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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小朋:“特供”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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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3 01: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贴者曰:此文亦转载于http://www.mingjinglishi.com/2013/10/blog-post_5225.html,在文末,明镜历史网标为“汪峥,《同舟共进》2009年第7期”

在上海市杨浦区,有一个特殊的博物馆——中国烟草博物馆。通过其网站设立的虚拟展馆,亦可“身临”参观。“走进”该馆三楼的“烟草历程馆”,一座从北京拆除并原样复原的四合院门楼,格外显眼。

关于这座四合院门楼,中国烟草博物馆生动地解说道:

“它是当年为毛主席和中央首长提供特供烟的生产所在地。1964年夏,在贺龙元帅的提议下,中央办公厅决定由四川什邡烟厂为中央首长生产特供雪茄烟。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和试验,厂技术科搞出了35个配方,制成样品后送北京审定。最终,大部分首长选的是13号,而毛泽东选定的是2号烟。”

1971年,四川什邡烟厂的4位工人奉命居家迁京,组成“特供烟生产小组”,按中央首长选定的编号,对内称“132”。当年“132”所在地的四合院门楼,如今便立于中国烟草博物馆。

烟酒、食品等“特供”制度,究竟如何而来,又将如何而去?

据2011年5月5日《南方周末》一篇关于北京海关特供蔬菜基地的报道,建国后的制度“特供”,始自一份报告。

原国务院副秘书长齐燕铭在1960年7月30日拟订了《关于对在京高级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在副食品供应方面给予照顾问题的报告》。中共中央在转发时将报告中的“在副食品方面给予照顾”改为了“特需供应”。

其实,“特供”由来已久。

衣分三色 食分五等

提及《野百合花》,想必都不陌生。1942年3月,在延安专门从事马列著作翻译的高级知识分子王实味,在目睹了延安整风运动及当时的制度环境后,写下了这篇文章。

文中,王实味对延安的“等级供给制”颇有微词:“如果一方面害病的同志喝不到一口面汤,青年学生一天只得到两餐稀粥,另一方面有些颇为健康的‘大人物’,作非常不必要不合理的‘享受’,以致下对上感觉他们是异类,对他们不惟没有爱,而且——这是叫人想来不能不有些‘不安’的。”

“《野百合花》有文章”。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1939年2月,大生产运动开展,1941 年春,八路军一二〇师三五九旅旅长兼政委王震,奉命开进南泥湾。同年9月,从苏联回来的任弼时出任中共中央秘书长,按照苏联体制健全了严格的等级供给制,同时完善了机关食堂的管理制度。

列宁时期苏联设立的“疗养食堂”,被视作“特供”制度的最早起源。斯大林时期扩展建立的“特供商店”,商品丰富、价格低廉,以稳定干部队伍。

至1942年,因南泥湾开垦,延安的生产自给率达到61.55%,“到处是庄稼,遍地是牛羊”。同年,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食堂形成《饭厅规则》,对不同职位的伙食标准作了具体地规定和说明。

据《南都周刊》2011年第19期《变味的机关饭》一文的资料统计,当时的延安的伙食标准按照等级制度执行,如中共中央西北局机关工作人员伙食,分为“大中小”三“灶”:

大灶以小米为主,普通人即可享用,规定“每人每月须吃8次肉,每次4两”、“馒头每月须吃4次”、“菜内应增加油4钱到5钱”、“米要碾细,米汤中加豆子”等。

中灶的饭维持同等水平,并规定每人每月3斤肉,主要由科长级别干部或七年以上党龄者、技术工作人员享用。

小灶则要求米面各占一半比重,注意饭菜的调剂等,仅面向部长级别及以上的干部或十年以上党龄者。

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王实味吃的便是“小灶”,而他并不满这种“特供”制度,于是便写了《野百合花》一文,“衣分三色、食分九等”之语,代表着其强烈情感。

信力建在《从供给制看所谓“财产公有化”》一文中,记录了当时除伙食标准外的“津贴”差异,按照当时规定,“中央委员以上的党政领导人,每人每月享受5元的津贴,各厅、处、院及师团级干部每月津贴3元,以下依级别递减,最少的为1.5元,最高和最低之间相差3倍多。”

