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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放春、李怀印、安舟等:中国社会主义和改革道路的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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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 18: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社会主义和改革道路的新思考
李放春 李怀印 江旷 丛小平 赫艾琳 安舟 戴震 邱林川 韩孝荣 南和志 夏亚峰 马佳士
编 者 按


  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及改革开放皆其来有自,这里不仅存在“两个三十年”的关系问题,而且还存在“三个三十年”的关系问题(1919—1949年、1949—1979年、1979年至今)。我们应该更为自觉地建构一个长时段的历史观,以理解中国革命所开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探索历程。对中国社会主义和改革道路的新思考,旨在揭示“两个三十年”之间承前启后的关系以及如何将前后“两个三十年”所代表的发展维度并举兼容。


  为此,2016年10月8日本刊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东亚研究中心在奥斯汀联合举办题为“中国社会主义和改革道路的新思考”的第十四届开放时代论坛,来自美国、中国内地和香港的近二十位不同学科的学者参与讨论,其中多数为正在由荷兰博睿(Brill)学术出版社出版的Rethinking Socialism and Reform in China英文书系(《开放时代》精选本,计划出15卷,首卷已正式发行)编委会成员。论坛期间举行了该书系的首发式。与会者从中国革命、城乡经济社会、治理、妇女、媒体、外交等角度全方位检讨了六十多年来中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路径及其当代意义。


  本专题为与会者根据现场发言内容整理出的一组笔谈。


共产党革命、中国文明与人民民主德治


李放春


  我们这一场的主题是“共产党革命和社会主义遗产”,也可以说是两个三十年的问题。如果以1919年作为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开端,则1919年至1949年是共产革命的阶段;1949年至1979年是“继续革命”的阶段。所以,这里有两个三十年。我今天要提出来讨论的问题则是共产党革命和中国文明的关系问题,也可以说是两个三十年和三千年的关系问题。这有点像是历史学家说的短时段和长时段的关系问题。不过,与年鉴学派讲的意思不同,我的讨论主要限定在政治方面。一方面,20世纪的共产主义革命深刻改变了中国,实际上造成“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譬如,我们回顾一下革命与“继续革命”时期空前的大众政治参与,这是亘古未有的事情。但另一方面,共产党革命和三千年前开始逐渐生成的中国古典政治传统(如“德治”)又有着非常深刻的勾连与传承。于是,一方面就有了所谓革命现代性问题,另一方面又有了革命和文明的关系问题。


  就学理而言,提出中国文明和共产党革命的关系问题,恰好呼应了最近一二十年来西方社会学理论的一个前沿动向——文明视野的复兴,有学者干脆把它称为“文明转向”(civilizational turn)。以艾森斯塔特(Shmuel N. Eisenstadt)为代表的比较文明分析学派开始提出所谓轴心文明与现代性之间的关系问题。我觉得,把“axiality”和“modernity”勾连起来这一进路,对于非西方的学者特别是中国学者具有极大的思想启发性。这样的问题意识打开了多样现代性(multiple modernities)之题域的可能性。


  就时势而言,提出中国文明和共产党革命的关系问题,也呼应了当代中国伴随经济崛起必然相应生成的文明复兴诉求。这一诉求可能表现在多个方面,如国学热、汉服运动、读经班等等。当然,这里头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方面。有学者如德里克(Arif Dirlik),就对国学热有很多批评。但是,我想这里边蕴含的文明复兴诉求则是一个非常真实的诉求。近年来,这一诉求在思想界也得到越来越响亮的表达。例如,甘阳提出的“从富强走向文雅”的命题,就清晰地传达出这一时代大势。


  当然,中国文明和共产党革命之间的关系问题,就它本身来说并不是一个全新的问题,而是其来有自。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梁漱溟在他的一部未竟之作《建国之路》里边就曾经沿着这样的问题意识做了初步的探讨。当然这个研究还不能说是一个很成功的探讨,其中有些重要的思想环节在当时还没有打通,但问题意识已经很清晰地出来了。对梁漱溟来说,如果他关于中国文化的论述是正确的,那么过去他对中共革命的认识就变得不正确了。因为他一直觉得这两个东西好像是根本无法走到一起的,换句话说,共产革命的道路在中国根本走不通。然而,在历史的实践中,中共革命这个在梁漱溟看来完全不符合中国国情的事情却居然成功了。那么,1949年以后,对他来讲最大的“中国问题”就是要解释这样一个看起来如此没有中国土壤的东西到底是怎样成功的。他后来的路子基本上就是,他觉得一定是在某些方面,中共革命和中国文化——他没有采用“文明”这个术语——之间有着深层的关联。可以说,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这二十多年,贯穿梁漱溟关于中国问题思考的主线就是这个问题。除梁先生以外,后毛泽东时代我们也看到其他一些非常重要的中国学者,如李泽厚、金观涛、刘小枫等,也都沿着这个问题脉络展开过思考。比如,小枫老师的《儒家革命精神源流考》就是一个非常出色的研究。革命是一个西方的、现代的理念,但它的实践是不是有中国文化的土壤和脉络,而在这个脉络里面,革命的观念才能够产生它的实际影响?我们看到,有这样一些中国学者进行了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探讨。


  另外,西方的中国研究专家们很早就开展过相关的探讨。例如,20世纪50年代初英国学者费子智(C. P. Fitzgerald)所著《中国的革命》(Revolution in China)一书,已经沿着这样的脉络进行了探讨。他此前曾在中国工作、生活了十余年,对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了解很深,是位地道的“中国通”。费子智当时就曾大胆预言,未来在中国有可能筑起共产主义的“高卢教会”(Gallican Church),既保持其正统地位,又不听命于莫斯科的裁断。①这个高卢主义譬喻并非空穴来风之论。他做出这一趋势研判,乃是基于对中国和俄国的民族传统与文化精神差异的深入观察。对中共而言,普通民众——甚至包括资本家在内——都是可以通过教育来改造的。这实际是延续了中国传统的文化观念,即人性本善故可教而化之。它与俄罗斯等斯拉夫民族的文化传统存在很大差异。从而,这样的精神性力量也会影响到各自的革命政治实践。另外一些学者,如倪德卫(David S. Nivison)曾专门做过关于儒家和共产主义的比较分析。还有我们更为熟悉的费正清(John K. Fairbank),历来主张理解中国革命的时候需要打通古今,而不只局限于研究当代这一短时段。更年轻一代的学者,如魏斐德(Frederic E. Wakeman Jr.)在《历史与意志》(History and Will)一书中发掘了青年毛泽东思想的中学渊源。其中尤值得重视的是经由康有为等人的努力而复兴的公羊学思想。我感觉他的研究思路应是受到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卢卡奇(Georg Lukács)关于青年马克思的研究的启发。这里就不展开谈了。


  我的一个体认是:中国的共产主义也好,或者中国的社会主义也好,它已经和欧洲诞生的“communism”或者“socialism”不是一回事,而是有了非常独特的中国的东西。过去像史华慈(Benjamin Schwartz)有个说法,叫做“Maoism”,就是想努力把握那个很独特的面向。当然,从20世纪50年代一直到60年代,史华慈关于“毛主义”的探讨并没有深入追问其背后的本土文明内涵。70年代以后,他的观点有所改变,如1982年所做关于中国文化与中国革命的专题讲座。我们在研究中国共产主义革命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时候,一定要去追问它的中国性到底在什么地方;而对中国性的把握和理解,离不开对中国文明内涵的深入发掘。


  文明分析的一个潜在危险就是容易泛泛而论,流于空疏迂阔。那么,怎么去避免这个问题呢?个人认为,我们需要深入到革命史、共和国史里边去,扎扎实实地做细致的经验研究,“即事”以“明理”,也就是说,我们要做“实学”。


  近些年来,我比较感兴趣的问题就是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政治在实践层面和中国古典政治传统的深层联系,特别关注革命“德治”的问题。


  “德治”是周代以来形成的中国古典政治传统。东周文献中所载诸如“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为政以德”(《论语•为政》)的主张,构成其最为清晰的政治表达。当然,“德治”这个术语本身是20世纪初才出现的一个现代术语。新儒家学者如徐复观将“德治”视为儒家政治思想的最高原则。他在《儒家政治思想的构造及其转进》一文中关于“德治”内涵的阐发,继承了业师熊十力的理路,强调因性导德:“德治是一种内发的政治,于是人与人之间不重在从外面的相互关系上去加以制限,而重在因人自性之所固有而加以诱导熏陶,使其能自反自觉,以尽人的义务。”②他相信:“中国儒家之主张德治,是对政治上的一种穷源竟委的最落实的主张,并不玄虚,并不迂阔。”③西方学者如费正清亦将“德治”视为传统中国政治文化的内核。不过,与徐复观不同,他认为“德治”是一个儒家“政治虚构”。1966年费正清应邀在美国国会参议院听证会上陈述其中国观时专门讨论了“德治神话”的问题。他认为共产主义中国继承了这一儒家政治传统,并以其外交政策与策略为实例加以说明。当时他把中国共产主义与儒家传统联系在一起的做法,一度在台湾激起强烈反弹,被指斥是“借曲解中国传统来为中共政权加冕”。


  这里顺带提一下,费正清所谓“德治”(rule by virtue)是沿着古代中国政治传统讲的。它和史华慈探讨的“德性统治”(reign of virtue)很不一样,后者是沿着近代西方政治传统特别是卢梭、罗伯斯庇尔一脉讲的。这是两条不同的思想史脉络。另外,“德治”与政治学者谢淑丽(Susan Shirk)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的所谓“virtuocracy”也不是一回事。这个概念具体指涉的是毛泽东时代中国的人才选拔与升迁政策,即把政治上的“红”视为最重要的评价标准。它是相对于“meritocracy”(即中国传统的“举贤任能”)而言的。有学者把这个概念也译成了“德治”,这就容易搞混。我觉得不妨(比照“科举”)译为“德举”更准确、妥帖些。谢淑丽提出这个概念是为了刻画毛泽东时代国家政策所造就的机会结构的制度性特征,而无意深入探讨中国共产主义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联。事实上,她也明确反对文化特殊论的解释路径,而主张更具社会科学色彩的结构分析。她甚至倾向认为,共产主义中国、纳粹主义德国以及伊斯兰主义伊朗等都可以纳入到“virtuocracy”之概念框架之下。虽然我很欣赏谢淑丽提的这个概念,但并不赞同其所贯穿的研究思路。它实际不过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流行的极权主义理论范式的一种修正表述而已,背后隐含的仍是浓浓的冷战意识形态。


  回到费正清。我认为他把毛泽东时代中国政治与儒家德治传统联系起来的思路很有启发性。当然,我的研究思路和费先生有所不同:他侧重于强调“德治”的名、实分离,即“虚”的一面;我则侧重考察“德治”的具体实践内容,即“实”的一面。此外,他讲的“德治”,主要是就统治者作为人民的道德榜样达成治化这一点而言;我讲的“德治”,则主要是就统治者朝向自身的自我治理这一点而言。费正清基本没有关注过中共如何进行自我治理这个重要问题。而且,我认为“德”和道德也不完全是一回事。费正清(以及谢淑丽)则把二者混为一谈了。尽管在“德治”实践中政治与道德常常缠绕在一起,但是“德治”并不能等同为道德治国。例如,在共产主义革命政治言说中,现代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的领导资格乃是基于其阶级德性,如“最先进”、“最有觉悟”、“最有伟大前途”等。这些实际上属于“天生德”范畴,而无关乎伦理道德问题。当然,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诸如“纯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等政治品格则在革命政治实践中成为具有强烈道德内涵的作风问题。


  几年前我做华北土改研究的时候,曾考察中共在老区开展的整党整政之实践,并初步探讨了其政治“逻辑”。这场运动是中共为了有效领导、推动土改而在基层政权层面进行的一次自我改造。在运动中,巴黎公社式的“群众民主”一度成为主导性的革命话语,并在《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得到法律体现,从而深刻影响了运动的进程。《中国土地法大纲》第十五条不但保障农民及其代表“有全权得在各种会议上自由批评及弹劾各方各级的一切干部”,而且“有全权得在各种相当会议上自由撤换及选举政府及农民团体中的一切干部”。如此激进的民主理念固然展示了中共的政治决心,然而在实践中却会造成“自己革自己命”的危险局面。在此困局之下,“公开整党”这一相对温和的政治形式应运而生。它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发扬群众民主,同时又将斗争限制在党的会议上进行,而不再把基层党员、干部完全“交给群众”,从而避免了他们遭到过火打击。因此,“公开整党”的基本内涵可以说是中共为保持其革命德性(“纯洁性”)而在群众参与的民主压力下进行自我治理的尝试。这种面向群众而又指向自身的政治实践,既清晰地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现代精神,又带有明显的传统“德治”风格。为此,我将其政治内涵提炼为“德治民主”,或者说“人民民主德治”。④


  下一步,我想尝试沿着这样一个问题线索,把“人民民主德治”作为一个基本的研究视角来审视共和国时期的政治实践。研究共和国政治,我们既要重视其话语的层面,又要观照非话语的层面。在话语的层面,很重要的当然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等关于国家政权性质的自我表述。我们知道,这一表述脉络接续的是马列主义的阶级专政论。它对于认识共和国政治无疑非常重要。在意识形态话语的层面之外,还应该注意非话语的但却实际存在的中国政道脉络,或者说周孔脉络,亦即“德治”脉络。我认为,在“继续革命”时期的共和国政治实践层面,这一政道脉络仍是有着强大生命力的沉默存在,只不过“德治”的政治主体已变为现代“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政党。沿着这一脉络展开考察,我们就有可能揭示出共和国政治在“专政”脉络之外的中国意涵。


  不难看出,我所谓“人民民主德治”是比照“人民民主专政”提出来的。通过这个概念,我们可以尝试把共和国政治纳入长线的中国文明进程中来重新审视、理解,努力达致“通古今之变”。同时它也是我们努力跳脱出各种外来的现代意识形态话语,而采取更加贴近本文化历史经验的概念工具来研究共和国政治实践的学术尝试。当然,这并不是说“人民民主德治”、“无产阶级德治”是共和国政治的唯一维度或面向。我认为还可以有其他的面向。同时,我相信革命“德治”这个研究进路具有很大潜力。最近,我自己正着手开展共和国初期“德治”实践的研究。


  以上我希望申明:理解中国共产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我们应该注重中国内涵、中国脉络和中国特点的发掘,而这要求我们具备长线的文明史视野,把两个三十年与三千年有机地联系起来。关于“人民民主德治”的探究,就是沿着这一方向进行的初步尝试。


土地改革与毛泽东时代的乡村社会政治生活


李怀印


  我接着李放春的话题,侧重讲一讲土改。土改是20世纪彻底改造中国社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它所留下的遗产,给日后几十年中国政治和社会变革造成了十分深远的影响。现在我们讨论当今中国的政治文化、政治生态,绕不开土改这一环节。最近几年,一直在跟国内高校十多位同行合作,在全国各省市完成了150多位村民和近百位退休工人的深度访谈,目的是想从草根的角度重新认识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政治和经济,其中一个重要的题目就是土改。今天谈的,主要以访谈的内容为依据,简单讲一下土改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土改给当代中国社会和地方政治带来了哪些影响。


  土改的第一个后果,是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土改之前,中国乡村是一个宗法社会、人情社会。因此,中共搞土地改革最大的挑战,实际上也是共产党革命最困难的任务,是如何发动农民。中国的国情,跟马列教科书上讲的共产党革命的社会条件不一样,它不是发生在现代工业社会。1949年前的中国,依然是一个农耕为主的社会,传统的父权制宗法关系主导了大多数村落。所以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当时的一些研究者,比如梁漱溟和费孝通,都不承认中国乡村有阶级对立,都把中国的村落描述成一个伦理本位的、有差序格局的亲族社会。普通村民把自己首先看做是一个家族的成员,或者是一个共同体的成员。他们跟乡村里有钱有势的精英之间,往往是亲属、邻里关系,贫雇农跟自己的东家往往有血缘关系,彼此之间不仅仅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往往掺杂了道义的因素。地主有义务施惠,保护下人、族人,而后者也要对前者报恩,所以共产党搞土改最难的地方,是如何说服农民,放弃道义主义的想法,自愿参加土改。土改不同于打游击,不能完全依靠本乡本土的干部或者党员,因为这些人都是当地社会网络的一部分。只有依靠外来的工作队,他们跟当地社会网络没有纠葛。发动农民主要靠宣传,北方流行扭秧歌,南方农民不善扭秧歌,就在家前屋后到处写上标语。更主要的方式是开会,让贫雇农诉苦。但有些农民不了解干部的意图,也没有什么阶级意识,所以有时讲着讲着,就说自己在饥荒的时候,东家如何“仁义”,接济自己。黄世仁那样的恶霸地主当然也有,但是有些受访的村民觉得本村的地主“老实本分”,要让他们当面批斗地主,会觉得“脸面上过不去”。


