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看了一部美国公共电视台放的记录片,讲的是上过伊拉克战场的一些美国大兵复员回国后,内心经历着精神和道德价值的危机:他们在伊拉克的所作所为,与他们原来所相信尊崇的道德观念发生严重冲突,以致于他们回国后内心继续受到自我谴责而无法释怀,不能融入和平的日常生活。引起我注意的,是记录片里反复出现的一个词:moral injury (姑且译做“道德创伤”),用来说明复员兵们所遭遇问题的“性质”,有别于过去惯用的 PTSD(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创伤后心理压力紧张综合症”),两者的关键区别,在于 moral injury多了一层“道德”维度,注意到经历者本人“自责”的主观感受[1]。
对美国人的事情,我常抱观察态度,也关注,但冷眼时居多。moral injury 的说法在影片中第一次出现时,我想:哦,这词儿新;此后它在片中一再出现,某一刻我突然受到触动,像是被敲击了一下:我想到了自己同代的中国人,而把美国大兵放在了脑后。青少年时期经历过文革“打老师”的我们这一代,内心深处也是有 moral injury的呀,不知不觉中,我已泪流满面。
按下美国人的事不表,也不打算去探讨这个听起来新(实则不新)的概念之内涵与外延。这里我想说的是,moral injury 一词帮助我拎出一些自己内心的感受,也帮助我拓开了一个认识和理解问题的视角,让我得以展开联想,“借题发挥”。我不仅想到了自己这代人,也想到了我的长辈,包括我的父亲母亲。两代人身上,都带着 moral injury 啊。
“Moral injury”对于人类——无论是“东方人”、“西方人”、“古代人”、“现代人”,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和平时期,应该都不陌生,此中例子不胜枚举。既是当代中国人,还是要讲我们自己熟悉的人和事。文革结束后,曾经被视为“文艺沙皇”的周扬逢人必道歉,常常是未开口已泪水涟涟,这不是 moral injury 的症状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