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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广锠:往事杂忆·恶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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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3 08: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方广锠:往事杂忆·恶攻
发布时间:2012-08-25 17:50

“恶攻”者,文革中的罪名。是“恶毒攻击毛主席”、“恶毒攻击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简称。按照文革初期颁布的《公安六条》,属于罪大恶极的反革命罪。

  据章立凡微博,吴効先着《平冤十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载:文革期间,新疆焉耆县马玉芳用旧报纸擦拭经血,随手扔在床下。后被发现,指控她污染了报纸上的毛主席像。定为现行反革命,处以死刑。

  于是微博上开始吵架,一派骂“反毛”在造谣,一派骂“毛粉”在耍赖。其实,天下的事情是复杂的,“恶攻”这种事情文革中甚多,起因固然源于毛,结果却决定于各种因素。天下任何事情都不能脱离当地当时的背景。

  我是新疆文革的参与者,当时我们这一派工人、农民、学生合称“三新”,对方则合称“三促”。讲讲我的亲历亲闻。

  亲历一:践踏领袖大名

  1967年4月的一天,我与“三新”几个同学在新疆沙湾县城刷大标语。我们先在墙上刷浆糊,然后铺上纸张,用干净的排笔刷平,再用排笔蘸墨写上诸如“打到某某”、“捍卫某某”之类。纸张用完,桶里还剩下一点墨汁。于是我在马路上用斗大的字写上:“坚决捍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路上行人来来往往,开始没有人关注我的行动。突然,一人大喊起来:“他把毛主席写在地上让人踩!”于是一伙人上来:“抓住这个反革命!”“抓住这个坏头头!”来的当然都是“三促”。我的同学上来保护我,但“三促”人多,连推带搡,把我押到县公安局,要公安局按照《公安六条》定罪。一会儿,公安局院子里聚了好多人,两派都有,吵吵嚷嚷。

  我在接待室坐了好一会,来了一个警察。向我询问了情况,让我写了个情况说明,放我走了。

  院子里的人看公安局把我放了,也都散了。

  现在想来,当时自己的确思虑不周,不应把“毛主席”三个字写在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上,贻人口实。而事情能够轻易了结,估计是公安局也不知道怎么处理为好,故而息事宁人,免得加剧两派纷争。而当时我县虽然分为两派,但派性还没有那么严重。所以,对方也没有揪住这件事情不放。

  亲历二:“打倒党中央”

  1967年5月16日,沙湾县“三新”工人、农民、学生召开大会,主题是批判所谓“三月黑风”,揭沙湾县阶级斗争的盖子。沙湾县是个小县,县城总人口只有2、3千人。但那天与会者有近2000人,其中不少是来自近郊的农民。会后游行。沙湾县只有一条马路,大约长1000米。所以游行队伍就从马路绕行到县城外,在无人的戈壁滩上游走呼喊,自娱自乐。

  我与同学们一起。平日开会,我经常领呼口号,那天同样。照例,我喊一声,同学们跟着喊一声,虽然是无人的戈壁滩,同样声振寰宇。忽然,我喊出的一声,寂然无人回应。一回味,我喊出的竟然是“打倒党中央”!当时真的吓坏了。看同学们,一个一个像无事人,谁也不吭声。前前后后,没有一个人看我一眼,没有一个人说一句话,只是默默地走路。抬头,阳光灿烂;低头,塘土没脚。

  几十年过去了,从来没有人提起这件事。前些年老同学见面,我讲起此事,他们还说:是吗?有这样的事吗?不知是否真的忘了。

  但我牢牢记得此事,从此再也不敢领呼口号。

  文革中,因为呼错口号而被打成反革命的不在少数。幸运的是我们当时游行在戈壁滩上,旁边都是“三新”的同学。如果在马路上,有群众围观,且有“三促”在场,那我绝对在劫难逃。

  所以,凡因“恶攻”受到迫害,一定是源于当时的具体环境。

  亲闻一:“无寿无疆”

