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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雨:地摊六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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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6 00: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两天,地摊经济成了热点,热到卖摆摊车的上市公司股票都涨了十个点。那么,它什么时候会再次变凉?一个月?三个月?疫情多久,它就多久?闲散劳动力存在多久,它就多久?

地摊怎么就成了一个问题了呢?晚清民国,大概只有在租界里,地摊才会是个问题。这个问题是,摆摊阻塞交通。我在一篇论文里曾经说过在19世纪末的上海,有个卖炒板栗的小商贩,因为用了留声机吸引顾客,结果造成马路的大面积拥堵。

就地摆摊,造成道路拥堵,这是城市管理者对街边摊贩的认识。从晚清一直延续到现在。这个问题在27年时期得到有效地解决。解决的方式之一就是让小商贩发执照。执照的作用,不仅在于将小商品活动制度化和法律化,更重要地是它在人与人之间划了一条线,谁可以销售,谁不可以。

登记


1960年代初,自由市场曾迎来短暂的喘息。国务院为规范经济秩序,就商贩行业从业资格颁布《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并要求各地在1963年9月底以前完成登记。

登记对象既包括国营、公私合营的工商企业、附属工厂和门市部,还包括了个体工商业者。针对后者,相关人士提醒管理者,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人员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自发工商业户中,属于一贯投机倒把分子、批发商、长途贩运的行商,以及雇工剥削分子,要坚决取缔。”
第二,“对于在职职工,在学学生、弃农经商的农民,私自离职和下放农村的人员,应当动员他们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
第三,“对于当地有户口,生活确实困难,无其他工作出路,而本人又具有一定的业务经营或技术能力的,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批准一部分人从事个体经营。”

事实上,从后边各地区的执行情况看,也基本上是按照这一标准执行,不同地区又有不同的细化方式。比如,江西:
申請开业的个体手工业者,必須具备下列条件,始准予登記,并发给营业执照:

1. 有当地正式戶口和固定住址者;

2. —贯从事手工业生产(包括肩挑、修补、串街游乡和設点经营),生产技术熟练,具有必要的生产工具設备,并以手工业劳动收入为其生活主要来源者;

3. 产品和服务項目符合社会需要,适宜于个体分散生产經营者;  

4. 原料有来源;

5. 属于特种行业的如:(1)锁头、钥匙、修理、印刷、誊写、刻字、证章、电訊器材、消防器材、爆炸易燃物等,須有公安部門的核准証明;(2)医药、卫生器材等,須有卫生部門的核准証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登記发照:
1. 現在国营工矿企业、机关、学校、手工业厂、社、组、社办企业等有固定职业者;

2. 无外出証明、盲目流入,未經当地手工业管理部門同意,擅自从事手工业生产与经营者;

3. 擅自离职、离社(組)和在学学生以及精简下放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而不願去的人员。

“凡从事手工业生产与经营的个体手工业戶,必須事先向手工业管理部門申请登記,經审查批准后发给营业执照,才能开业。”

由此可见,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小商贩。必须是具有当地户口和固定住址的,身家清白的社会闲散人员才可以。

那么,摆摊出售的商品从哪里来呢?五花八门。有门路的可以与相关工厂勾结,拉些私货。没有门路的可以下乡,与供销社争购。稍后,中央又出台了政策,允许农民持自产自销证,到集市销售产品。但这些产品仍需符合以下要求:


农副产品:
1. 凡国家統购統销和統一收购、派购的农副业产品(卽一、二类物资,具体品种按省人民委员会規定执行),人民公社生产队和农民在未完成向国家交售任务以前不准进入集市贸易。完成任务后,根据省人民委员会或省人民委员会指定的机关規定的开放吋問、品种、地区,凭国家指定收购部門开給的 “完购証”允許参加集市贸易出售。

2. 凡个体生产的无交售任务的一、二类农副产品允許自行处理,但在集中征购期间,属于省人民委员会规定的品种,应受市場开放时间的限制。一、二类农副产品按規定允許参加集市贸易时,也須持有生产队开給的“自产証”。