  所以,土地改革要成功,很多情况下,只有走向激进化这一条道路。工作队必须在地主与农民之间制造对立。方法之一是在村民当中培养积极分子或者骨干人物。这些人,用某些工作队成员的话说,都是一些“六亲不认”的人,或者“大脑不怎么灵活”。在批斗地主的大会上,公开羞辱、殴打地主的现象十分普遍,其中有些被当作“不法地主”给镇压了。有位积极分子回忆,当时不镇压就没有办法搞下去,因为只要地主还在,只要他们还有威风,农民就不敢接受分得的土地,即使分到手,也要偷偷地还给地主。


  土地改革的另外一个遗产,是对农民的社会政治意识的深远影响。土改的关键内容,是划定阶级成分,给每个农户和个人都贴上一张阶级标签。这在当时分配土地的过程中是必要的。可是土地分配完成之后,这些标签依然伴随着每个人的一生。地主、富农在土改后,并没有因为已经丧失了自己的大部分土地和财产,就改变了自己的成分。不同的阶级成分,影响到每个人的社会意识和政治认同。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社会真正成为一个以仅仅具有政治意义的阶级标签为基础的社会。贫下中农是土改的最大受益者,在乡村人口中占多数,也被认为是对农业集体化最热心,从国家的立场而言也是最可靠的社会中坚力量。在国家关于乡村政治经济的话语中,“贫下中农”四字,意味着政治上可靠,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乡村中最坚定的支持者。具有贫下中农地位的村民,享有各种经济的和政治的机会,在集体组织中起“当家做主”的作用。他们与生俱来的政治正确性,以及政治话语中的领导地位,也使他们有资格去监督地主、富农成分的村民乃至一般干部。与此同时,贫下中农的标签也可以作为一个盾牌,使这些村民有更多的行事自由,甚至可以做损害集体利益的事,而不必担心受到批斗。


  不仅地主富农本人一直被归类为阶级敌人,他们的家庭成员也处在社会最底层,被剥夺了各种政治机会,不能入党入团,不能当兵,不能评为先进分子或者劳动模范,更不能在本地担任行政职务。经济上他们也处在十分不利的地位,要承受集体所强加的额外负担。有些地方,地主成分的农户,要给生产队提供义务工,比如每年要给集体完成十天的义务工,不拿工分。如果集体需要向村民筹粮筹款,兴办公益事业或公共工程,地主家庭要比一般的农户出得更多。“大跃进”时期,有些地方要求地主富农家庭带头把粮食交给公共食堂,而他们的粮食配给,则比一般的农户少,但他们不敢像普通村民那样,去偷粮食。那些有贫下中农身份的村民,仗着自己出身好,可以毫无顾忌地去偷,甚至偷尚未成熟的庄稼,叫“吃青”,不用担心受到批斗。因此在“大饥荒”时期,地主富农家庭是最脆弱的一部分,死亡率最高。


  平时的生产劳动中,地主富农成分的村民,日子也不好过。干活的时候,如果想表现积极些,干得比别人快一点,其他的村民看到干部来了,就会抢占他们的功劳,让他们退到后面。在担东西的时候,让他们比别人多挑一点。出身好的村民,可以耍滑头;而成分不好的,根本不敢偷懒,记工分的时候,也可能会受到歧视。虽然跟别人干得一样多,但是工分可能不如其他人。出身不好的子女,处境也很艰难,在学校里受同学欺负。学业差但家庭背景好的同学可以抄他们的作业,甚至撕毁他们的练习本。“文革”期间,“四类分子”的子女不能加入红卫兵、红小兵。要加入红卫兵,至少需要有中农的出身,有些地方甚至中农出身的学生也不能加入。地主富农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不仅没有普通村民所享有的机会,而且要受监督。有些地方的地主,每五天要向大队干部汇报一次。有些地主家庭的孩子,为了改变自己的处境,主动参加批斗会,斗自己的父亲,跟阶级敌人划清界线。


  由于被边缘化,出身好的村民很少愿意跟他们公开来往。如果跟地主家有亲戚关系,经过他们的家门,也不敢进去串门,怕被别人看见,更不会跟他们建立婚姻关系。地主富农的女儿很难嫁出去,即使出嫁,也只能嫁给身体有残疾或者名声不好的村民。地主富农的儿子更不容易讨到媳妇。河南某村有这样一户地主家庭,家里的五个儿子都没能讨到媳妇,很多地主家庭因此绝后。不过也有些村民在访谈时说,他们只是在公开场合不跟地主家庭的成员接触,尤其是有干部在场的时候。讲良心的村民,则会偷偷摸摸地去串门。有一位访谈对象,继母是个地主婆,平时在公开场合要跟继母之间划清界限,但是每到过年的时候,都会趁天黑,在深夜一两点钟,悄悄地去看一下他的继母。而在政治压力不大的岁月,尤其是在那些宗族关系比较发达的村落,村民可以跟地主之间自由往来,甚至生产队长也会把地主出身的亲戚请到家里来吃饭。在这些地方,普通村民跟地主富农家庭也保持来往,他们看重的并不是阶级标签,而是个人品行和血缘关系。


  可见关于1949年以后的乡村社会政治关系,有两个基本的事实。一个是共产党政权通过使用暴力和强制手段,在经济上和社会上成功地消灭了地主和富农阶级,把国家的行政力量一直延伸到每一个村,给每个村民贴上阶级标签,影响他们的日常行为和自我意识。另一个基本事实是,乡村共同体原有的内生的社会观念和行为准则,并没有完全消失,而是多多少少也延续下来,继续影响村民的日常交往。对于普通村民来说,在日常生活中,家庭、亲属、血缘和朋友关系,要比外加的组织及其代理人更加重要,更加亲密,更富有意义。当然,并不是所有村民对于来自国家的压力,都采取了相同的回应方式。每个人的处境不一样,生存策略也不同。在多姓的村落,宗族组织软弱,国家渗透力相对强大,尤其是在政治上比较极端的年份,比如20世纪50年代初的土改时期,60年代初的“四清”运动,60年代后期的“文革”,村民们要么切断与地主富农的亲属关系,要么偷偷摸摸地往来。而在单姓的村落,宗族势力强大,足以抵御国家的渗透。在正常的年份,没有什么政治压力的情况下,村民们会把自己的政治标签忘得一干二净,相互之间自由来往。


  土改中认定的阶级结构,在土改以后,已经不再具有原来的经济上的含义,只具有政治的和象征的意义。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为什么国家必须要通过政治运动和日常宣传,来维持这样一个由不同的“出身”所构成的人为的等级秩序?主要原因在于国家的“再合法化”需求。土改对于共产党政权在乡村贫苦民众当中建立自己的合法性,曾经起到关键的作用。可是农业集体化之后,土改所带来的物质上的好处,已经不存在了。与此同时,国家通过税收和统购统销,对于农民进行强制性的、过度的抽取,导致农民普遍产生不满情绪。因此,要重建自己的合法性,国家必须保持土改中所建立的阶级秩序的活力,通过反复的意识形态灌输和政治运动,使之成为乡村民众日常意识的一部分。这样,尽管农民群众已经失去了土改所带来的物质上的好处,尽管在集体化之后,不少农民的生活条件已经不如从前,但是“贫下中农”在政治上的主导地位,地主富农的低人一等,会使普通村民相信,他们已经成了新社会的主人。从国家的角度看,这种精神上的满足,至少可以部分弥补农业集体化和国家的抽取给农民所造成的物质损失,有助于在农民当中再生和增强国家的合法性。因此,简单一句话,国家控制乡村社会,靠的是相辅相成的两种手段。一个是象征性的、人为制造的、不断再生的阶级秩序,以及相应的政治话语,让农民群众相信他们已经翻身解放。经常组织农民“忆苦思甜”,让他们对国家感恩戴德。另外一个是物质的手段,是对农民在制度上“三位一体”的控制,即集体生产组织,加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加城乡隔离的户口制度,把农民限得死死的。


  所以,我同意“强国家”这个说法。相对于过去帝制和国民党时代,1949年后国家政权对乡村的渗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加入集体生产组织的农民,无时无刻不感到国家的存在。但强国家并不意味着弱社会。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乡村跟过去不同的地方,不仅在于国家力量的超强,而且农民本身的身份认同和政治意识也发生了复杂的、很有意义的变化。这不仅体现在农民与原来的地主富农也就是“阶级敌人”的关系上,也体现在他们与新产生的乡村基层干部的关系上。给每位农民贴上不同的阶级标签,强调“贫下中农”的领导地位,除了上面讲的为增强国家的社会基础这一动机之外,还有另外一个意图,就是让农民产生信心,理直气壮地去监督干部,防止干部滥用权力。不同于公社领导以及更上层的干部均由上级任命、拿政府薪水,农业集体组织包括大队和生产队的基层干部,都来自本乡本土,不拿政府工资,和普通村民一样,靠挣工分生活,平时也要参加生产劳动,收入来源跟其他村民没有两样。可是,从国家的角度看,正因为他们是当地村民,是当地宗族、邻里、朋友网络关系的一部分,也带来很多问题。这些人最有可能在集体组织内部营私舞弊,利用集体会计制度上存在的各种漏洞,假公济私,贪赃枉法。更让国家领导人担心的是,很多原来的地主富农,通过贿赂干部,甚至直接占据基层组织的领导职位,重新在乡村作威作福。“大跃进”过程中之所以出现浮夸风、瞎指挥,死了那么多人,据说正是因为阶级敌人已经渗透到乡村干部组织内部,搞破坏,搞报复,才出现各种问题乃至灾难。


  要有效制止乡村干部的滥权行为,国家不能光靠自上而下的一套机制,因为乡村干部人数太多,有数百万之众,上级政府的监督能力毕竟有限。因此,国家的基本策略,是动员千百万普通农民,自下而上地监督干部。20世纪60年代初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就是“四清”,据说便是出于这样的动机,至少是这么宣传的。官方再次强调乡村中阶级斗争的严重性,认为贫下中农有与生俱来的政治觉悟,应该发挥当家做主的作用,跟阶级敌人作斗争,揭发干部的错误,监督他们的日常管理。可是在动员农民的过程中,国家同样面临跟土改时期一样的困境:农民同样担心来自干部的报复,不仅因为后者依然当权,而且跟他们之间也有亲属、邻里、朋友关系。因此,上级不得不再次派出工作队,到每一个大队,自下而上地做发动农民的工作。工作队的成员都来自外地,跟当地村民之间没有私人关系,但是也不容易赢得村民们的信任。所以,工作队进村之后,必须要住在农民的家里,搞“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取得农民的信任,然后才能让农民揭发检举当地干部。乡村干部本身也要参加学习班,搞批评和自我批评,“面对面”或者“背靠背”相互揭发,在三级干部会议上检讨自己的错误,让贫下中农代表做他们的监督人。在彻底检讨自己的错误之前,不能离开会场。一天三顿,要由家人提供。对于这些干部来说,最可怕的事情,是在群众大会上交代自己的四不清,被公开批斗,批斗的形式跟以前土改中斗地主没有两样。不少干部被捆绑、殴打、羞辱,有的因为无法忍受而自杀。


  “四清”有一定的成果,揭发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最普遍的是干部“多吃多占”、私分粮食。但是,搞运动也很容易流于形式主义。有的干部仅仅因为吃了村民的一只梨,或者吃了人家的一顿便饭,便被举报为多吃多占。问题揭发出来之后,下一步就是要处理。多吃多占的干部,必须退赔。数量多的,要变卖自己的家具、衣物、手表、珠宝,甚至要卖掉农具,才能完成退赔任务。从1962年到1965年,每年冬天,全国各地农村都会搞一次“四清”。时间长了,不少干部在运动中变成了老油条,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有个生产队会计,精于打算盘,可以把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面四位数,而那些下来查帐的工作队成员,不会打算盘,用笔算只能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三位数。这位会计回忆起这件事,依然感到自豪。有一个村,所有的干部到了冬天都剃光头,原因是到了开批斗会的时候,群众没法揪住头发,少受罪。到后来,“四清”越来越流于形式,最终被“文革”取代了。


  总之,从土改到“四清”,到“文革”,中国乡村经过历次运动的冲刷、激荡,到改革开放之前,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既有消极的也有积极的方面。就消极的方面而言,原先乡村社会最具特色、最为牢固的宗亲、人情关系,尤其是儒家伦理影响下人性中善的一面,给冲淡了。旧有的亲情、乡情与新产生的“出身”认同,这两种自我意识一直在相互交接、冲突。总的趋势是人与人的关系越来越冷漠、政治化。多年的斗争、运动,使人与人之间相互猜疑甚至仇视,传统的“温良恭俭让”消退了、不见了。最为严重的是,土改中为了攻破村落内部盘根错节的社会网络而诉诸暴力,导致地方政治走向激进化,为“四清”中的无情打击、“文革”中的砸烂一切,埋下了伏笔。但土改以来几十年的政治激荡,也有积极的一面,主要是亿万农民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增强了。过去讲1949年前的中国乡村,尤其是农民的自我认知,总离不开“三条绳索”的束缚,即君权、父权、夫权,顺从权威、听天由命、消极无为、得过且过,是基本的人生态度。但是从土改起,农民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变化,经过历次运动中的动员、参与,加上教育的普及,他们不再认命,不畏权威,敢于讲话。这种倾向,如果不加疏导,可能会流于暴民政治,一如“文革”中所见。不过,现在回过头来看,改革以后,农民每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会毫不犹豫地进行抗争;村委会民主选举,成为改革以来地方政治最大的亮点。所有这些,跟过去几十年留下的政治遗产是分不开的。放眼整个非西方世界,这也是1949年以后中国民众的一份十分独特的精神财富。这种全民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参与意识的形成,如果善加利用,也会构成最为丰厚的底蕴,为今后中国政治在法治的轨道上走向更加开放、更加民主铺平道路。


“土改叙事”的特殊结构


江  旷


  依照会议纲要,我和李放春讨论革命与土地改革。实际上李放春讨论革命,我讨论土地改革。当然,李放春也可以讨论土地改革,我们一起研究土改长达十五年。第一次见到放春的时候,我得知世界上还有第二个人在研究土改,我顿时感到一种威胁,因为我认为他是在抢我的饭碗。但是时至今日,土改被证明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无数的学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解读土改。我是一个文化史学者,所以我研究土改的时候依赖的是文化学视角。我认为土改叙事在整个土改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叙事模式并不起源于土改,在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我们就可以发现这种模式的雏形:激烈的阶级斗争引导农民走向解放。但是在土改中,这种模式才最终形成。很多文学作品,譬如《太阳照在桑乾河上》、《暴风骤雨》、《白毛女》都是土改叙事的范例。土改叙事并不仅仅局限于文学作品,在很多展览中我们也能找到它的痕迹。我播放的照片展示了1952年武汉的一个展览,照片中的讲解员是邓子恢。通过邓子恢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地主残忍地剥削农民,对农民实行超经济强制,无情地挥霍农民的血汗;帝国主义伙同封建主义压榨农民。我们同样也可以看到勇敢无畏的农民兄弟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与地主阶级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这就是我所谓的土改叙事模式,它的基本框架就是,农民是善良的,地主是邪恶的。这种模式并不仅仅存在于纸面上。在20世纪50年代,很多知识分子深受其影响,并且深入农村试图去实践这种模式。我准备今天的发言材料的时候,意识到这种叙事模式在改革开放的时候仍然深受欢迎。1978年有一部小说,叫《翻身纪实》,仍然使用这种模式:农民苦大仇深,地主十恶不赦,共产党深入群众组织阶级斗争,最后农民获得解放。


