为2200万美元;中方的损失是1500万人民币;为方便清算,整个设备和厂房,外方按500万美元和440万人民币收购,但由于设备需找到买家才能退运,整个退场工作延续到2003年底才结束。此时,外方请我作为权益代表提起向中方索赔的工作,为此,自2004年3月起,开始了长达四年的索赔诉讼,期间,我和广东的六家中高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贸仲华南分会、中国贸仲等中国最高的司法仲裁机构交涉,其中的波折、反复也足以写书。

    我们在向中国贸仲提请仲裁的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有关规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供电局在一个电厂的10%股权,其价值约为350万美元,而后围绕着财产保全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对方首先提出异议,广州中院召开听证会,我们根据最高院的规定和广东省高院的规定,驳斥了对方的异议。随后,对方动用行政力量,鼓动云浮市中院向广东省高院和广州市中院提出管辖权问题,显然,在涉及地方政府利益的问题上,广东省高院是偏向于对方的,只是由于广州中院承办法官的意见,使之拖了一段时间,最后由广州中院书面向广东省高院请示,广东省高院予以批复,将我们这个典型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只是因为最高法院的规定没有明确规定涉外财产保全案件属不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划归没有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云浮中院,而云浮中院在明知可能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就予以解封。

    而此时,在贸仲华南分会,又上演了另外的一幕好戏,案件的首席仲裁员是华南分会的副秘书徐三桥,在第一次开庭时,庭审的形势明显不利于对方,首席仲裁员表示双方的证据比较一致,事实比较清楚,无需再次开庭。但就在审理时限即将到的时候,我打电话询问出仲裁书的时间,华南分会回答我快了,这几天就有消息,但使人感到意外的是,几天后我们收到的是“首席仲裁员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的通知,原先的庭审宣告作废,首席仲裁员的变更给云浮中院的解封赢得了时间。

    为打赢这场官司,对方可以说是不惜成本,其原先聘请了广州的两家律师事务所,后来,又聘请了据说搞得定仲裁委的北京某律师事务所,果然,该律师事务所就导演了变更首席仲裁员的事件,我们曾向华南分会和北京的中国贸仲交涉,因这种变化是非正常的,且在贸仲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但交涉没有结果。

    新的首席仲裁员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王晨光院长担任,又开了两次庭,由于事实清楚,仲裁庭的辩论并无什么特别,倒是对方请的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在仲裁庭上胡说八道,毫无根据的说外方将二手设备卖了三千万美元,我后来查了仲裁员名册,那位张姓女士竟然还是中国贸仲的仲裁员,我随即给贸仲写信反映,对那位主任的职业操守提出质疑,并在答辩中指责她信口雌黄。后来,供电局的李炳才局长遇到我,说我告了那位张张律师一状,可见贸仲对此事是做了调查的,至于结论,就不得知了。

    一年以后,仲裁结果出来,应该说,中国贸仲虽然在程序上由于说不清的缘故,出现了人为干扰,致使出现中途换首席仲裁员的意外事件,但仲裁的结果还是比较公正的,仲裁庭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裁定对方赔偿1600万美元。

    按照中国的司法程序,对仲裁结果,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但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也明确规定,法院只能就仲裁的程序进行审核,而不能对仲裁的实体裁决进行审核,但后来发生的事情,远不是那么会事),我们估计,对方肯定会走这个程序,果然,在仲裁书发出后不久,对方向深圳中院提出了撤销申请。

    按照规定,深圳中院只应该审核仲裁程序,不存在开庭的问题,但深圳中院却采用开庭的办法,在庭上,我一听主审法官的口气,就感到这个法官明显的偏袒对方(该法官在本案未结前,就因在破产庭的受贿败露而被判决有期徒刑4年),果然,深圳中院不久就向省高院递交了要求部分撤消仲裁结果申请,理由是外方提供的股东贷款,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是香港法院。其实,这个问题在仲裁时就已争议,对方聘请的北京律师事务所在仲裁庭审理时就纠缠过此事,为此,他们还搞了一个别出心裁的诉讼,就外方曾经借给公司的50万美元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豁免根本就不存在的担保责任。由于外方追究的是由于违约而引发的投资损失,因此,在仲裁裁决中,就此争议有专门的篇幅审理了这一问题并作出了结论,据此,深圳中院所拟的部分撤消是干预了仲裁庭的实体审理,明显是不符合规定的。

    广东省高院在深圳中院的报告上,签署了一个模棱两可的意见,递送最高法院,由于涉外仲裁只有最高法院才有权定夺,我们只有等待最高法院的最后裁定。按照规定,仲裁的审理时限是两个月,我们也曾找了最高法院的民二庭,据说,民二庭也认为仲裁委的裁定是非常全面正确的。但我们等了整整一年,得到的批复竟然是最高法院无视仲裁的规则,改变仲裁庭的实体审理,部分撤销了仲裁裁定约900万美元。对此,我曾和贸仲华南分会联系,他们也感到惊奇,因对撤销部分仲裁的是由,贸仲的裁定已经做出了裁决,最高法院的撤销是明显违规的,因《仲裁法》和法院有明确的规定,法院对仲裁的复核,只能从程序上检验,不能改变实体仲裁。但在中国,仲裁机构相对法院只是个“弱势机构”,如果是在中院或高院,你还可以走上诉的途径,但最高司法机构作出的裁定,要予以纠正,那简直是与虎谋皮。在中国,司法公正只是挂在墙上的一面锦旗,在一个权力垄断的国度,一切都是可以随着长官意志可改变的,即使同僚和下属明知道有问题,但也不会对此提出异议,在一般情况下,尤其是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大家都会恪守官场的规则,不会轻易的上桌面,焉知下回涉及自己请托或受托的事呢?

