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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远:“文化大革命”中的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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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0 18: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2015年第6期
一、“文革”中文物破坏与保护的总体情况


  人们通常有这样朴素的想法——既然“文化大革命”是一场“文化”上的“大革命”,在这场旨在破旧立新的所谓“革命”中,文物古迹似乎理所应当是“革命”的对象。的确,在“文革”期间,特别是1966年“破四旧”运动中,中国的文物古迹遭受过不小的破坏。但是,今天在全国各地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许多重要文物古迹基本完好地存留下来。“文革”中文物古迹到底遭到了多大程度的破坏?有哪些原因使众多的文物古迹经历“文革”的动荡保存至今?人们对此的认识尚不统一。


  以往的研究往往集中于对“文革”政治进程的整体分析,对文物保护问题未作专门的深入探讨。有的研究虽强调了“文革”中文物遭到过破坏,但对文物也有得到保护的一面很少涉及。作为新中国文物事业的亲历者和当事人,国家文物局原顾问谢辰生在接受《瞭望》时指出了“文革”中文物既有破坏也有保护的两面性,而且破坏的程度也相对有限。谢辰生并未就此专门撰文详加讨论,其观点尚未引起学术界的重视。本文认为应当看到历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文革”中文物遭到破坏的程度存在时间、空间两个维度上的差异。


  我们分别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国文物普查中登记的一般文物古迹等三个类别进行考察。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1年国务院公布的18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除西藏甘丹寺1处以外,基本得到完整保存。如1983年河北省文物部门的调查报告,河北2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除个别的遭到一些破坏外,基本上被完整地保存了下来。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56年-1965年地方政府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遭到破坏的情况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大多数得以保存。如在北京,3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3处被毁,即昌平汉城遗址、延寿寺铜佛、圣安寺。在江苏,34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51处被毁。在广东,1962年公布的6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12处,因遭到严重破坏而被撤销,如海口市海瑞墓碑、阳山县涅磐石塔等。


  一般文物古迹。由于资料上的困难,我们很难对50年代一普文物在文革中的损失情况做全面、精确的考察。这里以“破四旧”运动最激烈的北京为例,分析此类文物的实际受损程度。1985年赵学勤撰文称北京市1958年一普中保存下来的6843处文物古迹中,有4922处被毁掉,绝大多数毁于“文革”期间。但按北京市文物局主编的《北京志·文物志》、首都博物馆馆长荣大为文章的统计数据,一普到二普文物损失率约在10%左右。文物行政部门的统计与赵学勤文章的观点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两次文物普查中文物数量的减少,并非都是“文革”“破四旧”中人为蓄意破坏的结果。有些文物在“大跃进”期间就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如当时公社要求文物部门支持办工厂、腾退寺庙、清理庙内佛像及文物,致使一些文物受损。在“文革”期间消失的文物,有的是“破四旧”之后由于生产建设的原因受损,而非蓄意破坏。


  总体上,“文革”中许多文物遭到了破坏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但其程度的确“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文物的保护与破坏的情况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地区,也有所区别。 “破四旧”运动期间,是大规模集中破坏文物的高峰,但在这一时期,国务院和一些地方的党政系统也采取一些重要措施,尽可能减少了损失。在“夺权”兴起、“文革”斗争目标转向的背景下,1967年中央下发《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大规模破坏文物的行为得到遏制。


二、“破四旧”中的文物与政治


  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同年8月八届十一中全会的召开,标志“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8月8日,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强调了破除“四旧”的政治意义。但文件强调的清除对象主要是思想观念上的,而没有直接提出要清除物质性的文化遗产。


  红卫兵破坏文物的行动主要集中在1966年下半年的“破四旧”运动期间。砸毁文物是红卫兵破坏性活动的一个方面。1966年8月23日北京体育学院红卫兵到颐和园佛香阁砸碎了佛像。几天之内,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圣安寺、昌平汉城遗址、延寿寺铜佛被毁殆尽。“破四旧”运动迅速从北京向全国蔓延,八九月间发生了大批文物被砸毁的事件。对文物的破坏,在佛寺、道观等宗教场所,以及同当时政治风向有密切关系的所谓“反动”人物的遗迹、墓葬这两类古迹中显得尤为明显,如山东的武训墓、海南的海瑞墓等。


  红卫兵“破四旧”造成一批文物的损失,但从“破四旧”运动自身的特点看,其破坏行为在时间、范围、程度上仍然是有限的。这里既有红卫兵运动本身的原因,也有来自普通干部群众的自发保护。红卫兵对文物的破坏也并非是中央明文号召的结果,甚至相反,“文革”发动之初《人民日报》、新华社还曾刊文宣传,应当学习一些红卫兵保护文物的事迹。


  1966年8月24日,杭州四中等校的两千余名中学生红卫兵试图捣毁灵隐寺时,浙江大学红卫兵也进行了保卫行动,与中学生对峙,激烈辩论。8月27日,在周恩来及浙江省委的干预下,红卫兵撤离,灵隐寺得以保护。8月26日,在龙门石窟面临洛阳八中红卫兵破坏时,洛阳农机学院大学生积极前往保护龙门石窟,耐心说服中学生放弃了打砸计划。这些案例表明,红卫兵自身对文物的认识不尽相同,以“红五类”为骨干的中学生红卫兵往往更加盲目和狂热,而大学生红卫兵则相对较为理性,有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国家文物的意识。


  总体而言,在斗争方向上看,“破四旧”始终不是“文革”的主要方向,破坏文物也不是“破四旧”的核心目标。从运动时间看,“破四旧”对文物古迹的破坏,主要集中发生于1966年8、9月,并在各地延续到1966年底。此后,随着“文革”焦点逐渐转向“夺权”,“破四旧”不再是人们关注的主题。


三、“夺权”之前的党政系统对破坏行动的抵制


  在红卫兵“破四旧”运动狂热开展的1966年下半年,国务院和“夺权”之前尚在运转的地方党政系统的干预,对遏制红卫兵的盲目破坏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是周恩来领导的国务院采取了各种措施,保护重要文物古迹的安全。在“破四旧”刚刚开始的1966年8月下旬,周恩来当即指示关闭故宫,并通知北京卫戍区派一个营的部队前去守护。周恩来还直接下令保护了北京古观象台、曲阜孔庙、灵隐寺、莫高窟等重要古迹。


