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来叙述和研究文革的历史,具有相当的自然合理性、难度和特性。各省的分别往往是自然条件(江河、山脉等)区隔的结果;而历史、人文、民风的异同会在文革运动的持久性、阶段性和激烈程度等方面表现出来。在中国的权力构架中,省是最为重要的单位,文革运动中,除北京之外最重要的被斗争对象(所谓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以及群众组织在规模和层级上的最大限度,都是以省为单位作出区划的。相应地,中共中央对于各个地区的最终解决方案、关于把某些群众组织定性为左派革命组织、一般革命组织或者保守组织的判定,也是以省为单位的。本来,在省之上还有“大区”这样一个层级,但它的意义和作用在文革中并不明显。有鉴于此,西方学者的文革研究(在很长一段时间中国还没有文革研究 )在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就出现分省的或者以省为单位的著述,比如哈佛大学出版社在1971年出版的《中国几省的文化大革命》(The Cultural Revolution in the Provinces),描述和总结了黑龙江、上海、四川等地的文革运动发展情况;又如一位澳大利亚学者福斯特(Keith Forster)在1990年出版的《在中国浙江省的造反与派性斗争》(Rebellion and Factionalism in a Chinese Province: Zhejiang, 1966---1976)。这些著作固然可以视为勇敢的尝试,但因为时间和条件的限制,其简单粗糙和错漏之处甚多,是可以想见的。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中国学者陆续写出了若干部描述一个省(自治区)——例如内蒙古、云南、湖北、山西——文革历程的著述,质量都相当高,不过,这些著作的内容大都集中于文革运动的某些事件或者某些方面。就我的阅读范围而言,《四川文革史稿》是第一部对中国一省的文革历程中作出整时段、全方位描述的著作,因此,此书的第一个优点就是它的论述的全面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