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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承年:我亲身经历的“四清”运动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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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0 07: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社教”运动,也称“四清”运动,1963年和1964年叫“清账目、清仓库、清财产、清工分”,《二十三条》提出“统一提法”,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1964年12月至1966年8月,我先后参加了湖南省零陵地区宁远和道县的“四清”运动。“四清”工作队由四个方面的人员组成:地县区社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农村大队党支部书记和会计、知识青年、社会青年。知识青年必须是贫下中农成份,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未婚且在农村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两年以上,在地委党校学习三个月后即分配到“四清”工作队,列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培养对象,当时也叫“政治学徒”,全地区9个县两批共500多人,我是其中一员。
       “四清”运动设立工作机构,县设工作总团,由地委书记任总团长;区设工作分团,由县委书记或地区正处职干部任分团长;公社设工作队,由一名县委副书记任队长;大队设工作组,由一名公社副书记任组长。其他工作队员也有分工,如分管整党、治安、民兵、青年、妇女以及资料等。一个生产队至少安排一名工作队员,相当部分生产队安排2名(以老带新),地委书记所在的总团有关生产队,最多安排7人(包括2名农业技术员),一个县上万名工作队员,当时称之为“大兵团作战”、“人海战术”。
         运动大体分四步进行:建立以贫下中农为主体的阶级队伍,清查基层干部的“四不清”问题,开展对敌斗争,整顿、健全农村领导班子和各种组织。农村生产贯穿运动全过程。最后总结、验收。撤队后,每个工作队留驻两名工作队员为观察员,以巩固运动成果。省委按照毛主席关于“蹲点调查、解剖麻雀”的指示精神,在宁远县礼仕湾公社小新屋村搞试点,省委副书记徐启文带队蹲点,指导面上。《二十三条》要求六、七年内全国搞完,零陵地委试行“一带一”的办法,即搞一个县,同时带一个县,争取四、五年搞完。据说,总团在附近县搞了“一带一”试点。
  “四清”运动虽然过去近50年了,但那些日日夜夜、点点滴滴,至今仍在脑子里萦绕,难以忘怀。这里,仅就其中二三事,作个简要记叙。

  一、“搞阶级斗争的工作队”

