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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汝信:“赵永夫事件”浅析——冼恒汉回忆录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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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12: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余汝信

  “赵永夫事件”,根据发生的日期,又被称之为“青海二·二三事件”。它是文革中震惊全国、被当时的中央定性为对内“篡夺军权”、对外武装镇压造反派的“反革命政变”事件。对此一事件,文革中及文革后各方的评价迥然不同。本文为对该事件过程的一个要点剖析。

  一、青海省军区内的“反革命政变”

  冼恒汉说,1967年“11月22日,青海省军区司令员、党委书记刘贤权同志因召开省军区常委会,讨论支持西宁地区群众组织‘八一八’的问题,而受到另一派群众组织‘捍卫队’的围攻批斗。当时,造反派(包括一些军区机关干部)把省军区党委常委们都拉到一起,强迫表态,并野蛮地动手拔领章、帽徽、罚跪武斗,只有副司令员赵永夫一人表态支持‘捍卫队’,因此受到造反派们的欢迎,并享受坐在椅子上的待遇”〔1〕。显然,冼的立场是站在刘贤权一边的,并且认为赵在常委中是少数派。另冼文中的“造反派”,应解读为保守派。

  而据安绍杰(刘贤权夫人)主编的《刘贤权将军》中更详细的说法,这一天应为1月23日。该书称:“1月23日刘贤权主持召开了省军区常委会,学习中央决定以后,于下午6时,讨论确定支持左派群众的表态问题。一致通过支持‘八·一八’群众组织,上报了兰州军区、党中央和军委。可是这表态消息刚一公布时,就立即引起了另一派群众组织的强烈反对,而且随即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激烈行为。当晚9时许,另一派造反者冲进省军区机关揪斗刘贤权,一下扒掉了他的帽徽领章。与此同时,省军区机关内部也出现混乱局面,一些人迎合军外相同观点的群众组织,逼迫刘贤权和常委撤销军区常委的决定。这样一来,当地派性斗争的形势就更加激烈,局势更为混乱。为扭转这一局面,刘贤权于当夜零点再次召集常委紧急会议,商议举措,遂决定把支持一派群众改为支持一切革命左派”〔2〕。根据上文,支持‘八·一八’的表态,是刘贤权主持的常委会“一致通过”的(既然“一致”,也就包括了赵永夫)。文中“另一派造反者”,亦应解读为保守派“捍卫队”。

  文革后的青海省委,对这一天在省军区发生的事是另一说法:“1月23日,中央发出《关于支持左派革命群众的决定》之后,当天下午,刘贤权再次召开常委扩大会,继续讨论谁是左派问题,并进一步提出支持‘八·一八’的七条理由,其中特别强调:‘八·一八’既反省委又反王昭,应当支持。多数常委为避免造成群众组织之间的对立,不同意刘的意见,而一致同意交机关干部讨论后再决定支持准。会后,刘贤权却背着其他成员和机关干部,偷偷派他老婆去向‘八·一八’表态支持,要他们向军区‘报喜’,并私自指示省军区文革办公室通知驻军部队要一边倒,坚持支持‘八·一八’。由于刘贤权的阴谋活动,造成了群众组织之间的严重对立。其他群众组织到军区质问刘贤权为什么不支持他们,群情激奋,形势极为混乱。省军区机关和驻军部队为了稳定局势和维护西宁驻军部队的团结,一致要求军区党委纠正刘贤权的支派分裂活动”〔3〕。根据该说法,多数常委不同意刘的意见。“其他群众组织”,应指保守派“捍卫队”。

  两种不同的说法,孰是孰非?

