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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也夫:陈小鲁能代表别人道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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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7 13: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不清是哪天了,我接到一位不相识的中青报记者的电话,问我是否知道陈小鲁道歉的事情。我本不愿接受采访,想想自己毕竟是当年八中的人,该进点义务,便谈了约二十分钟。谈话中我发现他对文革所知甚少。比如以为那个时代的中学生就一定是红卫兵,我告诉他因出身不是红五类,我不是红卫兵,我不知道如果我是会怎样,事实上我没有打人的权利和机会。再比如,他问我知道不知道“西纠”?我说:那个时代的北京中学生怎么可能不知道,你该做好案头工作,别问这么幼稚的问题。我问他:说了这半天,你录音了没有。他说没有,我表示很遗憾,要求他成稿后让我过目,有些判断很微妙,我不愿被曲解。
几天后接到他发来的信,说只用了我的描述性的三段话,如下。其一,选革委会主任时我投过陈小鲁一票。采访时他就此专门问过我,我不知这有什么意义。但确乎是事实,你觉得有意义就使用吧。其二,我讲述自己目睹八中打人名气最大的那位高二年级的干部子弟打一位病休老师的情形。其三,赴中山公园音乐堂斗争会的路上,“温寒江校长踉踉跄跄地跑,几个红卫兵骑车跟着,中途因跑得慢一点被打,温校长流着鼻血跑到中山公园音乐堂。”他请我斧正上述。
我加工后,特别写出了谈话中说过的一段:“我对陈小鲁道歉的当下的、最敏感的反应是:你不要说代表全体同学。你能代表打人者吗?他授权你了?他为什么自己不道歉?‘代表’是一个被滥用了的词汇。希望有些反省意识的陈学长,能避开这个词汇。”并特别强调,希望这段话能加入到他的文章中。(我从网络和文章中都看到,陈小鲁是这么讲的:“像曹操讲的,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有话不说,就太晚了。我想代表八中当年伤害过你们的校友,向你们真挚地道歉!”)
10月15日“为心道歉”一文发表在中青报“冰点”栏目,我的后两段话未被采用。关于温寒江校长被打的事情,我日后还有话说。这里仅评价一下陈小鲁道歉之事:好得很。那我为什么还要挑剔,不是吹毛求疵吗?关键在于,我不认为“代表”是“毛和疵”,而以为是个重大的思想认识问题。
微观地说,道歉和忏悔都是个人的事情,心灵的活动。一个伤害过他人的人,要别人代他道歉,我们对其用心很可以怀疑,不是吗,为什么自己不出面。而代替别人道歉则存在着:他授权于你了吗,你为什么要接受这种委托,被伤害人会怎么想,他们会因此宽恕那个人吗——等等一系列问题。说远了点,因为道歉和忏悔是个体的、心灵的活动,我们是不可以要求他人这么做的,他愿意做很好,不愿意做他人是没有办法的。压力下的道歉真诚吗,受害者觉得有意思吗?被迫的忏悔还是忏悔吗?我一直觉得,要求“道歉和忏悔”很滑稽。
宏观地看,“代表”是被执政党用滥了的词汇。笔者曾经做过一个最简洁、粗陋的反驳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吗?但是人民的利益是分歧和冲突的,比如企业家和工人,消费者和商人,如果你只代表一方合适吗?如果代表双方,怎么去代表?准确地说,管理者的职能只能是协调矛盾双方的关系,这已经很不简单了。说“代表”,是大言不惭。
鉴于对我们当下的政治文化的厌恶,我对其中的关键词敏感了一点。对自己已表肯定的陈学长的行动,要说上这么多道理,在于笔者认为,我们的政治文化已经极大地扭曲了我们的思想方法。而思想方法一出问题,话语分寸上的误差在所难免。

郑也夫系北京八中老三届初三2班同学

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ccddcf0101j8w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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