  “阶级斗争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是一场不可调和的、你死我活的斗争”,这是“四清”运动中讲得最多、运用最广、影响最深的一句话。那时候,什么事都扯上阶级斗争,动不动搞批斗,说什么“不斗则退,不斗则修,不斗则亡”,强调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群众说我们是“搞阶级斗争的工作队”。
  进队第一件事,搞访贫问苦、扎根串联,就是在“越穷越革命”思想指导下,从群众中挑选出身最苦(贫下中农)、家境最穷(“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的赤贫户为最理想)、政治思想上没有任何问题的人,作为工作队员的住户,并以此为驻点,动员和发展其他贫下中农,建立贫下中农协会,依靠他们开展各项工作。一般要求清查户主祖宗三代,看有不有值得警惕的问题。
       有个工作队员,清查一个户主的太爷爷在清朝当兵与太平天国农民军打过仗,说这个户有历史问题;另一个农民在60年代困难时期讲过“吃不饱,饿死人”的话,说这是对现实不满;还有一个农民与地主儿子认“老庚”(同龄人之间的亲昵称呼),被说成是阶级立场不稳;还有一个农民老实巴交,不敢在人多面前讲话,更不敢提别人的意见,被说成是“糊不上墙的‘泻泥巴’”,等等,进队一个多月了,这个队员还设有扎下根来。其他工作队员也碰到过这样那样的问题,为扎根串联感到头痛。当时流行一句话,说“‘扎根串联’比推选中央委员还困难!”
  总团、分团、队部领导多次讲话,批评一些工作队员看不到阶级斗争,看不到“蚂蚁”(把阶级斗争和阶级敌人说成是蚂蚁)。此后,大家头脑里绷紧了阶级斗争这根“弦”,觉得到处是“蚂蚁”。有一次,我们几个工作队员在去队部开会的路上看见一个老人吃力地推板车,“帮不帮助推一把”成了我们争论的话题,最后“宁可不推,绝不错推”占了上风,理由是不知道推车人是贫下中农群众还是“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或者子女。
       1965年底,在道县白马渡区开展“旱地改水田”大会战中,有一个20多人的劳动队伍在统一休息时多休息了10来分钟,分团团长指着那一堆人对我们说:“那里肯定有坏人捣乱破坏!”有个工作队员反映很快,马上跑过去催促那些人尽快动工。平时工作队员上厕所也很小心,生怕弄错走进“五类分子”或子女家的厕所,“厕所里的阶级斗争”象警钟一样,时时在工作队员的头脑里敲撞。“四清”工作进入对敌斗争阶段时,则集中火力批斗“五类分子”,不管他们有没有“反动言行”,总是认为他们“火烧冬茅心不死”,“对共产党和贫下中农刻骨仇恨”,“伺机反攻倒算,梦想复辟变天,妄图恢复他们失去的天堂……”,动不动对他们捆、打、吊、罚(罚做苦工),有时还把这些人的不是“分子”的妻子和子女拉来陪批陪斗,要他们“清洗脑筋,接受教育,划清界线,站到人民这边来”。
        与此同时,还挖空心思地搞出一个“二十一种人”来,即除“五类分子”外,还把下列人员,如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劳改释放人员,亲属在港澳台的人员,因政治思想问题被开除党团或公籍的人员,历次政治运动受到批判未定性的人员,摘帽右派,迷信职业者,等等,看作是“内部隐患”、“社会渣滓”、“边缘人物”,把他们列入“另册”,内部掌控,这些人不能入党、提干、升大学、就业,而他们自己和多数群众则被蒙在鼓里。我在宁远搞“四清”时,队部临时把我抽调去抄写“对敌斗争花名册”,里面是“五类分子”的姓名、简历、表现及管制情况等,另有一个“副本”名册,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些人,由此得知“二十一种人”一些情况。不知当时和以后提出“团结两个百分之九十五”的口号时,这些人是否在其中,我这个身临其境的人也解释不清。
  《二十三条》明确宣布:“不准以任何借口整社员群众。”为了做到既要抓阶级斗争,又不整社员群众,当时热衷于搞“对事不对人”的阶级斗争教育,即抓住一些典型事例,开展群众性的批判和辩论。我所在大队某生产队一个农民是集体猪场的饲养员,他家一只母鸡走失了,他点着火把到处找,而就在这天晚上,他负责的猪场一头母猪压死了几头刚产下来的崽猪。工作组把这件事上升到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上去,并且与阶级敌人联系起来,立即召开群众大会开展批判和辩论,因一些群众怕伤了乡里乡亲的面子而批不起来,工作组就培养典型发言引导批,批得不痛不痒就去找“理论武器”深入批,尽管没有点名道姓批判,这个农民精神上仍然受到很大刺激,甚至一度想寻短见,因为他明白,批判对象就是他。
       在“对事不对人”的批判、辩论中,有的地方还别出心裁地编排出“两条道路的几个界限”来,如出集体工就是社会主义,做集体工时间搞自留地就是资本主义;家庭养猪卖给国家就是社会主义,杀了自己吃就是资本主义;搞个体副业挣来的钱交集体记工分就是社会主义,钱由自己支配就是资本主义;集体经营林场、鱼池、果园等就是社会主义,责任到户到人就是资本主义,等等,并把它当作经验来介绍和推广。群众对此很反感,说把他们的活路都给堵死了。
  还有,如果哪个农村干部或群众,家境比其他干部、群众宽裕,例如盖了一栋新瓦房,家里还有缝纫机(当时没有发现哪个农家有自行车和手表),就说成是“新生的资产阶级”。如果“四不清”干部递给工作队员一支烟,那就了不得,什么“糖衣炮弹”、“拉拢腐蚀”等等话,都说得出来,想辩解也是徒劳,这是我亲眼看到的一幕,我所在大队副大队长当时气得脸色铁青,连声说“我没有那个意思……”。当时还口口声声说“民主革命不彻底”,要挖出那些漏划的地主和富农,并没收他们的财产。由于一些地方搞逼、供、讯,自杀现象时有发生,仅第二批“四清”运动的108个公社,就有127人被迫自杀,其中“四不清”干部47人,“四类分子”80人。一些工作队员包括一些工作队领导在谈论这个问题时,说这些人是“畏罪自杀,死有余辜”。

  二、何来“三分之一的政权不在我们手里”?

