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293|回复: 0

王锐 我亲历的“吃人肉事件”

[复制链接]

896

主题

1099

回帖

7472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7472
发表于 2023-11-22 14: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近年来因种种原因,甚至在一些有身份地位,似又有点学识的人士那里,也公然出来否认“大饥荒”的存在。我自己,算是那场“大饥荒”百分之百的亲历者;不仅见证了全社会大饥荒存在,而且见证过其中最可怕、最残酷、最违背天理人伦的“吃人肉”。

尤让人震惊的是,这个“吃人肉”,不是发生在哀鸿遍野的农村,而是发生在城市,发生在距区政府市政府不过数百米的市中心,对社会的冲击不可谓不大。半个多世纪了,对该事件的人和事,我记忆至今甚是真切;不仅当事人的身份姓名,我记得清楚,甚至连其音容笑貌,我仍还历历在目。

这是因为,当事人既是我同班同学(初中、高中都是)的父亲,而且是同居一条小巷中,相距不过数十米的街坊近邻。我从家里去学校上课,若走老校门,必经其家。若是从学校上街,不管走新校门、老校门,也必经过其家门口。真可以说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长辈。

那个时候,自贡有两所著名的中学。一所是胡绩伟先生曾经入读过的自贡一中。另一所是谢韬先生入读过的,李慎之先生曾做过教员的自贡二中(今蜀光中学)。自贡一中前身是“培德女子中学”,由加拿大传教士于民国初年创建。中共接管后更名为自贡一中,“大跃进”时又更名为不伦不类的“釜溪中学”。后恢复一中原名至今。自贡二中则是抗战时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先生在原自贡私立蜀光初级中学基础上,投资新建的,据说仿天津著名南开中学的格局,气派很大。中共于1950年代接管后,改为自贡二中,后来又一度恢复“蜀光中学”的校名,至今仍是。

当年自贡一中有新旧两道校门。整个校园建在市区山坡顶上,进老校门要爬一二十级很陡的石阶。石阶上完,才是校门。校门是一座古色古香的中式门楼,如今早已拆毁,连遗址亦荡然无存。新校门则是沿小巷往西一直走,到当年的自

贡报社及市广播站合用的一处西式别墅台阶前,拐个90度大弯,向北数十米即是。新校门可勉强通小车,不用爬石梯。老校门虽说坡陡石梯多,但无论上学还是上街都更近,许多学生都爱走老校门。

我那同学的家,就正对一中的老校门。也不是完全正对,而是小巷往西偏大约一两米。说是家,其实相当寒酸,不过是在小巷围墙上搭建起来的几间简陋瓦房。因为不敢多占小巷通道,屋子进深估计最多两米样子,说不定还要少。任何人从小巷经过,屋内破旧相及里面动静一览无余。这几间旧屋,大概民国时就有了,又在小巷中,中共建政后,也没因其有碍学府观瞻而拆迁。其实,就当时而言,整个城市民众,除了少数过去大户人家建政后又没被没收,及数量也不多的政权新贵,居所大都是那番模样。

我是1956年考入自贡一中的,是初59级6班。当年编班,可能是校方为方便管班,一律按家庭住址编,那年一中初中8个班,我在6班。我们6班,全部是一中新旧校门附近那几条巷子的同学,颇占地利之优。在家里,连上课下课的钟声亦可闻。这个当事人的大儿子,家在一中老校门,就此成了我的同学。

2

这个同学姓罗,叫罗某祥,属班上的大龄同学。大我两三岁,且个高体壮,力气大,打架和劳动都是强者,在班上就多少有点让人瞩目。罗同学还有个特征,即青春期早,脸上就常有青春痘,男同学讥为“骚仔仔”,又戏称为脸上布满碉堡,也就此获得个雅号“罗堡”。以后,习惯长成自然,只要是非正式场合,几乎声喊声应。

