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心的问题核心是我们身处的时代的意识形态,我们处于什么样历史的境遇里,我们怎么去反思这种境遇。这个问题意识,是跟我个人的经历有关。我是理科转到文科,进入社会学的,我在大学阶段又有社会运动的经验。这些经验使我对于现代性的问题有着特别的敏感。我进入社会学的时候是90年代末。那时候对我来说有两个现代性问题的讨论是相互交织的。一方面,古典社会学理论中关于现代性的追问激发我的兴趣,另一方面,在90年代末中国学术界自由派和新左派的大辩论中,“现代性”问题也特别显著。这两条线索不太一样,但都是在当时的环境里诱导我进入社会学的重要原因。而古典社会学理论里的现代性问题之所有和中国知识场域的现代性问题有交叉,也是因为中国特有的一种现代性焦虑。不管是五四时期的德先生和赛先生,后来的法治、市场的问题,都是带着现代性的色彩的。所以,套用Rogers Brubaker的概念,在中国,现代性不只是一个分析性的范畴(category of analysis),它也是实践性的范畴(category of practice),说一个东西现代不现代好像是有价值光环在里面的。
但是我逐渐发现,文化社会学里对现代性的问题是规避的。它更注重的,还是要寻找意义创造(meaning-making)和诠释的一般化机制。比如说,最著名而持续长久的“行动中的文化”(culture in action)的争论,兼有元理论和分析性维度,吸纳实用主义哲学、布尔迪厄实践理论、认知科学等元理论基础并去寻找一种文化解释的工具,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所以它不关心怎么做历史化的诊断和勾勒。我博士一开始的时候,本来要师从社会理论和文化社会学的大家杰弗瑞·亚历山大,但是我很快发现,现代性在他那里,是个被悬置的问题。比如他认为韦伯的理性化命题有误导性,因为现代性不是祛魅的世界,相反,就像涂尔干笔下的原始部落民一样,现代世界一样受到符号、符码和文化结构的作用。好几年后,我开始能理解和欣赏这样的思考,但是在当时,对现代性做这样的理论消解,对我是一种很大的不适应,所以我后来转而投向历史社会学了。毕竟,现代性似乎是历史社会学这个领域的核心问题。众所周知,历史社会学作为一个子学科,起源于60年代,是新一代青年学者基于挑战和批判现代化理论的问题意识而兴起的。它一开始所关注的问题,如资本主义崛起、现代国家的兴起、革命和阶级政治形成等都跟现代性特别是欧洲现代性转型紧密相关。我当时在进入历史社会学时,也是围绕着理解社会理论背后的现代性历史经验,而将研究兴趣放在欧洲早期现代的政治和国家变迁。但是,后来到了我博士学习的中期,我开始希望并有自信能把中国的现代性历史经验纳入比较的视野。因为我那时候觉得自己对社会理论中的欧洲现代性历史经验已经有所把握,我想把中国纳入到比较视角里。
但是我逐渐意识到,即使在美国的历史社会学里面,历史化的勾勒和深描也难以得到伸张,从基于现代性的拷问变成了对一般化的解释机制的追求。举个例子,克莱格·卡洪1996年有篇广为人知的文章,题为《历史社会学的驯化(The Domestication of Historical Sociology)》,文中,他试图提倡历史社会学的历史化诊断性思考,通过现代性问题来拷问社会学理论本身。尽管这篇文章被广为阅读,但他的这种历史化主张,在过去二十多年中,却不是历史社会学的主流。相反,这个领域中的标杆性人物,比如查尔斯·悌利,却是越来越趋向于分析性的维度,以寻找一般化的解释机制为旨趣。美国社会学的当下主义,也通过这种一般化的分析性旨趣,在历史社会学里面占了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