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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李九莲钟海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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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8 19: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义和公理何在——文革中的案件

 这是我作为《法制日报》的编辑去江西南昌约稿时,一位武警干部给我讲的真实故事。当初他曾经是执行死刑的人员之一。两位女犯平反后,他追悔莫及。我到赣州后,又有人为这椿案子找我……

  1986年春,依然恐怖

  当时我住在赣州地委招待所,不知怎么回事,一天来了三个人向我告状。在他们眼里,《法制日报》记者代表着中央政法机关,能镇住当地的土皇帝。其中有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他找我时,鬼鬼祟祟,生怕让人看见。他给我讲了一个悲痛欲绝的案子,与我在南昌听说的不谋而合,可见这个案子的影响之大。他希望我为因这桩案子而受迫害株连的人做一点点努力。他们到现在还活得灰灰溜溜,潦倒困苦。

  临走时,他一再要我替他保密,并请我先出去看看,确定无人后,他才匆匆离去,消失在黑夜中。

  一封私信 两年牢灾

  他讲的李九莲、钟海源案子早已有所耳闻,实在是触目惊心。

  李九莲,女,1946年生,工人出身,原赣州市第三中学团委宣传部长,学生会学习部长。文革后成为三中“卫东彪战斗兵团”副团长,1969年2月,被分配到赣州冶金机械厂当工人。1969年2月27日,她给当兵的男友曾昭银信中讲了她对当时政治形势的一些很越轨的看法:

  “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阶级斗争?我感到中央的斗争是宗派分裂,因此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产生反感,我认为刘少奇好象有很多观点是符合客观实际,符合马列主义的……感到对刘少奇的批判是牵强附会……因此对今后……林彪到底会不会象赫秃一样,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等项问题发生怀疑。”

  这位男友也曾当过赣州三中“卫东彪战斗兵团”的副团长。李九莲万万没有料到当年的战友把她的信交给了部队领导,认为李九莲恶毒攻击林副主席。

  部队领导马上把信转到了赣州地区革委会保卫部处理。而这位出卖了同学的积极分子也没受到重用,很快就给复员了。

  1969九年5月15日,李九莲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捕。日记被抄走,发现有不少批判林彪的内容。分管政法工作的军代表带着李九莲的日记,专程向江西省革委会主任程世清做了汇报。程世清听完汇报后说:“象李九莲这样全面系统反林副主席的,在全国也不多见,属敌我矛盾,要从严处理。”

  下面的同志考虑到姑娘年轻,出身又好,没别的问题,只判刑5年。

  到1972年7月,程世清成了林彪死党,倒台了,李九莲才获得释放。结论是:现行反革命性质,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分配到江西兴国县钨矿厂当徒工,每天挑矿砂。

  原地区公安处办过她案子的人对她说:“你在林彪没暴露前,就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是错误的,反动的。”

  三年多的拘禁、虐待,使她的身体虚弱,实在胜任不了繁重的体力劳动。附近一所中学正缺少英文老师,她请求去教英文,得到的回答是:宁可让孩子们不上外文课,也不能让这个反革命分子利用课堂毒害我们的学生!

  她被开除团籍,禁止加入工会。有历史问题的人可以参加工会,可她却没有资格。有病还必须经过矿长批准才能去看。周围人仍把她当成危险人物,见面躲着走。

  此时,李九莲已经26岁了。经别人介绍,她认识了一个因出身地主还没找到对象的技术员。李九莲同意了,这个技术员却不同意。还在公开场合嘲笑道:李九莲想找我,也不看看她自己的样子,和她这个“敌我矛盾,内部处理”的人沾上边,运动来了,还活不活?

  出卖过她的男友一口咬定:“你就是个现行反革命分子!” ……

  冷酷的现实使她失望了,逼得她不得不四处申诉,一次又一次地去南昌、北京上访,要求解决自己的问题。

  只因一封信,就坐牢三年,变成了五类分子,人人见了躲着走!

  赣州父老 伸张正义

  1974年3月,批林批孔期间,李九莲在遭到地委、地区法院、公安处、妇联等单位对她来访一一训斥之后,忍无可忍,在赣州公园贴出了《反林彪无罪!》、《驳“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 》、《驳“反林彪是逆潮流而动”》等六份大字报。

  她把1969年自己写给男友的那封信贴在大字报的最前面。这批大字报贴出后,立刻轰动全赣州市,并获得了当地老百姓的广泛支持。人们纷纷写大字报,表示尊敬和同情这位受到不公对待的女青年。在她的大字报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批语:

  “向反林彪的女英雄学习!”

  “反林彪无罪!”

  “中国少的是李九莲,多的是奴才!”

  “人民支持你,李九莲!”

  “强烈要求为李九莲平反!”

  “我们同情你,我们支持你,李九莲!”

  “放心吧,呼啸的浪花,人民的大海永远与你同在!”……

  在林副主席位高权盛,不可一世之际,这个弱小女子敢对林彪说个不字,其勇气,其胆识,一百万人里也不见得有一个。所以全赣州老百姓都对这个李九莲钦佩之至。

  1974年春的批林批孔运动来势凶猛,令地方当局困惑不解,不敢贸然镇压。老百姓得以钻了一个空子,张贴了大量支持李九莲,批评赣州地区领导的大字报。

  赣州地委对此极为恐慌,认为李九莲的行动是反革命翻案,经请示省委批准,于1974年4月19日深夜,又秘密将李九莲逮捕,押往兴国县看守所。

  赣州二十万父老兄弟姐妹再也忍不住了。4月24日夜,当地259个单位,两千多人举行集会,并发表声明:“李九莲以对林彪的及时洞察表明她是酷爱真理,关心祖国前途,无私无畏的好青年!”