初中毕业,正是1959年,大跃进热火朝天。四川境内新办了许多中专,同学多数分流,成绩最差的几个大龄同学,去了市干校。但升入高中的是少数。不知出于何种考虑,罗同学没报中专,也没去干校,而是选择读了高中,按理他成绩不够好,三年高中后升大学的可能性不大。

那年自贡一中只招收了两个高中班,我和罗同学在2班,称为62级2班。1959年下半年,“大跃进”已成强弩之末,但受那种思潮影响,学生“支农”、“支工”劳动甚多,经常下乡下厂,劳动整周,甚至整月离校干活。罗同学力气大的优势,充分得以发挥,为此还连当了数届“劳动委员”,成了班上为数不多的班干部之一。平时不免就偶有得意之色流露,与同学说话带点领导口气。问题是,他考试成绩总不见长进,也不敢太得意,怕别人敲打他。

我们那三年高中,从1959年下半年到1962年下半年,正是全国性大饥荒的高峰年代。虽然是在城市,虽然是在条件相对较好的中学,但大饥荒的阴影,也是无处不在。

先说家里,那三年,我家就先后死了四位老人:我祖母、三祖母、我外婆,以及一个未成家数十年来一直寄居我家的孤老“陈幺爷”。

过去我家是个较大的家庭,1950年代中期卖房分家后,无后的三祖母及生活无着的“陈幺爷”,也随瞎眼祖母一起,迁到一中附近小巷的新家,由我父母供养。其后不久,外婆老来无依,也迁来同住。我家就有了四位老人。当然,也不能说他们都是大饥荒时饿死的,因为他们毕竟都是城市户口,每月有一份微薄的口粮。但可以肯定的是,都是营养不良而死。当时,城市居民每月供粮22斤,后来为国家“自愿”节约一斤,仅21斤,平均每日7两。而且真正到口的没有那么多。

原因是大跃进搞“城市人民公社”,居委会都办起了“公共食堂”,所有供应都不能直接到户到人。这样,能让居民真正吃到肚子里的又打了折扣。本来上面规定60岁以上老人,可以自行买那份口粮,自行在家做饭,不必去“公共食堂”受罪。但权力在居委会主任那里,居委会主任不批条子,你拿着购粮证去粮店也买不到口粮。

我亲眼目睹过,我年过六旬的外婆,想按政府规定,自己买口粮在家里做饭的恳求不被允许,反被那个女居委主任骂了一顿,回家只能暗自垂泪的情景。当然,那供应的口粮定量也更换不成同等数额的粮票(也正是当年粮票比钞票更值钱珍贵的原因)。这是毛泽东时代控制社会最极端的做法,哪怕城市居民,你也无法离开居住地,当然更不能反对什么人,否则死路一条。那时不是正式官员的居委会主任,乃至组代表(即居民小组长),也似乎掌握着居民的生死存亡大权。我家里的四位老人,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中,相继离世的。他们起码算那场“大饥荒”的间接受害者。

再说学校。承蒙当局开恩,供粮政策对学生多有照顾,尤其为数不多的高中生。中学生每月定量最初好像是32斤,后来也是“自愿”向国家节约1斤,成了31斤。不管如何,每天能有1斤的供应。在学校伙食团,除每年有一段供应红苕的日子,每天吃蒸红苕外,一般是米饭(其中杂有少数打碎的包谷)。例行是三、四、三的吃法,即是说,早饭3两,午饭4两,晚饭3两。

菜更是差,午晚是品种单一,缺少油水的大锅菜,而早餐则经常是每人半小勺带霉味的包谷酱,当做下饭菜。印象中,高中那三年,除了上课应付考试,人人的主要心思,大都放在吃上。不管男生女生,胃口都奇好,都能吃。

典型的例子,就是那时曾经下厂支工劳动,中午那顿午饭厂里无法解决。路远,学生也不能回校来吃,学校食堂就想出个花样,当天的午饭,就随早饭一起蒸了,也随早饭发给每个学生。让学生将这份午饭带着,中午就在工地自吃冷饭。有同学嫌带着麻烦,又经受不住热饭的诱惑,干脆将两份饭一起吃在肚子里了事。我亲眼所见,这样做的,不仅有班上的男生,也有女生。现在的人肯定很难想象,十六七岁的小女生,样子文文静静,却不声不响地就着一小勺霉味很重的包谷酱,把两份饭(一共7两米饭)通通吃进肚子。那两份生蒸米饭合起来,体积很不小。然后再去干上整整一天的劳动活儿。

