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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地区“文革”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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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09: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钦州地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87.10.00

目录

前言……………………………………………………………………(585)
霍俊锋发表“十·二四”声明之前后………………………………(587)
“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是地直机关干部中的一场灾难……………(594)
昔日的革命功臣 “文革”的无辜“罪人”——诬陷迫害地下党纪实…(605)
“文化大革命”对教师的迫害………………………………………(615)
遍及全地区的乱杀人风………………………………………………(623)

前言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它震撼了整个中国大地,触及到每一个人,深入到各个领域;极“左”的思想和做法,加上林彪和“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操纵、利用,使我地区不仅与全国一样,在政治、思想、经济、文化等方面蒙受巨大损失。在摧残人、迫害人方面更是灾难深重,是广西的重灾区之一。运动中,全地区被斗打、迫害、受冤者达2万2千100多人,占当时总人口300万的千分之七;其中被打死、逼死就有10420人(含北海市)。浩劫的程度及其影响,历史罕见。
1983年3月,我地区各级党政组织,在中央和区党委的正确领导和部署下,对广西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一条所谓正确的路线进行了批判,全面开展了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经过长达3年时间的工作,给2万1千600多人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占受冤人数的98%多),给死者遗属发放了各种善后经费530多万元,安置了死者的子女到国营或集体单位作固定工的717人,又收回了错误清退的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44人,教师91人。对策划、指挥或直接杀人的严重犯罪者判以刑事处分的197人,对严重违法乱纪者给予党政开除或行政开除留用的2109人,对犯严重错误和错误者给予留党察看、撤职以下处分的1831人;给予法律、纪律处分合计为4137人(未含北海市)。
现在“文化大革命”已过去21年,经过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全面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等一系列工作,我地区人民已走上了安定团结,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为了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发展大好形势,很有必要把“文化大革命”这段惨痛历史中的重大事件用文字系统地记述下来,载入史册,作为反面教材之一,帮助当代和后代人重点了解和科学分析“文化大革命”,吸取教训,从根本上防止“文化大革命”类似事件的再发生;同时也为今后历史工作者进一步编写“文化大革命”历史提供参考。
本《大事件》是从《钦州地区‘文化大革命’大事记》中选择几件问题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大的大事件,尽可能条理、本质地加以叙述,以求能反映出事件的真相。但由于当年留存的文字资料很缺,因此,只能根据各县(市)“文化大革命”《大事记》、《大事件》的有关内容、地委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的档案材料、档案馆尚存的当年文字记载和对一些知情者的调查,写成现在的这个样子,请批评指正。

