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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滔:罪恶的档案(反右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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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9 16: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罪恶的档案(反右实录)


作者:赵文滔


来源:爱新阁老新浪博客(转自《巴山夜雨》)


当人是兽时,他比兽还坏。


                                             ——泰戈尔


1978年,全国都在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时,弟弟突然从宁夏银川来了。往常他来之前,总会先写信来,或者打电话来,这一次的到来,感到有点意外。他一走进家来我不由得好奇地问他:“你怎么突然来了?”他笑笑说:“我也来落实政策来了。”我一时不解地说:“你落实什么政策?”“唉,听我慢慢道来吧。”他洗完脸,坐下来,我给他沏好一杯茶,我们慢慢谈了起来。


弟弟1936年出生,一岁多就赶上中国历史上的大事件--“七七事变”。一家老小尽管经济困难,也不甘心作亡国奴。那时候,全家人带着他逃难,坐火车,乘马车,父亲背着他,全家从山西的太原爬山涉水跑到晋西南的山区,他可以说是在国难的战火中长大的。抗战八年,他从一岁成长到九岁。1945年日寇投降,他随父母姐姐到了山西太原,就读于太原新道街小学。1949年太原解放,他小学毕业,考入太原中学(后改为太原五中)。1955年高中毕业后考入天津大学五年制机械系。按照共产党的说法,他应该是百分之百的“政治历史清白”。


就在他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1957年,我被打成了“右派”。根据共产党的株连政策,他必然要被给予政治歧视和牵连。1960年他毕业。尽管毕业前北京已经有单位要他,但他已经成了“右派”的弟弟,自然要半明半暗地惩处他,把他分配到偏远艰苦的大西北--宁夏工学院去教书。


这个学校估计是大跃进的产物,对付了没有两年就“下马”了。把他又分配在拖拉机配件厂。


弟弟找了`个`妻子,是从上海大学毕业分配到宁夏的,担任中学教师。后来生了孩子,两人都上班,在宁夏当地没有抚养条件,只好把孩子放在上海岳母家。每年寒暑两假,都要从大西北回上海,不远万里去看孩子。六十年代两人的工资除了必须的生活费,积攒的余钱可以说全部作为车费送给了铁道部,一年年疲于奔命。


一直捱到落实政策的年份--1978年,那时候他的妻子在苏州工作,单位也讲起了对职工“两地分居”的“照顾”。他在那里整整工作了十八年,属于“照顾”之列。单位和江苏人事厅及几个单位联系,帮助他和在苏州工作的妻子团聚。


联系的公函发去,说明他是1960年天津大学五年制机械系毕业,对方几个单位立即来信表示要人。但把档案寄去之后,却又回信说“不好安排”。一连联系了几个单位都是如此。弟弟心中好生纳闷:“哥哥的‘右派’已经改正了,这株连还要连到几时?”他们厂长和他关系不错,看到这连连的诧异结果,有一天,他终于找弟弟说明了底细:


“老赵,你看这联系的结果实在使人失望。咱们相处十几年了,我了解你,你是个好人,业务能力强,为人正派。但不知道怎么搞的,有些事厂里和你大概都想不到,今天我把情况全部告诉你吧。”厂长接下来说了一席让我弟弟意想不到的话--公函一去,都表示立即要人,档案一去,又变成“不好安排”,这其中是有原因的。因为你档案里有一份属于“未查清的问题”的材料。关于档案制度和规定可能你不太清楚。不管你是什么问题,只要已经查清楚就好办,就怕有没查清的问题,悬在那里,搞不清楚。


这是一份什么材料呢?是盖着“中共第二机械工业部教育司支部”印章,发给天津大学的信,内容是:


……我司工作人员赵文滔系反革命分子,×月×日其妻田滨曾去你校看望赵弟赵文浩。当时我公安人员尾随田到你校,因为距离不便太近,他们谈了些什么未听清楚,希望你们对赵文浩严加注意……


厂长说,我们曾经仔细研究过这份材料,虽然他把情况说得如同反特小说,实际上它没有真实内容。可以说它是一封诬陷信。为什么这样说呢?


第一、我们正式通过组织关系调查了你哥的情况。首先他不是“反革命”,没有“反革命”的结论。他是右派,61年就摘了帽子。72年已经又被转为正式职工。现在又落实了改正政策。完全不是这封信所说的情况。


第二、你嫂子不是右派,也不是反革命,她去天津大学去看你,完全是她的自由,是正常亲属看望,不可能公安尾随。再说如果公安部门已经立案,进行尾随,也不会告诉二机部教育司支部。


第三、至于他们怎么知道你嫂子去天津大学去看你,这就不知道了。


第四、这份文件的发出不符合规定。按照文件往来的规定,第二机械工业部对外发文,只能用“第二机械工业部”或者“第二机械工业部党委”的名义。“中共二机部教育司支部”只能在二机部系统内部作为发文单位。二机部1959年已经撤销,对于这封信的调查就很困难。


