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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哲”事件纪实》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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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8 01: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一哲”事件纪实》——陈锦禄
之四
七律 赠陈锦禄

陈一阳
六十余年苦已深,奈何内外病缠身?
癌身癌国原知妄,正义正气信觉真。
举世谁可轻“锦禄”?为人兄最重精神。
鬼怪病魔付一笑,“华雄”战罢酒余温!

题陈锦禄回忆录

(一)
“李一哲”中陈锦禄,
铮铮堪比谭嗣同。
幸兄未得成先烈,
再请登高赏远峰!
(二)
恨铁成钢不成钢?
千锤百炼唯此方。
高山不觉流水远,
东海笑称昆仑湾。
我自横刀向天笑 去留肝胆两昆仑

陈慧珊 陈家吉 余志明
2008 年7月,已是盛夏的广州,天气却有点异常。丽日蓝天之时,滂沱大雨却又瞬间即至,骤冷骤热的交替,让人倍感不适。可能因受天气突变影响,陈锦禄病情出现反复,再次住进医院,我们几人相约同去看望。
陈锦禄检查到鼻咽癌至今已经三年,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但我们眼中的陈锦禄却从来没有倒下过,这次,虽然头脸出现浮肿,影响到视力模糊,但在病床上的他,依然犹如古树般,盘根稳固地坐在床前。神情坚毅,思路清晰,和我们侃侃而谈。仔细询问《“李一哲”事件纪实》的编纂进度。因这是他多年来的一个夙愿:一定要在有生之年把“李一哲”事件前前后后的相关资料、文章,以及一些他所知道的真实的历史,有关人员的遭遇等资料搜集整理,汇编成书,让这件曾经震惊中外,让当局大动干戈,把大批爱国热血青年打成“李一哲反革命集团”的历史事件大白于天下,让在世者清楚,也让后人明白。当年,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有这么一群人,以一种自己认可的方式,向国家领导人和政府机构,提交万言上书,论述了“民主与法制”这个极其重要的命题,却招致到种种迫害和折磨。
陈锦禄十几岁开始当工人,几十年的工厂生涯,练就了他善良正直、嫉恶如仇的个性,有着钢筋铁骨般的身架,当年“李一哲”们写的文章,抄成大字报,无论是搞宣传资料还是上街张贴,他都是中坚骨干力量。难怪乎当局者们对“李一哲”狂轰滥炸式的数百场万人大批判未有奏效后,便迫不及待地采取强硬手段,把陈锦禄等人强行管押进监狱。并企图先从陈锦禄处打开突破口,进而把“李一哲”们各个击破。殊料,他们要对付的是沙场的战马,长空的雄鹰,哪怕是用尽了种种软泡硬磨、威逼恐吓,甚至“雪藏”禁闭等等手段,让他在孤独寂寞中崩溃、妥协乃至死亡!但是,三年半的铁窗生涯,陈锦禄熬了过来,他没有认罪屈服,更没有被软化而妥协,坚持“宁可玉碎,不作瓦全”的意志和品德,在狱中坚持不屈不饶的斗争,终于取得胜利。当抖擞精神迈出牢门时,仍然是一条铮铮好汉!
时下的国人,特别是广州人,总有一种“顺应潮流”的习惯概念。时至今天,仍然不时有耳闻谈论说“李一哲”就是当年与政府对抗的“反动分子”。“敢为天下先”被诬之为反动,可见在世人的观念中,“行高于人,众必非之”的影响是何等的根深蒂固。以至于多少能人志士,包括我们部分在当年曾经站在同一战线,向封建专制冲锋陷阵的同志和朋友,在几经挣扎,几番沉浮后,也都沉默了,回避了,以为这就是最明智的选择。而陈锦禄却在晚期癌症不断恶化的今天,仍然坚持不懈地为用文字还原这段历史而四处奔走努力,此情此境,着实感人!
从陈锦禄回忆他参与的“李一哲”活动中,特别是他亲身经历的三年半监狱生活,人们不得不提出几点质疑:
1、74年11月9日晚,陈锦禄和“李一哲”们在广州的北京路与中山五路交界处贴出《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与四届人大》的大字报,大字报贴出后的第三天,即74年11月12日,广州市芳草街派出所的干警即到陈锦禄家翻箱倒柜抄家,掠走了所有资料文具以及水桶、锅盆等生活用品。这种抄家行为有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文件?
2、陈锦禄于75年7月12日,由公安人员抓进黄华路公安厅监牢里,开始了长达三年半的监狱生活,公安人员逮捕他的时候,有没有履行法律手续和出示相关的法律文件?
3、陈锦禄于79年1月1日晚间,由监狱的管理人员静悄悄地,偷偷摸摸地从监狱后门放走,他自己背着装满衣服和日常用品的大麻袋回家,结束了三年半的牢狱生活。狱方有没有发给他有关法律裁判书或者审查结论?
……
这一切,好像被一句“全面否定文革”给否定了。不!是被一些人利用了这一“全面否定”乘机抽空这段历史,这段客观存在的历史!这更促使有良知的人们,都应该将自己的经历写成文字,把这段历史真实地还原本来面目,就像陈锦禄一样。人们,包括当时曾被人整的,也包括当时整人的;也不管当时你摇什么旗,也不管你当时吹什么风,都因特定的时期,扮演不同角色,以不同的经历写自己的故事。
正如陈锦禄在狱中,提审员代表无产阶级的专政工具,他可以随意威吓无产阶级一员——工人陈锦禄:“如你不老实,看你能否将无产阶级的牢底坐穿”?提审员还威胁陈锦禄:“如你坚持对抗,我们就把你雪藏起来”!所谓“雪藏”就是对犯人采用不理你,不审你,让你寂寞、孤独地消亡在监仓里。
这些历史纪实,如果陈锦禄不回忆的话,那往事真的如烟消散,大家看了陈锦禄的《“李一哲”事件纪实》之后,觉得也有必要来回忆、书写自己亲身经历的故事。
不过在书写过程中,千万注意坚守:1、应该实事求是,不要凭空捏造;2、应该积极向前,不要消极后退;3、应该坚持利国利民,不能损害国家人民利益;4、应该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而不是损害它们‘5、应该有利于促进各族人民的团结而不是破坏团结。
陈锦禄的纪实回忆录,反映出当年特定的历史环境下,为争取建立、健全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他们进行了不屈不饶、无私无畏的奋争。及至几十年后的今天,我们仍在为争取真正的自由、民主,法制而奔走呼号。以期望能够唤醒世人,争取应有的民主权利,创造一个法治的和谐社会。当前党中央提出的民主与法制的治国方针,我们与全国民众一样,坚决拥护,同时,我们更寄希望政府部门能正视历史。对十年文革中,将一批批群众错误打成“反革命集团”或“五一六”分子(注)等事件,都应该一个个、一件件的清理和纠正。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清查“五一六”问题。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全国举国上下发起一个清查“五一六”运动,一搞就搞了五年左右,据相关资料显示,被当作“五一六”分子清查或者受牵连的人数达到好几千万人,清查的方式是批斗、打骂、监禁。几年过去了,究竟清查出多少个真正的“五一六”分子呢?从来没有听到过报道。对这些被使用各种手段和方式清查的人们,事后一直没有得到平反纠正和恢复名誉。我们期待现在的执政党能够正视历史,勇敢地还历史本来面目。
至此,我们真诚地呼唤人们,要学习陈锦禄,学习他那种对工作、对革命事业,甚至对自己身体的疾病所表示出来的“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坚强意志和大无畏精神。
(注):文革期间的清查“五一六”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在全国造反派中间抓出“五一六反革命分子“及牵连群众数千万人。这是文革期间最大的冤案,占文革期间冤案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由于吴德等人在粉碎四人帮之后,仍然把持中央专案组,胡耀邦等人在甄别冤案时对此也不闻不问。今天国史党史研究中间,对五一六冤案问题还设置禁区,很多关键问题仍然是云遮雾障。

