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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0 14: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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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党支部书记的尘封日记
——湖南师范学院1980年“十九学运”实录(连载11)
范松青
12月15日 星期一
这几天,湖南师范学院政治系77、78级有十几位同学又贴出了大字报,支持陶森的行动,要求院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中午,陶森来到我们宿舍,要求大家支持他。他在宿舍里谈了整整一个多小时,他和有的同学连中饭都没有去吃。他说,邓小平控制了中央党政军实权,可下面的副部长一级反对他的有不少,还是要“稳定两头,吃掉中间”。同时,他又谈到了中央领导的一些“桃色新闻”。
晚上,班上几个同学在寝室里偷偷听了“美国之音”广播,说的是邓小平对外公开发表谈话。邓小平说,华国峰与“四人帮”与牵连,1976年天安门“四五运动“时,华国峰兼任公安部长,要负主要责任;要求华国峰下台,让胡耀邦当中央主席。……有的同学听了后很激动,眉飞色舞,手舞足蹈,马上就要在同学们中搞一个民意测验。
他们首先提出各种“刁钻古怪”的问题,如:“你是否赞成华国锋下台?”“你是否赞成搞‘两党制’、‘三权分立’、‘议会民主’、‘新闻自由’?”……等等。然后,他们一个一个问题要我第一个表态。对有些问题,我的回答就两个字:“反对”,顶了回去。有些问题我干脆置之不理,拒绝回答。
鹿同学平时就爱讽刺挖苦人。他故作惊讶地说:“哎哟哟,党支部书记居然不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你们党员同志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却无动于衷,不关心党国大事吗?”我当即就反驳说,“难道我在你们面前骂共产党,批评邓小平,指责华国锋,这就是你们说的关心国家大事?”“即使我对党、对中央领导同志有看法,有意见,我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提出,甚至可以上书党中央,这是一个共产党员的党性问题。”
鹿同学故意激我说,“我要向系里领导汇报。”
我针锋相对地回答他:“欢迎你现在就去系里汇报,而且最好是汇报到学院,汇报到省委、中央去。想从我这里找碴子,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没门。对你的挑战,我随时洗耳恭听,随时斗争‘较量’,随时奉陪到底。”我义正言辞地反驳了这些人后,他们才不再逼我表态。
不过,我个人觉得,邓小平作为一个党的副主席,在对外谈话中不应该公开指责党中央主席,甚至要求华国锋主席下台。华国锋主席有缺点,有错误,可以在党内提出意见,可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开展批评。对外这么公开讲,容易引起党内外思想混乱,人家会以为党内斗争争权夺利。
12月25日星期四
晚上,系里召开各班选举小组负责人会议,征求大家对师院重新选举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意见,并提出了几个方案。许多同学提出,如今快考试了,加上前一段时间的“学潮”,搞得多数大学生的思想还未通,马上搞民主选举,不少人会弃权,搞不好又要重来。因此,重新选举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时机,最好是推迟到下个学期初。当然,最后由学院领导和上级来决定。
1981年1月6日 星期二
下午,学院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传达中央【1981】2号文件,即中央工作会议精神。1980年12月16--25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等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主要是讨论经济形势和经济调整问题,确定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政治上实行进一步安定团结的方针。
陈云在讲话中提出,“我们要改革,但是步子要稳,随时总结经验,也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邓小平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的讲话中提出,在政治方面的调整,“要后退,而且要退够”。“退”到哪里?退到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核心”的“四项基本原则”。
邓小平说:“社会主义道路,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党的领导,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于这四项基本原则,必须坚持,绝不允许任何人加以动摇,并且要用适当的法律形式加以确定。”
邓小平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党内确有不正之风,确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搞特殊化。但是应当注意不要把个别的现象当作普遍的现象,不要把局部的东西夸大为整体。决不是所有党员或多数党员都有不正之风,决不是所有领导干部或多数领导干部都搞特殊化。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所谓的 ‘官僚主义者阶级’” 。
邓小平说:“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发现,一小撮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正在用‘文化大革命’中的办法进行煽动和闹事,有些人甚至叫嚷什么要进行第二次‘文化大革命’。”
邓小平说:“为了保证安定团结,建议国家机关通过适当的法律法令,规定罢工罢课事前要经过调处;游行示威事前要经过允许,指定时间地点;禁止不同单位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串连;禁止非法组织的活动和非法刊物的印行。”
散会以后,我按照学院要求,征求了班上同学们对中央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些意见和反应。许多同学评头品足,议论纷纷。
有的同学说,党内生活不民主,华国锋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出来讲话?更多的同学认为,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比“四人帮”还要专制。他的讲话是一种“倒退”,“倒退”到哪里?倒退到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核心”的“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一党专政”,“绝不允许任何人加以动摇,并且还要用适当的法律形式加以确定”,也就是要用专政的手段来维护“一党专政”。