  被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之父”的杜润生曾经编过一本书,叫《中国的土地改革》。这本书仍然建立在土改叙事之上。杜润生认为,土改并不仅仅是一场伟大的经济变革,同时也是一场伟大的政治变革,彻底改变了中国的阶级结构。他在这本书中完全接受了土改叙事的基本框架:农民苦大仇深,地主十恶不赦,阶级斗争引导农民走向解放。有趣的是,在解释“翻身”这个词的时候,杜润生全盘照搬了韩丁的理念。韩丁的《翻身》同样也是土改叙事模式的范例。我们今天教授土改史的时候仍然会让学生阅读《翻身》。这是一本很好的书,它曾经激励我研究中国历史,但是这本书里面有很多与史实不符的地方。这本书反复描述地主的种种劣迹,但是几十年之后,当一些非常优秀的学者,如黄宗智,去调查韩丁提到的这个村庄的时候,却发现当地根本不存在任何地主。书中的某些内容实际上是韩丁在土改叙事的影响下构想出来的。


  我认为应该通过研究档案来探究土改的历史。土改叙事并不能反应农村的真实情况,很多工作队却试图在农村实践,这就造成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涉及三个方面:贫困、阶级关系和暴力。


  中共高层领袖始终认识到土改并不能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他们很清楚在农村根本没有足够的财富给农民分配。在土改侵犯富农利益的时候,这个问题就变得更加明显。刘少奇在一份报告中明确指出,土改的目的不是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而是改变农村的土地所有权。与此同时,我们发现很多被打上地主标签的人实际上家徒四壁。他们曾经家境殷实,但是土改之前已经一无所有。在我所搜集的案例中,有个人说:“我已经无家可归、一贫如洗,只能寄宿在破庙里。”但是他仍然被算作地主,因为他曾经阔绰过。中国农村当时面临的基本问题是极度贫困,即便是把能分配的财富都分给农民,也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基层组织的腐化又进一步恶化了这一问题。在农民协会中,一些刚刚才尝到权利滋味的成员已经开始将斗争果实占为己有,有些人开始大吃大喝。我最喜欢提及的一个例子是腊肉。一个农民协会获得了数百磅的腊肉,这些腊肉全部被协会占为己有。一些贫农甚至企图瓜分中农的财产,在土改叙事中,土改可以令农民“翻身”,所以没有分到财产的贫农开始垂涎中农的贮存。


  第二个问题是阶级关系。土改并不单单是农民和地主之间的冲突,中农和贫农之间也存在严重的矛盾。一些农民协会曾经完全被中农掌控。调查人员误以为贫农是农会领袖,但是实际上这些贫农仅仅是所谓的“开会专家”。中农指派他们去开会,他们也仅仅是体现中农的意志。这些矛盾导致农民很难团结一致。另一方面,很多地主是很和善的人,并不是每个农民都期望血腥的阶级斗争。很多农民可以接受比较温和的阶级斗争和土地改革,但是这些在当时近乎禁忌。在一个村庄中,农会主席试图保护一个地主,因为这个地主是他亲戚,曾经在自己生病的时候为自己看病抓药。他说,这个地主是个医生,是个有用的劳动力。在很多案例中,农民和地主的关系都非常融洽。


  第三个问题是阶级斗争。很多时候,农民对于需不需要阶级斗争、需要什么样的阶级斗争没有清晰的认识。这种情况下本应通过说理斗争让农民清晰认识,但是因为在土改叙事中,农民可以通过土改获得财富,实现“翻身”,所以他们往往会选择暴力土改。在四川大足,情况尤其糟糕,人们认为应该发动群众,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榨取地主的财富。在这种观点的影响下,不但地主受到虐待,中农也难逃厄运,因为贫农在地主家中已经找不到可供分配的财富,很多人不堪折磨被迫自杀。


  总而言之,我并不认为土改是一场悲剧,也不认为它是恶行,的确存在很多恶贯满盈的地主,也的确有很多农民在土改中受益。但是,我认为,从一个文化历史学家的视角来看,土地改革中的很多问题实际上起源于土改叙事的特殊结构。


共产党革命与妇女、婚姻、家庭


丛小平


  我这次主要就是想介绍一下我的新书《中国革命中的婚姻、法律与女性身份(1940—1960)》(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的主要内容。我的书从表层上来看,是以1943年陕甘宁边区一个最有名的婚姻纠纷案例,即封捧儿与张柏的婚姻纠纷为线索,而这个案例的最后解决就成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一个最重要的例证,后来又被改编成秦腔和评剧,甚至改编成电影《刘巧儿》。我想大概经过20世纪50年代、60年代的人都知道《刘巧儿》,而且很多人都能唱《刘巧儿》剧中的一些曲子。我希望通过分析这个案例做一些更深入的工作。我对20世纪60年代以来关于西方学者研究中共革命中的婚姻问题做了一些质疑。60年代以来的研究是一个比较简单化的研究,要么就是革命完全解放了妇女,要么就是共产党根本没有解放妇女。我希望通过案例分析展现出一个更为复杂的过程。同时我也讨论了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以及关于延安道路的一些争论。这本著作运用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的档案资料,还有一些地方性的资料、地方志、地方文化的资料,想来发掘、理解妇女的主体性,看看当地妇女在原来所谓的父权制家庭中如何生活,又是如何应对共产党婚姻改革的,从而展现出妇女对革命的应对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并不是一个单纯接受或者被解放的过程。


  同时,我的书中也讨论了法律在社会改革中的一些作用。陕甘宁边区的司法体系在这个过程中间,有改革社会的目的,同时也因此导致对自身体系的建设与性质的争论。在陕甘宁司法体系建设过程中有“为什么”、“怎么做”的问题。比如说司法形式主义,到底是形式重要,还是实质正义与社会效果重要?司法人员究竟是“follow the letter of law”,还是“follow the spirit of law”?争论最后的结果就是陕甘宁边区对婚姻条例的修改。这体现了共产党在治理过程中,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实践改革理想时有左右摇摆、不断修正的问题。当它实行一条法令的时候,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引起社会不满,它会做一些调整。一旦发现这个调整伤害到革命和改革的原则,它又会改回来。但是,这个改回来又不是单纯地回到原来的政策上去,而是有和地方关系的互动,从而形成最后的结果。这种情形也体现在后来的1950年《婚姻法》及其实践上面,甚至延伸到80年代《婚姻法》的颁布、执行。可见20世纪40年代的婚姻改革以及司法实践,对后来即1949年以后中国社会的改革有相当大的影响,甚至是先导性的。就是说,改革政策在执行中不断摇摆、调整,调整以后仍然要看社会效果再修正,就像我们现在看到高等法院对《婚姻法》的司法改革不断出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一,司法解释二,司法解释三……其实从1944年和1946年的婚姻条例开始就是这样做的。


  接下来就是讲20世纪50年代关于《刘巧儿》这个剧的变化,实际上也展现了革命知识分子参与《刘巧儿》剧作的过程,以及如何把它发展成更普及的艺术作品。这个作品表现出在重述革命历史、重建革命象征符号或者妇女解放形象的时候,知识分子是怎么参与了这个过程。具体的像新凤霞,作为一个评剧明星,她是怎么样被塑造出来的,她怎样诠释自己个人的生活,她的戏剧艺术表演怎样重新诠释了刘巧儿这个形象。


  实际上我最想要说的一个问题,就是革命中的法律实践到底创造出了什么样的独特经验,留下了什么样的遗产,而我们在享用这一遗产的时候,往往是没有意识到的。20世纪40年代婚姻改革的出发点是所谓的“婚姻自由”,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他们发现“婚姻自由”是有很大问题的。在40年代陕甘宁边区的司法文件中间他们常常用“婚姻自主”而不是“婚姻自由”,所以我追溯了从“自由”到“自主”的变化。到底婚姻自由和婚姻自主之间有什么关系?有什么不同?我追溯了这两个词语的变化过程,将它们放在20世纪整个家庭革命以及社会运动中去考察,讨论“自主”从语源、语义、语法结构上和“自由”有什么不同,以及在现代社会转型中这两个词语体现了什么不一样的过程。


  我认为,“自主”这个词实际上回应了中国传统思想中关于“国是家的延伸”的说法,因此在近代转型中保持了历史的连续性。“自主”这个词最早使用是在十七八世纪的婚姻案例中,它是“popular culture”中一个与婚姻有关的表述。而这个有关婚姻的表述在19世纪末期中国主权受到威胁的时候,转换成描述主权独立的一个词。20世纪20年代“自由”的话语在都市受教育群体流行之际,“自主”却一直潜伏在社会运动底层,直到30年代和40年代才在陕甘宁的政治和法律实践中重新浮出水面,80年代、90年代以后才成为社会流行词。“自主”一词在1978年曾被写入《宪法》,说法是“男女婚姻自主”,接着是在1986年的《民法通则》中发展成了“男女有婚姻自主权”的法条,变成了一项个人权利。在这个词语发展的过程中间,我们看到了社会改革,它有一种表达来自20世纪40年代的革命实践,到了90年代以后经常被用于实现主体性和国家主权方面,例如科技自主、研发自主、外交自主。


家庭经济策略与家庭结构


赫艾琳


  丛婶在生完第一个孩子后,想要知道当她在田间工作的时候怎样照料这个新生儿。产后的休养(坐月子)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她嫁入的这个家庭为了吃饭,还需要更多的工分。她的公公已经过世,她的丈夫还有四个年幼的兄弟姐妹需要食物、衣服和学费。“如果你有个孩子(在集体化时期),谁能照看他?谁?你要想着你婆婆可以的话,她也得挣工分……我妈住得很近,所以我丈夫会把孩子送过去。如果我送他,他还哭,这就是我的办法。”


  丛婶跟我说,实施集体化后很难为儿子找到托儿服务,因为新的工分制度要求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参与集体劳动,从而换取工分。丛婶的母亲因为年龄大了,工分赚得比女儿少,而丛婶的父亲仍在劳动,使得丛婶的母亲有时间来照顾外孙。但仍有时候,完全没有人可以帮丛婶看孩子。丛婶自己做了一个放着灰烬和干树叶的床垫来吸收孩子的尿液和粪便。把孩子捆在床垫上后,丛婶就离开,去田里劳动了。


  作为一个人类学学者,我在河南农村进行家庭变迁田野调查时不断观察到祖父母养育儿童正在成为一种新的文化范式。我好奇这种转变发生于何时。我开始询问镇上的居民是否思考过这个问题。正是此时,丛婶向我讲述了上面的故事。我的初步假设是:在集体化时期,因为经济和意识形态的变革,抚育儿童的方式发生了转变。今天,这种祖父母育儿模式正以新的形式继续,在农村有留守儿童,在城市则表现为隔代养育。这两种形式的祖父母养育都证实了阎云翔(Yan, 2016)在“消亡的家庭主义”中所提到的代际契约(intergenerational contract)转变。


  开始分析之前,我想简要地指出当下研究家庭变迁历史的困难。首先,家庭既是一个概念,又是一种实践形式,充满了变量,又缺乏清晰边界的个人历史。历史记录和法律文书中记载的家庭,常脱离实际的家庭状况,而更应被视为一种想象中的样态。例如,整个毛泽东时代关于家庭的政策文件,反映出对于自主婚姻、平等关系和削弱父权的渴望。然而在实际中,基层家庭在多大程度上使用这些新的意识形态和法律法规,则有待于对中国民众日常生活细致观察后再做结论。幸运的是,对于我的研究而言,历史学家贺萧(Hershatter, 2011)和人类学家沃尔夫(Wolf, 1985)已经记录了集体化下中国乡村女性对于其家庭生活的记忆。她们的记录和我在田野调查中对五个年龄在50—82岁间祖母的采访,共同构成了我论述的证据。


  成语“含饴弄孙”和“传宗接代”反应了老一辈照顾孙辈的愉悦,说明祖父母养育在中国或许已是一种流传数个世纪的传统。但是当下祖父母养育的特殊形式仍需要出自历史和经济角度的分析。在何时、何种情况下,本为补充性照料的祖父母养育变成了范式型的家庭策略?对这个问题的考察可以增进我们对形塑家庭形式的经济和政治因素的理解。这帮助我们去质疑“文化”、“传统”或者“贫穷”这些理所当然的解释框架。通过调查家庭范式在社区和立法层面上的历史变迁,我们不仅可以避免简单化的解释,而且会增进对于当下家庭形式及其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基础的认识。


  我认为两个原因形塑了集体化下向祖父母养育模式的转变:经济需要和性别观念的意识形态转变。我想先谈经济角度,然后再转向祖父母养育的意识形态原因。


  在座的各位对于集体工分制度都相当熟悉,我仅补充几点来帮助我们理解家庭经济策略的转变同家庭结构之间的关系。集体工分制度的核心是,通过规定公社里不同劳动的价值从而对劳动力进行管理。在地方,劳动者间的竞争是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增加的重要动力。没有劳动,就没有工分;没有工分,就没有食物。拥有大量无劳动能力成员的家庭生存得很艰难,因为有更多人需要糊口(参见Li, 2005a,2005b)。女性同男性相比,在工分上已经处于劣势,还要耗费生病、生育及恢复的时间,更别提照顾儿童了。


  工分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人为造成的短缺经济,家庭的消费决定被急剧降低到仅够维持基本生存的水平,整个家庭不得不重新安排劳动力。传统上“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组织形式不再实际,在政治上也不被赞同。女性在通过劳动争取工分,参与种菜、养鸡、缝纫和纺织等副业的同时,要创造性地解决照料儿童的问题。父权制的大家庭是照顾儿童的首要资源。传统上在家内享有地位和闲暇的老年妇女承担起了以看孩子为主的家务。像我开头提到的丛婶以及下面也得自己照顾孩子的王奶奶分别找到了不同的解决方式。


  王奶奶哀叹道:“那时不像现在有配方奶,我就只有萝卜。我把它们煮煮喂她。”她的婆婆早就去世了,父母在其八岁时也去世了。当她在田间劳动时,她就把孩子带去放到树荫下。“当然,有时候蚂蚁咬了,他们就哭。”她告诉我。贺萧(Hershatter,2011:196-198)关于陕西的口述历史中也反应了当地妇女很多有创造性的解决方法,比如把婴儿用绳子拴到炕上以防止他们掉下来,用工分雇人看孩子,或者是利用在“大跃进”的政治狂热下短暂建立起的托儿所。


  根本上,集体化时期的工分系统重新配置了妇女的任务,并且迫使她们花费更多的时间在农业生产和副业劳动上。这种重新分配也反应了针对性别不平等立法和政治运动所造成的政治上和意识形态上的转变。事实上,育龄妇女所面临的不断增加的经济压力和向跨代照料的转变可能是在集体化时期政治和意识形态运动未曾预料的结果。


  从中国共产党建立之初,毛泽东和其他领导人就将妇女参与劳动看作国家发展的根本。在1931年的一次讲话中,毛泽东指出男女婚姻关系的自由是随着男女经济上的解放而获得的,并确定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Mao, 1931)。婚姻法和全国妇联在1951年的成立都力图引导原先的父系家庭向更为平等家族关系的文化转变。另外,像陕西女工典型那样的工作运动(Hershatter, 2011, ch8)、城市工厂中的雇佣指标、批判封建家庭的宣传学习等都试图减少妇女耗费在家内的时间,并且提高国民经济的生产效率。


  在“大跃进”中,集体幼儿园和公共食堂正式认可了妇女在家内烹饪、育儿的工作,并通过职业化的方式大力支持。贺萧记录了在陕西,幼儿园培训对于妇女至关重要,地方政府很重视,各年龄段的妇女都参与其中,并且还有一位男性参与了培训。这说明育儿不仅仅同年老不参与集体劳动的女性相连,而被视为集体经济的一部分(Hersatter, 2011:196-198)。可惜的是,这场运动持续时间很短。在我田野调查的地方,妇女们一点也不记得当年的幼儿园。缺乏看管儿童责任的明确划分,忽略儿童而造成的事故报告接踵而至(Hershatter, 2011:197)。


