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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智慧 胡耀邦的落实私房政策思想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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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6 16: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胡耀邦的落实私房政策思想初探

                                         关智慧

2015年11月,《胡耀邦文选》由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了。因为之前看到过胡耀邦给中共北京市委一份关于落实“文革产”私房政策的通知的批复,所以我很想进一步了解更多的胡耀邦关于落实私房政策方面的意见,于是第一时间买来拜读,希望能从中发现与落实私房政策有关的信息。经过几天的翻阅,终于在《胡耀邦文选》中找到几段与落实私房政策有关的珍贵的文字,现结合其他资料,就胡耀邦的落实私房政策思想这个题目,向大家报告一下自己粗浅的学习体会。

一、落实政策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的信誉(威信),关系到党内思想的统一,关系到与中央保持一致的重大政治原则
胡耀邦在1982年1月5日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指出,当前国家范围内的统战工作主要应该抓好抓好四件大事,其中第三件大事就是“狠抓各种政策的落实,包括对民主党派的政策,对知识分子的政策,对起义人员的政策,以及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归国侨胞的政策,等等。
十年内乱,把我们自己的许多党员打成‘反革命’,把我们的许多朋友也打成‘反革命’,使我们党在政治上的信誉受了极大的伤害。现在,粉碎‘四人帮’已经五年,但是落实政策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尾巴。对老干部政策的落实可能好一些,而其他方面就比较差。划右派的改正比较快,遗留问题也还不少。……
总之,我们无产阶级政党应当是最讲信誉的。我反复说过,如果今后两年政策仍然落实不了,国内外的朋友问起我们来,我们何言以对呀?这个话,请你们回去带给省市区党委。我们中央一级,省、市、自治区一级,一定要首先搞好。”(《胡耀邦文选》348—349页,以下引用《胡耀邦文选》只注明页码。)
把落实政策和中国共产党的信誉联系在一起讲,可以看出胡耀邦对落实政策问题的极端的重视。

在另一份批示中,我们同样强烈地感受到胡耀邦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民军队信誉和威信的珍惜和爱护。
1980年9月18日,中共北京市委发出一份《关于处理机关部队挤占私房进一步落实私房政策的通知》(京发[1980]〔14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援引了胡耀邦对机关部队挤占私房落实私房政策的批示:“我认为必须这样坚决果断地解决问题。解决皆大欢喜,不解决,实在严重影响中央、军队威信,不象话。北京市委所属的单位,我建议指定负责同志一个一个落实,限期退还。单位实在有困难的,分别由党中央、国务院、军委负责解决。”

胡耀邦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我们说,一年不落实,三年;三年不落实,五年;五年不落实,七年。同志们,今年再搞一年,是六年,明年再搞一年,就是七年了。七年还不落实,谓之冥顽和抗命,这难道不是公公道道的吗?这里的问题,实质上是涉及对中央的态度,在政治上是不是同中央保持一致的问题。这样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能够含含糊糊吗?”(350页)

这里,胡耀邦把不折不扣限期落实私房政策上升到了对中央的态度,在政治上是不是同中央保持一致重大政治原则,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话是很重的。

另外,胡耀邦在1984年1月17日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讲到:“整党必须狠抓政策落实。如果不抓政策落实,各方面工作的局面怎么打开呢?……在整党中抓政策落实,实际上是抓统一思想,不然局面是打不开的。”(541—542页)

这里,胡耀邦又把落实私房政策和整党结合在一起讲,指出抓政策落实就是抓统一思想,把落实政策提升到执政党自身的建设上,是极为难能可贵的。

可见,胡耀邦把落实私房政策提升到了恢复和维护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的信誉、威信,促进党内思想的统一以及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的重大政治原则原则的高度来认识和论述,这足以显示他对落实政策工作的极端的重视。而胡耀邦对落实私房政策的重视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和整党、强化执政党自身的建设密切联系在一起来讲的,显示出深厚的辩证法素养和高超的政治领导艺术。

胡耀邦对落实政策工作的重视当然也包括对对落实私房政策的重视,因为在其他各方面的落实政策工作中往往包含着住房问题的解决和私房政策的落实,例如在落实华侨政策方面,主要是就是租屋、祖坟问题。(548页)当然,胡耀邦对落实私房政策问题也进行过专门的批示,如对北京市委《通知》的批示。

