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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 娇
1949年1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城接管,宣告了北平的和平解放。北平市人民政府面临着接管机关、工厂、企业、学校等一系列工作。北平是一座文化城,学校系统纷繁复杂,私校大量的存在着。北京市人民政府要完全掌握教育的领导权,实施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就必须控制私立中学。建国初期,北京市政府对私立中学的政策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年2月—1952年8月的扶持、整顿、接管阶段,在本文中统称为改造阶段;第二阶段是1952年9月—10月底的全面接办阶段,全面接办即是在1952年9月初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到10月底将38所私立中学全部改为市立中学,完成了北京私立中学的改造与接办。
一、对私立中学的有步骤、有计划地改造
解放前,北平作为一座文化城,中等教育已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各类型的私立中学大量的存在着,甚至出现“私立中学远多于公立中学”的现象。根据1948年10月统计:全市共有中学69所,其中市立中学12所,私立中学54所(包括教会中学16所),国、省立中学3所。[1]
1949年1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北平,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实行军管,正式接管北平市教育局。1949年2月成立“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局”,新中国成立后改为“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
北平解放后不久,市政府就对北京市的私立中学进行全面调查,认识到:私立中学数量颇多,又有存在的必要,而且当时市政府人力、财力有限,难以立即全面接管私立中学。根据这一实际情况,1949年3月市教育局专门制定了《关于私立中学工作与辅导工作任务决定》,指出对私立中学采取“维持私立,进行改造,使能行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2]4月,刘少奇在北京市干部会上的讲话,明确提出:“私立学校:凡私人能出钱办学校者,只要不违犯【反】我们的教育方针,我们一概欢迎。有的学校,政府少贴一部分也可以;这样使大家都有书读,有学校住,问题就少一些。”[3]
在这些方针、意见的指导下,按照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即为建立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内容,培养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和专门知识技能的建国人才,作为改造和发展北平市教育的目标。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北平市私立学校临时管理办法》《北平市私立中小学校董事会暂行组织纲要》《北平市人民政府教育局整顿本市公私立中等学校学生临时救济金决定》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有步骤、有计划地贯彻这一方针,详细规定了各类型的私立中学的改造办法。
(一)对被认定为“反动”的私立中学进行接管
北平解放之后,为防止特务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利用一些学校开展反革命活动,扰乱学校正常秩序,市政府决定“对少数特务把持的势力中学,则加以接管或代管,把学生从反动特务控制下解放出来,得到安心读书的新环境。”[4]比如,四存中学为张荫梧创办的军训教官管理的学校;惠童学校1949年之前的董事是孔祥熙;大中中学是国民党中统郭东鳌主办的;颐和中学前身是功德中学,是北平特务活动的堡垒。北平市政府首先接管了这样的学校,接管后的学生并入了市立中学。
到1949年9月底,市政府根据不同情况处理了颐和中学、大华高工、大成中学、东方中学、九三中学、华北中学等六所学校。颐和中学、大华高工停办,学生由教育局设法安置;东方、九三中学在将行政改革后,交师大附中领导;华北中学则改作干部子弟学校,原有学生继续上学直至毕业。经过这些接管或代管,政治上被认定为“反动”的私立中学基本上都被打垮了。
(二)对一般的私立中学进行有步骤改造
