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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新屋:吃辣与革命:中国革命中的食物政治学(1921—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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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辣与革命:中国革命中的食物政治学(1921—1949)


作者:朱新屋
来源:QHSHKX


*本文首刊于《清华社会科学》第6卷第2辑(商务印书馆,2024年)。


摘要:作为一种特殊的食物,辣椒带给人们更多的是“痛觉”而非“味觉”,这种特殊性使其在近代中国革命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出身湖南的革命领袖毛泽东酷爱吃辣,甚至戏谑性地提出过“爱吃辣的人都是革命者”的说法,却在实际政治斗争中被污为右倾机会主义。与此同时,在革命战争年代,革命者既被要求“不吃辣椒”以保重“革命的身体”,又面临物资(特别是食盐)极端匮乏的革命环境,吃辣椒反而成为佐餐下饭、补充营养、抵御严寒,甚至救人性命的重要方式。“吃辣”还富有抽象意味,作为一种刑罚的“吃辣椒水”成为诸多革命志士的监狱记忆。这种监狱记忆同监狱斗争紧密联系并形成鲜明对比,实现了辣椒作为革命勇气、坚强忍耐和英雄气概象征的反向论证。讨论“吃辣”同“革命”之间的关系,可以揭示中国革命的复杂性以及在此复杂环境中,革命者追求真理、不怕牺牲、积极乐观等革命品质,进而发覆辣椒的食物政治学意义。

关键词:辣椒  中国革命  食物政治学



近些年来,随着物质文化史(history of material culture)研究在中国的兴起和发展,“辣椒”(Pepper)作为一种特殊的食物也引起了学界的广泛注意。最具代表性的研究者当数美国学者达白安(Brian R.Dott)和中国学者曹雨。前者在《吃辣:辣椒的中国史》(The Chile Pepper in China: A Cultural Biography)中,讨论了两个关于辣椒的问题:一是辣椒在中国是如何从一种不起眼的外国植物演变成无处不在甚至“正宗”的调味品、蔬菜、药物、象征符号的,二是中国人对辣椒的使用是如何改变中国文化的。后者在《中国食辣史:辣椒在中国的四百年》中,梳理了辣椒自明代传入中国以后,对中国人(尤其是中国平民)饮食产生的深刻影响及其社会文化意涵。其实,“食物”本身贯穿于整个社会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领域,正如刘永华所说,在物质文化史的研究中,“正是经济过程、社会关系与意义体系之间的互动,构成了物质文化的主体内容”。像美国学者凯利·布朗内尔(Kelly D. Brownell)就开设了名为《关于食物的心理学、生物学和政治学》的公开课并极受欢迎,这预示了“食物”研究更加广阔的空间。就此而言,辣椒与近代中国革命的关系,恰恰是“食物政治学”(Food Politics)的典型案例。像前述曹雨的研究讨论的辣椒在中国饮食中的阶级地位变迁问题,实际上已触及所谓的“食物政治学”问题,可惜作者未能将此议题的讨论置于中国革命史脉络中。为此,本文拟从“吃辣”与“不吃辣”、作为一种饮食的“吃辣”与作为一种刑罚的“吃辣椒水”两对关系出发,讨论“吃辣”与“革命”之间的复杂关系,以期展现中国革命的复杂性,以及中国革命史研究的物质文化面向及其进一步延展的可能性。

一、吃辣:革命中的右倾机会主义?