  当时尚未遭到“夺权”冲击的一些一些地方的党委和政府,仍按照中央既定的政策法令,通过下达指示、下发文件等方式保护文物。1966年8月24日,在杭州红卫兵试图砸毁灵隐寺时,浙江省委书记江华指示要保护好灵隐寺。经过周恩来的干预,终使红卫兵放弃了破坏计划。同年8 月26 日,洛阳市八中学生以“破四旧”为名,打算砸毁龙门石窟的石刻造像,洛阳市委书记吕英立即指示洛阳农机学院师生前往龙门石窟去保护文物古迹。


  一些地方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注意保护文物。1966年10月,陕西省发出《关于在文化大革命运动破四旧中应注意保护重点文物的几点意见》。同年11月,山西省发出《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注意保护文物和处理有毒书籍的通知》。红卫兵在山东省冠县武训墓、曲阜孔庙等“破四旧”时,遭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阻止。《人民日报》1967年报道,1966年8月下旬冠县党委政府试图制止红卫兵破坏,认为“‘武训墓是名胜古迹’,是要‘保护的文物’。” 同样,在1966年11月初谭厚兰率北京师范大学红卫兵,试图在曲阜三孔“破四旧”时,也遇到过曲阜县委的阻止,当地群众也不同意破坏文物。


  中央文革小组的政治目标是鼓动群众参与党内斗争,而非是摧毁文物,至今亦未见文字资料证明其下令彻底砸毁国家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如曲阜三孔事件中,中央文革小组对“砸孔庙”指示做了一定程度的保留。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表示:“孔府、孔庙、孔林不要烧,留作封建制度孔家地主博物馆,像收租院那样。孔坟可以挖掉”。


四、中共中央1967年“158号”文件对大肆破坏的遏制


  在破四旧的强大冲击波过去之后,毛泽东迅速将群众斗争的矛头扭转到“文化大革命”的核心目标——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1967年初,造反派“夺权”浪潮迅速波及全国。


  斗争方向已经发生了转变。1966年底,文物局干部谢辰生给中央文革小组写了封信,反映“破四旧”中造成文物破坏的问题。信件发出后不久,1967年1月27日下午,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戚本禹召集北京文博界代表座谈,谢辰生等与会代表反映了“破四旧中书刊文物损失和当前缺乏保护”的问题。戚本禹说:“陈伯达同志、康生同志有个意见,和大家商量一下。在文化大革命中抄了不少书,有的当废纸卖了,版本书不能造纸,要鉴别一下。文物管理工作要抓一下,看存在什么问题,提些什么办法。”


  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回忆:


  有一天,戚本禹拿来一封群众来信,反映一些红卫兵以“破四旧”为名,搞得文物四散,一些铜佛像被送到工厂化铜水,旧书打捆送废品公司,运到造纸厂要销毁。我马上说:“这种行为必须制止!文物是文物,四旧是四旧,不能混为一谈。”我让戚本禹先管一下,与北京市联系,由文物书店把东西赶紧收集起来,好好保管,不让文物散失毁掉。……后来中央采纳我的意见,发了个保护文物图书的文件。


  谢辰生等与会者应允起草了两份倡议书。1967年2月15日,以图博文物局劲松战斗队等13个群众组织的名义,联合发出《关于保护革命文物和古代文物的倡议书》及《关于保护古旧书刊、字画的倡仪书》。


  1967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保护国家财产节约闹革命的通知》(中发[六七]97号),要求各地“对文物、图书要加强管理和保护工作,不许随意处理和破坏。”这份文件在各地被迅速传达,破坏行为开始得到遏制。


  2月的两份《倡议书》发出后不久,中央文革小组工作人员找到谢辰生,叫他以中央的名义起草一份文件。这就是后来在1967年5月14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中发[六七]158号)。意见要求,全国各地革命遗址和革命纪念建筑物必须坚决保护,并且应当保持原状,目前不要进行大拆大改(第一条);各地重要的有典型的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及雕塑壁画等都应当加以保护。目前不宜开放的,可以暂行封闭(第二条)。


  这两份以中共中央名义下发的文件,体现了当时中共最高领导层的意图。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的《毛泽东年谱》第六卷(1966-1976),在1967年5月14日收录了《中共中央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谢辰生回忆:“文件发了以后,马上就管用了。我们下去调查,军管会都是非常认真地执行,大肆破坏的势头迅速被遏制住了”。


  1970年5月1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图博口领导小组”,1973 年2 月国务院成立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由王冶秋担任局长。197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下发,坚持文物应保存现状或恢复原状,不要大拆大改的科学原则。随着国务院图博口领导小组的组建和国家文物局的成立,全国的文物保护工作逐步恢复。


五、结语


  通过对“文革”中文物保护历程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文革”中文物固然遭到不小的破坏,但程度远非人们通常所想象的那样惊人。文物的损失并非都是“文革”政治运动的直接产物,也并非都是有计划有目标的蓄意破坏。“破四旧”运动期间的破坏,主要是社会失控状态下红卫兵盲目行动的产物。红卫兵群体本身对文物的认识也不尽相同,不乏一些红卫兵主动保护国家文物的行为。国务院和一些地方的党政系统采取一些重要措施,尽可能减少了损失。1967年《中共中央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出台以后,大规模破坏文物的行为得到遏制。当时还是普通干部的谢辰生挺身而出,一封“群众来信”成为推动党内高层保护文物的意见占据上风的重要契机,以“小人物”的身份改写了大历史。正是来自各方面的合力,才使得许多文物得以历经“文革”的动荡而劫后余生。当然,这些成果并非是“文革”的成就,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总结的“这一切决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我们的事业会取得大得多的成就”来评价“文革”中的文物保护,也是恰如其分的。