对一般的私立中学,市教育局首先要求各私立中学进行重新登记。根据《私立中小学临时管理办法》与《私立中小学董事会暂行组织纲要》等规定,北平市私立中、小学校及职业学校,均需遵照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进行整顿与改造,无论过去完成立案手续与否均需重新登记,以备审查。登记时须填写申请书、并附各项表册全份。内容包括:学校名称、性质、设备、地址、电话号码、校舍产权、学校沿革史、并绘制平面图及说明书;董事会原有基金数额及保管情形、组织人员董事长及全体董事姓名、过去和现在的职业、过去和现在的政治主张及其与各党派团体的关系、董事会的会址及全体董事的通讯处;校长、主任及全体教员的姓名、年岁、籍贯、学历、担任课程时数、住址、过去和现在的政治主张及与各党派团体的关系。掌握了基本情况后,市教育局组织审核委员会,定期分批进行审核,凡是确实执行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及政府各项法令的私立中学,自登记之日一年内,准予正式立案。同时,选派一些政治性较强的干部,加强对私立中学的指导与改进工作。
由于起初北平市政府对私立中学实行的是维持、扶助的方针,到1949年底,北平市私立中学仍在中学教育中占据主体地位。(见表1[5])利用寒假期间,市政府加紧了对私立中学的改造:“对少数办理不善及因经费设备不足,或学生人数过少,申请停办或合并的私立中学,分别予以整顿。计:维新中学、世熙中学准予停办。新青女中准予接管,学生编入市立中学。准许近智中学和民国中学合并,改名新中中学。求实中学和进得中学迁往绥远。燕山中学并入回民学院。同时,补助办理较好而经济困难或因整顿需款的新生中学等30余校小米50万斤。我们鉴于私立中小学的经济困难,制定了私立中学校经费补助暂行办法,已于6月公布施行。”[6]
(三)对教会中学进行初步改造
北平解放前,教会中学共有16所,这些学校一般设备都比较好,分属基督教及天主教两大系统。其中,基督教会学校9所、天主教会学校6所、万字会所办者1所。解放初期百废待兴,北平市政府对教会学校的方针是“学校与教会相分离”,强调“对学生也要讲清楚,我们今后已有自己的自由意志来决定学习生产知识和斗争知识,不能再压迫我们听些啰啰嗦嗦的耶稣教课程。”[7]允许其在遵守法令的条件下存在,并可继续接受外国津贴。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确立了“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的外交政策,要清除帝国主义势力在各个领域的残余。特别是在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与美国的关系进一步恶化。北京市政府根据中央指示,决定加紧对教会中学的改造与接管工作。1951年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开始进行了关于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专门登记工作,3月31日完成,又经过两个月的审査,于5月底全部结束。登记的学校为59所,占登记总数的18.3%。在登记与审查的过程中对于接受美国津贴的2所学校进行了处理,确定与美国斩断了经济关系。其他接受美国津贴的学校22处,已改换其董事会由私人团体继续经营,经费上政府只予以适当补助。经过此次登记,“不仅掌握了他们的经济、人事关系,并且进一步地搞清他们的组织系统及与各方面的相互关系。在此次登记中,确实给予帝国主义的气焰以严重打击。”[8]
需要指出的是,市政府在对私立中学的改造阶段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挫折,一方面是特务分子的破坏活动,个别不满校长、教员的反对言行,市政府都以充分的准备和极大的耐心解决好了。另一方面,改造工作也遇到了中央级机关学校的干扰。“自北京市解放以来,已被中央级机关、学校占用或合并的私立学校计有文华女中等16校;”[9]这些学校大多是比较好的私立中学,被抓过来改为干部子弟学校,严重影响了其他学生的入学,更重要的是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针对这种情况,政务院专门颁发了《政务院关于中央级机关学校不得再占用或合并京市私立学校的通知》,明确规定“中央各部门不得再购买私立学校校舍或改私立学校为机关干部子女学校;并不得占用或合并私立学校作其他用途。”[10]
总的说来,北京市政府对私立中学的改造还是卓有成效的。通过对私立中学有步骤有计划地改造,到1952年北京市的私立中学还剩38所,其中天主教会学校6所、基督教会学校9所,一般私立学校15所,万字会所办者1所,与各省会馆(如江西、河南、山东)有密切关系者3所,另有新英、育德及新生男、女中等4校系北京解放时已有政府代管。在改造过程中,私立中学与原来的市立中学的差别逐渐消失,被逐步纳入到统一的中等教育体制中,逐步符合新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同时,这些改造措施对稳定私立中学秩序及其教师队伍,继续发挥私立中学在中国教育体系中所担当的重要角色,保持学生受教育的延续性,减少因制度变更、社会变动造成对教育事业的冲击等方面都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并为以后全面接办私立中学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对私立中学的全面接办
