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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地区“文化大革命”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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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04: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玉林地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87.02.00

目 录

前 言………………………………………………………………(26)
刘振武同志被迫害事件……………………………………………(29)
玉林地委、玉林专署党政被夺权…………………………………(75)
攻打州佩“四·二二”造反派据点事件……………………………(82)
福绵“一一·一三”事件……………………………………………(93)
玉林专区“刮十二级台风”乱杀人事件…………………………(102)
玉林地区地下党在“文革”中遭受审查迫害事件………………(141)
玉林地区“黑班子”案事件………………………………………(152)
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事件…………………………(158)
在批林批孔中地委领导干部再次遭到迫害事件…………………(164)


前 言

……(前缺)作,后扩展到贵县、博白、北流、容县。在地委的领导下,取得较好的效果。但由于受原自治区党委的派性影响。致使平反冤假错案、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受到干扰,走了一段艰辛曲折的路程。1983年党中央重新作出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的决定,新的区党委产生,各级党委建立了坚强的“处遗”领导小组。从此清除了“左”的影响,排除了派性的干扰,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区党委的“处遗”方针、政策、对在“文革”中犯了错误或严重错误的人进行了审查,全地区立案审查的共10807人,其中国家干部5011人,工人、农民、居民共5796人,党员9342人,非党1465人。根据党中央和区党委的“处遗”政策。对被审人员逐个进行定案处理,全地区在定案处理中。给予开除党籍、清除出党的3715人(其中开除公职的165人),非党开除公职的50人,其他党纪、政纪处分的3611人,免予处分的1918人,解脱1513人,对在“文革”中罪恶严重的225人已被依法判处了徒刑。
1984年7月,地委召开了我地区6个大的冤假错案平反大会。对在“文革”中的审查“地下党”案,以熊福芝为首的“叛徒特务集团”案、玉林地区“黑班子”案、“反共救国团”案、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集团”案。被戴上“走资派”等帽子受到审查迫害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彻底平反。对在“文革”中受到迫害的15816人(其中有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19人,县级干部334人)进行了平反和昭雪,对遗属和受害者发放了抚恤费、丧葬费、生产生活困难补助费,被毁房屋修建费,三孤(孤老孤幼孤残)生活费等共5,788,000多元,与此同时对1,283名干部职工遗属的子女安排了就业。
编写《大事件》的原则是: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按照事件的本来面目,客观地加以记述。
《大事件》是在《“文革”大事记》的基础上产生的。其内容只限于发生在地直机关的重大事件,并选择各县(市)《“文革”大事件》中,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大的事件整理而成的。
《大事件》的材料来源,是从地区档案馆保存下来的“文革”及“处遗”存档的文件资料和各县(市)编写的“文革”大事件中,经过认真审核、证实无误,实事求是地按历史的本来面目记载。
限于水平,难免有错误和遗漏之处,敬希指正。

中共玉林地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

1987年2月
玉林专区“刮十二级台风”乱杀人事件
玉林专区革命委员会于1968年3月28日成立后,玉林军分区玉林专区革委会、玉林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的主要负责人,在极“左”思潮和派性思想的指导下,先后召开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和玉林专区革委会首次政治工作会议,错误地提出和部署反击“右倾翻案风”,主动地、猛烈地、全面地向阶级敌人进攻,实行群众专政,“刮十二级台风”,为建立革命、生产新秩序、保卫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做出成绩。会后,在这个错误思想指导下,县、公社、大队层层贯彻落实,把刮十二级台风逐步具体化,刮什么对象,甚至刮那个人都作了研究。造成了一场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部署的乱抓、乱杀人的严重事件,在贯彻“七·三”布告后,继续“刮十二级台风”,死人事件在继续发生。从1968年4月底开始到同年10月底止,全专区连续刮了3次“十二级台风”(第1次是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后,第2次是专区政工会议后;第3次是贯彻“七·三”布告后)。在“刮十二级台风中,全专区被打死、杀死、迫害致死的有7,354人,占全专区在“文革”中被打死、杀死、迫害致死的10,156人的72.41%,恶果极为严重,给玉林专区人民群众带来严重灾难和极大损失。
玉林专区围绕着支持韦国清(区党委第一书记)打倒伍晋南(区党委书记)和支持伍晋南打倒韦国清的争论,逐渐形成“联指”和“4·22”两大派群众组织。两派为了各自的利益,双方都建立了武斗据点,构筑工事,自制和抢夺武器弹药,组织武装力量,准备武斗。
因“联指”支持韦国清与地方部队的观点一致,1967年6月,玉林军分区和容县武装部的支左负责人公开表态支持“联指”,视“联指”为朋友,反对“4·22”,视“4·22”为敌人。从此,“联指”组织不断扩大,到1968年4月,全专区“联指”观点的人数占持派性观点人数的70%,形成地方部队支一派压一派、大派压小派的局面。
