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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文革”大事件,1966—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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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6 22: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宾阳县“文革”大事件,1966—1976

中共宾阳县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1987.08.00

目 录

宾阳县在贯彻“七·三”布告中发生成批杀人事件…………(31)
宾阳中学事件……………………………………………………(63)
邹墟区“六·四”事件…………………………………………(75)

宾阳县在贯彻“七·三”布告中发生成批杀人事件

1968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宾阳县在贯彻中央“七·三”布告的10多天内发生了乱打死3681人的严重事件。杀人数量之多,手段之残忍,骇人听闻,在宾阳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演出这场大批乱打死人的历史悲剧,是当时县主要领导王建勋、王贵增等组织策划进行的。

(一)
1968年7月,中央为了解决广西“文革”中出现的打、砸、抢、抄等严重问题,发下了“七·三”布告。《布告》声称:“最近两个月来,在广西柳州、桂林、南宁地区,以中国赫鲁晓夫为首的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派及其在广西的代理人、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蒙蔽和欺骗一部分群众制造了一系列反革命事件”。强调:“要牢牢地掌握革命斗争大方向,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
7月20日中午,县革委副主任、县人武部政委王贵增在县革委召开区、镇干部和下乡宣传队的电话会议上讲话强调:“把阶级敌人揭出来,广大群众公认为坏人的,要坚决打击,坚决处理。有些事情你们可请示,有些有把握的不请示。”又说:“三个镇(芦墟、新宾、黎塘)坏人不少”,“我们是否有心慈手软?应干就干,怕什么?”根据电话会议精神全县173个公社(后改为大队)普遍召开会议贯彻,并同时以社为单位举办贯彻落实“七·三”布告骨干学习班进行所谓“武装思想”。
7月24日,宾阳县革委成立,由王建勋(六九四九部队副师长县革委主任)、王贵增(县武装部政委、县革委副主任)、凌文华(六九四九部队独立营副政委)、黄智源(六九四九教导员、县革委常委、支左办公室副主任)等4人组成的贯彻落实“七·三”布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后,即指示县公、检、法军管会及时了解和掌握“敌情”。宾阳县公、检、法军管会副主任蒙伍存(人武部军事科副科长)以军管会的名义用电话通知基层公安员收集“敌情”,又给基层派出所、法庭发出宾军管办字(68)第5号《关于掌握情况的通知》,要求在7月20日前将“敌情”汇报到县。
7月25日下午2时,王建勋叫新宾镇革委副主任兼武装部长李发新通知该镇革委主任何其清到新宾区谈话,新宾区革委会主任何作人也在座。在谈话中王建勋对两何批评说:“你们新宾地区贯彻‘七·三’布告很不够,行动不力,阶级敌人还很嚣张,如东风街的反革命分子伪军少校黄德三,还穿着伪军服到部队门前示威,乌龙四(罗桂昌)这家伙还跳得很高,你们要很好发动群众批斗他们。专政是“群众的专政”,在批斗中,即使群众有些过激的语言或行动,我们也不要出面指责、制止或泼冷水。但有一条,不准动用武器。回去后找各单位头头来开个会,贯彻下去。”
7月26日,县革委在新宾派出所召开三区(芦墟区、新宾区、邹墟区)、两镇(芦墟镇、新宾镇)公安员、派出所长会议,王建勋在会上说:“对坏人处理,杀个把不要紧。杀人犯的要干掉,民愤大的可以干掉。‘七· 三’布告是什么时候了?坏人可以专政。”还说:“掌握斗争的深度广度,轻的交给群众搞,要相信群众,真正死就死吧!我们对他们不能讲理,两个阶级,不是我们消灭他,就是他消灭我们,和平共处是不行的。”王建勋在讲话时还点名:“对罗桂昌(劳释犯绰号乌龙四)要专他的政,但革委会不要开这个口。”

三区二镇”会议一结束,各区镇都赶回去召开区革委领导和各公社领导会议,传达王建勋的讲话,大造杀人舆论。7月26日新宾镇在派出所楼上召开镇直属机关、派出所、各街道、农业大队负责人会议。何其清在会上传达王建勋在新宾区的指示精神后,派出所所长黄兆仁即将四类分子名单和他们的表现逐个向与会人员介绍,接着各个街道、单位作补充。东风街主任谢绍忠说:“东风街黄德三、罗桂昌跳得很凶,也很嚣张,黄德三还穿着伪军少校服装去部队门前示威,应该批斗”。 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在会上也提出了要批斗的一些名单。何其清、李发新、黎业洪(镇革委常委)、黄兆仁都一一将这些名单记录了下来。会议最后决定先由东风街组织批斗黄德三、罗桂昌。当晚,东风街革委组织群众在南桥头召开批斗黄、罗大会,还拉陆沛周(新宾镇联中老师,“四·二二”派)去陪斗。斗争大会开到10点多钟,黄、罗就被群众用石头、本棍当场打死。拉去陪斗的陆沛周被押回镇审讯,逼他交代自己是“反共救国团”成员问题。陆沛周不承认,何其清认为陆不老实交代,便说“做去!做去!(打死去)”。谢绍忠便叫赖德亮说:“阿亮,将陆沛周押到指南针处”。赖德亮将陆沛周押到指定的地点,叫陆沛周跪下,谢绍忠当即开枪打死陆。
7月27日早上(即打死黄德三、罗桂昌、陆沛周第二天早上),何其清在镇革委会议室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具体布置当天杀人的行动。参加会议的有:何其清、李发新、黎业洪、黄兆仁以及纠察队员曾祥稳(农业大队文书、纠察队副队长)、宋日光(南街主任、纠察队副指导员)、谢绍忠(东风街主任、纠察队队长)、张光礼(市管委负责人、纠察队员)等10多人。何其清首先说:“今天是新宾墟日,各区有人来参观我们贯彻‘七·三’布告情况,我们要抓一些人来游街,大造落实‘七·三’布告声势”。何讲完话,大家拟出了游街人的名单。李发新吩咐纠察队按照名单去抓人,并把抓来的都挂上牌子游至预定的地点打死。李发新布置:“分三个地方执行,一是指南针脚下,由宋日光负责带队打死5个人;二是去三中岔路口,由曾祥稳带队负责打死4个人;三是由谢绍忠带队去武陵路口打死3个人”。
当天上午何其清还派张光礼、谢绍忠到公安局看守所押罗龙生、湛世君(“四·二二”派宾中学生头头之一,现黎塘水泥厂工人)回新宾镇。去前,何其清交代张、谢两人:“回到半路将罗龙生当作逃跑处理。”张、谢两人按何的布置,将罗龙生押回到邕柳公路与往南街三岔路口时,开枪打死罗,并将事先写好的所谓“反共救国团骨干——罗龙生”牌子放在死者身上。湛世君幸存被押回新宾镇。
同一天,李发新还派张光礼、黄振多到古辣公社义陈大队抓回插队青年黄宁基,当晚交给纠察队批斗,没有得到什么结果,黎业洪、张光礼、黄祥基、周作标、宋日光、曾祥稳等人就将黄宁基拉至新宾风景路用绳子勒死。
7月27日晚新宾镇革委还召开了所谓落实“七·三”布告和执行王副师长指示的总结会,李发新在会上把上述杀人事件总结为所谓“行动迅速”,“执行指示坚决”。
7月27日,原新宾区蒋何公社革委主任黄宝荣,在公社干部、民兵骨干会议上传达完王建勋的讲话精神后,组织与会人员研究所谓“专政”名单,布置当晚分片批斗四类分子,并按原定计划于晚上9时把“专政”对象27人拉至周背岭(地名)进行集体枪杀。
