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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中共中央地方局
中共中央地方局作为党中央的地方代表机关,代表中央领导某一区或数省党的工作。中共中央地方局的形成最早可追溯到大革命时期。如1924年12月20日在北京成立的北方局。到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党在全国先后设立了十几个中央局,如北方局、长江局、中原局、南方局、东南局、陕甘宁边区中央局、西北局、晋察冀中央局、晋冀鲁豫中央局、华北局、华中局、华东局、东北局、鄂豫皖中央局、中南局、西南局等。后经过合并重组,到1949年形成了华北(驻北京,辖京、津、 冀、 晋、 内蒙)、东北(驻沈阳,辖黑、吉、辽)、华东(驻上海,辖沪、苏、浙、皖、闽、 赣“开始属中南”、鲁)、中南(驻武汉,辖豫、 鄂、 湘、 粤、 桂、 琼 )、西南(驻重庆,辖渝、川、贵、云、藏)和西北(驻西安,辖陕 、甘、青、宁、 疆)六大局。1954年4月27日,中共中央作出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的决定,六大局撤销。1961年1月18日,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批准恢复六大局,代表中央分别加强对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领导。文革期间,六大局又被撤销。虽然六大局早已废除,但行政区的划分还可以看到六大局痕迹。 从身份证上的编码也可以看出六大局的痕迹。华北局以“1”开头,京--11、津--12、 冀--13、 晋--14、 内蒙—15; 东北局以“2”开头,黑--21、吉--22、辽--23;华东局以“3”开头,沪—31、苏--32、浙--33、皖--34、闽--35、 赣--36、鲁--37 ;中南局以“4”开头,豫--41、 鄂--42、 湘--43、 粤--44、 桂--45、 琼--46; 西南局以“5”开头,渝--50、川--51、贵--52、云--53、藏--54;西北局以“6”开头,陕--61 、甘--62、青--63、宁--64、 疆--65。
中共中央北方局
1924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在北京成立中共中央北方局,李大钊任书记,谭平山任副书记,常委有高君宇、张国焘、赵世炎,委员有翟秋白、王荷波。中共中央北方局成立以后,管辖范围与北京区委相同。1925年1月,中共中央第四次代表大会决定取消中央北方局的建制,北方地区党的工作仍由中共北京区委领导。
1927年9月中共中央北方局在天津重建。 书记为王荷波,秘书长蔡和森,委员有彭述之、张昆弟、刘国庄。负责领导顺直(今北京,河北)、山东、满洲、山西及内蒙的党组织。同年12月4日撤销。
1930年8月,顺直省委改组为北方局。书记贺昌,组织部长阮啸仙,宣传部长余泽鸿,秘书长陈复,军委书记张兆丰。1933年3月孔原任书记。1935年6月初,中共北方局改组。改组后,由中共河北省委兼负北方局工作,高文华任北方局书记,柯庆施负责军事和组织工作,李大章兼任天津市委书记负责宣传和联系外地工作。北方局领导河北省委、陕北特委、内蒙特委和河南、山西、山东等省的一些地方组织。
1936年3月,中共中央代表刘少奇到达天津,担任中共北方局书记。彭真任组织部长,陈伯达任宣传部长,林枫任秘书长兼天津市委书记。统辖山东分局、晋察冀分局、太行分局、晋绥分局等华北各战略区的党组织。1937年 2月,刘少奇率领北方局机关,由天津迁往北平。 7月下旬,刘少奇由延安到达山西太原,重新组建北方局机关,任北方局书记。
1938年11月,中共中央北方局由晋西转到晋东南的。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发出《关于北方局及分局委员的通知》决定以朱德、彭德怀、杨尚昆、聂荣臻、关向应、邓小平、彭真、程子华、郭洪涛为中共中央北方局委员。同年冬,北方局进入太行山,杨尚昆任书记,下设组织部、统战部、青委会、妇委会、秘书处。1942年8月,杨尚昆赴延安,由彭德怀代理书记。1943年8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致电北方局,决定,北方局代理书记彭德怀来延安准备参加“七大”,由邓小平代理北方局书记。10月6日,中共中央决定:中共中央北方局与中共太行分局合并,撤销中共太行分局;太行、太岳、冀南、冀鲁豫4区直属北方局领导。1945年8月20日,北方局分为晋察冀中央局和晋冀鲁豫中央局.