关于教育的作用,叶剑英在进北平城之前,就引用了斯大林的一个精彩论述,“教育是一种工具和武器,这个武器的效能,就看是掌握在谁手中。”[11]私立中学作为一类在帝国主义、官僚主义、资本主义制度下成长起来的教育机构,与新民主主义方针是有很大出入的,更是背离了毛泽东一辈设想的社会主义制度蓝图,因此,要想牢牢掌握住教育的领导权,全面接办私立中学是必然趋势,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到1952年,新中国经过三年恢复,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国民经济形势有了很大的好转。而促使全面接办私立学校的政策出台的直接原因是6月11日北京市委关于北京市中小学学生负担及生活情况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报告指出“多数学生交费困难,生活也较苦,目前的助学金和减免费办法还不能够解决问题,必须有所改进。”(见表2[12])并强调“由于伙食太差,营养不够,医药卫生设备少,而功课和课外活动又较繁重,因此,学生健康状况虽已较过去好得多,但仍然差的。”[13]在此基础上,北平市委建议接管全部私立中小学,学费、杂费免收。毛泽东在看过这一报告后,于6月14日对周恩来做出批示“如有可能,应全部接管私立中小学。”[14]这样,1952年8月教育部向全国教育系统发出了对私立中、小学实行“全部接办、三年完成”的指示。9月1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接办私立中小学的指示》。
在接到教育部的指示后,北京市教育局于1952年9月23开始了对私立中学的全面接办工作,并发出《关于接办全市私立中小学的指示》。为了顺利推动接办工作,取得各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北京市政府以教育局为主体,邀请市委宣传部、文委、市教育工会、团市委、民政局、宗教事务处成立“私校接办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此时,经过前期对私立中学的改造,北京市还存在私立中学38所,教职工2128人,学生31140人。
(一)全面接办的原则
根据教育部的指示,结合私立中学的具体情况,市教育局对北京私立中学的接办工作主要是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的:
1.在人事问题上,对接办私中的所有教职工一律采取“包下来”方针。根据现有私立中学单位的分布,进行了必要的、适当的调整和合并。人事问题结合学校单位的调整,予以适当的调配,一般都不许淘汰或降职,个别必须调动职务的,须经过教育局的批准。接办的私立中学原有校长32人,被调任其他工作的4人,这些调动职务的大多是有严重的政治问题或极不称职的。
2.在薪资问题上,对接办私中的教职工待遇采取“按市立学校标准适当调整”方针。具体为:教职员薪资高于市立中学者,一律维持原数不予降低;原与市立中学大致相等者,一律不变;原低于市立中学者,作适当提高。这一方针,使得私立中学教职员对薪资普遍感到满意。
3.在学校产权问题上,对接办私中一概采取“不得变更”政策。学校产权无论归私人和团体所有或系借用或租用关系,均不得因政府接办有所变更。同时,在接办后为明确产权或借用关系,可通过有关机关重新订立合同手续。
4.在经费结余问题上,对接办私中一般采取“自行使用”方针。私立中学原有基金或经费有结余在1亿元以下者,一般留给原校作为补充学校必要的设备之用;有特殊情况的,由市教育局与学校行政协商动用;有因正当开支确有积欠者,政府可予以合理的补助。
(二)全面接办的步骤
接办私立中学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工作,北京市教育局充分准备、精心部署。
1.做好准备工作。接办私立中学是由教育局直接领导掌握。从9月初开始,中等教育科视导员就到接办的私立中学着重调查人事配备、学校经费、校产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准确分析。根据调查了解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及步骤,针对在接办过程中可能突发的各种情况确定解决办法,并应研究如何紧密的联系群众、依靠群众,稳定而细致的把接办工作做好。
2.召开了校董、校长联席会议。在准备工作做好后,市教育局立即召开了校董、校长联席会议,向他们说明接办的原则和意义,并肯定私立学校在解放以来教育建设上的成就,希望校董、校长能够帮助学校做好交接工作。对于一些落后和反动的私立中学,没有立即揭发批评,采取争取团结的方针,以免造成对立和破坏。会上,不少董事和校长发言拥护政府的决定,例如,慈溪女中董事长黄浩说:“政府接办私校是四喜齐来,学生喜欢、家长喜欢、教职员喜欢、校董喜欢,这是中国四千多年来,只有今天的政府才能做到的事”。这样,通过校董、校长联席会议,不仅取消了董事们的顾虑,消除了可能发生的阻力,而且使他们成为接办工作的有利助手。
3.召开了各私立中学行政、党、团、工会、学生会主要干部的联席会。做好校董、校长工作后,市教育局又针对私立中学的主要干部进行了动员,强调他们在具体接办工作过程中的重要性,希望能够发挥骨干分子的作用。还具体布置了工作和步骤,并要求各私立中学组织成立学校接办委员会。
4. 利用国庆节进行宣传教育。接办工作开展之时,正值国庆节到来之际,市教育局利用这一时机,加强宣传教育。一些私立中学召开了全体师生庆祝会、教师座谈会等,许多私立中学结合国庆举行了“庆祝国庆、庆祝接办”的联欢晚会。通过这种宣传教育,使得广大师生的思想认识水平提高了一步。