  “四清”期间,我先后两次聆听工作队传达一个内部重要精神,说毛主席说,“有三分之一的政权不在我们手里”(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的《毛泽东与刘少奇》一书中,记载了毛主席这句话)。我当时觉得毛主席这句话份量太重,简直难以置信,但思想马上转了回来,认为毛主席的话不会错。
  《二十三条》明确提出:“这次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整个工作中,我们始终是紧紧围绕这个“性质”和“重点”来开展的,实质上就是做夺取“不在我们手里的政权”这个阵地和权力的工作。但是辛辛苦苦工作之后,总觉得“很别扭”,“不对味”,不知道资本主义在哪里,谁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进队伊始,就把农村基层干部撇开,要他们“靠边站”,包括生产队长、副队长、会计、出纳员、保管员,甚至记工员,交代他们好好清查自己的“四不清”问题,搞“人人过关”,而他们的权力则改由贫下中农组织行使(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工作组在那里包办代替,包括农业生产的指挥权和群众向生产队借钱的审批权)。这时“四不清”干部的家属也受到歧视。
       例如,他们加入贫下中农协会的时间比同类对象晚,一些重要会议不通知他们参加,他们发表的意见得不到重视,甚至生产队分粮分物也把他们往后排。经过半年多的清账、内查外调、个别谈话、“背靠背”揭发等方法,我所在生产队共清出干部挪用和多吃多占折现金155元,粮食210多斤(主要是干部外出办事和晚上加班吃喝开支),其中生产队长35元,副队长22元,会计69元,出纳员17元。根据本人的态度表现和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减、缓、免”政策。
      记得当时没有立即向清查对象公布清账结果,生产队长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问题,一直显得紧张不安,当工作组长(挂我所在生产队)通知他退赔15元后即可“解放”时,他象卸下压在他身上的千斤石板一样顿感轻松,立即向亲戚借钱作了退赔,接着恢复了他的生产队长职务,生产队其他干部也陆续获得“解放”,重新投入工作(这就是《二十三条》中所说的“洗手洗澡,轻装上阵”)。同样,我所在的大队和其他搞“四清”的地方经群众同意“解放”后配备的干部班子,除少数“吐故纳新”外,基本上是原班人马,并不是小道传说的那样,“烂掉一大批,换掉一大批”。
  在“四清”工作中,特别是通过与“四不清”干部开展“摆表现,谈危害,挖根源”的思想交锋,我们发现,一些使人感到困惑的问题,虽然嘴里没有明说,但是已经慢慢清晰起来,或者说它们在不同场合以不同方式流露出来。这些问题主要是:一、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工作队没有讲清,农村干部和群众没有搞清;二、农村干部、群众关心的不是什么斗争,而是如何搞好生产,发展经济,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现状,特别是当时吃饭的问题;三、解放10多年来,农村干部、群众对党有深厚的感情,他们忠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想不通,特别是把这顶“帽子”戴在他们头上,感到委屈和不满。
  参加“四清”两年来,从我亲身经历以及所见所闻的情况看,不管是一个大队,还是一个公社,甚至一个区、一个县,运动所清查出来的钱、粮、物,按当事人个人而言,就那么几十元,百把元,个别的几百元,有的开始被打成“大老虎”,经过反复查证核实,最后出入很大,连“小猫”也够不上,并没有发现什么贪污腐败、蜕化变质分子,没有产生新生的资产阶级,没有确认谁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也没有发现哪个单位或部门的领导权在“和平演变”中“被篡夺”。这不由得使我记起南宋诗人陆游的两句诗:“可怜大地鱼虾尽,犹有垂竿老钓翁”。