  2006年,已是谢辰生上书中央文革小组呼吁制止“破四旧”破坏文物的40年后。这年10月,已经84岁高龄的谢老,再次就南京、常州等地破坏历史街区,古城保护面临“无法可依”的问题,致信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年10月17日,温家宝作出批示,要求“抓紧制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争取早日出台”。在中央领导的重视下,2008年国务院颁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可一些古城的大拆大建仍在继续,2013年12月,国家有关部委通过《古城保护正定宣言》,直言古城保护今天仍然面临着“拆古建新、拆真建假、盲目拆建”等严峻挑战,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作者情况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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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中的文物保护

“文化大革命”中的文物保护


2017-01-26 09:55
来自:中国美术家网[blockquote]
人们通常有这样朴素的想法——既然“文化大革命”是一场“文化”上的“大革命”,在这场旨在破旧立新的所谓“革命”中,文物古迹似乎理所应当是“革命”的对象。的确,在“文革”期间,特别是1966年“破四旧”运动中,中国的文物古迹遭受过不小的破坏。但是,今天在全国各地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许多重要文物古迹基本完好地存留下来。“文革”中文物古迹到底遭到了多大程度的破坏?有哪些原因使众多的文物古迹经历“文革”的动荡保存至今?人们对此的认识尚不统一。
  
“破四旧”历史照片之一
在以往的研究中,印红标、金春明、米鹤都等涉及过“文革”前期“破四旧”运动中破坏文物的现象。 04一些文章介绍了曲阜、杭州、贵阳、福建、山西等地“破四旧”运动的来龙去脉。 05在研究“文革”的专著中,有些对“文革”期间破坏文物的问题有所涉及,如金春明的《“文化大革命”史稿》、席宣和金春明的《“文化大革命”简史》、王年一的《大动乱的年代》、郑谦和张化的《毛泽东时代的中国(第三卷)》、江沛的《红卫兵狂飙》、高皋和严家其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史》等。但这些研究往往集中于对“文革”政治进程的整体分析,对文物保护问题未作专门的深入探讨。有的研究虽强调了“文革”中文物遭到过破坏,但对文物也有得到保护的一面很少涉及。 06
  
“破四旧”历史照片之二
与上述观点不同,谢辰生指出了“文革”中文物既有破坏也有保护,而且破坏的程度也相对有限。固然两种观点各有其理,但本文认为应当看到历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文革”中文物遭到破坏的程度存在时间、空间两个维度上的差异。本文将回顾“文革”中文物的破坏与保护的历史进程,探讨破坏的程度和保护的原因。由于原始档案等资料上的限制,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依据地方志、官方文件等公开资料,并结合当事人的深度访谈展开,一是文本研究,结合历史背景对官方文件、官方报道等文本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二是对有代表性的具体案例进行个案分析。
  
“破四旧”历史照片之三
一、“文革”中文物破坏与保护的总体情况
被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誉为“千年国宝、无上国宝、罕有的宝物”的辽宁义县奉国寺,是中国仅存的几处辽代木构建筑之一,196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6年夏,正值“破四旧”运动的高潮,沈阳某学院红卫兵闯入奉国寺,欲铲除佛像,被当地文化局干部劝阻。没隔几天,清华大学红卫兵也来到奉国寺,写了一条“‘造反派’要保护文物古迹”的标语。此后,当阜新煤矿学院红卫兵来到奉国寺,看到清华大学红卫兵留下的标语后,转了一阵便撤走了。 07奉国寺在文革中得到完整保存,2012年进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辽宁义县奉国寺
奉国寺是“文革”中文物既有破坏,也受保护的一个典型案例。奉国寺引出了一个问题,即奉国寺的保护是偶然的个案,还是全国各地都有这样类似的情况?是“只有很少数受到特殊保护的地方例外”,还是“破坏其实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我们分别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国文物普查中登记的一般文物古迹等三个类别进行考察。
  
西藏达孜甘丹寺(“文革”之后复建)
1961年国务院公布的18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除西藏甘丹寺1处以外,基本得到完整保存。如1983年河北省文物部门的调查报告,河北2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除个别的遭到一些破坏外,基本上被完整地保存了下来。 08据“文革”期间担任过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梁白泉回忆,“文革”时期江苏没有一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遭到严重冲击和破坏。 09尽管个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曲阜孔庙遭到过冲击,一些碑刻、匾额被砸,但是文物本体基本完好。
  
黑龙江哈尔滨圣尼古拉教堂(“文革”期间拆毁)
1956年至1965年地方政府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遭到破坏的情况有所不同,但总体上大多数得以保存。试以北京和华北、东北、华东、华南、西北的五个省市为例。在北京,3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3处被毁于一旦,即昌平汉城遗址、延寿寺铜佛、圣安寺。 10在河北,15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49处遭到彻底毁坏。例如东光县宋代铁菩萨,在“文革”初期被当作“四旧”砸烂。 11在江苏,34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51处被毁。如昆山的宋代妙峰塔、吴县明代敌楼、明代圣恩寺等。 12在广东,1962年公布的6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12处,因遭到严重破坏而被撤销,如海口市海瑞墓碑、阳山县涅磐石塔等。 13在黑龙江,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4处遭彻底毁坏,其中依兰县关岳庙、宁安县清真寺毁于“破四旧”。 14在青海,“文革”前公布的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2处在1982年进行过调整,除塔尔寺、瞿昙寺升格为国家级,还有13处因遭到严重破坏,或经过全面考古发掘而失去继续保护价值的予以撤销,对其余47处则予以重新公布。 15
  