辣椒原产于中美洲和南美洲北部。它与马铃薯、番茄、烟草等美洲作物一样,属于茄科植物(solanaceae family)。不过,现代研究表明,人们食用辣椒并不是因为人们能够感受到“辣味”,或者说,人们常说的“辣味”并不是一种“味觉”,“人的舌头能够感受到的味道只有酸甜苦咸四种,人在摄食含有辣椒素的食物时,辣椒素会通过激活口腔和咽喉部位的痛觉受体,通过神经传递将信号送入中枢神经系统。通过神经反射,心率上升、呼吸加速、分泌体液,同时,大脑释放内啡肽,使人产生愉悦感”。人们接受甚至喜欢“辣味”,更多地可以归因于一种良性自虐机制(benign masochism),即“辣椒使人产生痛觉,从而欺骗大脑释放内啡肽,但又不会使人处于实际的危险当中”,“这种机制与人热衷于乘坐过山车,或是跳楼机,或是长跑(缺氧),或是看恐怖电影的机制是相同的。都是欺骗大脑释放内啡肽而产生愉悦感的行为,又并不处于真正的危险当中,因此称为良性自虐”。这也就意味着,研究辣椒这种“食物”,同其他带有酸甜苦咸味道的食物有所不同,更应注意其背后的社会文化史意义。

而当讨论到“吃辣”与“革命”时,人们首先会想到中国共产党的革命领袖毛泽东——在近代中国革命史上,恐怕找不出第二位像毛泽东这么有名的酷爱吃辣的革命人物。毛泽东出生在湖南湘潭韶山冲,湖南是被誉为在饮食习惯上“无辣不欢”的少数几个省份之一。达白安指出,“辣椒很可能是从沿海的广东进入湖南,因为广东的最早史料要早于湖南,而湖南其他所有邻省的最早史料都比湖南要晚”。当代研究者认为,辣椒是“湘菜之魂”,“辣椒演变成了湖南人的一种精神和湖湘文化的一种图腾”。因此,出生于湖南的毛泽东酷爱吃辣。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在《西行漫记》中回忆,“毛泽东的食物也同每个普通人一样,但因为是湖南人,他喜欢吃辣。他甚至用辣椒夹面包吃。除了这种嗜好之外,他不留意于所吃的东西”,甚至“有一次吃晚饭的时候,我听到他发挥爱吃辣的人都是革命者的理论”,仿佛在“吃辣”和“革命”之间画上了等号。尽管这只是毛泽东在生活中的一次玩笑,但足见其对吃辣的喜爱。同样出身湖南的黄克诚也回忆:“我将在天津四个月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完了之后,毛泽东留我和他一起吃晚饭。毛泽东仍保持俭朴的生活作风,席间只有四菜一汤,菜做得也极简单,我们都是湖南人,都喜欢吃辣子,每盘菜多放些辣椒就是了。”尽管毛泽东不认为吃辣是“乡土习俗养成的习惯”,但是其无疑与湖南这片爱吃辣的土地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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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和斯诺在天安门,1970

