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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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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4 20: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总 序
新疆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古以来,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许多民族的先民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各族人民以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对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的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历代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新疆长期处于贫穷落后状态。到了近代,特别是在沙皇俄国、英帝国主义及清政府和民国时期反动军阀的欺压和掠夺下,各族人民更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有侵略、有压迫,就有反抗。新疆各族人民为了反对外敌入侵,捍卫祖国统一,争取民族解放,同帝国主义和历代反动统治阶级进行了英勇斗争。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给新疆各族人民带来了新的希望。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十分关注边疆各少数民族人民的解放斗争,不仅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为少数民族的解放斗争指明了方向,而且派遣优秀共产党员和干部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工作,带领各族人民为争取彻底解放进行了不懈的斗争。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中国共产党先后派遣了100多名中共党人和干部到新疆帮助工作。通过共产党人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了新疆的抗日救亡事业,维护了国际援华物资交通线的畅通,同时还传播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了党的政策,扩大了党的影响,促进了新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各族人民中播下了革命的火种。共产党人为新疆各族人民的解放流血牺牲,奠定了新疆和平解放的基础。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彻底结束了国民党在新疆的反动统治,解放了新疆各族人民,开创了新疆历史的新纪元。1949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新疆分局成立。在党中央和新疆分局的领导下,建立了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权,进行了各项民主改革,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科技 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提高和改善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使新疆发生了深刻的历史变革,走上了社会主义康庄大道。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掀开了新疆历史发展的新篇章。
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实践建设过程中,新疆各族人民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疆的民族特点、地区特点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文化建设事业迅速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受到“左”的思想和政策的干扰影响,在工作中发生过这样那样的偏差和失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使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遭受巨大的损失,有着沉痛的经验教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疆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率领新疆各族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全区呈现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崭新局面,一个繁荣发展的新新疆屹立在祖国的西部边陲。
党的历史,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所走过道路的真实写照和科学总结,是一部蕴含和体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活生生的教科书。了解和懂得党的历史,研究和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教训,以史鉴今,以史育人,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的千秋大业的需要。为此,必须编写一部完整系统、可信可读的中共党史(包括各级地方党史),这是党中央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期望。
编写党史,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循党中央关于历史问题两个决议的科学论断和新时期历次党代会关于重大历史问题的重要结论,把“三个代表”的思想贯穿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治史精神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对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价,以利于统一全党的思想,增强党内的团结;同时要突出地方特色,生动具体地反映地方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创造实践,使之更加丰富多彩,更具有影响力和生命力。
编写新疆各级地方党史,是自治区党委向全区各级党史部门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列入自治区1998年~2000年党史工作规划。为了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保证各级地方党史本子编写出版的质量,经自治区党委党史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将全疆各级地方党史编写出版统一纳入《新疆地方党史丛书》。
《新疆地方党史丛书》包括《中共新疆地方史》(多卷本)和各地、州(市)、县(市)的党史简本,是一套系列丛书,共上百个本子,它将从各个层面全面反映新疆各级党组织领导各族人民开发建设新疆的辉煌历史。为此,各级党史部门必须在各地党委的领导下,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广征博采,认真研讨,精心编撰,逐级审定,严格把关,统一制作,使《新疆地方党史丛书》真正成为一套资政育人的“信史”。
全区党史工作者任重道远,让我们为编好《新疆地方党史丛书》而努力奋斗。
《新疆地方党史丛书》编纂委员会
2000年11月

http://www.xjqt.gov.cn/10014/10201/10010/10005/2011/221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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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20: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建党建政与民主改革

第一章    建党建政与民主改革


      新中国的成立和全民族的解放,揭开了奇台历史的新篇章。奇台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获得解放的同时获得了新生。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党领导下的基层政权在风雨和斗争中诞生,民主改革拉开了序幕。

第一节    解放前共产党人的活动和经济社会状况

      一、共产党人的早期活动
      共产党人在奇台的早期活动,始于王宝乾1935年7月至1936年6月任奇台县县长期间。王宝乾真名赵实,曾用名赵登秀、王宝乾、米留科夫,男,1905年8月生,湖北陨县人,家庭出身小手工业者。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武汉店员工会、工运讲习所工作和学习。1927年由组织派去苏联,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7年转为苏共党员。1935年由苏联内务部派到新疆工作。在奇台任职期间,王宝乾以县长的身份和权限,开展了一系列的革命活动和造福奇台人民的工作。
      王宝乾来奇台时,正值马仲英攻占奇台城后又逃亡之时。当时,奇台因道路不通,经济十分萧条。王宝乾为此与奇台商会会长薛某进行磋商,并采纳其积极意见,呈文省政府,请省政府通过苏联与外蒙接洽,开放外蒙路线,不再走水草不丰的甘边东部,以免让驼运商道受到影响。这个建议得到了省政府的重视,于是,奇台这个“旱码头”又一度活跃起来。
      1935年8月30日,新疆裕新土产公司总经理包尔汉,副经理通宝致函王宝乾,决定于当年9、10两个月分别在木垒河(今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和镇西(今巴里坤县)开设临时市场,要求给予协助。王宝乾认为,此事确能“流转商品,互通有无,振兴手工业,扩大实业范围”,极力予以支持。他为开设临时市场选择地址,号召奇台商会及群众积极开展自由贸易。临时市场开设后,奇台县的市场又趋繁荣,城乡群众得到了好处,奇台县也分别得到了百分之五和百分之十的课税收入。
      为发展地方经济,在1936年的“4·12”大会上,王宝乾征求了各界代表的意见,由商家集股,设置小规模的电灯局,火柴厂、造纸局、农牧场,发展行业生产。建立团庄,保护农村牛马牲畜不被抢劫等。
      当时,奇台的教育较为落后,县城共有私立小学四所,乡村也只是在集镇上有私塾,很多城乡穷苦子弟,女童和少数民族儿童无法就学。针对这种情况,王宝乾首先将县城四所小学合并为县立小学,然后召开各族各界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拟具提案上呈。当时上呈的提案有:成立满文小学一处;设立乡村私塾义务小学校;增设维吾尔族女生班;增设民众班;按月颁发教职员薪水,增加校役工资;设立《新疆日报》奇台分社(以订报、投递业务为主)。这几项提案除第二项因省政府怕“致滋分扰”而改为“在四乡地方酌设短期义务小学教处,招收失学儿童”外,其余各项均照准,王宝乾亲自着手办理,并一一付诸实施。在进行成人教育和专业教育方面,他动员和组织成年男人和女子识字学文化。1936年5月12日,在他卸任前,曾指示奇台商会会长周顺,要商会“在近日设立俄语训练班,着手培养商业人才”。在解决教育经费方面,除了由他规定的“县捐款项不开支”外,号召商会向私立小学捐书,还对不法绅士罚款,“以裕基金,籍图拓展”。在教学组织方面,他同意学校成立学生会,组织童子军。在教学内容方面,他同意取消《百家姓》、《千字文》等,开设《国语》、《算术》、《三民》、《社会》、《自然》、《常识》等课目。在社会活动方面,他提倡学校师生演文明戏,演话剧,宣传六大政策。
      王宝乾注重革除陈规陋习,他任奇台县长时,极力禁烟、禁赌、禁娼、禁童养媳,力主妇女放脚,剪发,号召妇女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坚持男女平等。在官场礼仪上,他带头免除旧衙门固有的磕头习俗,代之以召开全民大会,发表就职演说。他规定取消旧政府的3班6衙制和门岗,民众有事可以直接见县长。他很少坐班,经常骑马外出,遇到民事和治安问题,当场处理及时解决。处理公务,讲究民主,尊重主管部门和主管人的意见。他关心民众疾苦,1935年10月12日,建起了奇台救济院,收容了社会上无依无靠的人,使衣食宿有了着落。
      1936年6月,王宝乾奉令调离奇台后,仍念念不忘奇台的各项事业。1941年,在他任《新疆日报》社社长时,曾派人来奇台,进行采访和联系有关事宜。1942年,他任迪化第五届运动会委员长时,给奇台按甲等地区分配了参加运动会运动员名额20名。调离奇台后王宝乾又任喀什行政长、《新疆日报》社社长、反帝会秘书长等职,1942年被苏联内务部召回。1956年10月回国任外交部礼宾司专员。1960年因病离休,1973年6月28日病逝。
      王宝乾在奇台任县长时所做的各项有利于奇台社会、经济发展的工作以及他的生活作风、工作作风等,给奇台县各族群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受到了广泛的赞誉。


      二、经济社会状况

      素有“金奇台”和“旱码头”之称的奇台,在历史上是著名的商埠。清代中期至民国初年,与哈密、乌鲁木齐、伊犁并列为新疆四大商业都会。但是到了20世纪30年代,由于国民党统治者的腐败无能,加上战祸连年,匪患猖獗,致使奇台与内地的商路和货源中断。投资商纷纷离去或抽回资金,或迁至迪化(今乌鲁木齐),或歇业停业。奇台古城百业日趋衰落。
      新中国成立前,奇台各族人民在政治上,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和国民党反动政府的黑暗统治,无民主自由而言。在经济上,深受地主、牧主的残酷剥削和压榨。农村土地集中在少部分人手中,大部分农民是地主的苦工或是佃户。广大贫苦牧民受牧主的残酷奴役和压榨,过着十分贫困的逐水草而居的生活。畜牧业发展原始、落后、缓慢。地方工业一穷二白,全县没有一座工矿企业,只有一些规模不大较原始落后的个体旱磨、水磨、油坊、粉坊、醋酱坊、烧酒坊、铁匠铺、木匠铺和小煤窑等。这些作坊规模小,产量低,生产设备简陋,工具陈旧,技术低下。由于商业的衰败,导致了文化的衰退与落后,使一度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古城变得一蹶不振。在教育上,在城镇16501人口中,文盲多达14360人,占城镇总人口的87%。全县仅有公办小学14所,其中城镇7所,农牧区7所,共有63个班,在校学生1487名,教职工83人;农村有私塾23处,学生634名,均为富裕人家子弟。民族教育更为落后,城镇有维吾尔族、乌孜别克等民族人口2449人,识字者仅为218人,文盲达90%以上。全县仅有民族小学2所,学生325名,教育职工18人。
      总之,解放前奇台县人民在国民党反动政府的统治下,在封建地主、牧主的欺压下,奇台县各族人民过着悲惨的生活。他们盼望能早日摆脱奴役,获得解放。

第二节    奇台县和平解放和建党建政

      一、迎接人民解放军进驻奇台

      1949年9月26日,国民党新疆军政当局通电起义,奇台广大群众无不为之欢欣鼓舞,奔走相告。9月27日,旧县府以县参议会长马兆麒、县长张智峻、副县长哈迪尔暨各机关、驻军、社团、学校和全体民众的名义,向省临时人民政府主席包尔汉发电,表示一致拥护和欢迎和平解放。接着,县临时政府于10月12日接到省临时人民政府主席包尔汉以欢迎人民解放军入新筹备委员会会长名义发来的电报,并根据电文指示,组织本县驻军部队及各机关、社团、学校等27个单位,成立了“新疆省欢迎人民解放军入新筹备会奇台分会”。在奇台分会的号召和组织下,全县人民纷纷赶制慰劳品,到10月17日收到青布纱鞋500双,青布袜500双,同时还拟就张贴欢迎标语21条。为隆重欢迎人民解放军进驻奇台,分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机关、社团、学校、城镇民众列队至指定地点欢迎; 二是各单位自制领队红旗一面; 三是参加人员和民众自制三角小纸旗一面,旗上写标语。
      10月25日,奇台分会撰写了欢迎人民解放军的致敬电文:“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钧鉴, 自和平解放后,收到新疆省欢迎入新人民解放军筹备会的电报,说人民解放军要进驻奇台,全县军政人员及人民听到这个消息,都感到无比的快乐和兴奋!你们为了解放人民,勇敢地渡过波涛咆哮的黄河,跋涉巍峨险峻的天山,越过荒凉的草地和戈壁,胜利到达奇台,所受到的辛苦实在太多!但是,我们惭愧的很,没有好的礼品慰劳,只有诚心诚意地祝你们身体健康!向你们致以最高敬礼”。
      11月20日解放军十七师五十一团三营指战员从迪化乘汽车到达奇台。县直各机关、社团、学校等29个单位随即悬挂国旗和横幅布标,群众纷纷走上街头,对解放军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为以实际行动欢迎人民解放军,分会决定将前独立团在奇台所征的110匹马,前七十六师的81匹马,全部捐献给解放军乘用。
      时值隆冬季节,天寒地冻,解放军指战员从内地赴疆,急需棉鞋棉袜,奇台县分会和人民群众立即在全县发起鞋袜劳军运动,在短期内赶制军鞋342双,军袜304双。年底,奇台分会遵照包尔汉主席关于“欢迎工作告一段落,省筹备总会及各区、县分会自应结束”的电示,奇台分会召开总结会,决定将欢迎人民解放军入新所筹备的物资交由临时县政府管理。人民群众以空前的热情,怀着对新中国美好生活的憧憬和渴望,进入了新的历史纪元。

      二、中共奇台县委和基层党组织的建立

      1950年1月18日,进疆部队西北野战军第一兵团六军十七师教导员王克森奉命率领筹粮工作队由迪化来奇台筹粮。筹粮工作队受到奇台县临时人民政府及各界各族人民的热烈欢迎。根据上级布置的筹粮任务,临时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张智峻为主任委员的县物资交换委员会。后改为“奇台县筹粮分会”,由13人组成。分会成立后,召开了有200名各界人士参加的大会。贫农代表刘流歧在会上动员广大农户踊跃投入筹粮活动,全体成员一致表示:要树立信心,深入群众,详细调查,完成筹粮工作任务。县临时政府为了尽快完成筹粮任务,将筹粮数额下达到了各乡,并抽调政府机关人员与工作队一起下乡筹粮。限期一个月完成筹粮任务。经研究决定:采买麦价不低于市价,购粮对象为富农、中农、富裕屯积户,采购城市屯积粮食,对贫农不采购。要求粮食质量纯净。由于筹粮工作队的积极努力及县临时政府主动协调配合,筹粮工作顺利完成,共采购小麦6927.43石。
      筹粮工作队胜利完成筹粮任务后,按照中共迪化地委的决定,筹粮工作队队长王克森和陈士俊、温二川等人留驻奇台。与后派来的王自彪、王兴汉、张国栋、杨希武、赵福元、景茂林、韩国东、韩成奎、赵香圃、白江礼、李金元、李鹏歧、韩德祥、王德有、刘公平、赵海勋、秦山、贺兰生、览兴元等,组成建党建政工作队,负责奇台的建党建政工作。
      1950年2月14日,根据中共迪化地委的决定,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奇台县委员会。王克森、王自彪、朱苍生、王兴汉、张国栋为县委委员,王克森任书记,王自彪任副书记。设立了县委组织部和宣教部。朱苍生任组织部长,王兴汉任副部长,张国栋任宣教部长。在县委成立的同时,成立了五个区委,王兴汉兼任一区区委书记,赵富元为二区区委书记、韩成奎为三区区委书记,赵香圃为四区区委书记,景茂林为五区区委书记。
      在中共奇台委员会成立的同时,县委机关支部相应建立,这是中国共产党在奇台县建立的第一个基层组织。王克森为支部书记,朱苍生、张国栋为支部委员。党员是:王自彪、王兴汉、赵富元、杨希武、赵香圃、景茂林、韩成奎、韩国东、秦山、温二川。
      中共奇台县委成立后,发动各族人民群众摧毁旧政权保甲制,建立新政权。在召开的由国民党奇台县党部、县政府、汉文会、各学校校长以及各单位原有人员参加的大会上,县委书记王克森宣布:奇台县由中国共产党奇台县委员会接管,取缔国民党奇台县县党部。 县政府原班人马不动,接受中共奇台县委的领导,继续工作。
      在建党建政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土生土长的积极分子。县委对他们进行了考察,对其中条件好的表现突出的进行了重点培养教育,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觉悟和共产主义信念。1951年3月8日曹雄义、董跃庚、周凤鸣、吴广汉、李金元、艾依提(维吾尔族)被吸收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他们是中共奇台县委员会建立后发展的第一批党员。在减租反霸斗争中,县委各级党组织在农区各乡建立了农会组织。党组织对农会中的积极分子进行了考察培养。1952年元月21日,县委在五区一乡(今头屯村)农会组织中发展了奇台县农村的第一批党员,他们是方如英、徐继福、杨多清、吐尔逊(维吾尔族),并建立起农村第一个党支部,方如英任支部书记。从此,中国共产党奇台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建立,成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领导核心。

      三、群团组织的建立

      1950年4月,奇台县工会筹委会成立,主任:郭志新,委员5人。筹委会根据工人的不同情况,将他们划分为35个组,参加小组的工人达545名,占全县工人总数的45%。1951年4月,奇台县工会成立,彭志明任主任委员,祁培昆(满族)任副主任委员。县工会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将他们分为8个工会小组。1952年2月建立两个基层工会,发展新会员213名(其中女性20人),工会组织的建立,对工人们行使自主权,联系工人群众,加强职工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1950年4月,奇台县共青团的组建工作开始进行。共青团的工作最初由县委组织部兼管,1951年初配备了2名共青团专职干部。1951年5月4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奇台县委员会成立。1951年8月,在五个农区相继成立团工委,全县共有团工委专职干部13名。到1952年10月,共发展共青团员226名,(其中女性43名)。1954年3月17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奇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由7人组成的共青团奇台县第一届常务委员会。书记由甘福勤同志担任,副书记由韩德祥同志担任。全县各族青年在各级团组织的带领下,响应党的号召,在减租反霸,土地改革及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生力军作用,成为党的有力助手和坚强的后备力量。
      1950年4月,奇台县妇女联合会成立。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废除旧的封建婚姻制度,提高了妇女社会地位,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项重大的社会历史变革。县妇女联合会向全县各族妇女开展了宪法和婚姻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各族妇女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的提高,她们勇敢地走出家门,同旧制度作斗争,参加社会活动,积极投身于民主改革运动。建国初期,全县有27000多妇女,到1951年,有60%的妇女参加了减租反霸斗争,有40%的妇女参加了农民协会。在妇女工作中,妇女联合会重视培养妇女干部和积极分子,不断提高她们的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这些妇女干部和积极分子为当时打开妇女工作局面和提高妇女社会地位起到了很大的开创作用,也为妇女工作的顺利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50年4月,奇台县农民协会成立。到1951年,全县农民协会会员发展到1682人。各农会积极为农业生产发展服务,当年农民协会出面为贫雇农调济籽种729.32石;解决耕牛870多架(双);耕种水地1532戽,旱地1935戽;为530多户贫雇农解决了实际困难。农民协会的成立,使广大贫苦农民有了自己的组织,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热情和积极性。农协会在生产斗争和各项运动中不断提升自己,而且在剿匪平乱、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减租反霸、土地改革等运动中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四、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

      1950年3月25日,奇台县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历时4天。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74人,列席代表7人,大会听取了县委书记王克森所作的《奇台县工作报告》。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是发展农牧业生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劳致富;彻底肃清特务、土匪,解散国民党组织,维护社会治安;改造旧政权,废除保甲制,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会议经过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了奇台县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协商委员会委员由17人组成。他们是:王克森、韩国东、哈迪尔、王自彪、吐尔达洪、艾依提、沙吾提、李风芳、董跃庚、李庭兰、孟兆有、刘燕斌、王作臣、章纪书、王尧、李志玉、杨兴寿。侯补委员2名:冯吕智、吾拉英。主任委员王克森,副主任委员韩国东、哈迪尔(乌孜别克族)。会议庄严宣告:奇台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会议协商选举产生了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韩国东当选为县长,哈迪尔当选为副县长。
      奇台县人民政府的建立,标志着奇台县人民民主政权的诞生。随着县人民政府的建立,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也相继成立。成立了政府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工商科、税务局、公安局等。
      县人民政府成立后,首先把搞好农业生产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时值春种期间,政府立即组织工作组下乡,帮助农民调剂籽种36000多公斤,动员哈萨克牧民拿出115头耕牛支援春耕春播。三区六乡组织生产互助组,通过变工方式互相调剂土地劳力,解决了部分农民春耕中人力、物力不足等困难。全县4个农业区共有水旱地11 305.4公顷,当年全县完成播种面积10 833公顷 。
      随后,县人民政府宣布废止旧的行政区划建制,新建一个城关区,四个农业区,两个牧业区(1951年5月成立)。下辖52个乡(街),153个村。每个区设区长1人(部分区设副区长),配备民政助理员、财粮助理员、治安助理员、文教助理员、生产助理员以及秘书5到7人。一区为城关区,辖12街,区长张怀民;二区辖老奇台、牛王宫、洪水坝、双大门、二畦、平先、七户、隆旧、西滩9个乡,区长杨振国;三区辖上下开垦、新户梁、麻沟梁、半截沟、中葛根、老葛根、塘坊门7个乡,区长赵相圃;四区辖洞子沟、吉布库、达板河、东湾、根葛尔5个乡,副区长白江礼;五区辖头屯、西地、东地、北道桥、二三屯、小屯、柳树河子、满营湖8个乡,区长马海晏;六区辖塔育他布拉干、大南沟、一碗泉、维吾尔湾子、石河子、杨家湾子6个乡,区长秦山;七区辖宽沟、太甫赛、吉布库沟、达板河滩、白杨河谷5个乡,区长木哈什(哈萨克族。)
      县乡人民政权的建立,实现了人民群众当家做主人的千年梦想,为发展生产和恢复国民经济,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继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1950年10月至1953年8月间,又分别召开了二至八届各族各界代表大会。先后讨论通过了《关于建立民主管理水利制度,并废除旧水坝的决议》、《奇台县人民政府工作计划[草案]的报告》和《奇台县关于全面实行土地改革工作计划》的决定。这对于奇台县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促进民主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三节     巩固人民政权

      奇台和平解放初,社会秩序很不稳定,国民党军政特务趁和平解放和新政权建立未稳之机,策划破坏活动。一些反动的封建会道门也大肆利用迷信等活动,煽动群众反对新生的人民政权。各种反动旧势力倒行逆施的破坏活动,直接威胁着新生的人民政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奇台县委领导全县人民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斗争。

      一、剿匪平乱

      为了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稳定社会秩序,保卫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1950年2月,中共迪化地委作出了《关于目前地方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地方工作的第一项中心任务是“肃清匪特,进一步安定社会秩序。”县委根据迪化地委的《决定》,在1950年3月25日的第一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发展农牧业生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奖励勤劳致富;彻底肃清特务、土匪,解散国民党组织,维护社会安定,改造旧政权,废除旧体制,建立和巩固人民政权”的工作任务。
1950年3月,背叛三区革命的乌斯满从奇台以南至红柳峡、巴里坤湖以东至伊吾等地纠集7000余匪徒,发动武装叛乱,妄图策应北线叛匪夺取迪化和奇台等地区。景化县副县长、国民党特务乌拉孜拜等,也勾结骑七师奇台部分反动军官发动叛乱。这些匪徒发动武装叛乱的政治目的,是妄图分裂祖国,赶走解放军,复辟反动统治。他们企图以巴里坤为基地,东向哈密切断我军与内地的联系,西面控制木垒、奇台、孚远(吉木萨尔县)、阜康一带,然后里应外合,夺取省会迪化。乌斯满还被蒋介石委任为“新疆反共司令”。至4月初,这些匪徒接连发动武装叛乱10多起,所到之处杀害人民解放军政工人员,抢劫人民财物,挑拨民族关系,破坏城乡交通,造谣惑众,无恶不作。乌斯满匪徒一年内先后抢劫300多次,抢劫牲畜34万头,粮食5300余石,金银万余两,杀害无辜群众达1300多人。
      人民解放军六军各部首先对窜犯于奇台县东北大草原和北沙窝的乌斯满匪徒给予歼灭性打击,粉碎叛军和乌斯满的联合计划。令十七师师长程悦长、副师长袁学凯率领四十九团、五十一团,六军骑兵团、五军四十团和主力及骑七师负责奇台以西的剿匪任务。人民解放军剿匪部队首先歼灭了窜扰奇台东北牧场的叛匪,接着分兵两路,奔袭了乌斯满匪帮的巢穴红柳峡。乌斯满匪帮残部逃入古尔班通古特大沙漠,企图与盘踞天山东部格尔达板下的乌拉孜拜匪帮会合,而此时乌拉孜拜匪帮已被我剿匪部队歼灭。为了指挥方便,剿匪部队将前线指挥部移到了奇台县。
      在剿匪平乱中,贫苦牧民认清了共产党、毛主席领导的人民解放军是人民利益的保护者,是各族人民自己的军队,主动给剿匪部队带路,当向导,运送给养,报告匪情,有的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匪穴,劝解土匪归降人民解放军。五马场的牧民,一次就挑选了400多匹精壮马匹,支援剿匪部队。1950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六军十七师四十九团四连指战员,将居住在北塔山红柳峡、黑山头一带的2000多名哈萨克族牧民和他们的2万多头牛羊安全护送到奇台县,使这些长期遭到乌斯满匪徒奴役的贫苦牧民重见天日。
      1951年6月,人民解放军剿匪部队歼灭了乌斯满、贾尼木汗、乌拉孜拜、哈力拜匪帮,匪首分别被擒,受到惩处。
      1951年7月,牧区头目巨奎、胡尔满拜等人开始蠢蠢欲动。巨奎在沙勒巴斯部落中抽集壮丁100多人去南山曲工台,与乌斯满的儿子谢尔德曼汇合,组成了一支500多人的叛乱武装。人民解放军驻军第四十九团,在地方联防队配合下立即进剿,在曲工台、白杨河等地堵截围剿,俘获匪众300余人,但200余人却在巨奎带领下逃进南山深处,沿天山北坡,流窜于奇台、木垒、吉木萨尔三县山区各农牧乡村,劫掠骚扰,与人民为敌。
      1951年8月,剿匪部队在奇台县委和地方联防队的配合下,分路深入南山,追剿巨奎匪部。在军事清剿的同时对匪徒进行政治分化瓦解,派出较有威望的哈萨克族乡长加拿提,进山对巨奎进行劝降。8月29日,县委派出牧区建政工作组组长艾山通知巨奎,指名叛部19名骨干到县管训队学习。巨奎当即答复:等过了9月12日的伊斯兰古尔邦节后即赴县报到。就在过古尔邦节期间,巨奎喘息已定,言而无信,又于9月6日,毁归降之约,复作叛乱,率众洗劫六区,裹挟牧民,穿南山腹地逃离奇台,向东流窜,沿途劫掠,逃窜至敦煌一带。
      1952年初,巨奎率叛部又回窜入疆,为首的巨奎、谢尔德曼、阿通拜克等人,突发奇想,以“宗教战士”的名义,于元月7日联名写信给县委,提出: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举行谈判”,巨奎等妄图以“对等谈判”来捞取他们在叛乱中想得到而得不到的东西。他们的无理要求,被县委严词拒绝。2月2日,迪化军分区、奇台驻军第四十九团,以及奇台、木垒两县联合发出《劝降书》。巨奎叛匪凭借南山深处的复杂地形,负隅顽抗。县委于9月又组织了“争取工作队”,深入南山招降,强大的政治攻势,分化瓦解了叛匪的武装力量,巨奎不得不率残部39人缴械归降。
      臣奎归降,剿匪总指挥部,迪化专区和奇台县委,均表示欢迎,并联袂赶赴牧区,带上救济口粮,给予安抚。县委按民族政策、宽大为怀、既往不咎,对巨奎等民族上层人士做了耐心细致的工作。县长韩国东、副县长哈迪尔曾亲临牧区看望开导巨奎,县委统战部还送去哈文的民族政策学习材料。巨奎及胞弟木斯塔帕、其子胡尼牙孜,都安居牧区,感情有了变化,认识有了提高。
1      950年3月,奇台县开始建党建政。4月,曾任国民党奇台县宪兵队长,警察局督察员的洪邦头子安岐峰被清洗,送迪化管训审查。途经吉木莎尔县三台时脱逃,潜伏在三台洪邦头子谭贵家中。安与谭密谋,串通国民党骑七师驻三台步兵排长冶生林和驻阜康县的机枪连连长马占林,纠集匪众,夜晚偷袭了吉木萨尔县城和公安局,并打开监牢放走了在押的罪犯,后又率众流窜到泉子街,直到奇台境内。先后袭击了东湾、塘坊门警察所,抢走了枪支弹药,杀害三区区委书记杨希武、四区区委书记赵海勋。众匪虐残行凶后窜到开垦河,抢劫了起义部队骆驼。抓走起义士兵20多人,集结于七户,成立了所谓的“人民革命新骑五军”,将匪众编为一个团,由马占林任总指挥,安岐峰任参谋长,冶生林任团长,妄图袭击奇台县城。
      在叛匪准备袭击县城的前夕,县公安局已派侦察员获取了叛匪攻城的确切日期。县委制定了平叛方案,由解放军一个排和两辆装甲车,集结在北门城墙下隐蔽,县公安局全体干部战士带领治安人员在城西南大校场一线布防,县长韩国东率县委、政府干部全副武装警戒巡逻。
      1950年4月14日凌晨2时许,匪首安岐峰率匪众百余人开始攻打县城。我守城官兵,密切配合,奋勇还击。经数小时激战,匪徒被击溃,四散逃命,匪首安岐峰带领残匪逃向木垒县境内,企图投靠乌斯满匪帮。我人民解放军乘胜追击,最后在黄泥岗将安匪及40多名残匪捕获。安岐峰、石秉嶂等21名主犯被处以极刑。
      在1951年9月5日发生在大沙坡的战斗中,十七师四十九团三营七连的指战员,在1400多名匪徒的包围中,在地形极不利的情况下,与众匪展开了殊死搏斗。但终因众寡悬殊,弹尽粮绝,三营副营长武志春等40多名指战员最后壮烈牺牲。几天之后,后续部队在各族人民的配合下,歼灭了这股土匪。武志春等40多名烈士的遗体被安葬在了县革命烈士陵园。
      1951年农历8月15日中午,在吉布库上堡子西南20公里处的柳洼梁上,四区联防队22名队员在队长严柏年,副队长李义的带领下,奉命阻击土匪,以较差的装备和数量有限的子弹,在小西沟和东台子设防。在阻击中敌人的火力很强,压得联防队员抬不起头,后由于子弹耗尽,敌我寡众悬殊,不得不边打边撤退。战斗中,佐新发为掩护其他队员撤退中弹牺牲。康元向敌人猛烈射击,在换子弹时被土匪击中后牺牲。队员汪育才被土匪打掉了膝盖,在巨痛中仍坚持战斗,直到牺牲。尼牙孜、多生万、陶树国等联防队员弹尽被捕后被土匪杀害,但队员们没有表示半点屈从。维吾尔族队员尼牙孜在临死之前大骂匪徒是“贼娃子”。为国捐躯的革命烈士们,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壮丽的凯歌。
剿匪斗争的胜利,使长期危害农牧区的匪患得以消除,不仅使奇台社会秩序获得前所未有的安定,而且对奇台长期的社会安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平息匪乱,巩固了新生政权,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他们真切地感受到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救星,是穷苦大众的依靠。同时也坚定了只有保卫好为穷苦百姓谋利益的新政权,才能真正翻身得解放的信念。

      二、抗美援朝

      1950年10月8日,党中央作出了“抗美援朝,保家为国”的战略决策。奇台县各族人民热烈响应党中央的伟大号召,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抗美援朝运动。
      县委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抗美援朝宣传活动,向各族各界人民宣传抗美援朝的伟大意义,揭露美帝国主义扩张侵略的罪行,激发全县人民的爱国热情。首先在城镇发起拥护和平宣言签名和反对美帝武装日本的投票活动。各族群众积极参加,许多青年争先报名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参战。1951年3月15日,奇台县第三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出了: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和畜牧业,以实际行动支持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进民族团结等新的工作任务。1951年6月25日,参加县农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发起损献“奇台人民号”飞机1架的号召,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全县各族人民积极行动起来,积极捐款献物。副县长哈迪尔(乌孜别克族),率先将自己家的壮马100匹、肥羊100只捐献给国家,支援前线;第三区半截沟乡农民李林一举捐献大牛20头;县公安局干警虽然收入微薄,但将省吃俭用节约下的695万元(旧币)钱捐献给国家;14名身强力壮血气方刚的干警踊跃报名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一区十街的一位河南籍老太太把拾粪挣得的钱捐献了出来。从城镇到农区全县各族各界人民群众纷纷捐款献物,给志愿军战士写慰问信,寄慰问品。全县共捐献人民币75300万元(旧币),黄金24两5钱,白银589两2钱,银元3535块,骆驼18峰,马247匹,牛523头,羊5846只,还有其它物品,共折合人民币18.033亿元(旧币)。
      1951年8月1日,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第一分团副团长周鲸文和新疆代表玉素甫会同朝鲜人民军慰问团莅临奇台,向全县人民报告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共同抗击美国鬼子的英雄事迹。著名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随团来县,并演出了精彩的节目。慰问团的到来,给全县各族人民以极大的鼓舞,更激发了全县人民积极生产,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的信心。

      三、镇压反革命

      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根据上级的指示,1951年4月4日,奇台县镇压反革命运动轰轰烈烈地展开。县委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广泛开展了镇压反革命的政策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认识,积极投身于这场政治运动。运动采取了“先城市后乡村,重点在城市,先群众后机关,先主犯后次犯再一般”的方针。这次运动打击的重点是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恶霸、土匪、反动会道门五种首要分子。宣布取缔了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逮捕了点传师以上的首恶温日升、周颐等23名骨干分子。查抄了迷信、反动物品和书籍。4月28日县政府发布了公告:责令反动会道门信徒立即进行登记,坦白交待。4月30日,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审了罪大恶极聚众谋反的反革命分子冯庆祥、马忠、李正平等人,并予以处决。到5月10日,先后自首坦白交待的一贯道、太上道、龙华会、白蜡会、佛教会、法幢学会、观音阁、玉华堂、西华堂、清茶会反动会道门道徒有284名。在牧区肃清了乌斯满残余势力,阿巴斯匪帮,收缴了枪枝弹药。5月22日至27日,县城各族各界群众6000多人集会,控诉了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的罪行,参观了一贯道罪行画展。9月14日,具人民法院临时法庭公审了59名反革命罪犯。至11月全县清查出特务72名,反动会道门道徒2765名,反动恶霸地主分子70名,反动党团骨干分子22名,匪徒244名,散兵游勇270名,并分别进行了处理。12月30日,县委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在农村进行减租反霸斗争的同时镇压反革命。计划到1952年4月,彻底肃清反革命分子,同时完成清理积案工作。
      1952年8月在牧区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县委召开牧区村长以上的干部会议,并邀请130名进步人士代表参加,传达了党在牧区的工作方针、政策,说明了人民政府逮捕反革命分子的理由和处理方法。8月12日和13日,分别在六区和七区的戈壁上召开牧民大会,会上详细讲解了人民政府的各项政策,讲解了人民政府坚持各民族人民一律平等,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护牧主经济,实行牧主牧工两利政策,镇压反革命只惩办现行反革命。无论何人,历史上的罪恶一律不咎,过去曾经当过土匪,现在已确实改过务正的一律不究。对于现在仍在叛乱的土匪,只要其决心悔过,自动投降的一律欢迎,并保障其生命财产的安全。对所有被逮捕的人过去犯下许多罪恶,一律予以宽大处理。在大会上当场给释放的170人发了教育释放证书,并按经济状况发放了2至6个月的救济粮。
      1951年4月镇压反革命开始后,先后逮捕了一批一贯道头子,经过审讯基本上搞清了反革命事实,部分道首被定案判刑。7月,吉木萨尔县转来材料称道首周颐、王兆林曾组织武装暴动。县委立即组织司法,公安干警重新分头审讯。结果周颐、王兆林二人供出所谓白阳军暴动案,全案牵连到82人,前后共逮捕主要分子29人。在清理积案中经复查发现,全案没有任何证据,复查认为“白阳军暴动”案纯属假案,决定平反。对因此案判刑的11名案犯均逐个审查,取消了“白阳军暴动”案罪名,将一贯道活动罪行事实重新改判。
      1952年9月,县人民政府按照县委的安排,成立清理委员会(后改为复查委员会),对肃反案件进行清理。1952年12月,县委作出“结合土改镇反摸底计划”继续镇压漏网的反革命分子,但是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已胜利结束。在全县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共处理案犯547名,其中处决15名,判刑劳改206名,判处管制48名,作其它处理的278名。
      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开展,肃清了国民党反动残余势力及反动会道门,为新政权的巩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广大翻身的贫苦农牧民发展生产和安居乐业,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保障。

第四节  减租反霸   土地改革

      一、减租反霸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精神和迪化地委的统一部署,县委成立了以县长韩国东任主任,县委副书记常稼夫任副主任的17人的减租反霸委员会。并抽调了219名干部组成工作大队,韩国东任大队长,常稼夫任政委,工作大队分2个中队,若干个分队、小组,具体负责减租反霸工作。
      奇台县减租反霸斗争是1951年春季在五区二乡、三乡试点后,于11月20日在全县四个农业区25个农业乡的90个自然村全面展开的,于1952年9月全部完成。
      减租反霸斗争共分宣传发动群众、减租退租清算、分配斗争果实、总结巩固成果四步进行。
      在减租反霸斗争中,县委坚持贯彻了“以贫雇农为骨干,团结中农和一切反封建力量的阶级路线”。采取了启发诉苦,算剥削帐,结合实际以苦引苦的教育方式。提高了群众的阶级觉悟。贯彻了“争取多数,打击少数”的策略。在发动群众阶段,各区对68名恶霸地主进行集中集训,组织他们学习党的政策,为他们指明出路。同时消除了一般富农,守法地主的顾虑,争取他们减租退租,随后又审查了阶级成份。
      在减租退租中,坚持了说理斗争,事实确定,民主讨论的原则。全县总共清算果实折合小麦2355727公斤,减租退租2321354公斤。实际退出1463016公斤,占应退出数的60.3%。在分配胜利果实中照顾了贫雇农,根据受苦情况,贫困程度及生产需要,按照自报公议,反复讨论,三榜定案的方法、步骤进行,做到了合理分配,大家满意。减租区农户为4171户,人口20702人,分配果实的共有3761户,占农民户数的90.1%以上。
      开展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为减租反霸斗争清除了障碍。巩固了政权,整顿和壮大了农会,农会会员总数达到3837名。整顿和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妇女组织和青年团组织。
      减租反霸斗争灭了封建地主的政治威风,削弱了剥削力量,打击了反革分子的嚣张气焰,纯洁了人民阵营,树立了农民的优势。党的政策在群众中产生了深刻影响,受到了热烈拥护,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爱国热情。

      二、土地改革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2年8月,中国共产党新疆第二届代表会议做出《关于新疆农业实行土地改革的决议》,新疆省第一届第二次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了《新疆省关于执行土地改革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新疆省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补充规定》等具体政策。9月,新疆农区的土地改革开始分期分批进行。
      1952年9月27日,县委按照迪化地委的部署作出了《奇台县土地改革工作计划》,决定在总人口26344人的4个农业区的28个乡,实行土地改革。消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
      为使土地改革运动顺利开展,县委于1952年7月中旬至9月底,用80天的时间集中培训了202名土改干部,分别召开了县三级干部会,农民代表会,妇女代表会,青年代表会和民主人士,宗教界人士代表座谈会。县委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和土地改革工作大队,统一领导,具体负责土地改革运动。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在全县开展起来。奇台县土地改革运动分三期进行。
      第一期于1952年10月6日至1953年元月5日在五区一乡(今头屯)五乡(今桥子)展开,运动按照“慎重稳进”的方针分五步进行:第一步,在复审减租反霸运动的基础上宣传政策了解情况,整顿与扩大农会组织;第二步,划分阶级成份;第三步,进行征收没收工作;第四步,分配土地房屋和其它财产;第五步,建立健全组织,组织生产。运动的各个阶段始终坚持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打击地主阶级,结成了广泛的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保证了土改运动的顺利进行。两个乡的土改运动共没收征收土地19799亩,耕畜105头,粮食19722公斤,房屋316间,农具840件,其他财产871件。分得土地的农民有346户,分得土改财产的农民有520户,2961人。分得胜利果实的户数占88%,占总人口的84%。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发展壮大了农会组织,发展农会会员386名,使农会会员达到698人。同时培养出各族积极分子191名。这次土改运动进一步健全了两个乡的政权与群众组织,选举产生了乡政府委员会和乡、村农协会,妇女联合会、建立了乡治安保卫委员会。发展了4名党员,在一乡建立了基层党支部。两个乡发展青年团员23名,进一步充实了青年团组织。通过土改运动,结合生产,订立集体公约82个,家庭爱国公约44个,制订生产计划51个,整顿与建立劳动互助组37个,组织冬季学习识字班27处。
      同时,在土改运动中,纠正了在减租反霸运动中错划成份的问题。第一期的土改试办工作,及时总结了经验,为第二期的土改工作奠定了基础。
      第二期土改工作于1953年元月24日在五区的二、三、四、六乡,二区二、五、六、七共8个乡展开,于4月中旬结束。根据“不错划一户成份,不漏掉一户地主”的要求,严格进行审查,纠正了过去的偏差,正确划分了阶级成份。第二期土改运动划定的地主有14户,半地主式富农8户,富农22户,中农487户,贫农和其他成份保留了原来的户数。
      在没收征收工作中为了防止过“左”现象,坚持了“五要五不原则”。“五要”即:土地、房屋、耕畜、农具、粮食要没收;“五不”即:不动浮财、不追底财、不侵犯工商业、保护畜牧业、坚决保护中农利益,一般中农生活用的农具和用具、不是耕畜的母畜和子畜坚决予以保留、并留下足够的饲草。二区二乡是土改重点乡,在没收征收中,没收了3户地主的土地4392亩,房屋37间,耕畜12头,农用大车4辆,犁9张,其它农具56件,用具99件。征收工商业者和小土地出租者土地1654亩。二乡共有96户,283口人分得了土地。在分配土地时,克服了平均主义,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照顾到少数民族利益。没收的少数民族地主的用具、住房都分配给少数民族农民。各乡还给久居农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哈萨克民族也分得了同其它民族相同的土地。
      第二期土改结束后,县委决定留少数干部继续帮助领导各农业区的生产。在原有土改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又增配了90名干部,于1953年5月15日,在一、二、五三个区的4个乡和1个街,结合生产开展了第三期的土改运动。秋收后,在三区和四区的14个乡结合普选工作,也全面开展了土改运动。这些区部分乡有1至2名地主,大部分乡没有地主,因此,工作进展顺利。10月10日土改运动结束。在普选工作中,又对结束土改的乡进行了复查,处理了遗留问题,确定了地权,颁发了土地证书。
      土改后,全县共有土地213160.27亩,人均占有土地7.48亩,其中雇农拥有土地32412.25亩,人均占地5.97亩;贫农拥有土地62272.13亩,人均占地7.37亩;中农拥有土地69018.89亩,人均占地8.27亩;富裕中农拥有土地18247.4亩,人均占地9.39亩;富农拥有土地12010.35亩,人均占地7.91亩;地主拥有土地4397.95亩,人均占地7.65亩;其它拥有土地14798.77亩,人均占地6.34亩。
      土地改革运动,是奇台县解放后进行的第一次政治经济制度上的根本变革。它彻底摧毁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实行了农民土地所有制,使无地、少地的各族农民分得了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解放了生产力。为奇台县农村的经济制度和社会进步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土地改革运动中,各族农民在党的领导下,充分被发动起来,组织起来,同地主阶级展开激烈的斗争,斗倒了地主,使自已翻身解放,成为土地真正的主人,成为社会的主人,这就从根本上巩固了人民政权,巩固了各族劳动人民的政治地位。

      三、“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同年12月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新疆分局遵照中共中央的《决定》和《指示》两个文件精神,结合新疆的实际情况,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三反”斗争,在私营工商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五反”运动。
      奇台县在迎来和平解放以后,县委对原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留用政策,争取他们弃旧图新,服务于人民。但是一些留用人员长期受旧政府的影响,把旧思想意识和腐败作风带进了新政权机关,贪污盗窃,损公肥私、侵吞国家财产。与此同时,在革命干部队伍中也有一些革命意志薄弱者经不起考验,出现了享乐腐化、挥霍浪费的现象。在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中时而发生偷工减料、偷税漏税等现象。针对复杂的社会情况,县委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及中共迪化地委的具体部署,在全县开展了增加生产、厉行节约和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
      1952年2月1日,“三反”运动在全县29个县直属机关单位展开。县委组织397名机关干部参加学习,学习了中央和新疆分局及迪化地委的有关“三反”运动的决定精神。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3月份进入“打虎”阶段。经过学习政策,检举揭发,坦白交待和查证落实,仅一个月时间,就发现337人有贪污问题,占参加学习人数的84%;贪污总数19184万元(旧币,下同。1万元折合新币1元);百万元以下的184人,百万元以上80人,千万元以上40人,5千万元以上的5人,1亿元以上的1人。5月初,“三反”运动转入追赃定案阶段,5月19日,根据中央关于“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采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的指示,县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宣判了12名贪污犯,对情节较重,坦白彻底,赃款已全部退清的千万元以下的11名贪污分子只作行政处理,免予一切处分或免予刑事处分。对情节恶劣,品质极坏,表现顽固、无法退赃的1人判处徒刑。这次宣判给贪污分子指明了出路,贪污分子当场踊跃退赃,争取宽大处理。共退出赃物折合人民币5千多万元。有的订出退款计划,争取3至7天退清赃款。
      在追赃定案中,根据政务院关于处理贪污浪费与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去掉了不属贪污的部分,并在计算中按当时实情贪污所得计算。经过重新审核后,全县贪污人数为293人,给予行政处分43人,刑事处分22人,免于处分35人,其余不以贪污论处。
      奇台县“三反”斗争历时5个月,于6月30日结束。在“三反”运动展开的同时,1952年2月10日,县委开始有准备、有步骤的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新疆分局、迪化地委关于“五反”斗争的精神,组织了884户工商户学习政策和有关法令。采取“利用矛盾,实行分化,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的策略,重点组织勾结机关职员进行违法活动的67名工商户,举办训练班进行学习。经过学习教育,促使他们坦白、检举了1949年冬至1951年底偷税漏税问题。学习班结束时,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过去从严,普通人从宽、投机商人从严的原则,核准事实,按违法所得税未满二百万元以上的,从1951年起补退,1951年前的免予补退,运动结束时共补交税款2.07亿元。运动中工商户得到了发展,运动前全县工商户为884户,运动后,增加到了1034户。
“      三反”运动是奇台县和平解放后对资产阶级思想和作风的一次大清理。运动清理出贪污、盗窃分子和党内少数经不起资产阶级“糖衣炮弹”攻击的蜕化变质分子,纯洁了组织,教育了全体干部职工。运动中检验了各级领导干部,使其转变了领导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通过运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从思想上划清了工人阶级和资阶级的界限,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作风受到了批判。廉洁、朴素、认真负责的新风气逐步形成,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各族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崇高的威望。同时,机关团体还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企业加强了管理。
“五反”运动彻底揭露打击了不法资本家和投机商人的“五毒”行为,打退了他们向党和人民政府的猖狂进攻,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广大工商业者在运动中普遍受到了一次遵纪守法、正当经营的深刻教育。投机取巧,惟利是图,非法牟取暴利的思想得到了遏制。
      “三反”和“五反”运动的胜利结束。为支援正在进行的抗美援朝,以及即将开始的大规模的国家经济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http://www.xjqt.gov.cn/10014/10201/10010/10005/2011/221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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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20: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

土改工作顺利完成后,针对奇台县私有经济的发展现状和农村出现的新问题。县委按照中央部署,按照党提出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对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制度。

      第一节  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宣传贯彻党的总路线

      1953年6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这就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2月,中共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用法律形式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全国人民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确定了下来。
      1954年3月17日,县委召开县、区两级党员干部会议。会议传达了党的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王恩茂、中共新疆分局党委在扩大会议上的报告。1954年4月16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全县81名干部参加了会议。县委书记马力中作了学习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报告。县长丁文明总结了1953年的互助组建设工作,布置了1954年的工作任务。
      为学习贯彻好党的总路线,县委决定在工作上要抓好以下几点:(一)、广泛宣传政策,深入进行农业集体合作思想教育,解除农民的思想顾虑,在互助经验丰富,力量比较强的地区,有重点地发展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二)、召开村民会、妇女会、青年会,进行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与总任务的宣传,特别要向群众宣传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好处。(三)、在不同民族杂居地区,召开宗教界上层人士座谈会,围绕着党的总路线进行宣传教育。要进一步提高他们对国家过渡时期总线路的认识,以便推动合作化运动。
      为了使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学好总路线,统一思想认识,把总路线贯彻执行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马力中为主任的学习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制定学习宣传总路线的计划,安排部署全县学习宣传工作,研究解决学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学习宣传总路线的指导工作。7月26日,县委召开了学习委员成员会议,委员会成员明确了党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伟大历史意义和对搞好全县各项工作的指导作用,鼓励各级干部学习好总路线,贯彻执行好总路线。
为确保学习宣传党的总路线,县委对学习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分工,委员会主任马力中同志负责学习宣传全盘工作,对全县的总路线学习宣传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机关领导和学习骨干委员具体负责各部门、各单位总路线的宣传工作,并对各单位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学习方法上,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干部职工的文化程度因材施教,对文化程度低的干部职工,各学习组专门选择一批文化程度、理论水平较高的干部对他们进行辅导,并采用自学、集体讨论,出墙报和黑板报、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方式,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各区、乡干部学习以区为单位集中进行,学习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力争做到通俗易懂,便于区、乡干部理解、接受。
      通过广泛宣传总路线,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认识到了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紧迫性,澄清了过去存在的模糊认识,提高了干部群众的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干部群众纷纷表示要搞好工农业生产,全面完成县委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农牧业合作化和对手工业的改造

