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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庆全:粉碎“四人帮”决策过程若干史实辨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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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9 01: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编者按:本文原题为《李鑫首倡粉碎“四人帮”动议考—粉碎“四人帮”决策过程若干史实辨析之一》

徐按:1、本文发表在《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编者给我改了一个标题,并不符合我的原意,故按原稿回复。
2、考虑到公众号的读者,删掉了文中注释。特此说明。
3、关于粉碎“四人帮”的决策过程,研究的文章很多,但史实是研究的基础。本文能否站得住,还希望方家指教。

“李鑫同志治丧委员会”撰写的“李鑫同志生平”中说:“1976年9月,在‘四人帮’篡党夺权的紧要关头,李鑫同志不顾个人安危,首先向党中央提出隔离审查‘四人帮’的建议,并直接参加了粉碎‘四人帮’的斗争。为粉碎‘四人帮’做出了贡献,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无私无畏的革命精神。”

一个“并”字,讲了李鑫两件事,前一件事则非常具体:他是“首先向党中央提出隔离审查‘四人帮’的建议”的人。这里,“首先”一词,可以理解为“首倡权”,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

“生平”是经一级组织审定的官方文书,为彰显其权威性,遣词用句非常严格。李鑫去世之时,当年直接参与粉碎“四人帮”决策过程的主要人物,除叶剑英元帅之外,华国锋、李先念、汪东兴、吴德等人都在世,未见有人对李鑫的“首倡权”提出异议。李鑫去世后不久,由军事科学院和中央文献研究室主持的《叶剑英传》和《李先念传》“编写组”在内,虽然各为其主,也未见有人对其“首倡权”提出质疑。

在学界,对于李鑫的“首倡权”有三种看法:一是忽略,二是肯定,三是否定。

忽略者占多数。研究者多聚焦在华国锋、叶剑英这个层面上,即“华主叶辅”还是“叶主华辅”的问题。即以有代表性的论者言,范硕先生及尹韵公先生论及这个问题时,先把“第一时间的首倡者”框定在华和叶之间。韩钢先生考证最为详实,并“分为四个层级”来考查。虽然考查的范围扩大,并注意到李鑫“所处地位相当于组织实施层”,但在论及谁是首倡者时,也在华和叶之间考量,略过李的作用。

肯定与否定的意见也有。杨继绳先生认为:“首先提出对‘四人帮’采取强硬措施的是原康生的秘书李鑫,华国锋采纳了这样的建议。” 对李鑫的首倡权予以确认;而李海文先生根据华国锋的回忆,则直接提出否定意见。

为“生平”佐证的回忆

说李鑫“首先向党中央提出隔离审查‘四人帮’的建议”,“生平”不是没有根据的,另有三条当事人的回忆可以佐证。

第一,武健华的回忆:

1976年9月12日和9月14日深夜,李鑫到人民大会堂福建厅看望汪东兴。他们一起谈到“四人帮”近几天的活动:9月9日凌晨2时在政治局讨论治丧问题会上,江青哭闹着要开除邓小平党籍;9月10日王洪文在紫光阁擅自开设中央办公厅值班室;姚文元他们还动员不少人向江青表忠心、写劝进信等等。李鑫还说:我在钓鱼台工作过一段时间(任康生秘书),对“四人帮”的活动情况知道一些。这伙人在钓鱼台经常聚会碰头,每次政治局开会前,他们都先开小会,讨论对策。现在主席不在了,他们肯定会造反夺权。我们要下决心除掉他们,免得被动。

汪东兴说:我们对“四人帮”的了解和分析,很多想法都是一样的,你同我谈的情况、提的意见很重要,你找个时间去华国锋同志那里,把我们两个人的想法和意见同他谈谈,主席遗体在,我不好离开人民大会堂,让他对“四人帮”的这些情况有个了解,对“四人帮”的处置意见请他来下决心。

李鑫于9月14日晚去了东交民巷华国锋家,和华国锋谈了“四人帮”在钓鱼台频繁活动的情况和最近的动向,并代表汪东兴提了除掉“四人帮”的意见。李鑫在华国锋家里吃的晚饭,边吃边谈。当天夜里,李鑫又到人民大会堂福建厅汪东兴那里。他说:我把我们两个人对“四人帮”的看法和处置意见,都对华国锋讲了,他听进去了。虽然他没有明确表态,但也没有表示反对的意见。