关于毛泽东爱吃辣的更形象的描述,来自杨得志的回忆:“长征途中,我们团大部分时间作前卫,没有机会看见毛泽东同志,到达甘肃省的通渭城时才见到他。那天,我们刚到驻地一会儿,他就骑着一匹马,带着两个警卫员赶到了我们团住的地方。政委肖华同志问我:‘毛主席来了,搞点什么欢迎他呀?’在那样的条件下,能有什么东西呢?何况事先又不知道,我看到街上只有卖梨子的,就让机关的同志赶快买了些。毛泽东同志一到,就拍拍身上的尘土,和我们握手,询问部队情况。我请他坐下吃梨子,他一边抽烟,一边看着铁盆里削了皮切成块的梨子,说:‘梨子呀,好东西,你们有辣椒粉吗?’我让人去找了一些来,心里又感到很奇怪:他要辣椒粉干什么?他可能看出了我心里的疑问,望着我说:‘杨得志同志呀,你这个湖南人没吃过辣椒粉拌梨子呀?’我说没吃过!他就把辣椒粉撒在梨子块上说:‘嗳,好吃得很呀!不是说有酸甜苦辣四大味吗?我们这一拌是酸甜辣,没有苦了。来,你们尝尝看。’说着满有兴致地吃了起来,我也尝了尝,确实别有风味。”杨得志的这段回忆后来被反复引用,被当作毛泽东的革命轶事传播甚广。这种“辣椒粉拌梨子”大体上同今天中国有些地方“荔枝蘸酱油”“青芒蘸辣椒”等吃法类似,当时红军陕甘支队离开榜罗镇,顺利北进占领通渭县城,毛泽东以这种幽默的方式“来比喻目前红军所处形势的好转”,更多的是体现了一种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同埃德加·斯诺和黄克诚的回忆相比,毛泽东自己对吃辣的回忆就似乎远不是那么美好了。在延安整风运动期间,重新回忆中央苏区的经历时,毛泽东不无怨言地说:“反对自由主义,反对主观主义,不要像在江西时反对‘机会主义’那样,说什么吃辣椒也是右倾机会主义,而要反得正确,反得彻底。”这段史料虽然仅见于《毛泽东文集》,但应具有很高的可信度。把“吃辣”同“右倾机会主义”等同起来,固然是政治斗争上纲上线的结果,但参加中国革命的党员领导干部,来自中国各个省份,吃辣和不吃辣千人千味、众口难调,恐怕也是出现这种现象的自然原因。曹雨认为,“人类吃辣的行为与饮酒的行为有类似之处,都是通过对自我的伤害来获得同伴的信任的一种社交行为”,因此,“吃辣的行为和信任关系产生的机制与喝酒类似”。于是,持不同立场的革命者在吃辣这件事情上,往往将其上升为意识形态上的分歧,记忆也就非常深刻。例如,在长征途中的一次晚餐中,张国焘就对“要人们不谈长征和遵义会议的经过,甚至也没有兴趣听取我关于红四方面军情况的叙述”感到不满,评论说:“毛泽东这个吃辣椒的湖南人,将吃辣椒的问题,当作谈笑的资料,大发其吃辣椒者即是革命的妙论。秦邦宪这个不吃辣椒的江苏人则予以反驳。”李德也在《中国纪事》中说:“到苏区后,很长时间我吃不惯味道很重的菜,像油炸辣椒,这就引起了毛的讥讽,他说:‘真正革命者的粮食就是红辣椒,谁不能吃红辣椒,谁就不能战斗。'”毛泽东在延安整风运动中重提旧事,恐怕既是总结经验,也是诉其“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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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兵们正在吃饭,南京,福尔曼(摄),1949

然而,对更广泛的普通革命将士而言,在革命物资缺乏、革命环境险恶的背景下,吃辣因具有营养丰富、祛风散寒、增进食欲等作用而被广泛接受。研究者指出,“辣椒中的主要辣味物质对身体具有刺激作用,辣椒素一旦和舌尖及嘴里的神经感受器接触,神经递质即将‘烧灼’信息传给大脑,从而使人感到‘发热’。大脑同时促进胃液和唾液分泌,使胃肠蠕动加快,这就有利于消化和增进食欲。”毛泽东这样嗜辣的革命家,还曾因妻子贺子珍倒掉“因天热变味”的辣椒而感到可惜:“把它再煮一下,是不是吃了不要紧嘛?”他为此把自己爱吃辣的习惯归结为“中央苏区遭受国民党经济封锁,根本吃不上盐”,说当时为了搞到一点食盐,“我们不少同志花了很大代价,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那时候可真艰苦啊!没有盐,下饭才难呢!我和大家一样用辣椒代替盐,用没有盐的辣椒下饭,可算是好菜呀!”“用辣椒代替盐”,用以佐餐下饭、增进食欲,应是革命战争年代的常见做法。后来红军在长征途中更是物资极为匮乏,加上雪山、草地等恶劣环境,无不使得人们对吃辣有了更大的需求,喝辣椒水、生姜水和烧(白)酒成为御寒的主要方式。曾任红军大学卫生部部长的钟华、曾任红一方面军总司令部特派员的肖赤等都曾回忆,在长征途中用吃辣椒水的办法御寒。有些来自北方的革命者不吃辣,结果“辣得热汗都从嘴里鼻孔里流出来了”,“大家更觉得全身从里到外都是热乎乎的”。傅连暲提出的这种办法,尽管“只对身体强健的人起了作用,对身体弱的人则不生效力”,但是仍保住了不少红军指战员的生命。就连张国焘也不得不承认:“我军在藏族地区,曾受到伤寒病的严重威胁。……在福建漳州基督教医院服务过的傅连璋(应为“暲”,原文如此。——引者)医生,对于这次防御和医治伤寒症,有过极大的贡献。”

