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達林打算在已經進行過的齊諾維也夫和卡門涅夫案(Zinoviev and Kamenev)、拉狄克和皮亞塔可夫案(Radek and Piatakov),以及布哈林和萊可夫案(Bukharin and Rykov)這三大案之外,再於一九三八年春末針對共產國際官員發動公審。這一次主要對象是共產國際執委會書記約瑟夫•派特尼斯基。其他目標還有共產國際執委會官員貝拉•孔(Bela Kun)和威廉•柯諾寧(Wilhelm Knorin),至於上述中方人士只是配角。決定逮捕大批共產國際官員是在一九三七年五月定案。五月二十六日子夜一點鐘,季米特洛夫被請到人民委員葉佐夫辦公室;葉佐夫告訴他說:「共產國際裡潛伏了重要間諜。」一九三七年下半年和一九三八年初,開始動手抓人;可是在莫斯科工作的中國人大部分沒被抓。我們不知道為什麼如此,但是若非史達林放棄他的計劃,很有可能許多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會遭到他的毒手。他沒有把毛澤東列在「黑名單」上,但是又有誰真知道他究竟有多少份整肅名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