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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县“文化大革命”纪略
鲁 俊
佛坪县“文化大革命”从1966年6月3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1966年5月1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始,至1976年10月中共中央粉碎“四人帮”结束,历时十年。“文革”中,经过批“三家村”、“破四旧”、“造反夺权”、“武斗”、“大联合”、成立“革命委员会”、“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批陈整风”、“批林整风”、“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风”等过程,给当时仅2万多人的秦岭深山区的佛坪县造成了深重灾难和内乱。
在“文革”动乱期间,中共佛坪县委、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被诬为“资产阶级司令部”、“冷宫”,公检法机关被诬为“黑窝子”,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被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简称“走资派”)、“三反分子”(所谓“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反对毛泽东思想”分子)、“叛徒”、“特务”、“黑帮”,进行批判斗争。造反派组织在“左”的错误指导下,造谣惑众,拉帮结派,搞武斗,抢档案、枪支弹药、烧房、杀人,严刑逼供,制造冤假错案。“文革”中,全县武斗打死23人,烧毁民房34间半。动乱期间,社会秩序混乱,学校停课,致使全县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遭受巨大损失。
本县“文革”动乱经过大体如下:
1966年5月以前,全县根据上级通知,学习《人民日报》批判北京市委邓拓、吴晗、廖沫沙“三家村”反党集团的文章。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全国规模的“文化大革命”开始。
1966年6月3日,中共佛坪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安排部署在全县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会上强调首先抓文艺界、教育界的“阶级斗争”,反击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要求各单位干部、职工写大字报,批“三家村”,上挂下联,揭批本单位所谓“邓拓、吴晗、廖沫沙”式人物,农村抓所谓打击报复贫下中农事件。6月5日,派工作组进入佛坪中学,抓“文化大革命”。6月14日,县委决定: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半日学习,半日办公,晚上写大字报。至6月21日,县级单位写大字报1600多张。在县中学、县医院、县法院、县农业银行等9个单位的干部中划“左”派,各单位集会声讨“三家村”,大字报铺天盖地。将王丽生(县医院医生、民主人士)、李洪度(中学教师)、张荣祥(法院院长)、南锡章(县医院医生)等14人,定为混入革命队伍中的“反革命分子”、“坏人”,进行批斗,家属蒙受株连。
1966年7月18日,县委召开会议,传达中共中央西北局、陕西省委会议精神,要求在“文革”中,重点解决敌我矛盾问题,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反共反人民的知识分子”;7月25日开始,县委工作组在县中学召开全县教师集训会。会上重点对校长陈竟恒、教师李洪度、高改兰、苏文芳等18名人批斗,拳打脚踢、扯头发、罚跪、站板凳、挂黑牌、戴高帽等,使用了32种“刑罚”,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全县77名教师被批斗,占全县当年教师总数的46.4%,其中开除公职4人,逮捕1人,送农场劳动改造6人;在武斗威逼下,制造出一起五万人的“反革命集团”假案。8月26日,教师集训会结束。在此期间,县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并派工作组到县副食公司、医院、建筑队,以“四清”为名,对职工王丽生、南锡章、李雪梅、韩国荣等人批斗、体罚、大字报围攻,抄家,韩被迫自杀。