  “立即释放李九莲!”的大标语贴满了赣州市街头。

  会后,数千名群众自发涌向地委办公楼,要求释放李九莲,交涉了一夜,毫无结果。凌晨,几百名群众分乘四十多卡车,奔赴兴国县,请求县委和公安局释放李九莲。这就是所谓的4.25冲击监狱事件。

  一时间,连许多当地党政领导,如地委常委陈万兆、兴国县公安局长等都表示同情群众的要求,希望上面妥善处理此案。

  李九莲贴在赣州公园的大字报前,更是人山人海,围得水泄不通。夜深了,还有人前来打着手电观看……

  人民群众如此大规模替一个现行反革命分子说话,在中国实属罕见,马上惊动了中共江西省委。继程世青之后,陈昌奉在江西主政,这个人当过毛泽东的警卫员,当时是江西省军区司令,跟程世青差不多,思想极左。他立即向赣州地委发出五点指示:

  一.李九莲是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分子;

  二.赣州某些人争论此案,实际上是为现行反革命翻案;

  三.冲击兴国县监狱是严重政治事件,必须立即制止;

  四.某些干部、公安干警在李九莲问题上严重丧失立场,实际上是向反革命投降;

  五.对在李九莲问题上立场坚定,坚持原则的同志,应于表彰。

  这五点指示马上连夜在赣州地、市几十万干部群众中传达,广播、报纸、街头大喇叭反复传达宣传,形成了一股可怕的压力。

  形势虽严峻,但赣州人民并没有都被吓慌了神。当晚,一些热心人士自发地聚在赣州公园,不顾危险,自发地组成了一个“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继续为反林彪的姑娘伸张正义。他们知道,事到如此,已无退路,只能利用批林批孔造成的地方权力上的某种程度的无政府状态,坚持斗争下去。

  素不相识的人们给调委会送来了一块钱、二块钱、三块钱……有人给调委会送来了自己做的一锅肉炒米粉;有人给调委会送来了茶水;还有人捐来墨汁、浆糊、纸。

  不少中学生义务帮助贴大字报、散发传单,连很少出门的老太太也颤巍巍地柱着拐杖走来捐送邮票和信封,让调委会用来寄材料……赣州市纺织厂一位女干部,找到调委会的负责人说:“听说你们上访正缺钱,我现在还没解放,只发生活费,这五十元,你们就收下吧,够买张火车票的……。”

  赣南是个穷地方,一些工人家里连个收音机都没有,赣州人此刻却为调委会捐出大批钱物,使这个没有一分钱经费的民办组织生存了七个月之久!

  赣州公园设立了广播站,日夜广播,公园的阅览室被用来写材料,抄大字报,印传单……

  以调委会为代表的赣州老百姓没有在公安部的批示面前动摇;没有被省委四次五点指示吓倒……李九莲反林彪的大无畏勇气,激励了赣州人民决心不顾一切地拯救自己的女儿。

  谁说中国人骨头软?江西赣州人民在李九莲问题上所表现出的勇敢、仗义、坚强足令中国人堪以自豪!他们六次上访北京,在长安街、前门等处张贴大字报,请求中央出面,解决李九莲问题;他们在省会南昌的八一大道上贴出了数以万计的大字报,要求立即释放李九莲……在他们中间,甚至还出现了为此献出生命的另一悲壮女子钟海源。

  当时的江西省委主要领导人自然又怕又恨,忙向中央汇报,求赐上方宝剑。当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及张春桥就此案发了指示后,江西省立即开始镇压。调委会被宣布为非法,予以取缔。

  再次入狱 株连六百

  1975年5月,李九莲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判刑十五年;另有四十多人因替李九莲辩护而被判刑,此外还有六百多人受刑事、行政、党纪处分。全市九个中学,就有两个中学的副校长被开除公职;三个中学的团委书记被撤职;两个中学的工宣队长被退回原单位……

  绕有意味的是原在赣州市公安局工作,当年第一个审讯李九莲的梁某,九年后也因支持李九莲翻案而被开除党籍。

  调委会主要负责人朱毅被判刑二十年。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赣州人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有的自杀,有的入狱,有的流落街头,有的离婚,有的精神失常,有的被打致残,有的几年不给工作,负债累累……

  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又一次表现出它空前的威力,空前的无情。

  李九莲再次入狱后,宁死不屈,受尽折磨。其间,她曾绝食七十二天,以示抗议。监狱强行给她注射葡萄糖,李九莲稍有知觉,就将针头拔下,以至于不得不捆住她的双手……

  森严的监狱并没有折弯了李九莲的硬骨,她在一篇交代材料中说:“我不理解毛主席为什么能够抵制‘红海洋’,而不能抵制林彪的‘三忠于’……赫鲁晓夫在斯大林生前死后的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血淋淋的教训摆在毛主席面前。我痛惜毛主席或者视而不见,或者昏昏然陶醉。"

  31岁 暴尸荒野

  1976年10月四人帮下台。同年12月,李九莲在狱中写下了《我的政治态度》一文,认为“华国锋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是“资产阶级野心家”,“寄希望于江青”……这篇文章,她并没给任何人看。

  但在1977年1月31日晚上,监狱管教干部指名要她谈谈这一年的思想改造情况,李九莲不谈。狱吏喝道:“你这个反革命,有胆量反动,就要有胆量说,明明是一条毒蛇,就不要装成个美女!”

  李九莲气得全身颤抖,她马上找出这篇稿子,当众就念,于是犯下了“恶毒攻击英明领袖华主席”的杀头之罪。

  她又一次以无以伦比的勇气,把矛头指向中共中央主席。自己虽身在监狱却替已被捕入狱的江青鸣不平……抛开她的政治观点不说,但就她不惜只身与新的党中央相对,在举国欢庆打倒四人帮时,替江青说话的政治勇气,这位女子的英名就应载入中国的当代史。那些当初跟着江青跑,享尽富贵荣华的人,有哪个在江青倒台之后,还敢替她说话? 别说判十五年刑的重犯,就是在外面享受自由的人,谁敢在1977年的中国公开骂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是“野心家”呢?

  中国是个风派、媚权派、拍马屁派比比皆是的国度。太监的奴性浸入了民族的血液,有错误的李九莲比那些会变色,会见风使舵,会朝三暮四的家伙伟大的多!