部分省市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情况
*“文革”后被撤销身份数,包括彻底被毁造成文物灭失、经过考古发掘失去文物价值、部分破坏后从省级降格等不同情形。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地方志等公开资料统计整理。
对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一普”)登记的一般文物古迹,在1960年《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中未提出明确的保护要求。由于资料上的困难,我们很难对一普文物在文革中的损失情况作全面、精确的考察。这里以“破四旧”运动最激烈的北京为例,分析第一次文物普查的文物的实际受损程度。1966年以前,北京市在一普中登记的文物中,有18处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9处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他均未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文革”期间北京文物古迹的损失情况,有不同的说法。(1)前文引述的赵学勤文章认为,根据20世纪80年代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以下简称“二普”)的统计,北京市1958年第一普中保存下来的6843处文物古迹中,有4922处被毁掉,绝大多数毁于“文革”期间。 16按此说法,一普文物损失率达72%。(2)北京市文物局主编的《北京志·文物志》统计,1958-1959年一普共登记各类文物8060项,其中古建筑等有3282项,到80年代二普剩下2529项,减少了753处。 17(3)时任首都博物馆馆长荣大为撰文认为,“文革”期间文物古迹(不可移动文物)从原登记的8060处锐减至7309处(不完全统计),减少了751处。 18这一数据与《北京志·文物志》比较接近。按后两者说法,一普到二普文物损失率约在10%左右。显然,文物行政部门的统计与赵学勤文章的观点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两次文物普查中文物数量的减少,是否都是“文革”“破四旧”中人为蓄意破坏的结果?不尽然。第一,有些文物在“大跃进”期间就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如当时公社要求文物部门支持办工厂、腾退寺庙、清理庙内佛像及文物,致使一些文物受损。 19第二,在“文革”期间消失的文物,有的是“破四旧”之后由于生产建设的原因受损,而非蓄意破坏。第三,还有因政治原因主动撤销、分类统计变化等因素,并非文物本身的灭失。
  
江苏苏州太平天国忠王府(1961年列入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4年因政治原因撤销,1981年恢复)
总体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完整保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多得以保护,一般文物古迹也有很多被保存了下来。“文革”中许多文物遭到了破坏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但其程度的确“并不像许多人所想象的那样大”。文物的保护与破坏的情况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地区,也有所区别。1966年下半年“破四旧”运动期间,是大规模集中破坏文物的高峰。但在这一时期,国务院和一些地方的党政系统也采取一些重要措施,尽可能减少了损失。在“夺权”兴起、“文革”斗争目标转向的背景下,1967年中央下发《关于保护国家财产,节约闹革命的通知》和《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大规模破坏文物的行为得到遏制。1969年中共九大后,国务院成立“图博口领导小组”,国家文物保护事业逐步恢复。
二、“破四旧”中的文物与政治
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同年8月八届十一中全会的召开,标志“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1966年6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传达了中共中央发动“文革”的《五·一六通知》精神。社论说:“无产阶级文化革命,是要彻底破除几千年来一切剥削阶级所造成的毒害人民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创造和形成崭新的无产阶级的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这是人类历史上空前未有的移风易俗的伟大事业。”8月8日,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再次强调了破除“四旧”的政治意义。《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和“十六条”是红卫兵发起“破四旧”运动的直接思想来源和依据,但这两个文件里所说的破除“四旧”的概念,泛指与移风易俗相联系的社会文化领域的批判和革命,并不等同于后来红卫兵的“破四旧”运动。 20换言之,两个文件强调的清除对象主要是思想观念上的,而没有直接提出要清除物质性的文化遗产。
  
1966年6月1日《人民日报》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破四旧”运动实际上是北京的红卫兵根据自己对“文化大革命”的理解而发起的。红卫兵破坏文物的行动主要集中在1966年下半年的“破四旧”运动期间。在北京,严格意义上的“破四旧”运动发生在8月下旬到9月底,前后约40余天。运动最初重点在破除某些旧的文化传统和习俗,如更改商店、街道的名称,禁止某些服装和头发式样等等,但是短短两三天之内就发展到大范围的暴力行动,造成巨大的社会混乱和破坏。 21砸毁文物是红卫兵破坏性活动的一个方面。1966年8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好得很!》的当天,北京体育学院“八·一八”红卫兵、教职工和家属273人,到颐和园佛香阁砸碎了佛像。几天之内,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圣安寺、昌平汉城遗址、延寿寺铜佛被毁殆尽。 22这是已知的“破四旧”破坏重要文物的最初几起事件。“破四旧”运动迅速从北京向全国蔓延,八九月间发生了大批文物被砸毁的事件。如河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光县宋代铁菩萨,黑龙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依兰县关岳庙、宁安县清真寺,吉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舒兰县完颜希尹神道碑等重要文物,被当作“四旧”砸烂,有的甚至被炸毁。 23
  
北京圣安寺(1957年列入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大雄宝殿及殿内佛像、壁画均毁于“文革”,现存山门和天王殿,2009年列入宣武区文物保护单位)
“破四旧”运动对文物的破坏,在两类古迹中显得尤为明显。首先是佛寺、道观等宗教场所,其保存的历代经卷、造像、匾额、神位被大量砸烂焚烧,但古建筑本身并不是摧毁的目标。其次是同当时政治风向有密切关系的所谓“反动”人物的遗迹、墓葬。例如,尽管1951年武训及电影《武训传》就遭到批判,但位于山东省冠县柳林镇的武训墓在“文革”前仍被列为聊城地区和冠县的文物保护单位。1966年8月下旬,当地柳林中学红卫兵砸毁武训墓,并抬尸游街,扬尸批判。 24
  
山东冠县武训墓(“文革”之后复建)
  
海南海口海瑞墓(“文革”之后复建)
红卫兵“破四旧”造成一批文物的损失,但从“破四旧”运动自身的特点看,其破坏行为在时间、范围、程度上仍然是有限的。这里既有红卫兵运动本身的原因,也有来自普通干部群众的自发保护。例如北京中山公园南门外的石狮、颐和园的御笔匾额、西山八大处的十八罗汉,均因园林部门工作人员想出的巧妙办法而得以保存。 25红卫兵对文物的破坏也并非是中央明文号召的结果,甚至相反,“文革”发动之初《人民日报》、新华社还曾刊文宣传,应当学习一些红卫兵保护文物的事迹。 26
  
北京中山公园南门及石狮历史照片(1918年自河北大名某寺迁来,Thomas Frank Crellin摄于1923至1927年间)
  