8月4日,县委传达省委四届三次会议精神,批判陕西省委第二书记赵守一、省长李启明及汉中地委书记张军等领导干部,对全县“文化大革命”提出安排意见,撤出派驻中学的工作组。8月14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强调“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8月18日,毛泽东主席在首都天安门接见全国百万红卫兵后,县中学、邮电局、医院、西岔河乡首先成立红卫兵组织;接着各学校、机关、单位、公社陆续成立红卫兵组织,只许“红五类”(即工人、贫下中农、城市贫民、革命干部、革命军人家庭出身的子女)参加,不许“黑七类”(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走资派、资本家家庭出身的子女)参加。宣扬“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坏蛋”的血统论观点。红卫兵成员佩戴红袖章、戴军帽、穿军装、佩戴毛主席像章,风靡一时。自此,中小学停课“闹革命”。9月2日县委召开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全县城乡开展“大批判、大字报、大辩论”,批判“走资派”、“黑帮”、“三反分子”。大多机关单位工作瘫痪。
10月中旬,全县33名红卫兵赴北京串联。10月22日,在本县首映毛泽东接见百万红卫兵的电影纪录片,县机关召开大会庆贺,《人民日报》先后发表社论《破四旧、立四新》《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全县红卫兵立即响应,在社会上开展所谓”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活动。城乡数百家被抄,庙宇、古碑、古书、门窗户格上的雕饰、古戏装等被毁,农民家中所供神像、神榜等迷信物品,一扫而光,代之以毛泽东主席像。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及从事过迷信活动的人员带高帽,挂牌子,批斗游街游村示众。
9月15日,县委决定,各公社、生产大队及商店、街道改换新名。将佛坪县改为红山县(因改县名要报经国务院批准,故未实施),关帝庙院场改称“革命广场”,官山改称“向阳山”、卧牛湾改称“跃进湾”,袁家庄街改称“红旗街”,合作食堂改称“工农兵饭店”,各公社名分别改为“红旗”“东风”“东升”“红岭”“红星”“胜利”“东方红”“向阳”“红光”“四新”公社,一些大队也改新名。
10月15~29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地委会议精神,纠正批判斗争干部、斗群众、围斗学生等问题,强调凡批斗干部要报经县委批准,凡破“四旧”中收缴的金银首饰交人民银行,枪支弹药、锣鼓响器交县公安局;指出不准“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子女上学是错误的,应纠正。10月15日,县委在会上检查批斗群众、围攻学生、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以下简称“资反路线”)的错误。11月19日,佛坪中学成立“平反团”,要求县委对教师集训会上执行“资反路线”的错误进行检讨,对被批斗的教师平反。12月初,西安、内蒙古、四川等地大专院校200多名红卫兵学生来县串联,煽动造反,县内有744人出外串联。12月13日,县医院成立“造反司令部”。造反派群众以批判“资反路线”为名,将斗争矛头指向县委书记孙金祥、县长康占生。
1967年1月1日,造反派组织联合召开“造反大会”,当晚成立“佛坪县文化大革命临时委员会”(简称“临委会”)造反派组织。1月2日,党政机关以参加汉中“社教”回县干部为主体,成立“前卫”战斗队,与临委会相对抗。此时全县各种名目的“造反”组织纷纷成立。如“无产阶级造反司令部”、“无产阶级造反联合总部”、“炮打司令部”、“小教司令部”、“前哨战斗队”、“风雷激战斗队”、“红色娘子军战斗队”、“卫生兵团”、“反到底战斗队”、“卫东彪战斗队”等,各公社成立“造反团”。
从1月中旬起,在上海“一月风暴”夺权妖风煽动下,全县掀起非法罢官、抄家、夺权恶浪。1月11日,县委引火烧身,在机关干部、职工、教师大会上作自我检查,为教师集训会上被错误批斗的教师平反。1月20日,造反司令部在内蒙古来县串联红卫兵学生的支持下,首次将县委书记孙金祥揪斗,戴高帽、挂牌,游街示众,并迫使县委文革办公室交出公章,宣布解散。1月24日,“造反司令部”,首次冲击公安局。1月25日“造反司令部”组织数百人,集中关帝庙院场,向县委提出要求法办熊中华(十亩地公社党委书记),撤销陈季真(文教局副局长)、陈正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等人职务。县委领导不予批准,造反组织煽动群众静坐、绝食示威。1月14~28日“临时委员会”等造反派组织夺了县文教局的权,“罢官夺权”高潮在全县兴起。“造反司令部”、中学部分红卫兵强行进驻县委。1月27日,“前卫战斗队”对孙金祥、郭才银(县委副书记)抄家、将其财产在大街举办展览。1月28日,县委、县人委、公安局等单位的造反组织各自酝酿夺县委、人委的权;“前卫战斗队”提出“打倒郭才银,解放佛坪县”的口号。2月16日,各造反组织实行“大联合”夺权,以“造反司令部”为主,组成“佛坪县无产阶级红色造反者联合指挥部”(简称“红造联”),魏忠孝(县农机站干部,大河坝公社副主任)任司令。2月19日,“红造联”砸垮观点不同的“临委会”组织。从此,造反组织之间相互攻击,辩论、谩骂,开始派性斗争。至3月10日,县委、县人委、公安局及县级28个单位、10个公社、24个大队、10个生产队的领导权被造反组织夺取,各级县领导班子被迫瘫痪。
