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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楼主贴文不贴注释,这真不是好习惯~ |
![]() ![]() ![]() ![]() ![]() ![]() ![]() ![]() 在阶级斗争肆虐中华大地的年代,城乡青年备受其难。其中,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烈度最深的莫过于“阶级路线”造成的伤害。几千万城乡青年,因家庭出身“有玷”(所谓家庭出身不好)而受到歧视、侮辱乃至摧残。直至今日,对于这段历史悲剧,披露它的真相仍有相当难度。官方文献,往往将真相掩盖得严严实实,即便偶有记载,也是轻描淡写或几笔带过。笔者以前曾就“阶级路线”问题作过初步考察,重点是它在上山下乡运动中的形态、与“血统论”的关联。在本文中,笔者拟就1950年代以迄“文革”前(1949年至1966年,即所谓“文革”前17年)的“阶级路线”问题做一初步梳理,具体包括三个方面:“阶级路线”的提出;“阶级路线”的贯彻;“阶级路线”的影响。 在转入正题前,先就本文使用的两个概念“阶级”与“阶级路线”作一说明。第一,“阶级”的本义,是指基于对生产资料占有的不同而形成的社会集团或人群共同体,因此是一个经济范畴。而在“文革”前17年,当局划分所谓“阶级”分野并据以区别敌、我、友的,却往往并非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如“黑五类”中的所谓“历史反革命”“右派”“坏分子”,“红五类”中的所谓“革命干部”、“革命军人”,皆因人生的某种经历而被分门别类。他们的子女,也就相应成为“阶级路线”的牺牲品或者受益者。从这个角度讲,当局贯彻所谓“阶级路线”,难免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本文使用“阶级路线”一词,依旧袭用的是那个时代的官方表述。至于该表述的准确与否,不在本文讨论范围。这是应予说明的第一点。 第二,关于中共实施的“阶级路线”,在不同历史时期实有不同含义。前一时期的“阶级路线”,系指中共在夺取政权和建政初期,根据“革命”性质、任务和各阶级经济地位及其对“革命”的态度,区分敌、友、我,确定依靠谁,团结谁,打击谁的路线。据此含义,早在1930年,毛泽东即根据对中国农村各阶级分析,制定了依靠雇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的阶级路线。后一时期的“阶级路线”,则指中共建政以后逐步成形、反右运动以后全面贯彻,针对广大城乡青年实施的、以家庭出身划线为基本标志并决定其身份、地位、权利的路线。本文考察,只限于后一时期“阶级路线”。这是应予说明的第二点。 中共创建伊始,即以阶级斗争为夺取政权基本手段。这一传统,并未随着夺取全国政权而彻底改变。1950年代中,当政者通过大规模、疾风暴雨式的政治运动,在全国城乡实现了全面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所谓地主阶级、富农阶级、资产阶级。问题是,“剥削阶级”的消灭,既没有导致“阶级斗争”的偃旗息鼓,也没有导致“阶级路线”退出历史舞台,反而在“反右”运动后益发变本加厉。1958年,当局首先在教育领域中大张旗鼓地贯彻阶级路线,既而扩大到与青年工作相关的各个领域。其实质,即根据青年家庭出身的“好”与“坏”,决定其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权益:一方面,为出身好的青年(所谓“红五类”子女)提供种种优惠;另一方面,对出身坏的青年(所谓“黑五类”子女)的天赋人权(诸如受教育权、就业权、婚姻权以及前途的选择权等),加以限制、蹂躏乃至剥夺。其结果,铸就了数千万卑贱者的命运。 一、“阶级路线”的提出 当局在青年工作中贯彻“阶级路线”,始于“反右”运动后的1958年。谈到它的缘起,需从1950年代初追溯。 (一)1950年代初的情况 1950年代初,国内战争的硝烟刚刚消散,一波接一波的政治运动纷至沓来。1951年2月,镇压反革命活动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展开。1952年1月,发动“三反运动”(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同时在工商界中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即“五反运动”)。1955年5月,以莫须有的“胡风反革命集团”为口实,在全国开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群众运动。同时,在农村掀起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在城市发起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在接踵而至的政治波涛冲击下,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形形色色的“阶级敌人”被树立起来,他们成为运动的“活靶子”,其子女的处境随之恶化。不过,若与“反右运动”以后的险恶状况比,这部分子女的处境总体来讲还算比较宽松。关于其处境,可从入团、升学、就业三个角度略加考察。 1.入团方面。在城市中,资本家子女被划入资产阶级,但当局对他们的看法还比较温和,认为他们在经济上、生活上虽依赖家庭,容易接受家庭的影响,表现动摇,但是他们的基本趋向是要求靠近党、团组织,愿意在思想上与家庭“划开界限”,站在社会主义一边,做“社会主义的儿女”。1950年代中期的调查表明,在高等学校中,半数以上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学生入了团。在北京清华大学、石油学院、钢铁学院三所高校,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学生中,有65.7%是青年团员。这一比例,甚至略高于北京市高校学生中团员的比例(62%)。这说明这部分大学生不仅没有在入团问题上受到歧视,反而因家境较好、学习成绩较优秀,容易得到团组织的肯定。中共建政初,百废待兴,亟需青年精英参与新政权的建设;再者,当时中共对城市资本家的评价尚比较正面[1],各级干部对资产阶级的敌对意识远没有后来强烈,对其子女的入团申请设置门槛较低是很自然的。 同时,中共对青年的本身成分与家庭出身,在政治待遇上是有明确划分的。1956年5月18日,《团中央组织部关于地主、富农和资产阶级子女的入团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在机关、企业、学校、部队中工作和在学校中读书的地主、富农和资产阶级的青年子女,凡符合入团条件者,均可吸收入团。但未改变地主、富农成分的青年,一律不得吸收入团。 不过,相对于已在外参加工作或求学者而言,留在农村的地富子女在入团问题上已开始受到严格限制。1955年9月,各地根据团中央组织部的意见,采取暂不接收地、富、反、坏分子子女入团的方针。这一方针的贯彻,应与方兴未艾的农业合作化高潮有关。次年4月,限制始有所松动,规定地富家庭出身的初中、高小毕业生,如已具备入团条件,“经过县团委批准,可以个别吸收入团”。对于已经具备入团条件的地富子女,仍要附加两条苛刻的限制,一是须经县团委批准,二是只能个别吸收。足见农村自土改运动、合作化运动以来,地、富子女已遭受普遍歧视。顺便一提,随着合作化运动的开展,至少在一些地方,连地、富子女能否加入互助组、合作社都成了问题。毛泽东在谈到农村合作化问题时就说过: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青年,只有十七八岁,高小毕业,或者初中毕业,硬是文化教员都不能当,我看也不必,我们可以用他们来扫盲,教会农民识字。究竟是不是可以,请你们加以研究。至于担任会计这样的事情就比较危险了。毛的话说得比较委婉,但意思很明了,让地、富子女担任文化教员还是可以的,如果担任会计就比较危险了。地富子女在农村的实际地位由此可知。这种歧视和不信任,后来日趋恶化,基本上是与地富本身同等看待。他们的父辈即所谓的地主富农,绝大多数就是普普通通、老实本分、勤劳简朴的农民,其中有些文化的,大体就是传统社会中的乡绅。一旦“阶级斗争”肆虐于中华大地,他们数世积累、合法经营的一块土地、一点家业,就构成政治贱民(“阶级敌人”)的“原罪”。