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的文革之灾
王紫晨
在辽宁省,阜新市是“文化大革命”的重灾区之一。“文革”十年,阜新人做了一场噩梦。
1966年5月,毛泽东错误地估计了国内阶级斗争形势和政治状况。他认为:一大批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已经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相当大的一个多数单位的领导权已经不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人民群众手里。只有实行“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发动群众来揭发上述的黑暗面,才能把被“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林彪、江青等人利用毛泽东的错误,阴谋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使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深受打击和迫害,国民经济几乎濒临崩溃的边缘。“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民族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1966年6月7日,阜新市出现第一张揭发本单位“反党黑话”的大字报,全市的“文化大革命”由批判邓拓“反党黑帮”、捣毁“三家村”迅速转入揭发本市、本单位“反党反社会主义黑帮黑线”。到6月底,在全市249个基层单位中有172个单位揭发“内部问题”,有960人被大字报点名。7月18日,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的要求,中共阜新市委作出《关于深入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部署》。市委要求,要坚决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积极加强领导,放手发动群众,将“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市委决定抽调311名干部组成工作队(组),派往34个重点单位。8月5日,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市委撤销大中专学校工作组。8月12日结束的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十六条”混淆敌我,错误地规定文化大命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8月下旬,阜新市一批“红卫兵”在大街上贴出炮轰市委的大字报,鼓动“怀疑一切,打倒一切”。“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在全市城乡展开。9月15日,一部分“红卫兵”及市直机关干部6000多人,举行“揭市委阶级斗争盖子”大会,“揪出市委内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到9月下旬,中共阜新市委、市人委的11名市级领导干部和全市102个县级以上单位的426名领导干部,绝大多数被打成“走资派”撤职罢官或“开除党籍”。同时以各种罪名被挂牌子,戴高帽,进行游斗。1967年初,在上海“一月风暴”的煸动下,全市又普通掀起了“夺权”风。这期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各级党组织普遍受到冲击,陷于瘫痪状态。 随着运动的深入,阜新市逐渐形成两大派群众组织。一派以阜新煤矿学院红卫兵为首,人们习惯称为“红色派”,是支持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的,由于有解放军支持,势力较强。另一派以阜新煤矿学院毛泽东主义红卫兵为首,人们习惯称为“主义派”,是保东北局第一书记宋任穷的,没有解放军支持,力量弱些。1967年八九月份,两派群众组织武斗频繁,致使交通阻塞,许多工厂停工停产。截止到1 9 6 8年1月,全市发生打砸抢事件27起。在打砸抢和武斗中,有17人被打死。 经过反复工作,阜新市两派群众组织终于达成协议。1968年4月26日,阜新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十几万人参加庆祝大会。市革命委员会由军队代表、革命干部代表和革命群众代表“三结合”组成,实行一元化的领导。大会宣读了沈阳军区党委对阜新市成立革委会的批复,并以《阜新市革命委员会公告》的形式,公布了阜新市革委会组成人员:常委13人,委员72人。主任由军代表担任。“红色派”控制了革命委员会实权。军队干部代表、革命领导干部代表、革命群众代表及3135部队负责人先后在大会上讲话。会上,市革委会宣布:“从即日起,阜新市党、政、财、文一切大权归市革命委员会”,并发出《告全市人民书》和《给毛主席的致敬电》。会后举行了庆祝游行。 阜新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后7天,5月3日,全市开始“清理阶级队伍”。阜新矿务局革委会在新邱矿召开“对敌斗争”现场经验交流会。全市各县团级单位派人参加会议。“红卫队”(主要是“红色派”的骨干)在会上对“牛鬼蛇神”(很多人是“主义派”头头)大搞刑讯逼供。从5月4日至6月13日,《阜新日报》连续发表《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进攻》、《刮一场横扫阶级敌人的十二级台风》等6篇社论。此后,在市革委会的部署下,全市“清理阶级队伍”工作全面展开。在“清理阶级队伍”期间,制造“反革命集团”案件40起,株连495人;个人冤假错案5897人。全市有1.9万多名干部、群众被专政(1968年阜新市城乡在内总人口为1397647人,就是说男女老幼都包括每100人中有1.36人被专政),被直接打死和迫害致死的1177人,致伤、致残的505人,被“定性”和受株连遣送下乡的2940人。