还有的同学认为,邓小平一方面认为,党内只是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搞特殊化”,“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所谓‘官僚主义者阶级’”;另一方面,他又将所谓“非法组织、非法刊物的积极串连,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公开发表”,定性为“敌我矛盾”,或“阶级斗争在人民内部的不同程度上的反映”,宣布要进行一场“政治斗争”。邓的说法是一种倒退,这种倒退式的中国改革,只能是一种失败的改革。
1981年1月13日 星期二
今天下午,班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学习讨论中央2号文件精神。党员们都一致希望保持政治上的安定团结,在非党同学中有一些不同的意见和反应,这也很正常。
组织生活会结束后,我去找66届高中毕业生、班上的书法家曾同学谈心。因为昨晚在寝室里,老曾同学批评小成同学错误理解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为此,两人大声争执起来。小成同学出口伤人,说老曾同学是“说话放屁,你算老几?”“你和我平起平做,不需要你指责我”。真是歪风邪气压正气,没人敢说话了。我和老曾同学谈心谈了很久,我支持他做得对的一面,同时也要他注意性格不要太急躁。现在有些人光是自己要民主,而不准别人有说话的民主。
1981年1月17日 星期六
下午,学院临时通知,向全体师生传达中央的两个文件和国务院文件。政治系党总支王书记向我们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处理非法刊物非法组织和有关问题的指示》(注:正式文件是中央9号文,由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署名,1981年2月20日印发,但是湖南师范学院先行学习传达)、中央关于加强宣传文化部门工作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等文件。
中央《关于处理非法刊物非法组织和有关问题的指示》指出:所谓非法刊物和非法组织,就是指违反宪法和法律、以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为宗旨的刊物和组织。这些刊物在一些青年中散发、订阅,有一定的市场,其头头许多也就是非法组织的头头。有些非法组织,还力图在一些青年中扩大和吸收成员。他们人数极少,但是是一种恶性的传染病菌。他们正在引诱、欺骗、蛊惑、煽动少数政治上幼稚的、没有经验的青年,以达到其险恶的政治目的。
《关于处理非法刊物非法组织和有关问题的指示》说:他们无视国家民族利益,唯恐天下不乱。他们互相串连,秘密开会,建立地区性和全国性团体。他们采取的策略,是尽量用合法的形式掩护非法的活动,打着“民主”、“自由”、“人权”、“改革”等旗号,进行反对党反对社会主义的活动。有的甚至捏造说,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大众和官僚特权阶层的矛盾”,目前全国各地“布满干柴”。他们妄图把所谓“社会上的每一次骚乱都利用起来,点燃这堆干柴”,“在危机周期中进行夺权”,搞反共反人民的所谓“第二次革命”。有的还与国外、港台反华反共力量勾结,谋求支持,以扩大他们的反动影响,甚至准备成立反共政党。
中央《关于处理非法刊物非法组织和有关问题的指示》强调,报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必须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凡是干扰、破坏经济调整和政治安定的活动或言论,都决不允许自由泛滥。如果听任非法刊物、非法组织的少数坏头头继续猖獗下去,那末,在一些单位、一些地方,绝大多数人民的民主权利甚至生存权利就会遭到践踏。如果不使用国家的镇压力量,来打击和瓦解各种反革命破坏分子、各种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那末全国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局面就不可能维持,更谈不上巩固和发展;我们现在已经形成的开国以来少有的很好的政治形势和经济形势,就又会受到挫折;城乡人民生活已经得到的改善,就又会重新丧失。
中央《关于处理非法刊物非法组织和有关问题的指示》提出了处理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的总方针,即:决不允许其以任何方式活动,以任何方式印刷出版发行,达到合法化、公开化;决不允许这些非法组织、非法刊物的成员在单位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串连,在组织上、行动上实现任何形式的联合。在处理过程中,要首先取得法律根据,依法取缔。如宣布取缔后仍继续秘密活动,则应对参加人员按照情节轻重,分别依法给予传讯、搜查、警告、罚款、拘留或其他必要的处分,同时通知他们的家庭和所在单位密切合作。对非法刊物、非法组织的处理,不要登报、广播。对于有明显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和行动者,以及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主义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凡是证据确实的,应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对于同国外及港台反动势力相勾结、泄露国家机密甚至出卖情报的非法刊物、非法组织,在取得确实证据后,应依法取缔,并惩办其中的首要分子。
中央《关于处理非法刊物非法组织和有关问题的指示》要求,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许以任何形式(例如向他们透露党和国家的机密,提供印刷、发行条件及活动经费等)支持非法刊物和非法组织,或与他们保持暧昧联系甚至直接参与其活动。违者必须给予党纪、团纪、政纪、校纪处分。情节严重,经过教育坚持不改的,要开除其党籍、团籍、公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同学们听完中央文件传达,散会回到宿舍以后,对中央《关于处理非法刊物非法组织和有关问题的指示》议论纷纷。一些同学认为,完全拥护中央指示,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听到中央这些精神了,现在听了既生疏又熟悉,感到心里是热乎乎的,基层党员干部得到了鼓励。
也有不少同学认为,中央9号文的精神,实际上就是从根本是否定了中国大学校园大学生的民主竞选活动,是邓小平及党内极“左派”对学生民主运动的镇压,同时也是对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的一种伤害。因为,大学生竞选人民代表活动,自然要组织一些活动,要办一个民主刊物,自然是少数“自由主义分子”,自然是“利用合法的形式掩护非法的活动”,自然也是打着‘民主’、‘自由’、‘改革’等旗号,进行反对党反对社会主义的活动”。
还有一个多星期就要放寒假了,这些天,同学们都在全力以赴地投入到紧张的复习中,准备迎接各门功课的期末考试,学生民主运动暂时偃旗息鼓。
(待续)
(原载《我为改革鼓与呼》卷一:民主政治发展改革篇 第107-110页)
在衡阳市第四中学教育实习期间与初150班部分学生留影(第3排左1为作者),摄于1981年12月
在衡阳市第四中学教育实习期间与初150班部分学生留影(右1为作者),摄于198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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