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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洁华:记文革上海高校“暗杀毛主席小集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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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9 06: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文革上海高校“暗杀毛主席小集团”案

张洁华

    一九六八年春天,正在文革浩劫中的中国大地上,又开始了一场“清理阶级队
伍”运动。上海各高校的造反派立即行动,在青年学生中寻找“阶级敌人”,并进
行非法隔离审查和批判斗争,“罪行严重”的送公检法拘押。由于采用了严刑逼供
,因此冤错假案层出不穷。我就亲身经历了一桩荒唐不堪,结果却是无比悲惨的假
案。

◇ 飞来横祸

    当时,我是上海第一医学院医疗系六九级的学生,对这场“毛主席亲手点燃的
和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很不理解,因此游离于运动之外,从不参与任何造反活动,
是个道地的消遥派,闲着便和几个市西中学的老同学打桥牌。不幸,灾难还是降临
到了我们这些很听话、非常遵纪守法的学生头上。

    一九六八年四月,我们中的吴正(上海科技大学物理系学生),王汝仁(同济
大学城市建筑系学生),朱中震(同济大学城市建筑系学生),蔡济亮(上海第一
医学院公共卫生系学生)先后被隔离审查。我和费叔子(同济大学地质系学生)尚
未隔离,我俩碰了几次头,实在不明白他们出了什么问题。一九六八年五月底,我
和费叔子也遭隔离审查。几天后,第一医学院造反派将我和蔡济亮押送同济大学,
受三校(同济、一医、科大)联合的“二一一专案组”审查。

    为什么叫“二一一专案组”呢?是因为王汝仁发起,我们这群消遥派在一九六
七年二月十一日(正月初三),每人带一个菜,在他家里聚餐。那天共有十余人参
加,坐满了一个大圆桌。由此,专案组认定从那天起我们就形成了一个“有组织、
有纲领、有行动的反革命小集团”。

◇ 刑讯逼供

    六月四日,我被转移到同济大学的当晚,“二一一专案组”就在一个实验室里
对我进行非法审讯。由于是三校联合专案组,因此审问我的人很多,少说也有二十
多个。我的专案组负责人是我同班同学王国民。他后来成了张春桥的大女婿。现任
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副院长,上海中山医院副院长。

    审讯开始前,他们先叫我除掉眼镜,以免我看清楚他们的面目,然后就要我老
实交代“反革命罪行”,还反复要我读《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由于我实在没有
什么“罪行”可交代,专案组人员就显得越来越不耐烦了,有人开始打我耳光,他
们不是用手掌打,而是用拳头打,打得我鼻血直流,地上很快就积起了一滩血。他
们见我仍拒绝交代,几个身强力壮的打手就将我按在地上,用扫帚柄猛击我的臀部
,没打个几下,扫帚柄就折断了。后来,打手们将塑料电线编成了打不断的鞭子,
行刑者每打一鞭,我即惨叫一声,像触电般在地上翻滚,……我的臀部很快便肿得
像一块石头,痛彻心肺。

    打手们打累了,就给我上刑。他们将一个四脚方凳倒放在地上,四个凳脚上各
钉上一粒硬橡皮,然后将我双手反绑,强迫我用小腿跪在这四粒橡皮上。我当时的
体重为六十五公斤,跪在上面二十分钟皮肉就烂了;人刚从凳脚上跌了下来,行刑
者就用电线鞭子将我打到凳脚上再跪下,还开心地取笑我像个要被枪毙的犯人。没
有几分钟我便又跌下来,再打,再跪,再跌下来……,为的是要我交代一个“特别
严重的反革命罪行”。

◇ 被逼自杀

    连续二日的刑讯逼供后,我已被折磨得既不能坐又不能躺,小腿前部的皮肉烂
得血肉模糊(至今留着永不消退的疤痕),晚上无法入睡。由于我根本没有任何“
反革命罪行”可交代,而又面对如此心狠手辣的刑讯。在走投无路生不如死的绝境
中,我决定自杀,以求解脱。

    六月七日上午,我要求上厕所。在厕所隔间内,我用地上的红砖尖角猛击自己
右太阳穴,想把自己砸死。但撞击多次,血流满面,人仍未死。正在为难时,看守
我的张正维同学也进入一隔间大便。我乘机逃了出去,直奔对面的宿舍楼。那时正
是夏收季节,学生都下乡去劳动,因此路上一个人也没碰到。我爬上了三楼的窗台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温暖而和熙;年仅二十三岁的我,痛苦地和这个
我想生活下去,但不容我生活下去的世界告了别,又向生我爱我的母亲作了忏悔后
,便纵身跳了下去。

◇ 灭绝人性

    我堕地后,四肢多处骨折,昏迷了过去,被救护车送进新华医院,两天后才苏
醒过来。针对左腿股骨开放粉碎性骨折的伤情,骨科主治医生建议采用牵引复位固
定,让股骨自然愈合,但需费时三个月。但专案组因无法派人长期值班看守,决定
要院方采用安装内固定钢板的手术,而我却无权决定自己的命运。由于手术产生的
错位愈合,导致日后我的左腿比右腿要短两厘米。至于左手桡骨骨折和右腿跟骨骨
折,医生根本没有作认真的治疗,结果都是畸形愈合。根据“二一一专案组”需要
的“治疗”,使我终身残疾。