  “一胎化”政策、计划生育运动及其在20世纪70年代的前身“晚、稀、少”运动,在试图抑制暴涨的人口出生率外,也试图通过减少育儿负担和家内投入,从而促进集体经济的增长。


  简而言之,意识形态的转换强调女性在家外劳动的角色。但是除了很短的几年,家内劳动被忽略而传统上属于女性的工作并不被认可或者支持,使得照料儿童成为政策真空,个体家庭创造出新奇的方案去应对现在成为范式的双劳动力参与。


  当然,住在一起并不总是意味着共同承担育儿的责任,但是人口研究显示,祖父母特别是祖母承担了大部分保育任务。主干家庭常分担育儿任务,比如1994—2001年同住的祖母在儿童一岁后直接接触儿童的时间几乎同母亲相等(Chen, Liu & Mair, 2011)。另外,2014年的研究显示,分开居住的祖父母实际上比共同居住的祖父母花费更多的时间照料儿童,这表明不论居住方式,祖父母养育仍是育儿的持续策略(Chen,2014)。比例不断上升的“分开居住的家庭”显示祖父母养育,而不仅仅是儿童的养育,成为城市和农村祖父母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普查数据显示,隔代家庭从1990年的0.50%上升到2005年的3.89%,增长了七倍,其中约69%的家庭集中在农村(Zhang, n.d.)。


  分析至此,我想总结我所认为的发生在集体化时期的家庭转变情况。首先,如一些研究者指出的,儒家思想中基于年龄的家庭不平等开始缓慢退化。其次,女性群体参与到劳动中,比如当下中年女性参与劳动的比例高达85%。这并不意味着在家内相对男性,女性议价能力的上升,但是相较老一辈,她们被赋予了更多的权利,即使这种权利是暂时的,或者是象征意义上的(参见Yan, 2006;Fang, 2015)。在谈及农业生产和家内劳动时,包含育儿在内的大部分家务劳动转给了老一辈。一个极端的例子是有学者记述了祖母承担了所有的家务(Shen,  2011)。我田野笔记中的一则趣事,也可以说明同家庭其他成员相比,母亲角色是多变和不确定的。


  在一间坐满了四年级学生的农村教室中,我请这些孩子说出祖父、祖母和父亲不同劳动分工,并表演出来。祖父在田间铲土,祖母搅着锅或者为蒸馍和着面团,父亲在赚钱。但是当我抛出问题“母亲呢?她们在做什么?”首先是长时间的停顿,然后是叫喊声,并没有统一的答案。有的学生说“也赚钱”,有的说“看孩子”,有的仅仅是“不知道”。


  随着向城市不断迁移,家庭生活中这些意识形态和经济状况的变化导致了广为人知的现象,即留守儿童现象。剩下的时间,我想指出对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养育同家庭形式的国家变迁间的重叠。人民大学和妇女联合会进行了一项人口研究,报告说留守儿童有6100万,占所有农村儿童的37%以上。这些儿童大多数生活在劳动力输出省份(河南、安徽、四川和广东),57%的留守儿童与他们的祖父母同住,32%的人生活在没有父母的“隔代”家庭(All China Women’s Federation, 2013)。作为比较,全国的共同居住率为45%,只有10%左右生活在隔代家庭(Chen, Liu & Mair, 2011)。


  这些数据显示大多数留守儿童正在接受其祖父母的照料。但是,国务院2016年2月对于留守儿童的突破性声明中却缺乏对于祖父母声音和劳动的关注。尽管我赞同政策建议的通过心理干预的方式加强父母同孩子之间的连接,但是立法并未对祖父母的劳动提供支持。事实上,为留守儿童设立营利性寄宿学校使他们更容易受到虐待、忽视和伤害。有研究指出,这些学校缺乏充足的营养供应(Luo etc., 2009),寄宿生更易受到性侵害(Liang, Hou & Chen, 2008)。在我对豫东北一所寄宿学校的研究中,学生们反映有体罚,缺乏漱洗的热水、干净的厕所、窗纱等必需品,而且还被迫参与建设新宿舍作为他们体育课的要求。


  由于大量的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正在接受祖父母的照料,祖父母养育应该得到认可和支持。学校老师应当同祖父母这个人群积极沟通,尽管这个人群受教育水平不高,且有代际差别。政府应当认可和尊重老年人对培育下一代的贡献。将全国性祖父母养育的趋势看作特定历史和经济安排的过程,说明家庭分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社会和文化变迁的过程。将隔代居住和隔代照料视作向祖父母养育模式这一历史性转变的一部分,认可祖父母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可以祛除祖父母和其照料下的儿童的耻辱感。


从毛泽东时代到改革开放时代的一些重要时间节点


安  舟


  我想在此感谢李怀印教授和来自《开放时代》的各位嘉宾,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会议,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也想感谢《开放时代》的提议,那就是《开放时代》建议我们关注毛泽东时代与改革开放的连续性,而非只是单独对比这两个时代。这和我当前做的工厂研究的思路相一致。1976年后至少和改革开放初期有很大的连续性。这种连续性不仅表现在工业上,还表现在很多其他的行业。我每次只关注一个行业,对每一个行业都做了一些研究。关于改革开放时代中国的教育、工业和农业重要的划时代和各行业之间划时代突破的时间节点,我有一些自己的想法。一是教育方面,二是工业,三是农业和中国农村。我认为我现在所做的研究也证明了时代变革之间的连续性。我们将要出版的来自《开放时代》关于“工厂政治”的系列文章和其他文章,也是要做类似的研究。下面谈谈我是如何看待划时代变革的时间节点的,这样大家可以考虑如何划分时代,而不是单纯地划分为毛泽东时代和改革开放时代。我认定1977年经历了跨时代的变革。


  这是一个传统的时代划分方式。有些人认为划时代的时间节点是1978年,毛泽东时代和后毛泽东时代。邓小平是一个带来改变的关键人物。他在1978年复出,但是在1977年已经非常活跃。教育行业是我博士论文的主题。我在研究教育行业的改变,这些研究加强了我对时代划分的想法。1977年产生了180度的转变,这些转变把中国带入了另一个轨道。在毛泽东时代,通常有政策来实现教育机会的平等,尤其是在毛泽东主导的“大跃进”和“文革”时期。我的第一本书就是基于清华大学1949年到现在的历史,这里“现在”是2009年。这些剧烈的变化不光是在教育政策上,也发生在精英之间的关系上。这个关系指的是党内政治领袖和知识精英之间的关系。在毛泽东时代,政策是倾向教育平等。这个政策主要是为了改变很多学生无法完成哪怕四年级的课程而只有非常少的学生上大学的情况。这是非常极端的平等主义政策,试图让所有学生都上九年或者十年的学,中学之后全部分配工作,之后没人再需要读书。国家取消了大学入学考试制度。在农村,则需要建立许多学校。大学教育中断了一段时间,取而代之的是推荐工农兵学员进入大学,而当时的大学不过是一年、两年或者三年的技术培训。这就是那个时代的大学教育。当时的政策也鼓动对知识精英和文化精英的敌意。这种敌意带有反动性质。同时,他们用不同的方式煽动对共产党官员和资本主义当权派的敌意,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早期。他们特别鼓动教育精英和政治精英之间的互相敌对,煽动人们攻击这两个群体,煽动这两个群体互相攻击。


  1976年毛泽东去世之后,有一个突然的改变。它产生于邓小平1977年夏天组织的会议,这是他被分配去做的第一件事情。会议之后,国家恢复了高考制度,恢复了学校的等级制度——金字塔层的学校层级。他们改善了与知识精英的关系,开始重视精英所拥有的知识的价值。他们还开始提拔有文凭、有知识的大学生走上领导岗位。在这之后,曾被共产党排挤在外的老一辈政治精英开始融合。所以说,从1977年开始,中国共产党老一辈教育精英和新崛起的政治精英开始融合。这一融合不光发生在革命年代的人身上,也发生在他们后代之间。教育精英和共产党精英的后代都变成了“红色专家”。最好学习的地方是清华大学,这是培养领导人最好的地方。在教育领域,传统的时代划分是有意义的。1976年变化很大。事实上,我认为教育从此开始慢慢改变,但是发展轨道并没有因此改变。这个轨道在此时确定下来,目前还是沿着这个已有阶层的精英教育的方向发展,再没有根本性的变化。


  在其他行业,情况就不同了。我用了十年时间来调查1949年至今近七十年中,工业中的生产关系是如何变化的。基于这个研究,我正在写我的第二本书。我发现真的需要重新调整对时代划分的理解,特别是当出现大的变革的时候。大的改变出现在90年代早期。我认为可以1992年为节点划分为两个时代——社会主义单位时代和利润导向型企业时代。当我刚开始这个项目的时候,我真的认为1976年、1977年是关键的划分节点。这一观点也来自我对清华大学的研究。如果回头看看我研究室的资料,从我的研究计划书、电子版文献资料和我最初的采访问题中,还能看出这个观点的痕迹。然而,之后我不得不放弃这一主张,因为我发现大的转变并不是在这一时间点产生的。


  我研究早期的切入点是采访了一些退休的毛泽东时代的工人和干部。当然他们都认为1976年是关键的变革节点。在“文化大革命”中他们很多人被提拔为领导,1976年之后又都被免除了领导职务,很多人被监禁了很多年,所以对于他们来说,1976年是重大的转变。从工厂领导权的角度来看,确实是很大的转变。但当我问他们关于工厂的组织结构的变化时,他们承认在改革开放初期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很明显,最初的改变非常有限。当然,最初有一些激励制度方面的改变,或许这就是全部的最重要的改变。李怀印教授也在他最近发表的文章中谈到类似的问题。奖励制度转变了工人的工作态度,这种改变慢慢展开,很有限。即使工厂开始招收临时工,也是有限的,大的方面来看并没有变化。工厂还是公共所有,还是公共的财产,大多数工人还是终身工作制,甚至他们的孩子也可以在同样的工厂得到工作。单位继续负责提供福利,包括住房、医疗、教育、娱乐、退休金等。在工厂管理实践中,在工厂和工人的关系上,并没有大的变化。我认为80年代的改变都是微不足道的。


  20世纪90年代迎来了重大变革。在工业企业中,出现了私有化,出现了各种企业形式。几乎所有企业都以利益为导向。对于工人而言,最大的变革是没有了终身制的工作。成千上万的工人下岗,或者提前退休,剩下的工人基本上都变成了合同制。最终,新一代的企业抛弃了单位制的福利,同时也出现了新一代的工人和管理者。曾经是以单位为主的工厂变为以利益为导向的企业。1992年邓小平南巡推动了深圳模式的以出口为导向的民营企业的发展。


  我现在开始做农村研究。90年代后期农村发生了重大改变。当然,在80年代早期也有重大转变——农村去集体化,这可以和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90年代初工业重组相提并论。但是,80年代逐步普及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农村集体制有很多共同点。在两种制度下,农户都是村庄的一员。农村就像企业一样,农户基于户口制度成为其中的一员。在集体制度下,农户有权分享共同的农业生产成果。在家庭承包责任制下,他们也有权取得一份土地。他们在一个制度下分享产出,在另一个制度下分享土地,自己生产。这两个制度有着相似的原则,那就是平均分配的原则。事实上,很多村庄在家庭责任制时代会定期根据家庭人口的变化重新分配土地。每个人继续平等享有土地。我认为还有一些潜在的原则,对毛泽东时代和改革开放时代而言是相同的。一个是平均主义——对每个人而言非常重要的原则,另一个是基本生存权利的保障。每个人都拥有土地,和土地紧密相连,这个体系因而给了他们相当程度的保护。村民和土地紧密相连,两种制度都为了保留小农经济。与此相匹配的还有促进农村发展的工业化项目。农村家庭责任制的时代已经结束,虽然这个制度在今天的中国还留有一些痕迹。非常清晰的是,我们进入了新的大规模商业种植的时代,基于雇工的商业农业。一些由大户经营的农场,和美国风格的大型家庭农场相似。大多数农场雇佣劳工,另外一些由农业产业化企业经营。他们租用土地,雇佣劳动力。这是当前中国所谓(农村)龙头企业最主要的潮流,也是中国政府大力推广的。这就意味着现有的以农村家庭为主的小农经济正在被取代。目前来看不是全部取代,但是自2008年以来是大规模取代。非常难定义具体的时间——这个新的时代到底是什么时候兴起的,我认为可能较早开始于1998年,关键的事件是农村开始禁止分配土地,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和合同制种植。 其次,这一年也首次允许农民把土地租给外村人。当然,之后这些政策有更大程度的推行。


  以上并不是否定1977年作为划时代突破之年的重要性。1977年依然是最重要的根本变革点,标志着激进共产主义的突然结束——毛泽东去世后就结束了。人们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任何行业随后的发展都离不开这个最根本的划时代的转折。但是自那之后,教育、工业、农业采取了不同的路径。在每个行业里,都有着不同的时间点,这些时间节点是重大的转折点。


后社会主义形式的乡村治理


戴  震


  今天我要谈的主题是村民自治或者村治(village governance),此概念与乡村社会组织,乡村人力、物力资源组织,以及农村社会再生产的关系。村治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其应用自20世纪初以来也有一段有趣的历史。这里我使用的是广义上的村治,强调在漫长的改革开放时期,治理与组织生产、温饱水平以及社会再生产的流动性。在更加原子化的市场力量日益主导社会与生产关系的时期,这种流动性至少指的是使用合作形式或者集体形式的组织的潜力。治理这一概念,不仅仅指国家形式或者基层领导,还包括农村社会和生产组织的决策过程。


  我们可以看到,后社会主义时期的农村社会组织是由其早期的社会主义形式发展起来的,是一种非常独特的农村治理形式。有人认为,乡村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分野太模糊,例如,必须澄清财产权。其实正是由于这种模糊性,创新性的合作组织才有可能出现。此外,这种独特的治理结构正是我们在过去15—20年间在《开放时代》看到的关于农村社会走向激烈争论的大背景。这也是我的第一本书《后社会主义社会的农民:历史、政治和资本主义》(The Peasant in Postsocialist China: History, Politics, and Capitalism) 的主题。


  改革开放时期的乡村治理有相当开放的空间,因为在以下因素内部不存在明确的制度路线:一是生态资源(土地、水、土壤等);二是劳动及其社会再生产(社会生产的家庭形式、生存方式和劳动组织);三是经济和政治资源(国家政策、国家投资和政策支持、资本、农村金融、商品市场)。因此,虽然市场和政治改革不断推动着农村社会生活的原子化,但是一些不可平分的村民共有的事物与集体观念仍然存在,尽管此集体观念不断受到资本主义农业变革的挤压。这可以用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的理论来理解:土地、劳动和金钱都是虚构的商品,当商品化时,市场会变得离根化,社会会慢慢解体,尽管有许多对应的政治形式可以对此作出反应。


  那么社会主义治理、农村社会与后社会主义时代的关系是什么?社会主义时期的一个关键变化是试图摆脱原有家庭农业形式,以增加农业生产和国家对农业的榨取。这需要一种集体模式来促进家庭单位内有报酬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再生产的区分,这种区分至少最初是保留在家庭领域内的。社会再生产,我指的是产生劳动力的劳动。此进程不应该被理解为单线性的,而改革时期的特点就是此进程至少在短时期内的反覆。


  在社会主义时代早期,随着农村劳动力和土地的集体化,出现了不同形式的报酬性生产劳动,不同形式的生产和消费核算,以及新的公社和三级治理形式。只有在“大跃进”早期,再生产劳动才被部分地认定为生产劳动,尽管此转换非常不平衡。工作和消费之间的联系也受到了质疑。在“大跃进”早期扩大农村生产过程中的内在矛盾得以凸显。这一矛盾关系到妇女的劳动和家务劳动的社会化,正如贺萧(Gail Hershatter)的研究告诉我们:中心问题是,家务劳动是否应该算作劳动,或者再生产劳动的社会化能否扩大劳动的绝对值而不同时增加成本。当时关于性别、家务劳动和劳动的讨论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两个难题,一个是区分生产性劳动和再生产性劳动的困难,另一个是如何核算生产-消费关系。然而随着系统性解开这两个问题答案的难产,不同形式的报酬制度不断在各地出现、解体,然后再被新形式取代。总体来说,稳定的管理生产和消费之间关系的制度从未出现。