  据查证,当时的省军区党委常委为:第一书记杨植霖(省军区第一政委,省委第一书记兼),第二书记王昭(省军区政委,省委第二书记兼),第三书记刘贤权(兰州军区副司令员兼省军区司令员),副书记王文英(省军区副政委),常委曾征(副司令员)、赵永夫(副司令员)、刘斯起(副司令员)、吴士杰(副政委)〔4〕。杨植霖、王昭是省委领导兼职并已受到冲击不能与会,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常委至多六人(据另一材料王文英、吴士杰此时并非常委〔5〕,应不确)。笔者认为,虽然刘的资历在与会者中是最老的,地位是最高的,但他的意见在常委(或常委扩大会议)中未能形成多数,常委中“一致通过支持‘八·一八’群众组织”的说法,很值得怀疑,支持刘的似乎只有并非常委的副司令员张江霖。支持保守派、在常委中地位、资历比刘贤权(1955年少将)、曾征(1955年少将)、王文英(1964年晋升少将)都低的校级军官赵永夫,却在常委会中掌握了主导权。而这一现象也符合当时的一个普遍规律——在全国省一级地方军事机关中,支持保守派的力量占优势。象刘贤权这样支持造反派的省军区司令员,在全国确为凤毛麟角。

  《刘贤权将军》一书接下来说:“从1月23日起,刘贤权的工作开始受到限制。在2月15日至3月8日这段时间里,刘贤权的行动就完全失去了自由。他这位老红军被造反派(应为保守派——笔者注)揪到军区机关批斗、毒打、隔离、武装看押、抄家受到羞辱”〔6〕。

  至今我们尚未能得到答案的是:据冼恒汉说,赵永夫整倒刘贤权,“事先事后都未向兰州军区请示报告,完全是一种非组织活动,性质非常严重”,既然没有上级的支持和同意,赵永夫哪来的劲头和底气?

  二、《青海日报》社的枪声

  早于1967年1月12日,在上海“一月风暴”影响下,青海“八·一八红卫兵司令部”等二十七个造反派组织,即联合接管了《青海日报》。次日,这些组织称:决定暂时封闭《青海日报》,在封闭期间,将以特刊形式印发新华社播发的重要新闻〔7〕。

  1月29日,‘八·一八’造反派宣告夺取了青海省委、省人委对文化大革命的领导权以及其他一切权力。该夺权并未得到中央的承认。

  2月3日,以赵永夫为核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西宁地区部队联合指挥部”动用250多台战备车辆,进行“支持革命派,镇压反革命”的武装游行。公安机关同时将从“八·一八”组织中逮捕的几名“反坏分子”,游街示众。

  2月14日,赵永夫等以“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宁市卫戍区司令部”名义发布公告称:《青海日报》在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的操纵下,歪曲事实,制造谣言,进行虚假的宣传报道,欺骗中央,欺骗青海省广大革命群众,对青海地区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起了严重的破坏作用。决定自即日起,对《青海日报》社实行军事管制。是日,部队包围了报社,要求报社中的造反派组织撤离,遭到拒绝,双方僵持九天九夜。
冼恒汉在《风雨八十载》中称,赵永夫曾多次电报请示兰州军区,要用部队强行接管报社,兰州军区态度明确,坚决不同意〔8〕。令人不解的是:赵永夫作为下级,为什么可以对兰州军区的指示“根本不予置理,仍一意孤行”?

  2月23日,西宁市卫戍区司令部发布通令:“立即取缔青海省反革命组织八·一八红卫战斗队总联络站及其所属组织。对该反革命组织中罪大恶极的首要分子、幕后‘军师’及其死党,立即逮捕法办”。
冼恒汉称,赵永夫“于2月23日晨亲自指挥部队,武装占领‘青海日报’社,并截断了与外地的一切通讯联络系统,还采取措施,断绝了由西宁通向兰州、河西走廊的公路交通,不准一切车辆通行”,“23日下午1时,赵永夫下令部队向阻拦的群众开枪,这样,一场流血惨案终于发生”〔9〕。

  文革后官方编纂的资料则称:“2月23日,报社内外的人越来越多,在局势异常混乱的情况下,部队战士不慎枪支走火,误伤了自己的战士数人,误认为是占据报社的‘八·一八造反派’先对外开枪射击,遂导致了部队开枪。部队现场指挥所的负责人虽未下令开枪,但在部队开枪后,没有采取果断制止措施,以至酿成‘二·二三’流血事件(注:死伤群众347人,其中:亡169人,伤178人)”〔10〕。

  冼恒汉说赵永夫下令开枪,文革后的青海官方称赵未下令开枪,又孰是孰非?