      (一)农业互助合作化
      1953年,党中央先后做出两个关于农业合作社的决议。一是《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社的决议》,再一个是《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这两个决议推动了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社的决议下达后,县委对全县农业合作社做了认真分析,认为全县大部分农牧民已加入互助组,全县共有互助组865个,参加农户5113户,占总农户的99.7%。农牧业通过几年的变工互助,要从根本上发展生产必须走合作化的道路。1954年春,县委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农业合作化运动上,建立初级农业社37个,参加农户1005户,占全县农户的19%,并开始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为使全县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有计划地进行,县委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奇台县1955年至1957年互助合作发展计划》,以乡、村是否建立党团组织,乡、村干部素质高低,互助组基础好坏等为标准,将全县各乡分成三类,对好的一类乡,在巩固提高农业生产合作的基础上,慎重稳进地扩大互助合作运动;对较好的二类乡,抓紧搞常年互助组,培养乡村骨干和积极分子,为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创造条件。对差的三类乡,加强领导,打好基础,采取更慎重更稳进的步骤,逐步搞好互助合作化运动。
      为加强对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县委成立了242人的工作组,深入农牧区宣传互助合作化运动的好处。由县委委员副县长焦维新负责。选择了一、二、三、四、五区互助组基础好的乡,有党、团支部的村,并选派1名代表去乌鲁木齐专署举办的建社训练班学习。11月10日建社工作队进村,用了20天时间组织农民学习《农业生产合作社优越性》、《西北区农业合作社试行章程》等文件,消除了农民怕入社后地权不归自己,分配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走亲戚不自由等顾虑。到1955年1月底共建立初级农业社39个,入社农户达到了80%,试办高级社15个。
      建社工作共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宣传建社的方针、政策。宣传内容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社的决议,西北局农业生产合作社章程以及内地建社的经验等等。在宣传政策的过程中,县委明确要求:要向广大农民群众讲清建立农业合作社的意义和优越性,使群众明白合作社是集体劳动,不吃大锅饭。在劳动分配上,主要根据社员劳动的好坏采用“死分活评”的方法评工记分;对入社社员,一般在村一级采取劳动日记工(包工形式)的方式,组内仍采用“死分活评”的办法来评工记分。对肥料、耕畜、农具、土地、树木等财产,入社后也作了具体规定。由于宣传到位,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党团员、贫农对建社信心高、决心大,为全县合作社的建设工作全面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第二步,正式成立的农业合作社,由入社农户民主选举社长、副社长、会计等,同时订立了各种生产计划。
      1954年10月10日,第四次全国互助合作社会议召开。会议强调领导农村工作的党委,必须将农村工作及时转移到农业合作化运动方面来。为加快建社步伐,年底,县委举办了冬季互助合作训练班,共培训人员104人。1955年初,县委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社工作“只准办好,不准办坏,只准成功,不准失败”的指示精神,再次制定了建立农业社的计划,建社工作迅猛发展,春季共建社31个,超出了原计划的85%。
      由于建社工作步子迈得较大,因而忽视了建社工作应具备的条件,建立的新社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个别社甚至存在违反自愿互利的原则,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针对这一情况,1955年3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精神,召开了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会议指出了建社一年来存在的各种问题,强调建社工作要根据“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进一步整顿和巩固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加强社内社会主义觉悟教育,克服骄傲自满情绪和依赖思想,发扬民主,搞好团结;每半月在区上召开一次社主任会议,交流思想,总结经验,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计划、社章和财务制度、安排好劳力、逐渐推行小包工制、计件包工等,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发挥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对各社的剩余劳动力合理进行分配,搞好副业生产,增加社员收入。4月13日县委传达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巩固现有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决定在1955年秋收以前,停止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中力量,加强领导,全力巩固和提高现有农业合作社,并切实重视与做好互助组的工作,做好农村各方面经济工作和政治工作,为秋后建社创造良好条件。由于整顿和巩固新社工作扎实有效,全县37个农业合作社全部增产,小麦平均每亩单产246斤,比全县平均单产高20%,永丰社超过当地产量的25%。合作社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得到了充分体现。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10月初,中共中央召开了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报告》、《决议》把党内在合作化速度问题上的不同意见当作右倾机会主义批判,因而助长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急躁冒进情绪。
      1955年10月7日,奇台县委首次召开党代表会议,县委书记张贵官传达了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县长丁文明作了1955年工作情况报告。会议围绕农业合作化问题进行了讨论,调整了发展农业合作社的计划,决定计划建社35个,入社农户2381户,达到全县总农户的48.8%。这次会议推动了对全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迅猛发展。党代会闭幕后,县委从全县机关抽调246名干部,深入到28个农业乡的140个自然村开展建社工作。12月13日,县委召开了机关全体干部及县第二期党团员训练班全体学员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进一步提高对合作化问题的认识,检查工作中存在的右倾保守思想。全县建社步伐进一步加快,截止1956年1月,全县共建农业合作社104个,入社农户6331户,占总农户的97.5%,到1956年3月底,全县建成高级社50个,入社农户6245户,占总农户的97.3%。

      (二)牧业合作化

      县委对建立全县牧业合作社作了认真分析,认为牧民群众终年过着游牧生活,和农区相比,党的工作基础薄弱,而且草原辽阔,交通困难,领导不便。尤其作为畜牧业主要生产资料的牲畜,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处理稍有不当,就会发生对牲畜的宰杀、出卖等现象。加之大多数干部又缺乏牧区建社经验,组织公私合营牧场经验则更加缺少。这些情况,决定了县委对牧区实行合作化,必须要特别慎重,要在思想上作好充分准备。但另一方面,牧民群众通过前几年变工互助,已认识到要发展牧业生产,必须走合作化的道路,这表明牧区具有实现牧业合作化的基础和条件。
      针对上述情况,1956年8月,县委研究决定:首先以七区一乡乌斯满、哈那提两个组和六区四乡尕斯勒、外召尔两个组为主,结合转场建立两个牧业社。入社牧民42户,占总牧户的2.8%,入社的牛187头、马83匹、骆驼16峰、羊963只。
      建社工作共分为三步进行。第一步,宣传建社的方针、政策。宣传内容与建立农业合作社内容基本相同。在宣传政策过程中,县委明确要求:结合转夏窝子,召开团支部会、乡村干部会、乡人民代表会和互助组会,总结春季生产,着重指出互助合作的优越性,讨论学习互助合作政策,布置防疫接羔育幼、剪羊毛工作。向广大牧民群众讲清建立合作社的意义和优越性,使牧民群众明白合作社在私有财产的基础上统一经营,集体劳动,接劳取酬。由于宣传到位,广大牧民群众,特别是团员、干部对建立合作社信心高、决心大,纷纷要求入社,为全县牧区全面建立合作社打下良好基础。第二步:向牧区头目和上层人士讲清党的政策,解除思想上的顾虑,说明党对牧区头目和上层人士是长期团结合作的。今后不分不斗,不划阶级,党对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和平的方法,而不像农区那样没收牧主财产。牧业合作社和公私合营牧场是在自愿和互助基础上组织起来的,教育他们只有拥护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才有前途。消除顾虑和怀疑,提高思想觉悟,使他们自愿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第三步,正式成立的牧业合作社,入户牧民选举社长、副社长、会计等,同时订立各项制度和生产计划,结合牧区多种经营,扩大生产,增加收入,按照牲畜种类分群放牧,定期配种和改良牲畜品种,解决草场纠纷,增强部落之间的团结。对牧民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使牧民群众懂得牧业合作化是社会主义改造,是牧民群众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的唯一道路。通过宣传,大部分牧民群众消除了思想上的各种顾虑,自愿要求加入合作社。到1956年初,全县90%以上牧区实现了牧业合作社。
对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有计划地开展社会主义建设,进一步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奠定了基础。

      (三)对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奇台县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5年下半年开始,到1958年5月结束。县委按照党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全面动员私营商业经营者参加公私合营。县委、县政府成立私改办公室,配备了强有力干部负责开展私改工作。
      县委首先宣传私改政策,调查了解私营商业情况,召开私商业主会议,讲明私改政策的重要意义,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经过调查,全县有私营工商业者1296户,从业人员1974人,总资金17700万元(新人民币,下同)。当时奇台县工商业者的特点是:小户多、大中户少,没有大机器生产规模,劳资关系不明确,生产处境十分困难。根据这些情况,奇台县委通过政策宣传、组织工作队发动私营工商业者自动申请,首先批准实行公私合营或成立合作社,然后对工商市场进行整顿,调整公私比重,对于工业、私营商业实行加工定货,对各行业人员进行教育安排。通过以上步骤,到1956年上半年,全县基本上完成了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事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的496户中有101户实行公私合营,103户实行合作经营,20户转为国营,其余272户小摊贩仍然自行经营;在全县手工业的26个行业中,组织起9个生产合作社,15个供销生产小组,共316人加入。1958年,手工业合作社和生产小组全部转为国营。
      对私营工商业改造完成后,全县商业经营额国营商业占31%,供销合作商业占33%,公私合营商业占26.6%,私营商业占9.6%。全县领取定息的有150户,包括百货、棉布、杂货、陶瓷、酿造、面粉加工、中西药经营等8个行业,其中资金在1万元以上的有8户,4000元以上的有35户,4000元以下的有107户,资金合计84.7万元,年息2.4万元。县人民政府还安排了有代表性的10名工商界人士到政府工作。
      实行私改后,对原私营者人员安排上,本着量才使用,辅之必要照顾的原则,全部从业,使其成为公私合营新型企业的主人。各公私合营总店均由县人民政府派国家干部作为公方代表担任经理,从原私营者中推选代表担任副经理或经理。各总店下属门市部分别指定业务能力强的私方人员担任组长。使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多种形式,用赎买的方法,逐步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县委用一年的时间,在对新疆四大商业都会之一古城子的手工业和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手工业者劳动群众个体所有的私有制,基本上转变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资本主义工商业者得到了改造,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安置在了政府机关、人民团体等部门或单位工作,私营工商业者和他们的家属也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劳动者。

      (四)粮食统购统销

      1953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1954年3月8日,奇台县第九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县长丁文明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作出了完成全年公粮入仓任务等决议。要求新粮登场,要及时集中力量,全力以赴统一收割、统一打场、统一过秤、统一入库。并做到边收、边打、边分配、边送公粮。3月15日奇台县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再次就征收公粮等问题作出了决议。(1)实行粮食统购统销;(2)核定余粮户、动员他们积极交售余粮;(3)限制私营粮商,一律不准自由经营粮食;(4)私营加工厂只能接受国家粮食部门委托加工,不得自购原料,自销成品粮;(5)初步缓解粮食供应的紧张局面,保持市场物价稳定;(6)满足工业化对粮食的需要;(7)实行定产、定购、定销,消除农民的思想顾虑。
      1957年7月,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粮食工作的指示》,全自治区农村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县委于8月5日发出关闭粮食自由市场布告。布告规定:今后,在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及平衡余缺之后,农民和农业社如有余粮继续出售,只能卖给国家,不能私自交易;农民粮食品种的调济,可由农业社组织农民在本社和外社调济,或者由国家粮食部门调换;农民不得用自己分得的粮食从事饭馆和副食品加工等活动;坚决取缔粮食商贩,严禁黑市投机活动以及外流现象;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及部队伙食单位或个人,不得下乡购买粮食。同时,县委还召集县、区、乡三级干部会议,确定全县实行“以户为基础,以社为单位,平衡粮食余缺”的征购与供应办法。会后,县委一方面从县直机关单位抽调220名干部,组成4个工作组,分赴各乡社,一方面又召集全体委员及17名上层宗教人士,共同学习贯彻粮食征、购、供新办法。为了有计划地供应粮食,县委于同年12月2日发布了奇台镇居民口粮供应标准,根据劳动强度(工种)、年龄大小分二类三等八级。
      第一类工人。重体力劳动者每人月定量40~42市斤,轻体力劳动者每人月定量33~38市斤,。
      第二类居民。机关干部、职工、医务工作者、学校教职员、文艺工作者、厂矿企业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等,中学学生及年满11周岁的一般居民,每人月供26-32市斤,平均每人月供不得超过29市斤。
      供应口粮均为成品粮,即小麦面粉,若供其他成品粮,则进行折合。城镇牲畜饲料供应标准也相应出台,无论是机关干部的乘骑、长途套车的骡马、奶牛、骆驼都作了规定。凡是种畜按计划供应。
      全县农村人口年口粮标准为470市斤,实行分户核算。有余粮的农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统购价格和分配的统购数量售给国家。粮食统购计划逐级下达,统购任务落实到农业社种粮农户。统购粮食品种、规格、价格由国家统一规定。严格控制粮食市场和私商自由经营粮食。
      随后县委对油料也实行了统购统销。这些统购统销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了全县农业和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也支援了国家建设。

      (五)第一次城乡物资交流会

      为了全面支援农业生产,解决农区生产生活用品和发展农村经济。1953年10月,县委决定在老奇台镇举办城乡物资交流大会。老奇台镇是二区区公所所在地,交通比较便利,可以往返镇西、木垒河、哈密、鄯善县。
      为举办这次物资交流大会,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大会筹备委员会。筹委会由贸易公司、县联社、工商联、市政府、税务局、银行、文化馆、卫生院、农技推广站、县畜牧兽医站、运输站、出口公司收购组、老奇台区公所、老奇台供销合作社、老奇台工商小组等16个单位联合组成。为了确保物资交流大会顺利开展,还组建了老奇台临时市场管理委员会,物资供应收购组、治安组、宣传组、经营辅导组。设置了农牧招待站两处,粮食收购站两处,牲畜交易市场一处,百货布疋及手工业产品零售市场一处,饮食市场一处。同时,各单位抽调干部39人,按照单位的业务性质分配到各组进行工作。
      在举办这次交流会前,县委派出3名干部,深入农村重点进行调查,了解和掌握农民的需求。掌握情况后,回城筹备物资。国营贸易公司、县联社携带了近3亿元的布疋、砖茶、球鞋等日用百货。由工商联动员铁、木、皮革、套具、布疋、杂货、医药、摊贩等90个行业67户携带将近10亿元的工业产品及当地的手工业产品前往。各乡还动员农民拿出自己生产的粮食、羊皮、羊毛、鸡、禽蛋、苜蓿草、猪、羊等产品在大会上进行交流。
      这次物资交流会是土地改革后成功举办的一次物资交流会,于10月12日召开,10月18日结束,历时6天,成交总额1.8亿元,购销总值3.453亿元,回笼资金37.1亿元。促进了城乡物资交流,贯彻了工业品下乡的方针,解决了农民上城购物难的问题,有力地支援了农业生产。
      为使交流会更具特色和充分体现为农服务的宗旨,在会上县兽医站宣讲了细毛羊改良和家畜传染病防疫知识;县保健站办了新法接生和防疫传染病的展览;还举办了新中国各项建设成就图片展览,深受农民的欢迎。“西峰秦剧社”搭台演出了古装戏,为大会增添了热烈气氛。
      这次物资交流会吸引了邻县和南疆的商户也前来参加,木垒的商人购进布匹、茶、食品计有2000万元。南疆的商人赶着驴,用驮筐装着哈密瓜、香梨,翻越天山来参会。而哈萨克牧民赶着牛羊也进入了交易市场。这次交流会在政治上扩大了影响,经济上获得了丰收。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及对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使私营工商户拓宽了经营渠道,同时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意识,丰富了农村的文化生活。

第二节   推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与党的建设

      一、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5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颁布。以普选方法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工作开始在全国展开。
      《选举法》颁布后,县委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成立了普选委员会,研究部暑普选工作。县委专门制定了《奇台县关于普选工作的计划》,培训了干部,成立了工作队。
      全县基层普选开始时,县委着重抓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县党员、团员和各级干部,动员各族各界代表、宗教人士以及广大妇女群众,结合预交公粮,爱国卫生运动,利用放幻灯片、座谈会、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基层普选。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普选工作的重大意义,为基层普选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在基层普选中,各乡均做了人口调查、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发放选民证工作。为确定好代表候选人,普选委员会、乡党团支部、群众团体就代表候选人进行讨论,然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交选民小组讨论。充分发场民主。7月6日,第一期普选在北道桥子、坎尔孜、三屯三个乡进行,有717户,2 868人参加选举,选民占人口的90%。
      第二、三期基层普选工作于1953年8月10日结束。全县28个乡,140个自然村共登记选民48 883人,选举乡人民代表748人,县人民代表56名。
      1954年3月8日至15日,奇台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应出席代表85人,实出席代表6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长丁文明《关于一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在党的总路线指引下,全县农业合作化得到了很大发展,参加合作社已成为全县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报告》总结了一年来全县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粮食获得了大丰收,总产达到5216.3万斤,油料总产288.3万斤,农业总产值1532.36万元。畜牧业生产取得可喜成绩,牲畜达到15.54万头。绵羊改良3848只。继续健全充实了区,乡水利委员会,配备水利专职干部,改善了水利供应设施和条件,重点整修了碧流河、达板河、开垦河。补修渠道13处,使11.8公里渠道疏通。新修水库2库,闸口71处。全县有效灌溉面积扩大到33万亩。植树造林75287株,公路绿化17公里,养护公路,整修路面100公里,由于动员群众修桥补路,全县城乡道路修缮一新。加强了粮食征购工作,实行粮食分类和优粮优价,低粮低价分,等论价的政策,并设立购销站,专门办理收购粮食业务。同时规定面粉加工统一调拨,县城设立面粉供应门市部两处,保证了粮油供应。组织税务部门,广开工商税源和加强计征工作,全年工商税(营业税、工商所得税、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共收入146.26万元,县级地方税收(印花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契税)共收入30.84万元。由于工商税收能够足额缴库,既保证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又为国家积累了资金。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丁文明为县长、哈的尔为副县长;选举出章升保、罗文俊、满汗、巨奎为出席新疆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提出新的任务:要大力发展农牧业生产,整顿互助组,巩固发展原有合作社,整顿巩固现有的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广新法接生,改善人民文化生活;大力扶持工业生产,积极发展手工业;推销公债,为建设社会主义工业化作贡献。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的民主选举,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增强了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促进了奇台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建立政治协商制度

      1950年4月,奇台县第一届各族人民协商会议召开。会议选举县委书记王克森为主任委员、县长韩国东、副县长哈的尔为副主任委员。第一届人民协商委员会中,有民族宗教界6人、文化界1人、工商界2人、妇女界1人、知名人士1人、党政干部8人、共计19人。
      人民协商委员会成立后,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生产建设、救苦济贫和抗美援朝等各项工作。在巩固新生人民政权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认真帮助和教育各族各界人士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政治协商,协助政府召开干部大会,农民大会和文教、工商、医学界人士宗教上层人士座谈会以及牧区头人等会议。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城镇工商户学习党在过度时期的总路线和党的宗教政策,学习宪法草案等,并使他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热潮,为全县各项工作的向前推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55年8月30日,奇台县第一届政协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第一届人民协商委员会成立四年来的工作,传达学习了周恩来副主席在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的政治报告、会议宣言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通过关于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为实现社会主义改造,保卫世界和平而奋斗的决议。选举产生了29人组成的第一届政协委员会。名誉主席为张贵官、主席克为达拜克、副主席为哈的尔。会议收到委员提案157件。
      奇台县第一届政治协商会是一次重要的会议,通过这次会议,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工作任务,推动了奇台县政治协商工作向前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三、健全党的组织

      中共奇台县委成立后,把建立健全党的各级组织放到了第一位。1952年10月,奇台县土改运动工作全面展开,县委结合土改运动,制定了《奇台县建党计划》,工作重点是农牧区。当时全县有党员50名,农村占27名。
      在吸收党员上,县委制定了工作步骤:第一步,发现积极分子,对在减租反霸和土改中能密切联系群众,生产中劳动表现好,贫雇农出身,历史清白,有发展前途,符合党员8个条件的积极分子确定为培养对象。第二步,培训积极分子。组织积极分子、团员上党课,学习、讨论党的性质,党员标准等内容,增强党的意识,在每个月内要上三至四次党课。第三步,个别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在党团员小组会上进行讨论。第四步,确定发展对象。第五步,本人填写自愿入党申请书,小组讨论后,召开支部大会通过,经上级党委批准举行入党仪式。在吸收新党员的过程中,重视发展民族党员,为培养民族干部打好基础。县委在建党工作补充计划中强调,在选择培养对象时,应有意识地培养一些妇女和少数民族党员。到1953年6月17日,奇台县在整个土改中,共吸收农村党员21名,建立农村党支部8个,除了原有5个党支部,新增加3个党支部,1953年底,全县党员总数为91名,其中民族党员5名。
      由于县委积极贯彻建党方针,结合生产建设和各项工作进行建党,全县的建党工作得到健康发展。1954年,县委为进一步指导全县的建党工作,加大建党力度,培训党建组织员28名,进驻乡村,具体指导建党工作。年底,全县新建党支部8个,发展党员65名,其中少数民族党员11名,占新发展党员的16.7%。1955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到来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建党工作也加快了进度,到1955年底,全县发展党员123名,新党员中少数民族党员18名,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14.61%。
1956年,县委结合对农牧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在农村减租反霸,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机关中的政治学习、肃反、审干等运动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进行大力培养,发展状大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当年发展党员284名,全县党员总数达到563名,其中男505名,女38名,少数民族党员75名。全县在农村、机关共建立党的基层组织41个,其中农牧区党支部33个,达到了乡乡有支部的目标。
      由于建党工作步伐过快,存在着新发展的部分党员素质不高和个别支部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为此,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整党工作。在整党过程中,县委强调负责整党的干部要深入到整党单位,摸底调查,宣传党的政策,解除党员的思想顾虑;召开支委会,研究分析党员的思想类型,根据党内存在的问题,向党员进行党员八项标准教育;开展党内检查,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党员进行批判,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对思想落后,工作不负责任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有严重问题的党员进行处理。同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和组织生活制度等,健全组织生活。整党结束后,全县共处理党员74名,其中开除党籍15名,取消预备期党员33名,严重警告4名,警告处分10名,留党察看7名,撤消党内职务5名。
      通过整顿党的组织,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了自身肩负的责任,增强了责任感,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密切了党群关系。各基层组织通过健全制度,加强了内部管理,积极发挥核心作用,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大大提高,领导能力不断增强。

      四、文化建设

      1950年7月,县委召开了为期2天的扩大会议,参加的干部共80名。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文化思想建设的文件精神,并提出安排意见。县委指出:奇台县教育基础薄弱,必须加强全县各小学校的领导,加强革命的政治教育。主要加强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解决教育向广大工农兵群众打开大门的问题,大力开展扫盲运动,发展小学,扩大吸收工农子弟入学;创建工农速成班,工农干部文化补习班和技术进修班,迅速提高工农干部的文化水平。二是贯彻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提倡文艺为工农兵服务,为人民服务,“百花齐放、推陈出新”。在医学卫生工作方面,贯彻党中央提出的“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三大方针。
      通过广泛宣传学习党的文化建设方针,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全县农民、干部等各类识字班,夜校和业余文化学习蓬勃兴起,1953年建立了冬学委员会,1954年改称扫除文盲委员会,1956年更名扫除文盲协会,使全县有文化的人数由1957年的3895人增加到1958年的10363人,扫除文盲5973人,占参加人数的57.7%。干部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为奇台县后来的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特别是党领导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深入开展,奇台农村农业生产合作社普遍建立,它不仅为发展农业生产开辟了广阔道路,而且为开展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创造了条件,使全县农村群众文化活动日趋活跃,对提高农民群众政治觉悟、思想认识和走合作化道路的积极性,推进农业生产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全县农牧区开办冬学夜校,组织翻身农民学文化,扫文盲。广大农民从内心迸发出热爱新中国、热爱共产党、热爱新生活的真挚感情,纷纷自编自演文艺节目,赞颂美满幸福生活,一个群众性的文艺创作活动迅速兴起。在全县产生强烈影响的有:七户合丰社俱乐部组织农民自编自演的小快板《自从入了农业社》和眉户剧《李有才回社》、坎尔孜乡五星社农民自编自演的小歌舞《修开垦河》和《批评赌博》,还有维吾尔族农民阿不力孜创作的大型剧目《婚姻自主》等。到1957年,全县农民业余文艺创作掀起热潮,共创作剧本12部,其中少数民族剧本6部,快板21首,诗歌3首,说唱(曲艺)8件,作品内容多为歌颂农业合作化优越性和生产生活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为主。参与业余文艺创作的 有51人,他们有的是民间艺人,有的是脱盲青年,如二区隆丰社的李兴成和兴作丰社的刘发林、四区根葛社的张智杰、七户乡合丰社的张德明、杨万福等都是自编自演的文艺骨干分子。
      县文化馆为了推动群众业余文艺创作,特地将群众创作的文艺作品收集起来编辑成油印册子发给城乡群众学习演唱,其中有的作品还被新创刊的《奇台群众报》采用。1957年1月31日至2月5日全县举行文艺汇演,共演出8场,每场观众800多人。参加演出的演员共643人,有机关干部、合作社农民、城镇居民、中小学师生,有七十岁的老艺人,也有十一二岁的少年儿童。各族群众同台表演,绝大多数演员是第一次登上舞台,所演出的节目内容健康丰富多彩。
      在农村群众文化活动中,在创作内容上,紧密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坚持为生产服务,在组织形式上坚持从业余、自愿、小型、多样为主。一般排练、演出、大都利用工余时间,农事间歇时间。
      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培养锻炼了一批骨干力量和带头人,共产党员王福森就是其中之一,他是合丰社的社长,又是文艺活动骨干。他经常利用业余时间编写演唱材料,被誉为“农民诗人”。由于他编的节目多,影响大。1956年,连续七年被评为县、州、区劳动模范,王福森于1960年5月光荣地赴北京出席全国农业展览馆开馆仪式,在怀仁堂受到毛泽东主席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在天安门观礼台观看了庆“五一”游行。

      第三节  建立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一、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奇台地处古丝绸之路新北道,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奇台县有汉、维、哈萨克、回、满、乌孜别克、塔塔尔、蒙古、俄罗斯9个民族。各族人民友好相处,共同发展一直是民族关系的主流。新中国成立后,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团结各族人民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中,取得了巨大成就。
      在解放初期开展的镇压反革命、减租反霸、土地改革等各项改革和建设中。县委始终注重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坚持“慎重稳进”的方针,重视建立统一战线,特别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并针对农牧区、工商界、宗教界等不同情况和特点,制定并执行了一系列区别对待的政策,一是注重提高各级干部和宗教工作干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二是注重安排各族爱国宗教人士参加社会事务管理,激发他们的爱国主义政治热情。对于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有较高威望的爱国宗教人士,尤其是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县委注重团结他们,推荐他们担任一定的行政职务。三是注重关心和照顾各族宗教人士的生活,保证他们从事合法的宗教职业。四是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支持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五是注重加强宗教人士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宗教学识和政策水平。这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得到了各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理解与合作。县委利用各种场合,反复教育汉族干部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对违反党的民族政策的汉族干部,县委从来都是严肃处理。对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县委也非常重视,专门配备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处理少数民族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他们的困难。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全县各项民主改革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各级干部特别是汉族干部远离家乡来到祖国西北边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服务,与各族人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受到了各民族人民的真诚信赖和爱戴,为奇台县各项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宗教政策,对于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坚持在政治上一视同仁。1952年全县土改时,县委明确指示保护清真寺和寺庙,在充分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结合各项社会改造,逐步废除了宗教特权和剥削制度,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动宗教团体,寺院逐步改变与社会变革不相适应的教规、教义,积极引导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努力使宗教与社会改革相适应。
      县委和政府领导驻军部队每逢穆斯林民族的传统节日“肉孜节”“古尔邦”节都前往各寺院及民族上层人士,宗教人士家中登门拜访,祝贺节日,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积极投身于民主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尽心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为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多做有益工作。
      县委十分重视宗教人员的培训工作,经常选送他们到自治区学习。县上也不定期举办一些宗教人士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解决他们的认识问题。广大宗教人士通过培训学习,思想素质和政治理论都得到普遍提高。

      二、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

      少数民族干部熟习本民族的情况,了解本民族群众的思想感情和生活习惯,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的桥梁和纽带,对促进民族团结,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建设人民民主的新奇台,有着重要的作用。1952年,县委根据全县土改、减租反霸以及各项工作的需要,专门制定了《奇台县关于今后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计划》。按照计划,1953年从各级机关科员干部中培养出少数民族科级干部2人、副县级1人、区级干部5人、县市级12人、经济部门1人。从科、区长中培养出县法院副院长1人。农村脱岗生产的干部中培养出区干部8人。县委在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时,注重在各项运动中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县委强调,培养少数民族积极分子,一定要认真负责,看法要全面。对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觉悟,能联系群众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重点培养,通过上党课、团课、个别谈心、交朋友,帮助他们提高阶级觉悟。在积极分子使用中,根据他们的认识程度和工作能力,定向分配工作任务,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对表现好的进行表扬,并作为城市和农村中建党建团的培养对象。
      截止1954年3月,全县共培养吸收干部907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03人,占22.4%;培养专业技术人员48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2人,占35%,发展党员279名,其中少数民族党员22名,占7.9%,一大批成长起来的少数民族干部为奇台县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民族统一战线工作

      建党建政初期,县委非常重视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民主改革和恢复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对国民党军政人员实行既往不咎,量才录用,妥善安置的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努力从多方面做好宗教管理工作,注重抓好各个关键环节。一是对于信教群众坚持做到有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二是安排各宗教人士参加社会事业管理,激发他们的爱国主义热情,结成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在土改和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为搞好民族统一战线,县委积极安排民主人士参加土改动员会,其中工商界5名、宗教界8名、开明人士2名,土改开始后,县委及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民主人士的意见,同时给他们讲清政策,稳定上层宗教人士的情绪,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在土改进展到一定程序,县委又组织2名上层人士深入农村,对全县土改工作进行了参观考察,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土改的必要性,对于有较高威望的爱国宗教人士,县委注重团结他们,推荐他们担任一定的行政职务,上层人士安排在县政府委员会的有5名,其中宗教界2名、民族上层2名、工商界1名。安置在市政府委员会的3名,其中宗教界2名、工商界1名,安置在乡政府委员会的17名,其中宗教界8名、民族上层9名,共安置25名。
      这些措施,对于建立广泛民主统一战线,顺利地进行民主改革和恢复国民经济,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开展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四节   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一五”计划顺利实施,全县进入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时期。为了总结经验,确定奇台县社会主义建设方针,根据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1956年4月29日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76人,列席代表24名。
      大会的中心议题是听取和讨论王邦玉代表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讨论确定今后工作任务和《奇台县1956年至1967年发展以农牧业生产为中心全面规划》(草案);选举中共奇台县第一届委员会及监察委员会。
      会上,王邦玉作《1956年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报告》。《报告》肯定了奇台县一年来的工作成绩:(1)全面完成高级农业社的建社工作;(2)通过合营、合作、经销、代销等形式,以“商业结合手工业,城市带动乡村”的办法,胜利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3)完成了建党工作;(4)开展了镇压反革命和宣传教育工作。《报告》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等缺点和错误,分析了产生缺点和错误的原因,提出了克服和纠正错误的意见。
      大会通过充分讨论,确定了奇台县今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任务:(一)农业生产到1967年,全县小麦亩产达到500公斤;玉米亩产达到700公斤,油料亩产达到210公斤。(二)畜牧业生产,牲畜存栏由1955年15.5万头增加到1962年22.5万头,增长69.1%。(三)植树造林1955年139亩,到1960年达到3812亩。(四)实现沟灌,取消漫灌,节省水量,扩大耕地面积,耕地面积由1955年52.83万亩,扩大到1967年109.45万亩,增长107%。(五)加强对手工业合作社的领导,合理分工,改进技术,提高生产率。(六)搞好商业工作,降低成本,保证市场供应。(七)做好财经工作,加强税收征管,厉行节约,增加财政收入。(八)坚决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利完成。(九)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十)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干部和群众的政治思想水平,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十一)继续贯彻执行“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做好党的建设工作。(十二)抓好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搞好干部审查工作,纯洁革命队伍。(十三)加强对群众团体工作的领导。
      会议选举了王邦玉、岳明、焦维新、赵福元、韩德祥、安尼瓦尔6人组成的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一届委员会。在一次全会上选举王邦玉为书记,赵福元为副书记。岳明、焦维新、韩德祥、安尼瓦尔为常委。同时,大会还选举了监察委员会,王邦玉兼监委书记,徐绍臣任监委副书记。选出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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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第三章 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县委在“八大”路线的指引下,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和乌鲁木齐地区党委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领导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夕的十年间,奇台县的社会主义建设虽然遇到过挫折,但是仍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商品贸易、文教卫生等各项事业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第一节 贯彻党的“八大”路线

      1956年9月,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指出: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之间的矛盾;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满足人民经济文化需要。
为认真贯彻“八大”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县委作了精心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有领导、有组织地动员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并结合实际检查和批判思想作风上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与宗派主义,使各级领导干部受到一次全面深刻的教育,达到提高觉悟,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目的。同时通过学习贯彻“八大”精神,加快农业合作化进程,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在贯彻党的“八大”精神,推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县委把水利基础建设摆出了突出位置。制约奇台县农业发展的最大问题是干旱,1957年受灾面积达1.9万多亩,粮食总产量只有2542.4万公斤,平均亩产只有62公斤。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扭转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推动农业的发展,县委在经过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开展全县性的兴修水利的群众运动。1957年,全县数千名农民响应县委的号召,积极参加奇台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兴修水利的群众运动,集中力量整修改建境内最大的山水河——开垦河。在开垦河第一期工程中共投入劳动日40多万工天,完成土石方30多万立方米。此外,宽沟河、中葛根河、吉布库河、洞子沟河、达板河龙口等水利工程也在当年先后动工修建。1958年春,六项水利工程基本竣工,为全县扩大可灌溉面积5万多亩。
      在工商业方面,为了巩固发展公有制经济,陆续成立了国营专业公司,对改造后的公私合营、合作店进行了归口包干改造。1957年,全县商品实际购进额和销售额分别为7222.042万元和843.8861万元,较1956年分别增加了169.66万元和185.3972万元。地方工业总产值达154.3372 万元,较1956年增加了56.9769万元。财政预算收入271.2717万元,较1956年增加了162.6795万元。由于县委正确贯彻了党的“八大”路线,在遭受严重旱灾,粮食总产量锐减的情况下,全县各项经济指标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水平。
      1957年,县委根据《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即“农业四十条”)和自治区党委、乌鲁木齐地区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奇台县关于贯彻<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初步规划(草案)》。该规划从包工包产制、开展多种经营、提高农作物产量、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推广优良品种、发展畜牧业、兴修水利、植树造林、爱国卫生、改善居住条件、社会救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扫除文盲、群众文化、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发展教育、广播、邮电、交通运输等方面作出了比较系统的长远规划。规划虽然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但是指导思想基本是正确的,“八大”的基本路线和方针。如在扩大耕种面积时不能破坏森林、草原植被;提倡计划生育,少生优育;实行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等。但是随着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开展,该规划最终没有得到完全落实。


第二节 整风反右运动与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斗争

      一、从整风到反右斗争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党进行一次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6月18日,县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就如何贯彻乌鲁木齐地委会议精神,开展整风运动作了安排部署。为了搞好这次整风运动,县委提出了要解决好四个方面的突出矛盾:一是生产和分配方面的矛盾,二是民主与不民主方面的矛盾,三是供销方面的矛盾,四是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方面的矛盾。为了处理好这些矛盾,县委要求必须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力争农牧业大丰收;二是做好分配工作;三是做好供销工作,尽力满足群众需求;四是扩大党内外民主,激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五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全县整风运动从1957年6月25日开始。首先在县直机关进行,重点是干部和知识分子,之后是农牧区。整风开始后,机关单位普遍学习了有关文件,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7月10日至9月10日,重点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整风。11月4日,县委召开了348人参加的“四级干部”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整风运动。会议要求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大胆地放、彻底地放、坚决地放”的原则,大鸣大放,给县委和党员干部提意见。广大干部群众响应县委的号召,给县委、县人委和党员干部提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和批评。但是,极少数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人,借大鸣大放之机,打着“民主”的旗号,发表攻击共产党的领导和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反对党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企图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人民民主专政。对此,县委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要警惕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破坏活动。根据整风形势和中共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区党委的指示精神,县委把整风运动第二阶段的内容确定为反击右派斗争。
      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右派分子确实存在,对右派的猖狂进攻给予坚决反击,对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共产党的领导的错误思潮进行批判,在党内和全国人民中间进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教育,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完全正确的。如果放弃反右斗争,不击退极少数右派分子的进攻,就会造成思想上、政治上的混乱。但是,右派分子只是极少数,而当时党对反右派斗争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错误估计,把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当作阶级矛盾来对待,致使反右派斗争被严重扩大化,把相当一部分本不应该划为右派的人错划成了右派,造成许多冤假错案。全县被划为右派分子的有71人。这些人长期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教训极为深刻。

      二、农牧区、城镇社会主义教育

      1957年8月,中央发出了《关于向全国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要求在农村就农业合作社的优越性、粮食统购统销、工农关系等问题开展大辩论,批判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思想,反对一切不顾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1957年11月,县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农村城镇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计划》,对全县农村、城镇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县委认为:全县农村、城镇总的情况是好的,社会主义改造成果进一步巩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尤其是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但是,由于对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教育不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许多人对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认识不清,存在着不顾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想;有的人存在着严重的资本主义思想和行为,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抵触情绪很大;有的出租土地,投机倒把,抬高市价,偷漏国税;有的拉牛牵马退社闹单干。为巩固社会主义改造成果,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县委将这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目的确定为:(1)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2)抵制富裕中农中的资本主义思想和个人主义思想,消除农村中的资本主义影响;(3)揭露和打击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破坏活动;(4)在群众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整党、整团,改进干部作风,改善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纯洁党的队伍,以达到巩固新的粮食政策,巩固合作社。并在合作社新的发展阶段掀起农业生产高潮,使农村在政治思想战线和生产战线出现崭新的面貌。
      全县农村、城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从1957年11月末开始,到1958年2月底结束。社会主义教育活动按照“先党内团内,后干部,再群众”的顺序。并分四步进行:第一步,大鸣大放。时间十天左右,在组织大力积肥,布置1957—1958年冬春的副业生产和备耕工作的同时,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教育的重大意义,了解党团员和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消除思想顾虑,开展大鸣大放,整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风、整党、整社工作计划。第二步,开展大辩论。主要任务是对鸣放中收集的材料进行汇总分析,找出辩论议题,初步确定斗争的对象和事实。坚持摆事实、讲道理的原则。在广泛开展大辩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划清两条道路的思想界线的基础上,召开斗争大会。第三步,整党、整团、整社。通过对党团员进行党性、团性教育和阶级路线教育,达到如下目的:提高全体党团员的政治觉悟与思想认识,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确立走群众路线的工作之风,发挥党团员的表率作用;提高党支部的工作效率与领导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城镇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党内各项制度。在整党、整团结束后,紧接着转入整顿社队干部的领导作风,改善社干与社员的关系,提高财务管理与生产管理水平,制定远景生产规划。第四步,调整社队组,改进生产管理(包括包工包产),解决遗留问题,制定1958年生产计划,安排当前生产,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了搞好这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县委抽调大批机关干部,组成干部组分赴各社、区、组指导开展工作,从而保证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顺利开展,按计划如期完成了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这次农村、城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提高城乡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确立工人和贫苦劳动者的政治优势,调动广大劳动者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县委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犯了极“左”路线错误,对形势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判断,不恰当地采取了大鸣大放大辩论,甚至用开批斗会的极端方式,把人民内部矛盾当作阶级矛盾来处理,致使一部分干部群众遭受到不公平对待。

      三、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的斗争

      新中国成立后,县委对民族问题非常重视,在经济上对少数民族给予支持帮助,在文化习俗、宗教信仰上对少数民族给予保护尊重。这些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顺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改善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等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极少数地方民族主义思想的人,公开发表一些反动言论,甚至公开鼓吹民族分裂,反对祖国统一,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民族政策。
奇台是多民族聚居的边境大县,解放初期,乌斯曼等匪帮在这一带活动猖獗,留下了极坏的影响。县委结合地方民族主义问题比较严重的实际,决定在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中普遍组织开展以反对地方民族主义为中心内容的整风运动。对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一、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极少数人进行揭露斗争,对大多数人,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进行教育,分清是非,分清敌我。
      全县在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的斗争中,发生了六区五马场牧区巨奎策动的牧民搬家事件。早在1951年5月,巨奎就曾策动过武装叛乱,后经政策攻心,缴械投降。1957年下半年,在实行牧业合作化时,巨奎对社会主义改造产生对抗情绪。他鼓动心腹反对牧业社会主义改造,破坏牧业合作化。1958年2月,巨奎与阿勒泰地区的叛匪相互勾结,遥相呼应,秘密组织“搬家委员会”,煽动、胁迫本部落的牧民举家搬往阿勒泰,与阿勒泰地区的叛匪汇合,图谋不轨。巨奎纠集了30多名惯匪,准备了武器,胁迫600多顶毡房的2400余名牧民及其家属赶着3000多头牲畜秘密从五马场出走,向北塔山方向而去。对巨奎策动的搬家事件,县委非常重视,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请求指示,同时组织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前往牧区,与牧改工作组密切配合,做搬迁牧民的教育劝阻工作。工作组按照自治区党委“争取基本群众,瓦解分化上层内部,孤立破坏活动者;既要团结,又要适当揭发批判;工作应有利于牧民各部落,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精神,结合牧区正在进行的建社工作,一面对巨奎做耐心细致的劝阻工作,敦促其放弃搬迁的念头;一面揭发批判错误言行,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关政策,教育牧民相信党,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信心。同时,对牧主入社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但是,巨奎对县委耐心细致的劝导置若罔闻,继续欺骗胁迫牧民赶着牲畜强行北去。5月,在县委多方面反复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自治区党委派吕剑人书记带领有关负责同志赶往巨奎临时驻地富蕴县高桥乡,对巨奎做最后的劝阻工作,命令他立即南返。但是巨奎痴迷不悟,仍不思悔改,拒不执行南返命令。6月初,在反复劝阻、多次挽救无望的情况下,吕剑人书记果断下令将巨奎当场拘捕。绝大部分牧民都是迫于巨奎的淫威或受其蒙骗才不得已而举家北迁的,巨奎被拘捕后,被胁迫的广大牧民幡然醒悟,听从党和政府的号召,赶着牲畜全部原路返回,并积极投入到牧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之中。巨奎策划的六区牧民“搬家事件”得到了彻底解决。
      巨奎阴谋策划的“搬家事件”破灭后,县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把巨奎作为反面典型,发动群众揭露批判巨奎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在牧区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在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中开展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斗争。通过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和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斗争,广大牧民的社会主义觉悟有了明显提高,坚定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对党的民族政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民族团结意识进一步增强,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更加坚定了。

      第三节   “大跃进”与人民公社化运动

      一、宣传党的总路线

      1958年5月23日,中共八届二次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1958年6月,自治区党委发出了《关于大张旗鼓地开展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宣传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动员全党力量,在各族人民群众中开展学习宣传总路线及其基本点,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大跃进。
      1958年7月8日,县委发出了《关于组织县、区、乡干部学习社会主义总路线的计划》,分两个阶段开展学习活动。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八大”二次会议精神,并进行座谈讨论,以加深对总路线的理解和领会。第二阶段学习刘少奇同志在《“八大”二次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关于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等文件。并结合学习王恩茂同志在传达“八大”二次会议精神中所提出的五点指示,明确贯彻执行总路线的方向。
      县委还要求县直机关干部在学习中要把学习总路线同“双反”、“肃反”结合起来进行。区、乡干部要分片定期深入各乡集中进行,并要求区、乡干部边学习,边向群众进行宣传,在学习中要理论联系实际,彻底解放思想,深入开展整风运动,克服“三风”、“五气”和右倾保守思想,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促进工作生产跃进再跃进。为了把宣传工作搞扎实,县委组建了由60多名科部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组成的报告员队伍,深入各区、乡、机关、学校、牧业手工业合作社进行宣传,采取分片包干制,不但宣传总路线,而且宣传当前的形势任务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民族团结、社会主义道德、科技文化等内容。通过对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学习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被调动了起来。但是,由于县委后来片面地追求工农业生产和建设的高速度,把遵循经济发展规律视为右倾保守,使社会主义建设遭受了本不应该有的挫折。

      二、农业生产的大跃进

      1958年下半年,为了认真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自治区党委发出了《关于贯彻执行<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具体规划(草案)》和《关于争取1959年农牧业生产更大跃进做好准备工作的指示》,要求农牧区党组织和人民群众苦战三年,基本上改变农牧区面貌。昌吉州党委也下发了《关于1959年农牧业生产更大跃进的方针、任务和措施(草案)》,并提出了“鼓足干劲,飞跃前进,十年指标一年完成”的大跃进口号。在这种大背景下,为了在全县迅速掀起农业生产大跃进的高潮,县委按照上级布署提出了“全党全民总动员,以钢为纲,迅速掀起大规模的备耕为中心的水利建设与积肥施肥高潮,苦战一冬,大干一春,全面完成水利建设与积肥施肥任务”的号召。县委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必须“以移山倒海的革命气魄,拿出冲天的的干劲,大力发动群众,迅速全面地掀起一个轰轰烈烈的水利建设高潮”。按照中央提出的“依靠群众,因地制宜,大量兴办各种各样的小型水利,有重点地兴办大型水利工程”和“巩固发展并重,兴修与管理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千方百计保证投资少,受益快,受益大”的方针,县委发动组织全县有关技术人员和农民,对原有的水利设施进行整修和扩建。在兴修水利的群众运动中,全县共投入劳动力1.7万余人,完成土石方104.6万立方米,集中力量用11个月的时间完成了原计划三年完成的29公里的开垦河二期工程和达板河、白杨河、中葛根的兴修与整修工程。另外,建成小型水库两座,新挖坎尔井22条,打井2眼,挖引水泉4567眼,开挖农田灌溉渠道63.4公里。为了完成1959年的粮食生产高指标任务,县委要求对30.67万亩的基本农田平均每亩施肥2.5万公斤,共计76.7亿公斤。其中一级卫星田100亩,每亩单产要达到5000公斤,每亩施肥要达到10万公斤。并要求对100亩一级卫星田要用爆破的办法深翻,二级卫星田2.99万亩,每亩施肥5万公斤。这些要求显然违背客观规律,脱离实际。为了完成这个天文数字的积肥任务,县委还要求大搞“人人20万斤,队队20万车”的积肥群众运动,各区组织成立了积肥战斗营、连、排,机关单位成立了积肥突击队。为了扩大肥源,解决肥料不足的问题,县上和各区想了不少的办法。如:修建小型土化肥厂,用北山煤窑的“垴沙”加工化肥;堆土烧肥,即把翻垦过的土疙瘩垒起来,用杂草焚烧,使之变为焦土当肥;羊群卧肥,即把羊群赶进农田里集中在某一处,不使分散走动,让羊拉屎洒尿等。为了提高生产效益,解决生产力落后的问题,在开展兴修水利,积肥施肥群众运动的同时,县委还组织开展了大搞农具改革运动。县上成立了农具改革办公室,建立农具修造厂6个(5个在公社),有的生产大队还组建了农具修配小组。1958年,共改造各种生产工具(如深耕犁、播种机、畜力割麦机等)41种,290辆畜力大车完成了轴承化改造。各修配厂全年共修配各种农具2100件。
      在大跃进期间,由于浮夸风盛行,浪费了许多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总体上看,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还是向前发展的,县委有些做法和提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适应当时形势的需要,有些指标和要求只是写在纸上而已,并没有谁去督查落实这根本无法落实的指标。

