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7-3-23 03: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沉沦的一代(五十八)历史在这里拐弯
关于丹东之死,目前有三种说法,凶手和作案经过不变,变的是作案原因和幕后推手:一、奈温谋杀说。因丹东不接受和平建国方案,奈温政府收卖丹东的警卫班长貌苗将其除掉。二、“党内斗争”说。幕后推手由奈温变成了巴登顶。三、咎由自取说。貌苗因其太左,基于义惯而杀之。
奈温谋杀说是缅共中央的“官方”说法。因凶手此后“叛变”投降了政府,似可为定论。但这一说法有个解释不通的硬伤:为什么人死后半年才公布?说信息不畅,可缅甸就巴掌那么大块地儿,再不畅也不能迟滞半年吧。另外,据缅共方面讲,貌苗杀人后即叛逃。那么幕后真凶奈温理应在第一事件得到报告,但实际上,奈温也是半年后才从北京的报导中得知此事。显然,这是讲不通的。
“党内斗争”说,应是缅政府传出来的。此说的根据主要是,因丹东曾与奈温谈判和平,被北京认为是“放弃武装斗争”的修正主义路线,因此要清理门户,换上毛的好学生巴登顶。此说听来有些演义味道,但当时的国际共运,尤其是东南亚的共运从可映证此说,比如,亲中的印尼共主席艾地在1965年“9·30”事件被捕,并于两个月后被判死刑。中共在谴责纳苏蒂安、苏哈托军事政变同时,批评艾地与苏加诺合作搞的“纳沙贡”是搞阶级调合,是“大杂绘”。此外,受毛文革影响,东南亚各国的共产党纷纷分裂为两个或三个,比如曾是中共一个支部,以华裔为主,1960年代就退入马泰缅边界山区的马来西亚共产党就一分为三,被中共分为“亲中派”和“亲苏派”。而丹东一度与政府谈判和平,尽管他的“白旗党”一直被中共视为“亲中派”予以支持,但其居然与“缅甸的蒋介石”谈判和平,被毛视为“立场不坚定”或投降派,而须换马则完全符合中共当时所持的极左路线。
另外,可以从侧面佐证此说的是,两国关系恶化后,1967年北京决定让一直躲在中国的缅共第一副主席巴登顶,而不是缅共主席丹东公开露面,《人民日报》还刊登了巴登顶的文章《缅甸的蒋介石—奈温军人政府必败!人民必胜!》。(这也是我所以知其而不知丹东的原因),在那个人们只能从官方报纸的人物排名来判断好人坏人的时代,这是一个非同小可的政治举措。事实上,后来这个巴登顶也确实当了主席。如果,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那么早在1950年代初期就是第一副主席巴登顶,为什么在1969年3月公开丹东死讯后,并不直接上位,而是推举与丹东关系较好的德钦辛为党主席,德钦漆为党总书记,自己还是第一副主席?避嫌?!更为接近真相地是,这之后,驻在缅北背靠中国的以巴登顶为首的中央远方委员会,与驻在缅南部勃固山区缅共中央几乎完全各行其是。远离中国边境的勃固山区由于得不到中国在物质上的有效支援,在政府军的围剿下,弹尽粮绝党主席和总书记于1975年春双双战死。对此,曾是缅共人民军一员化名“裤脚兵”的上海知青这样写到:“勃固山脉!曾经很热闹的丛林营地一片死寂,而且(据后来的传达)德钦辛德钦漆身边几乎无人,但还带着一些孩子(革命后代),只能在野地树林里挖野菜吃,这些娃娃先暴露在敌军进剿部队视线里。二位资深德钦党元老已经虚弱到连说话都不能了,敌军叫他们投降,他们不肯,他们二位手上还有武器。于是(这个情景比格瓦拉更糟)被当场射杀。据闻,奈温当局早有准备,及时召集驻缅甸的各大新闻社记者赶赴现场,新华社记者也被邀请到。二位党的领袖遇难处地名叫‘扑羌’”。而他的死后,巴登顶才顺理成章地回国接任主席。
这一说法的第一嫌疑人显然是巴登顶,因为他是丹东之死的最大受益者。问题是他为什么要对自己患难与共20年的老战友(据称他还是丹东的远房兄弟)?他又是用什么办法达到这一目的的?这一切因资料缺乏,都无法厘清。但据中国援缅知青已披露的资料称,巴登顶比校讲政策,他所控制的缅北地区,相比丹东辖下的勃固山区,在“党内斗争”上要温和一些,巴登顶还效仿毛讲什“大部不杀”。如果此说成立,那么,我更倾向第三种说法:多行不义必自毙。