  于是劳改农场说她“恶毒攻击华主席”,“丧心病狂进行反革命活动”,“公然为四人帮鸣冤叫屈”,报请上级改判死刑。

  省高院的死刑报告经中共江西省委讨论集体通过(据说有两名常委投反对票)。

  监狱的干部骗李九莲说:“你不是一直在申诉吗?明天就带你去赣州解决你的问题。”这是1977年12月,粉碎四人帮后一年多,中国的政治形势在一点一点解冻,李九莲信以为真,高高兴兴与狱友告别。到赣南后,直到执行前一天,在赣县看守所,才对李九莲宣读了死刑判决书。

  李九莲愤怒地喊道:“就是我有错误,也是认识上的错误,你们为什么要杀我?”她拒绝在死刑判决书上签字,也表示不上诉。她哪知道把她从波阳县珠湖劳改农场押回赣州只是千里迢迢借用她的脑袋来教育一下赣州那些“国民党的残渣余孽”、“帮派爪牙”、“对社会不满分子”……

  1977年12月14日上午,在赣州市体育场召开三万人的公判大会。李九莲脚戴镣铐,五花大绑,后背插着长牌“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站在主席台前,她的下巴钉着一根竹签,直穿上腭,以防她喊反动口号。

  游街后,李九莲被押到西郊通天岩刑场。让她跪下,她死活不跪,刽子手懒得动手,一枪击中其腿,把她打成跪下姿势,枪杀于两棵小松树之间,享年31岁。死状惨不忍睹,鼻孔流血,半张开的嘴巴也淌着血,双眼微睁,眉头紧皱……

  李九莲的父亲已去世,她的母亲,兄弟姐妹在她入狱后三年,没敢看望过她一次,没敢给她写过一封信。在她死后,任尸体在荒野暴弃数日,也不敢来收尸。

  当地革委会更是不管,好象埋了这具尸体,有损革命委员会的威严。除了一群蚁蝼在这具尸体乱爬乱钻外,没有人理会这具血肉模糊的残骸。几天后一个男人对这具开始发臭的尸体产生兴趣,他是赣南机械厂的退休老工人何康贤。这家伙有恋尸癖,把李九莲的乳房和阴部割了下来,带回家享受(后被判刑七年)。

  反革命就是这个下场。

  即使李九莲的观点有错误,也不失为是个英雄。她有信仰,肯为信仰受苦受难,直至献身。她不怕死,这最令当局恐慌。国民党大官不杀,日本战犯不杀,大特务头子不杀,满州国皇帝不杀,却一定要杀掉她!

  又一女子两肋插刀

  在赣州市为李九莲鸣不平的无数人中,有一个小学教师,叫钟海源。她真正做到了为李九莲两肋插刀。

  事实上,她并不认识李九莲。

  她在李九莲的大字报上写道:“李九莲,您是我们女性的骄傲。”

  她自动找到调委会,请求为李九莲的平反干点事。

  调委会的人问她:“你知道不,陈司令员下了五点指示,来这里工作,后果你不害怕吗?”

  “赣州市那么多人为李九莲讲话,别人不怕,我为什么要怕?”

  钟海源原是地区广播站的播音员,批林批孔后不要她干了,才调到景凤山小学当老师。

  在钟海源的坚决要求下,调委会同意她来做广播员。每天从早上一直干到晚上十点半。除了播音,一有余暇,她还帮着刻钢板,抄大字报。

  当地委指示:“凡在调委会工作的人本单位一律停发工资”,很多人被迫离开了调委会。可钟海源却依旧天天来,带着自己的两岁女儿。

  1975年5月,公安部批复:“赣州地区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是反革命性质组织。调委会主要成员一一被捕。 全赣州市笼罩着一片恐怖气氛。调委会消失了,所有老百姓被迫保持了沉默。

  唯有钟海源在自己家里起草了《最最紧急呼吁》、《强烈抗议》、《紧急告全市人民书》等传单,自己刻,自己印,自己到赣南剧院散发。当局念她是个女人,又带着个两岁小孩,没抓她,只把她收进了学习班,检查交代。不料,钟海源态度死硬,坚持认为李九莲无罪,拒绝检查,还口出狂言,恶毒攻击领导。于是被捕。1976年四.五事件后,她在监狱里公开说:“华国锋不如邓小平。”结果,她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为了替李九莲说话,她坐了牢,让自己的独生女儿失去了母亲。

  这还不算,在监狱里,她仍然继续宣传李九莲无罪,调委会无罪! 不只一次二次,而是数十次地与审问的公安干警辩论。每次都遭受严刑拷打,但即使嘴巴被打出血,头发被揪掉一大把,还是不改口。

  负责她的案子的公安不得不对其他人表示:“这个女人厉害! 赣州女犯里,没见过这样的。”

  最后,她在被打断小腿骨的情况下,居然站了起来,拖着沉重的镣铐,在监狱的墙上写下了“打倒华国锋!”的反动口号。

  公安部曾帮着江西省委镇压了为李九莲奔走呼号的赣州人民,钟海源本能地对当过公安部长华国锋嗤之以鼻,即使后者当了中共中央主席,国务院总理也不改变。于是在李九莲被杀四个月后,1978年4月30日,钟海源也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罪名是“恶毒攻击华主席”。

  与李九莲不同,钟海源听完死刑判决后,毫不犹豫地签了名,然后把笔一甩,扭头就走。法院的人喝住她问:有什么后事要交代?

  她平静地说:“跟你们讲话白费劲,我们信仰不同。”昂首离去。

  特殊枪击 活剖取肾

  4月30日早晨,钟海源在死囚小号里,从从容容吃完生命中最后一顿饭:四个小馒头,一碗粥,一碟小菜。她坐在地上的草席上,一口一口慢慢吃着馒头,细细咀嚼,边吃小菜,边喝粥,异常平静。所有的饭都吃的干干净净。之后,她拿出梳子,梳好长发,将它们在脑后盘成一疙瘩,穿上一件挺新的花格呢短大衣,安详的样子让人不可思议,仿佛当年江姐上路的重演。

  又是五花大绑,又是监狱里批斗,又是揪头发,弯腰低头,又是挂大牌子游街,又是背后插一个斩牌,又是用绳子勒住喉咙,又是一长串威风凛凛的车队……那场面远远胜过北洋军阀、国民党、日本鬼子杀人时的排场!