1967年6月至9月,玉林专区“联指”曾先后9次向“4·22”总指挥部发出大联合的倡议书,要求大联合共同斗争“走资派”,因各地两派武斗不断升级,对立情绪加剧,“4·22”总指挥部未予答复,“联指”认为联合搞不成,立心消灭“4·22”,于是在专区各地先后发生了从1967年6月24日至1968年4月13日止共10个月的“联指”攻打、摧毁“4·22”据点抓俘、审俘、杀俘镇压“4·22”的严重武斗事件。在专区、各县县城以及公社一级较大的武斗基本结束后,于1968年3月21日至同年4月13日,先后成立了玉林、容县、北流、平南、桂平、陆川、专区、博白、贵县革命委员会,一些思想极“左”,派性严重的地方部队支左领导人,地方领导干部,和在武斗中镇压少数派的所谓有功人员,杀人主谋、凶手,进入了各级革命委员会。这些人不但没有得到处理,而且还委任予革委要职。少数派虽安排一些代表为革委委员,但无讲话权利。各级革委会实际成了支韦打伍一派观点的人掌权的组织。这样的人进入各级革委会,掌握各级革委会大权,为了保权,立心彻底搞垮“4·22”,一场人为地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部署的“刮十二级台风”,乱抓、乱杀人的事件开始发生。
玉林专区革委会成立前,玉林军分区党委中一些负责支“左”的领导同志存在着严重的极“左”思想和派性。并以此指导工作。主张群众专政,支持“联指”杀人,这是“刮十二级台风”的前奏。
据“文革”中容县十里公社公安员、革委会委员、现县供销社干部梁德念保留的笔记本记载:1967年11月18日下午,玉林军分区副司令员、专区革委成立后任革委会生产指挥副主任的周德银在讲话中说:“关于专政问题,由于对政策、方针贯彻领会不够,产生了一些问题(打死人太多了,杨梅提出超石寨是不对的),但是不能给群众泼冷水,只要我们掌握政策c应管制就管制,由群众打死就打死(少数),但不能过多,要掌握好政策。
玉林军分区司令员、专区革委成立后任第一副主任的曹德潜,1968年1月8日在玉林专区第3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上,解答学员对他报告提出的各种问题时说:“我们从来都是支持‘联指’的,以前是开了党委会讨论决定的,‘联指’贫下中农、工人多”。他还说:“小动作打死一两个人问题还不大,不能打死太多,死多了就不好处理了。”
1968年3月28日玉林专区革委会成立后,玉林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玉林专区革委会以建立革命新秩序,保卫红色政权——革委会,保卫抓革命、促生产为由,先后召开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和专区革委会首次政治工作会议。两次会议都是动员和布置“刮十二级台风”(即杀人)的会议。
1968年4月18——20日召开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镇)公检法军管会负责人和地方公检法领导干部。会上专区革委会保卫部主任、军分区参谋长、专区公检法军管会主任达志作报告。根据北流县革委常委会记录本记载:达志参谋长在报告中说;“形势越来越好,但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要加强敌情观念,坚决打击阶级敌人,要清理外来人员,建立革命新秩序,收缴枪支弹药,对敌人要采取进攻性手段去搞,采取坚决措施,掌握一些机动部队,组织工农纠察队。这个组织是打击阶级敌人的。”玉林军分区政委、玉林专区革委会主任甘照寰到会指示说:“公检法机关要建立新的革命秩序,要保卫抓革命、促生产。目前要抓什么?(1)社会上有很多流散枪支,要收缴。(2)要清理外来人员、走资派、当权派要回来。(3)广州“刮了一场十二级台风”,很好,对坏人要打击、要准、稳、狠,稳是打击为首分子,当前主要是右倾翻案。要搞好这项工作,要求红五月到来前搞出成绩来。据“文革”中陆川县革委会主任、现广西日报社社长杨志庆的笔记本记载了方希俭传达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的内容,其中有达志的讲话。讲到“五一”节就要到来了,要建立一个新秩序,要打击阶级敌人,一些逆流也阻挡不了革命的洪流,陆川、贵县的干劲大,要象广州市一样,刮十二级台风,横扫一切“牛鬼蛇神”,要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进攻,要有最大的决心。也有甘照寰的讲话。讲到刮十二级台风,这是对无政府主义的打击的抵制,争取在“五一”前搞好。公安六条整顿的人,要加以打击,阶级敌人要坚决打击,打一批,压一批,不要心慈手软,要主动进攻,要不停顿地进攻,要不断进攻,不要等待,无所作为的人是让敌人来破坏我们,这是右倾,这是立场问题。桂平、博白两县参加会议的同志回去向县革委汇报时也有类似的内容。这次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主要内容是收缴社会上的枪支弹药,清理外来人员,成立工农纠察队,但甘照寰、达志在会上讲话中提出学习广州“刮十二级台风”,他们俩人尤其是甘照寰在这次紧急会议中,实际是“刮十二级台风”的动员者。这次紧急会议实际是“刮十二级台风”乱杀人的动员会议。
玉林专区革委会首次政治工作会议,是在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结束后的第三天(即4月23甘召开的,会议29日结束)。出席和领导这次会议的是甘照寰、孙景芳(玉林专区革委副主任、玉林军分区副政委)、蒋昌永(玉林专区革委副主任)等人。参加会议的有专区直属机关、厂场、学校的革委会主任,各县革委会主任、副主任和革委政治部主任及各组长等共109人。甘照寰在会上讲了形势和革委会成立后的任务是搞大批判,搞斗批改,反击“二月逆流”。孙景芳也讲了话,提出狠抓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主动地、连续地、狠狠地向阶级敌人发动进攻,坚决打退“右倾翻案风”。4月27日,蒋昌永在会上做了目前农村形势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他在报告中十分明确地号召要“刮十二级台风”,并提出了具体路线、方法,说:目前农村阶级斗争尖锐复杂,要大抓阶级斗争,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从城镇到农村都要搞。“刮十二级台风”,大刀阔斧干,路线是依靠贫下中农,发挥群众专政的力量。保卫部门要紧密配合,坚决支持贫下中农的革命行动,大发动、大批判、大斗争,集训四类分子。孙景芳在总结报告中讲到当时形势时说:全国各地出现了一股右倾翻案风的反革命逆流,在玉林地区有10种表现:一是为被打倒的“走资派”翻案;二是说玉林地区阶级斗争盖子还没有揭开,还要大乱;三是打着“维护”三个“照办”的旗号,肆意残踏、破坏三个“照办”;四是把矛头指向解放军;五是大肆攻击和破坏“三代会”;六是为王、关、戚形“左”实“右”的极“左”思潮翻案;七是为大毒草今日的“哥达纲领”和《邕江风雷:三·二九声明》翻案;八是疯狂攻击新生的红色政权——革委会;九是翻四清伟大成果案;十是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资本家、国民党员、伪军官公开跳出来翻案。所以要狠抓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坚决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右倾分裂主义和右倾投降主义,彻底粉碎右倾翻案妖风,掀起革命大批判的新高潮。从甘照寰、孙景芳、蒋昌永3人的讲话可以看到,这次会议的中心内容是号召反击“右倾翻案风”,击退“二月逆流”,要刮“十二级台风”。所以这次首次政工会议,是一次全面组织、发动和落实措施的大“刮十二级台风”的会议。这次会议是继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之后又一次对玉林专区“刮十二级台风”(即乱抓乱杀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造成一场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部署的乱抓、乱杀人的严重事件,后果极为严重。