武健华时任中共中央警卫局副局长、8341部队政委,以汪东兴(时兼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警卫局局长)副手的身份,参加了粉碎“四人帮”的整个过程。而且,据他说,当时汪同华、叶交谈之后回来都与李鑫和他通气。

第二,邓力群的回忆:

主席去世后,李鑫曾对华国锋说,为什么不把这四个人抓起来?华国锋听了他这个话以后,就给先念同志通了一个气。先念同志讲,这个话你要记住啊,你要记住。最早在华国锋面前提出抓“四人帮”,李鑫确实是第一个。后来先念讲:李鑫这个人和“四人帮”斗争还是坚决的,他就是要保他的康生。在粉碎“四人帮”之后,我曾对胡耀邦说过,李鑫跟着华搞“两个凡是”不对,但在对“四人帮”的问题上,他是进了言的啊,李鑫不能当办公厅副主任了,但他提过这么好的一个建议,我们不能忘记啊!后来李鑫在社科院工作,是胡耀邦同志安排的。社科院不知道上述事情,在整党时不让李鑫登记。我同他所在单位的党委书记(一个女同志)把这个事讲了,我说:我们能有今天,跟李鑫进了言有关系,这个事可不能忽视和忘记啊!

邓力群的说法,源于直接当事人李先念。有回忆史料佐证,李的确知道内情。据熊向晖的女儿熊蕾回忆,叶选基曾向熊向晖说过李先念见华国锋时的情形:李奉华之命去见叶剑英时,叶问李,来什么事?李回答说:“是国家大事。他说,毛主席去世以后,他多次问华国锋,是不是开中央全会。开始华不表态,后来说,有他们四个人在开不了,就是开也开不好。李问,那怎么办?华国锋开始没有讲,后来就说,有人提议把他们四个人隔离起来。李说,这是好主意啊!华国锋说,这事太大,要请示叶帅。华要李先念亲自去请示叶帅。叶帅听了,想了一想,说,只能如此,事不宜迟,要绝对保密。”
熊蕾的记叙与邓力群的回忆基本一致。华说的是“有人”,而邓力群根据李先念的说法,直接说是李鑫。李先念说,“这是好主意啊!”赞赏有加,再对华加上一句“这话你要记住啊”也顺理成章。两相对照,可证邓力群所言不虚。

第三,纪登奎的儿子纪坡民的回忆:

我听李鑫同志给我讲过一些粉碎“四人帮”的情况。他说,9 月18 号,毛主席追悼大会开完了,当天晚上,张春桥找李鑫谈话,当初李鑫是毛主席著作编辑委员会的负责人,毛主席的很多著作、讲话、谈话的记录等等,都在他那儿,张春桥找他谈话要某些毛主席谈话的记录。李鑫不给他,张春桥就硬要,两个人就吵起来了,吵得很凶,不欢而散。李鑫跟我讲,回家了以后,左思右想,越想这个问题越大,越想这个问题越不得了,他说我应该向党中央报告,他所谓的向党中央报告,就是向华国锋同志报告。他还跟我说,他本来是中办的副主任,但是他不敢向8341 车队要车,他怕走漏了风声。他就骑了个自行车到华国锋家里,首先汇报了张春桥跟他要毛主席谈话的事情。然后李鑫说,华国锋同志,中央现在要出大事了,要出了不得的大事,中央必须采取断然举措,再不采取断然举措,这个国家,这个党要出大问题了。粉碎“四人帮”的动议,大概就从这儿开始。

第一,纪不是直接当事人,他与李鑫直接交谈过,转述的是直接当事人的说法。另外,他的父亲纪登奎时任国务院常务副总理,虽未参与粉碎“四人帮”决策酝酿的全过程,也算半个知情者。纪认为,李鑫与华谈话后,粉碎“四人帮”的动议“大概就从这儿开始”,尽管用词是“大概”,但也肯定李的“首倡权”。

第二,9月18日的时间与武健华的回忆对不上,有误。9月9日毛去世后,华、汪等和“四人帮”斗争的焦点是毛的文件、文稿归属管理权的问题。毛去世不久,江青即向毛的机要秘书张玉凤“索要毛泽东的文件和档案材料”;9月14日凌晨,江青就给华国锋打电话,要求召开常委会,讨论毛泽东文件、文稿的保管问题;9月17日,华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会议决定:毛泽东的一切文件、手迹、文稿、各种材料和书籍按惯例仍由中央办公厅负责清理、保管,目前先把它们封存起来。管理权归汪(华)。