  一位现场目击者(报社女工作人员)的回忆可能更客观一些:“事件发生的前一天晚上,在军区政治部工作的一个熟人悄悄透信给我,要我第二天早上切勿再去报社,那里将有重大行动。我立即意识到即将发生流血事件。第二天清晨,也即1967年2月23日,我刚起床,就有一个同志神色仓皇地来我家告诉我,从北大街通向报社印刷厂(那时报社人都在印刷厂上班)的北门坡已经实行戒严,禁止人车通行。我急忙洗了把脸,随来人一起疾行至北门坡想看个究竟。在离北门坡大约还有50米的地方,就已感觉到气氛异常。坡上坡下布满了武装岗哨,战士们个个表情严肃,严密监视着周围动向。坡下通往报社的马路已被机枪严密封锁,除非有当时的特别通行证,否则,任何人休想通过。我和一些人只得站在坡头的封锁线外,挤在人群中踮脚翘首向下遥望。大约上午10点钟光景,报社方向忽然枪声大作,它告诉人们镇压行动确已开始了。我的心情不知为什么一下变得沉重起来。……我与‘造反派’虽格格不入,但他们中真正的坏人毕竟是极少数,尤其是那些数以千计的工人群众,他们中的大多数自以为是在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而日夜守卫在报社。子弹无情,究竟打死了多少人,其中是否有我熟悉的?为了了解确切情况,枪声一停,我便随着人流抄小路(小西门的城墙缺口)涌到报社印刷厂附近,这里正是多日来两军对垒的地方。我踮脚一看,不禁大吃一惊,只见一排排尸首倒卧在血泊之中,沾满血迹和尘埃的衣服、鞋、帽,散落得到处都是,有的挂在树梢上,有的飞到低矮的屋顶上。可以想见那些手无寸铁的‘造反派’,一旦看到子弹真的向自己射来时,是如何地惊慌失措。我万没想到和平时期斗争竟会如此残酷!”〔11〕

  三、谁说“打得好”?林彪还是叶剑英?

  冼恒汉说,开枪之后,“赵永夫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很快向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了加急电报编造假情况。晚八时许,有位军委领导给赵永夫直接打来电话,称赞‘打得好,是一个很漂亮的仗’,‘军委支持你’,并要他‘彻底肃清残余的反革命’。赵永夫接电话后,对别人说是‘林副主席’给他打的电话”〔12〕。

  所谓“有位军委领导”,冼其实指的是叶剑英。冼的说法从侧面证实,赵永夫与北京军委有着直接的联系。这种联系,窃以为不是以省军区的名义,更不是以赵个人的名义,而是以赵可以直接控制的“驻西宁地区部队联合指挥部”名义。我们没有可靠证据的是,这种联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否从在支左问题上与刘贤权有分歧及至限制刘的自由时就已经得到军委的默认和同意?这倒可以解释赵为什么从那时起就底气十足。而这种联系,是刻意绕开倾向于刘贤权的兰州军区的。

  在“二·二三”以后一段短时间内,赵永夫仍然得到叶剑英等的肯定。惟中央的态度,在三月初发生了变化。冼说:“3月6日,总政电话通知刘贤权、张江霖去北京,当时是全副武装押送的。3月8日到了北京,住在京西宾馆,由于并没有说明来干什么,刘贤权、张江霖被蒙在鼓里,揣测不安地度过了十几天”〔13〕。张江霖本人的回忆说法有所不同:“3月8日,刘贤权和我到北京,住在京西宾馆。第三天,总政治部主任肖华同志来看我们,一见面就说:‘你们受惊了,到北京就自由了,好好休息!’”〔14〕。惟中央找赵永夫的对立面到京,是否对赵的一面之词已产生疑问?