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和专区革委会首次政工会议后,各县(镇)迅速把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由上到下层层部署落实。在县、公社、大队分别成立各种专门机构,成立各级工农纠察队和民兵组织。在这个基础上,开始大抓阶级斗争,大造“群众专政”、“刮十二级台风”的舆论。全专区各地相继出现乱抓人、乱杀人的严重事件,大批无辜干部、群众死于这次灾难之中。这些无辜的死者,大多数是参加“4·22”少数派组织和支持“4·22”观点的干部、群众。也有所谓历史问题或出身剥削家庭的人、四类分子。地下党员、游击队员和领导干部亦惨遭杀害。
陆川、贵县、桂平等县,在贯彻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和专区革委首次政工会议精神“刮十二级台风”最快、最猛,死人最多的重灾县。
参加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的陆川县公检法军管会主任、县革委保卫组副组长、县人武部科长方希俭和县革委常委、保卫组副组长陈伟全,向县革委会主任杨志庆和人武部副部长周国会、李光仁和县革委副主任陈健等人汇报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精神后决定:1、定于4月23日至24日,召开县公检法军管会会议,各区革委会领导、武装部部长、公安员各来一人参加。出席县革委扩大会议的国家干部也参加听传达报告;2、建立革命新秩序领导小组并定出了参加领导小组人员名单;3、成立工农纠察队,县机关120人,农村60人。机动民兵连2个,机关100—150人,区30人,脱产的10—15人;公社武装民兵班15人,集中公社住宿,听候公社使唤。
1968年4月23日开会,在会上方希俭传达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精神时说:“这次会议是抓阶级斗争,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对阶级敌人主动进攻,坚决打击,“刮十二级台风”的会议。方在传达中又作了发挥,刮什么对象都讲了,他举例说:玉林南江有个小偷,被群众杀掉了。这就是群众专政,群众专政好得很。我们也要发动群众,采取群众专政的办法,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刮十二级台风”。要求到会人员回去后立即传达贯彻到公社(大队),在“五一”节前做出成绩来。县武装部副部长周国会在会上讲话布置:1、各区、公社要建立革命新秩序领导小组机构。区5—7人,公社(大队)3—5人,各区成立工农纠察队20—30人,其任务是:清理外来人员,对坏人专政,建立革命新秩序的。对搞武装行动的阶级敌人要彻底干净消灭;2、是关于清理外来人员问题,主要是“文革”以来出走的坏人,一定要清理好;3、是收缴武器的问题,现在做好准备,到时就收。在总结会上又说:“文化大革命中,敌人已暴露得很清楚了,我们要反对右倾保守思想,主动展开进攻,坚决打击敌人。敌人要搞破坏,我们就要搞反破坏,敌人搞武装进攻,我们就要搞武装进攻敌人,但不能搞派性。清理外来人员,坏人要抓,外来人员要赶,坏人窝藏坏人,连窝藏人一起处理,交给群众专政”。这次会议,实际是陆川县军管会传达贯彻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落实具体措施,实行“刮十二级台风”乱杀人的动员会议。
会议结束后,各区即召开公社(大队)支书或大队革命领导小组长、民兵营长、治保主任及区直机关革命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县公检法军管会会议精神,建立革命新秩序领导小组和工农纠察队,动员和布置“刮十二级台风”杀人行动。从1968年4月26日开始,全县城乡就发生了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部署的乱杀人事件。温泉公社召开大队革命领导小组长、民兵营长、治保主任、下乡的公社干部会议,部署杀人。会议由武装部长詹树良主持,革委副主任谢炳新传达。参加会议的公社领导有革委会主任宁俊品、宣传委员冯立权、组织委员李佩膺、武装干事罗立信。会议不仅布置“刮十二级台风”乱杀人,而且公社还派出纠察队员协助大队杀人。会后,吕谓光(大队支书)与纠察队员吕官仁、林正辉押解吕纪和、吕镜才到温汤桥头枪杀。粱柏成(大队长)和纠察队杨诗海、吕育新、吕桂青押解李猛、黎焕南、孔祥其、陈进坤等4人到党校门口枪杀。全社队队行动,共杀了86人。
马坡公社贯彻县刮台风会议,是由革委主任丘懋球主持,公安员陈一春传达,武装部长陈昆荣补充说:“现在向阶级敌人主动进攻,是上级的命令,不能违背命令,谁不执行谁负责,追究谁等等。会后,队队杀人,全社共杀人71人。
平乐公社平乐大队,在大队干部研究提出专政对象名单后,贫下中农代表讨论通过,然后敲锣打鼓押解要杀的人去杀掉,结果全社杀了61人。
沙坡公社4月28日召开革委常委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宁春光、甘琼瑶、宋茂权、卢世玉、吕铨、卢秀南、林考成、罗德南、陈瑞华、陈祖焱。会上公社武装部长宁春光传达方希俭的讲话。经过讨论研究,确定了专政对象名单并决定于4月29日晚为杀人的统一时间后,29日公社召开大队干部和机关头头会议。宁春光在总结时说:“时间要快,任务要在今晚12时前枪杀完成”。各大队领了专政对象名单回去,当晚队队杀人,全社一晚之间就枪杀了103人。
县城在军管会主任方希俭、副主任陈超富部署下,于4月29日下午由纠察队直属班长吕志在县档案馆召开重点单位的头头杀人行动会议。吕说:“召集你们来开会,是军管会部署的。各公社刮台风,前几天已经布置好了。县城今晚也要“刮十二级台风”, 这是保卫红色政权、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办法。你们单位有哪些家伙,今晚要专政的,把名单报上来,交军管会审查”。散会后,吕志把各单位报来的专政对象名单(居民的专政对象名单是由军管会陆城派出所李汉升开列上报的)交军管会副主任陈超富审批。于当晚,全城划分万丈、北街、南街3个片,由吕志、吕德儒、谭均康等3人各带领纠察队,把专政对象分别押解到万丈黄泥城脚、长河龙塘铺岗坑和欧阳山勒死、刺刀刺死。3处地方共杀16人。
陆川中学教师陈作才,在4月29日上午被塘候大队民兵用枪杀死在学校门口球场后,下午,吴仁火昆、吴兆广、陈树明、谭俊才、谢敏贤、谢庆南、江善玉、林汉元、万家福、罗福祥、李继芳等人,在香花木根开会研究如何处理尸体问题、会上吴兆广提出由揪出靠边站的老师吕浪、吕泉、吕玉崑、周耀磊4人抬去埋,同时把这4人一起干掉,一起埋葬的意见。主持会议的吴仁火昆 表示同意。决定由江善玉、林汉元具体负责处理。结果4位老师在民兵押送下抬着陈作才尸体去埋葬,待挖好坑后,持枪的民兵把4位老师杀死,同埋一坑。非常残忍。在这次“刮十二级台风”中,全县城被杀害的有50人。
米场公社回去开会贯彻,革委主任梁家祺传达后,在4月29日集中专政对象到米场街游斗,先来先斗,后来后斗。游斗后在街边枪杀16人。旺荐大队在4月28和29日两天,枪杀了14人。其中林承业,林承聪一家被杀5人。只因2个小孩逃脱,才幸免一死。