二、不吃辣:革命中的“四不”纪律

马里昂·内斯特尔(Marion Nestle)指出:“即使在饮食方面过于贪吃的人也只能吃这么多的食物,而选择一种食物意味着拒绝其他食物。”有人吃辣,就有人不吃辣。而且日常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吃辣和不吃辣几乎是人们饮食生活中最难协调的一对关系:这两者之间(至少是后者对前者)不存在丝毫妥协退让的余地——尽管吃辣在某种程度上同喝酒一样,带有某种“信任测试”的意味,但是作为一种“痛觉”而非“味觉”存在的辣椒,仍与酒精不同。两者之间更大的相似之处恐怕不在社会文化层面上的所谓“信任测试”,而是在生理/物理意义上的一种“自我伤害”:喝酒带来痛感,吃辣造成痛觉。“人在摄食含有辣椒素的食物时,辣椒素通过激活口腔和咽喉部位的痛觉受体,通过神经传递将信号送入中枢神经系统。通过神经反射,心率上升、呼吸加速、分泌体液,同时,大脑释放内啡肽,使人产生愉悦感。”然而,在革命战争年代,这种“痛觉”固然在极端恶劣环境下提高了人们的御寒能力,但在日常生活中却容易造成身体伤害。不少革命者都将“吃辣”同疾病联系在一起,像曾任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局长的郑伯克就回忆说:“由于吃辣椒的关系,我得了白内障和耳鸣的毛病。”尽管白内障和耳鸣未必确因吃辣而起,但在对“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有切肤体验的革命战争年代,“纪律不仅规训了身体本身,也通过知识权力的生产从思想方面提供着规则运行的策略”,于是,为了保护“革命的身体”,“不吃辣”逐渐变成一种革命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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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餐食,延安,福尔曼(摄),1944

首先,把“不吃辣”定为青年纪律。1932年12月,列宁团校在江西瑞金成立,时任副校长杨岳彬就向学员提出了“三要三不要”的要求,其中的“三不要”即“一不要吸烟,二不要喝酒,三不要吃辣椒”。由此可见,在当时“不吃辣”的纪律似乎更主要地针对青年革命者。这一点还可以从1934年红军部队开展的“青年冲锋季”活动中看出。在此次青年竞赛活动中,竞赛的内容是“四不、五要、三努力”,即:不生病、不掉队、不怕苦、不犯纪律,每人要识三百字、要团结友爱、要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要搞好军民关系、要讲究卫生,努力提高政治觉悟、努力提高军事本领、努力提高文化水平。时任红二师政治部组织科青年干事的王宗槐回忆,这些内容“看似一般,但都是针对部队当时的实际提出来的,是与部队战斗力紧密相连的”。他记得特别清楚的是,为了做到“不生病”“不掉队”(部队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我们又补充规定了不喝生水、不抽烟、不喝酒、不吃辣椒这‘四不’”。至于禁止吃辣椒的原因,王宗槐认为,主要是因为辣椒“吃多了刺激性太强,就易患肠胃炎和肛肠疾病(痔疮等)……肚子痛、肛门亦痛,痛苦难忍,岂能不影响行军。因此,就规定了‘不吃辣椒’”。这种规定把肠胃炎和痔疮等肛肠疾病同吃辣联系起来,当然有比较科学的依据。与此相比,王稼祥在《红军中团与青年的工作》中指出:“每个青年须读卫生须知,要做到不吃酒、不吃烟、不吃辣椒、勤剃头、洗衣、洗澡、不吃冷水等,尤其是防止暑天的瘟疫病,只有在这些工作中能实现‘一个青年不病到后方’的口号。”强调“战争迫切要求我们不放松一刻的时间去紧张的进行这些工作”,把“吃辣椒”同不讲卫生联系在一起,就多少显得有些主观了。

