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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燕:放下我们手里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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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7 01: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圣经》里有这样一个故事: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

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

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

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这些法利赛人如果用石头把那妇人打死,既施行了律法,又能证明自己是没有罪的,不是两全其美吗?可是他们“从老到少”都深知并承认自己有罪,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没有向那妇人扔石头。
台湾作家柏杨先生在《中国人史纲》里引用了这个故事后说:“幸亏故事发生地点不是在中国,如果是在中国,那么深受孔孟教诲的中国人为了表白自己无罪,一定是纷纷向她扔石头,没有人敢不扔。”
文革时正是如此,许多人并不了解那些“牛鬼蛇神”的“罪恶”,更谈不上跟他们有什么深仇大恨,但为了执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为了表现自己是革命的、与被斗者是界限分明的,就不同程度地参与了向他们扔石头。



如今,在官方仍旧压制文革话题,阻挠民间反思文革,对巴金建文革纪念馆的建议自始至终不予回应,大多文革中的“凶手”都还在沉默观望的背景下,陈小鲁、宋彬彬们打破坚冰,将自己置于聚光灯下,对文革时的作为忏悔道歉,实属难得。我以为,无论他们的道歉有否诚意、是否深刻,我们都应支持、鼓励、珍视道歉这一行为本身。质问其诚意、追究其目的、指责其狡辩、逃脱罪责,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判其道德,强迫说出凶手,还都是文革的那一套,是在向他们扔石头。

圣经的这个故事似乎表明:人无不有罪,所以不可定别人的罪;连耶稣都不定人罪,只是劝其以后不要再犯罪了。

当我们将各种指责、谩骂指向这些道歉先行者的时候,我们首先忘了当年的大环境以及当时自己的心理和表现,那时,我们每个人包括刘邓都既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实际上我们每人对自己文革时的作为都有不少值得忏悔之处,我们自己忏悔了吗?

其次,我们更忘了这样做会直接影响那些原本犹豫和彷徨的文革中那些把无辜者致死致残的“凶手”们。四十多年来他们不受良心谴责吗?没想过私下或公开道歉吗?他们担心的是,他们的罪孽可能根本得不到受难者本人或家属的原谅,他们怀疑道歉能否真的舒缓他们内心长期的压力和不安,倒可能勾起难属们更大的鄙视和愤慨。

于小康在《呼吁女三中文革真相》一文中说:“在我的《身份》一文中,我提到了没有人为我母亲的死忏悔道歉。事后我看到了一个匿名道歉信,推测有道歉之心的人有,只是风险太大,鼓不起勇气来。”

如果道歉后受到的不是支持和鼓励、宽恕和谅解,而是挑剔和指责、是带铜扣的皮带和坚硬的石头,还会有人道歉吗?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会宁可带着愧疚和自责进坟墓吧?

忏悔归根结底是个人的事,我们应该允许每个人对自己的问题有认识的过程和认识上的差异。而且,我们也应该允许并欢迎道歉者自辩,自辩是他们的权力和义务,自辩既是厘清自己,也有助于追究真相,如果真相能一步步追下去,最终不就可以追到文革元凶了吗?

实际上,在社会转型时期清算偿还历史旧账只能部分地伸张被打了折扣的正义,而且,我们还应清醒地认识到,文革的罪恶带有强烈的制度性、被欺骗性和群体性特征。即使南非在实现民族和解的过程中,也没有施行纽伦堡审判时那样的“胜利者的司法正义”。文革已过去了四十多年后的今天和将来,我们清理文革旧账也不可能完全伸张纽伦堡式的正义。



我在不久前写的一篇博文中说过,“要防止文革重演,作为个人道歉是重要的但不是必要的。”我们主要应“在制度层面对文革彻底颠覆,对主要责任者进行追究,在立法中确立文革为非法,在教育制度上彻底更新,在历史教育中不但不避讳,反而强调本民族的文革历史教训,像犹太人那样记录历史时不受任何阻扰。只有个人反省建立在这个坚实基础之上时,个人忏悔才能转化为民族反省,才真正有意义。”

我注意到,作为受害者亲属的于小康并不愿意被道歉,“解脱所有的人”才是她的美好愿望。她在她在《呼吁北京女三中文革真相》一文中写到:“我这里明说吧:谁要忏悔是个人的事,是好事,我支持鼓励,但是别给我道歉。”

她在同一篇文章中说:“原女三中文革真相与和解的机会已经成熟了,是时候解脱所有人了!我无意带着怨恨老去,相信有罪过的人,也不愿带着罪过进坟墓。”

于小康认为:“文革定性后,虽然不彻底,女三中的打人死人事件毕竟是被调查过的。除了官方的调查,女三中的事件的民间的事实披露也是相对最详细的。如果各方把资源汇合,离真相已不远。”因此她建议“由女三中受害人亲属代表,老教师代表,西城教育局和159中代表,老红卫兵代表,和知名学者组成“女三中文革真相与和解组织委员会”,先制定和解原则,再向所有当事人见证人发邀请共同完成这件和解大事。”

宋彬彬道歉后,于小红给宋彬彬提出了“文革反思从教育孩子们开始”的建议,她说:“让我们大家为卞校长的家属做点什么吧。不要再在伤口上抹盐。”“做一点儿实际行动吧。你们可以建议原北京师大女附中的网页上增加一页向死难者献花。在入学教育时让孩子们为卞校长献个花,鞠个躬。如果宋彬彬参与在北京的中学中开始做这样一件功德事,大家会看到的。”

于小红、于小康姐妹俩不仅没有像我们许多人那样去仍石头,更没有以受害者亲属的资格控诉、抱怨、要求被道歉甚至复仇,而是为了“解脱所有人”、“完成这件和解大事”提出这么具体可行的建设性意见,这是多么难能可贵!

建立在真相基础上的宽恕是最高的道德境界,是达成和解的必要条件。她们姐妹俩的愿望若能达成,将开启文革真相与和解的先河,完成个体在道德层面、良心层面的自我解脱和救赎,从而倒逼社会层面、体制层面的反思和道歉,将具有多么重大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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