7月27日,王建勋到新桥区检查,对区革委副主任韦文英说:“新宾的风吹到你们这里来了吗?”新桥区根据王建勋的授意,于次日在区小食堂召开公社支书、工作队长、区直机关领导紧急会议进行策划并于29日召开大会,各社把所谓“专政”重点人和“23种人”押来批斗。这天斗争大会共打死8人。
7月28日,县人民医院“联指”派头头之一卢尚宝,根据“三区两镇”会议精神,将所谓有问题的院长李贵生、副院长兼内科主任邓启俊、外科主任刘大德、妇产科主任刘霄桐、药剂师卢长祥、会计梁志颖、总务杨志共7人,集中挂牌,并派医院职工陈国亮负责将他们列队从新宾至县城芦墟游街示众,当游到芦墟中心十字路口跪下“请罪”时,全部被群众用石头、木棍打死,有的被打得脑浆四溅,惨不忍睹。当驻医院宣传队长李明回县向王建勋汇报这一事件的情况时,王建勋说:“医院100多人死他十几二十多个算什么?现在刚刚开始!还要回去给他们讲清,要鼓起劲,挺起腰杆干下去,不要死了几个人就怕了。”李明听了王建勋的话,杀劲也鼓起来了,7月30日亲自点名派人将骆毅(医院干部)、陈颖佛(医院干部)拉到新宾街给人打死。


(二)
1968年7月27日,为了在全县范围进一步落实“七·三”布告,宾阳县公检法“军管会”召开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全县各区镇派出所长、公安员和县公检法机关全体干部。28日没有开会,到会人员上街观看芦墟街打死人现场,29日上午,会议正式召开,会议由县人武部军事科副科长兼公检法军管会副主任蒙伍存主持并讲话,蒙说:“我们打击的锋芒要对准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二十三种人’, 有破坏活动的也要搞一搞,斗一斗,对投机倒把的也要扫一扫他。”“对四类分子要干掉他四分之一”,“我们的同志此次下去,以当观察员的身份出现,主要的任务是观察,当好革委的参谋。”,“要下去点火,现在形势你们都看到了,要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要声势浩大,不能右倾。”,“真正的坏人被群众杀了,也没有什么奇怪,绝对不能去泼冷水。”,“发现有重大线索的阶级敌人,要马上弄清,我们要亲自出马,进行审讯”,“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宾阳有,总头子在广州,头头来过我们这里,吴镇裕是骨干。”,“边斗争,边追查罪恶事实线索和根据,这样才能稳、准、狠,不然该死的没死,不该死的早死了。”,“群众已经认为是坏人的,必须先斗争搞臭再‘专政’,最好是发动群众用石头和木棍打死他们,杀坏人不要用枪,不要用子弹,更不能采用成群来用枪杀,这样教育群众不大,要在群众中零敲碎打。”。接着,六九四九部队副师长兼宾阳县革命委员会主任王建勋讲话,他说:“我们打这—仗,时间从7月26日至8月15日为一段落,这段斗争的锋芒主要是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次要的是投机倒把分子,赌头、闹分队的为首分子,县的重点在新宾、芦墟,现在新宾已拉开序幕,不要看不惯,气可鼓不可泄,这些人交给群众‘专政’,用不到三天时间就干掉了,又不花一枪一弹,这个任务要执行,但又不能开大会,大张旗鼓去发动,只能个别点火,群众认为是坏人的要‘专政,’你们不能束缚群众手脚,群众起来了不能泼冷水。”“这次行动,时间三天,行动好坏是衡量那个地区领导的觉悟如何了,今天我讲的,只能是在座的知道,回去后不能说是上级布置,就是你们讲我也是不认帐的。”
王建勋说完后,蒙伍存通知事先安排好的派到各区、镇充当观察员的公安员留下,宣布分工名单,每个区派1至2人,当时被派下去的人员有的不懂工作如何进行,纷纷提出各种问题,蒙伍存一一作了解答。会议就这样结束。
7月29日下午,县革委在大礼堂召开全县各区武装部长和小公社民兵营长紧急会议,会议由宾阳县人武部政委兼宾阳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贵增主持并讲了话,他说:“区镇武装部要办民兵营长学习班,学习内容是对“七·三”、“七·二四”布告的理解。”,“以生产队为单位办基干民兵学习班,内容方法与上面同。”“毛主席叫我们向阶级敌人进攻,但要稳、准、狠,把这场对敌斗争的人民战争进行到底,只要是阶级敌人,不管什么观点,都要斗争,要点革命火。是坏人一个也不能放过,是好人一个也不能损害。”。王建勋接着在会上讲话,他说:“这几天都动起来了,有的动得有力,有些动不力,有些还在那里拖拖拉拉的不动,各区应分别讨论一下,回去统一行动。两个布告一个批示主要精神就是发动群众,猛烈地、主动地向阶级敌人进攻。主要斗争锋芒是哪些人?就是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这些牛鬼蛇神。在农村在城镇都要对准这一小撮阶级敌人。还有其他事情也要扫一扫,投机倒把首要分子、头子、赌棍、赌头、分队的地方查一查,谁在里头搞破坏活动,叫生产队长交出来。”,“现在先抓外边,后抓内边坏的。……运动开展,民兵营长、公社干部抓几个坏人是可以的。但是发动群众起来,由群众处理,群众整他,不要浪费子弹,由群众斗他、整他、处理他,这样才能发动起来。把罪大恶极的交群众处理。”,“群众起来后,甚至打死些坏人,革委会成员不能泼群众冷水,民兵营长也如此。……不能讲可以杀人,谁个讲就变为幕后指挥。如果是真正坏人,群众认识,由群众斗,就会报销。”民兵营长紧急会议当天结束。
7月29日晚上,县革委会召开了革委工作人员会议,王建勋在会上说:“对群众的看法,群众未发动起来前,说敌人猖狂,要杀几个,群众起来,又东指责西指责,又认为乱了,你是站在群众面前领导群众前进呢?还是站在群众后面指手划脚制止群众运动,如果不是领导群众,那就考虑你的立场问题了。”
县革委召开的上述公检法“军管会”,区武装部长和小公社民兵营长会,县革委工作人员会,是组织、策划、布置杀人的一系列会议。特别在会上对新宾严重杀人事件在会上不但没受到批评,而是当作杀人序幕,导致了后来在全县发生了一系列的严重杀人事件。
①7月29日,大桥区罗江公社民兵营长李庆生,从县民兵营长会议结束回到小公社,当即召集公社“抓促”领导小组成员开会,参加会议的有该社“抓促”领导小组组长李毓军,副组长李帝严,成员李树杰、陈宽文、丁孔德、丁家进、陈利文等8人。李庆生主持会议并传达王建勋等人在民兵营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在会上策划打死吕村的蓝学珍、吴善成。老罗村丁造德。黄岭村陈志道。新罗村的丁祖才。长江村的严付邦、严洗仁等8人。30日晚在公社召开群众大会,由各村民兵连长把要杀的人押到公社批斗。当晚参加会议的群众约有二、三百人,会上李毓军讲话,号召群众向“阶级敌人”开展猛烈进攻,接着批斗丁造德,然后由李庆生宣布上述8人的罪状。会一结束,即有长江村的民兵骨干,积极分子严一民、严振才,黄岭村的陈利文、陈京虞,老罗村的吕启华等人将这8人拉到老罗村的卯息岭瓦窑地方乱棍打死。
8月2日下午,该社“抓促”领导小组又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李毓军、李庆生、李帝严、李树杰、陈宽文、丁孔德、丁家进、陈利文等8人,会议由李庆生主持,由李毓军传达区革委8月1日召开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七·三’布告会议精神”。会议正在开始,原大桥区革委副主任雷福贤、干部李开贤来到罗江公社检查落实“七·三”布告(指打死人)的情况,雷即找李毓军汇报,并对李说:“你们要吸取第一批的教训,都是打些老太婆,有活动能力的伪军官、伪职员都没有打。”还说“我来不是要生产进度,是来要你们打死人的进度的。”并伸出他两手掌对李说,你们公社起码要搞他一百个(打死)。雷、李走后,公社“抓促”领导小组成员继续开会,大家讨论,仍由各村提出要打死的人名单:吕村的李树辉、吕孔昭,黄岭村的陈简文、陈昭道,新罗村的丁祖琪,长江村严济邦。研究决定后即分头回村通知群众及民兵,下午在公社召开批斗大会,并叫各村民兵连长下午3时将上述6人带到公社。下午4时左右大会开始,到会群众约三、四百人,李庆生主持会议,李毓军讲话:号召群众继续向阶级敌人开展猛烈进攻,以实际行动落实“七·三”布告。后由李庆生宣布6人的罪状和对他们实行“专政”,接着参加会议的纠察队、民兵骨干把这6人拉到公社西面的瓦窑边打死。到现场的公社“抓促”领导成员有李庆生、丁家进、陈利文。长江村地主分子严济邦被打死后,在场的陈其家、李树恩(久患哮喘病),听说吃人肝可治哮喘病,想取严的肝吃,但因久病体弱,无法动手,正在旁边的陈经邦(曾做过屠夫)看见后,即手持杀猪刀割开严的腹部,用木棍撬出肝,陈其家用刀割下挂在学校边的桉树枝上,然后和李树恩分别拿回家煮吃:严的肝被割后;肠子外流,遍身血污,其惨景真是目不忍睹。
