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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 妇女先锋或举手机器?申纪兰与“社会主义女权”还有讨论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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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6 23: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妇女先锋或举手机器?申纪兰与“社会主义女权”还有讨论价值吗?
申纪兰说自己“从未投反对票”的时候,可能已不记得自己也曾做过“逆流”。

坪山2020-07-06

6月28日,中国任期最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西人申纪兰逝世,享年90岁。这位来自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开始,连续担任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跨时66年,是绝无仅有的一例。

申纪兰的离世,引起了两极化的舆论反映。对于大多数“后社会主义时代”,也就是改革开放之后出生的中国人来说,“申纪兰”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不是因为她年轻时候的事迹,而是源自2009年的一次媒体事件。在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接受《河南商报》采访时,申纪兰表示: “我非常拥护共产党。当代表就是要听党的话,我从来没有投过反对票”。一夜之间,这个“从未投过反对票”的八旬老人,成了舆论焦点——她衰老、土气、古板,没有独立思想、甘愿沦为一枚橡皮图章——更有人直接说她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活化石”。这一负面评价的影响一直持续到申纪兰逝世的当下,不少网友高喊“举手机器死了”,似乎是大快人心。

另一方面,纪念、肯定申纪兰的声音,也出现在互联网上。一些纪念文章试图还原她作为一个农村走出来的劳模,一辈子关心家乡、关心农业问题的朴实抱负;还有不少文章的重点是申纪兰在基层的工作“推动了同工同酬写进宪法”,是“妇女解放的引路人”。以此来证明中共在毛时代的平等与进步。

以上两种言论似乎都可以成立,但也都有意无意扭曲和重构历史事实,服务于各自的政治价值取向。在叙事两极化的今天,我们还有任何新的视角去理解这些逐一消失的历史人物与现代中国社会的关系吗?

从“领着走”,到“跟着走”,最后“摸着走”
虽然对申纪兰有较为详细描述的出版物和媒体报导并不少,如《口述申纪兰》(人民出版社)和《申纪兰60年工作笔记》(北京联合出版公司),但无论是谩骂还是歌颂她的网友,都只是把她当作一个意识形态符号,鲜有人会真的花时间翻看这些材料。倒是综合这些公开出版物和报导去概括申的一生,会有助于剥离过度符号化的部分,把人放回历史情景下,理解人物的行为逻辑。

申纪兰1929年出生于山西省平顺县杨威村,从小丧父,家境贫寒,母亲于她五岁时改嫁。和当时所有农村女性一样,她“从小热爱劳动”,干活成了“脱不开手的习惯”,五六岁就开始给家里送饭、拉牲口、拾柴火。15岁时,申报名参加村“妇救会”的纺棉花组,并成为骨干。1946年她嫁到西沟村。李顺达在这里已经建立了中国最早的农业劳动互助组之一,并于1949年在北京受到毛泽东接见。在李顺达和他母亲郭玉芝(时任西沟村妇救会主任)的鼓励下,申纪兰很快就成长为“纺花模范、织布能手”,除了发动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她也在村里普及新法接生。在1950年郭玉芝去世后,申纪兰接任了她的职位,后于1951年兼任西沟农业初级社的副社长。这时,西沟村早已因为互助组以及“爱国主义生产竞赛”而变成了中共树立的典型,上了《人民日报》,全国闻名。

1952年,为了进一步发展生产,挖掘潜在劳动力,中共需要把妇女们也发动起来去从事农业劳动。当时,男女不平等和内外分工根深蒂固。当时山西一带的民谚说:“好男走到县,好女走到院”,“嫁汉嫁汗、穿衣吃饭”——想要让村里二十多户人家的妇女出来干活,并不容易。申纪兰在李顺达的支持下,一家家劝说,做思想工作,好不容易把妇女发动起来,结果同样工作一天,男的得十个工分,女的却只有一半,经济上根本不划算,还不如在家纳鞋底(社会主义模式下要通过挣工分结算收入)。为了留住妇女劳力,就必须证明同样的活她们干的不比“男同志”差,因为可以得到一样多的报酬。于是申纪兰和其他人提出男、女分开,比赛撒肥、间苗,同样大小的地,同样多的人数,结果妇女干的不但不差,甚至有时候更多更好——这样的方式收到了效果,西沟村在长治地区马上被立为典型。1953年1月,《人民日报》发表5000字的长篇《“劳动就是解放,斗争才有地位”——李顺达农林畜牧生产合作社妇女争取同工同酬的经过》,申纪兰的事迹流传开来。

从此,申纪兰就这样以基层农民身份进入新中国的政治体制,并开始了加速上升。1953年,申纪兰先后出席北京的第二届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丹麦的世界妇女大会,她因此也穿上了这辈子唯一一次穿过的旗袍。次年9月,申纪兰和李顺达同时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但值得注意的是,广为流传的那句“申纪兰让‘同工同酬’写入宪法”,是完全与史实不符的“想当然”。

在1954年的宪法中,关于性别平等的第96条的陈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也就是说,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根本没有“同工同酬”。这个用词,直到1982年才在新修宪法中出现,而中国1990年才签署了国际《同工同酬公约》。

