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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宋永毅在加州伯克莱大学演讲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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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4 09: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96年,我在哈佛參加學術活動時,從來不曾想到我還會在大陸的監獄裏度過半年的時光。作爲一個在美國進行中國文革歷史研究的圖書館館員,我所從事的工作莫過於收集一些文革歷史資料,編成幾本工具書,給其他研究人員提供一些便利。壓根沒想到,這樣的純粹的學術研究活動,居然成爲我日後獲罪的原因。35年前,當我和幾個年青人對令舉國瘋狂的文化大革命提出質疑時,被當局從1971年監禁至1977年文革結束。2000年八月六日,在北京被北京安全局逮捕時,我已經是不惑之齡了,萬萬沒想到,今生再一次會因文革而入獄,而且,罪名還是“間諜罪”。6 @7 R  a* l- g$ V* E# t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l; g+ G& }* G' N8 Q! E
在被關押期間,有機會借著買衣服,從超市買來了《刑法》和《刑事訴訟法》,認真地看了關於“間諜罪”的定義。據《刑法》第110條的規定:
5 b. R* T; U2 K; f! a" R' A1.正式參加間諜機構,接受間諜機構及其代理人任務
" h4 B0 m; p2 D: B3 g- _2.爲敵機指示轟炸目標1 o% ?' k/ d, T* x
而且,只有當當事人具備“主觀故意性”,即知道所參與的是間諜機構還參加時,才構成間諜罪。拘捕我時的罪名是“泄漏國家機密”,直到提審時才從安全局的警察口中得知,所謂的泄漏的“國家機密”, 只不過是從96年以來,我在大陸所購買的文革期間紅衛兵小報,以及通過中國圖書進出口公司爲我所在的迪更遜(Dickson College) 大學圖書館所購買的圖書。" c: I( C& }; [6 h6 m. x
經歷過文革的中國人都知道,紅衛兵小報根本談不上是什麽“國家機密”。我所買的紅衛兵小報,還是看了《北京晚報》的廣告後,去潘家園買的。我跟警察開玩笑講:“如果收集紅衛兵小報也算間諜罪,那你們的父母當年都看過或還印刷過紅衛兵小報,那他們是不是也是間諜呢?”。警察無話可說。
  h+ L, B8 r5 G+ u8 T+ s7 B( W- |; r至於說,通過中國圖書進出口公司爲我所在的迪更遜大學買的書,是經過中國圖書進出口公司審查過的,要說“泄漏機密”,應該是中國圖書進出口公司;何況,書都是學術性的資料而已,談何“國家機密”!
/ h/ ]4 w  e# A" E! |/ E  k北京安全局還是把我的事當做國家機密報到國家保密局去了。直到被國家保密局駁斥爲“玩笑開大了”之後,北京安全局才把“泄漏國家機密”,改爲“爲境外機構提供情報”。三十五年前的類似《北航紅旗》和《清華井岡山》這樣的紅衛兵小報,也算“情報”,如果不是親身見識這樣的警察,這樣的強盜邏輯,我可能會和許多中國人一樣, 以爲高瞻和李少民多半真是間諜!外交部發言人講我承認了所有的犯罪事實,不知道這“事實”二字從何談起!一個政府如此欺瞞民衆,真是令人悲哀!\n文革流毒+特務專政; c) v0 a: [+ L$ k! m, r3 ?* z* H4 j