2月24日,根据上级关于“以军事机关为主抓生产”的指示,成立“县武装部农业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抓全县农业生产。3月23日,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指示,召集各造反组织负责人及部分党政领导干部,组建“佛坪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主任贾象杰(武装部政委),副主任康明仁(副县长)、魏忠孝。下设办公室及文革、秘书、宣传、生产、支援五个组。各公社以武装干部为主,吸收公社党委、公社管理委员会成员、造反派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各大队、生产队以民兵、贫协组织为主,吸收大队党支部、队委会成员参加,组成领导小组。
从1967年2月起,中国人民解放军佛坪县人民武装部(简称人武部)开始实行“三支两军”(支工、支农、支左、军管、军训),县人武部负责人明确表示支持“造反司令部”、“红造联”组织。从2月起,对县广播站、邮电局实行军事管制。12月23日,县人武部对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实行军事管制(至1971年撤销管制)。1976年3月,县人武部对佛坪中学实行军政训练,组建军政训练营。
3月底,汉中地委机关“东风战斗队”代表造反组织骨干王明山(联新)来县,介绍汉中两派斗争经验,煽动派性斗争。4月5日,全县各造反派组织1000多人集会,声讨所谓“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刘少奇”;由“红造联”和军政训练营联合演出自编的讽刺剧《六丑会》,污蔑县委领导干部。1967年4~7月,“红造联”以查封县委和公、检、法机关“黑材料”为由,引起冲突,互相厮打,冲击法院,迫使“前哨”、“前卫”战斗队和公检法造反组织解体,佛坪形成“红造联”一派掌权局面。1967年3月21日,县中学两派学生造反组织,到公安局查抄所谓“黑材料”,次日开始抢公安局档案,“红造联”副司令李振西(县邮电局工人)带领造反组织,敲锣打鼓声援。李冲进公安局,指挥抢走公安局绝密文件及档案材料24份,侦破案件照片10多张,笔记7本。8月24日,李振西带领人冲击县委组织部,砸开档案柜、办公桌,抢走组织部、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县委常委会议记录、组织部会议记录等126份、公章3枚。从8月至次年3月,“红造联”等组织先后6次冲击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抢走档案150多份,将一些保密材料向社会公布,激发部分受过处分者的仇恨和报复心理,从而使一些领导人和有关办案人员遭受毒打、残害(1970年收回大部分档案,但一部分散失)。
1967年9月25~26日,“红造联”召开各造反组织负责人会议,按单位、系统实行联合,搞所谓“联合夺权”。12月至次年1月,汉中地区造反组织“统临矿”派代表和宣传队来县,支持“红造联”,为其撑腰壮胆,使本县动乱升级。2月初,“红造联”开会,策划释放在押犯甘在民(造反派成员,因贪污、奸污妇女罪被判刑),魏忠孝指派调查组为甘在民翻案。5月“红造联”将原办案人、法院干部张云程押到甘所在的石墩河公社回龙寺大队批斗,残遭毒打。
1968年3月19日,成立“佛坪县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此时,汉中派性斗争激烈,武斗严重。4月15日,汉中“统临矿”头头张芳来佛坪抢枪。魏忠孝煽动:“现在全国形势是造反派掌握枪杆子,现在不动手,我们要吃亏,也就是将来没有权。”会议决定当晚立即行动,兵分两路,切断县武装部通中国人民解放军佛坪县中队的电话线,到公安局、民警中队、武装部抢枪。共抢去手枪40支,子弹5000发,机枪2挺,半自动步枪12支,手榴弹若干枚。4月17日,“红造联”到长角坝公社抢去步枪1支,子弹若干发。5月11日,汉中造反组织“统临矿”头头张芳二次来佛坪,带领数百人,到县武装部、县民警中队、长角坝公社、龙草坪公社等处抢枪,夺取公安局监所执勤哨兵的枪支子弹,夺走“红造联”转移的枪支弹药。所到之处,打人成风。当晚,造反派组织到龙草坪公社截得冲锋枪7支,手榴弹数枚。