陆川县各公社在贯彻军管会紧急会议后,“刮十二级台风”乱杀人事件到处发生,全县11个区(镇),155个公社(大队),除一个公社(大队)没有杀人外(以后也杀人),其余154个公社(大队)都进行了杀人。4月23日县军管会会议结束后,26日便开始杀人,4月29日达到杀人高峰。短短的几天,全县被杀的干部群众达814人。从县北到县南的公路两旁到处是被害者的尸体,真有陈尸百里之势。4月30日,专区公检法军管会副主任邓身桐等4人到陆川县制止乱杀人,5月1日向专区革委会和军分区领导作了汇报。5月2日专区革委会召开各县电话会议,甘照寰讲了话,他一方面说不要象陆川县那样乱捕人、乱杀人,另一方面又说,在政治上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猛烈开展革命大批判,要发动和依靠群众专政,加强对五类分子的监督改造,没有制止乱杀人的措施,全专区乱杀人的事件并未制止住。邓身桐于4月3日到陆川制止杀人起至5月5日止,六天时间内,陆川又杀了112人。在贯彻专区军管会紧急会议后,陆川县在4月26日杀人开始到5月19日止,全县“刮十二级台风”共杀死了1229人。这个事件,陆川成为“4·29”事件。
陆川县革委会于5月5日至10日召开县革委政工会议,贯彻玉林专区革委首次政工会议精神,部署开展一批(右倾翻案、右倾分裂、右倾保守)三查(黑线、黑手、黑后台),大批判运动,这次会议实际是继公检法军管会会议的又一次“刮十二级台风”屠杀干部、群众的会议。县革委政工会议后,县革委机关在5月19日贯彻县革委政工会议精神,举办第一期学习班,在学习班中,把参加“4·22”组织的或支持“4·22”观点的领导干部、职工,“文革”中被罢了官的领导,“红联”斗、批、改办公室认为属于叛徒、特务、历史反革命的人列为批查对象。经学习班的李俞才、吕学荣、罗德培等人,提出在陆川街日把批查的对象放出街游斗的意见,县人委机关斗、批、改领导小组长李里明请示负责学习班的县革委副主任刘汉华同意,县人委斗、批、改办公室李里明、罗国南、李俞才、李茂英、朱和基、林恺琪等人开会确定,在陆川街日把莫永祺(县财贸政治部副主任)、何为礼(县农业办公室副主任)、陈炽光(县农业局副局长)、吕梁(县农办室秘书)、何星光、罗康民等6人,于5月20日下午4时,推出陆川街游斗,接受所谓批判,其他单位也把批查对象推出街游斗。实际上是放出街给坏人杀掉。在游斗中,莫永祺在游斗到检察院门前就被周广胜(原南下转业干部,曾任区长,因乱搞男女关系被开除干籍作工人安排)等人打死,陈炽光在游斗到十字街时,被县畜牧站干部吕志明等人打死;何为礼在游斗中,头部被打伤流血走回县革委会见到县革委会副主任刘汉华,军管会副主任陈超富,何向他们跪下要求救命,刘、陈不理睬。何又向造反派头头李里明求救,李不但不理睬,反而和李俞才等人把何为礼推出大门外,被追到县革委门口的人毒打。何被迫跳下革委门前的三教塘躲避,但竟被迫打的人用砖头把何打死于塘中。烟糖公司干部宁金声、新华书店的丘承执也在街上游斗被打死,仅5月19日和20日两天把批查对象推出街游斗被打死的就有6人。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明加,在县文艺队周华仁的勒令下,戴高帽、挑蹈具游街时,被陆中某学生打致重伤,李拼命逃脱而免于致死。吕梁在游斗时亦被打伤。由于县革委举办学习班,把批查对象推到街日游斗被群众打死,为基层树立了杀人榜样,致使贯彻政工会议,开展一批、三查大批判以来,又发生了“刮十二级台风”乱杀人的“5·20”事件。全县被杀死,被害致死达400多人,又一次带来严重恶果。
贵县“4·13”事件发生后,“联指”民兵进城围攻,炸毁“4·22”据点。捕捉和关押数百名“4·22”群众。正在进行审讯,公开杀害一些所谓危险分子的时候,即1968年4月21日至23日贵县公检法军管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玉林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精神,部署收缴枪支弹药,成立工人纠察队,清理外来人员,对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杀人),使贵县“4·13”事件杀人有了借口,事态不断扩大。不少的干部、群众死在这个灾难之中。
1968年4月13日,贵县举行庆祝革委会成立大会,由于县人武部,驻军支左办公室有意把“联指”头头林如健作为“4·22”代表安排,占了“4·22”在革委会委员的席位,引起了“4·22”不满。说革委会是武装部包办代替的“派委会”、“假委会”,并冲击庆祝大会,“联指”开枪打死小孩刘小园,“4·22”抬尸冲击大会主席台,在混乱中将贵县革委会牌子砸烂,撕毁大会横额标语,抢去大会喇叭等,致使大会中途而止。这是贵县“4·13”事件。
“4·13”事件发生后,“联指”头头林如健、谭发祥等人认为“4·13”事件是反革命事件。并以此为借口,于4月13日晚策划,14日成立以“联指”头头林如健、谭发祥领导下的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简称保红部),“保红部”由黄子旺任总指挥,谭发祥、刘细忠、陆秀邦、黄耀忠任副总指挥。“保红部”下设作战部(指挥部或办公室)、宣传部、后勤部、审讯组。作战部是直接指挥杀人,批准杀人的机构。是由“保红部”的核心人物组成的。他们是林如健、谭发祥、黄子旺、刘细忠、陆秀邦、谭达钦、谭振礼、谭发联、叶于强、丘子山、韦玉星、甘细金等人。县革委常委韦守杰和陈炳然也参与“保红部”的活动。“保红部”成立后,以保卫红色政权——革委会为名,一方面策划调动除木格外的各区武装民兵1000多人进城,另一方面,运用“联指”小报和在革委会多次会议上大造舆论,硬把“4·13”事件说成为反革命事件。在这同时,“保红部”的核心人物频繁开会研究策划镇压“4·22”方案。在实施方案中,贵县“保红部”指挥覃塘、龙山两区民兵于4月15日至18日先后攻下和炸毁朝阳饭店、粤东会馆、县医药大楼、东风街和邮电大楼、贵县高中等“4·22”据点。攻下“4·22”据点后”,“保红部”决定于4月19日,全城戒严,清理街道,抓人杀人。各区民兵按街道地段和清理任务,分片包干,昼夜清理搜捕“4·22”群众,在10天时间内共捕捉了数百名“4·22”群众,除一些被当场打死外,其余分别关押在县革委大院、附城粮所、贵城派出所、农械厂“保红部”私设的监牢里。“保红部”的核心人物林如健、谭发祥等人借口为了稳定局势,避免反复,决定杀掉一些所谓危险分子。于是开展审讯定性工作。在4月17日晚在棉新街开枪杀死林师兴、黄文骏2人,18日又在街头枪杀了易杰生、罗章炎等5人,19日在小铁路边又枪杀了磷肥厂韦善松,20日把物资局干部韦可仁拉去垫黄练进城搜捕江南电影院时被炸死的民兵黄世甜的尸底。21日在小铁路边又集体枪杀了磷肥厂陈石考、姜志伟、姜维新、姜瑞和等4人。就在贵县“4·13”事件发生后,“联指”“保红部”策划围攻开始屠杀“4·22”派群众的时候,即1968年4月21至22日,贵县公检法军管会召开会议贯彻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精神,部署收缴枪支弹药,成立工农纠察队,清理外来人员,对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即杀人),使贵县“刮十二级台风”,大批屠杀“4·22”群众有了借口,事态不断扩大。4月下旬,贵县“保红部”在县城各街道召开群众大会,到处公开杀人。在棉新街群众大会上公开枪杀陈湛棠、梁鑑2人,在工农兵十字街召开群众大会,枪杀了谭裕昌,活活打死林德义和高耀光,在西五街群众大会上公开枪杀了梁玉群、李文澄2人,在永明街菜市的群众大会上公开枪杀了黄立权、谢祖泽2人;在兴隆街群众大会上公开枪杀了卢伟滔、陆夏伟2人,在人民电影院群众大会上枪杀了倪国英。