      三、大炼钢铁,大办工业

      1958年8月17日至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会议确定了一批工农业生产的高指标,决定1958年要生产钢1070万吨,比上年翻一番。会后,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和毛主席<关于保证完成钢铁生产指标>的决定》,明确将钢铁生产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要求全疆1/3以上的劳动力投入炼钢生产。
      1958年9月,按照党中央的号召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坚持以钢为纲和钢铁生产压倒一切的方针,抽调劳动力1.2万多人,以军队建制方式组成了两个钢铁团,公社为营,大队为连,小队为排,实行军事化管理。钢铁一团辖六个营,共有5600多人,开赴吉木萨尔县水溪沟开矿炼钢铁。钢铁二团辖六个营,共有6400多人,开赴北塔山煤窑开矿炼钢铁。
      由于交通运输十分落后,唯一的交通工具是数量有限的畜力车辆。去水溪沟、北塔山煤窑都有上百公里的路程,绝大部分人都是徒步去,徒步回来的。即使当时速度最快的交通工具马车往返一趟最少也得四五天。由于交通不便,离家又远,加之又到了冬天,从吃、住、穿到炼钢铁生产劳动,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首先是成千上万的人吃、住、穿等问题,加之寒冬腊月住帐蓬,许多人来的时候穿得比较单薄,感冒发烧又无法及时得到医治,使劳动力有一定程度的削弱。其次是技术设备问题,让连炼钢炉都没有见过的农民在事先未经过培训的情况下来炼钢铁,又无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炉怎么建、矿石怎么装,炭怎么加,火温怎么控制,怎么开炉出铁等等,都要从头学起。再次是炼钢铁生产劳动强度大,采矿点离炼钢炉比较远,而且是山路,车辆无法到达,矿石只能靠肩挑背扛。为了提前超额完成炼钢铁任务,每天凌晨2点至6点只休息4个小时,其余时间除了吃饭,都是劳动时间。团与团、营与营、连与连、排与排、班与班之间都展开了劳动竞赛,个个争先恐后。虽然困难多,劳动强度大,生活艰苦,但是大家的劳动热情都很高,没有谁想当“逃兵”。
      大炼钢铁从1958年9月下旬开始到1959年1月结束,历时近4个月,共采矿石18455多吨,建炉2041座,炼铁873.2吨,炼钢68.1吨。但是,由于技术等原因,所炼钢铁大部分都是废品。这次声势浩大的大炼钢铁群众运动,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收获到的却是根本无法用的几百吨废铁。大部分的劳动力都去炼钢铁,有一半左右的庄稼未脱粒入仓,有的队的麦捆扔在麦地里被积雪覆盖,相当一部分麦穗还发霉发芽,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奇台县地方工业基础非常薄弱。1956年初,全县只有10个手工业合作社和11个手工业合作小组,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在五年或七年的时间内,使地方工业总产值赶上或超过当地农业总产值的指示精神。1958年5月2日,县委召开发展地方工业动员大会。会议提出发展地方工业的方针与任务是:以投资少、建设快、收效大的中小型工业为主,做到为农业生产服务,为大工业协作服务,为城乡人民生活服务,为对外贸易服务。动员大会以后,全县迅速掀起了全民大办地方工业高潮。1958年至1959年,全县共办县办水电厂、农具修配厂、机械面粉厂、酒厂、煤矿、水晶矿等小型地方工业20个,各公社办小型农具修配厂等工业厂矿203个。工业厂矿1959年比1958年增长了64%。在大办地方工业的群众运动中,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因地制宜,因陋就简,边建厂,边生产,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供应,积极进行技术革新,试制成功了冷却器,酒精蒸馏器等产品,还能加工拖拉机、汽车、水利发电机等机器的简单零部件。尤其是农具修配厂的建立,为扩大农业生产、满足农民对农具的需要和创造革新农具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

      四、人民公社化和整风整社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9月5日,自治区党委下发了《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1958年内完成建立人民公社的任务。县委遵照自治区党委的紧急通知精神,向全县发出了建立人民公社的号召。并于1958年9月,在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成立了东风公社、红旗公社、跃进公社、火箭公社、红星公社等五个公社,全县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初级牧业合作社升为高级牧业合作社。
      1958年11月初,县委在人民公社管理运行机制还没有建立健全的情况下,发出了《关于今冬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其目的是实现“两破两立”,即破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和资本主义思想,树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破右倾保守、甘居下游的思想,立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总路线思想,以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在比较短的时间内,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县委还要求在这次教育运动中,要以整风的形式,整掉党、团员和干部中的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和资本主义思想;整掉右倾保守、甘居下游的思想;整掉一些干部中存在的强迫命令,缺乏民主的不良作风。这次教育整风运动分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步,调动一切宣传力量,深入广泛地开展总路线的宣传教育,批判资本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思想。第二步,发动群众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的方式,检查总结全年生产和各项工作,开展“五比”运动,即比工作成绩,比技术革新和创造发明,比革命干劲,比组织纪律性和共产主义协作精神,比工作方法。第三步,整顿党团队伍和干部队伍,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个人主义、本位主义、资本主义和右倾保守思想。第四步,制定1959年农业生产更大跃进的增产计划,掀起各界生产高潮,争取1959年全面大跃进。由于这次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坚持的仍然是极“左”冒进的错误路线,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提出了“争取在比较短的时间内,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这样奋斗目标,在实行人民公社化的过程中片面强调“一大二公”,在公社范围内实行穷队富队拉开,平均分配,对生产队的财产、产品实行无偿调拨,取消社员的自留地、自留畜和家庭副业,普遍办起了公共食堂、敬老院、托儿所等集体副利事业。这种“一平二调”的平均主义和共产风、穷过渡,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挫伤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郑州会议)后,对“一平二调”的平均主义和共产风、穷过渡等问题,党中央已有察觉。1958年11月至1959年4月初,中央先后召开了四次重要会议研究解决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1958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召开的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共八届七中全会,讨论通过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研究了人民公社的整顿工作,决定要纠正“一平二调”等问题。自治区党委于1958年12月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了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发出了《关于贯彻执行八届六中全会决议,迅速整顿和健全人民公社的指示》。为贯彻中央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郑州会议提出的“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利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质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的工作方针和自治区有关指示精神,县委决定,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整风整社运动。
      1959年2月县委转发了《中共昌吉州委员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该意见对人民公社的组织机构问题、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问题、牧区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规定等14个方面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之后县委又发出了《关于人民公社执行下放权力、分级管理、职权范围的规定(草案)》。该规定要求,人民公社应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实行统一领导,三级管理(公社、大队、小队),两级核算(公社、大队),明确公社、大队、小队的职权范围,实行分级管理,权力下放,在全县范围实行“四定八放三包”,所谓四定是定生产任务、定领导成员、定基本核算单位、定劳动力;所谓八放是下放财务分配到大队,下放畜牧业到大队,下放肥料厂、猪场、鸡鸭厂、农副产品加工厂到小队和面粉厂、副食品加工厂、专业运输队等到大队,下放生产投资、公积金的33.3%到大队,13.3%到小队,53.4%上缴公社,下放生产资料到小队,下放储备粮到小队,下放粮食(口粮、子种、饲料等)到小队,下放多种经营和副业到小队;所谓三包是由生产队包工、包产、包财务。该规定还对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的职权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文件和规定为整风整社运动提供了充分的政策依据。
      为了搞好这次整风整社运动,县委抽调干部164人分赴各公社开展工作。培训整社骨干761人,整社学习内容主要是中央和区、州关于整顿人民公社的文件,学习教育的方法以小队为单位,召开党团员干部会、贫下中农会,积极分子会,老年会,妇女会,群众会,集中学习,分头讨论,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的方法,让群众大胆鸣放,并把鸣放与整改相结合。对1958年的决算分配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整,扭转了以前多扣少分的倾向。对分配制度问题,实行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根据每个社员的性别,年龄等条件,定工资级别,恢复评分记工制度。在提高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大力组织副业生产,增加社员的收入,解决普遍存在的现金短缺发不出工资的问题。承认差别,各计盈亏,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小队包工包产包财务。
      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要求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县委根据中央和区、州有关文件的精神,对公社化中入社的生产资料和借用社员的生活资料都进行了退赔处理,该退还的退还,无法退还的作价赔偿,对应归还的家禽家畜进行退赔,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仅在1960年12月,奇台县向各公社退赔款物折价245 529.3元,各公社向大队退赔款物折价98 304.4元,生产队向社员退赔款物折价91 350.62元。同时恢复农牧民的自留地、自留畜,允许农牧民搞副利事业。全县各公社364所食堂重新建立了账目,调整了炊事人员,食堂能办的就继续办,不能办的清帐停办,不搞一刀切。对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也进行整顿,制定了管理制度,改善了设备条件。另外,对生产指标过高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分析了错误根源和危害,力求使指标符合实际。1961年,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在现阶段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克服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第四节   “反右倾”和继续“大跃进”

      一、从纠“左”到“反右倾”斗争

      1959年4月5日,中共八届七中全会讨论通过了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检查了人民公社的整顿工作。同年5~6月间,中央陆续发出了一系列紧急指示,除了调整钢产量外,还规定农村恢复自留地,允许社员饲养家畜家禽,鼓励社员充分利用屋旁、路旁的零散土地种庄稼和植树。中央还明确指出,这种大集体当中的小私有,在一个长时期内是必要的。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县委着手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一平二调”、“共产风”浮夸风等“左”倾错误问题进行了纠正。恢复了社员的自留地、自留畜,鼓励社员在不影响集体劳动的前提下,可以搞家庭副业,对刮“共产风”时无偿占有的社员的财物,分期分批进行退赔。但是,1959年7月中央庐山会议后,正在进行的纠正“一平二调”、“共产风”浮夸风等的工作被停止,转而开展“反右倾”斗争。
      根据中共八届八次全会和区、州党委的有关指示精神,1959年8月,县委召开了全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区、州党委的有关文件,安排部署了奇台县“反右倾”斗争。会议提出要坚决克服右倾松劲思想,继续鼓干劲,掀起增产节约的高潮。县委认为,奇台县的右倾思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低估或否认1958年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的成就,夸大了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二是强调任务大、时间紧迫、劳动力少的困难,本来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目标而不去努力;三是安于现状,不愿意继续跃进;四是工作积极性不高,暮气十足,执行上级指示不坚决。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中,全县有9名党员被错误地定为“右倾保守”而受到党纪处分。结合这次“反右倾”斗争,县委还对第一、二、三批肃反工作进行了复查,共复查出反革命分子23名。同时开展了第四批肃反工作,共审查确定反革命分子61名。

      二、“反右倾”和继续大跃进的后果

      由于1959年的“反右倾”斗争的错误引导,在政治思想上、组织上和经济上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由于把党内存在的不同意见上升到阶级斗争高度,从而错误地处理了一些实事求是、敢于向组织反映真实情况、提出批评意见的人。在大背景、大气候的影响下,1960年的纠正高指标、共产风、浮夸风、征过头粮、瞎指挥等“左”倾问题的工作被迫停止,退赔不彻底,自留地、自留畜收了放,放了又收,高指标、共产风、浮夸风、征过头粮、瞎指挥等再度泛滥。农业方面,在水资源得不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片面地追求扩大播种面积,粮食实播面积1958年为489 821亩,1959年扩大到569 297亩,致使许多农作物得不到及时灌溉,平均亩产1958年为103公斤,1959年下降为67.5公斤,而无收获面积则由1958年的58 597亩增加到102 449亩,全县粮食总产量则由1958年的42 906 911公斤减少到1959年的31 512 268公斤。由于计划指标定得过高,又征购了过头粮,致使粮食不够吃,不得不申请调拨回销粮,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在工业方面,由于战线长,摊子大,盲目上马,经营管理又跟不上,造成了资源财产浪费。


      三、安置支边青壮年

      1956年下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从广东省梅州等地动员招募了1000多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知识青年支援边疆建设。这些人员来到新疆经过集中学习培训后,被分配到了全疆各地。1956年11月,有14名经过自治区集中培训的广东知识青年被分配到奇台县。来到奇台后,全部被安排在党政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当干部使用。1959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再次动员内地的青壮年支援新疆建设,时称“支边青壮年”。自1959年到1960年,先后有四批分别来自湖北、江苏、安徽等省的7 905名青壮年落户奇台县(男4 366人,女3 539人),其中,江苏籍的4 408人,湖北籍的2 926人,安徽籍的571人。为了妥善安置支边青壮年,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县委拨专款为他们购置生活必需品,其中棉衣7 200件,毡筒1 865双,毡袜2 860双,火炉586个,其他生活必需品655件。为他们新修维修住房142间,动员群众借给住房499间。1963年至1964年间,奇台县又接受安置支边青壮年的家属1 306户,3 910人。县委拨给家属安置费共计4.47万元,调借住房409间,拨木材480立方米。这些支边青壮年的整体素质比较好,大都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他们劳动、工作都很努力,受到当地党政组织的信任和重用,有的当工人,有的当老师,有的当干部,其中有的人还走上了领导岗位。例如黄士敏历任奇台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书记等职,袁士群(女)历任奇台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等职。广大支边青年积极响应党的号召,从条件比较好的内地来到艰苦的边疆地区,克服了种种困难,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为奇台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五节   贯彻“八字”方针

      一、调整农村政策,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1960年下半年至1961年上半年,党中央先后下发了《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六十条》)等文件。这些文件对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认真整风整社等都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1960年11月下旬,自治区党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紧急指示信》。1961年8月,自治区党委发出了《关于彻底退赔的几个问题的指示》。
      为贯彻中共中央和区、州党委的指示精神,县委于1960年12月10日至26日,召开了1253名干部参加的四级干部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紧急指示信》和自治区党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决定彻底纠正全县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一平二调”、刮“共产风”的错误,并对“一平二调”、刮“共产风”清理退赔工作作出了计划安排。
      1961年5月,县委成立了清理“一平二调共产风”退赔办公室,着手处理退赔问题。8月1日至14日,县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会议以整风的方式,总结了奇台县大跃进以来的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检查。会议认为,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六个方面:一是任务定得过大,指标定得过高,特别是农业生产和畜牧业生产指标过高,征购了过头粮,浮夸风泛滥;二是清理退赔不彻底,“一平二调”共产风的错误没有得到彻底纠正;三是执行党中央允许社员保留一定的自留地、自留畜的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自留地、自留畜给了收,收了又给,影响了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四是在大炼钢铁期间,劳动力安排不合理,绝大部分劳动力都去炼钢铁,庄稼没人收,造成了很大的浪费;五是没有把扩大播种面积与提高单产有机地结合起来,只强调扩大播种面积,没有充分考虑土、水、肥等因素,播种面积扩大了,单产却下降了;六是地方工业整体效益欠佳,战线长、摊子多,效益差。
      为了贯彻执行《人民公社六十条》和“八字”方针,切实解决“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遗留的问题,县委着重解决了十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粮食问题。认真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对粮食的估产做到实事求是,尽可能接近实际,既解决农业生产和本县人民的吃饭问题,又积极支援国家。按照统一标准留足留够“三扣留”,严防弄虚作假和征收过头粮,保证1961—1962年城乡粮食的供应。二是1962年农牧业生产问题。贯彻执行提高单产与扩大播种面积有机结合的工作方针,根据水利、土壤、劳力、畜力等条件,保证有种有收,多种多收,高产多收。扩大玉米、高粱等高产作物和油料等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减少渗漏,有效利用水资源,增加灌溉面积。发展农业同发展牧业并重,做好牲畜过冬的各项准备,扩大播种面积不能破坏草场、牧场,要改善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执行《人民公社六十条》问题。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改变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为完全按劳动工分分配制度,对“五保护”、特困户的补助从公益金中开支。允许社员有自留地、自留畜。公共食堂群众愿意办就办,不愿意办就散,要解决好粮食加工和单身汉、自流人员的吃饭问题。口粮分配到户,由社员自由支配,人均每年按180公斤标准扣留。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要继续办,而且要办好。四是退赔问题。对共产风没有清理的要清理,没有退赔的要退赔,折价偏低的要纠正。五是进一步精减国家机关职工、压缩城镇非农业人口问题。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精减职工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精减职工及压缩城镇人口指示的三年初步规划》执行。六是手工业、轻工业和商业问题。在抓好手工业的恢复和发展的同时,轻工业也要贯彻“八字”方针,促进轻工业健康发展,商业主要是恢复供销合作社。七是民族政策问题。主要是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思想倾向,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维护民族自治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八是宗教政策问题。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能把少数民族中党员、团员和先进分子对待宗教的态度同一般少数民族群众等同起来,不能用行政手段干预正当的宗教活动。九是统一战线问题。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加强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牧主、工商业者、宗教人士、知识分子的团结教育工作,扩大团结面。十是坚持正确的党内斗争问题,既要有民主,又要有高度的集中。
      为了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从1961年12月开始,县委在农村城镇普遍组织开展了整风整社运动,其主要内容是以全面贯彻《人民公社六十条》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着力解决好上述十个方面的问题。其目的是通过政策教育,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加强团结,巩固工农联盟,调动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使农村出现一个人人心情舒畅的政治局面,实现农牧业生产大丰收。这次整风整社坚持正面教育,以自我教育和风细雨的方式讨论解决问题,提高干部群众的觉悟,改进干群关系。
      整风整社分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培训干部,深入广泛地宣传讨论《人民公社六十条》;第二步,进行政策兑现,解决清理“一平二调共产风”退赔遗留问题,对群众进行政策宣传教育;第三步,对干部群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第四步,系统地总结历年来发展农牧业生产的经验,实行大包干制度,调整社队规模,制定1962年生产计划,讨论增产措施,做好备耕。
县委在贯彻执行《人民公社六十条》和“八字”方针方面基本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比较正确的      措施方法,为促进全县的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这些工作是在肯定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有很大的局限性,仍然没有跳出极“左”路线的窠臼。

      二、精减职工和疏散城镇人口

      1961年3月,县委遵照中央和自治区、昌吉州党委关于精兵简政的指示,在全县调整机构,精减干部职工,压缩城镇居民。党政系统撤销了农工部、财贸部、工交部、工交科、机械科、科学委员会、物价委员会;工交系统撤销了硫酸厂、北山盐厂,将锯木厂并入塘坊门林场,东风面粉厂划归粮食局,北山煤化厂与芨芨湖副业队合并,砖灰厂转建为修缮队;财贸系统撤销商业局,分设贸易公司、食品公司、供销社,鸡鸭厂合并为食品公司综合厂,莫合烟厂划归供销社,商业局各经理部所属的油漆车间、火硝厂、生产综合加工厂、修理组全部撤销,粮食局所属的公私合营加工厂与综合利用加工厂合并,第三仓库撤销;文教卫生系统卫生学校停办,第二中学并入第一中学;农牧系统农林牧工作站撤销,分别设立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工作站,各公社机耕队全部撤销,成立县拖拉机工作站。为妥善安置被精简职工,县委抽调13名干部组成5个工作小组进行安置。全县精减职工1 435人,其中党政机关117人,事业单位172人,企业单位1 164人,被精减干部职工中,有932人到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有359人志愿要求返回原籍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有50名年老体弱、失去农业生产劳动能力的人留城自谋职业。同时,调整处理职工94名。其余496人组织虽然做了安排,但是未去农村参加农业生产劳动,而是留城自谋职业。
      截止1962年6月底,全县城镇人口14 247人。城镇人口增多,不但加重了商品粮及农副产品的供应负担,而且对恢复发展农业生产不利。为了加强农业生产,大力发展农业,争取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压缩城镇人口的具体做法是动员城镇职工家属返乡回队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并规定干部职工不许带家属进城,凡是1958年以后来疆的干部职工,尽量动员回乡或安置本县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对粮食供应进行“三查”:查工种、查职称、查劳动强度。核定粮食供应标准,堵塞粮食供应上的漏洞。精兵简政历时两年多,于1963年5月结束。这对缓解全县的粮食、生活必需品的供需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三、同自然灾害作斗争

      奇台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从1959年到1962年,由于“大跃进”、“反右倾”、浮夸风等人为的因素,加上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粮食产量连续四年出现滑坡,而人口又迅猛增长。1959年至1961年间,仅内地迁入和流入奇台的总人口达21849人,再加上本地新出生的人口,使粮食供应出现严重不足。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有天灾,也有人祸。所谓的天灾主要是旱灾。1959年到1962年间,年降水量明显偏少,尤其是1962年,年前冬雪少,开春后高温干燥,连续180多天未下雨,各条河的水流量比上年减少55.57%,致使全县18万亩的农作物绝收。所谓人祸主要是自1959年后在“大跃进”、“反右倾”运动中,粮食征购指标定得过高,征了过头粮,自留不足,加之全国经历了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正是经济困难时期,国家已经无充足的“回销粮”、救济粮和救济款可调拨。1962年全县受灾减产的生产大队43个,占大队总数的84%,受灾面积574 900亩,占播种面积的89%,受灾人口52 909人,占总人口的62.3%。全县实际缺粮446.5万公斤,缺粮人口45 497人。
      为渡难关,县委将受灾的生产队每人每年平均供粮标准定为109公斤,受灾较轻或未受灾的生产队每人每年平均供粮标准为130~132.5公斤。在主粮供应不足的情况下,洋芋成为家家户户救命的主要替代食品。
      面对严重的灾情和困难,县委一方面积极申请上级给予救济援助,一方面采取措施进行自救。截至1962年12月底,自治区和自治州共为奇台县调拨救济粮6.25万公斤,调拨食用油0.25万公斤,麸皮15万公斤。下拨退赔款40万元,三类人员生活补助款24.3万元,优抚救济款4.5万元,救灾款30万元,布票19 495米,棉花票3 268公斤。这不但解救了全县人民群众生活的燃眉之急,而且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战胜灾害和困难的勇气和信心。县委号召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在当地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开展自救,共渡难关。一是整修渠道,最大限度地节省水资源、利用水资源,为来年农业发展打好基础;二是倡导队队户户搞副业,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平衡洋芋,做到家家户户不断炊,要求每个生产队按人均每年90公斤扣留,多余部分调剂缺粮缺洋芋的生产队,保证每家每户都有洋芋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在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艰苦努力下,奇台县平稳地度过了建国以来灾情最严重、困难最突出的1962年,全县未发生一起饿死人或外出逃荒的事件。

      四、农村“五好”建设

      1963年春,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发出在全州开展“农业生产任务完成好、思想政治工作作得好、社员生产劳动好、集体经济管理好、干部领导作风好”的“五好”生产队建设活动的指示,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必须加强对这一活动的领导。3月,县委根据州党委的指示精神,选定东风公社西北湾大队为创建“五好”生产队的试点队,要求各公社和县农场要确定本社、本场创建“五好”生产队的试点队。开展“五好”生产队建设的步骤是:组织社员学习创建“五好”生产队的意义,协助生产队干部根据“五好”条件制定“五好”公约,实行定期检查评比,推广先进经验,切实帮助后进队。5月,县委要求将开展“五好”生产队建设与开展争当“五好”干部(贯彻党的政策好、维护集体经济好、劳动积极工作作风好、计划安排组织领导好、学习政策文化和科学技术好)、争当“五好”社员(巩固集体经济维护集体利益好、执行党的路线遵守政府法令好、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出勤高质量好、服从领导遵守劳动纪律好、互相帮助团结好)活动结合起来,统一安排,同步进行。
      按照县委的指示,全县6个公社44个大队和264个生产队均开展了创建三个“五好”活动。1963年底,全县共评选出“五好”大队13个,“五好”生产小队90个,“五好”干部203名,“五好”社员1104名。其中,有3个“五好”大队,53个“五好”生产小队,32名“五好”社员光荣地出席了昌吉州“五好”代表大会。
      三年的“三个五好”创建活动,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调动了社员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农牧民的社会主义觉悟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集体主义观念进一步增强。在这次活动中,全县兴修水库总数增至10座,库容量达   1 800万立方米,相当于1962年以前的11倍;兴修渠道120公里。平原地区积极开发地下水资源,有效灌溉面积由1962年以前的30多万亩增至1965年的52万亩,粮食总产量1964年第一次突破4 000万公斤,达到4 017.5万公斤,1966年增至7 552万公斤。

第六节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开展和
中共奇台县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一、农牧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5月至9月,中共中央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根据中央的部署自治区党委决定从1963年冬季开始,用3年的时间完成社会主义教育工作。
1963年9月初,县委在东风公社的西北湾、二、三屯两个大队进行社教试点,取得经验后,于11月正式开展农村第一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到1964年9月中旬,农村第一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全部结束。参加农村第一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农牧区有东风、西地、红旗三个公社的22个农业生产大队,138个农业生产小队。参加农村第一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工作团、队的工作人员共有426名,其中自治区、自治州下派干部136名,县直机关抽调干部222名,公社抽调干部68名。在社教运动中县委要求自始至终贯彻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首先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然后解决敌我矛盾,以便团结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对敌。要把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试验三项革命运动相结合,在搞好阶级斗争的基础上,领导群众进行生产斗争和科学试验,推进奇台县农牧业大发展。
      社教运动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召开公社三级干部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大讲阶级斗争形势,调查摸底,访贫问苦,串联扎根,发现和培养贫下中农积极分子,揭开阶级斗争的盖子。通过宣传教育达到团结了95%以上的干部群众和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扩大了农村社会主义阵地的目的。第二阶段,建立贫农、下中农革命阶级组织,广泛深入地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在22个大队138个生产队建立了贫下中农协会。同时,对党、团、民兵、妇女、队委会等基层组织进行整顿,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增进党的团结,严肃党的纪律,增强党的战斗力,使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第三阶段,以“四清”为中心,以大队为单位召开联席会专门讨论“四清”问题,大队和小队的干部也要“洗手洗澡”,“放包袱”。通过“洗手洗澡”,建立健全财务、物资管理制度,巩固“四清”成果,巩固集体经济,反对贪污盗窃、挪用公款、多吃多占、投机倒把等行为。试点的22个大队共清查出“四不清”干部629名,总金额75386.33元;共清查出“四不清”社员1964名,总金额40337元。大部分在1964年8月底以前进行了退赔。第四阶段,组织对敌斗争,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四清”工作为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教育干部群众,改善了干群关系,通过算细帐,建立健全了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强化了生产责任制。第五阶段,组织生产高潮,把社员群众和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到参加生产劳动上来,进一步开展“五好社员”、“五好干部”、“五好生产队”的争创活动,争取1964年农业大丰收,制定1964年的生产计划和人民公社的长远规划。通过社教运动,干部社员的生产劳动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一心一意搞生产,特别是通过开展学大寨的群众运动,生产建设出现了比、学、赶、帮的新气象。
      1966年2月,社教运动在全县所有的公社、农牧场展开。这次社教运动从1963年11月开始,到1966年10月底结束,历时3年,是解放后规模最大的一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全县农牧区共清查出犯错误的社队干部3869人,其中有经济问题的3429人,涉案金额达298万元。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社教运动于10月底被中止。
      在开展农村第一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同时,县委按照中央和区、州党委关于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进行整党的文件精神,从1963年9月开始,进行为期10个月的整党。在这次整党中,对所有的党员进行了严格的审查鉴定。共有280名党员因在政治上、经济上、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而受到处理。经过整党,91%的党组织达到了中央规定的七条标准的要求,解决了党内存在的问题,增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党员的思想觉悟普遍提高,坚定了理想信念和阶级立场,增强了党性,改进了作风,密切了党群关系。
      社教运动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思想指导下进行的政治运动,运动中没有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有问题的社队干部采取了一些过头过激的方法,使一部分基层干部受到了不应有的打击处理,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更为伺后开展的“文化大革命”埋下了隐患。

      二、城镇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五反”运动)

      1963年3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指示》,要求在县以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五反”运动。按照这一精神,县委于6月2日发出了《关于在县级机关开展“五反”运动的计划》。县委认为,这次“五反”运动是继1953年“三反”“五反”运动之后又一次大规模击退和粉碎资本主义势力猖狂进攻的社会主义革命斗争,也是一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严重的政治斗争,不仅将会保证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完成,争取经济形势进一步全面好转,促进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更好地向前发展,而且将会大大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和职工的社会主义觉悟和阶级觉悟,增强工作和生产的积极性,改进的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更加有效地克服和防止资本主义、修正主义思想的影响和侵蚀。为了搞好这次运动,县委先组织了一个工作组在粮食局进行“五反”运动试点,总结经验后在各单位全面展开。
      这次“五反”运动从1963年5月底开始,9月底结束。运动分三步进行:第一步进行动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在此基础上开展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具体执行中采取先党内,后党外,从上到下的顺序进行。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文件,座谈讨论,摸底排队,初步检查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批评,“洗温水澡”,在此基础上揭发批判铺张浪费、分散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第二步集中力量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这是“五反”的重点。这一阶段主要抓“一个纲三件工作”,一个纲是阶级教育,三件工作是领导干部下楼洗手洗澡、一般干部的五查和摸底排队。要求深入宣传“五反”运动的意义和目的,宣传“五反”运动的政策,敦促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分子主动坦白交待问题。之后,充分发动群众,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积极揭发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问题,并对交待和揭发出来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第三步专案审查,组织处理。一是对交待和揭发出来的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案件组织专案进行调查核实,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处理,情节较轻的由组织处理;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座谈讨论,巩固“五反”成果。在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运动。按照中央“说服教育、洗手洗澡、轻装上阵、共同对敌”的十六字方针,县委要求领导干部“下楼”洗手洗澡,放包袱,解决领导干部存在的分散主义、官僚主义、铺张浪费、生活特殊化等问题。为搞好领导干部“下楼”洗手洗澡,放包袱的问题,县委制定了五条标准:一是态度诚恳,检查深刻;二是主动揭盖子,把错误找准找全;三是对错误有正确的认识,找出错误的根源和教训;四是接受群众的批评意见虚心;五是立即改正。
      1964年1月4日,县委对“五反”运动进行了再动员、再安排。主要任务是反对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时间从1964年1月5日开始,3月29日结束。县委要求必须坚持中央提出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过去从宽,现在从严,退赃从宽,不退从严”的原则进行。这次“五反”运动,其本质仍以阶级斗争为纲,虽然有些偏激,但从某种程度上讲,在生产上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振奋了干部群众的革命精神,工作责任心普遍增强;二是政治思想工作得到了加强,建立了政治工作制度;三是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官僚主义、分散主义被基本克服;四是奋发图强、勤俭节约的作风得到发扬,贯彻执行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各项经济指标有了较大的增长;五是对全县查证核实有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问题的141人进行了处理,教育了干部群众。
      
      三、中国共产党奇台县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

      1964年6月13日至26日,中共奇台县委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应到代表159名,实到代表141名,列席代表30名。其中女代表15名,少数民族代表35名。
      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县委书记王邦玉代表县委作工作报告,黄士敏、陈树新、张道成、袁士群等领导同志就农村社教、城市“五反”、工交财贸、文教卫生、政法、民兵等工作作总结讲话;选举本届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出席昌吉回族自治州党代会代表。会议认为,从1956年第一次党代会以来,奇台县经历了几个不平凡的时期,第一个时期,从1956年到1957年,这个时期,全县在农村进行了大鸣大放大辩论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县级机关开展了反右倾、反地方民族主义的斗争,在政治、经济、思想战线上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第二个时期,从1958年到1960年,这个时期,农牧区在高级合作化的基础上,实现了人民公社化,纠正了“一平二调”刮共产风的错误,进行了经济退赔,解决了部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问题,反对唱高调,克服浮夸风,纠正了错误和缺点,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发展。第三个时期,从1961年到1962年,这个时期,着重检查了县委部分领导生活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对反右倾中批判和处理不当的干部进行了甄别,纠正了1959年在粮食问题上过火斗争的错误,裁并缩减了一些工矿企业,停办了一些亏损企业,恢复了手工业,调整了商业体制,恢复了供销社,建立了集市贸易,贯彻了精兵简政的政策,压缩城市人口2 879人,精简职工3 652人,彻底改变了公共食堂的供给制,进一步健全了人民公社的生产、管理、分配制度。在农村开展了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运动,坚决反对制止了单干风和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第四个时期,是1963年,这个时期,进行了整风,并对城市“五反”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夺取了农牧业生产的丰收,促进了财政状况的好转。
      会议对八年来的主要工作成绩作了如下总结:一是贯彻执行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了农牧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发展了以农牧业为主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击退了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巩固了社会主义改造成果,带领全县人民度过了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二是集中力量大力发展农牧业。1956年至1963年,开荒造田20万亩,兴修水利工程总土石方量达215万立方米,干砌卵石渠道72公里,修建水库11座,总库容量达179万立方,挖坎尔井56条;1963年的牲畜存栏总头数为27.8万头(只),比1956年增长了51%;三是地方工业和交通运输业有了进一步发展。8年来工业总产值1515万元,年平均值189万元,是1955年的1.25倍;修建了县社简易公路,汽车由1955年的2辆增加到1963年的18辆,运力大增,在全县农村架设通讯线路419对公里,是1955年的15倍。四是财贸工作有了进一步发展。8年共完成粮食收购任务11191万公斤,年平均1398.5万公斤,比1955年增长58%,财政收入完成1744万元,年平均222万元,比1955年增长12.6%,商品销售总额完成9643万元,年平均1080万元,比1955年增长30.8%。五是妥善解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问题,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和严重自然灾害年,全县没有发生饿死人、逃荒等问题,并采取纠正“一平二调”、允许搞家庭副业、经营自流地、自留畜、调整分配制度、调整物价、增加商品供应等措施,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六是加强了党的建设,提高了党的战斗力。七是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八是坚持了群众路线,教育党员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遇事同群众商量的“四同”作风。
会议还总结了八年来的主要经验教训。一是浮夸风、高指标、瞎指挥的错误。由于农业上的高指标,导致了财贸上的高征购,给农业发展、人民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二是在人民公社所有制上,发生过“一平二调”共产风的错误。过早地实行了供给制、半供给制和半工资制,实行了食堂化,回收了自留地、自留畜,急于发展社有经济,助长了公社平调生产队物资的错误,特别是共产风的错误,不但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损害了工农联盟。三是在党内斗争问题上,平时教育管理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得不够好,致使有的党员沾染上了资产阶级思想,损害了党的形象。
      会议还就发展农牧业生产,迎接、促进和发展社会主义建设新高潮提出了具体意见。一是正确分析当前的形势,坚决完成1964年农牧业生产任务;二是根据农牧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和区、州规划要求,制定全县农牧业发展的七年规划,并抓好规划的落实。三是深入开展以“三个五好”为中心的比、学、赶、帮的群众运动。四是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生活困难,改善群众生活。五是搞好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六是加强党的建设。七是深入开展以改善经营管理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进一步做好财贸、工交工作。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由19人组成的中共奇台县第二届委员会。他们是:王邦玉、黄士敏、陈树新、张道成、袁士群(女)、塔拉什(哈萨克族)、马进善(回族)、张鸿彬、刘进才、李德珍、裴绍英(女)、徐绍臣、张富荣、王天敏、高长德、杨再本、王同顺、秦明义、张志光。在二届一次全会上,王邦玉、黄士敏、陈树新、张道成、袁士群(女)、塔拉什(哈萨克族)、李德珍、马进善(回族)当选为常委,王邦玉为书记,黄士敏、陈树新为副书记。会议还选举产生了奇台县第二届监察委员会,王邦玉、陈树新、塔拉什(哈萨克族)、冯治考、杨再本、李德珍、赵凤祥、徐绍臣当选为委员,王邦玉为书记,冯治考为副书记。
      中共奇台县委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基本路线是正确的,会议比较全面地总结了县委八年来的工作。对成绩讲得比较充分,对存在的问题也讲得比较全面、透彻,但是,因为大会是在“坚持不懈地高举三面红旗是我们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胜利的根本保证”的思想指导下召开的,所以,大会不可能对极“左”路线进行彻底的纠正。
      四、奇台县第一次贫农、下中农和劳动牧民代表会议
      1964年6月25日,中共中央以中发〔1964〕393号文件发出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贫农下中农协会组织条例(草案)》,县委根据自治州党委的有关通知精神,于1965年1月25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县、社两级贫下中农代表会议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公社、农场于2月20日前召开贫下中农或劳动牧民代表会议,通知要求在会上要大讲阶级斗争,大揭四类分子的破坏活动,揭露“四不清”干部的问题和对贫下中农打击报复的行为,讲党在农村的阶级路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贫农下中农协会组织条例(草案)》,总结依靠贫下中农搞好生产的经验,动员和布置春耕生产,号召开展学习大寨、自力更生、发展生产的群众运动。要求各公社要成立贫协筹备组织,动员贫下中农在三大革命实践中起骨干、模范、带头作用,监督干部参加劳动,搞好分配和“四清”,监督干部实行政治、生产、财务、军事四大民主,反对新的“四不清”,打击四类分子的破坏活动。通知规定,公社(农场)贫协筹备委员会可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1~2人,主席、副主席暂由贫下中农出身的公社(农场)领导干部兼任。通知还对出席县、公社贫农、下中农和劳动牧民代表会议的代表资格、人数作了具体规定。
1965年2月27日,奇台县第一次贫农、下中农和劳动牧民代表会议召开。来自全县的350多名贫下中农代表听取了县委副书记陈树新作的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依靠贫下中农和劳动牧民,夺取1965农业更大的丰收》的报告,学习传达了中央有关文件,选举产生了奇台县贫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
会议指出,1965年全党全民的中心任务是: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高举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在农业上,认真贯彻稳产高产的方针,充分发扬奋发图强、自力更生的革命精神,鼓足更大的革命干劲,完成和超额完成粮、油、畜的生产任务,全面发展农牧业生产的方针,既要集中主要力量发展农牧业生产,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粮、油、畜的生产计划,又要开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林业、副业生产,同时要狠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现自治区党委书记王恩茂提出的“农村要有好的条田,好的林带,好的渠道,好的道路,好的村庄”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会议要求全县贫下中农和劳动牧民要继续学习大寨人民自力更生的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以“三五好”为中心内容的比、学、赶、帮运动,充分发挥人的积极因素,以顽强的战斗精神,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夺取1965年农牧业生产的大丰收。

http://www.xjqt.gov.cn/10014/10201/10010/10005/2011/221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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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20: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文化大革命”

第四章    “文化大革命”


      “文化大革命”是在我国胜利完成国民经济调整,渡过了经济发展中的严重困难时期后,发生在全国的一场内乱。奇台县的“文化大革命”造成了全县范围内的动乱和人们思想上的极大混乱,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使奇台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遭受了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给全县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造成了巨大的阵痛和创伤。
奇台县“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发动和组织开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从1966年5月16日至1967年1月30日,先后由社教工作团和奇台县委发动领导;1967年1月30日至1969年4月14日,由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和群众组织共同控制局面;1969年4月14日至1976年10月,由奇台县委和县革委会负责领导。

第一节   动乱局面的形成

      一、奇台县“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提出:“文化领域和党政军领域都混进一批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全党要高举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大旗,彻底揭露那些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学术权威的资产阶级反动立场,彻底批判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夺取在这些文化领域中的领导权。”由此,随之而来的首先在文化领域的批判运动遍及全国,并迅速波及到奇台县,也成为奇台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发端。
      (一)“文化大革命”初始,红卫兵小将“点火”。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发布后,县委和社教工作组立即组织群众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精神,从5月18日以后,社教工作团提出把“文化大革命”作为社教工作的重要内容,同“四清运动”结合起来进行。随后在教育界进行思想整风,发动群众批判“三家村”,批判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文化大革命”。
      1966年8月,中央八届十一中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制定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十六条规定:“文化大革命的目的是斗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的反动学术权威,批判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改革教育、改革文艺、改革一切不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以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运动的重点是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通知发布后,社会上开始出现混乱现象,人们对这种情况都很不理解,认为奇台刚刚经过“四清”运动,怎么又要搞“文化大革命”。在这种背景下,许多人盲目跟随形势,“文化大革命”逐渐显现一哄而起的局面。县委和社教工作团紧跟形势,提出放手发动群众,揭发意识形态领域的一切“牛鬼蛇神”。先后在全县城乡部署开展了声讨“邓拓反革命集团”运动,
      1966年9月,奇台县城乡学校开始停课“闹革命”。11月初新疆八一农学院“革命小将”到奇台进行“点火”,成为引发奇台县“文化大革命”的内乱导火线,奇台一中随即成立毛泽东思想战斗队。受此影响,全县各单位、学校陆续开始成立各种名称的战斗队。后来由于“保皇”和“造反”两种派别观点不同,形成了相互对立的“三促”和“三新”两大群众组织派别。并打出“打倒刘、邓、陶”、“打倒走资派”等口号。各学校普遍提出停课闹革命,红卫兵运动由此在县内逐步展开。针对这种形势,县委立即研究决定,注意乌鲁木齐来奇台的“八农”学生和奇台一中“毛泽东思想战斗队”的学生活动,并要求社会各界将学生活动情况报告县委,掌握动向,以便作出相应对策。11月21日,县委书记黄土敏等领导成员研究决定,派副县长陈子云赴全县各公社(农场)传达“中央文革”小组负责人陶铸下发的“不准本地学生和各地学生到农村进行革命串连”的指示。同时县委还决定鉴于奇台属边境县,来自外地的学生限期3天内离开奇台。正当县委千方百计采取措施维护社会秩序之际,城乡出现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潮流。12月8日县委召开紧急会议,传达昌吉州党委的指示:“奇台县已搞过“四清”运动,现在只能搞破“四旧”立“四新”,不存在搞“文化大革命”的问题。要把社员组织起来兴修水利、平整土地、搞好生产。对农村串连的学生,要发动贫下中农进行劝阻。”要求各公社(农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这一精神。正当县委按照州党委的指示平息学生串连势头,试图稳定生产秩序时,12月初,来自外地的“京、津、乌、昆”(北京、天津、乌鲁木齐、昆明)战斗队7人先后到奇台林场和半截沟公社串联闹革命。县委得知这一情况后,县委书记黄士敏于12月12日带领县委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到奇台林场传达昌吉州党委的上述指示,要求奇台林场立即阻止外地学生的串连。12月13日,奇台林场发生工人围攻串连学生事件。此时,毛泽东同志批评“北京大学‘文化大革命’工作组的做法,是压制群众的资产阶级路线”的指示精神传达下来,更使学生对工人的围攻和县委的制止表示不满和义愤,学生的串连更加频繁和激烈,县城中学的学生首先起来轰走了工作组。同时,奇台林场工人围攻学生事件的消息很快传到昌吉州党委,由此,昌吉州党委作出了:“奇台县委书记黄士敏停职反省”的决定。县委对于“文化大革命”局面的驾驭开始失控。1967年1月12日“京、津、乌、昆”联合造反队回到县城,摆开阵势进行大辩论,当时有两位来城积肥的东风公社头屯大队农民对造反队的观点持有不同意见,说了几句反对串联的话,二人因此遭到抓、打,围观群众将此事反映县委后。县委认为搞“文化大革命”进行辩论是可以的,动手打人危害治安是绝对不允许的。1月14日,县委紧急会议决定,将“京津乌昆联合造反队”在辩论时动手打人的学生由公安局实行拘留,并将“打人凶手”送进看守所。拘留打人学生的当天晚上,“造反队”冲击看守所,奇台中学数百名学生及围观群众以县委压制文革、执行资产阶级路线为由,要求释放学生,并到奇台展览馆大厅集体绝食,这就是轰动奇台城乡的“1·14”事件。被拘学生释放后,奇台县委对“文革”运动基本上失去了控制。
(二)“文化大革命”运动升级,群众组织“夺权”。1967年1月,由上海掀起的造反派夺取党和政府各级领导权的所谓“一月风暴”迅速刮向全国,“文化大革命”由此进入全面夺权的阶段,并引发“打倒一切”的全面内乱和无政府主义狂潮。
      在外地学生(主要是“京津乌昆联合造反队”)来奇台“点火”之后,奇台中学学生率先成立的“毛泽东思想战斗队”人数不断增加,规模也随之扩大,“造反队”迅速升格为“奇台县红卫兵革命造反司令部”(当时简称“奇一司”),其势力迅速膨胀。“全面夺权”狂潮掀起后,特别是1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无产阶级革命大联合夺资本主义当权派的权》,以及自治区开始夺权的消息传到奇台以后,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浪潮迅速波及奇台。“奇一司”少数人密谋“夺权”,加紧步伐组阁人员成立“奇台县夺权指挥部”。1月30日,以奇台县夺权指挥部组成的群众组织进入县委机关,夺取了奇台县党政财文大权,收缴了中共奇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印章。至此,奇台县党政机关处于瘫痪境地,县党政干部一律“靠边站”。县党委机关的“部、委、办、局”随之停止办公,其负责人也从此无职无权。
      在这场“夺权风暴”的恶劣影响下,全县各公社、农场先后发生“夺权”事件。1967年3月,奇台农场“贫下中农红色造反者联合司令部”组织“贫下中农夺权指挥部”冲击总场领导机关进行“夺权”,接着场直各单位以及各分场相继“夺权”,全场各级领导干部全被勒令“靠边”,由群众组织头头“掌权”。造反司令部的首要任务就是打倒“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随时随地揪斗批判原县委、县人委的领导干部,把县委书记黄士敏、副县长张道诚、副县长塔拉什揪出来戴上“牛头”高帽子游街示众。造成了轰动一时的“打倒黄张塔”事件。
      1967年4月15日,全县春耕生产正处于高潮之中,“奇一司”造反派在奇台一中召开“彻底粉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新反扑”的誓师大会,参加人员有5000多人,其中包括来自全县农民上千人。当时农民进城乘座生产队的四套大马车将城区各车马店拥挤得水泄不通。会后,举行盛大的游行示威。此次誓师大会对正在进行的春耕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和破坏。随后,县城的局势进一步恶化,城乡械斗事件时有发生。
      由于“夺权”狂潮的影响,奇台地区两派群众对立情绪更为激烈,“文化大革命”的形势以出乎人们想象的速度狂热发展。5月17日夜间,一派群众在受压不平的情况下,前去抢占广播站未成,由此引发了“5·18”事件。5月18日清晨,支左部队组织大批农民进城围攻另一派群众组织,动乱局面开始向着高潮迅速发展。两派双方的武斗事件连连发生,甚至发生牧民的马、奇台畜力运输合作社的骆驼进城和群众抢枪事件等。频繁的武斗把大批干部、群众卷了进去,打、砸、抢、抄、抓一时成风,给工作和生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公共财产被大量破坏。
      在“文化大革命”的大气候下,造反组织纷纷张贴大字报,对领导干部的揪斗之风越演越烈,街头“炮轰”、“油炸”等大幅标语随处可见。对少数民族正常的宗教活动进行批判,甚至关闭寺院。与此同时,形式主义和个人崇拜泛滥成灾。许多家庭因观点不同,出现了夫妻不和甚至离婚现象。有的青年长期出外串联不干农活,被家长赶了出去,断绝了父子关系。有的未婚青年则以革命观点相同不相同而决定婚姻恋爱关系。由于“文化大革命”的高度狂热和无限崇拜,奇台县也兴起了更改单位名称的热潮,如“东风公社”、“跃进公社”、“红色大队”、“红卫兵学校”等等。很多小孩的名字也起为“文革”、“革命”、“公社”、“卫东”、“爱党”、“建国”、“红旗”等等。“文化大革命”两派对立的余毒,甚至延续到革命委员会成立以后的多个层面。“文化大革命”使人们由无限崇拜到极度狂热,直至丧失理智,其恶劣的负面影响,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带来了惨痛的灾难。
      二、文化教育领域的批判斗争