文革的十年浩劫,經過了的人們都還記憶猶新。在“階級鬥爭,一抓就靈”的口號下,當權者通過無端製造出來的階級鬥爭,打壓根本就不存在的“新的階級敵人”,來達到維護其統治特權階層利益和清除異己的目的。文革中,劉少奇被打成“叛徒,內奸,公賊”, 王光美的“罪名”是“美國中央情報局戰略特務”,彭德懷被打成“裏通外國”的蘇修特務。今天,中國政府處理法輪功事件的手法,就是來自文革的老一套。我本人認爲,在即沒有勞保,又沒有很好的醫療保健的情況下,群衆練練氣功,有個好身體,應該是對中國政府有益處的。可中國政府還是這樣一意孤行地鎮壓,只能說明中國政府完全對自己沒有信心。! f7 H8 \/ H" h  j# g
從我這次的親身經歷,能看到不同于文革時的一個變化是:同樣是草菅人命,現在政府的方式已經由“群衆專政”,發展爲“特務專政”。由此而帶來的可怕的問題是,完全的黑箱作業。比如說,高瞻被以“間諜罪”拘捕後,按中國現有的法律,凡涉及到“國家機密”的“間諜罪”,必須通過國家安全局批准,才可以請律師。所以,高瞻一直都沒有見到過律師。這樣,就使得當事人根本就沒有申訴的機會。我被抓,也只是因爲北京安全局的人想借這個機會,向上面的政治局表功而已,我不幸地成爲了一個“樣板”。
5 j' B3 u5 a6 V0 ^4 ?% u/ G6 I6 G我成了談判籌碼* M, |; u/ k  _# g
直到美國國會就給與中國永久貿易最惠國待遇投票前夕,由七名美國參議員組成的一個代表團訪問北京時,我的事情才出現轉機。而這轉機,卻非是由於政府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而是因爲美國參議員們向江澤民提出要求放人的要求後,才出現的。當時,隨團的有亞利桑那州的薩爾門參議員以及賓州的兩位參議員。開始參議員提到法輪功的人權問題,據說,江澤民當時很不高興。參議員們又提到民主黨,也沒有結果。最後,參議員說賓州有一個教授還被無辜關押著。江澤民問過錢後,答應調查。錢副總理還對賓州的參議員講,“你的朋友的事很有希望!”,他認爲,不是我的朋友,絕對不會幫忙的。其實,反映了中國官員對美國議員人品及道德標準的瞭解的膚淺。很明顯,我成了中國政府向美國參議院討價還價的籌碼。在我被釋放時,送我去機場的一個安全局的科長就講:“老宋,這次如果不是永久貿易待遇投票,不可能這麽早就放了你。”很難想像,一個政府可以把自己的公民作爲向外國政府討價還價的籌碼,但是,就是發生在了我的身上。若非親身經歷,大概我也不會相信世界上還有這種荒謬的事情吧。* z% k, j, h) _2 V  i1 z- ]
我本來以爲,從我這件事情上,中國政府會吸取教訓。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中國政府卻得出了相反的結論:看來只有抓捕這些海外的自由學者,才有分量;據說,曾慶紅親自下的命令,抓了以後大約半打的華裔學者。象高瞻,李少民等人,都是政府這種極度急功近利的流氓政策的犧牲品。
3 g9 @1 R) p+ p" q7 ~這些,都讓我回想起文革時,當權者對知識份子的迫害,從吳晗的“海瑞罷官”,到鄧拓的“三家村”,一樣的對學術自由的踐踏,一樣的借樹立一個“樣板”,以達到“殺雞儆猴”的目的。吳晗當年幾乎被打成“美蔣特務”,我也是被扣上“間諜罪”的大帽,三十五年了,沒有任何變化。這些,都讓我對這個國家的未來憂心忡忡。; g6 \# ~  A) y2 \3 h/ x8 u) q' s' E# X
脫離虎口
; M2 ^7 o4 ]" z+ m% @釋放通知書是北京檢察院發下來的,也就是說,我是無罪釋放的了。半年的不明不白的監牢,在1月28日就算正式結束了。臨行前,北京安全局的一位副局長請我和我在北京的家人吃飯,一見面,來了個大擁抱,說道:“老宋,我們經過調查,發現你確實是一位愛國學者。希望你回到美國後,多幫中國政府和人民說說好話。”我當時回答說:“我會實事求是地講的。” 想想,就覺得有多麽的諷刺和辛酸。把我作爲一種有價值的商品拍賣後,還可以提出這樣的要求!