第五、按道理,天津大学收到这份材料,应该调查核实,核实清楚再入档。结果天津大学没有核实就装进了档案,我们调查清楚这是一份有问题的材料,但人事档案制度有规定,有问题的材料必须原提供单位撤出,其他单位不能撤出。现在国务院有文件规定:二机部已于1959年撤销,凡原二机部的遗留问题,由五机部负责办理。这就有头绪好找了。


厂长说,我看调动工作的事先停下来,先把这份材料的问题解决了,再办调动工作的事。现在厂里给你开封介绍信,你先去找五机部,看他们是什么意见,然后我们再研究。


弟弟听得目瞪口呆,怎么自己竟成了好像特务活动的嫌疑人?只好按照他们厂长的意见,带着介绍信到北京找五机部来了。


这就是他也到北京来落实政策的原委。


第二天,弟弟去找了五机部,五机部干部司的人员说:“需要把档案要过来看看,看过之后,两个单位再商量。你先回住所等着。”回来以后,他就打电话,把情况告诉了他们厂长。


一星期左右,档案来了,五机部经过研究,认为这封信属于“不实之词”,由于二机部早于1959年撤销,人员已很难找到,无法查证,当即决定立即从弟弟的档案中撤掉这份“诬陷材料”。档案也立即退还工厂。


那天晚上,我就已经知道的情况想了想,根据我的分析,这份材料只有两个人可能是编造者。第一个是当时的支部书记梁心明,第二个是当时担任组织委员的杨贵星。我的根据是:


1.“中共第二机械部教育司支部”这枚章,只能由书记和组织委员保管,其他党员都不可能使用这枚章子。


2.书记梁心明为人阴险狡诈,整人狠毒,既然把我打成右派,自然就要狠到底。出于他的人格,为了讨好上级,升级获利,他极有作出这种事的可能。


3.杨贵星是个来自农村心胸狭窄的小人,高小文化程度,他将近40岁了还没有结婚(也许原来结过婚,是农村的,离了),他干的是一份“闲差”,名为人事干部,主管下属中专学校的人事工作,实际上下边学校的人事工作学校自己都管了,根本没他的事。所以他常常上班没事串办公室,和一些年轻女同事在一起叽叽咕咕,动手动脚,那些年轻女同事都想入党,要入党谁敢得罪“组织委员”?我上班比较严肃,往往我一进办公室,他们就散开了。有一次我对人说:“这算不算猥亵?”(我的这一说法确实不太合适,当时还没有比较合适的说法--“性骚扰”)后来他知道我的评论,自然怀恨在心,他也可能作出这一害人的事。


4.诬陷者怎么会知道我妻子去天津看望我弟弟的呢?必然是他们偷偷拆看了我弟给我的来信。


这两个嫌疑人一位是书记,一位是组织委员。按理说他们都是共产党员,可谁又会想到特殊材料也能制造出这种害人的“坏蛋”玩意儿来?


想想我们并没有作什么为害国家社会,有害共产党的事,为什么要这样收拾我们?尤其是由共产党员诬陷,其目的几乎是要置我们于死地。中国当真完全没有法律?这社会已经对我们不公平了二十年,这种伤害已经构成了“犯法”,而不是简单的“不实”的问题了。我主张研究一下,应不应该到法庭控告这两个坏蛋。


有一个星期天,我把在大学法律系担任教授的老同学找来,把情况讲给他听,能不能考虑“诉诸法律”,向他请教,听听他的意见。


经过他详细分析,我感到十分失望。他说--“……首先,法庭不可能接受这项控告。历史上还没有告共产党员利用党的名义害人的案例。你想想,法院也是共产党领导,怎么可能立案受理?


“其次,法院讲证据,你们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来。不要说法院,就是一个单位的组织去问这两个人,他们肯定不会承认。你们能提供什么证据,使得他们无可辩驳,无法抵赖,证明就是他们干的?现在的情况是:从道理上说,他们有极大可能,但他们完全可以不承认,完全可以赖掉,你们怎么办?法庭又能怎么办?


“再说,这两个人还很得势,就算你们不向法院控告,向他们所在单位的组织去告,他们那个组织也必然会替他们说话。他们要不承认,一点办法也没有。


“你们要探索‘公平’,实在说,社会上本没有什么公平。刘少奇、彭德怀等人怎么样?不也给他们扣上种种罪名?最后,折腾死人给你平反已经是很好的了。你们这问题,现在把‘不实之词’给你撤了也就完了。你们要打算通过法律追究责任人,那不可能。


“至于责任由谁来负?没有人负责,你能把他们怎么样?……”“是的,没有人负责,没有人负责。六十年代饿死3000多万人,有谁负过责任?全国有多少冤、假、错案?比你们冤的有多少?你们要告党的主要成员,弄不好要给你们再带来麻烦怎么办?再说了,你们又没有后台,我看还是认点倒霉就算完了,别再惹麻烦了。”这就是一个法律教授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律的看法……