      (一)批判斗争的发动。在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下发以后,从1966年6月1日至5日,《人民日报》又连续发表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触及人们灵魂的大革命》、《夺取资产阶级霸占的史学阵地》、《撕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遮羞布》、《做无产阶级革命派,还是做资产阶级保皇派?》。在这种政治舆论的鼓动下,“造反派”积极响应号召,向文化领域发起冲击,首当其冲的是奇台秦剧团及其文艺工作者,他们将剧团古典戏的服装与道具焚毁,对文艺工作者进行批判斗争和人身攻击。时至1966年8月,当首都红卫兵走上街头横扫“四旧”时,奇台群众开始“横扫牛鬼蛇神”,开展了破“四旧”、立“四新”运动,旧的建筑装饰、书籍等均予销毁,庙里完整的塑像也被砸掉,清真寺关闭,收缴和查禁了“反动”书画、对联、唱片及多种传播“封建迷信”的工具。批斗了所谓的资产阶级代理人和“牛鬼蛇神”共350多人,在清除“封、资、修”的潮流中,声称“不要帝王将相”,有的地方驱除了象棋中的“将”与“相”,表现极为荒唐。
      在教育领域的批判斗争中,奇台县紧跟形势,统一部署,在奇台搞“四清”运动的社教工作团紧跟中央部署,雷厉风行开展文化革命大运动,一方面组织开展向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黑线开火的革命大批判,一方面派工作组进驻学校。各公社及城镇于1966年6月底和7月初停课,集中教师办集训班,揭发学校教师中的“黑帮”分子。工作组分别在各学校组织学生揭发教师的“封、资、修”问题,并将“问题”写成大字报张贴,同时发动教师互相揭发,贴大字报。几天内,到处是揭发教师“问题”的大字报。社教工作组还在各队社员群众中搜集教师的问题再向上反映。于7月中旬又集中全县教师开办培训班,“四清”工作组大权在握、指挥一切,选拔教师中少数积极分子,调集进驻培训班的贫下中农代表督阵集训。民兵真枪实弹,站岗放哨,一时间,形成红色“恐怖”笼罩的阵势。
随着形势的发展,批判愈深入斗争的锋芒愈激烈。各学校大批判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动员,学习《人民日报》社论,并安排分组讨论。这时,工作组已从各校教师中选拔好积极分子及打击的重点人物,教师队伍中形成两个“阵营”。第二阶段检举揭发,各学校的积极分子纷纷把“社教”中整人的黑材料,发动学生和社员群众写成大字报,拿到教师集训班,一时间,写黑材料的大字报铺天盖地。同时,工作组还将积极分子给“运动对象”编造的所谓“反动言论”印成《简报》,分送到东风公社各大队和八户地水库指挥部,大造揪“黑帮”的舆论。当社员群众在《简报》上看到工作组给满营湖小学某教师捏造的:“毛主席说是东风压倒西风,可他说西风压倒东风,公然与毛主席唱对台戏”时很为震惊,群众真不敢相信这是事实。但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却说这就是严重的阶级斗争,是阶级敌人的反动言论,是在我们身边披着羊皮的恶狼。这样的批判斗争既反映出人们当时思想的混乱,又显示了斗争的复杂性。
      (二)批判斗争的升级。运动发展到第三阶段为批判斗争。工作组根据揭发出的“材料”,确定批判斗争对象。随之,对斗争对象进行隔离审查,勒令写交代材料触及灵魂。在工作组的指使下,指定积极分子召开批判斗争大会,强迫“重点对象”彻底交代自己的“罪行”。工作组对“重点对象”在关押期提出“五不准”(不准互相串通交谈,不准与他人接触,不准会见家属,不准擅自上厕所,不准单独到食堂打饭、取开水。)每次批斗,被批斗者必须站着低头弯腰90度。在批斗会上,工作组指使积极分子对“重点对象”实施残忍手段,不仅“批判”语言尖刻、狠毒、无限上纲,而且触及皮肉,如揪耳朵、打耳光、拧胳膊、掐皮肉,直至拳打脚踢、跪板凳,用针刺身等等。最典型和有代表性的是对东风公社教师杨其瑞的“揭发批判”,“革命积极分子”对杨其瑞揭发批判的问题属子虚乌有、无端捏造,杨其瑞在批判会上据理申辩,被“积极分子”摔倒在地,并在身上践踏几脚。会后,杨其瑞想不通,随手在日记本上写道:“说我有‘三反’(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言论,不是事实,纯属捏造,总有一天,党和人民会把问题弄清楚的。”结果日记本被“积极分子”发现报告给工作组,工作组认为这是翻案,次日集中全学区教师召开“批判反革命分子杨其瑞斗争大会”,工作组的干部和“积极分子”在会上一再叫嚷,这个大会就是要打掉杨其瑞的反革命嚣张气焰,会场“批斗”骤然升温。参加“批斗”大会的菜园子大队一个贫下中农代表,按住杨其瑞跪在板凳棱角上,并令其两手上举。杨其瑞两小腿剧烈疼痛,头上大汗直淌,从板凳上跌下来。紧接着,会场上响起“打倒杨其瑞”的口号声。在定案处理阶段,里通外国嫌疑分子黑线人物、资产阶级学术权威等处理对象有的被开除党籍、团籍、公职,有的被捕入狱,有的下放劳动,有的停职反省,有的被戴上“右派分子”帽子。东湾公社墒户小学校长林焱清因承受不了太多大字报造成的压力,便在一棵大榆树上自缢身亡。
      奇台县文化教育领域的批判斗争,使一大批干部和知识分子长时期被排除在教育文化科研活动以外,耽误和损失了他们为祖国建设事业奉献才华的宝贵时光,使他们的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同时使得文化古迹遭到严重破坏。

       第二节    “三支两军”与奇台县革命委员会成立

      一、三支两军

      1967年2月28日,奇台驻军7996部队与奇台县人民武装部奉中央《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左派革命群众的决定》精神,对奇台实行军管,军管小组下设生产指挥部,管辖综合、农牧、工交财贸、文教卫生四大办事组。统一实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
      3月11日,奇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组织召开奇台县党政军四级干部会议,参加人员为各公社(农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武装干事和生产大队干部及县委县人委机关干部1100多人。会议讨论了毛泽东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指示和《中共中央给全国农村人民公社贫下中农和各乡人武干部的信》,会议决定,全县抽调56名军队干部和198名地方干部分赴农村支援春耕生产,声称加强无产阶级专政,保卫春耕生产的胜利进行。
      3月23日,县人民武装部党委根据《人民日报》发表的《建立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的社论精神,成立奇台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代行奇台县委职权,管理全县行政事务。奇台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成员由驻县7996部队、县人武部、原县委县人委的领导干部组成,办公室主任张志云(武装部政委)、副主任文根同(驻县7996部队首长)、陈子云(原奇台县副县长)、冯金堂(县人武部部长)、马进善(原县委农工部部长)、李福亭(县人武部副部长)、陈树兴(原县委副书记)。办公室下设综合、农牧、工交、财政和文教5个组,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分工主管各组工作。县人武部生产办公室成立后,立即向全县转发《关于反对经济主义保护国家财产》的十项通告,号召全县各族人民必须坚决执行毛主席的指示,“要节约闹革命”。
      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的成立并行使职权,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稳定局势,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由于城乡中小学停课,部分学生在社会上参与打砸抢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为解决这一问题,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通盘考虑,全面部署学校工作,特别作出关于学校卫生工作安排。强调指示:在教育上,必须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中、小学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意见和通知,全体师生立即返校复课闹革命,建立健全学校领导班子,课程以学习毛主席著作为主,维族学校要自力更生。继抗中学(奇台一中)、育红中学(半截沟中学)、“八一八”中学成立文艺宣传队迅速下乡巡回演出,县新华书店必须做好农业第一线图书发行工作;在卫生上,必须贯彻执行中发(1967)76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积极防治以流脑为主的流行性疾病。从此,城乡中、小学师生纷纷返校上课。
      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和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在当时社会秩序混乱,政治局势动乱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67年全县农业总播面积93.64万亩,比1966年多播2.38万亩,在当时动乱的年份,能有效组织春耕生产,并完成春耕任务,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成绩。但从总体上说“抓革命,促生产”并未真正促进生产。由于动乱事件不断,严重影响和阻碍了奇台县农业生产的发展,致使产品产量出现滑坡。1967年,全县粮食总产由上年的7550万公斤下降到3331万公斤,到1968年又下降到2592万公斤,许多生产队不但不能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而且口粮、籽种、畜料都不能自给,需要国家供应“返销粮”,社员生活处于极度困难的境地。
      1968年7月28日,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中国人民解放军8847部队进驻奇台,接替县人民武装部和驻军7996部队开展“三支两军”工作。县人武部和支左部队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尽力采取措施稳定大局,以恢复和维持各项工作和生产的正常进行,但因总的局势仍然处于混乱状态,城乡时而发生武斗事件,同时两派群众对支左部队毁誉不一,加之执行“三支两军”任务的军队干部对地方行政工作不熟悉,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失误,致使全县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仍然不能在正常的状态下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央指示精神,8847部队在“三支两军”工作中,开始组织两派群众进行“革命大联合”,酝酿筹备成立三结合(军队干部代表、群众组织代表、革命干部代表)的革命委员会。

      二、奇台县革命委员会的成立

      1968年下半年,中央对于全面夺权引发的全面内乱的严重升级不得不设法加以约束。通过当时的报刊发表社论、文章反复传达关于夺权的指导方针,要求各地实现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实行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驻军代表、革命领导干部组成“三结合”,建立革命委员会;正确对待干部,要求各造反派组织要进行整顿,要反对“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无政府主义思潮;要求学校学生停止大串连,留校闹革命,厂矿企业、农业生产队坚持业余闹革命,抓革命、促生产。
1968年9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成立。这表明新疆“文化大革命”运动进入一个新阶段,也给各级革命委员会的筹备与成立提供了新经验。在中央的一再要求和形势的推动下,经过多方努力,奇台两派群众组织达成革命大联合协议。并通过协商的办法,初步确定奇台县革命委员会领导成员人选。经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1969年4月14日,奇台县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驻军代表金城任主任,驻军代表李福亭、刘青玉,革命干部代表马骧,群众组织代表穆生福、朱存任副主任,常委21人,委员45人。县革命委员会机关内部设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和人民保卫组。
      4月17日至23日,县革命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作出并通过《关于把奇台县办成红彤彤的毛泽东思想大学校的决议》。9月25日至27日,县革命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作出并通过《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八·一八”命令的决议》,要求发展革命的大联合和“三结合”,迅速实现全县城乡“一片红”(即各级均成立“革命委员会”),坚决支持各级革命委员会的一元化集体领导,立即制止一切形式的武斗,抓革命促生产。10月6日,县革命委员会作出《城镇防空战备计划》,决定成立奇台县防空领导小组,组长金城、副组长李福亭。此后,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斗、批、改”办公室,部署清理阶级队伍工作,确定划分阶级队伍的标准;动员“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疏散城镇人口,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1969年年底,全县各公社农牧场下辖的大队(分场、连队)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成立了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
      县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逐步消除了两派群众组织的“对峙”状态,“大联合”缓解了城乡社会动乱状况,平定了社会秩序,城乡工农业生产得以正常开展。1969年,粮食获得增产丰收,全县总产由上年的2592万公斤增到5182.5万公斤;油料总产由上年的93.95万公斤增到109.05万公斤。1970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成立,1973年4月,设立县税务局和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974年10月县委机关内设计划委员会。从1975年4月起,县革命委员会领导成员中的军代表、群众组织代表陆续离任、退出。原县人民委员会领导成员陆续转为县革命委员会领导成员,“军、干、群”三结合的革委会领导体制由此被改变。
      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虽然实行党政合一的“一元化”领导,但实质上不能发挥党的领导作用,这种领导体制实质上是国家政治体制和行政工作的一次倒退。

第三节    “斗、批、改”运动

      一、清理阶级队伍与“一打三反”运动

      从1966年5月到1969年4月的三年期间,奇台城乡社会秩序处在混乱之中,各行各业的生产与工作极不正常。随着“文化大革命”的进展,所谓阶级、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被作为推进“文化大革命”的新课题。
      1969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九大报告”中把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作为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和“文化大革命”的依据肯定下来,把党的全部历史归结为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还把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始终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阶级斗争必须“常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作为党的基本路线,并以此规定了“斗、批、改”的任务,试图通过“斗、批、改”达到“天下大治”的设想,也含有结束“文化大革命”的意图。在“九大”错误路线的指导下,奇台县革命委员会积极贯彻党的这一基本路线。1969年12月,召开全县广播动员大会,就1969年冬和1970年在全县开展“斗、批、改”运动作出全面部署,成立了“斗、批、改”办公室,要求打一场“斗、批、改”的人民战争,并作出了《关于搞好清理阶级队伍标准的意见》,指出清理阶级队伍主要是清理所谓混在革命队伍中的叛徒、特务、“走资派”和“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和右派分子。”
      1970年1月4日,县革命委员会召集县城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就城镇开展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伍进行全面部署。1月9日,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就清理阶级队伍做出安排和要求:成立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的单位,要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以阶级斗争为纲,以革命大批判引路,坚决贯彻执行《八·一八命令》和《七·二三布告》,学习党的“九大”光辉文献,学习毛主席亲自试点的“六厂二校”的先进经验,稳、准、狠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拯救和保护广大革命群众。整个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学习、准备阶段;二是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坦白交代阶段;三是审查核实定案阶段。自此,县革委会对继续进行阶级斗争和清理阶级队伍的极“左”路线进行了深入贯彻和落实。
      1月31日,中央下达“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紧接着,2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和《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打三反”运动由此展开。县革命委员会对“一打三反”运动在步骤和行动上同样进行了迅速的贯彻,并在原“斗批改”办公室的基础上又成立了奇台县“1·31”办公室。在开展“一打三反”运动中,发生了一起对社会各界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2月18日,知名宗教人士伊敏大毛拉逝世,诸多信教群众前去祭奠。县革命委员会奉上级指示,错误地对参加祭奠的群众进行清查,并抓捕其中3人,随后,又举办维吾尔族群众和干部学习班,清查他们的思想动向。2月24日下午,县革命委员会召开由上万人参加的坚决贯彻落实“1·31”极“左”路线的誓师动员大会。会上宣判了伊敏大毛拉的所谓罪行,公布哈迪尔是所谓反革命事件的罪魁,并当场拘留了参与祭奠的14人。这一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1969年底,昌吉州工宣队进驻奇台县农村社队和城镇各单位,主要任务是通过推广北京“六厂二校”清理阶级队伍的所谓典型经验,搞好奇台县的“斗、批、改”。州工宣队推广的“典型经验”缘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出现的“新产物”,早在1967年11月6日,中央“两报一刊”发表《沿着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辟的道路前进》的文章,公开抛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其论调是“只有靠阶级斗争,靠不断进行政治革命,才能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北京“六厂二校”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为根据,搞“清理阶级队伍”而形成的“典型经验”,通过新闻媒体传播,扩散到全国各地,成为昌吉州工宣队搞好奇台县“斗、批、改”的“新经验”。
昌吉州工宣队一进驻奇台,就迫不急待地要“清理阶级队伍”,搞“斗、批、改”。州工宣队在县上设立指挥机构,公社、农场设工作队。生产队、分场及城镇各单位设工作组。昌吉州工宣队进驻奇台县时,将“六厂二校”的“典型经验”结集编印成《六厂二校经验》的铅印册子,分发到各工作队员手中,要求以这本册子为“圣经”,立足奇台“清理阶级队伍”。县、公社、大队(分场、城镇单位)三级工宣队步调一致,推行“六厂二校”“典型经验”。各级工宣队首先组织群众开展所谓革命的大揭发、大检举、大批判,声称“上挂下联”,上挂的是刘少奇的所谓“黑六论”(阶级斗争无用论、驯服工具论、群众落后论、入党做官论、党内和平论、公私溶化论),下联的是阶级斗争的新动向新形势、新特点。使得“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在奇台农村和县城步步深入。
      1970年3月20日,东湾公社召开落实“1·31”指示大会,大会传达上级关于对敌斗争的指示后,由各大队民兵干部上台对事先内定的“坏人”进行点名和“揭发检举”。被点到名的“坏人”由民兵小分队队员用绳索“反手五花捆绑”,然后令其站到板凳上低头认罪。揭发检举大会历时3个多小时,会上强调,还要继续“深挖细找”暗藏在革命队伍里的“阶级敌人”。会后,这些所谓的“阶级敌人”,被各大队民兵小分队押送到“贫下中农专政队”监管起来,与家中隔离。
      3月24日凌晨,州工宣队和县革命委员会“1·31”办公室(人民保卫组)组织突击性的城镇大清查,凡是查出无户口、无证明、无定居手续的人员,全部被收容审查,并举办“坦白交代”学习班,让他们“说清楚”。城镇各单位革命委员会(革命领导小组)为显示其新生“红色政权”的威力和取得“一打三反”的显著成绩,纷纷组织群众揭发检举所谓暗藏在革命队伍里的阶级敌人。奇台运输站革命领导小组,对被揭发有“问题”的人员及其家属搞体罚和变相体罚,甚至进行捆、绑、吊、打,惨不忍睹。县粮食局革委会给一女职工强加“反对解放军”的罪名进行残酷批斗,这名女职工被逼得走投无路而自杀身亡。其丈夫也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实行专政管制。他们年仅15岁的女儿也惨遭摧残和迫害,年仅8岁的儿子也被关进“反革命姊妹学习班”。县贸易公司革委会举办所谓“破反标娃娃学习班”,将本单位职工的20名年龄在9至17岁的孩子集中起来搞“破反标案”。其目的是在年幼无知的少年儿童身上打开缺口,取得直接迫害其父母的证据。20名孩子被关在一所小房子里,75天不许回家、不许外出,不许与亲友接触,完全失去了自由。被怀疑为“重点对象”的孩子,更是连吃饭、睡觉、上厕所也受到种种限制,稍不注意,就要遭到拳打脚踢。看管者对孩子们搞逼供、骗供、诱供,强令每个孩子写检举揭发材料,检举自己的父亲干了哪些坏事。如果不说,就要遭到无情批斗、毒打和体罚,致使这些孩子在心灵上、精神上、肉体上受到严重摧残。
      随着运动的深入,“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伍”进一步升级。州工宣队和县革委会“1·31”办公室荒谬地认为,原奇台县委、县人委机关肯定会暗藏“阶级敌人”。于是,立即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文件,进行检举揭发,举办了长达几个月的“检举揭发、坦白交代”学习班。结果将县直机关四名干部投进了监狱。
      奇台县“一打三反”运动和“清理阶级队伍”造成了巨大的恶果。到1971年1月,全县“一打三反”运动迫害致死47人,被批斗的干部群众达3352人。揭发“有问题”的人1549人,拘留法办114人,定案处理402人,其中宣布“戴帽子”的28人,“帽子”拿在群众手里的11人,敌我矛盾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35人,定为人民内部矛盾的328人。
      1970年1月7日,昌吉州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就奇台县贸易公司职工顾秀玉等书写“反动标语”案作出复查认定,指出此案确系冤案,撤销其处理决定。对同案中受牵连的刘春亚予以释放。“清理阶级队伍”和“一打三反”中,大量的干部和无辜群众受到迫害,命案不断发生。当时州工宣队和县“1·31”办公室对运动中的这种不正常状况已有所意识,也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因此结合上级有关“斗、批、改”的指示精神,遂于1970年4月20日就奇台县发生两起凶杀案和13起自杀案,向昌吉州革委会作了专题报告。5月21日,县革委会“斗批队”(“1·31”)办公室,针对奇台(汽车)运输站革命领导小组负责人对一些有“问题”的人员及家属搞体罚和变相体罚,实行捆、绑、吊、打的做法,发出《关于在对敌斗争中进一步落实党的政策,严禁逼供信的通报》。6月24日,县革命委员会举行8000余人参加的所谓“落实政策”的宽严大会,当场解脱、释放错判错管12人。
      奇台县开展的“斗、批、改”运动,使一大批干部群众身心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和摧残,是奇台县“文化大革命”“左”倾错误在各个领域里的具体化,人为的造成党内矛盾和社会矛盾紧张,全县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遭受严重干扰和破坏。

      二、整党建党

      1966年2月,奇台县通过“四清”运动后期的整党建党,全县建有基层党委11个。党委下辖党总支、党支部。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建立党总支、生产队建立党支部,县直机关各单位建立党总支或党支部。全县有党员3048人,其中正式党员1800人、预备党员1248人。党组织的建立与建全,党员队伍的发展与壮大,有效地加强了党的建设,全县各级党组织遵循《党章》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挥,全县党的建设呈现出健康发展的局面。
      然而,自1966年5月开展的“文化大革命”运动给奇台县党的建设造成巨大损失。1967年1月,群众组织实行“夺权”以后,各级党组织受到冲击,进而陷入“名存实亡”的境地。党组织活动被迫停止、党员无人管理、党费无人收、新党员的培养和发展无从谈起。党的肌体蒙受蹂躏和践踏。在这种形势下,为了加强党的建设,县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和全县各级党组织以毛泽东“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的“五十字建党纲领”为指针,陆续开展整党建党工作,使整党建党工作成为“斗、批、改”阶段一项重要的任务。1970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关于整党建党的实施方案》,部署全县在11月和12月全面开展整党建党,整党建党分为思想动员;组织准备;大学习大批判;对照新党章,在灵魂深处闹革命;恢复组织生活,搞好组织处理;吸收新党员,总结提高六个步骤进行。
      为加强全面整党建党工作,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从县直机关抽调干部组成工作队分赴各公社、农场协助指导工作。县上成立整党建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公社建立工作队,生产大队建立工作组。在整党过程中,实行开门整党,每个党员在群众大会上做对照检查,征求群众的意见,直到“意见”提完才允许“过关”。对“过关”的党员,予以重新登记,认为问题交代不彻底,或者有的问题尚待搞清楚的暂缓登记,“挂起来”继续进行审查。
      1970年底至1971年初,全县各公社、农场先后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同时,下属各生产大队、生产队相继建立党总支、党支部。县直机关各单位也组建成立新的党总支和党支部。全县建立基层党委11个、党总支35个、党支部243个。有党员3227人。在这次整党建党中新吸收党员179人。
      在整党建党中,县革委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要求全县党的组织按照认真清理所谓以刘少奇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司令部”及其在各级党组织的“代理人”的方针,进行整党和吸收新党员。当时称为“吐故纳新”。其结果是一部分合格的党员不能恢复组织生活或被错误地开除党籍,而一部分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被接纳为新党员。这次整党建党,由于指导方针的错误,因此,根本不可能解决“文化大革命”期间所产生的个人崇拜、争权夺利、破坏党的组织纪律、大闹派性等恶劣的思想作风。通过整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组织之间关系不正常的状态依然存在。但是,就奇台县的整党建党而言,毕竟重新建立了地方各级党组织,恢复了大多数党员的组织生活。这对于稳定局势、推进工农业生产,还是起了一定的作用。

      三、中共奇台县第三次党代会

      1971年2月5日至10日,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奇台县城召开,这是一个继续执行“左”倾路线,将“文化大革命”不断引向深入的大会。与会代表501名,其中农牧民党员代表350人、工人职工党员代表18人,知识青年党员代表13人、少数民族党员代表65人、妇女党员代表56人、纳新党员代表75人。大会由奇台县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金城作题为《团结起来,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胜利前进》的工作报告。报告分为奇台县17年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史;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伟大胜利;高举团结胜利的旗帜,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而斗争;沿着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夺取新的更大的胜利四个内容。工作报告宣称:这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在奇台进入了新阶段。报告用很大的篇幅总结了“文革”以来奇台县两派斗争的基本情况和混乱过程。
      报告全面否定了奇台县建国以来十七年所取得的成就。认为十多年来,奇台县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是惊心动魄的。宣称由于受所谓刘少奇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影响,各级“独立王国”在昌吉的代理人和现行反革命分子抵制毛主席制定的革命路线,大肆推行“桃园经验”,打击一大片,保护一小撮,把走资派庇护下来,搞假四清,真复辟,把一场严肃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引向了邪路。报告声称:通过无产阶级专政和清队以及“一打三反”运动,狠狠地打击了阶级敌人,鼓舞了革命群众的斗志,使运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在轰轰烈烈的“一打三反”运动中,一小撮阶级敌人,一个个被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广大革命群众押上了历史的审判台,大长了广大革命群众的志气,大灭了一小撮阶级敌人的威风。报告宣扬:“文化大革命”我们已取得了很大的胜利,但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今后摆在我们面前的斗争任务更艰巨、更复杂,广大革命群众务必不要放松警惕性!从现在起,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对这个问题要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大会还通过了《决议》,《决议》对“文化大革命”的极“左”路线和奇台县今后继续进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作出了肯定性的结论和原则性的要求。错误的指出:“今后能不能掌好权,用好权,关键在于掌权人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执行什么路线。因此路线斗争觉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首要觉悟。要利用大好时机,掀起一个人人学路线、人人讲路线、人人批判反革命修正主义的群众运动。一定要把开展革命大批判,作为向一小撮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有利武器。各级党组织要从两条路线斗争的高度,继续开展革命大批判,彻底肃清刘少奇及其在新疆的余毒”。这个《决议》在中共奇台县的历史上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大会选举产生了由25人组成的中共奇台县第三届委员会。三届一次全委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7人,并推选金城为县委书记,袁士群、刘忠秀为县委副书记。新一届委员会产生后,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随之撤销。
      中共奇台县第三次党代会贯彻中共九大的错误路线,错误地总结了建国以来党领导奇台县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极“左”和盲目地肯定和推崇“文化大革命”,力图使奇台县的“文化大革命”在理论和实践上合法化,却不提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这次会议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在中共奇台县的历史上没有任何积极作用。

第四节      解放干部和备战备荒

      一、解放干部

      从1968年冬到1969年,奇台县“文化大革命”虽然仍在进行中,但与“文化大革命”初始和升级期间的狂热程度相比已不十分剧烈,社会动乱局势相对趋于缓和,干部和群众中怀疑“文化大革命”的看法有所增长,不时出现为大批被打倒和批判的干部、群众鸣不平的言论。
      1967年冬,县上组织成立“八户地水库指挥部”,安排原县委副书记马骧、副县长陈子云等人到指挥部工作。另外,组织部分原领导干部到水库工地劳动。1968年至1969年期间,全县绝大部分领导干部在继续接受“审查”和参加“清理阶级队伍”的同时,部分干部被安排到农村生产队劳动,接受“再教育”。1969年4月,原县委副书记马骧被作为干部代表“结合”成员,担任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0年11月,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原副县长袁士群担任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在1971年2月举行的奇台县第三次党代会上,袁士群又当选为中共奇台县委常务委员。同时,原县委委员、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王同顺和原县委委员、县粮食局局长秦命义当选为中共奇台县委常务委员。奇台县第三届委员会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先后安排原副县长张道诚和塔拉什分别担任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和主任。同时,各公社(农场)革命委员会和党委会相继成立和恢复,原公社(农场)领导干部部分被解放,进入了革委会领导班子。
      1971年8月23日至9月6日,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召开。11月30日,中央“两报一刊”发表社论《总结加强党的领导的经验》。社论指出:“毛主席在同机会主义路线的斗争中,提出了‘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只有执行这个方针,才能教育干部,增强全党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暗藏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革命分子是极少数。犯了路线错误的好人,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绝大多数也是可以回到正确路线方面来。”从此,奇台县革委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正式开始了解放干部的工作,分别安排被打到或靠边站的“当权派”回到领导工作岗位。1972年3月,县革委会按照当时党务、政务工作的需要在原内设机构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的基础上,充实设立组织组、宣传组、统战组、群工组、文教组、卫生组、财政组、农牧组、工交组、计划组、农机组等,当即安排一批科级干部回到领导工作岗位,并继续调整补充被解放的干部重新工作。
      1972年4月间,根据周恩来的指示,《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经过长期革命斗争锻炼的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要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要批判林彪错误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排除“左”和右的干扰。奇台县许多干部或干部家属在《人民日报》社论的影响下,纷纷给县委和上级党委写信,要求弄清问题,落实政策。
      1972年10月,奇台县委批转组织部《关于抓紧做好干部的解放和使用工作的报告》指出,本县原有公社级(科级)干部100人,除调动、已故的以外,现有干部95人,已解放93.6%,其中分配使用的占86.4%,到11月中旬将已解放的干部全部落实安排使用,12月底解放所有干部。
      奇台县“解放干部”的工作,使一大批被错误批判的干部获得了解放,这对当时局势的稳定,减少“文革”造成的损失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被解放的干部恢复工作后,积极清除极“左”思潮的影响,为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二、备战备荒

      奇台县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具有备战、参战、保卫祖国、保卫家乡,维护社会治安的光荣传统。在“文化大革命”特定的历史时期,奇台县做为边境县,动员全县各族人民开展“备战备荒”,是与当时的形势密切相关的。
      1969年2月,苏联边防军侵入中国黑龙江省珍宝岛地区,并开枪打死、打伤中国边防军人多名。由此中国边防军奉令予以自卫反击。加之新疆塔城边境发生苏联边防军侵入中国领土枪击中国牧民孙龙珍致死事件,中国提出强烈的抗议。祖国边防发生事端的严峻形势,使刚刚成立的奇台县革命委员会深深感到,奇台为新疆东部咽喉,战略位置十分重要,理所当然地应该把战备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当时奇台县农业经济萧条、薄弱,主要原因是1967年、1968年连续两年干旱致使粮食大幅度减产,这其中也有因“文化大革命”动乱的人为因素。所以,县革命委员会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既提出“备战”,又提出“备荒”。
      根据面临的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1969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县人民武装部制定了《奇台城镇防空战备计划》,并成立了由县革委会主任金城任组长、县革委会副主任李福亭(武装部副部长)任副组长的防空领导小组。全面动员全县各族人民遵照毛主席关于“要准备打仗、防止敌人突然袭击”的指示,树立高度的敌情观念。要求各地区各单位革委会、革命领导小组、大联委、军宣队以多种形式把战备思想搞得浓浓的,把革命斗志搞得旺旺的,把军民团结军政团结搞得好好的。对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进行战备思想教育和防空常识教育,以临战的姿态,切实做好战备动员工作。县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雷历风行动手挖防空洞和防空壕,修建地下环形地道网,设立对空观察哨3个。同时加强后方基地建设,制定城镇人口疏散计划。城镇建立武装民兵值班连队7个,以防备敌人空袭空降。
      为适应形势需要,提高实战、应急能力,1969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和县人民武装部联办小型兵工厂,命名为“165”工厂。建厂房10间、置车床2台、钻床1台,试制了铵油炸药、硝铵泥煤炸药、硝铵木粉炸药、黑色炸药、氯酸钾铝银粉炸药、雷管、拉火管、电雷管、简易信号弹、实战进攻手榴弹、演习手榴弹、地雷。发火装置有拉火、击火、压火、震发等12种产品。至1970年4月,生产炸药5000公斤,雷管6000个,简易信号弹1000个,演习手榴弹800枚,维修民兵各类武器50件。(生产出的产品主要用于民兵训练,工业开矿炸石和农业)。
      1970年5月,昌吉州战备工作会议交流奇台县“165”兵工厂的办厂经验。1972年,奇台县革命委员会将“165”兵工厂改名为“红旗机械厂”。1973年8月,昌吉军分区召开的连队训练现场会运用奇台县红旗机械厂(“165”兵工厂)研制的土火箭布雷高空抛射手榴弹进行表演,博得与会代表对产品的好评。1974年8月在新疆军区“7.48”民兵反坦克演习场上,红旗机械厂的火箭布雷大显神通,军区首长热情接见和表扬该厂技术人员。
      在搞好战略基础工作的同时,结合“广积粮”抓好民兵队伍建设。1969年10月,全县从基干民兵中抽调1个营共540人组成战备值班营,集中在半截沟公社南山黑涝坝加强训练。县革委会为了备战备荒,分别在老奇台公社青年大队、半截沟公社大庄子大队、吉布库公社达板河大队、东湾公社墒户七队和县粮食局仓库院内修建战备粮仓,当年存粮360万公斤。1970年10月,全县抽调600名基干民兵,共编1个营3个连,同昌吉州各县民兵一起投入8794国防工程建设,圆满完成各项施工任务。1971年11月,县委在整顿民兵组织的基础上,审核任命各公社、农场民兵营连干部137人。批准东方红、东风、火箭、跃进、红卫、反修公社、县农场、奇台镇各成立一个民兵加强团,园艺场、红旗等6个公社和自治区测绘大队各成立一个民兵营,并任命了团营主要干部。
      根据备战备荒的总体要求,县革委会全力安排挖战备地道和存战备粮的工作。1972年10月,奇台县战备办公室自己动手建修砖窑1座,烧制青砖14万块,专供加固地道用砖。11月底至12月初,昌吉州战备工作会议在奇台召开,与会代表参观了展览馆至县食品公司的城镇主地道。至1976年,城镇第一期人防工程共加固地道1446米。1973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制定《关于修筑奇台县北山煤矿战备公路施工方案》。这条边防专用公路途径芨芨湖、库甫沟、乌拉斯台、托浪岗、三个泉,总长882公里。
县革委会贯彻执行毛泽东关于“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示,一直坚持“广积粮”政策,实行“增产节支”的战备方针,每年粮食作物成熟之际,县上派农村工作队下乡估产安排粮食收购工作。明确规定,保证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按政策留足口粮、种子、饲料,必须提取一定的储备粮,做到丰年多储、平年少储、歉年不储、灾年调剂使用。到1973年,全县战备粮达到600多万公斤。
      针对随时可能变化的战略形势,1975年,县革命委员会战备办公室制定《战时人口疏散计划》,着重强调要进行战备思想教育,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战时非战斗人员的疏散工作。
      奇台县的“备战备荒”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在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保证了全县战略物资的安全和社会政治的稳定,锻炼了人民群众抵御外来侵略的能力,从大局上配合了当时国家政治和战略上的需要。

第五节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兴起和发展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高等学校即“停课闹革命”,国家停止招生达4年之久。由于大学不招生,工厂不招工,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处于停滞状态,城市的初、高中生不能升学,也无法分配工作,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为此,1968年12月,毛泽东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各地立即掀起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高潮。
      1969年4月奇台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在所属政工组下成立了“大中专和高初中毕业生分配办公室”,专门负责分配自治区、昌吉州和本县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动员本县初、高中毕业生下乡或回乡务农。从此,动员本地知识青年下乡和接受外地知识青年插队,就成为县革命委员会一项重要而频繁的工作。当年即分配1260名县内外初、高中毕业生下乡落户。1971年10月9日,县革委会根据自治区革委会的指示,对在本县农村接受教育的1966至1969年毕业的174名大、中专毕业生,按照“就地使用,优先调配”的原则分配了工作。
      从1970年起,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步入了正轨,每年7月,凡在本县初、高中毕业,年满17岁以上的学生,均动员下乡或回乡务农。其中属于城镇户口的,由革委会业务部门出具介绍信到农牧区插队落户。属于外地来的,由国家一次性发给每人250元安置费,用于基本生活、生产用具的购置。属于本县初、高中毕业生下乡的,每人发给200元安置费。1973年12月,县革委会成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简称知青办),作为动员安置知识青年的专门机构。公社、场知识青年工作由社、场文教干事代管。从1974年底开始,由于借鉴湖南省株洲市厂社挂勾,建立知青点统一安置知识青年的经验,奇台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城镇动员知识青年下乡,由城镇各有关单位对口选派带队干部,在物质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农村安置知识青年工作,以普遍建立“知青点”为目标,逐步做到“三落实”,即政治上有人问,思想上有人抓,生活上有人管。1974年,国家给奇台拨木材1552立方米,用于知青住房建设。1974年12月,县革委会给各公社配备了知识青年工作专职干部。至此,奇台县知识青年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从1974年开始,知识青年安置工作随着国家需要继续发生变化,至当年年底,全县下乡上山青年被招生324人,招工2660人,征兵637人,转迁273人。县革委会规定,凡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其粮油由国家包供一年,每人每月供应成品粮不低于40斤。同年12月,县委转发自治州党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健全机构,落实队伍,照顾特点,发挥作用,安排好生活,使之扎根农村。至此,全县先后有工交、财贸、农林牧、党政机关、文教卫生等各系统,自治区钢铁公司、电力安装公司、邮电管理局、交通设计院、政法干校、新疆大学等10个单位与奇台县各公社、团场、大队、生产队建立了厂社挂钩、集体安置知识青年的关系,在生产队建立知青点,并给予物资支持和选派带队干部。
      1976年6月下旬,县革委会为总结知识青年工作,推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向前发展,召开了全县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有下乡知识青年先进集体代表、先进个人代表、回乡知识青年代表、动员单位与家长代表、带队干部代表,安置单位代表300人和公社、大队列席代表等。同年12月,县革委会在毛泽东“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指示发表8周年之际,开展检查评比知识青年工作。
      当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形成高潮之际,县上先后召开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农业学大寨会议。在受到会议表彰的农业生产先进个人中,有50名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被表彰的50名知识青年集体联名,向全县农村知识青年发出倡议,表示坚定不移地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

      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由回落到结束

      到1974年,全县共安置知识青年2988人。从1974年7月开始,国家开始在下乡知识青年中选拔优秀人才,全县陆续被招生、招工、征兵、转迁的知识青年共计1894人。至1975年底,全县农村插队落户的本县城镇及乌市等地的知识青年有4000多人,共建立知识青年安置点80个。因此,知青的安置工作也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压力。
      1976年12月下旬,县委受当时政治气候的影响, 仍倡议全县农村知识青年坚定不移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从1977年下半年开始,虽然知识青年下乡工作仍在进行,但县委已开始总结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的经验、教训并着手整顿,对有关政策已开始进行调整,如家庭确有困难的初、高中毕业生可免于下乡,单位有能力“内招”下乡知识青年的,可陆续“拔点”。1978年,中央74号文件发出通知:从1978年起,“一般县城等单位和地区非农业户口的中学毕业生不列入上山下乡范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明显开始降温。至此,奇台县十年来上山下乡、回乡的知识青年人数已达5200余人。在这种情况下,县委落实上级党委指示,把整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做为整顿社会秩序、保持社会安定的重要内容,成立了解决下乡知青安置工作的领导小组。
      1979年9月,县革委会召开知识青年工作会议,总结10年来安置区、州和本县知识青年所取得的成绩,提出统筹解决奇台县知识青年的十点意见,使知识青年工作出现重大转折,工作重点由安置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转为安置知识青年回城就业。从1980年8月21日开始,奇台县有计划地安置下乡知识青年回城就业。至当年11月4日,共安置317名,完成了全县安置下乡知识青年就业分配工作。至1984年,随着知青安置工作压力的减轻,县知青办被撤销,知青工作移交县劳动服务公司。至此,规模宏大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基本结束。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使广大知识青年在农牧区艰苦的环境里得到磨练,他们其中的大部分人并没有虚度年华,他们用自己的辛劳和才智,为开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了力量。他们的贡献是应当肯定的。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使大批知识青年失去了在校接受系统正规教育的机会,造成了人才成长的断层,给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带来了潜在的消极影响。

第六节    农业学大寨     工业学大庆

      一、农业学大寨

      1964年5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向全国发出农业学大寨的号召。此后,农业学大寨在全国普遍开展。奇台县人民委员会当即在全县农牧区组织学习大寨人战天斗地,改造自然的奋斗精神。1966年,“四清”工作组组织农牧民掀起了好条田、好道路、好林带、好渠道、好居民点的“五好”建设。1968年4月,县武装部生产办公室组织东风、跃进、红旗三个公社18名干部,赴山西大寨大队参加了新疆第一批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由于当时正处于动乱时期,学大寨运动开展的很不扎实。
1969年4月奇台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大力提倡学大寨,指导农村社队以大寨人为榜样,改进经营管理,集中财力物力进行农田基本建设,为夺取农业丰收奠定基础。1970年全县粮食总产量由上年的5150万公斤增加到5600万公斤。为总结农业学大寨的初步经验,1970年10月县革委会召开900余人参加的四级干部会议,落实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县各项建设任务,制订继续学大寨、改变生产条件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1971年9月,在县委组织的开门整风中,结合解决学大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引导各级干部对照大寨经验找差距,认识到学大寨必须要实干。在“学大寨,见行动”的口号鼓舞下,全县1.6万人投入农田水利建设,6座中型水库、1座水电站和11条干渠全面动工。到1972年春,完成修渠78公里,打井44眼,两座水库完成一期蓄水工程,扩大灌溉面积8万多亩,建成稳产田3000亩。各公社干部群众在水利工地上风餐露宿100多天,挖掘拉运砂土56万立方米,修成干砌卵石渠26公里。西地公社坎儿孜大队维吾尔族农民学习大寨精神,用砍土曼开荒造田6000亩,挖坎尔井30多道,新打机井26眼。
      1973年7月,县革委会组织全县400多名生产队以上干部,在县农场召开了学大寨经验交流现场会,先后到上山、丘陵、戈壁、泉水四个不同类型地区进行观摩学习。接着,县革委会举行了有1138名代表参加的学大寨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制订了新的规划。并在全县树立了15个学大寨先进集体,22名先进生产者标兵。
      从1969年到1973年的5年中,全县坚持学大寨,粮食产量连续5年超亿斤,在奇台县的农业史上,首次出现了台阶式稳步上升的新局面。1973年,全县粮食总产达7850万公斤,油料总产量达306万公斤。全县50%的公社、 40%的生产队人均有粮750公斤,连续5年超额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新建和续建水库3座,修卵石渠100多公里,打机井100多眼,平整土地5万多亩,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0万亩,水的利用率由60%提高到75%。因此,1973年奇台县被评为昌吉州和自治区农业学大寨先进县。
1974年,奇台县农业遇到了罕见的干旱,县革委会坚持动员全县农民“学大寨,促大干,抗大旱”,仍然夺得了较好收成。1975年9月1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落实昌吉州提出的五年上“纲要”十年跨“黄河”奋斗目标。发出了“艰苦奋斗学大寨,革命加上拼命干,誓夺粮食年产一亿九千万(斤)”的号召。接着抽调一批农村社、队干部前往大寨和昔阳县学习。此时,全国召开了农业学大寨会议,发出“全党动员大办农业,为普及大寨县而奋斗”的号召。同年11月10日至21日,县革委会召开1300多人参加的四级干部会议,深入动员开展普及大寨县运动。12月10日,县革委会成立农业学大寨办公室。在普及大寨县号召的推动下,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公社纷纷按大寨式的标准学大寨。1976年1月,县委和县革委会组织全县综合评比,有27个大队和生产队为大寨式单位,同时做出决定,将这些大寨式单位作为全县学习的榜样。4月29日《新疆日报》报道:奇台县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学大寨,完成新建和续建水库4座,电站2座,修干砌卵石渠道400公里,打机井365眼,扩大灌溉面积9.2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5万亩,规划条田18万亩,建成旱涝保收田2万亩。
      1976年6月,县委、县革委会在全县开展“评思想、比贡献、选模范、树榜样”的活动,从农村干部、工矿企业干部、县直机关干部及学校校长及学生和普通农牧民中选出12人为学大寨模范。

      二、工业学大庆

      1964年,中共中央号召全国工业战线向大庆学习。那时期,奇台县委只是初步领会“工业学大庆”精神,至于如何开展工业学大庆,只是限于一般号召。时至1971年6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工业学大庆》,再次强调了“工业学大庆”的重要意义,尤其要学习大庆在20多年的开发建设中,初步总结出的中国工业化和一套管理企业的经验。即: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做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的建设;进行总结评先,选模范树标兵,以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带动整个队伍的革命化;基本功训练,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依靠职工管理企业,重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发扬政治民主、技术民主、经济民主、坚持“两参一改三结合”;提倡领导机关和后勤面向基层,为生产第一线服务;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生活,组织职工家属因地制宜地发展副业生产和创办集体福利事业的六条经验。
      大庆管理企业的经验使县委深受启发,决心以大庆人为榜样,大力兴办奇台地方工业,改善工业企业管理和提高工业生产水平。真正把大庆的精神贯穿到具体实践中去,争取工业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在大庆精神和经验的鼓舞和引导下,县委遵照毛泽东关于“地方工业应该想办法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的指示,结合当时开展的“斗、批、改”运动,计划兴办“五小”工业企业。1970年5月将原县属的翻砂、熟铁、铁皮3个合作社合并成立“奇台县五一农具厂”,进厂职工增到137人。生产设备有剪床、手工卷板机、车床、刨床、空气锤、电焊机、砂轮机、冲床等。生产的产品有钢磨、小拖车、铁车、玉米脱粒机、农具、铁皮制品等。该厂职工发挥聪明才智,大胆革新,改装电焊机、小台钻、下料机、镗床机等,试制成功“63”型拖车,年生产拖车增到200辆,产值101万元。同年7月,将县属木笼、木器、榆木3个生产合作社合并成立“奇台县木器加工厂”,年生产各种农具2676件,完成产值21万元。1970年10月,将原县粮食局东风面粉厂与公私合营粮油加工厂合并成立“奇台县粮油加工厂”。1971年,北山煤化厂努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原煤产量上升为4.28万吨,到1977年又增到7.38万吨,被评为“大庆式企业”。1971年4月根据毛泽东的“五七”指示,建立综合厂,实行综合经营,开始酿造白酒,仅半年时间,生产白酒15692公斤,创产值13万元。接着又试制肥皂,仅3个月生产肥皂20533块。1971年7月1日,将县属造纸厂进行重建,厂房建筑面积2476平方米,取名“奇台县七一造纸厂”。安装新的造纸机械,引进新的造纸技术,使原一度因产品质量低劣,产品积压而被迫停产的工厂恢复生机。1974年经昌吉州批准改为合作工厂,命名为“奇台造纸厂”,拥有固定资产77万元。年造纸量651吨,产值69万元。主要产品有书写纸、卫生纸及邮封纸。1973年,县粮食局将原分散在本系统的运输汽车集中起来成立汽车运输队,提高了运输生产率。县革命委员会派工作组进驻县手工业联社,搞机构改革和工资改革(简称“双改”),将10个生产合作社、2个生产合作组合并为6个厂、22个生产车间。1974年,综合经营增加陈醋生产项目。
      1972年初,奇台县在天山深处头道沟建立水泥厂,年产水泥200吨,1976年发展到年产水泥600吨。1972年,县委着手兴办“小水电”,经3年的紧张施工,1975年11月开垦河水电站竣工使用。电站设计容量为3×800千瓦,设计水头52米,马力240千瓦,设计流量6立方米/秒。安装SFW118/44-6发电机3台,HL702-WJ-50卧轴混流式水轮机3台。随之,老奇台水电站、吉布库水电站也相继建成。多年亏损的奇台白酒厂,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加强经济核算,实行岗位责任制,酿酒方法由手工操作改为机械操作,使出酒率上升34%,吨酒耗煤由1.7吨下降到1.18吨,1976年实现扭亏为盈。产品“古城白酒”在自治区评酒会上被评为优质酒。
      1976年奇台县工业系统各单位学大庆活动取得新的成绩,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946.5万元,超计划的2%,比上年增长7.2%。全县涌现出57个先进集体,314名先进个人。县委、县革委会表彰鼓励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县印刷厂、养殖队、畜力社、修造厂旧件修复班,粮油加工厂制粉车间,白酒厂第八班、北山煤化厂,盐池、红旗皮毛加工厂地毯车间9个单位被评为昌吉州工业生产先进单位。
奇台县开展“工业学大庆”活动,对当时管理和兴办工业企业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全县工业生产发展曾一度呈现较好的局面。但在“左”的思潮影响下,也出现了高指标、浮夸风和盲目蛮干的不良倾向,造成了较大的人力物力浪费。

第七节    全面整顿与“文化大革命”的结束

      一、全面整顿

      1975年1月,邓小平任党中央副主席、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主持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日常工作。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当时全国各方面工作都陷入严重混乱状态。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根据毛泽东提出的要安定团结,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指示,明确、坚定地提出了进行全面整顿的指导思想。县委根据中央关于开展整顿的指示,从加强党的领导着手,首先开展了开门整风。组织干部学习中央及上级的有关文件,批判无政府主义思潮,维护正常秩序,积极调整各项政策,进行了一系列有效的工作,改善了发展全县工农业生产的环境。
      (一)端正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县委根据中央[1975]21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开门”整风,整顿各项工作纪律。在整顿过程中,重申在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党是领导一切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县委强调:要把安定团结,真正落实到行动上,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讲,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自觉地为促进安定团结,维护党的一元化领导、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而努力,同时各级革委会中所有成员都必须增强党的观念,自觉地摆正个人和组织的关系,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级革委会要坚决服从县委和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执行党委的指示、决议和决定,都要置身于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决执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自觉地维护党的团结,有意见摆到桌面上解决,或者向上级领导部门反映,不允许把自己的不同看法和错误认识散布到社会上,更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与此同时,县委仍然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用无产阶级政治作统帅,努力发展生产。
      具体操作中,县委仍然坚决贯彻“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认真落实“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和“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战略部署,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针对1975年以来农业生产旱情较重,工业生产不景气的情况,县委提出了“三不变”的战斗口号,即:工作多生产忙,举旗抓纲学大寨学大庆的方向不变;天大旱人大干,积极夺丰收创效益的决心不变;灾情重困难大,全面完成生产任务、为国家多作贡献的思想不能变,并通过组织全县农业和工业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抓好工农业生产的各项措施。
      县委在政治上、组织上和工作上采取的整顿措施,对清除无政府主义思潮,维护正常秩序和恢复农业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努力恢复发展生产。1975年初冬至1976年初夏之际,县委在端正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同时,根据确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努力发展农业和工业生产。在农业方面,重点打好三个大会战:一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抗旱春播大会战。1975年冬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共投入劳力35000多人,动工新建和续建水库七座。开挖渠道166.5公里,打机井132眼,积肥10.5亿公斤,拉风化煤2400多吨,平整土地7.6万亩。冬春灌白地18.8万亩。1976年开春后,广大干部群众同春寒、春旱等自然灾害进行了顽强的斗争,夺得了春耕生产的胜利。截至5月21日,全县播种各类作物81.4万亩,占任务的百分之91%,其中小麦62.2万亩,超过任务的4%,播种质量也有提高。二是抗灾保畜、北沙窝灭鼠大会战。牧区广大群众在深入开展牧业学大寨运动中,抗灾保畜和接羔育幼取得显著成效。1976年抗灾保畜率达98%,成活率达95%以上。草原建设也有很大发展,1976年,新播各种牧草3000余亩。各社场都配备了养猪专干,办起集体猪场106个。全县组织十一个牧业单位、师范学校师生以及食品、供销、医院等单位共320多人,在北沙窝苦战四十五天,完成了330多万亩草场的灭鼠任务,有效地保护了北沙窝冬牧场。三是春季植树造林大会战。城镇各单位先后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学生8000多人,大干十天,完成奇-乌公路绿化30公里,共植树30余万株,农村育苗1400亩。零星植树35万株,造林413亩,新建苗圃80多个。
      工交财贸领域结合学理论,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运动,坚持为农牧业生产服务的方向,加强企业管理,改善服务态度,开展劳动竞赛,超额完成了1975年生产计划。截至四月底全县工业总产值完成年计划的33.4%,比上年同期增长19.5%,财政收入情况良好,到1975年4月底已完成计划35.5%,比1974年同期增加36%。
      大力实施工农业生产的增产措施和经济发展的成效激发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一心为公,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和参加生产的积极性,全县的各项事业得以恢复,并逐步向前发展。然而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接近尾声的时候,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仍然统领着人们的思想,在“文化大革命”仍然被肯定的情况下,从根本上纠正“左”倾错误是不可能的。县委采取的整顿措施和指导思想仍然带有“左”的倾向,“左”的影响和流毒仍普遍存在,经济生产和政治生活仍然受到“左”的错误的影响,反修正主义、反“右”倾翻案、反复辟倒退和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左”倾思想仍然束缚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二、“文化大革命”的结束

