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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戡:黄克功案件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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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5 17: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主旋律电影《黄克功案件》作为“首个国家宪法日献礼影片”在2014年12月4日上映,各级政府机关纷纷组织观摩、发表评论,认为“对当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有很积极的现实意义”,广电官方更是慷慨给予“落实习近平文艺座谈会讲话精神的艺术实践”的高度评价。
这不是黄克功案件第一次被重新审视。1981年7月11日《人民日报》曾发表与本案相关文献《毛泽东给雷经天的信》,便引起法学界的讨论,认为对拨乱反正、完善司法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然而,政治样本的耀眼光环,往往让人忽略了案件所反映出来的延安社会百态。
延河畔的枪声
1937年10月5日晚7时30分许,延安城郊两次响起枪声。当时的延安内外驻满中共各级机关和部队,拥有枪支者难以统计,演习、打靶、试枪都是常事,没有人专门对这两声枪响一探究竟。
晚8时左右,抗日军政大学第6队队长黄克功从小东门匆匆进城,返回校内住处。他把勤务员打发出去买吃的,而后脱下衣裤鞋袜浸洗。因为错过了8点的晚点名,还借了双鞋去校部报了个到。回来后,他先擦拭手枪,而后拿出笔墨,展开一封信涂抹起来。
10月6日一早,陕北公学学生董铁凤等人来找黄克功,询问同学刘茜的下落。黄克功和刘茜谈过恋爱,前一天傍晚,刘、董几人一起外出时,黄半路碰到便约走刘单独谈话,之后刘茜一夜未归。黄克功只说不知道,笑着将她们送了出去,随后便去参加练歌。返回公学路上,有同学说刘茜可能投河寻短见了,董铁凤则说也许是被黄克功关起来了,或者打死了。
戏言一语成谶。当天上午,有人在延河畔发现一具女尸,经辨认正是刘茜。陕甘宁边区保安处勘验之后确定,刘茜身中两枪身亡,“左耳后有枪伤一处,弹穿脑门;左肋背后有枪伤一处,弹未出”,现场还找到两枚子弹壳和一颗子弹头。
此事在公学引起轩然大波,侦查工作旋即展开。负责此事的边区保安处是从红军时代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沿革而来,其制度和工作方式源自苏联内务人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佩戴绿色领章,携带镌刻G.P.U字样的铁质证章,在苏区和红军内拥有生杀大权,改编为边区保安处后,仍然维持了原有的工作格局。办案人员经过询问董铁凤等最后见到刘茜的人员和各门卫兵,很快将线索集中到黄克功身上。和黄克功同住一个宿舍的同事作证,他昨晚在枪响之后才回到宿舍,其勤务兵更指出其行为反常——此前黄从来没有自己洗过衣服。
起初,黄克功对此事矢口否认,但抗大人员检查其手枪后发现,枪膛虽经擦拭,仍有“新打过子弹的淡烟灰色痕迹和火药味”,黄克功提供用来证明恋爱关系的信件,也被笔迹和墨水鉴定判定有篡改。经抗大训练部主任刘亚楼亲自讯问,黄克功承认枪杀刘茜,随即被送到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关押。
黄克功是江西南康人,时年26岁。他少年时在家乡加入红军,长征中升任红4师第11团政治委员,参加过遵义战斗。红军抵达陕北,他进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后留任第15队队长。
被害人刘茜正是他队里的学生。刘原名董秋月,山西定襄人,死时只有16岁。刘茜出身官绅家庭,自小受到新式教育,小学时担任过自治会主席,中学时在中共外围学生组织民族解放先锋队担任负责人。“七七事变”爆发后,刘茜在中共组织下离家奔赴延安,于8月初进入抗大学习。