    最高法院的批复下达以后,我们向最高法院申诉,居然投诉无门,按最高法院规定,必须经过省高级法院的审理,才能申诉到最高法院,但由于我们的案件,省高级法院只是起个上传下达的作用,裁定是最高法院自己所做,但最高法院的接待站竟然以未经省高级法院的审理为由而不予受理,对此,我们只能通过书面投诉,我们也向仲裁委华南分会反映了这个问题,他们也感到惊讶,当然,我们的这些努力是不会有结果的,对此,我们也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我们准备先执行未撤销部分(约700万美元),以后再另案起诉被撤销的900万美元。

    事后,我们听说,对方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仲裁下达以后,鼓动了27个人大代表签名,要求法院撤销仲裁,以保护地方利益;最高法院那里,据说是找了那位以后被“判刑”的副院长黄松有大法官(黄是广东籍,曾在广东的多家中高级法院担任过领导职务,后因广州中诚大厦一案而落马,是中国最高法院第一位落马的大法官)。

    然而,申请执行的道路仍然是艰难曲折,仲裁书下达之后,我们向广东省高院申请执行,广东省高院将这一执行指定到没有涉外管辖权的肇庆中院,由于罗定市原来隶属于肇庆管辖,罗定市与肇庆有很深的渊源,对此,我们提出异议,但可以想象这种异议是没有结果的,省高院执行局甚至扬言,还没有人和我们高院提异议的。

    案子到肇庆中院后,肇庆中院的执行局由一名副局长办理责任,立案以后,我们到肇庆中院递交材料,他们态度很好,但执行没有什么具体的措施,反常的是,往往是我们前脚从肇庆中院走,罗定参与此案的一位法制局副局长后脚跟进。除了因深圳中院的审理期间暂停执行外,在恢复执行后,我们与肇庆中院执行局的交涉没有任何结果。对此,我们只能通过工作,请广东高院将案子的执行权转移到与罗定没有瓜葛的阳江中院,并迅速的再次将电厂的股权予以查封。

    借助于广东省政府要求广东电网对全省地方电网的统一管理,在历经了历时四年之久的诉讼后,罗定市地方当局被迫与我们谈判以解决诉讼的债务问题,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外方得到了6000万人民币的赔偿。

    历时4年的诉讼历程,对我而言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虽然我具备一些法律知识,但主要是在“法理”方面有较深的理解,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不熟悉。在四年的诉讼过程中,逼迫我去熟悉法律,虽然我指挥了两个律师,但严格说来,这场官司主要是我打的,通过这场官司,我对中国司法系统的了解可说是入木三分,对那些玩花样法官的手法也了如指掌,也深知其中的潜规则。



第四部分

对历史和时政的看法
    往事如烟,但对往事的追忆并不是凭吊,而是要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现时的政局做出评估、把握未来的发展态势。在此,就一些海内外比较关注的问题,表达一下作为一个亲历了文化革命和改革开发过程并关心时事发展的过来人的看法:
1. 关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习近平对中国社会现阶段主要矛盾的论断是:我们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虽然我们不能说这个论断是错误的,但其显然是以一个大而模糊的概念来笼统概括,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指出真正的矛盾所在,并刻意的回避要害问题。应该说,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关系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和改革的重点,只有认清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并着力去解决这些矛盾,社会才会和谐、才会进步。

    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主要矛盾是:

1. 经济的改革和相对发展与政治体制的僵化和滞后所产生的冲突问题;

2. 社会的公平问题没有解决,并形成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而这个差距正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由权利经济所带来的不公平造成的;

3. 强权政府与弱势民众的矛盾;

4. 庞大的党务和行政班子已经使财政不堪承受的矛盾。

现就这几个问题,作一简单的阐述:
    1)经济的改革和相对发展与政治体制的僵化和滞后所产生的冲突问题;

    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的几个方面得到论证:
     政治改革的滞后,致使经济改革的成果相当部分落入权贵集团囊中

    自1978年以后,中国的经济开始脱离管制经济的轨道,逐渐向市场经济的方向转化,但这种转化带有管制经济的深刻烙印,由于政治体制没有改变,舆论和新闻无法起到监督作用,因此,经济改革中的利益输送和国企改革中的国有资产(应归全民所有)流失就成为必然,不要说后来的巧夺豪取了。

    经济改革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力是毋庸置疑的,应该说,所谓的国有资产流失,即国有资产以各种合法或者貌似合法甚至是非法的手法流向掌权者的事实,从客观上讲,这种流失对总体经济的振兴是利大于弊的,当然,对社会的公平而言显然是欠缺的,在这个问题上分歧较大,可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可以肯定的说,如果政治体制的改革能够同步进行,可以使不公受到很大程度的遏制,向权贵集团的利益输送不会那样的明目张胆、那样的肆无忌惮。

    由于政治体制并没有实质性的改革,一党专政的政治格局没有改变,没有独立的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政治和经济的捆绑就成为自然;贪污和行贿受贿就成为必然、买官和卖官就势必成为投资,从已经揭露出来的事实可以清楚的看到,权利作为一种敛财的工具,其侵吞的民脂民膏可以说触目惊心,动辄几亿、几十亿、甚至是千亿万亿的级别,而且贪官的数量之多也是令人咂舌的。要知道,一个平头百姓,一年的薪金所得才几万元,因此,可以说,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有相当的一部分被权贵资本所掠夺。