# V3 u3 Z* }* D( A* Z! u% ^1月29日,我終於乘飛機飛離了中國,重返自由的感覺真好。回到美國時,在機場的記者問我,是不是象中國駐美大使所講的,因爲“檢舉揭發別人有功”才獲釋放的。我說,“被捕時,跟我在一起的只有我太太,那我就是出賣了我太太了!”這也是他們一貫用的伎倆。/ y2 R  T5 Y7 l. Y
回來後,花了不少時間去拜訪爲我獲釋放奔波過的朋友們:象伯克萊大學政治學系的LOYAL DICKMAN教授,THOMOS GOLDEN教授, 斯坦福大學的MICHAEL OXERNBERG教授等。這些美國學術界的權威教授,許多和我並不相識。他們幫助我的唯一的原因就是捍衛學術自由的尊嚴。象爲我請律師的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JERRY COLLIN教授就跟我講,作爲一個學者,最後的學術自由的道德底線是不能放棄的。相比之下,中國政府利用中國公民,向美國政府討價還價的做法,有多麽的無恥。同樣,中國政府這樣的短視和毫無道德的行動,也使許多美國學者改變了當初支援它的立場,也是得不償失。
( m. }  \2 w& k4 Q此外,就是爲後來被中國政府無理關押的學者的親人提供些幫助。同時,也想把自己的經歷告訴更多的人,讓大家知道事情前前後後的真相。這也是我的心願。
, E5 F7 Y6 v9 Y3 J! X2 t: o2 }$ T(本文爲編者根據記宋永毅先生伯克萊大學2001年6月16日演講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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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k: N: ^* Fhttp://wwwga.epochtimes.com/b5/1/8/11/n1183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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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09: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藉中國文革史研究專家宋永毅先生赴胡佛研究所和舊金山圖書館參加學術活動之際﹐應柏克利加大中國論壇和二十一世紀中國基金會的邀請﹐他將發表題為《文化大革命與中國學術自由--兼談大陸的“抓間諜”運動》的講演。0 Y, @- b4 r4 i1 Q5 e4 x4 ]

" T1 f4 S" {% B4 s美國賓州迪金森學院華裔學者﹑宋永毅在1999年7月份偕妻子姚曉華回國研究﹑探親﹐並參加學術會議。8月6日晚﹐他和太太在北京下榻的旅館分別被北京安全局拘捕﹐宋在十二小時後被轉為“刑事拘留”﹐罪名是“非法竊取國家機密”。宋太太于十一月份獲釋。宋被羈押半年多﹐經國際人權組織和美國國會議員多方營救﹐中國當局于2000年1月29日﹐作出“免于起訴”的決定﹐直接將他送上西北航空公司的飛機﹐“遣返”美國。宋永毅的被捕和獲釋﹐是近年來中共以“抓間諜”方式迫害海外回國的華裔學者的一個典型案例﹐在國際上具有很大的影響。4 u1 v5 O" K2 i0 Z; X% B4 u
1950年出生的宋永毅﹐在文化大革命開始期間﹐是上海市上海中學1966屆初中生﹐一度改名為宋小兵﹐曾參加上海地區中學生組織“中學運動串聯會”的活動﹐包括兩次批判張春橋﹑編印《紅衛戰報》和《思潮集》(收集了文革中各種異端思潮的代表作)﹐收集了文革期間各種反中央正統的“異端思潮”代表作。1968年﹐宋永毅到上海糧食局第四油庫當工人﹐1970年後﹐在中共的“一打三反”和“打擊五一六”運動中﹐因參予炮打張春橋﹑反對徐景賢及與同學組織讀書會而受到審查﹐從一1971到1975年底﹐被隔離審查完全喪失人身自由長達五年﹐1975年底宋永毅在受到多年監禁後出現前期精神病症狀並日趨嚴重﹐才獲准被送往醫院治療﹐但仍未恢復自由。文革結束後﹐1977年他被定為“純屬反對四人幫”而獲平反。1978年宋永毅進入上海教育學院學習﹐後在上海一所大學任教。