身经百战的红色军官和向往革命的左派少女很快相恋,9月间,刘茜随第15队转入新成立的陕北公学后,黄克功回到抗大任第6队队长,两人书信往来频繁。受过新文化洗礼的刘茜活泼、坦率,相处不过几个礼拜,便在信件中对黄克功以“我爱”、“恋人”相称,还给他起了个昵称“小阳”,自己则署名“黑格格草”,一副文艺青年口吻。出身农家的黄克功未曾见过这样的架势,认定刘茜就是自己的终生伴侣,不断送钱、送物,要求立即结婚。
刘茜离家时给哥哥留了张纸条,说“我终于走出了狭小的房子,我要去认识这广泛的大世界”,自然不愿迅速被婚姻套牢,同学董铁凤说,“她觉得他只认识一天,便要求她结婚”,认为两人并不合适。于是,黄克功的攻势越猛烈,刘茜的情感越疏离,在她眼中,黄很快从革命的导师变成了情感的学生。黄克功表示,娶了她后不会和其他女性打交道,刘便回信,“我们都有恋爱的自由,谁都不能干涉对方的交友”。黄克功称为爱情失眠,刘则以超脱的口吻教育他“朋友,你的理智呢?为了一个人而失眠,值得吗?……冷静点!冷静点!”。9月下旬,刘茜终于选择了分手,并对多次找上门来的黄克功避而不见。
刘茜以城市学校处理男女关系的方式对付黄克功,希望以回避降低温度,让两者之间能保持她理想的尺度。尸山血河中成长的黄克功,却比学校中的失恋男生更加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
10月5日黄昏,黄克功和同事外出时,在陕北公学附近遇到刘茜一行,便拦下刘单独谈话。刘茜的回应显然未能满足黄克功的要求,携有手枪的黄选择以暴力解决抑制不住的挫败感。据检察机关判断,黄克功先开一枪击中刘茜肋部,在其倒地后又向头上开了一枪,而后匆匆离去。
红都爱情故事
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之后,长征到陕北的红军解决了生存问题,在相对安定的环境下,结婚忽然成了新风潮。
当时,红军中的女性寥寥无几。随红一方面军抵达陕北的女同志只有50人,其中不少是领导干部夫人。中共中央迁到延安后,男女比例高达30:1,抗大排练戏剧从女主角到老太婆都由男性扮演。时任抗大政治部副主任的莫文骅回忆,因为延安找对象困难,河防警备司令杨至诚特地将手下女生队的十多名女同志用汽车送了过去,“后来,都与老干部结婚了”。
“七七事变”后,大批青年学生在中共抗日宣传的影响下和地方党组织的鼓动下涌向心目中的红色首都,使女性数字迅速增加,刘茜正是其中的一员。根据1939年7月延安成立“中国女子大学”集中培训妇女干部时的统计,从抗大、公学调来的近500名学员中80%拥有中学以上文化,绝大部分年龄在20岁上下。
这些有文化、有理想的女青年成为革命家理想的对象。各级组织也积极为领导寻找寄托身心、延续香火的伴侣。身为团级干部的黄克功曾写过一篇回忆长征的文章《由桐梓到遵义》,叙事热情流畅,显然不是目不识丁的大老粗,但与城市女学生之间的差距显而易见:传说刘茜托人给黄克功带信“请原谅我的走开。感谢你过去对我的爱,送你一个吻”,黄回到宿舍看到信便四处翻找,旁人一问才知道,原来黄克功认为有人把刘茜送他的东西藏了起来。
黄克功被捕之后的陈述中声称,刘茜“狼心恶毒,玩弄革命军人,随处滥找爱人,故意破坏订婚之口头协议”,自己因此恼羞成怒。
任何一个群体中都会有浪漫分子,也会有卫道士和清教徒,革命者也不例外。解放军上将叶飞回忆,他二哥叶启存目睹团省委宣传部长和女同志假扮夫妻,“青年男女长期住在一起,产生了感情,往往假夫妻成了真的”,气愤地说“他们这样乱搞,哪象个革命者”,一气之下跑回菲律宾家里去了。
中共领袖张闻天批评“对于恋爱、结婚、离婚,随随便便,像喝一杯水那样草率”的行为是“旧社会,剥削阶级,压迫阶级思想的反映”。黄克功仓促求婚的行为在刘茜眼里,恐怕正是一种“草率”。而刘茜对黄克功的感情,更多是叛离旧家庭后在陌生新社会的一种依赖,当她逐渐熟悉环境,便要自主选择情感的皈依,而这在黄眼中不啻于“随随便便”,乃至侮辱了自己。两人之间的情感矛盾,也从一个角度反映出工农干部与知识分子之间的沟壑。
一锤定音的审判
事发第四天,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发布公告,确定于10月11日公审黄克功杀人案。消息传开,人们议论纷纷,观点迭出。
和黄克功一起参加过长征的干部中,颇有一些人认为应该让他戴罪立功。法院院长雷经天收到一封署名“特区队”的信函,认为“现在正是抗战,刘茜死,革命已受损失,黄克功若被处死刑,革命更受损失”。