    有人说,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这是一种片面的说法,实质上,中国经济改革而导致中国经济的发展,就是放松管制,凡是放松了管制的领域,经济都取得了不凡的业绩,而那些仍由国家管制的部门,则是最有问题的领域,如金融系统、证管系统、土地出让、垄断国企等。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政治改革滞后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政治改革滞后,严重影响社会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中国的政治制度是一党专制、缺乏有效监督、等级森严的特权制度,在其影响下的经济制度,带有非常严重的权力经济的色彩,虽然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个大潮,但社会大众只能部分的参与,因此,这个社会的发展必然的带有畸形。

    从中国经济改革的历程也可可以清晰的看到经济改革在政治权利制约下的阴影及其扭曲:

    首先是价格体系的双轨制,权贵子弟利用双轨制的空隙挖掘了第一桶金,毫无疑问,所有制的改革是经济改革的根本,但价格体系的改革则是关系经济改革能否顺利过渡的命脉,在这一轮改革中,人民大众饱受了通货膨胀的阵痛,而那些嗅觉到铜臭的官宦子弟则利用这一波的改革通过“倒批文”的方法,轻而易举的获取“权利经济”的红利。

    由于政治改革的滞后,在政府掌握几乎所有资源的背景下,经济问题就会进入黑箱操作,任何的利益输送都能冠上美其名曰的幌子,且无人监督。而权力脱离了监督,则势必走上寻租的路径。在这方面,权贵子弟充分利用其上辈的权力及其权力的余辉为其谋取利益。

    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是以市场作为导向,但仍然带有浓重的政府色彩,至少是一种批准经济,而经济项目的审批权以及资源的配置权仍然由政府掌控,在这方面问题比较特出的是房地产业,大量的暗箱操作、钱权交易、营私舞弊渗透着整个产业;问题同样严重的还有证券业,上市的过程同样存在着大量的暗箱操作、钱权交易、营私舞弊,毫无公正、公平、公开可言。

    对大多数百姓来说,经济改革的最大价值或者说是最直接的成果是摆脱了在管制经济下的人身依附,可以比较自由的去创造属于自己的事业,当然,该项事业必须是在共产党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不能涉及类似新闻、自由出版之类。
    等级制度和特权制度因政治改革滞后进一步得到强化和固化

    由于政治改革的滞后,权力没有监督,权力成了财富的同义词,各种美其名曰的等级待遇,进一步得到强化,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罕见的,如领导干部的医疗费用占到医疗预算的80%注1;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是企业员工的数倍,是农民的数十倍。
    政治改革的滞后限制了人民大众参政议政的权力

    中国共产党及其政府都是打着为人民服务的旗号的,各类政府机构也多冠于人民的名义,只不过人民仅仅是名义,就像一个段子所说,冠于人民名义的机构,除了人民医院,普通平民百姓连门都进不去。

    人民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由每一个或者是由各个个体组成的,人权也不仅仅是一个生存权,而是涉及每一个个体由每一个个体去行使作为社会一份子的权利,这个权利包括思想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当然也包括参政议政的权力。这是人权的基本概念,也是中国共产党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一直宣传和主张的。而这些权力,在共产党获取政权后,基本被剥夺,你无从也无法表达你对公众事务的看法,如这次取消国家领导人任期的修宪,明明有相当多的人群对此表示不满,而那些据说是代表人民的人大代表居然无一票反对。现在又出了个“妄议”罪,难道人民大众就没有权利参政议政而只能高呼拥护甚至颂圣吗?
    政治改革的滞后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活力和创新

    而政治改革滞后最根本的问题是由于社会环境对人性和自由的压抑,致使这个社会缺乏创新的氛围,而在教育科研体制中强调党化教育,将学府和研究机构置于党化管理和行政领导之下,更是极大的背离了科学研究和探索的精神,遏制了自由度的发挥和创造性的出现。在这种体制下,投机和钻营成为升迁和获利的最佳途径,鼓励的是循规蹈矩,压制的是标新立异;追求的是急功近利,舍弃的是刻苦专研;这个社会包括学界都变得异常的浮躁。没有人权意识、没有法治概念、没有契约精神,这些都对社会的健康发展留下深深的隐患,这次引起中美贸易大战的“中兴”事件,国内的舆论指责特朗普不按常理出牌,指责中兴的管理层没有加强保密管理,但却完全忽视事件的源头,即中兴的契约精神,中兴的管理层与党国的思维基本一致,就是没有契约精神,对自己的承诺、自己签署认可的合同可以视为儿戏。对如此重要的事由,中兴为何要不按自己认可的合同处理呢?
    2)由权利经济所带来的不公平并形成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

    我们从来不去探讨什么绝对公平,但公平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公平体现了一个社会的进步程度,被认为是社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而一个具有特权的社会,尤其是这种特权在强权的庇护下,势必形成社会的分化,形成社会的对立,也就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

    中国的经济号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何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理论和实践上说,就是由政府掌控的带有市场成份的经济体制。在一般商品领域中,政府基本是按市场经济的逻辑处理,允许企业自主;但在重要的经济领域中,政府掌控了资源的配置权,事实形成政府(通过央企)垄断或官商勾结,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书就是权力经济。权力经济作用着经济利益的分配,形成社会的严重不公并导致贫富差距过大。

