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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悲鸣(刘晓阳):宋彬彬第一张大字报与卞仲耘之死的责任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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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 17: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宋彬彬第一张大字报与卞仲耘老师之死的责任之谜

马悲鸣


一、宋彬彬比赛杀人的传说纯属捏造

我贴出了《宋彬彬比赛杀人之谜》后,立刻遭到包括胡平先生在内的许多人反驳。多数人都表示不信宋彬彬的澄清,甚至不信宋彬彬没打过人。

老实说,我原来也相信宋彬彬抄家打人和打死人之说达三十年之久;直到看了《草原启示录》里那篇蒙古知青朝鲁陶斯的文章才开始怀疑;并直到从卡玛的电影《八九点钟的太阳》看到宋彬彬面对镜头的证词,才最后确信三四十年来的传闻都是谣言。

很简单的道理∶宋彬彬的信用由卡玛和她的电影担保。而卡玛的信誉已经在她制作电影《天安门》时显示过了,没有问题。


香港《开放》杂志金钟先生介绍千家驹老先生《自撰年谱》中所载,并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徐友渔在其著作中引用的,宋彬彬的杀人比赛事件不曾发生过。以宋彬彬的老师名义张贴上网的关于此事的回忆完全出于捏造。

二、第一张大字报的作者与后来的死人事件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

这道理并不难懂。宋彬彬领衔的第一张大字报贴出在6月2日,而卞仲耘老师死在8月5日。两个事件之间相差整整两个月。

文革中任何一个单位都有大字报,自然有第一张大字报,自然也有第一张大字报的作者。许多单位都死了人。是否所有单位里致死人命的责任都由第一张大字报的作者来负呢?

如果第一张大字报的作者后来参与整人并把人整死(打死或自杀),则该人的责任在整人,而不在第一张大字报。

遇罗克在《出身论》里提到的那位“郑兆南烈士”就“贴出了第一张炮轰党委的大字报,点燃了本校熊熊的革命烈火”。结果她自己惨遭整肃,释放回家后四天死去。如果第一张大字报的作者应该对后来运动中出的人命案负全部责任的话,岂不要让“郑兆南烈士”为自己的死负责了吗?遇罗克还有什么可打抱不平的呢?

从现代司法标准来看,大字报涉嫌诽谤。但因文革大字报是伟大领袖亲自倡导的,故只能放宽标准。仅仅写过大字报而没有参与整人或武斗者就无法再追究其法律或道义责任了。如果所有文革参与者的行为都严守在大字报这条底线而绝不越雷池一步的话,则无动手可言。文革也死不了这么多人。

王友琴博士的文章里写道∶「那天晚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了北京大学的所谓“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毛泽东语),攻击北京大学的负责人之外,又号召“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一切牛鬼蛇神”。第二天中午,三个学生在北京师范大学女子附属中学贴出了第一张大字报,宣称要“誓死保卫党中央,誓死保卫毛主席”,对该校领导作了类似的攻击。在这张大字报上领头署名的学生叫宋彬彬,高中三年级,是当时中共东北局书记宋任穷的女儿。宋的家庭背景使得这张大字报更有权威性和影响力。」

由此看来,宋彬彬领衔的师大女附中第一张大字报只不过是积极分子因为消息快,跟形势跟得紧而已。作为学生党员的宋彬彬有此行为不足为怪。

考北大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是几个学生激进分子写的,后来找到系党总支书记聂元梓,请她签名支持。不料就此使聂元梓一夜成名。该大字报的题目是《宋硕、陆平、彭佩云向何处去!?》点名攻击校领导。

王友琴说第二天宋彬彬等人跟形势的大字报「宣称要“誓死保卫党中央,誓死保卫毛主席”,对该校领导作了类似的攻击。」

这里“类似攻击”四个字用得不是很准。因为宋彬彬等人的大字报不是与聂元梓大字报类似的《卞仲耘、胡志涛向何处去?》。如果是那样的话,王友琴不会只举出宋的大字报里“誓死保卫党中央,誓死保卫毛主席”这么干巴巴的两句。

估计该大字报都是些没什么具体内容的泛泛攻击,也因此构不成对两个月之后卞仲耘老师死亡的直接原因。宋彬彬在写这篇大字报时不可能料到两个月后学校里会有人死于非命。

三、再排除一个宋彬彬的可疑责任

胡平在反驳我的文章中说过∶「从目前已知的材料看,没有材料证明宋彬彬参与了殴打,但是也没有证据表明宋彬彬对这场残忍血腥的殴打表示过反对。宋彬彬是党员,是该校第一张批判校领导大字报的排名第一的署名者,是该校红卫兵负责人,校文革副主任。」