阜新市高中一名物理教师在文革前期曾被作为“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受到批判,这次预感到将被“专政”,走投无路,精神彻底崩溃,亲手砍死三名女儿(大的15岁,小的9岁),然后夫妻双双自杀。 1970年以后,全市各级党的组织相继恢复,但仍然执行着“左”的路线。由于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不停顿地进行“批林批扎”、“反击右倾翻案风”等政治运动,使大批干部群众遭到迫害,制造了一大批冤假错案。 1974年12月到1975年1月,江青反革命集团在辽宁的代理人毛远新跑到彰武县哈尔套公社炮制了以“破猫冬”、“赶社会主义大集”为内容的“哈尔套经验”。1976年1月,“哈尔套经验”被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拍成纪录片《莺歌燕舞》。不久,《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社会主义大集好》的文章。在此期间,全国先后有21个省(区)4000多人到哈尔套公社参观学习。阜、彰两县“赶社会主义大集”500多次,浪费劳动工日90多万个、资金100多万元。“哈尔套经验”以“改造小生产”、“割资本主义尾巴”为名,使很多社队干部和社员群众遭到批斗。“哈尔套经验”把发展粮食生产同多种经营对立起来,肆意收回社员自留地和房前屋后的零星果树,不准社员养母猪,不准社员自由买卖自产的肉、蛋、禽等,把搞副业说成是给资本主义“供氧输血”,从而破坏了农村现行经济政策,严重限制和打击了农民发展家庭副业和多种经营的积极性,造成粮食减产,社员收入大幅度下降。彰武县1975年粮豆总产量1.42亿公斤,1976年下降到1.19亿公斤,农业收入降低30%,农业人口平均收入由55元下降到45元,全县有分无值的生产队由4个增至31个。1975年,全市粮豆总产量4.49亿公斤,到1976年下降到3.88亿公斤。1972年,全市生猪存栏51.31万头,1976年下降到46万头。全市农村有1236个生产队吃粮靠国家、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占全市生产队总数的26.3%。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阜新市各族人民欢欣鼓舞。中共阜新市委迅速组织和领导全市人民开展揭发批判清查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及其在辽宁的代理人、阜新的帮派头目的政治斗争,以彻底肃清其流毒影响。为把运动引向深入,中共阜新市委还成立了揭发批判清查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专门机构,组织领导揭发批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阴谋及其在阜新的帮派体系所犯的罪行,清查队伍。清查采取专门班子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办法,查清了全市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阴谋篡党夺权有牵连的人和事。此外,还查清了在阜新地区影响很坏、破坏性较大的27起重大事件。对犯有打砸抢、严重违法乱纪等错误的人,根据政策规定,进行了相应处理。对打人凶手,予以法办。 1978年6月,中共阜新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的指示精神,对阜新市 “文化大革命”中造成集团性和个人冤假错案的甄别平反工作做了具体部署。随后,全市各县团级单位均成立了”三案“平反专门班子,并抽调近1000名干部做这项工作。7月,中共阜新市委召开全市有10余万人参加的广播大会。会上,选择阜新地区影响大、后果严重的3起重大集团冤案为突破口,为这3起冤案中受迫害的167人平反昭雪,从而为全市拨乱反正工作冲破了阻力,开创了良好的开端。8月,中共阜新市委又在海州露天煤矿召开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现场会议。10月,在市有线电厂召开“三案”平反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进了全市“三案”平反工作的顺利开展。12月5日,中共阜新市委作出《关于对“辽沈战役”等四起集团冤案和原市委、市人委、矿务局机关“清队”期间遭受诬陷迫害的部、局以上领导干部的平反决定》。市委认为,所谓“辽沈战役”等四起集团案纯属冤案、假案,对在这四起冤、假案中受诬陷迫害和受株连的21名同志予以彻底平反昭雪,对于强加的原市委6名主要领导头上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等帽子一律摘掉,对以“三反分子”等种种莫须有罪名受专政审查,遭到诬陷迫害的20名同志予以彻底平反。对上述冤、假案材料全部销毁,对有关受害者恢复名誉,株连家属、亲戚、朋友的发平反通知,消除影响。1979年11月,中共阜新市委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下发了70号文件,对遗留的冤假错案做了扫尾工作。 到1980年2月,阜新市平反纠正集团性冤假错案40起,个人冤假错案5913起。全市各级组织对因在“文化大革命”及“反右派”、“反右倾”、“四清”和历史老案中受处分的6411人,按照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为5913人平反昭雪,恢复了名誉;为598人以及受株连的129名子女安排了工作;为122人办理了退职退休手续;重新安排了2158人从农村返回城市工作。另外,还对受害者在经济方面进行了适当的补偿。补发“文化大革命”中被扣发工资的1900人,金额189.9万元;补发生活困难的3044人,救济款91.12万元;补偿被抄家的766人,损失费11.823万元。对致死致残的人员作了善后处理,并给予一定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