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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辉:《芦荡小舟的故事》节录(1956年九龙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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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31 11: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父亲吴荻舟多份材料以及1991年在香港的谈话录音综述,1956年10月l0日辛亥革命纪念日,也即“双十节”,住在香港调景岭徙置区李郑屋村的亲台分子挂“青天白日满地红旗”被进步工人扯下,双方发生剧烈冲突。随后国民党借机把事态闹大,逃港的国民党残兵败将、流亡地主、黑社会都裹胁进去,上万人攻打进步工会,抢砸国货公司,奸杀位于青山道一间工会诊疗所一名女护士弃尸河边。骚乱从九龙青山道蔓延至尖沙咀一带,攻击抢劫的对象不限于左派机构,连一般市民、商铺也遭殃。

香港工作组及时向广东省委书记陶铸汇报,陶铸的指示是:坚持自卫为主,但要责成港英政府负责市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陶铸指示以父亲为首成立“反暴斗争联合办公室”,温康兰、工会线的李生都参加了。当时仍然是工作组时代,父亲是中共香港工作组组长,公开身份是招商局顾问,反暴斗争联合办公室就设在当时香港中国银行八楼他的办公室内。父亲白天到各单位巡视,夜晚留守在办公室。爱国社团、进步工会、进步的社会人士纷纷到父亲办公室分析情况,估计形势。他们布置了几项防范措施:一是根据陶铸的指示,把社会治安责任交给港英政府,责成港英当局保护群众人身安全;二是通知所有进步机构(银行、贸易、新闻、出版等)和各个工会的人员不要上街,以免英警开枪误伤。各单位要关好铁闸,父亲在巡视中曾发现有的单位没有铁闸,即要他们马上安装;三是采取适当的自卫措施。各单位都做了自卫的准备。比如报馆日常工作要化铅铸字,工人就日夜不熄火,煮好几锅铅水,万一暴徒冲上来可以用于自卫;有的单位把窗棂的铁枝拆下来磨尖,不用时插在原处,紧急时可以当做长矛;有的单位准备了石灰、石头、啤酒瓶甚至红墨水等。

“责成港英当局保护群众人身安全”,最重要的是掌握动态,建立情报网络和报警机制。中资机构、进步社团、社会各界人士、工会会员等注意收集敌人动态,让住在港九各处的群众知道,一旦发现暴徒集结,马上打电话通知报馆或警署,《文汇报》总编辑金尧如随时把掌握到的暴徒动态通知父亲,并以报社名义通知港英警方,责成警方去驱散和监视。有一晚,暴徒从调景岭对开海面筲箕湾登岸,在香港好几处集合,群众纷纷电告报馆、警署。英警连夜出动十余次,拘捕几百个暴徒,暴徒企图在港岛闹事没有成功。父亲说:“甚至有的特务在房间里开会,他的保姆、我们的群众便把情况通知我们。” 10月13日,周恩来总理约见英国驻京代办,指出港九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正受到国民党特务严重威胁,中国政府十分关注,港英当局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暴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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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英文虎报1956年10月13日报道,一名男子在太子道遭右派暴徒枪击,伏尸街头。网络图片。)

事态发展到10月中旬,暴乱遍及九龙,关系到香港的治安问题,警察己控制不了局面,港英政府出动英军镇压并宣布戒严。除大举拘捕外,军、警还开枪射击,致死致伤暴徒以及无辜群众。父亲说,港英初时“坐山观虎斗”,想等两败俱伤,坐收渔人之利,没有得逞。我们通知大家不上街和敌人作斗争。如果出去,他会抓两边的人,会开枪射击。一来对打的话,港府会抓我们,说是两方面都在暴动,二来枪子好人坏人都会杀伤,关起门自卫。敌人上楼我们淋铅水、热水,令他撤退。

到20号以后,暴乱基本平息。父亲说:“我方因为以守为攻,进行堡垒式自卫斗争,再无损失。”“预料到港英会找我们麻烦,搜查我们的自卫武器,他们是知道我们搞自卫的。我们通知各机构立即消除所有设置的障碍,销毁一切自卫武器。”果然暴乱平息不久,英警搜查几间左派机构,搜不到任何武器,抓不到任何把柄。