  这种不稳定性为后社会主义时期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经济的回归奠定了基础,因此后者并不需要这样一种报酬制度。当然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经济的回归是国家政策变化的结果,因为国家不再需要对农业进行高比例的榨取。小农农业的回归导致了独特的后社会主义治理的出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后社会主义时期村治形式是以下几点的逻辑结果:一是“大跃进”中共产主义社会关系的失败;二是农业在整体经济中作用的转变;三是国家力量对农业去集体化过程的主导与推动;四是农村社会中自下而上复杂的利益谈判与互动。应该强调的是,新出现的农村治理形式并不仅仅是1949年以前的村庄治理形式的重现,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形成的农村治理形式是建立在原有农业集体化残留成果之上的。去集体化尚未完全结束,仍然是一个持续进行和充满矛盾的过程。


  去集体化也与农村经济转型密切相关。各地区之间农村经济状态差异很大。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作出自20世纪90年代到现在关于农村经济和政策变化的基本分期,帮助我们理解当代农村治理与社会再生产。在这里,我想作出四个分期:一是1991年至1996年,二是1996年至2003年,三是2003年至2007年,四是2008年至今。


  1991年至1996年是农村经济强劲增长的时期。此增长建立在之前二十年的农村工业化背景下,也源于后社会主义时期所产生的新的村治形式。这种新的乡村治理形式是乡村企业迅速扩张的政治和社会基础。然而,从90年代初期到中期,中央政府试图控制这种自由主义式的农村经济增长,以遏制有潜在政治威胁的通货膨胀。但是与农村经济相比,此时期国家政策对城市发展影响更大。


  然而截止到1996年,随着国家限制农村信贷,推动许多乡镇企业的私有化和破产,尤其是严格限制了地方政府财源的1994年财政改革,农村经济开始减速。这也导致了下一个时期——1996年至2003年——农村经济停滞期。此时农村消费在早期也下降了。虽然独特的地方治理形式、国家与社会之间界线的模糊性在上一个时期是对经济有利的因素,但这一时期一些地方政府对其下辖人口采取一种掠夺性的姿态,而老百姓也经常反抗。当然,此现象有高度的地区差异性。国家最初试图通过“税改费”改革来限制地方政府,但这一努力很大程度上失败了,也导致2006年取消农业税的改革。这当然也是“三农问题”出现的时期,人们开始讨论农村社会危机与空心化。在社会再生产方面,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晚期的问题也导致了农村移民浪潮。农村社会不得不为此支付社会再生产成本,农村家庭成员也往往两地分隔。


  2003年至2007年中央政府对这些农村问题作出了回应。这一时期,有利农民的国家政策与国家的农业现代化努力并存。例如,新农村重建运动便是国家推动有利农民的努力之一。新农村重建运动的推动者采用“村治”形式作为他们设想的积极农村社会的基础。这一时期围绕农村社会未来走向的辩论非常激烈。虽然国家已经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推动农业现代化,但之后引入的大多数政策只是部分得以贯彻,直到2008年前后这些政策才真正落实。


  因此,2008年左右国家政策似乎明显转向实现农业现代化、城市化,甚至脱贫。这正是我们所处的时刻,我认为它引发了对“村治”是否能继续承担合作形式的实验载体的怀疑。和以往任何一个时候相比,现在的农村逐渐成为一个空壳,或者逐渐被地方精英和外部资本的利益所裹挟。随着2006年农业税的取消,乡村基层领导层对各种资源的控制变得更加薄弱,从而也更加无力投资有利于本地发展的集体工程或项目,村干部与村民也日益脱节。相反,随着财政收入下降,乡镇政府不得不推动村干部努力去建立与外部农业企业和本地精英的联系,从而寻找外部投资。乡村领导干部肩上集体资源私有化的压力急剧增加。 2008年土地转让政策进一步正规化,使土地更容易出租给农业企业或大规模经营农业的农民。村干部越来越像企业家。以龙头形式和专业合作社为方式的国家推动的垂直整合更加剧了这一过程,这同时也更有利于资本进入农村。所有这一切导致了更快的阶级分化,进一步损害了乡村作为公共社区发展的潜力。


  总而言之,这一切都说明独特的后社会主义形式的农村治理作为发展合作性的社会形式的潜在空间的结束,以及乡村的存在形式由自治和自主性的向半私营企业式的转变。


媒体与社会治理


邱林川


  媒体与社会治理至少有两方面联系。我负责的《开放时代》英文精选系列之二,有关媒体与社会的书里七篇文章都有两者的穿插。一方面是媒体行业本身的治理。这里有很多乱象,比如媒体报道内容的“假大空”。媒体行业本身的治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不仅是新闻行业内部的治理,还包括娱乐、大数据以及整个互联网的治理,包括涉及隐私和商业模式的治理。最根本一条是媒体不能成为只为自己服务的特殊利益集团,媒体精英不能过分膨胀,这和治理其他行业有相通之处。另一方面是通过媒体,对城市、社会进行治理,可以起到或好或坏的不同作用。


  首先我想进行一个整体的历史回顾。我同意一般教科书里的历史分段有其借鉴作用,比如,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1989年是另一个拐点。不过我认为,如果看到媒体行业本身的治理结构、政治经济结构,及其在整个社会治理中的功能的话,这样的常规分类是过于简单了。


  我在此仅简单提一下,不展开,因为我这本书收录的七篇《开放时代》文章,有六篇半是讲互联网的。这表明过去十年互联网研究十分兴盛。只有半篇讲到毛泽东时代,但我觉得它也非常重要。对毛泽东时代的理解往往是很简单的。一个极端是认为毛泽东时代只有官方社会主义媒体,前三十年实行的是单纯的列宁主义工具型模式,只有“喉舌论”和中共发声的单一体系。这并没错,但不完整。另一个极端是只强调毛泽东时代“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四大”。“大民主”一方面强国家,一方面强社会。这是当年语境之下的认识。我认为二者同时存在,二者之间也有互动。


  除此之外,中国还有与上述两方面不尽相同的内参体系。内参是另一个面向,它在内部传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比如,新华社记者不仅写文章在《人民日报》刊登,还给内参写作。此外还有军事情报、科技情报的信息系统,这里就不展开了。其实毛泽东时代的媒体结构还是很复杂的,不是一句“喉舌论”可以完全概括的,也并不是毛泽东一个人说了算,而是有各种其他因素。该时期内不同面向当然还是要在列宁主义政党体制下集中。


  1979年是一个拐点,在宣传体系内部有不少重大变化。自此中国开始有了广告,包括最初的报纸广告和电视广告。于是媒体经费不再仅依赖政府,媒体机构可以通过卖广告找到新财源。1979年是媒体行业商业化的起点,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以后进一步加速。有人对这一时期进行回顾,发现很有趣的规律。当年的中宣部部长邓力群就这样总结80年代:到了奇数年时,比方说1981年、1983年、1989年,整个行业就要“收”,强调媒体的“喉舌”作用,广告要少点;到了偶数年,则要“放”,管理可以宽松一些,让大家去多登广告。


  这是个来来回回的拉锯战,一直到1992年,我认为都未停止。在传统的毛泽东主义没有消退,而新自由主义还没有完全进来的这个时期,两者之间互相拉锯。中间也有重要的事情,比如赵紫阳的新闻改革。虽然他在1989年离职,但是他那个时期很多的思想,如党政分离等仍留存下来。再比如,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等这些管理媒体行业的关键机构都是在1990—1992年建立起来的。它们迄今为止仍十分重要的管理功能就是延续了20世纪80年代新闻制度改革的主张。


  当然,那时还有起草《新闻法》。现在说依法治国,首先必须有法可依。80年代《新闻法》起草、修改至第三稿,之后没再持续完成。可以说,对现代城市社会治理而言,新闻媒体是少有的“无法可依”的行业。虽然如此,治理新闻媒体也还是有一套体系的。党的十三大报告中还提出“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这都是媒体改革和城市社会治理中比较高级的提法。


  列宁主义新闻学是不是只有“喉舌论”?英文文献中讨论列宁主义新闻观一般都会提到媒体要为革命服务的概念“revolutionary concept”。就是说,除了作为党的喉舌之外,列宁主义政党实际上是一个革命政党,所以在革命时期,它需要建立自己的主体性、人民的主体性。毛泽东时代也如此。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两个重大”,这是对毛泽东时代的延续,但其前提是大家要有主体性,而不只是被动地接收媒体信息。


  农村的媒介体系在80年代也发生了重大变迁。最重要的是广播电视系统“四级改三级”。在毛泽东时期,国家、省、市、县每一级都有主体地位开展广播电视工作,比如当时很强调有线广播,权利下放到较低的基层。到了1983年,四级改三级,其中虽有反复,但结果是砍掉县台,削弱地方广电的主体性,这是后来农村文化凋敝的一个起点。以上说的是第二个时期。


  第三个时期从邓小平南巡开始,1992年是拐点,也是传媒新自由主义化的重要拐点,市场化的脚步大大加快。之前就出现了晚报,之后进一步发展出都市报,向相对发达的城市地方放权。1996年开始出现传媒报业集团,如《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就是全国第一家报业集团。以前我读书时,报业集团还是被批评的,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媒体形态。这时则开始把不同报纸集中起来,成立一个大的实业公司,经营各种业务,比如有的报业集团主要经济来源是房地产,根本不再靠卖新闻。传媒市场化达到前所未有的状态。


  这一时期还有一个重大变化是90年代中期互联网开始联通,媒体市场内部多元性开始急速增加。我负责的这本书里有两篇相关分析:一篇是丁未讲的城中村里网吧管理的情况,还有一篇是刘亚讨论网络上关于“二奶”的话题。《开放时代》还有一篇更早的文章,叫《有钱的、下岗的、犯法的:解读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小报故事》,是赵月枝老师写的。这些文章的一个总体观点是,市场化也好、互联网也罢,都使我们可以从媒体中看到更加复杂的社会现实。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商业化过程,而是使一些以前不能进入公众视线的现象,如“二奶”,被折射出来,得到大众的关注与讨论。所以,这一时期的一个基本特色是多元性。互联网及商业化都使媒体内容的多元性有明显增加。这一趋势一直保持到北京奥运会时达到高峰,直至2009年。


  2009年是继1992年之后的另一个拐点。具体说来,乌鲁木齐“7•5事件”是重要分水岭。可能大家对此有不同意见,但我认为媒体行业内部此时开始发生重大改变。有的传媒人认为2013年权力交接是分水岭。对此我觉得值得商榷,因为2009年形势就开始收紧了。纸媒表面上说是因为受到网络媒体的冲击、受到监管压力太大,但我看其危机也与前一阶段过分商业扩张有关。自己不好好去做新闻,哪怕娱乐新闻也没做好,而只是成为了金融资本统领下的一个小分支系统,相对的独立自主性自然会打折扣。


  从2009年到现在,网络越来越普及,管控也加强了。这是一种有选择的国际化:在娱乐、经济方面,空间更大了,但同时也有2010年的谷歌事件。谷歌撤出中国,这是具有指标性质的。大约从此开始,不但是外资高科技企业,包括外国传媒机构在国内起到的作用都越来越边缘。


  总体来看,表面看似乎仍很多元,但如果进行一下实际分析,我看其对多元社会的代表性是下降了。新旧媒体内容呈现的结果究竟代表了什么阶级、阶层的声音?什么利益集团的声音?王维佳和杨丽娟在《开放时代》的文章中有清楚说明。他们论证“吴英案”当时在微博里的讨论具有“党性”,这个“党”不姓共,而姓资。


  回到我们关注的历史,回到城市治理的问题,新闻行业无法可依这一点,从境外学人的视角来看,是具有一定倒退性质的。如果有健全的法制(rule of law),这当然更好。但是,近期出现的央视庭审,恐怕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法院还没判,就把疑犯放到央视上进行“公审”,这对媒体行业治理本身也不好。


  互联网治理的主体,不是单一的中宣部。其中涉及很多网络关键治理领域,包括最高单位对网络安全的直接介入,中宣部也只起辅助作用。地方利益集团与中央部委之间就互联网治理出现博弈,这与传统传媒行业的情况也有类似之处。比如,参与治理的范围,以前四级改三级,现在越改越集中,真正能够参与的人群哪怕在精英之中也越来越小了。至于治理的效果,当某些民众的声音合乎精英集团利益的时候,它就变得更加可见。但是,也可看到,越来越多的情况是,网络民意日益被精英主导,同时在权力与市场中被重新结构化。


  总体来说,媒体对社会力量的形成越来越无力。特别是在社会地位较高的群体中,媒体主要宣传的是个人主义、消费主义、去政治化、去社会化。这是曾繁旭老师在其合著文章中的一个观点,也是我负责的这本书中另一篇文章,即赵月枝和吴畅畅的论点——工农的话语现在越来越少,恐怕又到“于无声处听惊雷”的时候了。


民族关系的前后三十年


韩孝荣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部分民族地区,特别是西藏和新疆地区常常发生的一些骚乱和冲突事件使得一些人对中国的民族关系现状做出过于悲观的评估,并由此衍生出两种舆论。一种是“怀旧”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前三十年的民族关系好过后三十年的民族关系。“那时候大家都和睦相处,根本不在乎谁是汉族、谁是藏族(或维吾尔族)”是在边疆地区常常可以听到的议论。另一种是“崇外”论,主张某些国家(比如美国)在民族关系方面比中国处理得更好。在政策取向上,怀旧论的支持者们主张向后看,要恢复前三十年的某些政策;崇外派则主张向外看,要通过借鉴某些国家的经验来制定所谓第二代民族政策。两派的共同认识是中国现行民族政策存在严重问题,需要彻底改弦更张。


  一、前三十年没有想象的那么好


  新中国成立后前三十年在民族关系方面的真正贡献在于确定了中国民族关系和民族政策的基本方向。中国创立了适合本国情况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没有采行苏联的联邦制;通过对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和文化的调查和研究,中国政府在三十年间识别出五十六个民族,构建出“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的相对稳定的民族格局;中国政府倡导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主张尊重少数民族文化,并且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教育和文化。这些形成于前三十年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至今仍然代表着中国民族政策的根本精神。


  前三十年虽然创立了正确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但前三十年的民族关系却并不比后三十年更加和睦、和谐。西藏自1950年解放军进藏到1959年拉萨事件期间曾经历过几度紧张局势,1956年以后藏区越来越不平静,终于演变成大规模的武装冲突。“文化大革命”期间西藏也不像一些人想象的那样完全没有民族矛盾。1969年爆发的影响到西藏多个县份的尼木事件就涉及民族之间的冲突。也是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发生的新疆“伊塔事件”、内蒙古“内人党事件”、宁夏反地方民族主义运动和云南“沙甸事件”等都与民族矛盾有或多或少的关联。这些事件中的任何一件都比后三十年中最严重的民族冲突更具破坏性。


  造成前三十年民族问题的原因至少有下面三点: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所有政府中最强势的一个。自清朝衰落以后,边疆民族地区出现了一些离心势力,某些地区某些民族甚至试图从中国分裂出去,建立独立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功地制止了这类分离势力和分离倾向,并致力于在边疆地区重建和加强中央集权,这势必引起地方实力派和地方民族主义分子的反抗,而这种反抗常常就表现为民族冲突;第二,中央政府虽然制定了基本正确的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但这些原则并没能得到始终一贯的执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一些正确的民族政策,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尊重少数民族宗教文化、风俗习惯的政策,都受到批判和背弃。民族政策的激进化和极端化在一些民族地区引起反弹,而这种反弹也常常表现为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第三,外部势力的影响和干涉。西藏的分离主义势力就得到美国、印度等国家的支持,而新疆的分离主义势力则得到苏联、土耳其等国的支持。