二、落实政策工作中的偏差主要是“左”的残余

胡耀邦在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讲到:“整党必须狠抓政策落实。如果不抓政策落实,各方面工作的局面怎么打开呢?如果还在那里怀疑中央哪个文件是‘左’的或右的,怎么可能真正落实呢?所以,这就有一个什么叫‘左’、什么叫右的问题。我看应当做一下三点分析:一是必须理直气壮地明确肯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所发出的正式文件,都是正确的,不存在‘左’和右的问题。二是在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问题上,无论是农村政策、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科技政策、统战政策、侨务政策还是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执行中的主要偏向是‘左’的残余。……广东的顺德县,我一九八一年去的时候,向他们提出,一九八五年可不可以达到人均收入四百元?当时他们说这个任务很艰巨呀。可是,一九八三年,他们已经达到人均收入七百元,可见工作确实不错。但是那里也有个侨务政策不落实的问题,就是因为‘左’的东西在作怪。”(541—542页)

胡耀邦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时,在指出当前国家范围内的统战工作主要应该抓好抓好四件大事之前,首先定调强调了统战工作要继续肃清“左”的影响的问题。“从统战工作的实际状况来说,中央认为,当前和今后应当着重加以强调的,还是继续肃清"左"的影响,防止和克服关门主义的,孤家寡人、包打天下的错误倾向。”(344页)

而统战工作主要应该抓好抓好的四件大事中的第一件就是宣传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性,肃清‘左’的流毒和影响。(346页)

可见,胡耀邦对于整个落实政策(包括私房政策)工作中,切实防止“左”的残余,肃清‘左’的流毒和影响有高度的警觉和忧虑,其谆谆告诫对于今天的落实私房政策工作仍然不失现实意义。

三、比较困难的是房子问题,只好一步一步地解决
胡耀邦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讲到:“有些地方一谈到落实政策,就是要钱要条件。实际上,并不都是那么难,也并不都是要钱的。比如安排职务,统战部门可以提意见嘛。又比如作结论,恢复名誉,花什么钱呀?安排就业也不一定都要多花钱,可以扩大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嘛。比较困难的是房子问题,只好一步一步地解决。所以我觉得,在落实政策问题上,一味叫苦是不对的。如果真是那么困难,为什么有些省市已经落实得很好了呢?应当学习人家的好经验嘛!”(348—349页)

胡耀邦在这里所说的“比较困难的是房子问题”怎么理解呢?这里需要补充一点背景资料说明一下。“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一段时间,我国城市住房严重匮乏,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据1977年底统计,全国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仅为3.6平方米,比解放初期的人均4.5平方米下降了0.9平方米。缺房户比重大。因为没有房子,夫妇分居、住教室、车间、仓库、办公室的无房户达104万户;二户同室、三代同室、大儿大女与父母同室的居住不便户达130万户;每人居住面积不足2平方米的拥挤户达89万户,共323万户,占居民总户数的17%。危房棚户很多。有些工人说:“解放以来,我们在政治上、经济上都翻了身,就是住房没有翻身。”许多城市出现群众因为住房打架、围攻领导的现象。改善居住条件,已经成为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和共同呼声。城市住房不足问题,已经到了必须下决心解决的时候了。(国家建委宋养初副主任1978年9月7日在城市住宅建设会议上的讲话,《国家房地产政策文件选编1948年——1981年》,386—381页。)

1980年3月7日,国家建委赵武成副主任在全国城市房产住宅工作会议上指出,目前,城市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无房或缺房居住,住房缺乏问题已经成了一个爆炸性的社会问题。(《国家房地产政策文件选编1948年——1981年》,391页。)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谷牧1980年4月13日在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上讲到,长期以来,由于“骨头”(生产性建设)和“肉”(非生产性建设)的比例严重失调(生产性建设比例畸高非生产性建设比例畸低),造成城市住宅缺口大,欠账多,已经严重影响了人民生活的改善,也损害了党在广大群众中的威信。建国已经三十年了,城市居民的平均居住水平,反而比解放初期降低了0.9平方米,这是我们在人民面前无法交代的。现在城市居民最关心的有两件事,一个是物价问题,一个就是住房问题。(《国家房地产政策文件选编1948年——1981年》,211页)