权力经济干预经济造成中国社会普遍的贫富差距主要表现在:
    少数权贵掌控了社会的多数财富

    从已经揭露出来的事实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权力经济对经济利益篡取的驱动效应,权力经济与寻租敛财的相互效应,有一统计说,中国的少数权贵掌控了社会80%财富,当然对此数据的准确性,我们无从考证,但从官僚阶层的贪腐事实可以清楚的看到其对社会财富的吞噬程度令人震惊;

    在此也说一下中国的民营经济,笔者出身于咨询行业,接触过许多的民营企业家,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商品是市场化的,但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在开始时就想着搞定政府的关系,可以说,中国的民营企业如果不搞官商勾结,在现实的中国社会中,很难发展壮大,甚至是很难立足,在中国那些列入规模的民营企业包括那些知名的互联网企业,都不乏看到权贵子弟的身影,而那些民营企业家也以结识权贵为荣,甚至想跻身权贵之中。
    权力经济滋生了庞大的党政官僚阶层也就是既得利益阶层,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基础

    任何一个健康的社会,都是以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为执政基础的,即使在中国的宪法上,也注明:中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但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工人和农民是社会的底层,处于极不稳定的生存环境。

    虽然老一辈的共产党人是面对中国的落后力图引入一个先进的理念而追求民族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但显然,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在引入中国时,已经演变为苏俄的斯大林主义,斯大林主义是以“铁血政治”为手段获取政权和稳固政权,这一手段也极大的影响了中国共产党,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大多饱尝了“铁血政治”的苦楚,尤其是那些有信念、有理想的知识分子。“铁血政治”以强权为基础,视民主为鄙履,因此,中国革命最终仍陷入“打天下,坐天下”的循环之中,只不过将“朕天下”改为“党天下”,先是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接着将民族资本一网打尽,从而奠定了权力经济的基础。从1978年开始的经济改革,实质是放松了对计划经济(我称之为管制经济,因并无计划可言,只是对经济的管制)的管控,允许农民可以成为独立的劳动个体,允许私营经济成为补充因素。但由于“党天下”的理念没有被放弃,权力经济的基础依然存在,虽然私营经济在以后按照经济规律得到了相当的发展,形成了中国经济的半壁江山,但权力经济在一些重要领域也不断的得到巩固和强化。

    权力经济与西方纳税人(公民)主体思维是格格不入的,创造社会财富的是纳税人,官僚只是承担了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是公仆而不是主人;但在中国,这个仆人不但以主人自居,还声称是他给了社会的财富,是他给了人民生活的保障,这个仆人可以调配社会的各项资源、可以决定自己的薪酬福利和退休待遇,而这一待遇是普通大众的数倍甚至数十倍。最近各地频发退休工人在政府部门前静坐抗议,就是退休的待遇问题。

    在医疗方面,离退休干部也享受着特权,普通的医保,用药受到很大的限制,很多进口药、特效药均需自费,而离退休干部则无任何的限制并受到优先的礼遇。难道普通人民的生命就如此的低贱吗?

    中国的官僚阶层是一个数量非常庞大的队伍,有统计资料显示,仅党的书记一职,全国的数量就在几百万之巨,这些书记的作用就是巩固权力经济而不对社会创造任何的财富。
    3)强势政府与弱势民众的矛盾

    所谓强势政府与弱势民众的矛盾主要是政府的权力过大,政府的过错很难得到纠正,在此所说的政府,包括了中央、省、市、县、乡镇的各级政府以及相应的公权机构,当然中国社会的发展,也已经清楚的显示,传统的执政方式(以阶级斗争为纲,动辄处于专政手段),已经不太适应今天的形势,虽然经济发展中的利益冲突越发加剧,但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也日益高涨,以至于各级政府都把“维稳”当做执政第一要务,据说维稳费用要超过军费开支。

    政府和民众的矛盾主要表现在:
    财富分配中的利益冲突

        目前社会有两股势力在利益问题上进行维权的活动,1是复转军人的安置问题和待遇问题;2是退休的企业人员要求提高待遇的问题;前者因政府及民政部门无力解决,由于理论上的复转军人数量是5700万,大多数来自农村,战友的形式具有召集的功能,现已经成为维稳的第一关注点;而后者由于退休金的增加抵不上物价的上涨,且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相比有数倍之差,为此感到不公,已经发生多次的群体事件。
    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权益博弈

    该类矛盾主要在城市中以拆迁和下岗为主,在农村则主要由征地引起。

    拆迁和下岗在综合经济实力较强的城市,相对处理的好一点,事实上,在上海这样的中心城市里,拆迁成为弱势群体改善居住环境的不二途径。但在农村,征地的问题在有些地区矛盾就很特出,比如:在政府征地时,压低农民的补偿标准,又不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在某些政府伙同企业征地时,企业贿赂当地的村委会,侵犯多数村民的利益。
    不公正所引发的上访申诉

    在中国,“上访”和“截防”亦是维稳的一项重要内容,笔者曾在最高法院的信访接待处观察过,也和一些上访者聊过,不能说所有的上访者都是蒙冤的,但确有许多因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处理且申诉无门而走上“京防”的,在腐败盛行的中国,法院早已不是净土,最高法院居然有两个副院长刑事犯罪,这在全世界的法院都是奇闻。中国法院的真实情况可想而知了,大量的判决存在不公的现象,而在中国这种权利得不到监督的体制下,纠错是十分困难的。
    4)庞大的党务行政班子已经使财政不堪承受的矛盾