在这一背景下,李鑫和张春桥为争夺“某些毛主席谈话的记录”大吵的时间应该在18日前。17日会议都定下来了,18日张再去和李鑫吵闹,不大可能。联想到14日江青给华打电话提出讨论此问题的要求,张李大吵,应该是在13日晚上:张向李要,李不给;吵闹过后,才有江青迫不及地在14日凌晨向华提出开会讨论之举。

12日夜,李鑫就向汪东兴提出“除掉他们”的动议,经此与张的吵闹,愈发坚定这一想法,愈发感到向华(党中央)报告是很急切的一件事情——如纪坡民的回忆所言。加之汪的推动,才有武健华回忆中的14日下午(或晚上),李去华家“边吃边谈”的事实。

综上,1、三条材料尽管表述上有差别,但都肯定“李鑫同志生平”中的“首倡权”。2、一条材料是孤证,“孤证不立”;三条当事人的回忆与“生平”对应,就不能说是孤证了。

否定“生平”的观点辨析

目前对李鑫“生平”“首倡权”明确提出否定意见的,是前面提到的“李文”。作者主要针对武健华的回忆。她认为,武说李鑫首倡动议,“沿用的还是社会上流传的不准确说法”。她说:“从1985年开始曾多次采访过华国锋同志,为此,我曾专门请教过华国锋。他多次回忆,每次回忆谈的内容都是一样的。他做事严谨,特别交给我李鑫写的求见信的复印件,足以证明社会上流传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所谓李鑫的求见信,是9月25日李要求面见华谈《毛选》五卷编辑出版的信。华约李9月29日下午谈话。

“李文”说:“李鑫、汪东兴、华国锋都回忆华国锋只见过一次李鑫,现在的分歧在于见面时间是9月14日还是29日?笔者认为29日有充分依据。第一,有李鑫9月25日给华国锋信为证,如14日已见过面,他不会25日给华国锋再写信,要求面谈;第二,9月14日时正忙于毛泽东的丧事,华国锋也没有时间和别人谈话;第三,9月18日之前华国锋一直住在中南海,没有回过家;第四,9月29日与华国锋见面,是李鑫于1978年底到1979年初的回忆,此时离俩人谈话的时间只有两年多。这个记忆比较准确。”

第一句“李鑫、汪东兴、华国锋都回忆华国锋只见过一次李鑫”,就比较武断:1、李鑫的回忆,是作者根据李鑫之子李赤子的话推出来的,作者所引李赤子的话并未明确这样说,更不能作为李鑫的回忆;2、汪东兴的回忆,源于武健华的叙述,且叙述中并没有说过李鑫只见过华一次这样的话;3、只有华一直肯定这一条。

而支撑“李文”的四条“充分依据”,也都有可质疑之处。

第一条,“如14日已见过面,他不会25日给华国锋再写信,要求面谈”。华是李的领导,下属有工作要汇报,还要规定见面次数?见了一次就不能要求再见?以29日的信来证14日没有见面,证据挨不上,情理讲不通。

李鑫之所以给华国锋写信要求见面,是他在23日接到了姚文元的信。从“李文”披露的内容看,姚信要求很具体:“请给我一个材料:现在的《毛选》五卷共几稿,其中公开发表过的几篇,有手稿的几篇,两者一共多少字。根据讲话整理的几篇,列出目录,说明哪些经主席看过。”

前文提到,“四人帮”很想把毛泽东的文稿控制在手上。既然9月17日中央已经有明确决定,9月23日,李鑫面对姚文元的要求,向华国锋请示并提出处理建议,是他分内的工作。这与“如14日已见过面,他不会25日给华国锋再写信,要求面谈”,是两回事,不存在“非此即彼”的逻辑关系。

这次面谈,主题就是毛文稿的处理以及关于“四人帮”的一些问题。李鑫在1979年理论务虚会上是这样说的:

大约在六月二十六日,张春桥、姚文元找迟群、谢静宜去开会,商量修改批判所谓“三株大毒草”小册子的前言和按语,要我参加。从他们谈话的情况看,稿子已改过多次。会上主要是张、姚讲修改意见。他们问我有什么意见,我说我没有参加这三篇文章的起草工作,批它们的文章我也没怎么看,提不出意见。我当时的感觉是,张、姚想抓毛选的工作。这以后,毛主席病重,张、姚、迟、谢都再没有为此事找过我,我也没做《邓小平言论集》的核对工作。这件事在粉碎“四人帮”以前,七六年九月二十九日我向华国锋同志报告过,七七年十月我又向邓小平同志报告过。