  1967年11月8日上午,我县“三促”一人发现我县农五站“三新”大字报专栏上把“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中“万寿无疆”四字错写成“无寿无疆”。于是开始抓打“三新”群众。一时凡出现在马路上的“三新”群众无不挨揍。后来统计,从上午到下午,那天共有数百名“三新”群众挨打,程度轻重不一。“三促”一个姓季的打手,自诩那天他一个人就打了一百多个“三新”的。

  “三新”的人,鸡飞狗跳,没有一个敢还手,个个溜之乎也。包括我们学生,也包括我,大部分逃到150公里开外的乌鲁木齐。

  那份大字报,是农五站一位姓熊的人写的。我没有看到原文。“三新”的人,有的说的确写错了;有的说实际没有错,是对方污蔑。我想大概写错了,不要“三促”如此气壮如牛。

  写错字的是一个人,挨打的却是几百人。所以,问题不在写错,问题在派性。“无寿无疆”只是一派用来打压另一派的借口。

  亲闻二:语录事件

  我哥哥是新疆沙湾县乌拉乌苏公社头浮大队小学的教师,也是他们学校“三新”的头头。他们也有一个大字报专栏。1967年冬天,一个“三促”去撕他们的大字报。撕下表面的大字报,发现里面的衬纸中有一张废旧的毛主席语录,上面还有毛主席头像。这下好了,真凭实据的“恶攻”,便把我哥哥从家中抓走。

  其实,把这张废旧语录纸当衬纸贴的是另一个教师,当时我哥哥不在。但我哥哥是头头,罪责难逃。一顿狠揍之后,押送到另一个大队“三促”的劳改队去劳改。半个月以后,我哥哥抽空逃了出来,也亡命到乌鲁木齐,与我会合。

  就对方来说,无论这语录纸是否我哥哥所贴,他们要打击的是我哥哥。所以,这个罪名一定要扣在我哥哥头上。

  文革中,毛主席著作、毛主席语录、毛主席像、毛主席像章无处不在。报纸上毛主席的名字、黑体字印刷的毛主席语录触目皆是。要想不冒犯,实在有点难。所以,虽然在生活中大家当然会注意,但也并没有太看重这些事情。平时拿报纸铺地垫屁股,照干不误。1969年初,我下乡再教育,学社员抽莫合烟。莫合烟都用报纸卷,哪里管什么毛主席语录不语录。

  在我的文革经历中,凡是因所谓“恶攻”受迫害的人,绝大多数都不是因为他“恶攻”了,而是因为有人要抓他的“恶攻”。比如我有两次“恶攻”嫌疑,因为没有人抓,所以安然无恙。我县“11·8”事件,就算有一个姓熊的真的“恶攻”,但实际挨打的却是其它几百个人。语录事件与我哥哥实际无关,但因为要整他,屎盆子就一定要扣在他头上。直到“一打三反”,还用这个罪名对他进行“群众专政”,劳改半年多。

  一项政策,无论是善政,还是恶政,都要通过一定的人去贯彻。就拿文章开头讲到的马玉芳事件来说,她把粘了经血的报纸扔在床底下,后来是谁发现,又是谁举报的?此人为什么要举报?真的是对伟大领袖无限热爱,充满了淳朴的无产阶级感情吗?我要打一个大大大大的问号。

  现在讲到“恶攻”,统统挂在毛的账上,未免非历史。毛有毛的账,是他的,赖不掉。沒有他批准的《公安六條》,就沒有那麼多的“惡攻”罪。但其他人有其他人的账。沒有那些居心叵测的打手,也没有那么多的“恶攻”罪。割了张志新喉咙的人反思了吗?打了一百多人的季姓打手反思了吗?假某些名目以营私的人,从过去到现在,断根了吗?

  所以,把一切坏事统统推给毛,实际反映的正是民族的劣根性。

  2012年8月24日


来源:共识网| 责任编辑:向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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