作为农民中相对富裕的阶层,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既无涉国共两党的政治斗争,也无涉“革命反革命”的对峙,他们之所以被划入“敌对阶级”并遭到清算,是由于阶级斗争理论驱动下的政治迫害[2]。何况,这种迫害并非及身而止,还株连到他们的子女。不过,由于当局主导的城乡二元体制当时尚未形成,地富家庭出身的学生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升学、就业尚有一定空间。因此,与实施严格户籍管理制度以后的状况比,他们的总体处境似乎还不至于绝望。 2.升学方面。中国儒家文化传统的精髓之一就是“有教无类”,隋唐形成的科举制度对莘莘学子的应试资格,少有身份限制,降及明、清、民国,未之或改。而中共秉持马列主义“阶级斗争”理论夺取政权,早在瑞金时期,即已规定“工农及其子女享有教育的优先权”;工厂主、地主、富农子弟只可进入小学学习,严格禁止其升入初中。抗战爆发后,中共调整政策,宣布地、富子弟也可入学。中共建国初期,对高考考生的政治条件尚无专门条款。1949年8月,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关于整顿高等教育的决定》,提出大学生的选拔标准是:“具有高中毕业程度,经入学考试合格者。”1950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招考新生的规定,“凡志愿为人民服务,身体健康”的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1952年起开始实行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没有就考生的政治问题作出规定。翌年,正式出台了高考政审制度,规定不予录取的考生,限定在本人有政治历史问题者(包括“现被管制分子”“反革命分子”“现行破坏活动分子”“确因反革命以及品质极端恶劣而被国家企业、机关、部队或高等学校清洗或开除的分子”、“历史上有重大政治嫌疑者”)。一直到1956年,政审力度虽有所加强,仍针对考生本身的政治历史问题,并没有涉及家庭出身。 根据1956年1月共青团中央的调查报告:全国中等以B1FuduuHhIoZMGOtLNCtY5yZrMLGsbKvC0HLNbOpvEM=上学校470万学生中,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学生约有60万。其中,高等学校有学生28万多人,内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学生将近6万,约占20%;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普通中学共有学生442万,内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学生约有54万,约占12.3%。该报告提供的数据只涉及资本家子女在学生中的比例,目的应是为了配合中共对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运动。说明资本家子女在高校学生中的比例,远高于其在全国同龄人口中所占比例,这应和其家境比较充裕,基本生活在城市,具有重视教育的传统有关。资本家子女在高校学生中所占比例,高于其在中等学校学生中所占比例,又表明他们在晋身社会知识精英的竞争中同样享有优势。 3.就业方面。1950年代上半叶,部分城市青年不能及时升学、就业问题已开始显现,随之出现了一个专有名词“社会知识青年”,特指“在城市街道上具有高小以上文化程度的停学待业的青年”。1955年11月,这部分青年在全国大约有70余万人。到第二年上半年,除去陆续就业的,还剩下30余万人。但当时的政府部门却遇到了一个新问题:一方面,许多单位反映招不到工人;另一方面,这30余万社会知识青年却没有得到就业机会。为什么出现两头脱节现象?官方报告将其归结为对出身不好青年的歧视,即“现在的社会知识青年中,有30%左右是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亲属中有反革命分子、社会关系复杂、有海外(港澳、台湾)关系,本人历史不清白或有其他问题的青年”。其中大多数是家庭出身或社会关系的问题,本人有问题的只是少数。歧视现象也是形形色色:有些用人单位,不看本人表现,光看家庭成分,不加区别地拒绝录用;有些用人单位,不问情由地对于有海外关系的青年,一概不加录用;有些基层干部(主要是某些公安派出所的干部),对社会知识青年,不问本人表现如何,凡家庭出身不好的,都当作阶级敌对分子看待,没有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结果,“几年来,这部分青年因为就业无门,感到前途茫茫,悲观失望”,上海、苏州、天津、四川等地均发生青年自残或自杀事件。上述记载表明:1950年代中期,随着政治运动的纷至沓来,政治环境日愈肃杀,使一部分青年感到寒气彻骨,开始“背上出身不好的包袱”。 在城市青年中,为什么政治歧视现象首先出现在就业领域而非升学领域?笔者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申请就业的青年远多于参与高考竞争的青年,各地方各部门吸纳新工人的实际需求也千差万别,造成双方供求关系的失衡;其次,申请就业的青年的整体素质,远低于参与高考的青年,这就给负责招工的基层人员为所欲为提供了很大空间;其三,基层人员的素质普遍较差,他们在招工时采取的最简便、有效且最无风险的办法,莫过于立足“唯成分论”基础上的淘汰。但是这样一来,就颠覆了一个正常社会本应遵循的“择优录取”原则,同时开启了以家庭出身决定弃取的“阶级路线”的先河。 (二)1957年前后的形势 1956年中国的内外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国际上苏共二十大提出“非斯大林化”,发生了“匈牙利事件”;一是国内连续发生大中学生聚众闹事事件。 自1956年下半年起,国内的一些地区相继发生了学生闹事事件。据团中央1957年3月的统计: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中发生的学生罢课请愿事件30起,参加人数约1万名。同期,还有36所技校发生学生罢课、请愿、罢工事件,参加学生近4千人。引发学生闹事的原因:首先,是学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如教学水平低、课程安排不当、伙食卫生差、毕业分配难、招生时虚假宣传等。其次,是升学就业的压力空前增大。1957年初估计,大约三分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升不了大学。这与1956年高中毕业生全部升学尚不敷招生指标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尤为突出的是:8万高中毕业生不能升入大学,是中共建政以来前所未有的新问题。这种情况,导致一部分高中毕业生情绪紧张,“好些地方学生闹事”,以发泄不满。一些学生进而对当前制度进行批评。尽管这种现象还只是凤毛麟角,已引起中共高层的关注[3]。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957年1月至3月,短短三个月中,毛泽东在党内讲话中,至少六次提到青年学生的家庭出身,以及与之相关的“80%”的比例问题。兹将六次讲话的要点摘录如次: 1.“大学中有80%是地主、富农、资本家家庭出身的”。 2.“北京高等学校学生80%以上是地主、富农、富裕中农、大中小资本家子弟,工人、贫农子弟不到20%”。 3.“现在大学里70%-80%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 4.“高等学校学生有80%地、富、资本家的儿子”。 5.“现在的大学,约有80%是地主、资本家、富农的子女”。 6.“100个大学生里面只有20个是工人农民出身的,80%都是地主、富农、资本家的子女。” 中共领导人如此密集地谈论青年学生的出身问题,在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而毛泽东关注该问题,都是基于“闹事”的背景。其中,值得关注的有两点。