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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1956年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工作及对私营书摊铺的安排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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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1956年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工作及对私营书摊铺的安排改造
2002-12-24 10:33:02
1955~1956年间,上海市进行了关于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图画和整顿私营摊铺的工作,这是建国后本市文化界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处理工作开始前,上海全市原有私营图书租赁业2500余户(包括连环画租书摊和小说书租书摊),销售旧书的私营摊铺约300余户。这些书摊铺存有大量解放前遗留下来的反动、淫秽、荒诞的旧连环画和旧小说、旧唱本,每天租售给十几万读者,散布大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堕落的生活方式,严重毒害、腐蚀广大人民的思想意识,尤其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1955年,国家已进入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了防止有害读物对人民造成不良影响,坚决对坏书予以查禁、处理,以巩固社会治安,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上海市首先在1955年初开始了准备工作。


文化部在1955年7月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的指示》及1955年7月20日国务院批准的《管理书刊租赁业暂行办法》。同年7月27日《人民日报》也发表社论《坚决地处理反动、淫秽、荒诞的图书》。于是这一工作就在全国范围展开了。


1.准备工作


上海市进行这项工作,是由市文化局、市出版事业管理处在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下进行的。在正式开始处理之前,先经过一个较长时间的准备阶段。早在1955年1月,已由市文化局、市出版处在各自所在的单位调集了一批人员对旧书(极大部分是旧小说)和旧连环画进行审读。通过审读以定出旧书刊的处理标准。同时对全市书摊铺陆续摸清其政治、经济、文化和营业情况,并先行征集图书样本。


据当时初步调查,全市有私营图书租赁业2532户(连环画摊2399户,小说租书摊133户),另有销售旧书的私营店铺59户、书摊251户。经掌握的图书品种,有旧书约7000种,旧连环画约9537种。经过初步审读结果,其中要查禁的旧书为1174种,旧连环画为242种;要收换的旧书为2014种,连环画为6287种。


在掌握全面情况的基础上,为统一领导和便于进行处理工作,经文化局报市人民委员会批准于1955年4月建立了“上海市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书刊办公室)和各区工作组。这个统一办公机构,是由市文化局、出版事业管理处、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新华书店上海发行所共同组成,以市文化局副局长钟望阳为办公室主任,汤季宏、林长青为副主任,下设秘书组、宣传组、审读组、处理组,并由文化局、出版处及各区人委等单位调集干部237人为工作人员。于1955年12月拟定了处理工作具体计划,根据文化部指示精神,分登记、处理(查禁、收换)、审核发证和安排改造等几个阶段逐步进行,同时制订了《上海市管理书刊租赁业、旧书发行业的补充办法》以及登记公告、登记表格、工作制度等,在同年12月报经市人委批准后转发各区知照办理。12月中旬书刊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至各区开始进行工作,由区人委密切配合。


2.摊铺主登记


上海市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的工作,是于1955年12月下旬正式展开的。首先经市人委发布公告,发动全市书摊铺(包括图书租赁业和旧书发行业)登记。经过向书摊铺从业人员进行动员,解释1955年7月27日国务院颁布的《管理书刊租赁业暂行办法》和上海市人委批准的《管理补充方法》的内容,阐明登记的意义目的和政府处理坏书的决心及方针政策。


按照上级指示,对于这些坏书的严肃处理和书摊铺的整顿,必须贯彻坚决、彻底、慎重、稳妥的方针,既反对容忍的右倾情绪,也防止轻率的粗暴态度。在政策上对一般租书摊给予教育和改造,提高他们对坏书毒害性的认识,使他们租售好书,为新时代、新文化服务。但对于专藉租售坏书毒害青少年及抗拒政府改造措施的社会危害分子,则按情节轻重严予惩处。对书摊贩的方针,从长期来说,是教育改造、限制发展、逐步淘汰,所以经过此次登记后,再不发展新摊户。


全市书摊(铺)户,经过动员和分组讨论后,都认识到“摆书摊只为了混饭吃”,“有害无害与己无关”等想法都是错的。也有人说“坏书像毒药,好书是补药,天下父母都爱子女,不能把毒药给别人吃。”这样,在普遍提高思想觉悟的基础上,在各所在区分别进行登记,并填报其存书目录(开列书名、作者、出版者、出版年月)。


经过登记,全市共有书刊租赁业2357户(其中连环画摊2253户、小说书摊104户),书刊发行业333户(其中旧书摊264户、旧书占69户)。这些书摊铺从业人员的生活情况,如下表:





总户数


直接抚养人口总数


每月收入总计数(元)


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元)


连环画出租摊


2253


8650


76906.80


8.89


小说出租摊


104


489


4490.60


9.17


发行业旧书摊


264


1034


11514.75


11.34


发行业旧书店


69


393


7446.10


18.87


说明;以上抚养人口,包括从业员本人在内。


从上表数字看,他们的生活水平是不高的。


3.书刊审读


旧书刊的审读,与掌握处理书刊的标准和政策是密切相关的,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为了做好审读工作,1955年初,已先向有关单位调集了一批有一定政治、文化水平的人员,经过政策及处理标准的学习后进行了审读工作。同年4月,本市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联合办公室成立,即在办公室下正式设置审读组。以后另于1956年1月报经市人委同意组成“上海市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以白彦为主任委员,唐弢、舒新城为副主任委员,并请有关单位及各方面人士二十余人为委员,以便研讨某些书刊在审读中发生的疑难问题和复审事宜。


经过较长时间的审读结果,根据书刊内容及流传情况,拟定分三类进行处理:


(1)查禁类:(一)反共反人民等涉及现实政治的反动书刊;(二)社会公认的淫书、淫画及露骨描写性行为的书刊;(三)宣扬特务、强盗、战争及反动会道门的书籍。


(2)收购调换类:(一)内容荒唐的神怪武侠书;(二)传布色情、腐化堕落生活方式的图书;(三)严重宣传反动思想及一般涉及现实政治的反动书刊;(四)内容离奇恐怖的侦探书刊;(五)宣扬间谍活动及帮会组织的书刊。


(3)基本上可不予处理的书刊:(一)“五四”以前出版而民间流传已久的图书;(二)新文艺作品中虽有不健康的色情描写,但系反映当时社会条件下青年男女生活苦闷的书刊;(三)暴露旧社会黑暗有一定社会意义,而内容较合情理和少色情描写的言情小说;(四)表现仗义行侠,含有一定民族意识的技击武侠或神怪武侠书;(五)内容情节较合理,尚无恐怖性的侦探书刊;(六)正当讲解性知识和生理卫生的书刊;(七)无政治反动言论的宗教迷信书刊;(八)某些反动情节不甚严重,流传不广,而对学术研究尚有参考作用的书刊。


对于连环画也基本上按以上标准处理。在具体审读过程中,对不少疑难的书和难以决定处理界限的问题,为慎重起见,采取了集体研讨或征询专家意见,也有多次请示文化部后予以解决。审读期间,掌握了旧连环画11207品种,经审读后列入查禁的为256种,列入收换的为7412种,可以不予处理的为3539种。又掌握了小说书7666种,经审读后列入查禁的为1258种,列入收换的为2596种,可以不处理的为3812种。


经过审读,分别编印了上海市处理反动、淫秽、荒诞图书(查禁、收换)目录、处理连环画(查禁、收换)目录和图书连环画暂不处理目录等。以后又编出了上海市处理反动淫秽荒诞图书(收换、查禁部分)第四套书目。以上书目均经上报文化部及市委宣传部。


4.查禁与收换处理


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的工作,是在1956年2月4日开始分六批进行的。处理的方法是以经过审读后所编定的书籍和连环画的处理(查禁、收换)书目为准,由各区工作组人员根据各书摊铺在登记时自报的存书目录加以详细核对,并在上面标出应查禁或应收换的记号,再根据记号来验收应予处理的书,秤出斤量。收换的价格是连环画每斤一元三角,小说书每斤一元;查禁的还可给五分一斤。按此规定发给换书券,凭券向新华书店换新书。处理工作的进行,首先对市内104户小说书出租摊、246户旧书摊、69户旧书铺、郊区108户连环画出租摊进行处理,在取得经验以后再全面展开。各区验收的书刊图画,要填写送书单,连同查禁收换的图书一并送交书刊办公室指定的仓库,并取回回单。


这次实际查禁、收换的旧连环画和旧小说书共计1559394册(150154.7斤),比较书刊办公室原估计的110余万册的数字,超过39%。在处理将告结束时,又组织审读组人员至全市书摊广泛搜集样本,并组织全体工作组人员和书摊人员进行了一次复查和互查,又复查出应予查禁、收换的坏书6千余斤。这样,基本上达到了清除坏书的目的。到1956年5月底共发出换书卷9685.26元,已换出新书142924.46元,于是大大改变了书摊铺的面貌,使它成为流通好书的场所,同时也改变了社会人士对书摊铺的看法。此外,处理淫书206册、春宫照片901张和底片57张,春宫磁器13具。估计这个数字是不尽符合上海的实际情况的,处理还没有彻底。由此也已掌握到一些租售淫书淫画的线索及其方式方法,当即把这些有关材料提供本市公安部门作为参考。