可见,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城市住房短缺仍然是一个甚至比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未进行私房社会主义改造前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个历史事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印证谭惕吾对私房改造批评意见的正确性。

谭惕吾说:“这次到上海视察,感到过去作为要实行房屋改造的材料不实在,在调查工作中存在问题。我只看到一部分调查材料(是否就是作为党要实行房屋改造政策的材料根据,我不知道),里面指出,上海房屋的主要矛盾是所有制的问题,这是造成租赁关系不正常、房屋不够住的原因。据我在上海视察调查,认为主要矛盾不是所有制的矛盾,而是供求的矛盾,屋少人多、不够分配的矛盾。我了解一下已变更了所有制,对主要矛盾的解决起作用如何?没有解决。所有制变更了,房屋仍住得满满的。党决定政策从调查研究出发,这是完全正确的,但调查研究应从实际出发,不要杂有主观。那份报告是有些主观,没有反映出上海房屋的主要矛盾。”(中国政治法律学会资料室编:《政法界右派分子谬论汇集》,法律出版社1957年版,第10页。)

1980年距离私房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已经超过20年了,城市住房短缺的问题,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更加严重了,这恰恰说明城市住房短缺和房屋的私人占有制没有必然的联系,把房屋的私人占有制归结为导致城市住房短缺的基本原因完全是经不起事实检验的。

而城市住房短缺的问题的解决面临很多难以短期克服的困难,这些困难包括建设资金短缺、建筑材料缺口大(特别是钢材、木材、水泥缺口更大)、建筑队伍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建造房屋造价偏高、规划和管理跟不上等等。所以,胡耀邦在1982年1月5日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讲话时说比较困难的是房子问题,完全是符合我国当时的实际情况的。这同时也说明,胡耀邦对于我国当时的国情、现实困难和条件是有清醒和全面的认识的。
虽然有困难,但是胡耀邦对于落实政策的态度仍然是坚决不动摇的,要求政策必须狠抓落实,不能一味叫苦,但落实政策又不是马上一步落实到位,是“一步一步地解决”,实事求是,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四、落实政策必须限期完成
胡耀邦对于各项落实政策的要求,不是笼统一提就算,而是明确要求限期完成。胡耀邦在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专门引用韩愈《祭鳄鱼文》强调限期落实政策的问题,他说:“唐朝文学家韩愈在作潮州刺史的时候,有一篇《祭鳄鱼文》,是因为当时那一带地方鳄鱼为害,韩愈于是通令鳄鱼,限期回到大海里去,他这样说:‘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那就是‘冥顽不灵”’就要以抗命论处。现在,我们不妨也来套用一下韩愈这个话。我们说,一年不落实,三年;三年不落实,五年;五年不落实,七年。同志们,今年再搞一年,是六年,明年再搞一年,就是七年了。七年还不落实,谓之冥顽和抗命,这难道不是公公道道的吗?”

这段话专门强调落实政策的期限,一年、三年、五年、七年,总之:落实政策必须要有期限,能往前赶不能往后拖,决不能无期限拖延。

此外,胡耀邦在1980年9月18日给中共北京市委的批示中也明确表示:“北京市委所属的单位,我建议指定负责同志一个一个落实,限期退还。”又是一个“限期退还”。

1984年4月20日胡耀邦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侨办主任会议上讲到“落实政策要抓紧”时表示:“二是抓紧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主要是祖屋、祖坟,我主张积极加以解决。一两年解决不了就三四年,分期分批,要有个计划。解决土改中错没收的华侨房屋,注意不要得罪农民。因为土改没收的房子,是分给农民的。把有代表性的人物和特别迫切需要的人的问题先解决,其他逐步解决,可以同别人讲清楚,分个先后,定个目标,五年解决,还清历史欠账。要规划一下,国家补一些,农民也有些办法。……也要向华侨做些工作,三十五年都过去了,再忍耐一下,再等五年。要给他们一个希望嘛!”