到1952年10月底,北京市政府完成了对私立中学的全部接办工作。接办的私立中学有8所因为规模小,设备差,在接办后合并为4所,另有5所私中并入附近原有的实力中学,其余25校仍单独设校(具体情况见表3[15])。这样,在全面接办私立中学之后,北京市共有市立普通中学58所,其中,男子中学25所,女子中学15所,男女合校中学18所。教职工共约3900人,学生约5.9万人。[16]
在短短两三年内,北京市政府能够迅速地接办全部私立中学,一方面是因为前期准备充分,政策方针制定准确,并且能够实施到位;另一方面也必须承认这主要是政治因素所致,而非教育本身变革的结果。私立中学在其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优秀的办学经验,但在这疾风骤雨般的接办过程中,这些好的办学经验没能被有效的吸收利用实为遗憾。
私立中学被全面接办后,国家成为了单一的办学主体,中国共产党完全掌握了教育的领导权,在中学里能够更加深入地贯彻执行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能够更好的为“新民主主义”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但是由于排斥了私人办学,客观上减少了整个社会对教育的投入和关注,这使国家承担了较重的教育负担,再加上当时国家的一些急躁冒进做法,都对办学条件的改善、教育质量的提高产生了不利影响。
[1][5]北京市档案馆:《北京市教育概况(1949-12)》,档号:J153-3-1。
[2]北京市档案馆:《关于私立中学工作与辅导工作任务决定》,档号:J153-3-1。
[3]刘少奇:《关于北平接管工作中一些问题的报告要点》,北京市档案馆、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48.12—1949),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版,第331页。
[4]叶剑英:《北平市半年来接管与施政工作》,北京市档案馆、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48.12—1949),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版,第638页。
[6]吴晗:《关于执行1950年度文教卫生工作计划的报告》,北京市档案馆、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50),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版,第344页。
[7][11]叶剑英:《关于军管会的任务、组织机构及如何工作的报告要点》,北京市档案馆、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48.12—1949),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版,第38-39、39页。
[8]《关于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专门登记工作总结》,北京市档案馆、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51),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版,第455-456页。
[9][10]《北京市人民政府转行政务院关于中央级机关学校不得再占用或合并京市私立学校的通知》,北京市档案馆、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51),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版,第425、426页。
[12][13][14]《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北京市中小学学生负担及生活情况向中央、华北局的报告》,北京市档案馆、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52),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版,第256、255-256、255页。
[15]北京市档案馆:《北京巿教育局关于接办私立中小学校工作总结(1952-11-15)》,档号:J153-3-2。
[16]关于全面接办工作私立中学的内容,主要参考的档案选自《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局关于接办私立中、小学的工作总结》、《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接办私立中学和部分私立小学情况向中央、华北局宣传部的报告》,见北京市档案馆、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52),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版。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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