在处理过程中,由于事先对书摊铺从业人员进行了教育,贯彻了“对书不对人”、“过去从宽,今后从严”的政策,提高了摊户的觉悟,有不少人能主动协助政府做好这项工作


租书摊经过处理坏书,换来了新书以后,除了少数摊户过去拥有较多落后的读者看坏书,因而营业额有所下降外,大多数摊户营业有普遍上升之势,如过去每天只做一元的,换新书能做到两元或更多些,得以改善了生活,也改变了某些摊户“新书没有生意”的不正确想法。


5.安排改造


根据文化部指示的原则和标准,在经过处理书刊后,全市各区的租书摊都分区按地段组成若干同行业小组和小组联席会议,每组推出小组长二人和会议召集人,定期开会交流经验,协商本行业的有关问题,如统一议价、互利互助,以及组织政治、文化学习等。行业小组由区人委文化科领导、管理。提篮、虹口等几个有条件的区还在自愿的基础上,成立了若干租书合作小组。同时,对已经登记的租书摊2357户的极大部分都核发了营业许可证,总计发给营业证2119户。


这次办理发证,是根据文化部指示精神,对于原有租书铺摊的申请营业放宽尺度,除极少数必须淘汰者以外,一般均可核准营业。但结合劳动就业,对一部分农村有土地或有特殊技能而可转业的摊户得分别办理歇业或转业。因回乡、转业或歇业而未发证的计有238户,其存书则由政府收购,规定价格50斤以下每斤5角;50斤到100斤每斤3角,100斤以上每斤1角5分,这个收购价格,仍比当时市上交易的价格为高。另有未登记的568户的存书,亦按此标准予以收购。


另外,对旧书发行业则未发证,决定由市出版事业管理处统一安排改造。


在安排改造中,出租书合作小组体现出,比单干摊户具有较多的优越性,由于书摊合并,品种增多,营业也胜过单干户,且人力能得到合理使用,可以有组织的对读者服务。出现合作小组这种形式,是为改造创造了一个新方向。


对于图书租赁业的改造,主要是采取加强管理、利用改造、限制发展的方针,以保证其出租好书,抵制坏书的继续流通,并控制新设书摊的发展。对现有的一般摊户(约占80%),基本上仍维持其独资经营,分散租赁、各计盈亏、自食其力的形式。但对具有一定条件的摊户(约15%),可逐步发展为租书合作小组。


6.善后工作


上海市连环画租书摊2000多户,在违法图书处理后,其营业收入多则二三十元,少则五六元。收入少的困难户(约470余户)无法维持全家的最低生活,势必影响其营业的积极性,为维持其营业,并进一步巩固处理的成果,发挥该业在图书流通中的积极作用,书刊办公室给予他们应有的照顾。如在1956年春节由书刊办公室预发了一批换书券给租书摊,以便他们添买新书。1956年4月在处理工作结束时,又对生活困难的和在运动中表现积极的摊户发放了一批补助书券,补助的控制数字为10000元,当时分配给全市各区的金额,以闸北、邑庙、蓬莱三区为最多,均在1000元左右。当时由书刊办公室规定了两种发放标准:第一等,16元~25元;第二等,1~15元;并规定了适合这两等的补助条件。


为了帮助解决租书摊经营中资金困难问题,市文化局于1956年11月14日发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请协助办理对图书租赁业的贷款,以资周转。11月16日召集各区人委文化科开会,布置了贷款工作。


至于图书租赁业从业人员的临时救济补助,自1957年由市民政局统一办理。1956年12月15日,市文化局、民政局联合发文称:“1957年度补助经费二万元列入市民政局社会救济预算项目。”


上海市处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联合办公室于1956年5月底宣告结束,其内部扫尾工作也在8月中旬全部结束。以后书刊办公室的工作分两方面移交;关于书刊租赁业的业务移交给上海市文化局社会文化事业管理处,关于旧书发行业的业务移交给上海市出版事业管理处。以后有关安排、改造等未了事宜,均由上述单位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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