这种办法我也试过一次,早餐一次吃两个饭,当然很愉悦,很享受。可是到了中午,尤其整个下午,饿着肚子劳动的滋味确实不好受。饿得头昏眼花,差点晕倒。有了这次教训,我再不敢劳动日早餐把午餐的饭一并吃下。还有一次,也是下厂支工,工地却在野外的一个什么井口。周围无房屋棚子一类,只好把午饭用帕子包好,放在田坎边上。中午休息吃饭时,打开一看,竟是密密麻麻爬满了蚂蚁,黑压压好大一片。虽是头皮发麻,也有点恶心,但心痛那饭,舍不得扔掉(扔了就要饿一下午的肚子,还要劳动),只好一点一点的清除饭里的蚂蚁。又是那种罐蒸饭,米粒之间粘在一起的,蚂蚁钻进去了,很难清除得干净。没法,那天中午,我也就仿佛闭着眼睛一样,硬着头皮把那几两冷饭吃了,干干净净,一点不剩。其间,也肯定不知生吞了多少在饭里没被清除的蚂蚁。没经历过那种灾荒时代的人,肯定无法理解当年人们对所谓“食物”的那种近乎变态的心理感受。

同学之间,也常有为“吃”,闹得不愉快,甚至脸红脖子粗,甚至发生吵架、打架的事。总之,“吃”成了当时人们所关心的全部主题。

“吃人肉”事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有了这种社会大背景,发生吃人肉这种事,后代人也会对来龙去脉多几分深入了解。

我那同学的父亲,是个大胖子,50来岁。以前(指民国时代)是干什么的,不得而知。但不会是资本家或是在社会上吃得开那一类。否则,那同学就会有“家庭成份”不好的包袱,也不可能当班委班干部。平日观察,其家境也不像。可能是个小商人吧,我们读中学时,好像也没什么正式职业。但其人长得个心宽体胖的样子。没事时,常见他在家门口一把椅子上喝茶闲坐,看巷子里走过的人笑咪咪的。街坊邻居称他为“罗大爷”。我们这些中学生偶尔经过时,也这样称呼他,他也笑咪咪点点头,大家对他的印象,总的还不错。谁也不会想到,那样恐怖,听起来也让人胆战心惊的“吃人肉”的事,会发生在他身上。

3

事发那天,我们也正是在下厂“支工”劳动。中午吃饭休息时,有班上一男同学飞奔而来,口里叫道:“走,快去看!罗堡的老汉(当地方言,意为父亲)煮娃儿吃,被公安局逮了!”

一众同学大吃一惊,即随之飞奔而去。地点在釜溪河南岸富台山麓,张家陀码头之上的半山坡上。那里,当年曾是一片荒坡。河对岸不远处,即是区政府机关大楼的所在。

我们赶到时,“有人煮娃儿吃”的消息已经传开。通向山坡的一条小路,以及沿河码头一带,都有赶来看热闹,打探消息的人。具体事发地,是在小道半坡上,一处石灰窑旁边。那山坡处,早两年开始,可能经有关部门批准,有人就在那里取石烧石灰。那处小石灰窑,河对岸可见。我们赶到时,涉案当事人及作案物证——一个大铁鼎锅,已被警方带走。现场除了一个还冒着白烟的石灰窑外,荒坡上已是一无所有。石灰窑也没人。有的只是我等一样赶来看热闹的市民大众。

从据称目击者的叙述中,具体事发经过大致如下。

被我们称为“罗大爷”的同学父亲罗某章,其时,正在给这个小石灰窑守工地。因此他一日三餐也在这里。他在旁边生火架起锅灶做点饭烧点水,也很正常。山坡上平时荒无一人,小道上过往的人很少,这就为他敢于在这里用鼎锅“煮娃儿”提供了方便。不过,其竟敢光天化日之下干此勾当,还是多少出人意外。