北京中山公园南门及石狮现状(1966年,公园工人为保护石狮,将其埋于地下,1971年复原归位)
10月22日《人民日报》刊载《红卫兵赞》,日本友好人士清水正夫说“红卫兵是毛泽东主席的红小兵,是革命前辈的继承人。我们亲眼看到了红卫兵的革命行动。他们大破四旧、大立四新,保护文物古迹等国家财产,很有成绩。” 27
据北大俄语系1965级毕业生郑克中回忆,1966年夏清华大学附中一批红卫兵要来北大“破四旧”。在校文革主任聂元梓号召下,北大红卫兵紧急奔赴校西门,保护了西门的石狮子和华表。郑克中认为,“‘文革’中红卫兵挺身护‘四旧’,这大概是绝无仅有的一例。” 28然而,大学生红卫兵主动保护文物绝非仅此孤例。除前文所述清华大学红卫兵保护奉国寺之外,1966年8月24日,杭州四中等校的两千余名中学生红卫兵试图捣毁灵隐寺时,浙江大学红卫兵也进行了保卫行动。浙江大学学生在全市广为散发了一份《告全市人民书》,号召全体市民行动起来,保护文物、保卫灵隐寺。杭州钢铁厂的工人分乘8辆卡车赶往声援,挂出了“誓保灵隐”的巨幅标语。8月27日,在周恩来及浙江省委的干预下,红卫兵撤离,灵隐寺得以保护。 298月26日,在龙门石窟面临洛阳八中红卫兵破坏时,洛阳农机学院大学生积极前往保护龙门石窟,耐心说服中学生放弃了打砸计划,值守石窟达一周之久。 30这些案例表明,红卫兵自身对文物的认识不尽相同,以“红五类”为骨干的中学生红卫兵往往更加盲目和狂热,而大学生红卫兵则相对较为理性,有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国家文物的意识。
  
浙江杭州灵隐寺
  
河南洛阳龙门石窟
总体而言,在斗争方向上看,“破四旧”始终不是“文革”的主要方向,破坏文物也不是“破四旧”的核心目标。即使在“文革”前期,“破四旧”主要矛头依然是对那些已经被以往革命和政治运动打倒或边缘化的人群如“黑五类”的所谓“阶级斗争”。而从运动时间看,“破四旧”对文物古迹的破坏,主要集中发生于1966年8、9月,并在各地延续到1966年底。到1966年底1967年初,随着“文革”的焦点逐渐转向针对“走资本主义当权派”的“夺权”,“破四旧”不再是人们关注的主题。“文革”初期作为群众运动的“破四旧”,也不同于贯穿整个“文革”期间的以扫除“四旧”为名对文物的个别破坏行为。从红卫兵自身组成看,其行动带有很多偶然和盲目的因素,甚至不乏部分红卫兵出于保护国家财产的初衷主动保护文物。
三、“夺权”之前的党政系统对破坏行动的抵制
旧中宣部、旧文化部、旧北京市委,是“文革”开始后作为“三旧”被最先砸烂的。1966年5月,“彭罗陆杨”被打倒后,文化部及其领导的主管全国文物工作的图博文物管理局,也随即陷入瘫痪,无法行使职权。1966年6月16日起文物局局长王冶秋被关进“牛棚”,在文化部“集训班”交待和揭发问题。从1966年夏至1970年国务院“图博口领导小组”恢复之前,中央文物行政部门长期处于瘫痪状态。
在红卫兵“破四旧”运动狂热开展的1966年下半年,国务院和“夺权”之前尚在运转的地方党政系统的干预,对遏制红卫兵的盲目破坏发挥了重要作用。首先是周恩来领导的国务院采取了各种措施尽可能维持社会秩序,保护重要文物古迹的安全。周恩来在整个“文革”期间都很重视文物保护,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在“破四旧”刚刚开始的1966年8月下旬,周恩来当即指示关闭故宫,并通知北京卫戍区派一个营的部队前去守护。红卫兵要冲故宫时,工作人员接到周恩来的指示把红卫兵劝退。 311968年,北京因修建地铁,计划拆除古观象台,谢辰生、罗哲文等文物局干部起草上报了要求地铁改线,以保护古观象台的报告。 321968年12月21日周恩来批示:“这个天文台不要拆,看绕过成不成,有什么困难,写个报告来,并附上设计方案图。” 33周恩来还直接下令保护了曲阜孔庙、灵隐寺、莫高窟等重要古迹。
  
北京古观象台
当时尚未遭到“夺权”冲击的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也曾做出努力,遵照“文革”前中央既定的法令政策,履行保护职责,防止文物遭受破坏。继承民族文化遗产,是中共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1956年9月,刘少奇在中共八大报告上提到,“在我们对于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思想体系进行批判的时候,我们对于旧时代有益于人民的文化遗产,必须谨慎地加以继承。”1956年4月2日,时任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签发《国务院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国二文习字第6号),要求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文物普查,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制度。根据《通知》要求,截至1957年初,已有18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文物保护单位共3500多处。 34截至1965年,全国共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达5572处。 35国务院查处过一批破坏文物的违法案件。如1956年7月5日,针对1955年西安西周丰镐遗址和1956年邯郸战国赵王城遗址被破坏事件,国务院发出《关于贯彻在工农业建设中保护文物指示的通知》(国二办习字第16号)。1957年2月14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浙江省龙泉县和湖北省均县破坏文物事件的通报》(文习字第15号),认为两起事件“致使祖国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遭到不可补偿的损失,而且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政治影响”,责成浙江、湖北两省“迅予彻查并严肃处理,将结果报院;并希各地切实检查,吸取教训,将上述事件通报到各县、镇,防止类似事件再次上演”。 361961年3月4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发布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和第一批18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同时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指示》。《条例》第一条即明确“各级人民委员会对于所辖境内的文物负有保护责任。”
  