到1940年,任弼时又对“津贴”制度做出重大调整,如政治局委员以上级别者可以享受高出原定最高津贴一倍以上的津贴待遇,即每月可以得到津贴10元。

香山农场

建国后不久,在历来被称为“皇家禁地”的北京玉泉山附近,一座归属于中央警卫局管理的农场——“香山农场”建成,产品专供副总理以上中央领导和部分老中央委员。

原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工作人员,历任服务科招待员、办事员、总特灶伙食组组长等职的张宝昌,在2011年一期《文史参考》上,发表了一篇记录香山农场历史的文章,并称香山农场“开启了新中国为高级干部服务的农产品特供制度。”

供给制年代,香山农场主要人物是保证首长的饮食供给,“除了保证‘五大书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的需要外,其他首长只能按照‘先来后到’、多则多给,少则少供等办法来解决。”

进入薪给制年代,香山农场则以“真材实料”和“物美价廉”,来保证“(首长)夫人们为了有计划地安排好生活,都希望买到物美价廉的农产品”的要求。

农忙时节,因农场在编人员缺乏,需从其他科室抽调干部前去支援。后刘少奇、陈云又特别指出当时许多“三门出身”(家门、学校门、机关门)的年轻干部过于“官气”,生活过于安逸,于是便形成了一个“原则”,即中央干部每年需在香山农场劳动20天。

由于香山农场的特殊性,其规模也不断扩大,并在部队介入下,组建了更大的生产班子——“玉泉山农场”。除了稻子和蔬菜外,玉泉山农场还开垦了山坡荒地,栽种果树。并按照三个级别区别果品。

据张宝昌在文章中的清晰回忆,以苹果为例:一级最好,专供首长,市场价每斤两角五分;二级次之,供机关幼儿园,每斤一角五分;三级最差,供机关工作人员,(包括首长子女)每斤一角左右。

此外,香山农场还负责“少数首长在饮食方面的特殊需要”。如玉泉山农场还专为毛主席试种了几样平时他爱吃的反季蔬菜和瓜果,像苦瓜、青椒、木耳菜、南油菜、无籽小西瓜等。

这种特殊需要的特殊对待,被称为“专供中的特供”。

1956年后,当年隶属中央警卫局,担负特殊供应任务的香山农场,按政策改变划归北京市统一管理。张宝昌称:“尔后,中南海首长各家和总特灶的基本副食需要,就由北京巨山农场提供。”

2011年,相关媒体报道称,据知情人士透露,巨山农场为国家高级官员的瓜果蔬菜主要供应地。

CCN记者查阅了巨山农场的介绍得知:

“北京市巨山农场隶属于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首都环境保护区的西山脚下……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无公害污染,经农业部和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农场生态环境监测,农场水质、大气、土壤的质量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优级标准。”

34号供应部

1956年6月1日,地处北京东华门大街34号的“北京食品供应处”正式营业。很多人不知道,这个被习惯称为“34号供应部”的食品供应机构,是一个正处级单位,也是如今由“第二商业局”股份改造成立的“北京二商集团”之前身。

如果说香山农场“开启了为中国为高级干部服务的农产品特供制度”,那么34号供应部,则是这个制度机构体系化、任务政治化的肇始。

1950年底,公安部成立八局五处,即食品保卫处,下设四科一室,负责为涉外及中央首长的食品特供任务;1953年该处取消后,特供任务于1956年正式移交北京市,34号供应部,便以北京市第三商业局特供站与北京饭店供应科为基础组建起来。

通过第二商业局退休干部高智勇,在媒体相关采访中的回忆,及2007年第八期《炎黄春秋》上发表的《北京市困难时期商品供应追记》一文记载,我们可以了解到“特供”制度的“特别”之处,和对负责、参与“特供”事务人员要求的严格程度。

“特供”之“特”,在于三个方面,即安全第一,高质量、高水准第二,方便第三。

特供食品,要做到“数量、质量、品种、及时、安全‘五个保证’,一丝不苟、绝不松懈、全力以赴、万无一失。”

所以其“原料生产、采摘、采购、监测、加工、制作、化验、包装、调运、配送、验收等各环节,皆由专职人员、专门车间、专用设备、专库、专车进行。”

负责“特供”业务干部与职工,由商业局亲自选调,而保卫干部与化验人员,必须经由公安部八局任命和市公安局选派。政治态度、出身背景、家庭成分等,都是重点审查的因素。

同时,他们不仅要认真执行中央制定的“特供”政策与组织纪律,还被要求深入研究服务对象,特别是“特需”对象的需求喜好,以便工作中落实。

1959年至1961年,中国进入了三年困难时期,同时也是特供制度高度发展的时期。

对享受“特供”待遇的干部,因权位高低和官职大小而制定标准。如“四副双高”(人 大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 长与最高人民检 察院检察长)的标准是“除按照北京市居民定量供应之外,每户每天再供应鲜肉1斤,每月供给鸡蛋6斤,白糖2斤,甲级香烟2条,食油、果蔬等适量。”