    手术后,我被送回同济大学隔离室。不久,我左腿手术伤口开始流脓,专案组
从医务室拿了医药用品给我清洗换药。此时,我从审讯中得知,他们要我交代的罪
行竟是“暗杀毛主席”。我们这些在思想上、言语上从来没有反对过毛主席的学生
,怎么会想到暗杀毛主席?对于这样极其荒唐的捏造,我坚决予以否认,于是他们
就停止让我换药。时值盛夏,天气炎热,流脓的伤口瘘管里,苍蝇产下的蛆爬进爬
出,惨不忍睹;几天后,隔离室便臭得连看管人员都呆不下去。“二一一专案组”
组长王国民恶狠狠地对我说:“不交代暗杀毛主席的罪行,就不要想换药。”他将
换药用品放在桌子上,让我清楚看到,但不给换药,然后用阴险而得意的口吻对我
说:“你政治生命都不要了,还要肉体生命做什么?”一名医学院的学生和未来的
医生,就是如此毫无人性地利用我的伤痛进行逼供。

    听了这些话,我不由得想问他:“不交代暗杀毛主席的罪行,就没有政治生命
了;那末交代了,又会有怎样的政治生命呢?”但在王国民淫威下,我为了保住腿
,被迫认了“暗杀毛主席”的罪。但在“怎么去见毛主席?”和“如何搞到暗杀毛
主席的武器?”问题上,我又无法使他满意,于是换一次药,便停二、三天,我仍
处在极度的痛苦之中。

◇ 恣意捏造

    王国民还担心仅一条靠逼供信虚构的“暗杀毛主席”的罪行,不足将我送去枪
毙。一天,他在审讯中问我:“如果你在跳楼自杀前,看守你的张正维不让你逃出
去,你会怎么办?”我对这种假设性问题根本不愿意回答,但他紧追不舍,一次又
一次地逼问。我为了早点结束审讯,就对他说了“那我就推开他逃出去。”他听了
后对我说:“哼!有这么简单吗?”

    一九六八年九月六日下午,第一医学院召开全院师生员工大会,宣布拘留“现
行反革命分子张洁华、蔡济亮”,在宣布“反革命罪行”时,我清楚地听到其中有
王国民捏造的“跳楼前企图行凶杀人”的罪行,随即在一片“枪毙现行反革命分子
张洁华”的狂呼声中,我像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的囚犯,被两个身强力壮的工宣队
员架着拖出会场,押上警车。

◇ 医疗事故

    我被关进了位于南车站路的“第一看守所”后,虽有看守所的医生隔几日换一
次药,但远远不够。我的左腿又烂出了几个排脓的瘘管,每天流出大量的脓水。在
看守所这样的恶劣条件下,只能自己给自己换药,用每日发给的饮用开水当消毒药
水,用草纸代替消毒棉花、纱布。感谢上苍的圣明和青春赋予的生命潜力,在近二
年的监狱生活中,我的左腿竟没有烂掉,奇迹般的保留下来。

    由于化脓严重,看守所医生将我送入提篮桥上海市监狱医院。那时病犯都被迫
批判林昭的“反革命罪行”,她不久前被判处死刑,后来是从监狱医院的病房里直
接拉出去枪毙的。

    为我治疗的杜大夫见抗菌素治疗无效,怀疑是内置的固定钢板刺激造成的化脓
性骨髓炎,于是开刀拆除股骨上的钢板。手术中,他发现新华医院骨科医生在为我
缝合伤口时,将二块纱布缝合在伤口内。他将此医疗事故通知新华医院,并告诉我
“这下可以好了,伤口会痊愈的”。回到看守所,我继续每天用开水草纸清洗包扎
伤口。然而脓虽流得少了,但伤口却并未见长好。

◇ 痛失好友

    一九六九年三月,上海市公检法军管会将所有在押的高校学生犯,用二辆大型
“飞行堡垒”警车,从第一看守所转送思南路第二看守所,并在那里办了一个学生
犯的“学习班”。在那里,我见到了同案的吴正,王汝仁,朱中震和蔡济亮,却不
见了费叔子。他在一九六八年六月十日前后,因不堪忍受王国民等专案组成员的残
酷迫害,在同济隔离室跳楼身亡。他是苏州人,生于1944年,死时年仅二十四
岁。

    学习班的后期,让大家交代自己的“罪行”。我乘机将自己过去的“交代”全
部推翻。在这个学习班上,我们还认识了华东师范大学学生王申酉。令人极为悲哀
的是,他竟在文革浩劫结束后惨遭杀害。

    一九七○年六月,在挤脓清洗伤口时,忽然见一样东西从瘘管内冒出,我用手
拉出一看,竟又是一块纱布。原来,新华医院的医生是将三块纱布缝合在伤口内,
我无从知道这是故意,还是疏忽。从此,流脓显著减少,乃至最终愈合。但是,左
腿上留下了瘘管口收缩而结成的六个深疤。

◇ 假案平反

    一九七○年七月二十九日,我和蔡济亮被释放,回到第一医学院,以“反动学
生”的身份继续留校“监督劳动,以观后效”。粉碎“四人帮”后,清理冤假错案
。一九七九年,历时十一年的“暗杀案”才终于得到了平反。但我们永远失去了好
朋友费叔子。每想到他的惨死,我就止不住泪水,我身上除去留下了终生的残疾,
还有那永远磨灭不去的非人岁月的痛苦记忆。我们和所有在文革浩劫中遭受残酷迫
害的受害者一起,从自己的悲惨遭遇中亲身体验了有中国特色的红色恐怖活动,亲
眼见到了形形色色的有中国特色的恐怖分子。

http://www.cnd.org/CR/ZK05/cr247.hz8.htm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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