  南昌九十二野战医院住着一位飞行员,据说是高干子弟,患肾功能衰竭,急需移植肾,且必须从活体上取。医院通过部队领导转告行刑的一位副营长,不能一枪打死,要留活体取肾。

  为了保护好她的肾,游街时,一头戴白口罩的军人示意押解人员按住她,从后面给钟海源左右肋下各打一针。那针头又长又粗,金属针管,直扎进她的后腰……竟然连衣服也不脱,隔着短大衣就捅进去,钟海源嘴被堵住,全身剧烈地颤抖。

  到了刑场,架到指定地点,副营长故意朝她右后背非致命处打了一枪,然后早已等候在那的几个医务人员,将她迅速抬进附近的篷布军车,在临时搭起的手术台上活着剖取钟海源的肾,一缕缕鲜血溢满车厢地板 ,溅落在地上。一位军医用拖把来回擦着地板上的血,之后又挤进一个塑料桶里,几次之后,竟盛满了小半桶。

  谁也不知道此时此刻的钟海泉有没有知觉,她的脑子里在想什么? 中国人一判了死刑,这个人就不再是人,好象就成了实验室的青蛙、老鼠、她的肾也和铁矿一样,属国家所有,可以自由支配。

  钟海源的丈夫在她被捕第二天就跟她离了婚。她的遗体没有暴弃在荒郊野外,而是被九十二野战医院拉走,供医生们作解剖标本。

  这是1978年4月30日,光天化日发生在中国江西省新建县的事。

  有官员说:中国不存在人权问题,那活剖女犯钟海源的肾是什么问题?

  呜呼哀哉,这两位有着中国人民最高贵品德,最坚贞操守的伟大女性……一个被剜了女人那两样器官,一个被挖去了肾。而且,她们是背着“四人帮的爪牙”罪名被判死刑。

  三中全会以后:依然有罪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赣洲地区中级法院几经复查,仍认为此案是“轻罪重判,错杀,但李九莲确已构成反革命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他们抓住李九莲为江青说话这条,坚持不给平反。

  赣洲人民不服气,继续偷偷给上面写信申诉。终于传到了新华社老记者戴煌的耳中。他专程来赣州调查,翻阅了大量资料,噙泪写了一篇内参,指出:“李九莲由于两次被无辜囚禁,判刑申诉无效,自然对整她的前公安部长产生强烈反感,加之前后与世隔绝了七年之久,对社会上很多真实情况不了解,有一些错误观点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何况对华国锋的批评也并非一无是处。”

  但阻力强大。当初整过李九莲的人都还在,他们岂肯承认自己错了?

  最后,又是经过胡耀邦的亲自批示,冲破了江西省大大小小官吏的重重阻挠,终于在1981年4月正式为李九莲和钟海源平反昭雪,但“犯有严重政治错误”。调委会其他人也以“干扰党、政、公安、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扰乱社会秩序,错误极其严重”,但“未构成反革命罪”,陆续释放。

  所以时值1986年春,二位英烈已经平反五年后,受株连的人仍抬不起头来。向我告状的年轻人仍要冒着风险,偷偷摸摸来找。“你一定要把这个案子写写,全江西省差不多都知道李九莲。”来访者恳切地说。

  谢谢这位小青年给我讲了李九莲、钟海源的感人事迹。他因为参与了调委会的工作,调级,评职称,总受刁难。

  李九莲当过红卫兵头头,造过反,说过错话,但她是战士。有错误的战士胜过完美的苍蝇。苦难出英雄,大苦难出大英雄。相信李九莲、钟海源的故事必将万古流芳。让我用李九莲在兴国县看守所绝食前写在手纸上的一短话作为本章的结束。

  投降书

  不知何人,劝我投降,似真似假,为此写投降书。

  是的,我有“罪”。我的“罪”就是为党出过力,效过劳,动过太多的脑筋……反潮流是马列主义的原则,我做到了不怕开除厂籍,不怕解除婚约,不怕坐牢,不怕杀头……

  真理,都有三种遭遇:第一,用得着时,便奉为至宝;用不着时,便贬为粪土;非但用不着而且有害时,就象狗一样关进笼子里。这就是现实,这就是真理的遭遇。

  谁准备用真理的花环装饰自己,谁就得同时准备用粪土包裹自己纯洁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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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8 20: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活体取肾”考——李九莲-钟海源、黎莲案