咎由自取说。“裤脚兵”在《德钦丹东的最后一天》里这样写到:德钦丹东是在最不应该丢命的地方丧命的,貌苗跟着他一直到厕所,出恭时下手。与法国大革命最著名领袖同名的德钦丹东死在1968年9月24日下午5点20分,那是傍晚时分。我已经记不得这个时辰是怎么记下来的。和同样死于行刺者的法国大革命领袖马拉相比,德钦丹东显得很恶心,因为马拉至少是“干净”的,他死在浴缸里。”德钦丹东以及他的支持者党徒怎样杀害甚至虐杀曾经的同志和战友乃至自己的上级?—“节约子弹”,那就使用结实无比的竹棍,锤抽修正主义分子头目,以致刑具打成伞状,竹片,竹扫把,竹丝!有的打手是年轻人。他(她)们都是“红卫兵”。这些刑具上面沾满血浆和肉浆,骨髓和毛发。—使用刀片割开脚腕,同样为了“节约子弹”—挑破动脉血尽而死。据说这个是丹东本人发明和亲自下手的。他就这样和被自己宣布死刑的前同僚面对面,看着对方直到他死掉。……貌苗是德钦丹东的警卫员,他无数次目睹愈演愈烈无法制止的嗜杀。出于极端的恐怖还是出于绝望的怜悯?—貌苗唯有杀德钦丹东。德钦丹东死,勃固中央根据地发生的难以置信的“党内革命”残杀因此休止。
从这段叙述中,对中共历史稍有所知的人恐怕多会自然而然地想起李韵九、沈泽民、戴季英、夏曦、康生、谢富治,或者也会想起契卡、想起贝利亚和波尔布特们……所以,我宁可相信丹东之死乃咎由自取。
不管丹东是如何死的,他的死最终使北京加大了对缅共的支持却是不争事实。“裤脚兵”1980年4月去中联部时“中联部缅共组组长用十分清晰的语言传达了这样的意见,他说,缅共东北军区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在丹东死前的10个月时,毛便对缅共代表巴登顶许诺,中国会像支援越、老、柬共一样支援他们。为此,毛还亲自撮和了1950年代退入中国的克钦军首领罗相(也就是前面张建章先生的《想起缅共岁月》提到的那位传奇将军。也译罗先、罗线、诺线、方克清)与缅共(巴登顶)的合并。当时(1967年11月),毛就对罗相、巴登顶等许诺,中缅双边关系恶化原因,中共,中国政府,中国人民支持你们;边疆一带的群众可以动员,他们有国际主义义务。毛授权熟谙国际外交的周恩来做为此事的组织实施者考,周虑到缅甸的具体情况:两国过去一直友好;没有外国势力的介入缅甸。认为需要有个“政策尺度”,避免授人以柄。根据毛的七条此总结出支持缅共武装的七大策略:1,公开支持缅共,谴责奈温,不公开地向缅共武装,派遣“成建制的大型顾问组”和输送武器。周恩来提议对外一律称之为“访问组”。2,由“有作战能力的人员”,组成“不明国籍的志愿武装团体”,前往缅甸自愿助战;3,把十年前已在贵州,四川落户的原缅共人员集中进行军事训练,让他们返回缅甸,他们在中国联姻的亲朋,民兵老乡,友人都可前往缅甸“建立根据地”;4,在云南的兵团,农场和插队的上山下乡知青,如果“自愿到缅甸支援世界革命”,有关文件规定:可以享受“参加革命工作”待遇;5,建立“缅共中央广播电台”,“暂居”中国境内,“暂借”中国新闻工作者,来声讨奈温统治集团。6,由缅共名义公开打出“缅共人民军”的旗号,与奈温政府宣战,以表明是缅甸国内的革命,与中国无关!7,云南省的德宏、西双版纳、思茅、临沧、保山等地,市,自治州,以105,106、108、326、等为代号,迅速建立为支援缅共的专职机构与后勤基地。
至此,我们就基本厘清红飞蛾、康国华等何以可以“合法”地出国去当“裤脚兵”的历史真相了。
博友麦克1121留言称:“张育海牺牲后,被缅共封为革命烈士;他的亲人为张育海在中方的烈士待遇也四处奔波。最后找到总参。得到的回答十分明确,不能。理由是,中国未向缅甸派出一兵一卒。”
分明是中共最高当局的决策布署,总参为何不认帐,还大言不惭地说什么“中国未向缅甸派出一兵一卒”?
我为此查阅了大量有关资料,发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在所有援缅活动中,均找不到时还兼任国防部长,主持军委工作的林彪身影。对缅的所有活动都是毛与当时没有任何军队兼职的总理周恩来组织决策的。我想这恐怕就是军方敢当面否认军队援缅这个事实的原因罢。正如,后来去缅甸“国际支左”归国知青是去找中联部而不是找军方一样,因为,所有援缅事务都不是通过国防部和军委,而是由当时还属周分管的中联部,也就是中共对外情报机构来进行的。亦即说,援缅是党对党,不是国家行为,所以军方说“未向缅甸派出一兵一卒”并非撒谎。
那么又该如何评价那些战死异国的红卫兵们呢?
http://1966to1976.blog.sohu.com/280726025.html
沉沦的一代(五十九)历史在这里拐弯
对这个问题,博友爱吾庐的回答是:“怎么评价格瓦拉就怎么评价红卫兵。怎么评价列宁就怎么评价格瓦拉。唯恐天下不乱。生性嗜血。”我以为这作为政治批判是可以的,但作为历史评判,就未免太过意气用事。
在探讨这个问题前,我以为应先厘清三个关键问题,1、中国“援缅”知青为什么要去外国当兵打仗?2、缅共在缅国内的地位及作用?3、中国究竟向沒向缅甸派兵?
