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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俊 1950—2000年的上海跨省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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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4月20日,毛泽东主席在对中共西南局一个文件上指出:“将许多犯人判为无期徒刑,离开本县,由国家分批集中从事筑路、修河、垦荒、造屋等生产事业。……其好处是在经济方面有利,在政治方面也有某一方面的利益。”1952年6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决议中也指出:“劳改区域和生产对象要适当加以调整,即国防要地、大城市、重要工业区以及人口稠密、耕地不足的地区不宜发展大规模的劳改生产事业,而应有准备地稳步地分时分批地向地广人稀的西北新疆、华北绥蒙、东北北满、西南川南、西康、华东苏北滨海等地区转移集中。”

上海是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大都市,带江襟海,处于海岸线的中点,但解放初期占地仅600多平方公里。为适应形势和国家建设的需要,上海从1950年起,将大批犯人调往外地服刑。调犯系上海监狱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就1950—2000年上海的调犯情况作一梳理。

一、调犯的组织机构

1949年5月27日全市解放,次日,提篮桥监狱被上海市军管会派员接管,经过改造整顿后成为新生政权的刑罚执行机构。6月1日开始收押犯人,9月21日挂牌成立“上海市人民法院监狱”,年底押犯数就达到15170人(含未决犯)。1951年全国范围内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后,监狱押犯数量大,监舍拥挤,当年新收押人数为39099人。

为了改造犯人,为了不让他们坐吃闲饭,为了解决关押场所的困难,上海按照公安部的统筹安排,分批调押犯人去外地从事开荒、水利、筑路等劳动,让他们在劳动中改造思想。1950年4月及1951年3月,上海多批犯人调往陕西延安。当时调犯的火车到达陇海铁路的车站后,犯人要通过步行到达延安。调犯组织机构按军队编制,在行军中成立“行军总队部”,按总队、支队、大队、中队、小队、班,层层编定。总队有正副总队长、政委,总队部设文书、参谋、设营3个组及警卫部队;最基层的班,每班10—12人。1951年3月,上海市公安局设立管训处,负责监所管理和调犯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江西中路180号,不久迁至长阳路147号。同年5月,监狱从法院建制改为公安建制后,上海市公安局成立了由上海市公安局邑庙分局原分局长杜蔚然任副处长的市公安局管训处专管调犯工作,并配备专门班子。1952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劳改处成立,管训处撤销,调犯工作归劳改处管教科负责。1959年9月初,劳改处设立专事调犯的遣送办公室,由提篮桥监狱原副监狱长翟云龙负责。20世纪60年代初,随着社会治安情况的好转,上海监狱系统犯人收押人数大幅度下降,调犯相应减少,劳改处遣送办撤销,其调犯工作复归劳改处管教科负责。1964年12月,上海市公安局劳改处升格为上海市公安局劳改局,调犯工作由劳改局管教科牵头。
解放初期犯人乘棚车调往去外地服刑

20世纪初期,调犯的随行干部由市公安局政治部从上海公安系统干警中统一调配,当调犯任务下达以后,市公安局政治部就向各分局、市局各处室抽调人员,确定名单,对他们举办短期集中学习教育,同时有局领导及接收地区的负责人做报告,讲述接收地区的概况及今后的发展远景。这些干部均迁出户口及供给关系,随调犯同时调往各地。他们从接到组织通知到告别家人,打好行装出发,一般一星期左右。当时不少领导干部率先带头,如上海解放后第一任提篮桥监狱典狱长武仲奇(后改名为武中奇)于1951年秋调任安徽治淮总队(劳改单位)副司令员兼参谋长,一同调往的还有监狱秘书科科长宁模、管教科科长盛稼夫和孙家富等人。随着大规模治理淮河(简称治淮)工程开工建设,1951年10月开始,上海大批犯人调往安徽参加治淮。从1954年开始,上海又向外省调押大批犯人,当年为25500人,1955年达32200人;1954—1965年这12年中,上海集中向外省市整批调犯总数达13万人,约占1950—2000年间上海调犯总数的80%左右。其间,许多干警离开上海奔赴边疆内地累计约几千人,不少干部家属子女也一同前往,扎根外地。如1958年,上海调遣大批犯人、及劳动教养人员去淮北,当年配备干部568名一起前往,其中有98位干警及298名家属子女随车同往。20世纪70年代起,大批量调犯的干警由过去的随车调往,改为把犯人送达目的地以后,干警则随专列(或另行乘车)返回上海。

1983年“严打”以后,监狱犯人激增,调犯又一次成为上海监狱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每次大批量的调犯均由全局统一部署,成立调犯指挥部,由监狱管理局领导任总指挥,管教部门的领导任副总指挥,并负责总体工作,监狱局政治部负责干部配备,后勤、财务等部门协助后勤保障等。调犯结束,执行调犯的干警返回原单位。