中共钦州地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
1987年10月

“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是地直机关干部中的一场灾难

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中指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运动中,各级领导干部,几乎都被作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斗争过。开始时,一些被斗者确实不理解,思想害怕,忧虑重重。后来,被批斗的人越来越多,也就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其实也没有谁被组织上定性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处分过。钦州县城武斗是一场大灾难,前前后后死了一大批人,地直机关单位也死了3人。但地直机关单位干部中,灾难严重的要数1968年开展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运动中,地直机关单位被揪斗审查的人数虽无留存资料统计,但估计人数也不下200人,有据可查的,仅专区革委第三办公室直接掌握审查的重点对象就有38人,其中30人送专区农试站集训队强迫劳动、逼供审查。运动中,地直机关单位无故被逼死7人,多次自杀未死1人,判徒刑2人;专区革委第三办室直接审查的38人中,被扣上各种政治帽子或安上莫须有罪名作结论的有34人,其中给予党政开除、留党察看或撤职处理的8人。有的虽未给处分,但却背上了“政治历史包袱”,或下放劳动,或继续靠边站,即使安排个工作,大部分也是降级使用。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各种战斗队,兵团、红卫兵等群众组织,跨行业、跨单位的纷纷成立了起来。1967年1月下旬,各群众组织争先恐后的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夺权后,一方面,原来的领导干部靠边站,部门、单位工作处于瘫痪;另方面,群众组织观点上的分歧,逐步演进成两大派的严重对立,陷于无休止的派别斗争中。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央作出《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军队正式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运动,派解放军进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工宣队进驻学校,实行“三支两军”(支工、支农、支左、军管、军训)。解放军“抓总”,为后来开展“清理阶级队伍”提供了统一的组织领导。1967年11月6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发表《沿着十月社会主义开辟的道路前进》的文章,正式抛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宣传大搞政治斗争,不断进行政治革命,为“清理阶级队伍”提供了理论根据。
所谓“清理阶级队伍”,就是利用军管和进驻工宣队这种方式,把“文化大革命”的进程中,以各种名义、各种方式揪出来的所谓地富反坏右、特务、叛徒、走资派、“漏网右派”、“国民党残渣余孽”……来一次大清查。1967年11月27日,江青在一次讲话中说:在整个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过程中,都要逐渐地清理阶级队伍,有党内,也有党外……以后,“清理阶级队伍”就在全国陆续开展起来了。1968年5月25日,中央转发《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要求全国各地区、各单位有步骤地有领导地把“清理阶级队伍”这项工作做好。同年10月底,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讲话时,强调:清理阶级队伍,一定要抓紧,二是要注意政策。
1967年3月6日,由钦州军分区抓总,成立了钦州专区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派军队干部进驻地专机关各部门和地直各单位实行“三支”“两军”,1968年4月5日,钦州专区革委会成立,下设四大组,大组下又分小组,小小组。所有领导职位的正职均由军队干部担任。为了抓好“清理阶级队伍”工作,还设立了大批判办公室和第二办公室、第三办公室(简称“二办”、“三办”),专门负责组织对认为有问题的干部、职工的揭发批判和立案、审查、处理工作。随着运动的深入开展,专区革委会又决定按军队建制,以战线隶属层次关系成立连排班组织,进一步开展清理工作。1968年8月8日,专区革委常委、政工组副组长陈永安正式宣布地直机关斗批改财贸连成立,连长武维义,指导员魏志革,连下分4个排、7个班,连有专案组,排有专案干部;还有支左解放军。紧接着,其他战线也都成立了同样建制的组织。
在派性膨胀的“文化大革命”中,“清理阶级队伍”开始时也带有一定的派性,两大对立派借此互相揪斗对方“有问题”的干部,以攻击对方。如“四·二二”把地委副书记、专员林中作为“叛徒”、“走资派”进行揪斗,职责“联指”包庇林中,是“保皇派”;“联指”则把拥护“四·二二”的地委工交政治部主任胡击作为“大土匪头”进行揪斗,攻击“四·二二”是网罗坏人的不纯组织。类似这样被互相揪斗的干部有一批。
为了“端正”斗争的大方向,统一对“敌”,在专区革委的领导和解放军的支左下,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武装思想,反复学习毛主席关于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最新指示以及北京新华印刷厂、针织总厂、木材厂、机车车辆厂、南口机车机械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所谓“六厂二校对敌斗争经验”,还层层举办了“斗私批修”等形式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和向毛主席表忠活动,把已经鼓动起来的群众的注意力集中到共同对“敌”的“清理阶级队伍”上来。正如专区革委主任(军分区政委)王晓峰向各县(市)传达毛主席最新指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质上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革命人民群众和国民党反动派长期斗争的继续,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继续。”时所强调的那样,他号召各级要把共同斗争的矛头对准一小撮“走资派”和未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火力要猛,打击要狠。要求人人上阵,口诛笔伐。
各战线各单位都对“文化大革命”以来大字报、海报、传单以及派性攻击中提及的所谓材料、线索、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摸底排队,确定清查对象和揪斗对象,如财贸战线当时共有干部职工129人,被排上队的就有56人,占总人数的43%。地委9个常委,有7个被列为审查批斗对象。摸底的数字给人的印象似乎问题都很严重,到处是敌人。军分区副参谋长(专区革委办事组长)李廷茂、军分区团级干部(专区革委直属政工组长)刘锡恩等三人在一次谈话中就说:“地方干部有几个是好人?!”商业局杨××也说:“我们商业局20多人,只有3个好人。”
各战线、各单位除内查外,还陆续轮流派人带着框框到全国各地外调,千方百计搜集材料,拼凑“证据”,利用这些拼凑来的证据,组织干部职工对被清查对象大会批,小会斗,刑讯逼供。1968年下半年的相当一段时间内,财贸连几乎天天有批斗会,而且被批斗的人越来越多,财贸政治部共5个干部,被揪斗的就有4人,建设银行12个干部中,有9人被揪斗审查;魏志革是连队指导员,亦被立案审查。
被审查批斗的重点对象,一般都被与亲属隔离开来,由连队派人看押,边写交代,边劳动,随时接受批斗。霍俊锋、张开诚、张贯一、刘一祯、陈玉因是地委、专署的领导干部则由“三办”和斗批改办公室分别关押在办公大楼的小房内进行检查交代,并由解放军看守监护。到1969年底,一批被认为有严重政治历史问题的人,如地委副书记张贯一、副专员刘一祯、地委秘书长王英、组织部长刘延仁、农办主任王克、副主任陈玉莲等30人,集中在专区农试站,由专区“三办”派出解放军利松佳、杨××、地方干部杨艮春、王家瑚等看管、监督劳动,继续批斗、审查,两年后才陆续放回原单位。还有一批被批斗审查对象,如范裕(财办主任)、于绍光(财办副主任)、金光(地委副秘书长)、张振东(地区粮食局局长)、王展(地区供销社副主任)、刘陶北(地区医院著名医生)等,则下放到合浦县南康的专区“五·七”干校劳动。
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地直财贸战线有一批同志的境遇是比较惨的,其中有3人被逼死了。专区建设银行干部梁勤,1958年曾被划为右派,1967年被作为专政对象批斗,1968年被诬为现行特务,有电台一部,已发展了60多名特务分子。同年12月,他与北海一女子结婚,结婚当晚,尚未同房就被财贸连队领导人带同公安处人员登门将其拘捕关押起来。经过数月的批斗审问,查无事实后才得释放。财办副主任于绍光,“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由于是当权派又参与派性活动被揪斗后下放“五·七”干校劳动。1970年开展清查“五·一六”(所谓反革命组织)分子,被定为重点对象追查。同年12月6日,专区革委政工组通知其从干校回机关先后关押于原专区水产局、农垦局、钦州县消防队的一间小房内,限制人身自由,不准与家人接触,饮食由看押人员接送,晚上大小便也只能拉在房内痰盂,第二天自己端着去倒。专区“三办”直接掌握审查、斗争、逼供,时间长达两年半多。最后虽查无事实,还不就此罢休,而是以其他莫须有的罪名:“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硬是给了他一个留党察看两年,降一级工资的处分,不予安排具体职务。1979年3月,地委复查免于处分,由本人吸取教训;1983年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时才得彻底平反,恢复财办副主任职级。专区供销社副主任吕焕文,被冠以历史、成分不清混入革命队伍,又有“侮辱”幼女的现行等罪名,在揪斗中被拳打脚踢,逼供,还当众侮辱人格,用汽车篷布做成乌龟壳给他背上,用墨给他涂上大花脸,逼其在地上作“乌龟爬灰”,致其无法忍受,无面做人,于1968年6月27日晚含冤自缢死去。专署商业局财会科科长朱长年是中共党员,1968年下半年,商业局革命领导小组对经组织上早已审查清楚的朱长年历史上“国民党员”问题重新翻出来作反革命批斗。并对朱说林彪的“一点两面三三制”战术是乱七八糟的话,扣上“攻击诬蔑林副统帅”、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帽子进行挂牌游斗、抄家、隔离审查。1970年1月放去“五·七”干校劳动。1971年“九·一三”林彪叛逃事件的中央文件下达后,朱长年又因“不相信中央文件”是“颂扬林彪”而被捕,判了15年徒刑。同年8月冤死狱中。1980年10月,中级法院和地委落实政策办公室分别对朱长年作出“撤销原判,宣告无罪”和平反决定。专区税务局女干部汪章珠,“三青团”历史问题早已结论,“文化大革命”中又捕风捉影的追查其有“国民党员和特嫌问题”,在批斗中,在一些不确切的外调材料面前,使她有口难辩,无路可走,于1969年1月27日,走到几公里以外的尖山河边自尽。
地直农林水战线在“清理阶级队伍”中逼死干部也不亚于财贸战线。专区水电局技术员陈荣年案发生于1967年3月17日,当时灵山县委大院厕所内发现“打倒×××”的反标,陈出差在灵山县曾去过该厕所,因此属怀疑对象之一。5月4日,经自治区公安厅鉴定不能肯定反标是陈所写的,对陈便不再追查了。事隔一年之后的1968年6月,在“清理阶级队伍”中,局革命领导小组又把该案重新翻了出来,收集整理各种虚假材料,诬陷陈荣年“对现实极端不满,仇恨共产党,反对毛泽东思想”,“教唆小孩喊反动口号”等,对其进行残酷批斗、捆绑、跪石子、吊打(有一次被摔得满口是血,一颗门牙被卡落)。同年10月17日被政法机关拘留,12月27日被正式逮捕。1969年1月8日被扣以反革命分子帽子判处有期徒刑8年,1974年8月,经专区中级法院复查该案,认定对陈荣年的犯罪无事实根据,撤销了原判、恢复了陈的名誉、公职、工资。陈荣年从拘留到释放,已熬了6年长的冤狱。专区农机管理处主任席茂林,因历史上的一些问题被揪住不放,轮番批斗、罚跪、挂牌示众,逼得他割颈、投河、撞墙三次自杀,幸及时抢救未死。地委委员、农村政治部主任韦永清,由于他持“四·二二”观点,又是当权派而被揪斗,后来战线革命领导小组又派人外调,一方面,在批斗中,要他背粪箕、跪石子、逼他承认是假党员;另方面又动员他在钦州中学读书、参加“联指”派的女儿与他划清界线。无情的斗争,使他陷于“众叛亲离”和“政治生命危机”中,而萌生“一死了之”的念头,于1968年6月23日晚,在其宿舍卫生间上吊身亡。专区科委当时归属农林水战线,科委副主任陆庄垒,在“清理阶级队伍”开始,即被视为“大鱼”揪斗,关押在办公大楼楼梯底小房内,不准与家人接触,大会斗、小会整,要他承认是叛徒,逼他交代出卖革命同志的罪行,这样重大的罪行,没有的事怎能承认,不承认又过不了关,无奈于1969年2月21日晚,在禁闭房内也上吊自杀了。
此外,还有专区印刷厂工人李仕富,他在废纸上东写西划,被揭发者从废纸堆捡来将其所划的乱七八糟的字拼串成“刘少奇万岁”一句而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判处有期徒刑5年。专区建筑公司驻南宁干部秦忠,因档案有交代曾参加过伪宪兵一事,被作为反革命分子从南宁绑押回公司进行残酷斗争,半夜拉出郊外以假枪毙、活埋半身等手段,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老婆也离婚走了。该公司职工彭振,因曾当过国民党兵,也被作为反革命分子日夜批斗、毒打、烟火烧,忍受不了而于1968年8月服毒身死。地区著名内科医生刘陶北,曾是国民党军医的问题已交代清楚并已处理过,“清队”中又被翻出来反复批斗,五花大绑、挂牌游街,要其自己敲锣,自己喊:“我是国民党残渣余孽,是人民的敌人,向人民低头请罪”。后又放去专区“五·七”干校劳动惩罚。该院医士李俊奇,因历史上曾参加过“三青团”,也被反复批斗,拘禁追查,最后逼得上吊死去。
其他被审查对象的遭遇结局虽都不象上述人员那么惨,但大部分都是被折磨到1973、74年才得解脱、安排工作。如地委书记霍俊锋、副书记张开诚、张贯一、专员林中、副专员刘一祯、陈玉等,一批部委办干部,如地委秘书长王英、副秘书长金光、组织部长刘廷仁、农办主任王克、纪委主任俆瘦天等以及一批县(科)级干部,一般干部亦如此。这对他们在政治上是很大的伤害,在精神上是很大的打击,其中大多数人受尽了皮肉之苦。
“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的残酷批斗,无情打击,长期审查,使一批干部无辜受罪以致身陷囹圄,含冤屈死,亲属受株连,后果和影响都是极其严重的。为了挽回党的影响,为了国家的安定团结,1983、84年,在全面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时,对“文化大革命”十年的冤假错案,对“清理阶级队伍”的无辜受害者都作了平反、昭雪、对主要的直接负责人员作了必要的处理。
地直机关在“清理阶级队伍”问题上,严重的直接负责人被给予党政处分的,属县处级干部的有韦汉福、魏志革、黄为君、倪洪志、沈维德、覃幼明、黄超、赖相金、许家骧、邓朝明、陈家亮等11人(不含调外地市,建议处分部分);属区级干部以下的有黄宗勤、李树权等20多人。如韦汉福,是地直机关“联指”头头,地委常委、工交政治部主任,后任合浦县委副书记,受到了开除党籍、撤职降为一般干部处分;黄为君是农林水战线“联指”头头之一,后任地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区水产局正县级干部,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建议区水产局撤销县级干部处理。财贸战线邓朝明许家骧分别受到留党察看和撤职处分。
受害者平反昭雪了,主要的责任者被处分了,但他们中的一些人,对当时“抓总”的军队干部没有承担一定责任,有不平的看法和异议。