摘自毛主义网
1.
文革期间的种种“暴行”已经借助文革后文人们的“市场竞争”而日益充满活力繁荣发达起来了,真是可喜可贺。
这当然是知识分子们对于我国鸡的屁增长作出的伟大贡献,同时也为心理学研究提供了大量而丰富而翔实的素材——比如淫虐、比如变态、比如臆想——等等,知识分子们的卓越功勋实在应当被载入史册传之后世,永远被后人们牢记。
此是外话,暂不消提。
然而在这知识分子们“充满活力”的争相展示的诸多“伤痕”之中,也不可避免的有若干小小的瑕疵在,例如自相矛盾、漏洞百出、自打耳光等等。当然,用某老先生描绘某破鞋的话说,“此点道德疏失”自然是“瑕不掩瑜”的,决不能跟广大文人们信口……不,信笔开河或者信键盘开河以文字“创造”了无数历史的丰功伟绩相比。
不过,出于对广大知识分子的尊敬和爱护,我还是愿意将其中若干小小的不值一提的瑕疵提将出来。希望广大知识分子能够以此为戒,再接再厉勇猛精进,早日撒出天衣无缝永远不要被拆穿的谎来。
比如,“活体取肾”案。
2.
“活体取肾”指的是为了器官移植的需要,而在死囚尚未行刑的时候从他们身上剜取肾脏。这当然是极度残暴的了。
只是——这样的残暴究竟是属于可怕的“红卫兵”、“造反派”还是文思泉涌用自己手中的彩笔创造出如此残暴事物的文人,就不免值得考究了。
现有资料中有案可查的“活体取肾”案有两件。其一是1970年的黎莲被“活体取肾”;其二则是1978年李九莲案中的钟海源被“活体取肾”。
自然,按照若干文人的说法,文革中被“活体取肾”的决不止这两例。仅以我所见过的说法,就有“17例”、“六十多”、“超过三百”、“以千计”、“不完全统计超过三千”和“比比皆是无法统计”等随着时间流逝日益繁荣昌盛水涨船高的诸多说法。不过大概是我见识不广或者“思想不解放”不晓得“大胆假设”的道理吧,我所查到的仅有这两例。
真是羞愧啊!
而且我确乎也没有计入海外某位名为吴宏达的英雄好汉所提及的中Gong政权借公立医院“大规模贩卖人体器官”的恶行——如果计入那些的话,那么被“活体取肾”的中国人当然会多的多。
当然我不是怀疑吴宏达先生不信任吴宏达先生——唉!唉!唉!怎么说好呢?
——我很乐意相信吴宏达先生的“大规模贩卖人体器官”说是他“独立研究”的结果而非文人们“活体取肾”数字游戏越玩越大的必然结果;
——我也很乐意相信吴宏达先生乔装打扮更名换姓要某位中国依据海外的前检察官帮他联系器官移植,等到人家终于帮他联系好了他就高高兴兴带着美国特务去捉人家这种行为不应该叫做无耻而应该叫做有勇有谋机智勇敢;
——我也很乐意相信中国的文人或叫做“知识分子”是值得相信的……
唉!唉!唉!怎么说好呢?
还真是觉得那种家伙太靠不住啊!
这大概是我接受的阶级斗争教育太多,喝的“狼奶”太多受的“洗脑”太多,以至于“人性受到扭曲”,对知识分子这么伟大的群体也居然“极度缺乏信任感”起来了的缘故。
3.
黎莲,生平不详,目前的资料中可以找到的仅仅是她做过红卫兵,读过中学,1970年被枪决时18岁,有一个在部队服役的男朋友。
按照我们的文人们的说法:“和所有这个时代有思想的青少年一样,黎莲——这个红卫兵出身的少女也对文化大革命提出了质疑,她开始不断抨击‘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继而把自己的一些看法陆续写在信里,寄给了在部队服役的男朋友。在一次提干的前夕,这个男人的党性战胜了人情,将这些信交给了部队领导。”
真是好文笔,一句“和所有这个时代有思想的青少年一样”将那个时代没有“对文化大革命提出质疑”的绝大多数“青少年”统统归入了“没有思想”一类,于是乎何谓“民意”自然也就由文人们说了算了。果然是“大刀阔斧”“有勇有谋”啊!
部队领导把黎莲的这批信件转交给了地方,然后黎莲就“以‘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现行反革命罪’被逮捕。”。至于黎莲究竟是否是因为这批信件而被定罪,黎莲除了写这些信件之外还做过别的什么没有,我们统统不得而知。
这并非是多疑:遇罗克同样是被长久以来说成是因“文字狱”、“言论罪”而被杀的,然而事实却是他被定罪却是因为私藏武器和组织非法团体。
没有人能够保证文人们在遇罗克那里练就的技巧不会用在黎莲这里。
随即转入了整件事情中最为“惨烈”和描写的最为翔实,以至于我们无法不认为写这些文字的“伤痕文人”大有可能就是当时挖取黎莲肾脏的人。
“那是一个黑云低垂,大雨滂沱的日子。不知什么原因,黎莲被秘密地押往去另一个城市执行。
囚车快到刑场了。一辆救护车跟了上来。囚车放慢了速度,两辆车靠近,都停了下来。
两名穿白大褂的人跳下救护车,匆匆爬上了囚车。
囚车里,四个人高马大的警察一下子将黎莲扳过身,让她的脸和身子紧贴在车壁上,上衣往上一撸,没有任何麻醉药,一把锋光闪闪的手术刀就在她的右腰处划开了一个大大的洞……
动作准确,利索,宛如英国绅士般那样从容和镇静。
没几下,一个滴着殷红鲜血的肾,泼剌剌地落在洁白的瓷盘上。
医院的一间手术室里急等着这个肾,它将马上移植到一位领导干部身上。
为了肾脏的质量和保证移植成功,有关部门早在几天前就提出,希望在刑前就能得到死囚的肾脏。
仿佛那是一个烧饭的灶眼,为了不让它流血过多污染了车辆,人们匆匆往里面塞些纱布和药棉,同样也不用缝合。
难道还有给一个十几分钟后就行刑的死囚作缝合的必要吗?
我们的少女黎莲当即昏死了过去。在这之前猝然而至的几秒,十几秒间,她承受了怎样的痛苦?
接着,她获得了灵魂的提前解脱,也许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快慰?
她无需再面向让她魂飞魄散的山河。
她无需再直视让她百思不得其解的黑森森的枪口。
囚车拉响了警笛,呜呜地开向刑场……
那血,那少女的血,如汩汩的溪流,无声地从纱布,药棉里渗透出来,从她的衣服里渗透出来,染红了囚车的甲板,染红了脚下的大地……
一个美丽的生灵飘拂到天国去了。”
写的的确非常好。
然而有一件事很让人困惑:黎莲被处死刑是1970年,而中国第一例肾移植手术成功是在1973年。
而且为了避免排斥反应,中国的肾移植手术很长时期内一直是要求近亲之间方可移植的,至今也并没有完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要么,就是文革期间“残暴”的医院打算用这位“领导干部”的性命和黎莲的肾脏给医生练练手?这未免也太不重视“领导干部”了吧?
文革果然残暴的很啊!
不过,文革期间有这么重视“科技发展”么?以至于居然可以拿“领导干部”的老命或者小命开玩笑,好让医生从中获取“实际经验”?
自然咯——这都怪文革不好造反派红卫兵不好。试想若是文革期间科技发展速度快上一些,在70年前就把肾移植技术搞定,那么我们这些后世的文人们撒起谎来不就不会遇到如此重大无法解释的困难了吗?
他们居然没有想到后世的文人还要靠撒谎吃饭——真是目光短浅!真是无知愚昧!
4.
事实上,一直以来我都在怀疑黎莲是否确有其人。