陕西长安丰镐遗址
  
河北赵邯郸故城
1966年,距国务院颁布《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仅过去6年。在“文革”初期的混乱状态中,一些地方的党委和政府仍按照中央既定的政策法令,通过下达指示、下发文件等方式保护文物,履行职责。1966年8月24日,在杭州红卫兵试图砸毁灵隐寺时,浙江省委书记江华委托省委常务书记、副省长李丰平要领导保护好灵隐寺。周恩来得悉红卫兵要冲击灵隐寺后,嘱咐秘书打电话告诉浙江省委:“灵隐寺要保护,省委要做好工作。”后又致电浙江省委,要求灵隐暂时封闭。浙江省从省军区将专线架到灵隐,在终端接上高音喇叭,将周总理的指示通过扩音设备转达到现场,终使红卫兵放弃了破坏计划。 37同年8 月26 日,洛阳市八中学生以“破四旧”为名,打算砸毁龙门石窟的石刻造像,烧毁宾阳洞中所藏的经书。当天上午8 点左右,洛阳市委书记吕英立即指示洛阳农机学院师生前往龙门石窟保护文物古迹,最终说服了中学生放弃破坏计划。次日上午,洛阳市委副书记朱轮到龙门石窟慰问坚守的师生。他说,大学生到底是有文化的人,保护了祖国的文化遗产,功不可没。 38
  
山西大同九龙壁文物古迹保护标志(1959年立)
一些地方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注意保护文物。1966年10月8日,陕西省委“文化革命办公室”发出《关于在文化大革命运动破四旧中应注意保护重点文物的几点意见》。 391966年11月1日,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注意保护文物和处理有毒书籍的通知》(晋文字203号),提出“我们应当注意在这次运动中要严格区分破除封建迷信和保护祖国民族文化遗产的界线,防止人为的破坏,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40这份《通知》明确了凡是国家明令保护的文物都要保护,鉴别不清的暂时封存再做妥善处理的重要原则,同时对“毫无文物价值”的一般庙宇,要求在“根据革命群众的要求”下方可作“适当的处理”,对狂热破坏作出一定程度的限制。
  
山西高平资圣寺文物古迹保护标志(1963年立)
  
山西平顺天台庵文物古迹保护标志(1973年立)
红卫兵在山东省冠县武训墓、曲阜孔庙等“破四旧”时,遭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阻止。《人民日报》1967年报道,1966年8月下旬正当“红卫兵小将起来大造武训的反”,提出“砸烂武训坟墓,打倒‘武训精神’”的战斗口号时,“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怕得要死,千方百计压制我们,不准我们造反,胡说什么‘武训墓是名胜古迹’,是要‘保护的文物’,等等。” 41同样,在1966年11月初谭厚兰率北京师范大学红卫兵,试图在曲阜三孔“破四旧”时,也遇到过曲阜县委的阻止,当地群众也不同意破坏文物。 42
  
山东曲阜孔庙
  
山东曲阜孔府
  
山东曲阜孔林
中央文革小组的政治目标是鼓动群众参与党内斗争,而非是摧毁文物,至今亦未见文字资料证明其下令彻底砸毁国家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如曲阜三孔事件中,中央文革小组对“砸孔庙”指示做了一定程度的保留。当时红卫兵看到国务院立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不敢贸然砸毁,遂请示中央文革小组。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表示:“孔府、孔庙、孔林不要烧,留作封建制度孔家地主博物馆,像收租院那样。孔坟可以挖掉”。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戚本禹称:“汉碑要保留,明代以前的碑要保留,清碑可以砸掉。对孔府可以改造,可以像收租院那样。孔坟可以挖掉。可以找懂文物的人看一下。” 43又如中央文革小组1966年8月曾下令保护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韶关南华寺,指示红卫兵:“南华寺是国家重点文物,要保护”。红卫兵最终只打掉了一些牌匾和塑像,南华寺整体得以保存。 44
  
广东韶关南华寺
四、中共中央1967年“158号”文件对大肆破坏的遏制
在破四旧的强大冲击波过去之后,毛泽东迅速将群众斗争的矛头扭转到“文化大革命”的核心目标——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1967年初,造反派“夺权”浪潮迅速波及全国。1月21日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了《人民日报》次日的社论“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权”。这篇社论肯定了已经发生的造反派“夺权”行动,进一步煽起了全国范围的“造反派”夺权风暴。
  
“破四旧”历史照片之四
另一方面,“破四旧”狂潮带来的文物破坏也招致了世界舆论的批评。1967年1月8日《人民日报》刊发文章,提及文物保护的问题:“各国反动派和现代修正主义者诬蔑中国红卫兵‘破坏文物,迫害文化界人士’”,“历史表明,正是革命者在对反动的旧文化进行无情的斗争中,在旧文化的废墟上不断创造进步的、更高级的新文化,同时保留并进一步发展一切有积极意义的文化遗产。” 45
斗争方向已经发生了转变。面对“破四旧”致使文物遭到严重破坏的问题,文物局干部谢辰生深感忧虑,希望制止文物在今后的政治运动中继续遭到破坏。1966年底,谢辰生给中央文革小组写了封信,反映“破四旧”中造成文物破坏的问题。 46信件发出后不久,1967年1月27日下午,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戚本禹在全国政协礼堂三楼会议室召集北京文博界、造纸厂等十二个单位代表座谈图书、文物保护问题,群众代表中有文博系统干部,文物局谢辰生和中国历史博物馆黄景略等。与会代表反映了“破四旧中书刊文物损失和当前缺乏保护”的问题。 47戚本禹说:“陈伯达同志、康生同志有个意见,和大家商量一下。在文化大革命中抄了不少书,有的当废纸卖了,版本书不能造纸,要鉴别一下。文物管理工作要抓一下,看存在什么问题,提些什么办法。”“文物局、故宫博物院、中国历史博物馆共同搞。这些事明天就组织搞。不管是哪一派都要管。第一、图书鉴别;第二、文物保管;第三、不要烧。” 48
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回忆:
有一天,戚本禹拿来一封群众来信,反映一些红卫兵以“破四旧”为名,搞得文物四散,一些铜佛像被送到工厂化铜水,旧书打捆送废品公司,运到造纸厂要销毁。我马上说:“这种行为必须制止!文物是文物,四旧是四旧,不能混为一谈。”我让戚本禹先管一下,与北京市联系,由文物书店把东西赶紧收集起来,好好保管,不让文物散失毁掉……后来中央采纳我的意见,发了个保护文物图书的文件。49
  