  前三十年没有爆发更多和更严重的民族冲突是和当时严密的社会政治管控分不开的。首先,人员的流动受到严密的控制。内地人去往边疆或是边疆同胞移居内地,都要经过政府的批准。边疆社会也同内地社会一样,每个城乡居民都由至少一个政治、经济或社会组织管理着,而所有这些组织都直接从属于政府。在这样的体制下,每个社会成员都在政府掌控之下,几乎不可能有人能够组织和策划不被政府认可的社会、政治活动。其次,信息的流动也受到严密的管控。中国与外国之间的人员与信息的交流非常有限,而国内的信息流动也都由政府掌控着。例如,有关云南“沙甸事件”的消息就曾经被严密地封锁着。试想,如果当年就有政府不能完全控制的互联网,而“沙甸事件”的过程能够以正确的或歪曲的形式在网上实时传播的话,势必会引起其他一些穆斯林地区,特别是回族地区的连锁反应。再次,与上述两种管控相联系,人的思想和情感也受到严密的控制。政府通过媒体、学校、政治学习和政治运动把官方的主张灌输给大众。政府提倡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而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则受到批判。由于政府鼓励对于民族情绪和民族意识的压制,有些时候人们不得不装着忘了自己的民族认同和民族情感。这是现在一些人认为前三十年某些地区民族认同完全不重要,甚至不存在的原因之一。


  这种装出来的民族和谐在当年就曾经迷惑了一些人士。改革开放之初,在达赖喇嘛派往藏区的访问团到达西藏之前,西藏的地方干部就曾经向中央保证:西藏的民族关系没有任何问题,藏族同胞都幸福而满足,没有不满情绪。他们甚至担心藏族同胞会因为抑制不住内心对于达赖喇嘛那帮阶级敌人的仇恨而对访问团做出不敬之举。后来发生的一切令这些地方干部和他们的上司都大为震惊。访问团所到之处,都受到藏族民众的热烈欢迎。藏族同胞们的民族情感和宗教情感似乎一夜之间就复活了。先前的和谐和幸福感也消失了,他们开始向访问团诉说那些年所经历的痛苦。这些诉说经访问团反馈到北京后,北京的主事者们才意识到:原来藏民的幸福感和对民族认同与宗教认同的不在乎至少部分地是装出来的,而原来西藏还有很严重的问题。这是后来胡耀邦进藏的缘由,也是中央通过召开一系列西藏工作会议而出台对西藏新政的开端。


  在很大程度上,后三十年的一些民族矛盾和民族冲突是前三十年的遗留问题。这些问题之所以被遗留,主要是因为很多与民族有关的问题,比如民族分离主义的问题、宗教冲突和文化冲突的问题、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本来就不是在三十年之内可以解决得了的。我们曾经误以为一些问题已经解决了,是因为在前三十年高压的社会政治环境下,一些矛盾和问题被压抑和掩盖了,而这些被压抑和掩盖了的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后因为高压被解除就自然地爆发了。这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藏和新疆所发生的问题的根源之一。


  二、某些国家也不比中国做得更好


  崇外论并不比怀旧论更令人信服。在苏联和南斯拉夫分裂之后,一些人曾经忧愁地或兴奋地预言,中国由于同样由共产党执政并且同样是多民族国家也很难避免分裂的命运,而刚好在那时开始发生的西藏和新疆的一些冲突事件就成为一些人证明中国即将走向分裂的论据。二三十年后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中国这个由共产党执政的多民族国家其实与苏联和南斯拉夫有很大差别:中国的主体民族汉族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远远超过苏联俄罗斯族和南斯拉夫塞尔维亚族在本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中国主体民族维护国家统一的集体意志也远远强过苏联的俄罗斯族和南斯拉夫的塞尔维亚族;中国实行的是民族区域制度,而不是苏联和南斯拉夫的联邦制,因此民族分离主义分子很难为分离活动找到法理依据,中国的宪法并没有赋予民族自治区脱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利;中国先经济、后政治的改革模式避免了苏联和南斯拉夫所经历的由改革引起的社会动荡;而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又强化了中国政治制度,包括民族政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正是这些差别决定了苏联和南斯拉夫的悲剧不太可能在中国重演。


  今天依然相信中国很快就会因为民族冲突而走向分裂的中外人士应该少之又少,但仍然有些人认为某些国家,特别是美国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比中国做得更好,因此主张引进美国模式的民族政策来改造或取代中国现有的民族政策。这样的主张如果获得采纳,则不但不能解决中国现有的民族问题,而且有可能使现有问题变得更加严重。这首先是因为中美两国的民族状态基本不同,因此对美国有效的政策不一定就能适用于中国。美国与中国在民族关系方面的最大差别就在于当代美国没有产生民族分离主义运动的合适土壤。美国五十州中除夏威夷之外都以白人占本州人口的大多数,美国五十州中没有任何一州是由一个少数民数占当地人口的大多数。也就是说,美国的少数民族都没有自己的主场和聚居地,因此也就没有建立自己本民族国家的物质基础。这种状态的形成,至少有下面三个原因:第一,美国的土著居民,包括美国本土的印第安人和夏威夷人,都在殖民过程中因为杀戮和疾病造成的人口急剧下降而几近灭绝。今天夏威夷人只占夏威夷州总人口的百分之十左右,而印第安人仅占美国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一左右,根本不可能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移民后裔手中夺回本民族的祖居地;第二;来自不同欧洲国家的白人,因为种族、文化和语言比较接近,在移居新大陆后能够迅速融合,形成一个在人口上长期占据多数的主体民族;第三,来自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移民人数较少,且与其他民族杂居,在任何一州都无法占据主导地位。夏威夷的亚裔人口虽然超过总人口的半数,但亚裔由于又细分为日裔、华裔、菲律宾裔、韩裔、越裔等而不能形成占主导地位的政治力量。中国南疆和西藏的问题虽然由多重因素造成,但维吾尔族和藏族民族分离主义运动最重要的根源应该是当地的民族聚居格局。假如藏族只占西藏自治区总人口的百分之十而不是百分之九十以上,假如维吾尔族只占南疆总人口的百分之十而不是百分之八十以上,西藏和南疆可能还会有一些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但极有可能不会产生任何具有现实威胁性的民族分离主义运动。


  中国不应该全面借鉴美国经验的另一个原因在于美国的民族关系总体来说并不比中国更和谐,美国的民族政策也不比中国更完善。美中两国的民族政策有一些相似之处。例如,中国对少数民族适当照顾的政策就类似于美国的平权法案。中国的民族识别也接近美国以种族区分人群的政策。但中美两国的民族政策也有差别,而有人就建议要消除这些差别。有人羡慕美国的法制,认为美国真正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这是解决民族矛盾的有效途径。如果考虑到美国不同种族之间犯罪率的巨大差别、美国警察对某些族裔的经常性暴力执法,以及某些族裔的年轻人中被关押的罪犯比大学生还多的事实,就不难相信,美国的法制体系虽然整体上可能比中国更健全,但并没能解决美国的民族和种族问题。有人推崇美国在民族和种族关系方面的“去政治化”,认为这有助于解决民族和种族冲突,但在现实社会中,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在民族和种族关系方面做到真正的去政治化。充斥美国社会的“政治正确”,由政府推行的平权法案,以及历届选举中种族因素的重要性,就是民族和种族关系政治化的集中表现。美国民族和种族之间依然常常发生的矛盾和冲突,以及美国某些少数族裔的贫困化、教育水平的低下和高犯罪率都说明美国对于民族和种族关系的处理并不比中国更为成功。严格地说,中国新疆等地发生的与维吾尔族极端分子有关的暴力活动与美国的“9•11”是同类性质的事件。其根源是国际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而不完全是民族问题,但二十多年来维吾尔族极端分子在中国制造的所有暴力事件所造成的破坏性的总和也比不上一个“9•11”事件,而本来远离伊斯兰世界中心区域的美国应该比紧邻众多伊斯兰国家的中国更容易避免与伊斯兰世界的直接冲突。


  三、中国的民族关系现状并没有那么糟


  中国大多数民族地区都存在着社会经济发展滞后的问题,但只有极少数民族地区存在比较严重的民族关系问题。在五个民族自治区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都没有严重的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即使在西藏和新疆,也不是处处都有问题。西藏的日喀则地区就比拉萨和昌都更加平静,而新疆的问题主要在维吾尔族聚居的南疆,北疆就基本没有问题。在五个自治区之外的众多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县,也没有难以解决的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很多内地的汉族同胞可能都不会知道像吉林、辽宁、湖南、湖北、河北、广东、福建、浙江、重庆这样的省市还有少数民族自治州或自治县。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这些省份虽然有少数民族聚居区,却没有民族关系问题,因此不会引起注意。在世界其他地区,跨界而居的民族常常比较容易出问题。他们有时渴望加入国境那边由本民族兄弟姐妹建立的国家——当然他们也想把自己的聚居地带过去;有时则希望像国境对面的兄弟姐妹那样在国境这边再建立一个独立国家。中国虽然也有朝鲜族、蒙古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景颇族、傣族等众多跨界民族,但这些民族都不存在想加入其他国家或追求独立的问题。美国的主流社会经常会把犹太人和亚裔描述成美国的“模范少数民族”。假如我们借用这个概念来描述中国的民族的话,那么中国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中的大多数都是模范少数民族,而很多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都是模范民族地区。


  理性地、全面地评估民族关系的现状是我们正确地处理民族关系和制定民族政策的重要条件。我们要看到有问题的地方,但也要看到没有问题的地方。我们既要研究为什么有些地方出现了问题,也要研究为什么很多地方没有问题。对于确实存在的问题,则要客观地评价问题的严重程度,不能夸大问题的严重性。例如,不能因为一两个民族自治地方出了些问题就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问题,而无视大多数民族自治地方都平安无事的事实;不能因为某些宗教团体或民族团体的少数成员牵涉到一些冲突事件就认为这些宗教团体或民族团体的所有成员都有问题,而无视这些宗教和民族团体的绝大多数成员都忠于国家并且遵纪守法的事实;更不能因为中国一两个地方存在民族问题,就认为中国的民族关系已经不可救药,而无视中国大多数民族地区各民族都能长期和睦相处的事实。夸大问题的严重性,就容易造成惊慌失措和反应过当,就真的会使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我们不能忽略历史、忘记过去,也不应该拒绝学习外国的成功经验,但在处理民族问题和制定民族政策时,我们的出发点和关注点应该主要是中国的当下。要认识到当代中国与前三十年的中国相比,社会政治环境已经全然不同,而中国与外国的政治制度与民族状况也大不相同,因此机械地去比较中国后三十年与前三十年的民族政策或是中国与外国的民族政策在学术上没有显著的意义,对于解决实际问题也并非大有裨益。我们需要制定适合现时代的民族政策,复古既不可能,也无必要。例如,在改革开放近四十年后的今天,根本不可能也不必要再去恢复当年的高压政策。此外,我们需要制定中国模式的民族政策,而不是美国模式或是俄国模式的民族政策。


  分清两种不同性质的民族问题,即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滞后的问题和民族关系问题,是我们在处理民族问题时需要时时铭记的另一项原则。这两类问题互相关联,但又互不相同,需要用不同的方法去处理。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滞后有可能引起民族关系的问题,因此缩短或消除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差距,就能消除民族关系问题的一个潜在根源。但是,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差距只是民族关系问题的根源之一,在实现了经济文化平等发展之后,仍然有可能因为其他因素而产生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在经济发展相当成功的当代中国,只要政府有决心调动足够的人力和物质资源,经济文化发展滞后的问题相对比较容易解决,而民族关系问题的彻底解决,则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比人力援助、物质援助更为复杂的手段。


  在遵循适用于全国各民族的民族政策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也应该力求做到特殊地区特殊对待。这两者并不矛盾,因为各民族地区之间既有共性,也有特性。对于某些民族地区,提供适当的人力和物力的支援就足以解决问题,但对于另一些地区,则不仅需要强化人力和物质的援助,还要施行其他一些特殊政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对于各民族地区的政策从来就不曾做到彻底的整齐划一,而这并不违反民族平等的原则,因为特殊地区特殊政策的最终目的仍然是民族平等。例如,1959年前西藏就可以保留自己的政教合一制度,而其他民族地区就不能继续维持本地传统的政治制度;我们对于处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少数民族的社会主义改造也采取了不同的方针。改革开放之后,西藏的农牧民在1980年前后就开始享受免税政策,远远早于其他大多数民族地区。援藏和援疆的力度也远远超过对其他民族地区的支援——对口支援内地西藏班、西藏中学和新疆班的设立就都是面向西藏和新疆的特殊政策。当前新疆的另一个特殊性就是,在那里有关民族政策方面的任何举措都不能不考虑到在大多数其他民族地区都不存在的反恐和国家安全问题。


  就算我们在民族关系和民族政策方面做得再好,也不能保证我们幅员广大的国家中各民族之间能够做到永远的和绝对的亲密无间与和睦相处。多民族国家发生一些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正常的。每次发生问题之后,我们都应该问一问自己:我们所面临的民族问题真的比历史上大多数时期都更严重吗?我们所面临的民族问题真的比其他国家和地区更严重吗?我们所面临的民族问题真的很快就会导致我们国家的分裂和崩溃吗?我们所面临的民族问题真的就没有办法解决吗?对这几个问题的细致思考应该能够使我们更冷静更理智地去处理复杂而敏感的涉及民族关系的各种问题。


中国石油外交与中美缓和


南和志


  我主要讨论20世纪70年代中国石油外交对中美关系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是中美两国关系缓和的年代。从1972年2月尼克松总统访华到1979年1月中美关系正常化的七年之间,两国的非官方关系逐渐发展,特别是贸易关系。70年代中美贸易总额几乎从零逐渐增加到20亿美元左右。中美两国曾有很多学者研究过中美贸易关系发展的过程,但是很少有人关注过其中一个重要的产品——石油。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是“石油穷国”,石油供应基本上依赖苏联的援助。苏联的石油技术和工程师对克拉玛依、独山子等油田的勘探和开发起了较为关键的作用,但是在1960年后,苏联突然撤回所有的技术援助。中国当时除了从匈牙利、罗马尼亚、东德、阿尔巴尼亚等东欧国家以及法国、意大利和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进口有限的石油技术之外,基本上依靠本国自主的能力开发石油能源,石油政策自此体现了中国在外贸上的“自力更生”政策。此后,中国连续发现了大庆油田(1959年)、胜利油田(1961年)和大港油田(1963年)等一系列大规模的油田后,石油业迅速发展。1978年石油日产量已超过2000桶,但因为伴随着人口的增加,消费量也同样大幅增加,所以此时的出口量还是微不足道。然而,这些统计数字并没有正确地反映中国石油对其外交的重要性。1973年10月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导致了全球性的石油危机,石油来源大部分依赖中东地区的西方国家面临了由此导致的各种经济困难。与此相反,中国的石油生产则一直在稳步增加,而且根据1969年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委员会发表的一份报告来看,在中国的东南海地区可能存在世界储量最大的海上油田。所以,在当时的外国人眼里,中国突然从“石油穷国”变成了未来的“石油大国”,甚至很多西方国家,尤其是日本和美国,把中国看作另外一个中东。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华后,美日商人陆续来华,迫不及待地与中方进行石油进出口合作。