因为——用文人们习惯的语言来说罢:“冥冥中有一种感觉”,它告诉我被“活体取肾”的黎莲是一个“虚构”的“文学人物”的可能性实在太大了。
这种感觉来自于另一桩“活体取肾”案,也就是李九莲-钟海源案。
说句心里话:李九莲和钟海源在所有的被宣传为受到“文革迫Hai”的女性中恐怕是仅有的两位能让我感到衷心的尊敬和爱戴的。
与另外的或者说相当多数的对“文革罪行”谎话连篇的描绘相比,李九莲-钟海源案要可信的多。我无法确定现有的对这件案子的描绘中是否仍然掺有文人们的谎言,但至少我可以确定:对这件案子的描绘本身没有严重的自相矛盾以及和明确史实的不兼容。
对这件案子的主流描绘中唯一可以确信被“为尊者讳”了的事情是:李九莲的确是在文革期间被捕的,然而在关押了多年之后的1978年被杀的原因却是她——为江青鸣冤,以及对当时主政的HGF、dxp有若干不敬之词。
而李九莲中受牵连被杀的小学教师钟海源被定罪则是因为为李九莲鸣不平以及对HGF、dxp有若干不敬之词。
对她们的许多观点我是持怀疑和反对态度的(当然这也可能是由于她们的许多看法现在我只能见到“删节本”的缘故,如果确是那样的话那么我要衷心的说一声抱愧。),事实上我很有些怀疑李九莲是否其实是把马克思主义简单化成了“反潮流”而非的确有自己的独立头脑,
不过无论如何,我认为这是两位极有勇气极有独立品格、值得尊敬的女性。
5.
令我对黎莲是否其实是个“文学人物”感到怀疑的原因之一是:李九莲的生平。
李九莲是江西赣州人,生平事迹比起黎莲来要可靠和清晰的多,不过如果要简单的描绘一下的话,那么就是:做过红卫兵,读过中学,有一个在部队服役的男朋友。
然后呢?1969年2月,李九莲再给男朋友的信中表达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就现在披露的部分内容来看,李九莲用描绘黎莲案的文人们的话来说,也“和所有这个时代有思想的青少年一样”:
“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阶级斗争?我感到中央的斗争是宗派分裂,因此对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产生反感,我认为刘少奇好象有很多观点是符合客观实际,符合马列主义的……感到对刘少奇的批判是牵强附会……因此对今后……。林彪到底会不会象赫秃一样,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等项问题发生怀疑。对现行反革命发生浓厚兴趣,对反动组织的纲领也注意研究……”
这是我所找到的仅有的李九莲给她的男朋友写的这份被“以言论入罪”的信的内容。
至于是否有别的内容,是否就是因为这些而被入罪——我不知道。
然后呢?李九莲“当兵的男朋友”把这封信上交了;然后呢?信被转到了地方上;然后呢?李九莲被定为“现行反革命”被捕。
有心人不妨对比一下李九莲的这部分经历和黎莲的入狱经过。
是不是雷同的有点过分?
不过李九莲倒不像文人们笔下的黎莲那样被跨越时空回到过去的先进医学专家给活体取了肾,她在之后的1972年,她被捕时任江西省革委会主任,把她定性为“全面系统反林副主席”、“敌我矛盾”,要“从严处理”的林彪死党程世清倒台后获得了释放。
这似乎说明李九莲的被捕不见得是因为文人们一口咬定的“同情刘少奇、反对林彪”而因“越轨看法”被入罪。事情的真相应该是她因为反对林彪而遭到了当权派中林彪死党的报复。
事实上李九莲被释放后却不能恢复名誉,被按照“现行反革命”、“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分配到江西兴国钨矿厂当徒工时,原地区公安部办她案子的人的托词是“林彪没有暴露前就反林彪是先验论”。
——这无疑是当权派的推搪抵赖反咬一口,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这种时候他也根本没有提及李九莲“同情刘少奇”的事。
到了1974年“批林批孔”期间,李九莲在赣州公园贴出自己当年写给男友的那封信并连续张贴“反林彪无罪”、“驳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驳反林彪是逆潮流而动”等六份大字报是,说得统统是“反林彪”。
李九莲的六份大字报轰动赣州,激起热烈反映,人们在李九莲大字报上纷纷写下自己的批语:
“向反林彪的女英雄学习!”
“反林彪无罪!”
“中国少的是李九莲,多的是奴才!”
“人民支持你,李九莲!”
“强烈要求为李九莲平反!”
“我们同情你,我们支持你,李九莲!”
“放心吧,呼啸的浪花,人民的大海永远与你同在!”
……
还是没人提及“同情刘少奇”那回事。
然而到了文革后李九莲被杀同情她的钟海源被活体取肾之后,李九莲却突然“同情刘少奇”起来了。
这让我非常怀疑文人们所提供的李九莲的那封信里,若干字句是真是假。
否则的话,怎么会那么多人那么长时间压根无人提及?
我相信文人们干得出这种事——糟蹋死人的人格,侮辱活人的智慧。
1972年8月,邓小平托江青带了自己著名的那份检讨给毛泽东表示真诚悔改,这份信又由毛泽东转交周恩来阅后“交汪主任印发中央各同志。”,由此获得了第二次复出的机会。
1973年2月,邓小平回到北京。
3月10日,中Gong中央作出《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的党的组织生活和国务院副总理的职务的决定》。
8月的十大上邓小平仅当选为中央委员,12月经毛泽东提议提升为政治局委员、军委委员。
1974年邓小平开始对当初为他带信的那个女人展开斗争,节节胜利。至1975年1月开始了“三项指示为纲”、“全面整顿”。
那些人不提刘少奇与此有关吗?
6.
李九莲在经历了与文人们笔下的黎莲太过类似的第一次入狱(或许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李九莲的第一次入狱成了文人们“创作”黎莲的模板?)之后,再一次入狱了。
这第二次入狱文人们的说法中依旧有许多不可索解之处。
批林批孔的政治运动声势极其浩大,在赣州市老百姓们也因此张贴了大量支持反林彪的李九莲、指责赣州地区许多领导的大字报。
赣州地委当权派因此恐慌,1974年4月19日夜再次秘密逮捕李九莲,关押于兴国看守所。
4月24日,当地二千余名群众集会声明支持李九莲。
会后,数千名群众涌向地委,要求释放李九莲。交涉一夜无果。
4月25日凌晨,数百名群众分乘四十余辆卡车奔赴兴国县要求县委和公安部门释放李九莲。
坦白说,这是李九莲第二次入狱过程中最为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
要知道,赣州不是什么大城市。按照文人们的说法,在批林批孔期间,李九莲第二次被捕之后,“赣州二十万父老兄弟姐妹再也忍不住了”。