  三、艰苦的生活,严明的纪律

  “四清”工作队工作辛苦,生活艰苦,还有严明的纪律,这对于我这个刚参加工作的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个好的锻炼。
  我住在生产队数一数二穷的人家,一般吃稀饭杂粮,而且往往是半饱。主人喝酒,我们有规定不能喝。主人吃肉,我们最多只能尝一点。有一次吃红薯餐,我吃最后一个,住户家6岁的小孩见没有他的份了,“哇”的哭了,我急忙把没有吃的半截给他,才停止哭。我参加道县“四清”那年正值21岁,是我家乡所说的“大生日”,我在代销店吃了一个一毛钱的糖饼,就算是过大生日了。我当时每月工资26元,除伙食费,还有抽烟,朋友书信往来等开支,常常囊中羞涩。由于住户家缺粮少吃,一些工作队员面黄肌瘦,体力下降,有的还得了水肿病,记得从第二批“四清”开始,工作队每月每个队员发给两斤黄豆,以补充营养。省委开了口子,说有条件的地方,工作队员可以自己办伙食。总团考虑条件问题,没有强调一定要这么做。总团人多集中,自己办了食堂,其他工作队仍在农民家就餐。工作队员的劳动强度很大,要求有一半时间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真正与群众实行“三同”。挖地、插秧、拌稻、修水库、烧石灰、拾狗粪、挑大便,我都干过,也学习和推广过种植水稻、棉花、油菜的科学技术。
       由于工作紧张忙碌,很难挤出时间洗衣裳,我们工作组11个队员,除一个女同志外,其余队员身上都长了虱子。我与工作组长住同一个房间,晚上睡觉时俩人静下来捉虱子,我们一个一个虱子往煤油灯里丢,只听见“啵啵”的爆炸声,虱子一个个被灯火烧死,不一会,灯罩下端积存一大圈厚厚的被烧焦的虱子,俩人不觉相视一笑。那时文化生活奇缺,全年看不到戏剧,看不到图书,听不到收音机的声音,只有在分团一年一次集训时才有机会看上一场电影,这对于我们这些刚从学校出来的青年人来说,比全身瘙痒更难受。为此,我学抽烟,“师父”就是我们工作组的小刘,他说把烟雾吸进喉咙再慢慢吐出才能上瘾,从鼻孔喷出烟雾才有派头,能从口中吐出一串串烟圈才有乐趣,我很快学会并上瘾,曾创下一天一晚抽三包半烟的记录,以至烟龄延续了36年。
       工作队纪律很严,有好多个“不准”,触犯不得。有一次,我与一个队员去集市吃了一碗面,被说成是经不起艰苦的考验,受到队部的批评。我给一个军属老大娘砍了一担柴火,她高兴得拉我非去吃饭不可,我被认为“违反了‘不得离开住户到别的农家吃饭’的规定”,同样挨了批评;有个工作队员说这是好人好事,该表扬才是,队部不但没有改变决定,反而批评了那个为我说情的工作队员;最后工作组长出面向队部作解释说明,队部还是说:帮军属砍柴火是好事,但吃饭一事要批评。我所在分团有个工作队员,是企业单位干部,城里人,进队两天后失踪了,原来他吃不了苦,偷偷背上被包回本单位去了,当了逃兵,被总团大会宣布开除工作队籍。特别是对男女关系错误,更是象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不论哪个犯了,一律“三开”,即开除党籍、公籍、工作队籍。
  我是在“四清”运动中加入中共党员的,当时叫“火线入党”。工作组长和一位大队党支部书记身份的工作队员是我的入党介绍人,他俩给我谈话时,我谈了我学习“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和“解放军英雄——王杰” 的体会。想想当时写的学习心得笔记,里面有不少豪言壮语,但是几乎找不到装门面的句子。那时候,我真的是热血沸腾,当时最红火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铮铮誓言,简直占领了我整个大脑。为此,我写了一首散文诗,最后两句是:“愿终身投入‘三大革命’(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里,在等待我们去开发、改造、建设的农村,滚一身泥巴。”

  四、尾声

  运动后期,由工作队统一组织,按照“六条标准”,采取交叉的办法,用了半个来月时间,进行总结、检查、验收。“六条标准”是:1、要看贫下中农是真正发动起来了,还是没有发动起来。2、干部中的“四不清”问题,是解决了还是没有解决。3、干部是参加了劳动还是不参加劳动。4、一个好的领导核心是建立起来了还是没有建立起来。5、发现有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是将矛盾上交还是发动群众,认真监督,就地改造。6、要看是增产还是减产。这“六条标准”,是毛主席在1964年6月一次有各大区中央局第一书记参加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提出来的。当时搞检查验收,我没有听到一句假话,没有看到有水分的数字,也不存在隐瞒问题、推卸责任等行为。据说搞“四清”的地方,普遍增产增收。事后当地群众写信告诉我,我所在生产队增产粮食1万多斤,人平增产140多斤;棉花从无到有,籽棉产量1千多斤;生猪出栏20多头,卖崽猪40多头,人平纯收入由原来70多元增加到110元,这对农业、农村、农民来说,是算得上大幅度增产了。不瞒说,我当时很高兴,产生了成就感。
  为了不惊动群众,工作队规定天不亮就撤队,但仍有不少群众模黑起来送行,有的帮着挑行李送了一程又一程。这是1966年8月的一天。撤队路上,我猛地看见来往的汽车上贴有外地大学生书写的“打倒”、“砸烂”一类的标语,其中一条“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王延春”的标语,把我惊呆了。王延春当时担任湖南省委第一副书记,主管全省“四清”工作,还到了我们总团所在地道县寿雁区牛路口视察,在我心目中是可望不可及的大人物。这是怎么回事?尽管知道有个“五·一六”通知,广播里也传出一些过激声音,但我还是第一次领会“不可思议”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1966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规定“把‘四清’运动纳入‘文化大革命’中去”。撤队不久,听说搞过“四清”运动的一些地方出现“翻案”和“反复”,主要是有的农村干部反映他们的经济问题定案时有的出入较大,要求反退赔,另有重新上台的干部对在“四清”运动中揭发检举他们问题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上级领导回答说:“这是工作中出现的‘夹生饭’,交由当地党委、政府和留驻的工作队员处理。”这时,“四清”运动已经停止,“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正在来临,作为留守工作队员的观察员任务也就此终结。

  (作者系湖南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巡视员、原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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