父亲在1991年访问香港时和“老友记”们忆当年,也曾说:“港英政府对此国民党挑起的事件是坐山观虎斗的态度。”“我们是否要斗,斗到自己垮?不行。自卫为主,关起门保护自己,不让港府抓到把柄,又要把责任交给他,但不信任他,有足够力量自卫。”他说:“当时我坐镇在中银八楼办公室,起初我把孩子留在家里,我爱人在广州学习回不来,我一个人坐在办公室,整日整夜在那里随时接电话。我把孩子留在家里,告诉司机(工会派来的可靠群众),假定敌人攻进我家,就把我的孩子用绳子吊到隔壁人家的天台上。我们住四五层楼(天台上有一间小房子),隔壁只有三层,吊下去可以在人家或者天台找地方躲起来。东西不要管,被抢也不要紧,司机是可靠的,保住人就可以。”“后来白天有人看着(孩子),晚上把门锁了,孩子也送到银行。”

我那时候不到三岁,记成要把我们勒死,直到为父亲整理资料和录音才得以释疑。据我二姐回忆,那时她还在香港上学,学校停课,教职工与高班同学组织自卫队,保护学校。父亲说后来把我们都接到香港中国银行八楼打地铺,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是我妹妹却对此有印象,当时她才1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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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旧香港中国银行,希望有一天可以上八楼看一看。网络图片。)

这时还有一个小插曲,是大哥说的:那时候他在广州上中学,后来母亲张佩华带着他回到香港,到中银八楼和家人会合。母亲在里屋和父亲说话,让我二哥去买十个面包。二哥买回来,才吃了一个,大哥已经干掉其余9个,母亲从里屋走出来看见了说:吃得这么快,好像几辈子没饭吃。大哥回忆说:当时就是没饭吃呀,在广州饿得哪怕有一分钱也去买东西吃,几分钱一碗王老吉凉茶也好充饥,弄得后来几天不喝王老吉就不舒服。

“能文能武”的父亲在香港还有另类工作。他写过一篇文章题为“《五牛图》和《史记提纲》”(不知道是否发表了),讲述故宫收藏的珍贵文物,在抗战时期有不少被盗卖、被窃甚至公开搬走,有些在解放初偷运到香港,他们如何通过当时住在铜锣湾的章士钊夫人(我只查到三夫人殷德珍1949年前后到香港并留下,70年代初章士钊多次去香港和她重聚)做爱国主义教育,把文物买回来。

父亲在文章中回顾,1958至59年间,国内收到反映,汉司马迁亲笔的《史记提纲》、唐韩滉的《五牛图》及司马光的一幅字画三件国宝流落香港,要设法收回来。香港地下党接到通知后,当做一个重要任务完成。父亲亲往章士钊夫人家了解情况。据她说,日本人正在出高价洽谈,单是其中一幅《五牛图》,便出价10万港元。父亲说,这情况对我们很不利,时间十分紧迫,需要马上有一个决策。为了不让日本人知道我们要收购,一面请章夫人保密,一面设法和该商人见面。父亲说他对该商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从政治角度上说服他不应把国家的古文物卖给外国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要使得他感到有压力,不敢轻易向日本人出售这些文物,但又不可以激怒他。毕竟香港是个自由商港,所谓重利轻义的冒险乐园、鳄鱼潭,谁又能强迫谁爱国不爱财呢?同时,香港伪造古文物的商人也不少,在未经鉴定分清真假之前,也不便出价成交。父亲记得除了根据国内有关部门提供的考证辨别外还请了当地专家鉴别,确认是真迹后,开了一周取款的期票给持画者。

父亲说,这次收回这几件国宝,着实费了一番心机。章士钊夫人以及几位统战人士,包括三位古文物鉴定家都出了很大力。多年后,香港文汇报35周年报庆,父亲看到一幅画的署名,记起一位叫任真汉。父亲记得还有一位石湾陶瓷和宜兴茶具的收藏家,但是不记得名字了。有的人帮助父亲鉴定真伪,有的侧面做了持画者的工作,最后是以15万港币买回这几件国宝。

父亲说:这几件文物回到我们手里后,在我家里举行了一个庆功宴,约请七八位出过力的统战人士,一边喝酒,一边欣赏,也有人痛骂丧心病狂走私文物者。大家认为这是极其重大的收获,决心全力以赴把流散在海外的古文物收回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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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1956年前后父母和我二姐、二哥、我、还有妹妹的合影。照片背后仅写着“新巴黎”三个字,我查到香港50年代确曾有个新巴黎大农场,位于黄竹坑,大概就是现在海洋公园那一带。有菜园、餐厅、小动物园和少量游乐设施,不知道是不是去了那里?一张温馨的照片啊。)