二、调犯送达地点、人数及特点

1950—2000年,整整60年来,上海调犯送达地点几乎涵盖全国各省(份),从时间上看,大体可分为3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50—1965年

这15年期间,上海的调犯的去向,主要为延安地区、安徽为主的治淮工地、西北边疆地区和位于福建的鹰厦铁路工地。

1.延安,位于陕西北部,历史上该地处于“边陲之郡”和“五路襟喉”的特殊地位。20世纪上半叶,刘志丹、谢子长创立的陕北革命根据地,成为中央红军长途征战的落脚点。1935—1948年,是中共中央的所在地,解放战争的总后方。解放初期,延安接收了北京、江苏、安徽、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的大批犯人。1950年4月25日,上海解放后第一次调犯228人就调往延安,1951年上海又多次向延安调犯,累计3400多人。

2.安徽为主的治淮工地。淮河发源于河南省桐柏山,流经河南、安徽、江苏三省,全长1000多公里,流域面积达21万平方公里,历史上淮河经常发生水灾,长期来祸害不断。治淮系解放初期全国性的重要水利工程。1951年春天毛泽东发出了“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号召,随着大规模治淮的开展,1950年代至1960年代初期,安徽淮北地区的治淮工地是上海调犯的主要送达地点。从1951年10月开始,上海大批犯人调往淮北参加治淮,仅1951年第四季度就调犯11000人,1952年和1953年分别为1500人和552人,他们大多在津浦铁路的临淮关下车,转乘木船,顺淮河东行到泗洪县的内下草湾,再步行一段路到工地。从1950—1965年这15年中,上海集中向外调犯中,一半调往安徽参与治淮。

3.边疆地区,如新疆、青海、内蒙古、甘肃、黑龙江等地。

4.鹰厦铁路工地。根据战备需要,1955年中央决定从江西鹰潭到福建厦门修筑一条鹰厦铁路,全长695公里。为加快工程进度,中央批准组织上海、福建、浙江两省一市3万多犯人投入筑路工程。上海调去的1.5万人编为两个大队,工地在福建省的光泽、邵武一带。

1950—1965年,上海有8万余人调往安徽;调犯接收人数较为集中的还有福建、青海等10个省份,其中:调犯人数在1万人以上的有福建、青海;调犯在6000人以上的有新疆,5000人以上的有黑龙江,调犯在3000人以上的有陕西;2000人以上的有江西、浙江、河南,1000人以上的有江苏、山西、内蒙古。

1950—1965年,上海调犯人数约占1950—2000年调犯总数的近86%。

(二)第二阶段1966—1976年

该阶段正值“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国的劳改单位受到严重冲击和破坏,劳改单位是个重灾区,耕地损失60%,流动资产损失20亿元。1965年,全国有劳改单位829个,加上其他事业单位共977个,至1971年只剩下485个,比1965年减少了492个。上海向外省调犯数量明显减少,1966—1975年,上海先后将1136名犯人调往青海、江西、江苏等省。1968—1971年、1976年无批量调犯去外省。1966—1976年上海调犯人数约占1950—2000年间调犯总数的0.06%。

(三)第三阶段1977—2000年

从1977年起,根据公安部的步骤,上海启动向外地,特别是大西北地区的大批量调犯。1977年,上海首先向青海调犯1500人,1978年向宁夏调犯1000人,后来上海又向青海、新疆、江西等地批量调犯。1983年7月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上海监狱、劳教系统整建制地从公安移交给司法系统。随着“严打”的开展,上海监狱系统犯人收押量激增,根据司法部的统筹安排,1983年9月16日,上海首批通过专列向青海调犯800名;同年10月11日,上海又向青海调犯800名。媒体曾公开报道,如1983年10月17日《上海法制报》报导:“本市又押送一批罪犯去西北劳改。”1983年11月、12月,上海分两批,每批800人向新疆调犯。1984年1月2日《上海法制报》报道:“本市又两批押送罪犯去西北。”以后上海先后分批集中向青海、新疆、辽宁、湖南、贵州等地调犯,共计17000余人,其中调新疆12000人、调青海2400人。1977—2000年,上海调犯约占1950—2000年上海调犯总数的14.4%。

总之,1950—2000年,上海共向外省调犯16.4万人,以上人数均不包括转送外地司法机关处理的人犯及向上海市属苏北大丰的上海农场及皖南的白茅岭、军天湖农场(监狱)。