当公开杀人被军管会制止后,他们改换了杀人手法,在半夜成批拉到郊区或江边杀害。4月21日半夜,“保红部”用汽车往附城粮所监仓拉10人到糖厂独山集体枪杀,4月24日第2次半夜用汽车拉9人到石牛水库用刺刀刺死;4月26日第3次半夜用汽车拉7人到石牛水库附近杀害;4月27日第4次半夜用汽车拉8人到蓝田大队石灰窑附近杀害;4月28日第5次半夜用汽车拉8人到附城龙山路口蓝田瓦窑附近杀害。仅上述5次深夜被秘密集体杀害的就有44名干部职工,后来有一次半夜用汽车拉谢振清(原农机三厂支书)等人到大圩路口准备杀害,被军管会发现,及时开车赶到,才制止了这次屠杀事件。当时贵县城区成批杀人成风。从“4·13”事件发生后,特别是从贯彻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后,到5月中旬的一个月里,城区被杀害的干部、群众共11批,76人。加上在县革委大院杀的,在江边杀害和被迫致死的共230多人。在县“保红部”血染贵城的影响下,各区、社也仿照县城的做法;纷纷成立“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贫下中农联合指挥部”、“镇压反革命指挥部”、“贫下中农法庭”等所谓杀人专政机构,使这股杀人风在全县范围内迅速蔓延,席卷全县。4月17日大岭区“农联”召开群众大会,公开枪杀李以义、宋世环等5人;4月23日东津区公安员李乃寿在区西楼召集区“农联”负责人李寿能、李雄延、洪承隆、甘荣光、李秀延、谭健兴、莫信良等人会议,说:“现在我区形势很不妙,声势不大,跟不上形势,据了解一些地方大杀特杀了”。会议确定当天在东津街由区“农联”召开群众大会,搞示范杀人。第1批公开杀了余树荣、维新乡的吕德辉、雷宁乡的莫旺昌等3人。1968年4月27日东津区召开革委政工会议,李乃寿在会上说,凡有现行破坏和不服从管制的四类分子,每个乡报来2—3名。当晚召开“农联”紧急会议,部署于4月28日搞第2批杀人。分别由李寿能、谭健兴、洪承隆、甘荣光、陈奎先等5人和由李雄延、梁桂祥、李秀延等8人负责,在中和圩点枪杀了甘乃余、甘乃塘、黄锡英、吕文有、罗桂祥等5人,和在武乐点枪杀陶业、李瑞金、谭耀西等3人,共杀了8人。 4月29日,李乃寿在第2批杀人后,又召集谭健兴、李寿能、甘荣光、洪承隆、梁学强、梁佳盛、梁桂祥等人开会,总结杀人经验,决定在4月29日在东津圩由民兵李静乾、甘开凤、梁彩夏、覃木生、梁武清执行,第3批枪杀李兆汉、甘沛池、陈文乾、陆春荣、梁炳滕等5人。该区由于搞示范杀人,在4月底全区出现杀人高潮,全区公开杀害了群众38人,加上批斗致死的共130多人。
4月23日,新塘区原副区长谭烈高带领工作组到该区的新江、香江两个乡组织指挥杀人。由“贫下中农指挥部”成员及民兵在新江非法抓了13人关押在大队(乡)楼上,香江抓了3人。并召开杀人预备会,指定每个大队定一个为枪杀对象,第2天即召开群众大会枪杀甘熙文、甘德益2人。谭烈高组织指挥示范杀人后,新塘区“贫下中农指挥部”在区礼堂又召开支书、乡长、治保主任、贫指主任、区干部会议,研究各片杀人名单。新塘区革委主任谭秉礼说:“瓦塘淡炳忠历次是运动员,留他做什么?最后,“贫下中农指挥部”在礼堂审核枪杀名单,决定杀15人。其中瓦塘片4人,新塘片11人。瓦塘片在4月27日召开群众大会,枪杀了淡炳忠、黎炯章、邓启芳、陆观和、姜汉才、邓亚苟等6人。新塘片在4月29日召开群众大会,枪杀了岭蒙的伍贵威、岭表的梁栋、郑耀珍;永和的谭帝保、谭琼梅;永新的谭汉光、谭星龙,边岸的梁寿山、梁国保、粱水椽;瓦塘的邹水源等12人。两片杀人数字都比原定杀害人数增加。在杀人中,新塘区原副区长谭烈高,参加新塘片的杀人大会,并亲自打死了谭帝保。
其他区、社在此期间,“刮十二级台风”乱杀人的情况也是相当严重的。
1968年5月2日,贵县革委会分别召开县革委政工会议和革委扩大会议,层层传达贯彻玉林专区革委会首次政工会议精神,到5月17日贯彻落实到生产队。由于县革委领导人多次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要反“三右”(右倾翻案、右倾保守、右倾分裂),“刮十二级台风”,主动向阶级敌人进攻。致使“4·13”事件后,发生乱抓人、乱杀人事件,不但没有收敛,而且给乱抓人、乱杀人推到新高潮。
县革委政工会议决定:一、确定清理阶级敌人的范围。除继续清理“4·13”期间的黑手、黑头头、外来政治犯、战场上敌对分子和违犯戒严令,家中藏有武器或收藏坏人者之外,会议还决定增加清理“走资派”特务、叛徒以及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扩大了清理阶级敌人的范围。二、5月12日县革委成立了工农纠察队180人。其中民兵100人,工人40人,干部40人,工农纠察队逐渐取代“保红部”。县革委机关和各区都成立专案组负责本单位专案工作。三、在县革委政工会议期间,县革委会主任、武装部长张金会批准执行第2次全城戒严,清理并拘留了79人。四、“保红部”在工农纠察队成立的当天,由“保红部”的核心人物林如健主持再次开会研究杀人问题。会上报杀12人,实杀13人。由木梓民兵执行。五、杀人问题蔓延到农村。
5月初木梓区武装部副部长胡建桂在区前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区直单位、各大队支书或民兵指挥部负责人会议,胡在会上说:“各大队要找出一些典型来,象公社一样,过段时间就不得杀人了,文件快要下来了,不杀就要刹车了”。在胡的鼓动下,会议结束后,龙塘大队民兵指挥长梁家清,于5月4日派民兵把李卓昌、谭伟文、黄占元3人拉去枪杀。5月5日又拉陈慰慈、梁杰南、苏翰南等3人去抢杀。大兴大队支书梁子能开会回去后,于5月4日上午8时把邓海光、李振光、李锦兆、李以新、梁观益等5人拉去枪杀。5月6日木梓区武装部副部长胡建桂亲自找官联大队民兵营长苏世敬责备该大队迟迟不成立民兵指挥部和行动杀人,并令苏世敬带5个民兵立即返大队执行杀人任务。结果,大队成立了民兵指挥部,并按照胡建桂的指示把要杀的对象找到大队审问,经大队和民兵指挥部决定,把黄育光等12人分5批拉到官联大队生鸡桥头、尖咀田、牛棉坡、岭咀、武思江边进行枪杀。
5月7日,贵县高中蒙庆山获悉三里民兵抓获了16名贵高“4·22”派学生,于是带领覃福承,黄振(学生)、秦云等人各带手榴弹、大刀和步枪前往三里。当晚11时许,蒙庆山等4人跟随黄彩彬及武装民兵数10人前往龙田大队,把李志平、宋旗凯、沈志高、刘子嘉、刘丹明、沈大川等6人,押到荣田村瓦窑水沟处由黄振、秦云用大刀把李志平等6人活活砍死。
5月7日,木格三安大队由于没有打死人,受到公社书记、革委主任谢信炎的点名批评。谢说:“三安右倾,李茂(支书)你们回去要‘刮十二级台风’!”结果,三安、早礼、木格、云垌等大队便迅速行动杀人。这个公社3、4月份只死7个人,5、6月份贯彻专区革委会政工会议,“刮十二级台风”,便杀死186人。
覃塘区的丘朝基参加县革委扩大会议回来后,召开大队支书、治保主任、贫协主席会议,传达县革委扩大会议精神,布置抓阶级斗争,“刮十二级台风”杀人。丘在会上说:计划打死的就挂牌,不打死的就不挂牌。还叫各片自行安排游斗的次序。表扬覃塘、谷罗等大队抓阶级斗争得力,批评六务大队和根竹没有杀人,会后,丘朝基亲自布置根竹片(即江口、新民、民权、根竹4个大队),以片召开批斗会,派贫下中农指挥部成员韦敬保、辛玉林、李金全等4人去主持,致使当天就斗、打死李东责、吴汉高、庞振福、董长城、朱传、朱厚政、李雷强等7人。丘朝基批评六务大队后,派陈延明主持批斗会,结果六务大队1天就斗死李天开等6人。周村大队枪杀了叶亚添等4人。覃塘大队1天就斗死卢志斌等4人,由于丘朝基直接指挥、鼓动授意,致使这个区在3、4月份就死34人的基础上,5、6月份又有70名所谓阶级敌人被打死。
