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战争结束后,那场战争对我们命运的捉弄并未结束。我们这些拼命要回国的7000人,回来后却被看成怕死鬼、变节者、甚至是从敌方投诚回来的敌伪人员。连我这个曾经被美军判为“刑事犯”与“战犯”、曾经被囚禁在巨济岛最高监狱和战犯营场的坚持回国志愿军战俘总代表,归来后竟然也会被共产党定性为“变节者”,受到开除党籍、军籍的严厉处分。给我定的两条主要罪名是“有武器不抵抗被俘”和“为敌服务”。我在突围时紧握手榴弹带着七个小宣传队员往沟口跑,遭到交叉火力阻击,一个队员中弹身亡,我们跳进山边水沟里隐蔽。天亮时,美军坦克进沟,后面跟着步兵。我叫大家趴下,正要将手榴弹奋力扔向敌人时,手臂被身边的小队员抱住了。他哭喊着:“您千万别扔呀,扔了我们都得死呀!”这些小宣传队员都是我从成都带出来的,看着他们那充满惊恐无助的神色,我心软了,便带着他们往山上跑,而我们最终都没能逃脱被俘的厄运!这就犯下了“有武器不抵抗”之罪。我的另一桩“为敌服务”罪行,指的是我当翻译之事。在被押往前方战俘收容站途中,一位难友捂着肚子往山根树丛里跑,押送我们的美军对他大叫:“Stop, or you will be killed!”(站住,你想找死呐!)然后朝天开枪了。我急忙对那位大个子士兵喊:“Don’t shoot, he is getting dysentery!”(别开枪,他正在拉痢疾!)我就是这样被他们发现会讲英语的。当美军布鲁克斯上尉动员我去他们第八军司令部当翻译官被我婉拒之后,他请求我协助他们管理中国战俘们的生活。我答应了,最后担任了坚持回国战俘营的“对敌总翻译”。这就犯了“为敌服务”之罪。就这样,我们归国的7000难友,不仅绝大多数党团员被开除党团籍,大多数人的军籍被开除,并且一律受到“终身控制使用”的歧视与惩罚。这就使得我们和我们的亲属在几十年无休止的政治运动中饱受冲击与迫害。“文革”结束后,我们争取到中央政府宣布给予我们的政治平反,但经济上我们没有获得任何改善,致使多数人仍然陷于贫病交加的困境之中。其中不少难友已经怀着深深的遗恨过早地离开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