三、调犯对象

20世纪50年代初期,上海调押外地的犯人一般是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年以下、有期徒刑余刑在2年以上,年龄18—50岁,身体强壮,无严重疾病和残疾者。有时根据工作需要,每批调犯对象略有不同,如1951年调往安徽治淮总队的犯人中,刑期均在2年以上、10年以下;20—45岁的约占86%、20岁以下的占2%强、46—55岁的占11%强。1954年,上海调犯对象的有期徒刑余刑一般在1年以上、15年以下,年龄18—50岁,身体强壮,无严重疾病和残疾者。被调送的犯人每10人编为一个小组、10个小组为一个中队,小组(队)、中队的犯人按刑期长短、年龄大小、文化程度不同等混合编成,对同案犯、同学、同乡等则分散编组。每小组设定一个生活、学习组长。

20世纪50年代调犯对象绝大多数为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反革命犯和一般刑事犯,对老弱病残犯、外国籍犯等均不调往外地。1952年也有少数未决犯调安徽参加治淮劳动。调犯中绝大多数为成年男犯,但1956年也有500名18周岁以下的男性少年犯调往山西。被调往外地的犯人中,也有个别在社会上一定范围内有影响的人员。例如,旧上海外滩中央银行保管科职员陈元盛,他于1946年5月监守自盗一块重达543两2钱3分的银行金砖,案发潜逃1个月归案后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948年8月又从提篮桥监狱逃脱,一周后被捕(1949年后被人民法院改判为有期徒刑),其于1951年12月年被调往皖北治淮;又如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曾提到的作家张资平,1955年被捕,判刑20年,于1959年7月调押安徽。1950年代至1960年代调往外地的犯人刑满释放后,按照当时的政策大多数留在当地留场(厂)就业。

1983年“严打”初期,大多数调犯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中确定的“七种打击对象”。20世纪末21世纪初,随着监管改造工作的需要,对调犯对象的条件也有一定的调整,有的根据不同地区也有一定的区别。如1999年8月,调往青海的对象,男犯45岁以下,女犯40岁以下,身体较好,无残疾、无传染病、无严重慢性病,具有正常的劳动能力,余刑3年以上,刑期20年以下。

四、技术犯的调遣

在押犯人捕前从事过各种职业、各种工种,其中一些人员也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或专业知识,为了合理使用犯人,并充分发挥他们的技术专长,支援各省份的生产建设。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1960年代中期,根据公安部的要求,犯人中凡是曾经担任过工程师、技师、技术员、医师、医师助理、化验师、司药、调剂师等工作或者具有同等技术条件者,以及工业、农业、水利、财政、统计、贸易等大中专学校或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者,还有文艺特长或曾为技术骨干的犯人,除了在各地监狱场所使用改造外,一度还须单独列出名单作为“技术犯”,根据公安部的安排进行调配。据不完全统计,1956—1964年,上海曾多批调押各类技术犯去外地,累计900多人,其中人数最多的为安徽省有500多人,其余还有江西、青海、贵州、山西、辽宁、陕西、江苏、新疆、北京、山东、河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兵团、云南。1978年以后,上海根据公安部、司法部的安排或外省市劳改管理部门要求继续向外省调送技术犯,如:1978年1月向江西调送65名技术犯。

调往外地的技术犯虽然数量不多,他们在监狱干警的教育下,在各地服刑期间表现较好,在劳动生产中积极发挥了他们的技术专长,对各地的劳改生产发挥了较大作用,有的还做出很大成绩,不少人刑满释放留厂(场)就业后成为该厂(场)的生产技术骨干力量。如最为典型的是王灿文,福建永定人,抗战胜利后到上海,1949年后被留用,1950年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死缓2年,后减为无期徒刑。1955年夏天,他作为技术犯从上海劳改一队调往辽宁省锦州监狱,在劳动生产中刻苦钻研,解决了许多技术难题。1957年7月假释,1959年9月特赦。从1960年起,王灿文设计制造成功中国第一座真空感应炉和第一座电子轰击炉,填补了中国真空冶炼设备的空白,成为著名的冶金专家。1965年2月21日,在全国工交会议的汇报会上,在谈到王灿文的发明情况时,毛泽东说,“劳改犯办了许多事”,“在一定条件下,他们能做很多的事。有功的可以摘帽子,有的还可以奖励”。周恩来说:“这样可以调动其他犯人的积极性。”王灿文后曾任辽宁省政协常委、锦州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锦州市主任委员,获国务院特殊津贴。

