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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仲敏/陈小恒  慈溪县清理阶级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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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6: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慈溪县清理阶级队伍
http://cxsz.cixi.gov.cn 2011年04月28日
“清理阶级队伍”(简称“清阶”)是“斗、批、改”的主要内容之一,又称为开展对敌斗争。1968年元旦,《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发表社论,提出要彻底清查混在革命队伍内部的一小撮叛徒、特务、走资派以及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要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清查,坚决处理。同年5月25日,中共中央转发毛泽东5月19日关于《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的批示(简称“五一九”批示),要求“有步骤地有领导地把清理阶级队伍这项工作做好”。此后,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全国各地开始了清理阶级队伍工作。慈溪县“清阶”工作,自1969年1月开始,一直持续到70年代初。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全国的“清阶”运动逐渐平息下来,慈溪县的“清阶”运动也悄然结束。
  “清阶”运动的兴起和全面展开
1968年11月13日,省革委会批准成立慈溪县革命委员会。1969年1月,县革委会成立清理阶级队伍领导小组,由县革委会副主任黄鸿铨兼任组长,县革委会常委童华定负责领导全县清理阶级队伍工作。1月10日,县革委会召开全县清理阶级队伍工作会议,会议贯彻了省革委会清理阶级队伍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县清理阶级队伍工作任务。会议通过分析形势,充分认识了慈溪“敌情的严重性”和“敌人活动的特点”,认真研究了对敌斗争的部署;会议还强调要深入发动群众,广泛宣传中央两个布告①的精神,揭露敌人的罪行,充分发挥“群众专政”的威力;要正确掌握中央、省文件精神,以中央两个布告和《公安六条》为准,严格划清敌我界限,认为慈溪反革命重点是抓首恶分子。“清阶”运动随即在全县开展起来。1月15日,县革委会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各公社、镇、县级企事业革委会“清阶”领导小组组长参加。在此同时,全县掀起了所谓“刮红色台风”,即大搞阶级斗争,大搞“群众专政”。县革委会有计划地在全县范围内搞3次政治大清查。1月28日,第一次政治大清查开始。全县所有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全部被分别关押到各公社,集中审查。2月13日,按照《公安六条》①,县革委会对所谓“叛徒、特务、汉奸、土匪”等进行全面登记审查,取缔慈溪“反革命集团性”组织——“同善社”。4月,县“清阶”领导小组在慈溪塘后公社②召开“清阶”工作现场会议。1969年上半年,由于县革委会主要任务是建立基层革委会和革命领导小组、反击所谓“二月逆流”,因此,慈溪各乡镇清理阶级队伍工作发展不平衡。
在清理阶级队伍的斗争中,慈溪各地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学习班,如贫下中农学习班、妇女学习班、“教育子女”学习班等等。慈溪塘后、田央等公社自开展“清阶”运动以来,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形式,举办内容丰富的学习班60多期;周行区举办有2.8万人次参加的学习班。云城公社举办57期学习班,参加人数达3986人次。学习班首先认真学习毛主席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学说和对敌斗争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用毛泽东思想武装广大干部的头脑,进一步激发广大贫下中农、革命干部群众的无产阶级感情,并进行忆苦思甜。随着回忆对比教育的深入,群众性的三忆(回忆社史、村史、家史)六查(查解放前反动组织,查本地阶级斗争关键性历史,查历次政治事故,查历史遗留下来的疑案,查现行反革命活动,查来路不明的人)活动迅速展开,全县出现了人人关心敌情,人人分析敌情,人人追查敌情的局面。特别是在通过举办学习班以后,学习班学员纷纷表示贫下中农要掌好权,用好权,一定要把阶级敌人挖出来,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如潮塘公社二大队还举办了“阶级展览馆”,参观人数达二万余人之多。
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和党中央的战斗号令,慈溪各级革委会发动群众狠抓革命大批判,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开展深挖叛徒的工作。至1969年6月,据慈溪46个公社21个企事业单位统计,揪出“敌人”2004名,其中“叛徒”112名,自首31名,“特务”254名,“顽资派”105名,地主分子88名,富农分子105名,“反革命分子”494名,“右派分子”29名,“反动”会道门道首71名,“反动”资本家19名,其他189名,“集团性”案件31起,牵涉人员495人。这些所谓的案件,经事后调查,大多为无中生有或捕风捉影。对于清理阶级队伍,虽然毛泽东提出要注意政策,“一个不杀,大部不抓”,“要求过细地做工作”,但由于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必然严重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再加上资产阶级派性作祟,不仅落实政策无从谈起,反而加重了大批干部群众遭受迫害的程度。在错误思想指导下,清理阶级队伍的具体过程往往是轻证据、轻调查,重口供、重揭发,致使许多无辜干部群众蒙受不白之冤,甚至株连家族、亲朋好友等。
  “清阶”运动的深入开展
1968年7月,省革委会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作出了《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认清阶级斗争形势,深入开展对敌斗争》的决议,决议再次强化了“左”倾错误思想,把“清阶”运动提升到反修防修和防止帝国主义、国内外反动派的颠覆阴谋的高度,提出要“放手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对敌斗争”,号召“打一场‘清阶’的人民战争”。9月4日,县革委会转发省革委会“清阶”领导小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清理阶级队伍”,向阶级敌人发起总攻击的意见报告》。《报告》认定“现在的问题,仍然是右倾思想严重”,声称要“把隐藏在各个角落里的一小撮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统统挖出来,从政治上、思想上、理论上、组织上斗倒斗臭,批深批透,实行群众专政”。