昔日的革命功臣“文革”的无辜“罪人”——诬陷迫害地下党记实

解放前,钦州地区(原钦州、防城、灵山、合浦——含浦北县和北海市),原属广东省行政区域的一部分,位于广东南路之西部,广西之南部。早在广东革命政府东征陈炯明和南讨盘踞南路军阀邓本殷时期的1925年,经中共广东区委南路特派员、广东省农协南路办事处主任黄学增同志先后派遣了一批中共党员到钦廉四属开展工人运动和农民运动,并发展了一批党员。1926年,由江刺横等四位同志首先在北海成立了中共北海小组。1927年1月,钟竹筠(女)等同志又在东兴建立了中共东兴支部,1938年11月合浦建立了县工委,1939年12月钦州师范建立了钦州县第一个党支部,接着在灵山也发展了党员,建立了党组织。从此,钦州地区各县人民在地下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革命工作和武装斗争。钦州地区地下党广大党员和革命群众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为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建立新中国英勇战斗,流血、牺牲,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党的光荣历史上载入了可歌可泣的光辉业绩。
“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给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造成了一场大灾难。就连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建立新中国立下了功劳、做出了贡献的钦州地区地下党大批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区革命群众也未能幸免这场罹难。不少地下党人被扣上“走资派”、“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土匪”、“国民党残渣余孽”等等莫须有的罪名,被批斗、隔离审查、关进“牛棚”;有的被打致伤、致残,甚至活活被打死、逼死,被搞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造成了一批骇人听闻的冤假错案。
迫害地下党的“三办”
为了“斗、批、改”审查工作和诬陷迫害地下党组织成员和老区革命群众寻找“依据”,按照自治区革委会的指示,钦州地区革委会于1968年成立了第二办公室(简称“二办”),由军分区军代表赵仕保负责,各县也相继成立此类组织;全地区共抽调236名专职干部,其主要任务是查清解放前的敌伪档案和有关线索(全地区共查出6万1千5百多条所谓“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线索)。同年4月,专区革委会又成立了第三办公室(简称“三办”),由军分区副政委李金堂(专区革委政工组长)主管,独立大队政委常玉林、大队长李东临负责。“三办”内设有集团专案组、个人专案组、内清组、内审组、县指导组、办公室等内设机抅,抽调了50多名干部搞专案工作。各县、市也成立了这类机构。全地区共抽调专案干部518名。钦州专区革委“三办”还在郊外专区农试站成立了一个集训队,由王家瑚(原地区人民银行副行长)任队长,配备有军队干部地方干部4人专职管理,强迫被集训的地直单位30名重点对象边劳动,边写检查交代;由专区“三办”直接掌握和组织对他们进行批斗、审查、大搞逼供讯。如1970年5月4日,在钦州县西门岭广场“一打三反”宽严大会一结束的当天下午,“三办”在家的几十名干部就立即开会研究,将人员分成两个组赶赴集训队,分別对王英(地委秘书长)、王克(专署农办主任)等人的所谓“叛徒”问题,轮番批斗至通宵达旦。

地下党领导人首遭罹难

中共合浦县地下党是1938年11月建立的,张进煊是组织者和领导者之一,曾任中共合浦县工委书记。“文革”中被诬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叛党分子”。这个在敌人心脏活动,为求中国人民翻身解放的无产阶级革命者政治上蒙受不白之冤,自解放以来又身患疾病,加之长时期遭受批斗,身心受到严重摧残,1968年2月21日于合浦县医院含冤逝世。
张世聪原就读于广东中山大学,1938年受中共广东南路特委派遣回浦北大成(原属白石水乡)发展党的组织,开展武装斗争。1940年8月,在中共合浦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举行了大成武装起义,建立了粵桂游击队根据地和游击队武装大队,张任大队长。1945年5月,他率武装部队在大窝山与国民党军队的一次战斗中光荣牺牲。1950年合浦县委在大成老区召开了有各区、乡和县直机关代表参加的追悼会。张世聪烈士的尸骨安葬在张黄江桥头的烈士墓内。“文革”中的1968年县“三办”抹煞事实,顛倒是非,把光荣牺牲已二十多年的革命烈士张世聪同志列为特大案件立案审查,把他诬为“叛徒”、“台湾国民党特务”,向全县各社、镇、农场发出通报。以此把烈士的家属子女和很多在其领导下的地下党员、老干部和革命群众扣上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而加以追查、迫害和摧残。
东兴支部是1939年重建的。宁德堂、谢王岗(“文革”前是广西区党委宣传部长)是该组织的领导人。抗日期间,为了斗争的需要,根据中共南路特委的指示,东兴党支部曾把部分党员和游击队员打入国民党特务头目关南山的谍报组织,收集“日伪”情报。日本败退后,该谍报组织奉命“注意异党”,为此,东兴支部作出决定,对派去的人事作了撤离和处理,保证了党组织的纯洁和安全,不受任何破坏。“文革”期间,东兴党支部被诬为“特务党”;“叛徒集团”,列为特大案件审查。1970年2月,广州军区、广东省、广西区、湛江专区、钦州专区革委专案组和防城县“三办”专案组联合行动,分别在广州、南宁、东兴设中心点,开展清查工作,定期集中东兴研究。1970年2月至1972年7月,进行了为期3年零5个月的审查,举办两期长达1年的“学习班”,大搞逼、供、信/讯,把原地下党的老干部宁德堂、谢王岗、韩瑶初、谭恩勉、李建甫、黄翠英、赵世尧等人和原国民党特务头子关南山、钟萍、陈伟等连同一起审查,重建东兴支部的第一任支部书记宁德堂从湛江押回东兴“监护”审查达一年多。谢王岗受长期关押审查,并从南宁押往钦州地区各县、市批斗,老干部黄志英、刘德余和民主人士刘镇原等人先后遭受株连,被批斗迫害致死。老干部彭扬、钟力等被诬为“特务”遭揪斗、毒打,彭扬在外省工作还被遣放到西北沙漠劳动改造。