夕 阳 无 限
——民主、法制为谁而喊

黄宇生 周建中 朱 永
当网民可以有限度地在互联网表达意见,抒发情感;当国民逐渐习惯以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的时侯。这些有限的权利对于现在大多数未亲历过那段黑暗历史的人来说,似乎从来都是理所当然的。但他们中有多少人了解,或者愿意回忆……一段共和国万马齐喑的历史,一段一旦提及“民主”与“法制”便足以令你身陷大牢甚至以生命作为代价的历史。在当年为之付出青春乃至生命的志士的壮举和牺牲,至今,就犹如海洋中激打岩石的浪花,轰然骤响后,便散碎成细小的涓流,沉寂于深海。一段以青春和生命为代价,争取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的历史被淹没,直至渐渐消失。对于70后、80后、90后的中国人,它好像根本不曾存在过。
我们认为:《论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献给毛主席和四届人大》这篇文章是文革时期,中国民间最有影响、最有胆量、最有水准的文章之一。它对后人的影响之巨大,至今也难以估量。时至今日,我们也无法忘记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感觉——在黑暗中透出一缕阳光的感觉、在噪音中突然有一刻安静的感觉。所以当我们处于当今被称为“愤青”的年龄时,我们也曾为“李一哲”的平反而呼喊,尽管后来我们对其中个别人的观点行为也存在异见,但毫无疑问,这篇文章是不会让历史忘记的,并将以其特定的历史贡献和地位载入史册。
本书的主要编辑者陈锦禄是“李一哲”集团中的“组织部长”,我们与他是在“李一哲”集团平反之后才认识的,他个子不高,肌肉结实,肤色微黑,带有南方人经常接受阳光洗礼的健康特征,性格甚为开朗,按照当年用人的标准,是属于“光明正大、不搞阴谋诡计”的人物,是应该提拔重用的人物,只不过很奇怪,在那个时候,“光明正大”的人往往都走向了黑暗。
在“李一哲”被打成是“反革命集团”后,他在1975年入狱,三年半后平反,出狱之后才得予结婚成家。他有个小小愿望,退休之后若经济上可以承担,买一辆经济的国产越野车,到处走走。祖国的大好河山,如果能自己驾车来一番细细观赏,是一件多么快意的事,并与我们相约到时结伴同行。
但遗憾的是,2005年陈锦禄在一次身体检查中,被查出鼻咽喉部位有肿块,经检验确认是癌。到如今,他的肿块已有一个饭碗那样大小,癌细胞已向四周扩散,并已扩散到脑部。就这样,他出游这个小小愿望,恐怕也很难实现了。
执笔本文之时,国人正为四川汶川地震中,一位名叫范美忠的教师的事闹得沸沸扬扬。面对这位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的教师,我们无意在这里说些什么,只不过使我们想起来另一位毕业于辽宁大学历史系的毕业生,一位同样在中学执教的教师,一位与“李一哲”一样上书献给毛主席的青年——傅世安。
他在1958年入大学后,即对当时中国的“大跃进”、“阶级路线斗争”、“大饥荒”、“打倒彭德怀”等社会事件存有不同见解。到了文化革命在中国轰轰烈烈展开、扫荡一切污泥浊水之时,他终于按捺不住,1966年7月和1967年2月,这位傅老师两次上书毛主席,以《万言书》的形式陈述己见。他反对林彪神化毛泽东的一系列说法和做法,反对愚民政策,他认为“文化大革命”的“造神运动”产生了新的专制独裁,所以明确表示,要反对封建法西斯主义。
这位熟读历史的老师用信件的形式,具上真实姓名身份献给毛主席,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警车冲进他任教的中学,逮捕、抄家、宣判。他以“反革命罪”被判17年徒刑。从此,这位青年被迫把青春消磨在监狱和劳改农场。直至11年多后的1978年11月才给予平反,宣布无罪释放。
当这位只有1米63的老师恢复自由的时候,孑然一身、步履艰难、疾病缠身。11年多的苦难留下的后遗症将伴随终生。三年前,当他接受采访时表示,读书看报都太困难了,看完后大脑里时常一片空白。
以青春为代价的付出,是无法可以弥补的。在人生路上将要走到尽头的他,在谈到这段闪烁着光辉的历史时,却冷冷地表示:“说好听的,那是自己年轻血性的冲动,舍身取义;说得不好听,那是书呆子天真无知的愚蠢。”他说“如果历史可以重新选择,我决不会再走“上书”这条路,那是年轻人一腔热血一时冲动所为!为了这个不争的民族,不值得!”
我们把同样的问题给予陈锦禄,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如果历史可以再来一次,如果现在回复到当年……
他的回答是:“我不后悔,我至今还在为这项工作努力,我认为我坚持的是真理,坚持真理是不会后悔的。”
相信“李一哲集团”里的人都有同样的信念。
当然,逝去的光阴无以回复,用什么也无法补偿。数十年间,他(她)们从青年变成两鬓如雪的长者,没有喝彩声,没有鲜花,在沉寂中慢慢走向生命的终点。“李一哲集团”中年长的郭鸿志走了;李秀芳走了;上月,李士非也走了……
“天意从来高难问,况人情易老悲难诉,更南浦,送君去。”
历史曾经无数次证明:先行者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他(她)们是划破沉沉夜色但已光芒远去的流星;是为大树输送过养分但行将飘落的黄叶;是穿过波浪即将在海平线上消失的桅杆;是散尽光热、沉向天际、染红群山的夕阳。
人们往往在失去了美好后,才珍惜曾经拥有过的瞬间。没经历过大饥荒不知道粮食的珍贵,没经历过“文化革命”的“无法无天”与专制,又怎能够体会到一个社会没有“民主”与“法制”的痛苦呢?
还记得,在“环保”这个口号刚刚在中国叫响的时候,不少中国人是把那些什么“环保主义者”之类当成“傻冒”来看的。当德国特工把“绿色和平组织”的船只炸沉于港口,不少人也是认为这班人纯属“闹事”,受到惩罚是罪有应得。
如今,我们举目四望,天上阴霾密布,湖中蓝藻漂浮。地下污水横流,中国的环境已经变成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了。如果当年我们也知道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这个天空还会变得如此灰蒙蒙吗?
海明威曾选录了英国诗人约翰.堂恩的诗句,作为他的小说《丧钟为谁而鸣》的题目。尽管此书已为很多人所熟悉,但整段诗文仍有很多人对它十分陌生。所以,我们觉得仍有必要抄录一次:
谁都不能是一个密封的岛屿,
每个人都是浩瀚大陆的一点土壤,
如果海浪冲刷掉一个土块,
大陆就削去了一块土墙,
无论是你的庄园、你的朋友,
都是一样,
别人的死亡会使我心伤,
因为我也包孕在人类中央,
所以别问丧钟为谁而鸣,
它在为你敲响!
民主与法制为谁而喊?
它在为你而喊!

2008年6月

http://liyizhe.blogchina.com/601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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