第一,他六次提及“80%”的比例,但在具体对象上,却不尽一致:有时指“地主、富农、资本家的儿女”,有时指“地主、富农、富裕中农、大中小资本家子弟”,有时指“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富裕中农”,本不属“四类分子”或“五类分子”范畴;贫农、下中农,一向被中共视为依靠对象,在阶级属性上则归入“小资产阶级”,他们的子女,也被毛划入了“80%”。毛在谈论“百分之八十”时的随意性,由此可见一斑。究其原因,除了毛本人主观性强的特点外,与其未能掌握学生出身的准确数据也有一定关系[4]。第二,在毛看来,闹事风潮与“80%”学生的不良家庭出身密切相关,他们在政治上是不可靠的,因此必须加以提防。数月之后,毛泽东发动了反右运动,右派学生的出身问题引起中共领导人的高度关注。不过,与年初不同,这一次已是作为重大政治问题提出来的。 (三)关于右派学生的调查 如众所知,广义的反右运动应包括前后衔接的两个阶段。前个阶段是1957年5月中共开展的“反官僚主义、反宗派主义、反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后个阶段是6月8日中共发动的“反右派运动”。这两个阶段珠联璧合,即以“引蛇出洞”为始,以对知识精英的严厉清算告终。自1957年夏至1958年春,共有552877人被打成“右派分子”。这中间,高校师生为数最多,大约3.7%的大学生被打为右派。而在右派学生中,出身不好者占有很大比例(详见下文)。 1957年,共青团系统为配合反右运动,组织了针对右派学生的一系列调查并撰写为内部报告。这些报告,目的是为中共制定政策提供参考,其中包括有一系列统计数据,以及抽样调查。在笔者所见报告中,比较重要的有两份,分别是关于上海市高校和全国高校学生的调查。为便于彼此参考,兹将两份报告的基本数据摘录如次,并略作分析: 第一份,《上海各大学学生中右派分子初步排队情况》。根据对同济大学、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16所院校的统计:学生总数32487名,排队人数23287名,排队结果,有713名右派分子,占排队人数的3.06%。这16所院校中,共有19888名团员,排队人数13667名,其中有263名右派,占排队团员数的1.93%。 第二份,《高等学校学生、团员的政治情况的若干调查》。根据对全国227所高等学校的统计:学生(包括研究生)408017人。其中党员33761人,占学生总数8.81%;团员232393人,占学生总数的57.28%。 学生的家庭出身。据70所学校的96890c5ca68c9d9c5ab884febfcba94c179f5名学生家庭的调查,剥削阶级占37.54%,职员、自由职业者、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占19.8%,手工业、小贩占4.2%,店员占0.04%,中农占16.8%,贫雇农占8.5%,工人占5.5%,革命干部占0.31%,城市贫民占3.1%,其他占4.39%。 右派学生的家庭出身。据20所学校中1097名右派学生家庭出身情况的调查,剥削阶级占59.81%,职员、自由职业、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占15.6%,城市贫民占2%,手工业者、小贩占1%,中农占11.2%,贫雇农占4.7%,工人占3.2%,革命干部占0.09%,其他占2.4%。 右派学生的家庭及本人政治历史情况。据62所高等学校中3649名右派学生的家庭及本人政治情况的调查,其中家庭有政治问题者(包括家庭亲属被杀、关、管、斗或逃亡在海外)占31.9%;本人有政治历史问题者(包括三青团员、国民党员、伪军、特务、反革命)占12.4%;本人曾受党、团、行政或刑事处分者占2.7%;本人系品质恶劣、当地流氓分子占2.9%。 综合上引资料,对右派学生的基本情况可有如下了解:1.学生中的右派比例,全国高校约为3.7%,略高于上海市的3.06%[5]。2.全国高校学生中“剥削阶级”子女的比例约为37.54%,而右派学生中“剥削阶级”的子女比例约为59.81%[6],后个比例明显高于前者。3.右派学生中,家庭和本人有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各种处分者高达44%。说明在右派学生中,出身“剥削阶级”和家庭有政治历史问题的占有很高比例。因为家庭有政治历史问题者,很大一部分又属“剥削阶级”成分,可知上引2、3两个数据在某种程度上是重合的,因此不可以简单相加。 以上就是有关右派学生家庭出身的基本情况。在综合上述因素的前提下不妨作一个推测,即如果认为右派学生中至少有80%的人出身不好(包括其家庭因被归属“剥削阶级”而遭到清算的,家庭及亲属在历次运动中因各种政治历史“问题”而受到冲击、被“杀、关、管”的,以及因海外关系而受到株连的),应该大致不错。 这一估计,足以彰显历次运动对这部分家庭造成的伤害。正是这种伤害,促成这部分家庭的子女对当局产生某种程度的离心离德。他们在整风运动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在今天看来依旧是合理的。何况其中许多犀利的言辞和思想火花,迄今仍是鼓舞大陆知识精英追求自由民主的精神动力。但是在五十多年前,其言行却足以使他们被扣上“右派分子”的帽子,在政治上被打翻在地,并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1956年1月,中共中央书记周恩来在《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中,曾给全国500万知识分子戴上“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的桂冠。但包括青年学生在内的知识精英在整风运动中的言论,显然出乎中共高层的预料。毛泽东原以为知识分子的思想已被彻底改造,没有想到会对党有如此多的批评,他大失所望,作出的反应因此更为强烈。中共对知识分子的整体评价随即急转直下。1957年12月,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吴玉章指出:“由于他们(指知识分子)的家庭出身和过去所受教育的影响,他们的大多数在意识形态上还是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这一点,在过去我们是认识不够的”。随着运动的深入,知识分子首先是高级知识分子被明确归入“资产阶级”范畴,而在知识分子中据有多数的“剥削阶级子女”,也受到日愈负面的定性。在右派分子中,学生尤为大胆直言。这一点,给中共领导层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就说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青年中有些右派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比社会上一般右派分子表现得更加‘勇敢’……”并指出:他们中的多数是两种人,一种是阶级敌对分子,对于党和劳动人民怀有深刻的仇恨;另一种是极端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者。 在整风运动以前,中共高层并没有预想到新中国培养起来的青年学生会“向党进攻”。事后总结经验教训,关键的一条,就是认为对学生进行阶级分析不够,没有重视家庭对他们的深刻影响。毛泽东在《事情正在起变化》中指出:“他们(暗指右派分子)又知道许多大学生属于地主、富农、资产阶级的儿女,认为这些人是可以听右派号召起来的群众。”胡耀邦作为共青团的最高领导人,讲话更有针对性:“这次资产阶级右派向党进攻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以高级知识分子为先锋,并且看重了知识青年这一对象,和我们党争夺对青年特别是对知识青年的领导权……”中共领导层既然从阶级斗争的角度总结经验教训,把问题的症结归结为高校学生的家庭出身,也就不足为奇了。共青团中央书记胡克实就曾明确表示:“要想一些办法使学生的成分有所调整。现在剥削阶级出身的学生,占的比例太大了,这是不利的。”那么,他们设想的办法又有哪些呢? 二、阶级路线的贯彻 从反右运动后期起,当局即想出种种办法加强对教育界的全面控制。办法包括:从中央一级党政机关抽调高、中级党员干部,派往大、中学校,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中学和师范学校设置政治课。