从重审“南康中学事件”、“新街事件”看地下党的惨遭迫害

解放前后组织上均已查清并作了结论和处理的合浦县“儒家巷事件”、“永信烟庄事件”(这两个事件均是地下党县委被破坏案)、“南康中学事件”,在“文革”期间,合浦县“三办”根据广州军区“三十一办”清查“南路党”的指示,把上述事件重新翻了出来,列为特大案件审查,广州军区、广西军区、钦州军分区及专区革委、北海市革委“三办”也派人来合浦县指导和协助。现仅以“南康中学事件”来说,可见一斑。由县“三办”孙相臣(革委主任、人武部政委)、李树余(革委常委)、曾庆新(人武部科长)为领导负责这项工作,并派李树余带领24人的专案组到南康搞清查工作。他们不择手段,颠倒黑白,伪造材料。诬陷迫害,把大土匪头吴大海的罪恶强加在地下党员身上,把早已被我党枪决的叛徒钟喜卓的罪行栽赃给地下党,并从劳改场拉回一批犯人,强迫他们写旁证材料;派人去北海高德陶瓷厂威逼原国民党特务头子谢有恒的秘书包若瑜(劳改期满留场就业)交代作证。包伪造陈符隆、钟景彰在1947年4月向特务谢有恒自首参加特务组织,出卖南康中学刘章敬等“事实”, 伪造特务谢有恒在民国36年5月至37年的审讯中包若瑜当记录员的所谓“记录原稿”14件。他们还连续办了13期学习班,强迫老游击队员、老区革命群众1600多人参加学习,大搞逼供讯,残酷斗争,把一批地下党员、老干部和革命群众扣上“叛徒”、“特务”、“土匪”、“汉奸”、“反革命”等罪名;地下党员老干部陈符伟(“文革”时县革委副主任)、钟景彰(县教育局长)被诬为“叛徒”而进行隔离审查、批斗长达5年之久。被迫害致死的有姚志厚、邓笃初、邓松等人。并把游击队根据地的栗山、扫管龙等革命村庄诬为“土匪村”。在清查“南路党”的事件中,全县无辜被审查迫害的达1348人。其中:国家干部148人,职工群众1200人,被打死、逼死的7人,被打致伤致残的26人;被诬为“叛徒”36六人,诬为“特务”的44人,诬为“土匪”的109人,诬为“反革命分子”1人。这一大冤案直至1985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方得彻底平反昭雪。
在防城县发生的“新街事件”,原是抗日战争胜利后,我地下党领导的钦防华侨抗日游击大队利用国民党张午桥组织的伪“越南国民革命军第三军第三师第五团”的番号开往越南,准备接收“日伪”武器。当我部队到达越南新街时,不幸遭到国民党张午桥军队的伏击,受到重大损失。这是当时党组织领导的武装斗争政治上幼稚和军事上麻痹所致。这一事件早在解放前后组织已审查清楚并作了结论。“文革”期间,防城县“三办”根据广西军区的指示,将这一失误诡称是“叛徒”、“特务”告密出卖革命队伍的行为,列为特大案件重新审查。由防城县人武部政委黄菊枢直接领导,科长郝春昌、谢逢茂具体负责。由县“三办”派专案组到那良公社把原游击队员、以至伪军政人员、五类分子分别集中举办所谓审查“新街事件”的学习班,深揭深挖所谓“叛徒”、“特务”。学习班上,严刑批斗,大搞逼供讯。当年地下党的老党员、老干部、后在县外工作的谢王岗、宋森、沈耀勋等同志被长期隔离审讯批斗,宋森的爱人李铁红被迫害致死;沈耀勋被斗打致残,其父沈莅余被折磨含冤病逝,其弟沈鼎勋被从湛江秘密押回东兴监禁审查逼供一年多,专案组人员还企图威逼其跳楼制造自杀假案。更有甚者,1970年初县革委发出东革字(70)第一号文件(机密),竟把革命老区那良、那梭、光坡、防城、那勤、扶隆、板八、滩散、茅岭等公社定为清查“叛徒集团案”和“特务案”的重点。在这场要深挖“一小撮阶级敌人”的叫嚣和追查中,发现所谓“叛徒”和可疑线索人物达593人,挖出所谓混进革命队伍内部的“叛徒”42名。防城县解放前第一个建立民主政权的垌中乡乡长,“文革”时任民政科长黄礼德、东兴镇的老游击队员张峰被诬为“叛徒”迫害致死。大批老干部、老区革命群众被揪斗迫害,仅垌中公社丈义大队就有17人被诬为“叛徒”而被残酷斗争。

全面审查迫害升级

“文革”期间,阶级斗争一浪高于一浪,随着对地下党的审查,进而全面开展“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对革命老区的党员、干部、群众迫害又推向了高峰。全地区据4个县市的不完全统计,受揪斗迫害的老党员、老干部、革命群众达9087人。其中:被诬为“叛徒”2592人,“特务”535人,“历史反革命”3574人,其他2381人,浦北县“金街事件”是个典型。
1968年5月,浦北县“三办”以清理阶级队伍为名,对地下党全面进行了审查,并以大成公社金街大队为重点,小江公社的西塘、平马为附点,进行大清查。县革委主任陈光亲自抓金街大队的点,县革委办公室副主任陈世儒为队长,人武部助理员陈祖兴为副队长,工作组20人。他们仅从县“三办”清查敌伪档案、旧报纸中发现有所谓“自新”的名单中,摘抄有关金街大队黄桂华(大队副业大队长)等16人自新名单后如获至宝,即在该大队举办党、团员、大队、生产队干部学习班,动员大家深揭深挖“叛徒”、“特务”及“一小撮阶级敌人”。由“清队”工作队授意并写好所谓揭发批判稿交给赖沅洲(大队革委主任)、劳凤初(大队革委副主任)在学习班上发言。赖、劳在发言中诬陷黄桂华是隐藏多年的自首变节、出卖革命的大“叛徒”。经过学习班的“动员”和揭发材料发言引路后,一场全面审查揪斗“叛徒”、迫害地下党行动推向了高潮。先党内后党外,从干部到群众,凡是参加过山区游击队,后因家庭困难回家务农,被国民党强迫过群众性登记“自新”的;曾接近并为游击队送过粮食、蔬菜、信件、带路、站岗放哨,后被国民党捉去关押、强迫交谷、物、钱保释出来的人都被作为“叛徒”揭发出来进行批斗、迫害。这样,金街的“叛徒”越揭越多,越揭越离谱。所谓的“叛徒”人数由16人增到34人。1968年7月26日至29日大成公社召开贯彻中央“七?三”布告的三级干部大会,在大会上继续批斗追逼要黄桂华坦白交待“自新”、“叛变”的问题。散会后关押在该大队学校课室,连续9天被捆绑罚跪批斗。黄受不了长期的毒打折磨,终于被迫含冤自杀。8月11日,公社在金街大队地彩生产队召开全社抓革命、促生产现场会时,传讯黄桂华准备继续批斗,发现黄不到会时,公社武装部长黄大淦等上门追逼要其妻交出黄桂华,声言“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无奈,黄的大女黄婉文、二女黄海兰和大女婿吴以华即连夜到附近山塘、水库、坑沟和山岭寻找,直至第二天早晨才发现黄桂华已含冤吊死在距离黄的住房仅60米左右的一棵荔枝树上。黄被迫自缢后,其妻女也随着遭到迫害。黄妻被迫疯致死,黄的三个女儿被诬为“叛徒”女,生产队随意克扣她们的口粮。未成年的二女黄海兰、三女黄海坚因葬父欠债和受到刁难无法活下去而被迫早婚,外出“谋生”。大女儿及上门的女媳也被迫回大书房生产队。黄家的屋由于无人居住,失修崩塌夷为平地,就这样被迫害到家破人亡。与此同时,大成公社原党委副书记郑大修被诬为“叛徒”遭批斗后,郑于1970年含冤逝世。当时在部队服役的两个儿子也因此株连,被提前退伍回乡务农。
金街大队揪斗“叛徒”、迫害地下党的活动竟得到钦州专区革委的赞赏,写成“《一场惊心动魄的夺权斗争》——论浦北县揭开革命老区金街大队阶级斗争盖子的经过”的文章,作为经验,印成材料在地区召开首届工农兵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先代会宣传推广。1968年9月18日《广西日报》第三版还刊出了《浦北县金街大队深入开展对敌斗争》为题的报导文章。
1983年6月,“处遗”开始后,浦北县委对原革委工作队在金街批斗“叛徒”迫害地下党的政治事件十分重视,派出工作组对原被诬为“叛徒”受害者和受审的亲属50人,逐一查对,没有一个能定为叛徒的,纯属冤案。并于同年9月20日在金街大队召开平反大会,为这50名受害者及其家属逐一发给平反通知书,宣布彻底平反昭雪。
“处遗”中,地委和各县、市委都设立了地下党平反办公室,对无辜受害者作了彻底的平反昭雪。

