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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道晖:“万岁”口号之我见

发布者: reading | 发布时间: 2024-11-24 10:17| 查看数: 110| 评论数: 0|帖子模式


“万岁”口号之我见
郭道晖

2010年第8期 炎黄春秋杂志


  读了张素华先生的文章(《毛泽东没有在“五一口号”中写“毛主席万岁”》,见《炎黄春秋》第7期,以下简称“张文”),有几点看法,略述如下:
  一、我所撰《四千老干部对党史的一次民主评议》(见《炎黄春秋》今年第4期)一文中有关“五一口号”事,并非是张文所说的是“郭文所谓……”,即并非我的杜撰,而是转引当时中直机关讨论历史决议(草稿)简报第五组第三十二号(1980年11月17日)所载陈友群同志的发言。他作为朱德同志的秘书,身处党中央机关,应是知情人,其对“万岁”口号的史实的发言,想必言有所本。此前,关于此事,在理论界史学界也多有论辩,可供读者比较辨识。
  二、今“张文”亦言有所据,如所据档案属实,可供识者参酌。但据他考查的结果,也同时可证明,“万岁”口号正式纳入党中央的“五一口号”,是经毛泽东亲自审阅并默许的(档案上只有他对其他口号的仔细修改,未见他有只字对“万岁”口号的修改或否弃),表明喊“万岁”是经他批准同意的。
  据张文,本来中宣部(胡乔木)最初所拟的口号是“毛主席万岁”,还比较简单朴素;经刘少奇精心审改,加了不少装饰词,改为“伟大的中国人民领袖毛泽东同志万岁!”这是建国后第一次奉上“伟大领袖”的徽号(比林彪后来恭奉“四个伟大”要早20年左右)。对此,毛泽东不置一词,欣然默许。对照他在建国前夕纪念党的生日时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开头所讲的:“人到老年就要死亡,党也是这样。”国家权力和党最终都会“逐步地衰亡下去,完结自己的历史使命”,也就是说,共产党也不可能“万岁”;可不到一年,就同意在“五一口号”中喊自己“万岁”,自我否定了原先的历史唯物主义论断。
  后来,党的八大批判个人迷信,放弃这个口号和在党章中删去“以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的规定。这是正确决策。但在“文革”前后,毛泽东借口“不崇拜马克思不得了”,直言不讳地主动地要求全党对他本人“搞点个人崇拜”。基于此,说“万岁”口号是他自己加上去的,即使史实不确切,似乎也合乎历史逻辑,并非完全“客里空”。
  三、在革命时期,作为革命党,党的干部和广大革命群众拥戴毛主席而呼“万岁”,未可厚非。记得1949年我作为清华大学的学生和前不久还战斗在“第二条战线上”的地下党员,参加开国大典,从心底为人民的解放和新中国的诞生欢呼雀跃,在会后游行经天安门城楼时,我和全体清华师生一起曾激动地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毛主席也对着扩音器高呼回应:“清华的同志们万岁!人民万岁!”说明那时领袖和人民群众还是心心相印、平等相待的。
  当然,在刚解放初,十三兵团文工团来清华演出时,带领师生在大学堂里第一次喊出“毛主席万岁”,多数群众还是有迟疑的。虽然大家都拥护共产党,也赞赏、崇拜共产党干部的廉洁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但受过民主自由教育的师生,对这种带封建性的口号是心存疑虑和不习惯的,有的教授和同学还对是否应当喊“万岁”进行过辩论。后来经过学习和潜移默化,才慢慢习惯起来。
  四、问题在于,建国后,作为执政党和国家的领导人,是要经全民选举产生的。在我国是经建国前夕的全国政协选举,1954年以后是经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当然这种选举只是表面形式,谈不上民主选举,领袖人物是终身制,直到他去世才不再“万岁”了。)其所制定和宣示的对国家和人民有约束力的口号、政策,也是应当经人民选出的代表机构的通过或确认的。“五一口号”是党中央基本政策的宣示,而当时我们党是以政策治国的(而非以法治国,而且多数情况下政策高于法律),故“五一口号”(包括“万岁”口号)具有政策指向性和事实上的法律效力,意味着全国人民都须遵循。
  基于此,未经政协或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其职权相当于全国人大),仅由执政党中央以“五一口号”方式将这种宣扬个人崇拜的口号政策化、法律化,要求全国人民都呼喊党的领袖“万岁”,其合法性更是大可商榷和质疑的。
  五、问题还在于,这种个人迷信的口号,诱导人们盲从领袖的绝对权威,竭诚拥护和贯彻他晚年所倡导的空想社会主义乌托邦理论、“左”的路线政策和种种违宪侵权行为,在各种反复折腾的政治运动中产生了严重后果。发展到后来,这个“万岁”口号已不再是人们出自内心的情感呼唤,而异化为必须绝对遵从的“圣旨”。特别是“文革”中更将它法律化,具有高度的国家强制性。“文革”中颁布的《公安六条》(即196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共有六条,所以简称“公安六条”),其中规定:“凡……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副主席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这就是恶名昭著的所谓“恶毒攻击罪”。“文革”中如果有人不小心损坏了报纸上的毛主席像,拒绝或反对呼喊“毛主席万岁”,就可根据这个“恶法”判重刑甚至处死刑。不知有多少无辜群众遭此毒手,张志新、林昭等烈士就是最突出的惨案。山西有个牛小顺,为表自己的无限忠心,种小麦时别出心裁设计长出“毛主席万岁”的五字造型,但事后发现既不能对这些麦苗施肥(那会被当成是给毛主席身上泼屎尿),也不能打药除虫(那是诬蔑毛主席有病),更不敢开镰收割(那会被认为在万岁头上动刀)!这块地把他逼得全身发抖,几乎发疯,只好听它烂在田里,终究没有逃过被打成“反革命”的命运,最后在自家水缸里溺水自杀了。(毕星星:《种一个“毛主席万岁”》,见《炎黄春秋》2009年第11期)类似的荒唐悲剧可说是罄竹难书。就连创造“万岁”口号的始作俑者刘少奇,一当他觉醒过来,不再迷信最高领袖,反而批评大饥荒时期饿死几千万人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因此得罪毛泽东以后,他就落得个屈死他乡的悲惨命运。
  六、因此,时至今日,郑重的唯物主义者和科学历史观的倡导者的职责,应当是批判这种口号,肃清其后遗的不良影响,而不是替它辩护。当然,实事求是地澄清某些史实也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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