首先,已可查的资料证实,中国“援缅”知青大多为文革初备受政治歧视的“黑五类”或“黑七类”子女。后者中们“资本家”“走资派”子女在红卫兵打砸抢烧杀阶段,可能有些参予者。但前者在那时是无权参予的。他们大都是在反血统论后才有资格成为红卫兵的,沒有破四旧、红色恐怖时代“嗜血”的犯罪前科。正如牟志京所言“在早期在中学里那些造反派,倒是真正意义上的造反派:造血统论的反,维护自己的权利,这相当明显。这个阶段定义得很好,就是到中学生插队为止,之后就没有了。”他们接过了老红卫兵的旗帜与袖章,也把“誓死捍卫毛”当成他们的口号,但与牛皖平、张承志、宋彬彬、马小兵们红与卫的对象截然不同,他们捍卫的是自己的权利,争的是人人生而平等的社会公平。他们在《论新思潮—四三派宣言》直接了当地道出了他们造反的诉求,“打碎特权阶层”、“实行财产和权力的再分配”。这与喊着万岁奉旨造反的老红卫兵们有质的区别。亦即说,此红卫兵非彼红卫兵。
遇罗克所以成为文革的一个标志符号,就因为他是那个说了真话的小男孩。纵观文革,可以看到血统论与反血统论的斗争贯穿了文革全过程。既使被逐出城市后,在农村当农民时,这一斗争也未停止,正如当年知青“扎根派”代表人物任公伟等在其办的油印刊物《任重而道远》中收录的一封通信中写的那样:“不要以为现在大家关系很好,表面上也不闹派,但斗争是潜在的。联动分子及老兵中的顽固者是我们思想上的劲敌。各种思潮的斗争会在生活斗争中逐渐显露出来。”亦即说,背井离乡的中学生们在这一看似平等的放逐中,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仍然是出身和血统。
血统论是什么?老红卫兵们讲得很清楚,就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老子英雄儿革命,老子混蛋儿反动。”实质上就是宗教里的原罪论,也就是60年代曾红极一时的印度电影《流浪者》里的经典台词“小偷的儿子永远是小偷”。
反血统论反的是什么?反的就是特权。争的是什么?争的就是一个人人平等,实质就是争人权。人们为什么要造反,为什么要革命?不就是对自己的现实存在不满吗!沒有人甘心生来就低人一等,尤其是年轻人,更不甘心永远矮人一头。
然而,那时中共“阶级路线”的本质就是血统论,在上大字、参军、工作、提干等事关个人前途的所有方面动不动就查三代,“法官的儿子不一定永远是法官”但小偷的儿子却永远得当贼防。绝不许其划为敌对阶级的子女与其所谓的“无产阶级”后代讲平等,否则就是阶级调和,就是阶级斗争熄灭论,就是修正主义。
显而易见,反血统论从根本上动摇了毛赖以安身立命的阶级斗争论,当然是毛绝对不能容忍的。所以,尽管在镇压以高干子女为主的红卫兵纠察队和联动时,毛通过其夫人发起了对血统论的批判,还说过他出身也不好的话。但当他发现这无异打开了潘多拉魔瓶,使毅然决然地要关上魔瓶。或者是他也知道血统论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罢,不便从理论上批判。所以,毛才只做不说的以高调释放联动,另择罪名抓遇罗克。谭立夫无罪释放(实事求是地讲,谭也并未触犯刑律),遇罗克则判处死刑。用实际行动否定了反血统论。
不过,由于对血统论的批判已得到了全社会,尤其是中下层民众的普遍认同,形同人民公敌们谭立夫、西纠、联动成了“反动血统论”的代名词,并一度殃及到所有的高干子弟。所以,毛这一放一抓释放出的这一信息并未达到他预想的效果。好不容易才从魔瓶跑出来的小鬼,如何会甘心重回禁锢?