“文化大革命”对教师的迫害

教师是辛勤培育人才的园丁,是缔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历来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教师是被作为革命的对象,社会地位一落千丈,师道尊严荡然无存,不仅政治上受围攻,精神上受到打击,而且人身受到摧残以致生命受到威胁、迫害。不完全统计,全地区有1万1千9百79名中、小学教师被迫进行集训,搞所谓“斗私批修”和“清理阶级队伍”,其中有1千4百95人被扣上地、富分子、修正主义以及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等帽子进行轮番批斗;有108人被残酷斗打致伤致残,有266人被逼死、打死,有231人受到不应有的党、政纪处分,有5668人被下放回原籍生产劳动。这场“文化大革命”对教师的迫害之惨,对人才的折损和对社会进步的恶劣影响是无可估计的。
1966年6月12日,中共钦州地委开会研究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五·一六通知》,决定成立钦州地委“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首先在文化、教育界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同月下旬,领导小组向各县、市派出工作组进驻重点中学,协助发动、组织师生员工揭批《海瑞罢官》、“三家村”(吴晗、邓拓、廖沬沙),“资产阶级教育路线”以及学校教职员工中的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三反分子”。
同年7月18日,地委副书记、专员林中在地委常委会议上传达区党委领导人韦国清、伍晋南在区党委会议上的讲话指示:中小学教师要清理一部份,把最反动的清理出去;总之,地、富、反、坏要清理,有些要送回农村劳动改造,有些要法办,清理后力量不足,从农村知识分子中吸收,从工作队的干部、劳动大学学生中抽一些,关于教师集训,地委负责集训中学教师,县委负责集训小学教师,集训时间一个月。集训内容和要求:学习毛主席著作;要发现一批重点对象线索;对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头面人物要斗一下:注意发现右派。
同年7月23日,地委派林中、高冬九(专署教育科副科长)等人到北海集训除钦州、上思两个搞“四清”县外的其它五个县、市的中学教师。参加集训的教师和学生代表共1050人,时间1个月。集训班学习中央《五·一六通知》和自治区党委乔晓光书记动员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讲话,以及毛主席有关语录,开展大鸣、大放,揭发批判教育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和资产阶级教育路线,”联系本地具体人和事,批判、斗争所谓混进学校、教育界的封、资、修的代表人物。集训班以县(市)为单位组织进行批斗了教师共81人,在集训班大会重点批斗有4人。其中批斗浦北县小江中学副校长何统和的所谓推行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和“三反”言行以及海外关系等问题时,由于采用了轮番战术,火力集中,斗得激烈,致使其精神失常,思想绝望而撞墙轻生,后经抢救未死。同一时期至1969年初,各县、市也不止一次地各自举办了中小学教师集训班,上挂下联,揪斗所谓“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三反分子”和“牛鬼蛇神”,对教师进行无情清洗,横加迫害。
北海市革委会于1968年7月31日至9月5日在党校举办的一次中小学教师380人的学习班中,以清理阶级队伍、查黑枪黑弹为内容,对所谓政治上有问题的或参加“6·8”派群众组织的教师进行批判斗争,其中有108名被作为叛徒、特务、走资派、地、富、反、坏、右分子和坏头头进行重点揪斗。揪斗手段残忍、刑罚名目繁多:如集中所谓“牛鬼蛇神”挂牌戴高帽游斗,扛幡跪拜,在烈日下暴晒,烫屁股,跪石子、针刺,拳打脚踢,假活埋等。有的人忍受不了侮辱和残酷折磨而含冤自杀。二中教师陈裕泰,因参加“6·8”派群众组织被游斗,殴打,强迫他多次坐在烈日下炽热的柏油路上,屁股烫起了血泡,他忍受不了煎熬而上吊死去。一中女教师叶吉坤在批斗中遭毒打后,找了短见,跳井自杀(后被救起来未死)。六小教师朱尚武被打成“坏头头”押去游街、游村批斗,在游斗时给他戴着的高头帽上缠着一条死蛇,还强迫他扛幡跪拜,每天要6次到“6·8”派指挥部门口三跪九拜,受到惊吓和侮辱。三中教师关叔平,由于参加“6·8”派,怀疑他收藏黑枪黑弹,在批斗中,以“活埋”进行威吓、逼供。由于关不承认有枪弹,被打致重伤、昏迷,十多天卧床不起。北海中学的谭华田等十四人也被残酷批斗,殴打致重伤。全市被迫自杀死和1967年8月武斗后杀死的共有10人。
合浦县在1966年7、8月间集训教师2128人,集训中,廉州镇教师周家干、白沙公社西坎小学校长郑贵琦被诬为“三反分子”轮番批斗后,周被抄家,清除出教师队伍,郑在68年乱杀风中被杀死。“文革”中,该县教师被打死32人,被迫自杀死30人。合浦师范谭宏铨老师是县民盟负责人,被该校革委负责人梁衡珊(后任县宣传部长,地委办公室主任)指控为“历史反革命”进行连续批斗,并遭毒打;一次被推入东坡塘浸水后关进工具房,被迫上吊自尽。陈均瑢老师,被诬是“地主分子,放走反动军官张相琦”等罪名,遭受残酷批斗,捆绑罚跪,喂稻草,拳打脚踢,以致把小刀刺入陈的指甲里,把陈殴打折腾致重伤,痛苦难忍,卒致自缢身亡。公馆中心校教师陈汝伟被打得满身血渍,死去活来,又被推下中心校门前的水塘;凶手朱清华把陈压下水里后,看样子已淹死,便离去。过了一会,陈醒了过来,爬上水塘,匍匐至校办公室门前,拜倒在地恳求领导饶他一命。结果还是被凶手邱志寿、朱清华搬起大石砸破头颅致死。
灵山县1966年7月至8月间集训中小学教师2526人,大揭、大批、大斗,揪出所谓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的教师共518人,残酷批斗,导致自杀死亡10人,伤残86人。这些教师被批斗后,分别集中各公社监督劳动。1968年“乱杀风”时,教师也被惨杀;“文革”期间,该县无辜杀死、逼死教师106人。檀圩公社24间中小学就有14间、36人被杀。三海公社谭礼小学仅有10名教师,被杀7名;该公社谭礼大队“贫革”政委王培立亲自到谭礼小学,要校长黄堂祯开列出学校地富出身的教师名单后,即于晚上带民兵冲进学校,把教师劳琼芳(女)、廖造和、李善图、秦良玉(女)、曹鸿瑜(女)、宁乃幸(女)朱棣枢(女)等7名教师及7名家属、孩子捆绑,押到对面山,活生生的打死勒死;其中县粮局干部陈洪模同志当晚回到妻子曹鸿瑜处也被一起绑去杀死。陆屋公社广江小学女教师黄少萍,年方23岁,因出身地主,被杀死后,凶手把她的衣服剥光,并用木茹棍捅入阴道,陈尸路边。
上思县1967年7月6日,组织了上思中学、那琴和昌墩初中师生406人到县城进行集训,集中批斗了所谓“资产阶级学术权威”梁柽等15名教师,残酷斗争了所谓“牛鬼蛇神”陈天庚等13名教师。7月26至8月24日,又集中全县农业中学和小学教工687人到县城集训,残酷批斗了所谓“走资派”、“牛鬼蛇神”黄正儒等39名教工。1968年7月“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县革委会又通过举办教师“斗私批修”学习班形式,进一步迫害教师。参加学习班的教师有730人,大批、大斗后被定为敌我矛盾218人,占参加教师总数30%。在残酷批斗中,打死李永荣,迫死陆景伯、李加色2人,打伤打残黄启扬等5人。最后认为有重大政治问题而未能定论的黎桂生等72人,被放到百细糖厂强迫劳动继续批斗审查。在“乱抓、乱打、乱杀”浩劫中,该县教师被无辜杀害逼死的有36人。
钦州县在1966年7月份集训小董等8个公社、镇的教师3437人;搞人人过关,批斗了教师289人。批斗后,被扣上“地富分子”、“修正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等帽子给予开除172人,勒令退职39人,开除留用2人,法办1人,其他党政纪处分27人,整个“文革”中,该县教师被逼死、打死的有27人。
防城县逼死、打死教师11人。“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县里就派工作组进驻防城中学,推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把学生群众组织的“东风社”宣布为反动组织予以取缔,并诬控校长裴幸秀是“东风社”的黑后台,无休止地对其进行斗、打迫害至其自杀死去,死后又开除党籍。接着,举办中小学教师1352人的集训班。根据学习班贴出的2万2千5百31张大字报,把参加集训的教师划分为左、中、右三种类型:其中右派教师194人,有特别严重问题的16人。对划为中、右类的教师进行大批大斗,有的被斗挨整时间长达10年,有的被害得家散人亡。华石公社黄江小学教导主任陈剑雄因解放前曾任过伪职,在广西军区通报批评乱杀风后的1968年9月,还是被杀害了。东兴中学60多个教师,除一人外,个个都被批判、斗争过;汪勇教师被迫剖腹自尽(经抢救未死);校长马剑雄被打伤至今未愈。在学校常常听到学生大喊大闹赶走教师的叫嚷,如姚大忠老师走进课堂,学生就大喊“打倒地主仔,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没有资格登上我们的讲台”,使教师灰溜溜地走出教室。
浦北县于1966年7月集训350名教师,把小江中学副校长何统和打成推行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人物后,多次对其进行残酷批斗,直至其割颈自杀(经抢救未死)后,县委又作出决定:何自杀,是一种叛党、叛人民、叛革命的行为,予以开除党籍和撤销副校长职务。处分后留在学校监督劳动,时间长达5年之久。1969年1月5日,县革委、公检法联合在广场召开几千人参加的“宽严”宣判大会,由蒙肇坤、陈世儒在大会上对不予判刑的陈少甫等12人宣读重新定性的结论书,其中老师有6名:百石水中学李雪涯,大成中心校赖源福,小江公社合群小学陆开来,寨圩康乐小学韦杰等四人被定为叛徒,乐民中学李芳,龙门中学李嘉伟二人被定为反革命。宣布结束后,逐个进行捆绑,推上台上示众、照相。会后把李芳等人送到看守所关押3个月。后来经查证,原来给他们定性,均属强加罪名。在乱杀风和“清理阶级队伍”中,全县教师被打死、逼死13人。
人民教师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看作是“臭老九”,是“革命”的对象,除了被诬以各种政治罪名进行残酷批斗,人身迫害直至有的被冤死之外,就是当时被认为没有什么问题的教师也难免劫运。1968年10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山东省嘉祥县马集公社马体小学教师王庆余,侯振民提出将小学教师下放回原籍的建议信后。我地区各县、市当权者不加分折,照此推广,陆续把中、小学校下放给大队办,把教师下放回原籍。在这方面灵山县比较突出,该县下放了4359名教师;其中属外县的263人。下放后,有的教师继续安排任教,每月发给生活费15元,有的不安排任教,每月只发生活费8元。由于下放教师造成县与县、公社与公社、大队与大队之间教师余缺不平衡的现象,如三隆公社下放公办教师82人,其中返外县、社的74人,下放后只剩下8名教师,使公社17所小学无教师上课,只好在各大队招收200名民办教师来组织学生读《毛主席语录》和劳动,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和整一代人才的培养。
1983、84年“处遗”中,各县市对残酷批斗、迫害教师的严重违法乱纪者已予以惩处,对杀害教师的严重犯罪分子,追究了刑事责任。受迫害的教师已得到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并安排了工作。