      1976年10月6日,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标志着十年“文化大革命”的结束。
      10年的“文化大革命”,使奇台县各项生产和社会事业受到严重破坏。尤其是在“三五”期间国民经济遭受严重挫折,1970年同1966年相比,全县国民生产总值下降,农业总产值1970年为3258.02万元,较1966年的3840.05万元减少582.03万元,减少15.2%;粮食总产量1970年为5608万公斤,比1966年减少1944万公斤;1970年全县年末牲畜存栏31万头只,比1966年的36.5万头只减少5.5万头只;全县文教卫生事业的投入1970年仅为3.4万元,比1966年的16.2万元减少12.8万元;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70年仅为930万元,较1966年的1586万元减少656万元;1970年基本建设支出仅14万元,较1966年的63万元减少49万元;1970年全县全部工业总产值524万元,较1966年的616万元减少92万元。1966年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为24%,1970年下滑到-1.63%;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1970年为9206元/人,1966年为13781元/人,减少4575元/人。十年“文革”中,全县工农业生产尽管遭受严重挫折,但是,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和群众没有动摇热爱党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立场,正是由于广大工人、农民、解放军指战员和知识分子及各级干部的抵制斗争,使“文革”的破坏作用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四五”时期,全县经济有所好转,197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较1971年有所增长:农业总产值为4111万元,较1971年的3681万元增加430万元,增长11.7%;粮食总产为7482万公斤,较1971年的6336万公斤增长1146公斤,增长18.1%;197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872万元,较1971年的570万元增加302万元,增长53%。但从总体上看,十年“文革”期间工农业生产是有发展,但农业生产质量不高,工业生产停滞不前,商业运行规模较小,工农业生产处于长期不景气的局面,只是在文革结束时才出现缓慢回升。
      “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是在探寻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努力中走入歧途的,是在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致使奇台县的建设事业遭受了极大的损失。一大批优秀党员、干部和群众受到打击和迫害,工农业生产遭到巨大破坏,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受到创伤。“文化大革命”带来的教训十分惨痛。科学地总结和吸取“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才能避免“文化大革命”的悲剧再次发生。

http://www.xjqt.gov.cn/10014/10201/10010/10005/2011/221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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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20: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拨乱反正实现历史性转折

第五章  拨乱反正  实现历史性转折


      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覆灭,客观上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实践的失败。1976年10月上旬,中央政治局代表党和人民的意愿,彻底粉碎了“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奇台县委面临的首要任务是揭发批判“四人帮”的罪行,肃清其流毒影响,拨乱反正,实现党的正确领导,保证各项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第一节   揭批“四人帮”

      一、揭批查和“一批两打”

      粉碎“四人帮”后,按照中央指示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部署,县委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了揭批“四人帮”,彻底肃清“四人帮”反革命帮派势力的影响,严厉打击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打、砸、抢分子和违法乱纪分子的揭、批、查、打运动,这一运动从1976年10月下旬开始到1979年初结束。
      运动大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在县委领导下开展群众性揭批运动。1976年10月18日,得知粉碎“四人帮”的特大喜讯后,县委即进行了一系列庆祝活动:立即传达了中央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全县各族人民兴高采烈,举行庆祝游行活动;10月24日,县委召开万人大会,庆祝粉碎“四人帮”的伟大胜利,宣读了给党中央的决心书,后由县委领导亲自带队游行。随后,县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部署贯彻中央指示、彻底揭发批判“四人帮”反党集团运动。 1977年1月7日,奇台县召开干部大会,以党的十一大路线为指针,对全县揭批“四人帮”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委书记陈鹏来讲话,号召发动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和农牧民,打一场大揭大批王张江姚“四人帮”的人民战争。全县机关、厂矿、学校、农村,迅速掀起了群众性揭批“四人帮”祸国殃民罪行的热潮。广大干部群众把歌颂老一辈革命家的丰功伟绩同狠批“四人帮”相结合,表示要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把“四人帮”批倒批臭,彻底肃清其流毒。全县上下举办声讨会、座谈会、批判会、忆苦思甜会,列罪状、剥画皮、论危害、看本质,深揭猛批“四人帮”。县科学试验站的群众愤怒批判“四人帮”时说:“‘四人帮’一不会做工、二不会种田、三不会打仗,是一批名副其实的吸血鬼,是货真价实的害人虫,他们鼓吹革命搞好了,生产就自然而然地上去了的修正主义谬论,肆意把革命与生产割裂开来,与林彪所谓的政治好就一好百好是一路货色,都是为了达到破坏革命、破坏生产、篡党夺权、复辞资本主义的目的。”县农场一分场二队贫农保管员吴全官在批判发言中说:“‘四人帮’以破坏社会主义生产来达到破坏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搞乱了我们的思想,搞乱了我们的工作,他们搞的人左不对,右不对,叫人活受罪,干也不对,不干也不对,叫你干不成”。这些有代表性的批判联系实际,抓住了“四人帮”危害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要害。广大人民群众以批判“四人帮”为动力,推动生产向前发展。东湾中渠七队抽出民兵30人,参加根葛水库大会战,全大队开展了大搞条田、道路的大会战;根葛大队二队社员大干快上打好秋场,创造了12人、12匹马、12条碾子打场1.5万斤粮食的新记录。
      1977年2月底,昌吉州党委认为奇台县揭批“四人帮”仍停留在面上。根据州党委的指示,县委常委开门整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检讨奇台县对“四人帮”批的不好、斗得不力、大干社会主义的劲头还不大等问题,认为应以更大的热情从广度和深度上继续揭批。3月10日,县委成立揭批“四人帮”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刘中秀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石晶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郝智文任副组长。值此,大规模的揭发批判“四人帮”,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及其流毒和影响的运动在奇台县展开。揭、批、查中,机关干部普遍开展了讲“四人帮”的罪行、讲同“四人帮”斗争的经历、讲同“四人帮”斗争的经验体会的三大讲活动。在清查斗争中,县委要求主要是清查同“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查清积极投靠“四人帮”,给“四人帮”写黑信、告黑状,学着“四人帮”的样子、唱着“四人帮”的调子、拿着“四人帮”的棍子上窜下跳、兴风作浪、破坏正常秩序和生产、到处搞“地震”的人。要求对受了“四人帮”影响说了错话和做了错事的人,要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反省,放下包袱,轻装前进,机关干部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总结“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肃清流毒。运动中,全县被列为重点清查对象的有61人,其中县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5人,一般干部37人,他们分别在大会或小会上进行了“说清楚”,即把犯错误的事实讲清楚、把犯错误的动机讲清楚、把同“四人帮”的界限划清楚、把今后改正的决心摆清楚。虽然这种揭露和批判的方式比较过激,但在当时的形势下还是必要的。随着运动的进展,8月30日,奇台县揭批查领导小组组长调整为陈鹏来、第一副组长石晶山、副组长为革委会副主任罗建中。同年10月,县委召开2万多人参加的“彻底批判林彪、四人帮罪行大会”,大会号召要怀有像当年斗南霸天、黄世仁那样的深仇大恨,要有当年搞土改、人民公社那样的革命精神,从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组织上彻底粉碎“四人帮”。至此,奇台县揭批查运动暂告一段落。
      第二阶段主要是开展“一批两打运动”。1978年元月,县委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在开展揭批查的同时,决定从2月起在全县开展深入揭批“四人帮”、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的进攻的一批两打运动,把开展“双打”斗争作为揭批查运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彻底摧毁林彪、“四人帮”社会基础的一项重要措施。共抽调580人组成工作团,用10个月时间分三步进行。由于当时受“左”的思想影响,县委错误地认为:农村中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仍然十分尖锐,一些地方阶级敌人和资本主义势力的进攻仍然很猖狂,主要表现在:阶级敌人活动嚣张、新老资产阶级分子内外勾结、违法乱纪;打砸抢分子破坏社会秩序、地富反坏分子借机搞阶级报复等。因此被确定为重点打击对象的人和事达420人(件)。根据这种情况,县委结合揭批“四人帮”,重点对民愤大、罪证确凿的首犯、惯犯和要犯以及有现行破坏活动、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进行了打击。共开各类批判会2742次,参加人数66147人次,写批判稿56958件,整顿大队班子12个,生产队班子157个。自此,“一批双打”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实现安定团结、大干快上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但是,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在打击的范围、对象上仍然扩大了。针对这一情况,县委于1979年做出带有复查性质的“对过去的问题主要是总结经验不再翻旧帐”的结论。        
      第三阶段为揭批查运动深入阶段。在揭批查运动进行中,昌吉州党委根据当时奇台县的形势和对运动情况的掌握,认为奇台县揭批查运动仍然不深不透,特别是县委领导班子揭批“四人帮”斗争的盖子还没有揭开,要补课重搞。为此,县委于1978年7至8月,第二次集中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揭批查。8月1日,县委召开6000人大会,号召全县干部群众动员起来,把揭批“四人帮”和及其追随者的斗争进行到底。同时宣布州党委批准对“一打三反”中所谓搞扩大化、制造冤假错案的两位县领导停职检查和揭发批判,对所谓搞“地震”的两位领导撤销职务、继续揭发批判的决定。县革委会主要领导代表县委在大会上做了较为过激的讲话,错误地指出:奇台县揭露出的搞扩大化和搞“地震”的四位领导是奇台县追随林彪、“四人帮”修正主义“闹而优则仕”的代表人物,他们闹的形式不同,但在政治上、思想上与林彪、“四人帮”一脉相承,在组织上是一个帮派体系。大会把被揭发批判的四位领导非常牵强地罗列为“四人帮”的追随者,并号召将斗争进行到底。
      随着运动的深入进行,1978年12月6日至21日,县委召开了工作会议,各社、场和县直机关的135名负责人参加。州党委领导对开好这次会议作了电话指示,并派州党委一名常委亲临指导。受当时形势的影响,州党委认为奇台县是受“四人帮”影响的重灾区,但县委对揭批“四人帮”斗争仍然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没有彻底摧毁奇台的资产阶级帮派体系的决心,并提出几个为什么:为什么有人利用(1975)29号文件攻击州党委?为什么揭批查运动逐步深入时就做出运动可以收场的“三个基本”估计?为什么这几年奇台的革命和生产都徘徊不前等?并明确指出要重点解决主持县委工作的一、二把手的思想路线是非问题。 这种揭批虽然符合当时上级的要求和形势的需要,但内容和形式都过于偏激和夸大。时任县委书记的陈鹏来同志被迫在大会上做了深刻检查,检讨了自己的所谓思想路线错误,承担了所谓抓革命促生产不利的责任。前来参加揭批查的州党委常委受州党委的指示,同时受会议“热烈”气氛的影响,在会议总结中认为:这次会议真正揭开了县委常委内部两条路线斗争的盖子,分清了路线是非,统一了对“文化大革命”以来几个问题的认识。
      1978年12月29日,唐见宋接任石晶山担任县揭批查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职务。1979年3月21日,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唐见宋任奇台县委书记、程文斌任奇台县革委会主任。同时州党委任命孙自力、郝智文、马进善为中共奇台县委副书记,邵永年为县委常委。至此,奇台县揭批查打运动基本结束。无疑,揭批“四人帮”、肃清其流毒在当时特定背景下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但是,期间对一些人和事的处理有失偏颇。1979年2月28日县委做出《关于处理奇台县文化大革命和历史上遗留的一些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九个历史问题做出如下结论:奇台县“文革”前十七年是毛泽东思想光辉照耀的十七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了伟大成绩;奇台县1967年1月30日发生的夺党政文大权的事件是错误的;“文革”中提出“炮轰旧县委,打倒黄、张、塔(黄士敏、张道诚、塔拉什)的口号是十分错误的,这些同志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强加在他们身上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应一律推倒,文革中制造事端、挑动武斗、打砸抢抄抓也都是错误的;对所谓“三条黑线”上的牛鬼蛇神、黑帮,牛志飞、王尚茂、赵斌民、任新胜、周连文等同志给予彻底平反;把奇台县建立生产办公室稳定局势诬蔑为“二月逆流 ”黑风和批判所谓“两个主义、一个王国”是完全错误的;奇台县第三届党代会报告全盘否定“文革”前十七年应予彻底推倒;把民族群众自发举行为伊明大毛拉送葬正常活动诬为反革命事件是完全错误的,应予彻底平反;在一打三反中对哈克木玉素甫等十三人定为预谋外逃集团、实行拘留也是完全错误的,应一律平反。
      揭批查打运动是党在拨乱反正初期一次极其重大的政治上和思想上的转折。尽管由于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华国锋“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始终不渝地遵循。)”的影响,使奇台县的揭批查运动带有“左”的倾向,出现了一些曲折和反复,但由于中央老一辈革命家逐渐发挥主导作用,也由于上级党委和县委本身的努力,批“四人帮”及肃清其流毒的这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群众性运动由浅入深,进行的仍然是彻底的、深刻的。不但结束了“文革”以来的混乱局面,而且初步纠正了奇台县在文革前、文革中的一些主要问题及在拨乱反正初期本身又拨“重”拨“错”的一些问题。这说明上级党的组织和奇台县委已在比较自觉地清理政治上、思想上“左”的流毒和影响,县委经过揭批查的考验,在政治上更加清醒和成熟,为后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各项工作适应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奠定了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

      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是在揭批“四人帮”前后进行的一场群众性教育活动,带有较强的“左”的倾向,但结合批判“四人帮”和社会主义建设,基本路线教育运动落脚到基层又是涉及到意识形态领域和建设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的指导思想源于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阶段中,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要认识这种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提高警惕,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论说。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始出于“农业学大寨”中大寨人总结提出的“堵不住资本主义的路,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的经验。县委遵照所谓“阶级斗争是个纲”的极“左”路线方针,盲目地认为:只有紧紧抓住阶级斗争这个纲,坚持进行党的路线教育,向农民群众不断灌输社会主义思想,批判资本主义倾向,大寨经验才能普遍推开,农村社会主义阵地才能巩固,高速度发展农牧业生产才有可能。在这种背景下,从1976年底开始,县委先后在全县11个社、场、81个大队的431个生产队和城镇34个单位分四期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由于第一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的推动,运动的安排部署一次比一次深入,声势一期比一期大,进行到第四期揭批四人帮时,运动中仍带有“左”的倾向的色彩。
      在四期运动中,县委组织由州和县属各机关单位抽调的干部、职工和知识青年2486人组成庞大的工作队,进驻各社、场、大队和生产队开展运动。四期运动以半年为一期,结合开展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运动和开展揭批“四人帮”斗争,分三步进行。第一阶段主要是大宣传、大动员、大批判,整顿党、团、民兵、妇女和治保组织,建立政治夜校,重点搞好领导班子的开门整风。在提高干部群众思想觉悟的基础上,掀起公物归公的高潮。第二阶段的重点是所谓斗私批修批资,以揭批“四人帮”为纲,狠狠打击所谓有破坏活动的新老资产阶级分子,大揭大批资本主义,联系实际肃清“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流毒和影响,特别是抓好经济领域的阶级斗争,处理好“五超”(超借支、超吃口粮、超种自留地、超养自留畜、超占宅基地),巩固农村社会主义阵地。第三阶段重点是搞好领导班子的整顿和建设。按照老中青三结合原则和当时中央抓纲治国的战略部署,建设朝气蓬勃的村级班子,制定好山水田林路电综合治理远景规划,掀起大干社会主义的新高潮。
      因为当时中央仍然强调无产阶段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和阶级斗争的复杂性,所以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大干社会主义必然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从四期运动揭发出的大量问题看,由于受当时历史背景的影响,县委仍然错误地估计了阶级斗争形势和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县委认为:敌我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一小撮阶级敌人和“四人帮”遥相呼应,公开散布反革命言论,制造各种混乱和破坏活动,在各级党组织脚下搞“地震”,使群众不得安宁。一些新老资产阶级分子 拼凑帮派势力,适应“四人帮”篡党夺权的需要,把持班子,不抓阶级斗争、不批修正主义、不批资本主义,打着为集体的旗号,大搞重钱轻粮、重副轻农、损公肥私,任意扩大资产阶级权力。有的采取“拉出去、打进来”的反革命手法,同干部结亲攀友,吃吃喝喝,拉拢腐蚀干部,混进班子。一些贪污分子、投机倒把分子、地下包工头城乡勾结、内外勾结,以种种非法手段破坏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更为甚者,有的地方出现了“有力气的扩大自留地,有技术的耍手艺,有本事的搞投机,有胆量的偷东西”以及“春天换羊拣便宜,夏天忙于自留地,秋天割草打芨芨,冬天拉煤做生意”等所谓资本主义泛滥的严重情况。县委例述的这些问题,有些确实是存在的,有些问题有碍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但有些也确实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都被人为地夸大了。
      根据四期运动揭发的大量问题,县委结合批判“四人帮”,进一步做出了当前形势仍然比较严峻、敌我矛盾仍然比较尖锐的错误估计,县委认为:基本路线教育使我们更清楚地看到了农村中两条路线、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的尖锐性和复杂性,一小撮地、富、反、坏分子总是不甘心他们的失败,时刻梦想恢复他们已经失去的天堂,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依然存在。县委进而错误地指出:联系奇台县经过路线教育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和当前阶级斗争的现状,使我们认识到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完全正确,非搞不可。由此可以看出县委进行路线教育的决心和信心。
      因为当时中央在指导思想上对“两条道路,两条路线”斗争的夸大,造成了一些思想上的混乱,县委也因此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言论和做法,结合基本路线教育上纲上线,进行夸大的批判。这种夸大使县委认为四期基本路线教育取得了硕果,过高地认为全体工作队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经受住了锻炼和考验,表现了高度的政治热情和组织纪律性,并在路线教育中深揭猛批“四人帮”,按原计划分期分批搞完了全县农牧区四期路线教育运动,并取得了“辉煌战果”。这些“战果”表现为:(1)经过运动,打退了所谓阶级敌人的猖狂进攻,对其中有现行破坏活动的199人进行了重点清查和批斗。运动期间,共召开批斗会635次。对长期隐瞒历史、反动气焰嚣张、大搞犯罪活动的11人新戴了帽子,对认罪守法改造较好的28人经群众评议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摘了帽子。(2)打击了新老资产阶级分子的犯罪活动。全县农牧区犯有经济错误的共有742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总金额达24万元,根据情节和态度分别作出减、缓、免、退的处理,追回赃款赃物金额10.6万元。(3)经过运动,刹住了损公肥私的歪风。解决了社员群众的“五超”问题。全县农牧区共有1.93万户侵占公物,归还公物的有1.24万户,价值4.12万元;超借支728.2万元,收回170.2万元;超借口粮70.65万公斤,收回23.3万公斤;超种自留地2187亩,退回2102亩;超养自留畜4602头只,作处理3993头只;超占宅基地420亩,退回253亩。(4)各级领导班子经过整顿,恢复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县新建党支部(小组)126个,吸纳新党员302名;同时整顿了共青团、贫协、民兵、妇女、治保组织,健全了机构,新发展团员1141名,发展贫协会员7135名;以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整顿新建政治夜校577处。上述对于四期路线教育成果的估价,虽然在色彩上显得比较偏激,但实事求是评价,基本路线教育运动对经济领域内一些不正当的活动的清理应该说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县委对基本路线教育取得“辉煌成果”的估计,仍然是由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认识导致的,是对资本主义复辟危险性过高估计得出的结论,反映了当时思想领域内的混乱状况。由于这次基本路线教育运动是在“文化大革命”末期和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的一段时间进行的,前期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后期因拨乱反正工作刚刚开始,所以仍然带有比较偏激的一些“左”的倾向。由于当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尚未召开,没有对“文革”以来大是大非问题进行彻底清理和形成结论,所以县委不可能从根本上认识到路线教育中的“左”倾错误,在指导工作中,客观上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因而,在当时贯彻中央“抓纲治国”总的方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两年时间里,“两个凡是”的“左”的思想和影响仍禁锢着人们的思想,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奇台县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总体上仍在前进中徘徊。1977年和1978年农业总产值分别为3664万元和3 933万元、工业总产值分别为1201万元和1306万元,增长速度缓慢。

第二节 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运动中的工农业生产

      一、农业学大寨中的农业生产

      受当时政治背景的影响和人们思想认识水平的局限,粉碎“四人帮”后,县委仍把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作为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1976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确定1977年全国284个县建成大寨县,其中新疆14个县,奇台县为其中之一。为全面落实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尽快把奇台县建成大寨式县,在充分肯定奇台县农业学大寨成就的基础上,1977年1月7日至19日,县委召开了由1774人参加的全县农业学大寨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论十大关系》,学习中央领导在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的讲话,以深揭猛批“四人帮”为动力,总结和交流一年来农业学大寨、建设大寨县的情况和经验。会议表彰西地公社桥子大队等27个大队和生产队为大寨式单位,西北湾公社等49个公社、大队和生产队为农业学大寨先进社队,并对粮食亩产过“黄河”、上“纲要”及人均粮食生产1500斤以上的社队进行了表彰,并号召“大批了还要大批,大干了还要大干”,团结战斗攀高峰,苦战建成大寨县。县委在当时狂热的学大寨运动中比较轻率地认为1977年把奇台县建成大寨县是完全有可能的,其依据是:首先有党中央掌舵指航,这是普及大寨县运动的根本保证;第二是一举粉碎“四人帮”,全县人民心情大舒畅、思想大解放、觉悟大提高;第三是在县委的领导下狠抓所谓斗私批修,端正了农牧业发展方向,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并且狠抓三分之一高产田,有良好的物质基础;第四是有经过斗争考验、战天斗地的老中青结合的各级班子。同时确定了当年的奋斗目标:上山社队人均粮食达到1200斤以上,泉水社队亩产上“纲要”,总产达到1.8亿斤;油料突破700万斤,牲畜总头数达到33万头只,全县70%以上的大小队建成大寨式的队。会议号召:“我们已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要以批判“四人帮”为动力,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鼓足干劲,力争上游,掀起大干社会主义的新高潮。号召全县要“举旗抓纲学大寨,革命加上拼命干,大战一九七七年,决心建成大寨县。”这次会议为全年“抓革命促生产”定了调子,提出了一些不切实际的口号与规划,使学大寨运动进一步 升温。
      在落实农业学大寨各项任务的过程中,县委又围绕“大干苦干拼命干,促进农业生产大干快上”制定了5条举措:(1)狠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东塘水库、东湾根葛水库、塘坊门水库、新户梁水库五座水库建设。(2)大搞积肥和生产腐植酸肥,狠抓三分之一高产田,总结经验,带动全面。(3)坚持“八字宪法”,实行科学种田,坚持种好“试验田”、“种子田”。(4)认真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稳定面积、主攻单产,大搞25万亩丰产田。(5)狠抓农业机械化,实现犁、耙、播、打埂四项作业机械化,高功效、低消耗、低成本。通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加快实现大寨县。由于普遍开展赛思想、赛干劲、赛贡献,比、学、赶、帮、超,认真落实年初农业学大寨提出的各项措施,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农业学大寨运动一度蓬勃发展,也确实取得了一些较好成绩。(1)至当年10月份,全县共动员3.5万多人参加农田基本建设,续建水库6座,新建1座,续建电站2座,新打机井70眼,修渠道73公里,平整土地6.1万亩,建设条田6万亩,修县社公路90千米。(2)全面贯彻“八字宪法”,大搞科学种田。培养农民技术员9600人,62个大队建立了农科组,35个生产队建立了科研小组,全县有6个社场基本实现畦流沟灌,达25万亩。三分之一高产田面积达23万亩,较1976年增加4万亩。全县三分之一高产田的平均单产达到150公斤以上,总产占到全县总产量的一半以上。(3)田间作业项目增加,轮式拖拉机大搞田间作业,初步改变了单纯搞运输的状况。(4)社办企业增加迅猛。社社办起五场(农场、林场、猪场、牧场、良种场),队队办起五坊(面粉、粉条、榨油、豆腐、醋酱),全县副业加工作坊达405个。
      学大寨运动中,因受当时“左”的倾向的影响,县委响应党中央号召,为尽快建成大寨县,制定了更大的学大寨目标,确定年末和1978年的主要任务:一是继续拿出大干社会主义的气魄,掀起大搞农田水利建设的高潮,在完成6座水库扫尾工程的前提下,利用秋冬之际,加快新修水电站的设备安装,全县新建条田15万亩,平整土地10万亩,完成土石方260万立方米,上劳力3.5万人;二是继续稳定面积,主攻单产,狠抓三分之一高产田,高产田粮食总产达到1.3亿斤,其他普通田的总产达到3500万公斤,同时县、社、队干部都要搞一个条田的高产试验田,共1.4万亩;三是坚持“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加速畜牧业和林业发展,贯彻好“社员房前屋后植树归社员所有”的政策;四是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抓好当前,争取10月底完成夏粮和油料征购任务。抓紧活畜、猪、鸡的收购,落实土豆上调任务,特别是坚决完成好12万亩冬压任务。至此,农业学大寨,加快实现大寨县的劲头一直未减、步子一直未慢、目标一直未降。
      1978年1月7日至18日,县委召开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会议,2300人参加,大会提出“举旗抓纲学大寨、革命加上拼命干、大打农业总体战、决心建成大寨县”的奋斗目标,表彰农业学大寨先进单位68个,农业优胜单位68个,林业和农机化先进单位分别为18个和8个,支农和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单位分别为18个和3个,新办企业和完成粮油征购先进单位各6个,学大寨先进个人31名,先进生产(工作)者941名,进一步推动了农业学大寨运动。
      轰轰烈烈的“农业学大寨”运动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78年,全县总播面积达到88.27万亩,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68.62万亩,机耕面积73万亩,机播和机收面积分别达47.15万亩和1.48万亩。粮食亩均产量达到82.5公斤,油料亩均产量34公斤,农民人均收入96元,都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奇台县农业学大寨到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经历了15个年头,在这期间,农业学大寨运动对改变奇台县的自然面貌,改善农业经营和加强农业生产基础建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正值“文化大革命”动乱期间,农业学大寨运动与阶级斗争联系起来,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盲目蛮干,给国民经济和当地各级造成人力、财力上的很大损失,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二、工业学大庆中的工业生产

      在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同时,县委组织在工商企业开展工业学大庆运动。1977年1月22日至26日,县委召开全县工业学大庆会议,共300多人参加了会议,总结交流了全县开展工业学大庆运动的经验和成绩,讨论制定了尽快普及大庆式企业的建议规划,评选表彰了工业学大庆先进集体和个人。随后,县委遵照党中央“我们一定要高举毛主席树立的大庆红旗”的号召,动员和组织工交财贸战线广大职工学习大庆人坚持“两论”(毛泽东的《实践论》和《矛盾论》),在生产中贯彻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对待革命工作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肃态度、严明纪律(即“三老四严”)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企业管理制度,通过思想和组织整顿,抓纲治厂,揭矛盾、找差距,心想总任务、力争高速度,用整顿好企业的6条标准和大庆式企业的6条标准,推动全县工业学大庆运动的开展。通过开展工业学大庆运动,全县工商业形势确实有了一些好转。全县工业各单位生产呈现良好状态。到1977年底,全县18个工业企业总产值增加到797.9万元,比1976年增长16.2%,原煤产量由1976年的47248吨增到78327吨,原盐产量1193吨,保持超千吨水平,糖果产量由1976年的50吨增到144吨,白酒产量由505吨增到644吨,发电量由1976年的180万度增到348万度。1978年全县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为6.84%,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9800元/人,生产原煤7.2万吨,面粉0.27万吨;社会商品零售额达到36.72万元。同年,结合全县工业学大庆评比大检查,对纳入普及大庆式企业的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县印刷厂、手工业联社、造纸厂、皮毛厂、被服厂被评为大庆式企业;县木材厂、食品厂、水泥厂、北山煤矿被评为学大庆先进单位;另外评出33个学大庆先进班组(车间),使各族各界干部职工深受鼓舞。
      奇台县在传统上属于农业大县,工业生产的底子相对薄弱,因而工业学大庆相比农业学大寨,在范围、规模和程度等方面相对要弱一些,而且因受“左”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提法,总体上质量不高。但工业学大庆和农业学大寨运动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蕴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要求脚踏实地地大干社会主义的热情,而且“双学”运动在促进生产力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果,客观上为后来实现工作中心的转移创造了一些物质条件。

      第三节   工作重心的转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上进行了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拨乱反正。党的各项工作回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正确轨道上来。县委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狠抓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拨乱反正,全面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进一步统一了人们的思想,使全县经济社会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拨乱反正

      1978年12月18日,具有历史意义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县委对会议精神进行了全面学习和贯彻 ,在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上努力消除已经由实践证明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十分有害的“左”的指导思想及其一切表现。
      此前,在1978年5月全国开展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中,县委积极组织进行讨论。1978年11月,县委下发大讨论通知后,县党政机关、各基层单位即恢复和健全学习组织和学习制度,围绕确立“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展开学习大讨论。大讨论主要针对“两个凡是”,结合学习张志新烈士追求真理的精神和批判“四人帮”极左路线流毒,解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不解放、僵化半僵化、缩手缩脚、不敢正视实际的思想问题,清除极“左”路线的流毒。但是,由于受当时大的政治环境的影响,以及认识上的偏差,大讨论一度表现得比较迟缓和拖延。但“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仍然使当时许多干部认识到思想的禁锢和“左倾”路线带来的危害,触及到了错误路线思想的根源,为以后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县委立即进行传达学习,统一思想,端正认识。先后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四干会和工作会议,广泛发动群众,层层贯彻落实。县委提出: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不是党的具体工作重点的转移,而是带有根本性的转变,要把林彪、“四人帮”危害社会十多年、造成极坏影响和极大危害的“左”倾错误思想纠正过来,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同心同德,团结起来,在处理一些遗留问题上心胸开阔,以大局为重,谅解多于责备,进一步巩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县委的这一要求对于清理极“左”危害、凝聚人心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针对有的同志仍受“左倾”思想的束缚,对党的三中全会精神没有吃透、理解不够,以及极少数人利用拨乱反正夸大某些错误的不正常作法,全县上下继续深入讨论,围绕林彪、“四人帮”大搞禁区,抓辫子、打棍子、扣帽子造成的冤假错案,深挖“左倾”错误的思想根源,使人们的思想从“政治可以冲击一切”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调动起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由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人们存有的各种疑虑和极“左”路线的禁锢逐渐被消除,全县上下思想统一到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方针上来,安定团结、生动活泼、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局面基本形成。
      1981年6月,具有重要意义的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县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进行传达贯彻。会后,抽调县级领导8名、科级干部27名,组成11个宣讲队,到全县农牧区宣讲《决议》精神,并深入开展大学习和大讨论。经过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人们普遍认为: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教育和培养了整整一代人,我们长期受到熏陶和教育,对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有着深厚的感情;但毛泽东同志错误地发动了“文化大革命”,是全局性、长时间的严重错误,我们不能因为毛泽东同志有伟大的功绩而讳言他的错误,更不能因为毛泽东同志有严重错误而否定或贬低他的伟大功绩。这种认识极大激活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文化大革命”和历史上一些遗留问题的认识态度,对回到正确的思想路线上来起了重要的助推作用。1981年9月20日,县委向州党委报告了学习贯彻《决议》的情况,指出,全县干部群众从三个方面统一了认识:一是明确了树立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的重要意义,二是明确了造成“文化大革命”全局性错误的原因,三是一致拥护调整包括华国锋职务在内的党中央的正确决策。对《决议》的学习贯彻,使人们对根本性和方向性的问题有了透彻的认识,排解了积压在人们心头的疑云,标志着奇台县思想领域内拨乱反正工作的胜利展开。但是,县委也认识到:由于“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内伤很重,实际工作中拨乱反正的任务还没有完全完成,包括党的建设,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全县思想领域内的拨乱反正,克服了多年来“左”倾指导思想的危害,破除了“左”倾僵化思想的基础,恢复了党的优良传统,使全县人民回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正确轨道上来,真正实现了把党的工作重点和全县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在奇台县党的历史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

      二、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工作重心转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始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确保工作重心的转移,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抓好党的建设,县委于1979年3月17日分口成立财贸、农牧、工交、文卫、政法5个党组,分别由县委副书记郝智文、马进善、孙自力、县革委会副主任罗建中、邵永年任书记。各级党组织把加速经济建设、推进农牧业生产发展等相关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经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巩固集体经济,坚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生产队统一核算,打破“大锅饭”,实行以生产责任制为基础的按劳分配制度,搞好年终分配,纠正平均主义倾向,不怕社员富, 超产就有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热情;以务实的精神狠抓了各项增产措施,在总结1979年大面积丰产田经验的基础上,落实了1980年21万亩粮食油料丰产面积,实施了粮油轮作、合理倒茬、补肥养地、压种绿肥、多种经营等增产措施,提高了经济效益;各行各业都为农牧业服务,计划、供销、物资、石油、交通运输等部门及时做好农药、化肥、农机具配件、燃料等的调运工作。这一系列工作和生产措施使农牧业生产建设焕发了生机和活力。在涉及农牧民生活等切身利益方面也做了有益的尝试:自留地地块被固定下来,一般不再做任意调换;社员在房前屋后种树都归社员自己所有;社员自留畜的数量被放宽,只要完成农忙季节的出勤就可适当多养;各社、场集市贸易每10天一次,社员自产的剩余农副产品在完成派购议购合同后可就近自由出售,但严禁倒卖;社员口粮标准和价格不变,牧区口粮不足部分由国家回销;社员按派购数量养猪奖励饲料粮,城镇家属亦可养猪羊。这些政策使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和利益,农牧民和广大群众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由衷的拥护。但限于当时历史条件,县委对农牧业建设和在提高农牧民生活方面所做的探索式改革,只能是初步的。
      围绕工作重心的转移,县委狠抓了整顿党风、加强党的建设的工作,逐步加强、调整和充实了各级领导班子,对闹无原则纠纷、扣帽子、泄私愤、思想作风不正派、喜欢弄虚作假、热衷于搞个人主义、不符合干部政策的人进行了调整或撤职,共任免科级干部62人次,其中提拨23人;股级干部115人,其中提拨50人。同时认真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抓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工作,政策落实工作更加健康、主动和有力。通过整顿党风,加强党的建设,使全县党员思想日趋统一,因而从思想、组织等方面为拨乱反正,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奠定了基础,保证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使全县的各项工作有了全新的气象。生产、建设、分配中的混乱现象得到消除,人民生活中多年积累下来的一些问题被解决,人民群众欢欣鼓舞。

      三、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

      1979年4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制定了用三年时间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为贯彻“八字”方针,县委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由于县委对经济工作的把握受到当时历史条件下认识水平的束缚,县委偏颇地认为,奇台县经济工作主要是整顿、提高的问题。奇台县首要任务是把农牧业搞上去,地方工业主要是为农牧业服务,所以首先要摆正农工轻重关系、摆正农业内部的关系。为此,在农业内部,进行四个方面的调整:一是作物比例的调整,考虑怎样种地养田,提高地力;二是耕作制度的调整,抓好倒茬;三是农产品供求关系的调整,发展蔬菜瓜果,满足市场供应;四是粮食生产和种植业的调整,满足工业原料。根据上述四方面调整原则,全县上山增加了蚕豆面积,减少了2万亩小麦面积,以此提高土壤地力;在郊区园艺场、西北湾扩大瓜果面积,增加市场供应,降低消费价格;在戈壁地区种植了1.5万亩高梁,总面积中扩大苜蓿,种植面积增加到10万亩。农业上总的口号是:稳定面积,提高单产,逐步扩大粮食基地,力争在1981年建成40万亩粮油基地。为完成三年调整任务,落实了相关的几项措施:办好社队企业,搞好多种经营,广开财源,增加积累,因地制宜搞好“一种二养三加工四引导”;搞好土壤调查,到1981年绿肥面积达到10万亩;搞好农业机械化,三年内机械中耕、收获、脱粒达到百分之三十等等。这些措施和办法对推进农牧业生产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但是,尽管在有些领域作了改革和探索,但在认识和运行过程中仍过分倚重农业,未能意识到加快发展地方工业的重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认识上的局限性对后来经济发展的影响逐渐得以显现。
      在发展地方工业方面,县委提出1979年实现总产值1200万元。一是要做到围绕农牧业办地方工业,二是要了解农牧业和农牧民的需要,做到支农产品对路、质量好、价格低,三是二轻工业要上去,恢复奇台县的传统产品和名牌产品,四是要加强企业管理,扭亏增盈,增加积累,支援农牧业生产。同时,还制定了一些优惠办法,如:对亏损企业,原则上实行亏损包干、超亏不补,减亏留用,二、三年不变;对盈利企业实行超利润分成的原则,完成利润的超额部分40%上缴国家,60%留给企业,留给企业的60%可由企业自主决定其发展或奖励用途;工交企业能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单位均应实行计件工资制;对大量分散的小企业,包括另售商业和服务行业,可实行所得税上交、自负盈亏的形式。这些推进改革的措施,对调动企业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乃至以后的改革产生了积极影响。
奇台县积极贯彻“调整、整顿、改革、提高”的八字方针,在经济领域的一定范围,对阻碍经济发展的一些弊端进行了初步的调整和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县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农牧业生产和工商业形势出现了喜人的变化。1979年和1980年粮食亩均产量分别达到123公斤和109.5公斤,农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96元和133.15元,1980年农业总产值达到4 463.22万元,较1977年增加近200万元。198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 683万元,分别比1979年和1978年增加253万元和377万元。“八字”方针推进了经济发展,在全县经济社会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全县呈现出市场活跃、经济繁荣的新景象。

      第四节 拨乱反正 落实党的各项政策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配合党的工作重心转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县委把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彻底清理建国后的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做为调整社会关系、实现工作重心转移的重要措施。落实党的政策工作包涵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复查平反揭批查后的冤假错案,二是复查平反历史冤假错案。

      一、揭批查后的复查平反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六中全会后,县委对照两个全会精神认真查摆自己的工作,认为“文革”后揭批“四人帮”时对一些同志处理过重,虽然已有部分纠正,但纠正不彻底。为了彻底整治内伤,县委在对所管干部进行复查的同时,对由州党委管理的县级干部也进行了复查。
      1981年6月12日和1982年10月20日,县委对在文革中犯有所谓制造冤假错案、“搞地震”的四名领导一一进行了复查,认为当时让上述四位同志讲清一些问题是必要的,但说成罪行并采取组织措施不妥当,应予纠正,遂分别以奇党发(1981)024号、(1981)047号和(1982)401号文件予以平反。1983年,县委常委会研究并经州党委同意,以奇党发(1983)025号文件决定为“一打三反”中犯所谓“扩大化”错误的一位原县委副书记平反,恢复名誉,推倒强加的一切不实之词,并报请州党委撤销关于该同志揭批查运动“所犯错误”的决定。至此,在揭批“四人帮”斗争中揭露出的所谓在奇台县搞扩大化和搞“地震”的四位领导全部得以恢复名誉。
      1981年7月,县委以奇党发(1981)031号文请示州党委对原县委书记陈鹏来同志进行复议做出结论。1983年6月7日,自治州党委以昌州党纪(1983)22号文件做出决定:陈鹏来担任奇台县委书记期间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显著,对他的免职是不正常的,并撤销州党委1978年12月12日关于对陈鹏来“几个为什么”的批评及到会领导的讲话,运动中形成的材料报请自治区党委撤销,县委根据陈鹏来同志的意见将此决定在奇台县干部大会上予以传达。奇台县广大干部群众对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表示由衷的拥护。1983年2月26日县委以奇党发(1983)007号文件做出关于《揭批查收尾工作的总结报告》,对一些主要问题作了结论,同时认为在揭批查运动中一部分人作“三大讲”或“说清楚”是必要的,当时并未形成文字结论和采取组织措施,因此不存在平反问题,因他们认识到位,宣布解脱;对在揭批查运动中形成的涉及90人的975份、8216页材料全部销毁。
      至此,县委对揭批查运动中61名(县级4人、科级15人、一般干部37人)清查对象分别做出了实事求是、让人心服的结论。同时,对在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运动中确属批斗、处理错了的人,从政治上进行复查纠正,恢复其名誉,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再翻历史旧帐。县委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大局为重、谅解多于责备、对历史问题不再过分追究,对“四人帮“左倾”错误 造成的危害进行了彻底的清除和纠正,从而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巩固了全县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平反历史冤假错案

      1978年5月6日,为清理“文革”以来的积案,县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唐见宋任组长,设立办公室处理具体事务。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开始阶段进展缓慢,虽然对揭批查中的问题进行了一些纠正,对“文革”中和“文革”前十七年的工作做了初步的结论,但面对平反冤假错案这一涉及党的思想路线的大是大非问题,仍然受“左”倾思想的影响,一些干部怕落实政策否定了“文革”从而否定了自己,落实政策工作仍然受到干扰。人们在长期动乱后急迫要求澄清事非,肃清“左”倾错误的愿望仍然得不到满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中央到地方都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快了平反冤假错案的步伐,大批受到打击的老干部出来工作,县委深刻感受到顾全大局、不纠缠历史旧帐、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大好局面的深远意义,清理积案的进程明显加快。到1979年8月,全县对“文化大革命”以来,特别是在“一打三反”扩大化中被批判、批斗、专政的3350人复查落实3330人,公安、法院对应复查的657个案件基本复查完毕,同时清理了2492人的档案,对“文革”以来非正常死亡的40人,妥善处理了善后事宜。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恢复刘少奇伟大的马列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名誉的决定,进一步推进了奇台县复查解决历史积案的进程。彻底正本清源,拨乱反正,解决遗留问题已是人心所向。在这种形势下,县委在清理复查“文革”和“一打三反”中的冤假错案的同时,重点又从以下七个方面全面落实党的政策,复查落实历史遗留的各类案件,历时3年之久,取得了很大成绩。
       (一) 给“四类分子”摘帽。1979年中央发出《关于地主、富农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文件以后,县委本着积极团结大多数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精神,分四批共摘掉634人(包括已死亡的243人)的“帽子”,对尚未改造好的7名“四类分子”暂不摘帽以观后效。1980年,对剩余的7名“四类分子”经过评审,全部摘了“帽子”,同时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原来错定、错管的人进行了认真复查,予以彻底平反,并纠正了被牵连家属子女的成份。
      (二) 复查改正错划的右派。因反右斗争历时二十余年,被错打成右派的人有的档案查无下落。县委通过开各种座谈会、发函等方式寻找,核实档案材料,不论本人是否申诉,都本着解放思想、打破框框的精神全面复审,对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67名人员改正了65名,其中死亡的7名。对反社会主义分子、因右派言论等而戴其它帽子的43人,全部予以改正。原划地方民族主义分子27名,复查、纠正7名;因地方民族主义言论死亡的1名,复查改正1名,因地方民族主义分子株连家属10名,复查改正10名。
      (三)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中,县委号召各族人民对知识分子是“臭老九”、“白专道路”、“业务挂帅”等言论进行了彻底批驳。并号召领导对知识分子都要“三顾茅庐”、“礼贤下士”,营造了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先后对86名受到错误处理的知识分子中的57名复查纠正,重新作了结论,25名安置了工作,一名按退职处理,对一名被抄家的作了退赔处理。
      (四) 落实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县委认真贯彻爱国一家、既往不咎、一视同仁、量才录用、妥善安置的政策,对147名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进行了复查,并颁发了起义证书。对因历史问题开除公职的27名起义、投诚人员,收回安置14人,按退职退休处理13人,对下放基层的22名恢复了城镇户粮关系,按政策规定进行了安置。对参加起义的原奇台县县长张智峻于1951年镇反时被错杀一案,作了彻底平反昭雪,发还了没收财产,补发了丧葬费;对原国民党奇台县党部书记马序文1951年被错误地判处徒刑,按反革命分子对待一案予以彻底平反,对其经济损失作了补偿,并安排到县政协工作,工资待遇按副县级干部对待。
      (五) 落实民族宗教政策。1979年,县委对落实各界爱国人士政策的步伐加快,对戴牧主分子帽子的6名和戴里通外国分子帽子的3名政协委员公开平反。同时,在落实政策中,为因划成分和被抄家的266户民族上层人士,按财产损失的60%进行了赔偿,为14名少数民族职工恢复了公职,5人按退职处理,为5名宗教人士恢复了名誉。对原工商联主席、自治区政协委员努尔阿吉落实政策后,在奇台县引起了很大反响。努尔阿吉在受到错误处理后,曾坦言:“我相信共产党的政策是实事求是的,我的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他的坦言由此得到了验证。
      (六) 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为原划的138户工商业者恢复了劳动者身份,为1956年参加公私合营的167户补还了定息2万元,对其中被查抄的19户补偿损失5122元,对原定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70多人分别安排了工作和作了退职处理,对文化大革命中被关押和错误处理的31名工商业者彻底平反,恢复名誉,补发了工资。
      (七) 落实侨务、港澳台属政策。1979年底,县委对在“文化大革命”期间12名被关押、3名被开除公职的侨眷、台属分别平反恢复名誉,并作了安置,补偿了损失。1980年,县委邀请归侨、港澳台属及与8个国家的华侨有亲属关系的200名干部恳谈,并对他们在工作上、生活上优先照顾。
      大规模的拨乱反正和平反冤假错案、纠正错误、落实各项政策的工作顺利完成后,1983年6月12日,县委撤消落实政策办公室,遗留问题和善后工作由县信访办公室承担。在平反冤假错案中,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得到了恢复和发扬。全县有近4000名干部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被迫害致死的同志得到昭雪。数以千计的因这些干部而受到株连的干部和群众以及他们的家属也由此得到解脱。他们放下包袱心情舒畅地重新走上工作岗位,精神振奋地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第五节 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四次代表大会

      为了更好地总结过去、开创未来,奇台县报请州党委批准,于1980年1月24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四次代表大会。
      应出席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309名,实到正式代表285人,列席代表55名,实到列席代表50名,代表着全县4180名党员,县委还特邀驻军36912部队、区、州驻县单位的代表以及农六师驻奇台县各团场的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州党委副书记贺汉德代表州党委亲临大会祝贺。
      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讨论和审议唐见宋代表三届县委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四届委员会。大会否定了三届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对“文化大革命”作了重新评价,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奇台县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拨乱反正取得的伟大胜利和经济建设方面的成绩。
      会议历史地、全面地、实是求是地总结了过去十年来的工作,批判了林彪、“四人帮”“左”倾错误路线,揭露了极“左”路线犯下的罪行,指出了“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极端重要性,肯定了在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在十一届三中会后平反冤假错案、拨乱反正的巨大成绩,总结了全县工农业生产领域取得的可喜成就,对各项工作都做出了客观公正、恰如其分的评价,把全体代表的思想统一到了党的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统一到了“四化”建设上来。
      会议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总的方向和目标任务,指出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确定的调整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同时按照州党委提出的“恢复元气、调整关系、打好基础、积极发展”的要求,特别要抓好调整这个关键,使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根据以上方针,会议重新拟定了三年调整的初步规划和建议指标。为把规划变为现实,提出了确保实现目标的措施: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加快农业的发展,特别是强调要搞好经济区域规划,调整好作物种植比例,调整好种植业与工副业的关系;把畜牧业放在同农业同等重要地位,突出抓好牧区草原建设和管理、配置畜群、调整畜群结构几项重点工作;加强对工交、财贸工作的领导,把企业的经营效果和职工的经济利益联系起来。会议提出的这些措施,对后来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大会选出由39人组成的中共奇台县第四届委员会。这次会议拉开了奇台县改革开放的序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贯彻“八字”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开创奇台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1980年1月31日,中共奇台县委员会召开四届一次全委会议,会议选举唐见宋、孙自力、马进善、杨信、王崔成、郝智文、张兰成、唐书丛、哈哈满、姜生玉为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选举唐见宋为县委书记,孙自力、马进善、杨信、王崔成为县委副书记。选举出7人组成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孙自力为纪委书记,徐绍臣为副书记。

http://www.xjqt.gov.cn/10014/10201/10010/10005/2011/221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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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4 20: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第六章 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奇台县委在顺利完成了拨乱反正、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和把中心工作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和全面改革的总纲领,开始在经济领域进行初步改革,由此开创了奇台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第一节 全面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一、农牧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