于是,毛又搬出了枪杆子,以“支左”名义在全国实行军事管制。他们觉察出这是“收”的预兆,于是利用军人的一些“错误”言行,向军训开炮,形成又一次分裂,使毛欲结束造反运动的打算落空。这次分裂与大学生那次分裂有质的不同,那次分裂形式上是对工作组的保与造,实质上则是将群众意志统一到毛的所谓“革命路线”,也就是造反必须听命于中央文革,是谓:奉旨造反。而中学生的分裂,形式上是对军训的态度,实质上是欲摆脱过去那种奉旨造反的伪革命。这与联动公开反文革的性质类似,其所以沒有象联动那样被公开镇压,一度还壮大为运动主流,不仅得益于中共高层的政治分歧,主要是他们不像那些高干子弟那样有勇无谋,他们只反“联动”也就是血统论,不反江青不反文革。还巧妙地利用江青与周恩来及林彪的矛盾,借用他们的话来为自己的观点辩白。也就是所谓的“打着红旗反红旗”。
这当然骗不了“与人斗争”老手的毛,他不能客忍反血统论颠覆他的阶级论,又拿不出象样的理论来维护血统论,于是他要人们灵魂深处闹革命,提出了“斗私批修”,力图使扭转这种倾向。但这些棱模两可的话,可以为人们各取所需、随意解释。武汉事件后,毛一边说,“工人阶级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一边又下令武装左派。为扑灭反血统论思潮,他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称文革是国共两党斗争的继续,使运动变得更加暴虐,更加血腥。
1967年8月以后,武斗所以升级为内战,主要原因就是“国共两党斗争继续论”。经过17年的宣传教育,在共和国一代人头脑里,国民党就等于反革命。革命吗,杀国民党理所当然。那时内战的双方都自称是“无产阶级造反派”指责对方是“打着红旗反红旗”是刘少奇的孝子贤孙(此时刘已被公以为“叛徒、内奸”)是蒋匪特务。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四川、云南、广西、广西、湖南等派仗打得最凶的几个省,简直形同第二次镇反!
其中最惨烈的当属“援缅”知青最多的云南省。
所谓最惨烈,不仅指其在“清队”中抓人多死人多,还指其在文革中省党军主帅“非正常死亡”了两个,一个上将(阎红彦)、一个中将(谭埔仁),一个自杀、一个被杀。足见其社会矛盾尖锐复杂到了何等地步。
前文已粗略提及过阎红彦的情况,这里就不再祥述。只简单补充两点:
一、阎红彦在“文革”初,并非善喳儿,与各省一把手一样,也是追风赶潮,先在意识形态领域搞出了一批非嫡系的文化界领导干部,拿这些有职无权的文人当政治祭品,以应付毛的“文化大革命”。在中央批邓拓“三家村”时,他抛出《云南日报》总编辑李孟北等一批文化人;中央批判彭真、改组北京市委时,他就抛出了省委书记处书记兼宣传部长高治国等。到八届十一中全会以后,在刘、邓问题上,作为二野出身的阎红彦和大多数省市大员一样,左也不是,右也不能,在势如海潮一样迅猛而至的“上挂下联”的“炮轰”“打倒”声中,传统的“丢车保帅”已不起作用,无论如何都难逃“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罪名。
二、阎红彦是在得知造反派向其藏匿处进发后,服安眠药自杀的,死前留下遗言称“我是被江青、陈伯达逼死的!”但他死后6天,周恩来在1967年1月14日接见云南赴京代表时,不但未对这位不幸殒命的封疆大吏表示任何捥惜,反而将阎之死定性为“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是一个可耻的叛徒”。并严厉地声明“任何人要想拿这样的事来嫁祸给谁都是空想,任何人想要造谣诬蔑都不行”。同日在接见各大区和省委书记时,周再次提到阎红彦时解释说“这么大的事情,用这么个态度,不单是压制群众,而且反抗毛主席为代表的革命路线,抗拒中央的领导,自绝于党和人民。”“阎之死,有人要把责任嫁祸于红卫兵,红卫兵一定要调查真相。……阎红彦是自己可耻地解决了。”这看起来与这之前(1966年9月),天津第一书记万晓塘病逝后,毛称天津群众的悼念游行为“以死人压活人”如出一辙。但从这之后(1967年1月22日)周得知煤炭部长张霖之死讯,立刻下令公安部对张霖之之死组织调查。并规定批斗部长须经国务院同意,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而且还在3年后,主持作出了《关于张霖之死亡问题》的决定:“大家一致认为,张霖之同志的历史是清楚的……兹决定,张霖之同志的死亡,应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张霖之同志的家庭和他的子女不受任何牵连,应按革命干部家属对待。”要知道张霖之是毛钦定的“坏人”,周对其尚能如此宽厚,足显其对阎红彦的“簿情”并非是怕“以死人压活人”那么简单。
三、前面提到过阎红彦是“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活动,是一大发明”的始作俑者。康生是利用他提供的炮弹,以维护毛威信的理由,得到毛的支持,立案审查习仲勋、刘景范、马文端等老西北局干部,把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打成了“反党集团”,后还升级为“彭(德怀)、高(岗)、习(仲勋)反党集团”、“西北反党集团”,小说《刘志丹》被称为他们的“反党纲领”,株连各级干部上万人。是彭黄张周冤狱后,史家应追根究底的另一大冤狱。但因为某种原因,人们长期将此案归咎于康生,而对此案元凶阎红彦则轻描淡写地说成是因为陕北党的历史上的是非恩怨,反对小说《刘志丹》出版,并把阎刘矛盾,解读为阎高矛盾。用假相代替了真相,以致我们无法读懂周恩来对阎之死的那番讲话。那么,真相又是怎样的呢?