遍及全地区的乱杀人风

“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灾难深重的浩劫,反映在杀人问题上更是令人怵目惊心。事后一、二十年,人们还心有余悸。当时,我们钦州地区是个小地区,7个县、市总共人口才300万。但杀人、逼死人的数字倒不少,被无辜杀死、逼死的有10420人:灵山县3220人,钦州县2186人,合浦县1735人,上思县1643人,防城县734人,浦北县543人,北海市355人,地直单位22人。

两派对立,互相残杀

武斗前,不同观点的两大派群众组织斗争日趋激烈,由辩论、对骂、冲会场至互相绑架、殴打、暗杀对方骨干人物。如钦州县人委干部官永纯与五金厂黄家宝为首组织了“造反大队”,是钦州“四·二二”派的领导人物,县委干部张振超是该派的积极分子,居民黄飞雄是该派的武术教师,他们先后被“联指”派策划捉杀了。1967年10月,黄飞雄被绑架,交民兵打死于城西北水利沟;11月一天上午,张振超返县委宿舍,被捉住拳打脚踢,打死后秘密埋尸灭迹;12月中旬,官永纯带8人到犀牛脚组织武斗枪支,统统被捉后,“联指”单独把官解押钦州暗杀于钦江大挢,沉尸河底;12月下旬,黄家宝带2人去黄屋屯海军仓库要枪途中,被埋伏的“联指”人员擒获,就地枪杀了。当年还听反映沙埠公社书记、“四·二二”派的廖开祯失踪了,但到底是怎么失踪的或是怎么死的,至今也查无着落。
武斗中,真枪实弹,双方撕打,死人自然难免。1967年8月初,北海武斗混战中打死34人;1967年12月,钦州县小董武斗打死3人;1968年1月5日,灵山县城武斗打死5人;同月下旬,钦州县城武斗打死8人。武斗中,多数派“联指”因有武装民兵参战作主力,人数和武器都占优势,故死伤人员大都是少数派“四·二二”的。
武斗后,杀俘虏和搜杀对立派人员比武斗中死人要多,北海市杀俘虏69人,搜家捕杀4人;钦州县小董杀“俘虏”14人,钦州县城杀俘虏和大搜捕共杀87人。
武斗后杀俘虏的,还有1968年8、9月份南宁打下少数派展览馆据点和解放路据点被俘或者被清理解押回来的人,各县都有一批,仅上思县从南宁接收和从钦州转接收回来的两批共166人,回到县后有98人分批被杀害了。

“消灭地富”大杀“坏人”

“文化大革命”中阶级斗争“左”得要命,当时有这样一句口号,叫做“群众专政”,杀人可以不经过任何政府机关;地、富等四类分子及其亲属,被视为“坏人”,是专政要杀的对象。钦州地区被杀害的已脱帽或未脱帽的四类分子及其亲属共有6300多人。占整个被害人数的60%多。杀人还普遍伴随着抄家、拆屋;没收所有财物,在经济上实行“专政”,使幸存者也不得安生。1983年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时统计,全地区被抄、没收财物的有7千多户,拆屋1200多间。
灵山县杀人的组织指挥者要建立一个“没有地富阶级(分子)的社会”,提出“天下一片红”的口号,对四类分子及其家属“格杀勿论”、“铲草除根”。该县“文化大革命”期间,总共打死、逼死3200多人中,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就有2130人,占总数的2/3。该县三海公社无辜杀死、逼死519人,其中谭礼一个大队被打死146人,基本是四类分子及其家属。谭礼小学共有10名教师,其中7个出身地富家庭的,他们和他们在校住的亲属共10多人,都在一夜之间被集中一处打死了。檀圩公社杀死、逼死共560人,是该县死人最多的公社;其中,地主家庭黄琼一家被杀害时,她才两三岁。在杀场上,有人说她是女的,提议留下不杀,第一个杀手检看了她的阴部,第二个杀手不信,第二个杀手再检,第三个还是不相信,直到经几个检看者都证明是女时,才幸免于一死。灵山县全家被杀绝的,粗略统计有520多户。
在这场杀“坏人”的扫荡中,一些出身不好或任过伪职的社会知名人士、旧军政人员也被杀害了。如上思县曾是伪专员的黄耀廷,防城县当过伪重庆市公安局副专员的陈剑雄,会见过孙中山先生的辛亥革命老人唐颂南,北海市国民党少将、特赦三级战犯曾传坦,基督教的邱马利亚,合浦县的人大代麦、政协常委刘镇源、岑运彬等。