6月17日,贵县木格区为了贯彻专区和县公检法军管会会议和政工会议,收缴散发在社会上的枪枝弹药的指示。区革委副主任人武部长李振轩召集在家革委常委会议,研究收缴黑枪黑弹的突破点问题,会议认为早礼杨屋山“4· 22”派入少,又有武器,而且周围都是“联指”群众,容易突破,决定作为收缴黑枪黑弹的重点。如不交枪,就强行收缴。并且决定由区革委副主任陆千荣和区武装干事李翠奇带宣传队先出发,民兵跟后作后盾(这些宣传队和民兵都是“联指”观点的)。结果导至“6·17”事件的发生,“联指”民兵围攻,进驻搜捕屠杀“4·22”群众的严重流血事件。
6月17日早上,陆千荣、李翠奇按计划带领宣传队骑自行车前往早礼,10点钟左右,早礼“4·22”梁永汉、梁炳绍在平悦路小买铺正和当地“联指”民兵发生争论,发现宣传队,自知人少争不过对方,便边争边走,民兵边争边追,追至马安塘时,另一“联指”群众高延义见状助威,并用铁叉标中梁永汉的后腰,倒在地上。民兵追上把他推下石灰池整死,梁炳绍立即回家向梁永仁(死者哥哥)报告永汉被打死的消息。梁永仁听后带上几个人到公社(大队)大喊大囔要找梁永汉。这时宣传队正在开会,李翠奇、梁耀琼闻声出来制止,粱永仁便质问李翠奇,“梁永汉那里去了”?!李不回答。梁永仁便火冒三丈,把带在身上的一枚手榴弹从窗口丢入屋内;因手榴弹落在床上有棉被阻挡,没有伤到人。李翠奇指着梁永仁说:“你为什么丢手榴弹?”即被梁永仁的随同抓住了手,紧接着梁永仁用土制短粉枪对准李的头部开枪,把李打死,然后又追打梁耀琼。
打死李翠奇10分钟左右,区里配合宣传队的武装民兵赶到,当即包围杨屋山,派民兵追捕凶手,乘机搜捕“坏人”,当晚就炸毁了群众房屋13间,大队长陆有权(“4·22”)当场被炸死。一夜之间就捕杀了“4·22”观点的干部、群众16人。民兵把梁永保、梁永助、梁宁裕3人绑在榄子木根进行枪杀时,被教师陈杰玲看见,民兵怕陈报讯,便又将陈杀掉。手段极为残忍。这就是贵县木格“6·17”事件。
“6·17”事件发生后的第2天,原湛江区公安员莫汝平、武装干事梁翠宁、农代会主任阎朝贵等3人,带着手枪,骑自行车到木格了解李翠奇被打死的情况,回路时,被木格岭塘大队守路的“4·22”群众检查,扣留在塘护小学,经请示县公检法军管会后,于次日才放回湛江。由于6月17日和18日连续发生两件事,陆千荣于6月18日向县革委办公室报告了李翠奇被打死的情况后,湛江,木格又分别向县“保红部”和正在县里参加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会的区革委会主任汇报。木格革委主任谢信炎即向县革委会主任张金会汇报,要求派民兵去支援,张金会不同意,要谢安心参加会议,相信在家的同志会处理。谢信炎由于派性作怪,串通县“保红部”的黄子旺、林如健、谭发祥等人,先后在贵县饭店四楼和桥圩秘密开会策划,决定调动各区民兵围攻木格新联,岭塘两个大队。木格区革委主任谢信炎任总指挥,湛江革委主任、县“保红部”负责人黄子旺任副总指挥(后黄实际任总指挥,谢任副总指挥)。6月20日,由木格区李振轩(革委副主任、人武部长),干部李天保、张金保、木梓区谭秉汉(革委主任)、干部苏国贵、新塘区刘锡棋(革委副主任、武装部长)、崔锦舜(革委常委)、谭烈高(区干部),桥圩区罗裕忠(革委主任),八塘区苏汉英(革委主任),湛江区黄子旺(革委主任)、熊义富(革委副主任),东津区李硕成(革委副主任)、李乃寿(公安员),庆丰区黄必善(革委副主任),大岭区甘旺衡(革委副主任),石卡区李益慧(革委常委),大圩区梁雁春(武装部长)和玉林山心区等12个区的革委主任或副主任或武装部长或常委率领武装民兵共计1000多人,对木格区的新联、岭塘两个大队的谭冯、腰岭、社塘、岭护、行塘等5个村庄实行包围。对“4·22”观点的干部、群众乱抓乱杀。武装民兵进村后,召开群众大会,当众宣布这次进村是收缴黑武器、清理外来人员和抓“4·22”坏头头。接着便按照谢信炎等人提供的所谓“坏头头”的名单,责令大队干部找出来,进行逼供信,到处搜查,抓人,打人杀人。李振轩、朱远球率领民兵进入行塘村后,责令原社长郑绍武逐个找出“坏头头”当即抓了区干部谢树照(回在家),小学教师郑仕全、信用社会计谢经寿、团支书谢经贤、县土产仓干部郑社全(回在家)等5人,送区里审查关押。除释放2人外,其余谢树照、郑仕全、谢经贤等3人,责令大队写条子领回去斗打死去。桥圩区民兵在进入社塘村章面岭时,谭达纪(15岁)、谭达宁(16岁)、谭达德(17岁)、谭利水(15岁)、谭金生(17岁)5个青少年学生因与民兵辩论,即被罗裕忠(桥圩区革委主任)下令民兵抓起来,押到和平大队,除谭金生1人放回家外,其余4人均被杀害。20日下午谢信炎和黄子旺、谭烈高、谭秉汉等人汇合谭冯村后,在该村五中队禾堂开群众大会,谢说:我是代表区革委和民兵一起来收缴黑武器,清理外来人员,抓坏人的……,你们的村庄过去是革命村庄,现在变成反革命村庄,幸好你们不开枪,如果你们开一枪,我们民兵就打你千枪万枪,你杀我一个英雄民兵,我就杀你千个万个……会后,诱捕了谭东,当晚夜深用县“保红部”派去的汽车运送到分水坳盘岭水库杀害。在武装民兵进村的3天时间内,新联大队的所谓“4·22”坏头头被抓去后杀害的有谭东、谭东蓝、谭达记、梁子立、谭献章等14人(其中外来人员3人),被炸伤、打伤的有谭连助、谭福盛等4人,岭塘大队被抓去杀害的有党耀林、李丕进等2人。2个大队被抓56人,其中被杀害的16人。
6月23日,各区民兵撤离新联、岭塘两大队,谢信炎又以搞清理和巩固工作为由,留下木梓、新塘、石卡、大岭4个区的部份民兵作后盾,分别由苏国贵、谭烈高、李益慧、甘旺衡等人带领,和朱远球带领的木格区民兵,继续在新联大队,协助木格搞清理和巩固工作,结果继续大批地杀人,后果严重口。
6月23日,谢信炎召开区革委常委和区干部会议,决定抽调区直单位和部份大队干部、学校领导,组成所谓宣传队。由谢信炎、陆千荣、郭士莲(常委、妇女主任)、雷毓云带领,先后进驻新联岭塘大队搞所谓清理和巩固工作。在宣传队进驻新联大队和进驻民兵汇合后,布置每个生产队挑选2名民兵建立所谓保卫红色政权民兵组织,强调要继续清理收缴黑武器,发动群众“反戈一击”,抓“4·22”“坏头头”,对所谓阶级敌人实行专政。由于在谢信炎的派性观点指导下,宣传队在新联大队先后召开了3次批斗大会,进行大规模杀人。每次批斗大会宣传队都事先把木棍拿到会场,强迫成批打死人。手段极其残忍。第一批在谭冯学校开批斗会,要原大队支书谭积业主持会场,宣传队李益慧(石卡区革委常委)在会上讲话后,开始批斗。当场打死了邓开礼、邓月波(父子俩)、谭初基、谭自华、谭育德、谭乃才、谭章等7人。第2批在社塘三队禾堂,混岭、社塘两个片合并开批斗会,谭积业主持会场,宣传队陆千荣(木格区革委副主任)讲话,批斗会上打死了吴炳煜、吴高安、吴炳助、谭秀英、吴金华、吴其安、黄崇珍、谭科贤、谭科泽、谭良柱、吴进刚等11人。第3批在社塘村三队禾堂,召开全大队批斗会,朱远球(木格区干部)主持讲话,原计划打死谭章全(团支书)、吴匡民、谭洁珍等3人。谭职槐、谭职卫、谭科志、谭步志、谭连权、谭连可等6人作为陪斗。结果连陪斗在内共打死了9人。谢信炎、陆千荣、朱远球等人还强令地、富分子逐个拉去成堆掩埋,不准受害者家属收尸。