随着学校进入“整改”阶段,北京、上海等地高等学校的一大批知识分子被下放农村。1958年初,当局又在高等学校掀起以搞臭资产阶级个人主义,自觉革命,向“红透专深”前进为中心的思想批判运动,开展向党交心,“拔白旗、插红旗”等一系列“兴无灭资”的思想斗争。在当政者采取的诸多办法中,影响最深、为害最烈的莫过于在青年中贯彻“阶级路线”。贯彻阶级路线,不是一句抽象的口号,而是辅之以一系列政策性规定,集中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限制升学与“开门办学” 当局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中要贯彻阶级路线的提法,首见于1958年《中国青年》第8期的一篇署名文章。具体则表现为相辅相成的两项措施:一是通过加强政审,不断压缩出身不好青年在新生中的比例;一是通过“开门办学”,为“工农子弟”进入大学打开方便之门。 1.限制升学。1958年,中共中央在《关于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政治审查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在整风运动初期的鸣放中,暴露出高等学校学生中有一些思想极端反动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分子。这一方面说明过去高等学校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做得不够;另一方面,是由于历年来高等学校招生政治审查不够严格,招收了一些政治上反动的分子。为了保证高等学校招收学生的政治质量,对今年招收的学生在政治条件上应当有更高的要求”。通知规定,除仍按国务院批准的《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政治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外,应该特别注意,对“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思想反动、坚持反动立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分子”“品质作风极端恶劣(例如,一贯偷窃、严重的流氓作风等)屡教不改的分子”,均不应录取。与以往的政审标准相比,新标准的最大不同在于只有原则,却没有具体的、可操作的硬性规定。什么叫“反革命”,什么叫“思想反动”,什么叫“反动立场”,什么叫“极端恶劣”,对于这些政治污名,完全没有具体尺度可以考量。政审原则的难以把握,以及阶级斗争理论的强化,为政审人员发挥主观随意提供了巨大空间。结果是,将政审重点落实到各类出身不好子弟的头上。 2.“开门办学”。“开门办学”并不是中共在反右运动后提出的。早在1950年,中共就决定,所有高等学校对于工人、农民应降低录取标准。但实际录取的人数有限,只有400名学生。1952年初思想改造运动处于高潮之际,有1万名干部开始了为期六个月的预备课程。预科结束后,他们被高等院校录取。1953年5月,中共中央提出“要特别着重培养工人出身的干部”,使更多的工农干部进入大学,但他们入校后的状况并不理想。因为不是通过“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入学的,许多学生根本不具备大学生的基本素质:有些学生“在学习上困难重重,除了革命史之外其他课全听不懂”;有的学生以“大老粗”自居,政治领先,不尊重教授,被后者视为“白痴”,还被同学们讽刺为“靠党龄吃饭”的。1955年,某矿业学院有一个班,从全国各地招收煤矿工人31个,据说都是“解放后”upDg7FAPS/Y3eZrthvxnjA==在党的培养下通过三四年的学习,就“由文盲、半文盲达到高中水平”的,其中一部分人入学后跟不上学习进度,不得不退学或留级。某大学突击招收的“工农学生”“底子差,不会读大学”,一些人连课堂笔记都不会记。该校政法专业招收的一些工农干部,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仍认为“具备条件”,保送入学。其中实在跟不上的,只好退学。 从这些零星记载已不难看出,“开门办学”政策实施仅三四年,其弊端已暴露无遗。首先是高等教育的政治化倾向,牺牲了“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在为少数学生提供特殊途径的同时,对其他考生和在校学生而言,却是明显的不公。其次是这种“揠苗助长”的办法,不仅造成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且制造出大批不合格的教育“产品”。一旦他们进入社会精英阶层,担任领导工作,很难不造成误国误民的后果。当然,如果当政者在尔后的年代中能顺应社会发展潮流,及时放弃这种“革命党”作法,走上教育正规化的道路,那它在建政初期对工农干部入学提供某些优惠也并非不能理解。但实际情况却是:当政者在教育领域实施的“开门办学”不仅没有改弦易辙,反而在更趋极端的道路上愈行愈远,以致在“文革”期间实施所谓“工农兵上大学”、“管大学”方针。在将“开门办学”之类荒谬作法发挥到极致的同时,也给中国的教育事业带来深重灾难。 回到前边的话题来,1958年初,各地高等学校在讨论向“工农开门”问题时,曾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如扩大招生、优先录取、免试入学、加强对在校生的培养。也就是从这一年起,工人、农民、工农速成中学毕业生以及干部,可以不经过任何书面入学考试,仅凭推荐保送就进入大学。在此以前,高等学校中工农出身学生的比例已逐年上升,从1951年的19%上升到1957年的36%。1958年实施新的招生办法后,他们所占的比例上升到48%,1959年至1960年则高达50%。一些“大老粗”们,仅凭可靠的政治立场即获得“优先录取”“免试入学”的资格,他们是贯彻阶级路线中的受益者,理所当然要为这条路线大唱赞歌[7]。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青年,不管他们的学业、人品多么优秀、多么积极进取,只要背负着出身“原罪”,难免沦为阶级路线车轮无情碾轧下的牺牲品,不仅受教育权被限制,前途也一片渺茫。 1960年代初,当局鼓吹“阶级斗争”的调门越拔越高,阶级路线在招生工作中的贯彻益发变本加厉,限制范围不断扩大。1961年2月,教育部发出关于保证中小学师资质量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级师范学校招生,必须保证质量,特别是政治质量。“从今以后,凡学生家庭五类分子的一般不予招收”。同年4月,中共中央批转教育部党组《关于一九六一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请示报告》。批示指出:今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可以而且必须采取比以往严格的措施,保证招收政治、学业、健康条件较好的学生入学。这一年,高中考生虽成绩合格却被剥夺入学资格的现象有了显著增长。1963年,中共提出:高等学校招生除按上年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外,对于思想反动而屡教不改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同时,许多高校在招生中任意扩大“保密”专业范围,也起到限制这部分子女入学的作用[8]。 阶级路线在招生工作中变本加厉的又一表现,是政审范围由当初的高等学校进一步扩大到中等学校。以重庆市为例,1964年的中学政审文件是由教育局和公安局联合发出的。仅公安机关介入招生工作这一点,就足以说明政审工作已被赋予鲜明的“专政”意味。该文件把加强政审工作拔高到“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荒诞高度来认识。在这种观点引导下,招生人员只有对出身不好的考生进一步严格把关。 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学校应通过组织认真核实学生的家庭出身。有些学生生身父母是四类分子(指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的,即使已经随母后嫁,也要在政审表中写明。