挟嫌报复,滥杀阶级兄弟

浦北县北通公社定更大队滥杀人是很典型的,大队副支书兼治保主任赵鼎铭,对解放前某些人曾为国民党做过一些事,认为当地游击村庄受挫与他们有关系,加上宗族矛盾,便不分青红皂白,不顾法度和人道,于1968年3、4月间,伙同赵鼎胜、赵大旺等人,分四批把贫下中农出身的20人和地主家庭出身的4人杀掉。在24名死者中,有5户是全家被杀光的,有2户是家中男性被杀绝的。他们这样做,是怕被害者的子孙后代将来报复。因此,在大队支书王祥佑参加公社制止乱杀人学习班回来传达了上级指示、强调谁杀人谁负责后,赵鼎铭一伙还继续杀人。陈维志、陈维宽兄弟俩被打昏推下埋人坑待埋,半夜苏醒逃跑了,后被赵鼎铭知道,几次派人到处搜查追杀。
钦州县那丽公社红沙村,住着陈、李两姓人,历史上互有矛盾,公社化后,陈姓人当队长,李姓人有意见,“文化大革命”时,队长陈华凤便趁机与大队支书黄强(曾是中共九大代表)策划把李姓人杀掉。李姓共3户17人,结果男的有6人被杀死,3人死里亡命他乡;被害者妻子6人被迫改嫁别处,最后李姓只剩下2人:一跛一哑,家园破烂,荒芜。
钦州县小董公社革委副主任廉公社茶场革委主任沈升权,杀害茶场“知青”案也属于这类事件。“文化大革命”初期,沈因侮辱过茶场女“知青”曾受过该场“知青”韦尚满、黄瑞敏、张宏业等人的批判斗争而怀恨在心,在一些人中散布对黄等“知青”的不满言论,说什么要给他们狠狠的打击。1969年,沈升权到那道大队,大队治保主任何佳章拿出一张有韦尚满、黄瑞敏、黄以杜、温富兴四人的名单给沈看,沈看后说:“温富兴、黄以杜的问题不大,最坏的是韦尚满、黄瑞敏;韦是破坏茶场的敢死队长,黄瑞敏带队回公社静坐,应该杀。”接着,他又用笔在名单上加写上张宏业的名字,随后他去责令茶场:“如贫下中农来拉人去斗,就给他们拉去。”并通知何佳章说:“事情我都办妥了,你去拉人就得了。”结果,一个晚上就把韦、张、黄三个“知青”拉去打死了。害怕被杀而逃离茶场的“知青”任东生、邱树冒、黄以杜、温富兴最终也被抓回来杀害了。
上三例是成批杀人的,至于挟私怨、胡作非为灭口而个别杀人的,各地都有,不再罗列。

诬陷坑害,打杀无辜

钦州地区“文化大革命”期间,在“三查一清”(查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打击反革命活动,反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揪“反共救国军”等活动中,大批大斗、严刑逼供,造成上万件冤案,迫死、打死无辜者千数百计。
“三查一清”,仅上思县打死迫死就有139人,各县、社也都有一批。1968年10月17日,专区保卫组写给专区革委的《关于非正常死亡情况的报告》说:在查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清理阶级队伍的“三查一清”运动中,8、9月份,全专区发生自杀391起,其中:上思136起,钦州62起,浦北51起,东兴34起,北海30起,地直机关1起。其实,整个“三查一清”运动中,死人不止这个数。如地直机关就不止1人而是7人。
上思县“枯那反革命事件”是一起特大冤案,屈打枉杀人数之多,在单个案件中实属罕见。1968年5月27日,公正公社枯那大队发生参加派性组织的民兵宁协利开枪打死不同观点的民兵排长李巨才,拿走李枪支事件,本可以作为一起派性夺枪打死人事件处理了结,但县武装部长、县革委副主任段振邦等人却乘机打杀一批人。他向钦州军分区谎报说:公正公社10名民兵上山打山猪,被土匪包围,要求支援。经军分区向广西军区请示后,县武装部成立了剿匪指挥部,由段振邦和驻军缪承义分别担任正副指挥长;军分区副司令员杨伊铭往公正坐镇剿匪,动用兵力有驻军一个连和一个排,县中队一个班,公社、农场7个武装民兵连,还有钦州,东兴两县的四个民兵连。结果没有抓到“土匪”。他们在山上抓不到土匪,便在山下做文章,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挖黑窝,拔钉子的“清匪”运动。8月23日发出剿匪《布告》,张贴全县各地。于是一场指鹿为马的大屠杀开始了,仅枯那大队惨遭冤杀的就有61人;全县因此案被杀的973人,其中国家干部149人,至于因该事件被斗打关押,致伤致残的还有1670人。
合浦县的“反共救国军”也是一大冤案。1968年8月19日,石康公社书记许平志、公社武装部长莫家俊,根据大崇大队党支部对社员庞福昌等人日夜严刑逼供,使庞屈招参加“反共救国军”一事,便肯定石康有“反共救国军”组织,布置在全社范围内掀起揪斗高潮,把公社干部、教师、群众254名打成“反共救国军”成员,私下和公开进行打杀,惨死3人,致伤、致残215人。石康搞出所谓“反共救国军”后,全县上下,跟着层层追查,把1353名(含石康数)干部、教师、群众打成了“反共救国军”骨干或成员,其中斗打致死的48人,致残71人,致伤707人。
上思县的“反共救国军”假案,被立案追查的32人,有25人无辜被定为“反共救国军”骨干或分子,其中甘作益被政法机关判以死刑、执行枪决,曾绍斌等四人被判有期徒刑。
灵山县武利公社的“罗平党”反革命案也纯属捏造,在非法斗打、严刑逼供中,造成4人死亡,1人残废,1人神经失常。
1970年上半年,各地根据中央“二·五”指示,开展“一打三反”运动,运动中大查大抄、大斗大打,造成大批冤假错案,也逼死了不少人。6月15日,专区革委“二·五”运动领导小组《关于前段运动的总结》中写到:运动以来,共发生自杀案239起,死亡188人。