说到那时候的生活,听母亲说,文革期间,造反派勒令父母「背靠背」交待二十年来的家庭收支。她本来不知道父亲也被勒令交待同一内容,父亲去世后她找到一份父亲写的材料才知道的。她不无庆幸地说:“你爸爸讲的情况和我讲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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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父亲的收支明细“交待材料”。)

根据父亲所写的交待材料,1948年至1950年前后,父亲在香港《华商报》读者版包揽版面内外的复杂工作,收入只是二、三十元生活费,仅够自己用。母亲带着三个幼小的孩子(我的大哥大姐和二姐,一岁半至九岁)滞留在新加坡,白天教小学,管图书,晚上到夜校兼职。1950年至1962年初的十二年,父母都在香港工作,生活较安定,下面三个孩子陆续出世。这期间,左派机构的工资制度各不相同,有供给制,低工资制(就是在中资机构工作的人工资普遍比社会上低,1958年后才开始实行社会化工资。当时在香港左派机构工作的人大都怀着理想,追求社会公正,收入低也甘愿坚持。)

母亲1950年至1957年在港澳工委工作,是供给制;同时期父亲是低工资制,以招商局工资为基础,每月四百元,组织上另补助一部分。1957年秋,父亲到《文汇报》做社长(兼招商局顾问),在《文汇报》支工资一千元,在招商局支六百元。母亲由供给制转为进南方影业公司拿三百多元工资(1959年前后调整为四百多元)。

父亲说,为了做上层统战工作,决定搬出招商局宿舍,另租较大的房子。按制度,他们兼职不兼薪,招商局的六百元要上缴,房租报销(或自己付部分房租)。为了简化手续,组织决定我家包干。后来我家租了每月房租七百五十元的房子,在北角堡垒街,上下两层,还有露台。记得家里有时候开派对,交通航运界、报界、电影界以及一些与台湾有关系的社会人士、医生和商人等等都是父亲的客人。许多漂亮的人儿把盏言欢,我还年幼,唯对满屋都是移动的腿印象深刻。

父亲写道:生活费用。每月工资2100多元,扣除居住费用,尚有1200多元。每月除生活开支外,可存100元左右。生活费用的明细:1保姆工资160到200元(保姆二人,工资逐年增长,离开时已增至100元以上);2伙食费400至450元(1959年以前四大四小,1959年又一孩子回国内读书,四大三小,每个人以50到60计);3国内学杂费150到180元(三个孩子,自中学到大学,包括伙食、学杂、寒暑假旅费等,每人每月人民币20至25元计);4香港学杂费140到150元(学费每人30元,校车15元,校服,书杂,三个孩子约计数);5衣着50至60元(全家八人,每年以600至700元计,平均每月约数);6水电20至30元(夏天风扇,冬天取暖,烫斗、灯光等用电,及水费等约数);7负担20元(岳父,基本每月寄,有时寄30元,此外给侄子们寄点药品等);8工作80至90元(夫妇二人在外伙食,小应酬、交通等,我每月固定支50元);9书籍20元(包括孩子们的课外读物,我买参考书等约数);10医药10元(约数);此外还有家杂(包括邮政工人、看更工人、清洁工人的年节费用,肥皂、牙膏、洗衣粉、去污粉、手纸、地蜡等等)无法估算。

生活盈余,购置了1一套家具(包括大床、大衣柜、五桶柜、餐桌、十二把椅子、书桌等带回来外,还上缴了几件);2收音机(包括电唱机、唱片柜);3手表;4照相机(包括远距镜头,都是旧的);5半导体收音机;6双层铁床(三个);7樟木箱、阳江皮箱等;8电烫斗;9买了几百元人民币公债;10钢琴(原来是买的旧外国琴,回来时换了星海牌);11厚呢大衣;12回来是全家添置国内用的衣服、棉被、家用药品、日用品等。

期间父亲有两笔额外收入,他也做了交待:11953、54年的时候,我祖父在云梦的杂货店结业,三叔给我父亲捎来400元人民币。父亲报告给黄作梅 ,黄作梅同意父亲留用,于是父亲把钱放在内地,给在内地读书的孩子用(1950年至1955年间,大哥大姐都被送回内地)。2父亲写过一些剧本和理论文章发表,用1000多元稿费买了一架旧钢琴给我二姐学琴,其余作家用。

工作超负荷,低收入,养育6个孩子和外祖父母,家庭经济状况一清二楚,这就是那时候的干部。父亲也写了到北京后的收支明细,此处按下不表。


原文地址:http://blog.sina.cn/dpool/blog/s ... 02xcwe.html?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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