      (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农村问题的政策越来越深入人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广大农民迫切希望改革,改变长期落后贫穷的生产生活面貌,热切盼望过上好日子。县委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农业农村政策,在全县广大农村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
      1978年,西北湾公社二屯二队率先在全县实行“五定一奖”农业生产责任制。在坚持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变、产品分配权不变、核算单位不变和生产队统一组织生产的基础上,制定了“五定一奖”的具体办法:(1)定领导。按农活特点,成立五个作业组,组长由群众选举,并确定一名队干部分别到各组协助开展工作。(2)定任务。分别给各作业组确定面积、品种、单产和上交任务。(3)定劳力。根据各作业组工作量合理调配劳力。(4)定工分。根据各项农活定各组的工分总额。(5)定措施。对丰产田实行平整土地、追施化肥、精选良种、药剂播种和带肥下种、条播等耕作措施。奖惩办法是:超产1公斤,奖工分75分,减产1公斤罚工分30分。二屯二队通过实行“五定一奖”生产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热情,提高了劳动效率和产出总量,当年总收入增加了3万多元,倒欠户减少了23户,进钱户增加了25户,社员分配额达到1.2万元。
      县委在不断总结经验、解放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承包办法由包产到组逐步发展到联产到劳,并在全县广大农村全面推行。基本模式有五种:(1)五定一奖,包产到组。(2)统一经营,联产到劳。(3)专业承包,联产计酬。(4)包干到户。(5)定额管理,小段包工。到1980年底,全县460个农业生产队中,实行“五定一奖”、包产到劳的有176个生队,占生产队总数的38%;统一经营、联产到劳的生产队发展到108个,占总数的24%,联产面积达到5.2万亩。
      上述各种责任制尽管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但在当时特定背景下已成为最能调动农民积极性、能够使农业农村经济焕发活力、改变面貌的最好的生产方式。
      半截沟公社半截沟五队的土地条件很好,过去吃大锅饭、记大概工,把生产队拖垮了,春天没人种地、夏天没人管理、秋天没人打场。1977年仅收15万斤粮食。1980年实行了联产责任制,社员干劲大了,粮食总产达到30万斤。坎尔孜公社东坎尔孜五队六组1980年联产到劳8户,承包面积157亩,承包总产45739斤,实打59242斤,超产13803斤。其中超产2000斤以上3户,1000斤以上3户,600-800斤2户,最多的一户超产粮食2754斤。
      当时农业农村生产发展如此之快,一是靠政策,二是靠科学,三是靠作物调整,四是靠改变生产条件,五是靠天帮忙人努力。这些因素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政策,政策中起核心作用的是按劳分配,而按劳分配的关键就是生产队实行的联产承包责任制。
      (二)牧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为尽快把奇台县畜牧业生产搞上去,县委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结合当时奇台实际,号召广大干部、牧民,结合全县畜牧业生产的方式,不断改革完善牧业生产责任制。
      当时全县实行畜牧业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有:一是牧业三包制,即包提留,生产队向承包户提留每只羊5元现金,每100只母羊交35只羊羔。包上交商品畜,按13%比例交售(包括牧税)。包年底牲畜头数。二是四定或五定一奖惩制,即定畜群,定成活率,定成本,定收入,定工分,超产部分全奖,减产部分全赔,成本节余归已。全县当时28个牧业核算单位中,全奖全赔的有9个,多奖少赔的有17个。三是队有户养,借5还6,一年一算制。
      实行牧业生产责任制后,牧业生产中吃大锅饭的混乱现象得到纠正,乱批条子、乱宰牲畜现象大大减少,牧工生产积极性被大大激发,牧业生产不断发展。
      半截沟牧场一队党支部在总结前几年发展畜牧业生产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1981经济管理制度。本着符合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与牧工制定合同,合同实行牲畜包群到户。合同规定承包人要保持牲畜原有的总头数,并有一定的净增率;膘情达到生产队所定的要求;畜产品收入达到规定指标后,以超产部分50%奖给个人,减产罚50%。干部也与牧工同样实行生产责任制,承包牲畜的增长率、收入、开支。其中党支部书记和包这个队的大队干部,包整个队的牲畜头数的增长率和开支。到六月底,小畜达到2019只,成活率94%。全队16群牲畜,有14群超产,按合同兑现了超产奖金,计现金2424元和48只羊。减产的两群羊的承包人被罚264元。牧业生产责任制得到很好落实,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分配原则得到体现。1980年上级下达的活畜征购任务21494公斤,1981年实际完成23024公斤,超额完成880公斤。
      为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更好调动牧区积极性,县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县各牧区全面推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因地制宜地推行队有户养或专业户承包等多种生产责任制,不搞一个模式,一刀切。不断加大四定或五定一奖惩制的所行力度,使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得到了充分体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农牧业各种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农牧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得以发挥,生产力得到很大解放,人民公社原有的一些经营管理模式逐步被突破,一是突破了从不联产到联产,二是突破了从联产到组到联产到劳,三是突破了从联秋不联夏到夏秋都联,四是突破了从按比例奖赔到全奖全赔,五是突破了从一年一定到一定几年不变。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向纵深发展,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焕发出空前的活力。

      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1982年,县委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农牧业生产责任制加以完善,在全县全面地实行农牧业生产大包干责任制。2月21日,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作出了全面实行包干到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决定。会后这一决定在全县得到全面落实。当年,全县实行大包干到户的有334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75%,统一经营包干到户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成为主体形式,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大幅度增加社员收入、增加集体积累、实现中央所确定的翻两番的宏伟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由于处于改革的探索期,无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在实行以大包干为主的联产责任制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在划分地块和承包任务时仍然带有平均主义,有些队由于地块好次搭配过于分散,一户达十几块地,给农民管理带来不便。二是实行大包干到户的队,有的只按地块等级提留现金,而不掌握市场,打下的粮食承包户不必交生产队,生产队不能充分保证国家粮食征购任务的完成,也无法进行必要的调节,解决困难户的口粮问题缺乏主动权。三是有些队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有的队虽然签了,但内容很简,变成了生产计划“下达书”。 四是“社员富了,生产队穷了”。有些队只顾社员一头富,忽视了集体经济发展,把生产和承包户的关系简单的变成交地租,社员在致富,集体吃老本,而且集体适宜经营的项目很难经营,客观上对集体经济的统一管理有所放松,削弱了集体经济。其间,半截沟公社个别生产队发生了私拉乱抢集体牲畜的事件。有36户社员私拉乱抢集体的牛27头、马16匹。随后,类似问题在全县发生了几起。发生此类问题的根本原因,是部分干部和群众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认识不清、理解不深,尤其是对农业生产责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认识模糊,甚至错误地认为联产承包就是分田单干、土地还家、向社员分牛马房财等,缺乏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实行包产到户的意识;也有个别村干部走上了另一个极端,仍然受“左”的流毒影响,把包干到户看作是“洪水猛兽”,认为分散经营就是单干,一切都由集体经营才是社会主义,因而对大包干划禁区搞封锁、品头论足。针对出现的集体经济被削弱、缺乏统一经营的问题和极少数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县委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不断解放思想,因势利导,总结经验,以示范引路,推动家庭联产承包制健康发展。
      1983年初,县委召开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对搞好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做出如下决定:一要在集体经济占主导地位下,发挥集体经济和分散经营两个优势的积极性,既坚持统一计划、统一播种、统一管水配水、统一兴修水利和进行农田基本建设的五统一,又要重视发挥分散经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灵活金性,把统与分结合好。二要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三要有利兴修水利、有利农业机械的使用和发展、有利五好配套的农田基本建设,要符合本队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会议强调指出,在推行和完善双包责任制(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时要妥善解决好以下几个具体问题:(1)双包不是分田单干、不是所有制的改变,而是生产经营方式的调整。划给承包户的耕地和自留地一样都归生产队集体所有。分户经营的生产队实行的几统一是有集体经营作为靠山进行的、兼顾三者利益的分散经营,根本不同于在私有制基础上的一家一户的生产 。(2)划分地块要防止绝对平均主义,造成地块过于分散不便生产管理。防止给老社员分好地、给新社员分次地的错误作法,提前把工作做细,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要造成混乱。在划分承包地时应注意留下一定数量的机动地,便于以后调整。原有的自留地接收政策不变,不应划入承包地内。(3)耕畜处理要慎重。有的河水井灌地区生产队认为机械耕作程度高、耕畜用处少、管理难、开支大,要求卖掉耕畜买回农机具,情况属实的应当允许。(4)需要的牲畜圈棚要维修好,确实不需要的可考虑改修成集体的用房;若属难以改修又不易保管的,可由生产队拆掉将木料收归库房加以保管以备后用。生产队都必须要有办公室、文化室、库房等;生产队原有的加工作坊及水利设施不能拆毁破坏。(5)生产队的农机具,集体经营有困难的可承包给机车组,或实行统一管理下的包干制,但尚不需把大中型的农机具卖给社员私有。(6)进行承包时首先对集体财产予以清产核资登记公布。 (7)建立既有集体领导又有分工负责制的坚强精干的领导班子,生产队的组织整顿中,要把那些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农业农村政策、推行科学种田、懂生产,热心为集体,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充实到领导班子中来。
县委的上述决定对规范统分结合的双层机制、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农业农村改革继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到年底,全县的460个农业生产队全部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
      全县农业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牧业生产责任制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得到了落实和完善。牧区纯牧业队和农牧业队都实行联产承包制,联产承包的形式不搞一种模式,牧业队因地制宜在稳定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由点到面,全面推行。同时各地的林业、农机经营管理责任制也进一步完善。
      农业队的畜群也落实了联产责任制,走农牧结合多种经营的致富道路。全县28个牧业队,实行包奖、包赔的有2个,实行“铁群”制的有2个,实行其他形式责任制的有17个。西北湾公社牧场牧民珠玛德承包前三年人均收入61.60元,实行大包干后,他承包的91头集体畜通过精心管理,一年后总收入达1810元,净收入1264元。比承包前增加三倍半。
      1980年至1983年的4年,是县委和全县各级干部不断解放思想、不断实践、探索总结经验的4年,也是各种生产责任制竞相显示其优越性的4年,更是农业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和发展的4年。1984年,全县普遍实行土地承包。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决定公布后,县委指导各乡镇调整了承包地,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解决了承包地过于分散不便管理的问题。1986年基本完成了土地使用证的发放工作,领证农户21605户,面积76.16万亩。98%的自然村完成了土地延长承包期,农村实行土地承包15年不变,农民吃上了定心丸。1989年至1990年根据中央的政策和区、州党委的要求,结合奇台县实际,以稳定政策、合理负担、促进生产为指导思想,以调动群众积极性、强化集体经济力量为重点,要求全县农村把联产承包责任制统一于“五统一”为主要内容的经营方面上来,妥善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向有利于作物连片种植和“五统一”的方向完善,改变只分不统、插花种植、自由种植的状况,全面推行作物连片和“五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耕种、统一灌溉、统一重大技术措施、统一农田基本建设)。向有利于人口、土地、任务负担平衡的方向完善,保证完成国家粮油定购任务和集体提留。向有利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方向完善,改变人人有份地、家家有地种的均田承包经营格局,鼓励种田能手投标承包土地,改造新开发的土地以及边远、盐碱较重等低产田、保证土地改良和土地资源效益的充分发挥,不断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向有利于全面实施农村总体规划的方向改善,改变农田基本生产条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按照县委确定的农村总体规划方案,做到田成块、渠相连、林成带、路相通、居民点建设整齐划一。以推行作物连片种植、“五统一”为前提、以推行“两田制”(就是将农户承包地分为口粮田<生活田>和责任田<商品田>两大类,口粮田按人分包,责任田按能力承包)为主体,充分体现土地的社会福利和发展经济的双重作用。以“五统一”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制为前提,由集体统一组织、农民专门经营的双层机制的全面实施,使家庭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营主体,农民所付出的劳动直接体现在所获得的农产品中,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产量不断提高。全县粮食产量由1979年的0.8亿公斤提高到1988年的1.4亿公斤。
      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实施,是奇台县社会主义建设历史上的一次巨大的农业农村革命,为以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历史性的作用。为实现农业集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生产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三、“两户”的兴起和发展

      1983年以来,以推行各种生产责任制为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奇台县农民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民不再是传统的以种粮食自给自足的农民,通过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经营方式正在由“小而全”向“专而联”转化,专业户、重点户和各种经济联合体应运而生并蓬勃发展。到1983年底,全县出现各种专业户、重点户883个。其中养猪专业户126个,养羊专业户4个,养鸡专业户303个,商品粮专业户450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古城乡古城大队。该大队共有5个生产队、374户社员、1308口人、粮食总面积8257亩。1983年全大队粮食总产量193.5万公斤,人均产量1400公斤,给国家提供商品粮107.5万公斤,商品率达56.6%。人均交售商品粮779公斤。全大队共有粮食专业户188户,占全大队总户数的50.2%。其中万斤以上的专业户114户,占粮食专业户的60.6%。1984年,全县粮食总产创历史最高水平,达到1.19亿公斤。售粮万斤以上的2424户,占总户的12%。全县5773户商品粮专业户的粮食占全县粮食总产的38%。上交商品粮占全县征购任务的90%。人均产粮1256.5公斤,户均产粮7710.5公斤。
      在商品粮专业户健康发展的同时,各种商品生产专业户、服务专业户等形式的两户发展到2711户。各种合作经济联合体不断出现。西北湾公社柳树河子建立了三个机械服务联合体,其他乡镇自发成立了合伙打井、合资办加工厂等各种联合体。其中大队干部带头兴办联合体的占大多数。这是从夹缝中出现的新生事物,一出土就显示出它的重要作用和蓬勃生机。
      但由于受“左”的错误思想的影响,有的人对“两户一体”这种新生事物产生了不正确的认识,认为“两户”是搞个人发财致富,不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发展下去,会导致贫富悬殊加大,出现两极分化;另外,有的人看到“两户”手里钱多起来了就眼红,对“两户”中出现的问题百般指责。为统一思想认识,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使自给半自给的小农经济尽快向商品化经济转变,扩大商品化生产规模,县委于1984年11月和1985年12月两次召开“两户一体”代表大会,对“两户一体”经营模式给予充分肯定。高度称赞专业户、重点户是八十年代新型农民的典范,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两户一体的出现,推动了农村商品生产的大发展,是进行农村经济改革的积极分子。“两户一体”的发展虽然产生了很大作用,但仍处于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转变的初级阶段。因此,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发挥商品粮专业户的轴心作用,逐步把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发展农牧结合的家庭农场,大力发展养殖业、加工业和开发性专业户及经济联合体,特别要重视发展家庭养殖专业户。
      在县委的推动下,“两户一体”快速健康发展。到1985年底,全县有专业户、重点专业户8121户,占总农户的40%,其中粮食专业户5754户,瓜果蔬菜专业户170户,养殖专业户711户,造林育苗专业户71户。农机、运输、加工业、商业、饮食服务、文化服务专业户1397户。建立新经济联合体59个187户,形成了以一业为主向多种经营、农工商综合经营发展,由自给半自给封闭式经济向分工专业化、商品化生产发展的好势头。
      “两户一体”是农村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对于打破旧的传统经营格局,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后劲,改变农民自身的生存和生产状况,乃至于对冲破旧的生产方式,活跃城乡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发展城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四、乡镇企业的兴起、发展和恢复乡村建制

      乡镇企业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体系,是从1987年底开绐兴起的,其前身是人民公社经济体制下的社队企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按照中共中央确定的中国农村要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道路的方针,把发展乡镇企业提上了议事日程。
      1979年3月,成立奇台县乡镇企业局。至当年底,全县有乡镇企业171个,从业人数5011人。产业项目有农具修理、农副产品加工、建筑材料、矿产开采、交通运输、机械耕作等,总收入271万元。乡镇企业的兴起,加速了农业机械化的进程,使全县10个乡镇的84个生产大队都有了机耕队,461个生产队中的绝大部分生产队有了小拖拉机,并相应地有了22个修配车间。1980年,乡镇企业的发展一度出现问题:有的乡盲目发展企业,重复建厂;有的管理不善,有名无实;有的布局不合理,不是过大就是过于分散;有的还扰乱流通市场。县委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关、停、并、转”的办法,将全县的乡镇企业调整到153个,并提出乡镇企业大力发展种植、养殖、采矿和农副产品加工、不搞工业品经营,停止从外地进货,尽快清理库存物资,未经批准不得增设网点或代销店。经过整顿,全县乡镇企业克服了存在的问题,产品和产量增加,1980年总收入480万元,纯利润210万元。
      1982年,县委对全县乡镇企业继续进行整顿。虽然全县乡镇企业个数减少到103个,但企业素质却相对提高,其中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已有4个,乡镇企业拥有固定资产882万元,总收入达到111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227元。至1982年底,全县乡镇工业共制造农具26.7万件,生产砖瓦3456万块,加工木材287万立方米,榨油609万公斤,加工面粉1448万公斤、豆腐260吨、醋酱654吨、粉条486吨,酿造白酒188吨,维修农具25.4万台件,建筑房屋5.74万平米,生产各种型号三角带价值284万元,发电268万度。天山橡胶厂生产的三角带远销青海、宁夏、江苏、山东等地,3年交纳税金37万元,上交利润16万元。西北湾乡兴办的5个企业,1年内创产值56万余元,人均产值3200元,净利润16.8万元。东湾乡砖厂生产的红砖质量名列全县第一,被自治区、自治州评为一级产品。全县乡镇工业中有8个建筑队,从业人员876人,东湾、西地、园艺场3个建筑队被评为乙级建筑队。
      1984年,县委继续加大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力度,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发展,形成了以建筑、建材为主,包括养殖、种植、农机具修配、农副产品加工、采矿、化工、电力、交通运输等在内的多种行业的综合性产业。其中尤以建筑业最为突出,全县8个建筑队从业人员发展到近1000人,年总收入占全县乡镇企业总收入的73.3%。1985年,县委确定以兴办各种农副产品加工业和以建筑、建材、开发矿业为发展方向,从有利农牧区商品生产和小集镇建设出发,使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农村多种经营,特别是与专业户、经济联合体的经营相结合,重点多办农牧副产品加工业,如配合饲料加工、各种食品加工以及建材、建筑、采矿、农牧区交通运输业,发展优质名牌产品、传统手工艺品、与大工业挂钩加工协作配套产品;在牧区重点发展了畜产品、奶制品加工业。在贷款、税收上对乡镇企业给予优惠,有力推动了乡镇企业的发展。
      到1988年,全县出现了集体办、个体办、联合办等多种形式的乡镇企业,生产经营项目89个,从业人员增至6872人,占农村总劳力的12.5%。总收入由1979年的272万元增至3551万元,乡镇企业总产值增至3782万元。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有了出路,而且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也增加了对种植业的投入,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发展县域经济增添了崭新的内容,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性,为全县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对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1980年,全县机构变更。同年3月,划出西地公社,东坎尔孜、西坎尔孜,林场与县良种场合并,成立了坎尔孜公社,党总支改为党委。同年,县农场党委划归农六师党委领导,各公社改用老地名。
      1984年12月,恢复乡、村建制,把多年来农村人民公社行使的行政权归还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全县除奇台镇党委原名未动,老奇台公社改为老奇台镇党委,五马场公社党委改为五马场哈萨克民族乡党委,乔仁牧场党委改为乔仁哈萨克民族乡党委,园艺场党委改为古城乡党委以外,其它各公社党委分别改为西北湾乡党委、西地乡党委、坎尔孜乡党委、半截沟乡党委、碧流河乡党委、吉布库乡党委、东湾乡党委。
      1987年3月,老奇台镇分为老奇台镇、七户乡、三个庄子乡,同时成立中共七户乡党委,中共三个庄子乡党委。至此,全县有基层党委19个,其中县直机关党委5个、乡镇党委14个。


      第二节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一、工交企业体制改革的启动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奇台县工交事业快速发展,到1980年职工队伍发展到2545人,企业的资金达到826万元,二轻行业固定资产472万元,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工业生产体系。但长期以来,由于受“左”的错误影响,工交生产没有完全从奇台实际出发,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利用率很低,偿还给国家的利率仅是1%。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虽有生产岗位责任制,但没有经济责任制,企业有责无权。在财务管理上,实行统收统支、盈利全部上缴,亏损国家补贴,权、利结合不起来,形成了长期吃大锅饭的弊端。针对这种情况,县委把扩大企业自主权作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学习借鉴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把国家、企业、工人的利益捆绑到一起,真正体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偿试的办法有以下几种:(1)对亏损企业实行亏损包干、超亏不补、减亏留用,一定二至三年不变。(2)对盈利企业实行超利润分成的办法,完成利润超额部分40%上缴国家,60%留给企业。企业留用的60%中1/3用于扩大再生产、1/3用于企业集体福利事业、1/3用于企业职工奖金。(3)在工交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超产计奖的办法。(4)在修理服务行业,实行班组或个人利润上交包干,自负盈亏。(5)对分散小企业,包括零售商业、服务行业,实行所得税上缴、自负盈亏的办法。
      这项改革措施的实施调动了企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对企业统得太死的弊端,使企业有了自主权。
      1982年,奇台县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国营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和“全面铺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批验收”的原则,对地方国营工业的一些老企业进行改革,列入整顿的企业有酒厂、修造厂、食品厂、北山煤矿和印刷厂。县委从重点抓好领导班子整顿、建立经营管理责任制、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生产和经济责任制入手,狠抓经济效益的提高。县白酒厂和食品厂经过改革后,实行联产计酬、产量工资制,生产成本下降,产量增加,提高了经济效益,年终上缴利润分别达到4.6万元和4.4万元。县修造厂经过整顿后,领导班子实现了专业化和年轻化,厂长和两名副厂长都由大专毕业生担任。他们带领全厂职工调整产品结构,引进项目,生产有了新的起色。饮服公司、糖业烟酒公司和粮食局、供销社经过整顿后,建立了利润包干责任制,较好地完成了经济指标。
经过改革和整顿,全县工交企业经营生产有所发展。但发展还不平衡,有的企业管理比较混乱,浪费严重,劳动纪律松懈,缺乏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度,经济效益差。因此,县委从抓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入手,继续进行改革整顿,重点抓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岗位责任制度。二是整顿劳动组织,严格按定员定额组织生产;三是整顿和加强劳动纪律,严格管理制度; 四是整顿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五是加强和整顿领导班子,对全县工交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外延和内涵的关系,立足内涵大力挖潜改造,搞好产品的更新换代和升级。加强技术改造,促进技术进步,改进工艺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增加盈利,坚持在改革中开拓前进,不断提高企业素质。至1984年通过整顿的企业达到全部企业总数的90%以上。
      在进行企业改革整顿的同时,县委又兴建了一批新的工业企业,先后筹建南明水金矿、毛纺厂、针织厂和土豆淀粉厂,并将水泥厂交水电局管理,原水修厂并入奇台糖厂、红旗机械厂并入毛纺厂经营。在整顿和兴建工业企业中,积极开发新项目,生产拳头产品,从工人中选拔干部,把奖金、工资与效益挂勾,促进了地方工业的进一步发展。1985年底,全县16个地方国营工业总产值达到2169万元,其中食品工业总产值1429万元,煤炭工业总产值521万元。

      二、商业体制的改革

      奇台县商业体制改革工作自1980年开始启动,在不断探索和完善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转为集体所有制和租赁给经营者个人经营”的政策对国营零售商业企业和饮食服务业进行改革,全部实行放开经营。
      商业体制改革首先从机构改革入手。1980年1月奇台县糖业烟酒公司在奇台县食品公司副食品公司批发业务的基础上分设,成立糖业烟酒公司,为批、零兼营的三级国营商业企业。1981年6月15日,根据“专业划细”的原则,改革三级批发企业,将贸易公司综合批发部分为百货、文化用品批发部、针纺织品批发部和五金、交电、化工批发部,各批发部实行独立核算,由公司统一领导。198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贸易公司奇台县公司改称新疆奇台县百货公司。1983年9月24日,犁铧尖商场竣工使用,将五金交电划出成立奇台县五金交电化公司。1985年3月,撤销百货公司,在原百货公司3个批发部的基础上分设成立百货批发公司、纺织品批发公司、零售公司和新疆古城综合贸易中心。为了便于管理,减少行政层次,增强经济活力,又撤销零售公司,将资金、财产、人员全部并入百货批发公司,所属犁铧尖商场、新疆古城综合贸易中心同时归属百货批发公司领导,并对改革放开后转为集体所有制形式的工农兵商店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古城商店实行行业管理。新疆古城综合贸易中心因受资金等制约,于1985年9月停业,县委随即将该机构撤销。至此,奇台县商业系统所属国营商业仅拥有石油、食品、饮食服务、百货、纺织、五金交化工、糖烟酒等7个专业公司。1985年,奇台县国营商业商品销售收入3779万元,毛利328万元,经营利润47万元。这七大公司在随后的经济建设中为丰富全县人民群众生活、活跃市场经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6年,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县委对零售商业企业继续进行改革。首先在国有国营的犁铧尖商场、古城商店推行柜组核算,实行经济效益“一包五定”(包利润、定销售、定资金、定库存、定费用、定毛利率)和社会效益“二包一定(包优质服务、包特价计量,定奖惩制度)责任制,把上交国家税利、增加企业积累与职工工资奖金挂起钩来,打破了奖金分配上的大锅饭。糖业烟酒批发公司批发部在原来统一核算的基础上改为按商品大类调拨组和农村批发站“定销售、定经营利润、定费用”的分账核算后,销售额、利润额都比上年增加。1987年10月,对百货、五交化、纺织、糖烟酒4个专业批发公司采用“定额包干、确保上交、超收全留、欠收自补”的形式进行了承包经营,按照招标、投标办法确定了承包人,参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三个“条例”推行经理负责制,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承包人制定各自的任期目标,并经公证处公证生效。 任期目标的内容主要是:购进、销售、实现利润、上交税利的经营目标;设施更新改造、增加企业流动资金的发展目标;提高职工素质、改善职工福利、精神文明建设的管理目标。这项改革较好地体现了经营承包者责与权的统一,体现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的统一。
      奇台县商业体制改革,以商业企业承包经营为突破口,是奇台县城镇经济改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改革在实践中探索和前进,再加上当时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动和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推动了包括个体经济在内的各类经营方式和经济关系的丰富和发展。
      县委立足商业体制的改革,合理规划国营商业、集体商业及个体商业三者之间的比重,使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经营方式得到迅速发展,增加了流通渠道,使国营商业、集体商业特别是集体和个体商业网点迅速增加,个体经营户星罗棋布,遍及城乡,有力促进了商品的流通和发展,满足了人民生活的需要,为以后个体私营经济的强劲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五次代表大会

      1980年元月召开的中共奇台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以后的五年里,县委按照中央和区、州党委的总体部署,根据奇台县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充分调动全县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及各族人民,继续清理“左”的思想,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在立足改革的指导思想指引下,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启动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出现了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经济繁荣、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不断改善的崭新局面。
      县委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在农村,认真贯彻了中央两个一号文件,集中力量进行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克服分配中的平均主义,扶持“两户一体”,积极发展商品生产,经过几年来的认识——实践——再认识,由原来的多种农业生产责任制,逐渐形成了一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依靠政策的威力,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的积极性,1984年粮食总产达到2.38亿斤,创历史最高水平。五年来,粮食连年增产,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1.96%,特别是1984年较上年增长43%,出现小麦单产400斤以上的乡七个,450斤以上的大队31个,500斤以上的生产队155个,产粮万斤户8564户,售粮万斤户2424户,万元户约有300户。粮食生产和广大农牧民的温饱问题了得到了基本解决。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县委全面进行了企业整顿,扩权松绑,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厂长经理责任制,增强了企业活力。挖潜革新,增加花色品种,充分利用经济扛杆作用,实行“上不封顶、下不包底”的政策,使企业与职工利益紧紧捆在一起,调动了两个积极性。五年来,工业总产值由1980年的1635万元增加到了1984年的2753万元,年均增速11%,特别是1984年比上年增长了16.65%。实践再次证明,改革发展是动力,只有不断改革和发展,经济社会才能出现生机和活力。但是县委也充分估计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如思想还不够解放。眼界不开阔,人才缺乏,科学技术落后,经济建设速度相对缓慢,远远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等,这都有待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不断努力,认真加以解决,赶上时代发展的节拍,迎接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县委认为:在这种形势下,一方面按规定开党代会的时间已到,另一方面也要对前五年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总结,并制定新的发展目标,召开第五次党代会已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为了开好这次代表大会,县委在1984年9月召开的县委常委(扩大)会上就召开第五次党代会事宜专门作了安排。县委常委直接抓这次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各基层党委都分别召开了扩大会议,认真讨论酝酿了代表的产生办法,在代表分配上既考虑了干部、各类科技人员、劳模先进和两户一体党员中的先进性,又照顾了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广泛性,对其他没有正式代表的单位和部门都有列席代表参加这次代表大会。
      1985年2月11日,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五次党代会的正式代表250人,代表着全县4860名各族党员。其中干部党员代表158名,占63%;各类科技人员代表53名,占14%;驻军(包括人武部、武警大队)的党员代表7名,占3%。250名代表中,中青年党员代表215人,占86%;女党员代表32人,占13%;各少数民族党员代表45人,占18%。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第四届县委和纪委五年来的工作报告,安排部署今后五年的工作;选举中共第五届县委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认真听取审议了马进善代表中共奇台县第四届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报告》全面肯定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县委在区、州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奇台实际,坚定地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各条战线取得的显著成绩,认为奇台县出现了民族团结、社会安定、边防巩固、经济繁荣、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新局面。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是经济领域和思想领域内通过不断改革清除“左”的思想影响的五年,是以农村为重点进行改革、集中解决农民温饱问题,同时加快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的工作集中到一点,就是为了推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为了开创奇台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大会从奇台实际出发,提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勇于改革,为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的总体构想,提出了奇台县经济翻番的战略任务: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到本世纪末翻三番以上,达到4.5亿元以上,人均收入八百美元以上(折合人民币2000元以上),达到初步小康水平。全面放宽政策,搞活经济,抓好农区经济的发展,重视抓好牧区经济;加快以城乡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思想,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特别重视解决对企业统的过多过死的局面,重视价值规律和市场导向的作用,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局面,增强企业活力,实现企业责、权、利的统一。同时要抓好稳定,充分发挥党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确保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会议认为:报告认真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教训,提出的加快改革、实现翻番、振兴奇台的战略任务和措施,完全符合奇台实际,充分体现了十二届三中全会和198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应当成为今后全县党的各项工作的指导方针。从这次代表大会到下次代表大会的三年,是为到本世纪末实现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翻三番打基础的极为重要的三年,全县上下要在党的十二大精神指引下,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85年一号文件,进一步调整、转化、放开、搞活农村经济,发展商品生产。全面搞好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整党,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尽快实现财政经济状况、社会风气和党风的根本好转。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同全县各族人民一道,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在上级党委和县委的领导下,为开创奇台经济建设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2月13日上午分别召开了中共奇台县五届一次全委会议和奇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委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奇台县第五届委员会常委、书记、副书记和中共奇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书记、副书记。马进善当选为中共奇台县第五届委员会书记,陈柏春、姜生玉、李德林当选为中共奇台县第五届委员会副书记,李永林、朱秀芳、吾甫尔·库尔班、邹良景当选为中共奇台县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朱秀芳当选为中共奇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张万金当选为中共奇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第四节    深化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一、深化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自1986年起,奇台县全面贯彻县委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增强活力、改革机制、提高效益为主线,深化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改革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完善企业内部经营责任制。从企业改革以来的情况看,工业产值同比虽然有所增加,但经济效益并不理想,主要是因为资金不足和资源短缺等原因及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和改善经营管理跟不上。在此情况下,县委要求企业把改革的重点放到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上来,把“双增双节”(增产增效,节约成本、节约开支)与深化企业改革联系起来,把责任切实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努力提高经济效益。1987年上半年工交商贸企业按照县委的要求狠抓了“双增双节”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县工业企业亏损面仍然较大,亏损额仍有上升。针对存在问题,县委要求加快进行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在全县逐步实行目标管理制和开展租赁、承包试点工作。白酒厂、电力公司、粮油厂等重点企业实行了厂长(经理)任期目标管理制,商业局21个网点,5个转为大集体、10个实行了集体承包、租赁经营。县供销社老奇台阳洼滩和二道沟两个分销店开展的承包租赁试点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得到推广。企业经营机制改革比较好的做法主要有:(1)双保一挂。“双保”是一保上缴利税,完不成包干指标的要用自有资金补足,二保“七五”期间国家已经批准的技改项目;一挂是工资总额和实现利税挂钩。(2)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各企业上交产品税(或增值税)后,在核定上交利润基数的基础上,逐年按规定的递增率向财政上交利润。(3)上交利润基数(或纳税目标)包干,超收分成。即确定上交利润基数,超收部分按规定进行比例分成。(4)微利、亏损企业的利润包干和亏损包干,根据不同企业情况,确定包干基数,超收或减亏部分留给企业,或按比例分成。县委总结以上经验和做法,要求全县工交企业全面进行实质性的改革。
      第二阶段:全面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实现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县委要求尚未实现承包租赁的国营企业,在1987年5月前全部实现承包经营,对二轻工业参照国营企业办法分批承包,在5月前完成70%;对乡镇企业在全面整顿的基础上,搞好班子建设,加强经营管理,逐步承包,争取1988年上半年完成企业承包经营。
      全县有预算内企业24个,预算外企业5个,乡以上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29个。到1988年底,全县全民、集体企业全部实行了承包经营。通过承包经营引入竞争机制,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为企业注入了活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进一步提高了经济效益。1988年,工业总产值达到4681万元,比1978年增长258%,年均增长15.24%。涌现出了一些优秀企业和先进企业经营者,县食品厂1988年承包前亏损达18余万元,企业内部加强管理和进行配套改革后面貌焕然一新,产品品种增加,质量提高,物耗降低,扭亏为盈。第一运输公司加强了经济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抓住机遇,充分利用优惠政策,企业效益明显提高,步入昌吉州运输业的前列。北山煤矿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产值翻番,效益成倍增长,跨入区、州煤炭生产行业的前列。天山橡胶厂虽然是乡镇企业,但他们依托科技,引进人才和技术,重点发展名、优、特多品种多规格的橡胶制品,开发出一批填补自治区空白的新产品。县造纸厂生产的油封纸和打字纸打入国际市场,制革厂的挖花工艺挂毯与日本客商签订了供货合同。著名的古城优质大曲多次在全国创优。二轻服装厂生产的茄克创自治区优质产品,产品打入关内市场。县食品厂,在短短的两年内,使历史享有盛誉的古城清真糕点市场销路大增。1988年的原煤开采量达18万吨,原盐开采1043吨,水泥生产1万吨,发电量达到100万度。与1978年相比有了长足的发展。
      第三阶段:在巩固企业经营承包成果基础上,继续推行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企业按照县委的要求,在工资和奖金制度上继续克服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将安全、质量、消耗和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指标,与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挂勾,层层落实责任制和安全抵押生产机制,把产品开发、技术改造、质量创优、安全生产及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与经营者的奖惩紧密地挂起勾来,使企业内外部约束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1988年9月县委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和自治州清理整顿公司的政策规定,对102家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撤销21家,合并2家,更名5家。通过对公司的清理和整顿,治理了经济环境,提高了全县经济运行的质量。
      在第二轮企业承包中,县委把不断完善和推进企业承包经营工作的竞争机制、风险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克服承包者的短期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合理调整承包基数,规范承包办法,防止和约束企业的短期行为。全面推行党政工三位一体的集体承包机制。1990年,全县拥有国营、集体、乡镇(含村及村以下)企业599家。工业产值由1985年的3201万元增加到1990年的6006万元,年均增长速度为13.41%,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5.98%。五年间,财政税收年均增长12.68%。煤炭、黄金、制糖、白酒、电力、橡胶、服装、制革等16个产品的生产完成或超额完成“七五”计划。产品达标率达85%以上。白酒、橡胶、道轨垫获部级奖,邮封纸、油光纸达部颁标准。企业达标升级有了新的发展。酒厂、粮油厂分别获自治区一、二级企业,有7个企业达到自治州三级以上计量认证。外贸出口额逐年增加,纸张、革制品、裘制品、毛制品出口美国、英国、东南亚及阿拉伯等国家和香港地区。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三个阶段,相互关联衔接,内涵丰富深刻,改革过程复杂生动,既显现了改革本身的艰巨性,又给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全新的局面和活力,其意义和影响远远超过了改革本身。

      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鼓励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明确了个体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了奇台县个体私营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县委从发展商品经济入手,狠抓市场建设。1987年,采取集体投资、个体户集资的办法,在县城修建市场2837平方米,为个体经营户提供了稳定的经营场所。10月举办了奇台县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城乡物资交流会,个体经营户成为交流会的主要角色,500个经营摊位中,个体户占有396个。个体经济的发展已成燎原之势。年底,全县个体经营户发展到2530户,从业人员3225人,注册资金689.1万元,营业额1861万元。但个体经济发展仍不平衡,农牧区个体经济发展滞后,从事个体经营人数仅占农牧区点人数的0.98%。推动农村个体经济发展仍是今后一个时期较为繁重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县委认真贯彻中央和区、州党委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方针,继续放宽政策,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采取“放水养鱼,扶持发展”的政策,鼓励城乡个体工商户和外来人员经商办企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提供方便。县委从积极培育和建设市场着手,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把市场规划和建设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将其纳入小城镇总体规划,纷纷行动起来,个体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势头,逐步形成以城镇为中心、辐射全县的集市网络。西北湾乡蔬菜批发市场成为奇台乃至昌吉州东三县最大的蔬菜批发市场。
      截止1990年底,全县个体户有2648户,从业人数3784人,注册资金1052万元。全县已形成以经营品种模式丰富多采的个体户分散经营、具有一定规模和效益的私营企业相对集中经营、各种成份并存、活力旺盛的城乡个体经营的发展局面。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于增强全社会的生产能力,活跃城乡市场经济、缓解社会压力,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五节 牧民定居和牧区经济的发展

      县委在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把牧民定居和牧区经济的发展作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繁荣经济、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的重要举措,统筹兼顾,全局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牧民定居

      县委为了引导牧民走定居发展畜牧业生产之路,改变传统的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要求各牧业乡镇、场实行定居、半定居发展牧业生产和农牧结合的生产方式。从1984年开始,县委组织专门力量实地踏勘、精心规划牧民搬迁定居方案,积极组织力量实施牧民定居工程。为了解决建设定居点的资金问题,县委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几年中共筹集资金140余万元,分别在五马场、乔仁、二马场、南湖等地建立了5个牧民定居区,共修建住房1889套,1257户、8275人迁入定居区。定居区实现了“五有”,即有固定的住房、有配套的机电井、有耕地、有牲畜、有棚圈。定居牧民依靠县委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艰苦奋斗,努力转变生产方式,1985年,各处定居点共种植草料3.6万亩,人均4.3亩,养殖各类牲畜7.3万头,人均收入从定居前的121元上升到331元,定居牧民由以前冬季抗灾救畜的被动局面,转向充分利用农业资源育肥出售活畜、增加收入的主动局面。自古以来逐水草而居的哈萨克族牧民实行了牧农结合,牧、农、林、工、商结合,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在当时影响较大、具有代表性的是28户哈萨克族牧民从格尔木大草原重返奇台落户定居。解放前,这些牧民到青海格尔木草原游牧,由于当地反动势力、土匪和其它恶势力对他们横加肆虐,抢夺其牛羊、深受剥削和压迫,他们一直渴望着重返奇台,但是一直找不到一个安全返回的机会。改革开放后,在党的民族政策的感召下,经多次申请和多方协调,他们于1985年,经河西走廊和辽阔的东疆戈壁千里西进,重返故园奇台县安家落户。这些哈萨克族同胞重返奇台后,县委立即在五马场乡划出1400亩肥沃的土地,为他们建立定居点,并将定居点定名为青海村。县委抽调各个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指导青海村牧民进行统一播种、管理、耕作、灌溉、秋收的五统一生产,指导开展牲畜良种繁殖,并筹集资金进行定居点建设。全村30户牧民先后住进了规划整齐的土木结构屋,结束了他们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过上了幸福安康的新生活。
      截止1990年,全县牧民实现定居的达1275户、8275人。牧民实行定居后,大力开展牧、农、林配套建设,牧业生产结构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增强了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了牧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促进牧区经济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二、牧区经济的发展

      发展牧区生产、繁荣牧区经济是认真落实党在少数民族地区政策的具体表现。县委认为牧区发展不仅是一个发展经济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涉及全局的重大政治问题。从这个主导思想出发,县委精心研究和落实牧区经济的发展。
      在突出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上,县委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多方筹资改善少数民族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采取国家、集体、农牧民相结合的办法,自力更生,大搞水利建设。打井68眼,新修水利配套设施168座,新修渠道89公里、道路61公里,修建无塔压力罐46处,铺设自来水主支管线30公里。初步解决了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生产不稳定、吃水难、行路难的问题。(2)为加快牧区经济的发展,大力进行牧业基地建设,飞播围栏草场13万亩,种草3万亩,修建永久性棚圈750处,配种站36处,扩大人工种草面积4650亩,使牧业生产条件发生了根本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增强。1988年牲畜死亡率仅2.9%,牧业产值1810万元,牧民人均纯收入653元,较1978年增长6.8倍。(3)每当灾情发生时,县委都要召开紧急会议,组织工作组深入抗灾保畜第一线,和广大牧民一起冒严寒救牲畜,调动车辆运送牧区急需物品和饲草,解决牧民生活和牲畜越冬渡春的困难。在抗灾保畜工作中,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事迹。1985年12月8日,北塔山牧场17岁的哈萨克族少年乎尔满拜和年仅13岁的哈萨克族女孩吉恩斯·木拉勒赶着三群羊向北塔山牧场进发。途中,遭遇罕见的暴风雪袭击,在整整三天时间里,羊群受暴风雪的裹挟,走出一百多里。在失去联系的情况下,两位小牧民临危不惧,互相勉励,一刻也不离开羊群,勇敢地同暴风雪搏斗,终于战胜了暴风雪,安全到达了冬牧场,894只羊无一损失,谱写了一曲八十年代“草原英雄小姐妹”的赞歌。为表彰两位小英雄的模范事迹和他们顽强拼搏、舍生忘死保护集体财产的崇高精神,县委授予乎尔满拜,吉恩斯·木拉勒为“抗灾保畜小英雄”的光荣称号。(4)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个体加工业,相继兴建了奶粉厂、面粉加工厂,拓宽了农牧民就业渠道。(5)在引导少数民族农牧民抓好粮食生产的前提下,积极引进资金,大搞多种经营,大力发展养殖专业户,先后购进250台奶油分离机支持牧民发展干酪素生产。少数民族个体经商发展到375户,农牧区涌现了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少数民族种植、养殖、运输、经商专业户。1990年牧民收入比1985年提高了4倍,农牧民走上了勤劳致富的道路。
      牧区生产发展、经济繁荣,牧民生活质量大为提高,是县委正确领导和广大基层干部及牧民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正确方向的结果,也是全体牧民艰苦努力、奋发图强的结果。牧区经济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全面发展。

      第六节 党的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一、整党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针对当时抓经济工作相对多,而抓党的建设、党员思想教育相对不够的问题和部分党员对改革、开放搞活的新形势、新政策还不适应等问题,决定从1983年冬季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这是自延安整风以来的一次最大规模的全面整党。这次整党立足坚持自我教育,坚持正面教育,揭露和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
      县委根据区、州党委安排部署,确定全县整党工作从1985年3月开始,1987年6月全面完成整党任务。
      整党初始,全县各级党组织较普遍地存在着“四个担心”、“一个发愁”和“一个害怕”的心理,即担心“两派”(派性、宗派)回潮,担心“左”的做法再现,担心偏激情绪干扰,担心基层党员分散、难召集;发愁任务繁重难以完成;害怕搞不好走过场、不起作用,整党过不了关。针对以上情况,县委结合实际,及时解决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同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一致的问题,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党员干部消除派性,处理党员干部官僚主义、以权谋私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从而消除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担心”、“害怕”的思想,保证了整党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县参加整党的有4个党组,19个党委(其中县级党委1个)80个党总支,480个党支部、65个党小组,共5144名党员。经过整党全县批准登记党员4749名,占党员总数的97.5%,缓期登记、暂挂、不予登记的193名,占2.5%,其中劝退和除名的56名。通过整党基本上完成了党中央达到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目的。为今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一是广大党员加深了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对改革、开放、搞活的认识,加深了对四项基本原则的理解,提高了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澄清了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二是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其他危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清理了财务,归还了欠款,兑现了合同,着手解决了群众负担过重的问题,党风和领导作风有了明显好转,党的威望和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三是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健全了各级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调整改选了96个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其中党总支10个,党支部86个,发展新党员253名,壮大了党的队伍。四是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显著提高,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五是促进了改革和经济的发展。县委在整党中始终坚持以整党促进改革与经济的发展,建立了抓整党和抓生产(工作)的两套班子,摆正了整党同改革和经济建设及各项工作的关系,使城乡改革逐步深入,经济建设健康发展。1986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1.2亿元,同比增长9%;农业总产值7900万元,同比增长6.8%,财政收入为奇台县历史上最好的一年,达到了749万元,同比增长10.2%,实现了工农业总产值与财政收入的同步增长。农村人均纯收入达到460元,同比增长6.7%。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各项事业,也都有了新的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整党促进了改革、发展、稳定和各项工作,锻炼了干部,提高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和质量。

      二、 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六次代表大会

      自中共奇台县1985年第五次代表大会以来,在区、州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县广大党员及各族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县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三年来,县委紧紧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推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9%,其中: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71%,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2%,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国民收入年均增长18.1%,财政收入年均增长9.8%。1988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4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农业总产值达到0.97亿元,同比增长1.5%。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26亿元,同比增长8.6%,国民收入达到1.15亿元,同比增长20%。财政收入达到900万元,同比增长27.3%,农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3.8%,达到650元,较1987年增长18.2%。全县各行各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好势头。在这种情况下,县委需要对三年以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今后的改革开放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全面部署,召开第六次党代会的时机已经成熟。
      经州党委批准,奇台县第六次党代会于1988年12月26日召开。参加这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49名,实到会代表239人。会议全面地总结了三年以来的工作。
      会议一致认为:自五次党代会召开后,奇台县通过不断改革,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改革开放搞活使全县十七万各族人民的绝大多数温饱问题得到了解决,一部分先富起来的群众开始向小康生活过渡,极个别贫困地区群众的生活比过去也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改革开放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发展。市场繁荣,供应充裕。开放搞活使市场充满活力,品种齐全,物资丰富,流通领域中渠道畅通,出现了购销两旺的新局面。市政建设明显改观,与城镇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得到改善,农村饮水、照明、文化生活有了显著改变。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民主法制建设逐步加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在各个领域逐步建立和完善民主协商对话制度,人民政治生活日趋活跃,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立法工作成绩突出,人大常委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各族干部群众受到了生动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民族团结进一步加强,爱国统一战线不断扩大,巩固和发展了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制定各种优惠政策,搞好牧民定居,发展民族地区经济。重视发挥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民族宗教界人士、无党派爱国人士在改革和建设中的作用,统战工作出现了生机勃勃的新局面。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有了新的进步。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广泛开展,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三年来,城乡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在农村全面实现了联产承包责任责。经过几年来的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作物结构更加趋于合理,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效益都得到提高。1988年粮食生产达到2.79亿斤,创历史最新纪录。1986年全县企业全部实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1987、1988两年对全县国营、二轻、商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改革,促进两权分离,给企业注入了活力,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改革和生产的发展。
      三年来,党的自身建设有了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状况有了进一步改善。历时两年的整党工作,完成了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任务。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日益深入人心,并且积累了一些正确处理党内矛盾和问题的经验。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在广大党员中深入进行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了基层组织的建设。战斗在各条战线上的各族广大党员,站在改革前列,带领群众勤劳致富,表现出了可贵的求实精神和奉献精神,较好的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改革开放冲破了旧的经济体制,冲破了“左”的思想束缚,大大解放了生产力,开阔了人们的思路,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冲击着旧的传统观念,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在改革开放中激发出来的积极性,成为改造社会、变革现实的巨大力量,对今后的改革和建设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会议同时指出:尽管经济社会形势很好,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地方工业起步较慢,速度不快,产值增长率占全州第五位,特别是新增能力差,后劲不足。二是经济体制改革缺乏突破性进展。强调稳妥有余,加快发展不够,企业自主权和经营灵活度不大,整个经济运行的活力不足,应变能力较弱。三是地方财政困难,资金严重不足,给经济建设带来了严重影响。四是对农村经济形势估计过于乐观,部分干部无农不稳的思想有所淡化,对农业生产的物质投入减弱,影响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会议正确分析研究了奇台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上述差距和问题,会议认为,奇台县与先进县市相比在改革方面出现的落差和自身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尚未根本改变的单一计划经济体制,严重制约着奇台县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能力;历史形成的不合理的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以及区域经济结构,加剧了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的磨擦和阵痛;历史文化和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使奇台县在发展中遇到许多特殊性的困难。全面分析和正确认识奇台县情,对于正确制定政策和科学地规划发展战略,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走出一条符合奇台实际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路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认为:从县情和实际出发,在奇台的治理整顿、全面深化改革中,应确定以下指导思想,即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必须认真贯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必须大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必须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和繁荣。
      会议提出今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思路和目标是:依靠科技兴县,调整产业结构,深度开发农牧资源,逐步开放矿产资源,注重创汇,提高经济效益,保证经济社会快速协调稳定发展。主要奋斗目标:今后三年力争达到工农业总产值1.8亿元,年均增长7.8%~8.9%,粮食总产实现2.85亿斤,年均增长3.4%~3.6%,财政收入达到1081万元,年均增长11.3%。
      会议认为:要实现上述思路和目标,就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依靠科技振兴奇台;要牢固树立依托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的思想,要调整产业结构,发挥资源优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要加强横向联合,实行多层次、大跨度、全方位开放;同时不断加大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力度,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纪律,步调一致,进一步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同心同德、团结拼搏、艰苦奋斗,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
      在大会选举结束后召开的中共奇台县第六届一次全委会议和中共奇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上,通过无记名投票选出了中共奇台县第六届委员会常委、副书记、书记。荣庆旋当选为中共奇台县第六届委员会书记。张兴祥、李德林、赵秦贵当选为中共奇台县第六届委员会副书记。荣庆旋、张兴祥、李德林、赵秦贵、吾甫尔·库尔班、杜玉梅、杨德珠、李应振当选为中共奇台县第六届委员会常委。杜玉梅当选为中共奇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陈达真当选为中共奇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三、民主和法制建设