其次,把“不吃辣”作为日常劝勉。中国共产党人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像恽代英等党员干部,甚至从传统宋明理学的修身工夫中继承了一种严格的道德主义。这种严格的道德主义实践,表现在功过格、日记/日谱、书信等文类中。为了保重“革命的身体”,不吃辣似乎成为一种大家都不言而喻、必须遵循的原则。如任弼时就多次在信中要求女儿任远志“不吃辣”,先是说自己“至于烟,那是很自觉的不吃它,惟不知远志是否还是自觉的不再吃辣椒?”后来则直接问任远志:“这三个月中我是遵约完全没有吃过烟和酒,想必你也会遵约不致吃辣椒吧!”在反复的叮嘱中,颇担心任远志“不遵守”约定,“破戒”吃辣椒。这两封书信还透露:任弼时同女儿任远志之间有约定,前者以不抽烟、不喝酒,换取或约定后者不吃辣。这个有趣的约定,恐怕更多的也是为了保重“革命的身体”起见。此外,宋庆龄在给美籍华人杨孟东(理查德·杨)的信中,也希望对方“不管怎样,你该好好注意自己的健康,还不要随便吃东西”,特别强调“别吃辣椒,别吃放胡椒面的菜或风得很干的食物”。从日常生活经验来说,吃辣椒会对(不吃辣的)同志造成身体上的伤害,革命年代身体尤为重要,彼此之间在书信中互相劝勉、鼓励、告诫,也是一种遵守“革命纪律”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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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路军与外籍军事人员聚餐,延安,福尔曼(摄),1944

最后,把“不吃辣”作为政治纪律。在革命战争年代,把“不吃辣”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上升到政治纪律层面,也是常见的做法。例如,在中央苏区时期,时任中革军委总卫生部部长贺诚就曾下令禁止吃辣椒。幽燕在其编著的《生命之树长青——刘英》中写道:“瑞金的物质生活是很艰苦的。粮食不够吃,每人一个小席包子,挂个牌子,写上姓名,放进锅里去煮。饭不成其为饭,水乎乎的象稠粥,还夹杂着不少砂子,直咯牙。没什么菜,每餐笋干、莴笋叶子,没有油,也没有年轻,有时放一点刮壁脚熬的硝盐,又苦又涩。吃不下饭,弄得大家大吃辣椒调味。生疥疮的人不少。刘英也患了疥疮,奇痒难耐。卫生部长贺诚,便命令禁止吃辣椒。少共中央局还组织了一个‘轻骑队’,去检查禁止吃辣椒命令的执行情况,发现谁吃辣椒就不客气地罚去挑粪。”这种做法在有些地方得到了比较好的推广,比如江西省,“省委所开的二期训练班及儿童干部训练班,对吃辣椒的害处有很好的解释,省委为要领导戒吃辣椒,本身首先禁止,结果,还有得到相当的效果”。但是这种情形应该不太普遍,毕竟,在革命战争年代,吃辣不论如何利大于弊。这就使得“偷吃辣椒成风”,“最常见的办法,就是把辣椒烧熟藏在碗底偷着吃。碗里一层菜、一层饭、一层辣椒,大家戏称为‘三层楼’”。同样出身北京医科大学的钱壮飞,甚至还为此同贺诚之间展开了一场关于吃辣是否有益、禁止吃辣合理与否的辩论,两者“在简陋的墙报上大打吃辣椒的笔墨官司”。辩论以贺诚认输告终,因为红军广大指战员拥护钱壮飞的意见,总卫生部不得已收回成命。钱壮飞的主要依据是,辣椒“可以佐餐下饭,解决当下缺油少盐的困境”。由此可见,即使是出身医科大学的专业人员,其持论依据仍主要来自外部的革命环境而非吃辣的医学利弊。