文件还规定,对家庭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的”学生要进行重点审查,不仅要将相关情况填入初中毕业生的政审表内,还要把对他们的政审前推到高小阶段。 该文件除规定对保密专业要严格把关外,对报考高等学校一般专业的考生,也明确要求“五不取”:即有反革命活动嫌疑的分子,不予录取;思想反动而屡教不改的考生,不得录取;品质十分恶劣、屡教不改的分子,不予录取;直系亲属因反革命罪行被处死(包括畏罪自杀的),或被判刑、管制的,不予录取;直系亲属在资本主义国家、台湾、香港、澳门等地,从事反革命活动的,不予录取。文件虽然对“五不取”的条款附加了若干限制文字,如称“本人确已划清思想界限、拥护党和政府方针政策、表现进步的,可以录取”等,但在空前严酷的政治氛围下,这些都不过是欲盖弥彰的空话。 文件特别规定:政审标准和作法,只能传达到学校党支部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不得扩大范围,不得对外公布,理由是“防止造成紧张气氛”。这个理由显然难以成立,说明连政策的制定者们都深知,这种赤裸裸的歧视政策是见不得阳光的,因此只能背着广大师生、家长,由极少数人采取暗箱操作的方式。这样一来,每名中学毕业生尚未跨出校门,他们的档案上就已根据出身不同注有“可去机密单位”“一般”“不宜录取”等字样,招收单位主要参考这条决定弃取。大学招生,一旦考生档案上注有“不宜录取”,即使成绩优异,也只有落榜一途。本来浑然一体的学生群体,就这样被人为制造的阶级畛域划分为“敌”“我”两个阵营。两个阵营的成员非红即白,非敌即友。学生原本享有的平等受教育权利,随之被区分对待,或优先、或限制、或剥夺。 对于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某些极端作法,中共高层也曾表态制止,如提出选择新生,应主要看本人表现,不搞唯成分论,并采取发表社论、树立典型、政策宣传、领导提倡等措施,批评青年工作中“搞成分论”的倾向。1965年4月4日,《人民日报》在回答读者提出的“在学校中应该怎样对待地主、富农、资本家的子女”的问题时指出:判断一个学生政治上是不是进步,主要应该看他本人的实际表现,不能以他的家庭出身作为主要根据。同年7月,官方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周恩来、陈毅视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时接见上海知青卓爱玲等人的讲话。周恩来告诉大家: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和有复杂的社会关系的人,都要看他现在的表现和立场。一个人的出身不能选择,但前途是可以选择的。随即,《中国青年报》发表了《重在表现是党的阶级政策》的社论,要点是:首先,不能忽视一个人的出身;其次,绝大多数剥削阶级子女是可以改造的;第三,要“重在表现”。这就充分说明,即便是在纠正偏差的场合,当局也是把青年的家庭出身而非本人表现放在第一位的。至于公开提出“绝大多数剥削阶级子女是可以改造的”,更是将这部分人群置于明显低于其他同龄人的屈辱地位。可见,这类宣传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与其说是缓解了贱民子女承受的政治压力,还不如说是在他们与其他青年之间划出了一道更为深峻的鸿沟。 因此,也就不足为奇,当局何以一方面表示对青年要“重在表现”,同时却又制定一套绵密的制度,以确保“阶级路线”的实施。1965年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告明文规定:对于条件合格的考生,实施分段择优录取;在每一分数段里,首先要挑选政治条件好的学生;对政治思想好的工农和烈士子女及学生干部,在其考试成绩与其他考生接近时,优先录取。一是实施分段录取,一是在每一分数段实行“政治优先”。有此两条措施,所谓“不搞唯成分论”的说教无异于掩耳盗铃。实际情况是,到1966年“文革”前夕,在大学首先是重点大学的招生中,“黑五类”子女基本不收[9]。 当政者之所以在招生工作中大力贯彻阶级路线,有两个因素必须考虑: 首先,1960年代初,升学压力急剧增大。因最高领导人一系列倒行逆施所导致的“三年困难”(1959~1961),将国民经济推到崩溃的边缘,也严重殃及教育事业。1960年代初,各地对各级学校进行调整精简工作。至1963年,全国高等学校已由1960年的1289所调整合并为407所(其中本科359所),在校学生由1960年的96万人,压缩到75万人。中等专业学校由1960年的6225所,裁并为1355所,在校学生由1960年的222万6千人,压缩到45万2千人。在升学竞争迅速升温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高中毕业生不能升入大学,限制、剥夺出身不好考生的受教育权,就成为“阶级斗争”倡导者顺理成章的选择。 其次,1960年代初,毛泽东发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号召,开展阶级斗争成为各领域首当其冲的任务。1963年至1966年,部分农村和少数城市的基层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称“四清运动”)。同时,在各级学校广泛开展访贫问苦,请“三老”(老贫农、老工人、老红军)作忆苦思甜报告,通过社会调查写村史、家史、社史、厂史等活动,向学生大力灌输阶级斗争的观念。在阶级斗争的风暴席卷下,对政治贱民及其子女的歧视也愈演愈烈了。 (二)限制申请助学金 助学金是中共建政初制定的一项以家庭困难的大中学生为对象,通过提供一定补助,以助其完成学业的政策。最初,对入校生均给予少量补助。1955年改为,除高等师范学校外,全国高校学生助学金由全体发给改为部分发给,即凡家庭富裕能自费者,不发给助学金;凡能自费半数或三分之一伙食费者,发给所缺部分;完全无力负担者,发给全部伙食费。对革命烈士子女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归国华侨学生,在和一般学生同等经济条件下应优先给予照顾。其时,中共通过农村土改运动和城市“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从经济上剥夺了地主、富农、资本家阶级。往往由几代人积累起来的家业由此凋零,一部分子女上学遇到了困难。贯彻阶级路线以后,他们申请助学金的资格受到日益严格的限制乃至被剥夺。以杭州一中为例,1957年,享受助学金的有677人,占总人数的27%,其中工农子女394人,小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250人,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33人。1958年,重新评定助学金,剥削阶级家庭或反革命分子子女(60人)的助学金被全部取消。由于经济窘困,有学生已读到高三,仍不得不退学。北京某高校的助学金使用,原实施均分基础上的重点补贴,即新生入校后,一律每月发给12元5角伙食费,对其中家境困难的,再酌情发给2~4元的生活补助费。反右运动后,重新审查助学金的使用,将助学金改为申请制,分成等级,工农子女普遍优先。这一改变,被说成是“对工农开门”政策的措施之一。在中学,发放助学金,本来就有对工农学生优先照顾的政策。不少学校仍不满足,公开宣布:“地、富子弟一律不能享受助学金。”这样一来,本来以济弱扶贫为宗旨的助学金制度,就蜕变为当局贯彻阶级路线的一种手段,即阶级斗争的一种工具。 (三)限制入团 如前所述,中共建政初期,对出身不好的青年入团尚少政策限制。反右运动后,中共要求:在团的组织建设方面,必须坚决贯彻主席所指示的紧一点和严一点的方针。今后发展团员,必须强调政治思想条件,对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青年要有严格的考察。这条规定,主要是针对城市共青团组织来说的。因为单就农村而言,早在1955年合作化运动高潮时期,已实施停止接收地、富、反、坏分子子女入团的方针。1960年初,团中央提出,对富裕中农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家庭出身的青年申请入团,“要适当地加以控制,审查更严格一些”。这样,就把限制入团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了。 