  然而,冷战时代的中国对外石油政策十分复杂,所以中国对美国石油商人要求出口石油的回应始终并不积极。中国一方面对北越、北朝鲜等社会主义国家出口石油,表示对他们反抗美帝国主义斗争的支持,希望由此减少苏联在社会主义阵营内影响的同时,加强中国的影响。另一方面,中国也对很多非共产主义国家出口石油。例如,中国从1973年开始向日本出口石油,虽然出口量并不多(约为日本一周消费量的五分之一),但这减少了日本在苏联西伯利亚地区能源开发的必要性,打击了苏联用外资开发石油,避免石油生产量下降的能源政策。同时,中国为了加强国际影响,向香港地区、泰国和菲律宾等亚洲地区出口石油。在尼克松访华后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对美国商人也采取了积极的态度。比如,1973年5月驻美联络处建立后,主任黄镇(前驻法大使)对很多美国企业家如是说:“中国石油业很有希望,将来可以对美国出口石油。”中国确于1975年底邀请多家美国石油企业来中国商议石油出口的相关问题,虽然最终并未达成合作共识,但是事实表明,在1976年4月的“反击右倾翻案风”导致邓小平下台之前,中国对美国出口石油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然而,1974年2月毛泽东开始主张三个世界理论,这个理论把世界各国划为三个世界,美苏两霸属于第一世界,拥有财富和核武器;日本、西欧和东欧等美苏两霸的同盟国属于第二世界,拥有略少于第一世界的财富和核武器;其他国家,就是大部分的发展中国家,都属于没有财富和核武器的第三世界。第三世界因为受到第一世界的压迫,所以要紧密团结,对抗美苏两霸的影响。对属于第三世界的中国来说,石油不仅是经济产品,也是反抗美苏两霸的政治武器。1974年4月邓小平在联合国大会的演讲中,谴责美苏两霸在第三世界疯狂地进行扩大影响的竞争,削弱各个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压迫发展中国家的人民。他表明支持中东产油国对西方国家禁止出口石油的决策。同年10月外交部部长乔冠华也在联合国表示支持阿拉伯国家对西方国家的政策,视其为历史性的、正义性的斗争。在1974年中国第一次试水海洋勘探船时,这一成就被看成是对美苏两霸控制世界石油能源的有效打击。早在1970年中期的中国国内政治局势也影响了中国的石油政策。“四人帮”开始批评邓小平等现实派支持对西方国家出口石油的决策,认为石油是中国自力更生的象征,把它卖给外国是忽视人民利益的卖国主义行为。1976年7月李先念与美国商人代表团交谈时表明:“中国对美国出口石油的可能性很小,中国虽然在继续开发新的油田,但是不会借助于外国”。


  中国此时虽然不再对美国出口石油,但是对美国的石油技术表现了极大的兴趣。从1972年起中国开始进口西方的石油技术,特别是海上勘探技术。李先念和李强等领导人,甚至毛泽东本人都承认当时的中国石油技术落后,如果开发海上油田,中国需要西方国家的先进技术。中国进口了挪威、日本和新加坡等国的海上勘探技术与法国、德国等西欧国家的各种海上石油勘探设备,但是因为中美两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中国在进口石油技术时经常把日欧企业放在技术水平世界最高的美国企业之前,引起美国商人对两国关系进展缓慢的不满。1976年9月毛泽东逝世后,华国锋等新领导人立即逮捕了“四人帮”,进而出台了新的经济政策,后被称为“洋跃进”。其目的为更快地进口西方的先进技术,包括石油技术,以便加速经济发展,早日实现周恩来提出的“四个现代化”,争取在20世纪结束之前赶上并超越西方国家。1977年5月华国锋在大庆油田召开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赞扬大庆石油业的领导人和工程师,说他们在“洋为中用”的思想下勇于引进外国技术,并且宣布要在1985年以前建设十来个“大庆油田”。与此同时,尼克松、福特政府企图减少美国对中东产油国的依赖,但因为各种国内经济原因,他们的能源政策基本上没有取得成功。所以,70年代中期后,美国的石油(技术)企业越来越重视中国,开始对中国出口各种先进技术,包括海上勘探设备,谋求开发中国海上油田,盼望将来分享其成果。虽然尼克松访华后中美关系一直没有得到突破性的进展,但是中美的技术合作却由此徐徐展开,比如两国石油工程师与官员的互访,加深了双方关于石油业的了解与认识。


  20世纪70年代末期全球局势突变,由于苏联在中东、非洲等第三世界的挑衅行为,美苏关系的缓和局面破裂,导致更加激烈的军备竞赛。卡特总统的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布热津斯基认为苏联在石油产地附近扩大自己影响力的行为,会威胁到美欧日等国家的石油供应,中国领导人也有此类观点,屡次警告美国政府官员苏联有扩大政治影响的野心。同时,因为苏越军事同盟威胁到了中国的国家安全,邓小平于1977年7月再次上台后,立刻开始了新政策,其内容为比以前更积极地引进美国先进技术,与美国共同对抗苏联的全球扩张。此时,石油给新的中美战略关系做出了一定的贡献。70年代的中国,虽然进口了诸多外国技术,但是一直拒绝用任何合资的方式开发海上油田。这个政策是中国现代史的教训。当时的领导人认为,如果允许外国企业在国内开发能源,很可能导致领土主权受损。然而1978年5月中国突然撤回之前的决定,邀请四家美国石油公司向中国派遣代表讨论共同开发海上油田的可能性。这个前所未有的举动震惊了美国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他们认为中国的新领导在“自力更生”和“引进外国技术”之间没有看出任何矛盾。中国的新石油政策也确实表明:邓小平领导下的中国愿意与美国开创战略性的能源合作关系,以便开发海上油田,牵制苏联对中国的军事压力。其实,这个新石油政策是中国石油业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过去开采了过多陆地油田,中国石油生产量的年增幅在1978年和1983年之间下降到百分之五,国内最大的大庆油田生产量的年增幅也在1981年到1985年之间下降到百分之十。中国虽然进口了很多外国的技术,但还是缺少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这些因素也让70年代末期中国石油生产和消费的局势越来越紧迫。当时的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康世恩也承认,中国邀请美国跨国石油公司到中国开发海上油田是经济上的需要。中国海上油田的新政策推动了中美战略合作。1978年10月美国能源部长施莱辛格访问了中国(他同时是尼克松、福特政权的国防部长,因为反对美苏缓和跟基辛格发生冲突,后被开除)。此人一直主张美国要靠近中国,共同对抗苏联的威胁。他在北京与中国石油产业之父余秋里副总理进行了会谈,共同谴责苏联在中东、非洲地区的领土野心,并且对于加深两国在煤炭、核能等各种能源领域的合作达成了共识。余秋里对施莱辛格说:“石油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由此表明,石油不仅是中美经济合作的关键,而且是两国战略合作的重要环节。因为当时的中美两国还未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他们没有达成具体的石油合作意向,但是美国石油企业跟中方已开始深入讨论海上油田的开发问题,所以中美两国之间实际上已经具有了以石油为主的能源合作关系。1978年11月21日中国和美国公司(The Coastal States Gas Corporation)签订协议,来年向美国出口石油360万桶,相当于美国一天总消费量的六分之一,对美国经济的影响基本上没有起到任何实际效果。这个数字虽然很小,但是在政治上的意义却很深远。1979年1月中美建交后,卡特和邓小平签订了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两国的能源合作也开始迅速发展。中美建交前后,很多美国企业跟中国企业达成了各种技术合作意向,其中最有意义的是1979年3月中国石油公司和美国大西洋里奇菲尔德公司(ARCO)签订了两国之间的第一份海上油田开发协定。后来其他美国公司也签订了相同的协定,自此中美海上油田开发合作持续到1985年左右。此时因为世界石油价格下降,美国石油公司失去了对中国海上油田的投资动机,但是能源合作象征了中美同盟的开始。1979年2月中国发动对越自卫反击战时美国基本上没有抗议,同年12月苏联侵犯阿富汗后,中美两国一起反对苏联的扩张主义。在中国的眼里,美国从冷战时代的死敌变成了新冷战时代的同盟。


  总之,中国石油并没有挽救美国的经济危机。20世纪70年代美国对中东石油的依赖度越来越高,而美国人想象中的中国大量出口石油的现象也并没有出现。但是,中国石油确实挽救了一个东西,那就是中国自己的“四个现代化”:1979年1月伊朗革命引起的第二次石油危机让世界石油价格再次大幅上升,虽然中国石油生产量和出口量的增长幅度越来越小,但是石油出口额达到了中国出口总额的五分之一以上,给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和引进外国技术的政策带来了极大的财政支持。一言蔽之,中国石油对中美经济关系的贡献或许是有限的,但它对中美战略合作关系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中国外交转变:从毛泽东到邓小平


夏亚峰


  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毛泽东,他关于国际政治的思想不断在变化。毛泽东在1946年提出“中间地带”理论,主要是根据中共与国民党建立统一战线的经验以及他本人对中国国家利益的理解。毛泽东希望建立一个反美统一战线,以便在国共内战中打败国民党。到1949年,为了抵消美国对中国的威胁,毛泽东宣布“一边倒”的政策,寻求与苏联结盟。到了20世纪60年代初,中苏关系破裂,毛泽东又提出“两个中间地带”的理论,以便与西方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结成反对两个超级大国的国际统一战线。毛泽东称这些国家为“人民间接的同盟军”。


  20世纪60年代初中苏关系破裂之后,毛泽东试图与苏联争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领导权,充当世界革命的领袖。到“文革”期间,中国实行全面的激进外交,在国际上既反帝,又反苏,还要与各国反动派斗争,四面树敌,搞得十分被动。从1966年到1969年,没有一个国家与中国建立新的外交关系。此外,中国与将近三十个国家出现外交冲突。到1969年春,中国与社会主义阵营的盟友苏联发生边界流血冲突。珍宝岛事件之后,苏联领导集团威胁要对中国实施核打击,对中国的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毛泽东这时才不得不寻求改善与美国的关系。从美国方面来说,1969年入主白宫的尼克松也致力结束越战,希望同时改善与两个共产党大国的关系。然而,毛泽东一生是个“造反派”和革命家,与美国这个资本主义国家的龙头老大改善关系,他是很不情愿的。因此,从70年代初中美关系缓和一直到他去世,毛泽东内心十分纠结,他一直在(与西方)缓和与 (支持世界)革命两者之间摇摆不定。毛泽东改善与美国关系的初衷,是要实现他的“联美制苏”的战略。但他很快发现,美国改善与中国的关系,目的不是为了“联中制苏”,而是为了同时改善与两个共产党大国的关系,以便给越南人施加压力,迫使越南人按照美国人的条件结束越战。到1972年5月,尼克松访问苏联,美苏缓和进程取得突破性进展。


  到1973年,毛泽东对中美关系的发展已经很不满意。是年11月,基辛格以美国国务卿和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的身份访华。在与周恩来总理会谈时,基辛格提出中美军事合作和美国“向中国提供核保护”的动议。周恩来在没有事先得到毛泽东许可的情况下,表示可以考虑。基辛格走后,北京出了“大事”。根据《周恩来年谱》等记载,毛泽东在听了翻译唐闻生和外交部部长助理王海容的“不可靠”汇报后,认定周恩来在与基辛格会谈中“说了错话”。⑤11月17日毛泽东与周恩来、外交部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开会时,针对周恩来和基辛格的会谈,说了这么一段话:不要受美国人的骗……对美国要注意,搞斗争的时候容易“左”,搞联合的时候容易右。我看基本一切不要,所谓基本上,就是不跟他搞什么军事同盟那一套。现在做生意买得也太多,我是点了头的,罪魁祸首是我。这回勾结美国,罪魁祸首又是我。⑥从11月21日到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召开扩大会议,展开了对周恩来上纲上线的全面批判。周恩来在会上被扣上了“卖国”和“右倾机会主义”的大帽子,成为众人批判的“靶子”。周恩来几乎被打倒,遭到他人生中最严重的一次政治危机。⑦毛泽东为什么如此小题大做?恐怕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毛泽东对中美缓和的成果不满意,美国人没有按照他设定的步子走,没有和他结盟抗苏。毛泽东开始怀疑他最初做出改善与美国关系的决定。他内心纠结,在革命与缓和之间摇摆;其二,西方媒体将中美缓和的成果说成是“周恩来外交”,毛泽东要借此敲打周恩来。


  到了1974年,毛泽东又提出“三个世界划分”的理论,其目的是联合各国的“当权派”,与他们结成统一战线,以便对抗苏联和美国两个超级大国(主要是苏联)。无论是“一边倒”、缓和与美国的关系,还是“三个世界”,毛泽东一生所追求的是结束中国近代以来的屈辱外交,恢复中国在世界民族中的应有地位。他一生坚信,中国是世界被压迫民族和人民的楷模。


  从这个理念上来讲,邓小平和毛泽东是一致的,但在如何实现这个目标的问题上,他们却有很多的不同。邓小平16岁就去法国留学,一直到23岁从苏联回国。在他实际成为中国最高领导人之后,邓小平也很乐于去国外访问,喜欢与外国记者交谈,接受采访,了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邓小平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运作比较了解,懂得经济刺激的作用、资本主义的经济原理,以及将中国融入全球自由经济秩序的作用。他改革开放的目的,就是要将中国经济与西方经济接轨,要实现国富民强。毛泽东在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改善中美关系,将中国逐渐向西方开放,客观上为邓小平在70年代末开启改革开放政策、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奠定了基础。如果没有毛泽东打开中美关系缓和的大门,邓小平在70年代末要实行改革开放将会遭遇更多的阻力和困难。


  在外交事务方面,邓小平致力于改善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他希望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毛泽东认为外部世界充满敌意,世界大战不可避免。因此,毛泽东的外交和国防政策,主要致力于维护中国的国家安全。与毛泽东不同的是,邓小平对国际事务的理解更为精准到位,对外国资本在中国的存在能够容忍。毛泽东对西方世界充满怀疑,而邓小平认为为了寻求中国的富强,必须学习和利用西方。⑧邓小平认为中国通过改革开放而不是继续革命和阶级斗争,可以与法国、英国、美国、日本一样富裕和强大。到1985年6月,邓小平明确提出世界大战在最近的将来不大可能发生,世界和平完全可能持续。到1989年,邓小平再次重申“国际形势正在缓和,世界大战可以避免”。⑨邓小平的外交和国防政策更多着眼于发展中国的国家实力。


  毛泽东改善中美关系,一个最重要的考虑是抗击苏联对中国国家安全的威胁。在这方面,邓小平与毛泽东英雄所见略同。但是到了1977年,邓小平开始考虑如何实现中国的现代化问题。他了解日本、南韩、台湾地区依赖美国的科学、技术和教育,实现了现代化。他也了解,在欧洲生产的许多产品,专利权在美国人或公司的手中,即使中国能从欧洲获取技术,中国仍需和美国搞好关系。因此,他看到了和美国实现外交关系正常化,是中国实现现代化必须迈出的第一步。⑩据说,在邓小平1979年1月赴美访问途中,曾对助手(李慎之)说过以下一段话:“回顾过去的历史,和美国站在一起的国家,都实现了现代化;而反对美国的国家,经济建设都不成功。我们也要站在美国一边。”11在邓小平的指导下,中美终于在20世纪70年代末实现了外交关系正常化。1979年1月邓小平成为新中国第一位访问美国的高级领导人。正如基辛格指出:“邓小平结束了毛泽东的最后岁月对美关系方面的矛盾政策。中国人对世界革命再也不会念念不舍了。”12


  邓小平在华盛顿访问期间,得到卡特政府的默认和暗中支持中国将要对越南发动的军事行动。在此期间,当美国人提出要与中方共同在新疆建立收集苏联军事情报的情报站时,邓小平表示有兴趣并拍板同意。13我们知道,1958年当苏联人提出要在中国建一个能够指挥太平洋地区核潜艇的电台和中苏共组潜艇舰队时,毛泽东断然拒绝。当时中苏两国是正式的盟国。14邓小平回国后两个星期,中国发动对越南的军事行动。张晓明教授的研究认为,邓小平决定对越南发动战争,部分原因 “是中国试图在世界事务中提升自身的战略地位,同时加速国内经济改革的进程”。 他进一步指出,邓小平“对越南发动惩罚性战争”的决定“也是为了表明中国在对抗苏联扩张中的抵抗作用”。15换句话说,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继承了毛泽东的“一条线”、“一大片”联美抗苏的思想。16邓小平希望比毛泽东更进一步。正如基辛格指出的,邓小平的“对苏政策从遏制到明显的战略敌对,甚至是反攻。中国不再满足于就遏制苏联的问题方面给美国出谋划策的角色。中国要积极促成建立反苏、反越的联盟,特别是在亚洲”。17在基辛格看来,“这可看成是冷战的一个转折点”,因为中国领导人倡议与美国密切合作对抗苏联,中国显得比美国的大西洋盟国更愿意承担风险。18总之,邓小平希望与美国建立一个没有正式同盟体系的事实上的同盟关系。