谈了一个下午,我只好失望地把老同学送走。


五机部撤销了那份“不实之词”的诬陷材料,把档案退回工厂后,厂里立即把档案发到江苏人事厅。请他们按照“照顾两地分居”政策给弟弟安排工作。同时,厂里认为江苏必然会按政策办理,干脆发了一个月的工资,让弟弟先回苏州等侯。


谁料江苏人事厅早先看过他的装有“不实之词”的原档案,等了半个月,没想到机械系毕业的机械工程师竟然分配到“蚕种厂”。我接到弟弟电话,主张不去,弟弟则要去,说看看江苏还能来什么花样。


到“蚕种厂”报到以后,那个厂长坐不住了。他对弟弟说:“老赵同志,你先等等,我马上找人事厅,还没有听说有这么干的人事厅,把机械工程师分配来‘蚕种厂’工作的……”弟弟坐等了一个月,也看了一个月笑话,总算调令又来了,调林业机械厂。


这就是一个历史上毫无问题的,解放后才上中学、大学的知识分子,一个高级工程师,在共产党领导下,被党员诬陷无法申诉,郁郁无奈的一生。


这件事给任何人遇上也会气疯。我退休之后,每每和弟弟谈起这一生我给他带来的麻烦时,总是郁郁于心。1978年,落实“改正”政策时,当时的书记梁心明来过一封信,无非是说过来说过去他没责任的话。说什么:“当初我不主张打你右派,他们要打你右派……”谁是他们?他们又是谁?看了信我没有理他。到了1994年,想起我和弟弟的遭遇,忍不住我给梁心明写了一封信。想和他讲讲道理,内容大致如下:


……我究竟和你是有杀父之仇,还是有夺妻之恨?你作为一个共产党员,还担任着支部书记,怎么能干出这种诬陷好人的卑鄙勾当?你为什么要对我无辜的弟弟下此毒手?


我所以指出是你干出来的,是因为那个“中共第二机械工业部教育司支部”的章,只有你和杨贵星可以保管,别人不可能保管。如果不是你,那就是杨贵星,没有第三个人……


过了些天,他还真回来一封信。信的内容是--……所说教育司党支部给天津大学的信,我一点印象也没有,我绝对不是推卸责任,我连你弟弟在天津大学读书的事也不记得。当年反右中期,我被派随同钱志道助理到西安了解当地部属学校、工厂反右情况,我回来时部里的反右已经基本结束。对你的处理我是奉命宣布的。王宝善、刘增智定为右派我也没有参加过讨论,司里反右成员是王万春、杨贵星、叶英,是他们确定的。


……对于天津大学收到的那封信,我的看法是:第一,没有给你定过“反革命分子”,这样说是不负责任的;第二,说我公安人员尾随监视是不可能的事,纯属幼稚可笑,瞎诈唬;第三,但不能认为这封信是百分之百的诬陷信。它确实在客观上起到了很坏的诬陷作用。特别是使你弟弟蒙受了不白之冤,吃了十几年苦头。他们和你个人有何恩怨,特别是你当时正上学的弟弟,为什么要下此毒手?这就是反右派斗争中发生的种种偏差,失误。


他的这封信,若是不知情的人,乍一看,会觉得似乎还有一点道理。但是熟悉情况的人就会知道,此人十分狡猾,他一生不知坑害了多少人而往上爬,靠的大概就是这种八面玲珑的本领。莎士比亚说过:“人假如作了无耻的事,总免不了还要用加倍的无耻来抵赖”。这句话就如同专门对他的写照。


对于他的这封信,我的看法是--第一,他是党支部书记,搞运动都是他负责,他却一推六二五;他是主要负责人,他却说所右派都是别人定的,有的他还没有参加意见。


第二,他去西安没几天就回来了。因为西安只有一个西北工大属于二机部,再者,哪个单位的反右不是自己搞?哪个单位反右是依靠上级来人?他的这个说法,意在说他“人不在”,推得一干二净。


第三,把人都诬陷成和特务一样的反革命了,他却说:“不能认为是百分之百诬陷,而是客观上起到了很坏的诬陷作用”。这叫什么话?他一向玩弄掂过来有理,倒过去也有理的所谓“辩证法”,强词夺理,害了人还得说自己是正确的。


第四,“对你弟弟下毒手不是我们这些人”,我们都是好人,那都属于“反右派斗争中的偏差”。那么偏差是不是具体的人造成的?共产党、毛泽东发动反右派,“改正”不就是搞错了吗?共产党、毛泽东没有叫你写诬陷信吧?这个责任你能推给谁?


……


一个国家,总是在谈“以法治国”,但害人者可以不受法律的惩处,不,是没有法律能惩处他,这算个什么国家?


这些受党信任的都是些什么人?不知道他们作过什么好事,他们却干了一些出奇的害人的“恶”事,好像他们不是人类衍生出来的“人”,而是用“特殊材料”作出来的“非人类”的“人”。


(节选自作者长篇回忆录《伤害》。作者原在第二机械工业部教育司被打成“极右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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