  3月11日,毛泽东、林彪分别批示,要求对青海问题进行调查,缘由据说是听了中央文革的反映。据称,毛的批示是:“可以调查一下。如果是学生先开枪,问题不大。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值得研究了”〔15〕。3月13日、21日、23日及24日,中央有关负责人四次接见青海党、政、军有关领导及群众组织代表以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其中又以后两次规格最高,后两次,周恩来均出席。

  3月24日(冼恒汉回忆误为3月29日),在调查开枪后军委来电一事时,叶群责问赵永夫:“你还说林总来电,你还感动得满脸流泪,什么时候给你的来电?”赵:“我接电话,问是不是林副主席,对方说是。”叶群:“林彪同志没有打电话!林彪同志三个秘书一个也没有接到电话,二十四日听到此事,毛主席、林总非常气愤,下令调查此事。”杨成武:“纯粹是造谣!为什么造谣?”戚本禹:“当面造谣!”杨成武:“完全是造谣!没打嘛!为什么说打了?”〔16〕

  “军委来电”与林彪无关,当时任林秘书的张云生的回忆可作旁证:“在西宁的街头上,很快出现了这样的大字标语:‘林副主席来电:你们打得对,打得好!’林彪听讲这些情况后,还是无所表示。就连那个误传的‘林副主席来电’,他听后也只是一笑了事”〔17〕。

  而与叶剑英有关的依据,有近期官方编纂、公开出版的《叶剑英年谱》。其1967年2月23日条目提及:“在电话中听取青海省军区副司令员赵永夫关于对冲击《青海日报》的造反派的处理情况报告后,肯定了部队的做法。三月,中央文革抓住这一事件大做文章,把是非完全颠倒过来,将赵永夫逮捕,并逼迫叶剑英多次检讨”〔18〕。

  四十年之后,《叶剑英年谱》的作者重新肯定了开枪的做法,倒是“把是非完全颠倒”了。

  王力在回忆录中谈及青海问题时说:“青海出了个刘贤权,是军区司令员,一开始就支持造反派。后来,被赵永夫(副司令员)抓起来。副司令员抓了司令员。赵永夫开枪镇压群众,最早汇报到林彪那里,林彪讲‘打得好’。后来翻过来了,中央把赵永夫抓了,刘贤权抬起来了,成了了不起的人物,这时又说‘打得好’的话是叶剑英讲的。林彪打倒后,赵永夫升了官,可是一查档案,‘打得好’是林彪说的,赵永夫又降了官,现在也不得意”〔19〕。在“打得好”是谁说的及赵永夫以后的际遇问题上,王力所说与事实完全对不上号。

  四、中央的调查与《决定》

  3月11日毛、林批示之后,中央已着手调查了解了“二·二三”前后的大体情况。在3月24日晚至25日凌晨2时半的会议上,在周恩来等的严厉质问之下,又再查清了“二·二三”当天的一些细节〔20〕。

  1、谁决定武装镇压?

  康生:你们的指挥部(注:指驻西宁地区部队联合指挥部)什么时候成立的?

  张晓川:2月18日。(注:张晓川时任驻西宁的总后青藏办事处[代号后字205部队,军级单位]副主任,联合指挥部成员,据康生了解,组织指挥部是张先找赵永夫及驻西宁的陆军第五十五师。)

  周恩来:嗯?

  张晓川:是1月18日。

  康生:那天你讲的是刘司令员不能工作,不要组织指挥部,可现在你讲,1月18日就组织了。

  周恩来:23日武装镇压,你参加了没有?联合指挥部讨论了?

  张晓川:讨论通过了。

  2、现场谁指挥?

  周恩来:谁指挥?

  张晓川:用卫戍区司令部名义。

  周恩来:现场上谁指挥?

  张晓川:赵副司令员、陈师长。(注:指赵永夫、青海省军区独立师师长陈明友。)

  3、报社内的八·一八有没有枪支?

  周恩来:你们就是想找借口镇压,镇压时下那么大的毒手。报社有枪,赵永夫你有什么证据?

  赵永夫:……

  周恩来:简单点,你的报告上都有。

  赵永夫:以前了解有枪。

  周恩来等:现场有没有?

  赵永夫:……(回答文不对题)。

  康生:你就回答有枪没有?