这里,李鑫也明确提到了9月29日华与他的谈话。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谈话,直接促成华利用讨论《毛选》五卷出版为借口来诱捕“四人帮”。关于这一点,我将在《李鑫与粉碎“四人帮”》一文中再谈。

第二条,第三条,从9月9日毛泽东去世到18日开完追悼会,华的确忙,但再忙,谈话的时间也还能抽出来的。9月11日,华不就找汪东兴和李先念商量解决“四人帮”的问题吗?9月14日,李先念见叶剑英“回来后,把叶剑英的意见告诉了华国锋”,两人也有谈话时间的。“李文”以一个“忙”字作根据,有些牵强。同样,要证明“9月18日之前华国锋一直住在中南海,没有回过家”,也需要具体的日程安排表来支撑,否则,也显得武断。

第四条,是以李鑫的之子李赤子的回忆为论据。“李文”说:“那华国锋和李鑫的会面到底是哪一天呢?为此,笔者专门给李鑫之子李赤子打电话请教。在1978年底到1979年初,李赤子从云南插队8年,刚回到北京不久,与父母同住,他多次听到父亲回忆:29日下午见到华国锋谈了四个多小时,建议采取断然措施,对“四人帮”进行隔离审查。无论是晚上还是下午,这只是细节的不同。相同之处是在9月下旬见的面。”

“李文”认为,距离谈话时间短,回忆更准确,在理。但是,作者既然“专门”给“李赤子打电话请教”,必然涉及到14日华、李是否谈话这个时间点。可从作者所引李赤子的回忆看,作者的取材也只是为29日谈话佐证而已,至于李赤子如何回应李鑫与华的14日谈话是否存在,却不着一字。显然,李赤子对14日谈话是否存在,至少是没有否定。其次,对“四人帮”“隔离审查”在9月21日叶剑英和华国锋见面后即定下来了, 29日,李鑫还有必要再向华提出“对‘四人帮’进行隔离审查”的建议吗?

这一点,恐怕作者自己也没有搞清。作者2017年在另一篇文章中说:9月23日,汪东兴和华国锋谈话后临走时提到李鑫要见华,华同意。“汪东兴回去后转告李鑫。李鑫很高兴,于25日给华国锋写了一封信。华国锋收到李鑫的信,于27日晚在中南海国务院会议厅同李鑫谈话”。

“李文”虽然注意到“李鑫同志生平”这份材料,但因为作者立论的基础在于否定武的回忆——其实也就是否定“生平”的“首倡权”,当面对“生平”的提法时,就显得有些底气不足,以至于文章结尾时无法自圆其说:

尽管12日李鑫同汪东兴谈话时,提出采取断然措施,对“四人帮”进行隔离审查。但是他同华国锋谈话时,华国锋早已决定隔离审查“四人帮”。用隔离的方式华国锋在10日就已决定了。

华国锋说:李鑫能对“四人帮”有认识,并能想到隔离审查的办法,这是好的。

李鑫对粉碎“四人帮”的贡献得到肯定,他逝世后,他的生平中这样写道:“1976年9月,在‘四人帮’篡党夺权的紧要关头,李鑫不顾个人安危,首先向党中央提出隔离审查‘四人帮’的建议。”

1、“李文”承认12日李鑫与汪东兴谈话的事实,但又指出华10日已经决定用隔离审查的方式处理“四人帮”,并说,29日这次谈话,“李鑫是否明确向华国锋提出隔离审查的建议,华已记不清了”,那就是否定李鑫是“首先向党中央提出隔离审查‘四人帮’的建议”的人。

2、可是,作者又单引“李鑫同志生平”中“首先向党中央提出隔离审查‘四人帮’的建议”这句话,并引申说“李鑫对粉碎“四人帮”的贡献得到肯定”。其实,“李鑫同志生平”这句话与武健华的回忆是一致的,并不抵牾,为何武的回忆就成了“沿用的还是社会上流传的不准确说法”,而“生平”就成为“肯定”“李鑫对粉碎“四人帮”的贡献”的证据了呢?自相矛盾。

是故,从整体上看,“李文”以华国锋的回忆证伪,“孤证不立”。李鑫作为“首先向党中央提出隔离审查‘四人帮’的建议”的人则有“多证”。在作者拿出新的扎实的、可以否定的证据之前,不认“孤证”而认“多证”,符合学术范式。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八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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