不问所以,想杀就杀

一般杀人总得找寻个借口,但“文化大革命”中,视人命如蝼蚁,乱抓乱杀人是家常便饭。有的杀人,根本就不要什么借口,而是想杀就杀,抓到就杀。
1968年8月4日,钦州县“联指”的杨立佑、黄雄等到邕宁县明阳农场接收该场在户口清查中拘押的群众黄天群(农民)等8人返钦州,当汽车回到邕宁那齐时,杨、黄又捉了正在田间割草的赶马车的一个农民,回到钦州县小董的当天下午,杨把黄天群一人留下外,其余8人都交由小董民兵枪杀于附近的大虫岭处。同年4月8日,浦北县北通公社农民覃明光到灵山县平王地界采挖草药,傍晚,被平王大队巡逻民兵捉住,在押往大队部途中,覃多次要求上厕所不成,在临近大队部时才获准,当他刚踏进厕所门口时,跟押民兵便用枪尾刀从背后将其刺死,又同年8月份,南宁贯彻“七·三”布告,用武力解决少数派占据的展览馆和解放路地盘问题,上思县组织100多名民兵前住支援。他们在南宁市接收外单位送来不明身份9人,不用问话,全部被枪杀、推入邕江。
死得更冤的还有:上思县黄清初被诬为坏人枪决后,其小弟和母亲前往收尸,其母叫小儿子将死者身上缚索解开,以期死者归阴得到自由,事情被民兵报知平福派出所长黄国庆,黄便把死者的小弟也杀了。又如东兴县那勤公社大坝大队民兵营长卢日棠上门捉拿被指控“投机倒把”的社员卢可伟去大队批斗时,竟然开枪把质问他为何要捉卢可伟去批斗的儿子和弟弟打死。
“文化大革命”中杀人,不仅数字惊人,杀人的手段也是极其野蛮、残忍的。
刀砍、绳勒、棍打、枪杀。北海高德公社东星大队召开群众大会批斗杀害当过伪保长的叶振光时,大马刀砍下,人头下垂与颈只连着一线皮,血喷上空,会场群众目不忍睹,有的妇女当即被吓昏不省人事。灵山县杀人,多数用绳勒死:勒死一个人不消几分钟。该县檀圩公社东岸大队,从民兵营长和大队支书宣布:“各生产队把地主捉来,杀一个得3元6角钱。”到各队都把出身地主家庭的男女老少62人押到大队交民兵打死、勒死为止,前后时间不到2个小时。檀圩公社杀人指挥者,鼓励一些女青年杀人练胆量,有的女青年参与勒死9个人的就叫九姐,勒死十个就叫十姐。陆屋公社南湖、陆东两大队把集中在公社修大桥的四类分子42人分两批打死勒死后,全部尸体丢进一、二十米深石膏矿坑,使遗属以后也无法收拾尸骨。该社石子岭村张禄鉴被杀前,凶手用铁丝穿着他的鼻子牵拉至杀场,哭喊声撕人心肺。上思县思阳公社在昌墩圩日召开群众大会批斗四类分子19人,斗后全部押往昌墩桥头,跪列成行,由民兵李立明用机枪扫射而死。淹死、烧死、拖死、痛死。合浦西场公社镇西大队,在原支书庞卓文指挥下,把老党员吴梅和群众等17人(其中基本群众14人)用绳缚成一串,边推边打押到杨梅江坝上,强令他们跳江淹死;有的浮头未死者,即用枪和木棍打头部,以致鲜血染红了江水。该县石康公社豹狸大队女社员王传颂被斗打后,民兵营长卢毓用煤油泼在她的头发上放火烧,烧了头发仍不死,又把煤油泼在她身上再烧,结果被活话烧死。上思县平福公社公安大队的杀人者,强令四类分子把何德益、黄廷二人的双脚用绳绑着,环晒场倒拖到死为止。该县公正公社枯那大队的凶手,用刀割张有义的阴茎大腿肉,然后用炸药腌伤口,用开水烫伤口,致张惨叫一天一夜才死去。
杀人奸妻。灵山县新圩公社尧家大队,在杀了宁德康等人的第二晚,民兵宁继敏、宁达富上门强奸了死者妻子谢玉嫦。两人奸后,民兵梁芳全、宁福元、宁泉亮、宁达贵、宁绍袓知情赶到,五人又对谢进行轮奸。该社官屯大队民兵营长梁世发,多次奸污了宁子雄的妻子胡爱平后,怕宁报复,便布置梁文德等六人,上门用机枪把宁子雄打死。该县沙坪公社沙坪大队民兵营长林朝良强奸女青年施扬英,为梁雪冰知情并告诉施母简灼华,林为灭口,竟策划把施、梁、简3人都杀了。上思县思阳公社一妇女,丈夫被杀后,凶手占她为妻,共同生下两个孩子,至1983年全面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时,她得知现夫是杀害前夫的凶手,悔恨交加,想到不能为仇人留下后代而将两个孩子砍死,自己也疯了。
剖腹食肝。据一些典型材料写到的,仅灵山县檀圩、新圩两公社就有22例,合浦县石康公社有18例,浦北县北通公社定更大队有19例,钦州县小董茶场3例。1968年9月7日至17日,上思县革委召开“农业学大寨”四级干部会,会中贯彻关于南宁问题的“七·三”报告,以“三代会”(农代会、工代会、红代会)名义在上思中学召开群众专政大会,公开杀人。这次杀了干部和群众12人,并将—部分死者剖腹取肝,拿到县革委饭堂煮食,有的县、社领导干部也参与了。该县思阳公社武装部长王昭腾下到和星大队布置杀人,当晚杀了邓雁雄一人,并开腹取肝与凶手一起煮食,他鼓励大家都要吃,说吃了人肝,胆子就大,第二天,王又布置杀了四人,剖腹取肝,传令每两、三个生产队分一个人肝吃,以示共同“专政”。
辱尸毁尸,被害者死得惨,死后更惨。上思思阳公社女青年陆玉江、灵山县广江小学青年女教师黃少萍、合浦县石康镇妇女陈国莲,被打死后又用棍棒捅入阴道,裸体陈尸路旁。浦北县北通公社博学大队暴徒刘维秀、刘家锦等人把刘政坚捆绑起来,同时把17岁刘的女儿一起押往山上,把刘政坚打死。接着刘维秀等9名暴徒便对刘的女儿进行轮奸,轮奸后,用棍将刘女打死,并剖腹取肝,割去乳房及阴部。东兴县那勤公社那柏大队枪杀张月业时,张中弹未死,公社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主任陈德基便用雷管插入张的鼻孔内引爆,炸得张血肉横飞。钦州县城武斗,少数派的广播员陆洁珍被抓获刺死后,凶手把她的裤子扯掉,把大号电光鞭炮塞入阴道,点燃爆炸,惨况难以言状。北海杀害一批武斗俘虏15人,掩埋在树林里,后怕别人知道又移葬别处,但还是不放心,为毁尸灭迹,最后找来一批民兵,备好麻袋、石灰、香水、口罩、手套、锄铲、刀具等,把全部尸体挖出来剁碎,装入麻袋,沉入牛尾岭水库灭迹。
我地区出现不经政法机关,群众组织擅自成批杀人。始自1967年7、8月北海武斗杀俘虏和搜杀所谓“坏人”,1968年2、3、4月和9月,各县、社、队所谓“群众专政”、“刮十二级台风”,杀人达到最高峰。年底转入揪“反共救国军”、“清理阶级队伍”等政治运动,直接打死人减少了,主要是斗、打、逼死人命。到1970年上半年“二·五”运动结束,打死、逼死人问题才算结束。
在发生持续、成批打死、逼死人期间,社会秩序不安定,各级机关工作不正常,人们都不同程度地被卷入派性旋涡,但还不是完全无政府主义状态。1967年元月底二月初,各级机关、单位被群众组织夺权,领导干部靠边站,2月份,解放军(含县、社武装部)奉命“支左”,进驻各机关和单位。3月份,我地区各级成立了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由军队、武装部抓总,是临时官方机构;5月份,各级政法机关实行军事管制,这都是为了克服一月夺权风暴后的无政府的混乱状态。1968年4、5月,成立了由军队、地方领导干部和群众组织代表三结合的各级权力机构——革命委员会,统掌党、政、财、文大权,是更具权威性的党政一元化领导机构。
不管是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军事管制委员会和革命委员会,对各地愈来愈严重的杀人逼死人的情况都是知道的,好些县的公安局都指定有专人收集社、队、各单位的杀人情况和进度(即掌握所谓敌社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各有关领导机关和负责人汇报反映,地区保卫组(公安政法)也不例外。但当权的领导人,多数的态度是“不加干涉”。因为“文化大革命”初期,林彪就大谈历史上的政变杀人、无产阶级专政;对“文化大革命”,他煽动要“采取主动的进攻”,“刮他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台风。”当时的公安部长谢富治也说:“过去规定的东西,不管是国家的,还是公安机关的,不要受约束,群众打死人……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随后,报刊上重新发表毛主席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大吹要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的进攻”、“专政是群众的专政”等,这些,无疑是影响着一些领导人对杀人问题的态度的。部分领导人到各地视察检查工作或在主持和出席一些大会上,大讲“阶级斗争”、“群众专政”、“坚决镇压”、“刮十二级台风”等话,虽然没直接叫去杀人,客观上却起到了支持、助长杀人风的作用。少数县的领导人,如上思县武装部长段振邦,政委魏冤华,各县的部分社、队武装部长、民兵营长、治保主任还是成批杀人的直接策划者和组织指挥者。
杀人者把“群众专政”理解为群众起来杀坏人,他们把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列为坏人,把曾有过历史问题和做过错事,说过些错话的人划为坏人,对一些不同观点或个人仇怨的人也扣上坏人帽子,统统实行专政,大加杀戮。
“文化大革命”讲阶级、路线斗争是你死我活的斗争,讲继续革命的觉悟,讲人人要立新功,一些人便以杀人来显示自己。如钦州城郊复员军人梁卫东为立新功好得政府安排工作,他杀了人还得意洋洋的前往县武装部请功。又如合浦一大队“文革”组长,为避免别人说自己立场不坚定,策划杀人时也把自己的外甥规划进去杀了;1983年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时,自愧无面再见大姐、对不住死者,自已也自杀了。当时,确实是“杀人者有功”,全地区杀人后入党的有1153人,杀人后提为干部的有458人,杀人后得招当工人的有637人(北海市未计在内);有不少人擢升到了各级的领导岗位上来。
开始杀人,没被追究,成批杀人,掌权机关不采取具体措施去制止,更主要的是个别县、社领导、部分基层武装部门直接参与了杀人的策划、组织、致杀人风愈演愈烈,手段越来越野蛮、残酷。
我地区“文化大革命”中打杀无辜,造成上万人的人亡家破,遗属与杀人者仇怨很深,严重影响了安定团结和党的形象,影响了社会主义四化建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为此,我地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基层单位,在党中央和区党委的领导和部署下,从1983年3月份起,集中主要力量,抽调工作人员最多时达8千人,历时3年,全面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问题。对“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者给予平反,对无辜死者给予昭雪,对遗属做了大量的安抚和经济善后工作,对杀人的主谋、凶手分别给予了刑事和党政纪处分,对广大干部、群众全面进行了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教育。“文化大革命”的恶劣影响逐步消除。安定团结得到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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