②7月29日,甘棠区甘棠公社民兵营长梁汉生参加县的民兵菅长紧急会议回去后,召开公社干部及生产队干部会议传达贯彻王建勋的讲话精神,会上布置分片规划“专政”名单,会后打死25人。30日,公社“抓促”领导小组成员姚尚强带领民兵将王宗博拉到遗爱桥头用木棍、石头活活打死。为了防止其弟日后报复,又派人到甘棠中学等候,待其弟王宗升从峦城取鱼苗回来时又将他打死。打死这两兄弟后,又抄家。8月3日晚,姚尚强兽性发作,窜到王宗博家对其妻颜秀清进行威胁并将颜强奸。颜秀清被强奸后,隔两晚,关有志又闯入屋内,企图强奸颜秀清,后因颜哭喊,关强奸未得逞。颜秀清和小婶陆爱玲年轻守寡,感到无法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逼得颜秀清带着小女儿改嫁到邓村大队,小婶陆爱玲也改嫁到那宁大队,房屋被生产队没收作牛栏和仓库,王宗博的女儿王丽竹跟母改嫁到邓村大队那洞村后,一直受人歧视,讽刺打击,精神上受到极大摧残,致使神经失常。
7月底,王建勋打电话批评甘棠区革委主任、武装部长李洪旺说:“你们贯彻‘七·三’布告抓得不力,要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不要束缚群众手脚。”李洪旺受批评后下到高棠公社,当晚就组织群众批斗并打死4人。该区到8月1日,共打死160多人。
③7月底,王建勋打电话给思陇区,批评他们:“你们行动太慢。”思陇区受到王建勋的批评后,立即召开区革委常委扩大会,并采取紧急措施,决定将南关、胜龙、平安、黄冠等四个公社和区直机关等单位的所谓“专政”对象共37人,统一集中到六进坪(地名)全打死。
④7月29日,原古辣区义陈公社民兵营长陈汉章参加了县革委会召开的民兵营长会议,会上听取了王建勋关于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的讲话后,在会议讨论期间,便规划了本社专政对象名单:韦恒有、韦锦枝、赖焕香、彭树林、陈文中、赖仓玉、李武基等7人,报给区革委副主任黄明安。
县民兵营长会议结束的当天下午,陈汉章回到本公社,向大队支书陈梦清、公社主任李世安汇报会议精神,征得他俩同意,决定开支委会传达县民兵营长会议精神,然后,3人分头通知各片支委。
7月31日,支委会在社办公室中楼召开,陈梦清主持会议,陈汉章传达县民兵营长紧急会议精神,陈汉章把他在县规划的名单讲给支委听,然后组织大家讨论。最后,会议决定召开支部扩大会和群众誓师大会。
8月1日,该社在古辣镇宾墟三眼铺召开了支委扩大会,公社定工干部、党员、生产队长、贫协代表、民兵骨干约70人左右参加了会议,古辣区下乡宣传队蒙泽前、韦世典、吴绍青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陈梦清主持,陈汉章传达王建勋的讲话精神,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向阶级敌人开展猛烈进攻。区干部韦世典代表宣传队在会上讲了话,强调要打主动仗,不要打被动仗。会上,陈梦清还布置要求公社定工干部原在哪个片就负责那个片的讨论,要联系本社、队实际,把‘专政’对象落实好。”
当日下午,各片负责人向陈梦清、陈汉章汇报“专政”对象数字,大陈片负责人报“专政”名单7人;义陈片负责人陈庚秀报8人;平南片负责人李世安报4人;黎元片负责人陈梦清报2人;小满片负责人陈汉章报2人;七联、龙泉片报4人,总共27人。“专政”名单落实后,陈梦清布置8月2日开群众大会,地点在陈屋家庙,四类分子集中在镇宾墟中间地坪。“专政”时(即用棍打死人时)由各村自己行动,布置完后散会。
8月2日,按骨干会议的布置,群众誓师大会在陈屋家庙召开,参加会议的群众有2000人左右。陈梦清主持会议,陈汉章传达县会议精神,会议开了2个钟头后由治保主任胡付香、陈庚秀负责组织批斗“专政”对象。批斗后即由各片民兵将“专政”对象拉到原公社办公室铁门外捆绑,然后由陈茂秀、陈汉宁、陈庚秀、陈锡英等人集体押到古辣墟北面渡塘岭,由凶手韦统和、韦悦应(已死)、韦精忠、韦子宣、陈济林、陈汉宁、陈锡英、黎宁林、李友邦、陈庆齐、陈圣元(已死)等人用木棍打死,在这一事件中,受害者共有24人,全部是群众。
⑤7月29日,原大桥区丰州公社民兵营长兼“抓促”领导小组副组长黄伟善参加县民兵营长会议,当天下午回去在公社办公室向该社党支部书记黄永宋、主任江超世、文书兼“抓促”领导小组组长江明昌等人汇报,当天决定次日召开生产队干部以上的会议传达民兵营长会议精神。7月30日,黄伟善传达完六九四九部队副师长王建勋关于贯彻“七·三”布告的指示,接着经黄永宋同意,领导班子留下研究,决定当晚分片召开批斗会以及交群众斗争处决的名单。黄永宋强调说:“今晚分片召开批斗大会,各片要注意斗争锋芒,各片负责人一定要把关,有些家属可能出来帮,我们眼珠要动。”因此,当晚各村斗争后,将张维玉、江现豪、思德华、江国信、江家驹、程烂忠等6人打死。
7月31日,又在公社召开全社党员、干部骨干大会,斗争打死江超信1人,事前经黄永宋参加的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统一布置,黄永宋还在大会上讲话,指出:“抓生产很重要,但也要抓革命,抓革命才能促生产,做到革命生产两不误。”
8月1日,大桥区革委召开各公社“抓促”组长、民兵营长会议,布置进一步贯彻落实“七·三”、 “七·二四”布告,江明昌、黄伟善参加这一会议回去当天,召开公社干部会传达,到会的有黄永宋、江超世、罗江寿、巫连辉(信用社会计、“联指”派头头)、江超群(治保主任)。巫连辉也在会上汇报区干部黄及应(团委书记、“联指”政委)对他讲的话:“大桥这边形势发展很快。”“你们要发挥无产阶级专政威力。”与会者认为应该赶上形势,讨论决定:(1)将集中在公社训示的三十几个人全部“专政”(处死)。(2)第2天_(8月2日)召开党员干部骨干会传达会议精神后执行。(3)各片负责处决本片的人。最后黄永宋布置说:“各片回去负责通知各片的人,早点来公社集中。”
8月2日,全公社骨干100多人集中在公社旁边的草坪里开大会,由黄永宋主持会议并在会上讲话指出:“对党不满的分子今日一笔勾销。”散会后,分片(组)讨论,题目是集中到公社训示的人该不该杀?各片如何实施?讨论中,黄永宋到各组检查,对下州组的骨干讲:“你们的人是否到齐,如不齐,要马上派人去叫来”。明新组黄祖奇(队长)向黄永宋提出陈乃成不该杀,经黄永宋同意,同时令其将陈带回家。在讨论到如何实施时,很多人不出声怕下手。为此,江明昌到巫连辉家,想征求黄永宋和巫连辉的意见。在巫家门口碰见巫,江问巫:“各片不敢动手,怎么办?”巫讲:“吊你妈,费那么多神气,统统推到煤坑去,既不费力,又不污,干干净净几好,象红桥那样,血和脑浆飞出来到处是污。”当时黄永宋坐在巫连辉床上,江进屋问黄:“宋哥,你还有什么交代吗?”黄永宋说:“因我身体不好,我已经交代巫连辉出去了。”江也认为推入煤坑是个好办法,便跟巫到各组讲这一意见,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由明新片带头执行,用绳子分别一个或两个捆绑串在一起,驱赶至煤坑,拥推和逼跳下水溺死。风山组因迟迟没有行动,黄永宋去指责讲:“你们风山片是怎样搞的?”在场的韦保杰(党员,已死)就对本片的人讲:“醒水呀!弟队。”随即将本片的韦继堂等3人赶到煤坑推下去溺死。当日推入煤坑溺死29人,其中男的22人,女的7人。明新村的谢福英,原是船家女,被推下坑后,游在水上叫喊,新村的民兵陈洛文用矛枪戳了4枪致死。