“破四旧”历史照片之五
谢辰生等与会者应允起草了两份倡议书。1967年2月15日,以文化部机关革命战斗组织联络站、图博文物局劲松战斗队、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东方红公社等13个群众组织的名义,联合发出《关于保护革命文物和古代文物的倡议书》及《关于保护古旧书刊、字画的倡仪书》。 50其中由谢辰生执笔的《关于保护革命文物和古代文物的倡议书》,提出:
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要肩负起保护革命遗址和革命建筑物的责任,防止破坏,使之成为宣传毛泽东思想、进行阶级教育的阵地。重要的石窟寺、古建筑、古代文化遗址、古墓葬都应进行保护。扫四旧中没收的文物(如铜器、陶瓷、书画、碑帖、砚石及其他工艺品),应一律充公,收集保管,暂时封存,以待运动后期处理。51
  
《打碎旧世界 创立新世界》宣传画
北京市文物局退休干部孙春华回忆,《倡议书》发出不久,2月中旬北京市奉命组织成立了“北京市古书文物清理小组”,由市文化局、中国书店、文物商店、文物工作队和外贸局等单位选派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保护1966年8月以来“红卫兵”查抄的、有价值的古书、文物,并对革命文物和古代建筑等进行调查、保护。 52
1967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保护国家财产节约闹革命的通知》(中发[六七]97号),要求各地“对文物、图书要加强管理和保护工作,不许随意处理和破坏。” 53这份要求在城市、农村和部队各单位广为张贴的《通知》,在各地被迅速传达,破坏行为开始得到遏制。
  
重庆酉阳“破四旧、立四新”标语
2月的两份《倡议书》发出后不久,中央文革小组一个叫杨松友的工作人员来文物局找到谢辰生,叫他以中央的名义起草一份文件。 54这就是后来在1967年5月14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中发[六七]158号)。《意见》是“文革”以来中央第一份关于文物保护的红头文件。这也是新中国成立至今唯一一份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的关于文物保护的文件。《意见》尽管有鲜明的时代烙印,但谢辰生在起草中明显尽力延续了此前国务院《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的内容。《意见》开头写道,“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以排山倒海之势,雷霆万钧之力,荡涤着几千年遗留下来的一切污泥浊水。它将和一切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实行最彻底的决裂”。随即,《意见》转而将破除“四旧”与保护文物之间做了明确的区分:
(文化大革命)还将要保留历代劳动人民所创造的文化的精华,从而在新的基础上创造出为过去一切时代都望尘莫及的极其辉煌灿烂的新文化。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历史悠久而又富于革命传统和优秀遗产的国家,保存下来的文物图书极为丰富。这些文物图书都是国家的财产,在文化大革命中,应当加强保护和管理工作,要防止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社会上的牛鬼蛇神,乘机进行破坏活动。
全国各地革命遗址和革命纪念建筑物必须坚决保护,并且应当保持原状,目前不要进行大拆大改。一定要在宣传中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红旗,使它们成为宣传毛泽东思想的重要阵地。(第一条)各地重要的有典型的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及雕塑壁画等都应当加以保护。目前不宜开放的,可以暂行封闭,将来逐步使这些地方成为控诉历代统治阶级和帝国主义罪恶的场所,向人民群众进行阶级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第二条)
针对焚烧古书、收集古代造像、铜器化铜的问题,《意见》要求“对有毒的书籍不要随便烧掉,要作为反面教材,进行批判”,“各炼铜厂,造纸厂,供销社废品收购站对于收到的文物图书一律不要销毁”。《意见》在提出对革命遗迹要“坚决保护”,对重要的有典型的古迹“都应当加以保护”的明确态度之外,其具体内容里“保持原状”、“不大拆大改”的原则,不仅同“文革”前国务院有关法令的精神一脉相承,也同国际上通行的文物保护的原则相一致。
  
中共中央1967年“158号文件”与此前文物保护法令的对比
资料来源:笔者整理。55
这两份以中共中央名义下发的文件,体现了当时中共最高领导层的意图。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的《毛泽东年谱》第六卷(1966-1976),在1967年5月14日收录了《中共中央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两份文件下发后,各地迅速采取措施,基本遏制了“破四旧”期间大规模破坏古建筑、焚烧图书的势头。谢辰生回忆:“文件发了以后,马上就管用了。我们下去调查,军管会都是非常认真地执行,大肆破坏的势头迅速被遏制住了”。 56
五、国务院图博口建立之后
  
北京元大都和义门遗址(1969年拆除西直门时发现)
  
河南洛阳含嘉仓刻铭砖(1970年向阳轴承厂出土)
1969年中共九大召开后,“文革”初期的混乱状态逐步克服,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开始恢复,文物工作也在复苏之列。1970年五一节晚,周恩来对王冶秋说,准备成立图博口领导小组,先把图书馆、博物馆和文物系统的工作逐步恢复起来。 571970年5月1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图博口领导小组”,主管全国图书馆、博物馆和文物工作,军宣队干部郎捷任组长,王冶秋任副组长。1970年7月23日,新华社、《人民日报》向全国发出了题为《认真落实毛主席关于“古为今用”的伟大方针,我国在文化大革命中发掘出大批珍贵的历史文物》的通讯稿,号召重视“古为今用”,把珍贵的历史文物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 58报道介绍了1966-1970年间隋唐东都洛阳“含嘉仓”、北京元大都和义门瓮城城门等重要考古发现,强调了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意义:
  
1971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出土文物展览”举办地故宫慈宁宫
这些历史文物,对于研究和了解我国历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和中外友好往来等方面的情况,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这些珍贵的历史文物,是向广大群众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和阶级斗争教育的生动的实物史料……广大工农兵群众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经过认真学习毛主席关于调查研究、批判继承历史遗产的教导,更加热爱自己民族的文化遗产,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广大工农兵一经发现文物和文物线索,便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对发现的文物加以妥善保护。
  
文化大革命期间出土文物宣传资料之一
1972年7月23日新华社、《人民日报》又刊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文物保护政策 我国各地的历史文物得到妥善保护》,重申保护文物的意义,“历史文物成了向人民群众进行阶级教育、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和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材料”,并介绍“历代遗留下来的著名的古建筑、石窟寺、石刻以及古遗址、古墓葬等重点历史文物,现在都保护得很完整”,故宫、龙门石窟、殷墟、碑林、莫高窟、云岗石窟、六和塔、拙政园等重点文物“不仅得到了妥善的保护,有些还由国家拨款进行了修整,经常有群众前往参观。” 59
  