至此,胡平先生质疑的,宋彬彬“是该校第一张批判校领导大字报的排名第一的署名者”这一条,对于致死卞仲耘老师的责任可以排除。




【附录∶遇罗克《论郑兆南烈士的生与死》节录】~~~~~~~~~~~~~~~


论郑兆南烈士的生与死

遇罗克

  《中学文革报》嘱咐我们写一篇悼念郑兆南烈士的文章,这个题目出得好。郑兆南同志的一生是一首壮烈的诗。她把自己年青的生命献给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她的英雄业绩不朽!

  一、记真正的大无畏精神

  郑兆南同志生前是北京五十二中语文教员。运动初期,她不顾修正主义校领导的重重围攻,贴出了第一张炮轰党委的大字报,点燃了本校熊熊的革命烈火。于是她受到了更多的攻击。正当敌我双方斗争激化的时刻,工作队进校了。从此,××反动路线的混血儿——工作队、黑党委、保皇派联合在一起了。出于政治上的需要,他们耍尽阴谋诡计,分化、瓦解、利诱、威胁革命群众,孤立、诬陷、打击、斗争革命性最坚决的左派力量。文斗不行,又来武斗。他们殴打、折磨郑兆南同志,让她在非人的境地里度过了47天。在她奄奄一息的时候,才将她“释放”。但他们万也没有想到,就在这生命垂危的最后四天里,勇敢的郑兆南同志仍然坚持战斗。她给党写了两封信,控诉了反动路线的罪行,对革命运动提出了不少好建议,信中没有掺杂一点个人的怨艾。就这样,她以卓越的政治表现,写完自己历史上光辉灿烂的最后一页。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毛主席早就为革命烈士做出过这样崇高的评价。郑兆南同志是当之无愧的。

http://www.yhcw.net/MyBBS/wg/mes/122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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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2 17: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请胡平先生就宋彬彬大字报不构成致死卞仲耘老师的直接原因表态

有请胡平先生就宋彬彬大字报不构成致死卞仲耘老师的直接原因表态

马悲鸣

我曾有请胡平先生仅就“宋彬彬比赛杀人之谜”表态。

~~~~~~~~~~~~~~~~~~~

胡平先生台鉴∶

拙作《宋彬彬比赛杀人之谜》贴出后,遭到先生质疑。我想请先生确认一下∶

除去卞仲耘老师之死是否有宋的道义或刑事责任 ①与宋的改名 ②和她当初就反对打人
③,这三个问题之外,宋没有直接动过手,没有打过人,没有抄过家,没有在教堂里比赛过杀人。她这个澄清先生是否能接受?

马悲鸣再拜

2004年4月20日

~~~~~~~~~~~~~~~~~~~

胡平先生答马悲鸣

从目前已知的材料看,没有材料证明宋彬彬参与了殴打,从法律上讲,应该无罪推定,自不待言。我推测,宋彬彬确实可能没做过打砸抢之事。一来是当头头的不必干这种事,也不能排除可能是她本来就不想干。

我知道有的人,原本属于好学生,文质彬彬的,就因为出身关系,文革初期就成了红卫兵的头头,他们自以为在那里干革命,因此革命要求他们干的他们都干,所以干了很多错事,但打砸抢之类行为,按照当时的标准也不符合党的政策,所以他们没有直接参与。
这个问题我还会写文章深入讨论。

谢谢

~~~~~~~~~~~~~~~~~~~

可见胡平先生并不反对“无罪推断”的原则。

在排除了宋彬彬比赛杀人之后,现再论证,宋彬彬6月2日的第一张大字报构不成8月5日卞仲耘老师之死的直接原因。

请胡平先生对此表态,是否能接受,且仅接受这个结论。

如果胡平先生不愿意接受“宋彬彬的大字报构不成卞仲耘老师死亡的直接原因”这个结论的话,就应该能接受下面这样的结论∶

郑兆南老师遭整肃后回家四日死去的责任在遇罗克举证的她“贴出了第一张炮轰党委的大字报…”。

http://www.yhcw.net/MyBBS/wg/mes/122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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