8月3日,继续召开党员、骨干大会,斗争张天渊、江国钦,斗争后2人捆在一起推入煤坑,黄日见也被抓来推入煤坑,当天共溺死3人,最后黄永宋作总结讲话说:“我们有些党员还未醒,张天渊被推入煤坑后还喊反动口号,让这些人活着怎么得了。”
7月31日,原大桥区连朋公社在区革委常委黄及应、李开贤的督促检查下,由治保主任宋凤康主持召开了全社党员、干部和民兵积极分子会议,传达贯彻王建勋7月29日在县公检法军管会召开各区(镇)公安员,派出所所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研究决定了第2批处决的“阶级敌人”25人名单,当天晚上将这些人全部抓到公社关押,第2天(8月1日),天刚蒙蒙亮,治保主任宋凤康亲自率领纠察队先将16人五花大绑押到公路旁,用木棍活活打死,此时,王建勋坐小车经过,还下车观看了现场。中午又将余下的9人绑赴车箭岭打死,打死后,宋凤康还指定专人逐个进行检查,发现宋凤义尚未断气,就用刺刀将其腹部捅开,肠子流到外面,用刺刀割断宋凤伦的喉咙。其中,宋安义一家被打死6人,这家6人被打死后,宋学理的父亲宋安上又被多次批斗,打断肋骨,被迫自杀。他们的家属也受到株连,生产队评工记分给低等,自留地作物被人毁坏,家禽被人毒死,屋瓦被人用石头打烂,小孩上学被歧视毒打,她们感到在连朋再无立足之地,宋安义、宋安伦、宋其康的妻子被迫拖儿带女改嫁他乡,宋安上的妻子年纪大了无法改嫁,逼着将16岁的女儿宋凤秀出嫁到陆川县,自己带1个女儿跟去,当宋凤秀回来迁户口时,治保主任宋凤康还勒索30元钱才给证明,宋其康的妻子韦芬林改嫁时,接亲的人还被捉来灌狗屎。
⑥7月31日,武陵区新塘公社在办公室召开全社共产党员、生产队干部会议,会议由该社党支部书记黎见宽、民兵营长何仁贤,治保主任霍仁祥分别主持,县公检法军管会派往武陵区的观察员施汝楷在会上宣读“七·三”布告,同时介绍了邻近公社贯彻落实“七·三”布告打死人情况,黎见宽传达武陵区革委会召开的关于贯彻落实“七·三”布告向阶级敌人猛烈进攻的会议精神,民兵营长何仁贤传达县民兵营长紧急会议精神,治保主任霍仁祥也在会上讲了话,然后分片讨论规划打死人名单,新塘片参加会议的人员刘正标、黎见保等人提名说:“刘日恒放毒到生产队的秧苗田里去,破坏农业生产,刘华恒(刘日恒同胞兄弟)不服从管制,不听从生产队安排工作,黎见盛是恶霸,不服从干部安排,对村上人态度恶劣,打骂了不少人,这3个人应该‘专政’。”因此,当天的大会就决定打死刘日恒、刘华恒、刘清恒、黎见盛、黎见浩等人。并要求全社的四类分子一同押去武陵游墟。
会议结束的当天晚上,下塘村民兵连长黎见保和该村干部黎见锦等人在下塘村“三支圳”主持召开该村党员、队干会,参加会议的人员还有黎英豪、黎天进,黎天晓,黎天良、黎兴高、黎朗座等10多人,会上黎见保、黎见锦讲了当天他俩到公社开会精神,黎见保说:“本村的黎见盛,黎见浩2人,公社会上已定为打死对象。”还说:“我看黎见识、(黎见盛、黎见浩、黎见识均系3胞兄弟)黎天然(黎见盛的长子当年16岁)也一起送去游墟,不然的话,不打他们的威风,恐怕以后那也会报复,铲草要除根。”到会的人员也同意一起铲除黎见盛家的男人。
8月1日上午,上刘村三队队长刘正标按照公社干部黎见宽,霍仁祥的指示,安排刘日恒去耙田,上午9时许,公社民兵营长何仁贤带领黎见保(身带尖刀)、磨用羽、黎天晓、黎见华、霍仁祥和黎启余等人到田头捉拿刘日恒刘正标叫刘日恒上田基后,磨用羽即把刘日恒绑住看守,霍仁祥、黎见保等人抄了刘的家,然后将刘日恒、刘华恒、刘清恒押到新塘公社办公室集中。与此同时,党支书黎见宽利诱刘日恒的长子刘正甫与其父划清界线,刘正甫手拿一条犁柱木,朝刘日恒头部打去,当场死亡。治保主任霍仁祥带队将上吊自尽半死的莫绍明拉到公社办公室集中,然后安排其他四类分子抬去武陵游墟,抬到途中高挂村新坝处,磨用发就命令抬去的人将莫绍明丢下水中,然后逼迫莫绍明之母亲凡注槐等人用脚踩住莫的身躯,压入水里活活淹死。民兵营长何仁贤带领刘正标,谢耀章、何星群等人一起将刘华恒、刘清恒、黎见浩、黎见识、莫绍杰、莫树祥、黎见伦、何君富、刘正华、黄注臣等10人押到武陡游墟,全部被赶墟的群众打死。
8月1日,黎见盛见势不好,逃到古辣新胜公社马安村亲戚家躲藏,后被该社党支委陈学胜等人发现,抓后指派民兵送回新塘交给治保主任霍仁祥,霍将黎捆绑在办公室旁边的一棵苦楝树下暴晒太阳,下午1时许,黎叫肚饿口喝,要求给点水喝,而看守民兵却不肯给,黎见盛由于经受不了饥喝和烈日暴晒的折磨,于下午2点钟左右惨死在苦楝树底下。
8月2日早上,黎天然约黎天送一起扛猪到古辣墟出卖来还信用社贷款。黎见保闻讯后,带领磨用发、黎天进、黎天良、黎英豪、黎兴高、黎天晓等10多人到途中拦截,当黎天然回来到老坝头江桥时,被黎见保等人截住,并被绑住手脚,由黎见保、黎天进、磨用发3人一起将他丢下老坝头江淹死。
黎见盛和兄弟黎见识、见浩以及儿子黎天然被迫害致死后,留下其母和妻子李子盛及见识妻莫果珍带2个幼女度日,她们处处受歧视,不久莫果珍被迫携带2个女儿改嫁他乡,留下2个老人孤寒度日,黎见盛一家留下的6间房屋也被生产队全部没收为仓库,国家补贴的孤寡老人补贴费,也被生产队截留占用,黎见盛之母因经受不住打击,于78年病故。弄得黎见盛全家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催人泪下。
⑦7月31日,原武陵区上施公社老廖村黄树松纠集生产队副队长黄树强、民兵黄炳光等16人开会,研究如何落实县革委关于贯彻“七·三”布告精神,会上黄树松提出要打死黄干先等4兄弟,理由是干先的父亲生前埋有枪枝弹药在祖坟里不交出来,后到会人员通过。晚上就召开群众大会,批斗黄泽先、黄干先、黄仲先、黄更先四兄弟及侄儿黄炳豪,斗打后黄更先见势不好,趁人不备之机逃跑,其余4人就被用绳索捆绑拉到牛栏岭黄家祖坟处,参加押送的民兵有黄树松、黄秉峰、黄龙先、黄成先、黄官先、黄勤先、黄启先、黄景文、黄景就、黄景兰、黄应先、黄秉光、郑忠,施吉星、施居信等10多人,这时已经是下半夜了,押送的人将坟地挖开后,没有发现什么枪枝子弹,郑忠就问黄泽先:“你在土改时,喊我不要动干什么?”泽先说:“没有这回事。”话音刚落,郑忠第一棍把黄泽先打倒,紧接着其他人也同时把黄仲先、干先、秉豪陆续打倒。一下就把黄泽先等四人打死了,在场的人均动手打。打死人后,已经是次日凌晨4点多钟了。这帮人回家后接着黄树松又带队抄了黄泽先家,将所抄得的财物搬到本村小学,当晚全部瓜分干净。
8月1日上午,黄树松约本村的黄应先、景就、秉晖、启先、成先、龙先、勤先等人又到县防疫站拉黄泽先之弟黄振先回来准备打死,这些人把黄振先押回到武陵墟时,当时武陵区干部采取措施进行保护,黄振先才免于一死。8月4日,逃跑的黄更先被抓回来,派民兵黄焕先送去公社押回来,走到半路黄焕先便将黄更先打死。
同一天上午,趁人出工之机,黄树松以找黄振先的妻卢秀丽谈心,了解卢秀丽与黄振先夫妇离婚是否事实,叫卢回家拿离婚证书为借口,要求卢与他搞一次两性关系,并厚颜无耻地摸弄卢的胸部和大腿,进行人身侮辱,卢当时不同意他奸污,才未得逞。
黄泽先1家5人被打死后,其母亲施黄氏当时因伤心过度而双眼失明。黄泽先的妻子施桂华带着3男1女被迫嫁到黎塘区吊塘村,后来生产队还将黄泽先家的房子拆掉,造成了家破人亡。