5月13日,“红造联”头头决定派人接管监所,当晚,他们到公安局宣布:“公安局在家人员,要看管好犯人,如果犯人跑了,犯人腿上打一枪,看犯人的人腿上打两枪,这就是法律,就要照这样执行。”并派“红色娘子军战斗队”在监所站岗。5~8月,“红造联”接管监所的同时,另外私设监狱,非法关押群众65人,打死1人(姚开德、西乡县农民),打伤致残多人。
5月14日,汉中“统临矿”再次来佛坪抢枪。“红造联”把他们所抢枪支转移到袁家庄公社老庵大队。5月15日,老庵大队农民刘永清、谭全寿把“红造联”转移枪支情况向“统临矿”来县抢枪人员报告后,“统临矿”即到老庵把枪抢走。魏忠孝等认为这是“阶级敌人”制造分裂,当晚将刘、谭抓进县人委机关,毒打盘问,搞假枪毙。次日,将刘永清等人关押,刑讯逼供。7月10日,从西岔河抓回外地人蔡刚(在老庵搞副业的农民)毒打逼供,蔡被迫谎说他们头头是勉县联新派肖XX,有上书“起义军”,遂定为“老庵起义军反革命集团暴乱预谋案”。该案涉及29名无辜群众,其中被关押15人,有的被打伤致残(此案1978年平反)。
5月18日,李振西带人再次去龙草坪公社草坪一家,抢去县公安中队转移去的手枪4支,信号枪一支。5月19日,在长角坝公社教场坝大队抢得民兵步枪2支。以上共抢得各类枪支12支,子弹600余发,手榴弹10多枚。5月底,“红造联”决定,将县级各造反组织编成9个武斗队,并派人在县城、大河坝朱家垭、西岔河迷魂岭路口设关卡防守。5月28日,召开“红造联”各造反头头会议,研究去洋县参加武斗,魏忠孝说:“这是国共两党的斗争”。5月31日,由李振西带领40人,去洋县马场参加武斗。此次武斗中,打死洋县、西乡县造反派武斗人员30多人。本县“红造联”武斗队员张理(教师)被打死。“红造联”头头煽动农民进城,调来长角坝、陈家坝、袁家庄等公社民兵,以集中训练为名,在县城和大河坝防守。6月6日,“红造联”召集千人大会,给武斗丧生的张理开追悼会。会上,魏忠孝煽动说:王志清(县委办公室干部)是佛坪的蒋介石派。当众宣布,“释放甘在民,法办张云程,为死者报仇”。会后,将罪犯甘在民放出监狱,将办案人员张云程非法关进看守所140天。甘犯放出后,回石墩河报复揭发他问题的干部、群众;将周海涛(大队党支部书记)抓进“红造联”私设的监狱,关押40多天。6月6日晚,造反派组织一伙人在县人委机关内将王志清乱棒毒打致死。
6月9日,汉中造反派组织“统临矿”派人来县联系,要“红造联”去汉中参加武斗。魏忠孝亲自率领40名武斗队员,于6月11日赴汉中武斗。6月13日,李振西又将参加洋县武斗的队员全部带往汉中同魏会同。从6月11日~7月21日,在汉中参加武斗40天。佛坪县武斗队员被打死7人,重伤2人,烧毁汉中南关广坪村民房34.5间。此期间,西岔河、陈家坝、栗子坝等公社造反派乱抓乱打无辜群众,农村武斗风兴起。在整个武斗期间,全县死23人,其中武斗队员8人,毒打致死无辜群众13人,制造武斗武器炸死2人,伤残40多人,直接挥霍国家资金44283元,强杀县副食公司肥猪50头,强拿香烟1500条、肥皂1600条、食盐2000公斤,公用被褥35床,强调粮站粮食粮票5633公斤,食油31公斤。
1968年7月22日,省革委会批准,成立由武装部领导人、地方领导干部、造反派头头三方组成的所谓“军队、干部、群众”三结合的“佛坪县革命委员会”。因“红造联”头头在汉中武斗未回,推迟到7月31日成立佛坪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原县委、县人委机构。主任康占生(原县长)、副主任魏忠孝、贾象杰(武装部政委)、吴再新(原副县长)、张福金(武装部部长)、曹振宏(造反派农民代表),委员22人。8~12月,县级各单位、各公社,陆续成立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原有领导机构均被取代。
9月1日 ,县革命委员会组成“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进驻佛坪中学,“管理”学校,领导学校搞“斗批改”。从8月起,全县开展“清理阶级队伍”、贯彻落实中央《七·三布告》、《七·二四布告》及“九·五命令”,搞臭武斗,收缴造反派组织所抢的枪支弹药,查处杀人、放火、盗窃机密等犯罪分子。全县共查处22人,武斗风被刹住。12月8日,县革命委员会决定派“军队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原县委、县人委、公检法单位,把这些单位91名干部下放到塘湾、银厂沟、上田坝等地农村劳动改造,进行所谓“斗、批、改。”
1969年1月3日,县革命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总结本县“文化大革命”,强调造反群众一律回原单位“抓革命、促生产”。此期间,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兴起跳“忠”字舞,唱“忠”字歌、语录歌,在毛泽东主席像前“早请示”、“晚汇报”,办阶级教育展览,到处刷写“毛主席语录”,大搞个人崇拜,神化毛泽东主席。到1969年,在原县委、人委、公检法单位开展“斗批改”、“解放干部”(即对被批斗夺权的干部审查后重新安排工作)、“清理阶级队伍”(即把一些家庭出身不好或历史上有污点、或工作中犯过错误的干部当做清理对象,进行审查批判)。至1970年4月30日,全县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共揪斗582人,其中定“叛徒”2人、“特务”16人、“历史反革命”185人、“现行反革命”124人、补定“漏划地主”、“富农分子”31人、破坏社会治安者226人,多属冤假错案(1979年以后均平反)。