& x  `* Z* U! w1 Z. A5 K宋永毅在大陸時還是中國作家協會成員﹐從事老舍研究﹐他所著的《老舍與中國文化觀念》被老舍公子舒乙稱為老舍研究的最好的一本專論。他在美留學期間﹐取得文學及圖書館學雙碩士學位後﹐任職於在匹茲堡大學東亞圖書館﹐現任職于賓西法尼亞州迪金森學院圖書館。他與人合著的《文化革命中的異端思潮》和《三十年文革研究之書目》等﹐是當代研究文革史的最重要著作之一﹐由此也奠定了他作為中國文革史研究專家的學術地位﹐其中《文化革命中的異端思潮》一九九七年已經在香港出版﹐已經通過“華夏文摘”中文網頁所設的“文革博物館”連載。8 W9 `. @& ]4 H8 W1 [9 M! ~+ `
演講地點﹕柏克利加大North Get Hall Romm105, UC Berkeley
: @, x! B( M$ N+ }! s' f演講時間﹕2001年6月16日(星期六)下午7:00-9:00
! {5 @0 K! q" y9 ^/ f. ]" e& ?! W& i歡迎各界人士出席。/ {5 T2 ^9 T; p. E$ K" x
7 s1 z3 U' f/ {% x" e+ w
http://youmicoo.dongtaiwang.net/ ... W/r/4/rW/n994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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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1 13: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元特稿】宋永毅伯克莱加大演讲:文革流毒+特务专政

【纪元特稿】宋永毅伯克莱加大演讲:文革流毒+特务专政
' c7 |  ^( r6 C$ |. f  D/ r& @
8 P  I& Q$ K- N# R" O& P& b【大纪元8月11日讯】 平生第二次因文革入狱
3 \& ]9 i8 l3 S. d9 {2 L/ ]0 s$ M2 r% r, t4 I" B1 R3 ]
1996年,我在哈佛参加学术活动时,从来不曾想到我还会在大陆的监狱里度过半年的时光。作为一个在美国进行中国文革历史研究的图书馆馆员,我所从事的工作莫过于收集一些文革历史资料,编成几本工具书,给其他研究人员提供一些便利。压根没想到,这样的纯粹的学术研究活动,居然成为我日后获罪的原因。35年前,当我和几个年青人对令举国疯狂的文化大革命提出质疑时,被当局从1971年监禁至1977年文革结束。2000年八月六日,在北京被北京安全局逮捕时,我已经是不惑之龄了,万万没想到,今生再一次会因文革而入狱,而且,罪名还是“间谍罪”。
2 A. x8 F; S- f* \' g% R1 V+ N+ Z, h7 Z3 a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 O. Z6 l7 a  s5 H% O4 P$ r; t/ h+ x
" C% m' `+ W, ^在被关押期间,有机会借着买衣服,从超市买来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认真地看了关于“间谍罪”的定义。据《刑法》第110条的规定:" h5 P; N) Q$ A

5 }2 t. j# }& V9 c4 h/ d; m1.正式参加间谍机构,接受间谍机构及其代理人任务8 V6 ?- L: E- @
2.为敌机指示轰炸目标
0 l  i% q9 X% R5 e5 H  ]* \0 W( m/ s, F7 z
而且,只有当当事人具备“主观故意性”,即知道所参与的是间谍机构还参加时,才构成间谍罪。拘捕我时的罪名是“泄漏国家机密”,直到提审时才从安全局的警察口中得知,所谓的泄漏的“国家机密”, 只不过是从96年以来,我在大陆所购买的文革期间红卫兵小报,以及通过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为我所在的迪更逊(Dickson College) 大学图书馆所购买的图书。$ b$ i/ \) v& G  G! m$ L" |

! w& t7 N! c0 f经历过文革的中国人都知道,红卫兵小报根本谈不上是什么“国家机密”。我所买的红卫兵小报,还是看了《北京晚报》的广告后,去潘家园买的。我跟警察开玩笑讲:“如果收集红卫兵小报也算间谍罪,那你们的父母当年都看过或还印刷过红卫兵小报,那他们是不是也是间谍呢?”。警察无话可说。! g% I0 z( d" Y; a