  陈伯达:就说有、没有。

  赵永夫:当时没搜出来。

  ……

  周恩来:全部把他们包围起来了,你还没搜出来!(周愤怒地站起来),除非你伪造假枪!(注:原文如此,似应为伪造假象。)谎报军情,欺骗中央!

  4、赵永夫有没有下令开枪?

  赵永夫:不叫打,但管不住。

  5、赵曾在京西宾馆介绍经验

  叶群:前几天在京西宾馆介绍经验是你,有声有色,全部功劳都是你的,现在怎么都没你的事?推得光光的。白纸黑字,不知道?

  会议最后由周恩来宣布结束调查,并即场宣布了青海问题的处理办法。处理办法能够即场迅速宣读,可见中央(包括毛、林)在这一次会议前已形成了统一的框架性意见。周并命令卫戍区人员将被宣布隔离受审的赵永夫、隔离反省的张晓川、王昭三人押出会场。

  周恩来宣布并于当天形成正式文件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关于青海问题的决定》称:

  “根据毛主席和林彪同志三月十一日对青海问题进行调查的批示,经向各有关方面进行了反复调查,青海问题的实质已经基本清楚:

  第一,青海省军区内部问题是一个反革命政变。副司令员赵永夫玩弄阴谋手段,推翻了司令员、军区党委书记刘贤权同志的领导,篡夺了军权。

  第二,赵永夫篡夺了军权之后,勾结二○五部队副主任张晓川,对西宁“八·一八”等革命群众组织进行残酷的武装镇压,打死打伤革命群众三百余人,甚至向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开枪,逮捕革命群众近万人。

  第三,赵永夫谎报军情,欺骗中央,蒙蔽群众,所谓“八·一八”等革命群众组织拥有大批枪支,并首先开枪,毫无根据。经向在现场的许多革命群众调查,守卫青海日报社的“八·一八”群众,并没有枪支。赵永夫等人,派了专门小组进行搜查,至今亦未搜到一支枪。

  第四,以上事件同原青海省委书记王昭直接有关。

  根据这种情况,现在决定处理办法如下:

  (一)中央军委发布命令,由军区司令员、党委书记刘贤权同志全权负责处理青海问题,并由兰州军区派负责同志协助。

  (二)除独立师、独立团归刘贤权司令员指挥外,八○六一部队,八一二二部队,二○五部队,在处理青海问题上,也统一由刘贤权司令员指挥。

  (三)向群众宣布“八·一八”为革命群众组织。二月二十三日流血事件,应由赵永夫和张晓川负责。要为死难的革命群众恢复名誉,给予抚恤。对负伤的群众,要负责进行治疗。因为这个事件而被逮捕的革命群众和干部,一律立即释放。被打成反革命的,一律平反。

  ……

  (七)赵永夫隔离受审,张晓川、王昭隔离反省,听候处理。”〔21〕

  五、叶剑英与对赵永夫结论的变化

  在“青海二·二三事件”之前的2月9日,经毛泽东同意并修改定稿,中央军委曾发布过《关于军队在支持无产阶级真正革命派夺权斗争中不准任意开枪的规定》。《规定》第四条称:“对杀人、放火、放毒、抢劫等现行反革命分子,确定查明无误者,如敌人拒捕、顽抗和武装暴乱,在说服无效时,可开枪镇压”〔22〕。说是不准任意开枪,但这一条其实还是为开枪留了一个口子,提供了一个借口。“青海二·二三事件”是否有受到其“启发“的因素?

  4月6日,中央军委再发布经毛审阅修改后的《中央军委命令》(即“军委十条”),内称:“(一)对群众组织,无论革命的、或者被反动分子控制的,或者情况不清楚的,都不准开枪,只能进行政治工作”。吸取了“青海二·二三事件”的教训,这一条将2月9日《规定》有关开枪的口子封死了。该命令第八条还点了赵永夫的名:“对派到地方上去或主持支左的干部,要详细交代政策。要防止赵永夫式的反革命分子(赵永夫原青海省军区副司令员,是一个混进党内军内的反革命分子,他玩弄阴谋手段,篡夺军权,对革命群众组织进行残酷的武装镇压)或思想很右的人来主持支左工作”〔23〕。