中共中央长江局
1937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长江局(对外称中共代表团)在武汉成立。王明任书记,周恩来任副书记,委员有项英、博古、叶剑英、董必武和林伯渠。长江局的内部分工:参谋处,叶剑英兼参谋长;秘书处,李克农兼秘书长;民运部,董必武兼部长;组织部,博古兼部长;宣传部,王明、凯丰(1938年3月任)先后兼部长;党报委员会,王明兼主席;项英兼东南分局书记、新四军副军长、新四军军分会书记;国际宣传委员会,周恩来负责,他还出任官方的军委会政治部副部长。 办公地址设在武汉八路军办事处。
长江局的前身是1937年8月23日成立的长江沿岸委员会,周恩来任书记,委员有博古、叶剑英、董必武和林伯渠。
长江局直接领导的有东南分局、河南、湖北、湖南、安徽(不含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省委、省工委、特委以及闽西南潮梅特委;江苏省委(范围包括上海)主要受中央直辖,具体工作由长江局指导;其他东南地区包括江西、福建(不含闽西南)、浙江省委、苏南、皖南特委和新四军由东南分局领导。 平津唐工委一度也由长江局领导。长江局后来分为中原局和南方局。
中共中央东南局
1938年11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在长江以南的东南地区,将原中共中央东南分局改为中共中央东南局,项英为书记。曾山为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940 年下半年增补饶漱石为副书记。陈毅、袁国平、张云逸、邓子灰、黄道等为委员.宣传部长黄道(又是新四军驻南昌办事处主任)副部长薛尚实;统战部长涂振农(后叛变);青年部长陈王显,副部长杨彬;妇女部长李坚贞,副部长章蕴、邓六金。秘书长温仰春。东南局设在皖南径县丁家山。管辖范围包括江西、浙江两省及福建、安徽、湖北、湖南、广东部分地区党的工作。1940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东南局合并于中原局。1941年1月,皖南事变发生后,东南局工作被迫停止。4月,东南局与中原局合并成立华中局。至此,东南局正式结束工作。
中共中央中原局
中共中央中原局曾三度设立。第一次是1938年11月6日,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原局,对外称“八团留守处”。负责长江以北的河南、湖北、安徽、江苏地区党的工作,由化名为“胡服”的刘少奇、朱瑞、朱理治、彭雪枫、郑位三、邓子恢、徐海东、陈少敏、彭康等为委员,刘少奇兼书记,驻地在当时的中共河南省委所在地的河南确山县竹沟镇。1939年11月,出于当时抗战形势的需要,中原局离开了竹沟镇向东迁移。后中原局迁到皖东指挥新四军四、五支队,后与陈毅会合于盐城.1941年5月20日,中原局与东南局合并,组成华中局。
第二次是1945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决定将鄂豫皖中央局改建为中原局,郑位三任书记,李先念、王首道、王震为常委.1946年夏撤销。
第三次是1947年6月, 邓小平任书记,郑位三、李先念、李雪峰任副书记。1948年5月充实领导机关,邓小平、陈毅、邓子恢分别任第一、二、三书记,刘伯承、李先念、宋任穷、粟裕、李雪峰、陈庚、张际春、谢富治、刘子久等为委员。1949年5月华中局成立,中原局撤销。
中共中央南方局
1939年1月16日,中共中央决定在重庆八路军办事处(机房街70号)成立中共中央南方局. 中共中央南方局以周恩来、博古、凯丰、吴克坚、叶剑英、董必武6人为常委,由周恩来为书记负责统战工作委员会,博古负责组织部,凯丰负责官传部及党报工作,叶剑英负责联络工作,吴克坚负责《新华日报》馆,邓颖超负责妇女工作委员会,蒋南翔负责青年工作。代表中央全面领导四川、贵州、云南、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西、江苏、香港、澳门和东南亚等海外地区的中共党组织,以及华南、西南地区人民的抗日武装斗争。 1944年11月,因中共中央南方局主要领导人员先后离开重庆,经中央决定,成立工作委员会,主持南方局工作;1945年12月,中央派出以周恩来为团长的中共代表团出席政治协商会议,将南方局改称重庆局,中共代表团成员即为重庆局负责人;1946年5月中共代表团东迁南京后,对内即为中共中央南京局。
中共中央陕甘宁边区局
1940年7月11日,中央政治局将陕甘宁边区党委(1937年5月成立)升格为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任命高岗为书记, 谢觉哉为副书记。1941年5月13日,中央决定将1939年初成立的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和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合并,组成中共中央西北局.
中共中央华中局
1941年5月20日,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中共中央东南局与中共中央中原局合并,正式成立中共中央华中局。刘少奇、饶漱石、陈毅、曾山为委员。刘少奇担任华中局书记,饶漱石担任华中局副书记兼宣传部长, 曾山任组织部长。驻地在江苏盐城. 华中局共辖豫皖苏边区、皖东北区、淮海区、盐阜区、苏中区、皖东津浦路东区、皖东津浦路西区、江南区、鄂豫边区等9个区党委。
1949年5月12日,以中共中原局为基础成立华中局(12月改为中南局),林彪为第一书记,罗荣桓为第二书记,邓子恢为第三书记。
鄂豫皖中央局
1945年8月12日,中央在鄂豫皖建立中央局,并决定派徐向前任中央局书记。因徐向前患病,“中央指定郑位三为副书记,在徐向前未到之前代理书记”。 1945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决定将鄂豫皖中央局改建为中原局.