      (一)恢复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和国家为恢复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从法律上保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1981年7月8日,奇台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28名,选举产生了有19人组成的奇台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这标志着被“文化大革命”践踏和破坏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奇台县正式恢复,民主和法制建设跨入了新的阶段,对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自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后的十年间,经过换届选举产生了四届常务委员会。常委会围绕建设和改革这个中心,根据群众生产和生活中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共召开10次县人代会、72次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108个专题报告、31项决定,提出审议意见300余条,较好地解决了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有力推进了全县两个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职能,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工农业生产,土地管理、草场地界,市场物价、卫生防疫等工作和《土地法》、《森林法》、《草原法》、《婚姻法》、《行政诉讼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按照《地方组织法》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任命政府组成人员105人次,免职28人次,接受辞职1人次,撤销职务1人次;任命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副院长9人次,免职2人次,任命庭长、副庭长28人次,免职9人次;任命县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4人次,免职3人次,任命检察委员会委员16人次,检察员21人次。较好地行使了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政议政作用,在城乡分别建立代表小组,实施了代表联系和活动的制度,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联系会议,调动了代表当家做主、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趋完善,奇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1980年3月20日,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恢复政协组织的通知精神,成立政协奇台县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积极着手筹备政协奇台县委员会的恢复工作。1981年7月,政协奇台县五届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奇台县政治协商组织和制度的重新恢复。委员卸掉思想包袱,冲破“左”的思想束缚和精神桎梏,团结一致向前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统战工作方针,以政协章程为指导,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 促进了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1984年,政协奇台县委员会围绕经济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为改革开放、搞活经济服务。针对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存在的问题,政协组织委员召开献计献策会议,给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专题论文20多篇;针对全县中学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教育界委员深入城乡6所中学视察,向政府提出“中学师资力量薄弱,应该培训老师”的建议并得到采纳。当各民族群众间发生纠纷和地界、草场争端、饮水、坟地争执等问题时,民族宗教界委员主动出面,化解矛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1987年7月,政协奇台县第七届一次会议召开后,七届政协以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行动指南,积极开展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提出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政协委员提出的“扑灭北山煤矿大火”提案,经层层转呈上报,引起了中央领导的关注。1988年4月国家煤炭部派出200多名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灭火工程队,进驻奇台北山煤田实施灭火,经过三年奋战,于1991年胜利完成灭火任务。在县委的领导下,县政协对民族宗教工作长抓不懈,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在1990年巴仁乡发生反革命暴乱后,民族宗教界政协委员旗帜鲜明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很好地发挥了政协委员会的作用。
      1981年至1992年的十年间,政协奇台县委员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新形势下党对政协工作的要求,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为奇台县推进民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在全体人民中坚持不懈地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会主义的公民意识教育的决定和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精神。1986年,县委对宣传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教育活动进行了全面研究部署,全县掀起了“普法学习”(“一五”普法)的高潮。在普法学习活动中,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城镇居民及广大干部积极参加普法学习活动,在普法学习活动中县委重点抓了三个层次的学习。一是坚持县五套班子领导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听辅导,联系实际组织讨论。二是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培训,举办了四期科级干部学习班。三是抓了广大党员和干部的学习,城镇单位采取了集中轮训和办学习班的方法,农牧区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宣传的方法,开展普法学习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1987年,全县共有普法对象13.5人,参加普法学习的有11人,普及率占81%。全县中小学全都开设了法制课,42468名中小学生均接受了法制教育。1988年,普法教育工作从全面提高普法学习的合格率入手,县委进一步加大普法学习力度,在城镇顺利完成了“十二法”、“一条例”的普法任务,并坚持法制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全县普法率达到94.7%,考试合格率达到41%。1991年“二五”普法期间,县委在总结“一五”普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奇台县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了普法学习力度,将《组织法》、《选举法》和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党政机关班干部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对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通过十年不间断的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各个单位的各项工作基本走上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轨道。广大干部带头执法用法,群众自觉用法守法的局面逐步形成,遵纪守法光荣户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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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

第七章  深化改革开放 加快经济发展


      1992年起,奇台县委认真贯彻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第一节  深化改革  促进经济发展

      一、深化农村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广大农村经过改革,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不断解放农业生产力,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随着经济体制向市场化转轨,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暴露出来,需要在农村进一步深化改革。为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证改革开放和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1993年开始,县委根据本县实际,继续推进农村各项配套改革,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不断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济体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抓好农村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多种形式的集约化经营。1997年,针对第一轮土地承包陆续到期的情况,县委出台了《奇台县农村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管理办法》和《关于结合延长土地承包期实行连片种植逐步推行“五统一”进行土地调整的工作办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土地承包政策,确定在原定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做好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续签及合同管理工作。到1999年,全县622个村组、30011户农户签订了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分别占全县村组和农户数的98.7%和98.8%,以家庭承包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巩固和提高,进一步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消除了农民的思想顾虑,使他们吃上了定心丸,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继续得到保护和增强。
      在深化农村改革的同时,县委按照《昌吉州农牧区村务公开暂行办法》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1998年对全县92个村委会524个村民小组普遍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并扩大到乡镇、站所。1999年,乡镇、站所和村组政务、村务公开率达100%。此外,为减轻农民隐形负担,通过制定提留、统筹预算方案,填发“农民负担绿卡”等,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落到了实处。全县通过清理,共取消收费项目达110余项,最多的乡镇取消29项,其中西北湾乡减少收费达270多万元,人均130余元。
      农村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进,调整了生产关系,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保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

      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农村改革的健康发展,使农业生产逐步走向以市场为导向的轨道,全县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加快经济作物的发展;在稳定发展种植业生产同时,加快林牧副业的发展。从这一层面出发,全县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主要体现在发展“两高一优”(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乡镇企业方面。
      (一)抓住重点,全面推进,积极发展“两高一优”农业。1994年,县委提出“增粮稳油兴畜牧,抓菜促糖上园林”的工作思路,坚持“两高一优”的发展方向,不断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确保粮食生产的前提下,扩大经济作物面积,大力发展畜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县委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各乡镇立足实际,制定了调整产业结构的方案和农业生产五年计划,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取得重要突破。1994年全县粮食产量达到3.6亿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奇台县被评为自治区粮食生产先进县,并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500家粮食生产县之一。1995年以后,县委把发展畜牧业作为调整大农业结构的突破口和重头戏来抓,坚持农牧并举、农牧林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继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使传统的粮食、经济作物二元种植结构向粮食、经济、饲料作物三元种植结构转变。制定落实菜蓝子工程建设方案和优惠政策,在“抓好面袋子,保证肉案子,装满油瓶子,丰富菜蓝子”的工作思路指导下,菜、肉、鱼、蛋、奶并举,重点搞好蔬菜基地建设。全面实施畜牧业“四个一”,(即亩均一头畜,牲畜总量100万头(只),商品肉1万吨,农牧民人均年增加养殖收入100元)工程。
      开展以农田防护林为主的生态林建设,实施退耕还林、防沙治沙和农田防护林三大工程。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大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2000年,奇台县农业总产值达4.64亿元,比1992年增长11.3%;农村人均纯收入2397元,比1992年增加160元;牲畜饲养137.91万头(只),比1992年增长91.9%。
      (二)大力发展以乡镇企业为主的二、三产业,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从1992年起县委按照中央提出的“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紧紧抓住发展乡镇企业的大好机遇,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克服资金短缺的困难,打破行业和地域界限,积极支持和鼓励集体、私营、股份制等各种经济成份一起上,实行“多轮驱动、多轨运行”,乡镇企业实现了超常规、跳跃式的发展。1994年,制定了全县1995-2000年乡镇企业发展规划,提出奋斗目标、具体任务及措施,这使全县乡镇企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年底,全县乡镇企业总数达到6450家,从业人员为13820人,奇台县一跃成为自治区发展乡镇企业17强县市之一,排名第11位。在此期间乡镇企业在经营方式上已成为相对独立,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形成“四轮齐驱、共同发展,多种经营并存”的新格局。1995年县委作出了《关于加快奇台县乡镇企业发展的决定》,实行优惠政策,激励乡镇大力兴办二、三产业,开拓与农业相关联的新产业,发展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为进一步搞活企业,加强市场竞争能力,本着“先发展,后完善,再规范”的原则,县委加快了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开展了企业股份合作制的改造和推广工作。到1998年乡镇企业改制迈出新步伐。改制乡镇企业71家,改制率达93%。通过改制,明晰了产权,盘活了存量,优化了生产要素配制,增强了企业后劲。
      乡镇企业的崛起与发展,给奇台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到2000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5.7亿元,实现利润4670万元。
      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有效地转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丰富和活跃了农村经济,提高了农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全县乡镇企业依托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以农牧产品加工、食品加工、运输、商贸、服务、建筑、建材等为主的行业结构,成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乃至国民经济中的一支最活跃的力量。为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的步伐,振兴农村经济和壮大县域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深化企业改革,发展私营经济

      (一)深化企业改革。1993年3月和6月,县委分别召开经济工作和企业改革工作会议,研究深化企业改革问题。 县委在分析全县经济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就如何贯彻区、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解决“双低”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认为造成奇台县经济“低速低效”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资金短缺,由于产品积压造成资金沉淀;二是企业整体发展水平低,缺乏活力,后劲不足,结构不合理,设备陈旧,技术落后,非国有企业所占比重小;三是改革步伐缓慢,现行体制和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这是经济运行中的深层次问题,也是造成“低速低效”的根本原因。因此,县委决定从企业“三项制度”(人事管理、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改革入手,不断深化企业改革。
      1994年7月21日,县委召开产权制度改革会议,制定出《关于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对全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作出统一部署。由此,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县各类企业中全面展开。1995年共完成14家企业的改制和改扩建工程。粮油工业公司年产2.5万吨饮料生产线、酒厂窖池改造项目、糖厂年产1500吨玉米酒精生产线以及水泥厂填平补齐项目均为当年建成、当年使用。在抓好糖厂、酒厂、造纸厂、粮油工业公司、煤矿、水泥厂等重点骨干企业的同时,积极培育新的支柱企业,努力形成地方工业体系。1996年6月西北地区最大的啤酒麦芽专业生产企业—奇台麦芽公司建成投产,年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规模居全国同行业第七位。通过生产运行,产品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加快了对现有企业的技术挖潜改造,促进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上规模上档次,增强了企业活力和发展后劲。
      但在深化企业改革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如老企业历史包袱重、设备陈旧、经营理念落后,导致企业发展滞后。糖厂在收购甜菜中,存在人为压级压价和服务态度欠佳等现象,卖难问题比较突出,严重挫伤了农民种甜菜的积极性。加之受市场价格因素影响,糖厂效益下滑,农民增收变现难,出现了农民不愿种甜菜的局面,种植面积逐年减少,更加影响了奇台糖厂的生存与发展。到1996年全县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亏损面增大,亏损额增多,经济效益下滑等问题逐渐显现。亏损企业主要有:糖厂亏损2093万元,酒厂亏损220万元,造纸厂亏损302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县委对工业企业实行抓大放小、扶优上新战略,开始全面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降低消耗,挖潜堵漏,增收节支,扭亏增盈,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奇台县水泥厂学习邯钢经验,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推行“价值管理、经济关系、利益挂钩、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制定4个模拟核算主体,分解成62个承包考核指标,使1997年吨水泥成本由上年173.28元降为162.4元,累计降低成本45万元。
      党的十五大召开后,县委认真贯彻十五大精神,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县实际深入开展企业改革工作。1998年初,县委召开全县企业改革大会,调整充实奇台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筹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以明晰产权为突破口,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全县企业改革时间表,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全面推进。在对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因企制宜,采取解体消号、先集后组、依法破产、剥离重组等形式制定了改制方案。为规范企业改制,县委先后制定了《关于深化企业改革若干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骨干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到1998年共完成企业改制28家,其中国有工业企业4家,国有商业企业8家,二轻集体企业3家,供销企业13家。糖厂、酒厂等5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在深化改革的同时,加强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对140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116人进行了分流,24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
      县委坚持一手抓改制,一手抓生产经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998年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2.46亿元,同比增长11.8%。亏损企业利润亏损1543万元,同比减亏935万元;国营商业企业利润亏损180万元,同比减亏22万元。县酒厂自1998年7月抵贷返租重组为古城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后,开拓市场,狠抓管理,降低成本,不断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产品开始销往关内市场。1999年6月,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将濒临破产的奇台县水泥厂以1810万元收购,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仅在一年内就生产水泥5.34万吨,上缴税金159.3万元,实现利润266.2万元,职工平均收入增加400元。
      通过改制,全县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资产结构由过去的国有企业单一的投资主体转变为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制度走向现代化,企业效益逐渐回升。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县委按照《决定》精神加快和完善企业改革。至2000年,全县列入改制范围的26家国有企业基本上完成了改制任务,改制面达100%。企业改制后的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企业规模和效益继续呈现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全县工业企业开始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发展个体私营经济。1992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若干规定》后,县委积极创造宽松环境,扩大自主经营权,个体私营企业一度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好景不长,到1993年10月,全县有435户停歇业,占总数的13%。原因除了资金短缺、经营不善、市场销售疲软以外,办证件难、插手管的“婆婆”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赊欠款等现象也是影响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扭转这一局面,1994年5月10日县委召开首届个体私营经济“双先”表彰大会,认真贯彻7月自治区人大八届九次常委会颁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个体经营经济条例》,充分肯定个体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把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之一给予了高度重视。县委相应制定了《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制止和废除乱收费20多项,个体私营经济再度活跃起来。到年底全县个体工商户达3702户,从业人员4809人,注册资金180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1.8%、13%和49%。私营企业发展到39户,从业人员764人,注册资金89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9.5%、125.4%和185.3%,向国家上交税金294.7万元,占县财政收入的11.7%。1995年,奇台县被国家工商局列为个体私营经济联系点和自治区工商局推行“收费明白卡”试点县。县委以此为契机,及时制定个体经营经济发展三年规划和《奇台县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规定》,全县上下形成了共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可喜局面。到1997年,全县个体工商发展到4267户,从业人员5339人,注册资金2833万元;私营企业发展到64户,从业人员1029人,注册资金1825万元。个体私营经济年产值达2434万元,纳税额达563.7万元,占全县税收总额的27%。
       1998年以后,县委确定了“抓住机遇、依托政策,把扶持发展非公制经济作为振兴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的指导思想,大力培育非公有制经济,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提高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的社会地位,非公有制经济继续得到快速发展,个体工商户麻铁明创办的“永合门诊部”作为个协、私协会员优惠医疗定点门诊,填补了新疆个协、私协会员点医疗的空白,连续8年被自治州、奇台县评为个体工商户先进个人,1994年5月4日麻铁明作为全疆3个优秀青年个体户代表之一,赴京参加全国优秀青年个体户先进代表会议,受到团中央、国家工商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的表彰,被授予“全国先进青年个体劳动者”荣誉称号,受到李岚清副总理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到2000年,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到5538户,从业人员6803人,注册资金6430万元;私营企业102户,从业人员1406人,注册资金5359万元,上交税金976万元,占全县税收的31.7%,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践证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仅增强了县域经济实力,促进了全县市场体系的形成,而且为增加农牧民和城镇居民收入,安置下岗职工以及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公有制经济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加大扶贫力度,促进共同富裕

      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县委始终将脱贫致富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从1994年国家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围绕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坚持开发式扶贫,走依靠发展大农业脱贫的路子,重点实施打井办电、节水增地、改水防病、异地搬迁等扶贫项目,集中改善贫困人口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促进贫困村经济持续增长。
奇台县作为农业大县,1993年农村经济综合实力名列全疆第33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和主要农产品人均产值为第16位,在昌吉州内农村经济综合实力处于中等水平。根据1995年国家确定的动态温饱标准人均收入530元统计,奇台县有1004户、4490人属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其中农村贫困户834户、3938人,被昌吉州认定的贫困村有4个。解决这部分群众的温饱问题,成为县委扶贫攻坚的主要任务。为了脱贫致富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县委明确提出“依靠两大优势(地缘优势和资源优势),抓好两大机遇(国家产业政策向西倾斜、昌吉州县域经济发展向东倾斜和石油开发),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把地缘优势和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六个突破(深化农村改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方面;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方面;充分利用边境口岸、搞活地边贸易、扩大对外合作领域方面;发展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二、三产业方面;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方面;在扩大横向联合、加强经济技术合作、支援石油开发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方面)”。在全县深入开展致富奔小康大讨论,制定“乡有计划本子,村有计划册子,户有致富单子”奔小康规划。
县委自1993年开始每年年初召开全县四级干部会议,动员全县大办农业,办大农业,加快实现脱贫致富的标目。1994年至1997年共打井593眼、架设农电高压线路266.6公里,解决了11.29万人、40.56万牲畜的饮水问题,使全县农村结束了饮用涝坝水的历史。县委还对扶贫人口增加专项贴息贷款和对农业生产资料实行补贴,为扶贫开发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1993年至1997年先后投放支农资金达1332万元,有力支持了高效经济作物种植业的发展和低产田改造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农业连年增产丰收提供了先决条件。5年间先后救济灾民16712人次,发放救济款25.73万元,面粉3.54万公斤,衣物8082件,煤57.3吨,救助失学儿童521人。
      为加快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县委实施科技奔小康示范工程,依靠农牧区基层党组织,抓好全县奔小康30个示范村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促进工程向纵深开展。1994年完成科技项目5项,全部获自治州科技进步奖。1996年奇台县被评为全疆科技兴新先进县和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县。从1990年开始,县委在全县农牧区开展“科技之冬”活动,到2000年已连续举办13届,平均每年培训人数达4万人以上,使一大批群众掌握了科学劳动技能,农村劳动力素质显著提高。通过实施牧区开发示范县项目,牧民人均收入从1995年的1100元提高到1997年的1612元,增长了46.5%。
      为加大力度消除贫困,打好扶贫攻坚战,县委提出到1997年底前解决全县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力争1998年贫困地区人均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县委充分认识到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必须转变观念,正确处理好扶贫与扶志,治穷与治愚,富民与富村以及救济式扶贫与开发式扶贫的关系,着重解决扶贫要“扶志”的问题。二是要依托农业大县优势,坚持开发式扶贫,鼓励贫困村组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植业,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生产,依靠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增加收入,尽快解决温饱问题。三是努力加大扶贫开发的投入,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投入、适度增加县乡两级财政收入、争取银行的有偿投入和增加包扶部门的自愿投入等,加快脱贫步伐。四是用足用好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五是积极实施产业化扶贫,即通过龙头企业、农副产品基地、专业大户等多种产业化形式带动贫困户脱贫。六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贫困人口的素质,为物质脱贫提供条件。
      县委的正确工作思路和有力的工作措施,保证了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到1998年全县按目标如期完成扶贫任务,脱贫户人均收入达2100元。为使农区与牧区共同富裕,共同奔小康,1998年县委制定了《奇台县1998-2000年牧民定居规划》,出台了给饲草料地免提留、免农业税、免义务工、给予资金补助或优先考虑贷款等一系列发展养殖业的优惠政策,推动了养殖示范乡、示范村、示范组和养殖小区的发展。当年全县实现畜牧业产值1.5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1.3%,同比增长19%,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导作用。牧民定居工作按照“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采取集中分散和插花定居相结合的办法,当年实现牧民定居252户、1389人。
      县委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扶贫工作,改善了农牧业生产条件,使一大批贫困农村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为全县城乡人民同步步入小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和中共十四大召开后,县委在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一是加大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定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逐步建立了建设维护、价值补偿相结合的投资体系,使城市公用事业走向“自我积累、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轨道。1994年,采取集资联建、公建民助、单位集资、财政补助等办法,完成了县城南规划集中供热设施建设,1999年总投资2506万元,对县城道路进行垫沙换基、沥青摊铺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投资113万元配套和完善古城公园的综合服务功能。2000年年内投入资金5832万元,完成了县城5条主要道路和4条居民巷道的硬化建设,硬化道路3714米,铺设人行道3947米,总面积14574平方米。完成城镇二水厂3000立方米水池建设及配套设施的完善。取消各单位近150个散烧锅炉,完成城镇10个集中供热点的建设改造,城镇集中供热框架基本形成。二是通信事业迅猛发展。1993年县域电话装机总量仅为1342门,只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拥有电话,家用电话几乎为空白。1994年,投资新建成了4000门数字式程控电话,开通了长途直拨电话。1995年、1996年全县14个乡镇全部开通程控电话,市话6000门扩容割接完成,形成完整的数字网,电话总容量增至13488门,每百人拥有电话6.13部。1997年投资1700万元,建成8条 光缆工程,建成126寻呼发射台一座,完成GSM900兆数字移动通信工程,建成四个电子化营业厅,公用电话亭、点发展到98个,全县电话总容量达到1.9万门。2000年全县电话用户达到25104户,其中市话11702户、农话13402户,全县电话普及率、市话普及率、农话普及率分别达到11.28部/百人、27部/百人和6.9部/百人。通信设施和技术装备不断改进,通信网络日趋完善,缩短了奇台同外地的距离,为奇台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以自治区和自治州举办的“天山杯”农田水利建设竞赛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农田基本建设。1994年至2000年共修建各类防渗渠1433.75公里,渠系配套工程建筑4657座。四是不断加大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文化、教育设施日趋完善。1996年全县完成了教育“八配套”建设任务,95%以上学校实现“八配套”,分别达到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生人均各类校舍面积标准、校园占地标准。1999年地处边远山区的半截沟镇孟家塘安装了全县最后一个电视接收天线,提前一年实现广播电视乡乡通、村村通。
      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极大地改变了城乡面貌,提升了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三节   党的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一、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七次代表大会

      中共奇台县第七次代表大会于1992年5月12至14日在县城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45人,列席代表54人,实到正式代表232名。大会特邀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亲临大会指导,奇台林场、一区调、二区调、驻军某部农场、农六师奇台医院等驻县单位党员领导应邀参加大会。
      中共奇台县第七次代表大会,是在县委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取得巨大成绩的重要历史时刻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中共奇台县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任务、目标及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选举产生中共奇台县第七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委书记荣庆旋代表中共奇台县第六届委员会作题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同心同德、奋发努力,为奇台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中共奇台县第六次代表大会以来的3年中,有2年遭受几十年不遇的特大旱灾,县委团结和领导全县各族人民,克服种种困难,较好地完成了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国民经济稳步发展,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有所改善。三年中国内生产总值增长39.9%,年均增长11.7%;社会总产值增长41.24%,年均增长12.2%;工农业总产值增长20.14%,年均增长6.3%;财政收入增长36.72%,年均增长16.92%。国民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城乡市场的繁荣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建、交通运输及公路建设取得新进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各项事业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中共奇台县第六届委员会之所以能够在两年特大自然灾害面前和国内外风云变幻的情况下带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经受住严峻的考验,并取得显著成绩,是因为县委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把农业生产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依靠科技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大会经过充分讨论,确定了今后三年的主要奋斗目标:到1994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7亿元(1990年不变价,下同),年均增长14.1%;国民收入达到2.7亿元,年均增长10.9%;社会总产值达到4.68亿元,年均增长10.8%。其中工业总产值达到2.2亿元.年均增长17%,农业总产值达到了2.48亿元.年均增长6.2%;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4亿公斤以上,牲畜年未存栏稳定在48万头(只);财政收入达到2000万元,年均增长6.9%;农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元,年均增长20.43%。
      大会强调:要实现上述奋斗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集中精力搞好经济建设,力争使奇台县经济发展在“八五”期间上新台阶。要从继续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全面发展农村经济;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大力发展地方工业;继续深化改革,切实放开搞活;大力开拓市场,搞活商品流通,扩大对外开放;在发展生产的前提下,加强城乡建设,改善各族群众的生活条件等五个方面,实现“八五”期间经济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大会还提出:要继续发展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继续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把全县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坚强领导核心。
      大会号召:全县共产党员要团结在以江泽民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党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加强党的团结,密切同各族人民群众的联系,同心同德、发奋图强、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为完成这次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全县“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为把奇台县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而努力奋斗!
      大会选出了新一届中共奇台县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召开的七届一次全委会选举荣庆旋、张兴祥、赵秦贵、张洪运、张炳臣、魏振华、周爱武(女、回)、阿不力米提·司马义(维)、刘世勇9人为中共奇台县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选举荣庆旋为中共奇台县第七届委员会书记,张兴祥、赵秦贵、张洪运为副书记。选举周爱武为中共奇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陈广馥为副   书记。
      二、加强党的建设

      1993年,县委开始试行基层党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这是县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在管理制度上的一项重要改革。县委选定古城乡党委、坎尔孜乡东二村党支部、县农机公司党支部等8个具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试点,取得成功后,然后在全县推广,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涵盖了全县各级各党组织的所有党员,具体执行中区分不同对象,各有侧重地制定了党建考核目标。为使工作落到实处,县委制定了《奇台县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奖惩办法(试行)》和《党员十带头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与基层党委签定党建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底进行奖惩兑现。实现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各级党组织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党建工作成为经济建设的有力保障。
      1994年,县委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农村奔小康的基础工程来抓,坚持四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部置、统一制定验收标准、统一检查评比),把握五个结合(农牧区党建与推进农业农村组织相结合、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相结合、与实施农村各项工作责任制相结合、与科技之冬相结合、设与开展农牧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结合),大力加强农村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为提高农村党组织战斗力和整体素质产生了促进作用。 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后,县委按照《决定》精神,制定了《奇台县1995-1997年农牧区强党建、促经济、奔小康发展规划》、《奇台县五套班子领导定点联系乡镇和部门包乡镇的具体任务及考核办法》,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干部考核序列。同时注重企业党组织和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不断探索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新经验,先后成立了经济党委和教育党委,加强了党对企业和教育等各事业单位的领导。
      在抓基层组织建设时,县委坚持教育与调整相结合、打基础与抓提高并重的方针,通过“抓关键、打基础、树形象、攻难点、上水平”,更好地提高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水平。一是以“六个好”(选配一个好班子、建立一支好队伍、选准一条好路子、建立一套好制度、形成一种好作风、创建一个好工作格局)为目标,切实加强基层党委的建设。二是以“五个好”(建设一个好班子、培养一支好队伍、选准一条好路子、完善一个好的经营机制、健全一套好的管理制度)为目标,切实加强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组班子建设。县领导实行“三包”(包一个乡镇经济发展、党建工作、社会稳定)“四联”(联系一个乡镇、一个先进村、一个后进村、一户贫困户),把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与壮大集体经济和扶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多办实事好事。通过县领导包扶,一些后进村组的群众有了信心,班子有了活力,工作局面很快被打开,物质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三是以“八好”(班子建设好、职工队伍好、工作作风好、制度建设好、配合工作好、廉政建设好、民族团结好、精神文明好)为重点,加强乡镇站所建设,为全县创建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活动增添了新内容。到1998年,全县有253名村组后备干部充实到党(总)支部班子,调整村组班子159个,调整村干部113名。行政村全部配上了科技副主任。乡镇站所挂牌达到“八好”标准的65个。基层党组织在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领导能力和党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1993-2000年全县先后共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223个。受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表彰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9名,优秀共产党员2名,奔小康先进村党支部5个,党员致富能手21名,奔小康先进乡镇2个,“双强”乡镇企业3个,优秀乡镇党委书记7名,优秀基层党委1个,六好乡镇党委2个,五好村党支部5个,党员“双带”标兵8名;受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表彰的优秀党支部书记2名,优秀共产党员2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


      三、开展反腐败斗争

      县委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1993年9月,县委成立了奇台县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全县各族人民同党内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展开斗争。
      1993年,全县共取消农村68项不合理收费项目,取消各种摊派、捐物、集资、出工、出物29项,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人均减负30元。1995年,县委对党政机关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狠刹公款吃喝风在全县形成声势,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当年,县各套班子及66个行政事业单位接待费支出25.3万元,同比下降67%。1998年县委针对公款购买通讯工具等腐败现象开展了专项治理,共清理移动电话25部,BP机306部,固定电话225部,收回作价款和通信工具款17.34万元;清理和取消涉及企业的11项收费,涉及金额8.28万元。1999年县委按照中央关于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的要求,压缩取消各类会议82个、庆典活动25次、考察学习12批 ,节约经费28.35万元;清理违规住宅电话17部,移动电话和寻呼机7部,收回违纪款1.76万元。
      检察机关除正常受理各类案件外,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以反贪污贿赂为重点,坚决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1996年奇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成立,标志着反贪污贿赂斗争步入了专门化、正规化轨道。
      2000年,县委在开展“三讲”教育的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使领导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所分管的部门,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配偶、了女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并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加大了查办违纪案件力度,处分乡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2人,其他人员4人,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县委充分认识到反腐败要从根源上进行治理。做到这一点,关键要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事实上,县委在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机制方面在此前就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1993年,各基层党委普遍建立了廉政制度,坚持每年两次例行的党风党纪检查;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拓宽了党内外监督渠道。先后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廉政制度,分别有定期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使一些腐败问题得到了及时处理,特别是1999年以后,县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先后印发了《奇台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奇台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奇台县领导干部任期公示暂行办法》等,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 。
县委开展的反腐败斗争,使腐败问题得到了严肃处理,行业不正之风得到纠正,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净化了发展环境,促进了奇台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四、民主法制建设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全县通过普法教育,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有了明显提高。进入九十年代后,县委将民主与法制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继续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协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县人民政协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在县委的支持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为主的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对促进全县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县为深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县委把基层民主建设作为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相关联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按照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在政治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保证农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要求,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制度、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有力保证了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的各项权利。
1991年,在全面完成“一五”普法教育任务的基础上,县委按照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开始实施“二五”普法教育规划。在五年时间里分阶段组织实施、分类指导,由点到面,不断深入,取得了显著成效。“二五”普法期间,共举办普法骨干学习班1182期,通过参加学习、观看录像录音、举办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使教育人数达76000余人次。通过对46个普法系统的考核验收,全县干部群众顺利完成了《宪法》为中心的25个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任务,普及率达95.5%,合格率95.4%,达到了自治区关于“二五”普法考核验收的要求和标准。全县干部群众中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县委还从群众反映出的热点问题上,加强执法检查,纠正违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使干部群众看到了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1996年后,县委进一步加大法治工作力度,成立了奇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根据 中央和全国人大关于开展第三个法制教育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按照“三五”普法教育的重点,突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青少年、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流动人口的教育。县乡村层层成立普法领导机构,签订管理责任状。全县有97所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县城小学校还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少年消防学校”“少年警校”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三五”普法期间,全县共举办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850期,培训人数87160人次,开展法律知识竟赛854场次,编印散发各类法制宣传材料45.79万余份,通过出动宣传车,举办宣传板报、张贴标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顺利完成了新《刑法》、《宪法》(修整案)等14个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任务,普及率93%,合格率99.5%,达到了《规划》规定的考核标准。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深入人心,全县“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四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县委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从树立文明新风、治理脏乱差、加强民族团结和军民团结入手,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一、讲文明礼貌,树社会新风

      1994年,县委印发《关于今冬明春进一步加强农牧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安排意见》,紧紧围绕思想品德教育工程,开展“远学徐洪刚,近学马建军”活动,特别是结合学习见义勇为英雄人物马建军的事迹,在8个重点行业开展了“双百佳”评选活动,促进行业新风建设。通过演讲会、征文活动等形式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爱我中华,爱我家乡”读书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利用重大节假日和纪念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营造精神文明建设的氛围。大力宣传身边英雄人物的典型事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1994年8月9日,坎尔孜乡籍现役军人周治国在执行任务中,连人带马落入河中,为保护电台及装备器材,置个人生死于不顾,光荣牺牲,被南疆军区授予昆仑卫士称号,并批准他为革命烈士。县委及时作出《关于向周治国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县人民以奇台县的优秀儿女周治国为榜样,为奇台县的建设事业多做贡献。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后,县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奇台县市民守则》,结合“育人治县”工程,以宣传、学习、推广张家港经验为契机,开展了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单位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在农牧区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文化下乡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导农牧民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使农牧区向富裕、文明、进步的小康型农村迈进。在交通、金融、粮食、邮电等12个行业和企业开展“行业树新风、满意在古城”标兵评选活动和“爱祖国、爱企业、爱岗位”教育活动,在学校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教育氛围。在城镇开展精神文明社区共建活动,按照“分片治理、联片共建、整体推进”的方针,加强了城区精神文明建设。
      经过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到2000年,全县建成自治区级文明示范乡镇1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12个,文明示范小区1个。国家级文明小区1个,区级3个,区级文明集贸市场3个;州级文明单位39个,文明村4个,青年文明号9个,文明市场15个; 涌现出一批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优化环境,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县委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对社会反映比较大的环境卫生、社会秩序和管理服务脏、乱、差现象进行了专项治理,促进了社会的健康发展。
      为尽快改变城区面貌,创造整洁、文明、优美的生活环境,县委及各套班子对城镇街道卫生实行责任包干治理,点面结合,不留死角,堵绝城区违章乱挖乱建,乱设摊点,乱涂乱贴、私设广告招牌现象,保持道路公共设施整洁、完好。疾病防治、妇幼保健、地方病、传染病监控等各项卫生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的同时,组织实施了农村改厕四年规划和灭鼠“一役达标”活动,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收到了明显成效,提高了各族人民的健康水平。宣传落实《食品卫生法》,对餐厅、食品加工企业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视情节给予处理。充分发动城镇各单位和居民清理三包区积雪、垃圾,城建部门成立稽查队,定期不定期对三包区进行卫生检查。通过集中整治后,市容卫生大为改观。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各单位植树、种花、种草、美化环境。1996年,奇台县被评为全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先进县。
      在整顿社会秩序方面,县委始终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结合“严打”斗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了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县乡村及各单位相应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普遍建立了基层治保会、调解会和治安联防会,积极开展群防群治,有效地遏制了刑事犯罪案件上升的势头。1994年,重点开展反盗窃、打击车匪路霸、扫黄除“六害”活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2起,摧毁违法犯罪团伙27个、181人,追缴赃款脏物总折价达31万元。查处治安案件318起,清除火灾隐患183起。1999年,为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县委转发了《奇台县纪检监察机关、公、检、法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协同办理案件试行办法》,组织开展网上追逃行动,选派了集体整治案件队和工作队,加强重点地区的集中整治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力抓好“法轮功”和“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清查处理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了社会政治稳定。
      积极开展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等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工商部门在全县24个市场广泛开展了文明市场竞赛和“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文明经营户”等市场规范化达标评选活动。从营造文明环境着手,改造修建城镇路面及城市配套设施,城镇行路难、上厕难、排污难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市容面貌大为改观;电力企业把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开展供电服务承诺制度,积极为用户排忧解难。对农村供电采取直管、直抄、直收、直供的做法,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用户的信赖,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审判质量年”、“执行年”和“双创”活动,集中开展执行会战,改进服务,规范管理。县委把与经济建设和加快发展密切相关的工商、土地、电力以及税收等行业改革服务作为重点,改进作风,减少服务环节,转变工作职能,形成了有利于投资,有利于发展,有利于开放的宽松环境。

      三、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

      奇台县有汉、维吾尔、回、哈萨克、蒙古、乌孜别克等20个民族。长期以来,县委始终把民族团结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不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进一步形成,“三个离不开”深入人心,形成了各民族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信赖、互相谅解的良好风气。各族人民友好相处,相互依存,团结奋进,形成了血肉相连的兄弟关系,为开发、建设、稳定奇台,维护祖国统一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1993年到2000年的8年间,县委继续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每年抓5月,5月促全年,年年都有新内容,年年都有新进步。在县委的统一领导安排下做到了对民族团结工作“七有四同时”,即有组织、有安排、有目标、有措施、有行动、有检查、有落实;布置工作时同时布置民族团结工作,汇报工作时同时汇报民族团结工作,检查工作时同时检查民族团结工作,选拔培养干部和评比先进模范时同时注意考察民族团结方面的表现。此外,各级组织还注意抓日常的民族团结教育。采取知识竞赛,办板报、举办阿肯弹唱、文艺汇演、书画展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针对奇台县少数民族成份较多、人口相对集中的实际,县委通过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和学习,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提高各族人民加强团结、共同繁荣的自觉性,为继续搞好民族团结、走向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全县15个乡镇中,少数民族乡镇就有3个,由于历史及各方面原因,经济发展相对缓慢。为了改变这些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县委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把发展振兴民族经济,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制定了发展民族经济的战略目标和各项具体措施,促使民族地区的经济走上了稳步发展的道路。党政机关部门对少数民族贫困乡村进行对口支援,选派优秀干部驻村帮助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乡村的资金投入,改变他们的文化、生产、生活条件。到2000年,少数民族居住区生活条件和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国家和区、州、县的大力支持,先后实施了人畜饮水工程,畜牧业“四个一”工程,防病改水工程,国家牧区开发“示范县”项目和牧民定居规划,有力地推进了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至2000年,牧民居住区全部实现了通水通电和公路、班车、广播电视村村通。一大批机械加工、畜产品加工、民族工艺品加工等二、三产业在民族乡村崛起。
      县委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积极培养,大胆提拔,放手使用少数民族干部。采取党校和大中专院校深造等教育形式,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理论水平;选派少数民族干部下基层锻炼,增长才干;通过异地交流,为少数民族干部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大批年轻少数民族干部走上了重要的工作岗位,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不断成长壮大,对加快奇台县的经济步伐,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本着尊重历史,有利于生产,方便信教群众的原则,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保证了宗教活动正常开展。对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实行三级管理,对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宗教爱国人士在政治上妥善安排,生活上适当照顾。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讨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提高认识。开展“五好寺院”和“五好宗教人士”竞赛活动,努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巩固和发展了宗教爱国统一战线,为维护民族团结、安定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县委的领导下,全县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在反对宗教极端势力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上,自觉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旗帜鲜明地组织带领群众进行斗争,有力促进了改革、发展、稳定和全县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在稳步中健康发展。

      四、开展军民共建和“双拥”活动

      奇台县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的边境县,与蒙古国交界,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有8个驻军单位和兵团农六师的5个团场。长期以来,军地双方大力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1984年,奇台县被自治区和新疆军区评为“双拥”工作先进县,1989年,被昌吉州党委、人民政府命名为全州第一批“军民团结、民族团结进步”双模县,1991年,被自治区命名为拥军优属先进集体。1993年1月5日又被自治区、新疆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县”。
      1993年,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各驻军单位,认真学习贯彻“纪念延安双拥运动50周年”大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提高部队战斗力和发展地方生产力作为“双拥”工作的出发点和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来抓,走出了一条适应经济建设、符合边防多民族地区特点的双拥工作新路子。军政、军民团结带动了民族团结,形成上下结合、纵横交叉的双拥网络。军地双方联合制定了《军民团结公约》、《民族团结制度》和《双拥工作实施计划》,形成多层次的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实现“双拥”工作社会化、经常化、规范化。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为强化全民国防意识,县委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计划,普及了以国防历史、国防精神、国防战略、国防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一是县乡两级党校开设国防教育课,对城乡党(总)支部书记和基层领导干部集中实施国防教育。二是在全县各中小学普及国防教育课,采取集中进行军事训练、校外辅导和征文活动等形式,由驻军单位派出校外辅导员和军事教官对各校学生进行军训。各学区先后组建了少年军校。三是每年组织预备役民兵集中学习国防知识,开展战略形势教育。四是对全县各族普通群众进行国防教育,在城镇闹市区办墙报、板报,在各行政村、居民委员会集中召开普通居民参加的国防知识宣讲会,在广播电台开办国防教育等专题节目,扩大了国防教育辐射面,社会效果显著。深入扎实的国防教育,提高了全体军民的国防观念,为双拥工作的持久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形成了全民关心国防、人人支持国防建设的局面。
      县委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了为部队“做一件好事,办一件实事,解决一件难事”的活动。县各套班子每逢大的节日,都组织慰问团到驻军单位和远离县城200多公里以外的边防一线慰问官兵,现场解决部队的实际困难。某部队农场离县城20多公里,场部学校10多名学生分为6个年级,不便教学,县委指派教育部门把学生接到县城重点小学住校学习,解除了农场干部的后顾之忧。对驻军单位上学的子女降低初高中录取分数线,全部安排到重点学校就学。县委多次召开协调会,解决部队随军家属、子女就业问题。当了解到有的部队官兵饮水、吃菜困难、不通电的情况后,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出专项资金3.8万元,为边防库甫派出所购买水井泵一台,为芨芨湖边防派出所解决了一套发电设备,为边防营4个连队配备了电冰柜,解决了驻军单位的实际困难。并拨出专款组织技术力量为边防一线部队建起了7座电视接收塔,解决了边防部队看电视难的问题。同时,各企事单位、群众团体也积极为驻县部队做好事,开展丰富多彩的军民联谊活动,组织文艺队巡回演出。民族宗教上层人士以军民团结、民族团结为重,深入军营慰问座谈,赠送礼品,表达穆斯林群众对子弟兵的一片深情厚谊。县城各大商场、商店、交通运输单位设立军人服务专柜和文明服务窗口,并送货到军营。许多个体户理发店连续几年挂牌为军人义务理发,并深入军营义务理发近千人次。全县各族人民的深情溢满座座军营,滋润着广大官兵们的心田。
      驻军部队视人民为父母,积极参与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驻军某部在自身战备、执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抽调人力物力帮助地方修筑芨芨湖至北塔山煤矿30公里的标准路面,修筑110团通往坎尔孜乡公路12.5公里,县委把这条路命名为“军民民族团结友谊路”。 
      奇台县深入扎实的双拥工作,结出了丰硕的成果。1994年,全县建立军民共建点27个,有24个单位受到自治区表彰。北塔山气象站、奇台镇三校、四校、县一中、36912部队等11个单位受到国家表彰,驻军某部32项工作受到解放军总部和两级军区表彰。

      第五节    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八次代表大会

      奇台县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委七届一次全委会确定的“依靠两大优势,抓住两大机遇,实施优势转换战略,实现六个突破”的工作思路,坚持树中心、抓四块、靠优势、兴三业、求稳定、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团结和依靠全县各族人民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大力发展地方工业,切实搞活商品流通,加强党的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进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全县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到1997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由1992年的2.45亿元(90年不变价)增加到3.6亿元,增长46.9%,年均增长8%;工业总产值由3.47亿元,增加到5.67亿元,增长63.4%,年均增长10.3%;财政收入由1379万元增到2693万元,增长95.3%,年均增长14.32%;粮食总产量由1.68亿公斤增加到3.01亿公斤,增长78.7%,年均增长12.32%;各类牲畜年末存栏数由46.3万头只,增加到54.8万头(只),增长18.4%,年均增长3.4%;乡镇企业总收入由0.66亿元,增加到6.66亿元,增长10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1.24亿元增加到1.90亿元,增长53.23%,年均增长8.91%;农村人均纯收入由808元,增加到2227元。全县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开始步入振兴发展的新时期。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工业企业技术装备落后、资金短缺、经济效益低,牧区与农区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扬成绩,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总结经验,开创未来,经自治州党委同意,1997年1月27日至30日,中共奇台县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41名。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审议通过中共奇台县第七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奇台县新一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认为,五年来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干部群众,继续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深化改革、加大投入,大力发展地方工业,进一步放开搞活,发展商贸、运输、邮电事业,建立多元化市场体系,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引导、扶持和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进一步改善经济秩序和经济环境,有力推进了全县国民经济快速高效发展。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继续实施“科教兴奇”战略,科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加强,推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稳步发展。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卫生、民政等各项事业都有了新的发展,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三项基本国策得到进一步贯彻,城乡市镇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显著成就。
      大会指出: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县委第七次党代会的工作思路和各项部署的结果,是全县干部群众奋发图强、励志苦干、奋力拼搏的结果,是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鼓足干劲、扎实工作的结果,这是几年来取得的重要经验,要倍加珍惜。
      大会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正确认识和分析了全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认为奇台县农业综合效益不高,工业发展相对滞后,资金供需矛盾突出,致使经济实力薄弱,仍未实现向农业强县的转变。大会在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后指出:奇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同样面临有利机遇:一是国家实行重点扶持发展西部地区战略,优先在新疆安排一批大规模的农业和石油化工项目,自治区“南棉北粮”和昌吉州“西棉东粮”战略,确定了奇台县为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县,重点扶持奇台县发展粮食生产,给奇台发展大农业和其他联动产业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天地。二是“八五”计划全面完成,“九五”计划开局良好,为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奇台县水土、矿产资源丰富,有一定数量的水资源没有充分利用,有一定数量待开发的土地,80%的农副产品未经过精加工和深开发,矿业开采刚刚起步,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四是“思稳定,求团结,盼发展,争富强”已成为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愿望,为推进全县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大会在充分肯定成绩、正视存在困难和分析发展形势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速发展社会生产力;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效益为中心,加快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科教兴奇战略;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提高全县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经过五年的努力,全面完成“九五”计划,整体经济素质和综合实力显著提高,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奋斗目标是:到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49亿元,年均递增9%,工农业总产值达到9.36亿元,年均递增9.5%,其中工业总产值达到4.41亿元,年均递增12%,农业总产值达到4.95亿元,年均递增7.5%;粮食总产达到4.07亿公斤,年均递增4.8%;全县牲畜年末存栏稳定在65万头(只),牲畜最高饲养量达到120万头(只),肉类总产量达到25000吨,年均递增7.4%;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8.4亿元,年均递增15%;农村人均纯收入3600元,年均递增10.1%;财政收入达到3830万元,年均递增8.5%,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2亿元,对外贸易总额达到1200万元,年末各项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1.17亿元。总人口控制在19.63万人以内,年均递增1.03%,全民族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29‰以内。
      大会认为,要实现以上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必须要做到:一是始终坚持发展大农业战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二是重点发展龙头型企业,加大改革和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三是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四是发展对外贸易,进一步扩大开放;五是注重解决社会热点问题,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六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稳定大局。只要全县上下按照第八届党代会确定的工作思路狠抓落实,就一定能实现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更好地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上级党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克服困难,开拓进取,为顺利完成本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而努力奋斗!
      中共奇台县八届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员会。在随后召开的八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孟昭霆、靳万朝、张元朝、刘世勇、吴占国、张炳臣、阿不利米提·司马义(维)、李永录、彭国春、何风玲(女)为常委,选举孟昭霆为书记,靳万朝、张元朝、刘世勇为副书记。选举何风玲为县纪委书记,许效仁、王万海为副书记。