出现这样的看法并不奇怪:井冈山时期,红四军教导队副队长陈伯钧玩枪走火,打死了队长吕赤,士兵要求杀陈偿命。毛泽东说服他们说,打死了一个,再杀一个,就损失了两个指挥官,既然不是故意,还是不杀为好,保住了陈伯钧的性命。
黄克功也以同样的逻辑写出了两份陈述书,分别送交雷经天和毛泽东,前一份陈述声称自己“受痛苦与刺激过大”,拔枪威吓时失手打死刘茜;后一份承认“气愤填胸”,所以开枪杀人,希望能够念他为革命奋斗的历史,“留我一条性命,以便将来为党尽最后一点忠”。
10月11日下午1时,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刑庭在陕北公学举行公审大会,由雷经天担任审判长。抗大政治部副主任胡耀邦、边区保安处王卓超和法院检察官徐时奎作为检察机关代表提起公诉,指称黄克功“不顾革命利益,危害国家法令,损害共产党、红军的政治影响,实质上无异帮助了日本汉奸,破坏革命”,要求处以死刑。董铁凤和黄克功的同事、勤务兵等7名证人陆续出庭作证。
随后,黄克功被带入法庭。在场的中央党校干部金铁群回忆,黄“穿着黑色的制服裤,白色的衬衣,人很精干,也很驯服。他用从容、流畅的语言,认罪伏法的态度,毫不隐讳地向法庭与大会陈述了他的历史,坦白交代了他犯罪的经过”,所持的杀人理由仍是认为刘茜“破坏婚约、侮辱革命军人”。在雷经天讯问下,黄克功还解开上衣,展示自己受伤的疤痕,最后请求能让自己“死在与敌人作战的战场上”。之后,来自各单位的群众代表逐次发言,一致认为黄知法犯法,手段残忍,动机卑鄙,影响恶劣,并纷纷对要求减刑的看法予以驳斥,显然经过了充分的组织和动员。
群众代表发言完毕,雷经天宣布休庭。仅五分钟后,雷和四位陪审员王惠之、李培南、周一明、沈新发返回法庭宣布判决。这份“刑字第二号判决书”认定,黄克功“认为失恋是人生莫大的耻辱,忘却自己是革命队伍中的干部,放弃十年革命斗争的历史,不顾当前国家民族的危难,陷于恋爱第一主义的泥坑中,不能自拔,遂萌生杀害刘茜之动机,藉以泄愤”,以“实行逼婚不遂杀害人命一罪,立判处死刑”。
判决书宣读完毕之后,黄克功转过身对群众喊了几句口号,随即被法警制止,由行刑队押往刑场。这时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有人送来了毛泽东的信,并要求当场宣读。法庭只好派人将黄克功追了回来。
毛泽东的信从收到雷经天和黄克功的来信谈起,说黄克功“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行文至此,话锋一转,称黄犯的是“不容赦免的大罪”,“如果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他之处死,是他的自己行为决定的”。宣读完毕,黄克功再次喊了“打倒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随后被带到刑场枪决,尸体葬于清凉山的南麓。会场上则由张闻天针对“共产主义的恋爱观”进行讲话。
这场震惊延安的案件,从案发到执行死刑仅仅7天便处理完毕。没有上诉,没有复核,判决书中也没有提到任何刑事法律规定,不啻为当时边区司法状况的缩影——既不执行国民政府的法律,自身也没有法律可依。判决书还提到“刘茜今年才十六岁,根据特区的婚姻法令,未达结婚年龄”,但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直到1939年4月才予以公布。
法学学者汪世荣评论,“如果黄克功案所涉及的一些敏感问题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解决和回答,必然造成人们思想上的混乱,影响中国共产党的统治根基”,可谓一语中的。当时的延安迫切需要吸收培训知识青年作为干部储备,刘茜正是第一批奔赴延安的知识青年,因其被杀无形中成为了代表。如果不尽快表明态度、做出决断,其损失难以估量。
毛泽东在信的末尾写到“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予安慰和抚恤”,但据刘茜嫂子华宜珍回忆,刘茜的父母兄妹在1949年后全都留在了大陆,不过据说没有人落实过最高领袖的这项指示。

http://www.ifengweekly.com/detil.php?id=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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