( U/ {5 n" w7 q4 [8 c( O. \
至于说,通过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为我所在的迪更逊大学买的书,是经过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审查过的,要说“泄漏机密”,应该是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何况,书都是学术性的资料而已,谈何“国家机密”!; u7 {) ^6 \% Y, I# g

/ l9 c$ s  ^$ ~. n$ r0 t7 `. x北京安全局还是把我的事当做国家机密报到国家保密局去了。直到被国家保密局驳斥为“玩笑开大了”之后,北京安全局才把“泄漏国家机密”,改为“为境外机构提供情报”。三十五年前的类似《北航红旗》和《清华井冈山》这样的红卫兵小报,也算“情报”,如果不是亲身见识这样的警察,这样的强盗逻辑,我可能会和许多中国人一样, 以为高瞻和李少民多半真是间谍!外交部发言人讲我承认了所有的犯罪事实,不知道这“事实”二字从何谈起!一个政府如此欺瞒民众,真是令人悲哀!
0 F7 d) s- w* J# `/ i; a7 V( W* D) Y' I! Y4 e
文革流毒+特务专政  B- ~( z- x7 f7 G( u
* \/ |/ {" \9 C8 ?. z4 C3 I) ~
文革的十年浩劫,经过了的人们都还记忆犹新。在“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口号下,当权者通过无端制造出来的阶级斗争,打压根本就不存在的“新的阶级敌人”,来达到维护其统治特权阶层利益和清除异己的目的。文革中,刘少奇被打成“叛徒,内奸,公贼”, 王光美的“罪名”是“美国中央情报局战略特务”,彭德怀被打成“里通外国”的苏修特务。今天,中国政府处理法轮功事件的手法,就是来自文革的老一套。我本人认为,在即没有劳保,又没有很好的医疗保健的情况下,群众练练气功,有个好身体,应该是对中国政府有益处的。可中国政府还是这样一意孤行地镇压,只能说明中国政府完全对自己没有信心。4 r7 J" L) o! K8 ?6 V) e2 z

" Y: o% i1 |  h/ \3 k. P4 g从我这次的亲身经历,能看到不同于文革时的一个变化是:同样是草菅人命,现在政府的方式已经由“群众专政”,发展为“特务专政”。由此而带来的可怕的问题是,完全的黑箱作业。比如说,高瞻被以“间谍罪”拘捕后,按中国现有的法律,凡涉及到“国家机密”的“间谍罪”,必须通过国家安全局批准,才可以请律师。所以,高瞻一直都没有见到过律师。这样,就使得当事人根本就没有申诉的机会。我被抓,也只是因为北京安全局的人想借这个机会,向上面的政治局表功而已,我不幸地成为了一个“样板”。* g+ f' X4 D* q5 G* E% R

$ {1 |( @! L3 Y- o$ U我成了谈判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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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美国国会就给与中国永久贸易最惠国待遇投票前夕,由七名美国参议员组成的一个代表团访问北京时,我的事情才出现转机。而这转机,却非是由于政府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是因为美国参议员们向江泽民提出要求放人的要求后,才出现的。当时,随团的有亚利桑那州的萨尔门参议员以及宾州的两位参议员。开始参议员提到法轮功的人权问题,据说,江泽民当时很不高兴。参议员们又提到民主党,也没有结果。最后,参议员说宾州有一个教授还被无辜关押着。江泽民问过钱后,答应调查。钱副总理还对宾州的参议员讲,“你的朋友的事很有希望!”,他认为,不是我的朋友,绝对不会帮忙的。其实,反映了中国官员对美国议员人品及道德标准的了解的肤浅。很明显,我成了中国政府向美国参议院讨价还价的筹码。在我被释放时,送我去机场的一个安全局的科长就讲:“老宋,这次如果不是永久贸易待遇投票,不可能这么早就放了你。”很难想像,一个政府可以把自己的公民作为向外国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但是,就是发生在了我的身上。若非亲身经历,大概我也不会相信世界上还有这种荒谬的事情吧。+ }0 w( {4 c2 ^. U5 X  Q