在一些基础组织中,就连中农子女、城市手工业主(小业主)子女、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华侨子女都遇到入团难的问题。有些基层组织规定“几不发展”,即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不发展;五类分子子女,无论本人表现如何,一律不发展;归国华侨不经过长期考验的不发展(其他无关阶级路线者从略)。1961年,共青团中央书记路金栋批评这种做法过于简单,但他同时又肯定了在发展新团员工作中贯彻阶级路线取得的成绩。他归纳新团员的特点,特别强调的一点就是“阶级成分好”。不难看出,在共青团领导者的观念中,已经完全把“家庭出身”和“家庭成分”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而这种混淆,在1960年代初的官方讲话、文件、传媒中比比皆是。在新发展的团员中,工人、贫农、下中农家庭出身的青年占到80%以上。这与1957年前的团员结构形成了鲜明反差。说明中共在“阶级斗争”理论下推进的改变团员结构的努力获得了成功。1964年,路金栋强调,为了贯彻阶级路线,对于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青年入团,必须从严掌握。新措施之一,就是吸收他们入团一定要征求贫下中农组织和党支部的意见。总体来看,至“文革”前,共青团组织的新成员堪称纯上加纯。家庭出身不好的子女,基本被排斥在团组织之外,正是其政治地位每况愈下的一个突出反映。 (四)限制就业 当这部分青年的境遇每况愈下时,就业之门也对他们越来越严苛。这种严苛,有时是打着“政审”的幌子,但更多场合,则是招工部门和人员在贯彻阶级路线口实下的主动选择。用工单位挑人,没有不挑出身好的。所以,不被学校录取而在街道求职的青年,积年沉淀下来,大多是出身不好。1965年,成都市有七千余名未升学就业的社会知识青年,其中剥削阶级子女约占70%左右。团市委为了加强这部分青年的工作,协同安置办公室办了两期训练班。参加学习的青年516人中,出身剥削阶级家庭的占79%,直系亲属被杀、关、管的占62%。1965年,天津市应届毕业生中有2000名未分配出去,其中家长有政治历史问题的就有707人,占35%。在文化高的未就业青年中,出身不好的为数更多。该市西南角街71名初中毕业以上学生中,四类分子子女30人,资产阶级子女18人,合占70%。这种现象,在各地城市中都很普遍。 (五)歧视的蔓延 阶级路线在青年工作中的肆虐,既表现为官方政策的制定与强化,也表现为各级工作人员的随意发挥。何况,为当局所大力提倡的“阶级斗争”理论和阶级等级意识,已深深毒害众多出身良好的普通群众。他们上下呼应,推波助澜,使对出身问题青年的歧视在全社会迅速蔓延,一是歧视现象由少数领域向更多领域扩展;一是影响烈度不断加强。集中反映在几个方面:政治歧视由大学扩展到中学;政治歧视由城市扩展到乡村;政治歧视由“黑五类”株连到更多无辜。 1.政治歧视由大学扩展到中学。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中小学均属普及教育,对入学者并没有政审要求,出身不好的学生不仅可以入学,还可以出任班干部、加入共青团。但是在当局贯彻阶级路线以后,这部分学生开始受到孤立、排斥、打击。有些中学提出“依靠工农子弟,团结改造非工农子弟”的口号。云南盐兴中学把同一个班的工农学生和地富学生分成两班上课。教师授课,对前者讲得特别详细,对后者却敷衍了事。地富子弟到工农班偷听课,发现两个班讲的不同,质问老师。老师却说:“你们的任务主要是改造思想。”1958年,贵阳市把招收的剥削阶级子女,单独成立了三个中学。苏州市公安局在苏州农专把家庭出身不好的学生(占全体学生的9.5%)统统划归为“新生长反革命的社会基础”,提出在各班成立治安保卫小组,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控制。河北昌黎一中的地富子女偶尔参加工农学生辅导课,事后班主任召开“贫农学生会议”“中农学生会议”,提出“不让地、富学生与我们争地盘”。武汉市一中有教师在评分时,把地富子弟应得五分的考卷,压为四分或三分。四川资中县二中一个班主任,给一个剥削阶级出身学生的评语是:“该生曾被评为勤工俭学积极分子,但因出身剥削阶级家庭,操行应得丙等”。在政治上和生活待遇上,也有诸多歧视性规定,如凡是五类分子家庭出身的学生,一律不许担任团、队、学生会干部,已经担任干部的全部撤换。辽宁省安东县二中等学校对这部分学生规定了“几不准”:一不准当干部,二不准领助学金,三不准参加青年团,四无论做了什么好事,不准表扬。即使是上海这样具有深厚工商业传统、曾洋溢现代文明的大都市,也无力抵制极左思潮的涤荡。1962年,淮海中学高三(四)班团支部在组织学毛选学习小组时,按家庭成分,分别把工农子弟和资产阶级子弟编为两个组。大同中学高二(一)班班主任把班上干部子弟抽出来,成立了一个“干部子弟小组”。以上所举虽然都是各地发生的一些极端现象,却足以彰显政治歧视现象在教育领域中的滋蔓和产生的恶劣影响。 政治歧视由高中进而弥漫到初中。一些地方的高中拒绝招收“黑五类子女”。有的农村甚至连小学升初中也规定:出身占60分,表现占20分,学习成绩占5分,其他占15分。阶级路线的所向披靡,使一部分学生颜面扫地,丧失做人的基本尊严。一提到家庭成分,连初小一、二年级学生,也感到抬不起头来。 一旦面临初、高中的升学问题,这部分学生就遇到明显障碍。1959年6月,沈阳团组织的一份报告称:毕业前夕,五类分子子弟普遍为前途担忧,消极悲观,“读书无用”的思想蔓延。沈阳四中高三班有4名学生因此退学,该班还有3名家庭是地主成份的学生也想退学。沈阳四十一中学初三(五)班有8名地富子弟担心升不上大学,念高中白费,有6名报了中专。沈阳四中高三(三)班有3个地富子弟退学。有学生请教师劝他们返校。教师却说:“他们的成份不好,反正考不上大学,退就退吧!”最初,这些极端事例可能还是点滴存在,以后在局部地区蔓延开来,再以后泛滥为全国城乡的普遍现象。 2.政治歧视由城市泛滥到农村。阶级路线的贯彻,最初着力在升学、就业压力较大的城市中,但是随着阶级斗争席卷广大农村,地富子女遭受灭顶之灾。司空见惯的现象是:他们的劳动工分被克扣,被强制出义工;被当成地富分子看待,不准参加社员大会;被勒令参加四类分子会议,陪父母挨斗。一些基层干部,禁止团员、青年与他们接近。更有甚者,限制其行动自由,监督其劳动,对他们的恋爱结婚横加干涉。山东淄博回乡知识青年李辉三出身不好,与一出身贫农的回乡知青结婚,两年后被大队书记强迫离婚。书记威胁女方:“不离婚就要扣上四类分子的帽子”。河南宜阳回乡知青白麟昭出身地主,与本公社某女青年订婚,女方所在生产队干部强迫她退婚,理由是“和地主子弟结亲,就是走地主路线”。女方被迫退婚。甚至有干部上纲上线,恐吓女方说:“与地富子女恋爱,就是和老虎睡觉,为他们接子续孙”;“和地富子女恋爱结婚就是政治上四不清”。发展到“文革”时期,几千万地富子女(首先是男性青年)几乎都成了婚姻的“老大难”。他们性本善良,却要为父辈、祖辈背负莫须有的“罪恶”,以致被褫夺了恋爱婚姻的权利,乃是尽人皆知的事实。 地富子女受到严重歧视,与中共“阶级斗争”的调门越拔越高有着直接关系。官方媒体公开宣称“当前中国社会上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情况”;并且大肆渲染敌对阶级“煽动和拉拢青少年组织反革命集团”,“向子女灌输复仇意识”;地富分子通过“变天账”、留遗嘱、上祖坟、看血衣、看地界等方式向子女“传仇”。如此耸人听闻的煽惑,不能不加深部分贫下中农对地富分子的猜疑、仇恨,包括对其子女的歧视。有的农村干部说:阶级斗争永远没有完,地主死了,会把仇恨传给子孙,“老猫房上睡,一辈传一辈”。甚至认为:地富子弟和地富分子没有区别,狼坏狼羔子也坏。如果说城市中的出身不好青年,为摆脱家庭出身的阴影,尚有上山下乡的道路可以选择的话,地富子女“头枕黄土背朝天”的宿命,以及人民公社制度对人身的严格束缚,却注定他们无法摆脱家庭的羁绊。农村中弥漫的封闭、愚昧、保守、重血缘的氛围,为“血统论”的肆虐提供了适宜的土壤,也加剧了他们处境的险恶。在几千万贱民子女中,地富子女无疑是为数最多、遭受歧视最重、处境最悲惨的一部分。 3.政治歧视由“黑五类”株连更多无辜。许多地方把凡是非劳动人民家庭出身的青年——民族资本家、高级知识分子、统战对象、侨眷子女——不加区别地视为“剥削阶级家庭子女”,使歧视范围进一步扩大。 