文化大革命期间出土文物宣传资料之二
1973年2月国务院成立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由王冶秋担任局长。1974年8月8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发[1974]78号)下发,这是“文革”期间国务院颁布的第一个有关文物保护的文件。《通知》的开头,用极具时代背景的笔法强调了保护文物的现实政治意义,“在批林批孔运动中,文物工作者与工农兵一起,利用文物保护单位、考古发掘现场和历史文物,揭露批判孔孟之道和林彪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驳斥苏修社会帝国主义对我国历史疆域的反动谬论,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具体的文物保护方针上,《通知》同中共中央1967年“158号文件”一样,仍然坚持了1961年国务院《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中文物应保存现状或恢复原状,不要大拆大改的科学原则。 60
  
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1972年发掘)
随着国务院图博口领导小组的组建和国家文物局的成立,全国的文物保护工作逐步恢复。在北京,1972年起至1976年故宫三大殿、北海五龙亭、颐和园谐趣园进行了油饰,1975年维修香山昭庙,1976年对唐山地震中受损的雍和宫、北海白塔、天坛祈年殿、天宁寺塔、白塔寺塔、智化寺千佛阁、颐和园佛香阁、五塔寺塔、孔庙碑亭、碧云寺、正阳门、太庙等古建分别维修。 61陕西省文化局分别于1969年、1972年、1973年先后发出《在战备工作中应注意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关于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加强保护文物的通知》、《关于文物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1971年11月10至20日,陕西省在西安召开第二次文物工作会议,国务院图博口及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派人参加,对推动全国文物工作的恢复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621972年,湖南省革命委员会重新公布了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一百处。 631973年11月16日,山西省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通知》(晋革发(1973)237号)。此后,山西省进行了三大古建维修工程:1974-1976年根据周恩来“一定要修好”的指示进行的云冈石窟裂缝灌浆加固工程,五台南禅寺唐建大殿复原修缮工程,以及洪洞广胜寺上寺毗卢殿、西配殿维修工程。 64在考古发掘方面,这一时期还出现了1972年马王堆、1974秦始皇陵等震惊世界的重大考古发现。
  
山西五台南禅寺(1974至1976年修缮)
六、结语
通过对“文革”中文物保护历程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文革”中文物固然遭到不小的破坏,但程度远非人们通常所想象的那样惊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完整保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多得以保护,一般文物古迹也有很多被保存了下来。文物的损失并非都是“文革”政治运动的直接产物,也并非都是有计划有目标的蓄意破坏。“破四旧”运动期间的破坏,主要是社会失控状态下红卫兵盲目行动的产物。红卫兵群体本身对文物的认识也不尽相同,不乏一些红卫兵主动保护国家文物的行为。国务院和一些地方的党政系统采取一些重要措施,尽可能减少了损失。随着“文革”斗争目标在1967年的迅速转向,“破四旧”破坏文物的时间和范围都相对有限。中央文革小组也未见下令彻底毁坏国家保护的文物,甚至还支持了1967年《中共中央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的下发。该文件出台以后,大规模破坏文物的行为得到遏制。1970年国务院成立“图博口领导小组”后,国家文物保护事业逐步恢复,并取得不少保护成果。当然,这些成果并非是“文革”的成就,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总结的“这一切决不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我们的事业会取得大得多的成就”来评价“文革”中的文物保护,也是恰如其分的。
  
编号66-77《文化大革命期间出土文物》邮票(1套12枚,邮电部发行于1973年11月20日)
来自国家和公众各方面的保护行动,对“文革”浩劫中尽可能多地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文革”前国家建立的文物保护的法规制度,特别是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和《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仍然继续发挥了作用。前十七年的文物保护工作提升了全社会的意识,使得一些红卫兵、市民、工人主动阻止破坏文物的行为。二是“破四旧”期间国务院和各地原党政系统的及时干预,抢救了一批重要文物。周恩来等一批领导人的重要决策,以对历史的敬畏之心坚决保护文物,体现了决策者自身的文化修为。三是1967年中央两份文件的作用对扭转“破四旧”破坏风潮发挥了决定性影响。还应当指出的是,当时还是普通干部的谢辰生挺身而出,一封“群众来信”成为推动党内高层保护文物的意见占据上风的重要契机,以“小人物”的身份改写了大历史。正是来自各方面的合力,才使得许多文物得以历经“文革”的动荡而劫后余生。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山东肥城)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河南)
根据2011年结束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统计,80年代二普以来全国消失的4.4万处不可移动文物中,仅北京就消失969处,已超过了包括“文革”在内的一普到二普的约30年间,北京消失的750余处。造成当代中国文物保护被动局面的主要原因,已非意识形态或者认识问题,而是利益问题。中央党校教授李书磊曾撰文指出,今天的古城保护“根本不是认识问题,而是利益问题。专家与领导的苦口婆心终敌不过开发商的真金实银。古城的历史街区往往是市中心的寸土寸金之地,拆古建新的巨大利润使不少人馋红了眼,直到了见魔魔斩、见佛佛斩的程度,哪还听得进金玉良言。” 65
  
北京北总布胡同24号院梁思成林徽因故居(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项目,2012年拆毁)
  
山西大同华严寺改造工程
2006年,已是谢辰生上书中央文革小组呼吁制止“破四旧”破坏文物的40年后。这年10月,谢老再次就南京、常州等地破坏历史街区,古城保护面临“无法可依”的问题,致信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年10月17日,温家宝不仅作出明确批示,要求“抓紧制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争取早日出台”。 66在中央领导的重视下,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颁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但一些古城的大拆大建仍在继续,2013年12月,国家有关部委通过《古城保护正定宣言》,直言古城保护今天仍然面临着“拆古建新、拆真建假、盲目拆建、破坏空间格局、改变山形水势、过度商业开发、过多外迁居民”等严峻挑战,形势依然不容乐观。[/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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