- g# b# u3 f: @5 n( E- G我本来以为,从我这件事情上,中国政府会吸取教训。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中国政府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看来只有抓捕这些海外的自由学者,才有分量;据说,曾庆红亲自下的命令,抓了以后大约半打的华裔学者。象高瞻,李少民等人,都是政府这种极度急功近利的流氓政策的牺牲品。9 \2 l9 C1 z# t+ c2 j4 }, x) Y

6 t+ D3 t+ `( h/ b这些,都让我回想起文革时,当权者对知识份子的迫害,从吴晗的“海瑞罢官”,到邓拓的“三家村”,一样的对学术自由的践踏,一样的借树立一个“样板”,以达到“杀鸡儆猴”的目的。吴晗当年几乎被打成“美蒋特务”,我也是被扣上“间谍罪”的大帽,三十五年了,没有任何变化。这些,都让我对这个国家的未来忧心忡忡。
  ~; t/ ~% z7 y+ y: R* z
" P; X. r) ?8 O: b" M脱离虎口
- J' a( ~: y* x  T  e' Q  |7 [* V$ L5 Q( \( O2 h" ^7 t$ E6 W7 M
释放通知书是北京检察院发下来的,也就是说,我是无罪释放的了。半年的不明不白的监牢,在1月28日就算正式结束了。临行前,北京安全局的一位副局长请我和我在北京的家人吃饭,一见面,来了个大拥抱,说道:“老宋,我们经过调查,发现你确实是一位爱国学者。希望你回到美国后,多帮中国政府和人民说说好话。”我当时回答说:“我会实事求是地讲的。” 想想,就觉得有多么的讽刺和辛酸。把我作为一种有价值的商品拍卖后,还可以提出这样的要求!
6 _& ~# N. A7 y1 S* n8 x
5 H, o. G2 S4 O& [6 u1月29日,我终于乘飞机飞离了中国,重返自由的感觉真好。回到美国时,在机场的记者问我,是不是象中国驻美大使所讲的,因为“检举揭发别人有功”才获释放的。我说,“被捕时,跟我在一起的只有我太太,那我就是出卖了我太太了!”这也是他们一贯用的伎俩。
' L! @- a; X8 |/ U9 A$ a: [: ?/ a  G( o# k( _( t+ `3 T
回来后,花了不少时间去拜访为我获释放奔波过的朋友们:象伯克莱大学政治学系的LOYAL DICKMAN教授,THOMOS GOLDEN教授, 斯坦福大学的MICHAEL OXERNBERG教授等。这些美国学术界的权威教授,许多和我并不相识。他们帮助我的唯一的原因就是捍卫学术自由的尊严。象为我请律师的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JERRY COLLIN教授就跟我讲,作为一个学者,最后的学术自由的道德底线是不能放弃的。相比之下,中国政府利用中国公民,向美国政府讨价还价的做法,有多么的无耻。同样,中国政府这样的短视和毫无道德的行动,也使许多美国学者改变了当初支援它的立场,也是得不偿失。
( J2 {$ g/ b/ L
; p2 S6 B" G4 `% o9 L- \8 x此外,就是为后来被中国政府无理关押的学者的亲人提供些帮助。同时,也想把自己的经历告诉更多的人,让大家知道事情前前后后的真相。这也是我的心愿。" T0 Q* {% l! L0 X/ @1 m
/ U0 |2 E1 g) F3 l
(本文为编者根据记宋永毅先生伯克莱大学2001年6月16日演讲整理而成)* V' {1 e0 \, U8 w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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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pochtimes.com/gb/1/8/11/n1183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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