⑧7月31日,芦墟区人武部部长赖增杰到河田片召开河田、德明、中兴公社和原王明公社的深柳大队的干部会议,会上首先宣读“七·三”布告,尔后大讲:“‘专政是群众专政,要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的进攻,对阶级敌人不能心慈手软,对阶级敌人心慈手软就是对贫下中农的残忍,忠不忠看行动,其他公社已经行动打死人了,我们敢不敢向阶级敌人进攻。”在会上还批评德明、中兴公社行动慢(即未杀人)。”并布置以公社为单位讨论回去如何贯彻落实“七·三”布告,强调定好专政对象名单。当时在会上讨论规划名单的有德明、深柳等单位。德明公社将规划27人的名单交给赖增杰。中兴公社支书李贵德、民兵营长吴日林对赖说回去开会再规划名单。会上还布置各公社回去召开干部会、群众大会、四类分子训示会并说他要亲自到各公社检查去督促和参加各种会议。河田会议后,德明、中兴等公社先后召开干部会、群众大会和四类分子训示会。赖增杰亲自到各公社去检查落实情况。这样,在赖增杰的亲自组织、指挥、检查督促下,德明、中兴、深柳2个公社2个大队共被打死56人。中兴公社于1968年8月1日召开公社干部会议,传达河田会议精神,研究规划“专政”对象名单4人,还决定召开群众大会。次日在中兴公社召开全公社群众大会和四类分子训示会。会前还召集了公社干部会,由吴日林向赖增杰汇报规划对象名单,然后召开群众大会,赖增杰在群众大会上讲了话,讲话完后离开中兴公社。群众大会前,民兵向赖增杰汇报六炭村吴日生(规划对象)关门拿刀在家,拒绝参加斗争大会,赖增杰听到汇报后,便亲自带领民兵赶到吴家,拿着手枪对着吴日生令他放下刀后叫民兵捉其到公社参加斗争大会,在批斗中民兵吴日标用柴刀割去吴日生的右耳,这时吴日生妻子带着3个小孩(大女儿吴来英8岁,背着二弟2岁,拉着大弟6岁)。赶到现场哀求:不要打死吴日生。结果连他们也被民兵用石头猛砸。当场2个男孩被打死,女儿吴来英当时被打重伤昏迷未死,第2天,被人发现后背回,吴日生的爱人韦清才被打死时,身上还怀有7个多月的小孩,这一家的惨案,群众称之为“四尸五命六含冤。”
⑨8月1日,原武陵区理化公社在公社办公室隔壁的晒场里召开全社群众大会,批斗丘华山等10多人,会后丘华山等7人被凶手打死。丘华山被打死后,其儿子丘启宗、丘启天、丘启元(16岁)3兄弟害怕而逃到六蒙山区,当时被六蒙公社民兵捉住,六蒙民兵营长黄贵荣打电话给理化公社干部,告知了这一情况,并要求派人进山带他们回去。与丘启宗同村的公社干部丘昌辉获悉后,当即写了张证明带回村与该村的公社革委委员丘昌渭商量,决定当晚召开党员、骨干会讨论。当晚,丘昌渭、丘昌辉等人在新安村小学校主持召开全村的共产党员、民兵骨干会议,会上讨论了丘启宗等3兄弟外逃问题,为了灭绝全家男性,会议最后决定派丘昌渭带领丘昌海、丘昌紫、丘昌敬、丘德恩、丘德琼等7人到六蒙老毛村。次日(8月2日)早上,他们与六蒙民兵营长黄贵荣交接人后,便将丘启宗等3兄弟押回来,约莫走过几个山弯,丘昌渭等人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便将他们按倒在地上,一阵口号声过后,丘启宗、丘启天、丘启元等3兄弟便倒于血泊之中,惨死在丘昌渭等人手里。人死后,这帮凶手从死者身上搜出7元多钱,回到武陵饱食一顿。打死人后的第2天,丘昌谓还带领该村几十名民兵抄了丘启宗的家,将家中的书籍及贵重物品抢劫一空。
⑩8月2日,原黎塘区补塘公社在本社办公室召开大队定工干部紧急碰头会议。由民兵营长杨泰琼传达区民兵营长紧急会议精神,会上,杨说:“贯彻执行‘七·三’布告,对阶级敌人实行专政,要学习新宾、学习(黎塘)三和大队的经验,把四类分子统统干掉。”支书侯有诗说:“根据武装部长韦善强的指示,对四类分子要实行专政,我们大队是否把四类分子统统干掉,大家讨论。”大队革委会主任吕钦声说:“干脆做(杀)去,这帮人一个也留不得。”会计张洪珍说:“我们大队有人参加‘反共救国军’被公社点名批评,干脆把他们统统做(杀)去!”民兵副营长张建祥说:“这帮人气焰比较嚣张,干脆把他们做(杀)去。大家发表完意见,就决定由民兵营长杨泰琼、副营长张建祥2人负责指挥,全大队统一行动,把受害者押到北沟旧矿窑打死后投进窑去。根据会议决定当晚即召开全大队民兵排以上干部和纠察队紧急会议,要求分工包干,以村为单位落实“专政”对象,会上杨泰琼亲自点新岭村13人,并负责组织打死;吕钦声点名新埠村4人,负责组织打死;张建祥负责补基村7人,侯有昌负责三择村13人,张洪珍点名并负责吊塘村2人。全大队共定出39人的名单。最后,由侯有昌宣布会议保密纪律,强调透露消息者后果自负。第2天(8月3日)杨泰琼、张建祥统一指挥民兵纠察队把以上规划的人员押到指定地点。民兵纠察队站在背后二、三米处。杨泰琼打手势,黄怀瑞吹口哨,发出杀人信号,杨世祥就开火,其余纠察队员一拥而上,逼近射击,瞬间就把37人全部打倒(这些受害者有的当场毙命,有的处于昏迷状态),杨泰琼、张建祥带头把尸体丢入窑内水中,其他成员也跟着动手,把37具尸体全部投入矿窑水中。事毕,杨泰琼、张建祥立即把大队民兵队伍拉到高岭村,又打死杨春高、杨春展2人。这样,当天受害群众共39人。与杀人有关的人员共36人,其中国家职工2人(均系打死人后参加工作),社员群众34人。
1968年7月初,黎塘区青山公社因病退职在家的原宾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老游击队员黄世济,被捉到黎塘中学关在一间小房子内进行批斗、审讯,被捆绑吊打,罚他跪在尖利的碎瓯碗片上,膝盖骨头都露出来,一连折磨6天,行走不得,危在旦夕,这样才叫家人拉回家治疗,刚能扶床行走。同年8月3日黎塘区武装部长韦善强又指定黎塘中学红卫兵罗文兴等4人带着手枪、刀等凶器去杀害黄世济,当时黄世济病重睡在床上,罗文兴、丁家茂2人从窗口朝他连开数枪,将黄世济打死在床上,这样还不罢休,梁彪又走进柴房去用长茅刀向黄世济的肚子捅了一刀,肠子流出,黄世济从床上被拖丢下来,过了半小时,公社干部又派民兵莫若富、黄金龙等人用木梯将黄世济尸体抬到黎塘线路器材厂公路旁,在尸体上挂上反动救国军师长黄世济的下场的牌子,陈尸示众3天,在批斗黄世济时,罗兴文等人还抄了黄世济的家,抄走黄金、金戒指、现金、粮票、自行车等财物。


(三)
8月2日,王建勋又召开了有各区革委会主任和武装部长参加的所谓“刹车”会议,会上王建勋说:“七·三”布告后,广大革命群众主动向阶级敌人实行专政,这个大方向是对的,虽有一些缺点也是对的。对敌人专政就是对广大革命群众保护。……前段主要是放手发动群众,现在群众发动起来了,同志们应讲究策略,不要再杀了,杀多了,杀罪大恶极的得了。……对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和未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实行专政,矛头主要对准他们。要检查检查,目标对准没有,对于叛徒在过去叛变中有没有血债?有血债是否应杀?交群众讨论,由群众决定专政,但在专政前必须批判斗争,群众弄清他罪恶再处理。 抓住特务不能放,经过斗、批,然后把他事实摆出来,要有证据,这些人群众不专他的政,送到军管会也专他的政。死不悔改的走资派,愿意改正的走资派还是可以不杀,对顽固的也只好处理,未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说明他有现行破坏活动,就要杀他的头,交群众专他的政。……小学教师已关的要送来,最后,要清理阶级队伍,清理后要放到生产队劳动,但不打死,批判斗争可以。公社革委主任和武装部长会议结束后,各区、社回去进行所谓“刹车”,又发生了几起严重杀人事件。
①8月2日,王建勋打电话问邹墟区革委会主任韦子林:“你们今天有拉到街上打的吗? ”韦说:“有,十几二十个。现在我们正在开会强调,今后不得拉到墟或公路旁来打了,由各村就地处理。”王说;“对!对!对!就这样办。因为我们这条公路通往柳州,影响不好,又影响卫生。”
8月3日,县驻邹墟区同德公社宣传队长覃在英在区听完革委会传达王建勋8月2日所谓“刹车”会议精神后,打电话给公社干部通知原来规划“专政”的18个对象(即:李官护、李有桐、李有梅、李有道、李锦乾、李庆彪、李生余、覃兰香、覃其德、覃国安、覃彩连、覃香松、谢护祥、谢圣贤、黄庆春、谢圣编、李连芳、覃彩云)每人自带一条绳子到公社集中,覃在英散会回来后,当即布置召开骨干会,并在骨干会上明确群众大会由谭春林主持,大会按覃在英的布置,谭春林主持,谢盖贤将18名“专政”对象的所谓“罪状”一一宣布,用带来的绳子将他们绑起来,拉到独石江边,用木棍全部打死后,把尸体丢到江中。其中生产队干部覃彩云,当日还在田里劳动,公社干部通知他立即回公社开会,他急忙转回家中,衣服没换,水没喝一口,拿了语录本和一条绳子赶去,刚进公社大门就宣布他是坏分子,将他捆绑起来,他向公社干部哀求说:“我没有什么罪,请留我一条命,做工养小孩。”结果还是被打死。这些人全部被打死后,覃在英还布置整理死者“罪状”,用大字报形式公布于各村。