1970年1~2月,中共中央连续下发了3号、5号、6号文件(即《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通知》《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县革命委员会召开各种会议传达贯彻,成立“三五六办公室”,开展“一打三反”运动。全县组织宣传队61个,宣传组209个,参加1195人;县、社、大队共办“学习班”1764期,揭发落实问题。3月21~22日,对魏忠孝、李振西等22名组织策划武斗、杀人、放火、抢枪、抢档案主要责任人收审或判刑。至4月底,全县共揪出“通敌叛国”3人、“阴谋暴乱”38人,“刺探军情”3人,行凶杀人81人,纵火放毒20人,“反攻倒算”3人,“恶毒攻击”80人,“盗窃机密”、抢枪43人,贪污盗窃308人,合计587人;共清出贪污盗窃现金50975元,粮食31097公斤,粮票2640公斤,布票4274公尺;退赔现金24785元,粮食15724公斤。这些案件中除“文革动乱”中杀人、放火、抢枪案外,其他政治性案件及部分经济案件,多有冤假错案。
1970年9月,成立中共佛坪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次年,恢复成立中共佛坪县委,与县革命委员会为一套班子,实行所谓“一元化”领导体制。
1971年1月,县内各级党组织机构恢复;从3月起开始整党。全县分3期进行,至此年底结束。
1971年3~5月,全县抽调干部307人,组成工作组,对“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中被揪斗人员进行复查和落实政策,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616人,占揪斗人员总数的88%,按敌我矛盾处理的63人,占8.1%,其中被杀6人,判刑19人,管制6人,由群众监督改造24人。当时的复查,在“左”的倾向指导下,仍将一些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当成敌我矛盾处理。
1971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把批陈整风运动推向纵深发展的通知》,中共佛坪县委、县革命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以20天时间进行批陈(即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整风。会后各公社、大队逐级传达,在全县群众中开展“批陈整风”运动。
9月13日,林彪事件发生。10月以后,在县逐级传达《中共中央关于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斗争》的文件,组织全县人民批判林彪政变纲领《571工程纪要》。全县培训骨干252人,组成61个宣传队,到10个公社56个大队宣讲中央文件,批判林彪罪行。按照毛主席关于“进行一次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指示,强调以“路线斗争为纲”,开展“反骄破满”进行自我教育。批判资产阶级派性、无政府主义及极“左”思潮。从1971年12月至1974年8月,用三年时间,对全县农村各社队基层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在整顿基层组织中,仍贯彻“左”的错误。抓所谓“阶级斗争”、“两条道路斗争”,以批陈整风,批林整风为动力,把农民正当的家庭副业当做“资本主义”批判。全县撤换大队、生产队干部28人,调整118人,占生产大队、生产队干部总数的23.1%。
1973年,全县在开展批林整风中,从8月起传达中共中央〔1973〕15号文件,开展批林批孔(即孔子)运动,进行所谓“右倾复辟回潮”。县、社培训骨干928人,组成宣传组,到各社队、工厂、学校、企事业单位宣讲,重点批判“资本主义尖子”,共错误批判干部、群众64人,收回侵占集体耕地,扩大自留地572亩。
10月12日,传达汉中地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部署批林批孔。