http://1966to1976.blog.sohu.com/281095935.html
沉沦的一代(六十)历史在这里拐弯
阎红彦已过世半个多世纪,但他在1962年引发的这个故事直到今天沒有结束。
由于种种原因,或者是因为康生在中共党内民愤太大罢,无论是官方还是坊间,都把“利用小说进行反党活动,是一大发明”所制造的那桩冤狱,说成是他策划的。其实,这多少有点冤枉他,正如文革后,陈伯达回答儿子陈晓农问批判《刘志丹》是怎么回事时说的那样:“小说《刘志丹》的事,是阎红彦同志提出的,他说这部小说是写高岗的,还责备习仲勋同志支持了这部小说。这件事在八届十中全会上被当作了一件大事,牵连了好几个同志。从这件事开始,党内一些人对文艺作品开始敏感。”也就是说,实际上是阎红彦利用了康生,因为阎红彦所以对这部小说上纲上线,只是因为小说里揭了他的历史疤,那就是在陕北共运史上堪为耻辱的"三嘉原缴枪事件"。阎红彦想借康生为他翻案,康生则反客为主地借阎红彦提供的炮弹来讨好毛,并杀人以立威(实际上康生也的确从此而咸鱼翻身,又一次成为了毛的亲信杀手),但并沒有为阎红彦洗淸什么。
"三嘉原缴枪事件"的大概经过是这样的:“九一八”事变后,按中共陕西省委指示,刘志丹陕甘边界游击队(400人)与阎红彦、吴岱峰的原晋西游击队(100多人)师储杰的陕北商贩队(200人)合并为‘西北反帝同盟军',省委派谢子长任总指挥,刘志丹任副总指挥兼第二支队队长。由于刘志丹不同意,陕西省委要他们到西安附近活动,以扩大影响的指示,主张在陕甘边活动。谢子长决定部队进行整顿,主张整顿要缴械,刘志丹主张整顿要加强教育。后谢子长没有与部队主要领导成员讨论,也未请示省委的情况下,就以突然袭击的方式下令刘志丹的二支队缴枪,打死了被百姓称为“神枪赵二娃”大队长赵连璧。
当事人刘景范《“三嘉原事件”的真相》中这样写到:1931年旧历正月初一早上,谢子长以集合部队训话的名义,把全军集合二支队驻地细嘴村的打麦场上。一支队集合在场的东边,二支队集合场的北边,一支队的警卫队集合场南边,谢子长、荣子卿来到麦场南边碾的碌碡旁边。队伍集合好后,谢子长站在碌碡上讲了几句以后,要各支队的领导人和各大队队长集合,他们便集合在谢子长面前,这时谢便大声喊着说:“有此人挂羊头,卖狗肉”。这是他们定的暗号。这句话一出口,白锡林把赵连璧封膀抱住,闫红彦用驳殼枪对准赵的太阳穴打了一枪,赵连壁倒地死了。闫红彦隨即扭头夺了刘志丹的驳壳枪,吴岱峰夺了我的枪。同时,一支队警卫人的人便向二支队开枪射击,又打死第二支队第三大队副队长谷聚山和第一大队第一中队王队长;打伤了二支队第二大队副队长白冠五。这时警卫队的人一齐拥来,夺了二支队战士的枪,二支队全部被缴械。二支队被缴械后,谢子长当众宣布二支队全部解散,战士各回各家,干部一律开除出同盟军,而且限定当日都要离开同盟军。当天,朱理愷、马锡五、张天祿、杨丕胜、贾生财、刘景范等40多名干部和400多个战士,含泪离开同盟军,四六大散,各奔前程。刘志丹和他的战友们历尽千辛万苦,流血牺牲搞起的这支革命武装,无辜的被自己的同志搞突然袭击消灭了。人们不禁要问,这到底是为什么?共产党人的自相惨杀,真使人痛心!我们只有怀着离开部队前想见刘志丹一面,谢子长他们不允许,因为刘志丹已被软禁起来了。同志们只有义愤填膺,挥泪而去。
另一位不在现场,时任事后奉省委命令去找谢子长、刘志丹的张秀山在其回忆录《我的八十五年》里是这样写的:1932年1月1日,在宁县柴桥子,队伍改编为西北反帝同盟军,谢子长任总指挥,刘志丹任副总指挥,杨重远任参谋长。两支部队合编不久,部队发生了一起本不该发生的"三甲塬缴枪事件".有人以贯彻省委反右倾机会主义,清洗部队内部不纯分子为由,缴了包括刘志丹在内的整个二支队三个大队的枪,解散了二支队,逮捕了刘志丹,开除了刘景范,开枪打死了二支队一大队队长和三大队副队长.吓得师储杰带着100多名游击队战士,投奔了杨虎城部.这个事件使刚刚发展起来的人民武装受到严重损失。对于这一事件,1986年在中共中央办公厅103号文件中明确指出:'三甲塬事件','不论是谁的决定,都是不对的,好在这支队伍中许多同志以大局为重,始终坚持革命,为西北革命和红军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刘志丹同志是其中杰出代表".