五、调犯工作无小事

20世纪50年代上海押犯调往外地,其人数、对象、目的地、出发日期、到达日期等都由公安部统一布置,由公安部向犯人的调出地、调入地,铁道部以及调犯途经的省市作出严密布置。上海监狱管理机关接到部调令后,即与担任押犯任务的武装部队(初期称公安部队,后称武警部队)负责人组成调遣指挥部,建立值班、警戒、瞭望、联络、会务、供应等制度。在调犯出发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使大家明确任务、路程、调犯目的地和分工措施。如1955年前后,公安部下达文件要求,调犯前的工作包括:一、材料准备,对犯人的档案材料应及时抽调干部进行查对整理,做到每名犯人有案卷、有判决,随犯人带往接收地区,以利今后的管理;二、物资准备,调犯的囚衣被(冬天的御寒)装备作充分准备。对运行途中的干粮,所需要的物品器具,如干警的手电筒、每一车厢(车皮)配备大锁两把、水桶两个、便桶两个、扁担一条,手铐若干。在调犯出发前,对被调往外地的犯人积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一方面对他们进行集中学习教育,阐述政策,指出外调的目的,去外地参加劳动改造的作用和意义,调押途中的要求;另一方面向犯人介绍有关地区的情况,消除疑虑,稳定情绪,组织他们进行讨论。同时,干部组织犯人家属会见、送物,对犯人储存的现金、衣物等由监狱清点造册(列表),会同调犯的接收单位与犯人当面逐项核对后,由犯人签名捺印,做好其他一些未曾了结的事项。

20世纪80年代以后,监狱还组织调犯收看相关录像和专题片,并根据“管理从严,生活适当从宽”的原则,让犯人集中时间发信,安排家属会见,送物,发给犯人囚衣被和生活必需品。对他们存放在狱中的现金,列表造册,移交接收单位。在组织调犯工作过程中,对调犯进行严格检查,严禁犯人夹带刀、剪、锉、锯、棒等违禁品和现金、粮票,以杜绝犯人在押解途中发生脱逃、行凶或自杀。

在调犯途中,得到铁路沿线各级部门的支持配合。路途长的,上海监狱系统另派出先遣人员,在沿途停靠点设临时茶水站,向犯人供应茶水和稀饭。调犯途中,特别在犯人的上车、下车、开饭、倒便桶、办理交接等流动性较大的活动和夜深人静时更注意动向,严密控制,加强警戒。茶水站每天以早、中、晚设立3个,各车站一般相隔4—6小时;专列停车时,对各车厢提供开水。在炎热的大暑天提供给犯人洗脸擦身的冷水,预防中暑。解放初期,铁路设备较差,西北地区有的车站没有水源,当地公安机关发动群众从五六里远的地方烧好开水,挑到车站。其间,对部分调往安徽乘坐轮船通过长江航道到达目的地的犯人,对轮船的四边加挂安全网和消防、救生设施,并向船员提出具体要求及落实措施。

1983年7月开始,上海每批调犯均有上海监狱管理局领导带队,干部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并配备武警分队押送,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合理编组,配发衣物,搞好饮食卫生。干警深入现场,尽力为犯人解决各类实际问题,如:帮助犯人催讨捕前的合法私人财物,处理民事纠纷,查找索取被看守所暂时冻结的物品,成全外地籍犯人与上海亲戚会面,合理合法地做好应尽责任;有的犯人提出在上海镶好牙齿再走,干警则及时与医院预约试样,在出发前帮他装好假牙;有的犯人狱中参加大专函授班学习,已经交付了学费,学程一半,干警则积极与校方联系帮助他领回剩余的学杂费。

1984年3月23日,上海800名犯人调往新疆。上海在全国监狱系统中,首次把长期沿用的棚车专列改为客车专列,在列车车窗上安装铁栅,途中对犯人不铐不镣,安全送达目的地。司法部肯定上海的做法,并向各地推广。以后,上海监狱系统就一直使用客车专列调犯,并配备随车医生;人数较少时,则挂靠于普通旅客列车。每节车厢为一个中队,下设10个小组,每组10名犯人,车厢内定人定座,不准私离座位,不准随便调换座位,做到人不离组,组不离队,把所有犯人置于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氛围之中。干警轮换昼夜执勤,早晨拎水、倒水,给犯人提供盥洗服务,然后拖地板擦车窗,整理环境卫生。有时还由干警站在车厢两头,教犯人做健身操,转头、弯腰、扭腿,减少困乏,避免途中出现不适。专列中还对犯人宣布表扬、记功和减刑裁定;对犯人进行以法律、政策、纪律、前途为主要内容的定向教育,组织他们开展以“纪律好、学习好、卫生好、互助好”为内容的“四好”评比活动,向他们发放图书、扑克、棋类。列车上播放新闻、音乐、戏曲,介绍祖国河山,开展有奖智力竞赛、点歌,还组织有奖猜谜活动,奖品有牙膏、肥皂,圆珠笔、铅笔、日记本等。对个别遇到生日的犯人,给他们送上生日面。



——选自《上海监狱的旧闻往事》,作者:徐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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