在申纪兰《60年工作笔记》中,她只提到《人民日报》1953年的报导引起轰动:“后来还听说这个男女同工同酬还给写入新中国的《劳动法》”——这说明,她自己也没有想过去推动这个表述进入宪法,而第一部《劳动法》,更是直到1994年才颁布的。

但这并不是说1950年代的时候毛时代的中国没有提倡“同工同酬”。“同工同酬”作为国际共产主义妇女运动的核心议题之一,最早可以追溯到1901年夏天在丹麦举行的第二次国际社会主义妇女会议。当时代表们提出了 “同工同酬”,“八小时工作制”和“保护母性”等问题;并决定3月8日为国际妇女节。从建党开始,中国共产党妇女运动的话语中,就一直有“同工同酬”的内容,这一点可以在1950年代初全国妇联的各种讲话、文件中得到佐证。在1950年代初,当国家在农村发动生产,加速积累,要把占劳动力一半的妇女发动起来的时候,负责妇女工作的全国妇联的各级妇女干部,也在想法设法把她们一直以来秉信的关于性别平等的理念贯彻在工作中。就这样,两个相关但不同的政治议程——发展生产与妇女解放——在西沟村申纪兰的工作中,发生了微妙的结合。

也就是说,申纪兰最为人称道的推动“同工同酬”的工作,根本不是一个“草根发明被中央采纳”的故事。事实上,它是一个在既定“典型”中进一步发掘典型的过程。也就是说在承认申纪兰和西沟村妇女自身有推动平权愿望和行动的同时,也要看到,正因为在国家社会主义议程中已经存在“同工同酬”的考量,并且申纪兰当时处于一个已经是“模范典型”的村庄,她才有可能最后成为发动妇女参加劳动的全国模范。当然,就算没有西沟村,没有申纪兰,只要同样的议程在国家建制内部存在,同样的抓典型的工作思路存在,1950年代初也可能在另一个地方出现类似的人物。

毫无疑问,申纪兰的人生巅峰,正如她自己在工作笔记中流露的那样,是1950、60年代,她先后成为人大代表、全国劳模,受到周恩来、毛泽东接见,还代表中国妇女出国考察。在1950年代初期的红色中国,一个出身苦寒、样貌平平、大块头、没有文化只有一身力气的年轻女性,却成为了全国农民杰出的代表——那是她人生的高光时刻,用她自己的话,那是她“领着走”的日子。到了60年代,风向变换,新的模范典型人物换成了同在山西的大寨村的陈永贵和郭凤莲,这一时期申纪兰把自己定位为“跟着走”——也就是要“西沟学大寨”。

跟近十年媒体中试图塑造的形象不一样的是,1980年代以来的申纪兰并不是一个政治上见风使舵、经济上赚得盆满钵满的投机者。那个关于她的子女都是高官的传言并不准确,虽然她领养的三个子女也都是在体制内工作:大儿子是长治县粮食局局长,已经退休;大女儿是一名军医,而小女儿是一名普通公务员。所谓她名下有一家注册资金五千万元的贸易公司,还有一家房地产公司‘申纪兰房地产开发公司,则更大可能是被抢注或借其名声运营——这些公司似乎都没有取得商业成功。

更有趣的是,申纪兰并不是一个毫无主体性或者极端圆滑的“举手机器”。相反,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是一股“逆流”。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的路线巨变,她自称因为想不通,所以有自己的坚持,尝试了许多方式去重新适应时代。比如,1982年,中央要取消人民公社,实行包产到户,她感觉“转不过这个弯”。她问自己:“西沟是从组织互助组、合作社,一步步成为全国农村走社会主义道路典型的,没有集体的力量,西沟能有了这走下拖拉机的路?能有这满山树?能打起这样多大坝,能治住山上的水,造出这么多地吗?”

虽然不理解,但她还是“摸着走”,两次赴“包产到户”的“典型”大邱庄取经,办乡镇企业铁合金厂、核桃露厂。1998年,她在北京参加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此时她已经是仅存的从第一届到第九届连续九届的全国人大代表。会后,曾经考察过西沟村的中共元老薄一波请申纪兰吃饭。她告诉薄一波:“国家这几十年变化太大了,我吃足了劲,跟都跟不上。”

也许,2009年那句给她惹来最严重非议的话,只是她种种坚持与挣扎到最后人们看见的一个瞬间而已。但在当年的媒体环境中,这句话被不断被消费和复制,最终把申纪兰碾压成了一个扁平的标签。

值得一提的是,1977年,山西省人大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李顺达当时受到冲击,当对他的代表资格进行表决的时候,全场只有申纪兰一个举手支持。当她后来说自己没投过反对票的时候,可能自己也不记得还有过这样和众人不一致的时刻。在她的描述中,当时其他代表都转过头来惊讶地看着她。事后有人问:申主任,你怎么还敢举手呢?她说自己当时说的话是:“老李培养了我,老李是个好人,我了解老李,不管你举不举手,我是要举手哩,住了法院也心甘。”