他那天的最终案发,也在于他的一个疏忽,一次过于自信的大意。他那天本来一直守在煮东西的鼎锅旁,严密守候着,不让人看知其鼎锅中的秘密。时值中午,煮着的东西也煮熟了,可食了。但他须去坡下一处地方打饭。想了一阵,看荒坡里四下无人,小路上也无人,就起了一丝侥幸,想自己速去速返,不会发生意外。于是就短暂离开了一直守护着的鼎锅。

也活该那天有事。他刚离开没几分钟,恰好一个做工者经过石灰窑那里(据说是到坡上小解方便),见灶上大鼎锅里热气腾腾状,炖煮着什么“美味”东西。那年头,人们对吃本能地有种兴趣,自己吃不到,看一眼也是不错。出于好奇,他多跨了几步,来到锅灶旁,趁暂无主人,悄悄打开锅盖偷看一眼。

这一看,就看出了大事,鼎锅内,滚滚沸水里,正炖煮着的,正是一个完整的婴儿!

“不得了!有人煮娃儿吃!”那人吓得丢下锅盖,就往坡上飞跑,一路大喊。“有人煮娃儿吃”的消息,就此传开。公安及相关部门得到消息赶来,连人带物,当场拿获并带走。我等同学赶到时,只见到那座石灰窑,以及煮过东西那座简单火灶还在。

虽说是灾荒年代,“吃人肉”也算得一大奇事,天字第一号新闻。况且是在人口密集的市中心,消息是无法掩盖的,这件事,可谓妇孺皆知。渐渐,人们所关心的是两点。其一,这娃儿是哪里来的?是不是被他杀死的?其二,这个罗某章“罗大爷”会不会被“敲沙罐”(当地方言,意指判死判,其时执行死刑,是用枪打脑袋)?

后来说法渐明朗化,“罗大爷”煮吃的是死婴。其埋下当晚,被他侦知且连夜掘出。第二天白天欲煮食而事发。从后来的最终处理结果看,也印证了这种说法。涉案者罗某章后来并未被称为“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判死刑,而是判了数目不详的徒刑,入狱劳改。没多久,又被以“保外就医”释放回家。

后来,社会上也有多少为“罗大爷”说点话的。说他那么个大胖子,胃口好,食量大,一天7两米咋够吃?饿慌了,找不到別样可吃的,只好打“死娃儿”的主意。不然,他也只好饿出“浮肿病”等死。

这次事件后,罗同学一度在班上有些抬不起头,比较沉默,比较低调起来。毕竟,父亲出了如此大案,而且是如此伤天害理为人不齿的缺德事。他也很害怕班上的男同学借此事经常攻击他,开他的恶意玩笑。不过,好像大家都很知趣。

印象中,似乎从没人去触及过他的这处“伤痛”,没人开他的恶意玩笑,拿他老爸的“人肉事件”说事。包括班上最调皮最爱以恶作剧为乐的男同学。似乎隐约还听一些同学议论,都是社会造成的,是时代的错。

过了大概一年,或是两年(有的又说不到一年),听人说“罗大爷又给放回来了”。其时,经济形势已在开始好转,是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之故(后来才知道是刘少奇等大力纠正毛泽东一系列胡整行为的结果)。据说是因其年纪大了,又病重,怕死于劳改地,由家人办了“保外就医”。

后来过了很久,才听有同学私下说,罗大爷之所以没关多久就出狱归家,很大程度上,得力于他大女婿私下出力运作的结果。罗的大女婿,即罗同学的姐哥,其时在市内某个政法部门任职。经他出面,走了点关系,促成了此番“保外就医”。