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向来高度重视纪律建设。邓小平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不吃辣”在革命战争年代,曾经作为一种青年纪律、日常劝勉和政治纪律存在,吃辣同革命之间的复杂关系由此可见一斑。围绕革命年代是否应该禁止吃辣的问题,赞成者主要从保重革命的身体出发,强调辣椒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反对者主要从革命的环境出发,强调辣椒对下饭佐餐、弥补食盐匮乏颇有助益。现有研究表明,辣椒是一种相当容易让人上瘾的食物,“当人们在第一次吃辣后便对辣椒产生了好感或经过多次尝试后喜欢上辣椒时,多巴胺便会源源不断地分泌,并对人体产生了强大的控制力,最终导致对辣椒上瘾”。因此,即使是在禁吃辣椒的禁令之下,“偷吃辣椒”仍然成风,这绝不仅来自外部食物(特别是食盐)匮乏的压力,也有来自吃辣本身的内部动力(佐餐下饭、补充营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吃辣”同“喝酒”在“服从测试”方面毋宁是相反的:“喝酒”以“喝”和伤害自身身体为服从之完成;“吃辣”则以“不吃”和保重革命身体为服从之完成。两者之间实有完全不同的食物政治学意涵。

三、吃辣椒水:革命中的监狱记忆

可以理解,辣椒作为一种能够给人们带来“痛觉”的中性食物,在革命战争年代必然具有正反两面的作用:它既能被革命者使用,也能为反革命使用。吃辣是利是弊,似乎更多取决于谁掌握着辣椒,谁支配着辣椒的使用方式和使用对象。换句话来说,辣椒这种“中性”的食物并不具有天然的政治学意涵,是近代中国的革命实践赋予了辣椒(吃辣或不吃辣)相当复杂多元的政治学意义。鲁迅在《听梦说》中写道:“虽然梦‘大家有饭吃’者有人,梦‘无阶级社会'者有人,梦‘大同世界’者有人,而很少有人梦见建设这样社会以前的阶级斗争,白色恐怖、轰炸、虐杀、鼻子里灌辣椒水、电刑……倘不梦见这些,好社会是不会来的,无论怎么写得光明,终究是一个梦。”这描述的是通往未来中国的道路必然充满艰辛,要经历“白色恐怖”“灌辣椒水”等艰难曲折。

鲁迅在这里所说的“灌辣椒水”,同本文所说的“吃辣椒水”是同一含义,指的是一种从中国传统社会流传下来的非刑,即笞、杖、徒、流、死等五种正刑之外的刑罚。在另一篇题为《写于深夜里》的文章中,鲁迅详细列举了那个时代的刑罚:“单在刑罚一方面,我才晓得现在的中国有:一、抽藤条;二、老虎凳,都还是轻的;三、踏杠,是叫犯人跪下,把铁杠放在他的腿弯上,两头站上彪形大汉去,起先两个,逐渐加到八人;四、跪火链,是把烧红的铁链盘在地上,使犯人跪上去;五、还有一种叫‘吃’的,是从鼻孔里灌辣椒水、火油、醋、烧酒……;六、还有反绑着犯人的手,另用细麻绳缚住他的两个大拇指,高悬起来,吊着打,我叫不出这刑罚的名目。”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跟“灌辣椒水”同类的非刑还包括充军、枷号、刺字、凌迟、枭首、戮尸等;在近代中国革命中,常见的则有坐老虎凳、上夹棍、压杠子、灌凉水、香火烧等。这类刑罚的目的通常并不是要致犯人于死地,而是以痛苦折磨人,以期逼取口供。鲁迅描述了其通常的做法:撬开犯人的嘴巴灌入辣椒水,或者从鼻孔强行逼迫犯人吃辣椒水。这里之所以用“吃辣椒水”,不仅是沿用鲁迅的用法,而且有意强调“灌辣椒水”和“吃辣椒水”的细微区别:“灌辣椒水”是站在“施者”(反革命)角度而言的,“吃辣椒水”则是站在“受者”(革命者)角度而言的。此外,“吃辣椒水”有时也成为一种“黑话”意义上的广义刑罚概念,泛指“反革命”对“革命者”施加的各种类型的刑罚。例如,曾任四川巴县中学校长、领导过解放战争时期反对“沈崇事件”学生运动的何铮,在回忆曾任川东中共达县支部书记的彭立人时,就说自己曾遭到国民党特务(中统)的恐吓:“我们在请彭立人‘吃辣椒水'。何胖子,今后抓到你也一样!”显然,这里所说的“吃辣椒水”是一个广义概念,并不止“吃辣椒水”(狭义)一种刑罚,由此更可见“吃辣椒水”的普遍性。