但另一位当事人,曾任陕西军区副司令,阎红彦的老搭档吴岱峰对此事的说法却是:当时部队中主张投降军阀接受收编的鼓噪十分嚣张,日渐威胁晋西游击队的安全。在这危急关头,队委会决定坚决执行省委再次指示,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顿部队。经过整顿,部队比较纯洁,比较巩固了。1932年农历正月初六日,在正宁县三甲原细嘴子正式宣布成立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总指挥谢子长,政委李杰夫,参谋司长杨重远。辖第一、二大队。第一大队队长阎红彦,第二大队队长吴岱峰。
三个当事人,三种说法。该信谁的呢?
我们姑且以亲疏法来分析一下哪个更接近真实。刘景范讲得最祥细,但他是刘志丹的胞弟,且是受害者,难免有夸大之嫌。吴岱峰讲得最笼统,他与杀赵二娃的阎红彦关系甚密,又是受益方,难免说瞎话以掩其非。张秀山与双方关系均不错,又是局外人,不可能讲得太祥细,也不大会偏袒哪一方,因此,其说应最客观也最可信。
张说与刘说,在事实上一致,观点上也认为是“本不该发生”。因此,我以为刘说乃历史真实。往重了讲,是一次内部兵变。最轻也是争权夺利的宗派之争。事实上,“三甲塬事件”后,刘志丹二支队被遣散,一支队师储杰带着200多人投敌。谢子长、阎红彦的西北反帝同盟军只剩下100多人。当时,陕西省委就为此事批评了谢、阎。
吴岱峰是1927年经李作梁(1928年被俘处死)、张汉民(就是1935年被徐海东部枪杀的那个西北军旅长)介绍,加入中共的老党员,与刘志丹、高岗均共过事,对中共革命做出过一定贡献。何以在垂暮之年还不肯说真话,还历史个公正?这从其为官简历,似乎可找到答案:1950年4月,陕西省军区第二副司令员、军区党委常委、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10月到南京军事学院学习。1953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署西北分署检察长、西北行政委员会委员和西北政法委员会委员。1954年8月,到北京马列主义学院学习。1955年至1965年在中央纪律检察委员会任检察员。1962年兼任西北红军战史编辑委员会副主任。1965年受批判,调任中央组织部八处党支部副书记、书记。文革后未再任实职。1985年按正部级离休。
从省军区副司令到中组部一个处级党务干部,这对一个1927年的老资格,绝非降级使用那公简单吧。如果不全是因为"三甲塬缴枪事件"影响所致,那么恐怕还有个民心党心问题。高岗事件之后,以闫红彦为首的一些在历史上与高岗不和的人,囿于延安时期对此案的结论,及刘志丹老部下习仲勋、马文瑞等的存在,还掀不起多大浪。但八届十中全会后,习仲勋等都因小说《刘志丹》被立案罢官,阎红彦等以为为“三嘉原事件”的翻案的时机到了,便散布什么,谢子长消灭第二支队是正确的,第二支队是土匪,刘志丹一直对红军没信心,反对打红旗,要把部队编给军阀等等。阎红彦借写“战史”。1966年1月,参加“西北红军军战史”草稿讨论时,阎红彦公开地攻击刘志丹说:“缴刘志丹枪的问题,你们写的太简单了,他本身不打红旗,强调南梁作用,不认真做群众工作。以后习仲勋、刘景范也标榜南梁。在三嘉原刘志丹政治上组织上都有错误,政治上就是立场意识有问题,组织上就是不执行省委指示。你们把刘志丹写成正确的,我不相信,他一直对红军没有信心,直到三嘉原缴枪。”甚至还声称:“关於刘志丹的问题,有机会的话,我要系统的谈清楚,必须把刘志丹的问题揭破……我绝不承认42年高干会结论是对的,你们要冲破42年高干会的框框”。亦即说,阎红彦此时已把反高岗的伪装撕去,公开打出反刘志丹的旗帜,企图推翻“42年高干会结论”。这当然不会为对刘志丹惺惺相惜、评价极高的周恩来所接受,所以,周才会在公开讲话中对这位封疆大吏那么绝情。
所以说“这个故事直到今天沒有结束”,除前面讲的吴岱峰外,为“三嘉原事件”翻案的势力一直不死心,上世纪80年代闹得胡耀邦不得不同意禁止小说《刘志丹》出版。阎红彦生前的秘书组组长李原,2003年在《百年潮》第3期发表《阎红彦和小说〈刘志丹〉》不仅借胡耀邦这个决定,仍持阎红彦的观点,还把攻击矛头指向了刘志丹的父亲,说小说“把本来是土豪劣绅,反对刘志丹革命的他的父亲硬写成是革命的正面人物”。为此,引起刘家一通反击,用事实把李原驳了个体无完肤。
凡此种种,都说明 历史就是现实,现实就是历史的延伸。故事讲得是阎红彦,实际揭示的是那一代革命者盘根错节的历史恩怨,以及这些历史恩怨对以后他们在政治运动,尤其是在文革中的作用力。厘淸了这些问题,也就比较容易理解和读懂他们的一些看似反常言行,否则只能是雾里看花。
http://1966to1976.blog.sohu.com/281125027.html
沉沦的一代(六十一)历史在这里拐弯
这里插入阎红彦一节,只是就事论事,并非盖棺定论。意在为下面的谭辅仁之死及云南知青为何去异国“支左”的云南故事铺垫,否则很难厘清这段历史。