不过,罗大爷入狱前后,两相比较,身体状况变化的确很大。那时,全社会都苦,监狱、劳改场地更苦,老年人体弱者,生存下来,颇不易。其出狱不久,我见过他一次,也是在巷子里他家门口。其时,我已从一中高中毕业,高考因故落第,失学在家待业。那天,我从巷子里经过,远远看见罗大爷坐在门口晒太阳。其坐姿甚至与过去一模一样,但人却是瘦了一大圈。原来一个大胖子,如今身躯骨架还在,却是神态气度与从前大不一样。脸盘仍是宽大,但眼窝深凹,脸颊嘴巴也塌下去了,显得颧骨突出,鼻骨、下巴也突出,模样有些怪诞。特别是其眼神呆滞,脸上似乎有一股令人胆怯心寒的阴霾之气。样子有些吓人。

我已是走到眼前了,退无可退。只好硬着头皮,低头装做不看见,赶紧快走几步,从他身边匆匆走过。过去那个心宽体胖,笑咪咪在巷口椅子上喝茶闲坐,有时高兴还会招呼他一句的“罗大爷”再也不复存在。如今现实中的,是老朽衰弱,周身上下了无生气,脸上透出一种阴冷死亡气息的僵尸般人物。

4

罗大爷虽没多久就出狱,免除了长期牢狱之苦,但其最终结局也很凄惨。出狱归家没多久,他便离家独居。

张家沱码头之上,当年有个很大的菜市场,称“源渊井综合市场”,是自贡市区最大的蔬菜及副食品集散地。罗大爷离家后,就在菜市场之外的路道一侧,一个财神庙或土地庙的残墙处,背靠其石壁,用捡来的竹片、旧木板、塑料布、油毛毡之类杂物,搭起一个棚子。其终日食宿于此,以此为“家”。有人说,他是被家里人撵出来的。有人又说,是他自愿搬出来独居,不想连累家人。到底真相如何,不得而知。也没听罗同学讲起过。

至于其生活来源,自是成问题。一个风烛老人,长居一个不能遮风躲雨的棚子栖身至终,处境是很差很糟。说其晚景凄凉悲惨,一点不为过。

文革爆发没几年,偶去那市场,没再见到那烂棚子,自然也没见到人。一问,说是“已经死了”。

这件“吃人肉事件”,因偶然因素,被外人发现而中止。“东西”已煮好而未吃成,可称为“未遂”。但多年后听同班同学私下议论说,其实罗大爷为“吃人肉”这事,是蓄谋已久的,做过很多准备。

一中老校门往东,走市街方向,大约30米,当年竖有一块“义学”的大石碑,差不多有小孩子那么高。出处何在,不知。石碑下二十来步石梯,有个小院子。其中有个姓赵的住户,是个铁匠。因是街邻,与罗熟识且关系较好。据说事发前,罗曾让赵铁匠为他打造一个很长的铁爪子。赵问:“打那么长的铁爪做啥?”罗答:“用来抓肉。”赵铁匠当时就发愣,饥荒年代,哪有肉可抓?且那么长,能抓多大块肉?事发后,才知罗大爷是专为捞抓人肉而特别打造这长铁爪。

再后来,有与罗同学很要好的同学透露,罗同学曾经给他们讲过一件事。说是他老汉,这次事发被公安抓走之前,曾经有三两次,用大茶缸或小罐子盛不名“炖肉”回家,叫家人共吃。而且,其父只说是肉,不说是什么肉。案发,才怀疑这些“炖肉”,可能来路同样。若此说为真,说明其此次案发前,已有类似行为经历。

当然,此说亦存疑。原因是罗同学可能故意夸大或编造事实,以在同学面前显示自己经历见闻“不凡”。那时同学间常有这种“自夸”、“自编故事”的现象。

此说是否为实,即这次罗某章“罗大爷”所为“未遂”之前,是否有“已遂”事例,只有当年部门机构的相关案件档案可证。

2013年10月初

《记忆》2013年12月31日

https://botanwang.com/articles/2 ... BB%B6%E2%80%9D.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文革与当代史研究网

GMT+8, 2024-11-21 14:24 , Processed in 0.03596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