在城市,高级知识分子(高级工程师、教授)家庭的青年,被视为“资产阶级家庭出身”,认为他们过的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灌输的是“资产阶级思想”,官方号召他们要“从思想上与家庭划清界限”。 华侨子弟也普遍受到歧视。1958年,华侨子弟郑召达高中毕业,到北京市南苑公社槐房大队插队。一同下乡的200多名同学陆续返城,但他一直坚持在农村。修建密云水库时,他作为“十八勇士突击队”队员,被通报嘉奖。尽管八年中表现积极,仍备受歧视,关键就是他有“海外关系”。1965年8月,他将八年来的遭遇写为长信寄给团中央。信中列举的问题包括:“写了十三、四份入团申请书,始终入不了团”,“无端地被怀疑是反革命”,“经济上受到不平等的待遇”。1958年公社实行工资制,连妇女都评为一、二级工资,他却被评为三级。1961年粮食紧张时,全队只有他和一个老雇农没偷过队里一粒粮食,很长时间每天只吃一顿饭,他要求队长给点机动粮,队长却骂他反对党的粮食政策。1964年年终评粮食定量,他作为一级劳力,却按地主对待,只给二级定量。社会活动不让参加,合理建议得不到支持,生活困难无人过问。 在农村,许多中农、上中农子女被视同地富子女。一些地方规定,中农出身的团员不能评五好社员,也不能担任团干部。一些县城中学不录取地富子弟,中农子女就成了学生中“成分”最高的,因此受到歧视。 各地城乡在划分“黑五类子女”范围时,普遍流行“查三代”(即祖辈、父辈、本人)现象,以致发生令人啼笑皆非的情况。1965年,共青团组织的一份调查报告透露:在青海西宁,许多中、小学都把学生家长的家庭出身作为学生本人的家庭出身。不少学生的家长本来是革命军人、革命干部、教师、职员,学生是由这些家长直接抚养长大的,但学生的家庭出身却被填成地主、富农、资本家。省工会主席刘力彬,1939年参加革命,其子刘志安(13岁)、刘志宁(11岁)、刘志海(9岁),家庭出身都填为地主。省劳动局代局长陈泽民的儿子陈延生(在延安生的),家庭出身填为富农。报告称,这种情况在西宁地区由来已久,许多街道派出所的户籍人员,在户口登记簿上就是这样填写的,学校历来都根据户口簿填写学生家庭出身。也有些学生户口本上原来没有那样填,但强调贯彻阶级路线以后,有的学校通过查问学生祖父的成分,把学生的家庭出身改了过来。问题是:既然如此荒谬,为什么还要实行“查三代”?为什么还要按祖父而非父亲成分来填写本人家庭出身呢?答案很简单,如果不按土改时祖父的家庭成分填写本人出身,阶级斗争将很快失去对象,就会出现某些人所担心的结果:用不了多少年,大家出身都是好的了,就会像苏联那样,模糊了阶级界限。这说明,阶级斗争的极端化,始终是“查三代”现象泛滥全国的根源。 三、阶级路线的影响 当局贯彻阶级路线前后持续25年之久。1958年至1966年,前后八年,为第一阶段,即“文革”前阶段;1966年至1976年,前后十年,为第二阶段,即“文革”中阶段,也是为害最烈的阶段;1977年至1983年,前后七年,即“文革”后阶段,也是阶级路线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阶段(以1977年恢复高考、1979年为地富右派摘帽、1983年为剩余“四类分子”摘帽为基本标志)。由此构成阶级路线由兴到衰的完整过程。贯彻阶级路线影响深远,有必要加以认真清理,具体到本文所考察的“文革”前阶段,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造就了世袭性贱民阶层 1950年代以后,政治运动前后相踵,每一场运动,都制造出一批政治贱民。随着阶级路线的贯彻,政治贱民的子女广被株连,世袭性政治贱民的队伍不断扩大。 贱民阶层的主体是“黑五类”分子。其中,“四类分子”的人数,只有大概的估计。1962年,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明确指出:“人民民主专政要镇压的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这些人“大约占全人口的百分之四五”。其实,中共在建政初期,也曾有过若干年后消除阶级畛域和阶级成分的设想。1950年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中,即有土改完成后,在一定条件下,地主五年、富农三年改变成分的规定。但随着最高领导人号召一切工作皆“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成分不但没有废除,反而呈现世袭化态势[10]。1979年官媒披露:土改时期的地主、富农分子,大约有70%左右已经老死;又说,“我国还有地富分子600多万人”。按此比例推测,1950年代初期,地主、富农分子至少有近2000万人。加上为数众多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四类分子”的总数超过2000万应无疑义。这与“建国以来2000多万名四类分子”的说法相吻合。至于其子女人数,如以“四类分子”2000万人为基数,按一比三的比例估算,应有六千万之多。此外,资本家子女约有二百万[11];右派分子五十五万余,子女如按同样比例推算,至少也有一百六十余万。以上只是字面上的估算,未必准确。实际上,随着一场接一场政治运动的扫荡,越到后来,遭受政治迫害和株连的人越多,其在人口中所占比例也就越大,早已不是那个策略性的“百分之四五”了。因此,在阶级路线的扫荡下饱受摧残的贱民子女超过六千万,是没有问题的[12]。 (二)为上山下乡运动造就了大批后备军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自1950年代掀起初澜,到1962年正式列入国家计划。截至1966年,全国约有129万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加上为数众多的回乡知识青年,总数约有1千万人。当局在城市中实施阶级路线,为上山下乡运动准备了大批后备军。 1960年代初期,当出身不好的青年的升学、就业之途变得日益狭隘时,另外一条据称可以使其“革命化”的“光明大道”摆在他们面前,那就是上山下乡。1965年,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发行量很大的小册子——《重在表现是党的阶级政策》。宣教对象是为数众多的出身不好的青年。书中收录了几位出身不好,但“选择了革命道路”的青年典型撰写的自述性文章。耐人寻味的是,他们所选择的“革命道路”都是上山下乡。这就给读者一个明确启示,出身不好的青年只有走上山下乡的道路,才能与“反动”的或者剥削阶级的家庭划清界限,才能实现“脱胎换骨”的改造,也才能有“光明的前途”。共青团中央领导人号召说:“特别是生在剥削阶级6da2145764a8b138aeb6cfc5ac30cb30家庭的青年,吃的是剥削饭,穿的是剥削衣,现在背叛本阶级到农村去,走与农民相结合的路,依靠自己、自食其力,更是革命的行动。”为此,还树立了若干家庭出身不好的知青典型(黄桂玉、鱼珊玲、孙云杰、董妙玲、陈国基)。但事实依旧是,许多出身不好的青年要求下乡并非出于什么“革命觉悟”,而是走投无路之余的选择。有知青一针见血地指出:“农村只不过是一个大垃圾箱,它容纳着各部门不需要的‘废品’”。这些青年在学校和街道饱受歧视,上山下乡成为摆脱出身枷锁的唯一选择。一旦下到农村,却难免大失所望,政治歧视往往如影随形,处境比在城市时更加险恶。有青年致信《中国青年报》,信中质问说:“上山下乡是一项光荣的革命道路,到底光荣在哪儿?剥削阶级出身的青年有无前途?我越来越清楚地看到,这条所谓光荣的革命道路上挤满了一些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青年,或者是一些犯了错误的青年。总之,在别的地方找不上工作的青年人,只要你愿意到农村去是完全可以的。由此看来,农村不是什么革命熔炉,倒像是一个收拾‘破烂’的地方。剥削家庭出身的青年,他们总是没有任何权利……所以也只好去农村。党不止一次地讲什么‘重在表现’。但是,在今天就是表现得再好也是无用,到了关键时刻总是被一脚踢开。”这段话说得相当尖锐,却反映了一部分青年的心声。说明早在上山下乡运动兴起初期,当局有关这场运动冠冕堂皇的说教,已无法掩饰深藏其后的社会矛盾。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部分出身不好的知青率先觉悟,“文革”初因撰写“出身论”而在青年中引起强烈反响,也因此残遭杀害的遇罗克,就是他们的代表。 在“文革”前下乡的知识青年中,出身不好者占据了大多数。这一点,与“文革”中的上山下乡知青相比,是有明显不同的。