毋庸置疑,在小说《刘志丹》一案中,阎的角色是很不光彩、非常恶劣,甚至可谓死不足惜。但其在云南任上却口埤不错。尤其在“大跃进”也就是“大饥荒”时期他逆毛之所好地公开讲:“民以食为天,首先要解决吃饭问题。”“我们的制度,千好万好,没有饭吃就不好。我们的政策,千正确万正确,不能发展生产就不正确。”并对当时被毛亲自批示成立的“社会主义的心脏”的公共食堂提出“能办就办,不能办就解散”。1961年6、7月,他在省委工作会议上发生的争论,毫不退让地反驳说:“你们说公比私好,大比小好,我看现在办不到就不好。集体比个体进步?公有比私有进步?我看不能促进生产就不进步。”毛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重提阶级斗争,阎红彦却对他的老上司,时为总书记的邓小平说,这次会议“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不符合实际,“没有饭吃,搞哪样阶级斗争”!以致在这年末,以他为第一书记的云南省委竟公开提出“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去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教育的群众运动”“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生产力上去,这是广大群众的根本要求”,将社教定为“以发展生产、改善经营管理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在当时的全国省一级党委中是绝无仅有的。为此,刚刚因小说《刘志丹》一案而走红的阎红彦,被毛批为:“这是大胆地主观主义的假设,小心地主观主义的求证。”并派彭真到云南调查。彭真未如毛那样深究,和稀泥地以“错误人人皆有,大小性质不同,不管大错误小错误,大家已经犯了,改了就行了。”阎红彦虽不得不作了“检讨”,但仍坚持:“还是照我们的办法办,邓政委批准了的,不搞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不搞运动嘛,不要受干扰嘛!”“我们想把生产搞好些,也是为国家着想……全国只有我们这个地方没有烂,是否也非要我们折腾烂了才行?”因此云南在阎红彦当政下,不但未发生四川、河南、安徽那样人相食的人祸惨况,生产反而逐年上升。到文革元年,云南粮食总产量比1960年增加3成,超过历史最高水平;猪平均每户2.01头,居全国第一。可以说,全国都在闹饥荒时,阎红彦却在云南创造了一个黄金七年。所以,当时滇人称其“生产书记”不啻万岁之谥。
综上所述,可以清晰地看到两个截然不同可谓功罪分明的阎红彦。简略地讲,就是功在为民,罪在为我。为民,为保住一方安宁,他敢逆龙麟摸虎须,逆毛阶级斗争为纲而为之。为我,为保住一己虚名,他不仅文过饰非,颠倒黑白、篡改历史,甚至为掩其恶行不惜殃及万千昔日同志。
论其罪,他在三嘉塬与谢子长合谋兵变,囚刘志丹、杀赵连壁,若真典正军法,实难逃死罪。论其功,能在三年大饥荒顶住压力,公开拒绝毛的阶级斗争论,全国唯此一人,可谓壮哉壮哉、人中豪杰。
这样一个人是不能简单地用好人坏人来定论的。
然而,文革初阎红彦被炮轰、批斗,并不是因为其罪,而是因为其功。功当罪、罪当功,混淆黑白、颠倒是非,是毛时代政治的一大特征。比如对曾希圣的批判,不是批其追随毛搞极左,而是批其后期幡然改悔搞包产到户。对阎红彦也是如此,开始毛还因其在小说《刘志丹》问题上的“贡献”对他另眼相看,尽管不满其以云南有特殊性(边防及少数民族杂居),仍持“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但还是将其当做自己人,在1966年10月的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江青、康生等突然对邓小平发难。一直在平衡林邓关系的毛,知阎与邓关系密切,,指令江康邀其参加邓小平问题的小会。阎在会上果然不负毛望,以当事人的权威身份驳斥谢富治诬邓“在淮海战役中动摇,企图后撤”的说词说“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整个淮海战役期间,中野总部一直是随我们三纵行动的,邓小平一直是和我们在一起的。”弄得会议不欢而散。但最终因林不容邓,毛并未达到其保邓的目的,阎红彦却因此得罪了江青和林彪。从此便被打入另册,开始受到了严重冲击,直至其自杀身亡。
阎红彦自杀后,同是二野出身的昆明军区司令秦基伟也以“保皇派”罪名被免职审查,下放劳改。由也是二野出身的副司令陈康代行司令职,而阎红彦的第一书记一职却过了一年多才由毛钦点的时任工程兵政委兼中央办的毛思想学习班办公室主任,四野出身的谭甫仁接任。