  文革结束后,对赵永夫的结论发生了极大变化。1978年8月13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转发总政治部《关于赵永夫同志所犯错误的结论和处理意见》〔24〕。以冼恒汉的说法,《处理意见》的出台与叶剑英的态度很有关系。

  总政的《处理意见》称:“一九六七年二月,西宁驻军‘联办’领导小组在支左工作中,违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不执行中央、中央军委的规定,将青海革命群众组织‘八·一八红卫战斗队’定为反动组织予以取缔,确定了‘敌人开枪,我还击’的原则,调动武装部队夺占‘八·一八’掌权的《青海日报》社,导致部队开枪打死打伤群众三百四十七人(亡一百六十九人,伤一百七十八人)的严重事件,犯了严重的方向路线错误”,“造成‘‘二·二三事件’的直接原因是‘联办’领导小组取缔‘八·一八红卫战斗队’和武装夺占报社的错误决定与行动”,“赵永夫同志身为青海省军区副司令员,‘联办’副组长,积极参与了夺占报社的策划,并且是夺占报社部队的组织者和现场主要指挥者,对此事件应负主要责任”。
《处理意见》不公平地将“二·二三事件”的责任分了相当一部分给刘贤权:“刘贤权同志进行支派分裂活动,致使‘八·一八’群众组织与西宁驻军严重对立,这与‘二·二三事件’的发生,也有重要关系。刘贤权同志对这一事件是负有严重责任的”。

  中央、军委在转发总政《处理意见》的通知中称,同意总政《处理意见》的请示,并称:“‘二·二三事件’的后果是严重的,但考虑到赵永夫同志已隔离受审十年,对错误已有认识,同意给予赵永夫同志撤销党内外职务的处分,原级不动,按正师职予以安排”。既然撤销了党内外职务,又如何“按正师职予以安排”?文字前后矛盾,难以理解。

  文革期间,叶剑英在稳定军队、抵御极左派以至粉碎“四人帮”斗争中,发挥过积极作用,堪称之谓厥功甚伟。惟称道赵永夫等谎报军情、以武装力量镇压手无寸铁的群众、造成巨大群体性伤亡的围攻《青海日报》社行动,诚为一大失察!叶有大功,未许否认。惟有功,并不能抵过;有过,也不会掩功。功是功,过是过,功过是非,不可混淆。(2008年5月)


注释:

〔1〕〔8〕〔9〕〔12〕〔13〕冼恒汉:《风雨八十载》(冼玲的博客,http://9link.116.com.cn/hode/29882)。
〔2〕〔6〕安绍杰主编:《刘贤权将军》(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1999),页218-219。
〔3〕《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组织史资料》(西宁,1995),页533所引述1978年12月11日《中共青海省委文件》青发(1978)334号、青军(1978)430号。
〔4〕同〔3〕书,页128。
〔5〕《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史资料》第五卷(北京:长征出版社,1995),页440。
〔7〕本节内容,主要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青海党史大事记》(西宁,内部发行,1997),页166-169。
〔10〕同〔3〕书,页124。
〔11〕王秀明:《青海“赵永夫事件”亲历记》(太原:《文史月刊》2001年第9期)。
〔14〕同〔2〕书,页336。
〔15〕张云生:《林彪秘书回忆录》(香港:存真社,1988),页74。
〔16〕〔20〕《中央首长关于青海问题谈话纪要》(青海八·一八红卫兵司令部、井冈山兵团印,1967年4月)。
〔17〕同〔15〕书,页70。
〔18〕军事科学院编:《叶剑英年谱》(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页961。
〔19〕王力:《王力反思录》(下)(香港:北星出版社,2001),页745。
〔21〕《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文件汇编》(中共中央军委办公厅编印,1967年5月),页319-324。205部队,即后字205部队,为总后青藏办事处的代号;8061部队,为陆军第五十五师的代号;8122部队,为国防科委第二十二器材基地的代号。
〔2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页222。
〔23〕同〔21〕书,页122-128。
〔24〕中共中央文件 中发(1978)5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1978年8月18日发出。


华夏文摘增刊 第六四九期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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