1974年2月,县委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共中央〔1974〕1号文件,在全县大规模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县委成立批林批孔办公室,并在县党校举办学习班3起,培训骨干1563人。3月,组建“工人、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管理县中学和各公社中心学校,开展所谓“开门办学”“学工、学农、学军”,正常的教学秩序再次被打乱。
7月21~31日,县革命委员会召开全委扩大会,联系本县实际“批林批孔”,揭发批判本县“否定文化大革命”、“反对新生事物”的所谓“右倾复辟回潮”表现。会上,魏忠孝等人在汉中地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冯敬宾(原上海造反派头头之一)的支持下,斗争矛头直指县委、县革命委员会及其个别领导人,指责他们 “攻击文化大革命”“打击报复造反派”,同时组织大字报上街,煽动“踢开党委闹革命”,攻击县革命委员会在“一打三反”运动中拘留打、砸、抢、烧、杀犯罪分子是“右倾复辟”,是“实行资产阶级专政”。
1975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全县开展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运动,批判所谓“资产阶级法权”,批判“小生产者资本主义倾向”。在党政、工业、财贸等单位解决领导班子软、散、懒的问题,农村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推广“天津小靳庄经验”,即用演唱等文艺形式,宣扬“左”的错误倾向,开展所谓“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继续把正当的农村副业作为“资本主义”批判,割“资本主义尾巴”。
1976年2月,县委召开扩大会,传达毛泽东主席在打招呼会议上的讲话要点,后传达到党内外,在全县开展“批邓(小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县、社举办学习班,培训骨干,机关半日学习,半日办公,开展大批判。“反击右倾翻案风”一开始,县委一名副书记批判袁家庄公社中心大队在春节娱乐活动中“笑和尚耍狮子”的问题,认为是文艺战线复辟回潮表现,责令政法部门专人查处,使中心大队一些无辜干部、群众遭批斗,并责令县委宣传部、文教局、文化馆分别写出检查。
4月5日,北京群众悼念周恩来总理的所谓“天安门事件”发生后,“批邓反击右倾翻风”运动在全国形成高潮。县委召开各种会议,推进“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6月,在汉中地区革命委员会的压力下,县委、县革命委员会将“文革”动乱中的一名闹派人物“突击入党”,突击提拔为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县委常委。
10月6日,中共中央粉碎“四人帮”集团后,县城群众集会庆祝的胜利。历时十年的“文化当”动乱,至此结束。
此后,县委、县革命委员会领导全县人民,批判“四人帮”阴谋篡党夺权、祸国殃民的罪行,从政治、思想、组织上清除“文化大革命”流毒,拨乱反正,开展揭批清查“文革”动乱中打砸抢杀烧事件和“一批三打”(即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资本主义势力的进攻,打击贪污倒把等资本主义势力的进攻)。1976~1978年,在农村继续开展“党的路线基本教育”,依然贯彻“左”的作法,批判所谓的“资本主义倾向”整了一些基层干部群众。
1979年1~5月,县委召开各种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自1976年10月后,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揭批清查,魏忠孝因“文革”动乱中犯打砸抢罪于1979年1月3日开除党籍,依法逮捕。全县被列为重点审查的9人(其中刑事处理3人,党政纪处分3人),清除出各级领导班子中的“闹派人物”5人(其中判刑2人,开除留用1人)。对“文革”动乱中抢枪、抢档案、私设监狱、放火烧房、制造假案、打死干部群众等21起重大事件,依照党纪国法进行处理,对“老庵起义军预谋暴乱集团”等407起冤假错案(涉及445人)全部平反纠正。
1980年1月,县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县人民政府;撤销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公社管理委员会。
(作者系原佛坪县文化馆干部)
http://zx.hanzhong.gov.cn/hzzxwz ... 160511_3306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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