    中国公务员之多,行政费用在政府财政预算中所占的比例之高,在全世界是首屈一指的。据统计资料显示,中国的行政支出占预算的25%,这还仅仅是中央预算,在地方财政的预算中,这一比例要远远高于中央预算,在各个地方财政中,只有沿海几个省份是财政盈余的,大部分省份都要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这还不包括被视为随时爆发的地方债危机。

    形成公务员队伍庞大的主要原因仍是体制的问题,是共产党想管控天下的心态所驱使。



    党政两套班子是造成公务员队伍庞大的根本原因

    在中国,实际上的党政关系是非常复杂的,虽然是“党天下”,但党政毕竟有所分工,严格的说,党是负责干部的,政府是处理地区政务(不包括党务)的,按照现代的管理思想体系,,在决定政府人选后(当然是党管)党是不应该干预地方政务的,只是应该履行监督作用。但在“党天下”的逻辑下,党是掌控一切的,但又由于政府是合法的管理执行机构,党政关系成为中国官场中最大的弊病,党委一把手和政府一把手是与生俱来的对手,鲜有和谐的共进。

    党的组织,在基层的日常事务中完全是一个多余的角色,是一个营造贪腐、制作矛盾的渊源,只有在“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氛围下,党的基层组织才有作用,而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党的组织完全不应也不具备能力干预和指导企业的经济活动,因此,就目前的态势,省级以下的党组织,完全应该从公务员的队伍中清除,党组织可以依法活动,可以保留监督权乃至最终的否决权,但不干预政务。这样既减轻财政的负担,进而去掉一个贪赃枉法的平台。
    权力的世袭和蔓延是公务员队伍过于庞大的推手

    在中国的官场,权力是可以世袭的,有非常多的高官子女,继父辈担任了高官或者央企的高管。笔者并不一味反对干部子弟从政或者经商,客观的说,干部子弟由于其所处环境的优势,只要勤奋努力,其具有从政的先天条件。笔者反对的是一种制度的安排和行非常之道的升迁和把控。

    据一项中国中部县城的社会调查,官场的政治生态已经固化,其中权力的世袭甚至被制度式的瓜分已经非常严重,中国共产党虽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及其后果的严重性,对党政主要负责人通常采用空降和互换的办法,以防止地方势力的恶性膨胀,但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使领导权陷入交错的矛盾之中。大部分情况下,即使是努力想做事的官僚也是无力改变官场生态的,更何况,中国大部分的官僚是会遵守官场“潜规则”的。

    鉴于公务员的待遇特别是退休后的待遇要远远的高于企业和农民,且相对稳定,因此,争当公务员成为关系人士的首选,虽然近年公务员的入选要经过考试,但这只是针对一般民众而言,在一个执政不透明的官场,相信权力人士有许多办法能解决问题,实在不行,先进“临时”,临时不需要任何的正规手续。
    权力经济导致权力经济的膨胀

    权力经济是中国经济现时的特点,虽然其存在资源配置不公平、不合理、并由此滋生严重的寻租问题。但对比管制经济,仍是进步,当权力不是用于整人的“阶级斗争”而用于经济发展,对经济肯定是有推动作用的,中国经济取得今天的成果,是由1978年的三中全会所确定改革开放决定的。

    但由于权力经济的本质仍然是一种管控经济,其与政府的作为密切相连,在不受监督的环境下,权力经济如不加限制,仍会转化成为对国民经济的重大危害,最近发生的中美贸易战,其实质就是权力经济的膨胀,使决策层误判了世界经济的格局,过高估计了中国经济的实力,走上一条好高骛远、好大喜功、妄自尊大的发展道路。而完全无视国家的体制、教育、科研、素质等软实力的软肋。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的40年,学界都在讨论中国改革开放的相关问题。如果客观公正的看事情,中国的改革开放特出的究竟是哪些方面呢?在笔者看来,中国改革开放的本质变化是:

1. 政治上虽然仍坚持共产党的全面专政,但不再以阶级斗争为纲,不再搞全民的政治运动,虽然在领导人的意识中,政治上仍然要一统思想,但经济可以适当放松,可以是“姓资”。

2.经济上放弃了全面管制,让民众尤其是农民得以自主,私营经济得到许可;

3. 打开了国门,开放了市场,允许外国资本进入中国;

4. 对国企提高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激发了企业的活力,并最终将相当一部分国企民营化;

    应该说,在上述四项实质性变革后,勤奋、聪明的中国人创造了经济高速发展的奇迹,奠定了中国进入世界经济大国的基础。

    然而,由于权力的作祟,误认为中国取得的经济成果是权力经济的作为,以致之后出现的“国进民退”,甚至要“私有经济退出”,岂不知,当今中国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为总值的50%、税收的60%和就业的90%,这还是在资源配置完全向国营经济倾斜,国有企业占据行业垄断的条件下的数据。其实,对于国有企业的弊病,地球人都知道,有数据显示,如果按市场化的运行计算,国有企业的利润是负6.3%。

    因此可见,权力经济的膨胀,完全有可能将中国经济推向悬崖,或者已经在向悬崖推进。可以看见的是,由于经济的增长,财政的能力增加,每届政府都肆意的扩大公务员队伍,大量提拔亲信,或卖官鬻爵,没有编制,就用“临时”的名额,一个乡镇,吃财政饭的多达几百人,官民的比例之不合理,排在世界的首位。在经济高速增长期内,财政的压力尚可承受。但当经济进入滞涨期或下行期,问题就会暴露,据说有些省份内,一些县的财政都不能足额发工资。
2. 中国共产党在时代变革中的地位

