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070|回复: 0

谢加书:简析毛泽东“亿元稿费”谣言的传播

[复制链接]

0

主题

1260

回帖

4687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4687
发表于 2014-6-13 19: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是广东省教科规划项目《新媒体条件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研究》(2011TJK268)和华南理工大学教学研究项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研究性教学探索”(Y1130010)的阶段性成果.

  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是领导中国人民彻底改变自己命运和国家面貌的一代伟人。有关毛泽东的信息历来是民众关心的热点,虽然毛泽东的生平事迹、家庭等已为群众所熟知,但仍有许多信息并不为一般人所知。部分人利用群众高度关注毛泽东相关信息的心理,制造和传播了多起谣言,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毛泽东“亿元稿费”谣言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毛泽东“亿元稿费”谣言经历了产生、发酵、扩散、真相大白的过程,其传播过程主要分为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毛泽东“亿元稿费”谣言主要在中国香港地区传播
  毛泽东“亿元稿费”信息初始公开传播源来自香港媒体。2002年第8期,香港杂志《争鸣》载文指出毛泽东稿费1.4亿元,同年8月香港的《大参考》先后刊发三篇文章,其中署名为程再思的《毛泽东死时存款75820000多元!农民劳动一日只有八分钱!》(以下简称程文)影响很大。程文貌似掌握了详细的权威信息,多处提及国务院批示,还加上了所谓的“佐证资料”,真真假假的数据很能迷惑人,因而该文在内地传播的负面影响也最大。中国内地的网络、报刊所转毛泽东“亿元稿费”基本是从程文改头换面而来。
  第二阶段,毛泽东“亿元稿费”谣言在内地传播
  该谣言首先在内地网络中经过较长时间发酵、再扩散,然后经过报纸杂志的转发、再创作而推波助澜,部分人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在网络中推动谣言传播,从而形成网络和报纸杂志相互助推谣言传播广度和深度的局面。
  首先,毛泽东“亿元稿费”通过各种渠道逐渐在网络中传播,并引发了二次创作,部分人支持毛泽东“亿元稿费”谣言并进而质疑毛泽东、毛泽东思想等,通过各种方式推动谣言传播。同时也引起了有识之士的关注和警惕,一些读者纷纷通过网络发言澄清真相、批评谣言抹黑行为。
  其次,报纸杂志的转载扩大了谣言传播广度。《党史文苑》2004年第5期以《毛泽东亿万稿酬的争议》为题转发了程文(转载者陈昌喜称来自《精品书摘》,笔者在网页、学术期刊网等都没查到《精品书摘》,以下简称陈文),陈文称毛泽东稿费“截至2001年5月底达1.3121亿元人民币”[1]。由于《党史文苑》杂志系党史刊物,因此该文被一些党报党刊、国家级网络媒体等转发,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从内容来看,陈文与程文只有个别差异,陈文修正了程文中明显错误的地方,如将李纳改为李讷,将江青“提出要提取五百万元给两个女儿和亲属”,改成江青“提出要提取五千万元给两个女儿和亲属”等。
  该谣言利用人们关注毛泽东的心理,抓住群众对毛泽东著作的中外稿酬总量、计算方法、毛泽东生前动用情况、毛泽东对稿酬的安排、中共中央对毛泽东稿酬政策等问题的好奇,虚构和传播了毛泽东“亿元稿费”谣言。分析该谣言的内容可以看出,该谣言并不是百分之百的虚构,其中有少量的真实成分,对于众所周知的事实作者尽量保持原样,而对于大家关注却又信息不详的就大胆臆造,如虚构了稿费的“精确数据”1.3121亿元,并“精确统计”了两个时段的发行量(“1953~1965年毛泽东著作的发行量”、“1966~1976年的发行量”),分阶段计算毛泽东的稿酬数额,并煞有介事地提出国务院制定了毛泽东作品的稿酬标准等;虚构事实:“2003年7月中旬,由于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直机关工委就毛泽东选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权费是否要纳税的问题,向国务院请示,内情才得以公开”。虚构权威批示:“国务院对该请示作出了三点意见的答复:第一,作为特殊性质、特殊状况处理毛泽东的稿酬、版权费,以不纳税为准;第二,还是作为党的资产的特殊性处理;第三,如毛泽东的亲属要领取,原则上按照以前的政策办理”。虚构赠款数额:毛泽东赠送给民主人士、身边工作人员、亲属等大笔稿费。[1]事实是毛泽东的确曾用稿费赠送上述人等,但数目甚少。[2]
  陈文刊发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多家大众传播媒介进行了转载,影响较大的有香港《大公报》、《广州日报》、人民网等。由于《大公报》是香港出版的严肃报纸,具有独特的地位和影响,该报2004年12月28日转载陈文等于佐证了前述《争鸣》、《大参考》等关于毛泽东巨额稿费文章的真实性,扩大了谣言的影响;2005年12月23日,人民网以《毛泽东巨额稿酬的来龙去脉》[3]为题转发了陈文;2007年12月10日,《广州日报》也转载了陈文,并在文章前加了“近日”两字,以示该消息的时效性,上述媒体的转载进一步扩大了谣言的传播范围。