7月中旬,陆千荣、郭士莲、朱远球带领宣传队和本区武装民兵转移到岭塘大队搞清理和巩固工作。先开生产队干部会议,建立所谓保卫红色政权民兵组织,推选李炳贵(复退军人,后任大队党支书,现为贵钢工人)为队长,郑家富(复退军人,留党察看一年)为副队长。首先组织批斗原大队党支书谭德秋、社长郑绍武,后分片召开批斗会。第一批岭护片在岭护小学开批斗会,由李炳贵主持讲话,当场打死党文照、周丽娟、梁彩、李贵、李育林、党柱南、杨月英、谭木祥、梁桂芳、谭观龙、谭桂光(烈属)等11人。行塘片在行塘小学开批斗会,郑家富主持会场,会上打死李响芳、谭木英2人。第2批在岭护学校开全大队批斗会,郑家富主持会场,李炳贵讲话并宣布被斗人的“罪状”,陆千荣、郭士莲、朱远球等人参加了大会。会上打死谢经贤、郑仕全、谭德铨3人。宣传队进驻新联、岭塘2个大队后,组织批斗共打死47人。其中新联大队被打死30人,岭塘大队被打死17人。从“6·17”事件的发生到12个区的武装民兵围攻进驻新联、岭塘2个大队屠杀“4·22”观点的干部、群众的影响下,全木格区被打死、杀死和逼害致死的干部、群众、学生达490人之多,极为悲惨。
据统计,贵县革委政工会议后,各地继续向所谓阶级敌人猛烈进攻,“刮十二级台风”乱抓、乱杀人,至使一大批人遭难。全县5、6月份就有2,129人被斗、打、杀死。
1968年4月22日,桂平县革委召开革委常委会议,由县公检法军管会负责人费志功传达专区公检法军营会紧急会议精神,强调要狠抓阶级斗争,清理外来人员,收缴黑枪黑弹,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刮十二级台风”,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县革委决定,4月23日召开县城各单位领导班子会议,24日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贯彻、宣传大造“刮十二级台风”声势。组织150人的工农纠察队,队长:徐文中,指导员王日章。纠察队全部武装起来。接着在公社革委一级进行传达,4月30日,石咀公社革委会成立了30—40名的工农纠察队。召开机关干部、居民大会动员,布置各大队进行大游斗,5月6日南木公社狠抓阶级斗争,“刮十二级台风”全面动员,每个大队7—8人专门研究“刮十二级台风”(杀人),发生乱杀人的事件。
1968年4月30日,县革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专区革委会首次政工会议精神,研究如何狠抓阶级斗争,“刮十二级台风”的问题。主持人冯祖茂,常委冯祖茂、李合盛、倪松波、陈家文、罗杰伟、梁一俊出席会议。杨立江、戴文高、闭炎秋列席会议。经研究决定,以到沙坡公社办学习班的方法进行全面贯彻,由冯祖茂带工作组深入沙坡公社做准备工作。
5月2日,沙坡会议前,桂平县革委会先在县城召开革委会副主任会议,由冯祖茂传达专区政工会议精神,并作了会议总结报告,强调进一步克服右倾思想,把抓阶级斗争,“十二级台风”刮起来刮到底,布置作好参加沙坡会议的准备工作,要求留家的副主任要边贯彻边行动,配合沙坡会议,做到会内会外热。5月8日至16日县革委会在沙坡举办桂平县第3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会议,由冯祖茂主持办班。传达贯彻专区革委会政工会议精神,研究如何狠抓阶级斗争,“刮十二级台风”的问题。参加会议有县革委的全体成员,各公社革委会的领导、大队主要干部、县直和社直单位的领导成员1479人。会议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质上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和国民党反动派长期斗争的继续为指导思想,选择了23条有关阶级斗争语录和《文汇报》社论《再刮它一场十二级台风》等4篇文章印发。县革委副主任冯祖茂在学习班上作报告。他在报告中列举“阶级敌人”破坏的“十种表现”后,又批判了7种右倾思想。接着又提出了开展“三查”(查阶级斗争观念、查敌情、查斗志),要主动地、猛烈地、连续地向阶级敌人进攻,并举起右手振臂高呼:“冲呀!冲呀!冲呀!”,发起要向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的冲锋号,明确布置“凡是群众要求斗争的人,都不要保”,“不要给群众泼冷水”。原县委副书记张朝光、副县长谢兆平被拉到会上,交给参加学习班的干部、群众对他们进行残酷斗争。结果张朝光被打致重伤。沙坡食品站有个刚从学校分配来的女青年朱卫东,她原属“4·22”观点,由于说了一些坚持派性的话,会议即把她列为“公开反对共产党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对她进行斗打致伤,并被剪去头发。
沙坡会议期间,首先在沙坡公社“刮起十二级台风”,村村垌垌摆战场,参加批斗会的有15,000多人,对在机关、学校中出身不好的,历史上有过失的、四清中被批斗过的、参加过“4·22”或者有“4·22”观点的、以及农村中的四类分子或有偷、奸行为者共有150人,被列为阶级敌人,对他们进行狠批猛斗。有个“4·22”头头的父亲蒙运海跑上山躲避,参加沙坡会议的代表,民兵百余人实施围山捕捉。并采取放火烧山逼迫就擒的办法,当发现荣运海时,带队人陈琼叙便立即开枪(未击中),接着被另一民兵开枪击中受重伤,后叫四类分子抬回沙坡,因不进行救治,而于当晚死亡。
沙坡会议结束时,冯祖茂在会上作总结报告。冯说:“这次会议是样板”,号召向沙坡学习,大打人民战争,再次强调要向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会后,在全县范围内贯彻,从城镇到农村掀起乱斗、乱打、乱杀人的“对敌”斗争新高潮。全县有19个公社(镇)召开了万人的所谓对敌斗争群众大会,参加斗争的有278,500人,被斗争的有2,000多人。1968年5、6两个月,全县被斗、打逼害致死的共有417人。其中当场打死的有261人,斗打后死亡的有47人,被迫自杀的103人,失踪的6人。
7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针对广西问题,发布了“7·3”布告。内容是:一、立即停止武斗,拆除工事,撤离据点;二、无条件地迅速恢复柳州铁路局全线的运输;三、无条件地交回抢去的援越物资;四、无条件地交回抢去的解放军武器装备;五、一切人员应立即返回本地区、本单位;六、对于确有证据的杀人放火、破坏交通运输、冲击监狱、盗窃国家机密、私设电台等现行反革命分子,必须依法惩办。7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又发布了“7·24”布告,主要内容是针对陕西问题,重申了“7·3”布告精神,要求任何群众组织、团体、个人都必须坚决、彻底认真地执行,不得违抗。这两个布告发布后,专区和各县(镇)分别发出贯彻“7·3”和“7·24”布告的通知,号召以“7·3”布告为强大的政治威力,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做好“三查一清”活动,清理阶级队伍,再次掀起“刮十二级台风”杀害干部、群众的事件继续发生。这些受迫害的干部、群众多是参加“4·22”群众组织和持“4·22”观点的干部、群众。各地成立革委会时,代表“4·22”少数派或持“4·22”观点参加革委成员的同志,在这次所谓深挖隐藏很深的阶级敌人运动中,亦受到审查批斗和迫害。