    毫无疑问,改革的重点是改革共产党的一党专制。但这并不否认共产党在改革中的相对领导权。相信每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对一党专制的弊病、对党内暗箱操作的痛恨、对党内派系倾轧斗争的无奈都是感受一致的。我也相信,任何一个有作为的共产党人,本意也都想对共产党实施改革,只是他们忌讳于传统势力的束博和既得利益的羁绊,更何况,多年的党化教育,黑的已经说成是白的了,要改确实也是不易。但反过来说,民心所在,党心所在,人人都在盼望向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过渡。就像40余年前,毛泽东去世后,四人帮利用毛泽东的余威,拼命制造舆论,不可一世,似乎天下一定会按照他们的既定方针运转,但结果呢?毛泽东去世不到一个月,向上的力量就轻松的将他们送至秦城,接受人民的审判。因此,有思想、有建树的共产党人大可不必将改革视为畏途,只要坚定信心、认清方向(包括让人民看清方向)、稳扎稳打,完全有可能将中国引向宪政的道路,引向民主、法制、公平、健康的社会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但共产党必须接受社会的监督);当然,改革也没有必要顾忌“反攻倒算”,前苏联的巨变虽然引起社会的动荡,但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动乱和清算;前罗马尼亚的哗变,虽然将暴君齐奥塞斯库绳之于法,但也并没有波及更多的人。

    由共产党主导的改革,虽然存在既得利益的问题而使改革不能彻底,但相对其他途径的变革,对社会的震荡要小。当然,会有人说,共产党要改革自己是“天方夜谭”,要共产党真正改革是“与虎谋皮”,的确,共产党目前是以维持自己的绝对控制为执政要点的,但随著社会矛盾包括体制矛盾的不断扩大和深化,随著信息技术的不断提升,随著管控成本的越来越大,随著人民的维权意识包括维护思想自由和独立人格自由的意识越来越强,传统控制术即使有先进技术的辅助也将越来越难奏效,与其坐在火山上忧心重重,不如还世界一个朗朗之日。相信终会有见识的共产党人会与时俱进挺身而出的。这是趋势所使,会有早和晚的问题,但决不会出现逆转。

    在此,不得不谈谈共产党所吹嘘的自信,与其说是自信,恰恰是缺乏自信,这些自信是自欺欺人的,如果真的自信,他们的子女就不会送到海外去求学;如果真的自信,就没有必要向海外转移财产;如果真的自信,就没有必要实行舆论和结社的管制;如果真的自信,就真正的打开国门。实质上,共产党的所谓自信只是对强权的自信,“六四”之时,大半个北京都已经不听招呼了,但出动了军队,不还是平息了吗?但共产党的领导层也必须意识到,时代在前进,历史不会老是重复的犯错,如今军队的领导层已经不再强势,军队的成分和素质已经发生了变化,军队的腐败已经使军队产生了严重的离心倾向,如再使用军队对内实施镇压是否还能奏效,恐怕决策层要好好掂量了。

    但客观的看,虽然大局出现了不利于共产党执政的现象,但共产党应该还是掌握了改革的主动权,共产党应珍惜尚存的主动权,破釜沉舟,洗心革面,抛弃自苏俄引入的铁血政治,放弃一党专政的党派宗旨,引入民主和权力平衡机制,虽然权力会受到限制,但党的生命将得到焕发。
3. 改革的重点应是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

    我们分析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要解决社会的主要矛盾,这应该是改革的方向、改革的重点。
    1)开放舆论,实现真正的新闻自由应是改革的起点

    一个社会没有监督、没有制衡,必然的要走向独裁。因此,一个健康的社会,必定要对权力实施制约,除体制上的分权制衡外,舆论是必不可少的。不用担心放开舆论会天下大乱,因放开舆论主要针对的是以后的执政而不是以往的执政,即使检讨以往的执政也不会引起天下大乱。如做不到这一点,就不要妄谈什么自信了,除非这种自信是建立在虚妄的想象中,应该说,到目前为止,党国所有的自信都是建立在对强权的自信基础上,只要强权在手,哪怕它洪水滔天。但执政必须建立在监督的前提下,而新闻自由是实施和保障监督最起码也是最基本的措施。



    2)在政治领域中,首先改变县级的政治生态,

    中国的民选搞了几十年,至今还停留在选举区县一级人大代表,而这种选举,可以说是官场游戏,即使如此,还出现诸如衡阳的贿选事件。鉴于中国的县治状况,建议行政体制的改革首先从县开始,实现县长的公开竞选。共产党的县级组织不再干预政务,只负责推选和监督。虽然初期的选举基本只能在现任官员中产生,但由于是竞选,且是多选一,官员也必须拿出自己的施政纲领,如不能兑现,自然会在下次淘汰。

    县治的改革首先是政治公开、精简机构、消除庸员,减轻财政的负担。县治的问题解决了,上层的各级机构也就成了空架,自然会实施精简。在中国只有大力精简机构,大力减少靠财政供养的公务人员,中国的财政才可能提高对人民的供养水准。
    3)改革人大和政协

    在一党专制的国度,人大和政协只是摆设,实质意义并不大,就以这次修宪为例,取消任期制这样倒行逆施的举措竟然全票通过,可见这样的人大和政协有何作用。

    要改变人大和政协只是橡皮图章的作用,首先要改革人大和政协的组织成员,官员应一律退出人大和政协,人大和政协实行专职,全国人大委员和国家政协委员每个省叁名,省人大和省政协每个市推选叁名,使之成为立法和监督执法的权力机构,在县治改革后,地级市没有必要存在,即使存在应该作为省府的派出机构,大幅度精简机构和人员。县设置人大委员和政协委员3名,行监督责能,对选民负责。
    4)司法独立