而正、副部长一级的,“除享有北京市居民待遇之外,每人每月再供给鲜肉4斤,鸡蛋3斤,白糖2斤、甲级香烟2条,鲜菜、果蔬不等。”

在困难时期,执行特供任务的34号供应部,能做到特供保证,实属“不易”。凤凰卫视2009年一期《腾飞中国》节目的相关报道称,由于商品匮乏、食物短缺,中央令全国各地以“政治大局”为重,压缩当地人民的基本需求,全力以赴要支援北京。

此外,34号供应部管辖的专用生产基地,如屠宰厂、肉食加工厂、糕点加工厂、熟食制作车间、检测化验室等,均配备当时最先进的设施,“甚至连猪舍、养牛场都是聘请苏联专家设计和建筑的”。

132小组

“132”,即文首提及的,1971年至1976年,专为毛主席和中央首长生产特供烟的“特供烟生产小组”。在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网站——“中南海在线”的企业事记事里,有一句话的历史记录如下:

“1971年,北京卷烟厂接到中共中央办公厅任务:在中南海对面南长安街80号一座四合院内成立‘132’车间,专为毛主席等国家领导人生产特供烟。”

四川什邡是历史悠久的晒烟之乡。早从上世纪50年代末开始,什邡烟厂就给贺龙元帅卷制雪茄烟。而关于“132”历史的细节,多数流传的故事和媒体的报道,都是来自于当年什邡烟厂的一位132小组制烟老人范国荣的回忆。

1964年秋,范国荣等四人接到厂书记通知,要求他们带上上最好的烟叶和洗漱用品,不用带铺盖卷,去成都去完成“政治任务”。这四人政治合格、技术过硬、经验丰富。

在成都的罗锅巷烟麻局,他们“造”了四个月的烟,每天工作8小时,每人每天要生产烟100-200支。范国荣后来才知,这是专门为毛主席造雪茄。“主席试过之后感觉不错。我们从成都返回到厂里开始给主席制作雪茄。”

接到任务之后的什邡卷烟厂,一共研制出了35个配方,在样品试制成功之后,送交北京。其中的1、2、13、33号成为选定产品,大部分首长选的是13号烟,贺龙选定的是33号,毛主席选定的则是2号。

“制作技术要求特别严格,首先要选上好的烟叶,先进行粗加工,去烟梗;为了增加湿度,要拿越南桂皮、曲酒蒸;然后用特级花茶漂,这个环节中具体操作要根据烟味的不同而变化。之后是晾晒、卷制,最后放在烘箱里烘干,10支一包装进烟盒,要派专人送上去。”

在一次媒体采访中,范国荣“神采飞扬”地回忆道。

当时给中央领导造烟的任务,让什邡烟厂和范国荣等感到十分骄傲。他们在存放特制烟的屋子周围,拉起了铁丝网,将特制烟放在上锁的大铁柜子里的上锁的小柜子里。逢年过节的放假时间里,屋子的门窗上都要贴上封条。

据中国烟草博物馆对这段历史的介绍,为保证中央首长的“生命安全”,1971年(当年发生了“九•一三”事件),范国荣等什邡烟厂的四名工人,迁往北京专门制造特供烟,成立特供烟生产小组,按多数首长和毛泽东选定的产品编号,被称作“132小组”。

“132小组”的工作由中央办公厅直接领导,生产地点设在南长街80号,墙上拉着电网,门口有士兵站岗,对面就是门牌号为81号的中南海。

从此直到1976年,这个为专为中央首长制作特供烟的小组,由什邡严格提供上好的生产原料,细活精工,每个月生产15到20条烟。

如今,什邡烟厂还珍藏着一幅毛泽东吸烟时的照片,桌上有一个白皮烟盒,上面标有“2号”字样。

时至今日,“特供”,可谓“深入人心”。一面是因食品安全等问题引发的对“特供”的批判,一面是因权力观念等渗透导致的对“特供”的追捧。(如对标有“国宴专用”、“人民大会堂特供”等商品的青睐)

记者在一家五星评价的淘宝酒类专营店看到,价格不菲的“特供”酒备受欢迎。便留言卖家询问近期销售最多的五粮液“1995特供酒”,为何如此热销,有何特别之处?

卖家回复很简单:“亲!看清楚了!特供!”

https://www.letscorp.net/archives/1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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