贵县革委把“7·3”布告当作是对阶级敌人发起新的猛烈进攻的进军号。7月8日上午县革委召开各区电话会议,传达“7·3”布告,9至11日,县革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布告”精神,研究贯彻执行措施,印发“7·3”布告,组织宣传队下乡,把贯彻执行“7·3”布告作为7、8月份中心任务来抓。21日上午,县城召开宣传贯彻“7·3”布告的誓师大会,22日,张金会参加军区扩大会议回来后,召开县直单位革委主任、工代会组长会议,介绍南宁贯彻执行“7·3”布告的情况。22日晚,张金会签发了县革委保卫部的紧急戒严令,于是县城从23日上午4时到24日晚全城实行戒严。这次戒严清理出外来人员229人,其中南宁来的54人,柳州来的69人,桂林来的10人,本县各地流入的32人,其他县来的64人。对清理出的外来人员,采取3个办法处理:1、未发现有违法行为的限令回原单位;2、有一般违法行为的,武装部押送回原单位;3、本县流入的五类分子、坏头头,由公社民兵领回批斗处理(这批人后来在押回单位时大部分被杀害)。7月17日至23日,县“保红部”派张子健、叶其伟等人到南宁查捕“4·13”事件后逃往南宁的少数派5人,并分两批在南宁郊区全部枪杀了。7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布“7·24”布告后,1968年8月15日晚上,贵县革委常委开会,由革委会副主任郭殿臣传达自治区会议精神。他传达了广西军区焦红光副司令员的总结讲话,其中有:我们要广泛宣传“7·3”、“7·24”布告,进一步开展革命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声势要大,发动群众起来揪坏人,收缴武器,再“刮它十二级台风”,把一切阶级敌人搞出来。传达后,全县进一步掀起了大批大斗地、富、反、坏、右和“走资派”、“叛徒”、“特务”的高潮。由大队民兵或群众对上述人员实行“专政”,据统计,7、8、9月全县又有850多人被打死、杀死、迫害致死。
1968年7月7日凌晨2时许,桂平县革委会接到中央1968年7月3日发布的解决广西问题的布告(简称“7·3”布告)。7月14日,县革委常委开会,成立贯彻《7·3布告》领导小组,潘炎华任组长、李合盛任副组长。潘炎华在会上提出:“当前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布告为动力,进一步开展‘三查’(查走资派的幕后活动、查叛徒、特务,查地、富、反、坏、右的破坏活动),清理阶级队伍掀起革命大批判的高潮。稳、准、狠打击阶级敌人”。县革委会还连续发出(68) 37、38、45号文件,强调要深挖隐藏很深的阶级敌人。7月21日,县革委会在县城召开有8000人参加的贯彻《7·3布告》誓师大会,会后举行示威游行。7月22日晚上,潘炎华主持召开公社革委领导电话会议,革委会主任潘获枫讲话,要求各公社再开万人“对敌”斗争大会,提出“斗则进、不斗则退”的动员令,布置各公社认真贯彻《7·3布告》,并规定各公社都要召开万人大会,发动群众,把“十二级台风”刮得更猛。这次电话会议后,各公社立即筹备再次召开万人大会。大多数公社、大队又出现乱斗、乱打死人的事件。7月23日这天,全县各公社、镇参加万人大会的总人数达37万余人。7月25日至28日,县革委会在蒙圩公社又召开各公社革委主任和县直单位负责人碰头会。总结前段贯彻《7·3布告》经验,部署下一步做法。强调把贯彻《7·3布告》作为头等政治任务来抓。会上还批斗了公安局长、革委成员、革委保卫组长彭勖君(曾参加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副局长梁光河、副检察长黎文志、公安干部吴伟忠等4人。蒙圩会议后,全县再次“刮十二级台风”揪斗各级革委会成员(“4·22”派成员,或“4·22”观点的成员)的所谓深挖隐藏很深的阶级敌人为主要特征。8月18日,县革委会在县人民礼堂召开各公社、镇正、副主任、县直单位负责人会议,潘炎华在会上提出:“要进一步贯彻执行《7·3布告》,迎接自治区革委会光荣诞生,我们要大战8、9月,把一切阶级敌人挖出来,清算他们的罪行。我们不趁《7·3布告》东风,大批敌人残渣余孽,我们就失去战机。各公社、大队和县直单位贯彻这次会议,继续“刮十二级台风”。县“三代会”(工代会、农代会、红代会)密切配合,以“三代会”名义发出1、2号通告,声明要“追穷寇”,把“阶级敌人”打得落花流水。县城的纠察队和公社的“农联”,趁机乱斗乱罚没收乱抄家,迫死人命不断发生。自贯彻《7·3布告》以来到9月底止,全县被斗打、迫害致死的达255人。其中当场斗死打死155人,斗打后死亡的35人,自杀的60人,失踪8人。
陆川在贯彻“7·3”布告后,陆川“红联”组织对南宁围攻“4·22”据点表示支持。并派人到南宁领出陆川“4·22”被俘人员,进行审讯、搞活人展览和杀害,使被俘人员备受侮辱。
1968年7月11日,陆川县“红联”派谭镜勖、陈树明2人带领各公社“红联”代表(每公社1人)到南宁,送给南宁“联指”手榴弹2箱(县“红联”自制的),以支持南宁“联指”攻打“4·22”据点。这些代表在南宁期间,先后2次从南宁“联指”领出陆川跑到南宁据点的“4·22”群众共12人。第1次领出6人,押到邕江边杀死后,把尸体推下邕江。第2次领出6人,在朝阳旅社交给南宁“联指”学生红卫兵看守,以后下落不明。
7月下旬,陆川“红联”组织有吕志、吴绍盈参加的30多人的慰问团,带着各机关、大队、生产队捐赠的物资,计有猪、鸡、鸭、粮食、蔬菜、水果等6个汽车送到南宁,慰问参加围攻“4·22”的解放军和“联指”人员。
8月下旬,县武装部和公检法军管会派武装部科长庞宗贤,带领军管会和县“红联”指挥部的丘俊明、罗建光、陶忠卫、占友文、张寿勋、吕学荣等人到南宁领回在南宁抓获的陆川造反大军人员86人。解回玉林,关押在专区幼儿园审讯。在审讯时,县军管会又增派王才元、覃继华、陈伟到去审讯。在押解途中,平乐公社一位妇女,因在裤头收藏5元钱不交,被丘俊明、张寿勋、吕学荣拳打脚踢致重伤,在专区幼儿园死亡。在玉林专区审讯20多天后,剩下85人解押回陆川县收容所关押,继续审讯。9月,经县武装部领导批准,由县公检法搞所谓活人展览。在展览中,女的剃成阴阳头、男的挂牌,加以各种丑化,公开宣传。在县收容所关押期间,陈庆元、罗培盛等人被吕志领出杀害。罗宗芳被刘炳光等人领出杀害,有的被折磨死于狱中,有的后来释放。
以上是陆川、贵县、桂平等3个县在贯彻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紧急会议后专区革委首次政工会议和中央“7·3”布告,连续3次“刮十二级台风”,乱抓、乱杀人事件的写照。其他北流、博白、容县等各县在贯彻上述会议和“7·3”布告,“刮十二级台风”、是与陆川、贵县、桂平3个县同时贯彻进行的,乱抓、乱杀人也是严重的,因事件的发生起因、经过相同,各县大事记、大事件有记载,这里就不记载了。
玉林专区在专区革委会成立后,“刮十二级台风”乱抓、乱杀人,是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部署、由上到下层层布置进行的。玉林军分区、玉林专区革委会、玉林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的主要负责人,提出反击“右倾翻案风”、主动地、连续地、猛烈地、全面地向阶级敌人进攻,实行群众专政,“刮十二级台风”,县、公社、大队则把“刮十二级台风”逐步具体化,出现乱杀人的情况后,玉林军分区、玉林专区革委会、玉林专区公检法军管会的主要负责人也制止过,但是很不得力,只不过是扬汤止沸,所以是制而不止,越演越烈。给全区人民群众带来严重灾难和极大损失。
在“处遗”工作中,根据党纪国法,对杀人主谋、杀人凶手逮捕法办,给予应得的惩罚。对犯有严重错误的人,也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受害者进行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对受害者遗属发给丧葬费,抚恤费和抚养费。安置了死者遗属工作,为消除裂痕,增强团结,做了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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