晋冀鲁豫中央局
1945年8月20日,晋冀鲁豫中央局在涉县赤岸村成立。刘伯承、邓小平、薄一波、滕代远、王宏坤、张际春、王从吾、杨秀峰为晋冀鲁豫中央局常委;书记邓小平,副书记薄一波,委员有刘锡五、李大章、张际春,太行、太岳、冀南、冀鲁豫4个区党委归晋冀鲁豫中央局领导。
晋察冀中央局
1945年8月20日,北方局撤销,晋察冀分局改为晋察冀中央局,聂荣臻任书记。1938年11月晋察冀分局成立,归北方局领导,成立之初曾称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彭真任书记,领导晋察冀根据地的北岳区、平西区、平北区、冀东区和冀中区的党委。1941年初,彭真去延安,由聂荣臻任代书记,刘澜涛任副书记。1943年8月北方分局改称晋察冀分局,并调整了领导班子,聂荣臻为书记,程子华、刘澜涛为副书记,在聂荣臻参加党的七大时期,由程子华代理书记。
中共中央西北局
1941年5月13日,中央决定将1939年初成立的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和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合并,组成中共中央西北局(延安城北张崖村),统管西北地区解放区和国民党统治区的工作。以高岗、王世泰、张邦英、林伯渠、谢觉哉、陈正人、萧劲光为委员,贾拓夫、李卓然为候补委员。书记高岗,副书记谢觉哉,组织部长陈正人,宣传部长李卓然,统战部长贾拓夫,社会部长张邦英。1942年西北局高干会后,西北局下属五个地委,即关中地委、绥德地委、三边地委、延属地委、陇东地委。当时的陕西地下党工作归关中地委管,甘肃地下党工作归陇东地委管,宁夏地下党工作归三边地委管。1945年10月改组,彭德怀、习仲勋分任正副书记。解放战争后期,习仲勋、马明方分任正、副书记。1949年夏改组,彭德怀、贺龙、习仲勋分任第一、二、三书记。1950年2月,第一书记:彭德怀 ,第二书记:习仲勋第三书记:马明方(至1950.4) 副书记: 马文瑞(至1953.1); 贾拓夫、张稼夫、汪锋(至1953.1)、赵伯平(至1953.1)为常委.1954年4月27日据中共中央关于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的决定而取消。
1960年11月中共中央重新设立西北局.经中共中央决定,西北局委员共22人:刘澜涛、张德生、张仲良、王恩茂、汪锋、高峰、高克林、张达志、王甫、王林、白治民、王世泰、赛福鼎、赵伯平、方仲如、李景林、冼恒汉、宋平、戎子和、杨静仁、李登瀛、高健君。西北局第一书记刘澜涛、第二书记张德生,第三书记:胡耀邦,书记有:张仲良、王恩茂、汪锋、高峰、高克林、张达志.候补书记有:王甫、王林、自治民、刘刚。西北局秘书长为王甫(兼) ,西北局经济委员会主任为王林 (兼),西北局组织部部长为白治民(兼),西北局计划委员会主任为宋平,西北局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为李登瀛,西北局财贸工作办公室主任为戎子和,西北局办公厅主任为韩劲草。1961年1月28日, 杨静仁任西北局书记. 1962年1月, 杨植霖任西北局书记. 1963年9月, 胡锡奎任西北局书记. 1965年5月,党中央任命胡耀邦为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 1965年7月, 王甫、王林任西北局书记. 1965年12月, 霍士廉任西北局书记. 1966年,中共中央西北局取消。
中共中央东北局
1945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建立东北局,彭真为书记。1946年5月至1949年5月高岗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兼秘书长(1946年6月起).1946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决定陈云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1946年8月至12月高岗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代理书记。1951年9月至1952年8月高岗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李富春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1952年8月至1954年4月林枫任东北局第一书记, 第二书记:张秀山第三书记:张明远 副书记:邓华.