②8月2日,原新桥中学校医兼校革委会副主任韦志明、赵柏林(该校“红联”组织政委)、黄家成(该校“红联”组织司令员)等人,在新桥中学召集“红联”组织的学生李昭尚、李德发、韦春彰、覃华进、韦群英、谭凤金等10多人到李仕杰房间开会。韦志明在会上讲:“‘七·三’布告下达后社会上对那些牛鬼蛇神已经专政了。我们学校要紧跟形势。陈天杞(校长)、杨受传(教导主任)是大地主,李武俊(总务主任)、黄罗本(教师)也是地主,还留这些牛鬼蛇神做什么?覃冠明(教师)在上思县教学时逼死过一个学生,杨永青(会计)是三青团,帐目又不清,马颜秋、何乃团(均是学生)以前组织一帮人抄过我的家,围攻区公所。赵柏林还被他们打过,你们要把这些人抓回来批斗。”赵柏林接着讲:“我们要紧跟形势,把这些牛鬼蛇神铲除掉,大家是否同意?”黄家成也在会上说:“现在社会上都打死四类分子。我们学校那些牛鬼蛇神怎么办?大家看做(打死)否?”与会者一致同意。散会后,赵柏林、黄家成即派人将陈天杞、杨受传、李武俊、黄罗本4人抓到53班教室逐个挂牌子,赵柏林、黄家成带领李昭尚、韦春彰、赵军江、李德发、覃华进,白国华等人把陈天杞。李武俊、杨受传、黄罗本拉去新桥尚武街推到新桥税所后面的江坪处用木棍、石头、铁枝打死。当日,赵柏林还亲手起草了001号布告,张贴于新桥街上,公布陈天杞等4人的所谓罪状。同年8月3日,黄家成带领李昭尚、覃华进、韦春彰等人,到新宾公社共和大队,把在家养病的覃冠明老师捉回学校,当晚,赵,黄2人在53班教室组织10多名学生对覃冠明进行批斗、殴打,后关在一间空房里,逼覃写交待材料,造成覃冠明于当晚深夜上吊死亡的后果。同年8月4日,黄家成又带领李昭尚、覃华进到高田公社去捉不同观点的马颜秋回校,当晚赵柏林,黄家成在53班教室纠集学生斗打马颜秋,第2天,赵、黄2人组织学生将马颜秋拉到学校附近江坪处打死。同年8月6日,赵、黄2人又带领李昭尚、覃华进等7名学生到新桥农中,将该校老师黄时洪捆绑到清平水库鱼塘边江坪处,覃华进即用枪将黄时洪打死。当天黄家成、赵柏林还带领学生到三友大队将何乃团捉回学校,并于当晚把何乃团斗打致重伤后,抬到该校附近江坪处由三友大队民兵开枪打死。同年8月中旬的一天该校总务会计杨永青从乡下回校领工资,赵柏林、黄家成便以帐目不清为由,把杨永青抓到53班教室,组织10多名学生对杨永青进行捆绑吊打,杨受不了折磨,跳下鱼塘,黄家成和韦春彰便将杨永青压入水中几次,才拉上来当晚把杨关在一间房里,逼其写交代材料,导致杨永青于深夜上吊死亡。同年8月上旬一天,赵、黄2人和李昭尚、赵军江等人到新桥大队和民兵将关押在大队小学的甘宝强、李国祥、杨进族3名群众拉到新桥墟头往芦墟方向的公路边用木棍、石头打死。此外,韦志明于同年8月中旬的一天还布置赵柏林、黄家成和学生去邹墟公社,将下乡工作的该校老师廖溯贤、蒙文坚抓回批斗时暗示在半路将廖、蒙打死。由于县保卫组派人赶到制止,对廖、蒙进行保护,廖、蒙两老师才免遭打死。同年9月份,廖溯贤回校后,韦志明、赵柏林、黄家成还组织学生对廖溯贤以残忍的手段进行刑讯、逼供,廖溯贤被折磨后卧床3天动弹不得,治疗20多天才痊愈。
(四)
1968年7、8月间,宾阳县在王建勋、王贵增、蒙伍存等人的策划、指挥下,致使全县各区(镇)、社普遍出现成批地杀人的严重事件,据统计,1968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的10多天时间里,共被打死和被迫害致死的3681人,其中国家干部51人,工人27人,集体职工75人,教师87人,四类分子2036人,群众1405人。全家被杀光的有14户,一家被杀2人以上的有191户,丈夫被杀致使妻子改嫁的176人。县城在大杀人高潮的那几天,到处摆着尸体,达到了汽车难以通行的程度,因而出现了有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被铲草除根,全家灭绝;有的被杀人劫财,无家可归;有的人被杀后妻子被强奸和霸占等悲惨情景。
(五)
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文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1983)55号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在调查核实事实的基础上,对在打死人案件中有牵连的人员分别进行了处理,案件牵连的人员中已调出宾阳的,也分别寄出证明材料及我县的意见,要求所在单位按政策给予处理。对“文革”期间被无辜打死和迫害致死的人员进行了平反昭雪,对其遗属做了善后工作。




宾阳中学事件
1967年上半年,宾阳中学师生分别成立了“红卫兵联合指挥部”,简称“红联”和“红卫兵中学生司令部”,简称“红中司”。“红联”(联指)派组织。由于得到当时军管会的支持,撑起了“造反大军”的旗号,大打出手,对原宾阳中学校长韦士民以及蓝成瑞等老师和部份学生,横加迫害,肆无忌惮地进行揪斗,并任意残杀,致使韦士民等人被迫害致死,蓝成瑞等5位教师被无故杀害,黄旭球、蒙朗豪、林国彰、覃展芳等25名干部、学生、群众也分别惨死在这些人手里。整个事件被害死30人,造成了当时宾阳轰动一时的“宾阳中学大惨案”。
(一)逼死校长韦士民、残杀学习老师
韦士民是参加地下游击队的老干部,“文革”前历任宾阳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文化大革命”动乱中被扣上“走资派”、“叛徒”等帽子,多次被揪斗、游斗、强迫劳动,隔离审查。1968年5月13日,当时宾中“红联”司令员张兵、副司令员莫孔才说《广西日报》刊登的广西叛徒名单中有韦士民名字,张兵还说:“韦士民的战友揭发他曾被捕叛变过,写过自首书,但他从未交待,如果我们挖他(指韦士民)出来,并使他承认自己是叛徒,这样,我们不是为人民立新功吗?”于是,张兵、白平明(“红联”骨干)等人就以“红联”司令部的名义写出了逮捕证,张兵亲自出马,带领莫孔才、白平明、郑桂旦(“红联”参谋)、唐平飞(“红联”、作战部部长)、余绍显(“红联”副司令)、曾德熹(“红联”骨干)、黄华山(“红联”骨干)、白绍辉(“红联”骨干)朱积生(“红联”骨干)等到宾中保育院韦士民的住处出示“逮捕证”,将正在与老师闲谈的韦士民踢倒,捆绑,随即拉到“红联”司令部,严刑拷打、审讯,追问韦“叛徒事件”,没有结果,尔后又将韦士民押到宾中红楼后面女生宿舍的一个房间里写交代,并安排人严加看管,强迫劳动及拉出校外参加陪杀等。1968年7月31日下午,韦的爱人施如梅送饭给韦不见,即报告“红联”组织,并到处寻找。后来,“红联”红卫兵骨干韦子勇首先发现韦在学校猪栏上吊。次日上午张兵向当时新宾派出所报称、发现韦士民于学校猪栏自杀身亡。于是原新宾派出所所长黄兆仁、干警陈永俭、新宾法庭庭长林伟良等3人即赶来现场验尸,以肉眼观看,未发现尸体有什么伤痕,当时没有做验尸记录,也没有拍照,就马上离开现场。韦士民死后,张兵、白平明说:“韦士民上吊死有余辜,死了也要让人家知道‘叛徒’的下场!”于是张兵派黄华山叫陈宏才、雷启洪、黄彬才、朱炳阳等老师用木车将韦士民的尸体拉到芦墟游街“暴尸”,并在木车上挂上一块大牌写着:“叛徒走资派”韦士民自绝于人民死有余辜!叫拉车的人边喊边敲锣,从宾中拉到芦墟,经菜市过旧银行,然后拉回学校,拉到新宾冲锋岭掩埋。埋时,不准用棺材,真是凶横致极,毫无人性。
无故杀害蓝成瑞等4位老师和1名干部。1968年中央关于解决广西两派问题的“七·三”布告下达后,“红联”派将“四·二二”派赶出了校门,并抄了他们的住所。同年7月的一天,“红联”骨干曾德熹、曾光常将抄“四·二二”据点时缴获的土制地雷拿出来分解,引起爆炸,曾德熹被炸断右手腕,曾光常被烧伤胸部和脸部。事后,“红联”红卫兵便认定这是原化学老师赖元蜚制造并有意用来杀害他们,因而对赖元蜚老师及“四·二二”怀恨在心,扬言要“以血还血”。特别是受伤的曾德熹、曾光常更是恨之入骨,说一定要报仇。