  但是,中美的这个共同对付苏联威胁的准同盟关系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美国政府于1979年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以及美国里根政府前期继续向台湾出售武器,严重损害了中国领导人对美国的信任。包括胡耀邦总书记在内的中共一些高级领导人认为,中国关于苏联对中国国家安全威胁的估计不准确,过于严重。到1984年,邓小平觉得,中国没有必要和美国站在一起反对苏联。他指出:“我们要实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反对任何人建立霸权的企图。中国坚定不移地站在和平的一边。”19


  因为中国不再指望依靠美国来对抗苏联,邓小平开始着手修复与苏联的关系。他指出,中苏关系的改善必然涉及第三国,必须消除三大障碍:苏联必须从中苏、中蒙边界附近撤出百万大军,必须从阿富汗撤军,必须停止支持越南占领柬埔寨。到了80年代末,这三大障碍已经逐渐消除。1989年邓小平与苏共总书记戈尔巴乔夫在北京的高级会晤,标志着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的中苏、中俄关系的新开端。在这次会晤中,邓小平回忆说,自己参与了中苏意识形态大论战,“双方都讲了许多空话”。他坦承:“我们也不认为我们当时说的都是对的。”他倡导中苏双方“结束过去,开辟未来”,希望中苏两个邻国“发展和平睦邻关系”。20


  在解决国际领土争端的问题方面,邓小平于1984年首次提出关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1984年4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指出:“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出路……有些国际上的领土争端,可以先不谈主权,先进行共同开发。”在与周边国家关系中,“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一新思路是邓小平首先向菲律宾领导人提出的。1986年6月菲律宾副总统劳雷尔访华,邓小平提出:“南沙问题可以先搁置一下,先放一放,我们不会让这个问题妨碍与菲律宾和其他国家的友好关系。”1988年菲律宾总统阿基诺访华,邓小平再次阐述这一主张。他说:“从两国友好关系出发,这个问题可先搁置一下,采取共同开发的办法。”21遵循邓小平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中国领导人在其后十多年间,解决了除与印度、与日本在钓鱼岛以及与东南亚国家在南沙群岛的领土纷争之外的一切边界问题。


  与毛泽东不同,邓小平主张中国在国际事务中不要炫耀实力、不当头。早在1980年5月,在讨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党际关系时,邓小平提出以下原则:“各国的事情,一定要尊重各国党、各国人民,由他们自己去寻找道路,去探索,去解决问题,不能由别的党充当老子党,去发号施令。我们反对人家对我们发号施令,我们也决不能对人家发号施令。”22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苏联和东欧共产党政权的垮台,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最低潮。不少第三世界国家感到十分困惑,他们希望中国能扛起抗击美国霸权主义和抵制西方对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的大旗。西方不少媒体称中国是“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新中心”、“第三世界的领袖”。邓小平头脑非常清醒、冷静。他在1989年9月提出了中国应对东欧巨变、社会主义阵营瓦解后国际事务中的二十八字方针——“冷静观察,稳住阵脚,沉着应付。善于守拙,决不当头,韬光养晦,有所作为”。1990年12月24日在与党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江泽民、李鹏等的谈话中,邓小平指出:“第三世界一些国家希望中国当头。我们千万不要当头,这是一个根本国策……中国永远和第三世界国家站在一起。中国绝不搞霸权主义。中国永不当头。”23邓小平这一政策的目的,就是要创造一个长期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以便中国能继续发展其综合国力。在邓小平看来,中国还需要50—70年的时间,才能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24邓小平所确定的政策,为中国随后二十年的经济大发展奠定了基础。到21世纪初,中华民族实现了近代以来的第一次真正的崛起和腾飞。邓小平最大的政治遗产是提升了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中非关系的年代分期


马佳士


  我这次演讲的内容主要是基于我和大卫•希恩合写的著作《中国与非洲:一个世纪的交流》。我将书中与中非政治相关的部分挑选出来,重新进行梳理和整合,撰写了一篇论文,目前正由《二十世纪中国》杂志审阅。


  这次演讲,我希望达到以下一些目标。首先,我想要厘清1949年以后中非关系史的大致脉络,提出一个简明的年代分期,涵盖50年的时间。我强调中共处理中非关系的方法和目标的演变,阐明与此同时体制机制发生的改变;其次,我会谈一下了解中非关系的过去,对于解读当下中共外联工作的意义。下面我先讲述年代分期。


  第一阶段是1949年至1954年。我将这一阶段称为“中共政治外联的起步”( the birth of the CPC political outreach)。事实上,这一阶段可以一直延续至万隆会议。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主要关注国内问题,没有多少资源可以用于对非洲的政治外联。同时,非洲也没有多少组织或机构可以支持中共在非洲的活动。但是,在这一起步阶段,有越来越多的这类组织或机构被建立起来,有多位非洲民族解放运动领导人访问了中国,1953年来访的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南非国大党)总书记沃尔特•西苏鲁就是其中的一位。这一时期的中国对于和非洲民族解放运动领导人进行接触是很有兴趣的,只是当时非洲并没有多少机构可以与中共对接。接下来是万隆会议。在会议中,周恩来坐在埃及代表的旁边。这种座位的位置关系很有象征意义。事实上,在这一时期,中国正是利用与埃及的友好关系作为门户,进而影响整个非洲大陆的诸多政治组织。在最近一次对万隆的访问中,习近平出席了万隆会议六十周年纪念活动。


  第二阶段是1955年至1965年。我把这一阶段称为“亚非时期”(the Afro-Asian period)。这是中非关系中最为重要的一段时期,在多方面奠定了当前中非关系的基础。1954年10月《世界文化》杂志刊发了一篇文章,认为中国共产党需要帮助正在蓬勃开展的亚非拉各国的民族解放运动,并呼吁中共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来实现这一目标。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参加了在万隆举行的亚非会议,并在这一框架下积极推动了这一政策路线。周恩来是这一亚非拉政策的积极支持者。在万隆会议上,以他为首的中国代表团与埃及、埃塞俄比亚、利比里亚、利比亚和即将独立的苏丹、加纳的代表团进行了外交接触,并建立了外交关系。可见万隆会议提供了一个大的背景。但是在这一时期,中国还非常贫困,在经济上还不具备条件投资中非关系,援助这些国家正在进行的与欧洲殖民主义和美帝国主义的斗争,因此中国强调自力更生。这不仅体现了中国意识形态的正确,同时也为其有限的对非经济援助找到了合理的解释。


  这一时期最为重要的、影响深远的成果是建立了一批各类型的统一战线组织(united front groups)。其中有群众组织、统一战线组织、人民团体、非洲友好组织和团结组织。中共以开罗为基地,通过这些组织开始了在非洲的政治外联工作。这一政治外联起始于已经有许多独立国家的北非地区,随后进一步深入至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区。毋庸置疑的是,这些组织全部都是由共产党控制的,他们的章程都写明要受党的领导,服务于党的目标。不少组织之间存在重叠的架构。比如,共青团国际联络部与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国际联络部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事实上在谁领导这些组织的方面,有很多都是重复的。1960年4月中共中央建立了中国非洲人民友好协会(简称“中非友协”)来统一领导和管理上述各类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某一个非洲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后,中共会成立一个单独的友好组织来专门负责这个国家的工作。


  中非之间的高层外交也在这一时期有很大的发展。1963年底至1964年初周恩来率团访问了非洲十国,毛泽东也会见了许多非洲革命领袖。在李敦白的书中,他提到自己曾多次作为毛泽东的翻译,参与其与非洲革命领袖的会晤。他描述了这些会议场面,特别是毛泽东对非洲革命者和他们的革命运动表现了极大的支持,随后这些高层外交的主题迅速演变成了反对苏联修正主义。可见反苏在这一时期的中非高层外交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在对非基层交流方面,中国主要是通过位于开罗的亚非人民团结组织,尽可能地向诸多非洲解放组织提供物质援助,输出革命意识形态。中国亚非团结委员会是中共向这些非洲解放组织输送经济援助的主要管道。不久,这场亚非运动很大程度上被中苏关系破裂所影响。中苏关系破裂导致了亚非人民团结组织的内部分裂,使得团结组织到1964年就基本停止运作了。但是,中共依旧尽可能地发挥团结组织的效用,努力使中国成为第三世界的领导国家,使中国革命成为非洲解放运动的“范例”。另外,在这一时期,中共也对许多非洲革命组织提供了武器装备上的援助,以支持非洲的革命运动。


  第三阶段为1966年到1970年。我称之为“毛泽东主义人民外交”时期。这一阶段处于“文革”高潮的大背景下,使外国人认可当时中国的意识形态是这一时期的显著特征。我这里有几张图片。一张是非洲朋友在阅读毛主席的著作,一张是非洲朋友在仰望毛主席。这些是仅有的关于非洲统一战线组织的邮票,是“文革”期间在中国印制和流通的,反映出毛泽东主义人民外交的目标,是希望用各种方法让外国人认可中国的意识形态。在这一时期,中国开始支持一些从主流的解放运动组织中分裂出来的、更加激进的、规模也比较小的组织。在一些个案中,中国甚至支持一些以反对已经独立的非洲国家的政府为目标的革命组织。中国援助这些组织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意识形态,而非他们能否取得革命的胜利,因此对非洲的援助在变得更加革命化的同时,也变得更加难以成功。但是,在这一时期,由于所有的驻非大使都被撤离(除驻埃及大使黄华外),这些统一战线组织的意义得以显著增强,它们事实上成为了当时北京与非洲联系的唯一通道。当中国在对非外交政策上不太成功的时候,这些组织在这一时期的中非交往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毛泽东主义人民外交政策的一个结果就是,中国在那些非极左的国家中变得不受欢迎。因此,毛泽东主义人民外交不是一次成功的运动。同时,中国人也越来越对非洲感到失望。他们感到非洲人很无能:无论中方给予非洲多少援助,他们都不可能真正赢得战斗。总之,中非双方开始互相对对方失望:非方觉得中国在非洲的所有活动基本上都是服务于自己的需要;而中国方面感到非洲人是没有能力完成自己的革命的。


  第四阶段为1971年到1977年。这一时期,中国对非政策经历了向务实思想的转变。当中共在国内政策上变得越来越倾向实用主义,我们看到中国的对非政策也出现了类似的转向。这些是对内宣传的海报。虽然只相距三年,我们可以看到宣传内容的巨大差异:一个是完全基于意识形态的宣传,一个是基于务实思想的,宣传医疗保健、农业机械化。当然这是由于1970年召开了北方农业会议。这一务实思想对中国的对内政策意义重大,同样影响了中国的对外政策。中国开始争取和所有非洲独立国家合作,无论是比较“右”的扎伊尔总统蒙博托•塞塞•塞科,还是埃塞俄比亚皇帝海尔•塞拉西。中国甚至愿意和非洲的反社会主义政府合作,比如和美国控制下的安哥拉临时政府合作。一句话,中国变得非常务实,在战略上甚至是过度实用主义和反对苏联的。


  第五阶段为1978年到1999年。这一阶段处于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时期,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在中外关系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基本上领导了中国在非洲和世界其他地方的政治外联。这一时期中共的对外政策是不以意识形态为基础。不考虑意识形态的差距,无论对方在政治上是多么令人不满,中国都愿意与其进行交流,并通过促进双边关系,来满足中国的利益。正是在这一时期,当前中国对外联络工作的理论和特点开始形成。今天中国的对外联络更加活跃,范围也更广,涵盖了更多的组织,而中联部只是其中之一。我们看到许多这一时期外联的方法和手段今天依旧在使用,比如培训(中国对南非国大党的培训)、党际交流(2000年后设立的管理中非关系的新组织:中非合作论坛)、媒体峰会、高层外交和礼品馈赠。这些都是中共之前在对非外联中使用过的方法,它们被加以改造,在经济援助额度和手段、方法方面增加新的内容,并得以沿用至今。


  中非关系未来的走向会如何,值得我们持续予以关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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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C. P. Fitzgerald, Revolution in China, London: The Cresset Press, 1952, p. 266.
②徐复观:《儒家政治思想的构造及其转进》,载徐复观:《学术与政治之间》,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年版,第50页。
③同上,第48—49页。
④李放春:《“自己革自己的命”?群众民主、阶级斗争与华北老区土改中的整党整政》,载程洪、张海惠(主编):《当代海外中国研究二集》,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91页。
⑤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634页。
⑥《毛泽东同周恩来谈话记录》(1973年11月17日),转引自李捷:《从解冻到建交:中国政治变动与中美关系》,载宫力等(编):《从解冻到建交:中美关系正常化再探讨》,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274页。
⑦有关这一事件的详细论述,参见陈兼:《周恩来与1973年11月的基辛格访华》,载南开大学周恩来研究中心(编):《周恩来与二十世纪的中国和世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264—1285页。
⑧David Shambaugh(ed.), Deng Xiaoping: Portrait of a Chinese Statesma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 73.
⑨《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6—127、289页。
⑩Ezra F. Vogel, Deng Xiaoping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China, Belknap Press / Harvard University, 2011, pp. 311-312.
11转引自Chen Jian, “China’s Changing Policies toward the Third World and the End of the Global Cold War,” in Artemy M. Kalinovsky and Sergey Radchenko(eds.), The End of the Cold War and the Third World: New Perspectives on Regional Conflict, Routledge, 2011, pp. 112-113。
12Henry Kissinger, On China, New York: Penguin Press, 2011, p. 349.
13Xiaoming Zhang, Deng Xiaoping’s Long War: The Military Conflict between China and Vietnam, 1979-1991,Chapel Hill: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2015, p. 62.
14《阎明复回忆录》,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455—468页。
15Xiaoming Zhang,“Deng Xiaoping and China’s Decision to Go to War with Vietnam,” Journal of Cold War Studies 12(3), Summer 2010, pp. 3-4, 28-29; Xiaoming Zhang, Deng Xiaoping’s Long War: The Military Conflict between China and Vietnam, 1979-1991.
16Yafeng Xia, “Mao Zedong,” in Steven Casey and Jonathan Wright(eds.), Mental Maps in the Early Cold War, Palgrave-MacMillan, 2011, pp. 171-172.
17Henry Kissinger, On China, p. 348.
18Henry Kissinger, On China, pp. 340, 354.
19Xiaoming Zhang, Deng Xiaoping’s Long War: The Military Conflict between China and Vietnam, 1979-1991, p. 196;李媛(主编):《毛泽东与邓小平》,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439页。
20Ezra F. Vogel, Deng Xiaoping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China, pp. 613-614; 叶自成:《新中国外交思想:从毛泽东到邓小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32-236页。
21王泰平(主编):《邓小平外交思想研究论文集》,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351—352页。
22《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8—319 页。
23《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3页;李媛(主编):《毛泽东与邓小平》,第440—441页。
24王泰平(主编):《邓小平外交思想研究论文集》,第143页。
李放春: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Li Fangchun, 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ies in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Chongqing University)


李怀印: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历史系(Li Huaiyin, Department of History,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江旷:美国图兰大学历史系(Brain James DeMare, Department of History, Tulane University)


丛小平:美国休斯敦大学历史系(Cong Xiaoping, Department of History,University of Houston)


赫艾琳: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人类学系(Erin Thomason, Department of Anthropolog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安舟:美国霍普金斯大学社会学系(Joel Andreas,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戴震:美国西方学院历史系(Alexander Day, Department of History, The Occidental College)


邱林川: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Jack Linchuan Qiu, School of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韩孝荣:香港岭南大学历史系(Han Xiaorong, Department of History, Lingnan University,Hongkong)      


南和志: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历史系(Kazushi Minami, Department of History,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夏亚峰:美国长岛大学历史系(Xia Yafeng, Department of History, Long Island University)


马佳士: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林登•贝恩斯•约翰逊公共事务学院(Joshua Eisenman, Lyndon B. Johnson School of Public Affairs,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http://www.opentimes.cn/bencandy.php?fid=424&aid=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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