这有点可疑,因为赣州说到底是地级市,只有20万人似乎说不过去。然而同时也说明赣州人口应该并不算多。不要说以文革时期的具体发展状况,就算是如今,20万人的一个小城镇里,一次运动搞出40多辆卡车也不是很容易的事罢?不是一般老百姓做的到的罢?
这让我怀疑李九莲是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某些权力者争夺权利的工具。
事实上在文革期间无论是造反派还是红卫兵,的确是都可以大体分为“保皇”和“造反”两大派系的。大概的标志是:装备良好、资金充裕的大多是保皇派,因为他们“背后有人”可以得到各方面明的暗的合理不合理的支持;而冲击政府部门的两派都有,不过造反派冲击较低层政府部门的多,因为他们常常受到地方当权人物的压制和敌视,获取资料和敌对组织进行辩论斗争要困难的多,因此时常不得不采取一些激烈举动;而冲击较高层政府部门和保卫较严密的关键部门的则保皇派多的多,比如被称作“保爹保妈派”、以高干子弟为骨干组成的“衙内红卫兵”中最出名的“中央、北京党政军干部子弟(女)联合行动委员会”(即著名的“联动”)就曾经六次冲击公安部,还明确高呼“高干子弟要掌权”、“打倒江×”、“打倒周××”、“打倒陈××”、“刘××万岁”等口号。甚至向公安部下达了最后通牒,确实堪称世界第一的那么牛。
这样的斗争其实贯穿文革始终,要真正清理权力体系中盘根错节的当权派组织,其实是决没有那么简单可以一蹴而就的,甚至也并非一次文革振荡就可以解决。毛泽东所说的“过七八年再来一次”并非虚语。
而以赣州当时的实际情况,四十多辆卡车的背后,恐怕是无论如何不单纯的。
同样的,既然被卷入了这样的漩涡,那么李九莲的未来如何也就无法再取决于她个人的行为思想究竟如何了。
这是坚定而又纯朴的李九莲的大悲哀。
一九七五年五月,李九莲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判刑十五年;另有四十多人因为李九莲说话而被判刑,此外还有六百多人受刑事,行政,党纪处分,全市九个中学,就有两个中学的副校长被开除公职,三个中学的团委书记被撤职,两个中学的工宣队长被退回原单位——等等。
这次判决据说是得到了王洪文、张春桥的支持和指示,是否确乎如此,是否仅仅如此,有没有什么文人们没有或不屑说出而我们不得而知的其他症结在——
不得而知,还是不得而知。
7.
李九莲和因为她鸣屈而被杀的钟海源是长期被当作“文革罪行”而受到宣传的,然而一件无论如何难以解释的事情是:她们却并非死于文革,而是死于文革之后。
1976年9月,中国出了件大事:毛泽东去世了。
约一个月之后,中国又出了一件大事:两名有军权的中央委员出动大兵把两名没军权中央委员捉起来了,原因据说是那两个人要搞军事政变。
当年12月,中国又出了一件小事:李九莲在狱中写下了“我的政治态度”一文,认为“华国锋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是“资产阶级野心家”,“寄希望于江青”……。
这篇文章目前公开披露的只有这些,然而另有一些比较隐晦的说法指:同文中对dxp亦颇有不敬。
此时此刻的李九莲才是真正让我敬仰的。
这似乎又一次反证了文人们对她年轻时那封信的一些说法不甚确实。
而无论如何——年轻时的李九莲或许的确只是出于某些朦胧的意识才“系统反对林副主席”的;第一次出狱后的李九莲或许的确有为自己抱屈的心态才张贴引发4.25事件的大字报的——
但此时此刻的李九莲展示了自己真正的勇气。
于是她以自己的生命,殉道了。
1977年12月14日,李九莲以“恶毒攻击华主席”,“丧心病狂进行反革命活动”,“公然为四人帮鸣冤叫屈”等罪名被公判于赣州市体育场,随即在游街之后被枪决于西郊通天岩刑场。
斯时,她的口中被塞入了一块竹筒,以防止她喊“反动口号”。
这件事究竟有多大确实性我并没能作什么详细的考证,不过我觉得这使得另一位被“文革迫Hai”的女性张志新被割喉管的说法变得极度可疑。
如果公开枪决尚且可以用一块竹筒就塞住嘴巴,那么据说被“秘密枪决”的张志新又何必要被割喉管那么麻烦呢?
割喉管而又要外表无伤,以及在口中塞入一块竹筒木块什么的,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但难度孰高孰低却是不言而喻。
或许是文革后人变得更“聪明”了许多?
李九莲,享年31岁。
死后曝尸于野。唯一对她的尸身“感兴趣”的是一名实在应该查查成份的“赣南机械厂的退休老工人”,他把尸体的乳房和阴部割下来带回家,满足自己的变态欲望。
8.
钟海源,是另一位让我深感钦敬的平凡而伟大的女性。
她很可能根本不认识李九莲,然而,她却因李九莲而殉身。
钟海源,也就是第二起被“活体取肾”的人。我必须承认,在我作右派的时候,我曾经相信这是真的这就是“专Zhi制度”的罪行,如同我相信过一些人对黎莲案的说法;在我的观念转变之后,我又曾经极度的怀疑过这起案子究竟是否曾经存在。
毕竟“活体取肾”一说实在过度的骇人听闻,我难以相信这是正常人可能做的出的。
然而最终——我确信自己除非有机会亲身调查否则是不可能有结论的。
钟海源被“活体取肾”的案子不像黎莲案那样有明确的严重漏洞,我不可能从文人们的描绘本身判断真伪。
当然,也存在这样的可能:由于时间的流逝和知情者的老化去世,现在已经失去了对这件案子作切实调查的可能性。
钟海源是否的确被“活体取肾”,或许已成历史的悬迷。
但这不影响我对这位女性的钦仰。
钟海源原为赣州地区广播站广播员,批林批孔时期调任景凤山小学任教员。
在李九莲贴出自己的大字报为自己鸣屈的时候,她在大字报上留下了自己的批语:李九莲,你是我们女性的骄傲。
在李九莲第二次被捕入狱时,她主动找到了民间一些热心人发起组织的“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请求为李九莲的平反作一些工作。
当赣州地委指示“凡在调委会工作的人本单位一律停发工资”,很多人被迫离开了调委会。钟海源却依旧天天来,而且带着自己的两岁女儿。
1975年5月的“全面整顿”时期,几乎与李九莲被判刑15年同时,北京公安部批示:“赣州地区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是反革命性质组织。调委会主要成员一一被捕,其中“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朱毅被判刑20年。
而钟海源却在自己家里起草了《最最紧急呼吁》,《强烈抗议》,《紧急告全市人民书》等传单,自己刻,自己印,自己到赣南剧院散发。
最初因为她是个女人,又带着小孩,因此只被收入学习班检查交代——不论当时作这些事的具体负责人究竟有什么错误什么罪行没有,至少我觉得这种似乎很不“法治”的作风是值得我们今天的许多部门学习的。
然而钟海源却坚称李九莲无罪,于是被捕,判刑12年。
即使在监狱中,她仍然“态度死硬”,始终坚持李九莲无罪、调委会无罪,甚至在被殴打至小腿骨折断的时候,依然爬起来在监狱的墙上写下“打倒华国锋”等口号。