    目前的公检法三家都在党的政法委管辖之中,公安、法院和检察院都需要听招呼办案,因此,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司法独立,而司法要独立,则必须撤销政法委。新设立的监察委员会只对人大负责。

    在司法系统的公检法中,公安由于与大众相关,且历史作恶过多,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对其的监督较多,近年已有很大的改进,尤其在中心城市,目前公安严刑逼供、侵犯人权的事例较过去要少,更多的是不作为,最近爆出多起公安局长涉案,充当保护伞,其实,不作为就是提供了保护伞。

    检察院由于其的作用与普通人民距离较远,普通民众对之不熟。一部“人民的名义”的电视剧使之成为热门,但据业内人士说,反而是检察院的人士对此剧评介不高,因为到目前为止,检察院不是如此办案的,现时生活中,检察院基本是按照党委指示办案,或者是配合纪检办案的。

    法院是目前司法系统中最成问题的,应该说,法院是维权的最后一道护栏,但在钱权交易、徇私枉法盛行的中国,虽然大部分的民事案件还是可以得到比较公允的判决,但经济案件特别是诉讼标的较高的经济案子就有很多名堂,法官在审案时可以完全忽视甚至无视你的证据和理由,以似是而非的理由断案,除了奉命办案外,律师就是与法官搞关系的桥梁,在律师界,有些律师承接案子的理由就是搞的定法官,虽然有条文规定律师和当事人不能私下与法官会面,然而,这决不是一纸条文可以限制的。此外,虽然现在所有的判决文书都要上网,但相关的证据却不在网上公布,当事人的申辩不在网上公布,因此光看判决并不能确定判决是否公正,而判决不公要改正是非常不易的,目前已经公布的几例错案,都是靠一些非常偶然的因素,如杀人者自认、或死者复生等,靠系统自身是难以纠错的。

    司法改革的目标无非是要将公权、公器回归公正,公安只要加强监督,建议将检察院改造成为类似“廉政公署”这样的机构。同时在法院系统之外成立一个公正委员会,实施对法院的监督。

    当然,司法改革关键还是要有一批业务水平高、有独立意识、有道德底线的司法人士,而在中国的官场上包括在司法界中这样的人士是不适合生存和发展的,只有对上司唯唯诺诺、阿谀奉承才能在官场上获得一席之地,因此,需要在社会上包括在律师队伍和高校中招聘一些司法人员,在制度上保障独立办案、判案。
    5)重朔社会价值体系

    毛泽东在建国以后所开展的各项运动,摧毁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也摧毁了社会传统的价值体系,并营造了一种适者才能生存的社会环境,这就是“假、大、空”的官话体系和丧失独立思维的“颂圣文化”,大凡具有独立意识不随波逐流的人士大都遭到打击不被重用,甚至迫害致死。

    在今天,重朔社会价值体系决不是一件易事,人心变了,变得世故圆滑;牺牲精神罕见了,普见的是功利私欲;没有信仰、没有敬畏,重朔将是个漫长曲折的过程。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做我们可以做的事情,说真话不容易,但我们至少可以不说假话;匡护正义不容易,但至少不同流合污;改变中国很艰难,但至少可以从我做起。在此,要寄语中国的知识分子和知识青年,在互联网技术发达的今天,知识分子是社会的中坚,是社会的脊梁,有义务、有责任为社会的进步而努力,要守住知识分子的底线,不向试图逆转社会正确发展方向的势力低头,不向专制独裁献媚,敢于向“颂圣文化”说不。
4.对中国前景的展望

    1)关于中国是否会暴发经济危机以至于经济崩溃

    首先何为经济危机?何为全面崩溃?对一个家庭来说,入不敷出、寅吃卯粮就是经济危机,而对一个国家来说,就是财政赤字、超发货币。家庭和国家不同,家庭除了创造财富以增加收入、节衣缩食以减少开支外,没有其他可以减缓经济危机的方法,但国家则不同,尤其是专制国家,它可以开动印钞机来平衡收支,用稀释和摊薄货币的含金量让全民来承担。因此,就局部而言,经济危机是一直存在的。但在中国,出现导致全面经济崩溃局面的概率并不大,全面崩溃意味着政府对社会失去掌控,这在共产党的强权控制下,是难以想象的。虽然改革的大部分成果被权贵阶层所撰取,但一旦出现危机,大部分的平民百姓包括白领中产阶级会分摊经济危机所带来的恶果,因中国的百姓有着非凡的承受能力。此外,共产党的强权控制,尤其是对舆论的控制,也是能掩盖实际的困难。另一方面,中国经济经过几十年的高速发展,已经奠定了相当的物质基础,不会再出现50年代的饥荒。

    中国的经济危机更多的表现形式为滞涨,虽然中国的原油、粮食、铁矿石、天然气等主要原料对外的依赖度很高,但只要中国仍置身于世界贸易体系之中,中国的经济就不会崩溃,但中国的发展会因为错误的发展观和错位的发展战略而误入歧途。

    同时,经济衰退也会影响会影响财政的平衡,激化管理体制的矛盾,之前,我们已经提到,党国要维系庞大的党务和行政两套班子的开支,要维持一个庞大的公务员体系,当经济恶化时一定会捉襟见肘,目前中国的地方财政,除沿海6-7个省市外,其余皆为亏损,亏损总额达到数万亿。