1960年10月,恢复中共中央东北局。宋任穷任东北局第一书记,负责全面领导;欧阳钦任第二书记,负责常务和农业工作;马明方任第三书记,负责财贸和政法工作;黄火青、吴德、黄欧东、陈锡联任书记,喻屏、强晓初任候补书记,委员有赖传珠、冯纪新、关山复、周桓、白潜、王新三、倪伟、李范五、赵林等。黄火青负责工业工作,吴德负责宣传、文教工作,陈锡联负责国防、军事工作,喻屏兼任组织部长负责组织工作,强晓初兼任秘书长协助欧阳钦处理东北局书记处的常务工作。关山复任宣传部长,倪伟任计委主任,王新三任经委主任,冯纪新任农委主任,白潜任财委主任,冯秉天任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后来,顾卓新于1962年从国家计委调到东北局任书记。 1965年,东北局人事作了一些调整。鉴于赖传珠去世,白潜、冯纪新、关山复相继调离东北局,沈越任计委主任,倪伟任财委主任,喻屏和强晓初不再兼任组织部长和秘书长工作。东北局委员新增加了曾绍山、吴宝山、沈越、张树德、李治文、徐元泉、于林等七位同志。1966年1月,潘复生任东北局书记. 1967年8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取消。
中共中央华东局
1945年12月,山东分局和北上的华中局合并组成中共中央华东局,中共中央华东局在山东临沂成立。原中共华中局书记饶漱石任书记,陈毅、黎玉任副书记,张云逸、舒同为常委,统一领导山东、华中两大战略区的党政工作。同月26日,增补郭子化(秘书长)、李林为华东局委员。1947年1月,又增补张鼎丞(组织部长)、邓子恢为华东局委员、常委。1949年迁往上海。第一书记饶漱石,第二书记陈毅,第三书记:谭震林兼组织部长(至1952.8)第四书记:张鼎丞(至1952.8)副书记康生,宣传部长舒同。负责领导中共上海市委、山东分局、南京市委、浙江省委等地方党组织和各项工作。1954年4月27日,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的决定而取消。
1961年1月18日,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批准恢复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柯庆施 第二书记:曾希圣第三书记:李葆华.书记:叶飞江华 江渭清 陈丕显 许世友 杨尚奎谭启龙;候补书记 魏文伯,韩哲一.1965年10月,魏文伯,韩哲一增补为书记. 1966年,中共中央华东局取消。
中共中央华北局
1948年5月9日,晋察冀中央局和晋冀鲁豫中央局合并,组成中共中央华北局,负责统一领导华北解放区的党、政、军工作。第一书记刘少奇,第二书记薄一波,第三书记聂荣臻。委员有董必武、徐向前、彭真、滕代远、黄敬等。1949年至1954年, 第一书记薄一波,,第二书记聂荣臻(1949—1953.6) 王从吾(1953.6—1954),第三书记刘澜涛, 刘秀峰(1953.6—1953.9)第四书记张磐石(1953.6—1954).1954年4月27日,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的决定而取消。
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恢复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 李雪峰、 第二书记 乌兰夫、 第三书记 林 铁 ;书记:刘仁、 陶鲁笳 、李立三、 廖汉生、 解学恭.候补书记苏谦益、朱理治、张邦英、 邓拓. 1961年9月--1965年11月,刘子厚、苏谦益、池必卿、卫恒、杨勇、朱理治任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 黄志刚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候补书记. 1966年,中共中央华北局取消。
中共中央西南局
1949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西南局。10月13日,中共中央任命邓小平为西南局第一书记,刘伯承为第二书记,贺龙为第三书记。11月23日,中共中央西南局在湖南常德正式成立;11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中共中央西南局组成人员的通知,任命李井泉、张际春、宋任穷为常委。 重庆解放后,中共中央西南局进驻重庆办公,先后设立的内部组织主要有: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财经委员会(后改为财经工作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职工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后改为农村工作部)、外事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党校、西南日报委员会、西南工作杂志委员会、文教工作组、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际指导委员会、民族工作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等。1952年8月,王维舟、周兴、 张子意为常委。邓小平、刘伯承调中央工作后,1952年9月,中共中央又决定宋任穷、张际春、李井泉分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第二、第三副书记。 1954年4月27日,中共中央作出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的重大决定。遵照中央的决定,中共中央西南局于1954年12月宣布撤销。
1960年10月,恢复中共中央西南局,李井泉担任第一书记。书记处书记李大章、廖志高、阎红彦、张经武、周林、于江震、阎秀峰. 1963年8月--1965年11月,陈刚、程子华、张国华、贾启允、刘植岩、任白戈、曾希圣任中共中央西南局书记处书记.1966年,中共中央西南局取消。
中共中央中南局
1949年12月,中共中央华中局改为中共中央中南局,林彪为第一书记,罗荣桓为第二书记,邓子恢为第三书记。1951年11月,邓子恢为第二书记,叶剑英为第三书记, 副书记有谭政、李先念、李雪峰. 1954年4月27日,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的决定而取消。
1960年10月, 中共中央决定恢复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王任重(1966年8月增补) 第二书记王任重,韦国清(1966年8月增补)第三书记:陈郁(1965年5月增补)书记:吴芝圃 刘建勋 张平化 黄永胜 王首道( 1964年5月增补)赵紫阳( 1965年2月增补) 李一清 ( 1965年2月增补)金明( 1965年2月增补) . 1961年7月,王德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候补书记. 1966年11月,中共中央中南局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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