在这里,文人们的描绘似乎又给我们这些读者出了点小小的谜题。我所见到的一份资料中描写到:一九七六年四·五事件后,她在监狱里公开说“华国锋不如邓小平。”结果,她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这似乎是在说钟海源被判处12年徒刑与她说“华国锋不如邓小平”这句话有关。问题在于当时她已经在监狱里了,而此时距离1975年5月李九莲第二次被捕和调委会被解散已有差不多一年时间。
当然,李九莲也是在关押了一年之后才被最终判决的,然而在判决前李九莲被关押的地方却是兴国县看守所。
钟海源被判刑12年究竟是在她说“华国锋不如邓小平”这句话之前还是之后?她的被判刑12年究竟和这句话有无关系?!
而且: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至少,一代农民总理陈永贵似乎就也说过“华国锋不如邓小平”的话。
除了对华国锋应该是有所贬之外,这句话的歧义未免太过严重。
然而我们恐怕已经没有了解这句话确切含义的机会了。
1978年4月30日,在李九莲被杀四个月后,钟海源也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罪名是“恶毒攻击华主席”。
我不知道文人们在此的描绘是否是事实,然而这的确是值得记忆的一幕:钟海源听完死刑判决后,毫不犹豫地签了名,然后把笔一甩,扭头就走。法院的人喝住她,问她有什么后事要交代?她平静地说:“跟你们讲话白费劲,我们信仰不同。”昂首离去。
随即,钟海源被执行枪决并“活体取肾”。
具体经过不妨看看文人们对黎莲被“活体取肾”的描绘就有感觉了,反正文人们的描绘总能那么残酷。
不过抛开连篇累牍天晓得是真是假的渲染文字不提,钟海源的被“活体取肾”和黎莲的被“活体取肾”差别是在很小。
大体不过是:黎莲是被“活体取肾”后执行死刑的,而钟海源则是先被用“又粗又长”、“大牲畜用的”金属针管隔着短大衣“直插进肾脏”打了一针,按文人们所说是“南昌解放军九十二野战医院”的医生“通过部队领导转告行刑的一位副营长,不能一枪打死,要留活体取肾。”所以必须先打一针来“保护好她的肾”。
不过……有这么“保护”肾脏的么?“大牲畜”用的“又粗又长”的金属针管“一下子就捅进去”、“直插进肾脏”,就算那位“解放军的副营长”有隔着“短大衣”就认清肾脏位置并隔着短大衣“一下子就捅进去”的本事,那“又粗又长”的金属针管一旦“直插进肾脏”,那小小的肾脏还“保护”的了?
另外呢?钟海源的肾是被移植给了一位“高干子弟”也就是“领导干部”的儿子;而黎莲的肾则是移植给了一位“领导干部”也就是“高干子弟”的爸爸。
这也算一点区别。不过呢?关于她们的肾究竟移植给了什么人也并非众口一词:黎莲的肾被移植给了“高干子弟”以及钟海源的肾被移植给了“领导干部”的说法也是有的。
这使我越发的怀疑黎莲案根本就是文人们的“文学创作”。因为它的前半部分和李九莲的经历如出一辙;而后半部分则无疑是钟海源被“活体取肾”的加强版本。
黎莲被“活体取肾”一案的真相恐怕应该是若干文人打算把李九莲和钟海源糅合在一起,再把年龄改成更易惹人怜爱的“18岁”的少女,最后跨越时空送入文革来“抨击文革罪行”。
结果却由于胆子太大步子太快,结果时空机器的按钮按的重了少许,而可恶的文革科技发展又实在太慢了一些——结果:少女黎莲被“活体”取的肾大概不得不先精心保存上3年,然后才能移植入某位“高干子弟”的爸爸“领导干部”或“领导干部”的儿子“高干子弟”——唉!简直成了绕口令!——的体内罢?
希望文革期间有那么好的设备。
也许文人们可以通过他们的时空机器把设备送去,以免那位“领导干部”或“高干子弟”苦等三年,还是只能在自己体内移植进一个肾脏标本。
9.
以上即我们现在能够找到的仅有的两起“活体取肾”案。
我们的文人或者叫“知识分子”们当然是决不会出错决不会撒谎或者即便撒谎别人也绝对应该相信的。
所以我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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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3: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楼(bluesky) 的帖子

所谓考证,虽然没考出什么实际东西来,我也倾向于相信黎莲是编造出的人物。至于这是否是伤痕派文人玩弄的名堂,谁知道呢。
对文革的批评被官方引导为“仇恨集中到林彪和四人帮头上”,自然很多复出官员的丑事就被掩盖下来,甚至毛死后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期间两年内的事情也大体被放下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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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9 13: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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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篇中,关于遇罗克被定罪与思想言论无关的说法是不确的。 遇死于一打三反期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1970年1月9日下发的20位拟枪决犯人材料中,遇罗克的相关部分是:
“十、现行反革命犯遇罗克,男,二十七岁,北京市人,资本家出身,学生成份,北京市人民机械厂徒工。其父系反革命分子,其母系右派分子。遇犯思想反动透顶,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一九六三年以来,遇犯散布大量反动言论,书写数万字的反动信件、诗词和日记,恶毒地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书写反动文章十余篇,印发全国各地,大造反革命舆论;还网罗本市与外地的反坏分子十余人,阴谋进行暗杀活动,妄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遇犯在押期间,反革命气焰仍很嚣张。”(转引自,王锐《谁签署了遇罗克的处决令——为遇罗克遇难40周年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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