  第三阶段,大众传播媒介对“亿元稿费”谣言的再创作、再传播,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南方都市报》的系列评论。《南方都市报》发行量巨大,其评论影响广泛
  2007年12月10日起,《南方都市报》陆续发表了“毛泽东巨额稿费”系列评论。该系列评论以“毛泽东巨额稿费”真实存在为前提,提出毛泽东稿费存在的合法性、归属于谁等问题。第一篇评论是《“毛泽东的稿酬”应该归谁》,该文指出“毛泽东著作确实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模糊了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著作的差别,极大地误导了群众对毛泽东著作的认识,为此后“《毛泽东选集》真相”谣言的传播埋下了伏笔。由于作者认定“毛泽东著作确实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实质上也否定了毛泽东稿费的合法性,所以该文结论是“毛泽东稿酬之所以如此之巨,虽然有政治因素,但如果毛泽东的财产合法合理,那么,毛泽东妻儿的这种权利,是不能因为毛泽东的特殊历史地位而被否决的”。[4]这个结论的前提是“但如果毛泽东的财产合法合理”,由于作者否定了毛泽东作为《毛泽东选集》等著作的独立著作权人身份,因此也就否定了毛泽东稿费的合法合理性,从而否定了毛泽东稿费家属继承的合法合理性。
  2007年12月12、13日,《南方都市报》又刊发了两篇评论,两文也以“毛泽东巨额稿费”真实存在为前提,其中《“毛泽东的稿酬”要区别对待》一文指出:“从60年代以来开始的版权税已经完全取消了”,“但对毛泽东的书或许是全国唯一的例外,依然实行版权税制。”另一文章《毛泽东稿费再思考》指出:“如果‘文革’中稿费制度被完全废除,毛泽东收领稿费是全国唯一的例外,那么这个合法性是有问题的。”[5]两文无一例外地指出,在20世纪60年代版税取消的情况下,毛泽东收领稿费,稿费合法性有问题。《南方都市报》的“毛泽东巨额稿费”系列评论不仅在报纸上广泛传播,也在网络中广泛传播,并被一些主流网站等转载。该系列评论基于错误的事实出发,认为毛泽东搞特权积累了巨额稿费,极大地破坏了毛泽东在国内外群众心目中的伟大形象。网络上广泛传播“‘文革’中稿费被废除情况下毛泽东领取了亿万稿费,毛泽东是中国最大特权腐败分子”的谣言。此后还有一些报刊传播了“毛泽东巨额稿费”的谣言,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在“毛泽东巨额稿费”谣言逐渐传播的过程中,部分群众起来反驳,如网友“云淡水暖”曾经撰文反驳过该文。[6]这些批驳的文章指出程文及其国内修改版本错误连篇,群众自发批驳的依据主要基于两个基本常识:一是毛泽东个人历来廉洁清正、高风亮节、为国为民做出牺牲的历史事实。二是毛泽东有限的稿费历来是由中央掌握、严格开支的事实。此外,部分群众找出《现代夸父》、《毛泽东逸事》等书中的证据批驳谣言。但这些反驳缺乏完备的、最权威的第一手佐证材料,说服力不够。
  在此背景下,人称“毛主席管家”的吴连登于2008年7月23日亲自出面澄清事情真相,发表了《揭开毛泽东“亿元稿费”谣传的真相——访毛主席“管家”吴连登》的文字、视频等,“他用无可辩驳的事实澄清了三个问题:一是毛泽东稿费到他老人家逝世时为止的准确数是124万元人民币;二是‘文革’中在国内出版的所有‘毛著’与举国上下的著作人一样,没有分文稿费;三是毛泽东对待稿费的态度是明确的和一贯的,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2]。吴连登还致信新华网、人民网等刊载此文,新浪、网易、腾讯、凤凰网等多家网络媒体和一些重要杂志也相继转载了吴文。至此,有关毛泽东“亿元稿费”谣言在事实面前真相大白了。
  [1]《毛泽东亿万稿酬的争议》,《党史文苑》2004年第5期。
  [2]《揭开毛泽东“亿元稿费”谣传的真相——访毛主席“管家”吴连登》,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GB/85037/85039/7561118.html ,2014年1月20日。
  [3]《毛泽东巨额稿酬的来龙去脉》,人民网,http://art.people.com.cn/GB/14759/21866/3968668.html ,2014年1月20日。
  [4]彭兴庭:《“毛泽东的稿酬”应该归谁》,《南方都市报》2007年12月11日。
  [5]葛剑雄:《“毛泽东的稿酬”要区别对待》,《南方都市报》2007年12月13日;徐友渔:《毛泽东稿费再思考》,《南方都市报》2007年12月12日。
  [6]云淡水暖:《考证“毛泽东的亿元遗产”来源的“重大发现”》,网易论坛,

  [作者简介]谢加书,法学博士,副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学院新岭南文化中心研究基地,510641。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文革与当代史研究网

GMT+8, 2024-11-22 02:33 , Processed in 0.028614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