    因此,虽然经济危机导致经济崩溃的可能不大,但经济危机导致体制改革甚至政治改革的可能性会增大。
    2)关于中国共产党的统治能否延续

    目前中国,共产党的统治地位还是稳固的,这并不是说共产党已经解决了基本的社会矛盾,恰恰相反,中国的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只不过在改革开放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为的阶级斗争问题,是贫困的问题,是个体的自主深受限制的问题;而现是则是政治改革制约着经济发展的问题,是如何遏制权贵资本吞噬国民财富的问题,是解决社会的公平、公正问题。这些问题虽然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但在经济增长期内,这些矛盾尚未达到激化的程度,在共产党强权的控制下,百姓还不会用暴力或激烈的手段来抗争,即使存在,相对全局,也只是个别的。虽然有报道群体事件越来越多,但这些群体事件是非暴力的,且分布较广较散,。

    但如果经济形势进一步恶化,尤其是经济增长的红利不足以支付稳定的成本时,情况也许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既可以促使改革,也可能会引发社会更多的冲突。这将进一步的考验共产党的执政能力。
    3)对中国政治改革的展望

    自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后,政治改革还是在官方的文件中有所出现,但“六四”以后,政治改革就不再提起,由于政治改革的滞后,朝野都已经看到中国的改革已经出现歧途,权力寻租、普遍贪腐,权贵盛行的问题已经腐蚀了整个官场、整个社会。由于民主制度的缺失,公众舆论无处表示,批评意见上不得厅堂,官场充斥着阿谀奉承,缺少真知灼见,各级官员关心自己的顶戴花翎远远超过国计民生。大众百姓也更多的关心自己的蝇头小利,缺乏公民的社会责任。可以说,中华民族的精神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政治改革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刻。

    虽然政治改革可能会引起社会的震荡,但只要举措得当仍然可以平稳过渡,一是中国百姓追求是生活安定、社会稳定、公民权利得到保护,并不希望社会动荡,二是政治改革亦是个渐进的过程,虽然执政党的权力会得到限制和制衡,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依然存在,仍有相当的维稳手段。

    毫无疑问,政治改革的主要阻力来自于共产党内,尤其来自于权贵资本,权贵资本惧怕改革,但我们坚信:随着视野的开阔,人们的价值取向一定会向着普世价值靠拢的,这已经不是靠传统的说教可以改变的,明智的共产党人也会清楚的意识到这一点的;相信共产党内的明智之士会作出符合世界潮流的选择,尤其当经济出现问题时。

    “路漫漫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中国的民主化注定是要经过磨难的,100年来我们的前辈前赴后继,走过了一段曲折的求真之路,多少志士仁人为之付出了血的代价,为求自由而丧失自由、为弘扬生命而牺牲生命,但中国社会最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人民在历经苦难后已经认识到,公民不仅仅是履行公民责任,也享有公民权利,这就是言论自由、新闻出版自由、结社自由,捍卫公民权利的自由;而不受制约的权利必定会导致腐败,引向灾难。这就需要奠定民主制度,虽然民主制度的建立不会一份风顺,但我们坚信,这一人类的发展趋势,也一定会席卷古老的东方大地。





  注1.文化大革命初期,北京的学生受江青、康生的唆使,到上海煽风点火,被上海民众围攻,但从此引发了上海的造反热潮,并产生了王洪文、王秀珍、陈阿大等一批“造反英雄”。上海的造反派和保皇派均以上海人民广场为主战场,在此展开激烈的辩论。

  注2.文革中,工总司和上联司的武斗是上海地区继造反派和保皇派之后所发生的最大派系武斗,此案目前还没有真相大白,据说是在毛泽东的同意或授意之下,军队提供全面配合,王洪文指挥10万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的文攻武卫战士,对上海柴油机厂即上联司的总部实施包围攻击,此役为上海地区在文化大革命中唯一的一场大规模武斗,但因背景牵涉到伟大领袖,至今仍模糊不清。目前可以得到证实的是原上海市委书记徐景贤(四人帮的党羽)的回忆录《十年一梦》,徐在回忆录中谈到,毛乘坐装甲车视察了武斗的现场。

  1.范似东因与美驻沪领事馆交往被安全部门逮捕,其女友在事先也揭示了经营中的问题,我们也有所发现,种种原因,我们决定关闭温州的商店。

  2.此事后来颇有些戏剧性,后来是以两女孩中的妹妹申请了执照,两女孩中的姐姐在书店工作,后发现那个女孩有偷窃行为,而此时女友已落实了上海户籍,便以他的名义申领了执照,开除了那女孩,结束了合作。

  3.上海书店是一家旧书店,也卖新书,但比较隐蔽,我在那里找到很多好书,如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

  4.高忠后来去了美国,并在纽约开了一家中文书店。

  5.李新华在89学潮后因支持学潮被赋闲。

  6.梁衍后与我合作开办了一家IT公司。

  7.梁新鹏后与我一起参与了上海思源兼并与破产咨询事务所的筹建。

  注1. 这个数据来自于社会科学院的一个调查报告,卫生部的一个副部长讲话也证实了这个数据,中国的医疗支出费用为29000亿元,其中企业支付1万亿元、个人支出1万亿元,财政支出9000亿元,在财政的支出中,80%是支付640万干部的医疗费用,根据640万干部的数字,应该是厅局级干部的数字。著名经济学家郎闲平也曾讲到这个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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