第六节     “三讲”教育

      2000年2月,县委根据昌吉州党委《关于在全州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安排意见》,在县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纪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及其领导成员,以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制定了《县委、人大、政府、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三讲”教育实施意见》,成立了“三讲”教育领导机构,《实施意见》中所涉及的单位和部门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三讲”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本单位、本系统的“三讲”教育工作。2月29日,县委召开奇台县“三讲”教育动员大会,自治州“三讲”巡视组成员亲临现场指导,同时发放《党性党风情况征求意见表》。动员大会后,参加“三讲”的各系统、各单位也相继召开动员会,启动了“三讲”教育活动。“三讲”教育第一阶段,参加活动的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认真研读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和论述以及党的有关理论、文件,认真开展记读书笔记活动;第二阶段,每个领导干部对照中央17号文件提出的四个方面要求和五个方面问题的表现,对照中纪委、中组部下发的《关于在“三讲”教育中领导干部要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认真检查自己1992年以来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讲政治这个核心,从世界观深处进行自我剖析;同时,查找领导班子存的突出问题,形成领导班子剖析材料,并发动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及有关方面进行民主评议。第三阶段,参加“三讲”教育的县各套班子及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内部开展谈心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实事实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四阶段,针对反映出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问题,集中逐条逐项地分析原因,认真总结,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领导干部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三讲”教育历时两个月,于2000年4月底圆满结束。在“三讲”教育中,县委常委带头认真总结经验,检查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深入思考政治上、思想上、经济上和作风上的一些重大问题,推动“三讲”教育有序地开展,并分别到开展“三讲”教育的县各套班子和各系统、各部门听取意见,指导工作。全县共有51名县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三讲”教育。党内外干部和群众也对“三讲”教育十分关注,表现出很高的参与热情,仅直接听动员报告、参加民主测评和帮助整改的就有1000人以上。领导干部在“三讲”教育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共梳理各级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建议600余条。集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有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淡化、群众意识淡薄,以权谋私,作风不正。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面对面谈问题、亮思想、找根源,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在坚持走群众路线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等方面有明显提高,经受了一次党内政治生活的严格锻炼。“三讲”教育中思想作风上的收获,不断转化为广大干部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怕困难、勇挑重担的实际行动。在开展“三讲”集中教育和“回头看”过程中,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272件,及时解决农村各类纠纷785件。许多党外人士反映,县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严肃认真、深入细致地开展“三讲”教育,显示了共产党人敢于揭露并解决自身问题的勇气和气魄。但是,“三讲”教育并不是也不能完全解决所有的问题,有些条件具备,当时可以解决的问题,三讲”教育期间立即予以解决;有些条件还不完全具备,属于较长时期整改的问题,县委要求登记造册,条件成熟一个,解决一个。抱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巩固好“三讲”教育成果。
      这次“三讲”教育,对于确保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州党委各项决定的贯彻实施,确保奇台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及全县社会政治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进行“三讲”教育,是促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有效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正确决策,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一次创造性探索和成功实践。由于中央和区、州党委的正确领导,由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也由于20世纪80年代整党工作的经验,这次以正面教育为主的“三讲”教育,进行的是平稳的、有效的,对于提高党的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执政水平、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信心、加快推进奇台县经济社会向前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http://www.xjqt.gov.cn/10014/10201/10010/10005/2011/221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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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跨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阶段

第八章  跨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阶段


      面对即将到来的新世纪,基于对国内外形势和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的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江泽民在2000年春明确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中央以此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在全党开展了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奇台县在顺利完成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以及“八五”、“九五”计划之后,面对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县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好头,起好步,采取一系列的工作措施,创新工作内容,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打开工作新局面,以崭新的面貌,跨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阶段。

      第一节   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

      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的开展

      2000年底中共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为了深入扎实抓好“三个代表”学教活动,2001年1月,县委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安排意见》,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三个代表”学教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县启动了“三个代表”学教活动。根据单位、部门及乡村学教对象的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情况,县委提出县直部门、乡镇、站所开展学教活动要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实际管用,做到步骤紧凑、程序严密、环环相扣。为了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顺利开展,各学教单位层层召开动员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黑板报、简报、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少数民族乡镇还用汉、哈、维三种文字刷写标语、组织马背式宣传辅导小组。古城乡八家户一村、西地镇旱沟村六组等村民把“三代”学习内容编印成曲子,自编快板、小品、小曲子、秧歌等文艺节目,大力宣传“三个代表”思想,用具有乡土气息的、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染了学教活动的氛围。对参加学教活动的行业、单位和部门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制定了学习制度,确定了必读篇目,组织全体干部收看专题片、召开座谈会、撰写心得体会等,学习先进人物郭秀明、张荣锁、丁升贵先进事迹。同时组织实践“三个代表”的典型人物,在千人大会上作先进事迹报告并深入到各基层单位巡回作先进事迹报告,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在学习实践“三个代表”中,县委把“三同、五必访”作为亲干群、顺民心、促发展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力争做到征求意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走访党团员、妇女、宗教人士、村民代表、“三老”人员、重点户、贫困户以及意见比较多的农户,广泛征求意见。坎尔孜乡通过邮寄方式向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团员征求意见;西地镇发出了《关于征求意见到村民的一封信》。二是以“三同、五必访”四项规定,八项纪律等制度,要求学教对象带着任务、带着问题、带着责任深入群众。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干部职工身体力行,并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解决了农村的一些突出问题。2003年,为农牧民协调解决生产资金4285.7万元,新修沙石路373.6公里、水渠87公里,投资25万多元解决部分人畜用水问题,调解各类纠纷858起;为农牧民办好事、实事2275件,为贫困“五保户”、失学儿童捐款73.1万元;推动了“民心工程”的深入开展。
按照区、州党委的统一部署,2002年4月下旬县委对全县“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的回访复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重点回访复查整顿机关工作作风,在机关、单位、乡镇、站所创建良好的服务环境。各单位、各部门普遍做到“三个有”(有一个咨询服务台、有一个办事指南、有一处便民利民服务点)、服务态度做到“七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声您好问候,一句耐心解释,一杯热茶相待、一张板凳请坐、一个明确答复、一个真诚帮助)。县直部门把落实整改措施与实施政府机关形象工程相结合,机关作风和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县委组织千名机关干部深入农村第一线,努力做好“三送”,即:为农牧民群众送温暖、送科技、送信息;做好“三讲”,即:讲党的方针、政策,讲国内外和区内外形势,讲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确保稳定的重要性;做好“三算”,即:算区、州、县“十五”计划的大账,算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细账,算尽快实现致富奔小康的发展账。在回访复查工作中,认真做到八看、八比、八查,即:一看单位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比整改工作力度,查建章立制;二看干部是否受到教育,比干部贡献大小,查爱岗敬业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局面;三看干群关系是否得到改善,比办事效率,查民意民情;四看单位是否制定整改规划,比群众参与程度,查考核措施;五看单位班子领导是否说透问题,比工作精神面貌,查教育机制;六看单位党员干部是否注重深学,比提高素质,查学习安排;七看单位干部是否深挖实抓,比工作进度,查群众满意程度;八看整改承诺是否落实,比办事质量和水平,查整改承诺结果。这些为提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效果而采取的必要形式,以较为丰富生动的内容,较好地教育引导了干部群众,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改进。
      这次开展的“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全县共参加学教单位636个,学教对象11861名。共发放征求意见表39312份,征求意见建议31741条,梳理后的4937条,反馈的4937条,整改建议书形式84条,整改落实2375条。为保证学教活动的顺利进行,县委结合农村开展“三个代表”学教活动,以“三级联创”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为抓手,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放松,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活动载体,在实际工作中,县委始终注重抓基层,打基础,按照“抓乡带村、抓村促乡”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强化村党支部核心地位,理顺“两委”关系,规范村级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提升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同时,为保证学教活动的质量,县委十分重视发挥指导组作用,切实配齐配强指导组的力量,从县直机关部门、乡镇、区州驻县单位和离退休领导干部中精心选拔抽调1629名干部(其中县级领导26人)组成636个指导组和驻村指导组,分赴各学教单位开展工作。县学教办巡查组经常不定期对学教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推进学教活动的工作进度。各指导组精心指导,严格把关,切实发挥了帮助、指导、参谋作用,为学教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三个代表”学教活动是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所进行的一项重要活动。学教活动在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同时,较好地活跃和丰富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拓宽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和思路,影响和触及到了各行业、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有助于提高党的思想建设水平,较好地推动了全县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

      二、开展“三面”教育

      为探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人心,加快发展,按照既定的发展思路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保持较高质量运行,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三面教育”。“三面教育”包括“三面、三同、三下”三个主题,主要内容即集中农户面对面地讲政策、讲科技、讲变化、讲发展,组织农户面对面地谈实情、谈实话、谈打算、谈发展,深入农户面对面地算大账目标明确,算细账心中有数,算实账心底踏实;“三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学习);“三下”即科技、文化、卫生下乡。2000年1月8日,县委从县、乡、村分别抽调了3112名干部组成“三面教育”工作团,深入到15个乡镇、135个村、465个村民小组,全面开展查民情、办民事、暖民心、鼓干劲、促发展的组织大动员、思想大发动、观念大更新的“三面”教育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县委组织力量编印了《“三面”教育简明读本》,供下乡驻村工作团使用。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三面”教育,使群众对党的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使广大干部受到了一次生动具体的群众路线教育,更加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三面教育”是党在奇台县发展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实践,也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一次新的创举。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根据奇台县和其他县市创造的成功经验,在全州铺开了下乡驻村工作,并把下乡驻村工作作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部署落实。
      2001年10月,县委在总结提升“三面”教育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农村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在下乡驻村工作中进一步提出“讲给群众听、做给群众看、带着农民干、教会农民怎么办”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紧紧围绕畜牧养殖、高效经济作物种植等重点产业,结合农户家庭经营现状,深入开展讲、谈、算,使群众明白“种地为什么,增收为什么”的道理,从而扩大和丰富了“三面”教育的内涵,提升了下乡驻村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广大下乡驻村干部以“干部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为主题,以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和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紧紧抓住“产业结构调整”这根主线,坚持“驻村不增负、帮民不扰民”,深入农村第一线,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谋发展,赢得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在开展和深化“三面”教育中,各工作队始终围绕为民办事、解决问题、农民增收、加快发展四个重点环节做好干部下乡驻村工作。下乡驻村干部协助配合村“两委”班子,积极实施县委、政府提出的“783”发展战略,组织引导广大农户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形成以畜牧业为增收重点的经济发展格局。一是认真做好为民办事、解决问题的工作。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下乡驻村工作组采用多种形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主动地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协助贷款等方面的服务,搞好田、林、路、水、电建设,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密切党群关系。到2003年,全县各个工作队、工作组共为村组引进资金180多万元,协调贷款1600多万元,新建文化室6个,联系农业订单74万亩,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1300余场次,引进新技术240多项,提供致富信息2600余条,筹措资金铺设沙石路45公里,新修维修渠道39.2公里,修桥涵闸2300余座,为村组、贫困户捐款物折合人民币约25.6万元,帮助46名辍学儿童重返校园。尤其在“防非”期间,各工作队、工作组积极协助乡镇、村组落实防治措施,坚持一手抓非典,一手抓生产,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稳步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与时同时,县委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开展文明村组创建和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牢牢占领农村科技文化阵地。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和农闲时间组织群众开展文化娱乐活动400场次,参加人员近2.6万人次。送图书15000余册,义务就诊7200人次,为6600多名农村老人发放就医优惠卡,受到了村民的热烈欢迎。各工作队全面实行走访群众、联系农户、重点包扶、民主议事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下乡驻村工作。下乡驻村干部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深入走访的基础上,确立了1773个联系户,重点是与“三老”人员、“双文明”户、科技示范户、种养殖典型户以及经济发展缓慢、生活困难的重点户建立长期双向联系。在双向联系活动中,着重在帮助贫困户理清思路,坚定信心,增强造血功能上下功夫。针对个别长期难以解决的重点问题,工作队员用谈心拉家常的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群众讲清道理,分析利弊,消除误解,理顺情绪,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动员他们把精力放在种好地、养好畜、发展经济增加收上来。下乡驻村干部都建立了信访包案制,认真排查梳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做好说服教育和化解矛盾工作,并协助“两委”及时处理了大量的信访案件。工作组积极协助“两委”班子搞好以“民主日”活动为载体的“四民主、两公开”工作,各工作组针对本村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随时组织“三老”人员和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议事活动,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使一些村组多年久拖不决的问题得到解决,受到群众的好评。二是认真做好农民增收,加快发展的工作。工作队、工作组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计划目标和工作任务,协助乡镇、村组抓好增收措施的落实。各工作组在进村入户开展“三面”教育过程中,了解农户的生产情况,帮助农户制定生产计划,通过建立经营台账和分析市场行情,制定可靠的增产措施。同时通过建立驻村干部重点项目包扶责任制,采取交纳风险抵押金,制定奖罚措施的办法,抓好对农民增收影响较大的亚麻、甜菜、优质饲草、间作套种等种植业重点项目的落实,实现种植业人均年增收105元以上;围绕畜牧业发展重点,积极协助乡镇、村组大力发展天山草鸡、优质肉牛、优质奶牛、生猪等重点增收项目,协调企业建立9个鲜奶收购站,实现畜牧业人均年增收242元以上;积极引导农民转移富余劳动力,拓宽增收途径,实现二三产业人均年增收80元以上;抓好市场流通环节,培育和壮大农村经济队伍,积极引导经济人参与加工流通环节,从而带动农村经济发展。通过以上各个环节的扎实工作,实现县委提出的农牧民人均收入年递增300元的目标。
      为了全面提高“为民办事、解决问题、农民增收、加快发展”四个工作环节的质量和水平,驻村干部充分发挥“三面”教育的工作优势,主动当好宣讲员,大力开展十五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讲活动,围绕州党委八届六次和县委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与经济工作会提出的工作任务,向农牧民宣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步走”的奋斗目标、经济发展思路和农牧民实现“双增”目标的主要措施,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加快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认真贯彻自治区北疆经济工作会议和州党委八届八次、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在全县掀起思想大解放、观念再更新、发展再加快的热潮。同时,各工作队抓好对后进村组班子的整顿,选好配强村组党支部书记,创新党员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千名党员科技致富示范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使党员干部自觉成为“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通过宣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区、州党委的政策和精神,有力地配合了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县委“四个环节”工作的节奏,提高和统一了广大农牧民的思想认识和“三面教育”的整体水准,为发展农村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思想保证。 
      实践证明:以“三面教育”为核心内容的奇台县干部下乡驻村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符合当时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实际,深受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欢迎,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三面教育”极大地丰富了党在奇台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内涵,有力促进了广大农牧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增强了人民群众改变面貌、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也使广大下乡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劳动教育,实现了县委所要求的干群亲、民心顺、信心足、快发展的目标。

第二节  制定“十五”规划和召开
         中共奇台县第九次代表大会

      一、制定“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为了巩固和发展上个世纪90年代和“九五”计划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加快小康社会发展,促进奇台县经济全面振兴和社会进步,县委于2000年初开始组织力量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规划》。) 《规划》的思路、框架和纲要主要以七个重点专项规划为支撑,即重点包括农村经济及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工交商贸发展规划,人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发展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旅游及市镇建设规划,水利发展规划七个方面的内容。需要政府进行调控的领域和产业,由政府提出规划纲要和各重点专项规划,对于以市场为主的行业(产业),政府主要进行宏观指导,由各行业提出规划。
县委在编制《规划》时,把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编制时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 牢固树立市场观念和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充分考虑县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打破行政区域界限,主要以发展区域融合型经济和产业链的延伸为纽带,加强与区、州的联系与衔接,全面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向前发展。
      根据县委的要求,编制“十五”规划是从奇台县实际出发,发挥优势,体现特色,合理确定发展战略和速度来进行的。规划的内容,突出了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主要是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减少具体指标和项目,重视市场预测,发展趋势和展望,突出关系全局、影响深远的重大部署和步骤,突出人口、就业、城乡、地区(含兵团)等社会结构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以及资源、生态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在形式上做到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和多样化,避免千篇一律,做到适应政府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的需要,按照通俗易懂的原则,形成面向大众的文本。具体编制中,既符合县域经济与发展的需要,又衔接区、州对县上提出的发展速度和改善宏观调控;坚持科技兴教兴奇战略,坚持速度和效益的统一,切实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和战略调整;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口、就业、城乡、资源、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乡镇间的发展差距,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坚持扩大开放,发挥比较优势,提高竞争力,维护奇台县的社会政治稳定。
      规划编制中重点突出了发展速度。《规划》的发展速度和目标围绕县委提出的《奇台县“十五”期间经济工作总体思路》制定。《规划》提出:“十五”期间县属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达到12%,其中一产年均增速8%,二产年均增速18.5%,三年均增速13.8%。财政收入"十五”末达到5500万元,年均增长8.2%。人均纯收入"十五"末达到3900元,年均增加300元。《规划》制定的发展速度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解放思想、尽力而为的精神提出。集中体现了奇台县虽然农业是主导产业,但又要努力赶超发展较快的西县市的务实精神。 
      规划形成后,县委邀请了部分老专家、离退休老领导、以及部门负责人对“思路”和“纲要”进行了咨询审议。规划咨询审议会对“十五”规划的重大问题进行论证,对重点专项规划进行评估,对确需衔接的重要事项提出建议,对完善规划发挥了一定作用。
      2000年11月17日,自治州党委召开的“十五”规划编制进展情况汇报工作会,对奇台县12%的发展速度没有提出异议,强调奇台县主要是立足于农业,以农业发展为基础,做好产业链的延伸和搞好农业产业化。认为奇台县12%的发展速度切实可行,符合西部大开发的要求和奇台县经济发展的实际。
      2001年1月16日,奇台县人民政府在奇台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奇台县第十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大会讨论和审查了《关于奇台县第十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会议认为报告提出今后五年和十年的奋斗目标、指导思想、主要措施符合奇台县发展总的要求。反映了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经过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全县各族人民的努力奋斗是能够实现的,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奇台县第十个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
      《规划》是全县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行动纲领,是21世纪初全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部署,是制定其它各类计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规划》对于全面实现奇台县第二步战略目标,并向以西部开发为重要标志的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全面提升奇台县综合经济实力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具有一定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制定,为新世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明确了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为奇台县各族人民群众在中共奇台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阔步前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 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九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九次代表大会于2001年6月19-22日在县城召开,出席大会应到代表250名,实到代表229名,列席代表73名。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审议李铁明代表中共奇台县第八届委员会所作的《实践“三个代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实现“十五”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制定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并选举产生中共奇台县第九届委员会。
      报告回顾了中共奇台县第八次代表大会以来全县各方面工作情况。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奇台县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五年。五年来奇台县经济发展建设和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改善,全县各级党组织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团结奋斗,艰苦创业,真抓实干,基本完成了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200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2亿元(1990年不变价),较1996年(下同)增长23.2%,年均递增5.3%;财政收入达到3712万元,增长55.1%,年均递增11.6%;农村人均纯收入达到2397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亿元,较“八五”增长64%;社会消费的零售总额达到2.3亿元,增长22.3%,年均递增4.1%。全县呈现出社会稳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
      报告认为:五年来,县委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是做到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二是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要手段,提高经济发展的建设和质量;三是坚持抓好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四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和社会政治持续稳定。
      大会确定了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确保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2%,力争达到16%,到“十五”末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57亿元(2000年现价).财政收入5500万元,年均递增10.39%;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900元,年均增加300元。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调优第一产业,实现七大突破,农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做大第二产业,扶强11条产业链,工业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强化第三产业,建设好三个服务中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更具活力。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争把奇台县建成经济强县。
      大会指出,要确保上述奋斗目标的实现,必须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适应新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二是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市场农业;三是依据资源优势,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五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各项事业,保持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六是实践“三个代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七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
      大会认为,李铁明同志代表中共奇台县第八届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各族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报告贯彻了党的基本路线精神,实事求是地回顾和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明确了今后五年两个文明建设、特别是加强党的建设的目标和经济措施,完成这些任务、实现这些目标,奇台县在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等多个方面将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
      大会通过了中共奇台县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中共奇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上级党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全县各族人民,振奋精神,励精团结,艰苦创业,锐意进取,为顺利完成“十五”规划,实现经济社会超常规发展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随后召开的中共奇台县九届一次全委会,选举李铁明、朱发林、彭国春、周旭勇、何凤玲(女)、黄建新、王常胜、张炳臣、阿不力米提十人为中共奇台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李铁明为书记,朱发林、彭国春、周旭勇、何凤玲(女)为副书记;选举何凤玲为中共奇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兼)。

      第三节   “十五规划”的实施

      一、 “783”发展战略

      (一)“783”发展战略的提出。为推动奇台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在新世纪以新思路、新举措、新形象打开工作新局面,县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理清发展思路,调整工作部署,制定了《奇台县“十五”期间经济工作总体思路》。《思路》提出: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实现七大突破:即在农牧结合、小麦优质化和间作套种、中药材种植、粮食瓜菜种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经济林建设七个方面实现突破;依托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协作力度,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化业,做大做强八条产业链,即:重点扶强面粉加工、制糖、麦芽、麻制品业、饲料加工、水泥、酿酒和矿产开采八条产业链;发挥区位优势,找准切入点,建成三个服务中心,即建成昌吉回族自治州东部县市教育、医疗卫生、商贸三个服务中心。简称“783”发展战略。
      为推进“783”战略的实施,县委建立两种机制:一是项目领导负责制,县各套班子及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重点项目落实到人,一抓到底,做到人人肩上有项目,千斤重担众人挑。二是督查监督机制,县委对全县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动态通报,定期对重点责任人、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各乡镇实行“三三制”工作机制,即三分之一人员抓生产,三分之一人员抓市场、三分之一人员抓生产与市场衔接。机制的确立和运行对落实发展战略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县委团结和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开拓进取,坚定不移地实施“783”发展战略,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2001年,全年完成总播面积107.1万亩,其中:粮食作物69.93万亩,经济作物36.25万亩,饲草作物0.96万亩。落实间作套种面积29.47万亩,建成1万亩优质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引进近9万只天山草鸡养殖获得成功,大力推广糖化育肥技术,实现低成本养殖。农网改造覆盖面已达80%。水利设施的改善进一步提高了农田灌溉水平,被列为全国节水增产重点县之一。完成造林3.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81万亩,防护林2.7万亩,经济林0.67万亩。继续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经济发展后劲显著增强。完成了粤新亚麻厂、大漠林纸、屯河草业、商贸中心等一批新建和改建项目;完成了粮油工业公司、永福面粉厂、屯河古城水泥厂等技术改造项目。城镇第二水厂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全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972.4万元,同比增长35%。 
(二)“783”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完善和实施。2002年,县委坚持以发展为主题,结构调整为主线,进一步完善了“783”发展战略,调优一产,做大二产,强化三产,不断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全县完成总播面积107万亩,其中粮食作物70.5万亩,经济作物33.4万亩,饲草作物3.1万亩,主栽作物良种率达96%以上。围绕优质高效调整种植业结构,间作套种面积达25万亩,按照“退耕种菇,坑道栽培,反季上市,做大做强菌草业”的发展思路,在上山地区积极推广坑道栽培技术。生猪、天山草鸡基地建设初具规模。生态建设步伐加快,以调整和优化生态体系为目标,完成造林面积24.34万亩,创历史新高,其中退耕还林23.34万亩,“三北”四期防护林1万亩。在抓好常规技术推广的同时,积极做好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示范工作,安排亚麻、中药材、无公害西瓜、葡萄等重点项目试验25项。农业产业结构的大力调整,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2002年,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06元,较1994年增加1737.31元,增长136.9%。同时,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板材厂等一批新建和改建项目按期投入生产;麦芽公司实现资产重组,新世纪面粉厂、玉新面粉厂等企业技术改造顺利完成。进出口总额9058.6万元,是同期的9.3倍。开垦灌区改造工程、节水喷灌、教育危房改造、退耕还林还草等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2003年,县委继续以市场为导向,立足产业联动,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使大农业和国民经济运行的总体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县完成总播面积104.3万亩,其中粮食作物59.5万亩,经济作物37.6万亩,饲草作物7.2万亩。粮经草比例由2000年的1∶0.45∶0.013达到1∶0.75∶0.21。各类作物制种面积4.6万亩,主栽作物良种率达96%以上,推广间作套种和复播25万亩。按照现代农业要求,积极开展“无公害食品”认证;申请了优质小麦、大麦、瓜菜等10种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志。完成造林任务9.8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8万亩,“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1.85万亩。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进出口总额达155万元。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干部群众围绕“783”发展战略,同心同德,励志苦干,经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三个服务中心:一是教育中心。2001年县委制定了《关于组建奇台县一中办学新实体的实施方案》,二中、四中分别为一中一 分校、二分校,在奇台一中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奇台一中成为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14000平方米的综合科技楼开工兴建。2002年县委改革办学体制,出台了《关于加快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办学质量显著提高。2004年,县委制定了《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争创教育强县的实施意见》,积极整顿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民办教育,办学模式进一步创新。天和私立学校、北师大奇台实验中学相继成立,成职教中心升格为昌吉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奇台分院和昌吉州东三县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全县办学规模继续增强,师资力量雄厚,特别是一中吸纳了大量的优秀人才,邻近县市和团场的学生纷纷到一中求学,高考升学率在全州乃至全疆名列前茅,开创了全县教育史上新的辉煌时期。二是医疗卫生中心。2001年医疗卫生系统实行双聘,纳入竞争机制,2002年完成了医疗卫生改革,城乡医疗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构建了以县医院为龙头的医疗卫生体系,招聘了大量专业技术人才,购置了先进的医疗卫生器材和设备,填补了东三县多个领域的医疗卫生空白,东三县大量的患者到奇台县医院来就诊,而且县医院又与自治区人民医院衔接开辟了多种医疗项目。2003年,县委面对突出其来的非典病毒,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预案,组建医疗救护专家组和预防控制技术组,建成集中隔热救治医院,医疗联合集团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奇台县无非典疫情传播和发生。三是商贸中心。2001年与乌鲁木齐美尔利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投资9000万元建设天和中央市场(综合批发交易市场更名),到2004年,以天和中央市场为中心的商贸服务建设相继完工,并投入运营,形成了汽车修理、硅化木精品加工、购物、旅游、娱乐等多项目、多门类的物流、人流、商业流中心的格局。
      “783”战略的实施,实现了农业“双增”和县城经济实力的重要突破。2003年,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466元,较1994年增收2197.31元,增长173.2%;全县财政收入达到3890万元,较1999年增加1009万元,招商引资达到15914万。“783”战略的实施,调动了全县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和力量,形成了改革开放和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气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783”战略是中共奇台县委审时度势、立足实际、放眼长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畜牧业

      (一)加快发展畜牧业若干意见的提出。奇台县是昌吉州畜牧业大县,畜牧业在奇台县大农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九五”期间全县畜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从1998年起连续开展畜牧业发展年活动,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畜牧业产值在大农业产值中的比重逐年上升,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新一轮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尽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确定畜牧业在大农业中的主导地位,紧紧围绕畜牧业的发展大力调整种植业结构,实现向畜牧业大县和畜牧业强县的转变,成为奇台县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业大幅增效、农牧民大幅增收的必然选择。县委于2001年8月2日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奇台县畜牧业的若干意见》。强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构调整为主线,农牧民增收为目标,依托科技进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产业化进程,把畜牧业作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逐步形成以羊为基础、猪为先导、牛为重点、鸡为突破、特色养殖为补充的发展格局。根据《意见》精神,围绕建立畜牧业大县和畜牧业强县的目标,县委在认真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十五”期间畜牧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到2005年,全县建成100万头生猪生产基地、发展优质肉牛10万头、土鸡200万只、绒山羊10万只、细毛羊50万只、冬羔40万只;扶持蜜蜂、肉狗、肉鸽、鹌鹑、山鸡、蜗牛等特色养殖上档次,提高市场占有率。到2005年牲畜出栏率达到88%,畜牧业产值由1999年的1.89亿元增加到3.37亿元,年均递增10%,占农业总产值的45%以上,3至5年内建成畜牧业强县。
      为落实《意见》精神和争取目标的实现,县委于2001年10月制定了《奇台县实施畜牧业大户经济发展战略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实现奇台县畜牧业发展五年规划,加快向畜牧业强县迈进步伐,必须要大力实施大户经济战略,因地制宜,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扶优扶强,采取示范带动、科技推动、规模拉动、市场牵动、产业联动、效益驱动的方式,把畜牧业做大做强,实现农牧结合的新突破。2001年,奇台县畜牧业取得较快发展,全县最高饲养量达147.57万头(只),同比增加9.66万头(只),增长7%;出栏各类牲畜82.06万头(只),同比增长24%;出栏率117.72%,商品率99.25%;年末存栏各类牲畜63.19万头(只),引进种畜438头(只),完成黄牛改良67万头,畜牧业产值达到2812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2.7%,人均牧业收入达到627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3.5%。2002年1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奇台县发展畜牧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转观念、谋发展、变作风、抓落实”大讨论活动。为进一步扩大丰富讨论的内涵,提升讨论层次和水平,着重围绕和突出“以畜牧业发展为中心,围绕畜牧业的发展布局安排种植业”这一主题确定题目,组织动员干部群众展开大讨论。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围绕大力发展畜牧业,出实招、想办法。西北湾乡立足城效优势,不断调整优化畜种,扩大养殖规模,增加养殖种类,特别突出抓好养猪和牛羊育肥工作,牲畜总量迅速增加,效益显著提高。
      (二)进一步提升畜牧业发展的规模和水平。2002年3月27至28日自治州党委召开畜牧业工作会议,作出了把昌吉州建成畜牧业大州、畜牧业强州的重大决策。为迅速推进这一战略决策的落实,提升畜牧业发展总体水平,县委在已有发展战略和措施的基础上,提出要切实抓好种源基地建设,实施大户经济战略,实行产业化经营,加强科技服务,加大农牧结合力度,促进畜牧养殖业发展。启动了天然草地围栏建设项目,出台了《奇台县贯彻落实昌吉州畜牧业工作会议实施意见》、《奇台县动物防疫责任追究制》、《奇台县发展畜牧业优惠政策》《牛羊舍饲圈养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使畜牧业发展迅速进入快车道。具体措施是依托种猪场、泰昆集团等龙头企业优势,向农户提供优良品种;筹集资金重点扶技养殖大户,提高饲养量,走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的经营之路;以加工业拉动养殖基地建设快速发展,稳定和延伸产业链,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改革兽医技术服务体系,搞活用人机制,做好科学饲养和疫病防治工作;同时套种玉米、苜蓿、胡萝卜等经济作物,为饲料加工提供充足原料。实施种子工程,为畜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使畜牧业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奇台县碧流河乡东戈壁村抓住泰昆集团这一品牌,积极引导农民发展绿色天山草鸡养殖,并制定优患政策予以扶持,成立全疆第一个养鸡协会,建成绿色天山草鸡养殖基地。三个庄子乡自筹资金建立万只天山草鸡养殖场。
      2004年,奇台县牲畜最高饲养量达到205.2万头(只),年中存栏77.9万头(只)畜牧业产值占大农业产值比例达到48.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中来的畜牧业的收入占36.8%。
      县委把畜牧业发展作为发展大农业的重点,围绕畜牧业调整产业结构,有效提高了大农业生产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促进了大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实践证明,县委关于优先发展畜牧业、把畜牧业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重中之重的举措,得民心,顺民意,密切结合发展实际,对推动农业农村经济乃至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生态建设  促进林业发展

      (一)着眼可持续发展,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世纪之交,党中央提出了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这对于优化生产力布局,提高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2000年4月,国家启动退耕还林草工程。奇台县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试点县和国家林业局领导科技示范点。退耕还林工程的启动与实施,标志着奇台县林业生态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退耕还林工程启动后,县委加大了政策倾斜和工作力度,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将发展林业与农牧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结合起来,把改善生态、保护和扩大绿洲面积与县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把发展林业作为党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来抓,先后制定了《奇台县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防沙治沙十年规划》、《奇台县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建设若干规定》、《关于从事林业生态开发建设的优惠政策》等多个政策性文件。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县委在“783”战略中确定了“九纵三横”(县域九条河系和南部山区生态林、逆温带低山丘陵区生态经济林、北部沙漠防风固沙林)林业建设和 产业发展体系。在生态工程治理中,县委以退耕还林为依托,将“政府推动、宣传发动、政策调动、利益驱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齐心协力植树造林、共同改善生态环境的氛围,有力推动了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针对退耕还林工程特点,县委群策群力,探索总结出了“二八四”工作思路,即“突出坡耕地退耕和沙化耕地退耕两个重点,选择集体林业、联户互助、大户退耕、公司经营、生态经济、林经草、生态开发和基地建设八种模式,政策约束、生态优先、扶优扶强和全民义务”四种机制,大力调整农区林业产业结构,开展立体栽培,发展高效林业,在逐步建立起良好生态基础上,形成高效的林业产业体系,确保退耕还林实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不返弹”。通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奇台县林业生态建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
      (二)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推进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中,县委、县人民政府立足县情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努力高起点经营,较大规模运作,林业建设取得重要成果。1999年至2004年,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的五年间共完成退耕还林41.1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1.4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29.7万亩; “三北”四期防护林6.69万亩,人工造林总面积达47.79万亩,是“九五”期间人工造林总面积的10倍,林业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生态效益初步显现,区域范围内地面植被已开始恢复,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农区的网、片、带、乔、草多林种、多树种相结合的农田防护林体系已基本形成,经济林建设向规模化方向发展,鲜食葡萄、文冠果、黑加仑、巴旦杏、大果沙棘等经济树种都属名、优、特、新品种,为林果业注入了新的活力。退耕还林不仅使生态效益逐步显现,而且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不算依托退耕还林发展的养殖、旅游和沙产业等间接效益,仅全县3000余户退耕农户在五年中直接受益就达5187万元。在实施退耕还林和“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为重点的林业生态工程的同时,天然林保护,森林分类经营,防沙治沙、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等工程项目也相继启动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和森林分类经营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天然林的保护和恢复创造了良好条件,防治治沙工程的实施,使沙漠前沿活化沙丘得到基本控制,生态失衡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森林病虫鼠害防治进一步加强,“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和双层责任制(行政领导、业务部门)得到落实。全县森防监测报体系基本形成,采取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的办法,有效地控制了森林病虫鼠害的发生。以全国唯一猎隼集人工驯养繁育基地为主的野生动物保护工程实施后,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林业在奇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确立了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北接沙漠南缘的西北湾、西地两个乡镇改写了沙进人退的历史,过去遭风沙危害而弃耕、减产的耕地,变成了稳产高产的良田; 昔日荒山荒沙披上了绿装,结出了累累硕果; 百万亩良田在纵横交错的林网庇护下,迎来了一个个丰收年,绿洲方圆呈现出林茂、粮丰、畜旺的喜人景象。
      新世纪的奇台林业,走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成功之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奇台县林业生态建设的经验在自治区和全国都发挥了巨大的辐射示范作用。2001年10月,自治区退耕还林现场会在奇台县召开,奇台县的退耕还林经验首次在全疆推广;2002年7月,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的国家退耕还林科技示范(试验)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奇台县作为14个示范先进县之一交流退耕还林经验;2003年1月,在自治区林业局(场)长会议和北京中国首届沙产业博览会上,奇台县向世人展示了治沙造林成果;2003年9月,由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12家中央新闻单位组成的“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对奇台县林业生态建设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报道。2004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座谈会上,奇台县防沙治沙经验得到广泛交流。8月,奇台县先后获自治区林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封沙育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林业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和巩固,对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200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向全国发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号召。县委于12月召开中共奇台县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规划奇台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蓝图。会议明确提出采取三个大的步骤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一是继续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783”经济发展战略,在实践中完善发展思路,在落实中创新工作措施,坚持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并举,以工业思维谋划和布局农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的整体水平,推进改革加快发展,使全县经济和社会进步取得明显成绩。 二是全面实施小康社会建设规划。按照县委经济工作总体思路,立足产业联动,统筹规划城乡,调整优化一、二、三产业,围绕农业“双增”,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城市经济发展;继续扩大招商引资,凝聚壮大发展力量,使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抓住机遇,加快发展。2003年12月,自治州党委作出了《关于加快东三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制定了有利于东三县发展的许多优惠政策,县委迅速制定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并召开中共奇台县委九届五次全委会议,对加快奇台经济发展作出统一部署。县委号召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抓住大好的政策机遇,立足县情,找准优势,加快发展。要求各行各业从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出发,大力发展畜牧产业、优质粮油加工产业和无公害绿色农产品产业、旅游业和商贸物流业;努力扩大工业规模,继续加大力度招商引资,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并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小城镇建设,构建各类产业发展和经济支撑平台。
      按照县委的发展思路和措施,全县各族人民开拓进取,励精苦干,奋发图强,促进了县域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2004年全县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4.95亿元,同比增长11.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74亿元,增长13%;第二产业增加值2.65亿元,同比增长33.2%;第三产业增加值4.55亿元,同比增长9%。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69亿元,同比增长33.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4亿元,同比增长14.9%;实现地方财政收入4300万元,增长1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加540元,达到4006元。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全县建设小康社会跨出了一大步。


第四节  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
         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和城市化进程

      一、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更好地肩负起历史使命,中央决定,从2005年1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按照中央和区、州党委的总体部署,县委对实际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全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6年6月底结束,分三批进行,每批半年时间。第一批:县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第二批:城镇基层、乡镇和承担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工作的部门;第三批:农村牧区。全县共有437个单位,24个党(工)委、84个党总支、650个党支部、9707名党员参加了先进性教育活动。
      这次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标要求是: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基层各族群众、促进改革发展稳定。重点解决的问题:一是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方面的问题。二是强化政治观念,解决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上强不强的问题。三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解决好党群、干群关系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以强化基层为目标,解决好基层组织和基层班子建设问题。五是强化思想道德建设,解决好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问题。六是牢记“两个务必”,解决好党员和干部队伍的精神状态问题。七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解决好廉政方面的问题。县委始终高度重视并着力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及时对先进性教育活动总体方案和各批次各阶段工作方案进行研究调整部署,并适时听取工作汇报作出决定。全县各级党组织都成立了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全面承担起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领导责任。
      集中教育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大党员至少参加了为期10天的集中学习培训,学习培训重点:以胡锦涛总书记《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以及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主要学习教材。通过参加培训学习,增强了先进性意识,明确了先进性要求,提高了素质能力。并组织广大党员结合岗位实际围绕“三个为什么”(入党为什么,现在干什么,将来留什么)、“三个如何办”(在新形势下如何实践“三个代表”,保持共产党员时代先进性;如何立足岗位特点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如何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概括提炼出了符合党章要求、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不同群体特征、符合行业和岗位实际的先进性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通过广泛征求意见,针对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四个反思”(党员个人反思活动,党员干部反思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反思活动,党组织反思活动)、“三个面对面”(相互理解,面对面地讲,讲党的历史,讲党的恩情,讲先进性的深刻内涵,增强党员意识;推心置腹,面对面地谈,谈参加教育活动的感受,谈对其他同志的看法,谈对党组织的意见,增强宗旨意识;建设小康,面对面地找,找思想上的问题,找工作上的不足,找先进性要求上的差距,增强发展意识)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各级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全县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共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92837条。各级党组织认真把好党性分析材料审阅关,组织开好两个生活会,搞好党性分析,提出评议意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刻查找问题和认真落实整改,集中解决了一些党员意识不强、先进性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不牢固、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等问题。
      第三阶段:制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向群众公布整改措施。引导广大党员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用促进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在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对不同批次、不同类型的党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开展了不同类型的主题实践活动,为广大党员发挥作用、服务群众搭建了平台,增强了学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县委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先进典型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县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开设了“先锋颂”、“共产党人”、实践“三个代表”等先进性教育活动专栏。组建理论宣讲团58个,宣讲480场次,先进事迹报告团27个,报告163场次。利用教育基地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历史文化、艰苦创业、执政为民教育。增强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和说服力,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使一些不完全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符合党员条件的后进党员得到了教育转化,许多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被吸收到党内来,促进了党员素质的全面提高。广大党员普遍反映,参加这次集中教育活动最大的收获是提高了素质,坚定了信念,增强了能力。群众对党员的期望和监督意识也普遍增强。
       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紧紧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牢牢把握“关键是要取得实效”和“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主题鲜明,领导有力,措施得当,工作扎实,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州党委提出的《关于加快自治州新型工业化进程的意见》精神,县委在调研、总结、准确判断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奇台县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意见》。明确了工业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县委九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进一步确定了立足优势资源转换,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观念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为保障,以建设农产品加工和矿产资源开发两大工业体系为目标,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为重点,加快产业聚集,提高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市化水平,最终实现奇台县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牢固树立“工业强县、项目兴县”的观念,紧紧围绕矿产资源开发和农产品加工两大工业体系建设作为县域工业经济的重点。
      县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分片启动”的原则,大力推进三大工业园区建设:一是建设城南工业园区,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商贸、文化教育等产业。二是建设喇嘛湖梁矿产品深加工园区,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产业导向,重点引进矿产品深加工项目。三是建设将军庙大型煤电、煤化工园区,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支持,使其成为煤碳资源转换的主战场。2005年新投入资金210万元,完成了城南工业园区排水管道4.9公里,架设电力主线1.5公里,主干道建设8.9公里,基本形成了三纵五横的道路框架。2006年投入1500万元,引进企业11家,农副产品加工和矿产资源开发建设初见成效,工业经济快速增长。2006年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6.24亿元,工业增加值1.52亿元,同比增长29.2%。其中园区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591万元。
      县委全力以赴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为新型工业化提供动力。以参加乌洽会、西洽会、投洽会和北交会为平台,突出矿产资源储量丰富、旅游资源特色鲜明、农业资源品质优良三大优势,打响中国储量最大的整装煤田、中国粮食生产百强县、亚洲最大的恐龙化石、亚洲最大的硅化木园四个品牌。2005年,全县引进项目28个,到位资金2.85亿元,同比增长20%,2006年,引进项目23个,到位资金4.23亿元,同比增长67.3%,引进项目、到位资金、建设进度创历史最好水平。
     三、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
     县委坚持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城市化进程。2005年全年城市建设总投资达到2.67亿元,建成了集休闲娱乐、文艺培训、老年健身、青少年活动、文物收藏展览等为一体的犁铧尖文化大厦。修建城市道路25公里,完成县城东、南、西出口道路和古城中街、解放东街等10条主干道综合管线通道铺设;完成S303线县城段、健康路前期工程。垃圾处理厂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和城市供排设施建设进展顺利。2006年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亿元,改造主街道15.28公里,人行道12.7公里,铺设居民巷道238条64公里。引进天燃气供应企业,完成首批天燃气入户1300户。铺设供排水管道24.1公里。对11条主街道进行了全面绿化,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1.5%。安装路灯541盏,实现了城市的整体亮化。规划建设居民小区11个,改善了社区基础设施条件。
      随着全县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化建设成效显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功能的不断完善,不但提高了城市的承载能力,同时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生产生活环境,城市面貌的焕然一新,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城市建设带来的好处。
      五、传承弘扬古城文化
      奇台是文化古城,县委对古城文化的传承与弘扬,给予高度重视。组织人员搜集、挖掘和整理博大精深的古城文化,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鼓励文学创作,2006年,编撰发行了《走进奇台》文集,整理出版了《奇台文史》精编本。同年3月9日举办了“纪念奇台建县233周年汉文化研讨会”汇聚区、州、县有专家、学者对古城文化进行研讨。8月举办了第二届古城美食文化节,以打造奇台风味小吃为契机,推动旅游业和三产的发展。美食文化节历时5天,近百家餐厅和厨师参加了角逐,评选出了一批金牌大菜和金牌名吃。美食节期间,区、州近30位知名作家到奇台体验生活,举行了“丝路古城文化笔会”。与会者在品尝美食的同时,领略了古城文化的魅力。2006年,奇台县承办了第三届国际旅游节丝绸之路新北道推介会,协助中科院、中央电视台成功举办了恐龙化石挖掘暨现场直播仪式。这是我国第一次有关恐龙化石发掘的电视直播节目。在提升县域文化的同时,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

第五节     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十次代表大会

      在全国进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诣社会,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2006年6月15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奇台县第十次代表大会在奇台宾馆会议中心召开,出席十次党代会的正式代表250人。
      县委书记周旭勇作了题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把奇台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推向新阶段》的工作报告。
      会认真总结了第九次党代会以来五年的工作,认为过去的五年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的五年,是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经济发展增速明显、社会政治持续稳定的五年。充分肯定了奇台县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各级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艰苦奋斗,迎难而上,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圆满完成了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国民经济平稳增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0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96亿元,较2000年增长102%,年均递增10.8%。人均GDP达到9301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4158万元,较2000年增加1456万元,年均递增9%。农牧民人均纯收入4426元,较2000年增加2029元,年均递增13.1%。
      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收效明显,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五年共外引内联项目63个,累计到位资金7.8亿元,年均递增39.3%。2005年实现工业现价总产值6.1亿元,较2000年增长57.2%,年均递增9.5%;实现工业增加值1.64亿元,较2000年增长65.7%,年均递增10.6%。
      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市场为导向,依托骨干面粉企业及新啤制麦、屯河食品、粤新亚麻、金鹰亚麻等龙头企业,积极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建立了小麦、大麦、甜菜、亚麻等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业结构得到调整。加强生猪养殖、天山草鸡养殖、小区建设和动物防疫工作,畜牧业发展势头强劲。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8.4%,较2000年增加18.7个百分点。实现农业总产值15.2亿元,较2000年增长103.1%,年均递增15.2%。
      第三产业发展迅速,服务业水平不断提升。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基础教育成绩显著,高考升学率连续五年保持98%以上,位居区州前列。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全面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农牧民参合率达到85.8%。农牧民看病难大为缓解。五年累计投入医疗卫生事业建设资金2749.2万元,医疗卫生条件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大力发展旅游业,硅化木—恐龙沟被评为国家地质公园,古城酒史馆被评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点,天山怪坡、硅化木园被列入世界吉尼斯纪录大全,江布拉克景区规划建设步伐加快。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五年累计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7.62亿元,完成了天和市场一期、星级宾馆、步行一条街、犁铧尖大厦、文化广场、东门豪宅、健康美居苑、天和住宅小区等一批重点工程。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市面貌明显改观,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五年累计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79亿元,完成了农村水利、道路等一批重点工程的建设。完成了东塘水库、宽沟水库、开垦河灌区改造等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实施防病改水项目44个。改建公路268.5公里,完成了县城至西地镇、县城至吉布库镇、县城至大泉塔塔尔乡、五马场乡至乔仁乡、吉布库镇至碧流河乡至半截沟镇南山伴行公路等一批重点道路工程。
      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政治持续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大会总结了第9届委员会5年来的工作经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自加压力,艰苦奋斗。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脚踏实地,狠抓落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把握关键,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立足根本,加强党的建设。
      大会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奇台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思路和主要奋斗目标。整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州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创新完善发展思路,提出了抢抓四大机遇(国家和区州煤碳资源转换战略的实施,州党委、人民政府发展东三县战略的实施,乌昌经济一体化战略的实施,S303线开通),实现五个转变(实现粮食大县向畜牧业大县转变,农业大县向农产品加工大县转变,农产品供应地向农产品集散地转变,自给自足型城市向服务周边开放型城市转变,矿产资源大县向经济强县转变),完成八大目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二、三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招商引资总量,畜牧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建成三个服务中心(教育、医疗卫生、商贸流通三个服务中心)。立足优势资源转换,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和增加投入为主线,以科技教育为动力,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六进”工作为抓手,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奇台。认真抓好党的建设,实现古城奇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主要奋斗目标是:2010年,实现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35亿元,年均递增13%以上。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5亿元,年均递增5%;第二产业增加值10.5亿元,年均递增26%;第三产业增加值12亿元,年均递增14%。人均GDP达到1.6万元。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7亿元,年均递增2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亿元,年均递增12%。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1.1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达到0.67亿元,年均递增10%。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加400元以上,达到6500元,年均递增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25‰以内。
      大会提出了实现总目标和任务所要采取的措施:突出抓工业,重点抓招商,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进程;引进龙头培育基地,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全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执政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大会审议通过了两个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由57名委员、11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共奇台县第十届委员会和由23名纪检委员组成的中共奇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大会还选举产生了出席中共昌吉州第九次代表大会的代表54名。
      十届一次会议选举周旭勇、胡雁、王文有、张爱江、李新光、杨振喜、阿迪里(维吾尔族)、张军、成小风(女)、马鑫、岳永为县委常委;周旭勇为书记;胡雁、王文有为副书记。
      实践证明:有中央和区、州、县党委的正确领导,有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只争朝夕、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进取精神,只要全县上下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旺盛的活力,奇台县经济和社会就能稳步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一定能及早实现。

http://www.xjqt.gov.cn/10014/10201/10010/10005/2011/220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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