1969年10月4日至9日,县革委会召开全县第四次清阶工作会议。各区、公社、县属企事业革委会主任和清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20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传达贯彻省革委会第三次清阶工作会议精神。县革委会主任张昭福作《我县前段清理阶级队伍的情况、体会和今后意见》的报告。会议还邀请了镇海县江南公社红卫大队和鄞县集士港公社做了“清阶”工作经验报告,并提出:“狠抓‘清阶’,是开展对敌斗争的中心”。会后,县革委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清阶工作为重点的斗、批、改方面来,慈溪“清阶”工作向广度深度发展。各公社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纷纷召开会议,迅速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同时,为了大造开展对敌斗争的声势,各公社和县属企事业单位相继建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举办骨干、积极分子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参加学习班人数达到8500多。接着,全县各单位相继开展大揭发、大普查运动,纷纷开展追查本单位阶级斗争历史,查现行反革命,来历不明的人、户等。1969年,慈溪县成立县革命委员会敌伪档案清查小组,清理所谓“敌伪档案”。为清查这些“敌伪人员”,专案组组织一千多人,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搞清查,查出“敌伪人员”几千人。至11月,县革命委员会敌伪档案清查小组将全县1680卷“敌伪档案”清查完毕,从中查出所谓叛徒、特务和敌伪人员5680名,查到已混入革命队伍的“日伪人员”28人(均未经核实)。日伪、国民党县长和军队校官以上“反动党政军头目”48名(均未经核实)。县革命委员会敌伪档案清查小组还清理“反共救国军”和所谓金颂新特务组的情况。县革命委员会敌伪档案清查小组甚至认为:在慈溪解放前后一段时期,“反共救国军”在慈溪活动猖獗,“反革命”部队番号有51个,人数达1700多名,分布在慈溪38个公社(镇)。这次查档,虽然查清了一些人的历史问题,但在“左”的思想指导下,绝大多数都是不真实的,甚至张冠李戴,指鹿为马,伤害了许多干部和群众。
全县相继开展所谓“顺藤摸瓜,查线索,查联系,查根子,抓住重点,层层深挖,穷追猛打,把隐藏最深的敌人彻底挖出来,把暗藏的反革命集团、反革命组织统统挖出来”运动。县机关斗批改干校154人在10天时间内被迫不同程度地交待所谓“问题”。11月,县革委会派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500多人进驻23个公社(镇),帮助清理阶级队伍,并向各公社(镇)介绍塘后公社《狠抓阶级斗争不转向,抓紧抓准抓政策,掀起“清阶”运动新高潮》的经验。随着“清阶”运动在全县的深入开展,很快出现了运动无限扩大化的现象,很多被“清理对象”遭受到残酷的揪斗和迫害。到1969年底,慈溪全县60个公社(镇)“清阶”工作进度可分成三种情况:抓紧定性定案和深挖工作,进度较快的6个公社,占10%;开始搞定性定案和深挖工作的,约16个公社,占27%;在普查的基础上,正在落实政策和深挖的,约38个公社,占63%。全县揪出阶级敌人和审查对象7973人,其中,基层单位定性定案1026人,报经县革委会“清阶”领导小组定性定案72人(其中“叛徒4人,特务2人,地主1人,富农3人,反革命34人,坏分子6人,右派分子2人,现行反革命2人”)。运动还严重夸大“敌情”,把公安机关“特情”全部公之于众,并把不少人作为特务揪斗,从而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整个运动出现任意打击、无限扩大的混乱局面。
  “清阶”运动的尾声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周恩来在毛泽东的支持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力图纠正“文革”中的“左”倾错误,并为此进行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此情况下,慈溪县“清阶”运动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相对前期来说,“清阶”运动后期纠正了一部分运动前期被错误批判和揪斗的错案,落实了一些中央政策。但全县“清阶”运动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严重夸大了敌情,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一大批党政干部和人民群众受到了残酷迫害。1969年3月14日至1970年2月2日,经县革委会清理阶级队伍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实行隔离审查44件46人。1970年2月24日至9月26日,经县革委会清理阶级队伍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撤消隔离审查20件21人。1970年9月6日至1971年9月24日,经县革委会清阶领导小组批复对清阶对象作政治历史问题处理29人。最后,许多人被定性为所谓“敌我矛盾”。全县在“清阶”运动中非正常死亡近百人,位列“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种所谓“运动”之最,给社会安定带来严重的消极后果。尽管运动后期纠正了运动前期的一些错案,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整场运动的性质,“清阶”运动就是一场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利用来打击迫害干部、群众的错误政治运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清阶”运动中的冤假错案才得到真正平反。
注:文中数据均来自于原始档案资料。
  (执笔 岑仲敏 陈小恒)

  ①指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1968年7月3日的布告(即广西布告)和7月24日的布告(即陕西布告)。
  ①指196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因其内容分为六条,所以简称“公安六条”。
②现属余姚市泗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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