“吃辣椒水”这种刑罚,必定跟一定的暴力机构紧密相连。在革命战争年代,监狱是革命者最常见的暴力空间场域。对于革命者而言,其一方面认识到军队、警察、法庭、监狱都是“反动派”“宰制工人阶级的武器”,另一方面又展开坚决的监狱斗争,把监狱视为“锻炼革命战士的学校”“进行合法斗争和非法斗争并把它们结合起来的场所”,甚至视为“革命指挥所”。个性鲜明的陈独秀,更是提出过“世界文明发源地有二:一是科学研究室,一是监狱”,革命者要立志“出了研究室就入监狱,出了监狱就入研究室”等极端说法。于是,目前所见党史文献中对“吃辣椒水”的描述,绝大多数同革命者的监狱记忆联系在一起。其中,近代中国最著名的监狱恐怕要数抗战时期国民党建立的贵州息烽集中营、重庆白公馆集中营、江西上饶集中营。像江西上饶集中营就单独设立了专门折磨革命者的囚室,国民党特务在刑罚方面发明了金(针刺)、木(棍打)、水(灌辣椒水)、火(用烧红的铁板烙身)、土(活埋)、风(冬天剥光衣服让寒风吹)、站(站铁丝笼)、吞(吞跳蚤虱子)、绞(用绳子勒项颈)、毒(饭菜里放毒药)等十大酷刑,可谓残忍至极、令人发指。“吃辣椒水”在其他监狱也相当普遍,例如,甘肃实业家丁益三就“在敌人的法庭和监狱里坚贞不屈,敌人用钢丝鞭、老虎凳、压杠子、灌辣椒水等毒刑打烂了他全身,打断了左肋骨三条,但丁益三始终骂不绝口,并用鲜血咋敌人法官”。根据这些革命亲历者的回忆,可以证实“吃辣椒水”是监狱中最常见的刑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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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公馆外景

除了具有围墙的实际监狱以外,作为一种非刑刑罚,“吃辣椒水”还常见于国民党“还乡团”的一系列反攻清算中。比较集中地包括两次:第一次是在红军长征以后的各苏区,国民党组织了“还乡团”“暗杀队”“义勇队”“挨户团”“靖卫团”“搜山队”“倒算队”等反动武装,私自设立监狱,对苏区实行野蛮的“三光”政策,其残忍手段就包括“挖心、剥皮、肢解、分尸、碎割、悬梁、火烧、活埋、挖眼、割舌头、割耳朵、穿铁丝、灌辣椒水、剖肚取肠、割乳挖胸、沉潭落井、打地雷公、钉丁字架等数十种酷刑”。第二次是在解放战争中前期的解放区,像国民党占领山东解放区的部分地区以后,“由于还乡团对抗日模范村的仇视,该村广大群众惨遭反攻倒算。基干民兵赵清富的家属、军属王光春的家属、贫农侯培青经常被‘还乡团’打得死去活来。民兵赵清富1947年跟随部队赴前线打仗,还乡团将赵清富的家属三天两头捆绑起来拳打脚踢、拉梁头、灌辣椒水进行摧残,让她说出丈夫的下落。为了逃出虎口,不再受人身折磨,赵清富的家属于1947年下半年的一个深夜逃走,从此是死是活再无下落,结果弄了个家破人亡”。从现有资料来看,尽管对“吃辣椒水”的描述相当千篇一律,时间上涵盖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空间上涵盖东南西北各个区域,实施“吃辣椒水”刑罚者也远不止“国民党特务”(也包括日本侵略者),但是透过这些记忆仍能更清楚地看到“吃辣”同“革命”之间的复杂关系。