宾中“红联”组织,为了给被炸伤的曾德熹解决接假肢费用问题。于1968年7月28日上午在宾中红搂召开“红联”全体成员会议,由张兵主持,发动捐款。讨论中,大家认为款额太大,无力捐助,于是改变筹款方式,决定向学校要一部分,向“红联”上级请拨一部分,会后由张兵去向学校原副总务主任吴海俊要钱。吴说,学校没有这笔钱开支,并讲了一些对“红联”不满的话,因而引起了“红联”的极大不满。接着,张兵、莫孔才、余绍显、白平明等经过商量,决定再次召开“红联”全会。于是在副司令余绍显主持下,又召开了第二次“红联”全体成员会议。会上,张兵先汇报了向吴海俊要钱不得反被“辱骂”的情况,接着奠孔才讲了曾德熹的手被炸断、曾光常被烧伤是“反革命分子赖元蜚做的炸弹造成的”和“红联”如何如何受压等煽动性的话,更激起了到会人员的“极大愤慨”,会上“群情激昂”。当场,白平明、覃作平、朱积生等咬牙切齿地说:“要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要镇压他们几个,使他们懂得‘红联’厉害。”韦子勇等还将手枪拍在台上,摩拳擦掌,并提出要镇压吴海俊、赖元蜚。“红联”骨干黄华山,曾光常又提出不但要惩办赖、吴,为了以后我们能安心读书,还要严惩杨锦铨、潘志诚(杨、潘当时是学校“四·二二”派头头)。白平明还说:“这还不行,还得让那些地富出身的老师回来看,领教领教“红联”的厉害。上述主张得到与会人员的支持。会议决定由白平明起草计划要杀害的老师的“罪行”,以便向群众公布。张兵最后在会上作总结,声称:“这次大会开得很好!是战斗的动员大会,王副师长(王建勋、驻军六九四九部队副师长)还批评我们行动太慢了。这件事情决定下来后,如果以后有人为此事找到头上,大家必须敢于承担责任,不能全部推到某个人身上,应该说是全体“红联”通过的。“会议还决定,凡持枪者,枪杀老师那天都到现场维持秩序。参加策划会议的人员有:张兵、莫孔才、余绍显、白平明、黄华山、程光英、郑桂旦、朱积生、曾光常、韦子勇、张鹏芬、覃作平、唐平飞、马玉凤、韦月秀、余小珠等二十几人。
会议后,“红联”则决定下乡捉拿计划要杀害和陪杀的老师回校(当时绝大部分教职员工都作为县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队员到大桥区和黎塘区的部分大队工作)。于是,张兵、莫孔才、白平明等负责人就亲自组织力量下乡抓人。1968年7月31日由黄华山、程光英、覃作平、张鹏芬、唐平飞、郑桂旦、邓延昌、韦忠英、朱积生等到大桥区红桥、新道去抓成克英、朱炳阳、黄彬才、舒文忠、莫福宝等。8月1日,由韦子勇、白平明、邓延昌、郑桂旦还有老师谢东、陈文磊一起到黎塘区司马公社抓余任贤、蓝成瑞、陆之铭、罗书栋等。这一天是用汽车从黎塘农科所把要抓的上述4人送回学校的。他们计划抓的人中,除舒文中、莫福宝(因民兵阻挠未能抓回)和杨锦铨、潘志诚外出未抓到外,其余的都抓了回来。赖元蜚老师则是从原籍容县回校复课闹革命,刚到校就被张兵、黄华山、郑桂旦等人抓了起来。捉拿这些老师过程中,被抓的老师都被搜身索取所有财物(包括手电筒等日用品),并被捆绑及遭到不同程度的踢打。回到学校后又被关禁在女生宿舍,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与此同时,他们还从外地抓来县邮电局林邦洁、黄某某等2人关押于校内。此外,在7月24、25两天内,莫孔才还指挥“红联”骨干朱以善、林国华、韦子勇等抓回“四·二二”派女学生余幼玲、刘胜南等6人非法关押校内进行拷打、审讯,甚至进行人身侮辱,长达一星期之久。
8月1日下午4时许,“红联”负责人白平明等命令刚被从黎塘公社抓回的蓝成瑞、余任贤、陆之铭、罗书栋4位老师跪在学校内大榕树下,强迫各人低下头来,不许东张西望。当时韦子勇等还踢打蓝成瑞老师,几次把蓝踢倒在地,又把他拖起来跪,并且骂蓝:“你蓝成瑞想死还是想生!”蓝成瑞老师气氛地说:“我已60岁了,死就死吧!”接着又是一阵脚踢,并有人提出拉出去干掉。于是白平明、韦子勇等便把蓝成瑞老师推出去,并令陆之铭、余任贤、罗书栋3人跟着,押至现宾阳汽车中心站旁公路往横县方向的拐弯处后,韦子勇(已故)即开枪打死蓝成瑞。陆、余、罗3位老师分别跪在蓝的后面陪杀。
8月2日,由“红联”司令张兵、副司令莫孔才、余绍显以及白平明等召集在校“红联”红卫兵,在校内办公楼外大榕树下首先批斗赖元蜚(当时赖被用铁线捆绑得很紧,呼吸极端困难)、吴海俊、余任贤等3位老师。后来他们又令陆之铭、黄彬才、朱炳阳、成克英、罗书栋等老师到场陪斗。批斗一阵子后,张兵对在场的红卫兵说,挂一个牌子给他们(指赖、余、吴)。接着红卫兵就给赖元蜚、余任贤、吴海俊3位老师分别挂上“反共救国团总工程师赖元蜚”、“国民党残渣余孽余任贤”、“大坏蛋吴海俊”的大牌子。尔后便把被杀和陪杀的老师及原关押在宾中女生宿舍的林邦洁、黄某某2人,在校内批斗后,就把他们拉到新宾游斗。在游斗前,张兵、白平明等强调,所有在校内的“红联”红卫兵一律参加,特别是带有武器的红卫兵。一路上,张兵指挥唱语录歌,白平明负责领喊口号,游到原新宾邮电支局对面街中心时,停下围斗。张兵把早已写好的3位老师的所谓罪状交给“红联”成员马玉凤上台宣布,并叫3位老师逐一认罪。完毕,张兵、郑桂旦等即假问群众说:“怎样处置这些人?”当不明真相的群众起哄叫“干掉”时,张兵则下令“出发!”于是,红卫兵则将吴海俊等10个被斗对象往宾贵公路方向押送。队伍行将出发时,张兵还叫唐平飞、黄华山到医院通知正在住院治疗的曾德熹出来。将要到达宾贵公路一公里(即飞鹅岭脚)时,莫孔才、白平明命令队伍停下,随即下令唐平飞、黄华山、韦子勇、马玉凤等将押送去的人推到公路旁水沟,进入乱坟地,然后由白平明命令他们面向新宾中学方向跪下,一字排开,陪杀的人靠右边,旁观的“红联”红卫兵和群众也跨过水沟围成半圆形。这时,曾德煮在陈志超陪同下到达现场后,便由唐平飞推出吴海俊,黄华山推出赖元蜚,韦子勇推出余任贤跪下,后由莫孔才、张兵等具体安排:曾德熹枪杀赖元蜚、黄华山枪杀吴海俊,唐平飞枪杀余任贤。张兵首先示意曾德熹要程光英的二号驳壳枪打赖元蜚。张兵、白平明互相交换了一下眼色,白平明才下令“预备”“放!”曾德熹开枪把赖元蜚打死,唐平飞开枪打死余任贤,黄华山开枪打死吴海俊。接着,韦子勇、马玉凤、张兵、程光英、郑桂旦等又分别补枪。在杀害3位老师以后,张兵又用手抓住被陪杀的朱炳阳(当时朱是张的班主任)老师的头发大声喊道:“这就是朱昌奎(解放前宾阳有名的大地主,解放初期被枪决)的儿子!”当时无人答腔,却有在场的另一群众指着被陪杀的邮电局的林邦洁说:“那个姓林的是个坏蛋!”话音刚落,他们又把林邦洁推出去枪杀。此后,张兵、莫孔才、郑桂旦等还命令被陪杀的黄彬才、成克英等人上前翻尸,看被枪杀者是否被打死。约下午6时许,他们将剩余的人员押回学校继续关禁。
1968年8月2日枪杀余任贤后,程光英、李先宁,朱以善等人到余的宿舍抄得一本存折,内有存款600无,事后张兵、莫孔才提议将此款给曾德熹到上海装假手用。第二天曾德熹由陈志超作陪到芦墟储蓄所提款。街上碰到黄华山,黄也一同去作提款证人,得款后曾德熹便往上海治疗。
(二)围剿杀害“红中司”学生。
1968年6月18日,“红中司”头头黄旭球、吴俊宇等人抢新桥武装部武器逃宿在新桥程村,而被民兵包围。张兵、莫孔才闻讯后,即带唐平飞、程光英、覃作平、韦子勇、郑桂旦、黄华山、马玉凤等人赶到程村与民兵共同包围“红中司”学生,围到半夜,还没有攻下程村,民兵就到清平水库搬来炸药进行强攻。凌晨,唐平飞持炸药包先炸开大门,又炸毁一间民房打开了缺口。接着黄华山、郑桂旦等人和民兵不断朝“红中司”据点开枪射击。6月19日天刚朦亮,对方黄旭球被击中身亡,“红中司”学生黄阳生等拖着黄旭球的尸体出来举手投降,“红联”学生程光英、黄华山、唐平飞等人冲上去夺他们手中的枪。唐平飞、程光英各夺得一支二号驳壳枪,黄华山夺得一支加拿大手枪。最后民兵又将所谓俘虏的7个“红中司”学生和2个社会青年押回屋内进行集体枪杀,接着“红联”学生黄华山、覃作平、程光英、唐平飞、郑桂旦、韦子勇也向这些死尸射击。在此事件中,宾中“红中司”学生黄旭球、江超宇、黄阳生、赖宾魁、张焕礼、农隆安、王安祥、伦振安和程村青年陈信红、陈世春在投降的情况下惨遭杀害。
(三)任意杀害干部和群众、非法抄家,抢劫他人财物
蒙朗豪(化名蒙狼狗)是芦墟镇红旗街人,在“文革”中参加“四·二二”派群众组织,1968年7月去南宁参加武斗。后被俘,由当时在南宁参加武斗的“红联”学生林国华,唐平飞、刘庆宾、黄华山、莫孔才等人,把他和李共和抓回来关押在宾中。一天晚上,张兵、莫孔才、白平明,林国华等人策划,莫孔才、程光英、郑桂旦、白平明、覃作平等将蒙捆绑并挂上牌子,押往芦墟。到通往南街三叉路口时,覃作平用七九步枪将蒙朗豪打死。