这段话不多,但是“一两年”“三四年”“分期分批,要有个计划”“分个先后,定个目标”“再忍耐一下,再等五年”表达的都是必须限期落实政策的意思,在词语和气势上给人以强烈的迫切感,令人不敢稍有懈怠。

  五、政策要交给群众,使广大人民都理解

胡耀邦1986年3月15日在听取中央机关端正党风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汇报时指出,“理论、政策要交给群众,交给社会,使广大人民都了解。政策也要不断完备。要交给广大群众并被他们所理解,这很不容易。”

胡耀邦关于把理论、政策交给群众的观点和毛泽东关于政策应当使广大群众知道的论述是一脉相承的。1948年4月2日,毛泽东在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谈话时说:“我们的政策,不光要使领导者知道,干部知道,还要使广大的群众知道。有关政策的问题,一般地都应当在党的报纸上或者刊物上进行宣传。……报纸的作用和力量,就在于它能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最迅速最广泛地同群众见面。

在我们一些地方的领导机关中,有的人认为,党的政策只要领导人知道就行,不需要让群众知道。这是我们的有些工作不能做好的基本原因之一。”(《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318—1319页。)

把理论、政策交给群众,体现了执政党的傥荡胸襟、理论自信和政策自信。1949年8月11日,《人民日报》新华社信箱发表的关于城市房产、房租的性质和政策》,向广大民众介绍中国共产党的城市房产、房租政策,就是这方面的典范。

但是,在落实私房政策工作中,确实有些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不这么认为,他们的观念里,不但不需要让群众知道执政党和政府的政策,而且还应当采取一些特殊措施防止群众知道。例如,1985年2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印发了一份《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内容是关于处理私房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居然被确定为国家秘密,刻意不让群众知道。这种做法和毛泽东关于使广大群众知道我们的政策,和胡耀邦关于把理论、政策交给群众的思想完全是背道而驰的,当然也是极其错误的,是脱离群众的表现。

六、“不能拿着上面的东西来套,自己不搞调查研究”
1980年5月18日、19日,胡耀邦在中共中央组织部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我们经常听到这样一种呼声:‘这个问题中央没有指示呀!’‘没有文件不好办呀!’搞四化,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明确的,你那个地方怎么贯彻执行,你研究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办法嘛。不能拿着上面的东西来套,自己不搞调查研究。现在工作效率低,这是一个主要原因。”

在落实私房工作中,以“这个问题中央没有指示呀!”“中央还没有政策”为由拒绝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形并不鲜见。胡耀邦关于运用共性和个性、一般和特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认识事物的方法,发挥积极主动性,进行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观点,对于消除目前落实私房工作中懒政、怠政的现象有很强的批判性和指导性。

七、特事特办,新事新办、立场不变,方法全新

“特事特办,新事新办,立场不变,方法全新”是1984年5月23日胡耀邦为深圳经济特区的题词。我认为“立场不变,方法全新”这八个字非常能体现胡耀邦在落实政策问题上的个人工作风格。

如上所引,胡耀邦1984年4月20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侨办主任会议上讲到:“二是抓紧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主要是祖屋、祖坟,我主张积极加以解决。一两年解决不了就三四年,分期分批,要有个计划。解决土改中错没收的华侨房屋,注意不要得罪农民。因为土改没收的房子,是分给农民的。把有代表性的人物和特别迫切需要的人的问题先解决,其他逐步解决,可以同别人讲清楚,分个先后,定个目标,五年解决,还清历史欠账。要规划一下,国家补一些,农民也有些办法。……也要向华侨做些工作,三十五年都过去了,再忍耐一下,再等五年。要给他们一个希望嘛!”
我们从这段话中可以同时产生两个方面的体会,第一,胡耀邦对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华侨私房政策的立场是坚定的,态度是明确的,要求限期解决的决心是毫不动摇的。第二,对实际工作中,如何平衡落实华侨政策和分得土改房屋的农民的利益,如何分步骤的先解决代表性人物和特别迫切需要的人的问题,然后再逐步解决其他遗留问题,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和灵活多样的办法,体现了工作方法上的开放性。

我认为这段话很有代表性,能够生动鲜明地体现胡耀邦在落实私房政策问题上的个人工作风格:立场坚定(不变),态度鲜明,雷厉风行,方法全新。

又如,胡耀邦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方面旗帜鲜明、坚决果断地要求限期落实私房政策,另一方面在落实政策的具体办法上(安排职务、作结论、恢复名誉、安排就业、扩大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则是完全开放的,不折不扣体现了立场坚定(不变),态度鲜明,雷厉风行,方法全新的工作风格。

以上是我从落实(私房)政策角度学习《胡耀邦文选》的一点粗浅的个人体会,写出来和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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