女权与破产的“过去”
之所以要用长长篇幅,用历史细节来重新论述作为历史人物的申,是为了说明,尽管把申看作橡皮图章和国家英雄的两种论述都离事实很远,却都是为了通过臧否一个具体的人物,来推进各自的政治主张。两股力量斗争聚焦的所在,是对中国的国家社会主义制度相左的评价。

嘲讽或不屑申纪兰的人是因为把她视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化身,把对这个制度所有的厌恶都集中在了这个不合时宜的老人身上。这其中也有厌女症和年龄歧视的推波助澜——当你不能直接批评你所厌恶的强权的时候,你就在嘲笑、侮辱它的附属物中找寻胜利者的快感。

另一方面,把申纪兰歌颂为“妇女解放事业引路人”的人,则是把她看作了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种证明——“同工同酬是直至今日,都没有在世界任何一个社会实现的美好理想,而50年代的中国却能在这方面做到最好。”这一类叙事试图勾画这样一个图景:在国家社会主义体制中,一个基层妇女的主观能动性被充分尊重,草根的实践能被体制敏锐地看到,顺利地成为法理,并终将借由“全国一盘棋”的制度走向全国各地。

两种论述其实是同一问题的一体两面,他们不约而同地预设在中国存在一个统摄一切的“社会主义制度”,其内部有一套完整的逻辑控制着一个国家社会的各个方面,在跟这个制度重合的历史时空里,所有正面的人类经验都可以为证明制度的合理性服务;而如果去不断挖掘其中负面的人类经验,就能反过来论证这个制度的罪恶或者荒谬。

如果我们诚实地面对历史的复杂性,而不是懒惰地流于非黑即白的判断,那么就应该具体地问,在今天,我们究竟应该如何更有建设性地去论述中国“社会主义时期”的有关“妇女解放”、“性别平等”的制度设计和历史实践?这些观察如何助力于今天的女权运动?

也许,我们首先是要警惕任何对历史人物的符号化解读,或者说,要尽量对已经被树立为典型的人物进行“去符号化”——把他们的光环和污泥都剥去,放回到历史的语境中去。其实,无论是典型化的过程,还是污名化的过程,解构他们的过程,都像一个“破案”的过程,我们需要掌握关于这些人物的大量信息,然后再加以甄别。

其次,我们也需要注意避免用过于机械的方式理解体制——不应该觉得好像有一个存在自我意志、具有统摄性的社会主义体制,它“发动”所有中国妇女进入生产领域,发动她们劳动,发动她们绝育,发动她们参与建设与积累。国家很多时候发动妇女当然是会“把妇女当作一种人力资源为国家服务”。但同时,这也是“为了解放妇女而对她们进行经济和政治赋权”。正如历史学者王政在其著作中展现的:在一个男性主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内部,也存在着一股以全国妇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女权力量。当男性主导的党中央在为经济积累而发动所有可以发动的社会力量的时候,妇女干部们正在兴奋地举行着基层妇代会,真诚地商议着如何改善妇女群众的生活,提高她们的社会地位。在申纪兰的案例中,我们便看到了这两股并不统一的力量的偶联。而在另一些时候,比如文革时期以及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则会看到妇联力量遭到打压和边缘化,国家议程和妇女的自我赋权梳理、脱开。

相比简单地否定或者认可所谓的“社会主义制度”,女权主义者更应该做的,是厘清这个制度内部不同的政治、经济逻辑,识别在哪些时候它们是矛盾的,而哪些时候又是共谋的。

最后,也许是时候摒弃“社会主义遗产”这样一种说辞了——这是当下讨论社会主义时期性别平等相关举措时,最常见的一种表达。这种表达从某种程度上避免了上文所批评的那些非此即彼的论断,貌似从局限性很大的实践中,拯救出了一些可以拿来就用的资源。但是,“遗产”这一用法,也引出了两个问题:

一,它变相地假设了很多“应然”的愿景是“实然”发生过的历史实践(包括“同工同酬”本身),也因而让人们停止去对具体发生过的中国社会主义经验做批判性考察。这方面最明显的例子,是人们对社会主义单位制解决妇女双重负担的迷思——单位制提供的食堂、幼儿园,被视为社会主义最可贵的“遗产”而被频繁“召唤”。但遗憾的是,对“遗产”的指认越是固化,对历史的经验性考察就越发稀少,人们常常忽略了在毛时代单位的福利、食堂与幼儿园也是某种奢侈,并非普及到了全民可以享受。最终。抽象的“成见”可能会取代实在的“知识”本身。

二,“遗产”的说辞,是一种指向过去的政治——似乎有一个历史上存在过的合理方案,只是因着这样或那样的历史性局限,而没有得以发挥出其最大潜力。对于过去的怀念引申出了某种向回看而非想像未来的政治行动。但如果申纪兰的遭遇还有什么没有说到的启示的话,那就是,无论那些对加在她身上的两边的政治议程来得多么荒谬和粗暴,它们的存在与纠缠也已经充分说明“过去”彻底破产了。我们应该把申纪兰们还给历史,带着种种社会主义符号背后的实质——对平等的承诺——直面未来。

(坪山,女权倡导者与书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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