3. 凡不属于一、二类物资的,均为三类物資,可以参加集市贸易进行交易。

工业品:
1.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生产的各种手工业品,凡不属于国营商业或供销合作社統购包銷部分、允許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参加集市货易出售。

2. 經过登记发証的个体手工业者生产的零星小手工业产品,允許参加集市货易出售。

3. 个人自有的零星工业品(包括旧物),持生产队或所在单位証明,、允許到集市货易出售。
除此之外,

六、 粮票、布票及其他商品供应票証一律禁止买卖。

七、 严格禁止私商販运国家統购的衣产品。

八、 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在完成国家規定的粮、油交售任务以后,經人民公社开具証明,并經县人民委贝会批准,发給营业执照,准許用自产原料开設豆腐坊、粉坊、油坊,其产品可以自用或出售,也可以为社员带料加工,但不准购买原料扩大生产经营。

在这一政策鼓励下,个体手工业从业者从1961年底的30万人迅速攀升到1963年5月的近100万。这“直接冲击了手工业集体经济,并且影响到社会主义正常的生产与市场秩序”。到此,形势一转,开始对个体手工业者进行管理和改造。

后来,随着四清与社教的展开,个体工商业者基本消失,即使有,也转入了地下。

地摊小贩与城管的相爱相杀

直到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小商贩再次出现。同样在这个时期崛起的,还有城管。1996年,城管获得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重点处理市容环境卫生。

两年之后的1998年,我姑姑从乡下搬进城里,做起了小商贩。据她回忆,每天的生活就是和工商所打交道。工商所最喜欢的就是没收称。收了称,小商贩就没办法买卖。后来打交道的对象变成了城管,城管罚钱,10块,20,后来50,100,蹭蹭往上涨。有时把小商贩的摆摊车也给拉走,顺便收一个停车费。

既然如此残酷,究竟能不能赚到钱呢?能。那会儿的蔬菜便宜,一两毛一斤,翻倍零售,一天能赚十来块。也就相当于现在的一百多块了。姑姑卖过馒头,蒜薹,小青菜,香蕉,苹果,柿子,等等等等,就这么干了十来年才停下来。从此告别了城管。

但城管依然还在。小商贩也在。治理的内容,除了市容,还有目前最重要的环保。四个多月前,我刚从澳门回到安徽老家,去一家刀削面馆店找童年的味道。然后,刀削面馆的老板就向我们吐槽,几个城管以环保的名义把人家五大袋子七八十个大馍没收,然后拉到城管所分掉了。老板骂骂咧咧:这跟土匪有什么区别?还说起前一段时间很激进的时候,街上的店面做生意不能开门迎客,只能关着门做生意。这也是奇了,头一回见关门迎客的。吃完饭,天已经黑了,路上灯火通明,路边卖馍的摊子正忙碌着。水蒸气升腾着,让人觉得有了点年味和生机。让人不禁遐想:或许水蒸气是灰尘的一个变种?不然为何会有碍环保?

毫无疑问,现在,right now,城管与小商贩的关系进入蜜月期。网上火爆的一个视频是城管打电话给小商贩邀请其去摆摊。后者的声音透露出十二分的不可思议。

在这一刻,环保,占道,卫生,税收,都不再是问题,统统让路给了就业、消费与再生产。

那么,地摊经济究竟能持续多久?

在1963年第1期《工商行政通报》上,有这么一句话:对于社会闲散人员,经营工商业并不是主要的出路,应当通过各种方法,从多方面进行安置。而且,随着市场情况的进一步好转,自发工商业户中将有一些人会自行淘汰。

至于六十年后的今天,这些再次出现的社会闲散人员究竟该怎么安置,淘汰之后又会有什么样的命运,我们且拭目以待。

小贴士:地摊经济六十年的发展与薛暮桥密不可分。1962年,薛暮桥提倡摆地摊,以刺激经济。1963年(亦或1962年底),受上峰压力,薛提倡改造工商业个体户,地摊经济关张。1979年,薛再提地摊经济,并建议把摊子摆到天安门城楼上。2020年,地摊再次合法化地回归。(相关信息来自经济史学家范世涛教授,特此致谢)

转载自公众号“包袱斋小伙计”,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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