进而言之,“吃”在汉字中原本就兼有具象和抽象双重含义:既可以指“摄取食物”,也可以指“接受承受”,所以当“吃”和“辣椒水”组合在一起时,其意涵就变得相当丰富多元——在对革命者实施的“吃辣椒水”的刑罚中,“辣椒水”这种“食物”当然是实写,但“吃”这个动作显然是一种抽象指向(例如,可以是“浇”“灌”“泼”等)。除此以外,“辣”如果不与“椒”字连用,就具有了相当丰富的抽象意涵。莫丽红指出,“汉语‘辣’由味觉感知义向其他感知义的拓展主要包括味觉感知义向触觉感知义、视觉感知义的拓展”,其拓展的逻辑或机制就是“基于相似的味觉体验和触觉体验,认知主体通过隐喻的认知方式,将‘辣’的意象从味觉感知域投射到触觉感知域,从而使‘辣’的词义由味觉感知义向触觉感知义拓展”。通俗地说,“辣”既可以用来形容一个人的文章、文风,也可以用来形容一个人的性格、容貌。于是,诸如“毒辣”“热辣”“泼辣”“老辣”“狠辣”等形容词在革命中甚为常见,其意味相当复杂。出现在诸多革命者的监狱记忆中的“吃辣椒水”,虽然施暴者是国民党特务或日本侵略者等反革命,但反过来恰恰同革命者的监狱斗争联系在一起,正如谢觉哉所说:“要做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同样要经得起试验:杀头、坐监、上电刑、灌辣椒水,平常得很;钞票、洋钱、汽车、洋楼、漂亮老婆,满不在乎!满脑子里装的是:真理、革命、奋斗、牺牲——直到他最后一口气。”两者形成鲜明对比,更加凸显出革命者追求真理、不怕牺牲、积极乐观等革命品质,这种品质恰如辣椒本身的品格一样,象征着革命勇气、坚强忍耐和英雄气概。于是,“吃辣”在这里实现了对辣椒之社会文化意义的反向论证。

四、结语

辣椒作为一种带有鲜明性格的食物,首先给人们带来“痛觉”体验,使人们容易将其同革命联想起来,尽管这种性格未必完全使革命年代的人们都爱吃辣——通常来自南方的革命者爱吃辣,来自北方的革命者则相反。当辣椒的“痛觉”会(给不吃辣的革命者)带来身体上的伤害时,保重“革命的身体”就成为优先选项,“不吃辣”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一种革命纪律,甚至出现中央苏区时期列宁团校副校长杨岳彬、卫生部长贺诚提出禁止吃辣的制度规定等情形。然而,近代中国的革命环境相当复杂:一则革命者来自全国各地,来自川、湘、赣等吃辣省份的革命者尤多,口味既定,很难改变;二则革命年代物资(特别是食盐)匮乏,能带来“痛觉”并可以将其转化为“味觉”的辣椒,成为佐餐下饭的“良药”;三则即使辣椒能带来“痛觉”也不意味着必然对“革命的身体”造成伤害,按照“药食同源”的原理,辣椒可以抵御风寒甚至救人性命。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偷)吃辣椒”仍贯穿整个中国革命的始终。像出身湖南的贺龙,就要求其部队要按照“生姜、辣椒各七分”配以猪肉等食物并“以实物供给”,以便保持部队的营养量;罗荣桓则回忆,红军中士兵在分得“伙食尾子”后,“会请干部吃个辣椒啊、泡豆腐啊”之类的菜打打牙祭,等等。从这个角度来说,尽管革命中充满“吃辣椒水”的监狱记忆,但“辣椒”更多时候同“红米饭”“南瓜粥”“假茼蒿”一样,仍作为一种“革命菜”存在,发挥着克服革命物资匮乏、保重革命身体等功能性作用。这也是“辣椒”在革命年代的食物政治学意义。



(本文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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