这谭甫仁与阎红彦可不一样,莫说其上任前,毛对其耳提面授:“你要做平西王了,执掌云南边地,封疆大吏哟!”就是他在工程兵当政委时,就左的出名。据时任工程兵司令员陈士渠之子陈人康披露称:我采访了几位在工程兵司令部工作过的老同志于香林、李柱江,他们对我说“陈司令和谭政委都是好人,但是陈司令在那个混乱的年代还懂得政策,比如有个干部文革初期曾经到北大、清华看大字报,也有过造反行动,有人主张开除党籍和军籍,谭政委同意了,并且说应该开除。也不能说谭甫仁爱整人,他怕犯立场错误。你父亲却说,他作为知识分子敏感一些,看看大字报,造造反,也没有太多的错误,不能轻率地开除一个人。这个人就被你父亲保住了。”他们还说:“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工程兵三支两军,发生过造反派冲击军队的事情,工程兵领导讨论,谭甫仁就主张采取强硬措施。陈士榘司令员却说,我们不能做千古罪人!后来两个人还争论,陈士榘说,咱们就按总理最近的指示,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这恐怕就是中共军队的政委与司令员的区别罢。
谭甫仁1968年5月19日,被任命为昆明军区政委。6月17日,批准为昆明军区党委书记。8月11日,谭甫仁和“云南班”的代表们分乘4架伊尔18飞抵昆明上任。8月13日,云南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后,谭甫仁、周兴、陈康分任正副主任。这位从17岁入伍就从沒离开过部队的政工将军集云南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开始了他短命的云南王时代。两年里,谭给滇人留下的最深印象,除其离奇毙命一案外,就是:“划线站队”以树威、“围海(滇池)造田”以树德、修“万岁纪念馆”以表忠心的“三板斧”。整个一个镇反加大跃进和文革综合的云南版。
据史料记载,谭氏的围海造田从1969年底开工,每天至少有10万人在往滇池里倾倒石头和泥土,经过筑堤、排水、填土造田三大“战役”,历时8个月,滇池柳堤的水很快就不见了,昆明八景之一的“坝桥烟柳”变成了乌黑的腐殖土。最终,围湖造田面积3万亩。但如此兴师动众、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结果却是个负值,从1971至1982的12年间,累计产粮407万公斤,不及当年围海造田大军用粮的1/4!
建“万岁纪念馆”毛泽东思想万岁纪念馆)是当时流行的一大风潮,谭甫仁到任时,彼邻的贵州、四川已建成。他本要在工人文化宫位置建万岁馆,已开始拆除工人文化宫,因北京下令中止,此馆最终胎死腹中。
“划线站队”则是这位左将军最大的“政绩”,他上任伊始便与前任“不需要以阶级斗争为纲”截然相反,与省长周兴高调强调要反右倾,“加强敌情观念”,掀起全省“大批判、清理阶级队伍等各项工作”的高潮,揭开所谓云南的“阶级斗争盖子”。1969年1月,在云南省革委会第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谭、周紧密配合康生制造的“赵健民执行国民党云南特务组计划”,在会内会外掀起揪斗干部、游街示众的浪潮,拉开了“划线站队”序幕。会后,有组织、有计划地全面开展“以人划线,层层站队”的恐怖运动,制造了“赵健民叛徒执行国民党云南特务组计划”、“滇西挺进纵队”、“滇东北游击军”、“滇南农民革命军”等一大批莫须有的假案。据官方资料统计:“划线站队”运动中,直接遭到迫害的就有138万7千多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百分之六(云南当时的总人口2300万)。其中被打死、逼死的1万7千多人,被打伤致残6万1千多人。
“划线站队”做为“清理阶级队伍”运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其发动过程主要是以阶级斗争为由煽动仇恨,大搞逼供信的过程。谭、周及其打手们不断地号召反“右倾”,向人们灌输对敌人要狠、煽动仇恨、“文加武等于材料”不要怕搞错的观念。在弄假成真的刑讯逼供中,各种折磨人的手段花样百出:用办学习班的名义非法拘禁;以荷枪实弹的武装批斗,实施暴行;捆绑吊打等酷刑就有上百种之多。对被审查者惨无人性的“凶狠”,被视为“立场坚定”而受到鼓励。打死人、逼死人,还要给死者扣上种种罪名,还要拉尸体游街示众“斗尸”,甚至还要剖腹检查有无发报机。
总之,谭甫仁治下的云南可谓恐怖世界,不仅把阎红彦治下那个“世外桃原”折腾的民不聊生、是怨声载道,而且还官逼民反、武斗不断,甚至血流成河。第一批外逃“援缅”的中学生,就是在谭甫仁的“毛思想学习班”中,不堪其辱,而逃离中国的。
http://1966to1976.blog.sohu.com/281624676.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