林国彰是原县工商联干部,芦墟镇解放街人,家庭出身工商兼地主。在“文革”中被靠边站,下放到县农科所劳动。1968年8月2日工商联干部蒙堂卿去宾中叫“红联”学生来处理林国彰。当晚上9时许,“红联”学生刘庆宾、李先宁等人按照蒙堂卿约定的时间去到县农科所把林国彰捆绑拉到陆村头,刘庆宾用七九步枪把林国彰打死。
1968年7月28日新廖公社规划打死地主分子覃展芳和富农分子张建民2人,当天下午由会计廖镇昌打电话与宾中“红联”联系,请求支援,张兵表示同意派人协助。晚饭后张兵叫白绍辉找来莫孔才、郑桂旦、唐平飞、程光英、余绍显、林宝祥等人商量,并决定将关押在校的老师陈洪才、雷启洪和新宾粮所干部熊家保等人带去新廖陪杀。晚上约八、九点钟,由黄华山、覃作平、韦子勇等推着捆绑的覃展芳、张建民,由郑桂旦押着陪杀的人,到铜鼓岭脚现场,黄华山、覃作平、韦子勇等开枪打死覃、张二人。张兵用枪指到陪杀的熊家保胸膛说:“你要老实交出‘反共救国团’名单来,不老实下场就这样”。
1968年7月31日下午,新廖大队又开会研究决定杀9个人,由民兵龚祖祥打电话与张兵联系请求支援,张兵同意协助,答应当晚12点钟前派人去,张兵与莫孔才商量后,派林国华、刘庆宾、朱积生、程光英、黄大章、李先宁、黄华山、伍铭善等人由莫孔才、白平明带队到新廖与民兵一起将四类分子集中。然后由治保主任吴克义点名喊出邹宾奎、廖荣森、廖建森、廖大妹、覃维梓、覃益芳、覃荣芳、覃启寿、张建邦共9人,交由上列学生和新廖民兵覃富忠、莫影然拉到新宾汽车站三角地枪杀。
磨良柱原是宾中学生,“红中司”骨干。磨良杰是复退军人,是“红中司”聘请去当军事教员。“红联”怀疑磨良柱和磨良杰2人有枪枝。张兵带领白平明、莫孔才、唐平飞、郑林旦、程光英、丁玉超、黄大章、刘庆宾、李先宁、朱以善、白绍辉等人,于1968年7月的一天晚上,到新模村抓磨良柱与磨良杰。抓到人后得不到枪枝就进行抄家,磨良杰被抄走一台收音机、一块手表。并把磨良柱、磨良杰抓到宾中关押斗打。磨良杰从宾中放回去后被群众打死。
王丽瑚是宾阳医院的医师,“文革”中参加“四·二二”派群众组织,1968年7月,在落实“七·三”布告期间,张兵、郑桂旦等人怀疑王是特务,就到医院抓王到宾中关押斗打审讯。王被抄去一个电动胡须刀。
李共和原是县五金公司采购员,“文革”中参加“四·二二”派群众组织,1968年7月下旬;被黄华山、林国华、唐平飞、刘庆宾、白平明等人从南宁抓回来关押在宾中审讯斗打。李被抄去现款92元、手表一块、收音机一台、粮票90斤。
熊家保是新宾粮所干部,在“文革”期间参加“四?二二”派群众组织,“红联”怀疑熊参加“反共救国团”。1968年7月的一天,张兵等人到粮所抓熊到宾中关押审讯,被毒打至昏泼冷水才省人事,后来被拉去陪杀。
在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中,对直接制造和参与“宾阳中学事件”的为首者,我们已经进行了严肃处理(指现在县内工作)。
张兵,宾中学生,红卫兵组织(“宾中红联”)司令,原任县水泥厂生产股长,中共党员。给予清除出党,行政开除公职,追究刑事责任处分。
唐平飞,宾中学生,红卫兵组织(“宾中红联”)作战部长,现任县水电局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给予清除出党。
林国华,宾中学生,红卫兵组织(“宾中红联”)骨干,现芦墟派出所工人,中共党员。给予清除出党。
黄华山,宾中学生,红卫兵组织(“宾中红联”)骨干,现是县志办干部,中共党员。给予清除出党。
郑桂旦,宾中学生,红卫兵组织(“宾中红联”)骨干,现任大桥中学教师,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程光英,宾中学生,红卫兵组织(“宾中红联”)骨干,现任大桥乡大程村教师,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已调出县外单位直接参与“宾阳中学事件”的骨干莫孔才、余绍显、白绍辉、黄大章、曾德熹、邓延昌、刘庆宾、朱以善等,我们已分别寄去证明材料,同时提出我们意见,要求这些单位给予他们党、政纪处分。1983年“处遗”工作以来党和政府对受害者家属分别做了善后工作。

邹墟区“六·四”事件
1968年5月28日晚上,邹墟小公社的骨干在公社办公室批斗邹墟街“坏分子”邹玉保,邹墟街社员唐平岳(当时为“四·二二”派成员)寻找生猪路过此地,趁机看批斗情况,维持会场的民兵即以探听消息,想抢民兵枪支等罪名,将唐抓住,并进行关、打后,放其回家。唐回去后,将被打情况在派群众中讲开,引起不满。他们在入邹墟老街的路口开起六个闸门,进行“文攻武卫”,并想寻找机会报复对方。同年6月3日下午约2时许,唐平岳、张树斌、梁六福等人在邹墟猪仔行发现“联指”派成员冯可云(本大队下窑村人,唐被抓时,冯打过唐),便将冯抓到邹墟糖行街莫佳杰家殴打,并关闭老街所有闸门。
原邹墟小公社革委会主任、“联指”派骨干袁炳全闻讯后,立即到邹墟区公所找区武装部干事黄瑞华(黄负责“支左”)。将冯被抓走的情况向黄汇报,并请求武装部帮助营救冯,黄听完汇报后,即交代袁回去先出海报,勒令对方放人,造个舆论。当日下午五时,袁炳全便召集全社干部韦中概、韦玉山、熊兴保、蔡永才等人开会。会上袁说:“冯可云被抓,挨打很厉害,大家看怎么办?我已向区汇报,区叫出海报勒令放人,不放后果自负。”还说:“我们回去要作好准备,如果邹墟街“四?二二”不放人,我们就对他们采取革命行动。
6月3日傍晚,袁炳全等人书写的勒令放人海报贴出后,唐平岳等人便将打得蛮伤的冯可云偷偷放出来,冯当即回家。晚上八、九点钟左右,袁炳全即布置该社民兵包围邹墟街,并打电话到邹墟区的白山、古莲、新华、永和等四个公社,要求派民兵支援。袁炳全唯恐这些公社民兵不到,又在新窑手工业办公室打电话到区找黄瑞华和区组织委员、“联指”派头头颜炳忠,找不到,袁即对接电话的区干部庞善棋说:“我们的冯可云被邹墟街“四·二二”抓了,我们公社组织民兵营救,将邹墟街包围起来,到半夜3点多钟再放一轮枪,要“四·二二”宿龟街堡,以一网打尽,我们就可冲入街内抢回冯可云。我们力量不足,要求你们马上通知各社民兵支援,意见如何?”袁还说:“我已通知白山、古莲、新华、永和等公社。”庞接完电话后,立即分别到黄瑞华、颜炳忠房间请示,黄瑞华同意调动民兵,并亲自打电话给古莲公社民兵营长韦凤新,叫韦亲自带领民兵来围攻邹墟。颜也同意调动民兵,并布置说:“同礼、古莲两社民兵守邹墟东面的渡口,并将船靠东岸,防止“四·二二”过渡逃走;同仁、永和两社民兵守邹墟粮所和邮电所的岭,不准他们南逃;白山、新华、邹墟等三社守六新到石牛路口,不准他们向西、北逃走。”并叫庞善棋、李寿明负责用电话向各公社传达。为了同各社联系,区把电话机搬到三楼中厅,由李寿明、庞善棋轮流值班守电话机,并按照颜、黄的布置分别打电话催促各公社迅速调动民兵来包围邹墟街。
当晚10时许,白山、古莲、永和、新华等10个公社的民兵500余人,陆续赶到了邹墟,并带来轻机枪10挺、冲锋枪10支、步枪127支,按颜布置的地点,将邹墟街团团包围。袁炳全亲自到邹墟街附近的三拱桥布置该社武装民兵吴德明、韦汉德、韦士英等武装民兵守好邹墟街西面公路,布置白山民兵受命中,其中“四·二二”派群众20多人被绑在公路边跪下,袁炳全亲自指挥民兵梁支凤开枪打死邹宗明、钟良元;指使民兵韦德兴开枪打死颜少琼。当日被赶到广场集合的群众共被打死13人。
整个事件过程,“四·二二”派群众没有还击一枪,战后也缴不到他们一枪一弹。却造成唐平岳、张树斌、梁其福、韦嵩雄等28人被枪杀,其中国家干部3人,工人2人,现管坏分子1人,群众22人,烧去房屋3间,被抢走财物价值约2万元。
在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中,对“六?四”事件的为首者黄瑞华、袁炳全已追究了刑事责任;对参与“六·四”事件的主谋、策划者以及案件涉及的人员,颜炳忠、黄用芳、庞善棋、李寿明、韦中概、韦玉山等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83年“处遗”工作以来,党和人民政府对被害者家属做了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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