如果说“一颗红心,两种准备(指升学或者下乡)”的号召对其他青年学生尚可适用的话,对出身不好的青年而言则是除下乡外罕有其他出路。他们在不平等竞争前提下被淘汰出来,走向农村、边疆,很难说是“自觉自愿”。正是因为阶级路线的贯彻,造就了城市中一大批无学可上、无业可就的贱民子女,从而为方兴未艾的上山下乡运动,输送了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 (三)为“文革”浩劫准备了思想、政治、组织条件 阶级路线的贯彻,在蹂躏、践踏、剥夺这部分青年权利的同时,又给另一部分青年实行“优先”。不过,在享受“优先”的工农子弟中,实际享有的权益却大相径庭。由于政治等级的发达以及特权的高扬,使红色阵营内部的“工农优先权”日益转化为干部子弟的优先权。在大城市,干部子女集中在那些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重点学校。“血统论”意识在干部子弟中迅速发酵、膨胀。1966年“文革”爆发后,以干部子弟为主体的“红卫兵”以“血统论”作为自己的组织理论,公开宣扬“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绝不是偶然的。首都北京成为“红卫兵”运动的策源地,也是“西纠”“联动”等学生极端组织制造“红色恐怖”的重灾区。1967年,在北京大兴县、湖南道县等地发生的对“五类分子”及其子女的屠杀,惨绝人寰,是长期鼓吹阶级斗争的结果,与“文革”前阶级路线在城乡的全面贯彻也是分不开的。 时至今日,臭名昭著的“阶级路线”早已退出历史舞台,但它的变种并未消弭。只要公民权利并未真正张扬,只要践踏人权的现象依旧存在,认真回顾“阶级路线”酿成的恶果,深刻吸取历史的教训,全面提升全民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就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关简介:刘小萌,历史研究者。限于篇幅,文章仅保留部分注释,有需要全部注释的读者可向本刊编辑部索取。) 注释 [1] 如毛泽东在1955年曾批评那种认为民族资产阶级不能接受社会主义的思想,甚至说“现在它是一只半脚踏进社会主义,人家现在快要变成工人阶级了,人家现在已经是半社会主义者了”;又说:“工商业者不是国家的负担,而是一笔财富,过去和现在都起了积极作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408、435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 [2] 关于这个问题,林达(李晓林)在《已经消失的中国“犹太人群体”》(网络版)一文中有深刻分析。 [3] 如毛泽东在1957年1月的省委书记会议上讲:“学校办了,毕业生不能分配工作,不满意。地质部在石家庄专区正定县有一个地质学校,有一千多人因为没有分配工作而罢课闹事,要上北京,他们的标语口号有打倒法西斯!要战争不要和平!社会主义落后,没有优越性!北京大学有一个学生公开说:总有一天,老子要杀几千几万人。”(《在省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1957年1月),红代会北京师范大学井冈山公社、北京师范大学革命委员会编:《毛泽东教育文选》第60页,1975年铅印本。) 同年2月,他在省市委书记会上又提到:“在学校里青年学生值得注意,学校办多了,就不能就业,一不能就业就请愿,石家庄三千人示威,全国大专学校一千五百多所,有卅二所发生了问题,同时许多学校出现了一些典型人物,清华大学的武天保,西北大学的朱伯诚,武汉大学的陈伯华,鞍山的武俊卿,他们说社会主义不行了,他们要上台……”(《在全国各省市委书记会上的一次讲话》(摘录)(1957年2月),同上,第66~67页。) [4] 毛泽东在谈到青年的家庭出身情况时说过:“你们有这个统计没有?我在这方面没有统计”,见《在山东省级干部会上的报告》(1957年3月18日),同上,第118页。 [5] 《胡耀邦同志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的发言》(1957年10月9日):“根据全国147所高等学校统计,大学生中有3.7%的右派分子”。 [6] 另据团上海市委《上海十九所高等学校学生右派分子的几点情况》称:上海高校中,“右派分子很大部分出身于剥削阶级,占47%;出身于工农家庭的占15.3%”(载团中央办公厅编:《团的情况》第221期,1957年9月30日)。所称上海市高校右派学生47%出身剥削阶级的数据,低于正文所引全国右派学生59.81%出身剥削阶级的数据。造成差异的原因不明,有待日后深入分析。但各地各校统计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不足为奇。究其原因,一是各校学生成分不尽相同;二是各地各单位领导推进运动的力度、掌握政策的宽严有别;三是当事者调查的准确度不同。尤其在特定场合,有意无意夸大“敌情”的现象在所难免。如胡耀邦在讲话中提到:北京师范大学右派学生215人,其中家庭有政治历史问题的占54.8%,本人有政治历史问题的占42.3%。北京大学右派分子的核心——“广场”编辑部的15人中,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11人,直系亲属被处死刑的6人(《胡耀邦同志在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的发言》,1957年10月9日)。按此说法,右派学生中家庭和本人有问题的几乎占100%。这类个案,显然不具有普遍性,但并不妨碍中共高层把它作为强化阶级斗争意识和贯彻阶级路线的依据。 [7] 如有人在大字报中宣称:“应有效地将正确的坚定不移的阶级路线,切实地贯彻到工作中去,特别是在招生工作中应明显地体现出我们向工农开门的阶级路线,扩大工农学生人数的百分比,是第一步工作,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刘占永等:《应怎样贯彻阶级路线》,载《拔白旗、插红旗——北京各高等学校双反运动大字报选》的第六章《坚决贯彻向工农开门的方针》。 [8] 如1961年8月,中共中央批发教育部党组《关于资产阶级子女升学问题的报告》指出:各地、各高等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仍存在对资产阶级的中间派和右派没有区别对待,对学生本人的进步表现注意不够,很多学校规定机密专业的数量太大,范围太广,过分限制了资产阶级的子女入学(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大事记(1949-1982)》第296页)。 [9] 毛泽东的侄女王海蓉,先后就读北京师范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1965年,她在与毛的一次谈话中说:“我们学校里贯彻了阶级路线。这次招生70%都是工人、贫下中农的子弟,其他就是干部子弟、烈属子弟等。”见《毛主席教育文选》,第214页。 [10] 1964年,团中央办公厅编《团的情况》第17期载短评《依靠老贫农下中农的阶级力量培养教育青年》,文中称:“依靠贫农下中农,是党在农村中长期实行的阶级路线,不是只依靠一代人、两代人,而是要依靠五代、十代人。”在同年11月27日《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发动和依靠贫下中农青年问题的批示》中,有相同内容的表述。足见阶级路线要贯彻十代的观点,代表了中共高层的观点,这也是中共关于家庭成分(包括家庭出身)世袭化最明确的表示。 [11] “资本家子女在资产阶级人口中要占一半以上。其中的青年和少年,约有二百万左右。”《中共中央专发青年团中央书记处“关于私营工商业改造中的青年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简报”》,1956年1月。 [12] 有研究者推测,黑五类的子辈和孙辈是黑五类的5~6倍,因而受其株连的人数超过1亿,占当时总人口的15%。见李若建《四类分子有多少》,载焦国标《黑五类忆旧》第1期(网络版),2010年8月1日。 转自《领导者》2014年第7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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